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2 1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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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联商务 网上支付 调查 完善
一、银联商务网上支付业务的基本情况
对银联商务来说,网上支付是全新的业务,传统的POS收单业务受到机具限制、需要商户入网审批并且具有单一性,而网上支付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各类商户开展商务活动,也方便了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网上充值等消费行为,有效地推动了网上支付的发展。
目前,银联商务的网上支付产品主要来源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全国性推广的产品主要有银行卡网上支付、企业账户支付、网络POS、电话支付5种。
二、银联商务与ChinaPay、好易联的合作模式
目前,其合作模式主要是银联商务与ChinaPay或好易联签署渠道合作协议,银联商务主要负责拓展商户、商户关系维护等,并按一定比例分享收益,ChinaPay或好易联主要负责技术接入和后期运行及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客户服务等。
目前银联商务网上支付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
1.保底分润模式。即在商务缴纳的交易手续费中收取一定扣率的交易手续费,其余超出部分均作为非公司收益定期结算给各分公司。
2.共享收益模式。即在商户缴纳的交易手续费中扣除银行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成本,其余部分同各分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取利润,并且将分公司的收益定期结算给分公司。
其中扣率报价和收益分成视商户交易额及市场地位而浮动。
三、银联商务网上支付业务与其竞争对手比较
根据艾瑞咨询的《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报告》研究显示,2009年第二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50亿元,环比2009年第一季度上涨12.8%,同比2008年第二季度的575亿元上涨117.4%。网上支付市场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网络购物、民航、彩票、移动通讯、网络保险等领域将继续成为市场的增长引擎。
尽管银联商务拥有ChinaPay及好易联这样强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平台,但其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的排名仅为第三,支付宝与财付通分别位列第一位与第二位。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始终在50%上下浮动,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财付通在近几个季度的市场份额不断攀升,说明其影响力在不断提升,已逐渐被用户所接受,借助腾讯的技术、资金及庞大用户群已在除拍拍网B2C电子商务平台以外的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ChinaPay虽然依托中国银联强大的品牌优势,但其市场份额表现平平,在近几个季度有下滑趋势。
好易联依托中国银联的品牌,产品覆盖范围广,目标客户为航空公司、公共事业、政府机构等大型商户,有银联体系的渠道优势,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联的严格监管,抗风险能力强;支付宝依托阿里巴巴及淘宝网强大的品牌优势和社会公信力,使用“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以中小商户为主,兼顾公共事业、航空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财付通依托腾讯集团强大的品牌优势和庞大用户群,使用“中介保护收款功能”,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银行拥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产品只单纯的网上电子银行支付,以大型商户为主,以各地分行为渠道,但缺少市场推广人员,有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
四、对银联商务进一步发展网上支付业务的建议
(一)扩大目标客户群,拓展B2C、C2C电子商务市场
与支付宝相比,银联商务的重点拓展商户为航空公司、政府机构、公共事业等,一些知名商户如当当网、卓越亚马逊和京东商城等,目前均为接入银联的网上支付接口。网上购物已然成为推动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重要引擎。中小商户虽有信誉相对弱、风险较大等缺点,但其交易活跃,每日的交易额数仍相当可观,可见当今的电子商务市场存在的巨大潜力。在未来,银联商务应扩大其目标客户群,提高其在B2C、C2C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二)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商户服务价格,提高市场竞争力
引言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慢慢走上了轨道。2009年以后,电子商务将受益于十大振兴规划,发展将更加迅猛。作为电子商务四大环节之一的电子支付也必将得到更好的发展。网上支付作为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也将有所进步。
一、网上支付
IResearch艾瑞咨询即将推出的《2009-2010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统计指出,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5766亿元人民币,相比2008年的2743亿元增长110.2%。网上支付交易额连续五年增速超100%。由此可知我国的网上支付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网上支付作为电子支付主要形式,是在互联网的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实现从买方到金融机构再到卖方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以及查询系统等过程。
相对于电子支付的其它形式,网上支付具有的优势有:①打破了时空的限制,能在不同国家,不同时间和不同人完成资金结算;②支付成本低,手续简便。资金结算通过账户到账户的数字转移,完成结算功能。②周期短。网上支付通过互联网大大节省了时间;④信誉度高。提供网上支付的机构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作为资金结算的保证:5..满足不同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
1.1网上支付的分类根据提供网上支付的机构不同,网上支付分为银行网上支付、银联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
1.1.1银行网上支付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银行中的资金。网上银行就是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目前,我国大多数银行大力推广网上银行,并将网上支付作为网上银行的新亮点。这将对第三方支付产生一定的冲击。
具体支付流程:在交易中,买卖双方确定交易与发货方式后,买方通过银行直接把货款打到卖方账户上,卖方直接到银行提款。
银行网上支付的优势是:由于银行是专门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所以资金优势明显,技术实力强,且由于其长期从事金融服务,社会地位高,客户对其信誉比较看好,客户认可率较高。
银行网上支付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处理交易纠纷能力较弱,一旦交易不能正常进行,可能会损害客户或银行利益。另一方面的不足之处体现在网上支付的条件上。银行网上支付的前提条件是支付双方必须持同一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跨行和异地支付将产生手续费,且须好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跨行转账,有的甚至不能实现跨行转账。
1.1.2银联网上支付中国银联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银联是2002年成立的,是一个历史较短的机构,但近年来也涉足网上支付。银联的网上支付包括境内和境外的网上支付。境内支付服务依托银联强大的跨行转接结算网络克服了商业银行间跨行转账的不足。境外网上支付借助银联互联网安全支付系统,在境外购物网站以银联卡购买正宗海外产品。银联网上支付与国内商业银行的流程相似,都是先确定交易和发货方式,买方通过银行直接把货款打到卖方账户上。
银联网上支付的优势在于解决了国内商业银行间的跨行问题,开拓了境外网上支付市场。同时也具备了商业银行的不足,处理交易纠纷的能力弱,一旦发生交易纠纷,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不能保证。在境外支付市场,也存在境外网上商户少的缺点。
1.1.3第三方支付目前,对于第三方支付的概念还没有非常准确的定义,但普遍认为,第三方支付就是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能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通道服务的,且能实现资金转移和网上支付结算的第三方独立机构。
具体支付流程是:在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发货;买方检验货物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v第三方支付的优势:①打破了银行卡的壁垒,将各银行网银系统进行统一整合,这样就解决了商业银行间跨行和异地的问题,既节省了交易费用,又缩短了交易周期;②第三方机构在交易双方之间起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交易纠纷,能对交易双方取双向保护策略,确保交易双方合法利益的最大维护。③第三方支付的手续标准统一。
第三方支付既有优势,也存在不足。①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能力相对较弱,体现在自身盈利能力较弱,影响其可持续发展。②第三方支付机构对银行的依赖性较强,但近年来国内银行大力推进其网上支付,这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二、网上支付的应用领域
我国的网上支付市场规模较大,不足之处也较明显。我们引进了国外的支付手段,但也要根据国情,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网上支付市场。我国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B2B、B2C、C2C、C2G、B2G等,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B2B、B2C、C2C模式。
中图分类号:F22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265-02
互联网在国内的发展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务交易活动――电子商务也有了十多年的历史。毋庸置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网上在线贸易方式不仅使企业与消费者摆脱了传统的商业中介的束缚,降低了生产与销售成本,进一步缩短了生产厂家与最终用户之间的距离,改变了市场的结构;而且还大大节省了企业的营销费用,提高了企业的营销效率;为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潜在顾客群,给企业带来了无限的发展机会。
一个典型的电子商务交易由三个阶段组成,分别是信息搜寻阶段、订货和支付阶段以及物流配送阶段。其中的第二阶段就涉及到网上支付问题,即如何利用互联网以安全快捷的方式实现交易双方的资金划拨,以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进行。从三个阶段来看网上支付是最关键的,因为网上支付一旦完成物流的配送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就意味着完整网上交易的完成。而网上支付若不进行,网上交易也不能最终完成。由此可见,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
1 网上支付现状及现有支付工具的特点
网上支付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的,工作环境基于开放的因特网,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
目前我国网上支付发展迅猛,从上图艾瑞资讯的统计中可看出08Q2网上支付交易额规模575亿元,同比增速超过了170%。环比增速超过了20%。
目前的网上支付工具主要有:
(1)银行卡在线转帐支付:是目前我国应用非常普遍的电子支付模式,付款人可使用申请了在线转帐功能的银行卡转移小额资金到收款人银行账户中。
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可以接受此电子支付方式的商家投入成本较低;二是能够受理银行卡的商店全世界范围内相当多,用户不受地域的限制。
(2)电子现金:是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化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不多。
它的特点一是具有现实现金特点,可以存、取、转让,适用于小额支付;二是电子现金银行在发放电子货币时使用了数字签名,商家接受到电子现金后将其传输给电子现金银行,由电子现金银行通过对数字签名的验证来确定此电子货币是否有效;三是电子现金的支付是匿名消费。
(3)电子支票:是以一种纸质支票的电子替代品而存在的,用来吸引不想使用现金而宁可使用信用方式的个人和公司。它的运用使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在我国尚是空白。
其特点一是与传统支票的操作有很多相似之处,易于理解和运用;二是通过简单加密工具就可以保证其安全性;三是电子支票技术可连接公众网络金融机构和银行票据交换网络,可以通过公众网络连接现有金融付款体系。
(4)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以首信为代表的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这类平台为网上交易提供了一致的支付界面,统一的手续费用标准,结算较为便利。但此模式下,消费者并不是其客户,网站商家和银行才是它的客户,消费者最终还是要使用各网上银行进行付款。
二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此种形式的第三方支付过程是买家在网上把钱付给支付宝公司,支付宝收到货款之后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支付宝,支付宝这时才把钱转到卖家的账户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欺诈行为,平台提供方将进行赔付。这种第三方代收款制度,不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转让,还可担任货物的信用中介,从而约束交易双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网民对网上购物的可信度,大大减少了网络交易欺诈。
2 网上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
要想保证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安全性,首先要确保网上交易的载体――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以及用户机终端的安全。有了计算机网络才有了电子商务交易,如果计算机网络不安全,可想而知我们在网上的交易肯定不安全。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等。同时用户机终端的安全也会影响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如客户机上操作系统的漏洞、被植入木马、用户的不良使用习惯等。
上述两种安全问题不仅仅只存在于电子商务交易中,即使用户不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而是进行普通的上网活动,也会受到这两种安全问题的威胁。由于非交易型的上网活动没有与金钱直接挂钩,用户如果碰到了这两种安全问题,受到的损失相对来说会小一些。
网上支付的安全除了上述两种安全问题外,还包括将传统的买卖交易搬到网上以后失去的一些在传统交易中不用考虑的安全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真实性。也称商务对象的认证性,传统的商务交易因为双方可以在见面后通过观察而不用担心身份的真实性,但网上交易的双方相隔甚远,互不了解,支付方不知道商家到底是谁,商家不能清晰确定银行卡等网络支付工具是否真实,以及由谁来支付和资金如何入账等。这就让一些不法商家或个人利用网络贸易的非面对面的特点进行欺诈活动有了可趁之机,所以需要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可靠标识,使他们能正确识别对方并能互相证明身份。
(2)信息的完整性。网上交易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同时也带来维护贸易各方商业信息的完整、统一的问题。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会导致交易各方信息的差异。另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交易各方信息的不同。假如有不法分子对支付的数据(如支付金额)进行修改而发生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问题,那么势必给交易双方添加不少麻烦。
(3)不可否认性,也称不可抵赖性。在传统的商务交易中,双方可通过书面文件上的手写签名或印章来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但在网上则是不可能的。因此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交易一方发现交易行为对自己不利时,可能会否认电子交易行为,这必然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4)数据保密性。有关交易的各种信息,如付款人和收款人的标识、交易的内容和数量等,这些信息只能让交易的
参与者知道,有时甚至要求只让参与方的部分人知道。因此网上支付就涉及到数据保密性的问题了。
3 解决网上支付安全问题的对策
3.1 技术方面的对策
(1)数据加密。
数据加密被认为是电子商务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形式,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信息完整性的要求,它是通过一定的加密算法,利用密钥(Secret keys)来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然后把加密好的数据和密钥通过安全方式发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可利用同样的算法和传递过来的密钥对数据进行解密,从而获取敏感信息并保证网络数据的机密性。
(2)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是公开密钥加密技术的另一类应用。它的主要方式是:报文的发送方从报文文本中生成一个散列值(或报文摘要),发送方用自己的私钥对这个散列值进行加密来形成发送方的数据签名。然后,这个数据签名将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报文的接收方。报文的接收方首先从接收到的原始报文中计算出散列值(或报文摘要),接着再用发送方的公钥来对报文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散列值相同,那么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通过数字签名能够实现对原始报文完整性的鉴别和不可抵赖性。
(3)安全协议。
在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的电子支付安全协议有SSL和SET。
SSL(安全槽层)协议是由Netscape公司研究制定的安全协议。通俗地说,SSL就是客户和商家在通信之前,在Internet上建立了一个“秘密传输信息的信道”,来保障传输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认证性。该协议向基于TCP/IP的客户/服务器应用程序提供了客户端和服务器的鉴别、数据完整性及信息机密性等安全措施。该协议在应用程序进行数据交换前通过交换SSL初始握手信息来实现有关安全特性的审查。SSL协议运行的基点是商家对客户信息保密的承诺。客户的信息首先传到商家,商家阅读后再传到银行。这样,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便受到威胁。另外,整个过程只有商家对客户的认证,缺少客户对商家的认证。在电子商务的初始阶段,由于参加电子商务的公司大都信誉较好,这个问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今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参与电子商务,对商家的认证问题也就越来越突出,SSL的缺点就会逐渐暴露出来,SSL协议也就逐渐被新的SET协议所代替。
SET(安全电子交易规范)向基于信用卡进行电子化交易的应用提供了实现安全措施的规则。它是由Visa国际组织和Mastercard组织共同制定的一个能保证通过开放网络(包括Internet)进行安全资金支付的技术标准。SET在保留对客户信用卡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由于设计较为合理,得到了诸如微软公司、IBM公司、Netscape公司等大公司的支持,已成为实际上的工业技术标准。
3.2 法制方面的对策
(1)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人的信用有着很高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来维护和保障信用制度体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应当承认我国还属于非诚信国家,信用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应当着手网上支付信用机制的建设,建立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及时收集和反馈用户信息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用户建立网络信用。
(2)加强对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相关组织的监管。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首先要加强对网络银行的监管:网上银行不同于传统银行,应该制定新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客户开户的监管,落实责任审查客户资料等信息,明确网上银行业务终止条件、清算办法等,制定电子货币退出机制,规范电子货币市场;其次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要让第三方支付机构受银监会监督,第三方无权动用客户资金,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
3.3 管理方面的对策
在管理方面,由于网上支付涉及到许多部门和机构,容易造成混乱的局面。通常来说,电子商务的网上支付系统是融购物流程、支付工具、安全技术、认证体系、信用体系以及现在有的金融体系为一体的综合大系统。因此,统一而先进的管理和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各家银行应该尽快制定统一的互联网支付标准以及尽快为互联网用户提供统一的接口。
在全球电子商务热潮的带动下,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互联网支付的规模稳步提升,而且传统制造业企业和金融行业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新领域的拓展也会提升第三方支付规模。作为电子商务专业主干课程之一的《网上支付与结算》更因其突出的实用性。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对市场活跃有积极促进的意义。
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高达12.9万亿,同比增长54.2%。预计到2016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突破50万亿。根据艾瑞咨询近期的《2012-2013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调研报告》中的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61.3%的中国网民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线支付,仅次于网上银行直接支付;而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用户最常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为快捷支付,用户占比23.6%;且超过一半的快捷支付用户坚决表示会继续使用快捷支付。
从上述数据中看出,《网上支付与结算》这门课程,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践教学不论是在必修课还是选修课中都是其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学生巩固书本上理论知识外,还能从实践操作中掌握从事网上支付与结算相关活动的技能,并结合相关理论处理实践环节遇到的问题。
目前,在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或高校电子商务培养计划中,都有《网络支付与结算》这部分的内容,无论是在培训还是教学中都对《网上支付与结算》课程设置了实践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与理论课堂的衔接,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将该课程的理论与实践应用到生活实践中,甚至是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设中,都是《网上支付与结算》实践教学环节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同时也是需要改进的部分。
一、本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理念落后。网上支付与结算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内容更新快,运营模式不断变化,实践发展速度超过了课本理论知识的编纂的速度。同时传统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又恰恰是目前高校最主要的培养形式,教学是教师以讲授为主、学生听并加上少量的实践活动。教师努力地教、学生被动地学、这也是影响学生实际的动手能力和理论差距,最终影响到就业原因之一。
(二)实验教学资源相对滞后。《网上支付与结算》要达学以致用的效果,就必须在设置更加合适的实验学时和实验教学资源。而目前大多数的实验教学中,处于实验教学资源的老化,教学设备,虚拟平台的限制无法真实性在操作中体现支付与结算在电子商务在实践中的应用。若直接到公司实习,无法直接参与到实际操作中,仅仅是观摩,不能使学生感受到电子支付带来的方便快捷。
二、课堂教学的具体做法
(一)创新的课堂理论讲授形式。运用多媒体设备营造全新视听感受,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到认证中心时,利用CFCA的动画视频向学生介划认证中心的三个主要功能。
在各大银行推广的电子银行的而服务中,有使用方式的动画讲授如何使用电子银行,手机钱包,u盾,移动支付,NFC支付等动画操作。在理论课堂上观看这些动画教程,使学生感受信息时代给我们带来的方便。
(二)教学实验方式。鉴于本课程的实践性,专业性等特点,在理论课后的上机实验,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理论。
在实验教学环节首先要确定好实验项目与内容;其次就是实验课程的考核方式。实验项目和内容主要是让学会对B2C,C2C全过程进行操作如开设网店,购物,在线支付,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完成支付各个环节,从而了解支付宝、信用卡的申请、审核、存款和支付、网络银行间的转账详细内容。考核方式主要从考勤、实验完成情形、实验报告三个方面来考核。
对于网店的开设,如果学生精力和时间,资金充裕可以鼓励学生进行实际的操作进行勤工俭学。在实验室,有相关的虚拟平台来进行网店的开设,经营。相对于银行的转账,可以在实际操作中进行小额的转账业务,当然也可以针对班上同学凑对的方式自行转账,熟悉业务。对于信用卡的支付使用,鉴于学生大多数没有信用卡,可以进行演示操作。
(三)利用互联网免费资源。鉴于实验项目和本专业的特性,电子上午的从业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在实验的安排中,有些环节则鼓励学生开展实际网上操作,鼓励学生在生活中亲自参与电子商务活动,锻炼实际操作技能。比如申请开通网上银行,申请数字证书,利用邮箱申请支付宝、财付通、安付通、快捷支付等,了解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电子货币;了解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缺点。
(四)案例讨论。通过分小组讨论,按照要求寻找案例并做成课件,上台讲述。并采用提问与回答,进行互动,让学生充分的展示自己。
三、结语
实践性教学作为本课程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际的教学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尽可能的在课堂上尽可能多的激发学生的实践操作的积极性。在进行实践操作熟悉的过程中,仅仅是完成上述的不分远不能满足本专业在市场实践中的应用,还要懂得相关的经济法律,金融,合理的利用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我们在不停的对教学模式的改进,但同样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面。像新兴的移动支付,NFC的应用等,处于推广应用阶段,这些则在实际的教学中不能实现。实验课也要因资源,设计出合理,贴近现实的实验模式,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一、 概述
随着计算机、网络及现代通信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也逐渐走入了千家万户,成为被人们所熟悉的一种交易方式之一。电子商务利用Internet平台将传统商务活动中的参与各方(买家、卖家、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等)连接在一起,通过将整个交易过程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减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定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来看,真正能够实现资金流动的信息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越性的支付方式还是依靠信息技术来实现的在线支付方式(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目前国内外许多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门户网站、专业网站、企业网站等)都提供了某些类型的在线支付方式,比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特别是以各种银行卡为载体的网上支付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提高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效率。但是,这些在线支付方式还存在着诸如安全认证、支付标准、法律依据、维护费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认证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合作,特别是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因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调配资源,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内容的统一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二、 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支付方式分类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一)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定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包括有:
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是消费者先通过邮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汇款,商家再收到汇款或通过传真等方式确认了消费者的汇款信息后,再按照消费者定单的要求发货。
邮局汇款的优点在于我国邮政网络发达,遍及全国大小城镇,特别是在经济和金融还不发达的小城镇,使用邮局汇款可以帮助消费者轻易跨越地域限制,获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国的邮政系统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对于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传统交易者来说,可能更倾向于使用邮局汇款的支付方式。
邮局汇款的缺点是:
(2)速度比较慢:普通汇款一般需要5—7天才能到达,而且收款方很难查询在途汇款,一旦发生退货等意外情况,因为汇款在途,会延迟整个交易结束的时间。
3、 银行汇款(转账)
银行汇款(转账)是消费者通过在金融机构网点向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来完成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的一种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的优点是速度比较快(特别是同一银行的系统内汇款)、资金比较安全(由于指定了支付账户,可防止使用邮局汇款单冒领汇款的欺诈现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银行汇款的缺点主要有:
(1)跨行转账手续繁琐,消费者为加快汇款速度不得不选择商家指定账号的同名银行对应网点。
(2)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网点少,消费者很难及时找到对应的银行网点。
(3)各行的手续费标准不完全统一,买家可能因为选择了收费较高的汇款行而支付更多费用。
此外,目前银行网点(特别是工、农、中、建等大行的网点)普遍存在业务繁忙、等待时间长的问题,从而增加了买家的时间成本。
(二)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系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使用电子现金要求电子现金发行者(银行或商家)与电子现金接收者之间预先建立协议授权关系,通过专门软件建立电子现金的完全认证,由发行者负责完成买家和商家之间实际资金的转移。
电子现金的优势在于完全脱离了实物载体,使用户的支付更为方便,此外电子现金采取的是匿名发行,具有不可跟踪性,很好的保护了买家的隐私;由于电子现金一般采取软、硬件结合的加密算法,每一组序列数都具有随机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伪造;此外电子现金和实物现金一样具备可转让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电子现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电子现金进行准确支付)、离线可用性(不需要像银行卡一样每次支付都必须经过发行机构的认证),因此在网上支付特别是小额支付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虽然将电子现金应用于网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显著的优势,但从国际范围的电子现金应用现状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在阻碍着电子现金的进一步发展。比如支持电子现金的银行和商户数量较少、对软硬件技术要求较高、跨国使用电子现金时存在着货币兑换问题、国际税收问题、洗钱问题及对现有金融秩序、货币供应、汇率稳定的冲击问题等等。
3、 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是以智能卡为载体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多种功能。在电子钱包中可以装入电子现金、电子银行卡、所有者的地址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等多种信息。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电子钱包的缺点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认证的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运行,商家为了支持电子钱包需要额外的维护和硬件成本,更由于电子钱包的发行者不同、发行标准不统一而限制了电子钱包的推广使用。
4、 电子支票(转账)
根据2004年美国《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中的定义:电子支票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通过互联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纸质支票的所有功能。即电子支票实质为数字化信息,从签发出票到最终清算完成的整个过程均为无纸化操作,其载体为智能卡,利用密钥进行的电子签名,与基于纸质支票的电子提示支票有显著区别。
与传统支票相比,电子支票具有节省时间、减少纸张传递费用、没有退票、灵活性强、易于保存和检索等优势。
但是,电子支票的整个事务处理过程要经过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又有义务出文证明每一笔经它处理的业务细节,因此对于一些非常重视隐私的群体来说,电子支票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移动支付方式作为目前最新型的一种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优点:
(1)速度快: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买家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过程。
(2)安全程度高:在整个移动支付过程中,从手机终端到银行端采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别是手机与卡、卡与账户的绑定机制,能够保证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
(3)操作简便:目前的移动支付方式在手机端可采用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户只需按界面提示步骤完成操作过程即可。
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移动支付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不完善之处。目前移动支付方式最主要的缺点包括有:
(1)技术不完全成熟:国内目前主要的移动支付方式是通过短信技术实现的,由于这种技术使用的是非常低速的信令信道,因此有时无法保证交易实时性。最近也有少数的几家国内商业银行同时提供了基于WAP、Brew等技术手段的移动支付服务,但由于受限于手机型号,也不能很好地推广。
(2)服务兼容性差:现有的移动支付方式是由各家银行分别和运营商联系推出的,提供的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操作方式都各不相同,容易给用户造成额外的费用和认知的混淆。
(3)支付功能有限:现在移动支付方式主要还是针对一些如电话卡充值、铃声下载等数字电子商务产品提供的支付,针对大宗、实物产品的支付还很少,功能还有待与进一步开发。
三、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阻碍。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一)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二)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三)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四)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2005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四、 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支付难题的思路及对策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具体来说包括有:
市场导向、全员参与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这种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具体经济活动形式,电子商务活动也要遵从市场导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强行约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场自发的调节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引入有序的竞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来激发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各方共同建设统一支付体系的积极性。比如可以通过建立以赢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步减少支付网关数量,提高支付平台的跨行共享性,进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减轻交易网站和金融机构的负担。2005年初阿里巴巴携手工行推出的“支付宝”,就是在这种市场需求下催生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虽然短期内还看不到其运营的实际效果,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模式,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3、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改善电子商务应用的支付环境切忌“贪功求大”,务必要分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在政府统一制定的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由简到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及时观察实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调整总体策略。比如在实现在线支付标准化的问题上,就可以充分借鉴从前我们进行“金卡工程”时的经验,按照先由国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选择试点城市、试点应用,然后逐步扩大涵盖的城市、应用的范围,最后直至实现全网应用。在发展过程中,要允许存在一定的过渡阶段、过渡方案,不可强行搞“一刀切”,只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假以时日,一定能收到显著的效果。
4、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还是传统的支付方式及以银行卡为主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纯”电子资金的发展还比较落后。此外,随着支付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人们认可程度的提高,还应该针对不同的商家类型、商品种类、消费习惯等开发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为交易者提供更丰富的支付方式选择。历史不止一次证明,新的交易方式的产生经常会伴随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创新,电子商务作为当今最新兴的交易方式,未来也应该会产生出与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定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来看,真正能够实现资金流动的信息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越性的支付方式还是依靠信息技术来实现的在线支付方式(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目前国内外许多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门户网站、专业网站、企业网站等)都提供了某些类型的在线支付方式,比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特别是以各种银行卡为载体的网上支付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提高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效率。但是,这些在线支付方式还存在着诸如安全认证、支付标准、法律依据、维护费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认证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合作,特别是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因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调配资源,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内容的统一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二、 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支付方式分类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一)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定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包括有:
1、 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即人们俗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家在网络上选定要购买的商品后,在支付方式中选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等所购商品实际送达并验证质量无误后,再把货款当面交付给送货人(也就是收款人)。这是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活动中最流行的支付方式之一。
货到付款最大的优点在于货物和资金的交割发生在同一时点上,因而可以尽可能地保持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保护商家的货物和消费者的资金,因此货到付款也被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称为“零风险支付”。
相比货到付款的优点,这种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点,主要有:
(1)消费者需要额外支付送货费用,从而增加了购买成本。
(2)商家需要面对由于送货员(收款员)个人信誉缺失所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小的物流公司频繁发生送货员(收款员)携款潜逃的事件,给商家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3)受地域限制,目前大多数电子商务交易都只能支持同城范围内的货到付款方式,无法充分体现电子商务本身所应具有的跨地域交易优势。
此外,由于货到付款中收取的一般为现金,因而现金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伪钞风险等现金交易的固有成本也是商家所要承担的,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总成本。
2、 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是消费者先通过邮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汇款,商家再收到汇款或通过传真等方式确认了消费者的汇款信息后,再按照消费者定单的要求发货。
邮局汇款的优点在于我国邮政网络发达,遍及全国大小城镇,特别是在经济和金融还不发达的小城镇,使用邮局汇款可以帮助消费者轻易跨越地域限制,获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国的邮政系统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对于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传统交易者来说,可能更倾向于使用邮局汇款的支付方式。
邮局汇款的缺点是:
(1)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在这种支付方式中,交易的主动权掌握在商家手中,商家可以控制发货时间甚至决定是否发货。消费者的汇款一旦发出,就不再拥有该交易的控制权,因而无法有效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在2004年,国内一家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就曾发生过商户利用要求消费者必须采用邮局汇款方式支付,进行恶意欺诈的事件,使该网站不得不专门刊登证明来要求交易者小心。
(2)速度比较慢:普通汇款一般需要5—7天才能到达,而且收款方很难查询在途汇款,一旦发生退货等意外情况,因为汇款在途,会延迟整个交易结束的时间。
3、 银行汇款(转账)
银行汇款(转账)是消费者通过在金融机构网点向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来完成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的一种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的优点是速度比较快(特别是同一银行的系统内汇款)、资金比较安全(由于指定了支付账户,可防止使用邮局汇款单冒领汇款的欺诈现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银行汇款的缺点主要有:
(1)跨行转账手续繁琐,消费者为加快汇款速度不得不选择商家指定账号的同名银行对应网点。
(2)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网点少,消费者很难及时找到对应的银行网点。
(3)各行的手续费标准不完全统一,买家可能因为选择了收费较高的汇款行而支付更多费用。
此外,目前银行网点(特别是工、农、中、建等大行的网点)普遍存在业务繁忙、等待时间长的问题,从而增加了买家的时间成本。
(二)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1、 网上银行卡
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信用等功能的结算支付方式。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网上支付方式。
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具有如下优势:
(1)交易实时性:银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时会实时验证账户余额和透支限额,并进行即时扣款,降低了盗用和拒付风险。
(2)高安全性:目前在银行卡网上支付中普遍被采用的SSL安全认证协议符合国际通用标准,而且买家是在银行提供的支付网关上填写金融信息,从而保护了买家账户的安全。
(3)强制记录性:目前国内买家在使用银行卡支付前必须在相应开户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获取数字证书。同时,消费者每次在网上进行的支付交易也将被严格记录,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跟踪追查和获取证据。
不过,我国目前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各家银行甚至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行、不同的卡品种所提供的支付网关、服务标准、地域范围各不相同,给买家和商家利用银行卡网上支付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造成了很大的混淆和障碍。目前国内主要的电子商务交易网站基本都提供7、8种以上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其中既有各家银行提供的独立性支付网关,也有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供的综合性支付网关,这给交易者选择和网站维护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系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使用电子现金要求电子现金发行者(银行或商家)与电子现金接收者之间预先建立协议授权关系,通过专门软件建立电子现金的完全认证,由发行者负责完成买家和商家之间实际资金的转移。
电子现金的优势在于完全脱离了实物载体,使用户的支付更为方便,此外电子现金采取的是匿名发行,具有不可跟踪性,很好的保护了买家的隐私;由于电子现金一般采取软、硬件结合的加密算法,每一组序列数都具有随机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伪造;此外电子现金和实物现金一样具备可转让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电子现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电子现金进行准确支付)、离线可用性(不需要像银行卡一样每次支付都必须经过发行机构的认证),因此在网上支付特别是小额支付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虽然将电子现金应用于网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显著的优势,但从国际范围的电子现金应用现状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在阻碍着电子现金的进一步发展。比如支持电子现金的银行和商户数量较少、对软硬件技术要求较高、跨国使用电子现金时存在着货币兑换问题、国际税收问题、洗钱问题及对现有金融秩序、货币供应、汇率稳定的冲击问题等等。
3、 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是以智能卡为载体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多种功能。在电子钱包中可以装入电子现金、电子银行卡、所有者的地址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等多种信息。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电子钱包的缺点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认证的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运行,商家为了支持电子钱包需要额外的维护和硬件成本,更由于电子钱包的发行者不同、发行标准不统一而限制了电子钱包的推广使用。
4、 电子支票(转账)
根据2004年美国《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中的定义:电子支票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通过互联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纸质支票的所有功能。即电子支票实质为数字化信息,从签发出票到最终清算完成的整个过程均为无纸化操作,其载体为智能卡,利用密钥进行的电子签名,与基于纸质支票的电子提示支票有显著区别。
与传统支票相比,电子支票具有节省时间、减少纸张传递费用、没有退票、灵活性强、易于保存和检索等优势。
但是,电子支票的整个事务处理过程要经过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又有义务出文证明每一笔经它处理的业务细节,因此对于一些非常重视隐私的群体来说,电子支票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移动支付方式作为目前最新型的一种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优点:
(1)速度快: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买家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过程。
(2)安全程度高:在整个移动支付过程中,从手机终端到银行端采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别是手机与卡、卡与账户的绑定机制,能够保证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
(3)操作简便:目前的移动支付方式在手机端可采用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户只需按界面提示步骤完成操作过程即可。
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移动支付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不完善之处。目前移动支付方式最主要的缺点包括有:
(1)技术不完全成熟:国内目前主要的移动支付方式是通过短信技术实现的,由于这种技术使用的是非常低速的信令信道,因此有时无法保证交易实时性。最近也有少数的几家国内商业银行同时提供了基于WAP、Brew等技术手段的移动支付服务,但由于受限于手机型号,也不能很好地推广。
(2)服务兼容性差:现有的移动支付方式是由各家银行分别和运营商联系推出的,提供的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操作方式都各不相同,容易给用户造成额外的费用和认知的混淆。
(3)支付功能有限:现在移动支付方式主要还是针对一些如电话卡充值、铃声下载等数字电子商务产品提供的支付,针对大宗、实物产品的支付还很少,功能还有待与进一步开发。
三、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阻碍。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一)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二)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三)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四)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2005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四、 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支付难题的思路及对策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具体来说包括有:
1、政府牵头、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改善电子商务支付环境必须要解决的信用问题、法律问题、标准化问题等等都不是靠个人、企业、行业等任何局部的社会群体能够完成的,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政府来牵头组织实施。政府应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设计者、环境营造者、交易参与者,全面加入到电子商务的应用过程中来。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应该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出台框架性的文件和政策,为全社会明确努力的方向,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
2、市场导向、全员参与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这种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具体经济活动形式,电子商务活动也要遵从市场导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强行约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场自发的调节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引入有序的竞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来激发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各方共同建设统一支付体系的积极性。比如可以通过建立以赢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步减少支付网关数量,提高支付平台的跨行共享性,进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减轻交易网站和金融机构的负担。2005年初阿里巴巴携手工行推出的“支付宝”,就是在这种市场需求下催生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虽然短期内还看不到其运营的实际效果,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模式,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3、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改善电子商务应用的支付环境切忌“贪功求大”,务必要分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在政府统一制定的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由简到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及时观察实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调整总体策略。比如在实现在线支付标准化的问题上,就可以充分借鉴从前我们进行“金卡工程”时的经验,按照先由国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选择试点城市、试点应用,然后逐步扩大涵盖的城市、应用的范围,最后直至实现全网应用。在发展过程中,要允许存在一定的过渡阶段、过渡方案,不可强行搞“一刀切”,只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假以时日,一定能收到显著的效果。
4、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还是传统的支付方式及以银行卡为主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纯”电子资金的发展还比较落后。此外,随着支付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人们认可程度的提高,还应该针对不同的商家类型、商品种类、消费习惯等开发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为交易者提供更丰富的支付方式选择。历史不止一次证明,新的交易方式的产生经常会伴随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创新,电子商务作为当今最新兴的交易方式,未来也应该会产生出与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五、 总结
21世纪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化的浪潮正在深刻影响着全社会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作为当代信息技术最典型的一个应用,正在彻底地改变着世界和国家的未来,同时,也给了发展中国家一个在经济领域中和发达国家平等竞争的机会。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到个人,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而努力,追随时展的脚步,为繁荣国民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浪潮献力。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72-01
一、O2O模式内涵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这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它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把传统商业模式与现代互联网技术结合起来,网上商城通过打折、提供信息、服务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给线上用户,用户在获取相关信息之后可以在线完成下单、支付等流程,之后再凭借订单凭证等去线下商家提取商品或享受服务。
在我国,O2O模式主要体现为一些团购网站,如大众点评网、窝窝团、美团网、赶集网、丁丁网等。
二、实体店的优缺点
主要优点:可以体验到真实的商品、良好的售后服务、有效的沟通。
主要缺点:地域、时间限制性强,无法对顾客信息进行全面的把握。
三、电子商务的优缺点
优点:无地域性;无时间限制;价格低廉、品种丰富;方便快捷。
缺点:虚拟性;售后服务不完善。
四、O2O模式的优势
(一)节省成本、减少浪费
在实体领域,卖家对买家的需求预测总是存在一定的误差,而多数卖家为了减少不确定情况发生,都倾向于过高估计需求量,从而产生了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O2O商业模式需要买家先进行网上支付,即有了订单,对有了订单进行的产生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耗费,降低商品的成本。
(二)更精准了解顾客
传统商业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对顾客的数据分析和采集,O2O商业模式中,由于订单和支付信息都在网上进行,所以可以很容易收集到用户的详细数据,通过数据的深度挖掘,维护老顾客,挖掘新的客户。更容易做到对客户的精准营销。
(三)实现线上线下的结合
传统的商业模式是“实体市场”,传统电子商务模式是“电子市场+物流配送”, O2O的模式是“电子市场+到店体验+物流配送”在O2O商业模式,用户可以在网站上浏览、选择自己心仪的商品,然后到实体店体验,然后网上支付,就可以等着自己想要的商品送货上门。
五、O2O模式在服饰类销售上的应用
现有的O2O模式应用主要集中在餐饮、酒店、旅游、订票、汽车租赁、电子优惠券、生活服务类等诸多领域,但对服装类的应用还很少,笔者认为O2O模式对服装类的销售来说是一种新的模式,同时也是新的机遇。
现在有很多人喜欢网上购买服饰,一是品种丰富,不受地域限制,二是价格便宜,节省时间,忧虑是网购的虚拟性,服饰类商品的特征就是看着不错,但是穿上就不怎么样。退货又麻烦又有一定的金钱上的损失,但如果有O2O这种模式,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类问题
(一)降低退货率
用户可以到实体店去体验,感觉合适再在网上支付购买,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不合适而导致的退货。
(二)集中退货,形成规模,减少消费者和商家的经济损失
以往的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需要退货时,形成的退货流是分散的,不确定的,难以形成规模退货物流,而且无论对商家还是用户来说,都增加了退货成本。如果采用O2O模式,用户将需要退换的商品退换到实体店,商家统一接收退货,可以形成规模退货,能节省双方的退货成本。
(三)便于商家获得反馈信息及对用户情绪的安抚
用户的当面退换货,商家可以及时、全面了解用户对商品的反馈信息,便于商家对商品的质量及样式做出调整,进而调整商家的下一步发展计划。并且当用户有了不满情绪时,这种当面的沟通能更好安抚用户的情绪,从而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四)用户的精准把握
由于O2O模式要求在线支付,所以商家能精准把握用户的信息,便于商家做出精准的营销计划。
(五)增强网购用户的信心
网购用户最担心售后质量问题,有了O2O模式后,可以有效解决网购用户的后顾之忧。
由于多种原因以及该模式本身的复杂性,很多商家和消费者对O2O这种运营模式还不够了解,O2O模式在不同行业地区的发展还很不平衡,O2O模式的优势并未被充分发挥。O2O模式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消费思维和服务模式的改变,更对电商、传统企业、运营商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只有及时改变僵化的思维,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资源,O2O模式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为参与的三方获得更多利益。
参考文献:
[1] 袁亚妮.O2O商业模式发展现状和优势分析[J].科技向导,2014(20).
[2] 卢益清.O2O商业模式及发展前景研究[J].企业经济, 2013(11).
目前,美国没有制定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专门法规条例,只是在现有的法规中寻求相关的监管依据,或对已有的法规进行相应增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是监管的重要部门。美国采用立体的监管体制,从联邦和州两个层面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监管,将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在监管方式上采取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划分上,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把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的滞留资金定义为负债,而不是联邦银行法中定义的存款,这样第三方支付平台就不能被划分为银行或其他类型的存款机构,从而不需获得银行业务许可证。但FDIC同时指出。各州监管部门可依据本州法律,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开展的业务做出自己的定位。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为该平台颁发了从事货币转账业务的营业许可证,要求其定期向州监管机构提交报告,并规定了最低的资本要求,将客户资金的投资限定在高流动性的范围。
在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管上,美国颁布了《爱国者法案》,规定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作为货币服务企业,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
在对电子货币的监管上,美国50个州中有43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对非银行的电子货币发行方进行了监管,但没有专门的电子货币监管法规,而是依照已有的(或增补的)监管货币转移企业或者货币服务企业的州法律进行监管。由于美国的监管体系较少涉及资本金要求,因此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在联邦层次上,美国近年来也开始关注电子货币的监管,尤其在对消费者的保护方面,《银行安全法案》的许多规定也被运用于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监管。
把安全措施重点放在网络和系统的一端。在美国,很多银行的客户只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网上银行,连验证码都不用,使用起来非常方便。美国银行的思路不是把风险转嫁给用户,而是通过后台的业务逻辑和用户行为分析来实现安全机制和风险控制。
(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状况
欧盟出台了专门的监管的法律框架,主要有三个指引文件,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监管来实现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的监管。2000年1月颁布了《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引》,在该指引文件中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有效性和在欧盟内的通用性。同年又颁布《电子货币指引》和《电子货币机构指引》两个指引文件,要求非银行的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取得与金融部门有关的营业执照(完全银行业执照、有限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机构执照)。
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划分上,欧盟规定网上第三方支付的介质只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这就意味着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必须取得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的执照才能开展业务。
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滞留资金的监管上,欧盟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在中央银行开设专门的账户留存大量资金,并将电子货币的发行权限定在传统的信用机构和新型的受监管的电子货币机构。对于增值服务,目前还没有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法律法规。由于欧盟致力于建设单一欧元支付区(SEPA),第三方支付公司只要取得“单一执照”,便可在整个欧盟25国通用。例如,PayPal 在2004年取得了英国金融服务局(FSA)颁发的电子货币机构许可证,并接受FSA的监管,就可以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开展业务。
在对电子货币的监管上,欧盟规定机构和个人也可以发行货币,但要通过相应的审批、获得执照,如在英国由金融服务业协会向希望发行自己货币的公司发行许可证并进行监管,英国一些公司已经拿到了合格证,包括一些大学在内。
在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管上,欧盟与美国一样,实行审慎的监管,限制将客户资金用于投资。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尽快健全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律身份。根据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同的经营模式,明确其不同的法律地位。如对支付网关模式且不存在二次清算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界定为网络企业;对支付网关模式且存在二次清算以及PayPal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界定为非银行支付企业,纳入在《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第三方网上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根据不同模式的特点进行相应的监管,重点加强涉及二次清算企业的监管,统一纳入金融监管部门对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的统一监管范围,以有效监控、防范其业务经营风险。
2. 通过法律确定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客户。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隐私权,明确客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制定针对洗钱、信用卡套现、欺诈等网络犯罪的法律,对交易进行法律约束。
3. 规范电子货币发行和电子货币的跨国使用。其一,应明确电子货币的定义、发行方。电子货币无论由谁来发行,都应当加强对电子货币发行的规范和调整,发行者必须有一个全面接受央行监督的风险管理程序。其二,在处理电子货币的跨国问题上,应密切关注国际上的研究动向,结合我国的实际,制定保护电子货币使用者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中心的监管体系
1. 建立统一的支付平台, 减少运行风险。可采用统一业务、技术标准的方法, 建立统一支付平台, 定位于基于互联网的网上支付的跨行支付清算平台, 一端与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连接, 另一端与所有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系统连接。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支付信息, 由统一支付平台对支付信息进行清分和轧差处理, 轧差结果提交中央银行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 与银联业务处理模式类似) 。建立专门的平台服务于网上支付, 并实施系统完整的安全策略和防护措施, 有利于克服现有电子支付的薄弱环节, 确保电子支付信息的安全传输, 减少运行风险, 为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 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资金监管。借鉴美国和欧盟的监管经验,将监管重点集中在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吸收的客户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通过法规明确其所有权属于客户, 严格区分客户自己的资金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自身的资金, 实现客户沉淀资金账户与公司的自有账户的分离,禁止公司将客户沉淀资金进行放贷、投资或挪作他用,由银行对客户账户进行托管。采取类似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的监管要求, 实行银行专户存放和定向流动。二是明确商业银行的代位监管,通过立法明确商业银行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代位监管义务, 即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的银行支付结算专户, 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相关监管规定,监控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
3. 加强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其一,建立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机制。《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许多小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由于达不到注册资金的要求,不能取得经营资格牌照,将不得不退出市场,或被其他公司收购或兼并。面对这种现状,有关部门应立即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其二,提高网络安全技术。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投入人力、物力,不断研发新的安全手段,分别在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实施安全保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高强度加密、安全信道、数字签名、PKI、SSL 等技术,保证客户的身份认证,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审查性以及不可抵赖性。避免非银行机构利用信息和技术、业务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维护交易公平,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
(三)探索由商业银行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以及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学校收费项目不断增多,不仅包括常规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还包括上机及上网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等服务性收费以及教材费、体检费、会务费等代收费项目。为解决日益繁杂的收费管理问题,大多数高校都相继启用了学生收费管理系统,但现有收费管理系统无法解决除学生收费、住宿费等外的其他各种收费。高校仍大量采用手工方式处理各种收费业务,由于收费管理手段滞后于学校事业的发展,目前高校收费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构建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高校收费方式及其比较
(一)现场现金收费
在这种收费方式下,缴费人携带大量现金到现场或财务部门缴款,收款人员清点现金后开具收款票据。其优点是直观,票款两清,同时,避免了缴费人到银行存款的麻烦。缺点是缴费人携带大量现金,时有被偷、被骗、丢失现象,风险大;且人工开票工作量大,缴费排队时间长;财务部门对缴费情况进行统计、催交等管理工作也十分繁杂。
(二)现场手持刷POS机收费
在这种收费方式下,缴费人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中国境内银行发放的各类银行卡,到财务部门刷POS机进行缴费,财务部门开具收款票据。其优点是避免现金风险;缺点是缴费人要集中到财务部门缴费,排队时间长,收费速度慢,有时由于网络繁忙造成刷卡交易失败,工作量大、费时费力。
(三)汇款至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在这种收费方式下,缴费人根据事先取得的学校银行账户、应缴费金额等信息,到当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其优点是学生无须携带现金,避免现金风险。但汇款金额不确定,汇款信息不全、不准或有时同金额款项财务部门难以确认,造成不明款项挂账。同时,财务部门根据银行回单逐笔入账,填制凭证与对账等工作量较大。
(四)银行批量代扣
缴费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应缴费用存入本人的银行卡中。财务部门将收费系统导出的应收金额和银行卡号提供给银行,发出代扣指令,由银行进行批量代扣,银行将扣款成功的详细信息返回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打印收费票据。其优点是便于财务部门确认收入并入账手续简单,通过收费系统机打票据,可以减少开票工作量。缺点是被动扣款,经常出现卡内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的情况。
二、目前高校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缺乏对校内各单位收费行为实时监控
目前高校内部各单位收取费用时,通常是向学校收费领导小组或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或财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发放收费票据,委托各二级单位具体实施收费。一方面大多数学校对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收费项目以及立项依据未实行公示;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务部门无法及时发现二级单位随意变更票据使用用途、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情况。学校未建立从源头上遏止各二级单位乱收费的机制。
(二)现金收款风险凸现,工作量大,服务成本高
目前高校的收费管理系统都只针对全日制、成教等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办费等收费项目,其他各种收费大多采用二级单位代收,且采用现金收款方式。此方式一方面存在很大的现金安全风险,二级单位代收费用,难免会发生部门坐收坐支、挪作他用的不良情况,造成学校收入的流失和资金效益低下;另一方面收费部门手工开票、数据统计及分析等工作量也急剧增加,服务成本较高。
(三)收费管理系统缺乏内部控制机制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收费管理系统功能设置都不太完善,一是缺少收费记录更改等信息变动的保存功能;二是缺少财务内部控制的审核和复核功能;三是缺少机打票据领用、核销、作废、统计、对账、查询等管理功能;四是收费系统与财务系统相对独立,未将收费系统与财务系统无缝对接,这些功能的缺失有可能造成人为因素的多收、少收、漏收,票据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从而造成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四)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欠费率高
目前高校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等大都采用银行批量代扣方式,财务部门只是被动地扣款,经常出现缴费人无故拖欠学费情况,虽然各高校在控制学生恶意拖欠学费问题上都采取了,如对欠费学生不予注册、不予选课等管理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未完全控制住学生拖欠学费现象。此外,大多数高校学杂费收缴情况的信息由财务部门定时或按需提供,而且收费管理与教务学籍管理等环节相脱离,学生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信息未能及时在收费系统中反映,造成了费用少收、漏收,导致学校收入流失。
三、构建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的设想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银行网银技术的不断成熟,为构建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实现学校的应用系统与银行网银无缝对接提供了可能。
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是针对学校多种类型缴费管理而开发的管理平台,实现与校内各职能部门应用系统对接(如图1所示)。一方面,完善收款项目的立项管理,凡收费部门新增收费项目必须先通过平台申请,财务部门批准立项,从源头上制止了校内乱收费现象;另一方面,化被动扣款为主动缴款,付费人只有先缴款后才能注册学籍或参加考试等事项。
(一)系统功能规划
“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是信息化校园的基础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全校范围内各项收费管理,并提供基于网上银行的7×24小时在线支付服务,同时能满足英文界面的国际卡跨国支付要求。该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收费项目管理、票据管理、收费名单维护、网上支付、财务处结算对账、退款管理、应用系统收费接口、票据打印、日志查询等功能。
1.系统主要功能简介
(1)收费项目管理
1)收费项目申请:收费项目的申请由具体的收费部门提出,包括需设定的收费项名称、缴费人员等信息。经财务处审批通过后,相应的缴费人员便可登录到缴费平台进行相关费用项的缴纳。
2)财务处收费项目审批:财务处对收费部门申请的收费项进行审批,同时确定费用项的开票类型、缴费方式、缴费优先级等信息。
(2)收费票据管理
收费票据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管理。经财务处批准收费立项后,收费部门可以到财务处办理收费票据的申领手续。财务处将票据发放信息输入“支付通”平台。发票使用后,系统自动统计发票使用情况。
(3)票据打印
“支付通”平台提供财务处零星/成批打印、收费部门零星/成批打印或学生自助打印等功能。
(4)结算对账
“支付通”平台与财务账务处理系统无缝集成,在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平台能够在财务账务处理系统中自动生成收款凭证,大大提高财务处的工作效率。
2.系统架构简介
通过统一收费平台与应用系统标准接口,如研究生招生系统、本科生招生系统、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系统、教材预订服务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留学生报名系统等多个应用系统集成在线支付功能,实现各项业务与支付流程无缝整合,顺利完成各项缴费工作。
(1)收费平台对接校内各职能部门应用系统。校内各职能部门应用系统将收费金额、付费人员、付费项目、收费编号等信息传递给收费平台。
(2)收费平台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收费平台将订单号、收费金额等信息传递给预设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允许多个)。
(3)收费平台对接身份管理平台。业务系统与收费平台统一对接身份认证,从业务系统到付费成功一次认证。
通过建立统一的网上支付接口,各类收费项目的信息可快速、安全、可靠地获取,完成收款流程。
(二)系统业务流程
缴费人通过登陆“支付通”平台,将自身的支付账户和在商户网站生成的个人委托号进行唯一绑定,使商户在个人支付客户的授权下直接通过商户内部系统向第三方网上银行发起交易申请,完成相关支付。比起传统须跳转到银行网上支付界面支付更便捷。
1.校内用户支付流程
(1)无应用系统支撑的支付流程(图2)。
(2)有应用系统支撑的支付流程(图3)。
2.校外用户支付流程
(1)无应用系统支撑的支付流程(图4)。
(2)有应用系统支撑的支付流程(图5)。
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具有以下特点:付费用户可以直接登陆付费平台发起并完成相关的支付交易,从而极大地简化了网上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付费用户网上支付的成功率,提高了付费用户付款的主动性。
校园“支付通”网上无现金收款平台实现缴费者支付更便捷,收费部门管理更通畅,财务处监管更严密。
(三)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的优点
1.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结合起来。增强付费用户缴费意识,并使之成为主动、自觉的行为。
2.将收费工作与治理乱收费结合起来。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审批收费部门提交的收费项目申请,杜绝巧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收取费用。
校园“支付通”收费管理平台是一种发展趋势,不仅能够方便教职工、学生缴款,而且还能够使学校信息化水平以及财务管理水平产生质的飞跃,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目前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工程正在全国迅速发展。实现电子商务的关键是要保证商务活动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即应保证在基于Internet的电子交易转变的过程中与传统交易的方式一样安全可靠。从安全和信任的角度来看,传统的买卖双方是面对面的,因此较容易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建立起信任关系。但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由于距离的限制,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销售者和消费者)都面临安全威胁。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有效性、真实性
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的贸易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则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信息机密性
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手段,其信息直接厂代表着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商业机密。传统的纸面贸易都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或通过可靠的通信渠道发送商业报文来达到保守机密的目的。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商业防泄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
信息完整性
电子商务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同时也带来维护商业信息的完整、统一的问题。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不同。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应充分保证数据传输、存储及电子商务完整性检查的正确和可靠。
信息可靠性、不可抵赖性和可鉴别性
可靠性要求即是能保证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不会被不正当地拒绝;不可否认要求即是能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防止实体否认其行为;可控性要求即是能控制使用资源的人或实体的使用方式。在传统的纸面贸易中,贸易双方通过在交易合同、契约或贸易单据等书面文件上手写签名或印章来鉴别贸易伙伴,确定合同、契约、单据的可靠性并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
在无纸化的电子商务方式下,通过手写签名和印章进行贸易方的鉴别已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在交易信息的传输过程中为参与交易的个人、企业或国家提供可靠的标识。在1nternet上每个人都是匿名的。原发方在发送数据后不能抵赖;接收方在接收数据后也不能抵赖。
2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讨论
2.1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之一-----数据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用于网络安全通常有二种形式,即面向网络或面向应用服务。
面向网络的加密技术通常工作在网络层或传输层,使用经过加密的数据包传送、认证网络路由及其他网络协议所需的信息,从而保证网络的连通性和可用性不受损害。在网络层上实现的加密技术对于网络应用层的用户通常是透明的。此外,通过适当的密钥管理机制,使用这一方法还可以在公用的互联网络上建立虚拟专用网络并保障虚拟专用网上信息的安全性。
面向网络应用服务的加密技术使用则是目前较为流行的加密技术的使用方法,例如使用kerberos服务的telnet、nfs、rlogion等,以及用作电子邮件加密的pem(privacyenhancedmail)和pgp(prettygoodprivacy)。这一类加密技术的优点在于实现相对较为简单,不需要对电子信息(数据包)所经过的网络的安全性能提出特殊要求,对电子邮件数据实现了端到端的安全保障。
1)常用的加密技术分类:
对称密钥密码算法
对称(传统)密码体制是从传统的简单换位代替密码发展而来的,自1977年美国颁布des密码算法作为美国数据加密标准以来,对称密钥密码体制得到了迅猛发展,得到了世界各国关注和使用。对称密钥密码体制从加密模式上可分为序列密码和分组密码两大类。
不对称型加密算法
也称公用密钥算法,其特点是有二个密钥即公用密钥和私有密钥,只有二者配合使用才能完成加密和解密的全过程。
由于不对称算法拥有二个密钥,因此它特别适用于分布式系统中的数据加密,在Internet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公用密钥在网上公布,为数据源对数据加密使用,而用于解密的相应私有密钥则由数据的收信方妥善保管。
不可逆加密算法
其特征是加密过程不需要密钥,并且经过加密的数据无法被解密,只有同样的输入数据经过同样的不可逆加密算法才能得到相同的加密数据。不可逆加密算法不存在密钥保管和分发问题,适合于分布式网络系统上使用,但是其加密计算工作量大,所以通常用于数据量有限的情形的加密,例如计算机系统中的口令的加密。
2)电子商务领域常用的加密技术
数字摘要(digitaldigest)
这一加密方法亦称安全Hash编码法,由RonRivest所设计。该编码法采用单向Hash函数将需加密的明文"摘要"成一串128bit的密文,这一串密文亦称为数字指纹(FingerPrint),它有固定的长度,且不同的明文摘要成密文,其结果总是不同的,而同样的明文其摘要必定一致。这样这串摘要便可成为验证明文是否是"真身"的"指纹"了。
数字签名(digitalsignature)
数字签名将数字摘要、公用密钥算法两种加密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在书面文件上签名是确认文件的一种手段,签名的作用有两点,一是因为自己的签名难以否认,从而确认了文件已签署这一事实;二是因为签名不易仿冒,从而确定了文件是真的这一事实。
数字时间戳(digitaltime-stamp)
交易文件中,时间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在书面合同中,文件签署的日期和签名一样均是十分重要的防止文件被伪造和篡改的关键性内容。在电子交易中,同样需对交易文件的日期和时间信息采取安全措施,而数字时间戳服务(DTS)就能提供电子文件发表时间的安全保护。
数字时间戳服务(DTS)是网上安全服务项目,由专门的机构提供。时间戳(time-stamp)是一个经加密后形成的凭证文档,它包括三个部分:1)需加时间戳的文件的摘要(digest),2)DTS收到文件的日期和时间,3)DTS的数字签名。
数字证书(digitalcertificate,digitalID)
数字证书又称为数字凭证,是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和对网络资源的访问的权限。
数字凭证有三种类型:
·个人凭证(PersonalDigitalID)
·企业(服务器)凭证(ServerID)
·软件(开发者)凭证(DeveloperID)
上述三类凭证中前二类是常用的凭证,第三类则用于较特殊的场合,大部分认证中心提供前两类凭证。
3)与电子商务安全有关的协议技术讨论:
SSL协议(SecureSockets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
------面向连接的协议,当初不是为电子商务而设计
SSL协议主要是使用公开密钥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技术保护信息传输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它不能保证信息的不可抵赖性,主要适用于点对点之间的信息传输,常用WebServer方式。
SSL协议在应用层收发数据前,协商加密算法、连接密钥并认证通信双方,从而为应用层提供了安全的传输通道;在该通道上可透明加载任何高层应用协议(如HTTP、FTP、TELNET等)以保证应用层数据传输的安全性。SSL协议独立于应用层协议,因此,在电子交易中被用来安全传送信用卡号码。
SSL的应用及局限:中国目前多家银行均采用SSL协议,从目前实际使用的情况来看,SSL还是人们最信赖的协议。但是SSL当初并不是为支持电子商务而设计的,所以在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中还存在很多弊端。它是一个面向连接的协议,在涉及多方的电子交易中,只能提供交易中客户与服务器间的双方认证,而电子商务往往是用户、网站、银行三家协作完成,SSL协议并不能协调各方间的安全传输和信任关系;还有,购货时用户要输入通信地址,这样将可能使得用户收到大量垃圾信件。
SET协议(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
------专门为电子商务而设计的协议,但仍然不能解决电子商务所遇到全部问题
电子商务在提供机遇和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个最大的挑战,即交易的安全问题。在网上购物的环境中,持卡人希望在交易中保密自己的帐户信息,使之不被人盗用;商家则希望客户的定单不可抵赖,并且,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都希望验明其他方的身份,以防止被欺骗。针对这种情况,由美国Vi 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组织联合国际上多家科技机构,共同制定了应用于Internet上的以银行卡为基础进行在线交易的安全标准,这就是"安全电子交易"(SET)。它采用公钥密码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标准,主要应用于保障网上购物信息的安全性。由于SET提供了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之间的认证,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完整可靠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认性,特别是保证不将消费者银行卡号暴露给商家等优点,因此它成为了目前公认的信用卡/借记卡的网上交易的国际安全标准。
SET的局限性:SET是专门为电子商务而设计的协议,虽然它在很多方面优于SSL协议,但仍然不能解决电子商务所遇到的全部问题。
2.2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之二------身份认证技术
为解决Internet的安全问题,世界各国对其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Internet安全解决方案,即目前被广泛采用的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e公钥基础设施)体系结构。PKI体系结构采用证书管理公钥,通过第三方的可信机构CA,把用户的公钥和用户的其他标识信息(如名称、e-mail、身份证号等)捆绑在一起,在Internet网上验证用户的身份,PKI体系结构把公钥密码和对称密码结合起来,在Internet网上实现密钥的自动管理,保证网上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
在电子交易中,无论是数字时间戳服务(DTS)还是数字证书(DigitalID)的发放,都不是靠交易的自己能完成的,而需要有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thirdparty)来完成。认证中心(CertificateAuthority)就是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能签发数字证书、并能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认证中心通常是企业性的服务机构,主要任务是受理数字凭证的申请、签发及对数字凭证的管理。认证中心依据认证操作规定(CertificationPracticeStatement)来实施服务操作。
1)认证系统的基本原理
利用RSA公开密钥算法在密钥自动管理、数字签名、身份识别等方面的特性,可建立一个为用户的公开密钥提供担保的可信的第三方认证系统。这个可信的第三方认证系统也称为CA,CA为用户发放电子证书,用户之间(比如网银服务器和某客户之间)利用证书来保证信息安全性和双方身份的合法性。
2)认证系统结构
整个系统是一个大的网络环境,系统从功能上基本可以划分为CA、RA和WebPublisher。
核心系统根CA放在一个单独的封闭空间中,为了保证运行的绝对安全,其人员及制度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系统设计为一离线网络。CA的功能是在收到来自RA的证书请求时,颁发证书。一般的个人证书发放过程都是自动进行,无须人工干预。
证书的登记机构RegisterAuthority,简称RA,分散在各个网上银行的地区中心。RA与网银中心有机结合,接受客户申请,并审批申请,把证书正式请求通过建设银行企业内部网发送给CA中心。RA与CA双方的通信报文也通过RSA进行加密,确保安全。系统的分布式结构适于新业务网点的开设,具有较好的扩充性。通信协议为TCP/IP。
证书的公布系统WebPublisher,简称WP,置于Internet网上,是普通用户和CA直接交流的界面。对用户来讲它相当于一个在线的证书数据库。用户的证书由CA颁发之后,CA用E-mail通知用户,然后用户须用浏览器从这里下载证书。
证书链服务(有时也称"交叉认证")是一个CA扩展其信任范围或被认可范围的一种实现机制。如果企业或机构已经建立了自己的CA系统,通过第三方认证中心对该机构或企业的CA签发CA证书,能够使得该企业或机构的CA发放的证书被所有信任第三方认证中心的浏览器、邮件客户所信任。
3)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建设情况
中国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给予了应有的重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hinaFinancialCertificateAuthority)。已于2000年6月29日开始对社会各界提供证书服务,系统进入运行状态。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作为一个权威的、可信赖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为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各种认证需求提供证书服务,建立彼此的信任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及网上银行等网上支付业务提供多种模式的认证服务,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与国外CA的交叉认证。
2.3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之三网上支付平台及支付网关
网上支付平台分为CTEC支付体系(基于CTCA/GDCS)和SET支付体系(基于CTCA/SET)。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型电子商务业务提供各种支付手段,包括基于SET标准的信用卡支付方式、以及符合CTEC标准的各种支付手段。
目前,在国内可以提供网上支付功能服务或者网上支付网关接口的银行有: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招商银行一网通卡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MASTER/VISA/JCB卡(适用全球)
上述除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则采用了SET1.2的加密方式外,其余全部采用SSL-128加密方式。
中图分类号:TP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7-31293-01
Basic Flow of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Protocol
FENG Fang-fang,SONG Li
(1.Faculty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 100032,China)
Abstract: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the computer network,the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become a part of every day life. However the security is the largest trouble that block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onics commer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flow of SET protocol, which is the most famous standard among of a dozen security electronic payment protocols.
Key words: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Electronic Payment;Electronic Commerce
1 绪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呈现蓬勃发展势头。2007年7月26日“第三界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在京召开,由中科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电子商务世界》杂志在论坛上联合的《2007中国消费者网上支付应用调查报告》显示61.7%的网上购物者首选网上支付。该调查还发现49.2%的人群认为安全是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有30.3%认为便捷是影响网上支付的因素,可见安全问题确实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关于电子支付安全性的研究,从电子支付产生起就一直未停止过。目前世界上广泛使用的安全电子支付协议包括安全电子事务(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协议、iKP协议、NetBill协议等等。本文在介绍安全电子事务协议的目的、参与者、事务流程和支付流程的基础上,分析该协议的优缺点以及对我们的指导意义。
2 协议的目的
SET的前身是SEPP(Secure Electronic Payment Protocol)和STT(Secure Transaction Technology)两种协议。其中,SEPP 由 MasterCard, IBM和Netscape支持,STT由Visa和Microsoft支持。1996年初它们被统一为一个系统,即SET。SET通过公开/私有密钥、数字签名和认证证书可提供在线Internet信用卡业务处理的加密和认证,从而实现商务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持卡人帐号、商家和银行的多方认证,各方之间的交互作用等。
SET协议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互联网交易中的如下几个问题:
(1)通过加密实现信息保密;
(2)通过数字摘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3)通过使用数字鉴名和持卡人证书,保证持卡人与支付卡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4)通过使用数字鉴名和商户证书,保证商户与接收金融机构的关系;
(5)通过最好的安全机制保证参与者各方的合法利益。
3 参与者
SET协议的参与者包括持卡人和商户,以及颁发信用卡给持卡人的发卡机构和代表商户接收支付认求的接收银行,以及与交易密切相关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和认证中心。
(1)持卡人(Cardholder):电子交易中的持卡消费者,持卡人通过由发卡机构颁发的付款卡(如信用卡、借记卡)进行结算。
(2)发卡机构(Issuer):信用卡的发卡金融机构,它为客户建立帐号,发出信用 卡,它必须保证该信用卡组织的有关规定(包括安全、支付授权等)。
(3)商家(Merchant):提供商品者或服务者,接收卡支付的商家必须和接收银行有关系。
(4)接收银行(Acquirer):商家的开户银行,处理信用卡的授权和支付。
(5)支付网关(Payment Gateway);是一个由银行(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操作的 设备,是金融网与Internet的接口,用来处理商家的支付信息。
(6)认证中心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认证中心是一个或多个信用卡、商家和支付网关提供电子证书的生成和发放。认证中心一般由各方都信任的第三方担任。
4 事务流程
SET协议的基本事务流程,包括持卡人注册、商户注册、购买请求、支付确认和支付获取五个阶段。
4.1持卡人注册
这是持卡人的初始化操作,通过此操作持卡人将获得认证证书。持卡人首先将自己信用卡的详细信息发送给认证中心,并填写认证中心返回的注册表格。持卡人填写完表格后,还需要选择一对公钥私钥对,将其中的公钥连同表格一起发送给认证中心。认证中心验证提交的数据,并颁发包含持卡人公钥的认证证书。
4.2商户注册
商户同样也需要向认证中心申请认证证书。与持卡人不同的是,商户需要两个认证证书,其中一个用来加密数据,一个用来电子签名。
4.3购买请求
持卡人向商户发送订单信息和支付指令,商户可能在接收订单之前进行支付认证,也可能定时去进行批量支付认证。当然,在持卡人发送购买请求之前,已经与商户就物品或服务交易细节达成一致,但SET协议只关心支付,而不是那些交易细节。
4.4支付确认
商户收到持卡人的支付指令后,并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获取相应的金额。商户需要将支付指令转发给支付网关。支付网关与发卡机构有合作关系,在确认一些无误后,进行支付确认。
4.5支付获取
支付确认后,在协议之外,进行交易的资金从持卡人的账户转到商户的账户,整个事务流程完成。
5 支付流程
采用SET协议可以采用基本支付流程(如图1所示),也可以在基本支付流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业务的需要定制流程。
图1 基本支付流程
5.1初始请求与返回
在进行支付之前,首先持卡人要与商户就商品的价格、数量、型号等交易的详细细节达成一致,这个阶段就是支付初始请求和返回的目的所在。
5.2购买请求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32
[中图分类号]F724.6;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2
网上支付蓬勃的发展在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剧了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之间的竞争,在新的时代格局下,第三方支付对网上银行的影响及二者如何获得长远的发展是本文重点研究的问题。
1 第三方支付与网上银行的竞合关系
1.1 第三方支付与网上银行的合作关系
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主要指具备一定的实力和信誉保证,与银行签订合约,为用户进行交易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相连接的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网上银行则是传统商业银行在依托自身实体的基础上,将业务拓展到互联网虚拟的环境中为企业与个人提供银行业务交易处理服务的发展模式。第三方支付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相连接的特点决定了不能完全独立地进行整个支付流程,必须选择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发展模式。
电子商务的交易依托互联网这一虚拟环境,必然衍生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网上银行主要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若让网上银行去监督监控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发生,保障双方的交易正常进行,从专业化和效率角度来看,可能不能满易的需求或要付出较高成本。第三方支付作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中间商可以详细记录交易行为,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评价约束,成为网上交易信用查询窗口。如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通过暂时托管货款来提供信用担保。买方在挑选中意的商品之后,通过平台提供的账户支付货款,再由第三方通知卖家已从买家手中收到货款并要求卖家及时发货;买方在收到包裹检验物品的质量之后,便可通知第三方将货款付给卖家,第三方遂将款项转至卖家的账户。在网上银行保障支付安全问题的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解决了非面对面交易中的信用问题,共同推动了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与网上银行的合作关系还体现在网上银行主要负责业务量较大的客户,第三方支付针对中小客户的交易。由于网上银行依托的是传统商业银行的实体,因此手中拥有优质大客户信息的网上银行在开展大客户交易支付结算方面有一定优势,且由于优质大客户的交易对象一般有着良好的交易往来,所以较多采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结算活动。中小客户与银行支付网关相连的费用较多且对网上银行来说管理成本不菲,因此商业银行选择将零售支付结算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支付公司从中取得结算分成。对小客户来说,减少了费用、提高了业务的便捷度、并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能借此机会扩大规模、提升实力。
1.2 第三方支付与网上银行的竞争关系
随着第三方支付的成熟发展与网上银行的交叉领域逐渐扩大,从一开时对网上银行的有益补充到部分替代,主要体现在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向零售银行的方向发展。以支付宝为例,主要通过为客户建立虚拟账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与支付结算,业务大都为零售小额的支付结算。另一竞争体现在有限发放的支付牌照资格逼迫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做大做强,推动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拓展业务服务范围与网上银行争夺大客户等资源。在商业银行逐渐认识到零售业务带来的利润空间之后纷纷加大了在支付业务上的投入,这造成其与第三方支付客户间的争夺、业务上的竞争难以避免。
2 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1 第三方支付的竞争优劣势
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其成本低廉、支付便捷的特点,与银行的同质化服务相比,第三方支付更努力地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方案,吸引大量客户。同时凭借业务经营模式的灵活性,向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努力发挥创新优势来满足市场的需求。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的实现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依据中小企业的交易历史记录建立数据库,选择适合客户信用额度的产品,通过数据分析基础实现信用中介的功能使第三方支付赢得了业务的便捷性,提高了第三方支付的创新水平。
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无法脱离银行。由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是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账户要放到银行,将身为支付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和作为资金托管人的银行分开,以有效防止出现货款在客户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挪用的情况。这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借助银行后台系统进行资金收付和结算,不能完全独立运营。其次,第三方支付行业处在成长阶段,法规、信息保护等方面并没有健全,备付金的管理缺失、缺乏明确的退出机制、网络欺诈大量存在等缺点使消费者时刻面临安全问题,信息泄露的危险随时存在。在《商业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需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规定提高了银行业务的门槛,确立了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垄断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
2.2 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劣势
商业银行在网上交易过程中也有着独特的自身优势,首先是安全性极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大都采取密钥方式接入互联网,有动态密码器、U盾、动态口令卡等方式,且通过建立多重防火墙将互联网和交易服务器有效分隔,防止银行内部网络被非法入侵;通过设置“RSA公钥密码机制”、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和用户登录密码的多重认证过程来提高安全性。相比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和密码认证机制,网上银行必须通过所有身份认证,才能成功实现交易,安全性更高。其次,由于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受到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全面监管,对资本充足率、准备金率规定较严格,资金支持较为充足。而由于第三方支付是新兴事物,因此有关的监管法规尚不健全,这导致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存在隐患,也造成了消费者感知风险问题,因此网上银行比第三方支付信誉度更高。在商业银行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攒的巨大客户资源和不断强化了的风险控制能力是与第三方支付进行竞争的资本。但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下电子商务的交易透明度更高,买方只有在收到满意的货物后才会让平台将货款打入卖家银行账户,这就要求卖家信誉要高,买方也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及时维权,而网上银行却无法形成高透明度的交易规制。且使用网上银行支付需要较高的成本,一方面是跳转至所用银行的网上银行支付页面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是开通网上银行的工本费及年费等成本。
2.3 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首先是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选择范围狭窄,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慢。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上支付服务创新性大大高于网上银行,再加上针对客户的需求努力满足客户需要的业务特性使得商业银行在创新性上不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历史特性和传统机构模式束缚,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业务电子化的需要,使商业银行承受了巨大压力。其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存贷款利率的不断调整使银行的存贷利差不断减少,再加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的不断扩张,抢占了支付结算的市场份额,二者之间产生了替代效应,这导致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转变发展模式迫在眉睫。同时,在融资业务方面,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利用中小商家在平台上积累的交易数据对商家的信用进行评估,发放信用贷款突破传统的融资方式,对商业银行的融资中介地位发起挑战。最后,商业银行间竞争激烈但品牌辨识度不高。以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具有较为明显的品牌辨识度,而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体现出客户选择银行的线下服务,就有可能选择其网上银行服务的特点。这与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网上银行服务产品同质化密切相关,各大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一般只在接入点上存在差距,产品优势并不明显。这迫使消费者更加倾向于选择具有服务特色的第三方支付从而使商业银行网上支付的客户规模减小。
3 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首先必须加大业务创新能力,随着互联网金融元年的推动,互联网金融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仍主要集中在网上支付层次,不能满足广大客户日益丰富的金融服务需求。相反,第三方支付则很好地分析把握个人客户的需求,顺利将业务范围开阔拓展。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料信息,建立大数据库,全方位分析、细分客户信息,产品创新面向不同客户群,并更新自己的经营服务理念,注重强调提供个性化服务,在合法的前提下逐渐提高创新收入来源、增强市场竞争力。
其次,要努力拓展贷款市场,扩大融资业务的市场份额。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提出的挑战,银行应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并采取抓大放小的竞争策略。与大企业间应建立直接关系,而对于小型企业,现阶段主要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同时努力增加网上银行业务量,降低单个客户的使用成本,在运营过程中努力追求利润最大化,以最少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在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中获得信誉好、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为其提供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来源。
再次,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通力合作。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是非金融机构,根据央行的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应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的托管银行。商业银行应着于眼长远利益,加强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抓住机遇吸收更多资金。在维护支付安全、监督反洗钱套现等违法活动方面,机构间应开展更多交流、谋求深化合作进而保障二者的共同利益。
最后,努力构建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客户信息可能由于平台操作或是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而被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取其资料信息,在采取与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上,商业银行可以在过程中加大监管避免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信用风险。并且在开展快捷方式等支付业务的合作时必须非常谨慎,避免商业银行不能对快捷方式使用的应用接口加以实时监管的情况发生,保障资金与客户信息的安全。对沉淀资金的管理,商业银行不能利用其进行存贷业务并要求支付存款利息,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沉淀资金的去向和运行状况应加以严格监管、防范潜在风险,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二亮,刘云强.浅议第三方支付平台[J].电子商务,2005(9).
随着电子商务及其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ConsumerToConsumer)电子商务形式也发展迅猛。据相关数据显示,“淘宝网”已占据我国C2C市场72.9%的份额。如此大的份额其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竞争策略:网站建设初期的占领市场策略、交易方式策略和安全策略。
本文认为,在“淘宝网”的发展过程中,交易策略即“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最为重要,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可靠、便捷、符合客户交易特点的交易流程,即使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及其他技术问题得到了解决,买卖双方也无法在“淘宝网”上完成交易,淘宝也无法持久地蓬勃发展。
“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采用“拍前联系”方式,即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淘宝旺旺”,买卖双方先对交易物品的特性、价格等进行沟通,再付货款;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支付方式,相比于传统的货到付款和款到发货交易方式,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但是这种交易流程仍旧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比如,若买方收到货后不进行确认,将造成卖方资金积压;对于买方要求退货的情况,此交易流程未作考虑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级别较低等。
现有的网上交易流程
目前,各个电子商务网站广泛采用的交易流程有三种或这三种流程的综合。这三种交易流程是:货到付款交易流程、款到发货交易流程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
货到付款交易流程。该交易流程中买方占有优势,买方首先在卖方的网站上浏览选择商品,待卖方确认订单后发货,当买方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该流程保障了买方的利益,但无法保证卖方的利益,卖方没有绝对的把握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
款到发货交易流程。款到发货交易流程是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选择商品后,直接将货款支付到卖方,待卖方确认收到货款后才向买方发货。该流程显然无法保证买方的利益,买方很有可能支付了货款但无法收到卖方的商品。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该交易流程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中介,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买方先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待买方收货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才将货款划给卖方。图1显示了以“支付宝”为例的交易流程,其交易过程如下:第一步: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选择商品,并选择网上支付货款;第二步:卖方确认订单后将买方网上支付的请求发送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第三步:买方在线支付货款至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第四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向卖方发送支付结果,并通知其发货;第五步:卖方根据反馈的支付结果,发送商品;第六步:买方收到货物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付款给卖方;第七步:卖方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结算货款,卖方收款。
“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也基本采用该种流程,但在交易细节上还有一些不同: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浏览选择商品时可以通过“淘宝旺旺”与卖方沟通;若买方不确定收货,一段时间后,支付宝将自动将货款汇至卖方账户;交易成功后,买卖双方进行信用互评,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淘宝网交易流程的优缺点分析
(一)淘宝网交易流程中的优点
以“淘宝旺旺”为载体,实现“拍前联系”。“拍前联系”是指买方与卖方沟通联系后再付款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网站必须同时提供便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的工具。“淘宝网”以“淘宝旺旺”为即时沟通工具,实现买卖双方付款前的交流。
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网上交易双方的诚信监管、交易的安全性等诸多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因此仅通过网站上的商品文字介绍或图片就确定购买,买方必然会有所担忧,这种对网上交易流程的质疑进而必然影响了C2C电子商务的发展。“淘宝网”借助“淘宝旺旺”,使其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对商品的特性、价格等先进行沟通探讨再付款,优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C2C的服务质量。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平衡买卖双方利益。“淘宝网”采用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中介的交易流程,“支付宝”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相对于货到付款、款到发货两种交易流程,这种交易流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货到付款交易流程是买方具有优势的交易流程,买方若不满意卖方提供的商品可以拒付货款。此外,卖方有可能无法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款到发货交易流程则相反,它是卖方具有优势的交易流程,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商品货款后有可能不发货,造成买方的损失。“淘宝网”以“支付宝”为中介的交易流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买方确定订单后将货款汇至“支付宝”而不是卖方,因此卖方、买方均不可使用这部分资金。卖方发货后,待买方收货确定后才通知“支付宝”与卖方结算划账,因此卖方必须在实物交易成功后才能获得货款,有力地保障了买方的利益。而这种模式下,由于“支付宝”第三方的监管,只要交易成功,卖方一定可以获得货款,有力地保障了卖方的利益。
增加“信用评价”环节,提高交易安全。“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不同于其他C2C网站,在其交易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交易双方互相评定信用级别。评价分三种,好评+1分,中评不加分,差评-1分。若是买方或卖方对交易满意可给对方好评,反之则中评或差评。这种交易流程,使得“淘宝网”网上交易的双方的信用情况可视,若交易者存在欺诈行为,其信用级别必然较低,可以警示其他交易者与其交易时应慎重。
在交易流程的最后加上“信用评价”环节,提高了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淘宝网”在安全策略方面的突破,也是其较之其他C2C网站的一个优势。
(二)淘宝网交易流程中的缺点
卖方资金积压问题。买方收到商品通知“支付宝”后,“支付宝”才能与卖方结算,向卖方支付货款。因此,对于卖方而言,存在着支付周期过长、资金积压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卖方,资金的积压问题很有可能造成其无法持续经营,因此退出C2C市场。
缺少退货情况的处理。“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中未涉及对于退货情况的特殊处理,而退货情况是极为常见的。现在“淘宝网”交易流程中若买方对于商品不满意或有其他原因,买方需在“支付宝”要求的期限内申请“退款”,退款处理周期也较长。此外,若买方未在此期限内申请,那么“支付宝”将直接将货款汇至卖方账户,买方将无法追回此次交易的货款。
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在交易流程中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卖方在网上的商品信息很有可能是其没有或缺货的商品,因此买方下了订单后,卖方才提示买方说自己缺货,造成此次交易失败。这种对卖方约束的缺少,必然在一定程度下降低了“淘宝网”向买方提供服务的质量。
第三方平台无法处理交易纠纷。“支付宝”在交易中只起到中介的作用,对于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支付宝”或“淘宝网”都无法处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等级低且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等级仅为一般的商业信用,较之于银行而言,其信用等级是较低的,其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因此,一旦“支付宝”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即不可用。此外,买卖双方把资金暂存于“支付宝”上,“支付宝”有挪用资金的可能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淘宝网”交易流程的安全性。
(三)淘宝网交易流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的缺点分析,本文总结淘宝交易流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有:卖方资金积压问题、流程中无对退货情况的处理、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力和中介方的信用级别较低。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型的既能保持淘宝网现有交易流程的优点,又能解决上述问题的交易流程。
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本文针对上述分析,对“淘宝网”交易流程提出改进建议,设想了一种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其交易流程如图3所示。
该交易流程的具体过程是:第一步:买卖双方获得数字证书;第二步:买卖双方通过“淘宝旺旺”商讨交易,买方选择商品;第三步:买方确认交易商品,下订单,并通知银行;第四步:买方银行冻结买方货款和交易保证金;卖方银行同时冻结与买方保证金相等数额的卖方保证金;第五步:卖方银行通知卖方发货;第六步:若卖方缺货,则通知买方,继续第七步;否则,跳至第九步;第七步:买方与卖方一同请求银行解冻资金;第八步:双方银行均收到双方的解冻请求后,解冻资金,交易结束,跳至第十二步;第九步:卖方发货至买方;第十步:若买方满意,则通知银行划款,继续下一步;否则,则通知卖方要求退货,跳至第七步;第十一步:银行解冻双方资金,并且买方银行将货款转至卖方账户,交易成功;第十二步:买卖双方信用评级。
该交易流程以银行为中介,解决了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信用级别不高的问题。买方、卖方都需要交付交易保证金,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买方、卖方的交易行为。在该交易流程中,买卖任何一方无法单方面终止交易,只有双方达成共识一同通知银行时,双方在银行被冻结的资金才可以解冻,因此二者的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均衡。
但是这种交易流程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一样,仍只能起到中介的作用,若交易的买卖双方出现纠纷,银行或“淘宝网”仍没有办法对其约束或解决。
结论
网上交易流程的优劣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比现有的三种网上交易流程,以“淘宝网”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的优点:通过“淘宝旺旺”实现“拍前联系”;以“支付宝”为中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买卖双方可互相评定信用。此外还分析了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卖方资金积压、流程中无对退货情况的处理、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力和中介方的信用级别较低等,找到C2C电子商务交易流程中现存的问题并针对此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即建立一种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