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消费金融发展

消费金融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26 15:12:4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消费金融发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消费金融发展

篇1

文章编号:2095-5960(2014)01-0007-07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一、背景

国际能源署报告(2009)指出,中国现在已经成了最大的碳排放国,占到了2009年全球排放量的24.2%,而其中能源消费相关的碳排放又占到61.4%(BP,2010)。所以能源消费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我国经济生活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中国国际形象的国际性问题。研究能源消费问题的核心,不应该是简单的讨论降低能源消费。因为能源消费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指标,往往和经济生产、居民生活、国防建设等方方面面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采取一刀切的行政手段,强迫企业或者居民等能源消费单位降低能源消费,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很大。同样,很多貌似与能源消费没有直接关系的经济行为也可能给能源消费带来显著影响,比如国际贸易、金融发展等。因此,研究能源消费对相关经济行为的影响,以及哪些经济行为会影响能源消费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目前关于能源消费的研究文献中,以研究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协整关系为主流。其中又以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为最核心的研究内容,其主要研究内容可以归纳为4个主要方面:增长假说、保护假说、回馈假说和中性假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传统的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研究中没有把金融发展从经济增长中独立出来作为单独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限制了人们对金融发展与能源消费关系独特性的认识。因此关于能源消费与金融发展相互关系的研究,能有助于更深入认识能源消费,以及其与经济、金融领域的动态影响机制。国内部分学者已经开始关注能源消费与金融发展的相互关系。比如赵领娣的研究认为金融深化和资本深化合力推动了中国的节能减排工程。

孙浦阳通过国际研究经验,认为金融发展是影响能源消费结构的显著因素。

二、文献回顾

传统的能源消费经济研究,主要是围绕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展开的。近十几年随着金融发展研究的深入,金融发展因素已经逐步从经济增长中独立出来作为影响能源消费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金融发展主要是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银行机构等金融中介机构的扩张,还包括国外直接投资(FDI)等方面。从公司金融的角度来说,金融发展存在影响能源消费的多种传导路径,而且不同路径对能源消费影响的方向是不同的。在生产领域,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提升生产领域的能源效率。金融机构帮助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规避,金融市场促进企业的投资效率,金融市场给企业研究和技术更新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这都有利于能源效率的提升,降低生产领域的能源需求。但是从整体和长期来看,更高的能源效率并不一定会带来能源消费总量的下降。随着能源效率的提高,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的能源消费总量反而增加,这就是能源研究中的回弹效应(rebound effect)。从产品消费的角度来看,金融发展通过提供消费信贷等金融服务促进大宗商品的消费,这直接影响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使得消费者可以更加轻松的购买大宗消费品,从而拉动了国内消费品市场的需求。比如汽车、房子、冰箱和空调等消费品市场在最近十几年里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而这些大宗消费品的生产过程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同时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也会消耗大量的能源。

篇2

目前在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里,其推行出的消费金融模式链条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着力推出的消费金融服务,例如:当下淘宝公司所主打的花呗、京东购物商城推出的京东白条等,其主要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给所属购物平台上的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且公司提供出的资金也必须在指定商品上进行购买;第二种是由第三方金融平台为客户群体所提供出的消费金融服务,例如:时下最流行的趣分期、分期乐等形式,其所设定的消费群体也主要针对大学生来提供取现及分区购物等服务。

而第三方平台上所推出的消费金融服务,其运作流程主要是通过借助P2P平台运营模式,利用P2P借贷平台债券形式将客户消费贷款转换为该模式,这样做的目的可以更好的规避掉资金短缺的现象发生。从用户的角度上来看,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上最大程度的享有预借现金以及在线分期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业务服务,更好的贴合了客户自身所需的消费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2 新时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消费金融发展趋向探究

2.1 依附于法律健全、信用环境良好的背景条件下开启的发展领航

从目前互联网时代下的消费金融发展状态来进行分析,可以得知只有在相对法律健全,且市场信用环境良好的前提下才能规范消费金融在市场竞争中自身的行为。由此可见,若想让消费金融可以尽可能的免受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就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较为完善的经济体制。我们以此来进行如下几点分析:

首先,消费金融的稳定发展是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为依托的。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的逐步壮大,其影响面也正日益加宽,因此为了高效的契合新时期消费金融的发展需求,就必须从根本上对现行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及贯彻执行,以此来有效解决及完善消费金融在互联网金融业中存在的消费者保护以及业务运营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其次,消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借助于建立一套健全的征信体系。该体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可以更好对市民的消费情况有一个全面了解,以此来增进消费金融市场的占有率,这对于快速增强消费金融征信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性作用。

2.2 主体形式上的扩容,促使越来越的商业银行同民营资本一起承建消费金融公司

在我国政府针对消费金融市场做出一系列的规范指示后,国内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被逐步的扩大,带有银行标识的消费金融公司也相继出现扩容的发展趋势。根据去年相关调查显示,全国共有十余家银行分别发起了成立消费 金融公司的建设目标,并予以全面实施,如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重庆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以及湖北银行等,在此期间,已有不少银行已经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进行筹备阶段或是已经建设完成,正式开始营业。针对上述具有银行体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如市面上的招商银行等,在对于客户渠道、业务拓展以及客户征信、资金成本上具备有力优势,但还需要银行自身加大力度推广纯理财信贷类的产品类型。在这些以银行为依托的消费金融公司在不断发展中,只是将银行自带的创新型产品进行简单的植入,为此扩建出一个信贷产品的分发渠道,并充分的借助银行这一现有的裙带优势,在消费金融领域中新细分出的市场上面来推出带有银行业务特色的产品,这已经成为新的发展趋向。

2.3 消费金融市场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改变

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其所占据的消费金融市场格局也相继发展变化。由于现今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所覆盖了全国各个省份,大部分不同等级收入的网络用户几乎都可以实现网上金融消费,这样消费格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城市发达及不发达地区、农村乡镇等地存有的消费金融不平等局面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国内消费金融市场开始朝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例如:在往日传统消费金融业在市场中的发展模式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导,并在进行消费金融市场管理上,要格外的针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实施差异化监控,针对不同地区商业银行旗下的消费金融企业制定出不同的监管准则,着重的对银行业务范围、市场准入标准、投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资金管理等方面实行明确规定。另外,针对具有商业银行标识的消费金融试点公司及处于成长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切实的借助差异化的政策来促使其在法律的范围内稳步的发展,从而推动消费金融市场可以朝向平稳的方向迈进。

2.4 在原有消费金融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出多样化的发展模式

从现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模式上可以看出,该运行模式可以划分为线上模式以及线上和线下互通模式。传统消费金融?C构在发展中更愿意采取上下线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基于此,应该鼓励当前不同类别的金融结构在消费市场运行中可以摸索出多样式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

首先,以电商企业为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其运行中通常会采取线上运作模式,例如京东、淘宝、阿里巴巴等。这些企业在创建消费金融服务模式有着一定的优势。具体来说,这些企业可以向所属自己平台上的客户来进行业务往来,实现需求与供给方面的无缝对接,如果平台上的客户消费基础较好,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则可以很好的拓展自身的消费渠道;这些企业可以依靠着自身平台上的数据为参照,对客户个人信用风险采用大数据技术来进行控制和评估;对外推行消费金融服务可以对企业自身业务数量有一个全面的提升。例如:京东企业在对外推行白条服务模式后,其当月单笔订单数量就同比往月提升s了近3个百分点,且月消费金额突破了5成。

篇3

2.“速食”信贷产品。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为中低收入的消费者提供针对耐用消费品的店内分期付款业务和现金贷款(即一般耐用品贷款)。这种“速食”信贷产品简单快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授信额度小,期限短。据调查,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平均贷款额度为3000元,最高达2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3个月到2年不等,平均贷款期限为11个月。二是无需抵押和担保。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消费信贷产品无抵押、无担保,大大降低了获得货款的门槛。三是申请方便快捷。客户从申请贷款到获知结果平均等候时间为30分钟,申请通过率达超过80%。

3.信贷业务拓展迅速。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为主营业务,信贷业务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12年6月底,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累计货款数量近10万笔,日贷款单均量160笔。消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0%,比上年末高出近40个百分点,呈高速增长态势(如图1所示)。其中,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8%,货款比年初增长27%。针对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于2011年6月份推出现金交叉贷款,业务开展状况良好。

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运行模式

(一)营销模式消费金融公司的营销模式有两种方式,直接营销模式和间接营销模式。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直接营销模式是指消费金融公司自己寻找客户,直接与客户进行交易,潜在的风险因素由消费金融公司自己承担。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接营销模式是指由经销商负责调查和识别客户的风险,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承担贷款催收的责任等。经销商作为中间服务者收取的中介费,贷款潜在的违约风险由消费金融公司和经销商经过协商分担。而间接营销模式相对直接营销模式的最大的优势在于不需要消费金融公司自身网点来支撑,便于拓展业务,不足之处是信贷中间环节多,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中介费。捷信消费金融公司采取的是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接营销模式,其母公司已经将这种营销模式在欧盟地区广泛运用并取得极大成功。不同于银行有固定的营业网点,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与零售商(如电器商场、超市等)合作,将其销售点直接设在零售商网点。客户在店面买手机或电视等产品时即可享受消费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公司和客户之间没有任何现金交易,而是把钱直接给零售商。截至2012年6月底,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在天津已经拥有近300余家合作商家,店内分期付款网点超过500家。公司合作商户涉及手机、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行业。捷信的这种服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合作零售商提升销售业绩。在俄罗斯,捷信对合作的零售商销售量提升高达40%,在其本土捷克,对其合作的零售商比如乐购,销售的提升作用也高达35%。但这种提升作用在中国还相对较小,比如天津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对零售商销售的提升只有10%。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仍是新生事物,消费者对其接纳度不高。

(二)业务运营模式凭借母公司PPF集团在国际消费金融领域的先进经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运营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一是业务运营程序标准化。基于消费金融公司客户数量大,单笔授信额度小等特点,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对贷款申请、审批各个环节标准化,将合同审批流程分成很细致的步骤,每个步骤突出控制点。同时,针对客户群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不随单一客户变化。二是信贷业务审批集中化。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将数量庞大、复杂多样的信贷业务打包成业务群,运用先进的IT系统在后台服务中心对贷款合同进行集中批量处理。类似流水线的业务模式使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审批信贷审批效率极高,凸显其便捷性。据调查,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平均贷款审批时间为30分钟,信贷审批通过率超过80%。三是审批流程高度自动化。传统银行信贷业务主要依靠人力,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整个业务运作依靠IT系统自动完成,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也节省了运营成本。

(三)风险控制模式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以小额消费贷款为主,业务数量多,面临的风险大,因此其信贷风险的控制成本较高,捷信消费金融公司通常将业务的风险管理贯穿到贷款的整个生命周期。事前风险防控的重点在于了解客户信用状况,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分:一是利用后台数据模型对客户逾期的可能性做出评估。二是建立专业化评分卡系统,制定了相当精细信用考核标准。事中风险指标监控机制也是捷信消费金融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部分。捷信消费金融公司运用IT系统对所有网点的业务操作流程实施实时控制。系统对核心业务自动生成报告,从而实现对异常风控指标的实时监测。贷款发放后,风险防控主要体现在催收机制上,捷信消费金融公司采取内部还款提醒和外部催收两种策略双管齐下。捷信消费金融公司设立专门催收部门运用分层机制对客户进行还款提醒。逾期90日内,发送催收函。90日后,公司员工上门催收,或将部分不良贷款交予专业催收机构,按收回账款规模支付佣金。

三、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发展阻碍因素

(一)自有资本金支撑,资金结构单一据调查,捷信公司放贷资金完全依靠自有资本金,而目前消费金融公司运营成本、风险控制成本高,单纯依靠自有资本冲销所有风险将阻碍其长期发展。目前,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对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捷信公司目前信贷业务规模过小,这条融资渠道基本行不通。发行金融债券也由于其严格的审批条件而无法灵活使用。因此,多融资渠道开拓资金来源是捷信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公众认知度低,本地化进程亟待加强据调查,捷信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发展困境:一是消费者对消费信贷产品认知度低。捷信公司消费信贷产品投入市场较晚,对消费者而言尚属新兴金融产品,需要提高居民对消费信贷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程度。而且我国消费者“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和传统的储蓄习惯制约着消费信贷业务规模的增长。二是零售商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认可度低。在俄罗斯,捷信公司提供的“POS”贷的消费信贷模式能使当地零售商的销售额增加40%。而天津很多零售商都质疑捷信公司信贷产品对销售额的推动作用,本地化进程和适应能力亟待加强。

(三)耐用消费品的行业周期性限制贷款规模增长目前,捷信公司业务领域聚焦于手机、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行业。鉴于个人耐用消费品消费的周期性特征,给捷信公司的消费贷款增长造成了固定的季节性、趋势性因素影响,限制了整体贷款规模增长。例如,家电行业,家电经销商每逢年节的促销活动,使得节日期间销量大增,但其他时期就较为冷清;电动自行车销售受季节影响明显,每年秋末开始就进入销售淡季,一直持续到春末。这种行业周期性发展对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连锁效应,增加了捷信公司业务增量的不稳定性,业务领域锁定限制了公司的整体性发展。

(四)与我国征信体系对接程度不高捷信公司目标客户集中在中低端消费者,这些客户往往没有信用记录,增加了不确定性,不利于控制信贷风险评估成本。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新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7年12月正式独立运行,主要与商业银行对接,与新兴金融业态联网程度低。据调查,捷信公司刚与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网,对其熟悉程度不高,因此通过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客户资信情况,仅作为辅助手段形式。

四、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战略

(一)优化资金结构,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应该采取措施向金融机构寻求资金支持。一方面,积极与境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洽谈,增加金融机构对公司消费金融业务营运模式和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的了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另一方面,与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合作,通过政府的介入,促使银行放宽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限制。同时,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考虑向境外母公司借款。PPF集团可以使用境外人民币对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注资,避免了汇兑风险。

(二)创新现有产品和服务,拓宽业务范围一是根据耐用消费品的行业走向不断创新现有产品和服务方式,可考虑在耐用消费品销售淡季推出促销产品,促进耐用消费品贷款增长。二是不断扩大公司消费金融服务可以覆盖的商业领域,拓宽合作商家的数量。横向区间从地板、空调、家具等耐用消费品至床上用品、眼镜、电子产品、服装等快速消费品,再纵向延伸到卫生保健、家居装修等服务领域,纵向拉动消费贷款增长。三是开发和完善公司的产品线,从单一产品逐步到较复杂的产品、从耐用消费品分期贷款到一般用途消费贷款、从一个账户一笔分期消费贷款到一个账户多笔不同贷款,延长客户对信贷产品的使用周期。另外,目前中国市场住房和汽车贷业务仍是主流,但这两大类还未纳入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业务拓展尚存较大发展空间。

篇4

二、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基础

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基础是金融参与权。金融参与权赋予社会成员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金融参与权社会成员才能够成为金融消费者,而金融参与权也是金融消费者所有权中的最前置的权利,假如金融参与权无法获取,金融消费者的其他权利就更不可能获取。为了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获得金融参与权是每个国家都在进行努力改变的原因,不少国家都在探索如何解决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问题。其实关于金融参与权的问题,能够在两个方面得以体现,一个是开立账户的权利另一个则是能够进行贷款的交易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能够使用现金的机会越来越少,因此拥有一个银行账户对于现代人们的生活的基础,因此对于居民来说拥有开立账户的权利是政府应该进行保障,但是在世界的各国都有不能够开立账户的情况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都进行了“基本银行”这个项目。这一项目的设立就能够让那些被银行拒绝开户或者不参与银行服务的消费者进行开立账户这项操作。除了开立账户权利之外,能够进行贷款的交易权是相对比较难以操作的。不少人都认为贫困人口的贷款权力应该被当成一种发展权性质的基本人权,他们认为虽然给贫困人口的人们贷款的权利会增大风险,但是仍然需要有能够为任何地区的消费者服务的贷款项目,这样才能够让地区的发展的以继续。不少的国家也不同程度的减少了贫困人口贷款的条件,比如美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就是为了能够禁止一切因种族、肤色等问题造成的贷款歧视问题,其中为了能够让各种收入的人们都能够得到贷款不断的评估各种贷款机构的业务记录,让他们能够在安全进行业务的同时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求。

三、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核心

公平交易权是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关键,因此对于那些贫困人口来说,能够享受公平交易是非常重要的。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而在消费者中,贫困人口的消费者的地位就更叫的低微。因此想要让贫困人口消费者能够更好的享受到金融服务,公平交易权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贫困人口的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是因?樾畔⒌娜跏圃斐傻模?因此想要保证公平交易权利的到应有的保障必须让信息的披露得到保障。每年都有数以亿计的人口加入到金融市场中来,但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息不对称让消费者处于一种不不利的地位,这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不少国家都有这种现象出现,因为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偿还购买房子的贷款,不少人既丢失了房产还因此背负了巨大的债务。次级贷款是向不符合贷款标准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服务。这一贷款业务能够兴起的原因就是借款人已经没有了贷款的资格,但是为了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些次级贷款人还是十分积极的对这些贷款人进行贷款业务的推荐。这种不公平的金融贷款虽然可能给低收入的人群在短时间内得到一些收益,并让贷款机构获得巨大的利益,但是这种给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给贷款机构带来巨大利润的方式,不仅仅会给消费者个人带来很大的损伤,还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抹去的危害。因此为了防止利用普惠金融的名义进行不公平的贷款,许多国家都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而信息披露作为其中比较关键的部分也被保留了下来。美国更是为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成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希望能够以此来保护金融消费者。但是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能够让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的义务等都得到应有的保障。

四、金融消费者权利能够行使的必要支撑

想要让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能够更好的行使,就必须保障受教育权。这是因为面对种种不同的信息,消费者的抉择大多数都是由他们的认知能力相关的,而认知能力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受教育程度有关,因此想要让消费者能够很好的理解金融结构透漏出来的消息,金融消费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知识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够让金融消费者从金融机构的信息中心获得有价值的结论,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全世界每年增加的金融消费者都在1.5亿左右,因此金融领域不仅仅有许多的机遇,还存在着不少的风险。不少研究都表明,金融教育低下的人不仅会抵触金融产品,还会产生学习障碍,但是那些金融教育不断加强的人,不仅能够增强自身的金融知识的认知能力,还能够降低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好的进行金融交易的进行。这也是为什么不少国家都将提高消费者的金融教育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一些国家是从那些没有进行过金融教育的人们入手,对让们进行相关权利信息的教育,这样让隐形的消费者更好的了解金融知识,更好的进行决策,并对自己进行保护。除此之外还会为这些正在学习的人们设立服务中心,这样就能够更详细的对这些金融消费者进行指导。这样的项目与政府或者有号召力的大公司合作会更有效果,不仅仅扩大了服务的范围,还对教育的范围。除此之外还能够通过网络学习的方法进行金融教育,这一方法可以针对那些没有时间前往服务中心进行金融知识学习的人们,通过不断发达的网络,让更多的人们接触到金融知识,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教育还可以纳入到学校的课程中,这样也是一种加强金融教育的方法。

篇5

一般来讲,消费金融属于较为新型的经济学领域。首先,消费金融目前尚未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从广义上解释,消费金融可以理解为与消费有关的金融活动;从狭义上解释,其可以理解为为满足居民对商品消费或者服务消费而创设的相关金融。消费金融不但是为个人提供消费的金融服务,而且涉及到家庭其他人员,包括家庭收入、消费、资产配置等在内的相关服务。其次,消费金融界定存在不同种类和方式。实践活动中,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统计部门等,对于消费金融界定存在很大差异。例如,美国的银行家协会认为,消费金融是指银行消费贷款;然而,美联储认为消费金融属于家庭消费[1]。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电商巨头介入消费金融市场

一般来讲,互联网企业介入消费金融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支付,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百度的百付宝等。自2010年开始,第三方支付发展速度加快。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超过250家,市场规模高达13万亿。首先,第三方支付一般可以分为移动支付、收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四大类别,互联网金融支付也已经向基金、保险、证券方向发展。其次,互联网理财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当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其主要包括P2P理财以及宝类理财等。P2P在2006年进入我国,近几年发展尤其迅速,2014年该行业的规模已经达到了2012亿元;宝类产品主要是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业务。最后,互联网的贷款模式主要包括互联网小额贷以及P2P网络贷款,其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较少服务个人。近段时期,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又发生一些重大变化,出现了个人消费贷款形式。比如,京东的京东白条,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物不但可以使用京东白条,而且使用白条享受30天免收利息;天猫商城也推出了天猫分期购物业务,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商城的消费者小额零售消费[2]。

(二)传统消费金融开始接触网络

传统的消费金融相关机构主要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商业银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传统的消费金融机构产生了一定影响。首先,互联网金融机构主要是发展自身线上的用户,并且包括投资理财以及小额消费等,相比银行的客户,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相关影响较小。然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的客户存在类似性以及重叠性,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将会面临较大压力以及挑战。其次,商业银行根据成本进行考虑,最终会将目标客户定位为高收入人群。然而,互联网金融改变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从实践来看,部分商业银行正在积极作为,不断进行渠道扩展以及创新,从而不断推进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业务水平。此外,消费金融公司存在业务范围有限、同类竞争强烈以及风险控制难度大等难题,导致其面临一定发展困境。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运营模式,从而增强自身业务优势[3]。

三、互联网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趋势

(一)消费金融市场格局改变

首先,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在改变消费金融市场的格局。互联网金融覆盖面广泛,几乎包括收入等级不同的所有网络用户,从而促使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城市、农村消费金融不平衡的发展格局得到相应改善。其次,消费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比如,传统的消费金融市场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汽车金融公司为辅;然而,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消费市场格局,促使主体出现多元化。最后,创新产品不断增多。互联网为消费金融提供信息组合能力以及强大的渠道挖掘能力,从而促使产品不断创新。实践表明,互联网金融在投资、理财、信贷等方面均有广泛的创新。

(二)消费金融市场规模扩大

篇6

一、引言

为提高金融服务行业对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的促进作用,银监会几年前开始颁布了相关行业的管理办法。现在,我国对于消费金融的认识和研究处于初始的阶段。相比之下,国外的消费金融在经过几次金融危机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所以国外在消费金融方面拥有相对成熟的理论和体系,这是我们需要借鉴和学习的。

二、消费金融的概述

消费金融,它是生活消费中的金融性消费,服务对象以消费者或者家庭为主。消费金融可以分为广义的金融消费和狭义的金融消费,广义的含义包括了住宅按揭贷款;住房的消费往往有消费的功能,也有投资的作用。我们倾向于广义的概念,因为住房消费在人民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在进行金融消费研究时,重点对住房消费进行探究。

三、消费金融国内外发展现状对比分析

(一)国内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国的机关单位、企业的收入呈上升趋势,普通居民的收入却是下降的,这说明在收入分配上出现了问题。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必然发生变化,包括金融相关的经济发展会越来越受到重视,金融消费市场的春天也会到来。

我国的个人消费贷款发展前景良好,数额会越来越大。到2014年,其余额将近8万亿元,已经是一个相当多的数额。照此趋势发展,个人贷款余额很快将达到20万亿元,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个人消费空间的巨大。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收入也不断增长,根据1978年和2007年的相关项目的分析,如表1。

可以看出30年的发展,收入已经多了几百倍,收入成为消费的支持,使得消费者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来消费金融产品。我国居民热衷于储存金钱,要保证存款大于消费,尤其是老年客户,一般不会采取金融消费方式。现实生活中,人们各种保障措施不如西方这么健全,对于大胆的消费支出,人们望而止步,有了钱第一选择是储蓄。

(二)国外消费金融发展的现状

国外对于金融消费着手于它的主体,研究个人、家庭如何储蓄、如何消费、如何进行理财。二战后的初期,日本市场上就出现了一些公司,专门对底层人进行小额度贷款。后来,民间的一些公司制造了信用卡,逐步应用到消费者手中。西方国家带来的新的消费理念,带动日本居民观念的转变。在欧洲,消费金融发展迅速,潜力巨大。欧洲这方面的市场发展的比较早、比较成熟,而且前景还很广阔,只要在控制风险、创新消费产品等方面改进,肯定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我们需要学习他们先进的经验和做法。

四、消费金融发展的前景和存在的弊端

(一)消费金融的前景

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发展存在种种阻碍。一方面,相关政策期望落空;另外一个方面,国内消费金融公司基础差,发展环境恶劣。其业务发展开始竞争不过银行等,又面临电商发展强有力的竞争,生存环境需要在艰难中逐步改善,因此发展缓慢。

(二)发展消费金融的必要性

虽然消费金融的前景不容乐观,但是我国还是需要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最终找出一条适合中国消费金融的道路。我们发展消费金融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我们需要把经济发展模式转化为以消费为主。我国的消费需求水平很低。如果一个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有2000美元,人们热衷于进行消费,消费会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居民已经远超过这个水平,但是消费始终没有太大发展。如果建立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一些居民进行消费改变以往的消费观念,从而带动一些产业的发展,拉动内需。

二是,增加金融机构的种类,增加金融产品的数量。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种类繁多,能够提供很多的服务,满足消费者不同的要求。而在我国,只有为数不多的机构,产品还很少,消费者选择面很窄。而且机构不够专业,消费者面临很多程序,不够方便和高效。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居民各种样式的消费需求都在增加,对金融消费也不例外,信贷金融会越来越受到欢迎,因此消费金融在我国有市场、有前景。

(三)消费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当。在消费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首先的是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逐步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了很多,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逐渐提高,对金融消费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消费金融也是我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随着消费金融的增多,消费金融所带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趁着目前还处于可控的阶段,所以解决好缴费者与金融消费服务机构之间存在的问题是迫切需要的,与此同时,消费者的利益尤为重要。我们首先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2.消费金融市场混乱。我国消费金融市场比较混乱,消费者权益经常受到伤害。目前市场正在扩大,一些理财产品上市、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者关注金融机构,金融消费在消费中比重逐步增加。全球性金融危机产生,有宏观经济的原因,有金融监管不严的原因,当然还有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的原因。在我国,消费者个人加强了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但是产品更新快,消费者认识不足,因此消费者如何认识金融产品,我们如何把握金融产品的快速创新,这是需要关注的。

3.对于消费金融认识不足。我国大多数消费者对金融消费不是很熟悉。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信用,目前已经有大约了7亿人被银行采集了的个人信用信息,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这也就是意味着我国大约有一半的人会购买金融产品,并且受到或提供金融服务。我国现实中,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处于落后阶段。

4.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的力度不大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少损害。我国消费金融政策不够健全,保护力度不强。相对来说,美国等国家监控得当,能很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消费金融发展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监管部门的政策

有些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存在着很大的金融风险,还有的金融机构非常狡猾,向消费者提供了所谓的金融产品风险提示,但是没有放在显眼的地方或者直接说所有解释权都归本公司所有。但是每一个事物都有着自己的克星,金融机构也许不怕消费者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和他们对簿公堂,百密一疏的是他们非常怕媒体和网络,因为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和网络传播的影响力来把他们的丑事公诸于众众。金融监管部门应制定统一规则,对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

(二)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我们应该在多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要做到消费者保护应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利用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督促金融机构提高透明度,对金融机构出现的错误加大处罚力度。其次,金融机构还可以使用科技技术,比如柜台用监控视频和电话录音等记录下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最后,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熟悉各种理财产品用途的同时让他们知道这些产品存在哪些漏洞和风险,这都是必要的。

(三)消费金融体系的完善

从根本上看,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仍然体现出“生产性金融”特色,还没有真正的重视消费性金融的发展。很多人只懂得银行消费信贷,不知道其他消费信贷。要改变现状,就需要从机构与产品创新、政策两方面加快改革步伐。

第一,加快消费金融产品的创新,鼓励中小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在业务上进行创新,满足客户更多的需求。

第二,在消费环境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新技术来帮助创新。要促进支付市场的良性竞争和价格合理,在现实线下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还要促进网络支付方式发展,还应促进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六、总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和想法,我们国家目前金融理论体系还不完善,需要适当刺激消费和推广消费金融,使得我国经济金融能够进一步稳定的发展,同时面对消费金融的所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有应对措施,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的同时建立健全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同时有关监管部分要加大监管力度,使消费者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成为金融业的强大的发展力量。

参考文献

[1]王润东.消费金融公司不只“看上去很美”.现代商业银行,2009.06.

[2]林毅夫,李志斌.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J].新财富,2003.

[3]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首月运营平稳困8.金融时报,2010.

[4]单羽青.中国消费者信心升至金融危机前水平困.中国经济时报,2010.

[5]郭田勇.消费金融公司应吸收民间资本.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8):31.

[6]许文彬,王希平.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0.

[7]张学江,荆林波.我国消费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及政策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2010.

[8]杨胜刚.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金融[J].消费经济,1999.

[9]陆定.以竞争为中心构建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战略[l].金融论坛,2003.

[10]张岩.全球金融危机背景T+A消费信贷的发展对策[J].商业现化,2009.05.

[11]David Medine,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Credit Report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 Seminar on Credit Reporting System and China’s Economy,Shanghai,China:May18,2004.

[12]姜建清.美国银行业的科技革命[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13]杨庆敏.日本消费者金融及对中国的借鉴[J].现代商业,2010.

[14]谢世清.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困境及出路[J].上海金融, 2010.

篇7

消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居民消费和居民投资是扩大内需的基本力量,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政府积极推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就是希望能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因为只有大力发展居民消费,才能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而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目的在于满足居民新的消费需求,并且改变他们传统的消费习惯,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消费金融概述

(一)消费金融基本概念

到现在为止,消费金融作为新出现的理论概念,并没有形成其独立的体系,因为对于它的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消费金融作为金融研究体系中较晚发展的理论体系,由于涉及到了金融及诸多的相关领域,对其的定义也就更加困难。我们在此引用几种在业内受到相对较多认同的有关消费金融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消费金融就是指金融机构比如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各种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也有观点认为消费金融就是指为了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相应的金融服务。

(二)消费金融对消费的促进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居民消费能力的减少往往导致经济总体水平的下滑,同时,经济的增长又可以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由此可以看出,消费能力与经济增长是相辅相成并且互相依赖的。假设C为居民总消费,(■)为居民平均消费倾向,C0为基本消费支出,C1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则

从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增长可以带动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而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会直接反映到消费力的提升。因此消费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当二者都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则形成良性循环。

而消费金融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得消费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将未来潜在的消费提前,将将来的消费变为当期的消费,从而间接拉动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增长又会作用于消费,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金融的存在能够增加基本消费支出C0。,同时还能提高居民消费倾向,从而从两方面促进总消费C的大小。也促进了经济总量的增加,促进了经济增长和消费增加两方面形成良性的循环。

二、消费金融在我过的发展状况

从《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的2005年-2007年各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消费支出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支出的平均值分别为13162.9元和9570元,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教育支出占了居民消费的重要部分。下表反映了若干城市这五项人均消费支出情况

由此可知,我国居民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低消费,高储蓄”的格局,医疗,住房,教育以及养老问题一直是压制消费的大山,因此如何改善目前的格局,增加消费,同时满足居民的保障需求,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成为消费金融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消费信贷

从银行展开消费品贷款业务开始,消费金融才算真正开始发展,居民的消费观念也有着很大的变化,从从前的存一辈子钱买房到现在的贷款买房,利用贷款提前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尤其是年轻一代人的选择。我国个人消费贷款金额快速增加,而商业银行也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份额最大的共给方。

随着贷款金额的急速增长,信贷产品也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化,原来住房贷款是最为普遍也几乎是唯一的个人贷款需求,而现在汽车贷款,助学贷款,耐用商品贷款......已经充斥着信贷产品的类别。

(二)支付方式

随着网络以及电子商业的普及,各种电子支付平台以及支付工具的出现大大地丰富了人们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性。人们越来越多地从现金交易变为刷卡消费,随着信用卡的出现,更多的人可以方便地进行借贷,也就是将未来的消费提前到当期消费,因此,可以说支付方式的变化也推动着消费金融的实现。

篇8

On the Consumer Financial Companies in China

ZhangShaohe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has seriously affected China's sustaining economic growth. In this background,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e CBRC issued a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Pilot Consumer Financial Companies". On January 2010, first by Bank of Beijing(Beijing), Bank of China (Shanghai), Chengdu bank (Chengdu) as the main investor to build the Consumer Financial Companies approved by the CBRC.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ackground of Consumer Financial Companies and far-reaching influence, and through the market survey forecasts the commercial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 Consumer Financial Companies; demand for consumption

一、 金融消费公司产生的背景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蔓延世界形成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世界各国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也遭受重创,这对正处于经济高速腾飞的中国无疑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提出扩大内需的方针,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重点。然而,由政府主导的出口和投资的增长近年来一直是我国经济腾飞的中坚力量,反观国内消费持续低迷,导致了我国经济一直不景气。例如,按照国际经济增长规律,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该国的消费将会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但由于传统观念跟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导致消费能力踟蹰不前。与此同时,中国的GDP当中有一半以上出于固定投资,消费只占很小的比重,而进口偏多,造成我国的贸易顺差屡创新高。这种“跛脚”的经济状态过于危险,仅仅依靠出口拉动经济的模式太过脆弱,受国外经济影响过于巨大,一旦出现贸易壁垒或外需下降,出口将迅速下滑,而消费又不能挑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我国的经济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此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促进消费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1月,首批由北京银行(北京),中国银行(上海),成都银行(成都)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经银监会批准成立。我国选择成立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新的消费融资选择,开创了我国消费发展的新纪元。消费金融公司的建立,将会对我国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实现长远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

二、金融消费公司产生的意义

为了研究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对我国个人贷款的影响和发展前景,本次我们以河北省文安县作为调查地区,通过《关于消费金融的调查》的问卷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并予以分析。此次调查的总人数为296人,其中有20.95%的为国家公务员,22.3%的为个体工作者,其他大部分为企业员工。而在这些人群中,大部分学历为大学本科,月收入平均在3000元左右。对这些人群进行贷款现状和消费观念进行调查,78.72%的被调查者都有着偿还房贷的压力,而对于自己可支配的收入,更倾向于储蓄和适度的消费。

通过进行《消费金融问卷》的调查,我们发现,将近百分之九十的被调查者对消费金融公司此前并没有任何了解,更愿意把积蓄存在银行而并不去投资和消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首先,建国初期,国穷民穷,民众没有能力去消费投资,没有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其次,改革开放后财富不断流向政府,虽然国家富裕,但是人民依然贫穷。有数据表明,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强调中央财政的指导思想下,国民收入的增长一直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更低于国家财政和税收的增长,国民在财富分配中的比例进一步降低。另外,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房价过高等因素也是导致群众不敢消费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对消费金融公司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金融消费公司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持积极的态度。

1.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完善了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了金融工具的创新

目前,在我国,信用卡消费仍然是消费者的首选,国内的消费金融业务几乎是由商业银行垄断。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用户是年轻的中低端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市场基础和发展前景。但是在激烈的全球金融市场竞争中,特别是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倘若我国不尽快拉近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威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金融体系开始了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并且随着国内外学者之间逐渐密切的交流,一大批优秀的金融衍生工具人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外国一些先进的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也稳步的流入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正是一个鲜活的例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的消费需求也随之日益增长,借贷消费的观念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从而促进更多的新生金融产品流入千家万户,消费金融公司这类金融工具将有着令人期待的前景。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有助于填补“地下金融”和银行体系之间的断层,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丰富我国的金融机构类型,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2.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当出口贸易持续下降、民营部门投资难以拉动之时,在我国宏观经济的三驾马车中,也许只有扩大消费才能真正地扩大内需,从而更好地刺激经济复苏。当商业银行已经将中端以上客户瓜分殆尽的时候,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正是挖掘未来消费市场最具市场潜力的那部分人群。短期来看,消费金融公司有利于扩大内需,进而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从长远来看,消费金融公司也是解决中国经济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的重要举措。

3.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居民的消费需求将日益增长,借贷消费的观念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由于人口数目庞大,我国的消费金融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空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却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对于居民耐用商品消费,以及旅游、教育等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信贷金融服务,仍然较为分散,专业化程度不强。因此,设立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服务,可以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

三、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的对策

消费金融公司成立的主要目标是为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发放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这是消费金融公司成立的一大亮点,但也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高信用风险,没有健全的法律规范,资本来源单一,这些问题都成为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巨大障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消费金融公司的作用,扩大内需以刺激我国经济的增长,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金融信用监管体系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一些因商业银行门槛过高而无能力抵押和使用信用卡消费人群的消费需求。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发放的是面额小,较为分散的无需抵押贷款,在没有比较完整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倘若消费金融公司再管理不善,就可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形成虽然原因复杂,但是金融机构对信用较低者的审查力度的降低是造成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因此,需建立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形成专业化,标准化的个人信用档案,消费金融公司也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个人贷款管理系统,用信用的力量来约束消费者进行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才能在我国得以立足和发展。

2.尽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

美国作为全世界信用法律最发达的国家,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特点和服务群体,其国内的消费金融公司成为了国家法律的重点监管对象。如,《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ECOA),《消费者租赁法》(Consumer Leasing Act,CLA),《信用修复机构法》(Credit Repair Organization Act,CROA)等相关法律,都在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正常运营保驾护航。然而,在我国对于此类新生金融工具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为了使消费金融公司运营规范化、制度化,出台相关法律和细则刻不容缓。此外为了防止第二次的“次贷”发生,中国银监会要要加大审查力度,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3.引入多种资本注入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的性质决定其并不十分适合银行来运营,例如,在美国,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由商家来进行运营。在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初期阶段,尝试选择注入民间资本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引入多元化的资金流进驻消费金融公司,不仅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影响,使之很快地投入市场,而且能防范不透明不规范活动引发的金融风险,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加大宣传力度

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虽然有着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消费习惯导致了他们目前对消费金融的需求不大。信用卡消费仍然是广大民众的第一选择,短时间内消费金融公司很难受到所有消费者的青睐。消费金融公司从成立到成熟,需要一段漫长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缺乏市场可能是面临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瞄准主要依赖的客户群体进行重点推广,消费金融公司才能得到很快的发展。

总之,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短期内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改变中国经济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现状,从而促使我国经济发展走上正轨。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和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费金融公司必将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3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Z].

篇9

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现状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消费金融市场发展尚未成熟。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该时期居民物质文化需求随着经济好转发生变化并带来消费水平的增长;第二阶段是1997~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消费信贷的蓬勃发展;第三阶段是2010年后GDP增长率趋缓但消费信贷规模却快速增长。

2015年,我国人民币境内各项贷款余额96.7万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19.0万亿元,增速为23.4%,其增长速度是其他类型贷款的1.6倍,消费贷款的份额约占20%,而这一比例在欧美发达国家超过60%,美国约为77%。其中,大中型银行消费贷款余额15.4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余额的81.42%,是消费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参与力量。

金融机构消费贷款余额从2010年的7.5万亿元增长至2015年19.0万亿元,增长了1.5倍多(图1)。2011年以来,尽管国内经济增速开始放缓,但金融机构消费贷款余额增速仍一直保持着17%以上;消费贷款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也逐年增加,从2011年初的15.0%上升到2015年末的19.6%。

我国消费金融前景广阔

对比主要发达国家,我国消费金融市场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后续发展空间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在: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居民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增长较快,但整体偏低。

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呈现出快速上升势头(图2)。2000年我国居民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仅为7%,2015年占比达到40%,16年增长了近5倍。

尽管增长迅速,但相比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图3),大致与1961年美国和1976年日本的水平相当。因此,我国消费金融未来还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为消费金融提供了发展机遇。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发展,银行竞争更加激烈,资金成本上升、利润受挤压。相对于企业而言,个人贷款利率敏感度较低,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收益水平,缓冲利率市场化冲击。因此,积极转变盈利模式和定价机制,大力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成为银行的必然选择。同时,金融脱媒化造成银行优质公司客户分流加剧,迫使银行必须主动调整客户及业务结构,提升消费贷款乃至个人贷款占比。2011~2015年,银行对公贷款占比由76.2%下降至71.0%,而个人贷款占比由23.8%逐年上升至29.0%。预计将来这一趋势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居民消费为消费金融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目前,我国正处于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融合发展阶段,城市住房刚性需求尚未饱和,国家积极推动消费升级,居民消费水平大幅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居民消费水平2000年为3721元,2014年增长至17705元。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为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客户基础和资金需求。同时,预计“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将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发展,消费贷款仍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

市场主体多样化将加剧个贷业务竞争。伴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P2P等新型市场主体不断出现,纷纷抢食消费贷款蛋糕,各类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使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对每一家商业银行来说都既是机遇又是巨大的挑战

大中型银行发展消费金融的特点

面对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消费金融受到各类金融机构日益广泛的参与。对于大中型银行来说,消费金融在优化业务结构、增加盈利来源、分散业务风险和节约资本占用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消费贷款占比。2016年8月末,五大国有银行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平均为33.2%,其中建行最高,达到37.7%,交通银行最低,只有28.7%。相比之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消费贷款占比普遍低于五大国有银行:9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平均为29.4%,广发银行最高,达到41.3%,其次为招商银行,达39.3%;华夏银行最低,仅为16.5%。具体数据见图4。

个人消费贷款结构占比。按照贷款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可进一步细分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含信用卡)。不同银行消费贷款的用途分化比较明显(图5),五大国有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住房贷款,房贷占比普遍高于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略低于兴业银行),其中工农中建四大行均为81%以上(2016年8月末数据),建设银行更高达87.1%;住房贷款在大部分股份制银行消费贷款中也占主流地位,其中兴业银行占比最高,达到71.1%,平安银行最低,占比不到15%。汽车消费贷款中,仅平安银行在消费贷款中的占比较高,达到23.2%,中信银行车贷占比为1.7%。股份制银行的其他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占比普遍高于五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略低于交通银行)。

大中型银行开展消费金融的优势与劣势

与同时参与消费金融市场竞争的小型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机构相比,大中型银行经过多年经营,在消费金融领域积累了特定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1)网点优势。大中型银行发挥线上线下服务综合平台优势,通过物理网点与线上平台的交叉获客,或者线上获客网点落地,提供个人综合金融服务。银行网点的分布密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客户服务的广度。(2)风险控制。大中型银行30年来伴随着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经历了几轮经济周期变化,发生了海量的消费贷款业务,累积了丰富的风控经验,具备了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这将成为其后续发展的重要保障。(3)产品覆盖。大中型银行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住房分期、住房抵押等大额、长期消费贷款,还提供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教育等小额、短期消费贷款,产品体系较为完善,服务门类较为齐全。

上述优势,将成为大中型银行市场竞争致胜关键,但大中型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也存在一些劣势。这需要其扬长避短,不断革新,实现优劣转化。第一是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多数大中型银行的消费金融产品类似,针对的客户群体相同,整体创新能力不强,与客户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金融需求不相匹配。第二是重复授信问题较为突出。随着各大商业银行争抢客户源的竞争愈演愈烈,商业银行向客户办理消费贷款条件日趋宽松,例如,存在同一家银行向同一客户多次授信,多家银行向同一客户办理多次授信的现象,如办理多张信用卡等。第三是业务手续繁琐。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尤其是小额消费贷款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程序、多个流程环节,这降低了贷款效率,给急需资金消费的客户带来了不便。

大中型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策略特点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五大国有银行总体上采取稳健经营策略,普遍偏好风险较低的房贷业务。与风险水平相适应,五大行消费贷款的定价相对较低,但由于其资金成本低、业务规模大,仍然可以保持盈利。

以兴业、招商和中信等为代表的股份制银行,风险偏好相对稳健,房贷占比较大,风险较高的经营性贷款占有一定的比例,贷款定价中等偏高;以民生和平安为代表的股份制银行,风险偏好相对激进,经营性贷款等高风险业务涉入较多,车贷等高定价的业务占较大比例(平安银行),采取高定价策略,获取较高的风险溢价。

大中型银行消费金融的发展方向

未来大中型银行经营模式将面临深刻调整

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扩张和金融科技高速发展,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也经历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客户群体选择上,正在从不区分客群的人工审批模式向聚焦优质客群的自动化审批模式转变。其逻辑是明确优质客户标准,通过客户信息大数据采集和个人信用画像机制筛除资质较差客户,利用少量核心资料清单、高通过率的自动化审批、全渠道的线上化操作等服务,全面提升用户体验,牢牢锁定和批量获取优质客户。如招行“云按揭”、平安车贷“一证贷”等产品正是通过精简流程、提升效率成为市场明星产品。

面对同一市场,客户会优先采用创新模式的银行,而固守传统模式的银行将被迫在次优客户中选择目标客户,从而陷入“客群质量下降――强化流程和风控――效率降低和体验下降――客户质量进一步下降”的恶性循环。

因此,市场形势的变化,将会倒逼各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及时改变观念,紧跟市场变化,从“以银行为中心”或“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打造一套识别、锁定、获取优质客户的消费贷款运行体系。通过体系化建设,来扬长避短,深度参与市场竞争。

未来大中型银行消费金融的发展特点

就发展趋势而言,大中型银行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将会呈现如下发展特点:

一是业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宽。从目前市场来看,房贷、车贷是消费贷款的主导品种,但耐用消费品、教育、医疗、旅游度假等一般性消费贷款应是最具开发潜力的领域,将会有较为快速的发展。

二是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经营将会日益突出。大中型银行将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目标客户群、成本收益比等进行综合考量,深入特定领域开展业务,通过精耕细作,获得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打造业务品牌,形成规模优势。像民生银行的小微贷款、中信银行的公积金网络贷款等,都是典型案例。

三是业务集约化与线上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大中型银行借鉴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做法,与线上线下消费场景更加紧密的结合,以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来获得与维持用户将成为主流。其中,面对新兴市场会通过与各类渠道合作获得用户,而自有业务则会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或依靠自身科技力量,构建“金融+互联网”的业务模式。这与微众银行、蚂蚁金服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金融+互联网”基于银行核心风险控制逻辑进行产品设计,互联网作为获客渠道、服务手段与传递媒介,对业务发展起重要作用,但不对风险控制产生较大影响。如中信银行与百度公司成立的“百信银行”,正是这一思路的实例。

篇10

一、消费金融及其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性

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消费金融业务主要有两大提供商――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两者在目标客户、分销渠道、提品以及风险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审批速度快(通常1小时内决策)、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时间常常延长到下班后或周末)等独特优势。可以说,消费金融公司是一类独立于银行的金融机构,主要针对急需资金但又无法立刻从银行获得信贷的“次级”消费者提供贷款。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的我国实体经济运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外需不断萎缩的残酷现实下,启动内需就成为拉动中国经济走出经济衰退的关键。无论是从政府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还是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乃至“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措施,均显示出政府启动国内消费市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意图和信心。为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方针,引导和促进国内消费市场,同时也鉴于完善中国个人消费信贷机构和产品的需要,我国于2009年8月正式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开始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四地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我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也已于2010年2月26日获批设立,并与3月1日正式挂牌营业。

该《试点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监管指标及消费者的保护等作出规定。《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结合国际经验,《试点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设定了有关监管指标,包括较严格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不低于1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及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等;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试点办法》规定了三方面相关内容:一是贷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三是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丰富我国金融机构类型,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以金融公司为代表的、能够更灵活多样地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各种金融中介机构将陆续登上我国金融舞台,对我国金融体系、尤其是此前基本处于空白的消费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发展显然将产生长远影响。

二、制约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有关制度等仍在不断完善,这些都决定了消费金融近期的发展空间有限。业界、学界及市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主流看法是:长期看好,但短期很难乐观。具体来说,制约因素表现在:

(一)“量入为出”的传统文化影响了消费金融发展的空间

消费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短板”。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消费信贷余额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比重仅为1.29%。而同期美国不包括房贷在内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是我国的38.7倍,其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则高达26%。目前中国消费总额中用到信贷的比例仅10%多一点,而美国是95%。人们可以接受借钱投资或经商,却难以容忍“借钱消费”。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消费金融让人们“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而这是立足于人们对未来预期收入及生活有保障的基础之上。有研究表明,我国高收入阶层占15%左右,中间阶层占到10%左右,而低收入阶层超过70%。而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惠及全体国人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正是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使得人们在观念上难以真正从“量入为出、节俭消费”转变为“超前消费、提前消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三)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

消费金融贷款是无担保贷款,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需要对个人信用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目前,我国征信体系还处于仅收集征信对象贷款相关信息的初级阶段,覆盖范围也还有限,个人信用记录分散在人民银行、电信、税务、公安、交通管理、水电燃气公共事业单位等部门中,且非常不完整,信息的及时性也较差。

(四)缺乏专门的消费金融法律

虽然金融消费涉及《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专门的法律规定,不过目前我国在消费金融法律建设方面仍然几近一片空白,仅有几部与之相关的行业规范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缺乏法律约束力,失信违约成本低。法律制度不健全明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消费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一块“短板”。

(五)消费金融机构少,业务品种单一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且消费信贷业务品种较少,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7年末和2008年末,我国以住房和汽车贷款为代表的中长期消费信贷分别占总消费信贷的90.48% 和 88.84%。

总的来说,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还远远未能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限,消费信贷占各项贷款总额比例低,消费信贷结构单一、品种不多,缺乏专业消费金融公司、相关金融机构种类过于单一,居民的合理、有效消费需求未得到充分释放。

三、发展完善我国消费金融的政策建议

目前国内的消费金融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缺少应有的制度环境,短期内举步维艰。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关注消费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制度问题,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有效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一)完善社会保障,转变消费观念

“量入为出”是我国的消费传统,要转变这种观念,提高居民消费在我国消费中所占比例,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完善社会保障的前提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兼顾效率与公平、改革和过渡相衔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我国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失业基本生活有保证、伤残能得到照顾、老有所养,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感,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唯有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定居民的收入增长预期,从而完全夯实消费需求的增长基础才能真正建立起稳固的内需,而不是过度依赖投资需求的畸形发展。

(二)尽快出台消费金融相关法律

金融产品和服务具有特殊性,金融消费不同于一般有形货物的生活消费,是一种高级消费。消费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必须依赖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驾护航。我国政府应该加快制订具体的、可操作的既能促进消费金融、又能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法规细则,架起消费金融的法律桥梁,切实维护消费金融服务参与各方的权力与义务,共同培育良好的消费金融市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构建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构建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对消费金融的发展极其重要。先进的客户评分系统及自动审批系统和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是消费金融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石。相较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具有审批速度快、服务方式灵活、无需抵押和担保的独特优势,而这些优势依赖于消费金融公司先进的客户评分系统和自动审批系统以及外部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目前,世界上知名的消费金融公司基本上都有自身的客户评分系统和自动审批流程(如捷信金融集团)。

一方面,制定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种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不仅要坚决杜绝消费者信贷报告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而且要求有关机构在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时,要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并对可以收集和提供的信息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要加紧研究制定个人破产法,在最大程度减轻债务人负担的同时,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的信息网络,制定信用征信标准,成立消费信贷中介服务机构、资信调查咨询机构,负责收集、调查消费信贷申请人的收支、信用、人品等方面的信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调查结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消费金融公司与消费者间信息不对称问题。随着央行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将大大降低消费金融业务拓展成本,更好地培育民众的信用文化,也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手段。

(四)加强监管,控制风险

消费金融是一种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服务方式。2008年以来,席卷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使得各国将金融系统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科学适度的外部监管是消费金融持续、稳健发展的保障。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中,一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几乎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放松监管。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应从严格准入条件、设定合理的监管指标、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以及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着手。《试点办法》中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及同业拆入资金比也规定了较高要求。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控制,提高金融监管和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促进我国消费金融的改革和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重要举措。

(五)制定税收支持配套政策

美国税法规定,公民可以从个人所得税应税额中提前扣除需要支付的分期付款利息。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中,也可以考虑把消费者付息金额记入应扣税项,减轻消费者还款压力,从而促进当地消费的增长。

(六)加大宣传力度,消除人们对消费金融会引起次贷危机的想法

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美国及其全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人们一谈到消费金融,可能会认为消费金融的发展会产生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问题。然而我们应知道,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与美国的经济体制、发展模式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不应简单把消费信贷归结为美国金融危机的原因。因此,为消除人们对我国可能发生类似于美国的次贷危机的担心,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消费金融在我国的顺利运行。

四、结论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有关监管法规尚需逐步完善,且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仍在不断完善,因此,银监会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以积累经验,成功后再进行推广。

消费金融公司是一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工作中,银监会将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尊重金融机构的意愿,由金融机构自愿提出申请,银监会根据《试点办法》规定的各项准入条件,进行审批,推动此类新型机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琼,杨胜刚.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国际经验与中国的对策[J].中国金融,2009(20)

[2]袁象.对我国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0(1)

[3]锡士.消费金融说前景[J]. Shanghai Economy.2010(3)

[4]许文彬,王希平.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0(6)

[5]张学江,荆林波.我国消费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及政策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2010(11)

篇11

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对于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可以从市场供给与需求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从消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来看,主要是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2012年末余额已达10.27万亿元。但是其中住房按揭贷款就占76%,信用卡贷款占11%,车贷占2%,其他包括助学、旅游、装修等加起来只有11%。这与国外消费金融的情况有所区别,因为其住房按揭通常不被算作消费金融产品。可见,相较2012年末高达67.3万亿的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来说,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导者,商业银行对于消费的信贷支持还非常有限。

此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也是消费信贷的提供者,包括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部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贷、典当、租赁、担保公司,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等。其中,与在发达国家市场占有率通常超过60%相比,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的占比只有20%左右;四家消费金融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良好,但是规模和影响力还相对有限,据银监会在6月份的统计,其资产规模共计63亿元,发放39万笔贷款,贷款余额88亿元;其他类金融机构对消费金融的支持还在摸索阶段,如阿里巴巴的小贷公司和支付宝“信用支付”创新等。

除了消费信贷之外,支付工具也成为消费金融体系建设的另一重要内容。例如,2010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银行卡支付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每提升10个百分点,就可带动GDP增长约0.5个百分点。另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2)》披露,银行卡跨行交易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有明显正相关。中国银联也研究认为,2006到2012年间我国银行卡消费总量超62万亿元,相比现金支付可节约成本6758亿元。

再就是各类新兴支付企业和支付手段不断蓬勃发展,无论是第三方支付的多用途预付卡,还是商业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抑或是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各类网络支付模式,都深刻地改变着消费者行为。这些消费金融探索内生于在线流通企业或触网的传统企业,既能带来更多交易便利以直接刺激消费,又能提升电子商务效率以间接支持消费。

再者,消费金融发展也离不开风险的分散与管理。其中,许多研究都表明社会保障体系与消费密切相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都对居民消费倾向有复杂影响。另外,也离不开保险和担保支持。保险业可以通过提供征信服务、小额信贷保险等来解决消费信用风险控制,担保同样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风险防范机制。例如,现有的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助学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都对促进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从消费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来看,在我国也有许多显著特点。例如,可支配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制约了居民消费能力,而购房也成为挤出消费的“一座大山”,许多调研都显示,购房仍是家庭借款的主要目的。再如,与发达国家居民习惯的“寅吃卯粮”相比,我国居民更善于“量入为出”,负债消费的观念影响有限;而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的消费需求更受到正规金融支持匮乏的约束。还有,习惯于使用现金支付也制约了消费效率,如2012年西南财经大学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现金在家庭购物支付方式中的比重仍占79.6%。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会信用观念尚未完善,多层次信用体系还未建立的情况下,消费金融业务的提供和创新同样受到制约。

从根本上看,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仍然体现出“生产性金融”特色,尚未真正重视消费性金融发展。很多人把银行消费信贷等同于消费金融,恰恰说明了还缺少多元化的消费金融支撑。要改变现状,使得消费金融真正成为提振居民消费的主力军,就需要从机构与产品创新、政策和制度优化两大层面着手加快改革。

构建完善、多层次、功能完备的消费金融体系

首先,构建一个多层次的、功能完备的消费金融体系,已经变得迫在眉睫。

第一,需要创新多元化的消费金融提供主体,除了银行之外,还应该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消费信用产品的设计中。例如在日本,消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银行系、流通系、厂商系的信用卡公司,消费信贷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还有票据贴现公司、当铺、邮购公司和综合租赁公司等,非银行类机构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适度降低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门槛,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给予更多的监管便利,培育多元化的专业、地方性消费金融提供者,都是未来的改革重点。

第二,在许多国家,最早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者往往都是实体企业,如1950年日本的月付百货店就开展了分期付款销售业务,1967年韩国的商场开始发行百货店内信用卡。正是这些实体部门的创新,为专业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了实践探索基础,并推动了诸多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可以借鉴的是,我国同样可以鼓励和促进包括商业企业、流通企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借贷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不同主体,充分介入到消费金融业务创新中,并为此创造更多的制度保障。

第三,应促进消费金融产品的创新,尤其要鼓励中小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业务创新,从中实现客户需求与业务蓝海的共赢,如推动开发新消费金融产品、试点消费信贷证券化、充分利用保险和担保来控制风险、与社会保障建设有效结合等。

第四,应建设良好的消费支付环境,充分利用新技术来引导支付创新。要促进支付市场的有效竞争和市场定价,既应持续推动银行卡支付规模壮大,又要尝试从传统“卡支付”向“网络账户支付”的转型,还应促进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从而为居民消费创造更便利、有效的环境。

其次,我国现有的消费金融政策尚未形成体系,并且普遍缺乏力度。

篇12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环境,首先是市场模式,消费金融的市场模式,第一是环境,第二是生态系统,第三是参与者的运行,第四是市场的快速扩张。事实上,这五个点属于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应该具有特征,包括整体市场空间的快速扩张、从业人员的积极流入和当地市场问题、机会和问题并存,但机会远远大于问题。

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模式趋同。现金模式,也称为消费支付模式,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消费者向零售商发放贷款。商业银行信用卡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这种模式提供消费者金融服务。

支付方式另一种模式,也称为受托支付模式,是指消费者金融服务提供者在消费者消费时直接向零售商支付,这种模式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分期付款服务中,如东方借据、天猫阶段。

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正逐步开始与电子商务合作,建立在线平台,通过消费场景为用户提供准确的金融产品,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运营模式正在趋同。

互联网消费金融征信依赖大数据。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机构或传统金融机构是否正逐步依赖大数据技术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是传统金融机构和网络企业发展消费金融的核心。风险的核心是信用信息,包括身份认证和信用判断的两个环节。

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传统的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依靠离线实体来验证身份,传统的商业银行主要依靠信用信息系统,而消费金融公司依靠自己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然而,网上信用报告有限,主动性差,信息不足。

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网络公司主要依赖各种网络行为的数据:用户消费、信用、投资、网络社会网络、在线搜索,并转化为身份质量、绩效能力、信用历史、网络关系、行为偏好等。评估用户的信誉。

大数据技术成熟后,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正逐步丰富自己的信用模式。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完善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因此,消费者金融参与者越来越依赖于信用评级的大数据。

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定价市场化。以商业银行为定价核心的传统消费金融机构的定价原则,“贷款成本”作为定价原则,总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基准价格和定价策略。银行负责利率政策下的定价(5.6%和0.9%)。利率差距更反映在不同的基金目的,而不是同一个基金的不同申请人,对于以信用卡为主的传统消费金融产品。不同借款人之间的差异反映在贷款借款人可以获得贷款的金额上,因此阶段利率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

相反,互联网消费者金融服务提供了更多的方式,由于应用场景细分垂直和精度,可以实现不同消费场景、不同信用等人群的差别定价:作为互联网消费者金融的发展驱动力,技术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资本成本、运营成本和违约成本。总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可以推动消费金融行业整体定价水平的市场化。

互联网消费金融环境。首先,环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政策环境,一是消费环境。首先,从政策环境的变化和影响的四个方面:

第一点是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从2011年起,在经济增长、出口和投资三驾马车中,消费被抑制,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希望。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消费者增长驱动经济增长的基本作用。这是宏观层面消费金融发展的宏观背景。

第二点是国家对建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态度的改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到2016年3月底,中央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建立,直到现在有17家持牌机构,15家开业,两家不营业,未来相信有执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将越来越多。

第三点是传统消费金融的放松,主要是关于银行卡,包括完善银行卡信用卡定价机制的通知、增加新消费地区金融支持的指导和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一系列放松管制的银行卡市场和信用卡管理,以信用卡为例,消费者在配额、利率、还款周期和还款方式上将面临更灵活的选择。

第四点更为明显,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国内发展对网络金融的特殊矫正,事实上,我们发现在许多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中,只有消费者金融不包括在队伍中。

以上是政策环境的总体状况,总的来说,政策在促进消费金融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次,消费环境的变化,这不是详细的说。首先是消费观念,人人从一开始就推崇节俭、良好的消费观念,追求物质享受和休闲娱乐,是消费环境的一大变化。

篇13

地区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地区居民的消费能力,作为我国基层组成部分的农村区域,其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的消费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力。农民受到收入水平的局限而抑制了其原有的消费欲望,因此农村区域的内需调动需要从经济方面着手。农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促使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有效的优化整体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一、当下农村居民消费基本状况

(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

虽然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在逐年提升,但是相比城镇居民来说,其消费水平相对较低,消费结构也缺乏丰富多样性,消费意愿存在较大程度的抑制。农民家庭生活中所需的消费品数量与品类得到了较大的丰富,一般的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配备,但是在品质需求上相对较低,无论是数量还是品质的要求,比城镇居民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消费水平低主要与其居民平均收入较低有密切关系,收入水平低直接导致农村居民消费意识没有得到优化提升,在思想观念上仍旧存在一定滞后性。消费欲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极大的抑制,这也说明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巨大,可以有巨大的挖掘空间。农村地区一般集聚着大量的老弱妇孺,青壮年群体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居民,在生活方式上与城镇居民有一定差异。

(二)农村居民消费渠道狭窄

除了收入受限这个主要情况外,农村区域消费渠道狭窄也是重要原因。在农村区域,缺乏大型商贸娱乐场所,一般提供基本的日常用品,没有大型的购物中心,甚至购买贵重物品需要驱车到较远的城镇购买,购买便捷性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日常的购买行为。而城镇居民可以便捷的享受居住区附近的购物商城服务,获取购物信息更为便捷,同时有便捷的网络购物途径,因此购买行为更为便捷。在农村区域,由于人口稀少,快递点少,大型商贸购物城少,因此无法配备与城镇一致的便捷购物城密集分布,从而导致农村居民消费欲求得到抑制。

(三)农村居民出行不便利

农村居民交通出行不便捷,拥有私家车的家庭较少,更多是农民子女在城镇拥有私家车,但是并不能每日服务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因此农村居民出行受到公共交通的制约,出行购物存在更大的困难性,不如城镇居民购物出行便捷,因此,交通不便捷也是农村居民消费欲望受到抑制的关键之一。如果想调动农民的消费能力,需要从各方面基础设施与农民收入提升方面入手,相关工作的投入成本较大,操作难度高。总体来说,要优化农民的收入水平,在收入水平提升后才能有效地让农民自行的改善其出行条件,从而优化其消费能力。

(四)不同区域农村基层情况差异显著

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情况也与各地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部分农村区域发展势头良好,有自己的基层工厂与产业发展特色,从而促使基层农村居民经济能力较强,这样可以促使农民拥有完善的家庭出行配备,私家车与拥有驾照的人员较为普遍,因此,可以有效地规避农村远离城镇的地域问题,农民出行便捷,可以随时方便的到城区进行日常采购,有效地激发了其内在的消费欲望与消费能力。但是对于发展不良的农村基层,则无法达到这样的水平。因此,农村居民消费情况需要依据实际地域情况而定,并不能笼统的一概而论。

二、当下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一)金融体系不健全

农村金融发展相较于城镇金融体系而言,具有不健全不完善性的特点,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可以划分为正规性与非正规性的金融机构构成,在农业发展中可以依赖农业发展银行这样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实际分布与延展性较弱,无法有效的满足实际农村区域的发展需求,银行的支持能力较为狭窄。农业发展银行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会将投资集中在非农业产业方面的发展,对农业发展没有做强有力的支持。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区域更多的处于垄断性发展角色,因此没有承担应有的农业建设职责,导致农业商业银行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因此农村金融体系还缺乏更为健康完善的发展,对农村收入提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二)金融环境不良

由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较差,从而导致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农村区域的金融信誉不佳,因此也导致金融体系无法得到健康的发展。农村区域的金融贷款存在多种制度疏漏,导致还款与贷款运用有较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空间;农村经济之后导致农民平均收入水平低,资金储备量缺乏,因此如果经济周转不灵,则容易影响正常还款能力;大部分农民也没有接受较高的文化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认识不足,导致信用意识缺乏,恶意不还款的情况相对较多。

(三)金融服务缺乏

在农村区域的金融服务相对于城镇区域而言,丰富性较低,同时提供的金融服务数量、频次也相对较低,更多的将业务集中在储蓄、汇款与信用贷款,其他方面没有多样性的开发。同时基层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养低,也无法有效地开展其他业务,开展多样的风险性、成本更高,进而也导致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无法有效提升。

(四)民间金融较为繁荣

对于相对先进的农村区域,由于经济得到了发展,摆脱了贫困落后的面貌,乡镇企业也得到有效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经济能力也不断提升。随着企业与个人的不断发展,信用贷款的需求也不断提升,正规渠道的金融机构服务已经无法满足实际情况所需,因此促使民间金融机构的繁荣。民间金融机构融资相对更为快速便捷,门槛低,操作方式灵活多样,对农村基层情况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因此可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构成缺乏的问题。但是其贷款利息相对更高,同时缺乏金融风险的应对实力。

三、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

(一)有助于让农民储蓄转为投资

传统农村金融服务集中在储蓄方面,由于金融服务的发展,可以引导农民将储蓄转为投资,需要进一步减少金融中资源吸收,降低金融机构的中介成本,有助于储蓄资金更好地向投资方向发展,提升资金形式的转化率。

(二)拉动收入增长,优化农民消费能力

农村金融发展可以有效地达到拉动收入提升的下沟,从而有效的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金融由于更好地支持了农村生产,对于农业技术的发展创新起到推动作用,让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农村生产效率,优化农民的收入水平。金融可以有效地加大农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有效的提升农村基层的生存环境,同时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支持,有助于农村经济整体发展,促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助于农村基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有效的拉动农村就业率,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

(三)注重信贷支持

来为居民消费提供保障要加大对农村信贷的支持,为农民消费行为作经济保障。通过农村信贷的支持发展可以有效地减少农民消费对收入方面的依赖度,有效的改善农民由于短时间资金缺乏导致的消费行为遏制,可以有效地提升农民的消费信心,助长消费行为提升。注重对农村信贷的宣传,提供优惠的信贷政策,调动农村信贷参与积极性,甚至可以通过示范效益来让农民看到真正的实惠便捷。要注重农村基层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优化各方面设施设备,推动网络支付、信用卡支付等多种便捷的方式普及,吸引商家到农村投资发展,丰富农村基层的消费配备。完善农民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升农民对个人信用度的关注,完善征信体系,做好信贷情况的跟踪监测管控,遏制不良信贷行为。此外,扩展多样性的信贷服务,匹配实际的农民需求,包括助学、医疗、农业机械、房屋装修等各方面的贷款服务,让信贷服务更广泛化。

(四)注重农村保险体系构建

来提供农民保障感通过农村保险体系的完善构建,让农民对生活有更强的安全感,让医保、社保能够落实到实处,让农民敢于消费,注重基层新农合工作的落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与保障。甚至可以开展多种保险产品的宣传推广,让农民对于个人生活有更强的保障能力。结束语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可以有效地优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提供更强的经济、社会、政治保障,让农村更好地得到消费环境,提升民众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孙颖,刘宁宁.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影响因素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12):47-48.

[2]陈治国,李成友,辛冲冲等.基于OPLS回归模型的农村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效应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6(02):91-9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