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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11 16: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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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

篇1

引言:所谓竣工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设计文件、变更费用及签证为依据,对施工单位所做的工程竣工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审查工程结算,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建设资金,防止了资金的损失和浪费,保证了工程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合规性。

1.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性

工程结算审计是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盈利的审计和核算过程,审计和评价的结果关系着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和企业的效益,也关系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竣工结算审计是对建筑工程固定资产评价的主要依据,占了整个工程审计的一大部分。竣工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与项目没有直接的行政关系或经济关系,他们代表着建设企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应公正真实的向建设企业汇报审计的结果。对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依据法律法规等技术标准和管理准则而进行的具有很高权威性的一项经济活动。建筑工程的竣工审计要求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准则和经济标准等,这就可以对建筑工程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由此看来,工程结算审计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经济价值和约束价值的。

2.竣工结算审计的目的

竣工结算是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及经济关系的最后阶段, 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它反映了建筑安装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编制竣工结算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它既要严格地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又要正确的反映建筑安装工程的经济利益。通过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施工单位的结算普遍存在高估冒算,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通常所做结算的工程量都大于实际工程量, 所以结算审计对单位节约建设资金, 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审计监督部门必须进行结算审计。

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1明确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条件

3.1.1竣工结算以工程量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工程结算审计结果是实施竣工工程结算的依据!所以!竣工结算审计必须建立在工程合格基础上,即只对合格产品进行价值认定。

3.1.2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之一!因此,审计竣工结算必须建立在工程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的基础上。

3.2收集竣工结算审计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是得出真实可信的审计报告的保证。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中一般需要如下审计资料:①工程预、结算书、甲供材料清单;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各种补充协议;③工程设计及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签证单、地勘报告;④招投标项目还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等相关资料;⑤工程项目批准建设、开竣工报告、竣工质量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文件;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资料。

3.3准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工程结算的准确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确定计算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以施工图设计(或竣工图)加现场签证为依据,而且必须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已按图施工的书面意见,对于那些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则不予认可;其次,必须深入现场认真勘测,并做好详细的记录,让甲、乙双方都签字认可,这是计算工程量的关键,然后,按照定额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按照顺序逐项进行计算核对,特别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容易出漏洞的项目。例如:在墙体工程量计算中,内墙是极易出问题的部分,在计算这种工程量时,内墙墙体高度应算至板底,而且要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及梁、柱所占的体积,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是准确的,但在实践中施工单位在计算这种工程量时常常是不减板厚、不扣减或少扣门、窗、洞口及梁、柱所占体积,其结果往往是大大超出实际工程量。作为审计人员就应对此严格把关,重点审核。

3.4核实材料用量和单价

一项工程中材料费用约占60%~70% ,由于占造价的比重较大,是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是结算审计的重点监控内容。对于材料用量的审计,首先调整好工程量,在此基础上主要根据定额进行分析,对于钢材等可按竣工图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的,还应当有针对性的对照定额进行抽查,以确定调整的准确性。由于目前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如钢材、水泥、砼、砂石等,材料差价就必须重点关注,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调整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如何调整。一般情况下合同施工期内材料价格风险应由业主、施工单位合理分担,通常材料价格涨幅10%内由施工单位承担。另外对于信息价上未的价格我们称为无价材料,对于这类材料价格审核人员就要做好市场询价工作,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5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

工程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实际发生且在施工合同以外的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原始资料。工程结算审计时,发现工程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实、签证数量虚高、同一工作内容前后重复签证。针对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采用认真踏勘现场搜集证据、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刨根问底等方法核实具体工程量,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时应重点对隐蔽工程签证进行审查。

3.6审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

对取费标准审计时,应首先审查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工程类别、承包方式、结算方式、工期状况、奖罚协议、相互责任等,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其次,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使用范围、计算基数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再次重点审核费率,注意其法定性,遵循“干什么工程就执行什么定额,直接费定额和间接费定额配套使用”的原则,避免工程项目之间交叉取费、低费用项目套高费用定额。例如某单位室外供水管道应按安装定额计取费用,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套用市政定额并按市政定额取费,从而增加了此工程造价。最后对规模小特别是一些零星工程的取费审计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工程建设单位往往重视不够,在合同或协议(有的只是口头协议)中对取费标准约定不明确,作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注意检验施工单位的取费等级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对不予取费或应扣除有关间接费或应降低取费的,从严把握。

3.7认真审查应扣除的费用

一是按标准损耗扣除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二是扣除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临时设施费,三是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四是扣除其他不应计取的费用,如不可预见费用等,对此都要按规定予以扣回,特别是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往往不安水、电表,生活和施工用水、电都不交费,而且往往由建设单位提供住房、材料仓库等,审计时不应忽略。总之,审计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情况调整。

4.结语

总之,把握好基本建设结算审计关,既要讲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审计后的数据与施工单位核实,经双方认定并签字后才能确定最终造价。

参考文献:

篇2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监理、咨询、审计和评估等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

一、对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

二、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

1、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定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如市政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本桩利用土的数量;桥涵基础土方的开挖全按放坡计算;路槽基础土方的开挖不扣除清除与掘除的工程量;人行道面积不扣除路沿石和数穴石所占的面积。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错套、套用不合理,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调差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入直接费的价差。此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也时有发生。

三、如何加强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涉及众多的当事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遇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使得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承揽到工程,不惜一切代价或不择一切手段,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往往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易使业主陷入承包商的陷阱。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签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签定合同的弥补,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签证应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工程量审核是竣工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因此,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篇3

竣工结算实际上就是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过质量的验收,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和合同要求,给承包单位结算的最后的工程款,是工程造价的最后的工作环节,想要保证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就要有严格的审核,从而真实的反映出工程总造价。

一、审计前期准备工作

(一)整理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准备好竣工资料,主要包括投标文件、工程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通知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二)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纸是审计结算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全面熟悉竣工图纸的内容,避免审计的失误。(三)了解计算包含的范围在竣工计算审查工作中,要对审查计算的范围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很好的掌握工程的内容。(四)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在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中要对工程的性质有详细的理解,熟悉工程项目的定价等资料。(五)深入现场,掌握工程实况为提高结算准确率,除了审核施工资料,还要深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避免存在重复施工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也可及时核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要点

(一)确定合理的审计方法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的要求不同,所以要选择适合的审计方法,保证计算审计工作的正确性与高效性。审计方法主要包括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全面审查法适合工程量小,工艺简单的工程。此结算方法可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具有全面性和具体性的特点,避免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错误,但也有一定的缺点,如耗费的时间较多。重点审查法实际上是对工程中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方法符合工程量大和施工复杂的工程,如建筑工程中的门窗等。分解对比审查法主要是把工程进行分解,最后进行分别审查结算,如果发现某一部分有错误,可以进行重新审查,效率比较高。标准预算审查法适用于全部采用标准图纸或者通过图纸施工的工程预算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把标准预算作为审查的标准,如果存对局部调整的部分进行审查,具有效率高的特点,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适用的范围小。(二)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与工程量由很大的关系,工程量越大工程造价就越高,在审查的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图纸和相关的工程量进行科学、规范的审查,避免审查工作中出现漏算、重算和错算情况的发生,认真进行竣工核对,为竣工结算提供真实的依据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性,从而选择合适的结算方法,在审查时要注意结算单位的一致性,注意施工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一致,避免审查过程中的错误。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中工程量的相关说明和计算规则进行全面的了解,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会存在障眼法,通过违法手段对一些工程量进行重复计算,所以要对竣工结算规则进行全面的了解,避免重复计算情况的发生。(三)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在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过程中,要确定相关内容是否正确,材料和设备的单价依据是否准确及都市工程单价价款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审核过程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因此审核过程中也要重视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避免出现纰漏。(四)签证、设计变更及洽商的审核在签证、设计变更及洽商的审核的过程中首要确保签证与洽商质量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避免签证、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件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认真核实竣工图纸的真实性,从而确定施工项目的可靠性,如果签证表述不清,用词不准确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结算审核的难度,严重的还会造成经济损失。有些施工单位会在签证上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利润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施工中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为了避免上述现象就要严格把关,明确责任,杜绝签证项目的盲目签证。在审核现场签证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避免盲目签证,由于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熟悉相关的管理规定,存在虚报预算定额的现象,导致很多签证不符合工作流程,出现很多盲目签证的项目。其次要审核现场签证是否手续齐全,是否存在相关负责人漏签的现象。最后要审核现场、项目是否清晰,如果在审查的过程中只存在金额,没有工程项目内容和数量,就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凭证。

三、结算审计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材料价格计取由于建筑工程是施工周期比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材料的市场价格会存在变化的现象,导致材料在采购的过程中存在价格不一的现象,如果在竣工审计的过程中没有明确材料的型号和材质,就会提高竣工审计结算的难度。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大多数采用市场价进行计算,所以会与预算造价存在一定的偏差。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审计工作人员要进行市场调查,全面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从而避免审计过程中的矛盾。(二)结算审核的责任心由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繁琐的工作,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耐心与责任心就会出现错误,有时会漏掉审查的项目,严重的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具有一定的责任心。(三)提高专业人员的素养想要做好竣工计算工作,审核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道德素养,不仅要拥有专业的知识,更要全面了解竣工结算的每个环节,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相关的审计工作,避免结算过程中出现少算、漏算的现象,具有研究的精神,不断总结自己工作的经验,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坚决抵制建筑市场中的“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是工程竣工结算得到有效的保证。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审计的过程中遵循法律的规定,采用正确的审计的方法,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科学性,进一步促进我国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发展。

篇4

目前,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正在推广之中,传统的“量价合一,固定收费”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经逐渐无法适应工程项目的发展。竣工结算是指在项目工程量施工完成,且质量达到相关标准之后,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的工程造价审计核算,能够真实地反映出项目实际造价,同时也为相关资产的审核提供依据。项目的竣工结算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工程款预付数额、工程价款的实际调整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时收集竣工结算中所需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确保竣工结算的科学性,确保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

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形式

1.1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经过审定的原施工图预算中,主要体现了项目建设之前工程量的预算,其中新增工程未包含在内。其次是现场签证,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会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情况,导致费用也会随之增减。上述变更经由相关单位签证后,构成竣工结算文件中的一部分。通过对二者数据的审计与核算,能够为竣工结算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但是这种方式无法预估总费用的变化幅度,难以发现造价出现偏差的环节,可能会导致追加工程投资的问题。1.2预算包干结算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将包干系数的概念引入竣工结算工作之中,对于在施工中产生的包干费用进行额外的计算,能够更为直观地体现出工程总费用的构成,其中包干系数由双方共同商定。这一结算方式不仅预估工程总造价,也可以规避在签证方面出现扯皮现象。

2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

审计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之中,如图1所示。在审计的全过程中,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工作是控制造价的关键环节。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委托审查等是常用的审计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审计方式,及时发现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对最终结果进行修正,提高项目竣工结算的质量与水平。明确结算审计中的重点能够为具体的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实现对于整体工程造价的控制。2.1审查变更资料及工程量。施工图和竣工图是变更资料审查的重要依据。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批准之后的变更计划才能正式投入实施,但其中也存在双方自行变更的现象,则属于不合法变更。如果变更情况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合理性。工程量审查是结算审计的重要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规避高估冒算行为。对于工程量的核算,不仅仅包括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还应考虑后期变更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将其纳入审计工作之中。2.2审查材料用量及差价。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相对较长,在此过程中建材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与预算编制中的材料价格不一致。或者在施工中由于出现设计变更,材料代用也会导致出现价格差额,此类价格差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在结算审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材料价差,禁止出现擅自调整的现象。通常采用单项调整的方法确定调整额,计算公式为:主材价差调整额=∑[换算材料定额消耗量×(换算材料市场价格-换算材料预算价格)]2.3审查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施工合同的审查是结算审计的重要步骤,必须明确合同条款的内容及性质,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检验施工合同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现象。此外,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等,此类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应进行仔细审计。

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3.1在现阶段的结算审计工作中,由于外界多种因素的限制,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就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而言,首先,竣工结算文件是审计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若其中存在原始资料缺失的现象,会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其次是未按照规则计算工程量,出现漏算或者多算的现象。实际建设中未施工的工程量没有按照规定扣除;分项工程混合计算等。再次,定额套用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出于利益因素的考虑,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套定额的问题。此外,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主要以事后监督为主要形式,时效性不足,导致整体的审计环境缺失。3.2结算审核中涉及到的资料以及计算量巨大,并且存在技术性以及政策性的问题。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专业审计知识,也需了解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施工情况及工程造价控制。就现阶段审计工作的状况而言,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岗位技能还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例如由于审计人员数据审核失误或者对于工程实际情况不了解,可能会导致漏算、重算等问题的出现,对最终审计结果造成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管理目前尚未形成完成的制度体系,不仅影响了结算审计的正常开展,还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某些单位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相对较为落后,无法满足大规模工程量的审核与计算,不仅工作效率低下,数据的准确性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可行性建议

4.1健全结算审计体系。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审计体系,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保证结算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工程项目审查的过程中,对于重点项目或者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不仅要进行一级审核,同时也应注重二级复审,以此降低项目审计的风险。及时收集竣工结算文件中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变更签证单、材料清单等,对于不同的材料进行分类,提前做好整理工作。同时审核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在其中存在的不实数据,防止对审计结果造成影响,保障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为结算审计工作提供资料支持。4.2注重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施工阶段的费用及质量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仅与工程的使用性能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到参与主体的切身利益。首先审查设备、材料等的价格差,将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进行比较,确定施工中出现造价偏差的环节,并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合理性,从根本上提高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审计的方法及手段也要随之创新,以满足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实现对施工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加强竣工结算验收审计工作,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可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引入结算审计工作中,对于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有着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还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核算中存在的误差,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4.3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趋于规范化。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不仅能够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也能保障参与主体的利益得以实现,其中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对于审计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不仅要注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的行为。同时也加强培训岗位技能,定期组织审计人员技能培训,注重实用性教学,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对结算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结算编制软件、结算文件等,进行系统性的阐述与教学。将考核机制引入培训流程之中,确保设计人员能充分掌握相关的知识技能。审计人员自身也应不断学习先进的审计方式。在审计部门内部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度,合理划分不同岗位的具体职责,确保审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地加强内部管理。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加强结算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提高结算编制的准确性,促进项目建设质量的提高。在此过程中应明确审计工作的重点,选取相应的审计方式,及时发现在结算文件编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现阶段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可将信息技术应用在审计工作中,提高数据分析与处理的效率与质量。

篇5

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规定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被审计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审计机关在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时,根据需要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进行审计时,检查的内容包括:

1.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

2.工程承发包的合法性;

3.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设备、材料核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参建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参建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此可见,在国家建设工程的审计过程中,即使涉及到参建单位,也是以承包合同为基础,检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进而对被审计单位(即建设单位)作出审计监督的结论。

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必须以承包合同为依据。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承包规定,进入竣工结算阶段,有的建设单位由内部人员来核定结算造价(既内部审计),有的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来核定结算造价(即社会审计),但无论用什么形式的结算造价核定,都必须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方式为依据核定,在时间上也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时间限制。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新增加部分,以承包发包双方发生的实际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进行核算,核算的结果经承发包双方认可后作为双方最终结清工程款的法律依据。若对于核算结果双方意见不统一,又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付诸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三、 订立合同时减少不确定因素有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既然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那么在订立合同的条款时就应该将结算的办法及有关的造价核算办法一一明确,作为工程结算时承包、发包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

1、单价固定的合同,一般称单价合同,在订立单价合同时必须明确工程量的核算办法和材料或设计发生变更时如何调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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