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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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的历史演进
公允价值一词最初来源于法律,是指得到公众认可的价值,最终由法院来判定价值是否公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公允价值是指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大量的买者和卖者集中了各种信息之后,最后对商品进行成交的价格。公允价值作为一种现实价值的体现,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
(一)国外公允价值的沿革对于公允价值的深入研究是从会计界开始的,自上世纪80年代,公允价值就得到了广泛应用。Hichard.C.Breeden(1990)首次提出将公允价值作为所有金融工具(而不论其是否可销售)的计量属性。其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陆续颁布了SAFS105、107、115、124、133、140等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会计的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的计量和后续期间重新开始确认的计量所追求的目标(刘萍,2002)。1998年SFASNO.133――衍生工具和避险活动会计中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者间的当期交易中资产买卖、债务发生或结算的金额,而非强迫或清算的出售价格。2004年FASB又了“公允价值计量(简称FVM)”征求意见稿和公告工作草案,2006年正式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简称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在逐步递次的深化,从特殊到公允的发展历程。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的市场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出的价格(国际评估准则,2005)。SFASNO,157还对公允价值进行等级(Hierarchy)划分,第一级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剔除了大量同质无法区分的资产或负债,即在市场上能够直接观察到的信息;第二级公允价值,除了第一级以外通过观察得到并能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关于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第三级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不能观察到的资产和负债的价格信息,由资产或负债持有人自行评估的价格,但如果能获得其他相关信息如有关合约,仍应使用这些信息进行估价。由此可以看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离不开市场和评估理论的存在。SFASNO,157将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分为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从相同或者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中获取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通过估价技术将预计的流量总计(如现金流或收入)折现为现值;成本法,是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并在扣除合理耗损的基础上而得出金额。这些充分利用了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评估人员的判断。众所周知,经济事实s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公允价值为f,主观价值为p,经济事实为o,那么,f∈[p,o],并且limf-o=O,f趋近于最理想状态。那么,从该数学表达式可以得知,公允价值与经济事实之间的契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性判断这一因素(王海,2007)。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较多的采用了公允价值,如投资会计、不动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2004年IAS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提出了较详细的要求,2006年IAS又进一步细化了公允价值的运用。
(二)国内公允价值的历程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应用经历比较曲折,1992年会计改革时将公允价值列入到具体会计准则中,后来在运用过程中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各种政策的不足,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取消了公允价值计价,只允许在少量准则中应用公允价值,比如无形资产中涉及的对于一揽子购人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债务重组中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2005年1月1日,欧盟及9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推动公允价值计量从学术研究进入到实践运用领域,推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在欧洲和北美地区迅猛发展,我国香港地区也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国际会计准则。为更好的与国际接轨,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多项不同程度的引入了公允价值。如金融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外币折算、租赁、石油天然气开采、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股份支付等。另外还包括其他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具体项目,如职工薪酬、借款费用、所得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关联方披露等。在新准则出台之前,对于公允价值的有关理论与实务研究一直在进行,但是直到新准则出台各界才达成一定的共识。伴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准则中的列入,我国评估准则制定部门也对公允价值相关的理论与实务在不断的进行探讨,一些专家学者也在研究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与资产评估的理论关系和实务操作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如徐玉德(2007)提出公允价值的引入对专业价值评估之间的互利互惠。
从上述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完整运用离不开评估准则的支持,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运用也促进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发展,为评估行业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对评估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一需求,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沟通,以保障会计准则与评估准则的相互协调与促进。
二 经济学涵义的公允价值形式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一)经济学涵义的公允价值经济学通过研究在给定的经济环境(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等)下,由各种经济要素在诸多利益主体驱动下平衡或均等的分布结果和流动特征来达到分析和解释经济规则的目的(王海,2007)。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下,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表明市场相对稳定的状态,均衡价格(市场出清)成为资产进一步进行交换的价值,这一点在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允价值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随着对于经济学各种假设的不断阐述以及现实条件的不断改进与提高,公允市场价值随均衡论的演进历程其含义逐渐细化为适应不同条件、目的与资产特征的不同均衡解概念。此外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关于劳动价值理论、效用价值理论和稀缺性价值理论的资产评估价值理论为资产评估确定公允价值提供了坐标或标志,而且还在资产评估目标的引领下给出了在各种条件下资产的合理价值即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的关系按照国际资产评估准则(IVS),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美国评估学会(AI)教材中对最高最佳用途(high andbestuse,HBU)的解释为:最高最佳用途
是资产所处的市场内由竞争性力量所限定的。因此,HBU的分析与解释是一种市场力量的体现,是一个市场驱动概念。由于资产的最佳使用状态的尺度难以衡量,且当资产达到最佳状态时也未必能够保证实现交换,所以希望采纳均衡论基础。博弈均衡的实现是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其核心在于刻画共同受益的“双赢”局势,既满足了资产所有者的资产价值最大化要求,同时也体现资产使用方关于资产价值的认可,既不会高估资产也不会低估资产价值。在会计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为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减少了资产(负债)的供方(需方)与需方(供方)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也避免了双方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
三 公允价值的运用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相关学说2005年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出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修订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国内专家也就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如刘萍在《加强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合作推动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业务开展》中详细地介绍了公允价值模式在国内外应用的历史与现状,以及在会计界与评估界关于公允价值的衔接问题,指出了为更好的体现资产和负债的公允性,会计与评估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努力的方向;梁国基在《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评估与相关的审计问题》中指出了“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会使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杨志明在《资产减值评估》中指出:公允价值的确定越来越依赖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协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开展有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于2007年召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会暨中评协会计与评估专业委员会会议,同年印发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为公允价值在评估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了一个规范的保障,也进一步加强了我国评估准则与国际间的接轨,能够很好的减少境内与境外资产之间的交换、处置、重组、投资、兼并等活动所造成的损失,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另外,中评协于2007年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指出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价值类型都与公允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均是出于不同的评估目的下资产利益相关者之间所达成的共识。
(二)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地位与作用不论是资产评估的委托人,或是与资产交易相关的当事人,他们所需要的是评估师对资产在一定时间及一定条件约束下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等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般认为,上述评估“方法本身是公允的”,评估结果“也是公允价值的一种”。为了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更加有效的利用,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符合广大利益相关者意愿的。个体进行资产评估得出的结果也是出于减少资产流失的和相关资产使用者更大范围内使用资产目的,满足资产主体之间的取向。
(三)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方法资产评估的方法中,成本法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的第一个层级的意思表示相同。市场法分为直接比较法和类比调整法,直接比较法评估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评估对象特征+参照物特征;类比调整法评估价值:参照物售价’功能差异修正系数*……*时间差异修正系数;此方法下参照物的售价与公允价值的第一、第二层级均有相连。收益法评估价值P=∑R/(1+r)i,其中Ri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r为折现率或资本化率,i为年序号(从1到n),P为评估值。收益法评估充分利用了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相关概念。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之间的关系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相互牵绊的,在当前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各种体制和措施逐日完善的环境下,二者之间的联系日渐紧密。公允价值的运用将帮助解决在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过程中关于价值基础的确定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评估结果都与公允价值相一致,可能会存在一些技术误差。如果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不同程度地运用在19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以使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此次公允价值引入会计计量的众多领域,提出了对资产评估的强烈要求。由于公允价值的特殊性,以及财务报告所需要的合理性、客观性、相关性的要求,注定必须以外部的、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提供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不能用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更不可能用独立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
一、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如何保证公允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其内在的最大优势在于能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在我国实际应用公允价值时,如何保证其公允性是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如何建立健全一个活跃的市场机制
在一个活跃的市场条件下,由于交易活跃与不存在私人信息,因而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就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这种真实的价值即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进程中,就有必要建立与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市场体制,通过市场条件来使会计人员很容易地获得按公允价值定义所需的各种具体计量属性形式,从而在会计外部环境上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外部条件。
(二)如何保证会计计量的可靠性
可靠性与相关性往往是一对矛盾。由于公允价值应用本身存在多种计量属性形式的确认与选择,在进行确认与选择中就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尽管我们知道,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为我们提供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但如果其缺乏可靠性,也是很难被会计信息系统所接纳的。
(三)如何提高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
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操作性,也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操作性强。既便于具体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在这方面除了应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给予明确的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要加强会计外部环境的改变,能够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信息供企业选择。
(四)如何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
要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就是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要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过程中所需要获得的计量成本尽量降低。不可否认,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所花费的会计计量信息的搜索成本、处理成本以及今后审计成本都有明显的提高。但是,要看到这种应用成本不可过于太高,如果太高,就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就会影响它的推广与普及。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针对以上难点,专业评估的独特属性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专业评估的专业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一方面,这些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分工,使得评估活动专业化;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估计是一种专业判断,它是按照一定准则和程序所揭示的现实价值最可能的值或值域区间。
虽然市场上同一物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于不同的买者或卖者,其现实价值可能不同;同时,实践中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估值的差别尽管也带有主观成分,但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现象,这也是市场均衡的客观形式。而且这种差别一般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活动,它对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聘请提供资产评估的事务所从事相关的服务,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一定的沟通成本。
(二)专业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
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资产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行事,评估人员是专职执业,且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因此,资产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动力——公允价值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趋同,而实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承认评估的重估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一旦评估的结果被认可,评估的基础、评估的次数和是否有外聘的评估人员参与都应在会计报表和公开的信息中予以披露。比如,IAS40第33条指出:初始确认后,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主体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包括第53段所描述的情形)。IAS16第32条则进一步指出:土地和建筑的公允价值通常是由基于市场的证据所决定的,而这些证据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评估确定的;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此前,国际评估准则只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审计将促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由于公允价值在确认的具体计量形式上有多种可供选择的形式,其确认要受会计环境与交易事项的不同所制约,在确认与选择中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有的企业管理层干脆把公允价值作为操纵利润的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经常会发生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这些业务的交易价格如何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如有些上市公司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产品或劳务销售给关联企业,而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入产品或劳务;或者将不良资产以高价剥离给母公司,母公司则将优质资产以低价注入到上市公司。这样上市公司很容易就提高了账面利润。在非货币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有些上市公司通过非同类资产置换“互利互惠”,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两家置换的资产都有升值,根据新准则,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换过之后,两家都增加了报告利润,这种不真实的收益的存在会造成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虚假繁荣和资金流向错误。在债务重组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2002年7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公布了第545号国际审计准则(ISA545)《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其目的是为审计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建立准则和提供指南。它提出了对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列报或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特殊组成部分的评价、计量、列报和披露有关的审计考虑。
而这次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它提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它尤其提供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以及相关控制活动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利用专家的工作;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价审计程序实施的结果;管理层声明;与治理层的沟通。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参考文献】
[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 程智.透过次贷危机认识公允价值[J].财会月刊,2009(5):20-21.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与会计公允价值概念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学中关于价值类型的分类,以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使用范围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资产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概念定义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交换价值。资产的交换是在一个适当的市场上的公开的交易,在自愿的购买者和出售者之间进行的,而且买卖双方都是精明、谨慎、没有人强迫的。”《国际评估准则》指出,“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中评协价值类型评估准则项目负责人姜楠教授认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公允价值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其《手册》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价的金额。”
通过以上对两个概念的阐述,可以看到资产评估学中市场价值定义和会计学中公允价值揭示的价值内涵具有相似性,都明确了价值的前提为交易的自主性、非胁迫性,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交易双方对特定交易对象的知晓程度的一致性,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资产价值的估算与会计学对资产会计计量价值确定的相近性。
二、资产评估目的与经济业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实务中,资产评估行为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债务重组、股份改制等,资产评估行为为特定的经济行为出具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会计活动要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做出相应的记录,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正与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相吻合。
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具体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1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其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与资产评估目的直接相关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中以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符合商业性质的经济行为、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等。在国际资产评估领域中,早就有一类资产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特为会计期末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参考依据。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使用资产评估师的结果作为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专业而独立的资产评估师出具的价值意见无疑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关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资产减值关于期末资产减值的测算、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以及公用型企业来说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评估结果更具有公信力。
资产评估目的与会计资产价值计量与处理都同企业经济行为密不可分,两者之间也有极强的相关关系,资产评估可以为会计计量提供专业的价值参考依据,会计信息采用评估结果可以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
三、资产评估评估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对三种方法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是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有关购买方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充分体现了评估方法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如有活跃市场的投资性资产以活跃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以适当利率折现后确定公允价值、产成品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确定公允价值,这正是资产评估三种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
通过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简要比较,可见资产评估方法已经初步在会计计量中得到了应用,而对于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样可以借鉴资产评估方法,为财务报告使用者确信结果(信息)的合理性提供支持。
四、资产评估准则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保障
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英文表述为“fair value”,如果从人文角度考虑其含义,公允价值有公正、公平之含义,资产的价值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那应该体现公正的价值表述,结果为公众所认同,尤其现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计量如果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那如何保证其结果为广大股东所认可就成为会计计量中的难点。
而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提供价值估值建议的专业服务行业,从其建立初始至今始终保持独立的、专业的、客观的行业执业标准,并将这一标准贯穿于执业过程中,体现于评估规范和评估结果中。
在资产评估报告序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评估对象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审慎分析,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保证了资产评估工作能够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并确保评估结果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所理解与认同,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更好地配合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工作。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与会计关于公允价值有较强的相关性,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参考依据,但为了能够更好地为会计计量工作服务,资产评估行业仍然需要保持和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公正性;
2.继续加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业的专业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会计计量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2]姜楠.资产评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000余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10-10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沪举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监管交流会议.中国资产评估,2009(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9]26号
一、关于委托主体
房地产评估委托权问题在评估界研究不多,因为传统房地产评估主要为房地产交易服务,而交易一般仅涉及交易双方,牵涉的利益相关方较少,评估委托权上容易达成一致。但是,基于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涉及的相关利益方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因此,委托评估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对于评估报告质量,乃至资本市场的稳定均有重要影响。
二、关于评估独立性
独立、客观、公正是评估机构执行评估业务的基本要求,独立性是中介鉴证机构的生命线,丧失独立性即丧失公信力。从独立性要求出发,不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要保持独立,而且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之间也应该保持各自独立。目前兼营房地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质上归于同一主体控制或双方的关系足以影响其独立性的两家事务所,不得在接受审计委托的同时,又接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委托。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借助评估师的工作对企业提供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合规、合理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的工作具有咨询性,属于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评估师提供咨询性意见,只对注册会计师负责,责任由注册会计师承担,笔者认为评估机构承担此类业务仅需评估机构和企业保持独立性即可,因为责任主体是审计机构。这和承担财务报告目的评估是截然不同性质的工作,后者是鉴证性评估。
三、关于价值定义
会计计量当中的公允价值是会计专业术语,有关评估规范当中没有公允价值的定义。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表述不完全一致,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为“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估价规范》对公开市场价格的定义为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所谓公开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可见,公开市场价格定义比公允价值定义要严格的多,公允价值可以是公开市场价格,也可以不是公开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和公开市场价值之问是包含关系,公开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一种。但是,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却是公开市场价值,因为准则同时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该准则的指南进一步指出,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可见,准则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涵进一步限定为在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有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在活跃市场上形成的合理价格,这也就是公开市场价格。
四、关于评估对象范围
需要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准则中有严格限定,结合准则及该准则的指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而有之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具体包括以下四项:
第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第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对于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对于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虽然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居于主导地位,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准则,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他旅游设施,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得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由于估价目的的特殊性,房地产估价对象可能不仅包括企业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中的建筑物,还可能包括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装修、固定资产中属于房地产不可分离的设备设施及构筑物。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包含企业会计报表中资产类科目中的具体项目在评估报告中必须清晰的揭示,涉及在自用和投资性项目或投资性项目之间分摊的也需以科学合理方式分割并给予揭示。
参考文献:
尽管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初步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但是就目前而言,公允价值尤其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仍然面临一定的困难。
(一)公允价值的取得不具有及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能够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找到其相应的价格,根据经济学中的供需理论,活跃市场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现时价格应当合理反映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在最新颁布的SFAS157中,将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列为第一等级,充分肯定了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但是这种相关性应该有一个潜在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的及时性。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活跃市场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部门所的公允价值信息严重滞后于市场信息。一个不具有及时性的公允价值,很难具有相关性,这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一定障碍。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有不少财务报表项目,如一些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容易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现值计量常常是估计其公允价值的最好技术。然而纵使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思路简单、容易理解,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却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都有很大的弹性,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将导致计算结果的不公允、不可比以及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一般情况下,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差异的要素有5个方面:一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是对一系列发生在不同时点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二是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三是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四是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五是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如资产变现的困难与市场的不完善。而以上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估计,不同的参数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重大差异。
(三)资产评估的局限性
如果既不能在活跃市场上,也不能运用模型法确定公允价值,那么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成为企业的又一重要选择,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资产评估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与财务会计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并不完全一致。至今,资产评估领域尚未明确界定公允价值的定义,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对公允价值的概念也持保留态度。这主要是因为:首先,不同领域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及理解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一项资产在正常交易中,能使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自愿进行交换的金额。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资产计价标准,它的作用是客观反映持续经营中的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而从资产评估上讲,公允价值是指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是一种行为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目标。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目标,其内涵和外延要比会计资产计价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宽泛得多。其次,资产评估价值可能是持续经营中商品的价值,也可能是破产清算中商品的价值,而公允价值强调的是持续经营的价值。正是由于资产评估中对公允价值评定的上述差异,使我们在从评估机构获得公允价值时不得不持谨慎态度。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建议
(一)提高现值技术的可操作性
由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最能反映形成市场价格的各种因素,当无法获取市价时,就需要应用现值技术来计量其公允价值。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既便于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制定一套如何采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的操作指南,在指南中尽可能详尽地规定有关现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例如,在估计某一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指南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现值,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选择以及折现方法的选择应该有明确的规定。操作指南制定得越详细,就越能在市场信息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为应用公允价值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
(二)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
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首先,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其次,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最后,应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只有从以上方面入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从而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
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会计执行好坏,还有赖于审计的完善与发展。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为了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必不可少。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并不完善,这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第1322号审计准则第10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和统一,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四)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做出了规范。其中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该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新会计准则在证券市场的运用,同时也为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深入合作提供了新契机。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协作的必要性
会计与资产评估从不同角度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新会计准则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这一概念基本把公允价值等同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成交价格。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是在完全市场或非完全市场下、针对某项经营或非经营资产,其符合最佳用途时的价值,是一个更具一般性的经济学概念。评估结果的形式之一即会计定义的完全市场交换价格。因此,会计力图根据实际价格计量价值,资产评估则从经济价值评定价格,两者是互补的。
(一)正确计量公允价值的重要性
会计定义的前提假设是公平交易,即经济学上的市场信息对称和经济人理性。但现实中,由于信息局限、政策激励、关联交易等多种因素,企业会表现出对市场整体风险的低估。这种交易客观上是不公平的,导致成交价格与会计公允价值背离。这种情况在基本面市场出现得越多越复杂,对资本市场影响越不利,当市场非理性积累严重时就产生经济泡沫。这就使正确计量公允价值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计量的局限性
1.偏向于“盯住市场”,估值方法运用不够充分。新会计准则下分为3个层次确定公允价值:有活跃市场的报价;同类相似资产或负债市场的报价;无活跃市场的依靠估值技术方法。涉及到现金流、折现率、期间等参数的估值技术方法是最后的选择。以基金为例,对于股票的常用估值方法主要有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等。《意见》出台后,多数基金倾向于选择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个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看齐市场总体,参数易得、操作简便,但缺少对股票本身价值和基本面的考察。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讲,这个公允价值结果仍含有市场“失真”成分,有必要进行再分析。
2.遵循一贯性原则,计量缺乏灵活性。会计准则规定估值政策和方法一经确定,应持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即会计计量是持续经营假设下的事后计价,是对经营成果的定期总结,要保持前后各期间的相关可比。因此,其估计公允价值的角度、观点、方法也都建立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假设下,即“市场波动处于能够合理预期范围内”。但决定公允价值的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很难有一个“合理范围”,也难有哪一种估值方法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估值方法的唯一确定限制了会计公允价值的“公允”程度,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的实际参考价值就降低了。
3.存在会计内部操纵的可能。公允价值的弱点就是缺少可验证性。我国会计准则早在1998年就曾使用过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市场不完善和监管漏洞,出现了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仍然要预防这种操纵利润的发生。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依靠财务报告做分析决策时,需要参考来自第三方对公允价值的评估计量结果。
(三)资产评估计量的优势
1.市场信息和评估技术兼备。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信息,有能力把握多种行业的市场动向,分析市场的潜力。同时,评估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跨学科的评估专家,他们擅长测量个别资产的价值,区分其与现实价格的差异。
2.评估业务和方法多样。资产评估业务是针对委托人的评估目的开展的,国际上的评估目的分为:产权交易、抵押贷款、税基评估、工商注册、确定诉讼标的价值、财务报告为目的、其他目的等。根据不同目的,结合实际情况,适用不同假设,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将最终估计的结果限制于一个合理的区间内。资产评估还可以在交易前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合理预测,在财务管理决策时更具有用性。
3.评估具有独立性。作为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评估业务活动,操作规范,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独立公正性,起到监督会计估值的作用。
三、会计与资产评估行业协作的现实与展望
国内外会计准则推广公允价值计量,为会计和资产评估两个行业更紧密地合作架起了桥梁。在会计领域,虽然准则没有明确要求估值工作由谁来完成,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已产生了对第三方专业评估的需求。从《意见》出台可见,这种需求正在成为必要。在评估领域,随着评估技术和评估准则的发展和完善,实际评估能力已经从机器、不动产向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甚至环境价值评估方向发展和提高。也就是说,相对需求的供给能力正在积极增加。
(一)国际协作
在美国、欧洲和其他国家或地区,评估协会组织都与会计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围绕公允价值开展讨论,积极寻求两行业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发展道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在一些具体准则中,直接鼓励由专业评估师评估公允价值。
目前,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现实影响,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量增长。根据美国评估公司2006年的非正式统计,香港业务部全年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以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将这一评估业务作为重要的咨询业务内容,取得了较大成绩。
(二)国内发展
相比于会计行业的成熟,国内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对缓慢。2004年出台《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逐步迈入国际化咨询行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至今仍致力于准则体系的建立工作。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中评协积极建议,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为评估的参与保留了一定空间。证监会《意见》的出台也为资产评估在证券市场开展业务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尚不成熟,参与会计协作的主要障碍有以下两点:一是没有立法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力。现实中,资产评估人员有按委托人提供的结果走评估程序的所谓“价值操纵”行为,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这些情况导致评估结果有失公允。二是评估人员经验能力不足。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是一个汇集具备房地产、土地、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等多方面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专家,否则难以胜任市场经济中咨询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从业人员大多达不到这一水平,这也是国内评估机构与国外评估机构进行业务竞争的主要差距所在。
(三)对于未来的展望
1.健全资产评估立法和准则。用法律手段保证资产评估作为一个咨询业的独立公正性,正确发挥其评估公允价值的基本职能,严厉打击利用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价值操纵的行为。由于国际评估准则本身尚不健全,国际会计界和评估界对公允价值的认定方法尚存在分歧。在与国际接轨同时,我们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尽快填补《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空白。
2.明确资产评估咨询业的地位,理顺其对会计的预测、决策和监督关系。资产评估通过“事前”评估,预测市场交易结果和会计计量结果,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同时,将评估价值结果与实际交易的会计计量比对,能够度量交易的“公允”程度,起到监督作用。
3.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才的培养。无论从行业供需前景还是政策层面,未来我国对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都是明显的。人才的职业道德、知识理论基础、实务经验等方面都有待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和后续教育制度都将逐步完善。
4.树立会计人员的评估意识。深入对公允价值及其估计方法的研究,运用公允价值把握市场、进行决策。规范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为公允价值的进一步推广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2006国际评估论坛中外嘉宾演讲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3.
2000年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负债的公允价值含扩进来。“公允价值是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的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金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负债所使用的全额”。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各国机构对公允价值含义的表述都强调以下几点:(1)公允价值是在公平的交易中形成的,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彼此熟悉情况,交易金额公平,是双方一致同意的;(2)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象是全面的,即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形成公允价值的市场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在该市场环境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不管是在活跃的市场中还是在不活跃的市场中都可以形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概念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二、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取得不具有及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能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找到其相应的价格,根据供需理论,活跃市场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现时价格应当合理反映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在最新颁布的SFAS157中,将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列为第一等级,充分肯定了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但是这种相关性应该具有一个潜在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的及时性。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活跃市场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部门所的公允价值信息严重滞后于市场信息。一个不具有及时性的公允价值,很难具有相关性,这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了一定障碍。
(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中各种估计参数的取得具有一定弹性。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思路简单、容易理解,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都有很大的弹性,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将导致计算结果不具有公允性和可比性,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一般情况下,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差异的要素有五个方面:(1)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对一系列发生在不同时点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2)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实践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3)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4)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5)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如资产变现的困难与市场的不完善。而以上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估计,不同的参数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重大差异。
(三)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如果既不能在活跃市场上,也不能运用模型法确定公允价值,那么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成为企业公允价值取得资产或者负债公允价值的又一重要选择。但目前很多专业的评估机构不按业务操作规程执业,影响了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难以取得客观、公正的公允价值。另一方面,评估师执业时的自我意识和专业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公允价值的一个原因。公允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也就是说,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评估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允价值的公允性。
(四)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操纵盈余留下了隐患。
新准则使企业盈余管理的弹性增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准则规定在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下,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弹性大、不确定性的特点,管理当局很可能根据需要通过非货币易或债务重组操纵盈余。因此如何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防止管理当局利用公允价值操纵盈余,成为实施新会计准则面临的一项现实而严峻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运用的建议
(一)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虽然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可靠程度最高、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为促进生产资料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监测与调控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调控水平,适时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大力创新流通业,推动生产资料市场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和提升。对于二手交易市场,应引导品牌企业进入,建立适当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质审查关。在发展二手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交易是人的活动,公允价值是人们计量经济业务的手段,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运用。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便利,这就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
(三)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
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1)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2)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3)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允价值可靠性的外部环境。
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法律,对通过操纵公允价值操纵盈余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市场准入等处罚手段,从外部环境上保障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当管理当局在权衡处罚成本与操作公允价值获得利益的高低时,更严厉的处罚能够震摄管理当局,从而在外部监管方面对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起到保障作用。
我国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是比较谨慎的,因此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按不同市场条件对公允价值进行三级估计。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由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价格或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思路与市场活跃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市场活跃,资产流动性好,可以直接以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果找不到直接的活跃市场,可以退一步,以类似资产的市价来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资产流动性差,再用估值技术。按照这种思路,流动性比较好的资产,如一些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将市价或类似资产可修正的市价理解为公允价值的标准;流动性比较差的资产,如一些专用性固定资产,没有直接交易市价可参考,估值结果是公允价值标准。但是,在真正确定公允价值时,按前两层级操作将面临一些实际的问题,如:活跃市场中流动性好的资产,市价一定公允吗?非活跃市场或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果可以找到活跃交易的类似资产,该类似市价该如何进行修正才公允?真要解决这些特殊问题,最后还是要采用估值技术。因此,从更广义的层面上分析,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三级估计本质上都需要采用合适的估值技术来解决。
二、会计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
会计准则涉及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狭义的会计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其定义中暗含时间概念,即强调特定交易时点的价值。不同的计量属性可以从不同时点找到他们的关联。资产过去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在现在特定交易时点可能只是该资产的历史成本;同样,现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可能是未来特定交易时点该资产的历史成本。因此,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不同时点对价值的描述。
在评估中,不采用会计计量的相关概念,通常用到的概念是“价值”。资产评估准则中将价值类型界定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可以理解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从评估的角度分析,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在符合各自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合理和公允的。而市场价值起到了评估公允性价值坐标的作用,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典型的公允价值。
按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当“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关于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和要求,恰当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在公开市场条件下,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可以理解为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其他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因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在各自条件下都是公允的,所以资产评估中“公允”的概念涵盖的范围更广,超过了会计准则规定的狭义“公允价值”的范畴。
三、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应用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整成熟有效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的资产交换或者账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市场的计量,充分活跃的市场,信息畅通,才可能保证公允价值中所谓的“公平交易”。公允价值的获取应该是在一个活跃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下进行。首先,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基本确立,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有较大的发展,但活跃市场远未形成,市场不活跃,信息获取不对称,很多小企业在获取信息方面远不如大机构,因此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公平交易”前提自然无法满足,公允价值自然无法体现。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并没有完成,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存在,企业之间的非货币交易不规范,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不成熟,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因此,造成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比较困难。
(二)缺乏完善的公允价值体系。第一,没有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新会计准则中虽然大量运用了公允价值,但没有一个单独的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主体准则。从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哪些经济事项适用于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他们分散在各个准则中,但对于其他公允价值却没有给予充分说明;第二,公允价值的披露方法不完善。虽然在新的会计具体准则38项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有17项,但对公允价值计量如何披露的规定只在金融工具列报标准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他涉及披露的条款很少;第三,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还没有定论,计算方法还不规范,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都是体现在别的准则中,使公允价值计量缺乏相应而有效的解释与指引,这不利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和应用。
(三)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带来了税收上如何衔接的问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大大增加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收益的税收问题又是公允价值会计中一个很实际而且很重要的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如企业在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调增的留存收益在税法上是否需要征税以及未实现收益是否征税等,如果要为尚未实现的收益付税,企业可能面临不得不出售某些资产来缴税的问题。另外,现行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基础方面大量引入公允价值,导致财务会计与纳税申报的“游戏规则”渐行渐远。例如,现行准则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将这些资产和负债出售或结算之前,这类损益实质上属于未实现损益。这种性质的未实现损益是否交纳所得税仍然悬而未决。会计改革的超前与税收规定的滞后,导致企业活动的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纳税筹划将变得更加重要。
(四)经营业绩的波动性明显加剧。对汇率、利率和交易价格变动比较敏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将导致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波动。此外,发生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换的企业,如果所涉及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大,将不得不在特定会计期间确认巨额的损益。从财务角度看,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越大,通常也意味着企业风险加大。因此,如何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经营业绩的大起大落,将成为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五)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是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偏低,部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首先,缺乏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公允价值的难获取和获取方法的难量化性,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虽然知道哪些具体业务需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如何计量,从哪里找到参照物,却显得无所适从,结果会计人员更多的是运用主观随意性计量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由此得到的财务数据既不相关也不公允,更不可靠,极大地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综合会计能力较差,便成为合理应用公允价值的又一难题。
其次,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公允价值本质是个估值的金额,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既然有主观判断,也就不同程度地受到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许多缺陷,一些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由于道德观和诚信意识的缺失,容易出现利用公允价值操控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在目前这样一个道德缺失的背景下推行公允价值,我们必然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会计运用中的建议
尽管我国在公允价值的应用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难,但笔者认为,只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能够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完善与发展。
(一)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虽然,公允价值并不就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的、可靠程度最高,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为促进生产资料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监测与调控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调控水平,适时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大力创新流通业,推动生产资料市场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和提升。与此同时,对于二手交易市场,引导品牌企业进入,建立适当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质审查关,将有助于我国二手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在发展二手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
(二)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使公允价值计量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现阶段还是一个正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无法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要求及方法散落于各个具体准则之中,准则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性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理论研究的缺失,特别是对公允价值概念及其外延研究的缺失,将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在目前的准则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很难真正做到与国际的接轨,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如何尽量以合理的渠道和方式取得公允价值信息,以保证相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主观因素对企业财务信息产生影响。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会计执行好坏,还有赖于审计的完善与发展,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为了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力度是必不可少的。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并不完善,这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第1322号审计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不统一,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四)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首先,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
其次,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
最后,应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交易是人的活动,公允价值是人们计量经济业务的手段,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运用。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方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是杜绝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根本措施。
(作者单位: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一、公允价值计量与当前社会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综述
一些国家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具备公平性的交易 (非清算交易) 中,交易双方自愿的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而在我国,公允价值是指在具备公平性的交易中,洞悉事实的交易各方代表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这与一般会计准则的定义相同。由上可知,不同的公允价值的定义的表述虽然有所区别,但本质上具有某种一致性,并且都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公平公正的交易。
至今,由于存在种种原因,过度资产评估这一现象在一些国家是大量存在的。资产价值的严重缺失没有进行正确处理的事件经常出现,使得实业对外财务评估报告存在大量资产虚报和盈亏虚夸的事实,导致实业的评估信息与资产事实差异很大。
在资产评估领域中,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在知识经济腾飞的今天,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作用与意义都表现得尤为显著。对企业的盈亏起着重要作用的资产减值会计,也会对将来可能增加的全部资产盈亏做出评估。
二、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差异性分析
20世纪初期一些相关经济文件,完整解读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理论知识,标志着准则制定机构将它在理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而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提高了评估报表的正确性,由于受到经济环境、法规法律及科技条件等外部环境限制,它目前仅仅被作为主要围绕资本评估进行计量的一种工具,脱离了其字面的原本含义,但最大限度地反映实业资产本源的价值,仍是其进步与运用的意义,并且从实业资产的初始评估到后续过程所反映的价值都不是单方面的,从而为决策者的指导和执行者的活动提供更有价值的判断。
尽管两者的产生、发展和具体评估方式的不同,但是它们都被作为是在现行准则中制定可实行经济规则的基本准则。
1.产生的条件和发展的过程不同
对于我国,公允价值是一个舶来品。19世纪后期美国就有公用事业企业不动产的判定的判例。其中就有“Smyth VS Ames”判例,它正确应用公允价值确定了投资资本的盈亏率。以后的几百年里,公用事业企业普遍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资产重估,但施行过程并不是非常理想。伴随着19世纪30年代SEC的成功组建和运行,资产重估增值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与规制,但是,根据20世纪后期的大量调研显示,我国部分国有企业重估资产的行动人为因素所起的作用相当大,这严重地对评估报告的可靠程度造成了负面效应。以上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些不良行为在经济方面活动中的出现并没有得到完全遏制。
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早期又叫“稳健性准则”,最早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期,它一开始的使用目标是保护金融机构和其他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犯,目前逐渐成为了当今世界主要国家会计准则权威制定组织所普遍接受的计量原则。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善,它们的含义也在渐渐的发生改变。
2.实际评估方式差异巨大
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会计计量两者的条件和发展的过程不同,所以两者作为评估资产的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最后导致一些部门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规则也有很大不同。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允价值具有其独特的定义,本文在开头也已经提到。公允价值计量是以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当事人的视角来观察问题,最终确认计量卖出实业资产可能获得的或转让负债可能支付的金额。而资产减值会计计量要求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独特的计量工具,能随时随地反映实业的固定的资产。可以这样说,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估价前提是市场参与者报告资产评估的最佳使用,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对与资产评估的最佳使用。
三、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统一性分析
在财务会计的价值体系中,会计准则具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主要对的是未来经济评估负责,需要考虑整个方面,评估资产与负债的计量依据是预期的经济利益盈亏,这个价值体系下下计量资产负债包括初始与后续两方面的计量,其中后续计量需要依据价值进行随机整改。在这个独特的价值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计量都有所体现,它们最本质的不同在于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凭依的视角和定义概念时所做的假设不同。殊途同归贵,结果仅仅在某些方面有细微的差别。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估价前提是市场参与者报告资产评估的最佳使用,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对与资产评估的最佳使用。总的来说,它们都是要对经济评估负责的,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拥有矛盾但最终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两者服务于经济评估的最重目的是一致的。
四、结语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系中,拥有独立法人财产的公司等一些实业,能独立的对自己的实业的资产评估负责。在对实业的资产评估过程中,不论是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还是通过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最后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本文首先分析公允价值和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概念及其在经济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然后分析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之间的矛盾和它们之间的关联,并判断它们在经济准则中所起的相似的功能;最后得到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参考文献:
[1]乔元芳. 国际财务报告准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J].新会计,2011(13):56-59.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而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达到公允价值所要求的完善程度,资本市场容量严重影响公允价值的确定性,适宜公允价值应用的土壤和环境尚不完善,造成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本文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特点入手,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着重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适用环境进行探讨,为我国企业未来执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供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特点
在传统会计计量中,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一直在会计实务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外部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模式受到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与历史成本计量性相比,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弥补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不足之处。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利润计算是通过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配比进行计算的,收入按现行价格计量,而成本、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因此,由于收入和费用计量属性不同造成的价差,不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经营成果。因此对收入和成本、费用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对更科学合理。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加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其高度的决策相关性受到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管理者的青睐,能够满足其决策需求。
3.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符合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配比,如果采用历史成本法,收入按现行价格计量,而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由于计量属性上的差异,导致不符合会计信息配比原则的要求。为了使会计核算符合配比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会计核算中推行公允价值计量,以体现会计的相关性、稳健性等原则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最优环境的中国化
1.公允价值要求的活跃市场完善程度
不少人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应用的市场环境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他们认为:公允价值的应用需要活跃的成熟的市场。由于中国缺乏活跃市场,因此,很难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里,活跃市场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市场:(1)市场中交易的项目是同质的;(2)通常可在任何时候找到自愿的买方和卖方;(3)价格公开”。这种模糊认识阻碍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接轨的进程,使我国已正确树立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与其具体操作途径南辕北辙。对于某种资产或负债来说,目前的中国的资本市场可能满足上述活跃市场条件,也可能不满足。从总体上来说,可以说中国缺乏活跃市场。但是,笔者认为:(1)所谓活跃市场只是相对的。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其所有种类的资产和负债都存在活跃市场,也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其所有种类的资产和负债都不存在活跃市场;每个国家或地区,总是存在某些资产和负债的市场较活跃,某些资产和负债的市场较不活跃,这两者间的比例决定了该国家或地区市场的总体的相对活跃程度。当然,市场越活跃,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就越有利。(2)即使在活跃市场环境下,若不存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基本理论框架,公允价值也无法正确完整地采用,因为现值是公允价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资产评估市场的规范程度
资产评估作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模式,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收益,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总的来说,及时准确的资产评估可以更加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的相关性。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资产评估市场存在资产评估服务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同样有着买卖双方之间的媒介——交换商品,但作为一种技术性很强的资产评估服务市场,资产评估市场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使得资产评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严重。
对我国这样一个资产评估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比较滞后的国家来说,需求者的相关知识就更加缺乏,根本无法达到与国外专业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基本对等的程度。资产评估的定价机制实际就是资产评估收费的确定。我国现行的资产评估收费制度是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办法,即按资产评估金额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档累进计费。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定出基本收费标准,各评估机构在结合标准的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指数、评估风险、资产规模、难易程度、评估目的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其评估收费。这样就使得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评估收费,评估市场中的供给者则会利用评估市场定价机制的特殊性为自身谋求经济利益,从而影响公允价值获得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经济运行机制不能达到最优状态,我们不可能彻底消除不对称信息对评估业的影响,但可以采取措施尽量抑制和减轻不对称信息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使得我国资产评估市场能够快速、健康发展,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适用环境更加良好。
3.相关法制健全程度
在我国,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这样获取公允价值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会很差。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完善财务信息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监管等相关的制度建设。
虽然部分交易其业务操作与管理都有公开的标准来规范,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已经了场内交易证券品种的信息披露标准,各个国家和地区执行的差异不大,证券产品的发行人、创设人、担保人、托管人、交易规则、交易信息等都有公开和标准的规范,但是,仍有不少交易缺乏相应的标准,导致公允价值的计量缺少相关性和可靠性。如:部分金融衍生产品虽然品种多,但投资不活跃;除场外交易外,大多是机构投资者一对一交易;还存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信用评级机构的价格发现机制缺少竞争性,交易信息对公众的价值不大,或有负债等表外工具合并进入财务报表的条件规定不清晰、规定也不统一等问题;总的来说,场外交易的结构产品缺乏透明度,缺少流动性,价格形成机制和发现机制运行不畅,形成了结构化产品的潜在风险。
由于我国新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准则中,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环节,因为各交易主体的主管部门不同,导致我国目前对公允价值的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况且对于不同的项目,公允价值应用的条件不同,现行的做法可能导致各个具体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规定和对公允价值的监管缺乏一致性和可比性。针对广泛运用公允价值操作上的难度,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公布一个统一的具体指南,对于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给予一个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应用的监管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
4.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程度
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是在公司治理机制环境下完成的,公司治理的完善过程直接制约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其中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程度至关重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不能令人满意,原因在于有缺陷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不能保证公允价值获得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同时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尚待进一步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相当高,“内部人”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利用“内部人控制”,进行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不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因此,公允价值成了关联方之间达成的随意价格。
从经营者层面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多脱胎于国企改制,其经营者多数来自行政委派,他们没有持有或者仅少量持有公司股份。在这些公司中经理人的报酬往往没有和工作绩效合理挂钩,个人收入没有合理地体现个人贡献,使得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的控制权收益提高个人收入,而相当一部分人存在道德风险,追逐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或歪曲会计信息达到目的,使得公允价值的获取存在一定的困难,使得会计信息失真,误导利益相关者决策,从而使得资本市场的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配置。
三、对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若干建议
1.完善市场经济环境,提高估价技术水平
市场价格是公允价值最简便的来源,也是最为客观、可靠的信息来源。只有不断完善市场建设,建立成熟、高效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才能为公允价值的运用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充分而有效的市场数据支撑。当前,应努力培育各级市场,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网络,大力推进财务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体系,进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对于没有活跃交易市场的资产、负债信息,要采用现值技术来计算出相应的公允价值。我国应在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规章中明确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的规范要求,比如说颁布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以指导如何采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在应用指南中,应尽可能详尽地规定有关现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明确规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以及折现方法的选择等。从而完善市场经济环境,提高估价技术水平,以保证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持久健康发展。
2.完善金融市场的规范程度,特别是资产评估业务的规范程度
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运用公允价值缺乏一定的标准,专业人才、信息系统以及数据欠缺使得对公允价值的取得和披露都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所以需要完善市场的规范程度。资产评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必然要求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我国目前形成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但是其监管的力度明显不足。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落后、人为分割市场、政出多门、法度不一,对于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等问题,致使有些资产评估机构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因此,我国资产评估业应完善监管体系。
3.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公允价值监管等相关制度建设
由于我国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透明高不高,公允价值的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所以我们要尽量减少金融产品的结构化程度,提高市场的活跃程度和流动性,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为建设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绿色的适用环境提供制度保证。可以在总体上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一致性。我国颁布了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所以也应该考虑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会计准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公允价值的监管具有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