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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4-03-07 14: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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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概念

篇1

(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篇2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量也随之迅速增长,垃圾成分日益变化,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当前环境管理难点。针对目前生活垃圾现状,如何在坚持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借助先进、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处理设施设备,把生活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综合治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成为社区环境管理重要任务。

1 河庄坪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河庄坪小区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河庄坪镇,小区1993年建成,面积750亩、常住人口近万人,日平均产生垃圾4吨,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由河庄坪综合服务处负责。企业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环保工作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积极实施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先后荣获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陕西省节能节水先进单位等荣誉。近年来,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环卫工作严格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环卫工作要求,与延安市垃圾处理厂签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利用压缩式垃圾车送往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为加强社区有毒有害垃圾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延安市火化厂签订有毒有害垃圾焚烧处理合同,有害垃圾全部送往市火化厂集中焚烧处理。

2010年,企业将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提上日程,计划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开展了生态化处理可行性研究。

2 生活垃圾的概念及分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根据产生源不同,可分为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集团垃圾三大类。居民生活垃圾来自居民生活过程中遗弃的废弃物,主要是易腐有机物、煤灰、泥沙、塑料、纸类等。它在生活垃圾整体中,数量居首位,成分复杂,其构成受时间和季节影响,变化大且不均匀;街道保洁垃圾来自清扫路面,成分中泥沙、枯枝落叶和商品包装物较多,易腐有机物较少,含水量较低;集团垃圾是指机关、团体、学校等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成分随发生源不同而变化,成分较为单一,平均含水量较低和易燃物多。

按燃烧的难易程度划分,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易燃废物如纸屑、木竹、稻草等;难燃废物如塑料、橡胶、皮革、厨余等;不燃废物如金属、玻璃、砖瓦、灰土等;

按回收利用价值,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类型(居民废弃沙发、家具及装修废料等大件生活垃圾,多数以赠送或销售给收购部门,本文不做讨论):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纸类、织品、金属、玻璃、皮革橡胶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有害垃圾包括医疗垃圾、废旧电池、废旧墨盒等,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采取卫生填埋。

3 目前生活垃圾总体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垃圾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综合利用以及服务于这个系统各个环节的管理体制等,这个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有机集合。生活垃圾多种污染成分,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如果处理不当,会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生活垃圾含有大量可回收资源,分类收集源头减量效果明显、有利于降低垃圾运输过程中环境污染、减少垃圾清运收集频率、延长卫生填埋场使用寿命等优点,生态化处理尤为重要。因此,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是一个效益工程,它能产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最佳配置,有效地治理环境,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填埋法、焚烧法和堆肥法。目前各社区重视生活垃圾收集、拉运,生活垃圾外运进行卫生填埋,而忽视资源综合利用,并且个别社区垃圾处理主要是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目的,还不能完全达到卫生填埋要求,无害化程度低,环境污染严重,未能彻底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问题。

4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意义

在资源和能源日趋减少的今天,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而生态化处理系统的运行,也将依赖于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生活垃圾经过源头分类收集就是资源、财富。

4.1 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显著增长。垃圾增长主要是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纤维类等可回收再利用物质。若居民将此类垃圾分类或投入指定的垃圾箱,则可以使这部分废品得到回收再利用;同时若将果蔬厨余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进行堆肥处理,减少垃圾的填理量,将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

篇3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篇4

老人告诉这对夫妇:“这三个是垃圾分类的专用桶,生活垃圾不能随便丢掉。”随后,老人将垃圾袋打开,用手一样一样地将垃圾归成几个小堆,放进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里。

郑清秀是清水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她指指胳膊上的绿袖标,告诉记者,这就是她的工作:“自己挑垃圾,也告诉别人怎样分垃圾。”

不顺畅的推广之路

据了解,自2010年北京市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北京市已采取加强源头分类收集及中间转运环节的分类方式,在1800个试点小区开启了生活垃圾分类,涉及16个区县、101.85万户、300多万人。

清水苑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宋淑贤告诉记者,清水苑小区是2012年9月5日刚被确立的新一批垃圾分类试点之一。目前,小区只有4号楼4单元为试点单元,其他的单元不在试点范围内。

“这个试点单元是由街道和区里商议后选定的,考虑到这个单元的居民基本都在机关单位上班,素质相对高一些,垃圾分类相对容易推进一些。”宋淑贤说。

至于其他单元何时能开展分类工作,宋淑贤表示,会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等试点单元有了成效之后,再推动多个单元进行垃圾分类。

事实上,垃圾分类在北京已有多年历史。早在2000年6月,住建部就已确定北京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在垃圾分类方面已探索多年。

“绿袖标”郑清秀表示,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她这几个月的宣传倡导,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了意识,也会主动配合。而一部分居民因为自身传统观念,要他们改变生活习惯,仍然比较困难:“老年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但是很多年轻人还没养成这样的习惯,特别是现在出租房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宣传和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

外来流动人口成为小区垃圾分类的难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东四块玉小区也有着同样的困惑。小区物业副经理耿丽鹏告诉记者,有些租户并不配合“绿袖标”的工作,有的租户刚被指导员的辛苦和热心行为打动,却没几天就搬走了。

有着7栋住宅楼、400多户居民的东四块玉小区目前垃圾投放准确率已经达到70%,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值得一提的是,该小区2003年就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据耿丽鹏介绍,该小区每天会进行30公斤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通过设备运行工作,这些厨余垃圾被加工成花肥,当花肥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再免费分配给小区的居民使用。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市容管理科负责人孙治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东城区140个分类小区中,目前有4个小区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其他的136个小区由小区安排专业队伍每日进行厨余垃圾的上门收运,日产日清,从而保证各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节的有效衔接。

尽管东四块玉小区在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好效果,但困难依然存在。

耿丽鹏告诉记者,小区的垃圾处理设备每年需要近4000元的费用,这些费用都由小区物业自己承担。她希望区政府能加大对小区物业的扶持力度,“因为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部分是由居民完成的,另一部分就是物业做的”。她认为光靠“绿袖标”和物业公司的一腔热情,对实现垃圾分类来说不是长久之计。

老旧小区或成新问题

根据《北京市2010~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要求,东城区分别在这三年开展了45个、63个、32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工作。其中,2012年的小区建设任务已经提前完成,目前共有140个小区达到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居住小区标准,占东城区居住小区个数的60%,共涉及居民7.02万户、20.67万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总数达到了694人。

数字很光鲜,但不能忽视数字以外的现实。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被定为垃圾分类试点和已经达标的小区都是一些配套成熟、管理完善的小区,而那些老旧小区还没有享受垃圾分类的资格。

在离清水苑小区不远的新中西里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破旧不堪,每个楼道口前面放着一个脏旧的大垃圾桶。记者向该小区的一位居民询问是否有分类垃圾桶时,这位居民表示没听说过这种垃圾桶:“谁管我们这啊,小区连个物业都没有。”

在几个老旧小区里,记者向多位居民询问,是否知道垃圾分类的概念,得到的答案大多是“不太清楚,如果有分类垃圾桶的话可能就知道了”一类的回答,对垃圾具体的分类及如何划分等概念都不明确。

对此,孙治中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并联合区房管局小区办对小区物业经理定期开展培训和参观活动,树立和推广如东四块玉南街4号院等优秀物业小区试点,注重发挥物业公司在分类小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物业公司配合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无用功让热情崩溃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小区居民关注的焦点是:分类后的垃圾究竟进行怎样的处理?垃圾运走后,没有分类的垃圾和分类后的垃圾最终会不会混合在一起?

北京清华规划院副院长梁伟曾就此问题表示:“我认为末端处置方式是决定性的。如果只是简单填埋,市民垃圾分类做得再完美,那么每当看到垃圾车将不同的垃圾倒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觉肯定是崩溃。”

对于部分居民对垃圾混装等问题的担心,东城区相关部门也在进行着多方面的努力。

对此,孙治中认为,目前东城区已在全市率先将分类小区建设和维护情况纳入城区网格监督系统,即区城管委与区城管监督中心合作,聘请了区监督中心90名网格监督员进行达标分类小区的日常检查工作,各监督员对相关问题直接拍照上传,检查结果纳入全区考核评价,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价”、“年评比”制度;从2012年10月17日起正式开始检查,目前共检查出问题144件,结合市级检查结果,按照街道属地进行排名与通报。

除东城区以外,北京市其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推进,尽管垃圾分类的推广之路走得不是很顺畅,但是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篇5

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1] 胡红燕.浅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89-190.

篇6

关键词:零废弃;生活垃圾;垃圾零填埋

自上世纪90年代“零废弃”(Zero Waste)理念出现以来,各国纷纷提出“零废弃”、“零填埋”的垃圾管理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垃圾减量从源头做起,以资源化利用为手段,实现垃圾“零填埋”。

一、“零废弃”概念、原则及层级管理

1.“零废弃”概念的提出

“零废物(缩写ZW)”一词首次是以一家公司的名称出现,公司名为“零废物系统公司”(Zero Waste Systems Inc.),由一位从耶鲁毕业的化学博士,保罗・帕尔默(Paul Palmer)在1972年创建,直至1981年停止运营,主要从事化学品的回收和再利用。

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是全球第一个实施“零填埋”战略的城市,1996年提出:到2010年实现垃圾“零填埋”的目标。

表1 Zero Waste概念的历史

资料来源:Zero Waste Systems’ Analysis: Common Report. hppt://med-zerowaste.eu/.

1997年为开展“零填埋运动”,在新西兰西部成立了“零填埋新西兰信托”组织,一个非盈利机构,其远景是使新西兰成为全球第一个“零填埋”社会。该机构是由许多小型地方性组织组成,试图通过资源再利用和垃圾减量,创造持续性工作和经营活动。此举推动了新西兰政府制定:到2020年实现零填埋的目标,至此新西兰成为全球第一个实施“零填埋”政策的国家。

2002年零废物国际联盟(ZWIA)成立,并相继对“Zero Waste”概念、管理原则、层级管理进行了界定,用于指导社会团体、企业开展与“Zero Waste”相关工作。

2007年,保罗・帕尔默成立了零废弃研究所(Zero Waste Institute),一个非盈利机构,主要从事在工业和商业领域运用“零废弃”原理实现垃圾减量,出版和发表环境影响报告和零废弃影响报告。

2.“零废弃”概念的延伸

Zero Waste(缩写ZW),常被译为零废弃、零废物、零垃圾、零填埋和零浪费等。“零废弃”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可以作为其他产业的原料加以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最大化。“零废物”概念被作为城市垃圾管理和垃圾减量的终极目标,提出城市“垃圾零填埋(Zero Waste to landfill)”或“零填埋”,这是相对于以往的低级、低效、浪费的垃圾处理方式而言的。

图1 Zero Waste概念的延伸

“零垃圾”是从垃圾全分类角度,充分回收其中的资源物质,以资源化利用为基本理念,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和源头分类的资源零浪费、物质零废弃的发展模式。

“零浪费”是从设计角度,尽可能减少工业产品产生的边角料,如服装设计中减少因裁剪产生的碎布料,已成为时尚界最新的环保手段。消除浪费的方法是在新款衣服裁剪中,调整衣袖、口袋和衣领的设计,做到一切恰到好处的面料裁剪的设计。

因此,零废弃、零废物,是指没有任何浪费,无垃圾产生,没有任何东西扔掉被填埋。但不幸的是垃圾一直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环境问题。

3.“零废弃”概念的定义

2002年零废物国际联盟(Zero Waste International Alliance,缩写ZWIA)成立,主要目标之一是建立标准以指导“零废物”战略在全球的发展。2004年11月29日,零废物国际联盟首次通过了“零废物”概念的定义,2009年8月12日零废物国际联盟对“零废物”概念进行了修订。

零废物国际联盟对“零废物”概念(2008年)定义如下:零废物是一个目标,该目标是以道德、经济、高效、有远见地引导人们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通过设计使废弃物成为供其它人使用的资源,实现可持续的自然循环。

零废物国际联盟提出的“零废物”概念,旨在倡导减少所有污染物的排放。如果一种产品不能重复使用,修复,循环再利用,那么应该限制其生产,或重新设计,或停止销售。

4.“零废弃”原则

2005年4月5日,零废物国际联盟规划小组指导和评价当前和未来零废物经营企业在政策制定和经营活动应遵循主要原则。主要包括:预防为主原则;零垃圾填埋或焚烧原则;生产者承担产品和包装的回收责任;防止污染环境和减少浪费;资源最高和最佳利用层次结构管理原则。“零废弃”原则是评价企业是否实现“零废弃”承诺的基础。这些原则有助于员工、投资者、消费者、供应商、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更好地评价企业资源利用效率。

5.“零废弃层次结构”管理

2013年3月20日,零废物国际联盟(ZWIA)在其召开的董事会上,第一次通过了“零废弃最高和最佳利用的层次结构”(Zero Waste Hierarchy of Highest and Best Uses)。

零废弃层次结构从高到低分别为:预防、重复使用、再生利用、能源化利用和填埋等五个层级。零废弃层次结构管理的目的是:预防垃圾产生,通过产品的重复使用,实现“零废弃”;如果不能再重复使用的,进行资源的再生利用,达到“零焚烧”;如果不能再使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的,进行焚烧发电,被能源化利用,以缩小垃圾的体积,实现“零填埋”;如果不能被焚烧的,必须填埋的,要将填埋量降到最少。

因此,零废弃层次结构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减少消费、产品的再使用、再循环、再制造,零填埋和零焚烧,实现从摇篮到摇篮全生命周期“零废弃”管理。

二、国外“零废弃”实施情况

2002年新西兰在国家“垃圾战略”(Waste Strategy)中将“零填埋”作为国家垃圾管理目标,并成立了“零填埋委员会”(Zero Waste Agency)负责执行和管理。新西兰“到2020年实现零填埋”的目标,其中期目标是到2003年实现50%的零填埋;到2005年达到80%零填埋。

2009年,苏格兰政府通过了“零废弃计划”(Zero Waste Plan),提出到2020年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利用达到50%;到2025年所有废弃物资源利用、堆肥、维修后再使用率到70%,废弃填埋量低于5%的目标。

2009年美国三藩市提出“零废弃”战略,目标是垃圾的资源利用从2000年的50%,2010年达75%,2020年达到100%的利用,最终实现三藩市垃圾“零填埋”。

希腊、意大利、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法国五国,在2009年开始实施“零废弃项目”(Zero Waste Project),以建立一体化的零废弃管理体系,通过垃圾减量、再使用和资源利用实现零填埋。

三、我国“零废弃”管理实践

1.北京率先出台《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2010年年底,北京市出台了《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是指从源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并对产生后的垃圾妥善分类回收处理,提高垃圾减量化率和资源化率,最终达到避免减少、物尽其用,实现垃圾“零废弃”的目标。

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公园、度假村和居民小区8类场所。北京市在600个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而垃圾“零废弃”试点小区还将鼓励物品重复利用,有关部门还会组织在社区内开展“以物换物”等废旧物品再利用活动,帮助市民养成勤俭节约、减少废弃的良好行为习惯。

图2 我国“零废弃”活动开展情况

2.“零废弃”联盟在京成立

2011年,以自然之友为倡议者的中国首个民间垃圾管理行动网络“零废弃”联盟在北京成立。“零废弃”联盟是由全国多家公益组织和公众代表共同发起的行动网络与合作平台,致力于推动我国垃圾危机的解决,促进政府、企业、学者、公众及公益组织等社会各界在垃圾管理过程中的对话与合作。

“零废弃”联盟的三个近期推动目标:第一,垃圾管理工作一定要有前瞻性的、具体的,反映社会共识的远期目标;第二,垃圾分类教育一定要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第三,垃圾焚烧等处理设施的污染控制设备与管理一定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零废弃”联盟将与政府主管部门良性互动,并调动垃圾管理相关各方的积极性,摸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的、环境友好的、符合公众利益的垃圾危机解决之路。

3.深圳市零废弃体验季

2013年深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深圳市第一届零废弃体验季”大型环保公益活动。活动以“零废弃”为主题,宣导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培养“零废弃”意识和习惯,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传递城市零废弃文明理念,逐步实现垃圾全回收、零废弃的目标。

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总体目标是: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资源回收率达30%;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绿色消费,购买循环使用商品等。

4.知名服装品牌企业“旧衣零抛弃”活动在京举行

“旧衣零抛弃”活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指导,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主办,中国服装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北京服装学院、中民慈善项目发展中心、中国外商投资协会纺织服装分会、北京第四中学等,单位协办,于2014年“全国低碳日”期间举办为期一个月的(6月14日到7月15日)名牌服装旧衣回收活动。共有八家知名服装品牌的在京31家门店、两个社区和1所中学参加此次“旧衣零抛弃”回收活动,知名服装品牌有:波司登、溢达纺织集团(棉衣工坊)、鲁泰纺织(箭牌)、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依文、诺丁山)、北京嘉曼服饰有限公司(水孩尔)、凯德精品等品牌;方庄、右安门社区和北京四中。

“旧衣零抛弃”活动的举办,是我国纺织服装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一次探索,旨在通过品牌企业自主回收活动,实现产业和慈善的共赢。回收的过程是生产者责任的延伸,可以引导消费者践行低碳和节俭的生活方式,并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树立负责任、重公益、讲科学的新时代企业形象。

中方联通过此次“旧衣零抛弃”活动探索在服装生产企业、服装消费者、慈善组织、研发机构、综合利用企业之间分工合作的闭环体系,已开始在其他城市进行推广。

图3 “旧衣零抛弃”活动标识

“旧衣零抛弃”活动重要意义在于,在消费者中倡导“旧衣是资源,可以循环利用”的理念,以“清理你的衣橱,使其回到资源,保护环境,利国利民”为切入点,将消费者家中闲置的旧衣物,通过捐赠方式,来帮助有需要的人,可以更好地传播博爱、互助、共享等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同时,让消费者认识和了解废旧纺织品服装有着十分广泛的经济利用价值。

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期间,“旧衣零抛弃”活动共回收5014件旧衣,其中部分新好服装已于2014年8月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兰花草艺术基金“西部温暖计划”捐赠给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地区的贫困学生及其家庭。

目前,“旧衣零抛弃”活动已受到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已有多个城市、北京市部分区县,及北京市环卫集团计划开展旧衣回收工作,因此,“旧衣零抛弃”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为我国纺织服装产业、企业开展旧衣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奠定基础。

四、“零废弃”管理在我国推广意义

1.从城市垃圾管理层面,“零废弃”有利于垃圾减量

“零废弃”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资源,强调避免垃圾产生,或将垃圾产生量降到最少。基于3R’s原则,只有在垃圾减量、产品被重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再回到资源,没有垃圾被填埋才方可称之为“零废弃”。

2.从国家层面,“零废弃”不仅是目标,更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重大问题。从国家、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角度看,首先是在国家战略层面,进行规划。从目前,我国“零废弃”实践情况看,是以短期活动为主,作为环境管理应从长计议,特别是应体现在未来我国“十三五”发展规划中。

3.从企业层面,“零废弃”要求生产者责任的延伸

为实现“零废弃”作为一种理念,鼓励产品在设计时,从资源的生命周期角度,使所有产品都是重复使用,不产生或最大限度减少垃圾的产生。生产者的责任延伸,主要包括:(1)可持续性发展的设计理念,导致垃圾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设计的问题,因此,要求生产者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取和生产过程中应考虑产品废弃后如何回收和利用,以降低废弃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最大程度地资源化利用废弃产品;(2)清洁生产,生产过程减少排放和废弃物的产生,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等;(3)生产者责任外延,要求生产者应对其生产,在消费后废弃的产品承担回收、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

4.从消费层面,消费者作为最终产品的使用者以全新理念有节制的购买

“零废弃”管理的最重要环节是消费者,开展垃圾减量运动,鼓励消费者尽量重复使用、维修、翻新所消费的产品等,使其被充分使用。提倡不盲目消费,摒弃无节制的购买行为,减少一次性商品的使用,不买过度包装的商品等,均有助于减少垃圾产生量。

五、结语

在中国,“零废弃”相关概念已越来越多被用于与环保、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对消费者宣传的活动。“零废弃”既是目标也是行动计划。目标指的是,通过使垃圾不再以焚烧和填埋的方式处理,保证资源回收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行动计划包括垃圾减量、重复利用、资源化循环利用、消费习惯的改变、及重新审视产品设计等。“零废弃”更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所有材料都能物尽其用,既保护环境、又确保不产生任何垃圾的一项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http://zerowaste.co.nz/.

[2]零废物国际联盟http://. http:///.

[3]零废弃研究所http:///.

[4]http://.uk/.

篇7

中图分类号:G353.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但对于某一地区来说,不同处理设施往往处理同样的混合生活垃圾。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

1单一处理与综合处理的比较

1.1 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法由于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是当今世界各国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混合垃圾有以下缺点:

(1)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焚烧组分或可堆肥组分等可以实现资源回收的部分被一并填埋,即使考虑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混合垃圾填埋的资源化水平仍很低。

(2)我国混合垃圾含水率和有机物含量都很高,因此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沼气产生量大,控制其排放也增加了处理成本。因此限制进入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是填埋法的发展趋势之一。目前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政策,都提出了进一步限制进入填埋场垃圾有机物含量的规定[1]。(3)在场址选择日益困难,填埋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混合垃圾会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

1.2 堆肥

高温堆肥可以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成为可供施用的农田肥料,同时消除其环境污染,杀灭垃圾中的病菌,具有无害化和资源化特征。但我国的堆肥厂主要处理混合生活垃圾,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展普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因此入厂垃圾中含有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不可降解组分,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很高。

(2)即使采用了分选工艺,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于堆肥处理的组分也不能完全剔除,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如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造成潜在污染,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在土壤中富集将随食物链进入人体。受到堆肥产品成本和质量的约束,堆肥产品存在销路不畅的问题。

1.3 焚烧

焚烧法具有减量化程度高,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选址灵活,燃烧的热量可用来发电等优点。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焚烧混合垃圾有以下缺陷:

(1)我国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需要更多的辅助燃料,此外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多也会影响焚烧效果,最终导致焚烧成本上升。我国目前除少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外,其它城市的混合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渣量高,不适宜焚烧。(2)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混合垃圾中厨余垃圾较多,含盐量较高,对烟气中氯化物贡献较大,HCl会腐蚀焚烧炉,也增加了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1.4 综合处理

综合处理方式可以解决混合处理方式出现的问题。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易腐物和可燃物都得到了利用,故填埋物的量很小,只占总体积的15%~20%,填埋物主要为砖头、瓦砾等无机垃圾,不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节省了填埋空间;综合处理中仅可燃垃圾进行焚烧,焚烧物易燃,产生的烟气少,二次污染小;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堆肥法只处理易腐有机物,成分单一,容易堆腐,而且处理费用低,产品质量好。

2.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艺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研究者为解决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构想,但是这种构想区别于国外广泛应用的综合处理系统概念,而是指通过分选等预处理技术把不同垃圾组分进行分离,分别进入不同的处理单元,这些处理单元集合在一个厂内甚至一条生产线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不同垃圾分别采用适宜的处理方式的目的,为了便于区分,本文称其为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根据综合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分选合处理工艺、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等,其中前者一般采用物理分选技术,经过多次分选将垃圾分为几类,其分类类别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确定,而后两者虽然也有一些分选步骤,但是其预处理技术核心为堆肥或消解。此外,综合处理工艺的能量回用和自给也是其研究方向之一,为了便于说明,本文称其为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

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堆肥过程可以降低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因此可以把堆肥过程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预处理步骤。对焚烧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垃圾易于燃烧,热效率高,产生的有害气体量较小;对填埋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减少了填埋量,降低了渗滤液的产量和处理难度,减少了填埋气的排放[11]。虽然堆肥预处理对于综合处理工艺具有明显的益处,但是尚未有深入研究,更没有投入运行的工程项目,此外,堆肥预处理工艺还存在成本高、堆肥时间长、周边环境差等缺点。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与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类似,相对于堆肥预处理,消解预处理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减少堆肥的时间,其环境影响也较小,但是成本更高。

3.综合处理的发展趋势

对于国内提出的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虽然现有项目的投资成本较低,但其处理规模小,运行费用高,二次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虽然垃圾处理的能量回用是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系统的能量自给从目前的技术水平看来难以实现。从生活垃圾处理的经济性分析,这种“小而全”的综合处理工艺难以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和广泛的推广。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历史和经验说明,源头分类(产生者分类)是最经济有效的垃圾分类手段,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并通过数学模型优化设置各种收运处理设施、分配车辆和垃圾物流,可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低成本、高效率管理,并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虽然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但分类收集对于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等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广泛认知,全国很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完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系统将互相促进,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4.总结

综合分析垃圾处理技术的可靠性、经济性、实用性和所能达到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果等方面,卫生填埋、焚烧、堆肥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资源利用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下,采用三种主要方法适当组合,能取得更大的环境效益。依据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理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工艺选择的总体思路是:巩固完善现有的卫生填埋技术,稳步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充分重视生物处理技术,探索和鼓励资源再利用和综合处理技术。

参考文献:

篇8

循环经济及垃圾分类概述

循环经济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被引入国内,并得到不断深化和实践。目前,国内普遍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是指按照清洁生产要求及3R(Reducing减量化、Resuing再利用、Recycling资源化)原则,对物质资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经济过程。与传统经济发展的线性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是一种以物质闭环流动(closing materials cycle)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力求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期充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在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并通过分类、清运、回收,提高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水平。从循环经济关注的主题来看,垃圾分类无疑是其重点关注的内容。事实上,垃圾分类正是随着循环经济的兴起而出现的,也是循环经济中的一个标志性组成部分。其中,如自然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都是其要考虑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往往也将循环经济的理念更多地融入到了垃圾的回收、清运、处理中,研究者指出只有将垃圾的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把循环经济纳入到废物处理的每一个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问题,同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是系统性的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整体水准仍然较低,政策框架、技术标准、社会观念、产业化程度等各个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相关政策与责任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缺乏合理而高效的顶层设计。城市垃圾管理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末端环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社会性,涉及面广泛。目前各部门、环节仍然衔接不顺、缺乏整合,亟需在更高层面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体系尚不够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列出了8项与垃圾分类有关的评分指标,但仍然较为粗线条,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且该标准与相应的责任体系、收费机制尚未有效衔接,在实践中存在脱节现象。三是从源头到末端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尚未形成。垃圾分类责任可分为产生源责任、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等。其中,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相对明确,但产生源类型则极其多样、量大面广,在目前的收集运输方式和技术系统水平下,具体责任人和相应责任难以确定,如果不能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责任体系,就无法使各类垃圾分别进入合理的处理渠道。

市民观念、生活和行为习惯的转变难。每个家庭、每个市民按照分类标准和垃圾收集站标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是垃圾得以有效分类回收、处理的重要源头和保障。事实上,中国大部分地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仍然欠缺,即使是在上海这样相对发达的地区,居民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调查,市民大部分都会支持垃圾的分类回收,但由于个人生活习惯、意识等问题的存在及影响,混合投放垃圾的习惯的改变还需很长时间。

物流系统与技术环节瓶颈。在提高分类回收效率的同时,清运过程中的物流系统和垃圾处理技术能力同样重要。当前,由于城市整体规划水平、公共事务管理能力、迅速增长的生活垃圾总量、有限的资金投入和产业化程度等诸多原因,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清运水平仍有待提高。就处理环节而言,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大体有回收利用、填埋、堆肥、焚烧几种方式,在日本,高温焚烧处理的垃圾比例接近80%,其余则多数用于堆肥,填埋的垃圾比重极少。相较之下,我国城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仍较为单一,以填埋为主。如北京市2009年垃圾处理中,填埋、堆肥、焚烧三种处理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90%、8%、2%,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显而易见。

循环经济学视角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策略

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步骤。第一,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用2~5年时间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分为“资源垃圾”、“厨余”、“有害”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每一类垃圾进行细化,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习惯。目前大部分楼宇住宅小区大多在每个楼层设置垃圾桶,如在原先的垃圾桶边增设一个厨余垃圾投放桶,经测算一个1000户的住宅小区,至少需增加设施设备投入10万元,以及每年由此增加其它费用约需10万元,而且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难以提高。

第二,推动“资源回收四合一”。借鉴台湾的经验,统筹小区居民、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等力量,实施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并通过回馈方式鼓励全民参与。初始阶段可以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是对生产制造、进口或销售名目中应回收废弃物厂商征收的清除处理费,用于对从事资源回收的社区居民和回收商进行补贴,运用政府“有形的手”调节促进资源回收。

第三,推行“垃圾不落地。取消原设在小区或街道两侧的垃圾投放点,要求居民将垃圾拎到垃圾收运车停靠点,在固定时间段内直接投放到垃圾收运车内。如台北市投入各类垃圾收运车辆近1000辆,设置线路184条,垃圾收运车停靠点4122个,每天下午4点至晚上10点30分收运垃圾。全台湾不论城市乡村均实施“垃圾不落地”,在大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几乎见不到垃圾桶,但城市干净整洁,基本杜绝了乱扔垃圾现象。

第四,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垃圾费按量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费”和公平原则,是国际公认的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减量的有效措施,被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广泛采用。“垃圾费随袋征收”要求居民投放垃圾时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而专用垃圾袋售价中包含了垃圾处理费。推行此项制度,允许分类出来的资源垃圾和厨余可以不用专用垃圾袋,免收垃圾费,这形成了“既做环保,又能省钱”的局面。如台湾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从1999年的3778吨/日降至2006年的2804吨/日。然而到了2006年之后,垃圾减量不再有明显的下降趋势。2010年新北市全面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至2011年新北市垃圾减量至1361吨/日,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人均仅为0.35公斤/日,取得了惊人的成效。

第五,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倡导居民养成生活简朴、爱物惜物、物尽其用的生活习惯,通过引导、奖励及法规约束等方式,扶持资源再生产业。通过颁布有关垃圾源头减量方面的法规,限制使用塑料袋购物、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生产、流通、消费采用“易于分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含一定比例再生资源”或“标明分类回收标志”的产品。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律框架。第一,形成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已经制定出台的政策也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在“大循环战略”作为国家整体战略被提出、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焦点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将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水平相关的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成为硬性指标、赋予一定权重。

第二,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政策要有效指导实践,必须落实到法律法规层面。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律体系框架不够清晰,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垃圾的种类为顺进行编排,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既分散,也不明晰,不利于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同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善、修改修订滞后也较为突出,关于垃圾分类实施的具体法律法规,目前只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响应速度则明显滞后。

第三,营造保障和促进垃圾分类的良好道德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属于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要求,因此,要积极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发挥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多种工作形式和实现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较为严格的环境道德规范,宣扬“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光荣,不分类回收可耻”的道德观念,以社会工作管理部门为轴心,形成遍布街道、社区、楼宇的监督网络,兼以微博等新兴社会化媒体平台的曝光威力,形成近年来的“拒绝中国式过马路”、“光盘行动”等新型道德风尚。

形成更为科学精细的技术标准体系。第一,科学化的垃圾分类方法。所谓科学化,即不仅要对垃圾以其性质、成分特点为标准进行分类,而且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回收、清运等各个环节的实际工作情况。如深圳市确定居民小区、餐饮区、办公区、公共场所四种方法。居民小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酒楼、宾馆、饭堂等餐饮区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个大类。大型办公区可回收物细分为:纸类、饮料瓶罐类、塑料类;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个大类。

第二,接地气的垃圾分类标准。所谓“接地气”,即垃圾分类标准要鲜活、具体。因为垃圾分类的主体并不是专业工作者,更不是学者,而是广大居民。应充分考虑市民的阅读和理解需要,根据分类原则,多列举一些各类垃圾包括的具体内容,并可采取图文并茂、多种介质的形式,使分类标准更加明晰,更易于市民了解和熟悉。如台湾公告的应回收废弃物明确为15大类、36项、60多种,十分清晰。深圳市目前也在应回收的器物上以文字和图画的形式注明内容。

第三,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投入。做好理论研究,是形成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指导实践的前提。垃圾分类虽然是具体环节的工作,但其背后涉及领域复杂,既关系到政府职能划分和机构改革,又关系到社区建设和公民参与;既涉及产业经济、循环经济理论,又涉及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技术,需要各学科领域加强合作。可参考IBM等企业的前沿经验,建立相应的专门研究咨询机构,吸纳各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和实践工作者,构建能够提出城市垃圾分类整体方案的本土智库。积极参加国际气候环保峰会论坛,主动举办循环经济发展的会议,参与国际合作机构的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交流经验,学习技术。

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第一,强化民众自觉参与意识。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民众是分类工作的主体,应当将居民垃圾分类作为其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如台湾于2005年开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对未按标准分类的,要求重新分类或拒绝接收其垃圾。我国也应当考虑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公民责任及处罚依据,理顺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加强文化观念的培养,在环境文化建设上下更大力气。比如,在整体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中,构建一套相对整齐划一、较为醒目的垃圾分类回收指引视觉符号系统,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习惯。

第二,发挥社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的作用。无论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还是“大循环战略”的实施,落实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上,都需要社区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要从观念上更加重视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造新型公民参与网络,变被动的配合、接受、教育为主动的互惠、行动和彼此帮助,实现公共信息的有效普及、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民的自我组织能力,让社区成为具有高度能动性和较高行动效率的垃圾分类行动主体。此外,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得到飞速发展,对垃圾分类要赋予其具体明确的责任,并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比如制定或修改“物业管理”法规,加入垃圾分类处理条款。

第三,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可以最大范围和较集中地整合民间力量,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通过举行讲座、展览、组织公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既可以向社会宣传环保意识,向政府表达意见,又可以向企业施压,以保障环境的有效改善,还可以有效地弥补市场、政府失灵所带来的问题。当前,我国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应制定相关政策,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从制度、资金、人员等多方面扶持鼓励相关NGO的发展壮大,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做出更多贡献。

促进垃圾分类相关产业的发展升级。第一,转变公共服务的供应模式。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绝大部分工作由政府部门及相关附属机构承担,需投入大量经费、占用相当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将垃圾分类回收、清运、处理全过程的供应模式由政府自办转变为市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垃圾分类收处链条的运转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较低成本、较小财政压力,迅速聚集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先进理念,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有序整合和产业升级,实现整体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以本地化为基础,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产业集团。“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随着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只要运作得当,垃圾完全可以从负担变成财富。不仅如此,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依托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以现代商业目光审视,这个链条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有着巨大的商业开发空间。城市垃圾分类收处的市场化、产业化,完全可以立足本地化,吸收国际资本、聚集先进技术,合理配置资源、扶持优质企业,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集团,这不仅有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质量的提高,而且能实现企业规模化效应,为可持续发展构筑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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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针对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减量管理的现状,结合本市各区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的特点,通过模型归纳、案例分析等方式,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对于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的需求,从政策与机制上提出设想,就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建设方向上提出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 减量管理 预结算机制

一、生活垃圾减量管理工作现状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34 项发展指标明确,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减少率作为预期性指标需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作为约束性指标需达到95% 以上。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了“十二五”期间,以2010 年为基数,每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5% 的工作目标。根据测算,2012 年生活垃圾处置量为18 904 吨/ 日,人均处置量为0.82 千克/ 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到2012年年底,本市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已降至0.75 千克/ 日,总量将至17 902 吨/ 日,基本完成了每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5% 的减量任务。

二、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管理

(一)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概念

本文中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是指生活垃圾源头收运至末端处置过程中各环节的经费,包括生活垃圾运输、中转、末端处置、分流处置、分类减量等费用。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算是指各区根据年度垃圾预估量,依据政府核定垃圾结算价格标准,编制年度区域生活垃圾处置经费预算,并报经区级财政审核批准执行的预算。生活垃圾处置费结算是依据生活垃圾处置费核定预算,实施预算执行的控制、支付、核算等结算管理,生活垃圾处置费结算一般采用契约约定、指标下达等方式向提供作业、处置等服务单位执行结算支付。

(二)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算管理模式

目前,全市各区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算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区级财政管理和区、镇财政分担管理两大类。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模式是指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处等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经费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纳入区级预算管理,区、镇财政分担预算管理模式是指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处等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经费由区、镇财政按项目或比例分别承担,且分别纳入区、镇财政预算管理。

(三)生活垃圾处置费结算管理模式

目前,全市各区财政对生活垃圾处置费结算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分类结算管理和集中结算管理两种管理模式。

分类结算管理模式:按照预算资金的费用内容,分类对应相关职责部门执行预算拨付结算。比如,将生活垃圾处置经费细分为作业经费(收、运经费)、末端处置经费等类别,并分类将作业经费核批、拨付给提供服务的作业企业,末端处置等经费预算核批给区相关的管理职能局,并由其执行预算支付结算。其特点是有利于财政预算分类管理。

集中结算管理模式:实施结算的主体相对比较集中,财政根据生活垃圾管理行政职能归属,将相关的预算资金集中核批给负责生活垃圾管理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预算执行支付的结算。其特点是有利于行政职能部门通过结算调控管理。

三、生活垃圾减量与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的关联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索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与垃圾减量成效之间的关系,我们对本市部分区2010—2012 年区域垃圾人均产出走势、生活垃圾处置费年投入及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情况作比对分析,可以看到不同预结算管理机制、运作模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带来的影响。

(一)预算管理机制方面

区级(一级)财政预算管理机制下,定量预算模式由于年终预算结余可留存使用,并对预算项目资金结构进行二次统筹调节,围绕垃圾减量管理的需求调节投入,提高资金投入的针对性,在实际运作中对垃圾减量工作起到一定保障作用,但需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效能。变动预算模式由于预算执行产生结余不能留存后续年度使用,当年核销,因此,预算往往只满足了基本垃圾处置的需求,对于年度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过程中的突发性专项资金需求,没有灵活性支持机制,一定程度影响垃圾减量的进程。

区、镇(二级)财政分担预算管理机制下,项目预算模式按经费内容不同,分项目由区、镇两级管理单位分别分担,权责明晰,支出责任明确,有利于具体管理工作指标化实施。比例预算模式由经费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区、镇两级管理单位分别分担,减轻各级财政的负担,为各级财政部门在生活垃圾减量资金保障上提供了条件。

(二)结算管理管理机制方面

集中结算模式下,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作为预算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垃圾分类减量经费等预算资金的结算工作,结算管理与垃圾减量管理挂钩,通过结算对生活垃圾处置全程各环节管控,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置各环节的分类减量的实施。分类结算模式下,区财政、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镇财政、镇绿化和市容管理署(所)根据预算经费内容,确定预算主体,不同经费内容归属不同的预算主体,结算按不同预算主体实施结算,如财政部门将生活垃圾收运经费结拨作业公司。末端处置费结拨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此结算方式不利于垃圾收运处各环节形成垃圾减量工作合力。

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对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需求思考

(一)政策保障需求

对于政策保障的需求,一方面需要政策执行渠道通畅,保证政策执行到位,以确保目标实现;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围绕本市生活垃圾减量管理进程和实际情况适时出台和修订保障性的政策。

近几年,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推动工作进程,如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激励资金政策;跨区县环境补偿和处理设施建设扶持政策等。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执行渠道不畅,如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激励资金,在市级层面安排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激励区县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金投入,但实际执行中,专款资金不能全额到位,或者垃圾减量反而带来相关经费减少,给减量工作带来负面效应;二是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作为生活垃圾管理系统中环节之一,因体制、机制等原因,其经济调控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政策上去明确:一是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的内涵应做衍生,它不仅包括末端处置费的日常结算,也包括对垃圾减量工程资金方面的投入,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资金应做整体性考虑;二是建立预结算资金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程序,加强专项资金执行监管;三是政策执行的力度亟待加大,避免因政令不畅而导致资金无法落实到位,垃圾减量管理和与之相适应的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作为一个系统管理手段需要管理部门加以明确与重视。

(二)机制保障需求

在政策保障的基础上,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对资金的申请、使用等环节进行管控。在对各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当前全市各区采用的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结算机制都不尽相同,生活垃圾处置费的编制、申请、收付等流程上面因体制、机制等原因存在一定弊端,垃圾减量管理中的“大分流、小分类”体系决定了垃圾预结算机制中各类资金项目的需求,从原先的末端处置费为主的结构向末端处置费、分流处置费、节能减排资金等项目并立的多元化结构变化,应该说现行的减量管理政策对我们的预结算管理机制有新的要求。有效机制需要通过以下几个要素加以明确:一是围绕垃圾减量工作推进进度与要求,配套设定细分垃圾处置费预结算管理机制和制度,强调针对性、可控性和可操作性,以保障经济效能发挥;二是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与应用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的力度,对垃圾处置费的投入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分析,为今后预结算项目资金需求调整提供理论依据;三是建立分级、分责目标管理制度,将减量目标按处置环节、责任主体等不同进行分解、考核,强化垃圾减量工作的过程控制。

(三)机制建设路径

机制的建立和形成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配合和联动,包括市、区、街镇财政,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各收、运、处服务单位等,通过明确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单位)职责,细分管理环节和要求,形成较为系统的垃圾处置费预结算管理机制,服务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工作,系统性提升工作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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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桶成摆设

作为最早试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12年来,北京市区各级政府在垃圾分类方面投入不少资金,政府高调推进,社区却低调回应,成效并不如预想的好。

中国商报记者走访北京市的部分小区后发现,大部分小区都配备了标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示的垃圾桶,街道还为每户家庭发放了标有同样标识的3个小垃圾桶及一些垃圾袋。但是,观察这些分类垃圾桶后可发现,被居民扔到桶里的垃圾装在各式各样的袋子里。可回收垃圾桶里面依然可以看到卫生纸、果皮,不可回收桶里面塑料瓶、饮料杯比比皆是。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住户不可能把垃圾装在小袋子中一次次地往楼下送,所以干脆从超市买那种规格很大的垃圾袋,装满后再拿到楼下扔掉。还有市民称,房子的面积本来就不大,屋子里再一下子装进3个垃圾桶,确实太占地方了。更有市民反映,本来有很高的积极性进行分类,但街道发的垃圾桶不知为什么有很大的异味,所以不敢在家里放了,垃圾分类的热情也打消了。

“垃圾分类处理怎么就那么难呢?”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王清文一直在纳闷,他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市民对垃圾分类意识的薄弱是制约垃圾分类效果的重要因素。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其他垃圾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政策执行到位难就难在垃圾分类要求的是每个市民都要做到,而目前我们的素质还达不到那么高的要求,”王文清说。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以每年几十万吨的速度递增,年产量已达到500多万吨,年消耗土地500多亩。针对垃圾分类的概念,记者询问了多位路人是否知道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得到的答案大都是“我只知道瓶和罐要扔到可回收垃圾箱,其他的不清楚,一般就随便扔了”、“我只会把纸进行分类”一类的回答,对垃圾具体的几类及如何划分等概念都不明确。

民间环境保护团体自然之友垃圾处理项目执行人黄毅纶告诉记者,他们尝试着通过一些活动让大家在生活当中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比如在北京万科星园小区,他们让收垃圾的师傅在上门收垃圾的时候给业主进行积分评比,每个楼层都设有垃圾桶,对每一层的垃圾分类工作给予评分,每个月去登记一次分数,对做得好的业主由自然之友分发一些以资鼓励的小礼品。

黄毅纶颇为无奈地称,“就算做得不好的居民,我们也只能是进行一些劝说,但挨家挨户去劝说也不太可能,只能是通过一些跟居民沟通的活动,让居民意识到应该尽垃圾分类的义务。“我们是每两周举办一次这样的活动,不过目前来看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对于这样的做法,王清文表示,“垃圾分类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不需要用通过奖品去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我们现在的国民素质不高,即使用奖品来鼓励也是有人要把垃圾混在一起扔。”

赔钱的“分类”谁愿意干

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江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对记者表示:“在有些地方,群众把垃圾分好类,而清理垃圾的工作人员又直接把分类垃圾混装到垃圾车里,这样的分类还有意义吗?”

他对中国商报记者介绍说,他所管理的东四块玉小区是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四星级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谈及自己的管理经验,朱江说:“其实我们就是天天坚持,没什么新鲜的。其他同行觉得我们傻,说与其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花时间还不如赶紧赚钱去。但我们并不觉得我们傻,只是觉得我们把对的事做了。”

据朱江回忆,2003年北京开展“绿色北京迎奥运”活动,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当时推广的力度和节奏都挺好的,制定了国家法规和奖励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垃圾减量,让各个物业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政府给补贴,把垃圾分类宣传到户、到人,建立了垃圾处理设备并经区管委检查合格,政府给予垃圾处理设备一半的款项,作为给开展垃圾处理单位的奖励。当时,开展垃圾分类单位的负责人还被安排去听课,实地到垃圾填埋场感受垃圾入侵我们生活领域的速度有多快。

“从2003年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做垃圾分类工作,等到现在再回头看,当时的战友都已经找不着了。”朱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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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人涌向了城市,这为城市提供发展资源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垃圾包围城市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数据显示,我国201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816.1万吨,已经成为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为城市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归属于一般废物,指在人们从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或者是从事服务于日常生活的活动,如商业活动,旅游活动和娱乐活动等,因为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规中视为城市垃圾的废物,人们最常见的生活垃圾有厨房废物、垃圾残渣、灰尘、人畜排泄物等废弃的物质。[1]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照其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洁垃圾等,居民垃圾是指在从事日常生活活动中居民所丢弃的废物;商业垃圾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和社团组织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街道清洁垃圾来源于清扫马路、街道路面时产生的灰土、树枝树叶及产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大量的生活垃圾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还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就我国的生活垃圾而言,其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多样性。随着人们生活物质的不断丰富,城市生活垃圾不仅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废弃的灯管、废旧电池和温度计等有害垃圾,还包括剩饭菜、易腐食品、树叶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资源性。众所周知,垃圾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可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获取新的价值,变废为宝。第三,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不但会对土壤产生污染,还会对水体和空气产生污染,这最终又会影响到的人自身的健康,因此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上的不足

目前,国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法律系统,但在这些立法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程序的漏洞,严重影响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国目前的立法而言,其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效用低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垃圾收费制度,垃圾收费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问题;同时有助于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最重要的是,其可以培育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上,吸纳足够的资金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资源化利用。就垃圾收收费制度,我国立法中还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据欠缺。目前,我国关于垃圾收费的主要依据还来源于四部委联合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仅属国家政策,效力层次低;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法律规定。《通知》中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征收办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具体的征收额度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容易滋生政府随意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标准较低。本应按照垃圾清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成本确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费用,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费体系,这使得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还不足以弥补垃圾处理的成本。最后,收费方式不科学合理。目前我国对垃圾费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额征收,也就是以户或者人头的方式来征收,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计费标准。这样的计费方式对减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无法体现出垃圾收费制度的公平性。我国立法上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使得垃圾收费制度在规制广大民众的“扔”垃圾的行为上难以产生高效能。

(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公众参与制度不足

城市要谋求发展,就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解决日益枯竭的资源问题。将垃圾转化为资源的过程中公众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但公众参与到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着模糊的规定,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缺乏垃圾资源化法律意识,在参与资源化的态度上并不积极。其次,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从2007年6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年11月,广州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到2012年1月北京西二旗事件,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和试图参与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管理,但法律中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途径单一化使得公众在参与资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议、游行示威、静坐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3]因此,就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而言,我国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不明

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运营模式,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复杂,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和严格执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国目前立法中对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所履行的职责范围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几乎也没有关于政府及政府部门间合作的相关事项,立法中仅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并且这些规定都较为笼统,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在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较被动。

三、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实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费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实施,这样不但能解决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金来源问题,还可以加强我国居民的环保意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几点:第一,应当完善垃圾收费制度的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等。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实现由定额收费向按量收费的转化。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费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的成本。如果处理成本过低,会直接影响垃圾处理商的利润,从而影响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其次,要考虑各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定价过高,会影响居民缴费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出现“非法倾倒”的现象;定价过低,又会出现难以弥补垃圾处理成本的问题。

(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制度

1.建立具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虽然我国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但是其成果并不显著。要尽快制订出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来,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制度的保障,从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类工作。首先,创设回收标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产商品时,对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装上设置有回收的标志,这样消费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价值的,有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其次,宣传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奖惩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保护生活的环境,也可以得到实质的优惠。其次,在法律中设置相关的奖惩制度,对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而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则进行相关的惩罚。

2.完善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可以以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民众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听证制度,比如说垃圾收费价格听证制度。在明确具体的参与主体、完善参与路径和参与程序的基础上,让公众能够切实得参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众的参与,使垃圾收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调动市民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制订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费政策。

(三)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复杂,完善的立法体系必不可少,但更需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做好其本职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关于细化政府具体职责的规定方面,首先应当通过立法的途径对政府职能进行细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的权力和义务;其次,还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时的具体职权范围。只有明确政府部门在配合时各自具体的职责范围,才不至于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5]

作者:兰巧丽 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13-25.

[2]石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3):28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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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是浙江省省会,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等10多项国家级和世界级荣誉。同时,杭州是一个自然资源十分匾乏的城市,环境是唯一的战略资源。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来提升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对垃圾处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

早在2000年,杭州作为建设部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展了第一次垃圾分类,但是大部分流于形式,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0年初,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杭州市政府重新启动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处置难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和市民的习惯养成的软件上都从最实处做起来,做出全面安排。

在居民习惯的养成方面,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2010年初,杭州市城管办就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网络调查、社区走访和书面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7.82%的市民赞成实施垃圾分类。其中,在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作为必选分类的前提下,57.73%市民赞成将不可回收物按照“厨房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垃圾四种分类方法。(2)2010年3月,杭州市正式推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理体系,先期选择建南小区、浙报公寓、新城国际花园、清水公寓、绿园、东芝公寓、金沙曲苑、江滨花园八个小区,进行试点,并对试点小区的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小组,通过向家庭配发生活垃圾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召开垃圾分类宣讲会、经验交流会,进驻试点小区进行现场指导。

为了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政府还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提升,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的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及末端处理的不同方式,确定了杭州市垃圾四种分类方法。并且,统一采用不同颜色标识出不同垃圾投放箱,制作相应颜色的垃圾桶、垃圾袋,分类垃圾桶根据小区的居住人口和户数配置。(2)2009年,为避免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又将市民分类好的垃圾混为一团的做法,杭州以推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为标准,实现主城区清洁直运工作的全覆盖“杭州模式”,初步形成和构建了城市垃圾集、疏、运一体化的新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杭城市居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的热情。

从杭州居民垃圾分类收集的实践可以看出,先着手对垃圾分类链条做系统设计,在最后的处理设施条件如分类处理等,垃圾直运等具备的情况下,然后再做居民的工作,可以有效地推进居民垃圾分类行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通过近三年的实践与发展,目前杭州市全市垃圾分类收集扩面提质,城市垃圾清洁直运“杭州模式”全覆盖整个城市(包括下辖的乡镇、农村)。做到了生活垃圾清运全覆盖,清运率为100%。垃圾分类直运基本形成,已实现从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置四个环节的全程化分类。

二、杭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建议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居民先要分类投放,之后还要分类运输、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这都需要对原有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除了增加人力物力,还离不开增加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垃圾排放量与分类收集与公众的行为密切相关,公众意识、教育、奖励制度影响着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配合态度。

1、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

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意向以及具体分类行为,受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影响。因此,让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必须为他们创造条件。在便利的地点设置标识清晰的分类垃圾箱,保持垃圾箱周围干净,提供及时的收运服务等,都能确保居民更好的将源头分类的意愿转变为具体的垃圾分类行为。杭州近两年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的速度较快、效果较好,与政府加大投入为居民提供方便的硬件设施密不可分。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覆盖区域,分类投放设施包括分类标志、分类容器、宣传标牌都基本到位,容器上标注收集物的名称,分类方法简单,居民可较快适应。政府加大投入,是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有利保证。

2、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的有效性

公众既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垃圾的受害者,公众参与对分类收集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过程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1)宣传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杭州城市主要街道,有关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传统的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公交车的视频都开始充分利用;内容详尽的垃圾分类的指导手册大多已经发到居民手中。多点多面的宣传,确实对公众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起到了很强烈的效果。但随着杭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不断推进,要想广泛实施垃圾分类,政府和社会必须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传,更注重其多样性。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方式虽然受众面广,但仍存在着单方传输、针对性差、公众被动接收的缺点。针对垃圾分类这种特殊的宣传对象,可以采取走进社区的方式,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落实到家庭。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的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识有基本的了解,但更深入的知识还是有相当的欠缺。比如,绝大部分居民都会字面理解“厨房垃圾”,会将在厨房中产生的垃圾都一统并到“厨房垃圾”箱中;其它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就更难了,同样是纸张,硬纸板、报纸、旧书就是可回收垃圾,如果是用过的纸杯等就属于其它垃圾了。由于细致的知识缺乏,所以许多居民家里的垃圾也是习惯性地往一处扔,并没有注意分类的问题,虽然杭州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收集推出了几年,但是“不分类”和“分错类”的情况相当普遍。如何组织社区的垃圾分类培训讲座,组织更多的自愿者到社区向居民宣传并解答有关垃圾分类问题,是今后进一步有效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的途径。

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可以将城市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在各级学校青少年中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知识的普及力度,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也可以利用体验式的宣传方式,组织市民参观有关垃圾与环境展,垃圾分拣站及垃圾填埋场,亲身感受垃圾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对循环经济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杭州市应持续开展并扩大“垃圾分类处理一日游”活动的规模,每月组织市民去参观“天子岭垃圾处理场”,让他们意识到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自觉养成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宣传内容的深入性

大众传媒传递信息具有直接性和迅速性,能及时反映和传播公众所提出的各种社会问题以及对公共政策的期望,促进公众参与,而且媒体报道也可以放大和传播公众参与。

首先,媒体的宣传有助于垃圾分类收集意识形成与强化。相关的宣传既要使公众充分理解生活垃圾正确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方法对发展城市经济、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也同时使公众明晰在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要让公众意识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与每一个公众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公众责无旁贷的义务,只有全体公众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实现对环境的积极保护。

其次,良好的宣传有助于生活垃圾的准确分类。目前,非常多的居民不了解垃圾中哪些是可回收的、哪些是有害的,不了解垃圾分类的原因等,因此对垃圾分类收集不是很积极。正在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杭州,应该不仅仅宣传垃圾分类的概念,更应该加强宣传的深入性,让公众了解哪些是真正的厨房垃圾,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

同时,各新闻媒体应采访报道分类收集进展情况、定时公布各地方的分类收集情况,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单位或市民进行跟踪报道,给予表扬、奖励,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只有当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才会有意愿参与日常生活的垃圾分类收集的行动中去。

3、适当的激励与惩罚提高垃圾分类收集的参与度

(1)适当的激励有助于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的提高

广大居民户的自觉参与确实也需要投入一定的劳力和时间。因此,除了通过扩大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积极性,必要时可以从经济利益方面驱动。国外的实践表明,对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可以起到示范性作用,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如以色列实施的鼓励回收空饮料瓶的政策,消费者可以将空易拉罐、玻璃瓶放入一种“空饮料瓶自动收集机中”,可以换得小额货币,不仅解决该国700-900万只空饮料瓶问题,而且提高了国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杭州的社区实践中,也有对有害垃圾主动分类的市民给予一定的奖励,换取收集袋、洗衣粉、肥皂等。这些细致入微的活动,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意愿。

(2)适当的惩罚有助于将垃圾分类的意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

目前,垃圾分类还是以居民自愿行为为主,效果很难保证。因此,更有效推动垃圾分类收集的覆盖面和效果,仅作为一种自觉行为是很不够的,还应该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法规,使其由“我可以分类”转化为“我必须分类”。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必将走向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此,应积极依靠政府行政和法制手段,通过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为垃圾处理提供法制保障,推动规范分类收集,促进再生资源的利用。

4、建立社区、物业、公民三位一体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城市垃圾处理综合且复杂,社会中的单一主体都无法独自解决好垃圾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这些不同主体共同努力,促进城市环境的良性发展。目前,在比较健全的小区,都存在社区和物业这两个职能不同、但相互又交叉和联系的管理主体,性质、职能不同,但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

(1)注重社区工作的培育,努力提高其在环境长效管理中的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顺利实现,离不开以家庭为单位的每个微小主体。社区作为距离公众最接近的管理者,监督和管理会比其他主体更为直接和有效。

首先,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具有贴近现实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辖区内的环境以及具备的条件,以可行的方式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可以在不同的居民区开展讲座、趣味活动等形式,也可以安排志愿者上门释疑等各种活动,提升居民积极性。只有通过社区的力量,才能真正将垃圾分类的知识切实地宣传到了每家每户;也只有通过社区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做到细致扎实。

其次,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便于垃圾分类收集效果的考核。目前,虽然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配置、宣传工作的开展较为重视,却忽略了对垃圾减量贡献率的结果进行考核,形成“重布置,轻成效”的现象。社区作为接近居民居住的社区,可以在监督、检查居民废弃物的工作中做得更多。社区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组成监督检查组,检查本辖区内的废弃物堆放点。对于不按规定分类的,工作人员应该当面告诉他如何分;如果不在家,就在家门口贴改进的小纸条;屡教不改的按制度进行相应的惩戒。通过监督机制,使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发展。

(2)强化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收集习惯的养成

物业公司受聘服务于住宅小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及社区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物业公司涉及的工作范围很琐碎也很广泛,对于垃圾处理方面物业的态度是很关键的。如何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业主参与垃圾分类,一个有心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的物业公司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例如,作为上海市生态示范小区,朗润园经常性开展如回收废旧电池、废报纸等各类环保活动,业主参与度则通过“绿色生活小存折”里的环保小图章体现。以中高档楼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杭州南都物业,也采取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讲座,对小区内居家保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总结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每个家庭有关,因此公众的参与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论文希望能为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优化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系统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参考文献:

[1]邓俊,徐琬莹,周传斌.北京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效调查及其长效管理机制研究[J].环境科学,2013(1).

[2]黄文芳,李明冉,王辉.国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经济激励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卫生工程,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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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中,卫生填埋无疑是占据了最大份额。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填埋工作大约就占到了70%,在发达国家的运用是极其频繁。比如说:1991年的英国和意大利在对垃圾的卫生填埋处理达到了总处理量90%左右,很多国家的环保局也都详细的制定了填埋场的设计、施工、检测等等标准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在此方面所运用的不广泛,尤其是在农村,毕竟农村尽管近几年发展形式很不错,但与城市条件相比较之下,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填埋工作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就会存在着某些问题,而其中,渗漏问题则是最为严峻的一种类型。

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2.1生活垃圾的概念及分类

生活垃圾指的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而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种类。而目前较为常见的处理方法就是:综合利用、焚烧、卫生填埋和堆肥。

2.2生活垃圾的危害

首先垃圾会占用我们宝贵的土地资源,严重影像农村的生产和生活。且还会破坏植被表面,影响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生活垃圾自身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如果处置不当或是疏漏就会使得其直接污染土壤和空气及水源;同时生活垃圾还包括大量的微生物,而这恰恰也是细菌、害虫等的滋生地和繁殖地,从而会严重的危害的人体健康。

2.3卫生填埋概念及工作原理

卫生填埋又称为固体废物“最终处置”或“无害化处置”,指的是对城市垃圾和废物在卫生填埋场进行的填埋处置。其处理方法是为了有效的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达到了被处置废物与环境最大限度的隔绝。一般归为陆地处置和海洋处置。

卫生填埋的工作原理就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等方式将垃圾埋入低下,经过长期化学作用和生物作用等使其达到稳定状态,同时对气体、蝇虫等进行治理,从而将最大程度的降低生活垃圾所带来的危害。且根据我国农村地理条件等情况来看,卫生填埋法是相对于适合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在卫生填埋设计中包括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环境监测设施等。而其中最易存在问题的环节就是在防渗系统和渗滤液系统中,一旦填埋场出现了渗漏问题,那么垃圾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物质等都会随空气和土壤等进入人们的生活,从而造成严重的危害。

3农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漏问题的影响因素

3.1淋沥液面高度

在填埋体的淋沥液面高度对于卫生填埋场的稳定性影响很大,而我国的填埋场普遍都存在该现象,尤其是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经济条件和设施设备等都不具备一定的优势的情况下,情况更是严峻。而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与国际“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该导排系统应保证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内防渗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不超过30cm”的规定,都可以看出,淋沥的产生、收集和导排等都是卫生填埋渗漏问题的影响因素。

3.2渗滤液

垃圾渗滤液主要来自于垃圾本身、发酵过程、浸泡而产生的废水。而渗滤液中所含的污染物浓度非常之高,成分复杂,水质恶劣。而在农村环境中,由于技术比较落后,更新换代较慢,所以渗滤液的COD浓度高达几万,且附有高浓度的氨氮,从而就造成了渗滤液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一旦渗滤液系统没有及时更新或监测,就会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

4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渗漏方法

4.1完善渗滤液处理方法

⑴由于渗滤液水质复杂,因此再对其进行处理过程中也加大了难度。目前国内还没有较为完善的处理方法。如今主要的处理方式就是:一是与农村污水合并处理,将其就近引入到污水处理厂中,与污水合并进行处理;二是采用渗滤液回灌技术,用适合该农村环境的放啊将卫生填埋场底部所收集到的渗滤液从其覆盖表面或下部重新灌入填埋场;三是直接由渗滤液处理厂处理,主要使用的方法就是生物法好物理化学法。

⑵处理工艺:一是活性炭吸附法,主要勇于去除水中难降解的有机物、金属离子等,一般适用于水量和有机负荷的变化。该方法的管理简便,设备紧凑;二是化学氧化法,其方法可以分解渗滤液中难降解的有机物,从而提高废水的生物降解能力。其中高级氧化技术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到了处理渗滤液的工作中。

4.2合适选用防渗材料

目前防渗材料主要有天然防渗材料和人工防渗材料两种形式。人工防渗方法是使用防渗材料将卫生填埋场库区进行场底及边坡铺盖,使得填埋库区形成一个封闭的水系,并用防渗材料阻隔渗滤液的渗漏。目前常用的防渗材料主要有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等。

⑴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防渗层:该材料是一种高性能防渗材料,能随着一定的拉力而伸长变形,且适应一定的地基不均与沉降。具备较好的抗微生物侵蚀和抗化学腐蚀能力。同时对于外界温度、紫外线等气候环境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其特点是:机械强烈好、耐热性高、延伸率良好、抗紫外线。

⑵钠基膨润土防渗层:是一种以钠基膨润土为原料,进一步加工成防水板材的防渗材料。将其铺在卫生填埋场的底部,形成一种防渗性能连续的防渗层,从而就可以起到渗滤液外渗的作用。

在农村环境中,比较建议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作为防渗材料,因为除了自身特点外,它还具备以下几个优势:防渗效果可靠,与膨润土板防渗能力相比,高出了4个数量级;在卫生填埋场的施工建设中,铺设该防渗层比较容易;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抗刺穿能力等性能都高于其他的防渗材料;接缝强度高,在运输过程和保存管理方面较方便;通过焊接与铺设的质量控制,能够有效的控制其渗漏污水量。因此使用该防渗材料能够有效的将其渗漏问题止于根本。

5结束语

为了能让农村建设的更好,发展的更快,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是非常重要的,而针对农村环境和经济状况,就需要找到一种投资少、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的处理工艺,然后充分利用农村本身的自然资源等,根据自身生活垃圾成分及实际情况来合理的选择处理模式,从而有效的防止其卫生填埋场发生渗漏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建杰,瞿想兰.农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问题的探讨.《中国农业信息》.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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