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私募基金的税务筹划

私募基金的税务筹划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7:5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私募基金的税务筹划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私募基金的税务筹划

篇1

正式取得绿卡之后,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 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 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篇2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论述

近年来,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日益兴起,它为企业融资、投资提供了新途径和新渠道,一度成为金融市场中强大的资本力量。起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理论上是对非公开的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资本投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资金来源于特定人,以资本运作行为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赚取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公司。当前,我国市场中存在公司型、信托型和有效合伙型三种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于不同的组织形式、组织结构,税收规划了各自的税种、税目以及税率,因此,笔者站在企业组织形式和结构上,分析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税法规定制度。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与结构设计

(一)公司型的组织结构

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最具有代表性的私募股权组织形式之一,其主要表现为有限责任制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大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是有限责任制的公司形式,其中,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有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以及总经理等主要组织机构,通过召开会议来制定或决定该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和实际业务执行措施。这种形式下,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一般来源于投资者(股东),但投资者一般并不管理公司,而由董事会聘请的基金管理人(职业经理人)专门管理基金资产,对于基金的保管,也是由专业资格的商业银行保管、保存。

(二)信托型的组织结构

根据我国《信托法》和信托管理办法,允许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信托形式设立,可以从事权益类投资业务,该规定为信托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信托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各自的权益与义务。委托人在信托关系中投入资本,即投资者;受托人在信托关系中经营管理资产,即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在信托关系中保管和监督资金,三者依据信托契约各自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相互监督,而后两者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费和管理费。

(三)有限合伙型的组织结构

在我国合伙制可以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型,而后《合伙企业法》不断修复完善,制度上有限合伙型企业有着更多的优越性,如解决委托、避免重复征税等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以有限合伙形式成立企业。有限合伙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在法律环境下签署合伙协议,确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在现实中,有限合伙人作为基金投入者,他们只限于出资,不参加企业经理管理,承担有限责任。

三、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研究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于2013年03月,它是拥有最广泛的市场资源和完善的业务流程,各个层级都具备资深的基金管理者,致力于权益类业务投资,即是一个在当地资金规模庞大,投资范围广的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但是对于浙江省宁波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涉及公司记账方面,如固定资产折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方面,就不予展开论述,本文只针对税收法规方面进行研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论述:

(二)对比公司型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政策研究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合伙人都有纳税义务,然而势必会因主体性质不同征税存在差异。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可以通过被投企业取得权益性股息、红利等收益,也可以通过转让被投企业的股权取得收益。第一、对于取得被投企业权益性的股息、红利等收益。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应以“利息、股息、红利”税目,按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按25%征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重点扶持高新技术减按15%征税。合伙人(GP和LP)为合伙企业,都为自然人合伙人时,LP按照20%征收个税,GP按5%-35%征收个税,公司合伙人按企业所得税缴税。在税收政策研究方面上,根据(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允许代扣代缴个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但如果被投企业在之后上市,则自然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所得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应按10%税率缴纳个税。第二、对于转让被投企业的股权取得收益。合伙人(GP和LP)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GP按5%-35%征收个税;或公司合伙人征收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就应从公司实际状况出发,无论是在个税还是所得税方面,企业都要做出合理避税,既要选择税率相对较低的有限合伙企业制,又要选择有地域特殊的税收政策省份。

(三)增值税方面的税收政策研究

对于身为服务业的浙江省宁波市某PE公司,在我国除了所得税以外,还有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小税种。一是投资收益时,对管理费收入、自身证券利得、咨询收入等都要交增值税;二是基金在退出的时候经过新三板的转让或所有企业上市后基金进行解禁减持,以上两种情况转让退出股权时,需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行为交增值税,涉税税率为6%。在私募股权企业缴纳销项税的同时,该企业就涉及抵扣进项税,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浙江省宁波市某PE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销项税率为6%,但对于该企业进项税率会有所不同,主要对方企业的增值税率,如有3%、6%或16%,均属可抵扣进项范围。这就说明浙江省宁波市某PE公司要根据公司营业现状和税收政策研究,如何抵扣哪些进项,都是由公司自行把握。

(四)税收政策筹划方向

篇3

VC是指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是指投入到新兴、迅速发展、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目前多投资于移动互联网、移动电信、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清洁技术等领域

PE是指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通常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其中,广义的PE可划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和不动产投资等。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按照人民银行的1996年《贷款通则》第二十条对借款人的限制中: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VC/PE型企业不能从商业银行直接取得借款,只能通过委托贷款或者企业、个人间拆借扩大资本规模。但随着近年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融资渠道逐步多元化,信托、夹层融资等新型融资形式也蓬勃发展。

对于允许VC/PE所投资的行业而言,目前没有专门针对VC/PE的限制性法律条文。即如果该行业对企业行业没有限制,对VC/PE一般也没有进入限制。反之亦然。

区分VC与PE的简单方式为,VC主要投资企业发展的前期,PE主要投资后期。虽然主要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此外,从退出方面比较,PE比VC要好一些,目前以管理层回购、并购、股权转让的方式较多。

二、新准则变化对VC/PE型企业财税处理的影响

2014年之前颁布的准则中对VC/PE型企业的财务处理并无特殊规定,但随着企业并购交易行为的逐步发展,根据投资属性的不同加以区别就显得十分重要。2014年财政部公布了几个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于7月1日起执行。其中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对此类企业有了专门的处理要求。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了第三条中的第二款和第九条。

第三条(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九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增或修订了第四、二十一、二十二和二十三条

第四条: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一)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二)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三)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应当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一)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二)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三)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四)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同时,预计此次《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在报表中将会更名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以结合准则中关于投资性主体的财务核算规定,即扩大了适用范围。

因此就7月1日后VC/PE型企业会计处理而言,只要持有目的是为了投资获利,则不论其投资比例多大、或者拟持有多长时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投资性主体自身也无需编制合并报表(为投资提供服务的子公司除外)。其估值技术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七章中对公允价值计量“三层次”的方法确定其金额。

税务上对此类投资型企业目前仅涉及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有专门的税收文件规定,其他均和非投资型企业的规定相类似。相信随着此次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相关的税务政策也会逐步更新、完善,以便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衔接。

三、VC/PE型企业投资案例的财税对比分析与研究

案例:某VC/PE型企业2014年7月1日后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某上市公司A(矿业)10%的股权,派驻董事1名(该企业董事总人数8人)和监事1名,均常驻当地,作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但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问:A在VC/PE的单体报表中应如何核算?今后处置该股权时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按照前述分析,虽然VC收购后在8名董事中占有1名,但其持有目的不是为了长期持有,同时VC也会有明确的退出策略,否则与“投资性主体”的概念不符。因此作为投资性主体VC/PE型企业初始确认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下同);报表日因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可按该股票二级市场的报表日收盘价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除非该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报价显著不公允。

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如果持有的是非上市公司股权因不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则可以免纳(限售股除外)。当然如果是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处置时也免纳营业税。因此今后处置时该股权时应该照差额缴纳营业税。

2.收购非上市实体企业B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亿元,该企业下属多家子孙公司,涉及制造业、房地产、服务、进出口贸易、矿业等多个板块,该企业是由原国企改制后转让股权给个人,股东全部为本企业职工。VC收购后公司的高管层没有变化还是企业原有的管理层。因VC看好企业发展前景,打算持有一段时间后,再转让或通过IPO的方式退出。

问:B是否应纳入VC/PE的合并报表?对于B企业原个人股东的股权溢价收入应在哪里由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因为该并购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对于PE/VC因属于投资性主体,需将1亿元对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后继计量因没有活跃市场参照,应依据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七章中规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对未上市的股权应按照该准则的“三层次”确定其估值。同时,公允价值计量在很大程度上还与评估相关,限于胜任能力方面的限制,这时在很大程度上就需要利用估值专家的工作。此外,目前很多VC/PE自身也有估值团队,这也是公允价值管理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非投资性主体而言,其单体报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合并报表则应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来处理。

税务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因此,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应以B所在的地税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一般实务操作是由收购方将代扣代缴的个税和股权转移3‰的印花税合计金额电汇至B所在地的地税局指定专用账号来代缴。

3.收购非上市实体企业C的40%股权。

问:VC/PE如何会计处理?

答:就会计处理而言,仍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同时,报表日按估值技术进行恰当估值。具体分析同上。

对于非投资性主体而言,其单体报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同时因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其后继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

4.2014年8月收到以前年度投资的D企业分红款100万。

问:VC/PE如何会计处理?

答:将分红款100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理,与非投资性主体没有差异。

5.年底处置B公司20%股权,溢价金额200万。需要说明的是该笔处置与100%股权购买并非一揽子交易,而是半年后VC/PE为了整体投资战略考虑以及本身资金周转问题而决定的。

问:VC/PE如何会计处理?

答:就VC/PE会计处理而言,应直接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20%,溢价200万计入投资收益,并将其余的80%在报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即可。

对于非投资性主体而言,其单体报表也将溢价计入投资收益。但对合并会计报表层面,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的规定,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为属于“权益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即合并报表层面不会产生投资收益,这也是和投资性主体区别的关键一点,“视角差异”。

6.收购非上市E企业1 0%股权,属于跟投。公司不参与其经营,也未派驻相关管理人员,目前持有时间不确定。

问:VC/PE如何会计处理?

答:就VC/PE会计处理而言,仍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同时,报表日按估值技术进行恰当估值。具体分析同上。

对于非投资性主体,2号准则修订后对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根据持有目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这是此次准则修订后的一个主要变化。

7.问:VC/PE报表中的投资收益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何填报?

答:因会计准则的修订,今后VC/PE企业投资收益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来源: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分红以及股权处置收益,而不再会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在实务处理中,VC收到的分红一般属于免税收入,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作纳税调减处理。例如北京地区,需在国税网站填写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系统并向税务局提交纸质资料并在系统审批通过后方可税前扣除。

8.问:VC/PE的业务招待费计提基数和抵扣金额有什么特殊税务规定?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即类似于非投资性主体中营业收入的概念。

四、VC/PE型企业的税务筹划

目前VC/PE企业的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和处置股权的溢价所得等。如果VC/PE属于法人企业,则其应纳税所得额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将税后利润分配给境内个人股东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为境外个人股东其个税目前免纳),因此相对税负比较高。目前很多VC/PE企业是先通过在、新疆等地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再进行股权投资。首先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对于合伙制企业的个人股东是按照“先分后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这些地方还有大比例的税收返还政策,因此近年来通过在这些“税收洼地”设立合伙制企业的方式方兴未艾。当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目前还有一些税收政策盲点,例如法人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收到的股息红利所得,该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作为“透明体”,即法人企业收到的分红款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等,这些问题还有待国税总局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确。相信随着VC/PE型企业在我国的持续快速发展,如何建立在税收上优化的投资架构和业务模式,密切关注不断出台的相关税收法规以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

篇4

私募股权投资PE(Private Equity,PE)是指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对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改善,并最终通过上市或并购退出的业务。PE一般通过基金或公司这种组织形态来开展业务,从目前看,本土PE规模较大的仍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背景的公司发起成立的,如渤海产业基金、绵阳产业基金等。应该说,制度设计决定着PE的生命力,建立市场化的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PE基业常青的关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国有背景下设立的PE总体上制度设计不够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激励与约束机制双重不足,运作效率和效益不高,因此,我国早期政府拨款建立的大量事业性质的风险投资机构鲜有成功者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有必要对国有背景下的PE的组织形态进行分析与抉择。

一、现行PE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目前在我国的PE基金中,大体上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以及契约等其他方式成立。

(一)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公司法》组建投资公司,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与监事会,再由董事会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或由董事会自己直接来管理基金资产。公司制PE基金是目前我国本土PE的主体,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2009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三分之二强的基金仍选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二)有限合伙制

2007年6月1日起实行的《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分成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两类,加上其后颁布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限合伙制度的合法地位,为成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投资者能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有四分之一采取了这种方式,但较2008年的51.9%则大幅降低。

(三)信托制

2007年初银监会颁布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加以规范。根据该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根据这一办法成立的信托计划实际上就是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一般由具有特定资质的信托公司专营。同时,信托公司一般不负责基金管理,而是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提成。然而,受信托渠道及监管限制,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仅有3.25%的基金采取了这种方式。

(四)其他方式

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还有4.07%的基金采取了其他方式,这其中契约型是主要方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为投资者提供委托理财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也是信托制的一种。

二、各种基金组织形式的优劣分析

应该说,PE基金采取的公司制、信托制或有限合伙制在中国都有其存在的法律基础,只要法律、政策以及监管制度的安排有利于其在PE市场中发挥作用,这几种方式在中国都具有普遍适应性。具体来看,各种组织形式的特点如下:

(一)公司制占主流但仍存在问题

公司制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由来已久,其成熟的治理框架为管理层所熟悉和推崇,而目前国家对PE基金的扶持政策也主要是以公司制为框架建立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也是支持公司制。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美国在20世纪40年展创业投资基金(PE的一种)时一律采用公司形式,而我国台湾地区创投基金很发达,其在组织形式上也都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的。

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制也占有一定的优势。根据我国《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国家关于此类PE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仅是针对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另外,公司制PE的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到其他股东,而合伙企业由于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任何一个退股或者转让,整个合伙协议均要重新签订。

但更多从事实务操作的人认为,公司制私募基金并不适合中国,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制私募基金在操作的过程存在很多不尽人意之处,比如我国对公司投资额的有效期有比较严格的限定,投资额在多长时间之内没有使用就要取消,而对于PE基金而言,其投资期限往往是非常灵活的;又比如《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在一定期限内要到位,否则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而这种要求使得募集来的资金在一定时期成了闲置资金;此外,在《公司法》框架内,企业并购受到多方面的制约,这无疑限制了PE基金的一种主要退出方式。即使是上面提及的税收优势,公司制也面临另一种窘境:比如社保基金这样的免税主体如果投资到公司制的PE,则在分配之前就要扣除PE机构本身的所得税。

(二)信托制受制于退出渠道

信托制作为PE基金设立方式之一,有着严格的法律基础,而且信托制度所特有的风险隔离特性可以充分保证专业的管理人(公司)对信托财产加以独立运用,从而避免公司制中可能出现的股东对公司的过多干预,提高效率,这也是成熟私募股权市场对中介机构管理财产的基本要求。

从运行机制方面看,根植于我国信托制度而产生的PE信托,无论在对于投资者类型界定、私募性质和权益投资导向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私募股权市场的运作机制特征相吻合:首先,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信托公司发行、设立信托计划要求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规定较好的界定了参与PE的投资者;其次,该办法关于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的有关规定体现了私募非公开的性质;再次,上述办法还规定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实收信托资金余额的30%,则可理解为监管层有意将信托公司发展成为专门从事权益类投资管理活动的金融机构。

当然,信托制的PE基金遇到的最大问题可能来源于退出渠道。按照现行政策,证监会不支持信托资金参与新股上市,尽管银监会《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定了私人股权信托可以通过股权上市、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尽管国内私募超过60%是通过此渠道实现增值退出的,但由于IPO渠道受阻,使得信托制的PE基金不能期望于公开上市这条路径,这也是信托制PE基金不受投资者青睐的原因之一。另外,信托制的PE基金在资金交付的承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设置方面实现难度较大;且其组织成本较高,不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同。

(三)有限合伙制优势逐渐显现

有限合伙制是PE基金组织方式的“国际惯例”,其成为主流有三个最为根本的原因:首先,公司制的基础是同股同权,而基金行业的基础是同股不同权,管理人虽然可能只放入1%-2%的股本,但是对基金产生的利润却要享受15%-25%的分成;其次,公司制的出发点是要保护主要股东在重大事项上的决定权,而基金管理行业的出发点却是要尽可能避免有限合伙人的过度干预;再次,公司制要假设公司可以永续运营,但是每一个基金都有自己5-10年的生命周期。有限合伙制在上述三个方面都比公司制更为灵活,也更适合基金行业的具体需要。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有限合伙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但是,有限合伙制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下的企业制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而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法,如果有限合伙制中的普通合伙人(即通常所说的无限合伙人)行为严重违法,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个人征信体系尚待完善,有限合伙人(即通常所说的有限合伙人)如何追索权利还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其次,本次《合伙企业法》修改,虽然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条款,但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不具备完全的法律地位,不能像法人一样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即不是独立的法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更毋论在社会上作为市场主体。

三、国有公司参与设立PE基金的模式选择

从理论上讲,国有公司对于公司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组织模式都是可采用的。纵观发达国家私募股权的发展历程,一国既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私募股权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PE的组织模式的变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其采取的主要模式也不尽相同,以美国为例,1933年《证券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58年的《小企业投资法》,1916年、1976年及1985年《统一有限合伙法》等对不同历史时期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化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早期是以公司制为主,而目前有限合伙制模式成为美国私募股权市场的主流模式。英国则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公司制、风险和发展资本投资信托及风险投资信托的模式。

从以往经验来看,国有公司设立PE基金时分别采取了公司制、信托制以及有限合伙制等各种方式,如目前的PE基金大多以公司制设立,当然也有一定比例的以有限合伙制方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如东方资产旗下公司参与设立的上海五星投资合伙企业就是这样一种类型,还有一些信托公司通过契约方式涉足该领域,而作为中国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不等同于国外纯粹的公司制、合伙制或信托制基金,而是根据中国国情混合了这三种形式的不同特征,从而带有了典型的中国特色。

结合中国国情,对于国有公司设立PE基金而言,不能简单推断某种制度优于其他制度,鉴于三种模式在中国都具有普遍适应性,且公司制是目前PE基金设立的主流模式,我们认为以公司制为基础、充分吸收有限合伙制组织优势的PE基金设立模式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是一个最佳选择。

具体来说,根据难易程度及监管法规发展程度,有以下三种组建方式:

模式一:管理公司作为无限合伙人参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目前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方式设立的国内PE基金,一种结构是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两者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混为一体,具体的结构,如图1所示。

其中国有公司可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参与管理公司的设立,鉴于《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公司必须是非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担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股东应不少于2家,国有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与其他机构联姻组成管理公司,甚至与自身子公司等关联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公司也未尝不可。(以下模式中涉及到的管理公司组建方式均与此相同)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管理公司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例如,在北京注册一家内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至少3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同时,作为无限合伙人,按照市场惯例需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比例一般为认缴总额的1%。

这种混为一体的模式其优势在于管理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其债务负责,不会因为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而承担无限责任,除非有事由导致揭开管理公司面纱。就承担责任而言,公司制无限合伙人的股东显然优于合伙制无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另外,在该结构下,可以直接基于无限合伙人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润和管理费实现对管理团队必要的激励。

但这种结构面临的问题是,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混为一体,如果无限合伙人由于经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而承担法定无限责任,其作为无限合伙人的利润和其同时作为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以及自身的注册资本将受到侵蚀。

模式二: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有效分离。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是对无限合伙人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上的有效分离,例如,可采用以下结构,如图2所示。

这种结构下,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是各自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团队在管理公司层面运作,管理公司的设立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同时,无限合伙人通常根据市场惯例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所以无限合伙人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可以由来自于管理公司的资本解决。

无限合伙人的设置在满足公司法的前提下,只要董事会通过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投资决定即可,无限合伙人的管理成本相对较小。同时,由于法律设置上的区隔,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不影响管理公司的利益(前提是公司面纱原则未被影响)。另外,在税务筹划上,由于无限合伙人的收入在分配给管理公司的时候可以视为居民企业间的分红而免税,模式二对于管理公司的股东来说承担的税负和模式一是相同的。

模式三:引入特殊有限合伙人概念。对于如何设置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在境外PE基金运作中还有一种模式值得借鉴,即在管理公司层面引入特殊有限合伙人概念,如图3所示。

在上述架构中,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少量现金出资(如果地方规定有特别的要求,如上海和天津),或不以现金出资而以劳务出资。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的管理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满足其他有限合伙人对管理人的风险共担的要求。同时,无限合伙人负责运营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无限合伙人的收益分成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流回管理公司。因为无限合伙人的注册资本不大,所以无限合伙人的收入不会由于无限责任而受到太大损失;而特殊有限合伙人同时作为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另外,同模式一和二相比,管理公司的股东承担的税负是相同的,只是由于加入特别有限合伙人,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义务需要加以特别规定。

该模式在成熟的国际私募基金中并不鲜见(尽管也有一定的争议),但在目前的中国市场可能面临挑战。一方面,其他有限合伙人是否会同意该种安排,是否认为这种安排是无限合伙人对无限责任的一种逃避。另一方面,审批机构是否能够接受特殊有限合伙人的设置。由于这些原因,模式三有待市场接受和审批机构的认可,但从法理上来说该模式并不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中国PE目前处于发展初期,有限合伙人对于无限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十分看重,作为国有公司发起设立的PE基金,由于基金协议限制一个基金的杠杆率,限制基金的对外担保行为,限制基金投资于使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实体当中,对外投资一般来说不会导致基金资不抵债,国有公司因此而承担损失的可能性不大。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无限合伙人的所作所为最终会接受市场的惩罚,优秀的无限合伙人对自身的既往业绩是十分谨慎的,这也需要此类基金秉持稳健的经营风格。

综上,国有公司在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时,可主要考虑模式一和模式二,当然,国内的PE基金在经历过初期阶段之后,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投资者认知水平的不断提升,无限合伙人的情况和市场对合伙企业文化的理解应该会有进一步的发展,新的模式设置可能会产生。

参考文献:

1、柏林.有限合伙形势下私募股权基金的架构[J].法制与社会,2008(4).

2、李建华,张文文.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J].世界经济,2007(5).

篇5

全世界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金融瓶颈有两个:一是有没有拿到钱的途径;二是以什么成本融资。这两个瓶颈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中更为突出。我们的企业家们30年前寻求财政拨款,20年前找银行贷款和政府债券,10年前找证监令搞上市发行股票。今天,我们应该关注私募股权基金,因为它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指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甚至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待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虽然是对未上市的企业投资。但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通过所投资公司未来上市来实现资本增值。所以多数公司对企业投资时,都以该企业有没有“未来上市”的前景,作为是否对该企业投资的重要考虑因素。

近年来,各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说法不一。例如,200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国际研讨会上发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他代表了一种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与分类

第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特征是“聚合资金、聚合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管理、放大价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实行“资金+服务”的模式,在给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要提供专业化的增值管理服务;坚持“以退为进”的运作理念,追求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增值效益;坚持“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结合的原则;合理的配置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

它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二是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三是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四是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五是一般定位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六是一般是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做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第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分为五类:一是创业投资基金,一般投向于高新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二是支柱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向于支柱产业,有一定的风险,收益水平很难确定;三是基础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向于投资于能源、原材料、运输与邮电通讯等基础建设领域的未上市企业,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四是企业重组基金,一般投向于成长企业,问题企业或国有企业,其中部分基金是政策性的,风险和收益都比较低,而其他的则是高风险高收益;五是特殊概念基金,一般投向于指定产业(如文化产业)或寻找特定的投资机会,风险和收益都不确定。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发展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提供新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金融占据主导地位,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和集中是当前中国金融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和缺陷。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因为不同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方的风险偏好存在差异,因而融资的渠道应当是多元化的。产业投资基金无疑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它将为陷入资金困境而又无力融资的中小企业注入一剂强心剂。

第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提供新的股权融资的方式,减轻部分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银行债务的高依赖形成的风险。目前不少资金密集型行业因为缺乏股权融资的渠道,因而对于银行贷款等债务形成了相当高的依赖性。这种融资结构使得当前不少企业都背上巨额债务,稍微运作不善就有可能陷入资金周转困境,若这些企业能够获得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可以大大削弱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

第三,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小企业发展壮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是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通常包括一般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项目的企业投资,扩展期的直接投资和战略投资,包括管理层收购在内的并购融资,过渡期企业的过桥融资或上市前融资等。私募的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援,更有能力依靠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领导班子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如2005年5月无锡尚德在全球资本市场进行了最后一轮私募,当时赢得全球声明显赫的英联,高盛、龙科、法国Natexis,西班牙普凯等投资基金加盟,这些公司用8000万美元现金换得尚德公司7716万股权成功取得民营企业的控制权,并在全球高度瞩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推动中国光伏产业企业在美国上市,受到国际投资者的普遍认可。现在,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已成功开启,这更为我国中小企业吸引私募股权基金打开方便之门,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多的机会。

四、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私募融资

第一,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聘请富有经验的财务顾问。私募的过程是一个专业要求很高的过程,仅依靠中小企业自己的财务人员难以胜任。而且私募过程中需要的财务技术往往与企业的财务技术有所不同。有经验的财务顾问可以给企业全方位、专业化的帮助,包括财务管理、税务筹划、投资方的推荐等。

第二,尽量引入对企业发展帮助大的战略投资者。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尽量使之对企业投资周期较长,投资者有相对长远的打算,而且资金拥有者拥有很多资源,投资者可以动用自身的资源,帮助被投资者发展起来。另外,努力吸引一些成熟的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因为这些机构资金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可以在资本运作上给公司很大的帮助,如深圳风险创业投资公司、红塔山创业投资公司等。

篇6

财富传承做的是更好地将有形资产传承给下一代接班人,而子女教育做的是更好的将对文化与社会的理解以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传承给下一代接班人。因此,两者不仅是相关的,而且是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融合。大家常讲富不过三代,究其原因也无外乎未能做好以上两点,即财富传承者未能将有形财产合理地安排给下一代,财富继承者不具备良好的财富管理能力或良好的金钱观。

资产传承和子女教育可以分别称之为有形资产的财富传承和无形资产的财富传承。

有形资产的财富传承

明确比较具体的财富传承目标非常重要。

财富传承目标

有形资产的财富传承目标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合理的财富配比即财富的资产配置种类是否能够符合财富继承者未来的市场趋势,且能够被财富继承者很好地掌控。以房产为例,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未来每个家庭所拥有的房产数量将会上升,而随着年轻一代所占比例的降低,房产的需求将逐渐随之降低,因此在传承资产上有大量的房产就未必是明智之举。

合理的财富递延即财富是否能够根据财富继承者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合理地配置资产,实现资产的合理保护。很多案例表明,在继承者不具备对财产的打理能力时,过多的资产将会促使继承者出现过度消费或盲目投资的现象,而在真正需要运用资金时却捉襟见肘。因此能够将财富更好的按照继承者的各阶段需求递延提供,将会是更好的方式。

合理的避税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但是从大多数发达国家征收遗产税的趋势来看,国内未来征税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从各国遗产税税率来看,税负是相当高的。因此提前进行税务方面的筹划是未雨绸缪的长远之计。

财富配比的合理方式

根据配比的需求,首先要了解各类资产的属性以及未来的长远趋势,另外要看继承者对于哪些资产更有兴趣、更有掌控能力。

从资产属性来看,资产大致可分为实业股权(包括矿产资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包括商业地产、房地产投资基金)、金融资产(现金类,如本币、外币;固定收益类,如各种债券或债券基金、融资类信托产品;权益类,如股票、股票型基金、证券私募基金;保险类)、商品资产(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以及期货市场各类品种)以及艺术品(如古玩、名人字画)等。

从各类资产与经济的相关程度来看,金融资产中的现金类、固定收益类、保险类与经济普遍呈现较低相关性,即无论经济好坏,这几类资产均会保持一贯的低风险属性以及收益的稳定性;而实业股权、房地产、金融资产中的权益类资产、商品资产以及艺术品均与经济呈现较高的正相关性,收益会随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因此,综合考虑未来经济形势以及财富继承人能力后,便可决定财富继承者持有两类资产的比例。合理的资产比例配置也将有助于财富继承者更好的掌控和使用资产。

财富递延的合理方式

继承财富就如同继承一个国家,如果皇位继承人是个年幼无知的小孩,怎能掌控一个国家未来的兴衰?因此合理的财富递延方式如能够有效匹配继承者各个阶段的需求,那么就能更好地将资产运用起来。可将资产按照继承者的年龄分笔提供,在满足继承者各阶段需求的前提下也能够有效规避各种不良问题的出现。

儿童时代的需求主要是日常生活开支、幼儿园、小学的各种费用等。青年时代的需求主要是日常生活开支、初中、高中、大学(含研究生)的各种费用等。这两类费用均可用预期通货膨胀率来模拟计算。成年后(这里指大学毕业后)的需求包括了自己及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创业的启动资金、结婚生子的费用、各类资产的投资以及继承人的财富传承规划资金等,该项资产实际可将传承总财富扣除前两项资产后全部纳入。

归纳起来,在继承者未成年时,仅提供继承者的基本开支,其余资产可进行其他投资行为,待继承者成年后将资产一并获取。

在国外已有较多的独立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上述的信托服务,国内目前虽然没有现成模式,但也可在资产配置的设计下用保险及信托产品实现该功能。

避税的合理方式

国外更多的是利用遗嘱信托的方式规避遗产税,但在国内由于信托业未能真正开展遗嘱信托的业务,也只能依靠终身寿险及部分中长期信托产品实现遗产税的规避。随着越来越多的高端客户移民海外,客户也可选择国外的知名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遗嘱规划。

无形资产的财富传承

要在确定传承目标的基础上正确选择实现方式。

无形资产传承的目标

一般来说有3大目标。

树立独立的人格、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即如何让下一代从小就不依赖家庭,尽早养成独立的生存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拜金、不懒惰,有社会使命感。

培养企业家精神如果高净值人士本身就是企业家,即使不愿意再让下一代成为辛苦劳作的企业经营者,仅作为普通打工者立足于社会,但在坐拥巨额财富的条件下,如果没有一点企业家精神,其财富增值必将不能顺应社会发展,终将坐吃山空,从而出现富不过三代的局面。

提高继承人的财商财商是近些年新出现的名词。和情商与智商一样,财商的培养也要从婴幼儿时期开始,贯穿继承人的一生,这样才能够使其有足够的金融财务知识打理继承财富。

无形资产传承的实现方式

在智力等客观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心智的成熟与性格的坚韧显得尤为重要。

营造环境儿时的生活环境以及接受的教育(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会直接影响继承人的成长,因此需要为继承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内外部环境。既不能太过安逸,也不能太过压抑,要充分激发继承人在性格方面的潜质,培养一个自信、自爱、有使命感的上进青年。

行胜于言父母的一言一行下一代都看在眼里,作为父母一定要树立一个好榜样,这样下一代才会非常自然地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逆境历练逆境中能够锻炼下一代的坚忍不拔的意志,能够历练出一个企业家具备的潜质。让下一代尽早接受社会上的历练,使自己更加的融入社会。

培养继承人的企业家精神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商学院模式的案例教育,培养创业激情与冲动;励志课程的安排,建立超强的自信心;沟通及演讲能力的锻炼;企业经营理念的系统培训等。

篇7

2011年,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基本导向,进一步深化战略转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会自身也受到巨大挑战:一是金融脱媒趋势加快,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银行间竞争激烈,客户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的余地大大增强;二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差空间收窄,传统盈利模式受到严峻挑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需要更新理念,加强中间业务创新,提升对大型企业综合服务能力,逐渐降低对信贷业务的依赖等,多方面寻找解决之道。为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开始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各种可行模式。而积极与私募股权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则是近来银行业务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

广义的私募股权融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类融资,包括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私募投资(Private Equity ,PE)。狭义的私募股权融资主要指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在IPO前几年进行的股权融资。本文主要指狭义的私募股权融资,即PE。从操作环节来看,PE投资基金的整个运作流程主要包括四个环节: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银行可参与PE业务的运作,进行全面的金融合作。

一、在募集资金环节上的合作

在募集资金环节PE需求主要有:寻找LP、募集资金、设立基金、基金托管、推荐财务公司。银行在此募资阶段可以进行以下的金融合作:

1.寻找LP :依托银行广泛的信贷客户关系,以及其理财中心、私人银行部门所掌握丰富的高附加值客户,可以有效地为股权投资机构量身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同时,也为商业银行高净值客户筛选“品牌投资机构”。

2.基金托管业务:贯穿股权投资基金从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到市场退出的各个阶段。商业银行可以与PE机构签订基金和股权托管合同及协议,为PE机构提供包括资产托管、资金监督、股权登记、保管与变更等多项第三方托管服务。

3.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类理财产品:指商业银行面向合适的法人客户和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发行,所募资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特定企业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权,相关股权质押给信托计划,到期时由该特定企业或第三方受让该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权。

4.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面向合规及合适的法人机构、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客户,将所募资金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信托产品,从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企业的股权,该企业原股东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到期时由该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或银行认可的第三方受让信托产品计划项下股权,或通过二级市场变现产品项下该企业的股权(份)。

二、在投资环节的合作

商业银行在对PE机构的服务上,可以提供:

1.寻找项目:依托银行广泛的商业银行客户关系,以及银行与优质企业长期的业务关系,可以有效地为PE量身搜寻合适的目标被投企业。

2.金融市场研究与服务:是以银行研究中心为平台,定期向境内外专业机构及个人高端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及各主要行业板块的研究报告,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专项研究服务,降低投资者的信息采集成本,提高投资成功率。

3.常年财务顾问业务:银行出任PE的财务顾问,介入项目的尽职调查和提供投资决策参考等,为PE提供日常咨询、管理等服务,其主要包括财务分析、日常信息咨询、行业分析、政策咨询等业务。

4.项目融资业务:银行可提供全程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包括:编制“项目”融资计划表;分析信贷市场,并提出可能的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设计个性化融资方案及担保方案;对项目关键合同方进行尽职调查;准备信息备忘录;设计财务模型;编制银团贷款策略;协调各中介机构完成相关文件、协议的起草以及谈判等。

三、在投资后管理环节的合作

在项目投资后的管理环节,商业银行可参与的合作包括:

专项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包括一揽子金融产品方案设计、税务筹划、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关系协调、企业战略规划等服务。

并购重组业务:银行既担任并购交易中并购方的并购财务顾问,也担任被并购方的并购财务顾问,全面提供并购财务顾问业务的一揽子服务;同时,也可以对企业资产、债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重组提供顾问服务。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并购能力压力测试、交易结构设计与实施、目标企业估值、协同效应分析、融资方案设计与实施、负债结构优化与重组、整合方案设计与实施八个专项服务。

跨境融资类产品:以人民币代替外币进行境内外资金结算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可帮助企业实现境外结售汇、境外外币融资、境外NDF资金运作,并延长付款期限。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合承销商,以协议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为客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券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帮助客户获得低成本融资。

信用授信支持:对于符合条件优质的拟上市企业,银行可给予企业信用授信额度支持,一方面可以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企业获得银行信用额度也能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保理业务:企业通过银行的保理业务可以解决下游买方付款帐期占压资金问题,同时通过对应收账款买断,较低应收账款金额,实现财务报表优化。

票据池业务:企业可通过银行票据池买断业务,降低应收票据金额,优化财务报表,节省财务费用,实现票据集中管理。

四、在退出环节的合作

(1)IPO退出方式

1.通过证监会审核IPO前

信用授信支持:企业通过IPO审核后,若此前企业未获批信用额度,银行可根据情况给予企业信用授信额度,有利于企业招股获得更好的价格。

募集资金监管服务:银行可与企业及证券公司签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监管,同时为企业公司申请符合企业发展的IPO资金存款方案,继续保持银企双方良好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2.企业上市后的持续服务

现金管理服务:银行将提供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和服务支持,为各类企业量身定做,设计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服务方案。通过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实现:降低现金持有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建立内部资金调剂机制,优化资金运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占资金运营成本的比例,提高资金通过短期投资等途径所获得的收益;建立新型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增加企业效益。

授信审批支持:企业上市后,银行可采取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如对优秀高科技企业,开展信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如:在建船舶抵押融资、中小企业并购贷款等业务。

(2)并购退出

1.企业收购兼并提供咨询服务及融资服务:根据客户自身特定的需求和风险偏好,在其收购兼并或重组、搬迁扩建等方面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咨询服务及融资支持。

2.资产管理顾问服务:结合外部力量,为收购方或被收购方的并购进行提供全程的咨询服务,包括收购项目的目标选择、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法律文件谈判、融资安排、整合方案等服务。

篇8

在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黑石的资产估价为400亿美元,并打算在纽交所发行10%的股票,募集40亿美元,交易代码为BS。

黑石此举一出,可谓石破天惊。全球PE近两年急速发展,据英国调查机构Private Equity Intelligence统计,截至2007年2月,世界共有950只PE,直接控制了4400亿美元,今年内很可能突破5000亿美元。在世界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列表上,“PE帝国”可以排名第17位,位列比利时、土耳其等国家之前。

上市给了外界不可多得的渠道,可以获悉向来秘不示人的PE业绩和员工薪酬。但对很多投资者而言,私人股权投资的魅力就在于“私”,可以自由选择投资对象,用高杠杆率信贷,积极改革公司治理,着眼长期回报。而一旦变成“公募”基金,这些优势仿佛都要打折。

黑石筹划上市的核心人物、公司首席运营官托尼詹姆斯(Tony James)据说花费了大量时间研究高盛公司的上市案例,摸索出上市之后依然可以保持运作相对隐秘和独立的办法。

黑石的招股书中,处处透露着“名公实私”的希望:既不提供每季度收益数据,也不发表收入指导,而且反复说明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高于股东。

既然希望保持相对独立性,为何黑石还要上市?在招股书中,黑石的解释是利用上市获得的资金来偿还信贷,进行更多投资,并打造公司品牌。而分析家认为,它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为员工分利。黑石公司有52名合伙人和750名雇员,按照黑石上市后的市值400亿美元来算,每位员工平均市值接近5000万美元,即使高盛、摩根士丹利这样的老牌金融机构都难以望其项背。

黑石登陆股市,提供较少的信息和股东权益,却希望攫取40亿美元的巨资,很有点店大欺客的味道。但是在PE行业如火如荼的今天,加上黑石的声誉,市场预计申购会十分踊跃。

谁是黑石

PE的热潮兴起不过十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去年在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的发言中,将其定义为“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

PE的一般结构是,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和普通合伙人同时管理多种基金,通过私募形式筹款,对非上市企业做权益性投资。以黑石为例,公司资产分为私人股权基金、地产基金和金融产品三部分,分别管理着311亿、177亿和299亿美元;核心的私人股权投资部分包括五只常规基金和一只专门针对媒体的基金,投资了全球100多家公司。

两年前,全球仅有不到500只基金和1300亿美元,如今管理资金额增长近三倍,基金总数也差不多翻番。美国的投资者多为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他们参与某个具体基金,成为有限合伙人。基金从募集资金到着手投资的时间从几周到几月不等,据Private Equity Intelligence记载,由于这个行业越来越受投资者的追捧,2006年甚至出现了一天即完成筹资的情况。

从事私人股权业务的不仅是如黑石、凯雷一样专门的投资基金,还包括金融机构下设的私人投资部门。例如高盛公司3月28日刚宣布成立一只200亿美元的并购基金。此外,还有大型企业和国家背景机构开设的私人投资基金等。

1985年黑石刚成立时,只有史蒂夫斯瓦茨曼(Steve Schwarzman)和彼得彼得森(Peter Peterson)两名合伙人加上两名助理,资产总计不过40万美元。

20年间,美国的投资风潮几度转向。上个世纪80年代,华尔街风头正劲的是垃圾债券和恶意收购;90年代,聚集在硅谷的风险投资占据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在资本流动性强、贷款成本低的背景下,PE和对冲基金成为大热门。斯瓦茨曼领导的黑石出手迅速,交易众多,让人目不暇接。

2004年,黑石在化学行业低谷之际在德国购买了Celanese,迅速拿到势头回升的美国上市,攫取巨额回报。2007年刚过完三个月,黑石就以390亿美元收购商业地产巨头Equity Office Property;交易完成不到一周,立刻转手卖出15亿美元的资产,随即又收购食品企业Pinnacle Foods。

截至目前,黑石专设并购基金200亿美元、地产基金100亿美元,按照4倍杠杆率,这足以为黑石看中的交易撬动1200亿美元的巨资。所以,当斯瓦茨曼年初预言杠杆收购的纪录今年会被再次打破、价格将超过500亿美元时,谁会不相信呢?

曾任美国财政部长的彼得森现已退休,60岁的CEO斯瓦茨曼依然掌管黑石。他说话轻柔,面色和蔼。这位耶鲁大学心理学系毕业生因为成功打造黑石,引领PE潮流,被《财富》杂志冠为“华尔街的新霸主”。

据《财富》记载,黑石公司每星期一会召开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会议,逐个剖析本周的交易。早上8点30分开始讨论私人股权部门,10点30分是地产部门,下午2点是对冲基金部门,4点钟是债券部门。这一被称作“马拉松会议”的日程表上,几乎没有留出午饭的时间,斯瓦茨曼即使在海外度假也会电话参加。交易无论大小,都经过高层仔细讨论和各个团队部门之间论证。

黑石的管理和运作效率很高,对时机和行业把握灵敏,过去五年的回报率保持在25%以上,尤其在地产和并购部门,保持了近30%的投资回报率。

高效运作的背后是高额的费用。一般私人股权公司收取资金管理费用1%-1.5%,是投资银行费用的两倍以上,黑石招股书中提到2006年收取费用15.5亿美元,这几乎占总利润的23亿美元的三分之二,足见费用之高。

与众不同的上市公司

黑石并非第一家上市的PE公司,著名的KKR公司即曾将旗下一只基金上市。但黑石此次与众不同,处处表明上市并不等于拱手让权给股东。

在纽交所上市的是基金管理公司,而不是基金本身。股东并不直接拥有黑石的任何一只基金,也不能干涉内部运作和人事安排。他们的收益来自黑市的资产管理、投资增值、财务顾问等收入,2006年总利润为23亿美元。

在招股书中,黑石明言:“我们希望成为另一种上市公司。”他们警告股东,私人股本的投资收益很难预测,公司侧重投资的长期性回报,所以不会着眼于每季度收益数字,也不会收益指导。

基金投资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天然的利益冲突:投资人希望降低管理费用,而股东追求利益最大化,有动力要求提高管理费用。黑石也十分明确地说,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优先于持黑石股票的股东。

黑石还表示不会受到评级公司的影响。PE所带来的巨额债券对于黑石的评级肯定不利。

黑石说,在上市的前两年资本充裕,但之后债务股本比例可能会高达3-4倍――即使上市,也不会改变高杠杆率的运作。

此次人们并未如愿在招股说明中看到斯瓦茨曼、彼得森和其他主要合伙人的股份。黑石仅宣布斯瓦茨曼的年薪是3亿美元,但没有谈及股权。美国媒体猜测,斯瓦茨曼的资产超过100亿美元。

这样“另类”的上市,也给美国的监管者带来新问题。美国证监会对于股东权益规定和黑石的要求有所冲突。从税收来看,黑石的收益缴纳15%的增值税(capital gain),而非35%的企业所得税(income tax),也有不少税务专家指责黑石意在避税。

即使在华尔街,黑石400亿美元的市值也足以令人侧目。尽管与高盛公司的800亿美元市值仍有差距,且位列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之后,但它已在短时间内超过了老牌投行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公司。

这样一个价格,自然会引来人们对其价值的质疑。

高盛和摩根士丹利本来在黑石公司的承销团队之中,后来悄悄退出。据路透社报道,退出的原因很可能是在定价上有分歧――两家投行认为黑石400亿美元的估价太高。

篇9

(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丧失数据基础在创业型企业成长的过程中,所有者及其管理者往往重视市场的开拓,忽视了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其往往认为财务人员的主要作用在于把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核算清楚,并未体会到良好的财务管理行为可以规避企业风险甚至为企业创造财务价值。在企业经济行为没有战略规划的情况下,加上企业的会计人员本身素质短期内很难提高等因素,造成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由于缺乏及时和详尽的会计数据作支撑,财务管理行为往往得不到良好的效果。

(三)内部控制体系散乱,财务管理缺失控制环境内部控制体系作为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这一观点日益得到各类型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但是,在创业型企业里,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大多是比较散乱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所有者及其管理者往往重视业务的开展而忽略了管理的重要性。另外,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比较庞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和管理高层的全盘操控,内部控制体系也很难建立起来。内部控制的不健全导致了财务管理失去了一个健康的环境。(四)资金管理随意性强,财务风险发生隐患较高一般而言,在创业初期,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有限,所有者投入的资金能够满足企业经营和周转的需要。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创业型企业对资金的渴求越来越强烈。在创业板刚启动的情况下,很多创业型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同时,我国各种类型商业银行出于自身资金安全的考虑对创业型企业提出的贷款条件相对较高。另外,民间资本对资金的回报率要求较高。在此背景下,创业型企业融资显得特别困难。资金的短缺往往造成企业发展缺乏规划,主要由所有者决策其流向,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投资决策失误时,很容易造成投资损失,引发财务风险。

二、创业型企业财务管理要点

(一)制定合适的财务战略,迎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战略是企业发展的“灯塔”,指引公司前进的方向。创业型公司由于规模较小,所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是业务的拓展,故此在初创期不可能也很难制定明晰的公司战略。但这并不意味着创业型公司不需要具备公司战略的思想。在所有者内心,一定描绘了公司发展的蓝图并将其传递给公司管理者。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亦需要财务战略的支持。此时,公司需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特点以及企业发展的阶段做出财务战略规划。以此明确今后一段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保证财务管理的有序进行。顺便提及的是,企业制定公司战略时,可以借助于诸如KP(IKeyPerformanceIndicators的英文简称,即关键绩效指标)或者BSC(BalancedScorecard的英文简称,即平衡计分卡)等工具。

(二)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现代公司管理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并进而影响其绩效,而股权结构又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裘益政博士曾试图用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Theory)与当家理论(StewardshipTheory)研究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2007)。也得出了创始家族控制的民营上市公司的价值要优于非创始家族控制的民营上市公司的价值。其认为这除了得益于公司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建立的良好信任机制外,还在于创始家族通过股权的控制致力于公司长期绩效的成长。另外,现代财务管理目标理论最近为大家所接受的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应关注其所有利益相关者。由此可见,不管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如何更新,股东财富的增长并不会被摒弃。作为创业型企业,如果股权过于复杂,则其投资者很难达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一致的意见。这样会引发错误的投资行为或者错过较好的投资机会。这也启示作为创业型企业应当设计良好的股权结构,并在投资者之间做好书面约定,以保持公司长期治理结构的合理性。

(三)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管理环境创业型企业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时,不应追求“大而全”,而应根据重要性和适用性等原则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以此为公司各项管理活动制定行为法则,规范管理企业经济行为。在各项具体内部控制活动中,创业型企业应着重强化资金管理、采购和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等。而对于信息系统管理和衍生工具等耗时长、难度大的项目可以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行实施。这样做的理由在于:第一,创业型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如果把握好资金管理便能管控日常各项业务;第二,采购和存货管理牵涉到成本费用的控制和企业资产的安全;第三,销售从企业价值链角度而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是企业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总之,企业可以随着自身的发展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适应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

(四)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企业的发展总体而言在于“开源节流”,这对于创业型企业亦不例外。成本和费用的有效和合理控制也可以为企业创造不菲的价值,尤其是在企业经营困难阶段。在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方面,创业型企业更应注重以下方面:(1)强化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毛利。通过技术研发投入不但可以获得税收的优惠,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实力,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便可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毛利水平。(2)加强产品生产,降低单位成本。作为制造型企业,持续不断降低产品单位成本是企业盈利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企业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成本分析,找出降低产品成本的途径,并将最优的成本结构在公司范围内予以明确并鼓励员工创新,以持续降低成本。(3)控制期间费用,严格报销流程。对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企业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开支,明确费用报销流程,在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前提下严格控制。

(五)强化现金流量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经历了金融危机之后的企业普遍接受了“现金为王”的观念。作为创业型企业,更应强化现金流量管理。在遇到较好的投资项目时,要合理筹划融资方式,以最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保持股权结构的合理。同时,对于投资项目,应反复论证,必要时可以借助外部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做出合理的取舍。无论何时,企业应加强经营性现金流量的管理。因为只有经营性现金的不断流入,才能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得到良好的“血液”。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应采取各种灵活手段收取应收账款,防止坏账和呆账的产生。

篇10

巴菲特有句名言:“潮退了,才知道谁在裸泳。”此话用在房地产行业再恰当不过。以往在房价上涨阶段,房企基本都能获得较大投资收益,但当房地产市场处于下行趋势时,标杆房企与普通房企之间的差距一下子变得更加明显。行业内部冰火两重天,一面是标杆房企在销售金额、净利润、土地储备等方面都扩大优势,并已具备新一轮的发展条件;另一面是不少房企仍处水深火热之中,产品难以被市场接受,在销售困难、债务偿还的双重压力下为现金流苦苦挣扎。

标杆房企的成功很大原因在于其深厚的内功,精湛的业务能力;而大部分处境困难的房企较大原因在于自身综合实力不济。标杆房企在人才储备、土地储备、产品标准化、工程成本控制、工程建设、营销、税务筹划、费用管控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能力;而大部分普通房企在这些方面都具有随意性,业务环节处处落后于标杆房企。以土地获取时点至达到可预售时点的跨度来看,标杆房企节点控制能力远远领先于普通房企。标杆房企一般都有关键节点管理制度,以保证土地获取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达到可售节点从而达到减少资金成本的目的,也可以保证项目及时交付,达到项目利润结算的目的等。而大部分普通房企在开发中没有计划性,不重视这些关键节点的意义,或有普通房企已意识到关键节点管控的必要性,但又迫于自身各流程的业务内功不足无法达成。以标杆房企在土地获取时点至达到可售时点平均比普通房企节省半年以上时间计算,按一般规律,项目的融资成本可能导致项目销售净利率下降约两三个点。类似上述方面的涉及房企自身内功因素的情况不在少数,大部分房企需要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着力解决企业内功问题。

二、调整产品、业态和布局,顺应调控目的和市场趋势

我国政府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均有较严格的管理制度,房企对已通过报批的产品进行调整的难度较大,近两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对不同的物业类型具有不同的影响效果,一定程度导致了房企业绩分化。从房地产政策现状及未来发展来看,刚需产品受调控影响较小,对于那些在产品定位上仍有余地的项目,可以通过重新定位等进行调整,以顺应房地产市场调控,满足市场需求、规避调控风险。例如,嘉凯城名城公馆定位时加大了小户型比例,目前销售情况良好,已进入尾盘销售;已动工的嘉凯城名城博园项目亦是刚性产品为主。此外,绿城已加大对中小户型的研究,并且在西溪诚园、兰园等项目配置了比之前更多的小户型住宅,金都高尔夫艺墅2010年便开始加大了小户型的比例,事实证明这些及时调整产品的做法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从业态选择来看,纯住宅开发受调控政策影响相对较大,从市场表现来看,那些以综合开发为主的房企抗风险能力更强。全国排名靠前的房企无一例外是综合性开发。房企转型中可以通过调整业态组合来实现顺应调控,以综合性开发替代纯住宅开发。嘉凯城集团将新设嘉凯城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凯城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凯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用以整合公司商业资产、贸易和物业管理三大业务板块。嘉凯城商业成立后,将迎合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城镇化需求,着手调整公司现有自持商业物业形态结构,搭建消费性城镇商业的投资、兼并收购与运营平台,未来集合整个商业运营体系于一身。除了对集团旗下现有商业资产进行管理与优化外,嘉凯城商业的核心业务是向消费性城镇商业探索,培育公司新的业务方向和利润增长点。十提出2020年要建成小康社会,新型城镇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个转型过程给房地产开发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嘉凯城积极筹划探索的消费性城镇商业正好符合这一要求。

从区域布局来讲,房企也可以顺势而为。限购、限贷政策主要存在于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布局集中于一、二线城市的房企受影响较大,而三、四线城市及一、二线城市郊区受影响较小。随着十我国城镇化建设概念的提出,三、四线城市及一、二线城市的郊区等都具有较好的发展机遇。龙湖的产品大部分布局于二、三线城市的近郊区,极少数位于市中心,万科也是一、二线城市郊区及三、四线城市的优秀操盘手。顺应政府调控目的及城镇化方向有利于房企的自身发展。

三、延伸产业链,弥补房企自身短板

房企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建筑业、咨询业等相关产业。以金融业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为例,房企的自有资金往往占总投资的比例范围在20%~50%之间,其余的投资大部分依赖于融资和预收款,从一定程度讲,房企的融资能力很大程度决定了房企的发展和盈利。本轮宏观调控加强了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的控制和监管,加上近两年贷款利率居高不下,房企开发贷融资规模得到压缩、融资成本也比以往增加,不少房企只能转向信托或者基金,而这两者的融资成本更高,加大了房企资金成本。对房企来说更危险的是变幻莫测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影响了房企的资金计划,不少房企由于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变化导致计划内的融资无法实现,陷于被动。

为此,不少房企通过进入房产基金行业为自身的发展提供保障。据清科研究中心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度,房地产行业共有31个私募股权投资案例,2010年全国共有房地产基金公司100余家,而2011年,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都纷纷设立房地产基金,截至目前,国内房地产基金有近500家。嘉凯城集团已由房地产基金探索阶段进入实践阶段,目前其全资子公司凯思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伙成立的宁波嘉凯融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已募集8亿~10亿元投资湖州龙溪翡翠项目。未来宁波嘉凯融晟投资合伙企业还将募集总额约40亿元的房地产基金用于嘉凯城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开发。此外、金地、滨江集团、复地等房企已进入房地产基金行业。房企通过进入这些对自身开发具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链,增强了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弥补了自身短板,也拓展了自身盈利点。

四、择机进入其他产业,拓展盈利点

篇11

据贝恩公司测算,2008年中国个人持有可投资资产规模为39万亿元,2014年达到112万亿元,复合年增速达19%。其中高净值人群的可投资资产规模从2008年的8.8万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31.8万亿元,复合年增速达24%。波士顿咨询公司数据显示,2015年底中国私人财富达到113万亿人民币,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200万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仍可达到12%。

贝恩公司调研显示,在我国高净值人群的境内资产结构2013年到2015年的变化中,储蓄占比持续下降,从16%下跌至14%,债券、投资性房产占比也不断下降,而股票由22%提升到26%,公募基金由8%提升到1 1%,包括私募、黄金、专户、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其他投资大幅上升,由4%提升到了10%。高净值客户资产结构已经形成明显的多样化趋势。

目前,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着重在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两个方面提升服务能力。金融服务方面,通过构建涵盖证券、基金、保险、信托、期货、金融租赁在内的产品体系,增强资产配置能力,努力提升自主研发产品的能力。同时,加强与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产品库,扩大客户的选择范围。在非金融服务方面,重点加大专业人才的配置,满足客户关于税务筹划、保险服务、财富传承、移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多家商业银行尝试通过全球医疗、家庭生活助理、旅行商务助理、国内道路救援、圈层交流等增值服务,使私人银行业务成为高净值客户的贴心管家。

2007年以来,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凭借财富市场的存量规模以及商业银行的信誉优势,通过“跑马圈地”取得了长足发展,高净值客群与管理资产规模得到极大提升。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超过22家商业银行推出了私人银行业务,财富管理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专业委员会对17家会员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末国内银行系私人银行管理资产规模达6.8万亿元,客户数量达49万户。

交通银行自2008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开展首批私人银行业务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速,管理资产规模和客户数量稳步增长。2009年管理资产规模为959亿元,目前已经超过4500亿元。2015年交行私银管理资产规模较上年增幅达40%。

私人银行业务发展中的经营模式问题

尽管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境外成熟的私人银行相比,在业务模式、组织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仍处于由初级阶段向成熟阶段发展的时期。

业务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初衷是为了满足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需求。客群主要来源于零售银行的筛选输送,产品种类和服务标准则依托于零售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从现状来看,多数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定位于零售银行业务的高端理财业务,主要通过专属产品来满足高端客户的理财需求,由此导致私人银行盈利模式的比较单一。随着高端客户财富管理意识的成熟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私人银行业务较为单一的产品服务已经捉襟见肘。顺应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构建多元化产品体系、提升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资产配置能力已成为各家私人银行的当务之急。

市场宏观环境和家庭微观环境的变化也导致高端客户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和个性化。除了通过金融产品实现资产增值、保值外,顾问咨询需求不断增大。比如,如果国内房产税、遗产税陆续开征,高端客户会增加税务筹划、移民政策的咨询需求。境外投资和子女教育则会增加对当地法律和教育政策的咨询需求。个人对健康医疗的关注,则会加强对保险服务的需求。财富安全如何安全的代际传承又会增加对财富传承的咨询需求。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商业银行必须加大专业人才的配置以满足客户的咨询需求。不仅如此,为了增强客户粘性,商业银行也要完善各自的增值服务能力,如高端客户专属的健康通道、商务旅行、艺术鉴赏、圈层交流等。

组织模式

国内各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服务重点各不相同,导致私人银行的组织架构也不尽相同。从国内的私人银行开设的情况来看,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即大零售模式、(准)事业部模式和综合模式。目前暂无海外专业化、完全独立经营的私人银行模式。

大零售模式是国内私人银行业早期比较流行的组织模式。在典型的大零售模式下,总行私人银行部隶属于零售银行部,并在分行设立私人银行部门,分行享有下辖私人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考核等方面的特定权限,总行私人银行部对分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指导和支持。依托零售银行部门的客户资源和部分理财服务是众多私人银行采用该模式的主要原因。

(准)事业部模式是私人银行部门作为利润中心,采取单独核算和总行私人银行部垂直管理,在总行授权下负责私人银行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事项,私人银行业务主要向总行私人银行部汇报。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其专属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及专业品牌,从而与一般零售业务区别开。私人银行成立之初的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均采用了事业部制,而工商银行则采用了改良过的(准)事业部制。

与纯粹的大零售模式和(准)事业部模式不同,有的商业银行采用了集二者优点的综合模式,例如在总行成立独立的私人银行部,而在分行依托零售银行体系,并建立私人银行专职团队,有的银行甚至建立专门服务于私银客户的支行网点。这种综合模式既力图避免与零售条线争夺客户的局面,又尽量发挥零售银行与私人银行产品定位不同的特点,通过专业团队进行资产配置规划,以满足高端客户需求。近几年来,采取综合模式的私人银行呈现增多趋势。

三种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存在何种模式更适应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和组织架构的问题。但客观来看,事业部制与中国商业银行的总分行体制存在天然的不兼容问题,包括客户的拓展、多头监管以及利益协调等。同时事业部制要求的单独核算、独立运营也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因此,事业部制在我国推行并不算成功。

但境外成熟私人银行的发展路径表明,私人银行子公司模式和事业部模式是其普遍采取的组织模式。随着国内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群的累积达到一定程度,客户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以及私人银行管理的精细化,事业部制有可能成为各家私人银行组织设计的改革方向。

盈利模式

从全球私人银行的盈利模式来看,主要分为手续费模式和管理费模式。前者以佣金收入为主,根据每笔交易的资产规模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者不对每笔交易收取费用,而是每年对客户账户内的资产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国内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部门目前以产品销售为主的业务模式导致了盈利模式的单一,私人银行通常根据客户每笔交易收取比例不等的手续费,属于批次性收费。而管理费模式主要以客户资产规模为基础,按产品类型每年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每次交易不单独收取手续费。客户经理对客户总体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在该模式下,考核客户经理的并不是交易量,而是不断增长的客户资产规模,可以有效规避道德风险,有利于客户长期关系的维护。此外,随着高端客户税务筹划、保险服务、财富传承等非金融服务需求上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顾问费也成为盈利的重要来源。

交通银行助推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打造财富管理银行经营特色

交通银行应该以提升私人银行专业化、差异化服务水平为方向,建立以“客户资产”为核心的经营模式,着力构建“资产配置、产品经营、客户服务”三大能力,持续夯实“专业队伍、系统渠道、风险管理”三大基础,努力将私人银行打造成为建设综合化、国际化财富管理银行的特色与亮点。

加快私人银行中心职能转变,完善体制机制和组织架构

按照全行战略部署,抓住私人财富市场快速增长、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传统业务调整等大好机遇,深化私人银行中心事业部制改革,强化经营职能,加快促进资产管理规模增长,力争实现经营收入大幅提升,打响交通银行私银品牌,努力建设成为行业一流私人银行。

加强总行的私人银行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客户关系管理能力、产品研发与资产配置能力、财富解决方案设计与交付能力,一是根据私银客户跨区域流动性大、专业服务要求高的特点,重视总行私人银行中心市场营销的团队建设和资源投入,大幅提升总行的服务统筹与销售支持能力,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加快发展以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为主要服务手段的私人银行专户业务,由总行私人银行中心直接参与业务经营,加快从简单产品销售向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转变。三是完善风险小建设,加强产品的市场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确保业务稳健发展。四是完善私人银行中心的财务核算和业绩统计,加强全口径的盈亏核算,在准确核算私人银行业务投入产出的基础上促进业务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增强分行的私人银行客户经营能力。一是完善分行私人银行业务的组织和支撑体系,在重点市场所在分行或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分行建立较为强大的专职团队,以私人银行中心或专营团队的形式加强业务拓展。在有条件的分行试行建立私银专属客户经理团队,强化专业服务能力,为业务目标达成承担组织、策划、管理、协调、拓展、分析、服务以及培训等项工作职责。二是以“资产”为经营抓手,建立私银客户与大众客户差异化的客户管理目标和客户拓展与维护方法,根据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提供资产配置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与银行的共赢。

加快建立全类型、开放式产品库,为客户资产配置创建基础平台

参照同业经验,加快建设门类较为齐全,风险和收益水平能基本满足客户需要的私银专属产品库。一是在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产品甄别和管理能力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私银中心专属理财产品管理授权,准予在一定授权范围内自行审批核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准入和销售,实现第三方产品常态化发行,加强产品存续期管理。二是根据客户投资偏好,结合流动性、收益率等要素,形成包括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资本市场、股权投资、海外投资、另类投资、全权委托、融资顾问、增值服务等在内的私银专属产品服务光谱图,加快对产品线的补充完善。三是提升针对市场和产品的研究分析能力,制定科学的产品策略,适时推出资产管理全权业务。

进一步加强与资产管理中心联动,丰富“得利宝”私人银行专属理财产品线,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资产配置需求。一是加强私人银行专属常规理财产品供应,将货架式常规化的“大众”产品做大做强。二是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不同投资策略私银专户产品的开发能力,将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小众”产品做出特色。三是结合客户需求与市场趋势,加强自主投资与委外投资相结合,私银中心做好客户需求反馈,资管中心做好产品开发供应。

充分发挥交通银行集团全牌照优势,利用子公司业务领域广泛、产品体系丰富的特点,加强与集团内信托、基金、保险等子公司的联动。抓住集团国际化发展机遇,积极建设跨境财富管理平台。在私人银行业务发展上,明确集团内跨界、跨境的协同发展目标,将牌照资源和机构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推动业务发展。

加大客户营销力度,实现客户关系精细化管理

以“名单式、责任制、个性化”为手段和原则落实私银客户管理。一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客户经理和私银顾问与客户的联络沟通机制,确保支行、分行、总行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每位私银客户的活动或拜访,进一步完善产品服务信息的发送和告知渠道与流程,将与私银客户的联络和沟通工作纳入私银日常管理,做好客户关系维护。二是立足现有资源,积极利用公私联动开展目标客户营销,借助与各类协会、商会、俱乐部等机构的合作契机,拓宽新客户来源,交叉销售并拓展优质企业高管、中小企业主、信用卡高额授信客户,重点筛选聚集优质私人银行潜在客户的信托、基金、证券、咨询等第三方机构,通过跨业跨界资源整合,吸收行外新客户。三是要高度重视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掌握和挖掘,兼顾客户收益要求、风险偏好、流动需求以及其他财富管理目标,对目标客户和流失预警客户采取一户一策方式,加快现有客户提升、防范客户降级或流失。通过合理进行资产配置达到提升资产规模、吸引行外资金的效果。

加强私银客户生命周期的全流程管理。一是全面推行私银客户签约机制,开展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风险偏好评估,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升客户对交通银行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二是加强对投资市场的研判,结合客户短期需求,做好资产配置方案,通过方案带动产品销售。三是根据客户长期需求,做好综合财富管理规划,提供包含全球配置、财富传承、企业经营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

加强总行直接面向客户的营销拓展支持能力,加强总行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高净值人士的群体属性、行为模式与需求特征,完善族群客户的财富管理方案库、丰富族群客户资产配置模板、发挥好总行私银专家团作用,提升客户经理对私银客户的营销服务能力。二是逐步建立并完善总行投资顾问直接营销客户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针对高净值人士集中的客户群和高星级私银客户,加强总分行联动,加深对重点客户的全方位、持续化服务。

完善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完善全行私银客户增值服务内容,提升各类服务价值,建立平台统一、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增值服务体系。一是在商旅服务、健康养生、海外投资、子女教育、艺术品鉴赏等贴近客户实际需求的领域加强积累与培育,搭建私银客户增值服务平台。二是围绕需求较为旺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服务要求,重点投入资源,设立全国性的特色服务,努力做出口碑、打造品牌。三是加强总分行联动,鼓励分行因地制宜,为客户提供适合当地客户的增值服务内容。

强化基础金融服务,设计提供针对私银客户的专属渠道、专属服务和专属产品。在消费信贷、信用卡、电子银行、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与总行各中心(部门)的合作,充分整合客户、服务渠道、基础产品等方面要素,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标准化的专属综合,包括私人银行客户专属网银、专属客服、私人银行白金信用卡专属服务、私人银行客户消费贷款绿色审批通道等内容。

加快开展客户需求增长较快的海外投资、全权委托和财富传承业务。充分发挥交通银行在亚太地区机构分布广泛、经营历史悠久的传统优势,发挥境内外联动优势,积极拓展海外投资、离岸家族信托等新兴业务,打造交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亮点与特点,形成交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依据私银客户的需求及特点,根据国内外同业的发展经验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发面向私银客户的远程电子服务,适应私银客户流动性大、服务个性化强的特点,满足客户全天候、跨区域的服务需求。

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机构优势和牌照优势,塑造“境内外、全牌照”的一体化私银业务特色

高度重视境内私银战略性市场的拓展,结合分行私银业务发展现状,将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等省市域作为私银业务发展的战略性市场,设立分行级的私人银行中心,鼓励分行增加业务管理人员和私银顾问岗位人员,联动一线营销人员开展专业化经营。总行集中投入资源,通过专项推动计划对该类分行实施产品、营销、培训等资源的倾斜政策,加速战略性区域业务发展。

积极推动跨境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一是加强创新,依靠集团海外机构优势,发展跨境财富管理和服务支持新手段。进一步探索业务联动机制,联动业务的收益实行境内外双记,并设立专项激励,促进业务快速发展。二是加强境内分行联合路演与营销推介力度,结合客户需求针对境外私人银行服务、海外投资环境和投资产品、保险服务和家族信托等内容进行业务宣介,深化跨境合作。三是积极创新跨境投融资产品,在境外优先股、高等级债、跨境融资等领域满足客户跨境财管需求。

重点打造信托业务特色。客户财富传承需求日益旺盛,要加快梳理私银客户尤其是超高净值客户的家族传承需求,与交银国信及交银信托保持紧密联动,将家族信托打造成为交通银行特色服务,并择机成立家族财富管理办公室。

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确保私银业务长期稳健发展

篇12

中图分类号: F83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2-018-07

2005-2007年,汇丰集团私人银行连续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最佳环球私人银行”第三名。然而与有着百年历史的瑞士私人银行相比,汇丰集团私人银行的高速成长不过是最近10年的事。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尚在起步阶段,虽然各大商业银行均倾注了很高热情,但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和差异化的产品/服务,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和国际领先银行相比仍有显著差距,汇丰的成功经验对处于探索中的我国商业银行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 汇丰集团私人银行概况

(一)汇丰集团私人银行的构成及业绩

私人银行业务是汇丰集团的两大环球业务之一,汇丰集团私人银行(HSBC Group Private Banking)主要包括汇丰银行(美国)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汇丰特林-布克哈特银行和汇丰私人银行控股(瑞士)(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uisse))。汇丰集团私人银行拥有庞大的全球网络(图1),截止2007年年末,已在欧洲、亚太地区、美洲、中东和非洲的42个国家(或地区)设立了93个私人银行办事处,是名副其实的全球性私人银行。

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在最近数年中得到迅速发展,税前利润逐年增加(图2),2007年达到15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的3.7倍;对汇丰集团的利润贡献度也在稳步上升,2007年为6.2%,与2002年相比提高了2.2个百分点,与2004年相比提高了2.6个百分点。截止2007年年末,汇丰集团私人银行管理的客户资产已接近5000亿美元。在《欧洲货币》杂志举办的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评奖中,汇丰集团私人银行连续三年(2005-2007)被评为“最佳环球私人银行”第三名。

(二)对汇丰私人银行控股(瑞士)的财务分析

1999年成立的汇丰私人银行控股(瑞士)(以下简称“私银控股”)是集团私人银行业务的主体部分,创造了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80%的利润,对它近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有助于揭示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的整体运行和发展状况。

1.代管资产规模

2001-2007年,私银控股的代管资产年均增长14.5%(图3),除2005年因出售旗下部分信托资产而导致代管资产减少外,其余年份都较上年有超过200亿美元的增长,2007年末,代管资产规模已接近3000亿美元。代管资产的增长一方面源于原有资产的价值增值,另一方面源于新资金流入,代管资产规模的快速提升反映了私银控股出色的资产管理能力和客户挖掘能力。

2.收入结构

从收入结构上看,费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在40%以上,除2001年外,费用收入均高于利息收入(图4)。这说明私人银行业务与传统银行存贷业务存在显著差异,私人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是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服务相关的费用收入也就成为私人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3.赢利能力

私银控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除2002年外,其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汇丰集团的水平(图5)。其中2005年为20.1%,高出汇丰集团4个百分点;2006年为18.1%,高出汇丰集团2.3个百分点;2007年为19.7%,高出汇丰集团3.4%个百分点。出色的盈利能力使私人银行业务在总的利润贡献度不高的情况下,仍然成为汇丰集团的两大环球业务之一。

4.经营效率

私银控股在发展过程中,运行效率稳步提升(表1)。从成本收入比来看,2005以前,私银控股的成本收入比高于汇丰集团的平均水平,但2005年后,私银控股在成本控制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成效,成本收入比有所降低,和集团的平均水平大致持平(图6)。从人均代管资产来看,2007年接近6000万美元,是2001年的1.5倍;人均完成收入2007年达到55万美元,是2001年的1.8倍。这两项指标的提升反映私银控股员工素质的提高和规模经济的效应。

二、 汇丰集团打造国际一流私人银行的成功经验

(一) 汇丰经验之一:收购

收购是汇丰私人银行业务在最近十年中快速扩张的最主要方式,通过收购,汇丰不仅实现了客户数量的增加和资产规模的提升,而且吸纳了专业人才,扩展了离岸金融服务能力。

1、 对收购事件的简要描述

从1999年开始,汇丰共进行了5次与私人银行业务相关大规模收购(表2)。

1999年,汇丰收购了“Republic New York Corporation(RNYC)” 和“Safra Republic Holdings(SRH)”,迈出了成为全球性私人银行的重要一步。汇丰通过收购达到了以下战略目的:①使汇丰私人银行业务规模翻了一倍,国际私人银行客户达到55000人,代管资产规模达到1200亿美元。②扩展了汇丰在美国的个人金融和商业银行业务,使汇丰在纽约州的网点达到455个,服务于200万客户。③提升了汇丰在全球市场上的国债和外汇交易能力。

2000年,汇丰收购了法国商业信贷银行(Crédit Commercial de France ,CCF),私人银行业务进一步向欧元区扩张。CCF在法国拥有650个网点,居全法第八位,收购将给汇丰带来100万客户;在财富管理业务领域,CCF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其为法国富裕人士管理的资产达540亿美元。

2002年,汇丰收购了安达信高净值私人客户税收服务团队(Arthur Andersen’s HNWI Private Client tax team,APCTT),该团队包括前安达信的25个合伙人及180名员工。这些员工有多年的财富管理从业经验及广泛的社会关系,汇丰以此为人员基础在弗吉尼亚增设了私人银行办事处,以扩展其在华盛顿地区的业务。

2004年,汇丰收购了百慕大银行(Bank of Bermuda),百慕大银行在信托、托管及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具有优势,其网络覆盖了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及库克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对百慕大银行的收购不仅使汇丰获得了5000名富豪客户,而且极大提高了汇丰私人银行提供离岸金融服务的能力。

2006年,汇丰收购了巴拿马最大的银行“Grupo Banistmo”。Grupo Banistmo在中美洲分支机构众多,这次收购使汇丰在中美洲6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巴拿马拥有了220个分支机构,为其扩展了中南美洲的私人银行业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2、汇丰收购的特点:

①顺应行业潮流

私人银行业的参与者众多,机构类型广泛,包括纯粹的私人银行、全能银行、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家庭办公室以及其它顾问/金融服务机构。分散化是私人银行业的显著特点,2006年全球最大的十家私人银行的市场份额之和仅13.3%(表3)。分散化带来的竞争压力使并购近年来成为一种行业潮流,毕马威2006年对全球147家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机构的调查显示,2005年共发生私人银行并购交易258宗,比2004年增加了116宗,平均交易规模1.03亿美元。89%的受访者表示正在积极寻找收购目标或者在时机合适时考虑收购。

②收购与汇丰的整体战略一致

以“环球金融,地方智慧”为经营理念,汇丰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与私人银行业务相关的收购与汇丰的国际化战略一致,在扩张私人银行业务的同时促进了集团整体战略布局的完善。

③收购目的明确

毕马威的调查显示,在私人银行业中进行收购主要目的有9个,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增加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区域市场和提升规模经济(图7)。具体分析汇丰的收购目的可以发现,5次收购中有4次与进入新的区域市场有关,有3次显著增加了 市场份额,有1次是为了获得专业人才,有1次与应对税收/监管环境变化有关(表4)。

(二)汇丰经验之二:量身定制

私人银行的基本特点在于其向高净值客户提供的是“量身定制”而非标准化的产品/服务。“量身定制”要求私人银行至少具备两方面的能力,一是完备的产品供应能力,二是准确的客户细分能力。

1、私银控股的产品/服务模块

私银控股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服务包括四大类:投资、信托与保险、专家咨询以及融资和银行服务(表5),四大模块不仅包括几乎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且包括很多与高净值客户日常生活相关的非金融服务。私银控股力图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吸引和留住客户。

①投资

汇丰私人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投资服务包括三类,一是投资建议,包括对全球最新投资机会的分析、挑选全球业绩最好的共同基金以及对全球新兴市场证券的深入分析。二是客户自由决定的投资,即客户在专家的帮助下,由客户自由决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再由汇丰的投资经理进行管理。三是另类投资,另类投资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高净值客户青睐,私银控股与汇丰另类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向客户提供另类投资服务。另类投资的对象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研究表明,另类投资的收益高于传统投资,而且与传统投资的相关系数较小甚至为负(表6),因此在投资组合中适当加入另类资产可以提高组合的收益,降低组合的风险。

②信托和保险服务

私银控股与汇丰信托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通过信托方式帮助客户完成资产的保值、增值及代际传承;同时与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向客户提供寿险、财险及特殊保险服务。

③专家咨询

私银控股提供的专家咨询服务不仅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问题解决方案,而且还提供与高净值客户工作和生活相关的非金融问题解决方案。具体包括:⑴家庭办公室顾问,即提供家庭财富管理解决方案,范围包括财富保值、财富转移、税收规划、

不动产规划及子女教育等。⑵公司金融解决方案,即让客户了解复杂的公司金融交易,帮助客户进行决策,范围包括并购、分拆和资本重组、公开上市证券交易以及引入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⑶财产和税收顾问,服务范围包括财产保值、个人收入税收安排、退休计划和薪酬计划等。⑷慈善基金,即满足客户参与慈善事业的需求;充当基金受托人、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以及提供捐赠方面的建议。⑸全球传媒及娱乐,传媒及娱乐行业有其独特的运行规律和行业语言,因此有必要组建专业团队向传媒及娱乐行业的私人客户(及其生意)提供投资建议和银行服务;专家涉及领域包括音乐、电影、戏剧、时尚、英文出版物等。⑹全球体育集团,向体育界人士(包括运动员、教练员、俱乐部经理人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包括投资、现金管理、税收顾问、全球保险服务及体育营销等。⑺钻石和珠宝,即提供与钻石和珠宝相关的鉴定、投资、融资和保险服务。⑻不动产服务,包括不动产价值评估、在交易谈判中获得合适的价格以及寻找公开市场不能提供的特定地产等。⑼移民服务,即提供到加拿大、香港和英国的移民服务。

④融资和银行服务

私银控股也向客户提供普通的银行服务,如支票、银行卡、外汇、保管箱和存款产品投资等。贷款服务近年来发展较快(图8),私银控股向客户提供奢侈品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信用证及其它贷款,2007年的客户贷款额达到350亿美元,是2001年的3.7倍,占集团客户贷款的比重达3.5%。

2、量身定制的服务

“量身”反映的客户细分能力,传统的方法是按资产规模进行客户细分,例如按财富净值将客户分为高净值客户(1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和超高净值客户(3000万美元以上)。但是这种细分方法难以反映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采用的客户细分维度日趋多样,财富获得方式、职业以及生命周期等都成为细分的依据。私银控股以职业特征为主要依据将客户分为五类3(表7),根据客户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的产品/服务。

(三)汇丰经验之三:协同效应

协同是经营者有效利用资源的一种方式,协同战略可以像纽带一样把公司多元化的业务联结起来, 可以有效配置生产要素、业务单元与环境条件, 实现一种类似报酬递增的协同效应, 从而使公司得以更充分地利用现有优势, 并开拓新的发展空间。汇丰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时十分重视私人银行同集团其它业务模块的合作。具体表现为个人理财客户群和工商业务客户群向私人银行转移客户,另一环球业务――环球银行和资本市场向私人银行提品(图9)。2007年,从其它客户群转介的个案约3500宗,由此录得60亿美元新增资金净额(工商业务转介私人银行业务令管理资产增加18亿美元),环球银行和资本市场业务的交易中有34宗来源于私人银行业务,集团因此赚取7000万美元的收入。私人银行与其它业务模块的协同扩展了客户群,增强了产品供应能力,提高了整体盈利能力。

三、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

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各大商业银行均倾注了很高热情,但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和差异化的产品/服务,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和国际领先银行相比仍有显著差距。汇丰在最近十年中的成功经验对中国银行业有三方面的启示。

(一)通过海外收购搭建私人银行业务平台

国内商业银行有目的的收购国外的财富管理机构和私人银行部门是实现私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从汇丰的收购案例中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得到三点启示,一是应明确收购目的,国内商业银行的海外收购目的应首先着眼于获得领先的产品、技术和专业人才,而不是扩大市场份额。这是因为人才瓶颈严重制约了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收购一方面能带来专业人才的直接增加,另一方面能够为人才培训提供良好平台。二是价格合适,全球金融动荡为国内商业银行海外收购提供了机会,可以以此为契机在谈判中争取有利的价格。三是应服从整体布局,对国外的财富管理机构和私人银行部门的收购应服从各银行海外经营的整体战略布局,避免孤立发展私人银行业务而缺乏其它业务部门的配合。

中国银行在收购海外财富管理机构和私人银行部门方面已经开始积极行动。2008年7月,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斥资900万瑞士法郎收购瑞士和瑞达基金管理公司,瑞士和瑞达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基金管理、离岸基金外聘管理顾问以及机构客户的资产管理,其管理的基金共有5个,分别是四个离岸基金和一个瑞士共同基金,总值约为3.62亿美元。中国银行英国子行收购瑞士和瑞达基金管理公司,主要是看重这家公司拥有丰富基金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成熟的投资产品,以及地处以私人银行业务闻名于世的瑞士日内瓦等有利条件。2008年9月,中国银行斥资约2.363亿欧元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2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中国银行将向洛希尔银行董事会委派两名董事,并获得参与经营管理的相应权力。双方合作领域将集中于产品开发、设计与分销、技术和知识转移以及人员交流等。?洛希尔银行(亦称罗斯柴尔德银行)始建于1953年,是LCF洛希尔集团的子公司。该银行主要在法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从事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1998年以来,洛希尔银行管理的资产年均增长20%,2007年末为296亿欧元。海外收购为中国银行引进国外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搭建私人银行业务平台、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出独立的专家咨询服务模块

专家咨询服务是私银控股覆盖面最广的产品/服务模块,几乎所有的客户群都有其提供的专业服务项目,而且专家咨询服务并不附属于投资、信托以及银行服务模块,而是与其并列,这反映了咨询服务在私人银行业务中的特殊地位。国内私人银行应借鉴汇丰经验,积极开展专家咨询服务,原因有三:

1.适应客户需求

国内的高净值客户有很大一部份来自企业家人群,他们投资理念积极,希望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但又缺少金融知识,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公司金融、财务和税务安排、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因此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有利于推动私人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

2.反映“量身定制”的私人银行服务特点

提供咨询首先需要进行客户细分,客户细分在建立客户忠诚度、识别潜在客户、判断提品/服务的方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私银控股对客户的初步细分主要以职业为依据,国内商业银行可以综合职业、财富来源、生命阶段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对客户进行细分,以便针对目标客户群确定准确的价值定位。

优质的专家咨询服务需要全面的产品/服务供应能力为支撑,为客户制定的最佳解决方案如果没有实现可能将变得毫无意义。与国际领先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产品/服务供应能力上存在很大差距,为逐步建立全面的产品/服务供应能力,国内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借鉴国际领先银行的产品/服务框架,采取综合化经营和海外收购等方式扩展当前的产品/服务内容,另一方面可以外包相应的产品,建立开放式的产品架构,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产品/服务外包近年来在私人银行业中较为普遍,奥纬咨询对欧洲财富管理机构和私人银行的调查显示,5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参与价值链的最佳方式是将一些产品/服务外包(图10)。应当注意的是,外包的重点主要是基金、结构性产品、另类投资工具、税务筹划等专业产品, 外包并不能替代内部提供,私人银行为保持其核心竞争力,产品/服务的内部提供仍是主流。

3.有利于推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由于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提供专家咨询的私人银行顾问团队往往包括众多领域的专家,在汇丰的案例中,其咨询团队不仅包括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金融和信托等金融领域的专家,而且包括不动产评估、珠宝鉴定、传媒娱乐及体育产业等非金融领域的专家。毫无疑问,训练有素的专家团队是提供高质量

咨询服务的基本保证,因此推出专家咨询服务势必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提升私人银行的竞争力。

(三)发挥协同效应

在汇丰的案例中,协同效应来自客户转移和产品交叉销售,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两方面也很有潜力。在客户转移方面,国内商业银行有覆盖范围非常广的网点,深厚的客户基础,尤其是理财客户中有大量优质客户(表8),从分支行和理财中心挖掘和转移客户是私人银行迅速扩大客户群的有效方式,但是,客户转移涉及各方利益,因此设计一套能够平衡利益关系的客户转移机制至关重要。在交叉销售方面,银行综合化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使交叉销售成为可能,例如工银瑞信可以向工行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基金产品,中信证券和中信信托可以向中信私人银行客户提供投资和信托产品。总之,国内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客户转移和交叉销售发挥协同效应,推动私人银行业务加速成长。

四、结论

与有着百年历史的瑞士私人银行相比,汇丰集团私人银行的高速成长不过是最近10年的事。从1999年整合集团私人银行业务成立汇丰私人银行控股开始,汇丰集团迄今已在42个国家设立了近百个私人银行办事处,打造了名副其实的全球私人银行。

汇丰集团打造国际一流私人银行的成功经验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收购,通过5次与私人银行业务相关的大规模收购,汇丰集团成功实现了在美国、欧元区、离岸金融中心和中美洲市场的业务扩展,大幅提升了代管资产规模,广泛吸纳了专业人才。二是量身定制,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汇丰集团私人银行向客户提供四大类产品/服务,不仅覆盖几乎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且包括很多与高净值客户工作、生活相关的非金融服务。三是协同效应,集团内部的客户转移和交叉销售极大推动了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同时提升了集团整体的盈利能力。

国内私人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汇丰经验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有三:一是通过海外收购搭建私人银行业务平台,国内商业银行的海外收购目的应首先着眼于获得领先的产品、技术和专业人才,而不是扩大市场份额。中国银行已经开始探索,年内先后收购瑞士和瑞达基金管理公司和法国洛希尔银行,籍此引进国外专业人才,提升私人银行业务能力。二是推出独立的专家咨询服务,专家咨询服务充分反映了“量身定制”的私人银行业务特点同时对专业人才也有极高要求,高质量的咨询过程和建议将有效提升私人银行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三是发挥协同效应,国内商业银行广泛的客户基础和综合化经营的实践使协同效应的发挥成为可能,有效利用客户转移和交叉销售将大力推动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Annual report of HSBC holdings plc(2001-2007)

2.Annual report of 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2001-2007)

3.KPMG, 2006,“Hungry for more Acquisition appetite and strategy in the global private banking and wealth management industry”.

4.Oliver Wyman, 2005, “European Wealth Management Survey 2004: Wealth Management Strategies for Success”.

5.Swiss Banking Institution and University of Zurich, 2007, “International Private Banking Study”.

6.Terhaar, Kevin, Renato Staub, and Brian Singer. 2003. “Appropriate Policy Allocation for Alternative Investments.”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 vol. 29, no. 3 (Spring):

7.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2007年年报

篇13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5-042-04

一、引言

近年来,个人理财热潮在中国迅速兴起,国民对理财的需求日益旺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理财业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理财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媒体对理财的宣传报道日益增多;理财培训日益受到青睐。

日本是个人理财业发展比较早的国家,1980年代,在国内经济社会环境发生急剧变化的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在日本兴起并迅速发展。个人理财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及状况有很大关系,考察个人理财在中国兴起的背景与当时的日本有类似之处。如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国民财富的迅速积累,客观上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日增;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财务压力,增加了人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金融改革和创新涌现出的多样化、复杂化的金融产品使个人家庭难以选择;利率汇率的波动、证券市场的动荡、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风险暴露等因素催生了对专业理财服务的需求。分析日本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可以为中国个人理财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日本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动因

日本的个人理财业于1970年代萌芽,1970年个人理财最早诞生于野村证券株式会社,其主要标志是设立理财中心以促进证券的销售;1977年第一劝业银行成立理财部。保险业理财发展相对晚一些,1987年第一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住友海上财产保险株式会社成立理财中心,从而分别开启了个人理财在日本的证券、银行、保险等各专业金融领域的先河。到了80年代,日本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个人理财业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个人理财进入启蒙阶段。90年代个人理财在日本迅速普及。进入21世纪,日本个人理财走向繁荣。考察日本个人理财业,主要是由以下因素推动。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1970年代以来,日本的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见图-1),2007年日本人口出生率全球排名220位(WHO,2008)。与此同时,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生活条件改善和医学进步,国民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导致日本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的改变。日本于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于1994年进入了老龄社会。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见表-1),从老龄化社会到老龄社会,日本用了24年,而西方国家一般都需40年-100年以上的时间。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日本已成为全球老龄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日本老龄人口比例世界第一,平均寿命世界第一。据不少资料预测,日本人口快速老龄化的趋势仍将持续。从长远看,人口老龄化可能造成社会生产力下降、储蓄率降低,从而给经济带来负面的影响。此外,日本战后婴儿潮一代人已开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会保障基金将承受巨大的支付压力,养老金制度可能难以为继。而且老年人口庞大的医疗护理费用也将成为巨大的社会负担。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推动了日本国民对个人理财的需求。

(二)金融自由化改革推行,众多金融新产品的涌现和金融服务的创新。1970年代后期,受起源于美国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影响,日本开始金融自由化改革,80年代金融自由化改革加速。金融自由化改革内容主要包括:1.利率自由化。主要措施有:放松对可转让定期存单(CD)的存款额度和利率限制;逐渐取消大额定期存款的利率限制;小额定期存款利率的自由化;实施流动性存款利率自由化;取消存款期限限制。2.放宽金融机构业务限制。战后日本的金融体制是在美国的协助下建立起来的,不同金融机构有明确的业务界限,业务管制很严格。从80年代初开始,日本实施了一系列放宽金融机构业务限制的措施。如1983年,商业银行、长期信贷银行和信托银行获准经营政府债券业务;1984年,商业银行和信托银行可以经营私募债券;证券公司获准发放以各种政府债券作为抵押品的消费贷款;放宽各类银行的贷款额和担保额;允许商业银行办理货币市场存款单业务;允许商业银行经营长期存款业务等。此外,还放宽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和经营业务的限制。3.资本流动自由化。1980年12月实施《新外汇法》,外汇交易由原则上禁止转为自由进行;1984年6月取消对日元转换的限制,欧洲日元市场的交易逐渐自由化;放宽国内外部门在欧洲市场发行日元债券的管制;允许外国部门在日本国内市场发行外币债券等。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推行,淡化了金融机构间的业务界限,增强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促使大量金融新产品和服务不断出现。

(三)日本国民收入的提高和个人金融资产的积累。1955年至1973年,日本经济保持了平均10%以上的高增长率,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和赶超;197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成功克服了石油危机的冲击,保持了高增长低通涨的局面。经济的快速增长,加上从80年代中期开始,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日元大幅升值,股市和地产市场的繁荣,使得日本国民收入大幅提高、个人金融资产迅速积累(见图-2)。国民收入的迅速提高和庞大的个人金融资产客观上催生了对财富管理的强烈需求。

(四)泡沫经济刺激了国民的投资欲望。在日元大幅升值、宽松货币政策、金融机构不动产贷款过多的作用下,1985年-1989年日本出现了严重的经济泡沫,股价和地价飞涨。日经225指数从“广场协议”之前的12500点大幅度上涨到1989年最高的38915点,市盈率高达70倍。土地价格从1985年9月到1990年9月上涨了4倍,在房地产泡沫最大的1989年,日本房地产总值是美国房地产总值的4倍多,而其国土面积只有美国的二十五分之一。股价和地价的飞涨极大地刺激了国民的投资欲望,泡沫经济对日本个人理财业发展起了助推器的作用。

正是80年代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巨变,日本国民开始积极关注个人金融资产的合理利用、节税、遗产继承和事业继承等问题,与此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始引入理财系统,不动产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引入理财,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开始组建理财中心,日本掀起理财热潮。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迫使日本国民对生活进行长期总体规划设计,理财更受人们关注,由此推动了日本个人理财业的持续发展。

三、日本个人理财业的特点

由于理财需求不断增加,日本理财协会(Japan Association for Financial Planner,JAPF)于1987年11月成立,1992年日本与国际注册金融理财师理事会(International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Council)签署了协议并于1993年向241名日本理财协会会员颁发了CFP资格证书,从1998年开始,日本CFP数量迅速增长,至2010年,日本CFP数量达17109人,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居全球第三。日本理财协会于2002年4月开始在全国设立分会,现在JAPF的地方分会已遍布日本。作为非盈利性团体,在探索和发展过程中,JAPF逐步制定出一系列较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透视日本个人理财业,最显著特点如下:

(一)实行分级的理财师职业资格制度。美国是个人理财起源和首先走向成熟的国家,美国拥有众多的理财职业资格,这些理财职业资格由不同的理财团体认定和管理,不实行分级制度。相比而言,日本的理财职业资格较少。日本认定理财师资格的团体有两个:一个是社团法人――金融财政事情研究会举办的“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应试资格要求在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因此难度较高,但社会上的认知度不高;另一个是日本理财协会举办的资格考试,其理财师资格分普通资格(Affiliated Financial Planner,AFP)和高级资格(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FP)两个级别。日本的CFP准入标准非常严格,获得AFP认证的人大约只有10%能通过CFP的考试。取得日本理财协会的CFP资格者,可以被认可为具有国际资格的理财师。

(二)保险在理财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1970年代以来,日本在人口数量增长、高储蓄率、家庭小型化及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发展迅速,至1990年代,日本保险业达到了一个高峰。1994年,日本的保费收入(6060亿美元)、保险密度(4849美元)和保险深度(14.4%)指标均为世界第一。但到了1990年代后半期以后,由于日本经济长期不景气、政府长期实施超低利率政策以及证券市场低迷等原因,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大幅下降,加上保险公司破产增多,加大了投保人对保险业的不信任感,担心将来得不到约定的投资回报,有不少投保人开始退保,同时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影响下,日本保险市场出现萎缩。2009年日本保费收入为5180亿美元,比最高峰1995年的6376亿美元大幅下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相应下降为4074美元和10.18%。不过,日本保险市场依然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2007年保险和养老金储备资产占日本家庭金融资产比重达26.2%。保险早已根植于日本国民心中,在日本国民理财规划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三)个人金融资产运用相对保守。受泡沫经济崩溃、证券市场长期低迷、人口迅速老龄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日本国民在个人金融资产的运用上趋向“安全资产”,个人金融资产结构呈现保守性特征(见表-2)。日本家庭金融资产中,安全资产的比重明显高于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日本国民选择储蓄的最重要因素是安全性。目前,日本的个人金融资产绝大部分掌握在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手中,这些人深受泡沫经济崩溃带来的影响,一般很少将资金大量投入股市,通常都会选择存款、国债、保险等安全性很高的金融工具。庞大的个人金融资产,主要形式是现金、存款、保险和养老金储备等相对安全的资产,约占个人金融资产总额的77%,而股票资产仅占个人金融资产的5.9%,这在发达国家中所占比例是非常低的。股票资产比重低与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股市持续低迷有很大关系,日经指数从1989年的38915点跌至2010年底的10228点,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股市的高风险更加大了投资者的担忧。

(四)注重理财人才的培养,较好地解决理财教育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兼容问题。日本在其个人理财发展过程中,很重视理财教育。日本理财协会在培养理财师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年来,日本理财协会培养出30余万名理财师,为日本个人理财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基础。此外,日本在理财市场的培育和理财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很好地解决了理财教育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兼容问题。由于国与国之间的法律、税收等制度有很大差异,因此,在理财师的培训和资格认证中,如何在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理财理念和技术时与本国的制度、文化等有效结合是富有挑战的课题。日本理财协会在1992年引进CFP资格时,不是简单地将CFP课程体系进行移植,而是依照日本的国情加以改进,如考虑到不动产理财在日本的重要地位,在CFP课程体系中增加了不动产理财。同时,将CFP资格与日本的传统价值观、文化以及法律、税制、社会保障等逐渐融合,较好地解决了“与国际接轨和符合国情”的结合问题。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日本理财协会已构建起相对成熟的理财教育课程体系。

四、启示

日本个人理财业的发展背景和特点,可以为中国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一)加强理财教育。个人理财在中国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但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才非常缺乏。从日本个人理财的发展来看,日本理财协会培养了大量的理财专业人才,为日本个人理财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基础。目前,中国个人理财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高等院校的理财教育。个人理财课程在高校出现的时间仅短短几年,目前,全国仍然只有极少数高校开设了正式的个人理财课程,还没有高校设立个人理财本科专业。高校的理财教育现状远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对理财知识的需求。二是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内部培训。这类培训比较注重与本机构的理财业务结合,实务性更强。三是理财培训市场,包括一些专业培训机构(如上海理财专修学院)和国外理财团体(如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协会)授权的机构提供的理财培训。相比而言,这类培训比较兴旺。

目前,中国的个人理财教育还很不成熟。作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理财协会,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Council of China,FPSCC)在理财教育上还存在不足:一是理财教育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结合还在探索。FPSCC已经于2005年7月加入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成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获得授权认证并颁发CFP职业资格的协会,并推出了分级的理财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即金融理财师和国际金融理财师。但从考试用教材来看,还远没有解决好本土化和国际化兼容的问题。二是FPSCC在理财培训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没有成为理财培训的主导力量。因此,如何借鉴日本理财协会的经验,加强理财师的培养,解决本土化和国际化结合的理财教育问题,是今后一段时间FPSCC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依据本国国情来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引导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方向。根据注册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Board of Standards)的界定,个人理财核心内容包括:投资计划、风险管理和保险计划、员工福利和退休计划、税务计划、遗产计划。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简单,个人税务筹划的空间有限,因此个人税务计划在短时期内不会成为个人理财主要内容。另外,中国的遗产继承制度比西方发达国家简单,而且遗产税暂时不会推出,因此,遗产计划也不会太受关注。中国个人理财业务重点应定位于投资、保险和退休计划。由于国民收入的迅速提高、个人财富的迅速积累使得中国居民对投资理财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而且,中国的中高收入阶层正在快速增长,迫切需要专业的、高水平的财富管理服务。而中国人口迅速老龄化的现实日益凸现出退休计划的重要性。相对而言,保险在中国个人理财规划中很不受重视,这与日本形成鲜明的对比,中国每年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高居世界前列,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实水平与此很不相衬。2009年中国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分列世界第7位、第64位、第44位。从国内来看,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也很不突出,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资产比重不到5%,而银行业资产比重超过90%。因此,当前中国个人理财业应注意将保险作为发展重点,通过保险的发展为快速增长的国民财富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同时也为退休养老提供有效的储蓄手段。

注:

基金项目:本文受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J51703)、教育部特色专业(TS12058)、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03JYQ02)的资助。

参考文献:

1.陈兵.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需求分析[J].上海投资,2005,(3):25-28.

2.陈兵,Alfred Wong. 澳大利亚个人理财业的发展与启示[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1):27-29.

3.雷雨林. 日本商业银行私人理财业务的运作和理财师的培养[J].金融论坛,2003,(9):56-60.

4.童适平. 战后日本金融体制及其变革[M].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