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7:21:3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关于教师的法律法规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观察图形变化寻找规律
图形规律题是考试别常见的类型,往往会从简单到复杂画出一系列图形,而变化规律就隐藏在这些图形中。
例1、用同样规格的黑白两种颜色的正方形瓷砖,按下图的方式铺地板,则第(3)个图形中有黑色瓷砖______块(用含n的代数式表示)。
分析:通常情况下不能一眼看出图形的变化规律,此时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将相邻的图形联系、对比,找到相同处——前后图形哪些部分没有变,以及不同处——前后图形哪些部分在改变、相对于前一个图形是怎么变的,那么规律也就呼之欲出了。例1中观察发现后一个图都比前一个图增加3块,按这种变化规律第n个图有4+3(n-1)块。
二、结合图像性质寻找规律
有的规律题为了增加难度会和函数图像相联系,这与图形规律题相比并不具备直观性。
例2、二次函数y= x2 的图像如下图所示,点A0位于坐标原点,点A1、A2、A3……A2008在y轴的正半轴上,点B1、B2、B3,……B2008在二次函数y= x2位于第一象限的图像上,若A0B1A1、A1B2A2、A2B3A3……A2007B2008A2008都为等边三角形,则A2007B2008A2008的边长=______。
分析:要想求出问题必须仔细分析条件,循序渐进地找到隐含的变化规律。根据题意,得先求出排在前面的几个小等边三角形边长的数据,再观察所得数据寻找变化规律,从而得到答案。这道规律题的难度就在于涉及了函数图像及其表达式和特殊几何图形的性质。具体操作时必须先利用等边三角形的特殊性质将边长设为字母表达出B1点的坐标,又因为B1点在抛物线上,再将其坐标带入函数关系式算出边长。同理多算出两个等边三角形的边长,规律就显而易见了。
三、分析数据联系寻找规律
常见的规律题除图形题外,还有就是数据分析规律题。
题目中通常会出现一些数据或等式,其中含有的数字是按照一定规律变化的,要求从中能发现数字的变化规律。
例3、观察下面的一列单项式:x,-2x2,4x3,-8x4,……根据你发现的规律,第7个单项式为______;第n个单项式为______。
分析:题目给出的是一列单项式,其中分别含有系数和字母,那么变化规律自然就应分为两路寻找。分析已给出的系数1、-2、4、-8,发现都是-2的奇次幂或偶次幂。再看字母,字母的指数更是直接按正整数的顺序变化的。那么单项式的规律就可用含n的一般式(-2)n-1xn表达。 转贴于
遇到此类型的找规律,一定要注意系数和字母分开寻找。类似的会遇到一列分数找规律,通常情况下分子、分母也是分开寻找各自的规律。
四、理清循环排序寻找规律
有时规律题中给出的数据或图形是按一定循环顺序排列的,此时学生就要通过已给的内容,找到循环规律后便可解答问题。
例4、下面是按一定规律摆放的图案,按此规律,第2009个图案与第1~4个图案中相同的是______(只填数字)。
分析:首先观察图形的变化规律,发现已给出的图形摆放实际是以4个为一单位进行循环,因此要用2009÷4解答。
例5、正整数按如图的规律排列,请写出第1000个数字在第______列。
第一列
第二列
第三列
第四列
第五列
1
2
3
4
5
9
8
7
6
10
11
12
13
17
16
15
14
18
19
20
21
……
[分类号]G252
“逾期罚款”是绝大多数图书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我国,由于法律没有对高等学校的地位予以明确的规定,高等学校是被视为事业单位来界定的。于是,作为其附属机构的图书馆所具有的罚款权就受到了质疑。逾期罚款造成的矛盾冲突在图书馆不可避免,严重影响了图书馆与读者之间关系的和谐,其症结在于图书馆究竟是否有法律所赋予的罚款权利以及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对罚款制度设计的科学与否。在国家法制得到逐步健全,读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馆日渐深化及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有必要就图书馆的逾期罚款权利与性质等问题给予澄清,打造出既具有强制力和管理功能,又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规范读者、教育读者的规章制度。
1 高校图书馆罚款权利依据的主要观点
1.1 授权行政主体观点
权利是指特定社会成员依照正义原则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利益与自由。图书馆有罚款的权利吗?罚款的收取有依据吗?法律意义上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措施。有学者对《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解读后认为,高校是具有一定教育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法人,其行政处罚权由学校的财务处来行使,或者以票据的形式委托图书馆来操作。这种观点已经有了判例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曾在对相关案件的报道中写道:“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有关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高校是“授权行政主体”。据此,高等学校享有罚款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委托其所属图书馆来行使。
1.2 非授权行政主体观点
有学者指出,以“授权行政主体”的概念来给高等学校定位将难以界定其在什么场合是行政主体,什么场合不是行政主体,造成主体地位的模糊与摇摆不定。况且,我国是成文法律国家,在法律、法规没有对高等学校“授权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有更加明确的规定之前,还不能以个案来认可学校(包括其所属图书馆)罚款的合理性。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高等学校不是罚款权利主体,其图书馆的罚款制度也只能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用于对罚款的规范。事实上,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二十条有意将原《规程》第八条中“罚款”之规定取消,就在于避免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
1.3 公务法人主体观点
“公务法人”是指负担某种公共职能,为社会提供专门或者特定公共服务的组织。在为公务分权理论立法的国家,高等学校属于公务法人的一种重要类型,其与政府的分权基础是高等教育公务。有学者认为,把高等学校视为公务法人,有助于解决高校图书馆的罚款问题,因为这有可能使原本只有行政机关和授权行政主体享有的罚款权为高等学校以及其委托代行相关管理权的图书馆来龙去脉行使。但是,我国至今没有对公务法人立法,以此理论还不能解释我国高校图书馆罚款制度的合法性。
1.4 服务性收费主体观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6年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有一项服务性收费,就是指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这些收费只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就是合法的。因此,图书馆的逾期罚款应该属于学校的服务性收费。…。不同的认识是,把借阅服务当成选择服务项目,就使图书馆有了拒绝为那些不接受罚款制度的读者服务的借口,不符合《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一)规定的关于受教育者有使用“图书资料”的权利的规定,属于违法。
2 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认识图书馆罚款制度
2.1 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
在许多判例中,法院都把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依此类推,高校图书馆作为受学校委托行使职权的机构,其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亦是民事法律关系。虽然高校图书馆与读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双方之间依据借前阅合同形成的地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借阅合同的主体就是学校(图书馆)和读者,其客体就是图书馆与读者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书刊资源。以图书馆和读者之问的民事法律关系来对待书刊借阅逾期问题将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尤其是有利于使图书馆的处罚权合法化,但是称之为“罚款”已不合适,宜改称“违约金”。这不仅是称呼的变化,而且寓意着图书馆对逾期处罚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同。因为,图书馆不是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不能对书刊逾期采取“罚款”措施,而读者违反了与图书馆达成的借阅合同,没有按期归还图书,图书馆收取超期违约金合情合理。
2.2 图书借阅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从合同的内容来看,图书借阅合同不仅约定了开放时间、借阅书刊种类、册数、归还时间等问题,而且设置了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读者在办证时要详细了解这些内容,而后决定是否接受,这符合意思表示的法律要求。比如,上海图书馆在读者申请办证时会先与读者签署一份《读者服务协议》,该协议完全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明确规定读者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有明确语句“同意以上服务协议并保证上表填写真实有效的,请在以下签名处签名”。借阅合同对图书馆和读者都有约束力,成为调制双方行为的规则,这种合同依约定条件得到变更,或者终止。
2.3 图书馆收取逾期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既然学校(图书馆)与读者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读者使用图书馆所藏书刊不按期返还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所以,读者根据同图书馆的约定向图书馆支付逾期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读者在交纳违约金后,还必须履行归还图书的义务。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图书馆对逾期违约金的收取的方法、标准等只能是在《合同法》精神和原则指导下,同读者签订借阅合同。
3 民事法律关系视野中的逾期违约金收取和管理的规范化
3.1 获权管理
高校图书馆是法人内部的组织机构,只有在得到法人授权后,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并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目前的情况是,绝大多数高校图书馆对逾期行为的处罚没有得到校方明确授权,只有少数图书馆的借阅规则得到了学校的认可,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的《图书逾期罚款制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的《图书馆借阅书刊过期罚款规则(修改条款)》等。
3.2 程序管理
我国已经颁布的地方性图书馆立法中,无一例外地包含着“读者有向图书馆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意在指出“对图书馆制定作出的涉及和影响到读者重大权利和利益的制度、决定,读者有参与和最后表决的权利”。国外许多大学图书馆在制订政策时,有一个好的做法,就是每一项政策的开头都会写明这项政策的目的,希望读者给予支持并提出意见。既然逾期处罚依据借阅合同来规范,就要保障读者的意思表达权,必要时可以“听证会”等形式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
3.3 内容管理
“内容”以借阅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反映。由于读者同图书馆相比,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加之图书馆分别同每位读者举行谈判的不现实性,合同条款往往成为类似于某些垄断部门的格式条款而强加给读者。因为,读者如果不接受条款内容,图书馆就不会为其办删借阅证。现在,高校图书馆对逾期处罚的规定五花八门,不仅标准极不统一,而且存在着明显的加重读者责任,侵害读者权益,弱化图书馆自身义务的问题。在各高校的逾期处罚制度中还普遍缺少读者申辩权、陈述权、控告权等内容,更是把读者置于只能被监管的不平等地位。
3.4 催还管理
合同不是万能的,不能因为有了借阅合同而放弃图书馆的管理职责。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图书馆要通过催还工作的常态化尽可能减少处罚的对象、处罚的次数和处罚的金额,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催还图书的方式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于网站公布这种方式的采用要慎重,因为可能涉及到读者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有研究者建议借鉴超市的做法,借、还书时为读者打印清单,使读者清楚自己每次借还书的册数、名称及归还日期,以起到逾期预警的作用。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一试。
3.5 诚信管理
在有的国家,拖欠图书馆的罚款将被上报到信用评级机构。但是,一旦清账了,就不再成为信用问题。诚信制度是对图书馆书刊借阅的一种辅助管理措施,其总体思路就是对读者的借阅行为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并建立诚信榜,设置相应的分值,对遵章守纪、按期归还的读者进行加分,把名单在“诚信榜”上公布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特别服务奖励。对于逾期不还等违规读者,则降低分值,并限制其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诚信管理是一种心灵的教化,通过对读者内心深处的触动,引导其树立遵纪意识、诚信意识。诚信管理目的、内容、方法等应写入借阅合同之中。
3.6 使用管理
2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分析相关的法律法规,临床教学过程中面对的对象有主体有不同。这样的情况决定了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医疗责任的承担是有着显着的差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何种类型何种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临床带教教师在医疗过程中的权利以及义务都是有详细全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标准的。但是,医学生在临床学习期间进行的医疗活动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护的,只有通过对学生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都方面的教育来规范医学生的行为,这样的约束力度和保护力度显然是不够的。技术含量高、风险大是临床医疗工作的一大特点,风险因素存在在医疗诊疗活动的各个方面。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鉴定,属于医方原因造成的,由临床教学基地和相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违反医疗规章制度的行为,其临床教育基地和临床带教教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也给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临床教学管理针对现状的对策3.1加强医德医风
教育当前,在医院实习的学生为独生子女的居多,不善于与人沟通、不会主动关心旁人、缺少人文关怀、以自我为中心成为了他们的通病。在对医学生的培养过程中,与临床能力培养同样重要的是医德医风的教育。“保证患者利益的最大化,全心全意服务于患者”是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工作过程中最为基本的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要将对学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贯穿始终,不断强化意识,不断规范行为。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言传身教,要在进行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同时进行医德医风教育。选择临床带教教师就要求教师本身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情操,使医学教育尽可能的与德育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在讲课过程中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潜移默化的融入日常教学过程中。临床带教教师要以身作则展现严谨的工作作风,充分利用临床教学过程中的示教机会以身作则,保持和谐的医患关系,提倡学生设身处地的为患者着想,树立良好医德医风观念。要让学生理解作为医生所必须具备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解决患者的病痛是医生的天职。在医学生准备进入临床实践学习阶段之前,首先要让其树立感恩之心,要感谢为我们提供学习平台的患者,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道具而且临床学习过程中的特别教师,我们能够从中学习到知识与技能。尊重患者才能获得患者的信任、理解与支持,才能有机会成长为优秀的医疗工作者。
问题:针对教师退出的法规尚属空白
专门针对不合格教师退出的法律法规制度在我国尚属空白,与教师退出相关的政策只在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和聘任制度等法律法规里有所体现。这些政策文件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合格教师标准、认定资格进行了说明,部分法律法规对教师的不恰当行为进行了界定。
综观这些政策规定,我国关于教师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可以分为道德品行、教育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和触犯刑法四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行方面提及最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专门规定,各地纷纷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这反映出师德是我国当前判定教师合格与否最重要的标准。同时,在各部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对策:建立判定不合格教师的国家标准
不合格教师的判定标准是教师退出的重要依据,制定国家层面的不合格教师判定标准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首先,要拓展并细化不合格教师的标准,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需要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对每项标准进行具体说明,增强可操作性。
其次,在重视教师道德品行的同时,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和师德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对教师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问题重视不够。在制定政策时,应增加教师心理健康方面的具体内容,对教师心理健康标准和诊断有所涉及。
再次,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判定标准应有所不同。《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的专业标准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对于不合格教师的判定标准也应有所区别。
由谁处理?
问题:解聘教师的权力主体界定不清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2-0136-01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人们普遍树立了法制的观念以及法律的意识。对于学生而言,了解法律以及法规的相关知识的主要途径是学校,教师应当向学生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教学的过程中渗透法律以及法规的相关知识。在生物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能够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情况下,对法律以及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
一 对内容进行发掘
在高中生物教学的过程中,教学的内容涉及的法律以及法规非常多,如关于环境的保护、转基因技术以及生物的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
为了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人口以及资源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国务院在退耕还林方面颁布了相关的条例,用法规的形式将退耕还林进行了规定,同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也存在着关于森林方面的法律,以确保合理地利用森林以及保护森林。
教师在进行生物多样性的教学时,可以通过普及相关的法律以及法规使学生意识到生物的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生态系统正在遭受外来物种的威胁,因外来物种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在生态系统中,保持生物的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在教学的过程中渗透法律以及法规,使学生理解生物的多样性不仅仅是从生物学的方面,还可以从法律的方面理解生物的多样性。我国在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以及防止外来物种方面已经出台了许多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以及法规的学习,能够使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二 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中生热衷于追星,对明星的各个方面都非常感兴趣。教师在进行危害的教学时,可以利用现实生活中明星吸毒而被处理的实例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意识到的危害,同时从法律以及法规的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如我国的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关于的种类以及相关的违法行为,包括贩卖、走私、非法持有、非法买卖等行为,一旦触犯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高中时期是学生人生的重要阶段,他们对新事物非常好奇,同时他们的自制力较差不能抵御外界的诱惑,通过普及相关的法律以及法规,能够使学生真正地意识到的危害,远离。
三 利用社会调查的方式
教师在进行神经系统的教学时,教材中的习题是关于饮酒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学生在学习之后能够很快将问题解决。教师在进行讲解时,可以运用现实生活中因为醉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实例,将酒驾的危害向学生进行讲解。在法律方面,我国在近几年已经将酒驾列入《刑法》之中,对酒驾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如果学生对于这些讲解印象不深刻,教师可以利用课余的时间带领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法律以及法规进行了解,同时对酒驾的案例进行了解,这样能够使学生对酒驾的危害有直接的认识。
通过带领学生进行社会调查能够使学生了解酒驾的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使学生充分意识到酒驾的危害,树立酒驾危险的意识。
四 利用解答问题的机会
在计算因为遗传而患病的概率时,学生能够通过学习遗传的原理以及遗传的图谱,总结出患病的概率呈现出的规律,会发现因为近亲结婚而患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的概率。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查阅相关的资料,或生活中的实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性。同时,向学生普及相关的法律以及法规,如我国《婚姻法》将禁止近亲结婚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样能够使学生树立相关的思想。
五 利用视频进行教学
教师在进行胚胎工程应用以及前景的教学活动时,可以通过视频的形式普及关于试管婴儿的相关法规。我国卫生部在这方面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其中对禁止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以播放关于试管婴儿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的专家讲座的视频,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试管婴儿方面有明确的法律以及法规。
六 总结
总之,法律以及法规意识的教育对学生是非常重要的。高中学生的世界观正在形成,加强法律以及法规意识的教育能够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因此,在生物的教学活动中,要渗透法律以及法规的教育,使学生增强法律以及法规意识,能够知法、懂法以及守法。在教学的活动中,教师可以利用多种方式对学生普及法律以及法规的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这是新时期教师重要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