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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03 15:38:1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篇1

一、 渗漏原因查找

房屋渗漏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开发商建房时由于设计失误、选材不当、施工不规范、细部处理不到位等,导致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进而引发渗漏。

2)业主自身使用不当或随意改造等,造成自家或邻居家漏水。此类漏水事件一般发生在邻里之间或楼上楼下的毗连部位。

3)装修公司M行装修施工时破坏了原防水层又未做好二次防水。

4)房屋年代久远,防水材料老化失效。

5)物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

……

鉴于房屋渗漏的诱发因素很复杂,在查找和确定渗漏的具体原因时,建议找专业、有资质的单位或房屋质量检验部门鉴定。

二、房屋漏水的责任界定及其法律依据

找出了渗漏原因,那责任到底在谁?如何来界定?

关于住宅漏水权责的界定,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中也都有涉及到,现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对于因开发商建造的房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渗漏,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是受害人或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5年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担责。

对于由装修人施工时对结构进行改造,破坏了原防水层造成的渗漏,《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保修期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以上情况开发商和装修公司的维修责任仅限保修期内,若已经过了保修期则只能由业主自行承担。

关于因自身使用或随意改造(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造成自家漏水的,漏水责任由自己承担;造成邻居家漏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对于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的渗漏,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一般由物业承担责任,这通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都有明确。前者比如共用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造成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因防水材料自然老化造成的渗漏,各方均无过错,至于责任的承担,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保修期后,由业主自行负责。

三、房屋渗漏的解决办法

篇2

1.住宅小区装修期间的安全问题

住宅小区装修阶段,由于会出现集中装修的状况,于是施工电器同时使用会造成用电负荷加大;还有有些非正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可能会因施工用电违章操作,发生短路火警甚至触电伤亡事故。

2.住宅小区装修期间的施工问题

业主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经常会出现以下违规装修现象:擅自更改房屋的使用功能;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擅自更改房屋套内结构。这些违规现象不仅会影响到整座房子的结构安全,同时还会引起邻里纠纷。

3.住宅小区装修期间的环境问题

住宅小区装修期间,有些装修工人不按规定处理装修垃圾,随意将装修垃圾丢在后楼梯、楼道、电梯旁、小区的拐角后就一走了之,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了相邻业主的休息。

4.住宅小区装修期间的责任归属问题

业主在装修时会碰到因装修而产成的房屋质量问题,而这个问题会牵扯到物业公司、开发商、装修公司等各方主体,于是就出现责任归属的难题,而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先迁怒于物业公司,所以会加大物业公司代人受过的可能性。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混乱的原因

1.业主的原因

有的业主装修意识薄弱,在请装修队时比较随便,不签正规的装修合同,不查装修人员的资质;而有的业主装修知识欠缺,往往会无法监管装修行为。

2.施工方的原因

有的施工方不够专业,在装修过程中分辨不出什么是承重墙,看不懂平面图上的水管走向,于是会出现乱拆墙等违规操作;还有的施工方与物业公司缺乏有效的沟通,完全不顾所做的装修行为会影响外观或影响邻里,甚至会留下装修隐患。

3.物业企业的原因

有的物业公司在小区装修期间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业主无法很清晰的明白哪些属于装修禁止行为,哪些属于装修注意事项;还有的物业公司对装修行为监管不到位

4.法规制度的原因

目前我国由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只是对业主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作了限制,但对于在装修过程中由业主自装还是一片空白,没有相应说明,于是导致无法可依,实行监管比较困难。

改进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的对策

1.物业公司应切实加强监管,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首先应切实加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巡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

开工、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应进一步强化竣工验收环节的管理,发现影响结构质量安全的问题,应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改正,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2.物业公司应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在住宅小区装修管理中,物业公司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干扰,因此在这一过程中物业管理人员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切不可轻易使用停水停电、没收装修工具、罚款等激化业主产生矛盾的手段来解决,以免导致业主、装修企业反感。

3.装饰装修企业应加强自律、加大员工培训

针对装饰装修企业造成的违规操作,可以在装饰装修行业积极开展创优评先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装饰装修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装修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从而杜绝违规操作。

4.业主应加强学习装修法规条例,彻底改变旧观念

业主在进行装修之前,应通过各种途径多方面了解装修管理的相关法规条例,从根本上加强对装修管理的认识。因此作为业主最好先去正规的装修公司咨询,不去聘请没有装修资质保证的装修游击队来施工,这样就会避免因随心所欲地装修而带来的后遗症。

5.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装修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落实装修人、装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加快建立装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严格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6.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应发挥监督协调作用

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房屋装修施工人员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公约,及时调解装修不当引起的邻里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7.媒体应强化宣传装修知识、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更大范围的普及住宅装饰装修基本知识,各个地方可以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增强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8.尝试推广全装修房

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从而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的目标,进而避免住宅小区违规装修的现象。

篇3

一、加大房地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发展经济社会

(一)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产权市场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力度。今年1—11月份共办理536起抵押登记;办理初始登记发证924起,交易发证1174起,产登收入达118.6万元,代征契税收入30万元(未到位)。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中,严格把关,悉心操作,发现一起新版假证,我们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另一方面利用政府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别房屋产权证真假的能力。由于近两年我县商品房开发量大幅上升,特别在管仲城市花园、城北新区等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我局加大了对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拆迁管理工作。由于我县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城北新区建设、城河改造、江心洲改造建设、县政府办公大楼置换等,涉及到的拆迁工作也将随之增加。我局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安徽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3号令)等法规及有关文件和省、市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严格依法办事,遵循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和房屋拆迁市场,切实维护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在*一中拆迁丈量中,举行了我县第一次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我局分管负责人对拆迁安置计划、补偿标准等都作了详细介绍,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白蚁防治工作。我局与建设局协调在发放规划许可证时,把签订白蚁防治合同作为必收要件。在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和房屋装饰装修时,必须进行白蚁防治。今年白蚁防治247起,收入约28万元。

(四)加强房屋租赁市场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认真贯彻《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政府121号令)和《*市城市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阜公发[*]72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1—11月份租赁管理手续费收入9.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房屋租赁行为。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在印刷厂四楼设立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窗口。为认真贯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针对我县房屋装饰装修队伍“小、乱、差”现象,我局对装饰装修工程队分类指导,对违规装饰装修现象和行为及时查处,并积极联系有装饰装修资质的单位解决无资质单位挂靠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装饰装修行业。在房屋租赁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十不准”规定和县委办颍办发[*]7号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五)危房鉴定收入2万元(共两起),鉴定面积3946.2平方米。

(六)抓好直管公房门面房租金收入。直管公房全体人员采取划片到组、承包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变门面房出租率低下问题,并保障了租金100%的回收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11月份租金收入达3.5万元。

(七)评估收入:58.26万元。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打好清房成果保卫战

(一)认真查处违规集资建房和无资质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令),并与建设部门协调出台了我县违规集资建房和无资质开发行为查处标准,共处罚金2.56万元。

(二)加大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为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我局在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发证中,强制性收取公共部位维修资金,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个,并正积极协助龙门家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三)我县清理纠正违规购买房改房和集资建房工作,在市清房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清房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进入全市先进县市行列。我局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了清房工作的圆满完成。

我们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由于政府加大了税收(契税、房产税等)征管力度,导致了我局业务量(尤其是转移登记)大降,收入减少。

二、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白蚁防治工作、危房鉴定工作、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等。

三、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四、全局资金监管不力,局属各二级机构发展不平衡。

明年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一)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省委“三句话”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要改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理时限、工作纪律等,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继续培养全体职工的学习习惯。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提高处理各类实际问题和复杂矛盾的能力,继续邀请县法制局的同志为我局全体职工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进一步提高我局广大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端正服务态度。

(三)加强全局资金监管。我们成立了“*县房产局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实现全局系统的资金统管,全局系统的收入与支出由局长“一支笔”审批,结余由局里统一宏观调控,增加资金积累办大事。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继续加强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进一步与计生、公安、街道等部门加强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把我县室内装饰装修工作管理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产权产籍管理,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

(四)进一步与建设部门协调,加强房屋拆迁评估、危房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一)我局认真贯彻建设部等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38号)文件精神,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

(二)严格审核集资合作建房。

(三)进一步加大新建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强制归集力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物业管理和制定适合我县县情的物业管理模式,认真解决物业管理目前已成为我县住宅小区热点、难点、焦点的问题。

篇4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20xx]第100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xx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up2;。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 ,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篇5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②申请人身份证。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④装饰装修方案。包括:施工图纸(平、立面图)。地面设计资料。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电器施工图。⑤装修期限。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各项费用如下: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²。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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