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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范文

发布时间:2024-03-23 09:05:13

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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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审阅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重大事项及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通过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审计组可以了解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重大事项及决策程序。而这些决策事项绝大多数都与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直接相关,认真审阅会议记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现场审计开始后,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在第一时间取得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记录,并据此及时调整现场审计的重点及同相关人员访谈时需要询问的问题及事项。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在审阅会议记录过程中,审计组组长、主审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摆放在工作场所;同时,也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他人传播。

三、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要对其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反映、评价,必须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趋势,是持续向好、还是向差,或者存在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进行趋势分析。此外,客观、全面的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情况,还要以任职前被审计单位发展水平、系统平均发展水平、当地寿险行业发展水平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据此得出的结论会更为全面。另外,在分析时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不仅要分析发展速度,还要分析业务发展质量,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结构、给付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能力进行深入分析。

四、重视访谈、询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由于审计人员相对被审计单位而言是“外部人”,会计报表、业务档案只是记录了经济事项的结果,而经济事项的目的、过程及真实情况未必得到如实反映。审计人员要了解经济事项的真实情况,必须访谈、询问相关人员。访谈是一门技术、一门学问,同谁谈、谈什么、如何谈都暗藏着很多玄机、技巧。访谈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一是访谈要选择恰当的审计对象。例如,要访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车辆的情况,如果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员,可能谈半天收获不大,因为他们经常面对检查,如何回答已经轻车熟路、了然于胸。而审计人员如果有意无意的同某个司机交谈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二是访谈要有目的及针对性。在访谈前要仔细梳理谈什么、如何谈,要注意访谈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访谈对象明白审计是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的,是“自己人”:其次,态度要友善、语气要舒缓,不能居高临下。为显示对访谈对象的尊重,尽可能到其办公室进行访谈;其三,必要时不妨向访谈对象透露一下审计人员已经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备及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个有心人。所谓“言者无意,听着有心”,要善于倾听,把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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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后,要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深入的审前调查,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案。审计方案要对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组织、审计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前,审计方案要经过干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确认,重要的审计项目应经过党委、政府同意。

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在于领导干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经济活动范围与审计机关能力所及的审计范围不一致,审计机关只能审计其中部分内容,但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全面评价,显然这种评价具有很大风险。审计范围达不到要求,既有审计力量不足的原因,也有审计手段的限制,还有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问题。

在这种高风险情况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方案经委托部门或党委、政府认可,等于审计机关同他们共同承担风险,实际上就是在降低审计机关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人认为,审计方案经过干部管理部门认可,是审计机关自己束缚自己,影响工作效率,没有必要。我认为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取谨慎的工作态度是必须的,审计机关争取多大的权利,要看我们承担风险的能力,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风险是不可能的。

第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规范内容是指审计组在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具体内容要经过审计机关了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然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实施审计。我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改变传统的审计观念。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而且关注的人很多: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管理部门关注,领导干部本人关注,所在单位关注,所在单位职工也关注。

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审计机关审计后,能不能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确定审计内容很重要,而且确定的风险很大。这种风险审计组是没有能力承担的。所以事先规范审计内容,是在降低审计组的审计风险。

第三,以写实的方式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文字鉴定。如何将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准确地表达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一直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审计结果报告完成得如何也决定了审计部门要承担多大的审计风险。我主张以写实的方式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具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描述审计结果。所谓描述审计结果是指审计组要将审计事项的核实结果如实到、客观地反映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其深层涵义是:告知审计结果报告使用者,审计结果是相对于审计内容而言的,审计机关只对审计过的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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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区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事业发展情况。

一个县区部门领导干部到一个县区部门任职,那么该县区部门的事业发展在其任职内应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通过查阅业务档案资料,外部调查等方式,分析被审单位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和比率,并经过审计加以确认。关注这些指标和比率时,一般来说通过三个比较来得出结论,一是比较任期内上级或相关部门下达任务数和实际完成数;二是比较前任领导指标和该任期内指标;三是比较同类县区部门发展水平或平均水平。这样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推动了事业发展就有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2.经济决策情况。

经济决策体现的是县区部门领导干部能力及权力运行,直接关系到所在部门资源的分配和事业的发展,决策失误往往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影响部门事业的发展,因此把经济决策作为县区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予以关注十分必要。一个县区部门的领导干部,由于拥有的权力与承担的职责,对经济决策往往会发生重要的影响,起一锤定音的作用。审计中主要审查大型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事项,这些方面既要从帐面审计掌握,也要通过查阅县区部门关于经济决策制定的基本工作规则和制度、会议记录纪要等取得,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相对照,了解经济决策事项内容是否合法、经济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经济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经济决策效果是否明显,从而为评价县区部门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是否存在个人违反民主科学程序、导致经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情况,为明确其相应的经济责任打下基础。

3.履职绩效情况。论文发表。

把履职绩效作为深化县区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目的在于通过绩效审计,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推动改革、规范秩序、提高效益。因此,县区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应关注合法性问题,还必须关注履职绩效,使问责与问效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要从履职绩效的有效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检查,如果以上四点都能体现出很强的执行力,就充分证明该任领导在任期内所制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对经济发展有效;投入的公共资源被合理地利用;使用一定的资源取得了预定成果;重大经济决策的实施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反之则证明该任领导在任期内履职绩效一般或较差。

4.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论文发表。

把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县区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是因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途径就是靠建立制度和执行制度来实现的。关注管理和执行,首先关注制度是不是建立健全,如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负债管理制度等等;其次关注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建立制度只是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关键要看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去组织执行,那只是空谈,因此执行制度是关键,县区部门领导干部作为管理者,就是要采取得力措施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第三在执行方面,既关注县区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更重要的是看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掌握执行的范围和力度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执行的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达到制定政策的目标。

5.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

审查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任职初和离任时所在部门会计核算各项资产的真实、完整情况,确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有无帐外资产和负债问题;审查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核实任职初和离职时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有无损失浪费、流失等问题;审查任期内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核实有无转移、隐匿、丢失、损失等问题,是否办理登记移交手续;审查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缴纳情况,核实有无隐瞒、少缴、漏缴、托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审查任期内有无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等问题。

6.廉政建设情况。

廉政建设除单位的廉政建设情况外,要把县区部门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行为作为重点,主要从下列事项入手,第一、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突出是任期内个人收益分配所得以及个人借用公款和使用公有财产等情况;第二、领导干部个人公费消费情况,突出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设施、通讯配备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个人收入财产申报,以及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廉政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并落到实处;第三、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责任执行情况,是否有违反廉政规定或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第四、领导干部个人在经济活动、经济决策中的失职渎职责任。如项目建设、重要资金拨付等经济活动中,是否存在独断专行、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发生。第五、领导干部落实津补贴发放情况。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国家规定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情况,是否有转移资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要把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情况写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还应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第六、领导干部落实小金库清理情况。检查县区部门是否违规私设小金库,以及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存在问题的还应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7.审计评价情况。论文发表。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尺度,并注意区分五方面的责任:1、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2、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3、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4、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5、可控责任与不可控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领导干部重要经济决策及其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相关规定情况作出的评价。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的评价应该与重要经济决策的评价相结合,重点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投资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 1999年5月24日)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审办字[2003]6号 200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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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规定,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事项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审计是一种执法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健康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比其他专业审计起步较晚,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够健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08年相继出台了《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运作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审计项目的确定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第一个关口,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的《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这样有效地克服了审计立项的随意性,严肃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审计部门准确把握审计方向和工作目标,更好地解决审计任务重而审计资源有限的问题。

篇5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情况的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兑现提供重要依据。其审计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而且也关系到审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因此,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的审计。那么,如何认识审计风险,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是我们当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和其他审计风险一样,处处存在,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

2.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在进行审计抽样检查时,选取的样本量不够,使审计结果误差较大,可能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事项。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是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担任着实现组织目标的任务,承担着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并且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控制点。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立法,建章立制,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执法责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权责对等,机制平衡的经济监督形式。其关键就在于使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所以,在环境因素方面我们应做到: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明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范围,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计要求,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合理选择审计方案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5、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进一步健全相关性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要客观、公正、谨慎。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应建立在查清审计事实、准确界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政策、市场等主客观因素,尽可能用量化方法来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只用客观真实的方法将有关事项反映清楚,不作审计评价;对某些事项要全面辩证分析后再作评价。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该到位的必须到位,审计什么,评价什么。杜绝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外的多余评价,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等等。审计就是一种监督,没有义务、没有责任进行这样的评价。另外,评价时注意区分是责任者任期前还是任期内的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责任、是职责范围内还是范围外的责任等,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四)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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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 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

    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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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合法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招生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不合规合法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合法,并针对存在问题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将审计内容归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埠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则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

2.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抓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注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注意与其历史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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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内审作用,积极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上述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内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济决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

1、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的合规性;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企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及时足额纳税,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和内容,是否超计划投资;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后勤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所办产业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正确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应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过高估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把对干部考核和考察过多地寄托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期望值过高。因此,在宣传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同时,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从审计角度来认定其经济责任,而非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被审计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执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被审计人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全部手段。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委托建议书或由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指令,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述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从当前审计实践来看,由于前任未作审计,现任责任不明确,前任与现任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财务基数不明确等因素,给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实施办法等,使之制度化并加以固定。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任职审计档案,任职前进行财经法纪教育、谈话,明确其任期的主要经济责任,并将其任期内发生的重大经济决策及经济活动,在日常审计中及早关注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事项,与离任审计的材料一并归入任职审计档案中,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注重过程与实质,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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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湘东区审计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组织部门汇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一是对经济活动规模大、下属单位多、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轮审;二是掌握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和使用重点资金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必审;三是对任职时间不超过一年、临时主持工作不超过一年的领导干部,单位资金量小、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干部职工对单位经济事项无异议、未收到其举报事项的领导干部,可免于审计。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审计项目保持均衡,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乱仗、走形式。

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了《湘东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程序、职责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联合制定审计机制,共同研究审计计划,定期通报审计情况,适时征求审计意见,实现联席会议常态化。必要时可以联合召开进点会、审计见面会、审计整改会,以及借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进行审计取证、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和审计整改问责等等,充分调动纪检、组织、监察、财政等部门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积极性,让联席会议真正发挥作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三、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增强审计内容的针对性

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通过对其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审计,来分析和评价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时,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把握好“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辩证关系,既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又要重点突出,关注其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效益情况;关注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关注其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情况;关注其对本级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发展措施的落实情况;关注其执行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关注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关注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关注群众反映的疑点、难点、焦点问题等。同时,根据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的不同要求,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重点期间和重点事项,提高审计的针对性。

四、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增强审计评价的公正性

为充分考虑到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利用的便利性,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一是做到客观评价。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在评价中不能掺杂个人感情,或者受到第三人左右,或者利益的影响而做出夸大成绩、回避问题等违背事实的评价;评价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最好有数据、事例说明,不能凭主观臆测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来进行评价。二是做到依法评价。即“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评价,审计评价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三是做到谨慎评价。《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进行了明确。审计人员对每一项责任的内容要透彻掌握、熟练区分。在评价中坚持责权对等的原则,按照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轨迹,结合审计事实,来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界限。责任界定要明确,是谁的责任、什么责任要界定清楚,避免审计评价的模棱两可和责任划分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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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党和政府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提高和发展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修订后的审计法、2010年中办、国办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出台,经济责任审计面临新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 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否,还要能经得起历史的验证,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五)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界定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就审计事项决定被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及其性质。新《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责任界定。为此,对经济责任界定,必须做到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相符的原则。对书记和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同步审计,这是新规定的要求,审计中要更加关注书记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从而科学划分双方责任。比如:对经过党委会讨论的事情,归为书记的责任;对经过政府常务会讨论的事情归为省长、市长的责任,根据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与实际的责任是否相对应,客观地界定党政领导的责任。二是注重调查分析,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参与情况和所起的作用,分清党委政府、政府与部门、集体与个人的责任。三是注重责任取证,准确界定责任。不能仅从会计报表、账册和凭证中取证,还要探索从谈话记录、多方查询、查阅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获取证据,确保责任证据真实、充分。四是注重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在审计的全过程都要保持与被审计单位各层次人员的沟通交流,发现问题要及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责任界定打好基础。五是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党政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要站到一定的高度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这对审计干部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计干部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知识,而且要增强综合分析能力。审计机关要重视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作为审计工作重中之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要提高工作效率,关键就是要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必须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和特点,综合运用内控测评、审计调查、统计抽样、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座谈访谈等方法,还要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更新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 计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充分利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职能,促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年颁布实施

2、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 2010年12月14日审计署网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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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寓审计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审计监督是审计服务的基础,审计服务寓于审计监督之中,监督中是手段。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行为、经营管理行为、政策执行行为、自我约束行为进行审计评判,从而分析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这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是干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我院制定了《陕西中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试行)》同时成立了《陕西中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逐步树立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

当前,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位领导干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正常的工作,既是“消防队”,更是“安全阀”,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爱护,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执政理念,消除“恐审症”,走出“审计就有问题”或“有问题就审计”的误区。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解决,争取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如果等问题出来了,临时抱佛脚,忙于救火,工作必然被动。“蝼蚁之穴”不堵,必然酿成“溃堤之灾”。使领导干部转变观念,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依靠审计,筑起堵塞工作漏洞的坚固防线。每一位领导同志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要把审计作为自己搞好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大事来对待,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部门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明确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全面广泛的,对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要求,但要抓住经济责任审计这一目标和经济责任履行这一主题,凡是能反映经济责任情况的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活动,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等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由于学院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分权不同,其部门负责人履行的义务和经济责任也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审计部门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和内容。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我们把审计的重点放在(1)各项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学院有关规定;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有无账外收入、私设“小金库”现象;(2)有关设施和设备购置是否符合学院政策规定,各类资产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有无无偿占用学院资产的问题;(3)经费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有无违纪违和损失浪费现象。(4)责任人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重大决策有无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有无失误;针对后勤部门负责人,我们重点审查:(1)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2)后勤经费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有无乱集资问题;(3)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4)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害学院权益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依法审计,改进审计方法,确保审计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强、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确保审计质量,审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选调和配备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并不断改进审计方法:一是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周密部署,集中培训,统筹安排;二是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利用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的结果,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结合起来;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干部,对重大问题及重要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三是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计复核,对重大和疑难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处理;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注意分清责任界限,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同心协力

根据中办、国办规定,中纪委、监察部、中组部、人事部和审计署已联合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全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为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学院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院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各部门之间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搞好协调,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关口前移,事后监督

两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均在第四条中限定,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后再审计,必将失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要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规范在前,预防在先,把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主要是指先审后离,事后监督则指先离后审,这两种方式都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必要的组织形式并存的情况下,作为事前监督的先审后离应作为主导方面,它有利于联系审计对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落实审计决定、意见及建议,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而先离后审作为必要的补充形式,在加强干部管理及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机制不断健全的前提下,其不利因素将会逐步得到消除。况且已经离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担任新的职务,只要是事实存在的经济责任,都可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追究,直至党纪政纪的处理,审计意见和建议也最终会得到落实。

八、对“人”和“事”结合监督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主要体现在直接对“人”的监督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特征主要是对“事”的监督。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注意搞好两个结合:一要把对领导干部“人”的审计与对所在单位“事”的审计相结合,从对“事”的监督人手,落实到对“人”的监督上来,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弄清家底,界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从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二要把任期审计与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审计结果,可以反映领导干部管理的业绩和承担的责任,应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的一项依据。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可避免重复审计,又有利于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篇12

一个原则: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原则。

两项基本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三个注重:健全完善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体系,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必须注重客观性,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各种情况,避免以偏概全,尤其不能用单个事实或几项指标去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对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的评价要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注重历史性,既不能以现在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评价责任。注重全面性,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突破原有制度和规定的创新举措或应变措施,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科学发展,就要予以支持,并促进总结完善,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定。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要从促进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

四个关注: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四个关注: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五个探索:探索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探索开展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等审计,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方式,探索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六个责任: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

把握以上新的要求,我们就能够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审计评价体系。贯彻以上新的要求,审计机关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

一是要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实行审计全覆盖,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这是制度安排的一道“紧箍咒”,表明监督没有例外,起到警示作用,促进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依法、有序作为。就是要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任期内轮审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要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增强审计效果。

二是要通过监督传递压力。审计要监督公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要采取措施,给“紧箍咒”加压。通过监督传递压力,通过压力推动落实,督促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来行使公共权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防止发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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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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