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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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作负责人现场安全综合管控能力不强,对危险点分析不深不细,编制的工程三措方案流于形式,现场可执行性较差,现场工器具管理不严格等。
主要表现在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能力较低,人员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对规章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上打折扣,个人安全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等,致使重复性违章行为仍有发生。
(3)施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施工质量上如电杆埋深不足、杆根未夯实、电杆和电缆命名不及时、杆上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4)日常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
主要体现在班组安全管理记录簿和安全活动质量上。存在未及时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对上级明确应学习的内容未记录等。如在秋冬查中发现的部分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活动记录数月未记录、工器具台帐不齐全、灭火器失效等。
二、结合案例探讨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活动概况
为扎实推进“安全管理提升年”和“集体施工企业安全年”各项活动,促进公司秋冬季施工安全工作,查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不足,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公司根据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关于开展2013年秋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湖电安〔2013〕296号)要求和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秋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浙泰配安字〔2013〕32号),并结合公司实际,于9月18日至10月11日开展了2013年秋冬季安全大检查自查活动。
2.2暴露出的安全管理问题
通过公司、班组两级自查,共查出52个问题归纳为5项:一是工器具维护不到位,如不合格工器具与合格工器具混放、安全道路警示牌字迹模糊不更新等。二是消防器具管理不到位,如个别灭火器压力不足未更换,部分灭火器防止位置不当等。三是现场施工技术管理需要加强,如新立电杆倾斜、施工方案缺交底记录等。四是劳务分包单位自我管理相对薄弱,如驻地存在材料与工器具混放、新旧材料混放,部分施工车辆车况脏乱差等。五是班组对安全资料管理不够重视,如存在班组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记录本不及时记录,班长日志记录不完整等。
2.3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的措施
2.3.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深化反违章工作,实现安全可控在控①开展十类典型违章整治结合近年来现场违章频发程度、危害程度等,公司列举出2013年重点整治的十类典型违章,编制十类典型违章整治手册,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对十类典型违章的责任人加重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连带责任考核,建立劳务技工黑名单制度和违章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积极营造“违章必究”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②完善反违章激励机制落实班组反违章自查自纠加分措施,督促班组开展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无违章现场奖励力度,提高现场工作负责人、当值安全员现场防违章积极性。
(2)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提升风险预控能力①重点抓现场勘查、三措方案编写和计划管理统筹。②开展安全预控提示工作。编制工作负责人、当值安全员安全预控提示卡,提升现场安全管控能力。③充分发挥三类人员的现场把关作用。着重开展“三种人”(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当值安全员)现场管控能力培训和施工质量控制能力培训,提升其现场管控意识和管控能力,充分发挥三类人员的现场把关作用。
(3)开展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公司根据配网施工点多面广的施工特点,增补视频监控单兵设备配置给全体工作负责人,并编制印发了《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派专人监控管理,做到了公司所有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进一步促进了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2.3.2规范分包管理,提升安全掌控能力
(1)开展劳务分包队伍“三个一(一证、一校、一赛)”活动。以“三个一”活动着力提升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打造素质良好、技术过硬的劳务分包队伍。(“一证”即严把劳务分包队伍准入关,严格审查劳务施工队伍及技工资质证书“。一校”,即建立“流动技工学校”。“一赛”,即每季开展一次“劳务分包安全质量劳动竞赛”。
(2)推进劳务单位驻地“三化、二点、一室”规范化建设。以实施劳务单位驻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统一、规范劳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稳定。
2.3.3流动技工学校为依托,开展安全质量培训工作
以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以劳务分包单位技工为培训重点对象,公司制订了年度培训计划,公司派出管理和技术骨干,利用雨天、夜间等工歇时间开展安全质量工作。今年来共累计培训13期731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2.3.4开展施工集体企业安全认证评估工作
在集体企业安全认证评估自查工作中,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公司关于加强集体施工企业安全管理12条规定,多次开展内部讨论,并积极和市公司安监部沟通汇报,对劳务队伍班组化管理、工作负责人由本单位人员担任等难点问题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了整改。
1.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监管不到位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部分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队伍把关不严、 安全培训教育不重视、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疏于管理,也有相当一部分总包单位把工程进行分包后以包代管。 多数专业分包单位是业主直接选择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都有特殊背景,基本上我行我素,不服从总包的管理,总包也没有很好的控制手段来制约它们,加上这些专业分包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管理不重视,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处在失控状态,导致分包队伍承建工程安全隐患突出。
1.2 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足
现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缺乏系统培训,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根源。他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低下,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安全生产中最大隐患。目前绝大部分项目的新工人在进行之前的安全培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一般是边干边学,而且一般是以老师傅带的形式来进行,不组织专门的安全培训,接受过正规的培训非常少,企业在培训方面多数倾向于做表面文章。直接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应负责对工人进行系统安全培训,但大多数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根本不进行培训,从农村招工过来直接到工地,导致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盲目操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事故频频发生。
1.3 缺乏有效的事故应急机制
应急响应工作基础薄弱,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大量存在应急设备设施缺乏,应急指挥机构形同虚设,机构中甚至有人已不在本项目,没有建立必要的应急队伍等问题。 由于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没有有效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没有达到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2.解决对策
2.1 加强安全管理
劳务队伍是建筑施工生产作业的主力军,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目前劳务队伍大多存在人员来源广、调动多、培训少等特点,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如何提高劳务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使劳务分包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是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一套针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从加强劳务队伍自身建设、总包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保证金、绩效考核办法及奖罚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对劳务单位的人员结构、成本管理、招投标都密切挂钩,通过经济手段、招标准入等劳务企业最关切的核心利益督促劳务企业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施工过程监控,全程实施安全绩效考核和奖惩,为做好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
员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综合体系的要求纳入员工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形成制度,适时适地,内容丰富,方式多样,讲求实效。对于项目新入场的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般企业对于进场的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它也是新员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 班组一级的对新分配来的员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从事施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环节、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是员工上岗的必要条件, 是安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要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针对具体工种、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等应进行特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这是针对重点对象的重点培训,是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应重点关注。
2.3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核电工程现场土建施工普遍存在作业点多面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技能水平偏低、且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队伍较多等特点。
2土建施工班组存在的安全共性问题
2.1习惯性违章现象突出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按其性质分类,主要包含三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在土建施工中,类似现象极为普遍。
2.2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现象普遍
土建施工班组对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往往滞后,一次整改率偏低,甚至对个别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延至该项作业结束方能完成隐患的闭环管理。
2.3同类安全隐患重复性发生的概率高
土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往往存在经常性、反复性。
3、土建施工班组安全共性问题的成因分析
3.1人的因素
3.1.1 施工单位内部的管理层,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素养,对安全生产法、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现场管理的责任心,直接影响一线生产过程中习惯性违章出现的几率、隐患的整改进程以及重复患发生的概率。
3.1.2土建施工单位其自有员工占总人数比例普遍偏低,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相对较少,因此土建队伍中普通工人大部分为劳务工,缺乏核电产业工人,这就直接导致土建队伍人员的极不稳定性,即人员流动性大,且其中部分劳务工为工程现场周边居民,几乎没有从事核电工程的工作经验,最乐观估计也只是之前从事民建项目,因此土建施工人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技能水平偏低等现象。
3.1.3土建施工单位劳务工居多,且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安全教育效果不佳,甚至部分员工对安全教育产生排斥心理。
3.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包括施工外在环境,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因素的影响。
3.2.1土建主体施工存在阶段性,非主体施工相对工期较短,现场子项多,且单项作业连续性不够,作业面广、点多、流动大,达不到长效管理效果。
3.2.2赶工与交叉作业频繁,作业环境复杂,没有相对稳定的责任班组。
3.2.3施工机械设备陈旧,作业方法相对落后。
3.2.4施工材料用量大、种类繁多,且现场土建施工余废料重复利用的概率高,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多,处理缓慢。
3.3管理因素
3.3.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或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偏差,甚至有部分仅仅流于形式,未落到实处。
3.3.2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层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现场安全投入有限。
3.3.3 土建施工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队伍较多,甚至有部分以包代管,土建总包方疏于对劳务工管理及班组建设,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缺乏合理性,且安全绩效考核比重小或考核流于形式,对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队伍约束力不强。
3.3.4 施工单位自身安全管理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自持与安装单位安全管理无可比性,忽视内部交流与外部经验反馈。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不仅仅是领导层、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也是班组每个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每一个成员身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3.5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按现场实际情况理顺各个机构、岗位之间的关系,形成网络,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明确各自岗位的职责,在确保管理制度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充分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6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素质、提高技能、开展全方位安全培训
企业安全管理有三个重要因素—“人、机、环境”,在现场施工中,环境的改变、设备状况的改变,以及安全管理都是靠人来实现的,人自始至终在安全生产中都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把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思想、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场教育、岗前授权培训、在岗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应急演练等),同时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3.7注重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交流、经验反馈
注重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同时加强内外部安全交流,取长补短,并固化和推广内外部良好实践。
3.8加强分包队伍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培养核电产业工人
对于分包队伍应纳入自身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同时应提高自有员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服务意识,对现场安全齐抓共管,并依据分包队伍考核情况建立数据库,且跟踪管理,同优秀的分包队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培养核电产业工人。
4结束语
影响班组安全管理的因素诸多,本文仅从以上几个方面予以简单分析,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各土建施工单位与各级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永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永远视为工作的薄弱环节”的安全理念,做到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与管理三落实,方能有效提升核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控制水平。总之,班组安全管理应以安全为基础,以制度为准绳,以人为根本。
参考文献
[1] 程凤侠,陈俞蒙,周博.浅谈核电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J].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7(09)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05-0113-02
1存在的安全问题
1.1安全责任不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无法落实,管理责任脱节,是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落实的主要原因。虽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但是相关的领导和部门不落实责任,普遍存在只说不做的现象,安全问题没有真正引起员工的高度重视,在事故发生之后,虽然对责任单位的处罚不断加强,但是对相关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明显不足,导致安全责任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1.2施工现场管理不严
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标准要求较低,对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问题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隐患: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到位;施工现场的不规范用电;井字架的搭设不符合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用火审批制度落实不严;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
1.3分包监管不到位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24条明确要求“总承包单位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分包,且在分包合同需要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制。分包单位应该以总包单位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如果由于分包单位违背总包单位要求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4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目前,从整体情况来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问题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本质原因。大部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属于农民工,这些人群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而且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这是安全生产过程中最大的隐患之一。
2安全管理对策
2.1建立专项资金
安全专项资金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制定合理的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及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从而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用于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其次,各个部门需要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1%~3%用于安全管理,安装、装饰工程则按照1%~1.5%的标准进行分配。每个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部都需要编制对应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并将计划上报财务部、工程部、质量安全部门以及相关的领导进行审批。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使用。
2.2建立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建筑施工企业自行编制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所有职工需要严格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它一方面可促使企业领导树立明确的安全与生产辨证统一的思想,在组织生产活动的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另外,可以将广大员工组织起来,以安全目标为中心开展各类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出台实施之后,需要保持其稳定,同时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2.3加强分包管理
劳务队伍是建筑施工生产作业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当前劳务队伍存在来源广、调动多、培训少等特点,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提高劳务队伍的整体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成为了分包单位的主要安全工作内容。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全面管理,可以从加强劳务队伍安全素质、总包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保证金、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要求,同时对劳务单位的人员结构、成本管理等联系起来,通过经济手段、标准制定等方式强化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现在各地的建筑业普遍采用工程分包管理模式,它亦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包括我们电力建设工程在内,日益依赖工程分包。分包管理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笔者作为从事电力工程建设多年的从业者,将通过本文来浅谈自身的一些经验。
二.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
分包合同分类 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工程的要件 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 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 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国网系统关于分包的的强制规定 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承包商、 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 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 分包商准入条件等, 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 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
三.违法分包活动的表现形式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违法实施分包活动的具体形态概括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指定分包等。结合目前我国现状,大致包括:
1不具备从建设单位承包工程资格的分发包人实施分包活动。例如,专业资质承包人承包总承包业务后实施分包,此时主合同违法,基于不合法的主合同不能产生合法的分包合同;分承包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分包工程的。
2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发包给总承包企业;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专业施工分发包给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总承包企业。
3转包行为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承包单位不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职责,将所承包的工程一并转包给其他单位,对工程不承担任何经济、技术、管理责任的行为。转包合同一律认定无效。
4专业施工分包未取得建设单位同意:既没有在主合同中约定,也没有取得建设单位其他形式的同意(实行招标投标的,分发包人也没有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意图)。
5主管部门(强行)指定分包;建设单位(强行)指定分包。对于这两种情况,《建筑法》第23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6挂靠。挂靠行为指建筑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等行为。一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从纯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有偿提供给其他民事主体(个人、其他组织、企业)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费用。被挂靠方往往声称其实施的是分包活动。挂靠在法律上认为是关于身份的欺诈,为法律所禁止。
四.分包合同风险规避和对策
按照分包工程发生合同纠纷的特点,必须从分包前的分包策划,分包队伍的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合同管理,合同后评价方面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规避和转移,对无法规避和转移的风险,要有相应的对策。
1实施分包策划工程有可能中标前,对工程的资源进行预配置,使其对中标后的分包量、队伍有预安排。中标后,对分包工程进行分包策划。它包括拟分包的项目,工程量,选择什么队伍,达到什么分包目标、分包纠纷风险预测等内容。项目部编制工程分包策划书,上报批准。
2 严格选择分包队伍
选择分包队伍是分包工程的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招投标法》对分包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严格按招标程序选择队伍即可。
国网公司在电力工程建设方面,实行了《分包商准入制》。各网省公司应组织所属施工企业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 准入制度, 在对潜在分包商资质业绩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建立各网省公司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在施工承包商选用分包商、 监理及业主单位审批分包事项等环节, 对于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施工分包商, 可不再对其资质业绩进行单独审查。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 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分包商。
3 结合工程实际,严格合同签订审批程序
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 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目前,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合同范本或格式合同。但很多合同采用范本签订合同后,执行中发现合同漏洞多,可操作性差,又没有及时进行协商补充协议,造成签订时就留下后患。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可借鉴国家电网执行的《分包安全协议范本》, 根据分包性质, 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4 严格合同的管理
合同生效后,合同的管理是合同能否兑现的核心任务。也是合同纠纷风险出现的阶段。合同的管理,要抓好以下方面。①成立分包管理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成立分包工程管理小组,人员定岗位、职责,尽量专职,制订奖、罚制度②抓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③抓工程款控制。④协调对内对外关系。
5实行专业、劳务分包动态管理制度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 并将分包商纳入到本企业和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 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 的安全管理, 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 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6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企业要建立《分包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对公司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情况进行统计, 及时提出分包管理工作具体要求; 通过基建管理交叉互查、 分包管理专项检查等检查督查活动, 对公司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闭环,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结语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项目管理,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可以组织编写《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等,建立一整套制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U224文献标识码: A
1、现存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
1.1、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电力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
(2)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电力施工企业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电力施工企业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
(3)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电力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甲供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一些隐蔽工程严重的质量问题。
1.2 资质审查不严或不进行资质审查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当是由发包人与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组建现场施工项目部直接领导施工生产工作,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包工头”自己挂靠一家企业,被挂靠的企业有些具备一定的资质,有些企业仅仅是个皮包公司,发包人对包工头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查。
1.3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由于对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导致部分发包单位以业主还未结算、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或工程量上级还未审核完成等理由造成部分工程量不能够按照正常结算周期结算,工程款也不能够及时支付分包单位,另外许多单位在工程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造成劳务分包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
1.4 劳务分包单位缺少对农民工的缺少保障
在大量的劳务分包单位为了能够使得到工程项目尽快完工,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安全保证、休息时间保证、工伤保险等没有保障,即使有一些约定也仅仅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条款,对劳务分包单位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1.5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劳务分包后施工现场一般比较混乱,杂物乱放,乱接电线,不带安全帽,工器具乱放,安全措施不到位,违规操作,不听指挥
2、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2.1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2.2“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
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2.3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
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配电网工程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2.4 资金统筹不易协调
配电网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2.5 缺少安全隐患意识
配电网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本来就是高风险项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要劳务分包单位特别重视,而劳务单位缺少正规的培训教育,与电力行业提倡的“安全第一”格格不入,使得下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使之出现习惯性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致命错误,引发相应的安全事故
3、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对策
3.1 依法分包
学习了解有关劳务分包的政策法规;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与其雇用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务分包中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我们概括了劳务分包“十不准”,即:①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再次分包;②不准分包给无法人执照、无资质的单位;③不准使用挂靠其他有执照有资质企业的单位;④不准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⑤不准在合同文本中使用非劳务分包性质的内容,如桩基工程协议、工程款、大型设备租赁、主材采购;⑥不准在书面合同中规定收取管理费;⑦不准承(总)包方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将工资支付给非直接雇用的民工;⑧不准承(总)包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分包方的任何人员发放有关其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名片等;⑨不准分包方以承(总)包方及其项目部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关系;⑩不准乱刻乱盖项目部印章、乱签字。
3.2 严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关,合同签订关
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发包人要利用网络、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参观分包单位以往参与建设的工程实例,保证分包单位各项硬件条件满足要求。合同必须由发包人和劳务分包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在合同履行中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的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劳务分包单位是否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
3.3 细化合同条款,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发包方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参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出台的各类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工期、奖惩制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等条款进行细化,并邀请单位技术、财务、管理等部门人员共同配合,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一份比较完善的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把廉政协议书、安全协议书、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进场机械设备人员清单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另外明确双方往来的文件、签证等资料均要作为分包合同的重要部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4 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企业对于合法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只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直接支付的义务。因承(总)包企业与此类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在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将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发包方的专用账户,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为每一名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方必须让分包单位签订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工资发放表必须到发包方财务备案,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对于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发包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特殊情况下发包方可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工人工资。
3.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劳务分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所有参施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的同时,更加姚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每个工作班组都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措施,检查有记录。
4 结束语
劳务分包已经成为如今1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建设的重要趋势。劳务分包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如何有效结合,使之互相促进成为一体是多经企业当前需试探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方法为:(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四)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控制管理。(五)建立劳务队伍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综上所述,结合目前我企业实际,在配网项目管理中,执行比较好的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收尾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还需注入新的管理理念,有待不断完善,应适时地引入资源管理、沟通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风险管理等新管理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自身与外部劳务合力干好每一个工程,达到双赢.
摘 要:输电线路施工存在高空作业、动态立体作业多,劳动强度大,施工多处崇山峻岭,作业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多、风险大,加上施工现场点多线长面广,安全管理难度增大等问题。文章针对输电线路工程面临的安全风险,分析了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输电线路施工安全风险应对策略。
关键词 :输电线路;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1.044
1 输电线路施工面临的安全风险及原因分析
目前电力工程施工主要面临着两大方面风险,即经济风险与安全风险。为了规避经济风险,各公司逐步推行了分包招标制度;为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通过分包商具备相应等级资质来签署施工合同、安全协议。推行招标后,对图纸的要求更高,但是程序最少需要一个月,往往影响工程正常开工,而里程碑计划时间节点不变,造成有限施工时间缩短,为了按期完成任务,只能采取非常规手段,这样引起安全风险不可低估。另外,分包队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国内市场90%以上分包商资质是费用挂靠,一般二级资质挂靠费收合同金额3%左右,资质企业根本没有精力与能力参加项目管理,分包队伍施工现场实际管控能力不够,对安全风险的抵御能力也是承担有限。笔者结合多年从事输电线路施工管理工作实际,对安全管理困难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1.1 劳动力市场的人力短缺和劳动力素质低是安全生产之敌
由于我国40多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农村人口城镇化”等等因素间接造成国内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力资源短缺、劳动力薪酬逐渐攀升,劳动人员技能素质不过关等问题。市场用人单位缺乏选择的余地,特别是遇到工程抢工期的时候,施工单位只能大量雇佣素质不过关的劳动力,造成现场安全管控难度大,不能完全做到可控、在控状态。
1.2 施工管理的低效性,“以包代管”是安全管理的重大隐患
有些项目管理者受自身学历或工作经验不足的限制,而分包队伍人员积累有长期的施工经验,两者在现场施工作业沟通时容易产生分歧,施工队伍有时会出现不服管的现象。久而久之项目管理者通常会认为工程属于分包工程,出了事故也是由施工方负责,从而导致责任心下降,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成为安全管理的重大隐患。
1.3 分包商逐利,是安全管理的最大风险
一些施工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安全投入,从而增大了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安全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设施配备不足或超期服用。另外多起事故案例分析表明,分包队伍因为节约补偿费、吊车费、人工费、擅自批准冒险作业的方案,增加事故产生的几率,加之控制失效导致事故的发生。
1.4 施工现场产生“表演化”现象也是安全生产重大漏洞
随着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作业规定出台以后,电力施工现场检查、稽查、评比活动增多。施工方为了完成“高标准、严要求”施工任务,以致现场施工人员主要精力都放在应付上级检查和展示施工亮点上,从而产生了表演性的行为,制造出所谓的“面子工程”,以致施工方没有把精力用于最危险、最困难施工作业上。加上设计不合理,物资供应、停电时间不确定性、临时性任务等问题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致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重大漏洞。
上述四种情况的出现,会增加施工人员烦躁情绪,改变已经制订好的施工方案,调配作业班组人员,特别停电计划不能延期遇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容易造成冒雨违章施工作业,这样也成倍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机率。
2 预防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主要措施
2.1 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择优选择施工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分包队伍
首先, 要严格执行国网公司关于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规定,严把分包队伍入场关,严格资质审查,严把施工人员素质关,严格执行“工程劳务分包相关管理办法”,杜绝“以包代管”。规范用工制度、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和安全保证金交纳规定。对已录用的分包队伍人员每年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安全知识考核。以不断提高参建人员安全意识是永恒的主题,使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理念深入人心,安排一切工作时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其次,努力提高参建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项目部人员侧重提高现场技能,在现场做明白人,逐渐形成威信,充分尊重劳务人员现场经验,重点培养劳务人员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的纪律性。
最后,把参建人员的情绪纳入安全管理的范畴。可以开办心理辅导室,以提高参建人员的心理接受能力和抗压能力,确保员工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2.2 把分包队伍纳入班组管理,使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积极倡导分包队伍开展安全学习活动,学习事故通报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定期指定工作负责人到分包队伍中开安全分析会,安全技术交底会,多倾听劳务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记录在案,然后再制订安全可靠的施工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实行责任岗制度,层层落实,阻止责任衰减,努力消除责任死区,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化。确保一切现场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落实,在安全风险大的区域指定经验丰富、技能水平高的人到场监护。只要有劳务人员施工点,就要有项目部技术人员在场监护指挥。劳务人员不撤离,项目部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场地,同进同出是安全“可控、在控”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2.3 积极为施工企业创造宽松和谐的内外环境
目前,影响电力建设的内部因素主要有:①设计因素中包括:设计成果交付不及时; ②物资供应方面主要是铁塔供应不及时、以及铁塔加工质量问题;③停电计划,特别是220kV线路停电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施工管理部门需要加强与设计部门多开展技术交流会,把日常遇到设计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研讨,制定方案并记录成册,方便以后施工参考,确保施工安全。影响电力建设的外部因素主要有规划和征地两方面,近年来还是有增加的趋势,随着省公司推行劳务招标,对设计成果按里程碑节点提交越来越重要,望有关部门重点解决。
3 结语
输电线路施工管理方可以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结合项目特点及劳务市场行情,逐步向建立自己的专业劳务队伍模式转变。初步想法可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通过长期合作并签订年度合同的工作方式进行实现,这样则可以消除分包欢迎订阅《科技创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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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交通公路建设也在高速的发展中,但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令人触目惊心。由于公路工程涉及面广,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施工作业在野外,工程施工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因此,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施工安全问题比一般企业生产安全更难于预防和控制,如何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公路安全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施工规程和安全预防措施,促进建立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减少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中值得思索的问题。
公路工程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种类繁多,总体归结起来主要是施工中的“人、设备、环境和安全管理”4个因素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缺陷、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存在不安全的行为,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施工人员就会自觉地抵制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作。
1.2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问题
很多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及违章操作引起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各种故障是在所难免的,还有一些设备是因保养不善引发故障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会带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拼设备,所以,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减少安全施工的重要措施之一。
1.3公路施工环境影响安全管理,
山区公路的施工穿越崇山峻岭,施工场地大多处在山高坡陡的地方,无法找到较好的施工场地和作业面。工程施工一方面受雷电、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还会受到当地群众的干扰,甚至无理滋事,因此环境的影响也会威胁到施工的安全性。
1.4项目施工主体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一个质量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施工主体是难以干出优质工程的,施工安全也是无法保障的。如果项目部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工地安全事故将不可避免。
1.5工程分包带来的安全管理问题
工地安全管理必须正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甚至有些工程层层分包),总承建商与分包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那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做法是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最大缺陷。光依靠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来约束分包商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指望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低下的现场作业队伍,自身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必须有制度和奖罚政策要求和制约。
1.6 违规作业带来的安全事故
一些施工条件差的队伍不能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往往因陋就简、土法施工,违规作业,也有一些是由于受到了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如赶工期,急于求成,不按程序施工造成的。如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就急于拆卸模板和支架,桥梁结构物施工时不按对称加载的要求或卸载的顺序进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即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虑进来,做到生产和安全并重。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即项目部主管安全的经理、副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预防为主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其量化,只有将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4、动态管理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着特点即计划性和系统性,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大同小异,都要将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当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即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奖优罚劣,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三、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建立规范化的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的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项目部施工指挥班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不仅要提出工作的质量和时间要求,还要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安全负责。监督体系主要是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工程师的自查和督办以及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再加上政府监督机构、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构成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签字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2)建立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的安全施工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各种危害因素,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管理。
(3)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水平,培训安全技术人员,提高安全生产、规范操作的意识。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始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从业人员和外部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有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且合格的从业人员才能上岗。
(4)工地安全检查是发现安全隐患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安全检查的方式多种多样,每次安全检查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安全档案,不断积累安全管理经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强制性标准和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6)积极开展工地安全文化建设,创造“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文化氛围,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2抓好分包队伍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是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机构。由于目前分包队伍和劳务人员是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主要力量,因此,项目部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分包队伍和施工班组。加强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将施工安全的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上。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班组分工较细,专业性较强,且班组都是由劳务工自发组建起来的,其安全管理知识比较匮乏,组织能力也较差。所以,项目部必须加强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特别在多重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建商要对最下面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实际上是难上加难。如何有效管理分包商的工地安全,主要的安全策略在加强安全培训方面,要求不论是哪个层次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基本的工地安全培训,基本安全培训可通过定期的工地安全讲座来实现。公路施工人员流动性相当大,要让每个分包队伍都配备施工安全员,并使分包队伍全体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最后的承包者根本没有利润可言,就更谈不上施工安全方面的措施了。为减少因工程分包带来的工地安全管理问题,应尽量减少工程分包,必须禁止分包商再次进行二次分包和工程转包。
3.3确保安全投入,完善安全奖励与约束机制
工程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所以,安全就是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一、第十七、第十八条中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施工以安全为前提,安全以人为本,安全是人生存的本能需要。实践证明,在安全上投入越少,事故发生率越高。无数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因伤亡事故所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安全施工资金的投入。
总结
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政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家声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个层面,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的工程项目,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应有所不同,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者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新的管理思路,通过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不断得到提高,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方东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
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十二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第十三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第十四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第十五条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第十六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二、提高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2.1增强分包合同管理
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在承包合同中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择优选择,然后签订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分包性质、施工范围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合同的金额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另外,在签订了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以后,分包单位才可以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要与进场分包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签订的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2.2加大对二次分包的管理力度
①对于二次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二次分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管理,对于分包管理的责任进行全面落实,建立起二次分包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电力工程的安全建设。同时,各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要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禁止单位以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另外,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和作业范围的要求,强化对于二次分包的资格审查与现场监督与管理,更好地完善二次分包的管理机制。②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要与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相近。对于特殊高难度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或者更高的资质。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要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二级或者更高资质。③对于二次分包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于二次分包现场的管理,对于分包现场人员的基本情况、进出现场时间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开始分包作业之前,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变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另外,施工单位要提高对人员的配置管理,对二次分包现场作业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2.3协管分包
施工单位要对检查、工程、人资、经营、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理科学地分工,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地对分包作业进行协调管理,在确保电力工程实施项目的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单位层面,加强分包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对于工程本部和施工项目部门之间分包管理界面与流程进行进一步地明确,使各部门能够真正对于分包管理进行协调、完善。
On th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Zhang Bo
(Shaanxi Han and Tang Dynasties Computer Co., Ltd Xi'an Shaanxi 710000)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unit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the main target of management is that all staff participate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s goal is to strengthen workers' active protection awareness and passive prot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construction safety.
【Key words】Construction units;Safety management
施工单位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加强工人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 机电工程施工中,根据机电工程施工的专业性特点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1.1 各分包队伍进场后及时进行进场教育,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遵守总包的规章制度、服从总包的管理。
1.2 同时对于机电工程突出用电管理,每个在现场施工的队伍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签订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及落实。
2. 机电工程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
2.1 机电工程中,其设备所需电源一般为220V电源。因此,要求,机电分包队伍接引电源时应严格小心,必要时,由总包安排现场专门临电电工进行接引。
2.2 机电施工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一防止电击、电伤人事故的发生;二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2.3 机电施工中的临时电源必须由总包现场的临时持证电工接引,不得私自拉接。
2.4 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高速公路机电行业,普遍反映“用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
(2)目前用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
(3)农民工对机电工程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
(4)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5 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机电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2个目的:
(1)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2)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
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施工企业在招募用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3. 机电工程中,因为设备的重要性,应着重注意物的安全管理,即设备的安全管理
(1)设备进场未安装时应单设库房,不得随意摆放。
(2)设备安装在具备条件时进行,禁止在交叉作业高峰时进行安装。
(3)设备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4)设备安装完、测试完后应及时与总包进行交接,由总包成保人员统一看护。同时各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看护管理。不得存在交由总包后,分包不再负责的现象。
4.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施工单位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重点”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5.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1)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机电行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应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6. 结语
一、选择劳务队伍
1、准备阶段
1.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充分熟悉施工图纸,将图纸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搞清楚,计算工程量,并列出明细表及各分项工程工程量,为合理选择施工队伍提供基础性依据。
1.2工程实际中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常见模式:
1.2.1多种分项工程综合分包模式,即以合法劳务公司分包;
1.2.2分项工程单独分包模式,即劳务小承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个人承包工程,所以施工单位应依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合法劳务公司。
1.3其他注意事项:
1.3.1根据工程图纸,将相近分项工程或前后影响较大的分项工程、工序尽量分包到一个劳务队伍,减少扯皮、推诿现象发生;如:砌体工程和粉刷工程等;
1.3.2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难度大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应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公司;如门窗、消防工程;
2、选择阶段
2.1劳务分包人主要采用劳务招标方式公开评选。
2.2对每个劳务投标人的承包价格、劳动力资源、技术力量、资金实力、信誉度、管理能力、民工或专业队伍素质、以往施工工程等各方面做详细调查后综合评价。
2.3经项目部审核通过并报公司审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二、签订分包合同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合同编制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将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内容全部写清楚,避免因漏项导致索赔、签证增加施工成本。编制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应尽量详尽明了,由整体到局部、由面到点、每个工序的细节问题都要注意;
2、付款方式及结算:将合同综合单价按照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分别计算单价,作为阶段性结算依据,付款比例保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
3、工期要求:建立工期保证金机制,对完成每个分项工程或完成每层合同内容分别列明完成时间,作业天数、作业人数,分阶段控制工期。奖罚分明,加强工期的过程控制;
4、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金机制,对影响质量的重点工序、工艺分别罗列清楚,并注明奖罚金额,做到实际施工中遇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5、安全要求:建立安全保证金机制,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同时一并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划清责任。
三、进场准备
1、劳务(专业)分包队伍进场前应将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至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由承包人首先提交一份民工亲笔签名册以及该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民工原则上不准许进场,特殊情况下需由劳务承包人写担保书担保。施工期间有人员调动等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以作相应调整;
2、劳务承包人提供的民工相关资料作为发放民工生活费、工资、上级部门检查及伤亡事故认定的基本依据;
3、项目部统一为进场施工人员拍照并制作进出证、胸卡等证件作为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凭据。每个进出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以上证件;
4、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发放,相应费用在各班组工程款中扣除,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正确佩戴安全帽;
5、组织劳务队伍施工人员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主要有工程款支付、安全管理、物料领用及使用管理
等问题。
1、工程款支付
1.1合同内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主要有按月支付生活费、按月支付工程形象进度款、按工程完成节点支付工程款等形式。工程款支付需按照项目部付款审批手续完成逐级签认,付款前由班组长通知所有施工人员到项目部领取工资并签字拍照存档,并做好工资表。
1.2合同外(签证、索赔)费用支付
当项目部要求劳务队伍完成合同外的工程量或出现非劳务队原因造成损失等其他情况时,项目部应根据合同相关规定予以签认并支付该部分费用。
2、安全管理
项目部有权对所有进入工地的民工依法进行强制性的安全管理,所有关于安全生产的条款必须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及时办理罚款手续。
3、物料领用及使用管理
3.1根据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需要,项目部按材料领用计划分期分批限额领料。
3.2其领用条上必须有领用人(班组长)签字,必须有批准人(施工员)签字。
3.3使用后剩余材料一律按程序退回仓库。
五、完工结算阶段
1、完工结算主要流程:
合同内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确认—劳务队伍上报完工结算书—审核定案—扣除材料浪费、安全违章、质量返工等罚款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付款。
2、注意事项
2.1劳务分包队伍将分包合同内所有内容施工完毕后,填写“工程完工申请报告”,报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审核意见,对合同内未完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劳务分包人及时组织人员整改,整改完毕后工程部人员再次验收合格后,签认“合同内所以工作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2.2劳务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编制劳务结算书上报项目部计量部,计量人员按合同、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部施工期间签认的点工单、索赔等,审核乙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并计算出最终工程量分包结算价款;
2.3分包结算价款确定后,报材料部、财务部、后勤部、安全部、机械设备部等部门核实该施工班组施工期间是否存在相关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协调、材料节超、机械设备使用、工具电缆使用返还、水电费、其它等方面的罚款、扣款、代付款、奖励等;各部门应予以签认相关奖罚金额在结算价款中调整。
2.4计量部门汇总后得出最终结算价款,编制“劳务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单”,由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劳务分包人会签后生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六、撤场阶段
1、乙方承包内容完成后,乙方准备撤场前,应报告甲方后勤部人员,在甲方人员的监督下撤场(分批或全部),并及时做好人员增减台帐。
2、撤场时,乙方人员不得损害甲方财物,不得将甲方财物带走,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3、乙方撤场人员应将上岗证、胸卡统一上缴班组长,由班组长上交至项目部保存。
4、乙方人员撤场后,若仍存在相应修补工程,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修补;否则,甲方可另外安排相关人员修补,按所需费用的2倍在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关键词:
劳务分包;成本管理;分包引进
0引言
劳务分包主要用于解决社会劳动力的资源问题。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中因为劳务分包管理而产生的问题不在少数,其中包括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为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相关政策,以有效控制并解决这些不良现象。
1劳务分包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没有正确意识劳务分包管理的理念
没有有效落实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其很大原因是国内没有正确认识到分包管理工作的思想,所有实施的管理都是通过治人的方式来拟定的。同时,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没有重视到分包管理的重要性,仅在成本管理和施工进度上花费精力,导致该环节出现很多问题。
1.2管理职能形式化
管理职能主要分为六个方面:目标、计划、实行、检馈、控制、调整。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劳务分包管理只是形式化的存在,没有实际发挥出真正作用,特别是在技术服务和后期保障服务上的欠缺。
1.3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不严谨
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采取的劳务分包管理,主要通过管理人员来进行操作,对于劳务分包队伍全员的管理有所忽视。同时,管理不够严谨,缺乏精细化的管理细则,而且缺乏实际执行力,这些都是普遍的问题。
1.4缺乏规范的劳务用工体系
现阶段,订立分包合同是施工企业最为重视的环节,但却没有有效监控合同的具体实现情况。同时,很多施工人员在进场工作之前并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施工人员缺乏管理,十分随意。这些导致了后期屡次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随意用工和安全事故纠纷等相关问题。
2劳务分包模式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2.1入场进行严格把关
引进劳务分包队伍是很重要的环节,而基于公路建设的特殊性,其必须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竞标的队伍。同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其中包括:盗用他人资质的;采取挂靠的;经营范围不合格的;没有正常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资质出现造假和涂改的。总之劳务合作队伍必须选择有技术能力、口碑较好且合法的单位。
2.2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目前,企业利润低微是管理者需要面临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劳务分包过程中,他们采取“拦标价”的方式来提高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分包方利益受到限制,要实现中标只有采取低价竞标的方式,但为了追求利润却在合作过程中采取不良手段,这将直接影响到总承包企业的信誉,更有可能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双方必须建立在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关系上。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定制时,一定要明确权责利,合同界面需要通过实际公路工程来确定并详细建立台账,通过动态跟踪的方式来管理分包范围。基于公路工程可能会在实际建设中出现的变更项目,劳务分包范围需要在双方协商下及时进行调整。
2.3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
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健全是保障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确保管理科学化和规范为。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个人素质都要不断提高,不能在劳务分包管理中采用被动的心理去管理,而是要主动去加强执行力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2.4加强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
2.4.1每个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在确认使用劳务人员之后,需要在登记资料中详细记录人员的个人信息,第一是姓名;第二是身份证号;第三是劳动合同标号;第四是岗位技能证书号等,要对每个劳务人员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掌握,利于施工时的调配工作。同时,施工企业必须遵循合法用工的原则,切实做到维护劳务人员的个人权益并可以通过褒奖制度来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2.4.2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
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结算劳务人员工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有效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分包单位不能对劳务人员的工资进行挪用,可以通过总包单位的形式来进行。当劳务人员正式进入施工场地时,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向总包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该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劳务人员工种;工资标准;银行账号等,利于总包单位结算和发放工资。同时,劳务人员的工资需要结合个人的考勤来进行,再通过分包和总包单位确认后发放工资,为了规避合同风险,可以采取影像等相关资料的留取来避免。
2.5提高劳务分包管理的安全性
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是管理者必须重视的内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比如辨识危险源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人员需要积极监督并提醒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并定期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施工中的安全需要从每个细节考虑并以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进行考虑,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安全制度,通过施工企业成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理念等有效提高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2.6政府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管
劳务公司本身属于合法企业,其是总分包关系中的重要一方,而事故和聚众滋事等不良情况也屡次发生在劳务分包单位。但在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处理时,劳务分包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远远轻于总承包单位,这样导致劳务分包单位并不惧怕产生违规行为,因为最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是总承包方。所以,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分包劳务单位的管理,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惩罚,有利于提高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能起到提高劳务人员个人素质的作用。
2.7劳务分包模式对施工企业成本产生的影响
施工企业获取自身利益是最重要的目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公路施工工程中,劳务成本仅占16%左右,而工程成本中最大的比例是材料成本,其占据了48%~54%左右,而机械成本占整个施工成本的20%左右。施工企业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可以从劳务管理中进行,其可以采取几种方式:提高劳务工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养;进入工程的材料由总包方进行定额发料;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合理的保养机械设备等,其都能为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作用。施工企业要节约自身投入成本,很大部分都需要通过劳务作业来实现,比如节约机械和材料成本。所以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管理产生直接作用,成本的控制需要建立在劳务分包模式的有效管理基础上。
3结语
综上所诉,本文主要分析了劳务分包模式下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而产生直接影响,明确劳务分包管理细则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施工企业需要在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劳务人员等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定期培训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张爱芳.“营改增”模式下对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探索[J].现代经济信息,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