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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考范文

发布时间:2024-03-29 16: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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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考

篇1

乡村融资对于乡村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乡村振兴不是乡村自身就可以进行的,没有社会资本和政府的支持,乡村振兴就是一纸空谈。政府和社会资本需要针对乡村振兴策略制定新的政策,改革融资制度,增加对乡村经济团体的融资力度,为乡村经济发展积累经济实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进度。

一、乡村融资方面的概念

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共同组成了我国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是指农村经济中资金的流动和融合活动,也是农村货币、信用、银行活动的总称,关于农村金融的研究主要是在研究这些活动的规律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农村货币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管理,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运作和各种民间经济活动运行。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农村是先于城市进行发展的,这是因为我国是农业大国,最开始的体制改革也是从农村开始的,从改革开始,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发展,富裕起来的农民手中也有了闲置资金,但是后来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都忽略了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出现了大量的乡镇企业,这些企业对于资本的需求很大,为了顺利经营,这些企业开始进行市场融资,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体制和规模。农村融资涉及到资金提供者和资金接受者两个方面,融资的意义是加强融资双方的联系和沟通,将闲置的资金重新进行分配,加快资金流动,促使资金带来更多收益。融资的前提是资金接受者有对资金的强烈需求,所以对于农村融资研究就要从资金需求入手,对于资金的需求也是根据经济主体的规模和目的进行分类的,按照这个条件可以将资金分成政府资金需求和非政府资金需求。农村非政府资金需求是指除了政府之外的各种经济组织为了顺利经营与金融市场和非政府组织之间进行资金流动的一种经济活动。农村非政府资金需求受到市场条件的影响,是一种客观的需求。但是政府资金需求最先考虑的是社会效益和成本。党和国家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并存、区域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要求,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为准。因此政府的投资是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的,和企业从利益角度出发是不同的。政府进行的每一项项目都要评估社会成本和收益的平衡,这里的成本是指进行这个项目消耗的资源以及附带影响,效益是指这个项目可以给社会带来的效益,进行每一项乡村建设活动的时候,都要充分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关系,既保证对乡村的影响降到最低,还要达到乡村收益的最大化。一般政府对于乡村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电设施、环境建设方面,这些设施都是大型设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和人力,仅凭乡村自身的能力很难进行建设,政府投入资金可以极大程度上缓解乡村居民的压力,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在融资方面,融资是资金提供者和资金接受者之间为了实现资源和资金方面的互补,进行的资金流动行为的总称。农村融资是农村方面接受社会或者政府资金支持的一种经济活动,通过融合大量的资金加快农村建设和发展,在融资方面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互利性原则:农村融资坚持互利性原则,可以保证投资双方都得到预计的利益回报,资金提供一方通过提供资金获得一些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而接受一方通过获得资金和技术,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2.合法性原则:农村融资的过程中,要确保融资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融资活动,在政府和法律的监督下进行合作,确保整个过程合理合法,没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3.公平性原则:在进行农村融资的时候,签订的条款需要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双方可以通过融资活动得到利益,不能只实现单方面的利益。4.风险管理原则:任何的融资活动都是存在风险的,农村经济活动主体的抗风险能力相对比较弱,在进行融资活动的时候必须注意风险规避,需要在融资合同里充分标明风险措施,加强农村经济团体面对风险时的能力。在进行农村融资方面,我国的主要融资形式是银行信贷融资,银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农村提供资金的主体。在银行信贷融资这一方面,有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两种,是农村振兴发展比较常用的融资形式。随着农村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的深入,除了银行信贷之外还出现了资本市场融资这种形式。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发行农业相关的股票债券等,对农村项目进行融资,还可以建立农村投资基金,为农村经济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募集资金对农业进行扶持,增加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也可以帮助农村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发展,改变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得比例。

二、乡村振兴在融资方面存在问题

1.乡村优质项目少,管理成本高。乡村经济发展项目很多无法带来高额利润,一些基础的项目甚至无利可图,例如那些特色乡村还有搬迁乡村的经济发展项目虽然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但是在经济效益方面比较低。想要振兴乡村经济,需要加入很大农业科技成果,创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虽然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斐然,但是在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方面还比较薄弱,推广力度也不够,想要通过农业科技改革方面振兴乡村经济,需要投入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和资金,但是进行农业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投入大量的资本在短期内并不能取得收益和成效,农民对这些科技成果也不能充分驾驭,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很低。在提高绿色农业水平,进行绿色乡村建设方面,推行农业清洁生产项目,也无法取得很好的收益。对这些农业项目的管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成本,成本与收益失衡,融资方会面临投资失败的巨大风险。2.乡村担保资源匮乏,风险较高。乡村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存在困难,银行向乡村信贷需求者进行借贷活动时需要充分考虑银行内部考核机制、风险承担机制、财政政策等各方面的因素,经过综合评定,一般会选择拒绝给农村经济团体贷款。因此,在进行借贷活动时,银行会要求农村经济团体进行担保抵押,但是农村经济团体的资产积累比较差,而且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农村经济团体进行的是轻资产经营,没有银行要求的等价抵押品,导致农村经济团体很难进行贷款申请。银行即使给农村经济团体进行贷款,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农村经济动荡,就会造成农村经济团体经营崩溃的现象,银行也无法收回贷款,造成银行方面不良资产积压,出现不良投资的现象。

三、探讨乡村振兴融资改革的思考

1.融资改革的必要性。农业生产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无论是种植还是养殖在资金投入和回收方面都是有季节性的,在进行生产投入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个时候就需要金融市场的补充,农村融资改革可以有效调节农业季节性资金状况,稳定农业生产情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想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就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但是推动农业科技的普及需要大量的资本,这种资本不是农民可以自己承担的,巨额的资本投入只能透过借贷的方式来进行,如果没有资本投入,农民只能沿用传统的耕作方式,这样就会严重阻碍农业科技的进步。没有农业科技加入到农业耕作,就实现不了农业现代化。实现不了农业现代化,就会导致农产品市场受到冲击、竞争压力大等问题,对于我国国家发展也是存在不利影响的;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两种,经济风险主要是价格变化或者国家政策的变化,自然风险则是指自然灾害等。农业生产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很低,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是致命的打击,农民收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农民一般无法抵御自然灾害,这个时候农村融资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得到大量资金的支持,农民可以弥补损失,并且进行新的农业活动,农村融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农村比起城市,在基础设施方面还比较落后,很多农村目前还没有自来水,甚至有些还在使用落后的供电设备等,因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农村基础设施越发达,农民的生活水平就会越高,也就会有更充分的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不小的工程,不能只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进行建设,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还可以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消化使用,提高居民的收入增长,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政府的资本有限无法对所有的农村进行产业调整,这个时候就需要金融资本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本,解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问题。农村融资在增加银行收入方面也有很大的作用,虽然农业拉动经济增长的进度缓慢,但是总体来说农业生产总值是在不断上升的,农业贷款基本也是呈现上升趋势,对于银行和经济的贡献率也是在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农业贷款对银行业务来说是呈现积极影响的,也可以调整完善银行的经营模式,对于银行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2.融资改革的途径及方式。在融资改革方面,要顺应时代的潮流,加强网络化手段的运用。通过加强互联网平台的建设,提供金融服务保证信息分布的广泛性,方便借贷双方可以有效迅速地搜集到信息,这样可以在降低宣传成本的同时给更多城乡居民提供消息来源,扩大金融服务的客户层次。乡村振兴也需要依靠互联网的渠道才能有效实现,互联网平台可以发挥数据的优势,带来更多的信息资源。银行也在不断加深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将金融业务网络化、便捷化,在乡村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乡村金融服务的电子替换率,降低服务成本。银行也要加快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步伐,和各大互联网平台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大数据金融服务,满足乡村居民电子支付的需要,进一步推动乡村现代化建设。

四、乡村振兴融资改革问题的应对方式

1.继续大力支持粮安工程。农业政策性金融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的目标,加大对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粮棉油收储。支持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大田托管等农业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带动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致富。政府要加大粮安工程的实施力度,在粮食储备方面给农村经济团体更大的支持力度,建立粮安工程基金,增加农业资金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科技化升级,提高粮食产量,贯彻粮安工程内涵。2.创新服务模式。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乡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合作化的态势,也出现了“企业+农民”“企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民”“社会服务组织+合作社+农民”等新的产业模式,农村产业结构得到完善,为金融产业链的结构调整奠定基础,这样的产业模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为现金流提供服务,促进乡村企业向信息化方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是信息化和数字化,农村金融想要展现互联网信息化优势,就必须进行农村金融创新。3.多元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乡村振兴过程中还是需要政府的参与,政府需要主导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入规划等,离开政府的作用就没有办法进行乡村振兴工作。各级政府需要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资金投入,规划一定的资金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提高乡村的自我再生能力,而且对于一些投资时间长但是收益比较少的项目政府要主导项目计划,这些项目很难吸引到社会的投资,由政府进行主导规划,才能帮助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在一些投资时间长、投入资金大的项目上,除了政府支持还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拓宽金融支持领域,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需要简化贷款手续,放宽贷款条件,给更多的乡村经济团体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团体进行投资;除了政府和金融机构之外,乡村振兴也需要农民参与建设,农民才是农村的主人,只有农民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工作,想要加强农民的参与程度,需要提高村集体和村民的经济收入,村集体的收入规模决定了乡村建设的规模,村集体需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立乡村集体企业,这样才能发挥村集体的作用,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乡村建设提供经济基础,在进行乡村建设的时候,必须加强村集体的集资效能,创新集资方式,建立乡村经济活动基金,进行乡村经济项目建设。4.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在进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作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的参与程度,简化担保流程,放宽担保条件,给更多乡镇小微企业获得担保借贷的资格,并且简化小微企业的担保审核手续,出台更多小微企业的担保产品,提高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质量。政府也需要加强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担保流程,给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法律依据。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也需要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签订风险共担协议,实现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模式。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和银行之间也需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审查小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降低担保风险。通过风险共担协议,避免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的不良风险,对出现的不良资产进行按比例分配处理,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和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的联动作用,深化风险共担机制。

五、结语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加大对乡村经济的扶持力度,占据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制定更多适合乡村发展的政策,同时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工程的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的作用,扩大乡镇小微企业贷款渠道,放松贷款条件,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得到发展的资本,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乡村经济团体也需要发展自身经济,积极争取社会资本进行投资,为乡村振兴助力。社会资本需要加强对乡村经济的重视程度,积极推动融资改革,为乡村经济发展搭建更多平台,给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性条件,进行现代化金融改革,实现金融信息化,加快乡村金融信息化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篇2

一、农村公路在建设中的常见问题

1、少高标准规划设计

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规划不同步,公路的专项规划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整体建设和前期规划的统一性不足,农村公路的初期技术等级、通达要求和设计规划建设标准不高,注重短期效益,导致公路建设质量较差,没有几年公路就破损,出现重复性施工(xxx公路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不高,不到5年时间路况条件下降),对农村道路的系统化布局造成影响,出现早期道路质量差、后期道路质量高的现象,导致地区差异加大,发展不平衡。

2、少资金

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主要是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和国家投资,而地方政府因财政问题往往无法切实做好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的工作。道路建设分前中后三段,上级资金主要集中在中段,前段和后段都需要镇级财政大比例甚至全额配套。比如建设的xx公路中期建设费用xxx万,其中需要镇级配套xxx万,建设前期路基加土、障碍清理、杆线迁移、绿化移栽等准备工作投资近xxx万,建设后期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的投入资金接近xxx万,给原本不丰的财政带来了压力。

道路建设七分靠养,由于工作资金不足,道路养护不足,目前镇村道路破损只依靠镇级财政支持,许多道路维修不及时,养护工人工资虽然由上级财政拨款,但是工资低留不住人,只能聘用村中年龄较大的劳动力,他们缺乏扎实的道路养护知识,养护效果不佳。

3、少统筹

大部分农村公路都是在原有的土路或堤坝上修建的,在选择项目建设的方案上,有的技术指标满足不了规定要求,道路线性和走向不佳,普遍存在陡坡、急弯、路肩窄等问题。一些公路上的危桥、窄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改造升级,存在桥头变线或窄桥宽路的问题,对道路建设和通行有着直接影响。

二、应对问题的方案建议

1、多高标准设计规划

农村公路前期规划,要站在全域角度,重视有效衔接综合运输、城镇化、区域生产力等规划,考虑推动农副产品、特色经济和旅游业、乡镇企业和商品集散地的建设和发展,为交流信息、流通货物、城乡交往提供顺畅的通道,构建高效公路运输网络。

农村公路设计要对其所在地地形条件、地质因素、环境气候等做充分考虑,高标准设计规划道路,实现中长期道路不落伍的目标,就目前我们道路建设是4层灰土加一层水稳一层混凝土、宽度5.5米,是否满足未来乡村振兴发展的需求,需要论证。

2、多资金渠道

我国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主要用于改造路面,路基资金则是地方自筹。当前时期农村道路桥梁上级资金项目种类多,有农村通达工程提档升级、财政农桥、一事一议、国土土地项目等等,从顶层设计将这些资金整合,合力做好一件事,同步完成道路、桥梁、路基、绿化乃至后续的管养护工作,减少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的配套压力。

在确保公路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工程成本,改建或扩建现有的道路。在公路建设中可以采用沥青热再生的技术,能够使建设材料得到有效节约,降低施工成本。

3、多监管人才

在建设农村公路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施工。在建设农村公路中要建立时间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道路监管人员需要在施工现场实时监管,对建设农村公路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在重要路段的建设中,要一天不间断地监管。

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要引进具备专业水平及责任心的监理,同时加大对乡镇农路办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让他们对工程、工序、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尽快将施工问题找出来,提供可行性的建议,确保顺利建设公路。

篇3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工作的开展,思想的统一和理念的转变是前提、是关键、是保证。要深入有效地推进扶贫攻坚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思想理念的问题。一是要统一思想。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会昌县经济社会虽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发展仍然滞后,各项社会经济指标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存在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返贫几率高、基础条件差、发展能力弱等问题。目前,会昌县贫困人口仍有12.27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32.18%。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农村落后面貌,还需要长期艰苦努力。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将扶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统揽一切农业农村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自觉将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向贫困户倾斜,合力打一场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而不懈努力。二是要树立“四个理念”。长期以来,会昌县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实施扶贫开发,有效改变了全县贫困落后的面貌,但也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培植贫困村内部增长点和吸收消化的能力,忽视了将有限的资金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致使扶贫效果不够理想。究其根本,主要在于扶贫理念的偏差。为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四个理念”:树立“救助与开发双驱动”的理念,既要争取资金对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进行救助,通过“输血”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又要通过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发展富民增收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实现稳定脱贫;树立“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理念,标本兼治,既要注重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发展富民增收产业等措施来“治标”,又要注重通过提高群众的素质、培养脱贫致富能力等措施来“治本”;树立“富民与强县并重”的理念,既要注重通过发展增收致富产业来富民,又要注重通过发展对财政增长贡献大的产业来强县,以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困难群众增收致富得实惠;树立“条块与整体推进兼顾”的理念,既要注重实施整村推进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又要注重统筹资金、整合资源,实施战略性、全局性、关键性大扶贫,推动全县整体扶贫水平的提升,实现扶贫开发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强化宣传。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扶贫开发,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攻坚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扶贫开发新格局

要适应时展的新要求、新变化,打好扶贫攻坚战,必须进一步建立科学的扶贫攻坚机制。一是建立集中攻坚机制。一直以来,扶贫资金力求以小钱办大事,主要通过群众投工投劳、国家给予适当补助来达到扶贫开发的目的。但实践证明,低标准的补助难以建成高质量工程,一家一户的扶贫方式,导致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因此,要彻底改变“撒胡椒面”的做法,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贫困人口集中的片区为单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一、二、三产协调发展的连片开发,变一家一户扶贫为一区一片扶贫,集中力量,收缩战线,重点攻坚,连片推进,做到扶持一片、脱贫一片、巩固一片,由点到面,实现由“插花”式扶贫向区域扶贫连片开发转变。二是建立自主参与机制。贫困农民是扶贫的对象,也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其创业激情直接决定着扶贫攻坚的成效。在扶贫攻坚中,我们始终把发动群众放在扶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位置,每一步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注重政府和农民的双向互动,注重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按照“扶持依据干劲定、投入随着规模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激励机制,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从被动接受扶持转变为主动参与扶贫,激发群众想富盼富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群众踊跃投工、投劳热情,营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浓厚发展氛围。三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扶贫开发,投入是关键,但光靠政府的投入是非常有限的,必须在不断深挖内力的同时,千方百计凝聚外力。我们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以扶贫资金投入为导向,以信贷、外资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将社会各个方面的有投资欲望的投资商、银行都调动起来,引入到扶贫开发中,建立一种互动、互赢的扶贫投入新机制。要继续开展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同时,要大力鼓励爱心企业采取捐赠、吸纳贫困劳动力等方式参与扶贫,积极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知名人士、社会能人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四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多年来,扶贫工作可谓是“多龙治水”,涉及的部门有扶贫、发改、财政、农粮、林业、世行、农业开发等十几家,这些部门参与扶贫,各有各的项目报批程序,各有各的资金管理办法,难以统筹协调。特别是项目资金,呈一盘散沙,难以整合,常常出现到处撒“胡椒面”、滥铺摊子的现象,削弱了重点扶持的力度。对此,要抓紧出台全县支农资金整合捆绑使用意见,每年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保证效益、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集中管理,捆绑使用,实现全县统筹安排,集中投向对扶贫攻坚贡献更大的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支农资金的积聚效益,提高扶贫开发的整体成效和水平。如全县在会杉线、站洞线公路升级改造过程中,整合交通、以工代赈、财政、扶贫等部门资金1.1亿元,较好地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整体效益,解决了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确保了项目工程顺利施工,有力地推动了扶贫攻坚进程。五是健全科学考评机制。要改进以往主要以贫困人口的减少为单一标准的效果评估方式,按照“大扶贫”的工作要求,将扶贫工作考核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内容,迅速建立一套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人口收入增加、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状况等多项指标综合评价扶贫开发成效的科学严密的指标测算体系,用科学的考评引导扶贫工作向“大扶贫”方向前行。

三、攻坚基础设施,着力打造扶贫开发新平台

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是会昌县农民贫困落后的重要原因。为此,应坚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全县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先导工作和战略性举措来抓,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交通引领经济的理念,全力争取并积极配合做好鹰潭至梅州铁路过境会昌县的各项工作,配合做好赣龙铁路扩能会昌段建设,抓紧做好济广高速与厦蓉高速连接线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会杉线、站洞线、筠清线等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和206国道绕城东移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县通乡公路和村组公路的改造和新建,力争实现境内所有乡镇通三级公路,有条件的行政村、村组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运输能力。二是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2座,提高城乡电力保障能力;大力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新建贡江、湘江、濂江等流域水电站18座,新增装机容量6.85万千瓦。扎实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大力支持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创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三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湘江、贡江等防洪堤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城镇防洪能力;抓好2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增强蓄水功能;积极对接全省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大力实施乡村自来水厂新建和改造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农村15.6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结合“烟水工程”,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水资源的调配保灌能力,确保新增灌溉面积1万亩,实现人均旱涝保收面积达到0.5亩。另外,对基础设施投入巨大,用常规扶贫模式难以脱贫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和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继续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彻底改变其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和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问题。力争每年移民搬迁扶贫2000人,到2015年移民搬迁扶贫0.8万人。

四、攻坚扶贫产业,着力开辟扶贫开发新途径

产业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撑,一个地方要实现稳定脱贫,关键是要找到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路子。会昌县山地资源、林地资源和生态资源非常丰富,要把产业开发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低投入、快见效、广覆盖、可持续”的产业。一是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要进一步加大贷款贴息、发放互助资金、扶贫到户等扶持力度,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脐橙(赣南橘柚)、烟叶、油茶、生猪、优质稻(米粉专用稻)等五大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促农增收。要大力发展脐橙(赣南橘柚)产业,每年新建赣南橘柚基地1.5万亩,到2015年全县脐橙(赣南橘柚)规模达30万亩以上,打造全国橘柚生产基地县;大力发展烟叶产业,推进烤烟种植基地建设,到2015年种植面积每年达3.5万亩以上,产量达11万担以上,打造全省烟叶种植第一县、国家南方烟叶基地县;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加大奖补力度,到2015年新植和低改油茶面积各10万亩,打造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大力发展优质稻(米粉专用稻)产业,依托五丰和华达昌等米粉企业,建立万亩以上优质稻区6个、5000亩以上优质稻区6个、1000亩以上优质稻区7个,到2015年力争种植优质稻20万亩;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实行能繁母猪饲料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病害猪损补贴,推行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到2015年每年出栏生猪50万头,打造全省生猪生产重点县。同时还要积极发展瓜果蔬菜、欧亚提子、竹荪、毛竹、茶叶、绿壳蛋鸡、花卉苗木、油菜等区域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助农增收。二是要发展乡村旅游业。要在加快汉仙岩生态旅游经济区建设,打造全省生态旅游示范县、富有魅力的旅游休闲基地基础上,充分挖掘乡村生态、文化、果业资源,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游、农家体验游等旅游业态,抓好一批集旅游、娱乐、采摘、餐饮、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庄、农家乐项目建设。同时要抓好文武坝革命旧址群、诗词纪念馆和博览园建设,发展好红色旅游。当前特别是要着重打造百里湘江绿色生态长廊“十里果香、十里烟香、十里花香、十里稻香、十里莱香”景观,做旺百里湘江沿线乡村旅游,加快沿线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三是要发展食品加工业。依托优质稻、大豆、油茶等农产品资源,大力引进和培育江西五丰、华达昌、美好食品、金昌食品等一批龙头加工企业,打造全省有特色的新型食品加工基地,消化吸收农副产品,促进农民就业。目前要重点抓好年产6万吨营养米粉、5万吨碗装保鲜快速米粉、1000万盒酱干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新型食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打响“中国米粉之乡”品牌。

五、攻坚社会事业,着力提供扶贫开发新保障

篇4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通过城镇化发展,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近年来安徽始终把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现状

1.安徽省小城镇建设持续发展

安徽省地域分布因长江、淮河穿省而过,大自然将安徽分割为皖南、皖中、皖北三大区域,城镇类型、产业发展具有浓郁的区域特色,全省地理环境复杂多样,有广阔的淮北平原、贫瘠的皖西大别山区、富饶的长江沿岸和风光秀丽的江南丘陵。小城镇在安徽农村发展也可分为城关镇、建制镇(中心镇)、集镇三层次。建制镇从1984年的152个发展到2013年末全省正式建设行政镇916个,户籍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已达48个,20万人口以上的镇2个。2013年全省小城镇年平均财政收入超3000万元,其中超1亿元的镇34个,超2亿元的镇2个,超3亿元的镇2个,最高的的镇年平均财政收入超过8亿元。进入“十二五”,安徽省通过选择相关市县试点深化农村改革,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民生工程,开展新农村建设以及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采取政策支持、项目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载体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显著提升,试点镇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城镇功能承载能力、镇容镇貌管理措施和综合经济实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有了很大飞跃,集聚功能和辐射与带动农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镇化率由2010年43.2%提升到2013年47.86%。

2.安徽省城镇化建设发展格局特征凸显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发展不断探索,安徽基本实现了“一圈一带一群”的省域城镇化格局。合肥省会经济圈联动发展成效凸出,在全省的经济总量占比与首位度明显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老大”;皖江城市带城镇化率持续提高,芜湖市加速建设现代化滨江城市;皖北城市群加快溶入“中原经济圈”;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加快,逐步成为新型综合性城市。黄山市以建设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为载体,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到2013年末,全省城镇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已达4个,50万至100万人口的城市有5个,成为安徽崛起的脊梁。

3.城镇化建设促进了安徽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近年来安徽加快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统筹区域发展,促进了安徽城乡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

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适时实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合肥、芜湖、马鞍山等中心城市集聚发展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合肥经济首位度达24%、经济总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位次提升至第15位。合淮同城化、芜马同城化、铜池一体化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路网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综合承载力明显增强。

皖江加快建设,促进区域特色发展。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步伐,江南、江北集中区建设扎实推进,开发园区加快转型升级,皖江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达12家。皖北振兴发展提速。开展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市县与皖北三市六县结对合作,谋划建设阜阳合肥、亳州芜湖、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皖北地区发展活力和动力增强。皖南皖西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20条扶持政策,开展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促进皖南和大别山区科学发展。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快。高层对接,经济圈会商机制日臻完善。在轨道交通、区号统一、直购电和引大别山优质水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新区划范围内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互动融合发展态势逐渐形成。

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2013年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1.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08.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65.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7%,到2013年末78.2万城市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216.1万农村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3.6万农村五保户享受政府供养。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49.9万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266.8万人次。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达到67个。推进保障房建设,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9万套。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实施11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到2013年末全省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465个,床位27.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9.6万人。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554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053个,社区服务站2578个。

二、安徽城镇化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安徽把建设城镇化作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位置,但是与发达省份比较仍存发展速度不快、后劲不足,在扩大农村消费、吸纳就业、积聚产业、支撑县域经济、辐射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有待强化;在谋求全省综合加快发展速度、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功能上,依然存在一些瓶颈的制约。

1.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虽然区划调整后增强了合肥的首位度,但是合肥经济总量仅为南京的59.2%、武汉的53.8%,皖北地区还处于加快发展启动阶段,经济总量仅相当于江苏苏北地区的40.4%,发展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有待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与规划目标要求尚存差距。

2.综合配套滞后,参与程度不够

尽管部分地区已逐步放开户籍限制,政府积极为进城务工经商及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但由于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实践中农民并不买账,事实上已形成既占用城市用地,又不脱离农村,更不放弃农村住宅和耕地的城乡两栖居民,不仅给村庄整治增加了难度,而且也不利于稳定集聚城镇人口,加快城镇化进程。

3.建设投入不足,自限受限

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压力增大,企业发展与工业项目配套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一方面乡镇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政府财力有限;另一方面,乡镇外部融资渠道不畅,融资平台缺乏,小城镇发展面临严重资金瓶颈。

4.创业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

返乡农民工虽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但远远不能达到创办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尤其是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缺乏,外部融资渠道狭窄,国有商业银行“嫌贫爱富”,很多地方的融资担保体系、乡村银行等金融服务组织仍处“真空”地带,更是大大制约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发展。缺乏资金承接载体导致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动力不足。

5.土地约束偏紧,审批手续繁杂

建设用地指标少约束是城镇化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越是发展势头好的城镇,镇区规模扩大越快、企业入驻越多、人口聚集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越迫切,建设与用地矛盾也越突出。具体表现在:用地规划更新较慢,城镇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编修不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速度。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保护更加严格,用地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较长,城镇的发展征用土地更加困难,保护耕地与城镇建设矛盾更加突出。

6.产业开发不足,规模层次较低

主要表现在产业分散、规模偏小、层次较低。多数地方缺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优势产业不集中,发展重点不突出,当地优势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缺少地方特色,工业产品或农业产品结构雷同,乡镇之间相互恶性竞争。

7.城乡差别明显,制约因素较多

一是就业制度“瓶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有所限制。二是劳资关系和权益保障上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时常发生、妇幼保健得不到与城市人口同等待遇、工伤事故处理标准不一致、子女教育仍存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现象等。三是希望进城居住的农民工进城门槛高。财富向城市积聚,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无形中把他们的养老问题推给了农村。四是农民向市民转变受到多种因素制约。融入城市除经济因素外,文化因素也存在适应和再社会化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民向市民的顺利转变。

8.小城镇建设环境有待提升,政策效应弱化

外部环境,既存在国家的税收优惠、货币政策、土地利用、公益项目建设等支持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力度不够,也存在国家有限的扶持政策不集中、资金项目安排分散等问题。如相关部门在推进小城镇建设时各自确定一批“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建制镇”、“中心镇”、“产业集群镇”、“新农村示范镇”、“扩权强镇试点镇”等,项目名目繁多,支持主体不同,资金来源分散,建设重点和方向各异,不仅造成行政资源巨大浪费,也弱化了扶持政策的效应发挥。内部环境,除了小城镇自身经济实力弱、基础设施差等硬件不足外,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多、手续繁,公共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治安环境、卫生条件差等也影响小城镇在吸引投资、吸纳就业、聚集产业、辐射带动等方面的能力。

三、加快安徽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对策分析

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引擎,促进传统农民向新市民和新型农民转变、传统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传统村落向农村新社区转变,形成城乡互动、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1.明确加快安徽小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布局

根据安徽省制定“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完善“一圈一带一群”的省域城镇空间格局,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应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南北合作,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深化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促进皖南和大别山区“三位一体”发展。突出抓好合肥、芜湖、安庆、蚌埠、阜阳、黄山六个综合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按照中小城市标准,培育壮大一批县城和中心镇。

推进合肥经济圈统筹发展,促进沿江城市带城市组群发展,支持皖北城市群加快发展。扶持皖南山区及皖西大别山区以特色城镇化为核心,坚持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按照各类城市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加快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市政标准改造与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综合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特色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2.着力提升城镇综台承载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完善城镇功能分区,本着节约土地的原则,合理配置产业用地,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示范园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科学引导产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统筹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小城镇管理综合治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不断提升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形成城镇设施科学有序的管理体系。提升城市防灾减灾等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以产城一体化积极创新城镇化发展

积极创新城镇化发展,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在城市组群建设、农业地区城镇化、生态化地区城镇化、中小城市发展等方面努力探索,形成自身发展特色,力争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使安徽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城镇化发展红利。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的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围绕产业发展适度超前的规划发展需要,适当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适时调整部分市中心城区区划设置,根据县、镇(乡)小城镇发展的实际加快社区建设改革。发挥土地政策促进作用,根据产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处理好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相关指标适度向县级中等城市倾斜。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探索建立农民向城镇转移宅基地合理退出机制。

4.不断提高城镇文明水平,促进城镇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然会影响到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适应这样的变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需要政府不断通过深化改革、政策引导、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对人民群众宣传、引导与规制。引导经济发展方式以节能环保为目标,促进城镇紧凑集约发展。培养全民的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城市周边湿地、森林生态系统,推动区域绿道、城市绿环建设。发扬徽文化的精髓,彰显安徽城镇文化特色。结合文化禀赋特征,提高城乡规划和设计水平,做到建筑风貌与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相协调。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村庄整治,促进全省万村居住环境逐步改善,提升安徽城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5.统筹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克服“大城市病”

快速的城市化,需要克服非匹配、非规整、非公平、非集约、非成熟等外部性弊端――“城市病”。“城市病”的集中表现为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不仅会加剧城市负担、制约城市化发展以及引发市民身心疾病等而且会引起城市发展速度放缓,大量财富流失,无形中浪费了资源,不利于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

加快安徽城市、小城镇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是解决“城市病”的良方,更是科学的发展方向。一是科学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二是加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调整城乡产业、生活空间布局,四是完善城乡就业机制。为加快城镇化步伐,解决大城市人口膨胀与城市规模的矛盾,必须从建立城乡产业与生活功能入手,着力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合理布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黄家海,王开玉,蔡宪.安徽社会建设分析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4月

[2]刘波.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研究及相关政策建议[J].城市发展研究,2008年05期

[3]徐鸣.新形势下安徽城镇化发展的对策探析[J].未来与发展,2010年09期

[4]孙中锋,陈晨.安徽省城镇化发展与农村养老问题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1年18期

[5]李强,陈宇琳,刘精明.中国城镇化“推进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3-4

篇5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2009年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2009年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20*年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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