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16:01:2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经济学的投资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行为经济学概述
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运用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个人或群体的经济行为规律的科学。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 每个人在面对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时都会采取捷径或应用部分信息来进行决策,人们的决策是一个结构化和持续性的过程, 因此决策的非理性是正常存在的。行为经济学就是要解释人类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非理及其原因,它并不是对理的否定。
行为经济学建立在认知心理学的基础之上,认为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行为决策的时候,都会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 产生认知偏差。这些认知偏差主要包括: 损失厌恶心理、过度自信、从众心理、框架效应偏差、锚定效应偏差、确定性效应偏差等。
二、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决策偏差
以上的这些心理因素会导致企业的管理者、 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在决策时的认知偏差,从而产生非理, 而非理导致企业决策偏差。从文献尤其是国内文献情况来看,在经理人的决策模型中,行为假定往往被忽视。本文拟分为受过度自信,损失厌恶和从众心理影响的投资偏差等几个部分来做说明。
(一)过度自信
在投资决策中, 过度自信或过分乐观的管理者往往对不确定性的结果持乐观态度, 相信自己能控制好局面并顺利实现预期结果。过度自信的决策者倾向采用比较激进的决策,并且消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这将导致他在决策中选择错误方案,因而项目的实际收益往往达不到预期值,从而使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他们有足够的内部资金,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没有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即使没有问题和信息不对称,与最好的投资规模相比,往往倾向于投资高风险的项目。在公司资金比较充足时,往往低估风险,作为收购方在公司并购活动中会出价偏高、过度投资等非理。如果公司内部资金不充足,他们不会选择在资本市场融资,因为他们觉得公司的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并因此只依赖公司的现金流,导致该公司不得不放弃一些有价值的投资。
特别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个人一般在决策活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其中相当大的一部企业家会低估业务活动中的困难,还有一些决策策制定者成功后心理上会骄傲自大,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是不能成功的,继续提出一些雄心勃勃的目标。当高估个人能力远远超出现实,企业资源不足以支撑这些雄心勃勃的目标,最终企业会陷入困境,造成严重损失。
(二) 群体效应
当决策者行动时,常常考虑他人的判断和行为,即使知道其他人是一种从众行为,完全理性的人也会参与其中并采取类似的行为。 如果脱离了大多数,会让人产生不安感,尤其是对自己缺乏自信的时候,这种心理效应会更加显著。羊群行为的形成有许多原因,其中包括人类的从众本能、人群间沟通产生的传染、信息不对称、信息搜寻成本过大、维护职业声誉的需要、羊群中的人具有同一偏好等等。羊群行为的心理偏差常常出现于各类投资者中,它是投资者心态模型的重要形式,在复杂的投资环境中犹豫不定、无所适从,因而,从众便成为他们最为便捷、安全的选择。
从单个企业角度看,经理人的羊群行为使得企业在短期内的热点项目大量投资,注重短期效益,忽视长远的目标,损害企业的持续发展,浪费企业宝贵的资源,最终将降低企业的竞争力。从行业角度出发, 在我国的投资市场中,往往会出现某些行业或者产品投资过热的情况。大量企业同时进入同一个行业,容易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加剧市场竞争和混乱,愈演愈烈,使行业发展停滞不前。
(三)损失厌恶
在现实生活中,损失对人们造成负面刺激程度远远高于同等收益对人们正面刺激程度。人们常常具有损失厌恶的非理特征。因此,人们在面对损失时倾向于追求风险,甘愿冒更大的风险来追回既定的损失。人们在面对获得时,更倾向于规避风险,尽量保全确定性性的收益。
企业的决策和实施往往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行为过程,决策者面对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损失,容易产生强烈的情绪,这必然会增加决策者的非理,导致其不能理性地分析投资现状和前景,表现为风险寻求,孤注一掷。决策者对已经面临失败的投资仍不愿意退出,决策者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价来弥补亏空,甚至追加额外投资进行最后一搏,演变为恶性增资。也就是说,鉴于投资过程中客观情况的不确定性,给予了决策者赌博环境,投资过程中主观的损失厌恶情绪使他们不愿意接受损失,甘愿通过赌博的冒险行为来弥补损失。这可能使公司在投资项目上再次犯同样的错误,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股东利益,并危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 基于行为经济学的财务决策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以上对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非理导致财务风险的分析, 为了减少非理的发生, 加强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本文提出以下措施:1.加强公司委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管理者以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将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一致化, 迫使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必须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2.增强管理者进行企业经营管理透明度的同时,必须设法顶住外部投资者追逐短期利益所带来的压力, 理性地进行投资活动以促进公司内在价值最大化。3.企业可以通过制定程序化相对较高的投资决策程序, 依靠这些程序指导管理者的行为,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决策者非理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4.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合理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本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2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投资经济及管理专业为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的二级学科,其研究生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为国家首批批准的两家博士学位高校授权点之一,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省重点学科。投资经济学课程是投资经济及管理专业的核心专业课之一,于本科教学的第三学年开课。以往的投资经济学课程由一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为了给教材改革提供可靠性的实际依据,近两年来该课程由5位以上教师共同承担授课任务,每位教师承担一个或两个相关章节的内容教学。教材原有章节如下:投资概述、投资与宏观经济、投资环境的建设与评价、融资的渠道与模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企业扩张并购与重组、个人理财、国际投资、风险管理与投资战略、投资价值与效益评价,共十二个章节。
2.1问题提出
教科书是专业知识的基本载体,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是教师授课内容的依据。教材理论知识的严谨性、逻辑性、案例的生动性、是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直接影响到教师教学质量以及学生学以致用的效果。因此,得到学生们的反馈可以为完善教材编撰提供重要信息,以便及时对教材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修改。投资经济学这门课程的教材总体态势较好,但是在教材逻辑、内容新颖、部分内容的授课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门课由多个教师教学可以使学生了解不同教师的见解和讲授风格,却无法使学生完全吸收理解每位教师授课的内容,此外教师授课时间不足也导致了教学任务无法完成。除此之外,教材内容的冗余、枯燥等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国的经济体制自1978年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即1978-1987年的自上而下的供给主导型变迁阶段、1988-1991年的中间扩散型变迁阶段、1992-2002年的市场需求诱导型初步形成阶段和2003年至今的市场需求诱导型深化改革阶段。我国从以中央政府为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向企业成为投资主体的投资体制变迁,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主、银行独立、融资方式灵活、中介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因而,在此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实现的前提下,应针对投资体制的变化,对教材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2.2投资经济学课程调研及结果
鉴于目前投资经济及管理专业对教材改革的需求,对2008级、2009级两个学年的已学过此课程的学生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投资经济学课程的授课情况、课程内容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意见及建议。以第一手数据资料为基础,为投资经济学教材改革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
2.2.1基本情况
在设计问卷的过程中,我们从教材内容及教学方式为主要调查方面,要求学生从几个选项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本问卷共有17道问题,其中有两道主观题。共发放纸质问卷60份,回收问卷53份,有效问卷为53份。其中,调查的学生为2008级和2009级两届投资经济及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2.2.2调研结果分析
(1)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符。
《投资经济学》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应为: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投资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与投资经济学相关的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处理实业投资、金融投资、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能够将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实践之中,具有较强的投资组织与决策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投资经济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6.6%的学生认为课程内容不符合学科要求;47.2%的学生认为教材没有充分注重学科的交叉;只有1.9%的学生认为及时地引入了最新成果;还有32.1%的学生认为教学与实际业务联系不够密切;只有39.65%的学生认为课程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还有26.4%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不能满足培养需求;37.7%的学生对课程学习对未来择业是否有用存在怀疑。从目前已经出版的《投资经济学》的内容来看,大多数的版本包含投资经济学概述、投资与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投资的宏观调控等章节,而大多数教材将重点放在虚拟投资上,忽略了实体投资的重要性。同时,在教材的章节之间缺少逻辑关系,阻碍了学生们对投资经济学整体脉络的把握。除此之外,大多数教材重理论而轻实践,不仅无法使学生学以致用,还阻碍了学生创新精神的发展。以上几点都脱离了投资经济学原本的教学目标。
(2)教学形式单一。
传统的教学形式多是填鸭式的教学,学生在学习中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进行试验之后,以5位教师组成的教师团队对投资经济学课程进行教学,以案例教学的形式进行。此次的问卷调查显示,在进行改革后81.1%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的效果好;92.5%的学生认可改革后的课程教学形式;86.8%的学生认为改革后的教学形式可以满足教学需求;84.9%的学生认为改革后教师授课效果很好。但是依旧存在30.2%的学生认为教师的讲授方法、教学内容对教学效果的影响不够;还有大多数学生希望以开卷和论文的形式作为考核方式。
3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调整的对策建议
结合对投资经济及管理专业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分析,本文提出对策如下:
3.1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改革
(1)整合课程设置,避免脱节和重复。
《投资经济学》原有教材内容逻辑关系不密切,依照各种分类依据进行的分类使得一些内容在不同章节都有涉猎,存在脱节和重复的现象。在进行改革时,应注重各部分教学内容的逻辑关系以及连贯性,避免脱节和重复。
(2)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
投资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其学科内容的跨度、深度都较大,在对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应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
(3)注重综合素质教育。
在教授学生们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其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能力发展等方面的培养。
3.2对教材内容进行改革
教师应该拓宽教材现有内容,及时将最新学科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融入到教材中,或者在教材建设过程中将其他的导读导教教科书与大量的指导性阅读书籍有机结合。针对调查中突出体现的教材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符这一问题,在进行教材建设的过程中,要考虑培养目标的重要性,注重学科的交叉。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未来就业或深造时可能用到的实际业务,将教学与实际业务相联系。
3.3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1)课堂教学从传统灌输性教学向探索性教学转变。
探索性教学是一种由教师指引学生分组共同协作,不断提出问题,并分析、解决问题的新型课堂教学方式。这种课堂教学方式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高效吸收,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提供了可能。
(2)实验教学从验证性实验向综合性实验转变。
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把综合性实验解释为“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综合性实验可以弥补传统验证性实验的不足,提升学生对问题的综合分析以及解决的能力。
自1969年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来,数位证券投资学领域的经济学家获得了其桂冠。证券投资学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既反映了证券投资学在经济学领域的学科地位,也体现了证券投资学理论研究对整个经济学的理论贡献。
198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阐述和发展了凯恩斯的系列理论及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宏观模型,他关于家庭和企业如何决定资产构成(the composition of their assets)的研究为当代资产组合选择理论(portfolio selection theory)之先河,明确提出资产组合选择理论的精髓是分散投资风险,“就像是不要把你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当时全世界的报纸普遍报道托宾:“耶鲁的经济学家因‘不要把所有的鸡蛋……’而获诺贝尔奖。” 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系数:“托宾q”系数或托宾q比率,该指标为企业股票市值对股票所代表的资产重置成本的比值,衡量一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否被高估或低估。该成果沟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对货币政策、公司价值分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985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弗兰科·莫迪利安尼(franco modigliani),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第一个提出储蓄的生命周期假设,揭示了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的规律,即个人的资产积累与其生命周期阶段呈现规律性特征,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决定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及其投资偏好。同时,他与默顿·米勒提出了著名的“莫迪利安尼——米勒定理”即“mm定理”,指出在不确定条件下分析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之间关系的方法,表明在无摩擦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该理论成为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一大基础。
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哈里·马科维茨(harry m. markowitz)、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他们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他们在金融证券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在一个给定的证券投资总量中,如何使各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达到均衡;如何以这种风险和收益的均衡来决定证券的价格;以及税率变动或企业破产等因素又怎样影响证券的价格。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的的重要贡献是“mm定理”的及其推进。马科维茨的贡献是他发展了资产选择理论,开创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该理论被誉为“华尔街的第一次革命”: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论局限于经验性的定性研究,该理论首次运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把证券投资的收益和风险用期望收益率和方差两个指标来进行定量分析,使证券投资理论跃升为一种科学分析理论,为其后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夏普根据马克维茨首先提出的一个模型探讨了证券组合分析的一些方法,当时称为“单一指数模型”,即现在的“单因素模型”,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罗伯特·默顿(robert c. merton)、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 scholes)。默顿和布莱克—斯科尔斯的重要贡献在于期权定价理论。并将定价模型扩展到许多衍生金融品上。迈伦·斯科尔斯给出了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该法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涉及金融新产品的思想方法。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对某一特定证券定价时,不象统计或回归分析那样,需要这种证券或与其相类似证券以往的数据,它可以对以往所没有的新型证券进行定价,这一特性扩大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为企业新型债务及交易证券如保险合约进行定价提供了方法。
200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克莱夫·格兰杰(clive w.j. granger)、罗伯特·恩格尔(robert f. engle iii)。 他们给经济学研究和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用“随着时间变化的易变性”和“共同趋势”两种新方法分析经济时间序列。此前理论人员在进行估量、预测、检验假设时,一般都按时间排列的观察周期即时间序列的形式使用数据,比如按照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利率、股票价格的时间序列趋势等,分析时间序列的稳定性和趋势性。用于稳定时间序列的统计方法运用于非稳定的数据分析时,人们很容易做出安全错误的判断。格兰杰和恩格尔发明了新的统计方法来分析许多经济时间序列中两个关键属性:随时间变化数据的易变性和非稳定性。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随着时间的随机波动,具有易变性,股票和各类有价证券
的价值取决于易变性风险。大部分整体经济时间序列都有一个随机趋势,一次暂时的失调会产生长期持续的影响,这些时间序列被叫做“非稳定的”序列。
这些证券投资理论的一大理论特征是,它们既是经济理论研究的前沿,也是证券投资实践探索的前沿。资本结构理论、现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模型、arch模型等等,几乎都是现代证券投资的必备工具。
一、引言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投资是为了增加未来产量而放弃目前的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投资是目的是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增加产量,获得收益。本文就目前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状况进行分析,指出我国企业在安全投资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安全投资行为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某种定义上来说,安全投资是为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各种事故伤害、消除事故隐患和治理尘毒等有害作业环境的全部费用,包括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所支出的费用。安全投资行为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持续顺利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安全投资主要用于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改善环境三方面。
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力系统,也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社会经济组织系统,为了求得发展,应根据自身素质与收益结构和外部环境条件作出各种选择与判断,开展各种自觉活动,即发生现实的企业行为。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就是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对生产经营安全需求和外界环境变化的刺激,所作出的现实反应,它是由特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两方面因素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安全投资资金主要是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其比率一直为10%至20%,对于矿山、化工等企业则大于20%。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获得自主经营权,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安全与健康。企业往往把资金集中于直接生产性投资而忽视安全性投资,甚至是明知会造成严重后果却抱着侥幸的心理。致使安全投资不足,安全措施不力和安全装备严重不足,有的企业对项目中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随意削减。在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时,不按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设计、施工,致使安全隐患大大增加,使安全生产出现了不少问题。
当今我国经济正面临着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安全生产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如果只是将有限的资源全都投资到生产规模的扩大上,忽视安全投资,那么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增长,不可避免地要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反过来就会降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目前,企业的安全投资不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日益成为了我国政府、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规范和引导企业主动的安全投资行为、杜绝企业的非理,是我国目前企业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关于我国企业安全投资研究多侧重于安全经济效益、安全投资的决策方法和安全管理体制方面,而忽视了对安全投资活动中最基本、最关键和最富有积极性的因素——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研究,缺乏对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规律的系统总结。从这点出发,我们有必要借鉴行为科学、经济学、风险学、心理学等理论,从多角度对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进行深入的分析,揭示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增强企业的安全投资意识,调动企业依法进行安全投资的积极性,规范和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
三、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针对我国企业安全投资不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如何规范我国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引导企业理性的安全投资,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对于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改变,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设立的近期目标是尽最大可能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远期目标则是强调企业的内在素质建设,从“心理”上感化企业,使其打消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念头,建立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长效机制。因此企业的安全投资要从法律和经济这两个角度出发来解决。
1.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的安全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自利性”。针对这样的情况,结合心理学家勒温的研究,本文认为在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行为时,应当按照“服从”到“内化”的过程,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在这个阶段,应当提高安全监察水平、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处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并用,使违规企业的违规投资行为在经济收益、政治前景、社会声誉等方面都得不偿失,从而使投资违规行为的动机得以有效控制。
要建立“规则”层面上的“和谐”社会,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安全立法是强化安全监督监察的重要基础,也是治理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重要基础。治理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在整个安全立法上应突出“严”与“明”,加大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一个立足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安全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起点,它的实现理所当然是目前安全监督管理的中心任务。
2.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
(1)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企业要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分别确定提取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在确定安全投资的计提标准后,国家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的安全投资资金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专款费用挪作他用或低效使用,对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安全投资计划、资金使用效率、生产安全环境改善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将企业安全投资的措施落到实处。企业一次性安全投资成本大,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都用在安全设施的配置上,所以就要多渠道筹集安全投资资金,如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等。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整治安全隐患和抢险救灾。积极争取国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贷款及职工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征收事故或危害隐患源罚金,建立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工伤保险差别利率制度,用于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等。
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不能仅仅单从产品的销售额或产量中提取,这就意味着企业产量大经济效益好就应该多提取安全费用,这势必造成大型企业提取过多的安全费用,小型企业提取过少的安全费用的现象。这种安全费用的提取法不考虑企业的安全状况,显然是有所违背安全投资的本意的。所以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应该针对行业、企业的特点建立起安全投资的指标体系,包括企业的规模大小,产品销售额,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等来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比例。最后要建立企业安全投资资金的监督机制,依法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
(2)风险抵押金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煤矿己经实行。煤矿企业先交一笔风险抵押金放在银行,专款专存。一旦发生了事故,政府用这笔钱抢险救灾。在风险抵押金的约束下,企业自身必须加强对安全保护的重视,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察成本。借鉴风险制度在保险业及相关领域的实践,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收取风险抵押金,既是防止企业发生事故的保证金,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执法的切实可行的措施,能有力地防止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资格后,又对安全法规政策“阳奉阴违”的现象。
实行风险抵押金办法,从准入门槛对企业把关,从制度上建立企业自我约束的违规行为防范机制,有利于强化安全监督,对保障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能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但是,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应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应通过立法形式将该办法确定下来。同时,立法要广泛调查听证,以确立一个合理的提取和返还额度。对这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该制度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安全监察的外部化转化为企业自身管理内部化,制定合理的风险抵押金提取和返还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安全投资的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3)事故赔偿制度
目前一些企业对发生事故、死几个人不太在乎的原因之一是现有的事故赔偿标准偏低,企业赔得起钱。企业在受收益驱动超负荷生产时,很容易诱发灾难性事故,因此,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地方已出台的事故赔偿政策及标准,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事故赔偿方面的法规,大幅度提高事故伤亡的赔偿标准。提高事故的赔偿标准,可以增加矿难的经济成本,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能激励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主动性。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起自觉保障安全投资、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赔偿标准的提高是希望在提高企业事故成本的前提下,促使企业重视安全投资,真正意识到预防的重要性.
四、结语
企业安全投资行为是企业为了达到保障生存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实现企业经营目的而将一定资源投放到安全领域的行为。做好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完善企业的安全投资法律,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屠文娟,张超,汤培荣.基于生命经济价值理论的企业安全投资技术经济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0):26-31.
一、引言
从1992年第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至今,我国投资基金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中国投资基金进入“新基金”时代,基金的设立发行,投资运作以及外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日趋多元化,多数基金表明了市场定位,成长型、平衡型及重组型等品种相继问世,基金管理公司在外部压力和内在激励之下,积极扩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研发力量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地位。2001年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工作也排到了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程表上,《投资基金法》在经过四稿修改之后也即将提请通过,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00年底,我国一共批准设立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5家,累计发行基金单位562亿个,基金净值847.35 亿元,约占到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7%。
二、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虽然成绩喜人,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基金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现存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金大发展,概观现实的发展情况,我国投资基金矛盾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症结为以下四个问题:
1、基金规模偏小,缺乏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规模大小包含三个意思:一是投资基金的资产总额,二是单个基金的融资量,三是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数量。我国目前基金总资产净值为847.35亿元,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为6.8 亿美元,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金融中介,英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底也达到了4191亿美元。 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基金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规模偏小将使基金难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规模占股市流通股总市值比率为33%时,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我们如果引用美国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份额——30%~40%进行计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3%×30%≈10%,才能发挥其证券市场导向和稳定器的作用,所以目前7%的比率还远未达到这个要求。
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方面,1998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规模大都为10~30亿元,而美国基金的平均规模却达24亿美元。从投资组合理论来看,单个基金资产规模偏小限制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弱化了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从规模经济理论来看,单只基金的平均运行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先下降后上升,当每基金单位的边际成本为0,即每基金单位用分摊后的最小成本获得了最大收益时的规模才为单只基金的最佳规模。根据国外基金单位收益远超过我国的经验来看,中国的单个基金资产规模虽处于平均成本下降阶段但还未达到边际成本为0的那一点,应进行积极扩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业的集中趋势更为突出,美国的400多家基金管理集团管理着7000多只基金,英国2100多个单位信托基金则仅由15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但我国一家公司平均只管理3个左右的基金,在抵御风险,降低成本和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多样化产品上都没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我国基金管理管理公司“一拖二、三”正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增加基金管理数量所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等收益要大于由此带来的人事管理、行政协调等成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当公司的规模增长率与运行成本增长率相等,即规模收益不变时,我国的基金公司才达到最佳管理规模。
英美国家基金资产规模日渐庞大还主要得益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构成其重要资金来源。19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也一直是中小投资者,基金规模发展缓慢,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在1993—1999年期间,基金资产增长了近231%,其中养老基金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36%。 我国的基金业一直以来都缺乏机构投资者,随着三类企业入市以及保险公司连接类帐户的出现才有了一点改观,但要完全起到扩大基金市场规模的作用,力量还十分微薄。从委托理论来看,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基金持有人多为中小投资者,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的成本内化和收益外化问题更加突出,这会加剧持有人在监督上的“搭便车”行为,从而不能有效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当机构投资者比例上升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基金持有人的信息劣势地位,有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以封闭式为主的基金类型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人在基金的运行发展中地位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沉淀基金资产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是资金全封闭的投资基金无法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
在基金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风险,包括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持有人不可能在事前准确地甄别管理人的真实经营能力,有可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错误信号而选择劣质管理者。后者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优行为选择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委托—理论来看,投资基金的这两个现象是必然会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多赚取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将隐蔽不利信息,甚至不惜以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以投资收益率来甑别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只能算是事后的判别,逆向选择出现。在确立了委托—关系之后,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 ,这主要是由于者即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也各不相同,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中投资收益I是唯一变量,即U投=U(I),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基金管理者的效用函数U管=U(t,Ie),t为工作时间,Ie为预期收益,工作时间的减少和预期收益的提高都能增加管理者的效用,但预期收益提高的前提是管理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因此管理者会面临闲暇时间与投资收益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将与投资者的目标函数发生偏离;如果想同时实现,只能是管理者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采取过度投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者均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约束管理公司隐蔽真实信息,激励管理者选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封闭式基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投资者一旦选择了封闭式基金,如发现其不能满足自身投资意愿,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手基金份额,基金的资产丝毫不受影响,管理公司按资产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也分毫不少,这样很难约束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发行时公布真实的投资素质和潜在风险因素,吹嘘隐瞒的“圈钱”行为将加剧逆向选择问题。封闭式基金不存在因经营不力而导致基金管理费减少的问题,管理费比例一般比较固定,因此掌握资产的经理们缺乏外部赎回压力和提高投资收益的激励,会采取更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行为,如“偷懒”,“交叉持股”等,逐步侵蚀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而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管理公司面临基金份额随时会减少的压力,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得到遏制,风险将大为降低。目前世界上基金业发达的国家都以开放式基金为发展主流,美国开放式基金占到了基金总额的93.9%,英国为76.6%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封闭式基金的不足和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也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
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的研究,控股股东的权力放大会引起公司内在结构与公司基本形式相比产生较大的偏离,表现在投资基金上即基金管理公司原来代人理财的形式偏化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权力放大效应还将极大地改变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相互关系 。我们应注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还管理着非公司所有的基金资产,控股股东的出现改变了基金持有人与管理公司的利益格局,根据控制权理论,掌握控制权即获得剩余索取权,证券公司将取代持有人的索取者地位,成为真正的基金获利者,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不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给控股股东。因此,在过去几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屡屡出现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基金管理者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以及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增加证券公司的利润,如1999年基金兴华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就达116亿元,部分资金周转率高达743%!仅支付给华夏证券的佣金就有2317.58万元,数目十分可观 。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型”的股权结构削弱了其独立性,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利益独立体,严重制约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比国外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型几已日渐成熟,股东即为基金持有人,有机构也有中小投资者,“相对分散型”的持股结构更有利于基金的独立运作,再加之独立董事的特殊监督,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信息披露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大
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在初期,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按要求进行较透明的披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空,并且存在严重的信息误导。如在年报、中报和投资组合公告的截至日到公告见诸于公众之日中间的90、60、15日工作期内,各基金会对持仓作重大变动,因此投资者看到的所谓投资组合早已成为“过去时”,获得的信息将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判断。对于新增、剔除股票明细的披露,各基金往往采取保留象征性余额的方法逃避披露,至于关联交易更是不可能在会计报告书附注中得到解释说明,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可靠在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都有不少问题。与此同时,证监会往往无法深入到基金的具体运作细节进行实质性监督,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让基金有“对策”可用,因此这种信息披露已经不能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信息传递机制的缺陷,会造成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人的偷懒,内部人控制,机会主义倾向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逃避持有人监督,必然会延迟或破坏有效信息的传导,加剧信息不对称。通常委托人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必须收集信息,以对人进行监督,但是信息的搜寻和监督是有成本的,并且与人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成正比 ,越隐蔽的行为为之付出的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中,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缺乏,投资者发现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较困难,因而监督成本较高,加之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和收益的外部化,投资者搜集信息进行监督的动机几乎为零,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以督促基金管理者主动披露信息。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使投资者及时地得到来自基金公司的有效信息,基金的效率损失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政府强制性监管和中介机构对信息进行审核、公证等外部监督的不力也使基金管理人主动传递信息失去可靠性。
三、入世后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投资基金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压力,同时对外还面临着中国入世后国际基金业的潜在威胁。根据WTO有关协议,一旦入世,外资可进入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参股比例可达33%。三年后增至49%,五年后51%,国外基金业届时将凭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实力向国内基金业发起挑战,加快解决中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我国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
1、积极扩容,加速基金持有机构化。
扩大基金规模即能达到规模经济又能改变我国投资基金“轻量级”对抗国外基金“重量级“的局面,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发行,扩大基金的总体规模;已发行基金在扩容条件具备时,可选择扩募,以增加单个基金的资产规模;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同时鼓励优势突出的管理公司增加基金管理的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基金品种的多元化。国外基金投资风格多样,各种投资方法组合形成了品种齐全的投资对象,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偏好,在吸引投资者方面颇具优势。因此我们除了继续明确各投资基金目前的投资风格外,可引入成长价值复合型、新兴成长型等新的风格,并从投资对象上发展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等。
此外,还要加速基金持有人的机构化,增加基金的资本来源,迅速扩展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并能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与基金公司的谈判能力。具体来看,可以将保险资金和三类企业作为突破点,尤以前者为重点。保险资金自1999年10月间接入市以来,到2000年末,已投资证券投资基金134亿元,保监会批准的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接类帐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帐户也从30%增加到100%。 今后可以逐渐放大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范围;还应适当考虑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定向向机构募集发行基金。
2、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降低风险。
封闭式基金的实践已证明了它的运行机理无法构成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因此我国应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以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已确立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除了尽快做好各项技术、人员系统的安排与测试以外,我国推出开放式基金还应注意:(1)起始规模不宜太大。在试点初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品种、规模有限,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运作经验,规模过大不利于其顺利运行。(2)起始定位可考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由于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又不稳定,中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分析能力不强,投资理念不成熟,极有可能盲目认购和赎回,易引起开放式基金的剧烈波动。(3)可以考虑在试点初期设立非严格意义的开放式基金作为过渡,如当基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发行或申购,延长赎回期,形成一种“易进难出,半开半闭“的局面,以便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有一个适应期。在推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者在收益率方面的压力会大大提升,而同时又要面临基金资产高度流动性的要求,因此还需采取措施分离投资基金获取收益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双重职能,发展基金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的手段,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等。
3、加快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公司被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弊端,下一阶段要重点进行对现存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结构的改革。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扩容工作来看,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不仅增加了资金实力,而且重新调整了股权结构,5位股东出资额差距不大,改变了“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情况,也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余各家公司也不妨可以在增资扩容时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成从“控股”到“相对分散”的变革,逐步脱离各大证券公司,成为利益主体。除此之外,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要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今年1月19日证监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管理公司实行此制度。独立董事要承担起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特殊监督责任,必须真正完全独立。为此,应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大于2/3,以确保对董事会的投票过程有充分的监控能力,任期可以连任,但不能无限期。
⒋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的力度。
信息披露是敦促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提供有效信息,接受监管的最直接途径,它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因此要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要求各基金的年报、中报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聘用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对信息的可靠性作权威认证,加强其准确程度。
此外,还有赖于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强。除了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证监会需加强在基金具体运作中的监管,如对大额交易对手进行调查和监控等,变被动的、应付突发事件的监管为经常性的、主动的监管;托管机构要改变“无为而治”的现象,采取由基金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而非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托管人的方法,或则增加“基金管理人选择托管人的限制条款”,使托管人真正成为“三权制衡”中的重要一角。同时,行业公会和社会公共基金评级机构要尽快成立,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5、发展中外合作投资基金。
要切实提高国内投资基金的竞争力,还需实行“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外投资基金业的合作活动,使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到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经验,借鉴他们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以及投资理念和技巧等,全面增强管理的综合水准。中外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聘请海外基金管理公司为国内公司的投资顾问;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中外合资基金,即海外基金收益人的介入。
考虑到现阶段的外汇政策和投资法律,且便于管理,目前我国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即狭义的中外合作基金。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选择现场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出让一部分股权,另一种是重新在国内注册一家全新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募集可以先在国内募集,等时机成熟后再向海外募集基金,为引用外资开辟新径。募集的中外合作基金应鼓励多投向实业项目,发展成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当局应该在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
主要参考文献
1、林义相等著,《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分析和运作》,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2、许占涛著,《投资基金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王彬著,《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