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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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现状及原因
1、建设工程质量现状
在当前轰轰烈烈的国民经济大建设中,土木工程从业人员利用他们的技能和技术大显身手,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结合笔者在所从事工作范围中进行的详细观察和研究,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1)精品工程少。一是主体结构外观质量不尽如意,主体机构混凝土表观粗糙,柱头混凝土蜂窝、孔洞、露筋、夹渣等外观质量缺陷时有所见;二是创优积极性下降。
(2)工程质量通病依然无法克服。一是旧通病未治理,新通病又出现;二是多年前已克服的质量通病,又死灰复燃。比如过去推行创优,在装饰装修工程方面做的比较好,尤其抹灰粉刷表面平整、牢固,阴阳角线条顺直方正,但现在却又成为新的质量通病,粉刷粗糙,线条弯曲难看,“裂、渗、空”等质量通病始终无法根除,令人遗憾且堪忧。
2、原因剖析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总结近几年来的经验,造成工程质量差的原因不外乎3个层次,即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及施工质量保障要素。本文主要就管理体制因素,对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因进行剖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主要分为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以及政府对工程的监督管理3个方面。
施工企业管理方面,有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甚至趋于瘫痪。当前,由于社会环境使然,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交易过程中仅剩下为争夺市场份额的价格撕杀,这必然导致施工企业对建筑产品品质的忽视,加上“挂靠”施工盛行,责任主体(施工企业)和利益主体(挂靠者)分离,“挂靠者”主导,项目现场施工控制权异位,导致施工企业生产质量保障体系严重削弱,施工现场无管理体系或极不健全,责任主体(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如同虚设,甚至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完全未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工地仅靠“挂靠者”雇佣的施工员从施工测量、各工种管理、施工程序安排、资料管理等全面负责,现场监控出现盲区,整个施工企业质保体系趋于瘫痪,工程质量无从保证。施工现场的管理方面,很多建筑企业在技术上仍以传统技术为主,管理粗放。“重经营、轻技术”的情况普遍存在,技术投人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施工队伍素质较低,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水平低,制约了工程质量的提高。施工现场是建筑业产业活动的基本平台,本应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基地,可由于受建设各方主体等的影响,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较低,质量失控。例如,有的现场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严重脱节。作为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纲领性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工程实施过程质量控制。但现阶段众多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大多是为应付招投标和办理工程报监手续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普遍存在抄袭拷贝多、针对性差、可控性条款少,可操作性差,无法指导工程施工,导致本应科学、有序的现场施工实际成为一个主观、随性的过程。
另外,建筑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建筑市场的开放,他们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建设单位追求造价低、速度快,急于出成绩、树形象;施工单位讲究少投人、高赢利,施工质量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设计、监理队伍供大于求,市场无序竞争,过于迁就业主,设计变更随意,对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不力;检测市场不规范,本应洛守职业道德,公正、客观履职的中介机构,但在现实中却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约,未能独立、专业地行使本身职责,发挥应有的监控作用。如此下去,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政府监管方面,突出表现在实施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两难”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政府管理方式更多的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模式,这些新的管理方式实施与国情存在着一个“磨合期”。在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基建规模日益增大的背景下,监管部门日益感到“两难”。一方面工程质量监督倚赖的资源有限,与监督任务量快速增大反差甚大;另一方面监督主体行为约束力加强与监督客体众多且行为无序矛盾凸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构成的人员素质、能力和运用的技术手段与现有众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技术含量高的建筑物实际需求差距甚大;监管部门整合监管资源有力措施的“两场联动机制”推进相当大程度上滞后,影响了监管效力;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感到法律“刚性”太大,执法效率低,影响了监督执法效果;质量监督模式机制统一原则尚未形成,“差异化”监管推行缓慢,监管机制创新不够;个别质量监督人员行为不端也影响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力,工程质量未能得到有效、完全地保证。
另外,外来企业的管理工作薄弱也对工程质量管理造成较大的影响。有的外地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薄弱,其建设队伍没有纳人统一管理。据调查,一些外地企业投标时均持高等级资质的合法、有效手续,但企业中标后便随意变动项目经理部成员,实际进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要求,私招滥雇劳务队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二、加强工程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1、完善建筑市场法规
通过政府引导,完善建筑市场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加快立法步伐,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完善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重点规范业主行为,加大对业主违反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违反市场行为规范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法规体系的建立和依法建设的实施,已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当务之急。
2、严格遵守工艺规程
工程施工的规范度对工程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等工程结束最后检验出来质量有问题,已经有点晚了,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在施工工序中控制,可以在过程中完成质量的控制,工程质量的控制从事后检查把关转化到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的控制,达到以“预防为主”目的,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大量的工程实践证实:工程中大多数质量问题除了由于材料质劣和不确当的配比造成的以外,就是由于施工过程中人为的原因如操作不当而造成质量出现问题。因此,要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质量,确保工序质量是前提,要满足这一前提就要求规范施工工艺和具体的操作,在平日里,加强对施工员、技术员以及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和技能培训不能少,而且要落到实处。
3、实行各种鼓励措施
实行优质优价等鼓励措施,实施企业品牌战略,促进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以创优活动为动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实行优质优价,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提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创建优质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工程应当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创优所增加的费用的计算办法,将优质优价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优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评优办法,建立优质工程信用档案,对创优质工程业绩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并作为企业和个人评优的重要指标。进一步规范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体现工程招投标向创优企业倾斜等政策。
4、加强监督
监督是及时发现工程中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最佳途径,要提高工程的质量,需要我们在工程施工中加强监督机构的建设,应用差异化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序开展。质量安全监管的形式在当前形势下,需要我们及时地进行转化,将其向着主动介入检查的模式转变。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也需要相应转变,探究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对于薄弱环节要重点监管,“差异化”管理应该得到推广,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的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实施不同模式的监督管理,在管理中寻求管理的重点,切实提高质量管理中的效率。在质量监管中,人员队伍建设是关键因素,对于工程检测单位,需要加强检测机构日常的管理,对于内部管理的混乱、弄虚作假、乱压价、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治理,实现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5、实施严格的质量检查
2.正确认识申报与建设的意义。
“质量工程”的初衷是加大教学投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它包含了人才培养工作的很多环节,既包括学生、教师,又注意到了专业设置、课程教学及评价。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高校,对“质量工程”的出发点都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尤其是人才培养质量。然而在实施过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参与建设的高校却把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在资金投入和立项项目的数量上。对高校而言,从某种程度上是“名利双收”的工程,重申报、轻建设,但实质上却疏忽了分析自身在人才培养要素和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忽略了“质量工程”建设过程的意义。至于项目建设质量及使用效果如何,是否促进了教学改革或提高了教学质量反倒成为次要目标。同时,学校应设法激励、调动广大一线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研究的积极性,不要将各类申报项目都集中在个别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学科带头人及各级领导身上。造成“重申报、轻建设”现状的另一个原因是“质量工程”项目目前缺乏具有操作性的建设标准与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的立项评审前期管理的规章和程序已比较严格规范,但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从上至下都缺乏项目建设与监控的机制及验收评估体系指导。在立项后的建设阶段,主管部门一般不直接进行管理,而是在立项文件中规定由项目所属单位来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哪些责任,项目在不同建设阶段应达到哪些建设目标,奖罚的标准及措施如何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由于项目的日常监控、没有淘汰及激励机制等原因,使得少数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同时,缺乏明确的规定及考评标准,项目管理者和负责人不愿主动投入时间或精力对建设成果及经验进行系统疏理、科学总结并宣传推广,项目辐射和带动效应的发挥十分有限。新办本科高校作为“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应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从学校层面制订建设项目的管理方案与措施,建设既可彰显学校特色定位又能真正提高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校本特色“质量工程”项目,促进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机制,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渗入教学各个具体环节。
中图分类号:TB22文献标识码:A
线状工程主要指道路和管道等有“线状”特点的工程,如国家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的建设,石油、天然气等的输送管道,城市水电输送工程,还包括一些索道工程等。线状工程的测量目的是为工程的科学设计、安全保质施工、顺利经营管理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因此为提高工程的质量,就要确保测量的精度。
一、导线测量法的布设与实施策略
线状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测量控制网布设和实施主要通过两种方法来实现,一是运用导线测量法,二是运用GPS技术对控制网进行测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两种方法各有异同,根据线状工程测量的需要选择最为恰当的方式。
(一)定位点的选择
采用导线进行测量的标准是基于线状工程地图中所标注出来的最小比例尺的特点而定,通常使用两种颜色的旗帜(如红、白)来对待测量的线状工程走向进行定位,定位点的选择要和标志旗的路线之间空出适当的距离,为实测工作提供足够的回旋余地。如果线状工程为桥梁、隧道等,就需要对隧道或者桥梁的两个端点进行测量。在一些地层结构不坚固的地区,定位点的选择要确保拥有开阔的测量视野,待测范围内不要有障碍物,这样会影响到控制网的测量精度。若待测的区域的地势高低起伏,一般在地势较高的地方设置点位,避免在测量过程中受到其它物体的阻隔。导线连接的取值要始终,两端的长度控制在400米上下,在测量距离较远的工程中,严格控制好距离可以减小测量的误差。
(二)定位点的测量和计算
使用平差软件对已经测得的点位坐标和相关数据进行计算,要确保计算的精度符合线状工程测量等级的规定,避免可能造成误差的因素,同时也要对已经产生的误差进行再次测量和计算,以便更加精准。线状工程跨度较大、测量范围难以控制的区域,在测量定位点的时候要保证起点和终点的距离间隔不要超过30米。
高程的测量方式包括三角高程和水准测量两种。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各有优势。测量三角高程的同时可以对导线水平角的具体情况进行实时观测。记录垂直角的观测数据时,一点要先确保在仪器中观测到的镜头的十字中心和被测目标在同一条直线上,棱镜的盘中央坐标可以利用盘左右的读数计算得出,还要及时核算指标差,指标差修正后要对垂直角的重新测量,最终的测量结果区两次测量的平均值即可。重复回测前要确保回测指数数值和仪器的刻度范围相符合,否则又会造成误差。计算机平差软件自动对测量的结果进行计算,确定出定位点的地理坐标和相应的高程,利用已知点的计算所得,可以求出待测点的相对高程。高程的误差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若误差过大,及时查找影响误差的主客观原因,并重新补测,同时标记补测的范围和数值,便于为重新计算提供依据。
水准的测量线状工程建设项目的测量直线的附近设置水准点,在地图上的标注情况要符合测量的规范,通常两个相邻的水准点的距离控制在2千米上下,这样有利于确保测量的精度。地势和地质结构比较复杂的测量区间,测量的难度大,且受到环境的影响,因此还要将水准点的距离继续缩短。若线状工程的跨度在300米以上,如一些桥梁和隧道工程,就要在工程建设项目附近的位置选取水准点进行测量,以提高计算结果的精度。
二、全球定位系统的测量应用
(一)GPS技术测量的实施测量方法
全球定位系统的英文全拼是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简称为GPS,该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也适用于线状工程项目建设中。
线状工程项目建设测量控制网布设和实施测量过程中采用GPS技术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静态定位测量,二是快速静态测量。
静态定位测量在实际使用中要控制不同的基站,需要用两台以上的接收机来实现对各个基站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控制,同时还需要使用四颗以上的卫星来测控待测量区域的地理位置,以实现对目标的迅速定位,在这一过程中,依据所测量时间的长短,科学计算出载波结构的具体周期,并确保结果的精确性。采用静态定位侧测量要保证所有涉及到的基线可以依据定位成图的原则组成一个多边形,并且是封闭状态的,这不仅有利于检验外业的操作的准确性,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基线定位的精确性,确保测量工作可以实现预期的目的。
快速静态测量实施过程中只需要在待测区域设置一台移动基站进行观测,并且要确保在地势比较高的区域设立基站,有利于采用同步卫星进行跟踪定位,所处的位置越开阔,卫星信号的接收力度就越强。再使用另外一台卫星信号接收机,将待测点的地理坐标及时标注出来。快速静态测量模式对每一个点的观测时间只持续几分钟,接着就可以使用快速解算整周未知数的计算方式算出测量结果,如此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观测过程中,每一待测算点和基准点之间要保持恰当的距离,通常不应该超过20千米,因此需要有五颗以上的卫星同时工作。快速静态测量方法也有其使用的局限性,例如一些桥梁和隧道等线状工程对测量精度的要求非常高,此时采用只有两个接收机同时运作的快速静态测量法,则不能形成闭合的多边形结构,因此就无法检验外业操作的闭合差。故此种测量模式在基线较短的线状工程中应用较广,并可以对工程的各个控制点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定位点的精度。
(二)GPS技术的应用优势
无论采用哪种GPS测量方式,该技术都有其使用优势,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全球定位系统的功能也越来越完善。该测量技术通过相对的定位获得三维基线的向量,在GPS网中进行平差的处理,将极大地增强大地高差的精确性。大地高差的精准性越高,水平测点正常高程的精确程度就越高,在计算测点高时还要结合水准测量与重力测量的相关数据信息。在测量数据的处理阶段,该技术将主要的工作交由计算机系统处理,这就极大地保证了复杂程序和数字处理结果的正确性,通过计算机智能终端和便捷的信息传输技术,建筑工程的测量效果显著,并且还节约了成本。利用GPS技术实施测量不用受到时间、气候、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进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且实施测量的过程连续性非常强,操作系统的自动化水平较高,技术人员主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再加上简单的培训即可上岗。
总结:
综上所述,线状工程项目建设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测量控制网布设和实施技术水平不仅关系着线状工程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还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此要加大对工程科技的投入,并不断培养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测量队伍,为线状工程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创新空间和人力资源基础。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问题;对策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BOQ;question;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1-0085-02
0 引言
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旨是由建设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企业自主进行投标报价。然而目前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存在清单工程量不准确、清单项缺失或遗漏、项目特征描述不完全及清单项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招投标过程中难度增加、工程结算审核推诿扯皮、工程造价增加,直至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与工期。因此如何提高工程量清单质量,避免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这些问题,是工程造价编制人员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1 工程量清单概述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文件、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招标单位择优评选出中标人。
而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工程施工图纸内容,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体现出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一份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报价的基础,工程量清单的准确与否对签订施工合同、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乃至规范整个建筑招投标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编制工程量清单既要做到不重项不漏项,更不能发生计算错误。
2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常见的问题
目前,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普遍存在清单工程量不准确、清单项缺失或遗漏、项目特征描述不完全及清单项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承发包价格、施工中的管理、施工质量及最终的工程结算。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编制全面、严谨的工程量清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现实工作中,部分招标方或招标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能很好地反映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相脱节,清单项目不完整,清单数量少算、多算、漏算或计算错误,造成了工程量清单漏项。使得招投标过程中、甚至施工过程中补遗工作量增加,投标方利用清单漏项制订投标策略,合理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索赔,导致项目费用增加,有些还影响到工程工期和质量,甚至因为此类问题使得工程竣工结算拖延,影响到整个建设项目的进度要求。因此,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特别是工程量的计算过程中,应力求准确、全面、完整,尽量避免出现工程量清单漏项等问题。
在多年实践中,工程量清单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清单项目或清单数量上,通过总结实操认为,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的问题比较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招标阶段,发包方急于推进工程进展,在设计深度不够的情况下。限于招标方专业能力、实践经验或时间因素的影响,清单编制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往往不太重视,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约定的范围未能很好掌握,致使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出现了错、漏项问题。
②清单列项不完整、数量不准、甚至有的与实际不相符合,未能将图纸内容完全反映到清单列项上,导致最终竣工结算时施工方以清单漏项为由提出索赔,使得总造价与中标金额相差甚远,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
③清单量计算不准,有些清单编制人员未能正确理解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将地方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混淆,没有分清工程量清单与定额计价的区别,使得工程量与实际量有出入,在投标过程中埋下隐患,影响了投标方对综合单价的的合理报价。
④项目特征描述模糊。根据清单计价规范规定,项目特征是工程量清单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但在实操中,有很多编制人员对特征没有明确指出,描述不清,或者简单的引用标准图集做法,使得工程量清单出现描述漏项,失去了清单的作用,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
另外,文字或计算失误、甚至在工程量汇总时出现的汇总错误、软件操作问题、计量单位不当等等,这类情况也不容小视。
3 解决方法
3.1 增强专业知识学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应该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着受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其中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编制清单人员应增强造价专业知识学习,对相关规范要求深入理解和学习,加强编制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3.2 熟悉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和施工规范 工程量清单是由工程造价人员来负责编制的,但是造价人员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对施工流程、方法和施工规范不是很熟悉,一些业性强的清单子目容易被遗漏,在编制标底时组成的综合单价容易遗漏定额,造成招标控制价失去评标的作用。再者编制清单时常常注意工程量多的工作内容,而忽视了工程量较小的清单子目。这就要求编制人员平时应注意工作及工程施工经验的积累,及时深入现场,熟悉现场地貌,保证清单编制质量。
3.3 招标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招标条件 在工程招标阶段,建设方为了缩短工程开工建设的时间,急于发放招标文件,另外由于招标用的施工图纸由于设计深度及细度等问题,图纸表述不清,内容未达到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无疑给后期控制工程造价增加难度。所以,发包方作为工程的投资人或使用人,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要有清晰的定位。组织招标前,要与设计院有充分的沟通,保证设计图纸达到施工深度。在组织答疑及现场踏勘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各投标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通过与设计沟通及早提出解决方案,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及时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尽可能设计问题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从而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有限的时间里,熟悉图纸内容,消化设计补充答疑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对待定的项目以暂估项的形式列出,将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图纸要求保持一致。
3.4 尽量规避风险 工程量清单的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工程造价控制。作为招标方,应该考虑避免施工方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为由而提出索赔,降低建设方承担所提供的清单漏项的风险,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即: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以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疑议应在招标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已核实无异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并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指出合同价款中所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以及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和计算规则等,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3.5 完善校对复核制度 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由相关专业的造价员或具备职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组建项目小组来完成,实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岗位复核制度。然而在工作中,许多招标人或中介机构都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岗位,复核制度也流于形式,再加上编制者水平、经验有限,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不强,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编制完成后,编制人员应按照编制顺序参照图纸自行检查,还必须经过专业复核人员进行复核,抽取容易出错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能准确面熟和计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采取“暂列金额”和“暂估项”的方式编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而且提供的数据应尽可能准确,并予以说明。
4 结语
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招投标工作做为工程建设的初始工作,对控制工程造价起着主导作用。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中较为常见的问题,清单编制人员熟悉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条款、招标图纸设计不深及清单编制人员责任心不强等是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提高编制人员的业务素养、加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从制度上合理地配备清单编制项目组,显得尤为重要。希望招标方及招投标机构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避免在最后造价审核时出现纠纷现象,尽可能地使每笔建设资金都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林昭娣.许杰.基于工程造价审核的角度谈我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城市道桥与防,2012,7.
[3]颜明玲.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J].现代营销.2011,8.
“质量工程”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简称,2007年开始正式实施和建设运营。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文件,要继续实施质量提高工程。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对民办高校开展质量提高工程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
一、民办高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现状以《辽宁省教育统计年鉴2013》为统计源,对辽宁省民办高校现状进行统计,截止2013年底,辽宁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12所,其中公办高校86所,民办高校36所(其中包括独立学院14所,高职高专院校12所,另外还有本科院校10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32%;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人数已达16.8万人,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8.5%;由此可见,民办高校已经成为辽宁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民办高校响应教育部门的号召,在质量提高工程项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专业结构调整与认证方面大部分民办高校开始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已经初见成效。比如大连东软信息学院确立了以工学为主,兼办管理学、文学等学科专业的应用型大学学科建设定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也明确了以经济学为主,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协调发展,实现专业建设的“三个对接”;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也形成以医学为主并侧重护理学、康复及医学技术专业的学科建设定位。(二)课程、教材建设及资源共享方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核心竞争力,系统整合各种优质资源的示范性课程。辽宁省经过三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现在已经建成225门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民办高校仅有5门;同时建成大学视频公开课82门,而民办高校也仅有2门入选。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辽宁省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入选教材85本,省级规划教材344册,其中民办高校有22本列入省级规划中。(三)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方面目前,实践育人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非常薄弱的环节,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截止目前,辽宁省建设了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分别为8个、133个,而民办高校只有4个省级示范中心;同时启动119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而民办高校只占3个。另外,大部分民办高校都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和专业发展的方向对人才培养的模式进一步修订,探索并形成了符合自己办学定位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建设是民办高校最重要的基础工程。截止目前,辽宁省已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教学名师440人,民办高校占据省级15个名额。辽宁省建成国家级教师团队62个,民办高校只有1个;而省级教学优秀团队510个,民办高校也只有23个。从数据上可以比较,民办高校在教师队伍方面的建设与公办高校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
二、民办高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各民办高校在“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实施方面发展不均衡由于民办高校的举办方式不同,导致了民办高校内部运营方式和运作方法也有所差别,因此各民办高校在“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就不一样,同时呈现出来的成果差别也比较大。(二)民办高校内部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大部分民办高校从建校到现在根本就没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激励机制,即使有一些民办高校建立了自己的内部激励机制,但是并未真正地落实和实施,使得“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激励机制不足,对教师的积极性调动未起到实际的效果,这也是部分民办高校在“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进度比较缓慢的原因。(三)民办高校对于“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认识不够全面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最根本的来源还是在于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部分民办高校在目标建设上只是关注质量工程的一个或两个方面,而不是从整体上全面地看待和建设这些项目。
三、民办高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优化与管理对策(一)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方面建设特色专业是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水平和特色的重要措施。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良性机制是必要的。各民办高校不仅要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制度激励保障。特色专业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要通过长期的探索、研究和建设才能凸显出来的。各民办高校要在本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工作,首批选出2~3个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实践教学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通过建设校内的实验实训室、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强化学生的操作技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过2~3年的校内建设,然后分批次地向省里推荐特色专业,只有通过这种模式的专业建设,才能成为省级甚至是国家级的品牌专业。(二)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方面各民办高校应加大力度优化本校教育资源,形成国家级精品课――省级精品课――校级精品课――院级达标课四级课程建设体系。针对这个课程建设体系,要全面综合的考虑专业建设和课程的有机结合,对本院校的课程进行分类、分层定位并有选择地进行重点建设。为了打造更好的交互式教与学的支撑平台,各民办高校要建立自己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同时各地区的民办高校可以自行组织到质量工程建设较好的院校,如山东英才学院和西安外事学院参观学习,吸取已有的建设经验,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建设和质量提高。(三)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方面各民办高校要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广工学结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要把握人才培养的着力点,要坚持一切从培养创新人才出发,把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要把育人作为首要目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制定和实施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可以将本科期间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才通道,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要加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四)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民办高校要想打造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首先,政府要进行制度创新,给予民办高校更多的政策和法律支持,保证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搭建企业和民办高校的桥梁,鼓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借鉴江苏省、天津市的做法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政府对民办高校教师成本的分担机制。其次,民办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有针对性的引进人才,完善教师的聘用制度;建立职位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基础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教师培训培养,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再次,民办高校教师也要制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到企业进行挂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带有政府色彩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 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运而生, 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 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由政府质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而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势, 由于其政府背景, 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 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 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断行为的副作用使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 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 技术水平不高, 服务意识差, 自身竞争意识差。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 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
2、建设单位不走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据统计,我国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有的擅自降低设计标准,如部分小区降低防水等级、有的工程基坑支护降低安全等级等等。有的盲目压缩工期,不按科学规律办事,有的工程压缩合理工期达60%左右。有的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现象严重。有的干预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有的开发企业怕影响销售,甚至要求检测机构不准出具不合格的检测报告。
3、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工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产生检测数据的每个环节无法全面监控,造成监管盲区,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也就大打折扣。因此,如何解决好对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已成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很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存在着这一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了桂建管〔20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审图机构及检测单位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等各方责任。并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四项管理制度:实行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实行企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实行检验评定制度、严格实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层级执法督查机制等措施来切实加强监督执法力度。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解决南宁市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执法过程中多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4、检测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存在着素质偏低的现象, 并且我国大专院校开设了检测行业这个专业的也很少,从而导致了专业人才的缺乏。从而影响了我国检测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检测方法上的不合理, 检测质量控制有缺陷、导致了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产生。故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因此必须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从而加强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整体水准。
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1、严格界定建设程序、加强检测管理
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各个检测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的主要程序来执行。主要分为 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同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2、提高检测人员检测意识和素质
由于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直接影响到检测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应当把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从业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的管理,201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管理的要求,对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重新换发了新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旧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同时作废,停止使用。全区各检测单位积极认真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经过严格考核,使从业人员达到本检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同时检测机构必须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以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
3、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作为检测机构应该首先从观念上改变,认识到在机构内部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重要性,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摆脱传统的行业垄断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各个工作人员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将我国的检测行业真正的推向市场,按照市场的机制来运行,提高检测行业的竞争意识,努力的把握检测的质量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适应将来的国际竞争, 从而确保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以质量来赢得市场。
4、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由于政府监管岗位不到位,导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在管理上存在着盲点,因此运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能够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检测监管系统平台这一有效的监管工具,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技术、3G 网络技术、GPS 定位技术和IC 卡身份识别技术,实现工程验收无纸化管理,这将有助于加大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最终将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比如佛山市顺德区围绕着建设主管部门如何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防止检测机构超资质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等进行设计,就建设了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三、预期效果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C-0062-02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自2012年我国教育部启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以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高校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将旅游学概论作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来建设,可带动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整体提升,为提高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课程基础。
旅游学概论是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也是在第一学期开设的入门课程,该课程深刻地影响着学生对旅游管理专业的理解、后续开设课程的了解及未来就业方向的选择等方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将该课程作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来建设,不仅可以引导旅游管理专业新生系统了解旅游学科的基础知识,全面认识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业,也可以为后续课程学习打下基础,并能对旅游管理专业其他课程的建设起到示范作用,有助于其他课程的改善和提升。
一、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申报标准体系不明确。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是国家教育部通过对高等院校申报课程的审批而立项的,目前存在三个级别的类型: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应级别的标准进行规范建设,确保各项内容符合建设标准。笔者所申报的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从级别上来讲是院级的(独立学院),但是在课程建设时要求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标准来进行,这样使得初次申报的教师在具体的建设中要面临重重困难,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时有几门课程的负责人认为当初申报是院级的,课程建设执行时却要按照国家级的标准建设,在实际进行中难度较大,所以在中期检查后经审批同意后取消项目立项。
(二)课程建设资源较缺乏。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中,课程资源是核心,丰富的资源可为有效开展教学工作和保障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但是在旅游学概论的课程建设中,资源的缺乏制约着建设进度,主要表现在缺乏交互性辅助资源,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在线测试及答疑系统等。
(三)课程组的师资队伍梯度不够合理。优良的教师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人才保障。教学资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平台等的建设都要通过师资予以开发和实施,这就要求必须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良的课程团队。精品课程申报时,笔者所在教研室总共只有4名教师,当时一起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到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项目中,但是在项目开始不久,其中有一名老师就辞职,而另一位老师则转岗到行政部门,致使项目组成员减少,就算剩下的两位老师也均为刚进校不久的职称为讲师的教师,而此时又没有适合的专业教师来补充,这就导致项目建设的难度再次增加,而且也缺乏有经验的和高职称的教师来做引导,无法实现师资结构和职称结构的合理化,更谈不上多样化的教学。
(四)课程建设项目中教学方法单一。虽然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技术打破了“一本教材、一支粉笔”传统的教学方式,但是教学方法单一、呆板或缺乏灵活性同样是影响旅游学概论教学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在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中,主要是依靠现代的多媒体技术,采用的是由教师构建学生知识体系,以讲授为主,学生是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这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教师的教学效果都不是很好。
二、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质量提升策略
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建设中虽存在不少的问题,但实际上也有相关建设成果,如课程网站的完善、《旅游学概论》教材的出版、建设中经验的积累等,这些都将为申报高一级的精品资源共享课提供基础条件和经验帮助。后期建设质量具体提升如下:
(一)明确申报标准体系,规范课程建设和发展。由于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积累了相关经验,下次在申报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级别的标准指标,进行规范化的建设和投入,避免建设中出现手忙脚乱,确保各项内容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在项目获得批准后,从专业师资、建设资金等方面对原先已经建设好的进行完善和优化,以便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也确保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质量提升,教学效果良好。
(二)丰富课程建设资源,提高教学质量。首先,丰富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主要是补齐原先缺失的反映教学活动的必需资源,如推荐书目、前沿和热点问题等;开发能反映旅游学概论课程特点,可应用于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在线测试系统、答疑系统、互动交流、本土化教学资源等。其次,实现校企合作,整合优秀教育资源。一是邀请旅游企业人士参与课堂教学,拍摄教学视频;课程建设团队成员进入旅游企业进行理论讲解,拍摄实践学习视频,逐步建立旅游学概论课程的电子教学视频资源库。二是可借助桂林市旅游局或旅游协会的力量,通过旅游企业项目委托或邀请旅游专家进行讲座,以专业教师和学生为主体,收集桂林市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和本市旅游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实践经验,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编写适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案例库,开展案例教学。
(三)完善教学团队师资队伍,保证课程建设持续发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关键是教学团队的建设,课程建设的效果也依赖名师高效的教学质量,更要依托教学团队力量合理完成,才能保证课程顺利进行,持续发展。一是合理配备教学团队人员,完善教学团队结构,在提升现有教师的职称、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的同时,既要为旅游管理专业专任教师提供去旅游企业实践的机会,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也要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学习进修,参加相关教学会议和学术交流,掌握旅游学概论课程所涉及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了解最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二是由知名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发挥其在实际教学中的引导和师范作用,定期召开教研室活动,共同研讨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交流教学心得;也可与优秀旅游企业人士实现旅游学概论课程共享共建,将其吸纳加入课程团队,形成以本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任教师为主体,以旅游企业、行业专家为补充的高度复合型教学团队,增强团队综合实力。
(四)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实现教学方法多样化和丰富性。同样的教学内容,如果使用的方式方法不同,产生的教学效果也必然会相差悬殊。在旅游学概论的课程建设中,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需要,在充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同时要开发和创新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习过程和教学效果趋于最佳。一是举办讲座,根据教学内容,适时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旅游企事业中高层管理者以专题形式开展讲座,可以让学生了解旅游业发展现状、趋势及相关问题,增加学生对旅游业现实和热点问题、行业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了解,为学生的未来学习指明方向。二是项目教学法,可以尝试以项目为载体,以团队协作为方式来进行教学安排与课程设计,可以由教师提出具体项目,让学生自由组成团队,完成项目从始至终的整个过程,最终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材料并进行汇报展示,教师对内容进行点评,这样的教学方法既可以使课堂内容多样化,又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语言表达、创新思维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必修课,旅游学概论所处地位极其重要,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更是一个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课程建设虽有得有失,但既可以为其他课程提供示范效应,带动其他任课教师积极组建团队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也对旅游学概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教学效果有极大帮助,对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孟秋莉.独立学院“旅游学概论”精品课程建设探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9)
[2]鲍富元.论《旅游学概论》本科精品课建设与创新[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12)
[3]王纯阳.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与实践――以《旅游学概论》为例[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5(5)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03号令)等法规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等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接料平台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况;
2.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6月10日)。各地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围绕检查活动,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报我委安全质量管理科。
(二)全面自查阶段(6月11日-7月10日)。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三)分析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工程质量自查情况报市工程质监局,将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市场自查情况报市建管处。
一、围绕主题、健全机构、营造氛围
为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站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质量月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落实责任。各企业及在建项目纷纷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企业及项目质量工作状况,寻找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企业及在建工地共展出黑板报100余块,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各企业纷纷组织开展了各类质量方面的培训、知识竞赛、讲座、宣传会。同时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工作亮点进行了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为“质量月”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两年行动”、检查多样、消除隐患
一是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依据《关于开展宜宾市在建工程2016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住建函[2016]237号文),市站对全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开展了拉网式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67个,建设面积352万㎡,签发10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局部暂缓施工责令书。各区县住建局负责本区域在建工程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整改总结阶段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相互交叉检查。下步市住建局拟召开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会,将对查处项目进行全市通报。二是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7号文)的要求,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2016]515号文)的相关要求,市站于2016年9月10至20日对市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区各建设工程质检测机构和商品混凝土厂试验室的质量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检查。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站会同市散水办等行业主管部门于9月中旬对辖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展开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突出了对宜宾天顺、全顺、远大、安吉公司等生产重点重大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生产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
三、示范引领、观摩活动、成效初现
1、组织召开了宜宾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观摩会。
观摩会于9月18日上午在丽雅龙城项目举行,全市各区县住建局领导、质监站站长及中心城区各在建项目的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会议首先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就该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运行、工程质量品质标准提升具体措施及管理亮点等进行了经验交流汇报,随后与会领导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谢松指出:办好我市建设工程2016年“质量月”系列活动,是我市“质量强市”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三是加强检查,强化监管;四是争优创优,建立品牌。最后与会同志认真观摩了施工实体样板、附着式智能升降平台施工、交房标准样板及小区园林景观。
2、组织市站全体监督员至泸州市观摩学习。
为了充分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工作经验,扎实推动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质量强市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站组织全体监督员于9月25日赴毗邻的泸州市观摩学习通过住建部检查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及泸州市质监站推行的砼试块芯片追踪监管系统。通过观摩活动,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更新思想观念,提高了监督员业务素质。
四、学习培训、科技创新、提升水平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易地扶贫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案,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本方案所称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监督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5、《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
6、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7、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
三、监督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监资料。
2、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后,监督机构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监督组,具体实施监督工作。
3、项目监督组根据监督工作相关依据及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编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要求、监督抽点、频次及相应监督方式,并与工程开工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并下发《工作计划》。
4、项目监督组根据拟定的《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监督抽查内容、频次、节点开展监督工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规定下发监督处理文书或上报上级部门实施行政处理措施。
5、按要求填写监督工作记录,收集整理质量监督档案。
6、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监督工作有关规定,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善监督档案,在规定期限内整理立卷,符合要求后向档案室移交。
四、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及组织形式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五、监督方法
1、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督小组,原则上应到场参与监督验收过程。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现场管理规范的项目可采用事后核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验收参与人员资格、组织程序及行为和重点部位的实体质量。
2、实施重点控制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前通知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到现场抽查。
3、项目监督小组应对工程使用主要承重结构砌体材料、钢筋等实行现场抽样检测,抽样数量参照市建设工程监督抽测有关文件执行。
4、除对质量控制点实行定点检查外,监督小组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随机抽查。随即抽查内容为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六、监督措施
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各责任主体应予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并最其真实性负责。发现质量问题,可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一般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报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后上报监督小组留存备案。
2、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问题,应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在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和监督部门未下发复工通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恢复施工。
3、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擅自施工或采用欺瞒手段上报处理结果的,一经查实,监督小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4、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法法律法规的质量行为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将按照市建设工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七、监督要求
1、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质量监督工作小组。
一、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分析
1.1 关于安全管理和责任方面的分析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进度,关系到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搞好现场管理的重要条件,也成为了施工现场管理的重中之重。痛定思痛,为此,作者提出了自身的一些建议:
相关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中,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在实际生产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岗位职责,设立安全奖罚措施,将有关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是重要的防范手段。除了旬检、月检、季检及年度大检查外,还应经常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进场后,对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同时对操作层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
1.2 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分析
在建筑施工当中,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大部分质量管理上的不合格项和实物质量不合格的出现都与职责不落实密切相关。从而体现出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控制好项目质量能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因此,作为施工企业要在符合项目功能、工期和费用要求的情况下,通过质量管理避免或减少损失和错误。加强质量管理必须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科学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切实达到指导施工的目的,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坚持“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最后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确保每项工序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从而有效的组织好质量管理,使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2.1 严格界定建设程序、加强检测管理
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各个检测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的主要程序来执行。主要分为 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 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同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2.2 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作为检测机构应该首先从观念上改变,认识到在机构内部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重要性,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摆脱传统的行业垄断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各个工作人员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将我国的检测行业真正的推向市场,按照市场的机制来运行,提高检测行业的竞争意识,努力的把握检测的质量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适应将来的国际竞争, 从而确保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以质量来赢得市场。
2.3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由于政府监管岗位不到位,导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在管理上存在着点,因此运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能够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检测监管系统平台这一有效的监管工具,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技术、3G 网络技术、GPS 定位技术和IC 卡身份识别技术,实现工程验收无纸化管理,这将有助于加大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最终将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2.4 提高检测人员检测意识和素质
由于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直接影响到检测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应当把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从业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的管理,2010年以来,我国很大部分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管理的要求,对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使从业人员达到本检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同时检测机构必须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以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施工项目质量控制阶段
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明确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把施工项目质量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3.1 事前质量控制
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其控制重点是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且施工准备工作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3.2 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的策略是,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其具体措施是:工序交接有检查;质量预控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措施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设计变更有手续;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如发现质量异常、隐蔽未经验收、质量问题未处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擅自代换或使用不合格材料、无证上岗未经资质审查的操作人员等,均应对质量予以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凡是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如水准、坐标位置、测量、放线记录、沉降、图纸会审记录、材料合格证明、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记录、调试、试压运行记录、竣工图等都要编目建档)。
3.3 事后质量控制
在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其具体工作内容有:成立验收组,组织自检和初步验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组织竣工验收。
施工方案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管理、工艺、组织、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贸名城、旅游新城、生态绿城、宜居山城”的建设目标,深入推进“行政中心和布衣公园两个核心区,大道至工业大道和前程大道、大道至大道两条景观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百分百”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规划管理股
责任股室:市政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联合执法大队(正科级)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管理和实施管理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三)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市政管理股
责任股室:燃气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继续强化水质督察。对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项目、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城镇供水和运行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四)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责任股室:建筑业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镇规划管理所
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的督查,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调查。
(五)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墙体保温和施工环节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市政管理股、局招标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县工程招标机构市场行为、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注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规范建筑市各方主体行为。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质量隐患。
(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1日-30日)
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出并印发我局的工作方案。召开稽查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整改阶段(2013年8月1日-11月15日)
局机关各股室、站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检查及自查工作,并积极做好市局检查的配合工作,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局有关股室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发现和纠正市场主体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要对本股室、站对开展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交局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引子: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资料中有自检、见证抽检、和监督抽检(以下简称三检制度)资料。对这个问题,笔者经过对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的学习,认为它们之间关系,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即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它们从低到高相互依存。
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历史沿革
根据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显示,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大概可分以下几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工程质量管理阶段;计划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工程质量管理阶段;市场经济工程质量管理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向工程国际化管理方面发展阶段。
①计划经济时期的工程质量管理,时间大致为:至全国各地普遍成立三站一室(既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造价管理站、外来企业管理站、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1983年时期。此时工程的质量检测,依靠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实验室完成。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并查看现场事物质量,就完成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工作。
②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时期的工程质量管理阶段,这个时期大约为1983至2002年左右(也有分为1983至2000年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时期),具体标志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的改革要求,实行监督和监理机制。此间的1995年,我国第一批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成功注册,把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转移到监理单位的身上。在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见证抽查,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取样,送至有关单位检验。此时工程质量检测,主要依靠施工单位内部设置的实验室,见证抽检主要,监督抽检主要依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部设置检测或检验科室完成。
③市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时期,这个时期为2002年至2010年,其质量管理主要特征,就是工程质量检测从质量监督机构分离出来,从当初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内部设置的科室成为一个法人单位,实行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④深化改革进一步向工程质量国际化管理方向发展时期。这个阶段大约为2010年至现在,其质量管理主要特征表现在,坚决推行质量工作三检制度,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机构,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的工程质量行为主体的质量行为、实物质量、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行监督,改变质量监督模式。
二、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关于工程质量自检、见证抽检、质量监督抽检的规定
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必须依靠法律(技术法规)所负与权利,才能深入进行。
自检、复检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 50300-2001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及其各专业工程验收标准。质量监督抽检的法律依据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指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5号令)。由于建设部新近公布了5号令,本文不再采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指引》中,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1、建筑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进行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验收标准第三章3.03条4款是这样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测评定的检测上进行。同时第8款还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四、五条规定的内容有:
“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的监督。”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的质量。”
三、自检、见证抽检、监督抽检之相同和不同之处
(一)自检、见证抽检、监督抽检的相同之处。
1、自检、见证抽检、监督抽检的行为对象相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都是针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建筑工程的待安装设备性能进行。三检的行为先后顺序为;自检在先、见证抽检次之、监督抽检在后的顺序进行,任何不依照顺序的检查检测,都是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规定要求的。或者三者相互代替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2、自检、见证抽检、监督抽检的实验室试验、检测、目测方法相同。自检、见证抽检、监督抽检的实验室试验或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小组,依照建设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检验样品进行检测检验或验收的。通过科学实验、科学评定,对送检样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结论,以便工程施工单位是否进下道工序施工或进行下道程序验收等。
(二) 自检、见证复检、质量监督抽检的行为主体不同
在第二节中,我们大量引用有关规范标准和法规规章的规定,足以证明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工程质量自检、见证抽检或监督抽检,不是一回事,不是一个行为主体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一家能完成的事,需要各方责任主体,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大事。工程质量自检,是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自己完成每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后,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班组进行的自我检测或检查。见证抽检是在施工单位全面自我检测、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的复测、检验。上述两种检测检查是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实施的行为。监督抽检是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授权,对工程质量实施的一种质量监督行为。
四、结束语
工程质量的三检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基础工作,程序必须正确,手段必须完善,责任必须明确,这样工程质量才有保证。为了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经常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认证学习国家规范标,准、行政法规,从主管部门开始,认真落实,我国的工程质量工作才能落实到实处,工程的质量水平才能有效提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