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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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普通逻辑学的两分法,信息可划分为大众信息和非大众信息,新闻可划分为大众新闻和非大众新闻。
大众信息是指已经由大众媒体报道出去并被大众接受(非单纯接收)的那部分非大众信息。大众新闻是指已经由大众媒体报道出去并被大众接受(非单纯接收)的非大众新闻。非大众信息包括自我传播的信息、人际传播的信息、群体传播的信息和组织传播的信息。“非大众新闻” 包括自我传播的新闻、人际传播的新闻、群体传播的新闻和组织传播的新闻。大众新闻是由非大众新闻转化而来的。
二
新闻和信息可以是实体概念,也可以是属性概念。在收听新闻中,新闻是实体概念。在收听新闻信息中,信息是实体概念,如果其中的新闻信息是语法上的偏正结构,那么,该新闻就是属性概念;如果其中的新闻信息是语法上的联合结构,那么,该新闻也可是实体概念。信息是新闻的邻近的属概念。
新闻事实是“我的主观世界”以外的客观存在,包括客体物质世界和来源于客体物质世界的其他主体精神世界的内容和形式。客观事实的属性在“我的主观世界”中被反映为属性信息,通过“我”的认知而产生的信息就是“我的主观世界”所产生的一种思想。信息表达的内容属于思想和观点的范畴。观点可以是政治的,也可以是经济的、文学的、物理的、数学的,等等。通过“我”的认知而产生的信息是主观存在。“我”以外的“他(她)”通过认知而产生的信息对“我”来说则是客观存在。客观存在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
在电视新闻等以影像为形式的报道中,除了传者向受众传达的以语言和文字所负载的信息之外,动态和静态的现场画面也包涵着新闻事实的属性,这种属性反映在受众的头脑中也会产生信息。传者对现场事实的属性进行反映而产生的信息一般包含在报道过程的语言文字之中。受众对报道中的现场画面的反映,如同对报道中的语言文字所传达的信息的反映,可以与传者传播的信息相同或不相同。传者传播的信息和受众对传播的内容进行反映而获得的信息可以用各种语言包括口头语言、书面语言和肢体语言来表达。信息是人脑对于客观存在的主观思维的结果,属于意识的范畴。观点也是信息。新闻事实具有新闻属性,但新闻属性并不简单地等于新闻信息,人对于客观事实的新闻属性的反映才是新闻信息。如果人对于客观事实的新闻属性没有进行反映,那么就没有相应的新闻信息,但客观事实的新闻属性依然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新闻属性都是客观的、真实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反映新闻属性的新闻信息是主观的,不一定符合客观真实或不一定完全符合客观真实。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是可知的。新闻事实也是可知的。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的信息与其反映的事实的属性具有同一性。
三
新闻报道与报道新闻在一定的逻辑环境中是全同的概念,它们的内涵之一就是让非大众新闻或非大众新闻信息通过大众传播而成为大众新闻或大众新闻信息,就是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传媒机构通过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向不特定的广大受众传播那些来源于非大众新闻事实的非大众新闻信息和非大众新闻现场画面,使其成为大众新闻事实和大众新闻信息。
在上述传播过程中,非大众新闻事实的非大众新闻信息和非大众新闻现场画面在完全被受众接收的情况下将通过受众的思维加工和解读而产生三种传播效果:一是全部非大众新闻信息完全被受众接受而成为大众新闻,这种效果完全实现了传者的目的。二是全部非大众新闻中的部分新闻被大众接受而转化为大众新闻,其余部分则通过受众的解读而转化为不属于大众新闻范畴的“受众的个人新闻”,所以仅被受众接收而未被受众接受,这种效果实现了传者传播的部分目的。三是全部非大众新闻均未被受众接受,因而都没有成为大众新闻,这种情况又会产生两种效果:一是通过受众解读使“全部新闻”均转化为“受众的个人新闻”,二是虽然经过受众解读,但“全部新闻”未被受众认可而又未产生“受众的个人新闻”,这两种效果让传者的传播目的完全落空。
传者进行大众传播的目的就是要让大众接收并接受其所传播、报道的新闻信息。传者把新闻事实转化为新闻语言、新闻文字、新闻影像和新闻图片,然后通过大众媒体进行传播,受众则通过对这些传播内容的解读把传者传播的新闻信息再转化为自己思想中的新闻事实,这是一个认知系统的两个相反的转化过程。这些过程体现了存在决定意识、事实决定信息和意识对存在、信息对事实具有能动反作用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传者知晓的新闻事实或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受众通过对传者传播的新闻信息的解读而知晓、接受和理解的新闻事实则一律是间接的。传者和受众在对直接的和间接的新闻事实的属性进行反映时,可以产生关于该新闻事实的直接和间接的信息,同时,这种信息也可以引导传者和受众能动地认知新闻事实,准确地把握新闻事实,正确地理解新闻事实,积极地对待新闻事实,勇敢地干预新闻事实,大胆地进行新闻实践,坚定不移地深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
因为媒体的“新闻报道”,非大众新闻才有可能被受众知晓并接受而转化为大众新闻。非大众新闻是新闻报道的内容。大众新闻是媒体对非大众新闻进行大众传播和报道的一种结果。真实的新闻是传者对新闻事实的真实反映。大众传播、报道和事实都不是新闻的属概念。大众传播和报道是一种把信息告知受众的方式和手段,利用这种方式和手段就可以把非大众新闻告知受众而使其有可能成为大众新闻。新闻事实是新闻反映的对象,报道所传播的内容只能是对事实或事实的属性的反映,而不能是事实或事实的属性本身。传者决不可能通过大众传媒把某个有形的物品传递给受众,也不可能使这个物品所具有的属性与这个物品分离而传递给受众。报道所传播的内容只能是关于事实的某种思想,这种思想反映的是某种事实或某种事实的属性。事实的本身不经过传者的反映是无法让受众知晓的。
此外,大众传播和报道是两个具有全同逻辑关系的概念,它们的外延全部相同,但是大众传播和报道这两个概念所表达的感彩是有些区别的:大众传播较为突出受众在信息报道过程中的地位,报道则较为突出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大众传媒。
符号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瑞士现代语言学之父费迪南索绪尔,他说:"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我们管它叫符号学。"②他称符号为"概念与音响形象的结合,并用所指与能指分别代替概念与音响形象"。"所指与能指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换言之索绪尔认为一个符号的诞生是任意的,不确定的,是约定俗成的。如对于"树木"这同一概念,中文是shu mu?熏而英语却是tree。然而索绪尔没有解决符号的所指与能指对应关系被固定之后的问题,因而被称为封闭的静态符号观。索绪尔割裂了符号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哲学家皮尔士在这一点上与索绪尔分道扬镳,他认为符号是世界与认知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皮尔士提出了"指称对象"的概念,他对符号定义是:"一个符号(sign)或者说象征(representation)是某人用来从某一方面或者关系上代表某物的东西。"③这里包含了三个要素,认知主体--指称对象--解释。由于指称对象的提出,使符号的生产得以动态不断发展。能指与所指固定下来的旧符号,也可以成为指称对象,经过认知主体的重新阐释,可以发展成为新的符号,使符号不断丰富多样。皮尔士根据符号与指称对象的不同关系,分为类象符号、指示符号、抽象符号。类象符号通过写实或者模仿来表征对象,它们在形状或者色彩上与指称对象的某些特征相同;指示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模拟,而是与指称对象构成某种因果或者时空的连接关系;抽象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根据皮尔士的思路,我们基本可以认为符号产生有三种模式:一是写实、模仿、模拟;二是因果、连接,如红绿灯、球场上的哨声等;三是约定俗成,如树木、小鸟、微波炉等。但是无论是何种产生模式,符号的形成离不开传播,而且符号的功能一旦形成,最能经历时间的考验,它是恒久的,深入人心的,难以改变的。正是由于符号的这种特性,考察符号是由谁生产,如何生产,这是关系到话语权的重大问题。
二、大众传播语境下符号的生产
传播的形式大约可以分为自身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四种模式。"大众传播"的概念首次出现于1945年11月在伦敦发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中。西方学者常常引用杰诺维茨1968年提出的大众传播的定义: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如报纸、广播、电影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④因此大众传播至少具备以下三个特点:传播主体是一群有组织的群体;传播的媒体是机械,信息可以大量复制;受众广泛。
机器的发明及应用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崩溃,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崛起,缔造了宏大的工业文明。大众传播媒体时代的来临,符号的生产与流通脱离原先零散、单个的生产,转变为有组织、有规模的大生产,大量的符号被设计、生产、流通。人际传播中,首先是个人或者组织提出符号与指称对象的意义阐释、意义指向,但此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不确定的、模糊的,只有在人际传播中经过不断的抗争、剔除、讨价还价、妥协并最后认同,才能成为符号。大众传播的来临将这一切改写:首先符号的生产由有组织的群体代替个人。波德里亚说:"记者和广告商都是神奇的操纵者:他们导演、虚构物品或事件。他们对其进行'重新诠释后才发货--在此范围内,他们毫不客气地对其进行建构。"⑤在大众传播语境下,以记者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体组织,与广告商合谋共同主宰了大众传播媒体的符号生产与传播。大众传播媒体通过把关、议程设置,决定哪些符号可以传播流通,而哪些不能。"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广告从不讳言:我们是在贩卖观点和想法。中国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升空,航空界为纪念这个伟大的创举,用汉语拼音与英语拼造出"Taikonaut"表达太空人的概念,经过大众传播媒体的反复传播、重复,"Taikonaut"符号就迅速被认同了。其次大众传播的符号暴力代替人际传播中的讨价还价,大众传播媒体符号暴力来源于它的无限复制。如同我们在世界任何一家麦当劳餐厅都可以吃到一样的汉堡包,大众传播中符号的生产是社会化大规模生产。《骇客帝国Ⅲ》全球同步公开放映,人们收看到的都是同质的、"原汁原味"的《骇客帝国Ⅲ》;世界每个角落都可以听麦当娜的《阿根廷,别为我哭泣》。麦克卢汉说媒体是人体的延伸。人们通过这个延伸认识世界,感知世界。面对大众传播媒体排山倒海输出的各种符号、意义,大众只知道咀嚼那些残留的意义,却浑然不觉那些没有传播的符号的沉默甚至消失。
①转引自李幼蒸:《理论符号学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②转引自胡明扬主编:《西方语言名著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4010406在学术上似乎不应当有什么天经地义,不容怀疑的定论,然而在传播学的语境里,大众传播这个概念及其在传播学科中的地位似乎是个例外。仿佛传播学讨论的生来就是大众传播,而且大众传播就是传播学研究本身或起码是最主要的范式。然而,正是这个铁板钉钉的结论,遮蔽了我们正确看待传播现象的视线,它不仅遮蔽了我们正确看待日常交流的方式,而且吊诡的是,它对于大众传播的努力突出也遮蔽了我们正确看待大众传播的方式。
如果要真正理解大众传播,我们就应当重新将大众传播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物加以研究,研究它的成因与它在传播学结构中的特定位置。而解释大众传播的最好方法,是将它放在它与其对立面——日常交流的关系中去考察它,而不是从它的内部去寻找意义。如果这样做,我们将看到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大众传播和一种全新的传播学视野。
一、传播研究的对象生来就是大众传播?人们往往忽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拉斯韦尔和他的洛克菲勒传播研讨班提出这个概念的1939年之前,在李普曼已经感受到这个概念内涵的1922年之前,研究日常生活交流的传统已经在大西洋两岸蔚然成风。也就是说,传播研究的主要对象并非天生就是大众传播。以修辞和言语为代表的日常交流研究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美国就已经进入了大学,而且从事这类研究和教学的学者们还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学会。“到了20世纪,大学还没有传播系,但是演讲、文学作品表演、辩论和说服等方面的课程已经以‘言语’的名义经常地在英语系或戏剧系中得到讲授。20世纪上半叶,两种主要的言语研究方法出现了。康奈尔学院有着这样一批学者,他们从人文的角度来涉足言语研究。中西部学院的学者们则认为,研究言语的最好方法是从科学基础出发。这些学派构成了修辞和言语的两条主要路径,也正是这些学者后来组建了与英语系及戏剧系相分离的言语系。”\[1\](P2-3)
所以很显然,大众传播的研究范式是在1939年之后才渐渐取日常交流研究而代之的。而耐人寻味的是,几乎没有一部专门的传播学术史著作提及这个问题。尽管像罗杰斯这样传播学社会科学传统的卫道士公然声明,他在《传播学史》一书中“没有囊括传播学的众多人文主义的起源”\[2\](P6),但他仍然在一些细节中流露出早期传播学研究的主要范式的存在,如修辞学和语义学:“伊利诺伊大学的传播单位中的著名的、但没有指派给施拉姆管理的单位是言语系。这个系力求成为一个人文学科,而不是一门社会科学,致力于人类传播,强调一种修辞的视野。……尽管已经和系里的老师讨论了加入施拉姆的传播系的可能性,但言语系决定维持原样,留在文学、艺术和科学学院。这个由系里作出的走自己独立道路的决定是至关重要的,它导致了后来传播学领域之分为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分支学科。”\[2\](P474-475)所以,天生之说并不成立。
——马歇尔.麦克卢汉
西方著名的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在其于1964年出版的论著《人的延伸:理解媒介》中富有创见地提出了至今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地球村”概念。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使信息传播瞬息万里,借助飞速发展的大众传播媒介地球上的信息正在实现着同步化,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正在被大众传播活动消除,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正在变成一个弹丸之地。由于大众传播的同步化性质,整个人类社会已经结成了一个密切相互作用的、无法静居独处的、紧密联系的互动的小社区。简言之,大众传播的日益发展已经使地球进入到了一个“村落化”时代。
正是由于大众传播制造的这个互动的“地球村”以及大众传播带来的人的全面延伸,人类社会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内爆,而这种内爆又引发了社会结构、知识本质和文化形态的深刻调整——调整来自世界的每一处角落和每一个个体。我们可以看到大众传播在不断制造着人类社会的当下流行神话,在这些富于爆发力的流行神话耀眼的光影之下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另外一个主题——大众文化。
究竟大众传播是如何诱发了文化体系从结构到形态的种种嬗变呢?而人类又如何来评价和界定这些变化呢?我们的现在和我们的将来之间会存在什么样的文化路径呢?我们可以找到并通过最佳的设定路径以达到我们所希求的目标吗?
概念认定及论证准备
在展开对大众传播与大众文化的论证之前有必要对其中主要的概念进行一定的认定和说明。
〔大众〕大众传播,英语对译词为mass communication,其中的限定词mass可以译为“大众”或者“大量”,这是一个特定语境下的语词,是伴随着大众社会理论的形成而出现的。大众社会理论认为,人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入了大众社会,在这个时代到来以后,作为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大众传播发展的结果旧有的传统社会结构、等级秩序和统一稳定的价值体系被打破,社会成员丧失了选择和行动的统一的参照系,而成为了独立的、分散的、均质的、原子式的存在个体,即所谓的“大众”。这里“大众”(mass)是一种新的未组织化的社群,它的主要特点有:(1)规模的巨大性(2)分散性和异质性(3)匿名性(4)无组织性(5)流动性(6)同构型。简单地说,大众是大面积分散的、不定量多数的、具有不同社会归属但有着相同的行为倾向的易受外界刺激和动员的流动的特殊社群。大众是一个传播概念,不同于其它诸如“公众”、“群众”等的政治概念。
〔大众传播〕在大众传播发展的不同亚阶段对“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ao)有着不同的定义界定,这个概念有着很不稳定的认定过程。针对本文的论证范围和论证体制,援引如下定义——“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在外延上应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活动以及电影、流行音乐、广告等。
〔大众文化〕基于以上对“大众”的界定,我试图把握“大众文化”(mass culture)这个概念,但是很无奈。因为“文化”这个概念实在令人无从着手,从亚里斯多德、柏拉图到福柯、马尔库塞,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思想者都试图对“文化”进行一个结论性的定义,但是没有一种说法能够圆满地完成概念的认定。所以我只能在一个武断的人为设定的平台上加以一定的说明。雷蒙.威廉士曾经指出,“关于文化的(当代)用法,常见的大致上有三个”:(1)用来“描述知识、精神和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2)用于指涉“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团体或整体人类的特定生活方式”,(3)用作象征“知识尤其是艺术活动的实践及其成品”。本文着重讨论的领域是基于第二、第三种关于“文化”的用法而设定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第三种用法中,文化在当代语境中应该扩充到流行文化(popular culture)和娱乐以及大众媒介。
大众传播工厂的神话
传播,无疑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着不可低估的力量,从传播史来看。我们会得出一个普遍认可的结论性认识:传播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并且值得指出的是,它对文化复合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广义的传播媒介包括了时间性媒介和空间性媒介。时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信息处理和传播功能的媒介体系,如书籍、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等;而空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运输和交通功能的媒介体系,如车辆、舟船、飞行器等。在人类进入电子时代之前,尤其是在机械时代,空间性媒介在人类传播活动中是主导媒介,对人类传播和人类社会的影响力较时间性媒介更为显著(我并不否认时间性媒介在整个传播史上的主体意义和影响力)。在空间性媒介居于主导地位的机械时代,空间性媒介工具和技术的每一次革命都带来了人类社会以及附着在社会肌体上的文化形态的调整和变动。古代中国人发明的指南针为人类实现海上远航创造了条件,欧洲新兴资产阶级正是在指南针的指引下在曾经遥不可及的海外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殖民地和贸易市场,使世界成为一体,打破了人类千百年来不同大陆不同人群的相对隔绝状态。这在某种意义上扩大了人类的活动范围,提高了人类的活动能力,由此人类社会旧有的结构体系被打破,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构成也相应地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革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不断兴起、上升;并且,由于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大和延展,人类信息传播的要求相应提高,在此情况下刺激了人类信息传播从技术到结构形态的革命,而传播体系的革命也势必造成文化领域的震动和重组。我们看到,在资本主义开始海外市场的占领之后,报纸成为了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而在此之前,报纸只是一种影响人群较窄、影响力较小的媒介。报纸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在文化领域也开始不断酝酿和引发革命,对于这种革命我们可以在文学、艺术、教育等领域找到很充分的证据。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带来了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的削减,这在火车、轮船和飞机出现以后表现得异常明显,人类的同步化显著增强,于是就要求信息传播进一步强化。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无线电技术和各种电子媒介得以飞速发展。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人类的文化复合肌体在信息量不断增大、信息传播日益迅疾、传播内容不断扩展的情况下开始发生前所未有的调整和嬗变。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时间性媒介开始成为主导媒介,它开始表现出爆炸式的影响力,并且爆炸的当量不断增大,这时的人类传播已经进入到大众传播时展期。体现在文化领域,时间性媒介造成了人类社会的交织景象: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文化种群、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政治话语系统、不同的文化传承体系在信息需求和信息技术可能性的影响之下,频繁接触、沟通、交流,并互相影响、作用和激战。文化的斗争在传播领域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这种需求性的斗争中,各种文化类型发生着不可避免和难以预期的各种变化,并最终导致整个文化体系的不断颠覆和不断建构。
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人类进入到了一个癫狂的时代。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大众传播时代到来之前西方人从读书识字的技术中获取了采取行动而不必立即作出反应的能力,机械时代反应和行动是割裂的、延迟的;但是机械时代消退之后,大众传播时代中人类生活在一个日益一体化的世界里,人们用电子时代之前的陈旧的、支离破碎的时间和空间模式来思考问题显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这个新的技术的和文化的背景了。经过超过3000年的专业分工的爆炸之后,人在肢体的技术性延伸中经过3000年日益加重的专业化和异化之后,世界戏剧性地逆向变化并收缩变小。在某种意义上,电子使地球缩小成为了一个村落。人类已经并且还在以电的速度发生某种内爆,在这种内爆因素的作用之下人类的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来自于人的政治性,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到了很高的程度,人们必须承担义务并参与行动,个人观点相对淡化,人变得不安起来。我们看到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使人类从个体到社群都发生着激荡的震动,不管有人认为这种影响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还是有人认为它使人的异化程度深化、使人成为了流行噪音的癫狂化的工具,但都说明了大众传播对于人类文化体系的全面介入和全面改组,尤其表现在大众传播机器制造了人类文化史上最独特的类型——大众文化。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大多数的媒介文化批判理论中,人们总是狭隘地将目光集中在了雷蒙.威廉士对于当代“文化”用法的第三种形态的延伸部分(即流行文化和娱乐以及大众传播的一般行为),其实,大众传播对于知识领域的调整则更为隐蔽而意义深远。随着传播工具和传播技术的革命,人类社会在知识领域发生深刻的调整,这无疑是传播与文化关系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变革。尤其是在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时代到来之后,这种调整更加显著。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所谓尖端科技都和语言有关(语言是传播体系中最为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如音位学与语言学理论、交流问题与控制论、现代代数与信息学、计算机与计算机语言、语言翻译问题与机器语言兼容性研究、存储问题与数据库、通信学与“智能”终端的建立、悖论学等等。这些信息传播科技都对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的影响来自与知识的一个主要功能——传递。由于各种传播工具和仪器的标准化、微型化和商品化,知识的获取、整理、支配、利用等操作在今天都已经发生了变化。法国学者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曾经指出:“信息机器的增多正在影响并将继续影响知识的传播,就像早先人类交通方式(运输)的发展和后来音像流通方式(传媒)的发展曾经做的一样。”知识在大众传播时代以及已经到来的网络时代背景之下正在或者说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不再仅仅以自身为目的,它的“使用价值”正在淡化,交换成为主要的目的。知识的本质以及知识的外壳都在大众传播和信息时代的技术背景之下发生了改变,知识作为文化的关键元素,这种改变正反映了大众传播对当下的大众文化的介入是深刻的;同时,大众社会境域下的知识的重新整合是大众传播体制对大众文化极具本质意义的影响。
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人类文化在传播机制的巨大影响下已经发生了整体性的颠覆和建构。传播学的各个学派以及其它领域的学者都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广泛而又卓有建树的研究,并提出了林林总总的理论。无论是为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热情讴歌,还是大声怒斥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这些理论都证明了大众传播对于大众文化的影响力是存在的,并且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大众文化的欢歌和悲曲
电视媒介的出现和发展无疑是20世纪人类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上个世纪6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W.林格斯就把电视与原子能、宇宙空间技术的发明并称为“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三大事件”,并认为电视是震撼现代社会的三大力量之一。电视媒介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大众传播时代进入到一个更加深入的阶段,并且电视媒介使得大众传播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剧,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无以复加地被抛入了大众传播的旋涡之中。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开始思考大众传播尤其是电视媒介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影响,在这些学说中,既有对大众传播的赞歌,也有对大众传播的申诉,还有针对大众传播体制内部不同传播类型的对比批判。尤其在西方,媒介批判成为了传播学和文化学的重要领域,这其中不乏一些尖锐而偏激的理论学说,但是这些建构在西方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基础上的思维成果无疑都为我们思考现代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参照。
西方主流的传播学者(以经验学派为典型代表)认为大众传播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以往任何时代背景下任何类型的传播活动所无法比拟的,在他们的学术理论体系中,极度宣扬大众传播媒介及其活动给社会文化带来的建构性影响。
德国人古登堡对于印刷技术的革新是传播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它对于现代传播的意义十分重大。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说,“从技术角度说,古登堡所做的以及自从他的时代以后的大众传播媒介所做的,就是把一架机器放进传播过程,复制信息,几乎无限地扩大一个人的分享信息的能力。”人类正是在这种能够大量复制信息的机器作用之下由传统的口述文化进入到了一个媒介文化的社会状态中,人类分享信息能力的极大增强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现在我们还能够在一个边远的山村看到一台收音机或者电视带给一个村庄的巨大影响力。首先人们通过一种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工具获取了异常丰富的信息,这些信息内容涉及与这个山村相隔几万甚至几十万公里的地方,这种信息的介入无疑给山村原有的生活处境带来了一种催化剂。人们的注意力开始转向可以用于实现变革和突破的信息,而不再是故步自封和一成不变地维系旧有的生活体制。新的观念和想象在大众传播的渠道中萌动起来并借助传播的信道开始行动。我们认为,行动的先决条件就是选择,而大众传播的介入正是选择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为选择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的注意力发生了变化,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的行为标准和价值体系也发生了变化,同时我们看到人的知识获取、娱乐方式、时间分配等文化的体制都在发生着变化,西方主流学者认为这种变化是大众传播带来的积极效果——大众传播为人们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来帮助人们在行动前获得足够的选择信息,这样人可以更加自由和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其中包括了选择自己的文化体制。基于突出人的存在和平权主义,西方主流学者提出种种学术性的叙述,主要的观点集中在大众传播造就和支持人的回归和人的独立,使人成为全面发展和自由选择的自我的人。确实,现代报纸的出现扩大了阅读的人群,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精英文化体系,建构了一个平民化的文化体系;广播、电影、电视的出现,更使信息传播的受众要求降低,从而更加突出了社会参与的广度,社会成员更广泛地参与了社会的选择和文化的建构。在这种条件之下产生的大众文化无疑是一个众神欢歌的文化,它的广度是以往的文化类型难以企及的,因此大众文化常常以“人民的文化”自居。
但是就在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播时代充满热情甚至开始癫狂起来的时候,开始有人站出来说话了,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出现和活跃为传播与文化又提出了更为深入的课题。这些学派有政治经济学派、文化研究学派、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以及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等。这些学派和理论相比主流的经验学派来说更加具有破坏力,同时也更为复杂。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理论都是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之下建构起来的。在这些学派和理论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方向,一是关注传播的宏观影响,其批判话语指涉的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文化构成;二是关注传播过程中人的个体化行为和感受以及发展,话语指涉的是作为人的个体的存在与可能。
西方社会的现代大众传播媒介高度集中和垄断的趋势不断加剧,这种独占现象反映了垄断资本主义控制下的文化生产和流通,而大众传播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垄断资本的经济利益、意识形态和统治权力。大众传播作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规定社会关系、行使政治统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并具有相对独立性。大众传播可以分为两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媒介通过象征事物的选择和加工,将社会事物加以“符号化”和“赋予意义”;在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受众接触媒介讯息,进行符号解读。讯息符号是与一定的价值体系或意义体系结合在一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既有促进现存不平等关系的“支配性”的价值体系,又有推动人们接受不平等、安居较低社会地位的“从属性”价值体系,还有不满足于阶级支配现状、号召社会变革的“激进的”价值体系。大众传播的符号化活动,在本质上是按照支配阶级的价值体系为事物的“赋予意义”的。因此,我们看到的日益丰富的西方大众传播产品,实际上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系统中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的垄断资本的价值体系下的文化体制的产品,它自然担负着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意识形态的任务,而并非像主流经验学派所强调的那样,大众传播是人民性的、平权化的大众文化的缔造者。同时,受众在符号的解读过程中,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的,由于符号的多义性和受众背景的多样性,受众可以对文本讯息作出多种多样的理解。S.霍尔认为,受众对媒介讯息有三种解读形态,一是同向解读或“优先式解读”,即按照媒介赋予意义来理解讯息;二是妥协性解读,即部分基于媒介提示的意义、部分基于自己的社会背景来理解讯息;三是反向解读或“对抗式解读”,即对媒介提示的讯息意义作出完全相反的理解。霍尔认为,大众传媒的符号化和受众的符号解读过程,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和各种从属性文化之间支配、妥协和反抗的关系,体现了“意义空间中的阶级斗争”。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传播活动繁荣的景观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部权力机器,尽管它标榜自己是平民的、反体制的和自由的,但是实际上它仍旧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一个组件,它只是资本主义在文化领域的一种运作体系,是一个资本主义浮华文化的工厂。同时从受众角度看,受众也不是充满愉悦地接受着大众传播机器制造出来的大众文化肌体的亲近,其中的反抗、争斗正在日益激烈。
T.W.阿多诺则从微观上对大众传播造就的大众文化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大众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他很犀利地将“大众文化”的提法推翻,并代之以“文化工业”,为了“消除一种误会,即防止人们望文生义,认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特点是从人民大众出发,为人民大众服务”。文化工业实质上是在向消费者兜售商品化的信息,并且通过不断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不断地改变享乐的活动和装潢,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大众传播机器不停地运转,不停地制造出光怪陆离的文化产品,这些产品无论是一般信息还是娱乐活动,都如同宗教说教一般是某种意义的装腔作势的空谈,并以此来控制受众的感官、选择和行为。大众文化是一种商业形态的文化,同时是一种技术化的文化,它通过传播机器大量地被制造出来,因为传播机器的规格化、标准化和体制化,所以我们看到的大众文化产品都被贴上了标签,因而大众文化也被打上了某种规格色彩。借助阿多诺的分析,我们进一步透视大众文化,会发现大众文化的工业化、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特点使得大众文化成为了一种数量上极大丰富的、感官刺激巨大的但实质上却是冷漠的、物化的、没有温度的文化工厂。在大众传播歇斯底里的叫卖声里,个体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而导致的脆弱使人们迷失了方向,对于在大众文化景色里生活的人,H.马尔库塞用悲天悯人的话语到处了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的罪恶。发达工业社会中,大众传播把艺术、政治、宗教、哲学同商业和谐地混合在一起,它们在文化领域具有了一个共同的特征——商品形式,“发自心灵的音乐可以是充当推销术的音乐。”马尔库塞指出现代大众文化中受到最严格保护的价值标准之一,就是生产率。技术社会的操作原则和标准使得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人性化内容不断地降低,在这个文化阴影下生活的人们正在成为这个文化的基础的权力结构造成的牺牲品。大众文化是一个肯定性文化、压抑性文化、单面性文化。大众传播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电视媒介的深刻介入,人类虽然在文化生活中可以享受丰富的信息服务,但是在这样的高速、大量、虚幻的大众传播语境中,人们的自主性不断降低,经验派所说的自由选择实际上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谎言,人们在发达工业化社会的大众传播背景下已经在逐渐丧失个体的独立性。更加突出的是,人类文化和精神世界的技术化,导致人类工业革命以后最剧烈的异化,艺术等文化形式的体制化前所未有地加深,人成为传播工具控制下的孤独的迷惘的存在,并且这种存在正在和艺术一同消亡,因为灵魂在异化过程中不断地迷失。
中国当下大众媒介与文化批判
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有着和西方发达工业化社会不同的特质。中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表现出了很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传播领域,中国近20年来的发展也是前所未有的。正是在中国传播事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众文化开始成长起来。应该说,西方的大众传播实践和大众文化现象对于中国当下的传播和文化是有一定的借鉴和反思意义的。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信息以各种各样的形态铺天盖地而来,从清晨到日暮,街头叫卖报纸的喊声、不停播放的电视节目、不断出现的广告牌……人们生活在一个被信息包围的环境里,应该注意到的是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进入到了大众传播的癫狂状态,相比西方来得要快,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当下的传播发展和由此而来文化冲突要比西方更显著。所以思考当下中国的传播和文化问题是必要而紧迫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媒介批判领域的成果相对的偏狭,大都局限在媒介的社会责任上,而忽视了更为深入的相关文化研究和心理研究。
20年来,中国电视事业的发展是巨大的,当我们为社会信息体系的建立和由此带来的信息畅通以及人们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感到欣慰的时候,应该看到,由电视建立起来的媒介文化是一个强势的、干预性的媒介文化,人们在其中被迫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人在电视文化中被动地选择着某种文化人性,电视的视听文化特点决定了人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变得庸懒和无聊,没有满足的视听欲望控制着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信息的商品化和电视的传播体系都造成了一个现实:电视造就了一种庸懒的被动的但很舒适的阅读方式和娱乐方式,思考成为了按动遥控器时的躁动和无助,电视很大程度上在扮演着一种勾引者的角色,被勾引的往往是青少年。我不是在鼓吹媒介的社会责任论,因为文化是一个社会镜像,传播并不是仅仅由媒介构成,所以这种文化困境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商品化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的非理性状态伤害到了整个文化肌体,责任不应该仅仅由媒介来承担。如何有效地监控这种商品化的非理性辐射作用关系到文化整体的当下发展和未来走向,我们更应该致力于建立这样一个监控体系。同时,电子媒介的强势作用还表现为,当下中国人的角色错乱和自我缺失造成的价值标准的混乱。种类繁多品格各异的影视娱乐文化成为了人的物化生活情景之外的一个虚幻的生活情景,人在现实世界中的种种角色之外又开始有了种种虚幻的角色,并且这种新的不稳定的角色不断涌入现实生活,并干预着人的真实角色和行为。我们看到很多青少年模仿各类的媒介形象并产生了一些过激的体制外的反社会行为。此外还有很多隐性的社会文化问题从大众传播活动的诱发之下产生。
可以说,如何建构一个良好的健康的文化体系对于中国的传播机制和其他功能部门都是一个很棘手但迫切的问题。 霸权话语的狂乱
国际传播和跨文化传播日益发展的今天,信息主权和文化主权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拥有自主选择自己的文化制度、道德和价值体系、生活方式的权利。文化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维持一个国家或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冷战结束后,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世界背景下,在借助于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大众媒介高度发达的今天,在文化交往发展到空前规模的情况下,文化交汇和冲突都异常显现和突出出来,并且正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文化格局。在对于文化与传播的思考中,一种叫做“文化帝国主义”的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的。
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是在20世纪60年代反对“新帝国主义”的国际环境中诞生的。战后许多殖民地国家获得了民族独立,帝国主义国家的扩张手段相应进行了战略调整,由军事手段和直接的殖民统治为主转向了以经济手段和文化控制为主。新帝国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政策就表现为“文化帝国主义”。我们看到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靠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完备的传播体系在世界范围内扮演说话者的角色,从好莱坞电影到迪斯尼的动画城,从香槟到美女,从哈佛到畅销小说,话语的权利被发达工业社会的大众传播体系把持,作为弱势文化的发展中国家只能更多地充当听者的角色。在疯狂的叫卖声中,强势文化主体尽情地扩张,并达到倾销商品的目的,以此实现着对世界的文化支配。在文化扩张中,大众传播媒介是其最有力的制度化的手段和工具。英国学者J.汤林森在《文化帝国主义》一书中对充当着文化帝国主义主体的媒介帝国主义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尽管他的学说带着为帝国主义辩护的色彩,但是他对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用强大的具有全球活动能力的传播体系推销美国式的大众文化这一事实也是承认的。走在中国某个省会城市的街头,你可以看到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大美人》、比尔.盖茨以各种形式反复出现着,就像60、70年代猫王、披头士风靡全球一样。在这样的话语霸权严重干预着发展中国家和弱势文化民族的生活和文化的情况下,我们在思考,跨文化传播究竟给人类带来了什么?在强势的高度垄断的发达传播体制的掠夺性的扩张下,发展中国家防守的最后底线是什么,有什么防御措施可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文化,维护自己信息和文化主权?垄断的“传媒寡头”正在地球的上空游荡,你抬头就能看见他的脸,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问题吗?也许,我们能做些什么的。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同时,也在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充满人性的国际信息新秩序而努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间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文化传播体制,并通过各种形式来加强彼此的文化和传播合作,以此来促进自身文化的发展,并逐步突破发达国家的信息和文化传播的强大包围圈。
结语
流行神话是大众传播一手制造的,我们还很难对它神秘的身体作出明确的可固定化的判断,因为它还在光影中不断变化。我们听见它的歌唱,看见它在起舞,也听见它在嚎叫,看见它在施暴。我们能做什么呢?观望当然是不够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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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帝国主义》
〔英〕J.汤林森 著
6《世纪晚钟》
高小康 著
7《科学的历程》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一、肖像的概念
1.一般意义上的肖像概念
肖像一词最初是作为艺术的一个概念而出现和使用的。肖像,通俗地说就是“比照人物而制成的与人物相似的形象”。《辞海》下的定义是:“图像以肖其人者,谓之肖像。即将其人之姿态、容貌、表情等特征,精确表出之也。如绘画、雕刻、塑像、摄影、刺绣等为表出之方法。”《现代汉语词典》对肖像的解释是“以某一个人为主体的画像或相片(多指没有风景陪衬的大幅相片)。由此可见,肖像是以图像之形式表现人的容貌等特征;而图像的表示方法,可以有多种形式:绘画、雕刻、塑像、刺绣、摄影等等形式。
英文中,与肖像对应的词有portrait,image等。portrait作为名词指以绘制、雕刻、摄影等方式展现出的个人形象,尤以面部为主(a painting,drawing,sculpture,photograph,orother likeness 0f an individual,esp of the face或a verbaldescription 0r picture,csp 0f a person’s character);作为形容词是[ptinting](0f a publication 0r an illustration in apublication)of greater height than width―Compare landscape。
从经济学上说,肖像已经成为是一种能够带来利益的资源;从法学上说,肖像既是一种与人身密切相关的人格利益,又是一种财产利益。肖像所承载的利益呈现多元化。“此种标记和表彰方式更演进为权利能力外在形式。这种外在形式,最原初。最方便和最普遍的是姓名,到了近代,随着摄影术的商业化,又有了摄影肖像,这是仅次于姓名的普遍化标表方式。”。肖像作为自然人最主要的标识之一,逐渐演化为权利能力,并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
2.法律意义上的肖像概念
在法律上使用肖像的概念,最早是在著作权中出现。见于1876年德国颁布的《美术著作之著作权法》和《不法模仿之照相保护法》,随后肖像的概念逐步完善和发展。1896年,柏林高等法院法官克思奈出版《论肖像权》一书,提出了肖像权法律保护的新观念。1907年,德国立法机关颁布了新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确认肖像作为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确认了一个具体的肖像作品同时体现两方面的权益,一方面是肖像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所享有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是肖像人就肖像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就同一肖像而言,这两方面的利益无疑是冲突的,法律调整的正是这种冲突关系。
在我国,学者对于肖像的法律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从描述肖像人的外貌特征的角度定义的有:“肖像是公民人身真实形象及特征的再现”,“肖像是公民形象的客观再现,表现着一个人的形象,是公民的神采风貌的真实写照”,所谓肖像,是指自然人的外在形象通过特定的客观载体得以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是特定自然人外貌形象的固定形态(fixation)”……等等。从肖像的制作角度出发,偏重于肖像的艺术创作特征来定义的有:“肖像是采用摄影或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者,人之容姿之模写也,分绘画、照像、雕刻等类”,肖像是自然人外貌形象的再现,就是用照片、录像、画像、雕塑等方式把特定人的外貌形象再现出来……肖像主要的和基本的内容就是面部容貌”,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像、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等等。以上定义或偏重于肖像的艺术创作特征,或偏重于描述肖像所具有的人的外貌特征等角度,无法完全阐述肖像含有的全部意义,因此,本文综合以上各位学者的定义,将肖像定义为:肖像是自然人外貌形象通过物质载体固定再现的视觉形象。之所以如此定义,主要认为此定义能够表达出肖像的主要特点。能够包含下面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肖像必须是真实自然人的外貌形象;二是肖像必须通过物质载体再现,这个载体可以是木、石、泥、纸张、胶片、数据(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显示)等;三是肖像必须是一种固定的再现。崮定的手段可以是通过人工的绘画、雕刻等,也可以是通过机械方法的摄影、录制等,固定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
二、肖像在大众传播中兴起
丹尼尔・贝尔断言:“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们正处在一个由语言文字主导的时代走向视觉文化主导的时代。而在这样一种变化中,肖像作为图像、信息、符号,在大众传播中兴起具有一种必然性。
1.大众传播媒介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为肖像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1839年人类发明了摄影术,可以把肖像定型化并逼真地再现出来。印刷术在发明网点印刷技术后,可以把照片印在书刊上,印刷媒介使得肖像的传播面更深更广。随着广播电视媒介的出现,使得动态的肖像可以被广泛的传播。图像在电视上的大量传播,占据了人们的视线,从而加剧了视觉文化的盛行,加剧了对肖像的视觉消费。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个人的肖像可以简单、快捷地输入计算机,再现的形式既可以是静态(static station)的图片,也可以是动态(dynamic station)的影像等。肖像的载体不断变化,方式也从有形到无形,即从有形的大规模纸张传播到无形的网络传播的转变。网络技术的发展大大改变了肖像的传统载体及传播方式。
2.肖像作为一种图像符号具有自身的优势
(1)肖像作为传播信息的方式,古而有之
语言尚未形成时,人们便开始在洞壁内刻上图案或图画了。后来,图像成为一种传播信息的方式。图像早于文字等语言符号传播。文字发明以后,文字传播由于诉诸的是抽象的文字符号,对它的接受必然结合对一定语词的理解、组织、选择而进行。但是图像性内容则不需要文字的中间媒介,它直接诉诸人的视觉系统。不同民族,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士,大致都可以理解画面的含义。
(2)与语言比较,图像具有诸多优势
由于语言的不统一,对于不同语系的人士来说,经常会在沟通上产生困难。肖像作为一种图像,具有传播方式的形象直观性,图像是通用的非语言符号,无论长幼无论国别。人人均能读懂看懂。
3.从传播主体的角度分析
早在报业发展之初,媒体就采用图片来丰富报刊的版面。1845年6月28日,贝内特的《纽约先驱报》以木刻形式报道前总统安德鲁・杰克逊的葬礼,使得这天的报纸成为史上最著名的头版之一。随着大众传播日益发达,现代的报纸、杂志包括电视网络媒体等都不惜花费大量的版面和时间
刊登肖像。《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美国社会的重要事件之一,其影响力逐渐波及全球。“封面人物”已成为《时代》周刊最重要的特色品牌之一。电视本身固有的传播特性更加剧了肖像的广泛传播;电视的传真性使大量精彩的肖像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电视的覆盖性,可以广泛地传播同一信息而毫不费力地到达受众端。
大众传播媒介不仅在新闻图片中大量使用肖像,在媒体的广告中、影视剧中更是大量使用静态的动态的肖像,以或展示或证明或表演的形式出现。 4,从受众角度分析 视觉图像以直观、感性的优势,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逼真地“再现”现实。理解也较直接,人们从中不仅仅获取信息,而且得到视觉冲击、审美愉悦。图像最具特征的是其可览的,何况是视觉所见到的肖像就是自己或自己的同类?含有肖像的图像更容易被受众接受。肖像作为一种图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着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从最高深精微的哲学思考到大众传播媒介的生产”,从新闻报道、广告到电影电视剧中的生产制作,无一幸免。大众传播的发展使大量的肖像不断地传播,冲击人们的视野、观念及其他。
三、大众传播中的肖像利益
“利益”这一概念,有多种学说的定义:“需求说”认为,“利益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需求;”‘需求满足说”认为,“利益就是好处,或者说是某种需要或愿望的满足”;”‘主客体关系说”认为,“利益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表现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作用于主体而产生的不同需要的满足和满足这种需要的措施,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它使人与世界的关系具有了月的性,构成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主体关系说”认为,“所谓利益,就是一定的客观需要对象在满足主体需要时,在需要主体之间进行分配时所形成的一定性质的社会关系的形式。”
肖像,作为人的形象的抽象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人,能够成就人的某种需要或愿望的满足,基于肖像由此产生各种利益。在大众传播中,使用肖像能够传递信息,人们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递的肖像得以满足娱乐、欣赏等需求,肖像上蕴含有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利益。对于个人而言,肖像上产生的利益,不仅涉及肖像人的利益,还涉及肖像制作人的利益。肖像利用除了会涉及财产利益外。还会影响相关人的人格利益或者尊严。
1.社会利益
大众传播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利益主体: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等。在复杂的大众传播的过程中,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表达权和知情权;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有完成公民的委托,履行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政治契约,实现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义务。它还有为了自身发展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等等。社会公众需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的知情权,肖像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能够满足社会公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表达自由(知情权),从大众传播中获取娱乐,以获得自己的满足。肖像作为一种容易理解的图像信息,不管是用于新闻报道还是广告,肖像不断地向受众传递某种信息。肖像在大众传播中使用和传播,不仅对于本人意义重大,同时对于他人乃至全社会都具有价值,存在社会利益。
2.肖像人的利益
(1)人格利益
肖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肖像人的不可替代性,使一个人与他人相区别。一旦肖像表现明晰,具有了明确的指向,往往和特定人的人格利益联系。我国学者认为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所体现的正是公民的人格,其保护的范围包含多个方面:公民对部分个人信息处于私密状态时,享有自己肖像不愿公之于众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等。国外有学者称之为“尊严性利益”,并认为在法律文献中无法找到对“尊严性利益”这一术语的现成解释,……在某种意义上,尊严性利益可能被视为与前述的、最广义界定的“人格利益”相毗邻。并归纳为如下三种:名誉上的利益(interest in reputation)、个人隐私上的利益(interestin personal privacy)和免受精神痛苦的利益(interest infreedom from mental distress)。
(2)财产利益
这里的财产利益,也可称为经济利益或商业利益。肖像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品,能够满足大众审美需要,肖像或肖像作品不但能够让人赏心悦目,而且能够给肖像人带来正面评价。从而产生一定的附加经济利益,派生出商品利用价值。公民可以基于肖像获得财产上的利益。如今比较常见的例子就是,名人通过许可合同允许自己肖像被他人用于商业目的,如商业广告活其他商业宣传,使用者为此向肖像人支付报酬(使用费)。这样的许可利用,尤其是商业性使用实践表明,肖像具有财产价值,能带来财产利益。
3.肖像制作人的利益
肖像的制作、产生,一般还要涉及到制作人。而肖像制作人的利益不仅包括人身利益,也包括财产利益。在此意义上的利益与肖像人的利益有所不同,一般由著作权法来调整。
大众传播动力学当然不是一个既存的学科,也不是方法论层面的概念,对大众传播既有理论也不存在颠覆性。准确地说,大众传播动力学是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一个新取向,是在分析与大众传播(媒介)密切相关的社会现象或理论命题时所选取的一种研究范式与视角,一种分析方法与技术。大众传播动力学是一个集合名词,包含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功能、作用、影响、权力及其生成机理、实现途径与效果呈现等在内的一系列知识的综合,对既存的大众传播(媒介)功能、作用、影响、权力的阐释方法具有更高的理论概括力与表述的便捷性。换言之,大众传播动力学是一个上位词汇,其外延可以统领或包含(未必能替代)大众传播的功能、作用、影响、权力等一类下位平行词汇。
大众传播动力学的关键词是“动力”,也就是“传播力”、“作用力”或“媒介权力”。
就大众传播动力的类型而言,因传播性质不同,大众传播动力呈现多种向度,有正向作用力、反向作用力,还有“乱向”作用力。罗杰・西尔弗斯通在解读电视权力时指出:“正是因为电视是如此深入地嵌入生活中,正是因为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自身是如此强烈地融入到电视之中,我们必须把现代社会中的媒介看做是一种多种因素决定的复杂权力――更好或者更坏。”①西尔弗斯通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没有指出在“更好或者更坏”的二元结构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的可能性,即“更乱”。也就是说大众传媒除了具有正向、反向的传播力外,还有一种向度的存在,暂且称之为“乱向”。这是一种使问题更加复杂化的传播能量,它带给人们的是不确定性的增加而不是减少。比如媒介发起的对某一争议性现象(事件)的报道和讨论,由于众多媒体广泛而持久的介入和信息的庞杂,无形中增加了传播噪音,使问题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令人莫衷一是,呈现出“乱向”局面。
大众传播动力的存在既具有客观实在性,也具有主观建构性。其存在方式大体有三种形态,一是自然形成的、先在的;二是被赋予的、寄希望的;三是评价性的、结果性的。换句话说,对大众传播动力生成机制与作用机理的阐释应包含三个不同层面:一是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对大众传媒本身固有的动力能量进行分析。这种固有动力能量的存在是由大众传媒的机构特性与传播特性决定的,是社会系统先在赋予的机能。二是分析由“他者”的权力控制所产生的动力能量。这里的“他者”指的是大众传媒的所有者或首要公众,他们通过权力运作对大众传媒实施操纵和影响,使其权力意志得以体现。这种动力能量的形成是媒体的工具属性决定的。三是分析由大众传媒实际操作的过程与结果所显现的动力能量,也就是传统的效果研究。
总之,大众传播动力学这一提法既是语义学上的一种概括与凝炼,更是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它可以深入到大众传播动力生成的内在机制与作用机理层面,深刻揭示其功能、作用、影响、权力的内在性。同时,这一范式为大众传播的跨学科研究提供了新的平台,或者说大众传播动力学范式对跨学科研究提出了必然要求。因为其动力生成机制与作用机理问题涉及众多学科领域,比如对暗示力、控制力的研究,就是一个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密切相关的命题。
传播动力视角中的流行文化
大众传播动力学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其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如何,我们把它置于对流行文化的阐释并加以考察。流行文化是当代社会文化系统中一个极具个性的文化形态。从流行文化的内涵、功能和主体上看,它既不同于体现执政党意识形态和为国家权力所倡导的主流文化,也不同于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精英文化;它既与农业社会形成的民间文化存在本质差异,也与工业社会出现的大众文化不可等量齐观。我们今天所关注的当代中国流行文化,是指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生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契合并受市场规律支配,以城市大众为主体和主要消费对象,以流行和时尚为主要特征,以娱乐为主要功能,以现代生产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并通过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的文化形态。尽管学界对流行文化有种种定义,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即流行文化的关键词是“流行”,恰恰是这种“流行”性,与大众传播动力学含义建立了紧密的内在关联。
传播是流行的必要条件,流行是传播的结果,流行的过程就是传播的过程,没有传媒施动,流行便“流”不动也“行”不了。所谓流行文化传播,就是指借助大众传媒或大众传播手段使流行文化符号(物质的、行为的、思想的)从一个社会传递到另一个社会,从一个区域传递到另一个区域,从一个群体传递到另一个群体的过程或结果。流行文化传播既包含大众传媒对流行文化的扩散,也包含对流行文化的控制。当代流行文化与大众传媒具有天然的联系,是大众传媒所具有的特殊动能作用于流行文化,才加速其扩散或消亡的进程。按照一般规律,流行的呈现过程是“缓慢地兴起,逐渐积累能量,然后发展到顶峰;势头逐渐衰弱直至彻底消失”。②但在今天,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传播动能得到空前释放,“缓慢兴起,逐渐积累”的传统流行模式被打破,流行文化的呈现方式发生了新的改变。大众传媒不仅是流行文化的载体和流行文化的积极传递者、倡导者与推广者,而且几乎成为流行文化的同义语,与流行文化构成了一种“共谋”关系。
从更广义上看,文化与传播的关系是一体两面。传播是人的天性,也是文化的本性。如果说文化是联结人与人、人与物的社会纽带,社会的基本性质、形态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这种社会黏合剂的黏合方式与力度,那么,传播则是文化的载体,它承担着对文化内容或形式的传输、转换、存储、检索、提取,使文化得以延续和增值。在当今社会,没有大众传媒高度介入与积极响应的文化是一种僵死的文化、残缺的文化、行之不远的文化。流行文化与大众传媒的关系是一体两面的典型。大众传媒对流行文化的积极推动,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传播单向流动的性质,而且打破了少数人对文化的垄断,消除了普通人对文化的神秘感,使文化更具有广场性和“在地性”。
站在大众传播动力学视角研究流行文化,可以形成丰富的研究话题。比如,围绕前面提到的大众传播的动力构成――感召力、动员力、扩散力、凝聚力、阐释力、暗示力、诱惑力、控制力等,展开分门别类的研究,有望建立一种大众传播动力学视角中的流行文化传播动力模式。所谓模式,就是“用图像形式对某一客观现象进行有意简化的描述。每个模式试图表明的是任何结构或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这些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③模式具有组织功能、解释功能、启发功能和预测功能,建立流行文化传播的动力模式(这不是本文的任务),可以更好地掌握流行文化的特点及其传播规律。
流行文化传播的动力逻辑与策略
运用商业广告推动流行观念的生成、时尚行为的仿效与时髦物品的消费。商业广告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流行文化的构成要素与研究对象,也是流行文化的重要推手,推动流行观念的生成、时尚行为的仿效与时髦物品的消费。商业广告的动力逻辑与策略具有极大的诱惑性,它以“创意”为能源,以“攻心”为策略,以重复传播为手段,以制造需求、劝导消费为目的,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也推销了流行文化。
广告制造需求的动力逻辑与策略主要有:其一,把世界问题化和把问题世界化。当代广告的一个标准操作模式,就是用夸张的手法将人们生活中面临的某些不如意定义为“问题”,并自告奋勇地提出能解决这些“问题”。广告总是从预设问题开始,围绕着所谓“生活的缺失”展开自说自话的诉求。它一再告诫人们,只要接受广告的邀请,就能满足我们的内心渴望和时尚追求。其二,广告世界对生活世界的删繁就简。生活世界原本是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而广告世界却无须考虑生活世界的复杂性,一律删繁就简,直接解构为一句精巧别致、琅琅上口的广告语,并通过不厌其烦的重复传播使人烂熟于心。简单化的创意逻辑决不意味着创意本身的简单,相反,它要调动一切创意技巧,把一个复杂的事情说成简单,还要能令人信服。其三,运用名人策略培养“自居意识”。现代广告时常运用名人策略使消费者产生移情作用和心理暗示,以提供虚假的心理满足来实现广告目标。所谓“自居意识”,就是通过使用名人代言的商品,使生活里的“我”自居于广告里的“他(她)”而成为“我们”,从而产生“自己人效应”。其四,运用话语转换巧妙解读意义。广告可以运用特殊的修辞方法与叙事技巧,把一种与广告商品并无必然联系的意义“嫁接”到该商品身上,使人们把消费一种商品变为(理解为)消费一种意义,而这个“意义”一定是具有时尚性的。
运用文化重组,变换文本呈现方式,通过二次传播实现流行文化增值。大众传媒善于运用文化重组策略,变换流行文化的文本呈现方式,使之进一步凸显流行元素与时尚特征,通过对流行文化产品的“二次传播”实现流行文化增值。以电影、电视、网络为代表的现代传播技术的发达与视觉文化的繁盛,使文化重组成为可能。以流行文学为例,流行文学印刷文本向影视文本、网络文本转向,或者说影视与网络运用传播技术对印刷文本进行再生产,就是当前一种文化重组现象。这一转向或再生产过程,恰恰是大众传媒推动流行文化的重要动力逻辑与策略。运用“媒介崇拜”,制造传媒偶像,掌控流行文化的流行周期与趋向。
现代偶像和偶像崇拜是流行文化的重要符号,制造现代偶像与偶像崇拜成为大众传媒操纵流行文化的又一动力逻辑与策略。现代偶像崇拜与传统偶像崇拜从生成机制到文化内涵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现代偶像崇拜已不再是对虚幻的神灵偶像的敬畏,而是出现了“崇拜世俗化”的转向――将虚幻的神灵转变为生活中可触摸、可把握的现实人物,如各类社会精英、公众人物、影视体育明星等。大众传媒掌控下的现代偶像制造模式类似于工业生产流水线,其规模、速度、类型均在可控范围。大众传媒是现代造神机器,它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掌控着对偶像的形塑、诠释以及偶像现身和隐退的时机。事实上现代偶像就是传媒偶像,就是人为制造的“伪”偶像,这种偶像崇拜与敬畏无涉、与信仰无涉。
当今社会是“他人引导”的社会,这是美国社会学家理斯曼的观点。④显然,大众传媒在当今社会扮演着“他人”的角色。在信息占有的不均衡情况下,普通人行动的依据更多地源于大众传媒的引导,人们从大众传媒中寻求自己的行动楷模和生活方式标准。正如贝尔所言:“在迅速变化的社会里,必然会出现行为方式、鉴赏方式和穿着方式的混乱。社会地位变动中的人往往缺乏现成的指导,不易获得如何把日子过得比以前‘更好’的知识。于是,电影、电视和广告就来为他们引路。”⑤制造偶像就是大众传媒“引路”的重要方法。大众传媒的偶像制造既能顺应时尚又能引领潮流。最早提出“消费偶像”概念的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洛文塔尔,在《文学、通俗文化和社会》一书中对20世纪美国流行杂志中的人物传记进行研究发现,20世纪前20年中,传记文学的主人公大都是“生产偶像”,主要来自于工业、商业及自然科学领域。20世纪40年代以后,娱乐界、体育界的人士开始占据传记文学的主要席位,大众偶像从生产领域人物转向消费型人物。在中国传媒中也存在类似情形。这一偶像转型既反映了社会经济由生产者中心主义转向消费者中心主义,同时也凸显了流行文化的消费主义倾向。大众传媒正是在偶像制造上通过不断地花样翻新,顺应并引领着流行文化的流行周期与流行趋向。(本文为“当代流行文化生成机制与传播动力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TJXC08-007)
注释:
①罗杰・西尔弗斯通[英]:《电视与日常生活》,陶庆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②詹姆斯・S・科尔曼[美]:《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70页。
③丹尼斯・麦奎尔[英]、斯文・温德尔[瑞典]著:《大众传播模式论》(第二版),祝建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④D・理斯曼[美]等著:《孤独的人群》,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二、考试内容
第一章 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
第一节 从传播学的定义看传播学的研究对象
一、如何把握传播概念
二、传播与信息
三、传播的定义和特点
第二节 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
一、社会传播的系统性
二、社会信息系统的特点
三、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社会发展
第二章 人类传播活动的历史与发展
第二节 人类传播的发展进程
一、口语传播时代
二、文字传播时代
三、印刷传播时代
四、电子传播时代
第三节 信息社会与信息传播
一、传播媒介的进化与社会发展
二、信息爆炸与信息社会
三、迎接高度信息化社会的到来
第四章 人类传播的过程与系统结构
第一节 传播的基本过程
一、传播过程的构成要素
二、几种主要的传播过程模式
三、传播过程的特点
第二节 社会传播的系统结构
一、传播过程研究与传播系统研究
二、系统模式下的社会传播结构
三、社会传播的总过程理论
第七章 大众传播
第一节 大众传播的定义、特点与社会功能
一、大众传播的定义
二、大众传播的特点
三、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
第二节 大众传播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一、大众报刊与大众传播
二、电报、电影、广播与大众传播
三、电视媒介与当代大众传播的发展
第三节 大众传播的社会影响
一、大众媒介与现代人的生活
二、关于大众传播的社会影响的两种观点
三、大众传播、信息环境与人的行为
第八章 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
第一节 传播制度与媒介控制
一、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
二、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控制
三、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
第二节 关于传播制度的几种规范理论
一、极权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四、发展中国家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
第九章 传播媒介的性质与作用
第一节 作为工具和技术手段的传播媒介
一、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
二、媒介工具和技术的现实社会影响
三、新媒介的发展趋势及其冲击
第二节 作为社会组织的大众传媒
一、传播者与大众传媒
二、大众传媒的组织目标与与制约因素
三、传媒组织在信息生产过程中的作用
第十章 大众传播的受众
第一节 “大众”与大众社会理论
一、“大众”的概论
二、大众社会理论的形成和变化
三、大众社会理论与传播学研究
第二节 几种主要的受众观
一、作为社会群体成员的受众
二、作为“市场”的受众
三、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
第三节 “使用与满足” ------ 一种受众行为理论
一、受众的传媒接触动机和使用形态
二、传播接触的社会条件因素
三、对“使用与满足”研究的评价
第十一章 传播效果研究
第一节 传播效果研究的领域与课题
一、传播效果的概念含义
二、传播效果的类型及研究课题
三、传播效果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第二节 传播效果的历史与发展
一、早期的“子弹论”或“皮下注射论”
二、“传播流”研究与“有限效果”理论
三、 70 年代以来的宏观效果理论
第三节 传播效果的产生过程与制约因素
一、传播主体与传播效果
二、传播技巧与传播效果
三、传播对象与传播效果
第十二章 大众传播的宏观社会效果
第一节 大众传播与环境认知 ------ “议程设置功能”理论
一、“议程设置功能”理论的概要及特点
二、对“议程设置功能”理论的研究
三、“议程设置功能”理论的意义与问题
第二节 大众传播、社会心理与舆论 ------ “沉默的螺旋”理论
一、“沉默的螺旋”理论的概要
二、“沉默的螺旋”理论的特点
三、对“沉默的螺旋”理论的研究和评价
第三节 大众传播的潜移默化效果 ------ “培养”理论
一、“培养”理论的起源和背景
二、“培养”理论关于社会与传播的基本观点
三、“培养”理论的外围
第四节 大众传播与信息社会中的阶层分化 ------ “知沟”理论
一、“知沟”理论产生的背景
二、“知沟”理论及其反命题
三、“知沟”理论的应用研究及其意义
第十四章 传播学研究史和主要学派
第一节 传播学的起源、形成与发展
一、传播学的早期学术思想源流
二、传播学的奠基者和学科开创者
三、信息论和控制论对传播学的贡献
第二节 传播学的主要学派
一、传播学的经验学派
二、传播学的批判学派
三、考试题型
• 填空: 27%
• 多项选择题: 13%
• 名词解释: 13%
• 简答: 20%
• 综合分析题: 27%
参考用书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11 月版
二、考试内容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广告导论
第一节 广告的定义
第二节 广告的分类
第三节 广告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节 广告学的理论基础
第五节 广告学的任务和研究方法
第二编 广告信息源
第四章 广告战略
第一节 广告战略分类与内容
第二节 产品的生命周期与广告战略
第三节 广告战略的实施原则
第三编 广告信息
第六章 广告文案创作
第一节 广告文稿的重要性
第二节 广告文稿创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广告文稿的创作技巧
第四编 广告媒介
第九章 广告媒介的特点
第一节 四大广告媒介的特点
第二节 印刷广告媒介的特点
第三节 户外广告媒介的特点
率四节 现场广告媒介的特点
第五节 其他形式的广告
第十章 广告媒介的选择
第一节 广告媒介选择的前提
第二节 广告媒介选择的依据
第三节 广告媒介选择的方式
第五编 广告接收者
第十一章 广告与接收者
第一节 广告信息的接收对象和传播方式
第二节 广告信息的核心 ----- 接收者需要
第三节 不同媒介接收者特征
第十二章 广告与消费者
第一节 现代广告的经营指导思想
第二节 消费者市场细分
第三节 消费者购买行为
第四节 广告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第六编 广告效果
第十四章 广告效果分类及测定
第一节 广告效果分类
第二节 广告效果测定
三、考试题型
• 判断题: 13%
• 单项选择题: 7%
• 填空: 20%
• 名词解释: 7%
Abstract: The book titled Journalism & Communication is one creative works in communication theory study field. Its logical structure reflects the author's instructive attempt to systemize the communication theory.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Theoretical system
Creation
郭庆光教授新著《传播学教程》已于去年年底面世。读后,深感这是作者多年来深入、系统地研究传播学基础理论的一本力作,是一本在传播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之作。它虽然是一本面向大学生的教材,但仍处处显示理论著作独特的丰采和作者分析思辨的深厚功力。
一、首先,值得重视的是本书的框架与布局,它是经作者精心考虑后所作的周密安排。全书以横向论述为主,大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逻辑框架结构。
1.以“社会传播的系统结构”为指导思想重新整合相关内容
众所周知,把不同的传播方式划分为自我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等,在中外很多同类的书中都曾有过,但作者没有简单地重复这些内容,而是以社会传播的系统结构为依据,予以重新组合,使之更臻合理。书中,作者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动物传播,并把人内传播(即自我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分别归为一类,深入探讨了这些内容。“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正因为二者之间联系如此紧密,才把它们当成一类;又如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作者认为它们在本质上并无根本的差异,因而也把两者归为一类。因而,这不是一般的归纳整理,而是使理论研究系统化的一种体现。
2.从探讨传播制度入手,带出对传播过程相关因素的分析
以探讨传播制度牵头,再引出传播媒介、受众与传播效果等的研究,这也是作者力图使传播理论系统化的表现。并且为了突出备受关注的热点课题,本书还加入了“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和“传播学研究史和主要学派”两章,最后以研究方法结尾。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传播效果研究”这一章(第11章)。作者在详细分析戈尔丁等所划分的传播效果类型之后,并没有拘泥于前人见解,而是很有见地地提出了传播效果研究的五个课题,即从传播主体、传播内容、讯息载体、传播技巧和传播对象等视角探求它们和传播效果的关系。作者清楚地表明,传播效果不是孤立的研究客体,而应当从不同的理论视角予以剖析。这些理论视角,实际上就是传播效果研究的不同方向。
以上这种对传播理论研究的逻辑归纳,反映了作者试图使传播理论体系化的有益尝试。这种带有原创性的学术见解,明显不同于一般教材的论述,说明了作者在着力探求传播效果研究的新架构与新方向。
在这里,为什么我们要对本书的结构详加分析呢?主要是因为传播学具有多学科集纳而成的边缘学科的特点,它影响(不是妨碍)着自身理论架构的形成。一方面,它有着很强的开放性,几乎所有社会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都可以介入传播研究,因而传播理论丰富多采,不断翻新,短短半个多世纪就从零散的理论观点变成一门显学;另一方面,传播理论毕竟显得枝多叶蔓,头绪纷繁,怎样才能使之形成既开放又相对稳定的体系,至今仍无定论。施拉姆有志于此久矣,但这位受到尊重的集大成者终其一生仍然未能达此目的。可见,传播理论体系化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逻辑框架就是传播理论的体系,是研究中“排兵布阵”所必需,唯纲举才能目张之。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架构,不仅令初学者茫茫然毫无头绪,而且对研究者来说,也难以做到“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谈到这个问题。当然,我们还不能说郭庆光已经完成了这一目的,但这种力图使之体系化的努力,至少会给同行们带来不少启迪。
二、其次,作者还在书中提供了许多传播理论研究的新视角。作者学有素养,且负笈东瀛,浸日本学术多年,因而在传播理论探讨中会给读者在研读中带来了新鲜感和满足感。
日本学者有很好的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的传统,从松本君平到小野秀雄,都对我国新闻学研究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松本君平于1899年问世的《新闻学》,1903年即被译成中文出版,这也是我国最早推介的外国新闻学专著,它“介绍了欧美新闻事业及新闻事业与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标志着西方新闻学在中国的传播,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①。二战以后,日本学者又很快接受了传播理论,加入了环太平洋地区以美国为首的传播学主流学派——经验学派。日本人研究学术历来有其传统。他们往往先大量引进,予以“克隆”(翻译)或模仿,然后再逐渐消化、创新并为我所用。对传播学、大众传播社会学的研究也不例外。郭庆光在书中对日本学者的创新、拓展之处做了许多详细的介绍与分析。应当看到,这种介绍与分析,同样是取其精华和结合我国国情的科研成果。况且,作者不限于此,他的视野还偏及欧美的最新研究趋向,并能时时把握住的科研指针。
大体上说,本书的创新之处主要有:
1.深入剖析传播学基本概念,阐发因此而起的研究导向
如在第一章中,对“传播”和“传播学”这一对耳熟能详的概念,作者使之联成一气,展开了学术式的长篇探讨。他没有限于对概念作一般的描述和分类,而是从分析库利、皮尔士提出的传播概念入手,认为他们开创了界定这一概念的两个传统(社会学传统和符号学或语义学传统),并根据这两个传统的融合,指出传播“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互动行为”。接着,又引向概念对传播概念的影响,并且把这种论述进一步和传播学概念的阐释结合起来,在肯定“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的前提下,详细讨论了社会传播学的系统性、社会信息系统的特点及其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种从传播概念到传播学概念、并把传播学纳入信息论和社会系统理论的论述,既一气呵成,挥洒自如,又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又如在第七章中,对“大众传播”这个比较容易解释的定义,作者在分析前人的不同理解之后,对大众传播的特点及其社会功能作了深入的剖析,使有关章节显得相当丰满。其中,认为“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的新见解,颇有现实意义。作者论证说,既然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并且大众传播的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有直接关系,加上它的巨大影响力,所以,任何国家“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目前,在我国,人们对媒介产业化的议题仍有争论,而作者的这一见解虽然没有直接触及这一争议,但却根据其基本概念提出了中肯的看法。反过来说,既然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我们就应当自觉地研究和探索它的产业化进程。否则,便会无助于我国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也无助于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明天。与此同时,在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中,作者关注到施拉姆提出传播的“经济功能”,认为这种功能不仅仅是提供信息服务,而是作为知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分析,也是和上述见解互相呼应的。
转贴于 2.宏观着眼,中观剖析,微观入手
在写得相当精彩的第十章中,作者对大众社会理论的分析,就属于从宏观角度观察信息接受者这一涉及全局的问题。关于大众社会理论,台湾学者陈世敏曾经指出,美国传播学者德福勒在《大众传播学诸论》一书中,以心理学的刺激反应理论来说明大众社会的特质,“自是别具怀抱”。然而,他的论述仅限于对德福勒观点的介绍,并没有予以展开和延伸②。而郭庆光的研究则进了一步,他上溯19世纪有关的早期贵族主义观点,中转20世纪30年代后社会学家对法西斯极权主义的批判,下接美国的大众社会理论与日本学者的新解,并提出了结论式的意见。这样步步深入地厘清大众社会理论的演变和实质,努力把问题说得明明白白,就使读者开阔了视野,看清大众社会理论与传播学的必然联系。
如果说大众社会理论是一种宏观探讨的话,那么,受众观的阐述就属于一种中观的剖析。过去一般都仅限于把受众理解为信息接受或传播对象。但问题的实质应当是研究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地位和在传播过程中所担任的角色。这样,才能深入了解受众的地位是否举足轻重,受众的角色是否可有可无。对此,作者先是以社会学观点提出“作为社会群体成员的受众”;接着,从市场学的经济角度提出“作为‘市场’的受众”;然后,又以法学的观点提出“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这种对受众多侧面的分析确有独到之处,因为这已经从概念的微观认知提升到了中观剖析的高度。
为了说明受众与大众的区别,作者对“大众”这一概念的详细分析,便属于微观认知的范围。作者从社会的角度出发,逐一分析了大众既不同于初级群体或小群体,也不同于群集,又不同于公众,而是“一种新的未组织化的社会群体”。作者还认为,受众和少数权力精英同处于现代社会之中,“谁掌握了大众,谁就掌握了一切”。这种条分缕析的细微之处,很能体现出作者的洞察力与治学精神。
在传播理论研究中,掌握宏观、中观和微观分析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是社会学的中观理论(MIDDLE RANGE,又称“中程”理论、“中间范围”理论)研究的倡导者。关于中观理论的思想,是默顿和他的老师帕森斯论战时提出的。当时(20世纪40年代),帕森斯的研究目光对准综合性的一般理论,企图建立一种包罗万象的模式,来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行动。默顿反对这样做,他认为,在社会学中寻找一般社会行为的规律是徒劳的。社会学研究应当避免两种极端:无事实的概括和无理论的事实。要努力找出扎根于研究或观察并切合实际地限定其应用的解释。这种解释,处于对日常事件的观察与包罗万象的统一理论之间,即中观研究理论。他说:“我们有理由去设想,社会学将会在这个程度上提升:它主要关注的是,要和中间环节的发展中理论联系在一起;而如果它把注意力集中到泛泛的理论上,那它就将会受挫。我相信,今天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去发展应用的、特殊的理论以限定理论——数据的范围。——社会科学家排他地投入于高度抽象化的探索,便会冒上风险。就像现代的舞台布置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家具将会是缺少的、没有装饰的和不舒适的:所谓一般理论和特殊理论都需要的说法,是‘正确’而陈腐的③。”他说,“如果特殊的探索在于找出这些行为方式之间的理论联系,那就可能发展出一种属于中间环节的理论。这种理论不是强化就是分离经验与假设的一致性④。”默顿以中观理论研究作为指向,提出了功能分析方法并应用于社会学研究,提出了著名的离轨行为的“失范”理论及其考察方法,并且引导美国社会学者把注意力投向家庭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等一系列富有成果的学术研究。传播学“议题设置功能”理论的提出者麦康姆斯很赞同默顿的见解,认为传播学除宏观水平和微观水平这两类理论研究外,同样存在着处于中间范围的中观理论研究。宏观研究着重于建立总体或最高理论,如桑德拉·鲍尔——洛斯奇提出的媒介关系依赖论;微观研究则注重实证主义方法或以实证为依据的若干变量的集合,如霍夫兰关于态度改变的研究。而麦康姆斯认为他和唐纳德·肖的议题设置功能理论、还有把关人理论、新闻社会学、“沉默的螺旋”传播模式等,都属于中观研究的理论成果⑤。笔者认为,中观理论已应用于社会学和经济学,而麦康姆斯的分析有助于传播学理论的开拓。无论在传播学研究和教学中,我们不必贪大求全去急于建立宏观理论,以免劳而无功;而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着力于研究和探索传播学的中观理论和微观理论。再积以时日,聚沙成塔,把各种相关理论整合成一种或几种更完整、更高层次的宏观理论。
诚然,笔者以为,《传播学教程》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第一章在阐述“信息”概念时,未能突出信息足以消除某一事物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内涵。在第三章中,未能指出传播学划分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是一种简单化的认识。因为“非语言符号”只是一种模糊的界定,反映了传播学者对非语言符号的忽视,它离符号学对符号种类的科学划分相去甚远。还有,作者把符号分为信号和象征符两大类进行解释,确实是简单了一些。因为还有另一类重要的肖像或具像符号(icon)是不应当省略的。第十二章中,作者把议程设置功能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培养理论和知(识)沟理论都归之为大众传播的宏观社会效果,这同该理论之一的提出者麦康姆斯认为那是中观理论研究的见解并不一致。第十三章讨论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因内容较新而导致叙多论少;其中“文化帝国主义”的课题最具理论色彩,但又缺乏详细的历史分析。第十四章中提到信息论、控制论对传播学的贡献,但不知何故略去了系统论对传播学的重要影响。事实上,本书作者研究传播理论也恰恰受惠于此。
此外,本书作者对符号的理解恐怕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如认为“符号是意义的携带者,任何一种符号都有其特定的意义”(第48页),但又认为“所谓意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第47页);“信息是符号和意义的统一体,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而意义则是信息的精神内容”(第42页)。 可见书中前后说法并不一致。在这里,作者本意可能是企图用信息去“统一”符号和意义,但却人为地把符号和意义割裂开来,并把符号仅仅看作是形式,这就违反了索绪尔提出符号是所指与能指相结合的这一科学论断。实际上,任何意义都必须存在于符号之中而不可能存在于符号之外。至于信息和符号的区分,这是不同学科(信息论与符号学)各自表述的基本概念,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信息只能区别于物质和能量。如果一定要联系起来讨论的话,那就只能说信息论中的信息可以理解为符号学中的符号。或者说,任何信息都必须使之符号化,才能产生、编制、提取、传递和接收。
总之,以上提到本书的一些不足和有特商榷之处,仅是笔者个人的见解,不一定正确,也原意和作者与同行们共同研讨。而应当重申的是,本书的理论成就是主要的。郭庆光教授治学严谨,厚积薄发,在传播学领域默默耕耘长达十余年,终于完成这一佳作。我们热切地期盼他今后能有更多的新作问世。
注释:
①徐培汀、裘正义:《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第284页,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
②陈世敏:《大众传播与社会变迁》第53页,台北三民书局1983年版。
当代生活世界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即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这不仅仅是某种生活态度和审美态度的变化,而是一种历史的生成,也就是生活变成美的,而美变成了生活的。这样我们所处的时代可以称为一个走向美的时代。①在这样一个走向美的时代里,一方面生活的审美化需要美、艺术走进生活,这是艺术传播的内容;另一方面,审美的生活化离不了大众媒介的参与,这又是大众传播的优势。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同时关联于美和生活,两者的关联何在?又有什么区别?做这样的追问时,我们先要理解当代生活世界的特性。
一、当代生活世界的特征
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大众文化的兴起。大众文化的兴起一方面离不了传播媒介的发达,另一方面需要文化的参与。传播媒介的发达要求信息量的无限膨胀,这是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而文化的参与媒介促使着艺术传播的普及。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当代生活世界有两大主要特征。
首先,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信息社会。所谓信息社会,指的是“信息成为与物质和能源同等重要甚至比之更加重要的资源,整个社会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以信息为核心价值而得到发展的社会”。信息社会的到来与传播媒介的进化密切相关。从最初的口语传播到文字传播到印刷传播,再到今天的电子传播,历史上传播媒介的每一次进化,都意味着信息、文化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一步普及。加拿大传播学家M.麦克卢汉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媒介即讯息。这个观点的核心思想是,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来看,真正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具体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及其开创的可能性。因此,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开创了人类交往和社会生活的新方式。②如果我们把媒介和媒介技术理解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内容,那么媒介的进步对社会变革的巨大影响是无可否认的。媒介的极大丰富和体外化信息系统的发达,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和信息传播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这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生基础。
其次,我们的时代也是一个美的时代。作为一种令人激动和使人心醉神迷的现象,美在当代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在社会生活方面,人们正在倡导一种审美文化,让社会的各个方面充满审美的情趣。当然各种形态的艺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走出了象牙塔,传播到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同时大众文化的兴起使每一个人在工作之余不仅被动地享受艺术,而且主动地创造艺术。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我们的时代与美的关联越来越紧密,美走出了象牙之塔,融入了大众文化中。
一方面,伴随着传播媒介,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社会信息量无限膨胀;另一方面,伴随着审美的生活化,整个社会对美的事物、美的文化,即对艺术传播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艺术传播的普及又离不开大众传播的参与。大众传播作为当代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它呢?
二、大众传播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大众传播的时代。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传播活动不仅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现代社会里,大众传播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目标的主要手段,是社会上各利益集团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又是社会文化和娱乐的提供者。③大众传播的影响之普遍、作用之强大,使得它成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系统。大众传播的产生是人类传播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在大众传播媒介诞生以前,人类经过了以口语和手抄文字传播为主的漫长时代。手抄传播效率低、规模小、成本高,而且信息的传播覆盖率低。19世纪30年代,大众报刊的出现标志着大众传播的诞生。以此为起点,随着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介的兴起,大众传播真正发展起来。
那么什么是大众传播呢?关于大众传播的理解有很多种。有的学者认为,大众传播是“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方式之一,职业工作者(记者、编辑)通过机械媒介(机械媒介、电子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定期地传播各种信息的一种社会性信息交流活动。”④还有的学者认为,大众传播“指特定的社会集团通过文字(报纸、杂志、书籍)、电波(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图像、符号等形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达和传递信息的过程。”⑤还有的国外学者认为,“大众传播即现代印刷和广播、电视等影像和音声媒介组织运用法人资金,借助高科技和产业化手段,在国家调控的范围内向未知的受众提供信息和娱乐产品的实践活动。”⑥实际上,由于大众传播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任何一个简短的定义都不可能概括它的全部特征。
简而言之,大众传播的特征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把握:1.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者是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媒介组织。这些媒介组织包括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以大量发行为目的的各种音乐、影像制作公司。这个特点说明,大众传播是有组织的传播活动,是在特定的组织目标和方针指导下的传播活动。2.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的活动。大众传播的出现和发展,离不了印刷技术以及电子传播技术的进步。3.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用传播学术语来说即“受众”。受众的广泛性,意味着大众传播是以满足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信息需求为目的的大面积传播活动,也意味着它具有跨阶层、跨群体的广泛社会影响。4.大众传播的信息既具有商品属性,也具有文化属性。大众传播作为生产信息产品的产业,其产品价值是通过市场得到实现的,这说明大众传播的信息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但另一方面,信息产品又与满足人的生理需求的一般物质产品不同,人们对它的消费主要是精神内容即意义的消费。意义是一定社会文化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5.从传播过程的性质来看,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活动。大众传播的单向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播组织单方面提供信息,受众只能在提供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和接触,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二是没有灵活有效的反馈渠道,受众对媒介组织的活动缺乏直接的反作用能力。大众传播过程的单向作用性质为它赋予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既包括正面的,也包括负面的。6.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由于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的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由于它的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具有直接关系。由于传播过程的特殊性赋予它的巨大社会影响力,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⑦
从大众传播的特征来看,在现代社会里,大众传播执行着极为重要的社会功能。由于大众传播影响力的广度和深度,其功能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特别强调了现代大众传播具有的负面功能。拉氏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从这个角度看,大众传播具有负面的“麻醉作用”。如何去克服这一问题,关键是要提高大众传播的传播内容的质量,加大文化、艺术传播在大众传播中的比例。那么何为艺术传播呢?
三、艺术传播
如果说大众传播是从传播的途径和传播的媒介角度来讲的,那么艺术传播则是从传播类型、内容来划分的。人类传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们在特定的传播活动中有具体的形式和意义。以传播内容的不同性质为基础,可以把传播类别划分为新闻传播、政治传播、文化传播、艺术传播、经济传播和教育传播,这种研究表明了当代传播学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进。具体到艺术传播,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呢?艺术传播研究离不开对艺术符号和传播媒介的认识,因为艺术像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产品一样,也是一种符号形式、一种符号语言。艺术(绘画、雕塑、建筑等)主要以表象符号为载体,物化在具体的媒介(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等)上,激发和满足艺术传播受体对艺术信息的需求。⑧艺术传播活动在发展过程中,对审美的要求、对社会功用的实现都有着规定,“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帮助我们重新感受生活,就是为了使我们体会到物体,使石头具有石头性,使我们真正感受到是看到了物体而不仅仅是承认了它。”⑨
转贴于 艺术传播作为一项特殊的、重要的传播活动,它自身有哪些特征呢?首先,艺术传播的过程是创作者灵感迸发的过程,是自觉性和非自觉性、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一方面,艺术灵感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和审美认知活动,离不了客观情境,离不开外界刺激;另一方面,它又是人脑在特定条件下特别活跃的创作性思维活动和心理现象。在这种个人直觉的心理形式背后,潜伏着深厚的社会文化的理智考虑,沉淀着许多生活经验和感受。其次,艺术作品的未完成性和艺术传播中的对话。在艺术世界中,无论艺术家怎样用烈焰般的思想和感情,做全身心的投入,也无论怎样努力使其“纯然的”表达如何对应着外部世界,都需要通过对艺术的欣赏和接受的洞识去获取艺术完全实现的意义。艺术传播活动是艺术的交流,是前景的事物和背景的力量的呈现,艺术和公众的辩证对话关系,在这种呈现中真实联系起来。⑩所以,艺术交流、对话与传播的走向,并不简单地由作品流向读者、观众或听众,而是艺术家通过作品与艺术公众在不断变换整体与部分地位的关系中,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互为回应的。最后,艺术传播对物质载体的依赖性。从远古的图腾神像、口耳相传到今天的电子传播,艺术传播除了再现历史艺术珍品的局部风貌外,如出土的陶瓷、敦煌的壁画,更多的是借助各种物质形态的传播媒体,进行现时态的大范围再现,即历史的、现实的艺术作品深入大众的实现。
从艺术传播的特征可以看出,艺术创造是审美对象化的过程,它再通过传播媒介,满足受众主体的特定需求,实现其中蕴含的潜在价值,表现出多种社会功能。1.艺术传播的社会功能以审美为中心。“美的规律”是艺术创造者和传播者遵循的基本规律,而艺术传播的其他非审美功能都需要借助于审美功能来显现,一旦受传者靠直观能力获得审美愉悦,那么蕴含在艺术形象中的种种意义就会影响艺术受众的视听,产生各种作用。2.艺术传播的认知和教育功能。艺术传播的教育功能的最高表现是激励人们积极改造社会环境,完善道德品质,以求得社会和个人的发展。艺术教育本身是使被教育者全身心获得完整、和谐的发展的艺术传播过程,艺术传播的整个过程不应过分迁就受众的兴趣、爱好、水准,而应该积极引导艺术受众的欣赏和接受,在触发了艺术受众的功能系统时,把思想、感情、功能或动机灌注于其头脑中,或者使其在积极地参与、共鸣和讨论中填充文本“召唤”结构的空白,实现艺术受众对真假、善恶、美丑的辨析和对个体行为的规范。3.艺术传播的娱乐和沟通调适功能。随着大众媒介的日益普及,艺术传播广泛渗透,其娱乐功能愈来愈突出,强烈的感染力和娱乐作用常使审美、认知、教育的功能可以更好地实现。
从艺术传播的特征与功能分析中,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在当代社会生活中,艺术传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艺术传播是实现当代生活审美化的重要途径。而生活的审美化同时需要审美的生活化。审美的生活化需要美、艺术走进生活,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就需要大众媒介参与艺术传播事业。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紧密关联,二者的关联何在呢?
四、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关联
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艺术的历史也就有多长,伴随着艺术历史的发生与发展,艺术的传播也在自觉与不自觉地发生着。在大众媒介出现之前,艺术的传播范围主要局限在上层贵族阶级及士大夫之间,普通百姓很难感受到艺术的魅力。而随着媒介技术的进化,特别是大众媒介的出现,普通大众享受到了艺术、美的光环。从此,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开始发生越来越紧密的关联,在两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趋势。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二者的关联,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方面,艺术传播的审美、教育、娱乐功能必然要求大众传播的参与其中,从而真正实现艺术、美走进大众生活。大众传播由于其传播的受众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其范围之广泛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所以其影响力超乎寻常。大众传播的电视、报纸、广播、杂志,再加上新兴的网络媒介,已经越来越普及,成为了大众生活的一部分。艺术传播只有借助于大众传播的手段,才能将艺术的传播真正实现大众化,从而实现生活的审美化。
另一方面,大众传播的发达需要以艺术的传播为其传播内容。由于大众传播是从事信息的大量生产和传播的信息产业,由于其内容与社会观念、价值和行为规范具有直接关系,由于传播过程的特殊性赋予了它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无论在哪个国家,政府部门都会把它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澳大利亚学者苏利文认为,大众传播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内”进行的。大众传播作为一项制度化的社会传播,它有责任将生活审美化,也就要求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要关注、重视艺术的传播,把艺术传播纳入其传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满足大众的更高精神文化需求。
两个方面都说明了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紧密关联,而两者的结合也是当代生活的一大特征。但艺术传播在借助大众媒介作为其传播手段的过程中,其对社会的影响,对社会审美能力的提高也不总是发生着肯定的、正面的影响。(转第10页)(接第7页)因为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各有其传播的规律和要求。让美生活化,不仅仅更不只是美的普及,更在于生活的审美化,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丰富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因为两者传播的不同规律和要求,所以不能任其两者的混淆,而要找出两者各自发展的边界。
五、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边界
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并非仅仅是提供了更多的艺术传播途径,以及产生了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质料的艺术品种如电影、电视剧艺术等,更是作为一种整合的力量,从整体上冲击、改造着艺术文化的结构、精神与形态,依存于现实社会的艺术活动,无可避免地要接受这一制约。艺术传播既不等同于大众传播,大众传播也不能取代艺术传播。两者要各自认清自己传播的边界,从而克服各自传播中的局限性,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大众传播由于其传播的服务对象是一般大众,用传播学术语来说即“受众”。受众是一个模糊的集合概念,它并不特指社会的某个阶层或群体,而是指社会上所有的“一般人”。任何人无论其性别、年龄、社会地位、职业、文化层次如何,只要他接触大众传播的信息,便是受众的一员。受众的广泛性,同时媒介竞争的激烈性,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眼球利润和点击率,一些大众传媒有时可能会置自身传播的社会职责于不顾,放弃艺术的传播,取而代之用一些低俗的、不健康的内容来取悦部分受众,从而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但没有促进审美的生活化,反倒是将生活质量降低。
同时,大众传播还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特别强调了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拉氏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他们在读、在听、在看、在思考,但是,他们却把这些活动当作行动的代替物。他们有知识、有兴趣,也有关于今后的各种打算,但是,当他们吃完晚饭、听完广播、读完报纸以后,也就到了睡觉的时间了。拉氏和默顿把这种现象称为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认为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和通俗娱乐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
大众传播一方面有被市场化、利润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使传播的内容低俗,另一方面大众传播本身也有使受众“麻醉”,使受众过于享受信息的便捷的弊端,从而降低了受众的思考力和想象力。利用大众传媒并不是服从大众传媒,而是有效利用它。所以,艺术传播在借助大众媒介作为其传播手段、传播工具时,要充分认识到大众传播自身的边界,越过了这个边界,艺术传播也就不是艺术传播了。而艺术传播自身也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传统观念的框框内,随着审美生活化时代的到来,艺术的概念和传播的手段都在发生变化,艺术传播要认识到自身历史性的生成。比如网络媒介的出现,也可以也应该成为艺术传播的工具。艺术传播要走出象牙之塔,进入寻常百姓家。这样,艺术传播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
注释:
①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②③⑦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110、112页.
④刘建明.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290页.
⑤沙莲香.传播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5页.
⑥T.O’Sullivan,Key Concepts in Communication,Methuen﹠Co.
New York ,1985,第130页.
⑧⑩戴元光,金冠军.传播学通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120页.
⑨罗伯特·休斯.文学结构主义.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0页.
定义的范畴
新闻定义综述。新闻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有170种。国外更有学者声称有300多种,可谓众说纷纭。根据学者对新闻定义的研究,可以把目前的新闻定义整理为四大类。
一是“事实说”。如徐宝璜1919年在《新闻学》一书中称:“新闻者,乃多数阅读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
二是“报道说”。如1943年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三是“传播说”。如王中1981年在《论新闻》一文中指出:“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布)。”
四是“信息说”。如宁树藩1984年在《论新闻的特性》一文中写道:“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信息。”
四类定义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新闻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新闻学理论界虽然表现出空前的繁荣,但是对于新闻的定义这一基本概念的研究范畴尚未有明确的界定,多数学者大多从新闻的属性和新闻实践的具体要求出发,研究新闻的应有之义,却忽略了研究的范畴。
范畴(category),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②各门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范畴体系,新闻学理应有自己的研究范畴。
大众传播――默认的研究范畴。目前新闻学理论界所说的“新闻”,通常指的是在大众传媒环境下的新闻,研究的范畴主要是指大众传媒条件下的新闻实践,新闻指的是大众传播渠道中传递的事实或信息。也就是说,只有进入大众传播媒介渠道的新闻,才是新闻事业所要研究的对象。在现代新闻实践过程中,传播者是播音员、报刊发行人、电视主持人等,传播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介,包括四大传统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被称为第五媒体的网络,接收者是有普遍意义的“大众”,而新闻,是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向“大众”传递的特殊信息。新闻的定义在这里是产生于新闻事业的实践中的,事实经传播者进入大众传播渠道,通过媒介进行报道被受众获知后,新闻就形成了。新闻是按照如下过程形成的:事实发生及时报道受众接受新闻形成。③因此,“报道说”默认了这样的研究范畴:在大众传播的范畴之下研究新闻的定义,只有经过大众媒体报道了的才是新闻,但是这个定义范畴失之偏窄。
研究范畴是传播,而非大众传播――新闻本质属性的要求。现实生活中,新闻无处不在,它不仅存在于大众媒介上,而且广泛存在于人际交往和各种社会关系中。能被称为“新闻”的事实信息应该具有新闻属性,比如重要性、显著性、时效性、趣味性等。我们把这些属性称为“新闻性”。没有新闻性,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不会成为新闻,更不会成为报道。
“报道说”认为,变动产生新闻,但是并非所有的变动都能成为新闻,只有媒体报道了的才是新闻。刘建明教授在《当代新闻理论》中说:报道与否不能决定事实是不是新闻。问题在于:是先有报道还是先有新闻?“报道说”认为新闻是后于报道的,只有报道了,新闻才随之产生,不被报道的事实信息是不会成为新闻的。笔者认为,是先有新闻,然后才有报道。
客观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事实”,其中的一些事实千变万化、不同寻常,处在变动中,具有新闻的属性,我们称之为“新闻”,在这些“新闻”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被选择用于“报道”中。由此观之,新闻产生于事实中,报道是大众传媒对新闻的选择性传播。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的说法,缩小了新闻定义的外延和研究范畴,时间上也颠倒了新闻和报道的出现顺序,因此是不尽合理的。
因此,只有厘清研究的范畴,才能给新闻以一个更完善的定义。而这个范畴,恰恰是传播,而非大众传播。这种传播,可以是大众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人际传播,甚至可以是人的自我(内向)传播。新闻在人与人之间的流动、传播是容易理解的。对于单个人来说,新闻的自我传播就是个体对“什么是新闻”、“这则新闻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新闻价值”的一种判断。
新闻的本体――信息
20世纪40年代“三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创立和广泛应用,对我国的新闻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是物质运动规律的总和。从哲学的角度说,信息是事物运动的存在或表达形式,是一切物质的普遍属性,实际上包括了一切物质运动的表征。传播学研究的信息是在一种情况下能够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的任何事物,它是人的精神创造物。④新闻产生于事实之中,但不等同于事实,新闻的本体应该是信息而不是事实。
事实与信息的区别。信息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就新闻而言,就是对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最新反映。新闻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是人们对物质现象的反映,是对事实的加工,不等同于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息。这种“加工”,可以是媒体的采、编、播、报;也可以是个体对于新闻的价值判断,通过自我的内向传播来实现。
事实与信息的区别在于:事实是从本体论,即“有”或“无”的角度提出问题,强调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实际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要求主体的认识与它完全符合。信息的概念则从认识论,特别是从人的实践的角度提出问题,指的是能消除人们认识上不确定的东西,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新闻与信息的联系与区别。新闻既不是报道,也不是事实,它是一种信息,一种关于客观世界最新变动的信息。信息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以及人类对它的认知或表述。⑤客观世界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发生着变化,当这种变化被人类感知、认识,进入了人类的认知系统,便转化为人类主观世界的认知信息,人类就会对它进行综合、加工、储存或传播。⑥新闻与信息的联系在于,它是万千世界诸多信息中的一种。它来自客观事实,但不是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对客观事实的感知、认识和反映。
新闻与信息又是有区别的。什么样的信息才能成为新闻?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同样庞大。与此对应的是越来越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服务,比如广告信息、生活服务信息等。新闻则更偏重于在某一范围内尽可能地影响更多的受众,满足受众普遍的认同需求,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因此,新闻是一种时效性较强的、提供给普通受众群体的一种特殊的信息。
新闻――一种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什么是新闻价值?首先,价值是一种能够给人或社会带来积极意义的东西。刘建明先生认为,所谓新闻价值,是指受众接受新闻活动中满足其需要所表现出的效用。⑦新闻价值是客观的,它是新闻信息中固有的属性,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和承认,它都客观地存在并发生着作用。另一方面,新闻价值又是主观的。它必须经过受众的检验才能显现出来,也就是说,新闻价值只有在新闻到达受众后才能实现。因此,新闻价值是一种新闻本身固有的能够给受众带来积极意义的特性。
如何正确定义新闻
定义有不同的方式,如词法定义、情境定义、内涵定义、外延定义、实质定义等。通常使用的定义公式是:被定义概念=属+种差,即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按照“属+种差”的定义公式,笔者的新闻定义是:新闻是新近发生变动并对主体有意义的信息。新闻的属概念是“信息”;在“信息”这一属概念下,“新闻”和其他信息的差别是“新近发生变动并对主体有意义”。新闻的本体是信息前文已做了详细分析,这里要说明的是“新”是新闻的最鲜明特征,新闻失去了“新”,便难以成为新闻而将成为“旧闻”,其次,对主体的意义表明了新闻的价值。新闻总是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或个人需要,才能显示出它的生命力。
注释:
①④⑥姚福申主编:《新时期中国新闻传播评述》,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②杨鑫辉:《中国心理学思想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③刘九洲:《新闻理论基础》,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⑤百度百科,“信息”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l?wtp=tt。
具体从事新闻工作多年,遇上过许多令人无奈,甚至有些恼火的事儿。
2004年8月26日,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编辑部“特别关注”栏目组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上来就说:“我要求经济赔偿。”问其原因,来电之人解释说:“你们‘特别关注’栏目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形象播出去了。现在单位、朋友都因此而指责我。你们侵犯了我的肖像权。”经过一番仔细的询问,我们的编辑终于明白了他要求索赔的原因。原来“特别关注”栏目在前一天播出了一条公共汽车司机因开斗气车而造成车祸的新闻。那个自称被侵犯肖像权的观众,正是其中一名因开斗气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
北京电视台2003年8月9日的“北京新闻”节目中播出了一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工讨工资把甲方北京金安金润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的新闻。由于记者的疏忽,把“北京金安金润房地产公司”写成了“北京金润房地产公司”,名称中丢掉了“金安”两个字。事情偏偏这么巧,北京就真有这么一家房地产公司叫“北京金润房地产公司”。
新闻播出的当晚,该公司就打来电话,认为侵犯其名誉权,要求经济赔偿。第二天,该公司派来律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出具道歉信;在节目中为其更正并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律师称该公司正在洽谈几个上亿元的项目,因为我们的报道指出的是该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使其在客户面前造成名誉损失,致使几个项目流产。)当然,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承认侵权责任并愿意弥补因过错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但在经济赔偿问题上双方进行了数次激烈的谈判,谁也不肯让步,最后经过数次没有结果的接触,这件事情也逐步变成了不了了之。
以上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公民、机构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权利问题,公民权利意识的加强,是社会法治观念进步的标志。今后我们媒体机构还真得小心从事,如果在自觉和不自觉之间给公民或者机构造成损害,那还真的非常麻烦。
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公众的契约
在争取言论与新闻出版自由权利这一政治目标上,新闻界与社会公众的要求不谋而合。这种政治目标的一致性,就在新闻媒介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大众传播媒介的首要作用是一个平台,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见和信息通过不同的管道汇集到媒介这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充分的交流,再经过媒介从业人员的梳理,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通过媒介这个平台,收集意见和信息,评价意见和信息,公布意见和信息,以完成人们之间分享意见和信息的需要(谋求信息、劝说、指导、娱乐;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之他人和被他人告之;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他人和享受娱乐)。
大众传播的过程就是社会公众需要的意见和信息在大众传播媒介这个平台上流动的过程。这个流动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意见和信息的采集阶段;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阶段;意见和信息的公布阶段。从大众传播的过程看,在履行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完成公民委托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的过程中,目前,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从业者需要澄清一个模糊的认识――大众传播过程中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的充分公开有两层含义。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采集是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公开的第一个含义,是指社会任何个人和机构在法治的前提下不得给公民意见和信息的采集设置障碍,这也就是信息公开的概念,是公民知情权的前提条件。只有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采集得全面、客观、正确才能帮助公民正确辨别和准确判断公共事物,有效、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言论权力。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是大众传播媒介实现公民知情权的主观能动因素。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公布是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公开的第二个含义,也是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条件。只有充分公布采集和加工的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才能帮助公民实现知情权的全部含义。
公民知情权只有通过大众传播的三个阶段才能够实现。在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中,社会公众(人民)把自己部分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力委托给大众传播媒介,希望大众传播媒介能够帮助自己实现了解社会各方面动态,了解政府的活动,反映自己的政治愿望、意见和要求等,以期达到更好地议政、参政的民主目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普遍高涨,一方面是国家权力通过完善法制管理限制大众传播媒介滥用言论自由权力,另一方面是公众控告大众传播媒介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诉讼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传播业必须重新认真考虑与社会公众的这种契约关系,才能维持和发展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这种契约关系。
新形势下,这种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契约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大众传播媒介的经营活动与采访报道活动,必须注意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大众传播业必须实行行业自律、增强职业道德观念,才能维持与国家权力和社会公众两方面的正常关系;与此同时,大众传播媒介也应该向社会公众“开放”,承认社会公众有权了解、接近和参与大众传播过程,有权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等。
用法治精神来清晰公民权利冲突的界限
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这种政治性契约关系是无形的,大众传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社会公众需要公民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的表达自由(知情权)是要通过媒介从业人员的采集、编辑加工、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利益主体: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等。
但是,在复杂的大众传播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名誉权、隐私权等等所有公民应该拥有和被尊重的《宪法》权利,应该受到平等的尊重。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宪法》的言论自由权利、知情权。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有完成公民的委托,履行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政治契约,实现公民言论自由《宪法》权利的义务,同时,它还有为了自身发展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对媒介机构忠诚的义务,有对大众传播职业忠诚的义务,同时还有为了自身的发展幸福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
社会的利益是多元的,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下,在这个复杂的大众传播过程中,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很容易发生偏差。表达自由会与传统的观念发生冲突;会与行政特权或者政府的保密权发生冲突;在追求公正与正义的崇高理想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新闻理论要求赋予新闻媒介更大的权力,而中国的宪法、法律并没有给予它希望的权力;表达自由会与司法制度发生冲突,强大的新闻媒介经常与干预司法公正联系在一起;不可否认,媒介利益、媒介从业人员的利益经常与法人、公民的个体权利相冲突,而导致新闻媒介经常陷入尴尬的诽谤、隐私等侵权纠纷中。在多元的利益诉求下,这种表现为公民表达自由和重要的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发生冲突的实质是两种公民《宪法》权利的冲突。
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经过长期的磨和、调整,形成了一种两者都能够接受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冲突可以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实现冲突最小化,而使公民的两种权利得到最大化。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公民的两种权利都没有得到充分实现,两种权利急于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出现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不仅无法将冲突最小化,反而使冲突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利益的驱动,媒介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有迎合公众,寻找卖点的倾向,而社会上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无疑是媒介难得的卖点,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冲突的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减少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中的这种意见表达的不平等关系,必须对表达实施限制。但是,如何实施限制?表达与限制的临界点在哪里?都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研究。不幸的是,目前大众传播业有一个错误的观点,在冲突面前,媒介的从业者总是认为没有新闻法,总说一句话,没有法律规定。一方面,这不是全部的事实。因为有一些调整大众传播媒介关系的法律散落在其他法律部门,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梳理工作。另一方面,这又是部分的事实。于是从业人员经常选择两种错误的做法:
一是在冲突面前,大众传播媒介更愿意同冲突的相对方私了。大众传播媒介更愿意私了的原因我想应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体现。统治中国几千年的中庸文化,不愿意直面冲突,而是更愿意调和冲突。但是私了是错误的。只有坦荡地面对,在一次一次正式的冲突和对抗中才能追寻真理和正义,非正式的讨价还价只能让冲突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这一转变无疑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大众媒介传播理论及其基础之上的大众媒介传播实践。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是讯息”,也就是说,基于技术手段的媒介本身形态的变化对于整个世界的革命性力量不容忽视。
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数字化成为了世界各国比拼的新的竞技场,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力争成为这场竞赛的领跑者。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在新世纪全球性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数字化差距,甚至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对于数字化作一全面解析无疑是具有
数字化技术下的媒介融合
电波媒介和纸质媒介内部虽先期融合,但是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这一切。电视和广播开始采用同一种载体――数字来传播,它们无须再通过不同的播放器传送,而是可以混合使用共同的播放器。这就使得电视和广播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融合。而因特网的出现更是混合了电视和广播,人们既可以专心听音乐或别的广播节目,也可以边听别干别的事情,还可以看到声音所传递的讯息――如FLASH产品等。
此外,数字化技术也大大加强了广播节目的生动性:虚拟合成、更加逼真的音效、更加好的听觉效果,而且数字化技术提供的额外服务也加强了广播对于受众的服务性:如显示所播放的节目或歌曲的详细信息、可以即时保存所播放节目等,这些都促使了广播与电视娱乐性质的融合,也为其继续生存和发展下去创造了良好条件。
而杂志和报纸也开始呈现出靠拢的趋势。数字化技术催生的分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报纸也不得不将视线转向分众市场。越来越多的报纸扩大版面,越来越多的专业性强、出版周期长的报纸诞生,报纸正在趋向于杂志化。而技术也使得杂志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杂志的出版频率趋密。
电波媒介和纸质媒介的界限逐渐模糊
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电波媒介和纸质媒介的界限也逐渐模糊。一方面,电波媒介的节目内容可以被很方便地保存下来,并以DVD光盘的形式出版发行,以至于演变为“电子杂志”。近年来很突出的“探索(Discovery)”系列科教节目就是一个范例。同时也由于其可保存性,电波媒介的节目内容也开始向深处挖掘,尝试一些深层描述和剖析。电波媒介的娱乐功能渐渐被教化功能分去了一部分领地。
另一方面,纸质媒介为了求得更加生动的表达和更为互动的沟通,纷纷制作电子版。它们不仅建立因特网站,将传播内容以可视、可看的形式,还可以以更好保存、容量更大的光盘形式储存并发行。此外,数字化技术也使得“电子报纸”、“电子杂志”成为可能。我们不仅可以在屏幕上而不是纸上进行全新的阅读体验,还可以在类似印刷物的载体上欣赏生动的画面和声音。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报纸和杂志的娱乐功能开始加强,“新闻娱乐化”、娱乐版块、体育版块的大量扩版便证明了这一点。
当人们在电视上看报纸、杂志,可以像挑选过刊一样随时播放自己喜爱的电波节目;当人们可以在类似报纸、杂志的载体上看电波节目;当学历、地位各异的人们都在因特网上娱乐、游戏、了解新闻和国家大事,电波媒介和纸质媒介那不可逾越的鸿沟正在技术的熔铸下一点点愈合。
传媒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区别开始消失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我们在数字化技术和新媒体面前混淆了传媒产业和信息产业的概念。过去,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这二者,就是:一群人面对大众的传播活动叫做传媒产业;一个人面对一个人的传播活动叫做信息产业。但是,在数字化技术使得所有信息都以同一种载体通过同一种渠道传输之后,传播活动可以是一群人面对大众、一个人面对一群人、一个人面对一个人,还可以是一群人面对一个人等等,传者还可以同时是受者,受者也可以是传者……总而言之,就是传播活动的源头、终点、传播顺序、传播渠道及传播内容都有了无限种可能,再也没有了明显的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清究竟什么是传媒产业,什么是信息产业。而大众传播也突然被纳入了广义的信息传播的洪流,由此,不仅大众传播的内涵和外延起了变化,也带来了行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改变。
驱使大众媒介加强资本活力
中国的媒体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就是形成了巨大的市场。其市场规模如果按2003年年广告费总额是712亿美元的话,那么媒介市场就可达到1400~1600亿元。
正因为有了这样巨大的市场,就推动了媒体的极大的规模化,而规模对资本的渴望是显而易见的。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更加加强了传媒产业对于资本的需求,这是因为:
首先,数字化技术创造了无限广阔的媒介内容空间,需要产业化、专业化的内容市场形成。数字化技术极大地拓展了媒介空间,而这些空间都需要用内容来填充。中国是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内容市场的,至多只有一些零星的萌芽,而这些萌芽显然满足不了大众传媒数字化以后的发展。而内容市场的形成,无疑急需资本的启动。
其次,数字化技术使得大众传媒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本则成为规模经济的首要需求。规模经济是大众传媒产业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大众传媒产业极低的边际成本要求它必须扩大规模才能够获得足够的效率,数字化技术在拓展传媒发展空间的基础上,也带动了传媒产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以极高的层级递增。
再次,严峻的国际数字化传媒竞争形势呼唤资本。在全球媒介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国媒介市场始终是西方国家非常看重的战略要地。目前全球六大媒介集团无一例外的进入了中国市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索尼、贝塔斯曼、迪斯尼以及新闻集团等,已经从期刊合作、书籍、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和发行各个媒介环节进入中国媒介产业和娱乐业。“理解、配合,尔后求发展”,成为西方媒介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谨慎而实用的道路。
近年来数字化技术的进步,资本流动速度的加快,以及机构投资者势力的增强,使得各国内部分散的资本市场的交易体系出现了统一化的趋势,遍布世界各地的资本市场和证券机构也日益紧密的联系起来,从而推动了资本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势头。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扩大了媒介上市融资和交易的范围,媒介实体的扩张与资本市场的统一及互相促进大大推动了媒介的全球一体化进程。
数字化对传媒经营方式的影响
我国发展数字化技术是从电视开始的,就让我们首先来看看数字电视的发展战略。国家有这样的战略安排:2003年是有线电视先行,2005年是直播新业务,到了2008年全面推广地面的数字电视,2015年就是全部停止模拟电视的播出。
在这样的情势下,大众传媒首先要解决技术问题,其次要解决内容问题。技术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传者和受者互相沟通、实现互动的网络和接收终端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在通过机顶盒来解决这个问题。
机顶盒时代之后,各种大众传媒的数字化将开始迈入具有真正意义的阶段,从机顶盒到数字电视、到真正的数字广播、数字报纸和数字杂志。
而技术问题解决之后,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构建新的产业平台、形成新的运营模式和赢利模式、大众传媒体制改革……大众传媒和大众传播活动将以和以往完全不同的面目呈现在世人面前。
数字化给大众传媒的经营造成的不同于以往的改变主要在于这样几方面:大众传媒消费者细分加剧;大众传媒与受众的互动性空前加强;接收终端的音画质量大幅提高;大众传媒需要进入资本市场积极融资。
这些改变实际上是对大众传媒提出了新的营销要求:即以技术为核心手段,以市场为出发点,提高节目质量,打造属于传媒自己的品牌。传统的大众传媒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品牌并不包括在核心竞争力中,大家做好做坏区别不大。但是在技术革命带来的变化之下,传媒不得不改变经营理念,将考虑的重点从国家政策向市场需求转移,并一改笼统粗略的眼光,开发适合重点目标市场的节目。而在节目开发和制作方面,大众传媒需要及时利用“互动”的技术优势,积极编制受众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节目,增强受众的接近感,提供尽可能周到、有效的服务,使人们生活更加愉快、便利。而建立在这一切努力之上的,就是大众传媒机构的品牌效应――节目促成品牌,品牌带来利润,将成为数字化时代传媒的经营法则。而传媒也要学会利用品牌进行营销,积极推销自身优势。
对于融资的运作,更是如今我国大众传媒机构的一个软肋。长久以来在没有资本引入的情况下生存,大众传媒已经变得对资本比较陌生,也缺乏这方面的人才,而资本运作人才又缺乏传媒经营经验。数字化时代,大众传媒对于资本的渴求使得他们不得不开始了艰难的摸索。组建传媒集团、买壳或借壳上市近年来在中国方兴未艾,这些都给大众传媒带来了全新的经营模式。
建立崭新的数字化大众传媒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5-0150-02
有关民俗学的发展前景,是今年我国民俗学界颇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为此对中国民俗学的发展历程做出评价、把握是重要的。仲富兰在《中国民俗文化导论》一书中指出中国民俗学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缺陷:第一,理论准备不足。我国民俗学的孕育是在本世纪初,面对亡国灭种的危机,因此就使得先驱者缺乏长期完善的理论准备。第二,肇始于文学却又未能跨出文学的视野,民间文艺的研究代替了民俗学的研究。第三,解放以后,民俗学长期备受冷落,同时又受到前苏联民俗学体系的深刻影响,长期徘徊不前。第四,从世界范围民俗学理论产生的背景来考察,中国传统的民俗学,无论是研究主体和客体诸层次,都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1]任骋文在《民俗研究》中提出了民俗学研究要有“从‘民俗’到‘民识’”思想转变。他提到中国民俗学界一直停留在“民间古俗”的学术取向上而没有真正意义的“民众知识”的学术取向上来,所以倡导民俗文化研究者应当正确认识民俗文化内涵的理解,加深对“民间的知识”即“民俗”的理解[2]。
一、影视传媒与民俗文化的现状与问题
(一)“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
最早对“民俗电影”(folklore film)作为民俗研究题目的应用可追溯到1934年在英国电影研究所在《民俗》学刊上所发的征稿启示,其定义是“有关民俗的非商业电影”。在美国,最早的民俗纪录片可溯源到1935年,但直到1970年代,“民俗电影”作品才得到民俗学界的认可。谢尔曼(S.Sherman)在1977年提出了“民俗电影”这一概念,在其《记录我们自己:电影、录像与文化》(1988)一书中进一步论述了“民俗学电影”的概念,并兼用了folkloristic film(琼斯1988)一词。
在中国民间文艺协会研究部副主任黄凤兰女士的第一本专著《中国民俗影视》一书中,提出了影视民俗学的概念[3]。她认为,影视民俗学是指以影视为手段,对民俗事项进行客
观记录的一门科学。在张举文博士的《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一文中,提出了要为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正名的观点。他认为“民俗电影”应理解为“民俗学电影”的简化,提出影视民俗指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的想象的民俗,是被制作人创造或改造的模仿民俗的表演[4]。汤拥华在《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一文中对“影视民俗学”这一理论概念的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从一大堆以民俗为主题的影视片中,我们只能归纳出民俗学的问题和影视学的问题,怎样用影视的手段表现民俗文化的问题[5]。透过这些论著,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民俗事象与影视结合已成为必然。艺术地表现民俗事象已经成为民族与民俗的不可或缺的文化现象,同时,公众的接受与实践又体现了民俗的最基本的娱乐功能。
(二)表现方式
用镜头来记录民俗文化,这决不是简单的机械复制,而是影视工作者通过动态的富有表现力的影像,再现民俗的原态以及民俗文化、民俗心理支持下的民俗事象的文化意义。
在黄凤兰女士的《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中,着重强调了民俗影视片对于民俗文化的表现力――真实地记录与再现[6]客观自然的影像纪实,能真实地体现民众作为文化主体,对自身民俗文化的阐释和解读。
此外,在罗未玮的《影视作品中的民俗“在场”》文章中,依据民俗的两种存在形态――文化的和生活的,探讨了民俗在影视作品中“在场”的两种形态,即民俗作为文化符号在场与民俗作为记忆因子在场[7]。
(三)存在问题
第一,本体论危机。这一问题。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属于无形的思想、观念等内容,比如说“龙牌会”这种属于民间信仰之类的民俗活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和对民俗文化理解的偏差,很难通过影像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而成为一种“机械复制”。第二,缺乏语境关注和“两张皮”现象。黄凤兰女士在《新时期中国影视民俗学的现状与问题》中着重对当今的民俗影视制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第三,阐释的理论导向。张文举在《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中提出在探索理论和方法时,要思考认识论和反思人文本质。
二、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在国际合作日益加强、范围日益扩大、节奏日益频繁的形式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及不同领域的多种力量交流、互动、协商或妥协的结果。
1.民俗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基础。安德明博士根据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和2003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两份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最终确立取代了“民俗”的定义[8]。
2.经过近几年国际、国内多方面的努力,从政府到民间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的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着明显的缺欠。
3.近年已有不少民俗学者的文章讨论非遗保护理论,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保护理论,还应该是能给政府和民间提供操作细则的实践方案,它的实践性决定它的生命力,这则是它区别于以往民俗学研究之处[9]。在取得诸多成绩、呈现出一派热闹景象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表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使得这项工作成了一个充满争议和张力关系的复杂的动态过程。
三、民俗文化与大众传播
民俗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民间传承,而民间传承恰恰是前大众传播的文化传递形式,周福岩博士在他的《民间传承与大众传播》一文中表明了民间传承主要体现为一种人际传播方式的立场,并试图通过对两种传播方式或系统从能量、力量及方向等角度所作的功能比较分析达成对民间传承和大众传播在文化中所扮演角色的认识。
(一)区别的意义
在民间传承中,需要传递的信号在编码一经结束,就通过人的发音器官或非语言形式的肌肉动作面对面地诉诸于译码者的听觉和视觉。而大众传播则在编码完成之后,经过了一系列对信息进行的技术转化,最后通过媒介完成这一过程的。因而媒介传达的信息(大众传媒)与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人际联系得到的信息(民间传承)的区别就存在于接收效果上的迥异[10]。
(二)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功能
任何文化都离不开传播,民俗文化也不例外。[11]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积极功能包括:第一,大众传媒表述民俗生活,其媒介特性促进了优秀民俗的传承。第二,大众传媒通过报道民俗活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优秀民俗传统的关注和重视。大众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播中的缺失包括:第一,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很难通过大众传媒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第二,大众传媒会由于政策、资金、技术、传播渠道等方面的原因,片面或者歪曲报道民俗文化事象。第三,为了追求画面的效果或叙事的完整,大众传媒有时会导演民俗。
(三)大众传播对民俗文化传承的影响
现代传媒对于民俗传承的积极影响:一、现代传媒为民俗传承提供了革命性的技术手段。二、现代传媒推动了民俗文化的发展、融合和演化。三、现代传媒早就新的民俗。现代传媒民俗传承的冲击与负面影响:一、现代传媒对于民俗的保留大于传承。二、现代传媒以虚幻的民俗替代了现实民俗行为,以文化快餐代替了民俗艺术。三、媒介霸权加速弱势民俗消亡。四、现代传媒的商业化加速民俗的商业化。
(四)展望与对策
在即将迈入数字化的社会的今天,想摆脱现代传媒的影响,保持牧歌式的原生态民俗已经是一种奢望,我们目前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发挥现代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其消极负面影响[12]。首先,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传播人要了解民俗知识,加强自身的民俗理论修养,合理运用传播技术,尽可能地减小商业化对民俗传承的负面影响。其次,作为“民俗人”要主动学习传播知识,掌握了解现代传播的规律,熟练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技术手段,为民俗传承做贡献。第三,在理论上要加强民俗学与传播学、新闻学等学科的融合,在高校开设民俗传播学、影视民俗学等,加强民俗传播规律的研究与人才的培养。最后,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覆盖面广泛的媒体上建立公共频道或民俗频道,以生动活泼、雅俗共赏的节目内容和形式在全社会普及民俗知识。
四、结 语
在现代社会里,离开了大众传媒,民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很难开展。今天,要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和扩布、保护和开发,离不开大众传媒的介入和作用,而大众传媒要达到“传通”,实现自己的价值,需要对内容、角度方式进行选择,需要充分考虑并努力适合受众的心里思维习惯,大众传播和民俗文化关系密切。因此,我们要强调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留住民族文化的灵魂,充分调动并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从民俗文化环境中去开展大众传播活动,从大众传播角度去思考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仲富兰.中国民俗文化导论[M].江苏: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2] 任骋.从“民俗”到“民识”──略论民俗研究学术取向的转换[J].民俗研究,1999(1).
[3] 黄凤兰.新时期中国影视民俗学的现状与问题[J].西北民族研究,2002(2).
[4] 张举文.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J].民俗研究,2007(1).
[5] 汤拥华.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中国民俗影视》[J].中文自学指导,2005(2).
[6] 黄凤兰.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2005(12).
[7] 安德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俗学的两难选择[J].河南社会科学,2008(1).
[8]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J].民间文化论坛,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