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6: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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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及境内外各类资本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投资,增设网点,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服务格局的形成[1]。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发起并入股组建了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该行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作为主发起人,甘肃银行等4家法人机构和10名自然人作为股东,是一家集合了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该行自成立以来,为解决泾川县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泾川县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总面积达1409平方公里,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下辖14个乡(镇),1个开发区和216个行政村。到2011年末,泾川县农业人口数达到了21万;地区生产总值为36.7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2900元。2011年,泾川县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1.42亿元,财政收入11.39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16元。
到2011年末,泾川县共有5家涉农金融机构,分别是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汇通村镇银行。各类机构总数达到了52家,共有从业人员367名,其中,农村地区机构数量为31家,从业人员为169人。全县14个乡镇均设有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县域覆盖率达到了100%。到2011年3月末,泾川县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为315.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2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57亿元,占81.51%,贷款余额121亿元,占79.42%。
二、汇通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资本结构多样。汇通村镇银行成立之时,注册资本金为1800万元,由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个人资本构成。其中,金融资本主要来自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平凉城市信用社和泾川县农村信用社。三家机构的出资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5.6%、16.7%和16.7%。其产业资本来自于当地一家煤矿企业,该企业共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该行共有10名自然人股东,出资额达150万,占注册资本的8.3%。可见,汇通村镇银行的资本金结构较为丰富多样。
图1 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资本结构
(二)业务品种及规模不断增加。成立之初,汇通村镇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存贷款及简单的类中间业务,各方面硬件和软件均不完备。到2012年,该行业务类型特别是贷款品种方面有了较大的创新和发展。新增贷款品种包括“乡村两级组织加农户”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2]。目前,汇通村镇银行的日均业务量可达20笔左右,由表1看,自成立以来,该行的存贷款余额均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07年末,该行存款余额为564.9万元,到2010年末,存款余额已增至5047.32万元,增长了近8倍;与此同时,到2010年末,该行贷款余额为3750.03万元,比2007年末增加了3110.93万元,增长了近5倍。汇通村镇银行始终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通过丰富业务品种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业务效率、增强体制创新,在扶持当地民生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到2012年6月末,该行已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5亿元,顺利回收贷款1.62亿元,贷款余额为0.88亿元,共支持各类贷款户1843户。信贷投放行业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居民消费、零售等,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县域经济发展。
表1汇通村镇银行存、贷款余额
数据来源:汇通村镇银行统计数据
(三)利润水平明显提升,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根据图2,从2007年到2011年,汇通村镇银行的经营利润增长较快。利润总额从2007年的35.81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231.23万元,增长了五倍多,年均增长80%以上,且增速有加快趋势。此外,汇通村镇银行的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均有所提升。2010年,该行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了2.6%和7.9%,比2007年分别提高1.3%和6.6%。人均利润额则由4万元上升至2012年的33万元。单从数值上看,这些指标与国内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但汇通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市场定位又带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取得这样的经营业绩实属不易,也彰显出这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潜力。
一、银行效率综述
银行效率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银行为了可持续发展,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力求实现有效经营,即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银行的效率只是一个相对值,应该在同一背景和基础上来比较银行之间的效率,没有绝对的有效,也没有绝对的无效。
银行效率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非参数分析和参数分析两种。参数分析方法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估计前沿成本函数的未知参数,主要包括自由分布法(DFA)、随机前沿法(SFA)和厚边界函数法(TFA),其中随机前沿法运用最广泛。非参数分析方法包括自由可置壳法(FDH)和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数据包络分析法早在1978年由Charnes,Cooper和R hodes提出。由于参数分析法需要给定效率方程的函数形式,而一旦函数形式定义错误,就会影响所计算的效率值。相比之下,DEA的特点使得其在研究银行经营效率方面更具有优势,因而被广泛运用。
国内对银行经营效率的研究开始得较晚,基本上是借鉴国外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的银行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不少学者运用DEA方法对村镇银行进行了研究:吴少新、李建华和许传华(2009年)分别利用DEA方法的超效率模型和CCR模型对四家村镇银行效率进行分析,得出存款规模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差、资本实力较弱的村镇银行经营效率低的结论;田欣(2013年)基于DEA超效率模型对湖南五家村镇银行两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全峥嵘(2015年)运用DEA分析方法对Z省的村镇银行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资产质量、银行规模、服务创新能力、存贷比与效率显著正相关。
中国各地经济发展差距大,金融机构的发展更是各有千秋,因此,想更好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经济,对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尤为重要,目前我国针对某一地区的村镇银行进行研究很少。
二、CCR模型
CCR模型(规模报酬不变模型)由美国著名运筹学家Charnes,Cooper和R hodes在1978年提出的一种非参数方法。该方法度量的效率是技术效率,在假设规模固定的基础上,运用银行的实际投入产出数据,以线性规划估计法估计生产边界来度量相对效率。
三、DEA超效率评价模型
CCR模型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隐含着银行的规模不影响其效率,在现实的银行经营中并不能满足这一严格假设,银行受到不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在该理性假设下运行。因此,现实情况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的差距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1984年,Banker Charnes和Cooper对上述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提出了可变规模报酬下决策单元相对效率的度量方法,即VRS(规模报酬可变)模型,又称BCC模型。然而,BCC模型和CCR一样虽然能对每家银行进行效率评价,但无法对多个经营有效的银行继续进行排序和对比。为了克服此缺陷,Per Andersen提出了能够对多个有效的银行进行对比的超效率评价模型,具体数学表达式如下:
四、村镇银行经营效率的DEA方法分析
(一)决策单元选择
课题组通过对4家村镇银行进行调研,走访了黔东南州银监分局和人民银行收集相关数据,下面将对这4家村镇银行进行比较分析。
截至2014年,黔东南州仅有4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数达14000万元,员工人数102人,贷款余额为59187万元,共有农户贷款笔数984笔。
(二)评价指标选取
本文参考了其他银行经营效率的研究文献,考虑到数据取得的有限性,决定选用生产法进行研究,选取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X1)、员工人数(X2)作为投入指标选取,选取贷款笔数(Y1)、贷款余额(Y2)作为产出指标选取。注册资本金、员工人数能够反映村镇银行的规模,贷款笔数、贷款余额能够反映村镇银行对“三农”的服务能力。通过这4家村镇银行的比较分析来评价村镇银行的经营情况。
(三)结果分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调研资料整理。均采用2014年年度统计数据。
1.效率分析。根据4家村镇银行的投入、产出指标利用DEA方法的CCR模型和超效率模型,我们用DEAP2.1软件分别计算各村镇银行的总体效率(见表1)。
从上表可以看到,黔东南州4家村镇银行中两家银行的DEA超效率值均大于1,表明这两家银行是有效率的;而另两家村镇银行DEA效率值小于1,表明非DEA有效。另外,超效率值还可以比较有效率的两家村镇银行的效率大小。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第二家村镇银行在员工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注册资本、贷款笔数和贷款余额达到DEA有效。第三家村镇银行可以在保持注册资本、员工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加大放贷笔数和放贷余额达到DEA有效。
五、提高村镇银行经营效率的政策建议
从上面分析结果可见:在区域经济基础相当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经营效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资本、贷款余额员工人数等方面存在差距,结果表明各项指标较高的村镇银行更容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结合我州的实际发展情况,可以从以下几点进一步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效率。
(一)扩大资金规模
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发展缓慢,缺乏资金投入。首先,可以吸收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闲置资金;其次,通过政策驱使,让更多大型商业银行出资参股村镇银行,提高其经营效率,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最后,合理扩建分支机构,吸取更多社会资金。
(二)改善村镇银行服务的深度
首先,目前黔东南州仅有的4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少,没有深入到乡镇中去,因此,首先可以适当扩大网点建设,随农户和农村的产业链延伸服务;其次,村镇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发挥服务方式灵活、自身决策效率高的优势,让每一笔贷款更高效地解决“三农”客户需求问题;最后,创新金融产品,弥补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加涉农贷款笔数
为预防村镇银行背离服务“三农”的初衷出现逆向选择,政府应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免3-5年的税收优惠,从而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帮助其迈过风险大、成本高、开业吸储难等难过,以期可持续服务“三农”,增强其涉农放贷能力和笔数。(作者单位:凯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2014贵州省教育厅课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筹项目“基于供需视角下黔东南民族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研究”(14ZC166)研究成果。
凯里学院应用经济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张瑞洁.中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2013.
[2] 吴少新,李建华,许传华.基于DEA超效率模型的村镇银行经营效率研究[J].财贸经济,2009,(12).
(一)盈利空间小,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基本上以传统农业为主,农业产业弱势化导致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加之村民居住偏、散,导致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经济效益。同时,如果村镇银行只设一个网点,规模极小,服务区域受限,市场占有率不高,可能弱化其盈利能力,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困难。
(二)社会公信度欠缺,村镇银行难以被认可。一是群众难认可村镇银行。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加大支农力度,老百姓对他们情愫较深,信赖度和认同度较高,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银行,老百姓对此认知度不够,担心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覆辙,心存顾虑,难以认同,影响村镇银行发展。二是难得到地方政府全力协助。当前,地方经济发展迅速,政府融资需求强烈,而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新的供需矛盾使政府难认可村镇银行。以拥有1000万元资本金的村镇银行为例,单笔最大授信贷款额度仅150万元,而当地政府融资目的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城区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资金短缺问题,投资金额大、见效慢,村镇银行受自身经营实力和盈利目的限制,不能满足政府的融资需求,最终,双方不能建立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当地政府得不到村镇银行支持,不愿更多关注其经营,更不愿出台优惠政策支持。
(三)村镇银行易动摇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如村镇银行单纯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运作,投资人必然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农业作为高风险低效益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影响村镇银行盈利能力。村镇银行必将以防风险和盈利为取舍,不断择优选择支持对象,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四)开设村镇银行难达适度竞争的效果。村镇银行进军农村金融市场,把握不好容易导致两种极端结果,难以达到适度竞争的目的。一是可能引发恶性竞争。村镇银行贷款决策灵活和贷款低利率是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和吸引客户的两大“利器”,为争夺客户和占领更多金融市场,其他金融机构也将以攀低心理纷纷效仿,变相或不变相地以低利率等手段降低金融门槛,从而引发无序竞争。二是村镇银行参与竞争乏力。农行、农信社多年从事农村信贷业务,在农村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工作人员知农情、晓民意,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优势。而村镇银行新入驻农村金融市场,做农村工作缺乏经验,加之经营规模小,基层无营业网点,工作成本高,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缺乏力度,难以激活适度竞争的“鲢鱼效应”。
(五)村镇银行安防能力薄弱难适应复杂环境。相对农行、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而言,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力度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宗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一是现金头寸管理难。管理当局未明确村镇银行的库存现金是否参照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放于人民银行,还是就近存入当地金融机构,还是存入控股银行,现金管理困难。同时,设立于乡村的村镇银行,距中心城镇较远,调拨押运现金潜伏巨大风险。二是如果营业场物防落后难适应复杂环境。据了解,已成立的村镇银行办公地点多为临时租借房屋,物防设施差,潜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据资料反映,吉林磐石市融丰村镇银行办公地点是临时租借的20余平方米的房子。
(六)监管村镇银行难度较大。监管村镇银行将面临的主要难点,一是村镇银行设于农村地区,监管半径大,监管成本高。广安银监分局按照“职责上收,人员集中”的模式上收县级监管办事处人员,对设立于乡村的村镇银行进行监管,监管半径越过县乡两级,监管难度大、费用高。二是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增加监管难度。因各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各异,监管者不能实施统一监管,而要根据各村镇银行经营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实行一行一策监管,有效监管面临巨大挑战。
二、对策
(一)积极稳妥地组建村镇银行。首先,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监管当局要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真实需求和机构布局现状,积极调研,科学论证金融真实需求度,按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做好筹备工作,切忌不顾实际,一哄而上。其次,地方政府要大力支持,制定优惠政府支持村筹备镇银行。再次,当地银行要通力合作。不能视村镇银行为异已,大行排斥之事。
(二)地方政府支持村镇银行发展。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村镇银行。二是减少政府干预。避免政府不切实际、不符合条件的融资需求,为村镇银行发展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对村镇银行实施分类监管。一是监管当局对村镇银行进行风险评级,按等级高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做到分类定位、注重实效、提高监管效率。二是根据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合理配置人力实行差异监管。对经营规模较大,经营业务复杂的村镇银行,配足监管力量实施有效监管。三是监管部门要督促村镇银行明确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对偏离这一市场定位的行为,积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及时纠偏。
(四)村镇银行要因地制宜明确市场定位。一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市场定位。村镇银行要科学分析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再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市场,大力挖掘、培育“吃饭客户”,为其做深、做细、做好金融服务,培养和打造一批忠诚村镇银行、愿与村镇银行打交道的优质客户群。二是防范农业信贷风险确保市场定位不改变。村镇银行坚持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积极运着“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运着“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形成三方盈利的关系,既有效防控农业信贷风险,又巩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和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
(五)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村镇银行按照“股东参与、简化形式、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地确定经营目标、经营策略,按审慎的经营原则,建立激励有效、约束严格、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内部管理制度,打造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内控环境,形成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良好氛围,有效防
控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2年5月,全国成立的村镇银行有1036家,相对半年前2011年10月末的552家将近增加了一倍。从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角度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在村镇银行的设立过程中扮演主要角色,其次为农信社及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商行和农合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这些大型的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的数量反倒不多,如图1所示。
对于一般的商业银行而言,在以往单点设立村镇银行的模式下,作为主发起行单点投资村镇银行的收益并不大,但其面临的风险可能不仅仅是村镇银行经营失败所导致的财务损失,还有可能带给整个银行集团的声誉损失。这也是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
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合理性分析
必要性
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定义,村镇银行子银行是指由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其核心就在于将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从原有的分散、小额状态,转变为集团化、规模化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村镇银行子银行不仅能对外投资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个股权管理平台,其自身也能经营银行业务,再以同业合作的方式,为村镇银行提供放贷资金,提供后台服务。同时,为解决吸存难和汇兑难的问题,村镇银行子银行可发行金融债券、吸收同业存款来筹措资金,可村镇银行设立统一的电子银行渠道,集中加入银联网络,统一申请并管理银行卡品牌。总体而言,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是对村镇银行进行规模化投资于专业化经营管理的理性选择。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可以发挥以下优势:
村镇银行子银行的设立有利于突破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各种瓶颈。村镇银行子银行设立后,可利用自身较高的信用等级融入较低成本的资金,单向地为各村镇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这客观上也有利于把更多的城市资金引导到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子银行在获准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和银联成员网络后,可通过集中清算的范式帮助各村镇银行建立高效率的汇兑功能,解决村镇银行业务“孤岛”问题,与此同时,村镇银行子银行也能解决村镇银行之间资金余缺不均的问题,更好满足各村镇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此外,村镇银行子银行可通过协议接受各单一村镇银行的委托,在产品规划与研发、IT系统构建、业务和管理流程设计、后台集中处理、风险控制,以及营销策划与品牌管理等方面提供集中化、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将有效减少村镇银行间的管理差异,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降低营运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村镇银行子银行和单点设立的村镇银行相比,具有很多优势。一是村镇银行子银行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可以引入其他投资方的资金与经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规模经济,充分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二是在村镇银行子银行模式下,村镇银行成为母银行的“孙公司”,与作为“子公司”由母银行直接发起设立相比能够更好地保持其法人身份和经营行为的独立性,发挥其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即使个别村镇银行经营不善,也可通过其他子公司的盈利来实现整体均衡,对母银行品牌的影响与伤害亦相对较小。三是从成长空间与发展远景来看,每家村镇银行开业后可择机增资扩股甚至发展分支行,机构及资产数量有望实现几何式膨胀,而旗下拥有几十上百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子银行则完全可以剥离出来单独上市。村镇银行子银行形式只是战略发展的第一步,将来还可以演变成纯粹型农村金融控股公司,涉足银行、证券、保险以至其他更为广阔的领域,成为高效合理的农村产业整体服务平台。
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供给与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慢、结构散、效率低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但单点设立村镇银行由于起步时间还较短,以及存在营运成本较高、服务功能较少等不足之处,对尽快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供需矛盾的作用较为有限。村镇银行子银行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按照规范化的发起设立流程,高质量、高效率地批量设立村镇银行,并整体性推进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农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适用的产品和更高标准的服务,缩小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差距。与此同时,相对于目前各村镇银行只能服务于当地的农户、多种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县域内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村镇银行子银行设立后,可从“三农”整条产业链的角度,联合村镇银行为上下游的企业和农户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村镇银行子银行以较低价格的资金定向地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并单向地为村镇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以此为基础,村镇银行子银行协调村镇银行,以无息或低息贷款帮助农户购买涉农企业的农资产品,并牵头涉农企业与农资需求的农户建立直销关系,减少销售的和中间环节成本。在这种模式下,村镇银行、涉农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户形成了多赢的局面。
可行性
构建村镇银行子银行与相关法律不存在冲突。根据银监会的最新规定,村镇银行子银行必须要由主发起人发起成立,而且其所占的股份不得低于51%,而主发起人必须是银监会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同时,鉴于单点设立村镇银行存在种种瓶颈、集团化发展方案可行,从2009年的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方案出台开始,银监会就有意识地引导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向集团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与银监会规定的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制度不太相符,一直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而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发展方案则克服了银监会的政策障碍。推出村镇银行子银行牌照后,银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既满足了村镇银行批量化、集团化的发展要求,又与现存的法律不存在冲突。
商业银行批量、规模化发展村镇银行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逐渐成熟。首先,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无穷,农村金融的潜在需求逐渐成为现实。目前全国县级人口比例超过了70%以上,占国家的经济总量的50%,初步测算有待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容量超过10万亿元。但是县域农村金融竞争不充分,相比较城市而言,其金融服务和产品的供应和需求差距甚大。这些为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次,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银监会加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力度,未来两年内是银监会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的黄金时期。二是因为所有的村镇银行贷款用于支持本地中小型企业和农民的发展,所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政策支持,这对村镇银行的起始和后续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不少商业银行通过之前的实践已经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如民生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通过之前单点村镇银行的管理方式和技术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多数村镇银行已开始实现盈利,这为它们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打下了基础,做好了准备。
“软硬件”条件满足。根据《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硬件”条件包括,主发起人最近1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监管评级连续3年达到二级以上;“软件”条件包括,有明确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已探索出可行有效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具有到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意愿和具体计划等。按照这一准入门槛,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无论是从“硬件”还是“软件”条件,都具备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可行性。
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风险控制
村镇银行子银行通过统一制定村镇银行基本规章制度、管理方案,统一业务范围、客户结构、业务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提高对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
一是制订统一的村镇银行章程。子银行负责界定村镇银行经营范围,明确禁止从事的事项,减少经营风险点,如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不得进行重大资产收购;不得对外进行担保、与其他公司互保等。
二是制订统一的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内控报告和审计制度。子银行制订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政策和审计制度,明确内控报告事项和报告内容;子银行有权通过村镇银行董事会指派内部或外部的审计机构对村镇银行进行审计监督;有权通过董事会对村镇银行董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
三是严格实施对村镇银行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发现村镇银行经营管理问题,子银行通过提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议案或者质询予以纠正;子银行对村镇银行信贷风险、财务会计风险、安全保卫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6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2-137-03
2012年3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从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方案的内容来看,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是主要任务之一。村镇银行自2007年逐步成立,取得了不错的发展业绩。但由于一些相关条件的限制,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依然面临很多问题,其效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流动性风险规避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我国村镇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及有效化解方法。
一、温州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现状与特点
流动性风险是指村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着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它们存在时间比较长,且和储户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关系。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与上述金融机构存在竞争关系,由于起步晚,村镇银行不具备竞争优势,容易导致资金不充裕。农村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贷款的需求也就非常大,但是村镇银行的可贷资金非常有限,这就导致了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对称,存在资金缺口,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此外,由于农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可能会集中在同一个时间段,同时造成银行资金供给减少和需求增加,使流动性风险加剧。
作为农村的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除具备一般商业银行的普遍风险特征外,还有一些自己的特点:第一,村镇银行资产规模较小,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一般的农户,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第二,村镇银行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经验不足、农户的信息分辨能力差、政府支持少等问题使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大面积同时爆发的危险性增高,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在宏观经济状况变差时,容易出现成片倒闭的现象;第三,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难度大。由于村镇银行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地处网络化建设缓慢的偏远农村,因而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成本高且时效性差。
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分析
(一)存贷款比率
存贷款比率即各项贷款总额对存款总额的比率。为保持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央行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75%。我们通过调研得知,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贷款规模为全国村镇银行最高,在2011年吸收存款20.7亿,发出贷款27.39亿;2012年存款总额22.6亿,贷款总额33亿,缺口高达10亿,存贷款比率远超100%,流动性非常低。这主要是村镇银行“获取现金的能力不强”的短板所致。此外,结算渠道不畅、跨行跨区汇款汇费太贵也是使村镇银行失去部分存款的重要原因。
然而,只用存贷款比率来衡量银行的流动性则显得相对片面,因为存贷款中的各个项目对流动性的要求是不同的,并且除贷款外的其它资产同样会对流动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应结合其他比率来全面考察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二)流动比率(资产流动性比率)
资产流动性比率指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值,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首要指标。它反映了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的强弱,对监督和评价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状况,考核银行是否具备足量的资金储备以防范市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情况下,银行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总是倾向于更多的贷款和投资,尤其是期限较长的资产。同时,负债的不稳定性又要求银行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应对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需要。因此,银行应该适当控制资产流动比例,一旦指标超过警戒线,银行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就会降低,人们对其失去了信心,就很容易导致银行无力清偿负债而陷入破产。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从调查的数据看,我们走访的几家温州村镇银行均满足要求的比率。
(三)资本杠杆率
杠杆率一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高杠杆率意味着在经济繁荣阶段,金融机构能够获得较高的权益收益率,但当市场发生逆转时,将会面临收益大幅下降的风险。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都采取杠杆经营模式。
一方面,村镇银行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只能靠主动负债来满足流动性需求,从而造成存款刚性。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负债过高,就会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的效率,增加机会成本,减少赢利能力,导致村镇银行资本金增长速度变慢。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村镇银行的资本杠杆比率进入恶性循环,并不断增大,从而流动性风险不断积聚。
根据银监会杠杆率监管标准,即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低于4%,弥补资本充足率的不足,控制银行金融机构及银行体系的杠杆率积累。温州村镇银行的比例大约维持在6%。
(四)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过程中,将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大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大;不良贷款率低,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小。
2012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较低,维持在0.97%的水平,远低于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例水平。而以温州乐清联合村镇银行为代表,同期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75%,低于商业银行22.7%,这表明村镇银行资产的安全状况良好。但是据了解,温州市银行业在2011年6月末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37%。横向对比看来,当地村镇银行有必要加强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但由于相关部门要求适当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银行接下来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仍有上升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村镇银行普遍存在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主要有缺乏风险管理意识,资产结构单一,期限趋于长期化,风险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归结起来,就是表面原因和深层原因两个方面。
(一)流动性风险产生的表面原因
1、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以及不规律性。一般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吸收存款以及借款。吸收存款作为商业银行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规模大的优点,商业银行通过向储户支付利息,提供便捷的服务吸引客户。但由于存款业务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何时取、取多少都取决于储户的个人意愿,因而由存款构成的被动性负债的流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存款人自身的需要。商业银行无法对此作出预测以及干预。基于存款所构成的负债的被动性,商业银行无法准确定位银行预期现金的流入以及流出,因而存款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完全保证银行贷款业务以及投资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作为补充,当发生大量不能预期的储户提款时,为维护商业银行自身的声誉,避免引发挤兑问题,商业银行一般会采取向外借款这一举措作为资金来源的补充。鉴于其融资成本比存款业务高,向外借款一般只作为商业银行在紧要关头的补充性举措,而不能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作为特殊的商业银行,从企业利益的角度分析,通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无疑是最优选择。但众所周知,吸储难已成为村镇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面临的一大难题。要想在与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的一般商业银行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村镇银行就必须克服银行结算不畅、社会认知度低等问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自身对储户的吸引力。针对村镇银行吸储难这一现状,中央为村镇银行制定了特殊的存贷比保护措施,在其成立后五年内存贷比容许超过75%,但在五年后,存贷比必须调整到75%以下。这也是基于村镇银行底子薄相较一般商业银行抵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差的特点,因而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监控,应该成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侧重点。
2、资金运用的不确定性以及不规律性。商业银行的运作通过不断吸收存款和满足客户的提款要求,存取的结果是形成一个余额,此余额可供商业银行用来投资放贷。但商业银行无法控制存款人存入和提取的数量,因此不太可能推测及确定此余额的大小。另一方面,客户的贷款需求也是多种多样,难以预测的。客户何时贷款,需要贷多少贷款,是否能按期归,都是不确定的。如商业银行不能筹措足够的资金来满足资信良好的客户的贷款需求,就会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在满足信誉好的客户的融通资金要求以及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的同时,并无法确切地知道借款人会在什么时候借多少款,存款人会在什么时候提取多少现金。这种资金运用的不确定以及不规律性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危机的产生。
据了解,客户逾期归还贷款的现象在村镇银行贷款业务中相当常见,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较一般商业银行要高,在针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系统化管理时应结合其在业务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进行资金的分配和运用。
(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深层原因
如果商业银行将所有资金都运用在现金资产或易变现资产上,流动性风险的确是没有发生的可能,但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应以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它决不可能为了回避流动性风险而放弃盈利,因而只能以承担尽可能小的流动性风险为代价,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盈利性与流动性的矛盾,才是形成流动性风险的深层原因。
追求盈利不仅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总目标,也是其加强巩固自身实力和提高竞争力的基础。然而,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依靠负债经营为主,自有资本只占很小的比重。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首要关注安全问题,避免产生流动性风险,然后才是追求利润。一般说来,随着资产流动性的降低,其盈利能力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流动性与盈利性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商业银行必须在盈利性和流动性之间权衡并作出选择,这主要以阶段性策略目标为依据,并应充分考虑到这种策略的后果。短期内追求较高的收益,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将增大。商业银行的任何决策都必须基于使银行资产现值最大化准则。仅仅满足于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对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很有可能会引发挤兑风潮,以致最终停业倒闭;而局限于高流动性战略,必将坐失良机,以致经营亏损和资不抵债。这两种结果都是对商业银行既有利益的极大损害。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把盈利与风险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时期经营环境变动的要求,有侧重地进行决策。在经济高涨时期,应侧重考虑盈利性的要求,而在经济衰退、经济危机时期,则可将盈利性放在次要位置。通常,银行还必须从自身业务的经营状况出发,在流动性资产较多的基础上,设法转变原有的资产结构而侧重于增加盈利。而在流动资产减少、长期投资与贷款较多、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则应该更多地考虑流动性。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在处理流动性和盈利性关系的问题上,应该通过对不同经营状况下侧重点的及时改变,来实现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动态协调。只有在有效协调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经营才能走向良性循环。
众所周知,村镇银行这一新型金融机构是中央基于扶持三农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对民间资本进行有效引导这两个落脚点设立的。这一初衷直接决定了村镇银行在经营时将带有一定的政策扶助倾向。据相关资料显示,乐清联合村镇银行2012年盈利6000万,位居全国村镇银行第一。但与它将近30亿的资产相比,盈利性显然与一般商业银行差距甚远。除了它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危机较一般商业银行更为严峻,使得其在管理时更倾向于流动性外,政策性因素亦是导致其对盈利性要求有所放松的原因之一,调研中政府财政补贴以及较高的备付金比率均可以体现这一点。因而在经营管理中涉及到流动性以及盈利性范畴时,必须具体条件具体分析。
四、流动性风险的应对之策
(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扩大放贷规模
1、增加资金来源以扩大放贷规模从而实现更多的盈利。村镇银行可以通过当地电视广告媒体或广播电台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扩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声誉和形象,让更多的客户消除顾虑,放心地存贷款。
2、深入乡镇地区,加深对村民金融知识的普及,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保证还款的主动性,并充分利用其独立法人机构的优势,缩减放款环节,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满足客户的需求。
3、大力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只要提供真实合法的银行承兑汇票,村镇银行都要积极地给予贴现。若贴现资金不足,人民银行要适当给予再贴现支持。
(二)降低不良贷款率,缩小存贷款差距
1、银行应与借款人、债权人等保持稳定良好的关系。因为村镇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例较一般的商业银行高,严重影响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2、采取措施建立切实有效的约束机制,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及奖惩条例,成立独立的内审机构。鼓励金融创新,降低不良贷款率,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管理水平。
(三)完善保险体系,建立损失补偿机制
1、建立专门针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其因经营管理不善对存款人造成的损失,并制定相应补偿制度。
2、建立包括商业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的整体效能,加快建立运营高效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进程,为村镇银行经营“三农”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3、深入农村地区,通过大力宣传,向村民普及农业保险的常识,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和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4、制定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性质、经营方式、各级政府的职责、再保险机制、农民参与方式、监管机制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
5、加强对政策性农业和商业性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方面的监管,确保优惠政策用到合适的地方。
参考文献:
[1] 王燕.对村镇银行风险防范的思考[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09).
二、新疆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新疆村镇银行支持“三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首先,从业务特点来看,村镇银行遵循新疆地广人稀,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人口集聚性差的客观现实,通过实施小额化、分散化的农户贷款模式,加大对农业农户的贷款供给,还针对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了具有“小额,分散,及时”特点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其中,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推出的“兴业贷”、“兴农贷”、“阳光贷”等特色业务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推出“益民贷”信贷产品,都主要用于解决生产及经营资金需求的综合性信贷产品。总体来看,新疆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的业务具有“短、易、快”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但仍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各地区村镇银行的覆盖范围有限。以建立最早的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为例,该行坐落于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下设六个部门,十一个分支机构,包含了一个中心营业部和十个支行。各支行网点大多数在中心市镇周边的一些农牧团场,覆盖范围较局限,市场占有率不高,不能完全满足“三农”金融服务的需求。
第二,涉农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经营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最低为73%,较好地履行了支持“三农”的职能,而自2011年以来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不断下降,逐渐低于60%,与之相反的是,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新疆村镇银行发展模式与其建立初衷逐渐背离。
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实行的是小额度、大范围以及商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原则,提供的存贷款服务范围必须局限于县域经济圈内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事实上,我国的村镇银行目前处于初级发展探索阶段,并不和银监会的规定紧密相连,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其中,实际发展定位的偏离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对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分析中,本文采用“C-A-P” 模型进行分析,它揭示了市场定位战略及市场定位由三维要素决定,即客户(Client )、竞争地(Arena )和产品(Product )。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最近几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村镇银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出台政策方面,2009年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银监会专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但是村镇银行真正对农村经济服务的比例却达不到理论中的标准。如2012年4月中国金融网记者查阅相关数据显示,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截至2012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69亿元,占比为26%。可见,一些村镇银行已经不符合其建设的初衷。服务的重心也从对农村经济的服务转向了对企业作贷款的服务,更有一些村镇银行完全不对“三农”作贷款服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定位分析
村镇银行建立的初衷是为当地农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村金融供需矛盾,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但是现实经营状况表明由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与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定位处于徘徊、犹豫不决之中,与当时建立的初衷存在一定的距离。具体表现在:
(一)经营对象(C)偏差
村镇银行建立的原则是服务于三农发展需求,其发放的贷款必须首先满足区域内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要求,只有在满足了当地农业发展资金需要后才能将多余的资金贷款给其他产业。从安徽省的情况看,从2008年起成立首家村镇银行,几年来规模不断扩大,现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截止2012年一季度已达到19家,资产总额达48.3亿元,所有权益10.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192笔,累计金额48.2亿元。其中,发放农户及农业经济贷款2452笔、9.95亿元,发放非农产业贷款2501笔、35.3亿元。同时根据山西高平市太行村村镇银行的业务情况分析出:直至2012年3月末,该银行贷款给制造业、服务业、工商业的总额达到了57.7﹪。再分析山东枣庄和汇通村村镇银行的业务情况发现,其中2011年度枣庄村镇银行设立在地级市城市的80﹪的资金都流入了非农产业,其排在前三名的是批发行业、交通运输、服务业,汇通村村镇银行也大致一样。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村镇银行的经营对象出现了偏差,其贷款并未真正投放到农业经济发展。
(二)机构网点(A)远离农村
依据《规定》的条款得知:村镇银行机构网点设置应在农村,给“三农”发展提供便利。但是从目前已经成立运营的村镇银行的机构网点大多数都设置在各个地区的县城。只有极少数的村镇银行设置在乡镇,这已经完全偏离了真正对金融业务迫切需求的农村地带。乡镇客户只能到县城办理相关借贷款业务,这给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客户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全国设立的村镇银行地理分布如下:东部地区250家,东北地区200家,中部地区188 家,西部地区161家。其中,辽宁省和浙江省分布最多,青海省则分布最少,自治区内村镇银行尚属空白。可以看出发达地区设立较多,贫困地区较少,这可能导致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同时村镇银行在县城设立的较多,纯粹在农村设立的较少,例如安徽省已经成立的19家村镇银行分析,仅仅只有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设置在当地乡镇,其他银行都远离乡镇。村镇银行机构网点远离乡镇,在无形中已经偏离了“村镇”的设立理念,也脱离了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三)业务(P)趋同于其他银行
大部分村镇银行在市场地位时不注重自身服务宗旨、运营环境、资金实力,也不对市场进行科学、准确、仔细的分析判断,而是盲目的跟随农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与这些银行竞争,使其偏离了本身的服务宗旨和方向,在业务上趋同于其他银行。根据调查显示,全国的村镇银行大量的资金涌入风险较小的县域中小工业项目、城镇化建设项目等项目。例如安徽省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其总注册资金为2.54亿元,但是从其贷款的业务情况分析出,2012年末其贷款总量为1.6亿元,其大多数贷款的方式为按揭贷款(房贷、汽车贷款、中小商业企业贷款、个体户经营贷款、美丽家园贷款),其中贷款的对象为当地农户和农业经济的业务只有“美丽家园”,贷款总额不足600万元,仅仅占3.7﹪。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未来展望
根据C-A-P模型的分析,村镇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偏离了“服务三农”的初始定位。如果村镇银行真正以服务三农为实际发展定位,未必无法盈利,但这需要村镇银行进行科学的经营和管理。同时,银监会需积极引导,审慎监管使村镇银行安全运营;金融管理部门要出台一定的倾斜政策支持[0],并通过农村征信系统等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等等。总之,村镇银行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参考文献:
[1]张亮.我国村镇银行市场的现状与发展前景[J].学术界,2012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猛,但仍与监管部门规划有较大差距。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
截至2011年末,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2011年我国村镇银行机构设立增速是十分快的,分别为378.9%、52.6%、135.8%和50.2%,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但是,由于银监会将村镇银行限定于中西部及欠发达县域农村地区,发展前景不明朗,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热情不高,村镇银行数量增长缓慢,与监管部门规划的2010年村镇银行大提速、2011年成立1,027家的目标相去甚远。(图1)
(二)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据统计,2007年9月之前,在6个试点省市成立的前12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截至2009年末,正式成立的148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上升为4,93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村镇银行有14家,最大注册资本规模上升为2亿元。2010年6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名号已归东莞长安村镇银行所有,注册资本3亿元;2010年12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记录再一次被刷新,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表1)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做大贷款规模的冲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规模为注册资本的10%,注册资本越大越易争取县域内资金需求量大的大中型企业。未来,不排除有注册资本达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的村镇银行出现。
(三)盈利能力较强。农村地区旺盛的资金需求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绝佳的发展环境。从已开业村镇银行的运行状况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01.6亿元,贷款余额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亿元。以较早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除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开业的2007年出现亏损外,2007~2010年间,3家村镇银行都实现了盈利连续增长、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有偏离“三农”倾向,发展偏离政策初衷。“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村镇银行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来看,除先期试点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现将总部设在乡镇,先后通过开设分行和搬迁总部的方式“回县城”,其他村镇银行大多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从客观来看,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更有甚者,大部分村镇银行都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将目光放在了贷款金额较大的小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二)总体设立步伐较为缓慢,与监管规划差距很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村镇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为539家,与《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截至2011年末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027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目前村镇银行设立难,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难找。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中,由国家开发行及四大行发起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7%,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10%,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50%,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的约占30%,外资银行发起的约占3%。在现有体制下,村镇银行对于大多数大中型银行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目前成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但受制于自身资本规模和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能力有限。
(三)存贷比过高。存贷比过高是村镇银行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造成存贷比过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而发放贷款易。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汇兑结算难。村镇银行多数未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与央行结算系统不畅,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也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二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因而不敢将个人存款放到村镇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吸引力小。
(四)人才瓶颈问题。人才问题也是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瓶颈因素之一,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一家银行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由于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其员工大部分是从农村信用社转来的,来自大银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很少,即使一些大学毕业生对村镇银行也缺乏“入行”的兴趣,因此村镇银行业务急需专业人才。
三、对策建议
(一)坚定“支农”、“支小”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价值和长远发展。村镇银行及发起人应立足于对长期价值的追求,不能为了当前利益而“紧盯”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走进同质化发展的“死胡同”。各家发起行务必立足长远,以追求长期价值为目标,为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确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还应力求在“农”、“小”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之本,发展之源。村镇银行要不遗余力地专注于“农”、“小”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通过强化客户细分和差异化管理、不断推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创新产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打造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形成“支农”、“支小”特色品牌,实现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发起制度应适当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目前,对于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仍需在实践中摸索。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资本无疑可以担当重要角色。但目前的监管制度束缚了民间资本的能力。同时,银监会在2009年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转制除了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外,还要满足村镇银行股权的有关规定。这等于是民间资本在经营几年后,若想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得将控股权拱手送出。上述出于风险考虑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民间资本在激活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能力释放,也从机制上束缚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作用发挥。
要想推动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切实发挥在实现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可从制度上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目前,江浙地区出台的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中,有的已经对银行控股的最高比例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以保证村镇银行的机制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允许转制后的控股股东可以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尽可能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提高业务发展水平,缓解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并适时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吸收当地资金来源。同时,主发起行应在系统网络、产品提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有力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技术“硬伤”,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同度;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解决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和征信系统、加入银联系统、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获得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存款保险等问题,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技术、系统和机制上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筹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建立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在村镇银行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四)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首先,制定较高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其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要鼓励、支持村镇银行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村镇银行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支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习,帮助他们练习和培训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6-0023-02
为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2006年底。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引导各类资本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并在四川、内蒙古等6个省(区)进行村镇银行试点。2007年10月12日银监会宣布,将试点省份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从这些试点的情况来看,村镇银行对促进农村金融市场适度竞争、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部分农民货款难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为了办好我省的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认真借鉴前期试点省份的经验,制定出符合河北省农村实际的政策。
一、河北省设立村镇银行的可行性
目前,河北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撤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大多数地区起主导作用;民间金融广泛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因不规范而存在着较大风险;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巨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突出。在农村中,货款难是目前制约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广大农民而言,他们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贷款门槛太高的大银行,而是能够为其解决燃眉之急、贷款门槛低的小银行。国家大幅度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对于打破农信针对农村金融的垄断地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从体制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从而适应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完全正确和十分必要的。
降低在农村开办金融机构的门槛,对于我国目前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来说,也是一个向金融业投资的良好机遇,民间资本会积极介入,可以预见,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河北省的村镇银行将迅速发展起来,前景是值得期待的。
对于金融主管机关来说,应把发展村镇银行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利用发展村镇银行的契机,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规范民间金融。因此,发展村镇银行对于促进我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二、前期试点省份在推行村镇银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村镇银行被认可难。一是群众难认可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银行,老百姓对此认知度不够,担心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覆辙,心存顾虑,难以认同。影响村镇银行发展。二是难得到地方政府全力协助。当前,地方经济发展迅速,政府融资需求强烈,而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因而当地政府对推进村镇银行发展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更多关注其经营,更不愿出台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2、资金投向保证难。成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由于《意见》中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新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应全部投向农村,这很可能导致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将资金投向利润更大的城市地区。对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或放宽到何种程度等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农村小额贷款的利率普遍较高,一般在10%以上,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初衷有一定差距。
3、贷款风险控制难。首先,村镇银行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他们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大都以传统种养业为生,而传统的种养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其次,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与农户生产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隐含着较大的市场风险,第三,由于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农户认为成立村镇银行是国家对农民的一种扶助行为,在这样的银行借钱,可能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四,根据规定,村镇银行贷款发放形式以信用贷款为主,其贷款风险的可控性差,即使有抵押物作担保,也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抵押物较难处理变现。
4、金融监管难。监管村镇银行将面临的主要难点,一是村镇银行设立于农村地区,监管半径大,监管成本高。如广安银监分局按照“职责上收,人员集中”的模式上收县级监管办事处职责,对设立于乡村的村镇银行进行监管,监管半径越过县乡两级,监管难度大、费用高。二是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增加了监管难度。因各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各异,监管者不能实施统一监管,而要根据各村镇银行经营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实行“一行一策”监管,使有效监管面临巨大挑战。
三、对河北省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建议
1、积极稳妥地组建村镇银行。村镇银行设立应充分考虑河北省各地经济条件、人文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针对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村镇银行,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应鼓励设立多种小型化的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适度降低准入门槛。银监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测算农村地区资金需求及机构饱和度,合理控制准入机构数,避免过度竞争和效率低下。
2、政府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村镇银行。二是减少政府干预,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3、制定合理的监管框架与机制。村镇银行在设立之初,对业务范围应给予严格控制,应要求村镇银行开始只能经营贷款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结算、存款和其他金融业务,避免因经验不足出现支付危机,损害客户利益。由于村镇银行自身的资金平衡能力差,对其监管指标的设置也要有别于成熟的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设置上要充分体现审慎经营原则,比例要高于其他金融机构,伴随业务的成熟与发展再适度放宽限制。对外资金融机构组建或参股村镇银行,要积极引导鼓励,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和小额信贷经验,改进农村金融组织运行效率和服务意识,银监部门可通过审慎监管,促其合规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6)-0058-03
一、引言
随着监管部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人政策,逐步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从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区),全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陕西省村镇银行也得以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宝鸡、渭南、商洛、延安、榆林6个地区相继成立了村镇银行。截至2013年末,陕西省共发起成立村镇银行10家,占陕西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3年末119家)总数的8.4%。从成立时间及发起人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基本上是2010年以后成立的,主发起人是国有商业银行的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3家,外资银行1家。
从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村镇银行作为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但同时,从村镇银行在地方法人金融市场的业务和利润份额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存贷款业务量小,对农村金融格局的影响微弱,涉农资金市场份额少,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大幅度提升。本文以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资产负债等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及配置情况、经营特征及制约发展因素,以期为陕西省村镇银行提升经营能力、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发展策略。
二、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实践
历经七年多的实践,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验逐步成熟。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的资产负债数据分析显示,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总体表现为资产负债变化的统一性,不同形式机构之间略有差异。
(一)贷款规模增长拉动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从资产总额看,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四年内资产总额实现倍增,无论是资产绝对额还是增速均实现了较大的增长。从资金结构看,资产结构中的贷款总额规模不断增加,占资产总额比重经历先扬后抑的小波动后趋于稳定。8家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贷款总额最小增长1.15倍,最大增长2.7倍。从统计数据看,村镇银行在成立1-3年内,由于业务开展和推进,各类贷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会逐步增加,之后又因资产规模扩张或其他资产投资等因素的影响略有下降。2012、2013年7家村镇银行的各类贷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在30%-60%之间。数据表明各类贷款规模的快速攀升带动了村镇银行总资产的快速增长。
(二)存款规模增长拉动了负债规模快速增长
从负债总额看,总负债规模与总资产保持了同步扩张的态势。8家村镇银行负债总额呈现了成倍增长,增速略低于资产总额的增速。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负债总额均实现了1.19倍以上的增长,最高增长倍数达到2.45。从负债结构看,各类存款是总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各类存款规模不断增加,各类存款占总负债比重在60%以上,这说明各类存款是村镇银行总负债的主要资金来源。另外,委托及负债业务、向中央银行借款等是村镇银行的相对重要资金来源。
(三)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资产负债率高
从资本增长和资产负债结构看,村镇银行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存贷结构总体稳定,资产负债率相对高。具体表现是,从所有者权益规模看,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的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个别村镇银行在成立两年内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了10倍左右增长。从存贷结构看,存贷比有所上升,但总体上存贷比变动区间不大,4家以上村镇银行存贷比在66%以上。从资产负债结构看,资产负债率超过50%。
分析表明:从规模上看,近几年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及所有者权益实现了快速增长,总体上资产增速快于负债增速。资金配置上看,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增速快于吸收存款的增速,存贷比逐渐升高,存贷结构总体稳定;从资金结构管理上看,资产负债结构需要优化。
需要关注的是,无论在融资渠道、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内部自身发展,还是政策扶持、竞争优势等外部发展环境方面,陕西省村镇银行都有着制约其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第一,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受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陕西省村镇银行主要成立于2010年以后,设立时间短,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受成本费用制约,服务网点少。同时,缺乏品牌号召力,存款增长缓慢。二是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第二,交易成本高、流动性不足。村镇银行业务范围相对单一,缺乏规模效应,工作成本高,盈利空间小;存贷比偏高,流动性不足会抑制贷款业务的开展。第三,财务状况不尽人意。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远远高于农合行、农信社水平。第四,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村镇银行竞争优势不强。村镇银行税率高于农商行、农合行以及农信社的营业税,又缺少贴息贷款、财政性存款等优惠政策,导致在与农信社等当地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进一步劣势的地位。
三、政策建议
为解决陕西省村镇银行现存发展问题,改善村镇银行金融环境,提升小微金融经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文认为,应在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内部机制建设等夯实内部管理的基础上,从内部创新发展和改善外部环境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发展。
(一)自身创新发展
一是拓展资金来源。从支农信贷为突破口,村镇银行依据再贷款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壮大资金实力;利用村镇银行经营灵活及融入农村的优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拨的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等由村镇银行来办理业务,优化负债结构。
二是创新信贷模式。利用经营灵活和政策宽松的优势,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错位竞争。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建议对村镇银行在税率征收上给予一定幅度优惠,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3-5年内减免营业税、所得税或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支农补贴等,可以通过村镇银行来发放,给予村镇银行必须的政策性支持。
(三)监管部门推动发展
一是实行差别监管。根据发展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网络系统,提高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效率和服务能力;对发放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在再贷款和利息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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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 and Small Finance from the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Rural Banks
LIU Yajun
1、银行结构单一。我国村镇银行与其他银行相比,银行分支机构不多,电子网络银行更少,这即不利于村镇银行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客户的维护和扩大。同时,村镇银行的选址的地点大部分在县市比较发达的区镇,不利于农户的存贷。
2、支付转账机制不完善。目前村镇银行主要业务不多,可办理的只有存、贷款,结算等业务,大部分村镇银行不能和其他银行进行跨行支付和转账,以及不能进行网上支付。
3、社会认可度较低,多数农户由于不了解新兴的村镇银行,不愿意将钱存入村镇银行,所以农民更多的会选择去传统大银行办理业务。
二、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性质来划分,可以将村镇银行信贷风险分为故意违约的风险被迫违约的风险。所谓故意违约风险是指贷款对象在有偿贷能力的情况下故意拖欠应还贷款。这一方面是由于贷款人的信用意识、道德观念不强造成的;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在给这种故意违约提供了条件。而被迫违约的风险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家庭变故等不确定、突发性的原因而导致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违约行为。
2.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信贷风险控制法律体系是政府监管部门主导的外部监管,要从根本上减小信贷风险,还要完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现阶段,由于村镇银行规模有限,为降低经营成本,多数新建机构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三、我国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策略
1、加快农业保险业务的推广。我国村镇银行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农户认识到加入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让其明白发生自然灾害或农业风险时可以减少他们的损失,从而从源头上控制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的发生。村镇银行应加快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实行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相结合,政策性保险偏重于商业性保险不愿涉足的范围,比如高风险、高成本、农民个人无力全部承担的保险产品,同时政府在这类保险上加大财政补助的力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市场需要和农民个人能够支付、有一定盈利空间的保险产品,通过两者的互为补充,不断拓宽农业保险的险种,提高对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保障。
为有效解决河北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较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河北省从2008年开始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经过四年时间的发展,河北省村镇银行的机构数量明显增长,经营规模稳步扩大,信贷支持“三农”作用逐渐发挥,有效缓解了村镇“金融抑制”问题,促进村镇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一、村镇银行发展状况与运行特点
(一)机构数量快速增长
2008年6月13日,河北省首家村镇银行——张北信达村镇银行开业,标志着河北省村镇银行设立步伐正式开启。在经历前期的摸索后,村镇银行设立步伐逐步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作为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带动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9个地市发起设立23家村镇银行。
(二)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负债规模呈稳定增长态势,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建村镇银行前期投入资金较多,部分村镇银行还未开始盈利,已盈利的村镇银行也大都是经营时间较长,并已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经营模式的村镇银行。
(三)支农效果初步显现
村镇银行遵循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宗旨,开设多档次的贷款期限,创新担保方式,丰富贷款品种,在满足“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选址多在经济发达的县城
1.受县域金融资源的分布影响,村镇银行均设立在县城,尚未向下设立分支机构,并未真正深入到村镇地区。
2.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在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环京津及沿海地区成为设立村镇银行的首选。
(五)区域性银行仍为村镇银行发起主力
1.区域性银行成为主力军。由于监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等区域性银行机构跨区设立分行的监管尺度收紧,众多城商行、农商行已经将设立村镇银行作为实现跨区经营的主要途径。
2.省外区域性银行积极性高涨。银监会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政策后,外省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大增,开始布局村镇银行网络。
二、村镇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主发起行参差不齐,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1.主发起行资质不高,管理能力差。
2.异地机构发起设立多,管理难度大。异地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地域跨度大、管理半径长、协调和管理成本过高,不利于机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主发起行不重视,未进行专业化管理。部分主发起行未设立专门的村镇银行事业部进行专门管理,而是由其他部门代管。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监督乏力
1.组织机构不完善,运行效率不高。大多数村镇银行虽已成立了“三会一层”,但部分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监事长由主发起行员工兼任,不是专职人员,也没有常驻在村镇银行,高管人员的缺失,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2.股本设置欠合理,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大多数主发起行持股比例高于50%,股权的高度集中可能会使村镇银行成为主发起行的附属机构,丧失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使村镇银行从公司治理到管理模式都难以有大的创新,缺乏独立性和创新性。
(三)吸收存款难度大,存款结构失调
1.机构成立时间短,社会认同度低。
2.网点机构少,覆盖范围小。
3.结算渠道不畅,银联卡发行难。近一半村镇银行没有接入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且村镇银行的账户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不能与人民银行正常联网,不具备开具票据、发行银行卡等基本功能,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发展。
(四)业务发展受限,经营前景不乐观
1.受制于资本约束,业务难以有效拓展。部分村镇银行资本金低于3000万元,受资本充足率、单户贷款占比、存贷比等多项指标限制,注册资本金较小的村镇银行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2.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村镇银行业务与当地信用社基本重合,而信用社成立时间较早,占据了先发优势。村镇银行又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金融创新不够,大大降低了在农村地区的竞争力。
3.经营成本较高,可持续经营难度较大。村镇银行经营的业务具有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比例相对较大,因而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同时,由于农业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利率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到位,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等因素,致使村镇银行的商业可持续性存在很多问题。
(五)抗风险能力差,监管力量薄弱
1.信贷风险集中,抗风险控制能力弱。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农业和农民,而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极易形成风险。
2.机构扩容快,监管力量薄弱。由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机构的迅速扩容必将成为发展趋势。然而县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随着监管办的整合,部分县已无监管部门,有监管部门的县(市)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难以到位,难以取得好的效果。
三、加快我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发挥发起行作用,促进机构发展
1.适度扩大资本金规模。资金雄厚的主发起行要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注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宜的资本金。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城乡二元结构
一、村镇银行成立的必要性
中国是农业和人口大国,以城市和农村为区域划分使我国经济形成了城市和农村分割的发展模式,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慢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和助推器—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农村金融明显滞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这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村镇银行成立的背景。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分布不合理。从地域看,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呈现出中西部分布较稀疏,东部地区较密集;农村地区分布较少,而城市地区分布较多。当然,各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都已形成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足鼎立的格局。但这三家金融机构并没有撑起广大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片天。农业银行已撤并了乡镇以下的分支机构,而县以上的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非常少;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和农户直接开展信贷活动;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最主要也是具有垄断性的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农村,特别是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农村企业和农村居民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非常少。二是农村金融资源多数流向城市。一段时间以来,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呈增长趋势,但其增加的幅度却在减少。长期看,农业信贷资金存贷差在扩大,存贷比在下降。商业性金融机构逐利性特点决定了从农村吸收到的存款大多会流向利润丰厚的城市重点行业和大集团、大企业,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的状况。三是农村金融需求增加与供给不足形成矛盾。农村经济格局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后发生深刻变化。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出现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户等组织形式。因此,对金融需求的主体过去只有种植户,而现在还包括农村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多种主体。农业生产上由粗放型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这些转变会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村镇银行成立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一是正规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发挥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目前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它却很难承担起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重任。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不畅通,资金使用效率低,业务范围仅限于粮油棉流通领域,不涉足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等更多领域,因此已退化为“粮食银行”。
在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趋利性原则作用下,形成了农村资金流失的两大主要渠道: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它们在农业领域吸收了大量储蓄存款,但向农业、农民和农村发放的贷款却很少,不少地方的商业银行甚至不对涉农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从而使农业资金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正规金融的主力,它的发展存在种种难题,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能力不强。尽管经过了管理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有所改观,但日益表现出银行化和商业化发展方向。改革后的农信社也显露出“嫌贫爱富”的本性,导致原本就因收入低、自有资金少、难以找到担保人等的农户被拒之门外,难以与农信社达成信贷协议。二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受抑制。由于正规金融在资金供给方面无法满足需求,催生了农村居民个人之间、个人与民间金融组织之间的货币型借款融资,从而出现在农村中非正规金融中介组织形式,主要有:钱庄、农业合作基金会、民间借贷等。这些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它们的活动范围和经营规模上的劣势使其难以应对较高风险;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较混乱等原因,使其隐藏着较大的金融隐患,且基本游离于国家的监管之外。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受到压抑,如1999年关闭了当时农村各地广泛存在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综上所述,由于农村的金融环境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异,多数金融机构在“营利性”经营原则指导下减少了对农村的金融供给。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周期长、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这些决定了,对于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便缺少吸引力。中国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少技术含量较高、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优质项目,农村金融机构可投资的空间较小。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需要真正服务“三农”,扎根农村的专业银行出现。村镇银行成立的意义。为改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的局面,为解决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矛盾的状况。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这一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开放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大门,村镇银行应运而生。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对农村金融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肩负起了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的使命。
一是增加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如前分析,农村大量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进城市,而资金回流渠道严重缺乏,从而农村金融供求不均衡问题突出。村镇银行建立初衷是贴近农民、服务农村专营小额贷款的机构,能够为农村金融供给注入新鲜血液。二是打破农村金融市场垄断局面,引入机构间竞争。由于市场机制作用,自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据统计,2006年底时,全国平均每乡镇的商业银行网点不到3个,有三千多个乡镇没有营业网点,从而使各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处于垄断地位,一家独大。村镇银行的建立受到中央银行经营许可,在银监局监管下的正规银行。从业务特点看,村镇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服务,经营较农村信用合作社更为灵活。因此,虽然从业务总量上,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没有优势,但仍然对其形成竞争,这就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在细分市场、提供服务等方面更下功夫,当然最终受益的便是广大村镇客户。三是较低的准入门槛促使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高利贷信用在我国农村自古就有,改革开放以后,农村非正规金融随着经济活动的活跃仍然迅速发展。农研中心于2005年对农房信用与民间借贷调查中发现,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高达95%。中央财经大学于2006年对中国地下金融进行调查表明,地下融资规模占比达到28.7%。可见,农村非正规金融作用的范围广、规模大,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非正规金融交易圈子小、资金来源不稳定等弊端显而易见,因此其长期发展受到抑制。在2006年12月,银监会宣布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低准入门槛可以使大量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开办村镇银行,进而纳入规范的金融机构体系。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经营模式。村镇银行从其性质看,它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其成立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并由境内或境外的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法人、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而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在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原则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并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从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看,可以经营存贷款、结算、票据、同业拆借等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还可以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
村镇银行的建立对发起人的要求高及国家对村镇银行管理制度决定了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其独特之处。首先,村镇银行因其管理层少、结构简单,因此运营机制灵活,业务手续简单,效率比其他很多金融机构更高。其次,村镇银行的发起人都是有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成立之后还吸引投资者注资,从而使村镇银行普遍资本充足率较高。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优势。一是村镇银行数量不断增大,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从2007年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后,村镇银行蓬勃发展,在全国开花。从表1看,村镇银行的增幅最快出现在2010~2011年,而2012年后其增幅逐渐下降。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在培育村镇银行的初期,银监会对各金融机构发起意愿有着非常乐观的估计,曾制定了到2011年发展1027家的计划,为此放松发起行资质要求。2011年7月,监管逐渐理性,下发《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确定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组建地点、数量的权限从地方银监局上收到银监会,并强调支持优质发起行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
二是村镇银行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支农作用明显。村镇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表现在资产总额连年快速增长,从2008年161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7973亿元,增长48倍多。另外,至2014年底全国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58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86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05亿元,农户贷款余额2111亿元,这两项贷款占比92.9%,存贷比83.7%高于75%存贷比的监管红线。这些数据说明: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其规模发展较快,业务经营较平衡,支农作用非常显著,说明其建立达到了当时的预期效果。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村镇银行地区分布不均衡。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建立村镇银行1071家,遍布全国31个省,1083个县(市),占全国县(市)总数57.6%。另据统计,在1071家村镇银行当中,中西部省份达到665家,占比62.1%。从这些比例看中西部省份的村镇银行数量不算少,但这些银行大多集中在西部比较发达的地区,而青海、宁夏和甘肃等欠发达的西部省份的村镇银行却非常少。可见,发起行更倾向到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而在真正需要金融支持的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没太多积极性。至使其在地区分布上出现不均衡,这也就偏离了村镇银行设立的政策初衷,农村对资金需求的状况没有实质上改善。二是服务条件不足,业务品种单一。根据银监会下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可经营业务较广泛。但就目前村镇银行的软硬件条件看,远不具备完成这些业务的水平。第一,有些村镇银行没接入人民银行的实时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只能依靠手工操作,汇划到帐速度慢且易出错。第二,有些村镇银行尚未接入征信系统,这就制约了其发展信贷业务,也给其带来更大的风险。第三,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方面,与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设备投入少、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这就使许多业务无法开展。另一方面,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是在乡镇的广大农村居民,所处乡镇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农村居民对金融行业的认知、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和居民收入等因素都限制了村镇银行业务的开展。由于上述原因,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就是目前村镇银行办理最多的业务。三是村镇银行的知名度不够导致吸储困难。村镇银行与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一样,“存款是立行之本”,但村镇银行基础薄弱,与在农村已根深蒂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认可度和知名度都很低,不少群众仍然以为村镇银行属于私人银行,怀疑其安全性,而不愿将钱存在村镇银行。加之,村镇银行业务单一、网点少、村镇银行之间没有联网等原因导致存取不方便,因而吸纳存款受到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村镇银行有较充足的资本金率,但因吸储困难,也会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存在着生存危机。
三、我国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对策
加大贫困地区政策支持,提升村镇银行的覆盖面。贫困地区村镇银行分布稀少,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因贫困地区金融活动利润空间低而成本高,发起行参与不积极。政府部分可对这些贫困地区的村镇银行给予政策倾斜,例如央行可降低存款准备金、提供支农再贷款优惠等;地方政府可对其适当减免所得税、营业税等。另外,还可以在一些贫困地区,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的条件,从而改善因发起人不足而导致的村镇银行区域分布不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