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 14: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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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量也随之迅速增长,垃圾成分日益变化,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当前环境管理难点。针对目前生活垃圾现状,如何在坚持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借助先进、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处理设施设备,把生活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综合治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成为社区环境管理重要任务。
1 河庄坪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河庄坪小区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河庄坪镇,小区1993年建成,面积750亩、常住人口近万人,日平均产生垃圾4吨,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由河庄坪综合服务处负责。企业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环保工作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积极实施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先后荣获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陕西省节能节水先进单位等荣誉。近年来,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环卫工作严格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环卫工作要求,与延安市垃圾处理厂签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利用压缩式垃圾车送往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为加强社区有毒有害垃圾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延安市火化厂签订有毒有害垃圾焚烧处理合同,有害垃圾全部送往市火化厂集中焚烧处理。
2010年,企业将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提上日程,计划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开展了生态化处理可行性研究。
2 生活垃圾的概念及分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根据产生源不同,可分为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集团垃圾三大类。居民生活垃圾来自居民生活过程中遗弃的废弃物,主要是易腐有机物、煤灰、泥沙、塑料、纸类等。它在生活垃圾整体中,数量居首位,成分复杂,其构成受时间和季节影响,变化大且不均匀;街道保洁垃圾来自清扫路面,成分中泥沙、枯枝落叶和商品包装物较多,易腐有机物较少,含水量较低;集团垃圾是指机关、团体、学校等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成分随发生源不同而变化,成分较为单一,平均含水量较低和易燃物多。
按燃烧的难易程度划分,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易燃废物如纸屑、木竹、稻草等;难燃废物如塑料、橡胶、皮革、厨余等;不燃废物如金属、玻璃、砖瓦、灰土等;
按回收利用价值,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类型(居民废弃沙发、家具及装修废料等大件生活垃圾,多数以赠送或销售给收购部门,本文不做讨论):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纸类、织品、金属、玻璃、皮革橡胶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有害垃圾包括医疗垃圾、废旧电池、废旧墨盒等,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采取卫生填埋。
3 目前生活垃圾总体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垃圾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综合利用以及服务于这个系统各个环节的管理体制等,这个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有机集合。生活垃圾多种污染成分,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如果处理不当,会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生活垃圾含有大量可回收资源,分类收集源头减量效果明显、有利于降低垃圾运输过程中环境污染、减少垃圾清运收集频率、延长卫生填埋场使用寿命等优点,生态化处理尤为重要。因此,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是一个效益工程,它能产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最佳配置,有效地治理环境,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填埋法、焚烧法和堆肥法。目前各社区重视生活垃圾收集、拉运,生活垃圾外运进行卫生填埋,而忽视资源综合利用,并且个别社区垃圾处理主要是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目的,还不能完全达到卫生填埋要求,无害化程度低,环境污染严重,未能彻底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问题。
4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意义
在资源和能源日趋减少的今天,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而生态化处理系统的运行,也将依赖于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生活垃圾经过源头分类收集就是资源、财富。
4.1 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显著增长。垃圾增长主要是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纤维类等可回收再利用物质。若居民将此类垃圾分类或投入指定的垃圾箱,则可以使这部分废品得到回收再利用;同时若将果蔬厨余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进行堆肥处理,减少垃圾的填理量,将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老人告诉这对夫妇:“这三个是垃圾分类的专用桶,生活垃圾不能随便丢掉。”随后,老人将垃圾袋打开,用手一样一样地将垃圾归成几个小堆,放进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里。
郑清秀是清水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她指指胳膊上的绿袖标,告诉记者,这就是她的工作:“自己挑垃圾,也告诉别人怎样分垃圾。”
不顺畅的推广之路
据了解,自2010年北京市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北京市已采取加强源头分类收集及中间转运环节的分类方式,在1800个试点小区开启了生活垃圾分类,涉及16个区县、101.85万户、300多万人。
清水苑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宋淑贤告诉记者,清水苑小区是2012年9月5日刚被确立的新一批垃圾分类试点之一。目前,小区只有4号楼4单元为试点单元,其他的单元不在试点范围内。
“这个试点单元是由街道和区里商议后选定的,考虑到这个单元的居民基本都在机关单位上班,素质相对高一些,垃圾分类相对容易推进一些。”宋淑贤说。
至于其他单元何时能开展分类工作,宋淑贤表示,会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等试点单元有了成效之后,再推动多个单元进行垃圾分类。
事实上,垃圾分类在北京已有多年历史。早在2000年6月,住建部就已确定北京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在垃圾分类方面已探索多年。
“绿袖标”郑清秀表示,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她这几个月的宣传倡导,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了意识,也会主动配合。而一部分居民因为自身传统观念,要他们改变生活习惯,仍然比较困难:“老年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但是很多年轻人还没养成这样的习惯,特别是现在出租房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宣传和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
外来流动人口成为小区垃圾分类的难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东四块玉小区也有着同样的困惑。小区物业副经理耿丽鹏告诉记者,有些租户并不配合“绿袖标”的工作,有的租户刚被指导员的辛苦和热心行为打动,却没几天就搬走了。
有着7栋住宅楼、400多户居民的东四块玉小区目前垃圾投放准确率已经达到70%,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值得一提的是,该小区2003年就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据耿丽鹏介绍,该小区每天会进行30公斤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通过设备运行工作,这些厨余垃圾被加工成花肥,当花肥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再免费分配给小区的居民使用。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市容管理科负责人孙治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东城区140个分类小区中,目前有4个小区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其他的136个小区由小区安排专业队伍每日进行厨余垃圾的上门收运,日产日清,从而保证各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节的有效衔接。
尽管东四块玉小区在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好效果,但困难依然存在。
耿丽鹏告诉记者,小区的垃圾处理设备每年需要近4000元的费用,这些费用都由小区物业自己承担。她希望区政府能加大对小区物业的扶持力度,“因为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部分是由居民完成的,另一部分就是物业做的”。她认为光靠“绿袖标”和物业公司的一腔热情,对实现垃圾分类来说不是长久之计。
老旧小区或成新问题
根据《北京市2010~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要求,东城区分别在这三年开展了45个、63个、32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工作。其中,2012年的小区建设任务已经提前完成,目前共有140个小区达到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居住小区标准,占东城区居住小区个数的60%,共涉及居民7.02万户、20.67万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总数达到了694人。
数字很光鲜,但不能忽视数字以外的现实。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被定为垃圾分类试点和已经达标的小区都是一些配套成熟、管理完善的小区,而那些老旧小区还没有享受垃圾分类的资格。
在离清水苑小区不远的新中西里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破旧不堪,每个楼道口前面放着一个脏旧的大垃圾桶。记者向该小区的一位居民询问是否有分类垃圾桶时,这位居民表示没听说过这种垃圾桶:“谁管我们这啊,小区连个物业都没有。”
在几个老旧小区里,记者向多位居民询问,是否知道垃圾分类的概念,得到的答案大多是“不太清楚,如果有分类垃圾桶的话可能就知道了”一类的回答,对垃圾具体的分类及如何划分等概念都不明确。
对此,孙治中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并联合区房管局小区办对小区物业经理定期开展培训和参观活动,树立和推广如东四块玉南街4号院等优秀物业小区试点,注重发挥物业公司在分类小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物业公司配合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无用功让热情崩溃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小区居民关注的焦点是:分类后的垃圾究竟进行怎样的处理?垃圾运走后,没有分类的垃圾和分类后的垃圾最终会不会混合在一起?
北京清华规划院副院长梁伟曾就此问题表示:“我认为末端处置方式是决定性的。如果只是简单填埋,市民垃圾分类做得再完美,那么每当看到垃圾车将不同的垃圾倒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觉肯定是崩溃。”
对于部分居民对垃圾混装等问题的担心,东城区相关部门也在进行着多方面的努力。
对此,孙治中认为,目前东城区已在全市率先将分类小区建设和维护情况纳入城区网格监督系统,即区城管委与区城管监督中心合作,聘请了区监督中心90名网格监督员进行达标分类小区的日常检查工作,各监督员对相关问题直接拍照上传,检查结果纳入全区考核评价,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价”、“年评比”制度;从2012年10月17日起正式开始检查,目前共检查出问题144件,结合市级检查结果,按照街道属地进行排名与通报。
除东城区以外,北京市其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推进,尽管垃圾分类的推广之路走得不是很顺畅,但是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1] 胡红燕.浅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