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30 1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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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xx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xx]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金星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 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2004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2004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2004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二、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更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重头戏。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由于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的特点,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视,将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适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洗楼”行动,摸清底数,为加强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保证信息“完整、准确”,××街将“洗楼”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从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个月时间,对全街范围内的出租屋展开地毯式的清查,力争实现出租屋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录入率达到95%以上,与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彻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确保“洗楼”行动顺利开展,街道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以社区为主体组建16个核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长、警务室负责人为核查第一责任人。将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信息逐一核查,发现错误或已变更的信息,及时在信息系统和文字档案中修改或注销;对新登记的出租屋,分别填写××市《出租屋栋(套)情况表》、《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当场教育承租人改进;隐患严重的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作出整改。根据“洗楼”获取的新数据逐户登记造册,完善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托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引导更多出租屋纳入有序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流动人口约两万人,核发暂住证九千余人,占48%左右。我市流动人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来源广泛,农业人口比重大。外来人口涉及全国所有省份,农业人口比重大,占81%;青壮年和男性比例高,占74%。二是居住时间短暂,从事职业多样化。他们主要从事建筑、运输、贩卖、餐饮、服务、加工、收旧等职业,大多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还有部分无正当职业,从事拾脏扒荒等。三是居住点分散,居住环境较差。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在个体小旅店、施工工地的工棚、居民出租房屋内,居住环境较差,且多以同乡、同族等关系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以地域为纽带的“民工群”。四是文化程度不高,收入普遍较低。五是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近几年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占62%左右,抓获的犯罪团伙中,外地人组成的团伙占56%。
二、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五缺”问题。一是缺乏制约措施。流动人口管理没有纳入基层政府任期目标,基层组织缺乏具体明确的管理职责、任务和指标,检查、制约措施不够。二是缺乏专职管理队伍。长期以来形成了公安派出所独家管理流动人口的局面,但公安民警和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缺乏协调配合。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公安、工商、劳动、税务、民政、交通、城建市容、计划生育等许多部门,由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造成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综合治理效能不好。四是缺乏服务意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多,服务少,致使有些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有抵触情绪,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逃避正常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缺乏经费保障。以前流动人口管理所需经费依靠收取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取消收费后,因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经费无法保障。
(二)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流动人口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推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再加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警力资源短缺等因素,造成流动暂住人口在部分辖区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情况。
(三)流动人口成份复杂,难以管理。流动人口中有一些流窜作案分子隐藏其中,利用流动这种方式伺机作案;有的染有恶习或在原籍多次受过打击,为逃避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控制,借流动改变环境。这些不安定分子不易被发现,旅店、出租房主也无法辨其良莠,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遇有适宜的环境或条件,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够到位。按规定,流动人口在一地居住七天以上要到派出所登记。如果在一个地方只停留了两到三天,实际上处于失控脱管状态。还有的流动人口刚办理了登记,有可能又流动到别的地方去了,完全不受制约。加之少数业主为少缴或不缴社区居委会规定的卫生费和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瞒报、漏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至于不办证者,公安机关既无法掌握,更谈不上管理,故失控面较大。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构和谐、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以“齐抓共管、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理清工作思路,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实践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在工作中实现“四个转变”。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格局,推动涉及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工作。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治安面的控制,我们设置了流动警务室,进行24小时便民服务。同时要求户籍民警要深入到流动人口当中,全面调查并将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将流动人口的情况输入微机,实现流动人口微机化管理,做到了服务到位,监控有力。
二是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发挥联动机制,配合居委会、计生部门共同做好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与街道居委会计生部门相互支持配合,互通信息,充分挖掘潜力,扩大警民联防阵容,只要有妨碍计生部门执行公务的案件,都及时严肃查处,在办理暂住证登记暂住人口时婚育证明的查验率达100%,无婚育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暂住证。
三是提高对暂住人口的管理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派出所所长亲自抓,从警力配备和后勤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对责任区民警进行定期培训,使民警们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方面加以提高,并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行重点考核、考查。
四是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易发生盗窃、偷窃等案件的市场、商场等重要地段、重点部位进行调查了解,掌握经常出入的暂住人员及外来人员。同时利用流动警务室进行广播宣传安全防范,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五是责任区民警与雇佣暂住人口的单位、个人及居委会及时取得联系,与雇工单位和个人签订“暂住人口治安包保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责任落实,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检查,深入居委会或群众中了解调查其现实表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是严格按照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办法执行,与出租房屋人签订“责任状”及“治安承包责任书”,明确出租房屋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责任的严肃处理,造成社会危害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真正触动我去进一步深入对这样一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调查和探讨的,是一次偶然的支教的经历。
虽然曾经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过支教对象的情况,可真正目睹和经历了却依旧带给我深深的震撼。
那是一个用小小一块不足百平方米的空地作为操场,有着十几个如同防空洞一般晦暗拥挤的教室和明媚笑容的学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坐落在曲折的小径深处,和周围林林总总的房屋混杂在一起,一点儿也不起眼。
走进一个高年级教室,发现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各个手里捏着牌,凑近一看,竟然是“斗地主”。在场的老师很尴尬地向我们解释说,由于近期操场维修的缘故,下课以后就不允许学生去操场活动,但打牌这样的事学校是明令禁止的。我们佯做理解状,内心却忍不住犯嘀咕:这些学生的课余生活竟是如此低俗而单调,社会上的低级趣味竟是如此猖狂地侵蚀着他们的校园文化。
上课铃响了以后不多时,一个其他班级的同学冲进我们所在的教室,慌慌张张地对我们身边的教导主任说,老师,教室里没人上课,同学们乱作一团,现在怎么办?教导主任显出为难的样子说,老师不在,我也没辙啊,你让大家先自习吧。小小一件事,却反映出学校管理体制的松散,让人忍不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前途捏一把冷汗。
而据我所了解,情况与之相近甚至更为糟糕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并不在少数。
形成众多流动人口子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亦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致,这多多少少牵系着“三农问题”,而教育更是事关我国民族命运的重大命题,有此双重要义在身,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一、调研背景
检查摸底调查情况和验收数据的质量,全面了解各镇区开展流动人口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保证全市流动人口摸底调查数据质量合格,真正查清我市现有流动人口数量、工作生活状况及分布情况,了解我市流动人口的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
二、检查验收原则
(一)以镇区提供相关资料为依据,全面检查各镇区开展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
(二)以《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为依据,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检验数据的差错率。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安排
(一)9月5日至9月15日为各镇区自查;
(二)9月16日至9月30日为市验收小组复查。
四、验收小组人员分工安排
(一)全市24个镇区,每个镇区抽调一名流管办副主任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组参与全市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各镇区须于9月10日之前将抽调人员报市流管办综合科。(联系人:邓瑜,电话:826131013631103090)
(二)市流管办抽调12名工作人员参与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
组长:梁文业成员:冯结群、石峰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2、第二组
组长:郑雄成员:钟铭、邓瑜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3、第三组
组长:梁梓胜成员:徐绍伟、郑嘉文
负责:石岐区、南区、东区、西区、开发区、南朗镇等6个镇区。
4、第四组
组长:李有林成员:梁绮玲、尹德良
负责:港口镇、黄圃镇、南头镇、民众镇、三角镇、阜沙镇等6个镇区。
五、检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一)摸底调查开展的情况。(15分)
1、镇区成立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3分)
计分:1-1、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1-2、组长不是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扣1分。
2、镇区政府提供摸底调查专项工作经费,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4分)
计分:2-1、没有提供专项工作经费扣2分;
2-2、没有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扣2分。
3、镇区要通过电视、标语、发放宣传单张、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对摸底调查工作的认识。(5分)
计分:3-1、没有通过镇区电视宣传扣1分;
3-2、没有悬挂宣传标语扣1分;
3-3、没有发放宣传单张扣1分;
3-4、召开两次以上动员会不扣分,只召开一次动员会扣1分,一次动员会都没有召开扣2分。
4、《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要求数理清晰,无错项漏项,按50张为一本分类进行装订,并配有说明封面。(3分)
计分:4-1《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数理不清晰、存在错项漏项扣1分;
4-2没有分类按50张为一本进行装订扣1分;
4-3没有配说明封面扣1分。
(二)《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出租屋部分)的登记情况。(40分)
5、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差错率小于5。(34分)
计分:5-1、流动人口总数差错率为5—10扣10分,大于10扣20分;
5-2、流动人口男性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3、流动人口女性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4、16岁以下流动人口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5、出租屋房间数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6、出租屋床位数差错率为5—10扣2分,大于10扣4分;
5-7、出租屋总面积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6、出租屋是否违章建筑差错率小于5。(3分)
计分:出租屋是否违章建筑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7、出租屋是否登记备案差错率小于5。(3分)
计分:出租屋是否登记备案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三)《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企业宿舍部分)的登记情况。(40分)
8、外地员工情况差错率小于5。(18分)
计分:8-1、外地员工总人数差错率为5—10扣7分,大于10扣14分;
8-2、外地员工男工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8-3、外地员工女工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9、企业人员情况差错率小于5。(2分)
计分:9-1、企业管理人员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9-2、有专业技术人员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0、企业住宿情况差错率小于5。(16分)
计分:10-1、留厂住宿人数差错率为5—10扣5分,大于10扣10分;
10-2、住宿面积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1.5分;
10-3、宿舍间数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1.5分;
10-4、床位总数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11、工资情况差错率小于5。(4分
)
计分:11-1、平均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2、最高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3、最低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4、20__元以上工资人数总数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四)附加项(5分)
12、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厂一表、一屋一表。(5分)
计分:12—1、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厂一表得2.5分,否则不得分;
12—2、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屋一表得2.5分,否则不得分。
(五)其他
13、《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都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发现1个空项,扣1分,一直将总分扣至零分为止。
六、检查验收实施方法
1、根据各镇区提供的资料,验收工作组首先核定被检查验收镇区的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提供专项经费,是否广泛宣传发动,以及《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是否按要求填写、装订等。
2、验收工作组在市工商局调取各镇区企业名单,然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抽取10间出租屋和4家厂企,对抽中的出租屋和厂企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与原统计表逐一核实,分别计算差错率。
3、单项差错率为核查数据与原统计表数据之差除以核查数据。某一部分差错率为所有单项差错率之和除以项目总数。
4、检查验收采取评分制,总分为100分。每项内容的扣分与其考核分值相同。
5、检查验收分为达标、不达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总分80分以上为达标,60-79.5分为不达标,59.5分以下为不合格。
6、达标的镇区,以摸底调查出的流动人员总人数为基数,按照0.1元/人的标准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拨付调查补助经费;不达标的镇区,要求进行补查,补查完成达标后,按达标的标准拨付调查补助经费;不合格的镇区,进行全市通报,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工作,不拨付任何费用。
7、在达标的镇区中按得分情况选出优秀镇区,由市流管办另行奖励。
8、各镇区须如实提供台帐,严禁瞒报摸底调查数据,如发现直接定性为不合格。、检查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1、检查验收工作难度较大,各验收小组应认真做好合理的行程安排。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为居住本市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口,根据流动人口特点,调查方式为电话调查。样本涵盖全市10个行政村,样本规模为200人。调查问卷数据统一录入Excel数据表中,通过SPSS软件和Excel软件进行统计汇总。
二、调研数据情况汇集
(一)目标人群基本情况。本次调研的200人中,男性为135人,占总数的67.5%,女性65人,占总数的32.5%;初中以下文化35人,占总数的17.5%,初中至高中文化141人,占总数的70.5%,大专及以上24人,占总数的12%;流入1年至5年的为64人,占总数的32%,流入5年至10年的为120人,占总数的60%,10年以上16人,占总数的8%。
(二)目标人群的就业情况。目标调研人群分行业就业情况:企业工作人员56人,占总数的28%;开店及从事商贩45人,占总数的22.5%;餐饮业工作27人,占总数的13.5%;建安公司工作35人,占总数的17.5%;其他行业37人,占总数的18.5%。
(三)目标人群对卫生计生工作评价。对我市卫生医疗工作满意人数为191人,满意率达95.5%;计划生育随访服务满意人数190人,满意率95%;接受计生知识宣传人员185人,接受率92.5%。
(四)目标人群的需求情况。认为疾病预防、日常保健知识需要普及的为190人,占总数的95%;认为卫生医学知识需要宣传普及的为175人,占总数的87.5%。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需要宣传普及为189人,占总数的94.5%。
三、调查数据的相关分析
(一)我市流动人口就业结构分析。从调查数据来看,我市流动人口文化层次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及高中文化。从就业结构来看,第二产业就业人员91人,占总数的45.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72人,占总数的36%;其他37人,占总数的18.5%。由于本次调查的样本框数据集中在行政村,使得城镇大中型企业、技术性企业等外来技术人员没有统计在内,样本框数据的不完全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市流动人口的总体文化层次,对于就业结构分析也会产生一定偏差。
(二)我市流动人口对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评价较高。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评价较高,各项满意度均在95%及以上。这说明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合并之后,各项工作不仅没有受到影响,而且与时俱进取得长足发展,得到群众的认可。
(三)流动人口需求产生了新变化。从调查数据来看,流动人口对于自身健康保健、疾病预防极为关注。对于国家全面二孩实施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也十分关注。从本次调查的数据分析来看,即使消除部分调研误差,抽样数据也可以推断出总体数据中各题目选项的百分比数值较大。
四、我市流动人口相关政策实施的建议
(一)科学合理规划流动人口就业机制。随着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在一定阶段会提高婴儿出生率,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合理规划好流动人口的就业,可以推动我市经济的发展。从调查数据来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是流动人口就业的主要途径。根据我市社会经济特点,可以扩大流动人口在服务业方面的就业途径,特别是餐饮业、旅游业、物流和其他社会服务业方面。在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行业规范管理,确保行业高质高速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药具“零距离服务”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利用“5.29、7.11、9.25”等人口计生纪念日、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回城)等时机,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等重点服务场所,以流动育龄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主动送政策、送宣传、送知识、送药具上门,积极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零距离服务”,真正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要重视药具随访服务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流动人口做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
去年十月份以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开展了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状调研活动。这是我委专门的工作机构成立以后,首先抓的一件大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省很多地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工作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我们并不掌握。为此,省里从调查研究入手,于去年月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目的,是探寻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科学性、规律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工作,必须尊重人口自身发展的规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随即,省流动人口管理处会同省流动人口管理站的同志开始调研。他们深入到吉林、延边、松原等地的社区、乡村,通过实地调查、现场座谈等方式,历时个月,掌握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情况和数据。各地在接到调研通知后,能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填写调研表、撰写调研报告。目前,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已经形成,正在委党组传阅。整个报告问题反映准确,符合基层实际;分析深入,切中问题实质;对今后工作提出了科学并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充分体现了全省同志,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报告为今后做好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依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其次是规范和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的规模和流动频繁决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流动人口需求,省人口计生委改变了过去把所有流动人口“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管理方式,按照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一是规范了《婚育证明》管理。明确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经常性、制度化的管理和服务,其他人员作为一般性管理,及时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这样,不但大大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婚育证明》的流入人员,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在本地有效的临时《婚育证明》;对婚育信息完整版权所有准确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办理有效期为年或年的《婚育证明》,以便建档立册,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这样做,一方面加强了管理,减少了漏洞;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流动人口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回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二是以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主要目的,统一规范了流动人口表、单、卡、册的管理。增加了服务内容,强调了依法维护流出人口合法权益。流出人口因居住、就业等变化频繁,使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难以到位,违法生育较为突出。在目前,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和服务体制,还未很好建立的情况下,户籍地有必要也有责任加强管理,为现居住地实施管理创造一定的条件。要加强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的管理,并增设“落实奖励优惠政策、金额”等服务项目。要求户籍地村级统一建立基础档案,记载每个流出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外出时间、地点、办证和从业等基本情况,力求做到人头清、婚育清、措施清、去向清的动态管理。
第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有新起色。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跨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去年培训班以来,我省信息平台交换工作有很大起色。去年月日至今年月日,我省共提交信息条,反馈率为。今后,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对下一步版权所有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今年,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省里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最近,省里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下发的文件比较多,但不是文件多了,工作就做好了,关键是落实。一是落实省里于今年月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领导责任制,密切协作配合,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与相关部门的改革举措结合起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引导和提供服务上,寓管理于服务中,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新理念,如为流动人口搭建发展经济平台,把发展劳务输出经济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计划生育服务领域,提高办证率。二是落实《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并要有专人管理网站。各级人口计生委都要建立相应的监控督促制度,每周至少登录一次交换平台,随时了解上级人口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交换个案信息,同时各相关处、科、室也应分工负责,做好信息交换的监控和督促工作。市、州每周至少登录平台两次,及时掌握各地个案信息的交换情况,对长时间未发出查询信息和未按时反馈查询信息的县(市、区)进行督促。目前,各地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加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并由战时转入平时,由突击性转入经常性。对我们有的同志来说,信息交换平台是一种新鲜事物,一些基层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在思想上产生了波动,对平台的可靠性、信息的真实性、应用的持久性产生怀疑,对是否能全面推广缺乏信心。因而对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产生畏难情绪,对经常性的反复操作产生厌倦情绪,对平台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采取应付态度。仍有少数县(区)工作不落实,与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有关的管理工作跟不上,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或不完整;对流动人口有关情况的询问、核查不认真;上网录入的信息不准确等。这其中除了领导重视不够外,主要原因是不少地方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差,设备、网络资源缺乏,缺少具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反馈信息中查无此人的比例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交换信息质量,有的地区“查无此人”率竟高达。目前,一些地方平台运行的机构尚不健全,平台缺乏良好的运行环境,基础保障急需强化。对此,我省将平台的使用情况纳入了年终计划生育整体目标考核,在今年的考核方案中,明确了信息平台的考核内容和办法。三是明确《吉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规定》中的新观点、新意见、新规定开展。要将村、社区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提高他们的素质,提高他们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省里同志也要积极参与指导各地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月底前完成培训业务。版权所有
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规模扩大并空前活跃。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经济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我们称这一类群体为流动人口。但是,由于我国严格的户籍制度,城乡居民差别对待和政府管理的缺位,流动人口经济收入低,不能享受很好的社会保障,政治权利也难以平等享有,心理压力大。这种种的因素导致流动人口犯罪率居高不下,给社会治安埋下巨大隐患。与之而来的,便有流动人口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由于流动人口罪犯具有的复杂情况和特征使得依赖稳定的社区环境实施的社区矫正制度难以平等地对流动人口适用。因此,在法治不断完善的历程中,如何保证流动人口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合法性、平等性,如何实行对流动人口罪犯最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式,切实帮助被矫正流动人口顺利回归社会,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
一、分析的逻辑起点——流动人口罪犯的特殊性
(一)矫正对象的流动性
流动人口出于生存需要,跟随劳动工作机会而流动,职业呈现多样化与非固定化,工作更换频率高,城乡和地区流动较快。即使是留在某个地方,也在春节像候鸟一般往返于城乡之间。矫正对象的流动性给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某一地点短时间的社区矫正也无法起到改造思想、使其重返社会的目的。
(二)矫正关系的复杂性
流动人口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群体,涉及的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由于流动人口是出于对工作机会的追求而流向经济发达的地区,在暂住地或工作地往往处于相对孤立的生存状态。投奔亲戚、朋友的这类流动人口犯罪的社区矫正,除了涉及传统意义上与司法所、矫正志愿者、社工的关系外,还涉及到与其投奔的朋友、亲戚、老乡以及所住地当地居民、社区之间的关系。
(三)矫正侧重点的特殊性
据调查了解,弱势群体对弱势的归因,会影响他们在发泄不满情绪时具体对象的选择,强化他们作出攻击时的自我合理化机制。他们更容易将自己处于弱势的原因指向社会和其他群体,引绪的积累。因此,在对流动人口犯罪进行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把握和了解服刑人员特别的需求,对其进行心理矫正,并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和医疗方面的救助,改善其生存环境,消除再犯罪形成的客观因素,显得更为重要。
(四)效用评估的艰巨性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完毕后的跟踪研究,既是社区矫正效果的有效评估方式,也是预防再犯罪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流动人口中服刑人员的流动性、情况的复杂性和违法犯罪的突发性等等,不仅使得对服刑人员矫正工作难度增大,而且也使得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流程、衔接机制以及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有效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都变得十分棘手。在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对于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的效用评估变得异常艰难。
二、分析的现实背景——对矫正方式优化分析的必要性
(一)是分类管理与矫正理论的体现与扩展
分类管理与矫正是刑罚理论中刑罚个别化的体现,强调对矫正对象进行适当分类,并根据矫正对象存在的差异性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与矫正措施,有利于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别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目标。然而,我国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主要表现为法定的五类人员,分类标准过于单一,以至于未将其他具有特殊性、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需要特殊对待的人员单独列明。对于流动人口罪犯的社区矫正采取特殊方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质上也是对分类管理与矫正理论的体现与扩展。
(二)是实现实质公平的必要举措
根据是否承认差别对待的标准,可以将社会公平分为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两大类。形式公平强调法律的强式平等,而实质公平在追求社会最大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少数群体(比如弱势群体)的利益。就流动人口罪犯进行社区矫正而言,由于流动人口群体具有流动性、社会关系复杂性等特殊性,对流动人口罪犯实施社区矫正必须充分考虑到其群体的特殊性,在具体的矫正方式方面进行创新,“对症下药”,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再社会化”的目标。
(三)是科学实现流动人口罪犯再社会化的理性选择
社区矫正的本质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刑罚的矫正和教化功能,使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的再社会化过程。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通过社会化的手段,使罪犯回归社会,并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流动人口犯罪除了其自身的原因之外,更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原因。对流动人口罪犯采用特殊的矫正方式,能够全面体现现代刑罚理论的人性化,有利于调动流动人口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改造自我,实现再社会化。
三、机制完善的建议
(一)扩大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范围
在与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访谈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在荔湾区的各街道均设有“家庭服务中心”,并成立了“友善社会服务中心”,专向帮助社区矫正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多为心理学、社会学专业,专业性较强,以社工的名义而不是司法机关的名义对被矫对象进行心理辅导,他们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友善社会服务中心目前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荔湾区户籍的人员。在荔湾区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一共有一百多人,其中流动人口罪犯有二十多名,也就是说友善社会服务中心将社区矫正中20%左右的流动人口罪犯排除在服务对象之外。对于流动人口罪犯,无论是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目的的角度来看,都有必要扩大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
(二)丰富矫正项目,完善管理机制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流动人口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方式与其他罪犯并无区别,主要是进行评估、按照人身危险性进行分类管理,由被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进行当面汇报、电话汇报、上交思想汇报、参与公益劳动,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评估调查等。流动人口罪犯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群体,他们所具有的流动性、社会关系的负责性都会影响到社区矫正的实施和管理。
因此,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建立流动人口罪犯的专项档案,实行专项管理。此外,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对其进行心理矫正,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供医疗方面和就业方面的救助。通过对他们生存环境的改善与心理伤痛的调节,消除再犯罪形成的客观因素,全面实现回归社会的矫正目的。并逐步实现各区的信息沟通与分享机制,探索适合于流动人口罪犯社区矫正的最佳方式。
(三)打造专业志愿队伍,创新志愿服务手段
据了解,广州市从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的主要是广州市本地大学的大学生、教授。就志愿服务的方式而言,志愿者主要采取协助社工开展日常工作、进行心理辅导等,既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矫正的社会服务机构,也缺少对流动人口罪犯开展社区矫正的针对性手段。
流动人口罪犯在居住地进行矫正不仅面临经济、心理、社交等方面的考验,还要遭受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比一般人具有复杂性和脆弱性。志愿服务在社区矫正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十分明显,为了更好地实现流动人口罪犯再社会化的目的,应该打造专业志愿队伍,由充分了解流动人口罪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并不断创新志愿服务的手段,采用适合流动人口罪犯的矫正方式。
(四)专群结合,实现双重观念转变
广州市是一个外来人口比例非常大的城市,在某些区流动人口的比例与本地居民的比例已经基本持平,树立对流动人口的平等、尊重意识已经十分必要。尤其是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确定了社区矫正管辖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之后,转变司法人员的观念,同时树立社区公众的开放意识以及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已经势在必行。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广州市各区均重视社区居民的带动作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安教帮扶工作,并实现对解矫人员的后期追踪管理,帮助其重返社会。司法人员的平等对待,在流动人口罪犯与城市居民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与理解途径,减少了流动人口再社会化的成本与风险;城市社区居民的友好帮扶,慰藉了流动人口罪犯孤单、恐惧的心,增加了流动人口对公正与平等的理解,增加了社会稳定的因素。
(五)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加强对流动人口罪犯社区矫正问题的重视
在调研的过程中,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用于社区矫正的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就经费而言,地方司法机关用于社区矫正的人均经费与国家用于收监人员的人均经费的比例远远达不到规定的1:10。按照要求,一般用于收监人员的经费人均每年2万,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的人均每年2000元,但实际远远达不到这个数目。就人员而言,以海珠区为例,司法局一共22个工作人员,负责社区矫正的不到3人,基层司法所共约57个工作人员,每个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为2人左右,但社区矫正工作十分繁忙,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缺乏。
在社区矫正的经费和人员都严重缺乏的情况下,用于流动人口罪犯社区矫正的特殊经费与人员几乎为零。然而,流动人口犯罪的现象较为严重,适用社区矫正的流动人口罪犯的数量也在增加。并且,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流动人口的监管难度往往是最大的,出现脱管、漏管的可能性也最大。无论是出于控制再犯罪率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社会秩序稳定的要求,都有必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投入,设置针对流动人口罪犯实施社区矫正的专项经费和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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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目前,北京交通的拥堵情况大家提起来都无可奈何,尤其在市内二环和三环内,每天早高峰和晚高峰车辆都行驶缓慢,使人们出行花在路上的时间大大延长,上下班路程长达一个到两个小时已经非常普遍。北京成为名副其实的“首堵”,而“治堵”也成为北京市政府和北京交通管理局的一大难题。
从供给方面分析,主要原因有公共交通工具少、行驶轨道(车道)有限;从需求方面分析,主要是人多、车多。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信息,截止到2011年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98.3万辆。而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信息,至2010年11月1日,北京共有常住人口1961.2万,其中流动人口704.5万,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35.9%。
针对私家车多的现象,目前北京已经出台了两项政策,一个是限号,另一个是购车摇号。针对人口多而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刘秀建认为“首都市内交通拥挤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口增长过快”,所以建议限制流动人口。但是对于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对北京交通的影响程度和方式有何不同,还没有人做过深入研究,我们希望通过对比流动人口和北京户籍人口的居住方式、工作地与居住地的距离以及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来进行分析,也希望读者能从中找到缓解北京交通压力的一点措施。
2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数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于早晚高峰期在二、三环主路交通枢纽监测到的在一个时间段内通过的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等的比例;另一部分数据是对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内的480个常住人口的问卷调查。当然,本研究也引用了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以及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数据。
3数据分析
3.1对北京道路监测数据的分析
3.1.1早上在北京二环主路行驶的各车型比例分析
据调研,夏家胡同和六里桥南的公交车最多,因为这是两个大的公交枢纽,许多乘客在这里换乘,而三元桥、蓟门桥西、双井桥北的出租车比较多,因为这边的商务楼比较多,因特殊情况打车的人也比较多;在8点半到9点这个时间段,出租车比较多,可能是一些人担心迟到而改乘出租车。而大客车比较多的是夏家胡同,这里有很多公司的班车。
综合早上监测的各个地点的各种车型的数量,我们可以发现,在早上出现在三环主路上的交通工具的比例为:大客车2%、公交车5%、出租车12%、私家车81%,私家车的数量占了绝大多数,平均每经过一辆公交车就有16辆私家车经过。
3.1.2晚上北京三环主路行驶的各车型比例分析
据调研,公交车比例最大的是北京站,因为这里是比较大的公交枢纽,而且还有火车站,其次是东直门,东直门和西直门是大家公认的公交枢纽,换乘公交和地铁的人比较多,,这两个地方的出租车也是比较多的,相对来讲,可能一些私家车会选择绕路而行,所以这里的私家车相比其他地方要少。私家车最多的是长安街,这里行驶比较顺畅,除了红绿灯的时间,车基本上一直按正常速度行驶。
综合晚上监测的各个地点的各种车型的数量,我们可以发现,晚上出现在三环主路上的交通工具的比例为:大客车2%,公交车4%、出租车15%、私家车79%,相对早上的统计数据而言,私家车的比例减少,公交车的比例减少,而出租车的比例增多。一方面与观测地点的不同可能有关系,另一方面,晚上人们下班的时间相对早上上班来讲比较分散,而晚上人们经常会有一些商业或私人活动,可能有一部人转而选择出租车,所以出租车的比例会比早上大一些。
3.1.3北京二、三环主路上各车型综合比例
综合早晚监测数据,三环内主路上行驶的各种类型的车辆比例依次为:大客车2%、公交车4%、出租车14%、私家车80%。即每经过一辆公交车,会有20辆私家车经过,而一辆公交车的占地面积大约可以折合为3-4辆私家车,同一时间段内,公交车和私家车的占地面积之比大约为1︰5,假设公交车上下班高峰期平均运输量为120人,那么同等占地面积的公交车和私家车平均载人比为24︰1,可见大量的私家车上路对公路资源是一种很大的浪费。 但是要想让人们转而乘坐公共交通,就必须把公共交通建设地方便、舒适。下面我将通过对比流动人口和北京户籍人口的出行方式试图为缓解北京的交通压力找到一点方法。
3.2流动人口与北京户籍人口数据分析
3.2.1流动人口与北京户籍人口的住房情况
北京户籍人口的自有住房比例为69.7%,而流动人口这一比例仅为12.6%。租房的比例北京人口和流动人口分别为18%和65.8%,而流动人口租房“呈现出高频率、短距离、不充分的迁居特征”,一般租房者会选择离工作单位近或交通方便的房子,有利于减少花在路途上的时间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所以在相同数量人口的情况下,流动人口带来了更少的交通拥堵。
3.2.2流动人口与北京户籍人口的主要出行工具
根据调研,如图1和图2所示,北京户籍人口乘坐公交车的比例为36%,流动人口乘坐公交车的比例为39.4%,北京户籍人口乘坐地铁的比例为20.4%,流动人口乘坐地铁的比例为27.1%,可以看到,无论是乘坐地铁的比例,还是乘坐公交车的比例,流动人口都高出北京本地人口。
单独来看乘坐公交车的人,北京人口这一比例为36%,流动人口这一比例为39.4,%,而根据2011年的统计数据,流动人口占北京常住人口的比例为35.9%,那么,在马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内,北京人口与流动人口之比为2.54:1,即公交车中每7个人中有2个人是流动人口。
同时,开私家车出行的北京人口的比例为21.3,而开私家车出行的流动人口的比例为9.3,而根据2011年的统计数据,流动人口占北京常住人口的比例为35.9%,那么,马路上行驶的私家车的数量中属于北京本地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比例为6.39︰1,即7辆私家车中只有还不到1辆车为流动人口的私家车。
而北京户籍人口乘坐地铁的比例之所以比流动人口少,一部分原因是北京户籍人口中有更多的人开私家车,另一部分原因是流动人口多居住在租的房子里,而人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大多选择离公交、地铁口近的地方,而地铁口的数量比公交站要少的多,所以,流动人口乘坐地铁的概率更大一点。
据统计,乘坐公交、骑自行车、步行等需要行人过马路的这一比例,北京本地人口为53.5%,而流动人口为58.8%,在违反交通规则抢在交通灯变化之前过马路的比例不变的前提下,需要过马路的人口越多,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的车辆行驶延误时间就会延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交通拥堵。
3.2.3流动人口与北京户籍人口上下班路上花费的时间
乘坐公交车上班的流动人口和北京户籍人口平均每天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分别为0.97个小时和0.96个小时,只相差0.6分钟,差别很小。
开私家车出行的流动人口比北京户籍人口上班花在路上的时间要长,这是因为,能买车的外地人很大一部分是先买了房子,而北京二环以内都是老房子,外地人买商品房多数是在四环左右,而工作一部分是在城区内,这样花在路上的时间就会比较长。
同时,乘坐公司班车的流动人口和北京户籍人口平均每天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分别为0.70个小时和0.97个小时,流动人口花费的时间要比北京户籍人口少0.27个小时,即16分钟,可能与我们上面提到的,流动人口租房子的地点选择性更大一点有关。
4结论与启示
4.1结论
北京主路上行驶的私家车和公交车的比例为20︰1,私家车对北京交通造成的影响主要在于数量太多,单个私家车主占用公路资源过多,而公交车造成的影响主要在于靠站以及拐弯时占用道路时间过长面积过大,导致交通阻塞时间长。
北京市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大量的流动人口确实增加了北京的交通需求,给北京交通带来一定压力。但是经济条件、居住方式以及乘坐公共交通的方便程度不同,流动人口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高于北京户籍人口,更积极地践行了绿色出行。
4.2启示
流动人口乘坐地铁的比例比北京户籍人口更高以及流动人口租房比例更高,这两个事实告诉我们,如果政府想鼓励市民从地上交通转向地下交通去乘坐地铁,就要增加地铁口的设置数量,而且要把地铁口设置在居民小区门口或者大商场口等便民的地方。
流动人口需要过马路的人口比例更高这一现象提醒我们,随着北京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因行人抢在交通灯信号改变前过马路而导致的行驶延误以及交通拥堵情况就会更加严重。所以,政府应该多修建过街天桥,减少人们横穿马路以影响机动车辆行驶,减少路面交通压力。
流动人口开私家车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时间更长,主要是因为买的房子多在四环以外,而工作大多数在四环以内,这一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目前政府正在准备把二环内的老城区老房子的居民安置到四环以外,如果这部分居民还在市内工作的话,必然会造成交通拥挤,所以,把一些商业区也迁到四环,建立多个市中心的卫星城市。
根据在长安街和六里桥、西直门观测的数据发现,长安街上的车的总量更多,私家车的比例更高,但是车辆行驶却比六里桥和西直门要通畅,因为长安街上公交站点少,因公交车靠站而造成的交通阻塞少。所以,应该减少因公交车靠站而造成的交通阻塞,不同的公交车次停靠地点不要离得太近,要能保证一个公交车的靠站不影响另一个公交车的靠站和行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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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工作观念,创新管理方法。
过去,我们对待流动人口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堵”,尽可能拒之于辖区之外;二是“防”,把流动人口犯罪作为防范打击的重点。结果是想堵堵不住,想防不胜防。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流动人口这一社会现象缺乏全面、正确认识。只看到流动人口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其积极的方面,只看到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而没有看到我们思想和工作的问题。为此,我们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分析,着重调研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如何探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了流动人口真实状况,形成了三点共识:第一,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而城市建设又急需要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口流动是必然的趋势,采取消极封堵的办法当然难以奏效。第二,流动人口涌入城区的目的主要是凭劳动挣钱致富或投资创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违法犯罪、发不义之财的只是极少数人,决不能盲目扩大打击面。第三,流动人口的增加尽管给城市的正常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更多的却是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出了贡献。“三点共识”的形成带来了三个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是态度和感情变了。对流动人口的“反感”逐步变成了“理解”,过去把流动人口当作“外来户”,现在则当成了“自家人”。二是工作的指导思想变了。过去,管理的目的只是为了减少犯罪,维护稳定;现在的管理则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勤劳致富和确保社会稳定”三位一体的综合目标。三是管理方式方法变了。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以教育和服务为主要手段的综合管理。
二、抓好调查摸底,强化办证质量。
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摸清底数,才能有的放矢,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今天他住在这里,明天有可能搬走了,你昨天查了这家,房子是空的,但第二天房间里就住满了人。针对这一特点,我所组织社区民警和协管员,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手段,实行动态登记,开展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逐个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找出管理漏洞,发现疑人疑物,采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警务平台。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较好地掌握了流动人口的底数,为预防打击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2月22日下午,我所社区民警***通过输入暂住人口时,发现暂住人口***系2002年4月在**省**县持刀将他人砍成重伤的“网上三逃人员”,从而使潜逃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落入了法网。原创:
三、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运用简单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只有在党、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综合整治的措施,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建立管理体系,健全法规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由公安、司法、工商、综治、计生、文化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形成了覆盖全面、上下联动的管理网络。同时,与社区、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书》,先后制订出台了《流动人口依法管理教育实施意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时向流动人口发放公开信,广泛宣传各项法律规定。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广为宣传,既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又使得流动人口知情懂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四、完善硬件设施,充实协管员队伍。
以往“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二元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社会福利上、利益结构上、观念上全面构筑了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机制,阻碍了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融入,也在无形中加深了城市的“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心理对峙。
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更应大力彰显公共管理的社会服务属性,政府不但要将流动人口管好,更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好,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求职、就业、就学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切实维护和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