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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未来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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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未来发展

篇1

一、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争论

70年代中期以后,界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分析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并通过各种指标体系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程度进行衡量和判断。二是分析中央银行独立性与其他变量,尤其是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关系。

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以及独立程度的衡量。对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西方学者有诸多不同的表述。Eijffinger(1997)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涉及三个方面,即:人事方面的独立性,赤字融资方面的独立性和政策方面的独立性。Debelle和Pischer(1994)用目标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来描述中央银行的独立程度。目标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不受干预地确定货币政策目标;工具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可以自主选择政策工具以实现其政策目标。此外,人们还经常提及法定独立性(Legal Independence)与实际独立性(Actual Independence),前者指条文规定的独立性,后者指事实上的独立性。通常认为在发达国家,法律上的独立性非常重要,而在转型经济中,法律规定的独立性往往并不意味着事实上拥有独立性。

此外,大量致力于衡量和判断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程度。这类文献的共同点是通过一定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独立性程度,例如,Bade和Parkin(1982)提出了独立性指数 (BP指数),所谓政治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不受政府,独立实施货币政策的能力。 Gfilli,Masciandaro和Tabellini(1991)提出了GMT指数。GMT指数由两类次级指数构成,分别衡量中央银行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独立性。政治独立性指数包括9个基础指标,例如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程序、中央银行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中央银行的责任和义务等;经济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货币政策工具的能力,经济独立性指数由7个指标组成,包括中央银行在预算赤字融资中的角色、对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的限制等。 Cukiennan(1992)提出的LVAW指数更为复杂,包括16个指标,涉及四个方面:(1)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免程序和任期,(2)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目标冲突的解决程序,关于货币政策权利的制度安排,(3)中央银行的法定政策目标,(4)对于向政府提供融资的限制。除上述指数外,还有TOR指数(DeHaan和Kooi,1998)、CBI—DF指数(Loungani和Sheets,1997)、 Lybek指数(Lybek,1999)、Maliszewski指数(:Maliszewski,2000)等。对于采用各种指数衡量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做法,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例如,Mangano(1998)指出,许多指标的设立存在着“主观性偏差”。

2.中央银行独立性与其他经济变量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越强,越有利于降低通货膨胀率,从而越有利于维持货币稳定。这种观点主要源自Kydland和 Prescott(1977)、Barro和Gordon(1983)以及Rogoff(1985)对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问题的研究。Barro和Gordon(1983)通过声誉模型分析了降低动态不一致性的途径,Rogoff(1985)则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动态不一致性的思路,其核心是,政府不直接操纵货币政策,而是选择“保守的中央银行家”作为其人,并赋予后者以独立实施货币政策的权利。在 Rogoff(1985)的模型中,“保守的中央银行家”的特质是极其厌恶通货膨胀,因而比政府官员更加关注通货膨胀导致的成本。只要公众确信货币政策决策者是保守的,公众预期的通胀率就会降低,从而降低货币政策内在的通货膨胀偏差。Rogoff在其模型中强调,中央银行独立性对于消除通货膨胀偏差至关重要。在实证方面,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的观点也得到大量文献的支持,例如Grilli等(1991),Cukierman等(1992),Alesina和Summers(1993),Jonsson(1995),LouganiSheets(1995),Eijffinger等(1998), Sergi(2000),以及Miller和Neyapti(2001)。

总之,不少文献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增加了实现低通胀目标的可能性,因而对货币稳定具有正面效应。有人甚至认为,中央银行高度的独立性必然带来较低的通胀水平。

另一类观点则对上述看法及其论证过程提出了批评和质疑。Agell、Calmfors和Jonsson (1996),Blake和Weale(1998)指出,即使由独立的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政府仍然可以利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制造意外的通货膨胀(surprise inflation),而Kydland和Prescott(1977)以及Barn>和Gordon(,1983)的模型恰恰忽略了财政政策的影响。Posen(1993)、Forder (1996)和Hayo(1998)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取决于态度,因而是一个内生变量。 Hillman(1999)对转型经济的一项研究甚至表明,中央银行独立性程度越高,通货膨胀率越高。Blinder(1998)认为,中央银行良好的声誉和高度的可靠性是货币政策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仅仅赋予其独立性并不一定能迅速提高中央银行的声誉和可靠性。Hayo和Hefeker(2002)指出,中央银行独立性既不是货币稳定的必要条件,也不是货币稳定的充分条件。

对于中央银行独立性与经济增长、预算赤字等其他变量的关系,理论界也进行了大量研究。许多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中央银行独立性程度的高低与实际经济增长无关,如 Alesina和Summers(1993)、DeHaan和Kooi(1998)。因此,有人认为中央银行拥有独立性有助于实现低通胀目标,且不必以牺牲经济成长为代价。Rogoff(1985)则认为,任命保守的中央银行家并赋予其独立性虽然可以降低通货膨胀率,但是也会增加产出的波动。因此,“保守的中央银行家”方案仅仅是一种次优选择,消除通货膨胀偏差的最佳方案是消除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的粘性。Sikken和DeHaan(1998)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表明,中央银行高度的独立性与预算赤字规模无关。总之,大量研究证明,中央银行独立性程度与实质经济变量没有必然联系。

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需要看到的是,现有文献多从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角度来讨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但是,中央银行独立性至少应该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相对于本国政府的独立性;二是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及其参与者(主要指金融机构和拥有部分货币发行权的非金融机构)的独立性:三是相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货币发行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独享发行货币的权利。严格说来,商业银行发行的存款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中央银行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受制于很多因素,其中,政府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中央银行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独立地位,往往取决于政府的态度。由于以下原因,中央银行完全独立于政府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

第一,政府有干预中央银行运作的内在动机。这种动机一方面源自政府的责任感,换言之,政府必须对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所有宏观经济政策的后果承担责任,很难想象政府会放弃对中央银行的干预。Eijffinger(1997)认为,中央银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机构,因此,在其人事任免上完全摆脱政府影响是不可能的。政府干预动机的另一个来源是政府具有一种的扩张货币的趋向,产生这种趋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追求刺激经济产生的短期收益,或者是以通货膨胀税的增加政府收入,等等。无论出自何种原因,这种趋向都会产生赤字货币化的强大压力。为此,不少旨在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均规定中央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但是,这些规定只是割断了中央银行与财政的直接融资关系,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实上,亦字货币化可以采取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即中央银行为那些本应由政府支出负担的项目提供融资。这种情形在发展中国家较为常见,谢平(1995)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每年的贷款有相当部分投向本应由财政支出负担的项目,如贫困地区的公共设施,亏损国有的补贴,粮食企业的亏损补贴,非盈利性的公共基础设施等。

第二,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为政府干预中央银行营造了必要的氛围。进入80年代以后,以“单一规则”为核心的货币政策面临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60年代末开始的规模不断扩大的金融创新浪潮,使货币的定义和统计变得日益困难。二是 70年代末掀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以及随之而来的大规模的国际间资本流动,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面对挑战,许多国家开始调整货币政策。新西兰率先以控制通货膨胀率作为其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此后,瑞典、瑞士、英国、加拿大、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相继开始推行以维持目标通胀率为核心的货币政策。目标通货膨胀率由政府决定,或者由政府和中央银行共同商定,这种货币政策安排意味着中央银行全部或部分失去了制定政策目标的独立性(Hayo和Hefeker,2002)。以控制通胀率为核心的货币政策与“单一规则”货币政策的区别在于,前者承认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左右货币供应量,即使能够控制货币供给,也不能有效地维持货币稳定。引申出的含义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央银行独立控制货币、维持通货稳定的能力不断弱化,客观上使政府干预具有了合理性和必然性。

由此看来,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三、中央银行相对子国内金融市场的独立性

假定中央银行可以完全独立于政府,那么,面对一个不断变化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国内金融市场,中央银行能否保持独立性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分析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在哪些方面对中央银行独立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国内金融市场的变化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央银行专有的通货发行权受到挑战。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金融和货币的出现,对中央银行在通货发行上的垄断地位提出了挑战,曾经被中央银行独享的通货发行权正在被众多机构分享。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网络金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和兴起的。网络金融的发展,导致在通货形态方面出现了这样一种趋势,即纸币正在被电子货币所取代,谢平和尹龙(2001)称之为继铸币被银行券取代之后的货币形态的第。从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影响来看,电子货币最关键的特征是其发行主体不仅限于中央银行,还包括一般金融机构,甚至更多的是非金融机构。电子货币的出现打破了中央银行对通货发行的垄断,使中央银行独立性面临严峻挑战。

第二,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受到削弱。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正在减弱,原因在于:(1)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通货发行由中央银行垄断的局面,削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2)金融市场的变化使货币乘数的预测和估计更加困难。金融市场的变化一方面源自金融创新,大量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的不断产生,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必然影响持有各种金融资产的机会成本,当然也包括公众持有通货以及银行持有超额储备的机会成本,金融创新通过影响公众和银行的资产选择,对货币乘数产生影响,而金融创新本身是中央银行难以预测的。金融市场的变化还可能来源于体制环境的变化,这种情形在转型经济中比较常见,体制环境的变化对货币乘数的冲击不仅明显,而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谢平,2000)。因此,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并对货币乘数进行精确预测已经超出了中央银行的能力范围。(3)金融创新使货币层次的划分和计量出现了困难。金融创新尤其是网络金融的发展,模糊了各个层次货币之间的界限,便利了不同层次货币之间、甚至是货币与非货币资产之间的相互转换,例如居民储蓄存款与证券投资保证金的转换。货币资产之间以及货币与非货币资产之间的低成本的、频繁的转换,使货币供给的定义、货币层次的划分和计量变得日益困难。(4)金融创新增加了货币供给主体。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服务综合化和金融机构同质化的趋势,淡化了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也使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与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之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如果考虑电子货币的影响,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已经极大地拓宽了货币供给主体的范围,不仅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且还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

第三,中央银行独立维持货币稳定的能力受到了来自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的挑战。一方面,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可能导致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方面的独立性受到削弱,明显的例证是,90年代后发达国家纷纷转向以维持目标通胀率为核心的货币政策,不同程度地削弱了中央银行确定货币政策目标的独立性,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述及。另一方面,即使中央银行能够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与低通货膨胀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大量研究表明,这种因果关系是不存在的。从金融市场的角度看,至少有两方面原因会导致货币政策实际效果偏离稳定价格的目标:(1)金融创新削弱了以 N1、M,为代表的总量性中介指标的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2)金融创新影响着公众和金融机构的资产选择行为,增加了货币需求的易变性,加重了货币政策时滞的不确定性。

四、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如果把中央银行相对于政府和国内金融市场的独立性视为对内独立性的话,那么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必然涉及中央银行对外的独立性问题,所谓对外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不受外部冲击的干扰,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

在金融全球化趋势日渐明显的今天,至少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中央银行要想保持完全的对外独立性是不现实的。

第一,追求货币政策的对外独立性必然放弃另外一些目标,换言之,保持货币的对外独立也存在机会成本,如果被迫放弃的目标更为重要的话,维持货币政策的对外独立性就不是最优选择,在实践中就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Krugman(1999)用“三元悖论”来解释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的替代关系,即汇率稳定、货币政策独立、资本自由流动是三个不可能同时实现的目标,最多只能同时达成其中的两个,因此,存在三种政策组合:(1)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和汇率的稳定,严格管制资本流动。 (2)维持汇率稳定,允许资本自由流动,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3)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允许汇率自由浮动。显然,要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必须放弃资本的自由流动,或者放弃汇率的稳定。严格管制资本流动,需要付出相当高的制度安排成本 (谢平,2002),允许汇率自由浮动也会给经济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三元悖论”反映了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内在特征,其蕴涵的一个政策含义为:追求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非没有成本,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选择。另外,从广义的独立性来看,中央银行无法同时实现上述三个目标,本身也反映了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在政策目标的选择和确定上要受到外部限制,不可能拥有完全的独立性。

第二,在货币替代的情况下,中央银行无法维持货币政策的绝对独立性。

货币替代是指外币全部或部分替代本币发挥交易媒介、计价标准和价值储藏等货币职能,发生货币替代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一国居民对本币的币值稳定失去信心,也可能是因为本币资产收益率低于外币资产收益率。货币替代现象古已有之,“格雷欣法则”描述的其实就是金本位制下劣币替代良币的。铸币为银行券所取代后,就出现了“格雷欣法则”的倒置,即良币驱逐劣币,这是因为,纸币的流通以发行者的信用为前提,信用好的纸币更易为人们普遍接受,而信用差的纸币必然被淘汰。

在货币替代的情况下,货币的可控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会遭到削弱。“三元悖论”表明,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必然以牺牲另外的政策目标为代价,例如,必须放弃汇率稳定的目标,允许汇率自由浮动。换言之,在浮动汇率制的条件下,在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的同时,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是,如果考虑货币替代,即使完全的浮动汇率制也无助于中央银行维持其货币主权(Miles,1978)。

Miles的模型了在货币自由兑换和浮动汇率制的条件下,两个国家之间发生货币替代时对货币政策独立性的。

1.A国一次性增加货币供给,将导致该国利率水平下降,使持有A国货币的机会成本降低。于是,A国居民将增加本币的持有量。由于同样的原因,B国居民对A国货币的需求也会增加。这样,A国增加的货币供给将有一部分流人B国。

2.A国持续性地增加货币供给,会使人们产生通胀预期,进而预期A国利率将会调高以遏制通胀。因此,持有A国货币的机会成本上升,于是,A国和B国居民都会增加对机会成本相对较低的B国货币的需求。这时,A国货币不再流人B国,增加的A国货币供给被A国价格水平的上升所吸收。相反,有可能出现B国货币向A国的流动。

不论货币供给以上述哪种方式增加,都会由于货币替代而导致两国货币的跨境流动,使两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大大降低。对货币流出国而言,如果为了增加就业而实行扩张的货币政策,货币替代则会使增加的货币供给大量流出境外,从而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对外币流入国而言,货币替代引致的大量外币的涌人加大了货币控制的难度,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可见,货币替代大大提高了各国货币政策的相关性。在货币替代的情况下,各国的货币政策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

五、中央银行的趋势

区域一体化、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趋势,知识经济的兴起,使上述趋势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世界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势必然对中央银行的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中央银行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影响,如政府干预、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国外货币性扰动以及国际金融动荡等等。这些因素从各个方面,不同程度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消除这些因素的影响超出了中央银行自身的能力范围,甚至也非一国政府的力量所能及。因此,中央银行要保持完全的独立性是不可能的。

大量指出,中央银行独立性与货币稳定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尽管这些研究的角度多限于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但是,即使把中央银行独立性放到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背景中加以考虑,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即:拥有一个独立性很强的中央银行并不能确保货币稳定的实现。原因很明显,在金融国际化趋势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影响国内货币稳定的因素日趋复杂,很多因素是中央银行无法控制和驾驭的。

因此,中央银行的绝对独立性既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也没有追求的必要。中央银行要维持货币的稳定,必须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协调与合作,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尤为重要。从宏观经济稳定的角度来看,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其它政策工具的协调与配合,也是实现宏观经济内外均衡的需要。可见,从独立走向合作,是中央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

1.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国际货币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决策当局在货币领域进行的某种形式的合作与协调。从广义上讲,国际货币合作是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在货币领域的表现。

防止或尽量减轻市场和政策的溢出效应是进行国际货币合作的主要动机。所谓“市场溢出”是指一国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可能对国际资本市场产生影响,反过来,一国资本市场也可能受到国际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和冲击,这种情形被称为市场的“溢人”。市场溢出和溢入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实质反映了开放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波动在国际间的传递,国际货币合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阻隔或减轻市场波动在国际间的传递,保持国内资本市场的稳定。所谓“政策溢出”是指一国货币政策有可能对它国产生影响,“政策溢人”则是指一国经济受到别国货币政策的影响。政策溢出和溢入反映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货币政策相互影响的现实,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只有小型开放经济体才可以忽略其政策的溢出效应。参与国际货币合作的另一个动机就是要尽可能降低别国政策对本国经济的影响,提高本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从收益角度看,参与国际货币合作的主要收益是降低市场和政策的溢出(人)效应,提高本国货币政策的效能以及资本市场的稳定性,从而增进合作体系的整体福利,此外,国际货币合作还有助于防范金融危机的蔓延。大量对国际货币合作的收益给予了肯定,Currie、Levine和Vidalis(1987)认为,各国确保宏观政策独立性的努力有可能对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各国可以通过货币合作分享合作体系产生的福利增进。Hamada (1985)将博弈论引入国际货币合作的分析,指出在存在政策溢出的前提下,国际货币合作有助于改进参加国的福利。从成本角度看,参与国际货币合作的国家将被迫放弃全部或部分货币主权,换言之,国际货币合作将削弱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对国际货币合作的效率评价主要基于收益成本分析,如果合作的收益超过成本,即为有效合作,反之则是无效或逆效合作。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得以实现,其中,合理的惩罚措施是降低成员国的机会主义倾向、保持合作有效性的关键之一。

总之,在市场和政策溢出(人)效应客观存在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对于各国中央银行而言无疑是积极和理性的选择。

2.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宏观经济政策是由多种政策手段组成的集合,不仅包括财政、货币政策,还包括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资本管制等。各种政策手段的配合对于宏观经济均衡至关重要。通常认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宏观均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内部均衡,如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等,二是外部均衡,即国际收支平衡。按照Tinbergen法则,要达成n个宏观经济目标,至少需要n个相互独立的政策工具。因此,要同时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单靠一种政策手段是无法达成的,需要多种政策手段的协调与配合。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当局所能影响和控制的政策工具主要有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资本管制。从宏观经济均衡的角度看,中央银行不仅需要加强自身政策工具之间的协作,而且必须加强自身政策工具与财政政策、贸易政策等其它手段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实现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

Meade(1951)首先提出了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政策搭配思想,认为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需要两种政策工具,一是支出调整政策,即财政、货币政策,二是支出转换政策,如汇率政策、外汇管制等。在固定汇率制下,如果不存在资本流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组合无法同时实现内外均衡,这时必须将支出转换政策引入政策组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可作为实现内部均衡的工具,外部均衡则通过支出转换政策来实现。Mundell证明了固定汇率制下如果存在资本流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组合可以同时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内部均衡由财政政策实现,外部均衡则由货币政策实现。Mundell—Fleming模型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汇率制度下,资本流动对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在浮动汇率制和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在影响收入和实现内部均衡方面,货币政策比财政政策更为有效;在固定汇率制和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结论则相反,原因很明显,在汇率固定和资本完全流动条件下,利率和汇率保持相对稳定,通过利率变动影响投资,进而影响产出水平的货币政策传递机制会受到削弱,货币政策因而失效;另一方面,利率稳定有助于消除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有利于财政政策效果的充分发挥。“三元悖论”说明货币政策独:立、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不可能同时实现,表明了中央银行加强货币政策、资本管制和汇率政策协凋的重要性。

上述研究揭示了国际资本流动状况、汇率制度选择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影响,构成了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基础,其政策涵义十分明显:要同时实现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必须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外汇管制等其它政策手段之间进行合理的协调与搭配。

人民银行自正式履行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其独立性一直是人们非常重视的问题。 1995年3月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以形式得到确认,应该看到的是,这种独立性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独立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强调独立性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中央银行加强合作的重要性。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以及面临的国际金融环境来看,加强合作的必要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第一,粤港澳三地货币跨境流通的现实使人民银行无法回避与港澳货币当局的合作问题。中国内地、香港、澳门有各自不同的货币体系,,三种货币在粤港澳三地跨境流通已成事实。据估计,人民币在香港较为稳定的存量约在500—600亿元之间。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一项研究估计,在已发行的港元货币总额中约有15—25%(即150—250亿港元左右)在香港境外持有,其中大部分在华南地区。澳门元一般在珠海市流通,数量不大,人民币在澳门的流通量也不大。货币跨境流通是粤港澳三地经济高度融合的结果。尽管人民币在港澳地区的流通规模还不足以对港币、澳门元在当地的法定货币地位构成冲击,同样,港币和澳门元在广东地区的流通也未对人民币在当地的流通构成威胁,但是,货币跨境流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货币政策、资本管制以及汇率政策等方面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是货币当局不应忽视的。例如,当内地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时,货币供给增量的一部分会通过合法或非法渠道流入港澳地区,从而削弱货币政策效果。大量人民币沉淀在境外会对官方汇率的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例如,如果港币利率高企而人民币利率较低,或者内地经济形势欠佳,香港居民会将持有的人民币抛出,黑市人民币汇率将大幅下跌,从而冲击官方汇率。加强三地货币当局的合作是降低货币跨境流通负面效应的最佳途径。对人民银行而言,开展同港澳货币当局的高效协作对于维持货币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积极参与和推进区域货币合作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一方面,人民币在不同程度上被周边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流通,意味着人民币开始迈出了区域化的步伐。人民币区域化在给我国带来铸币收益的同时,也会对我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影响货币政策效果等。加强区域货币合作可以有效降低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流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亚洲内部的区域货币合作有利于稳定区内货币之间的汇率,促进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有助于形成多边干预和救助机制,提高整体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有效的区域货币合作也是对现有的以IMF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一个补充,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使区域内成员避开IMF苛刻的融资条件。我国在参与亚洲内部区域货币合作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在我国的倡议下,东盟10国和中、日、韩三国于1998年建立了“10+3”合作机制。2000年5月通过了《清迈倡议》,该倡议的主要包括:建立“10+3”范围内的双边货币互换网,协助成员国解决短期国际收支问题以稳定金融市场;增加东盟原有货币互换机制的资金规模。《清迈倡议》是加强“10十3”范围内货币合作的第一项实质性举措。我国已经与泰国、日本分别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与韩国和东盟其他国家的货币互换协议正在谈判过程中。上述举措表明我国正全面参与和推进亚洲区域内的货币合作,必将对亚洲经济和金融稳定产生深远影响。继续加强和促进我国同东亚、东北亚国家之间的货币合作,是我国中央银行肩负的使命。

篇2

二、互联网银行未来发展的机会

1.技术日趋完善,用户基础较好

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技术不断进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风险正在逐渐降低,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用户放心地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互联网贷款产品等服务。同时,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支付技术的日趋完善使用户的使用方式更为便捷,这也极大地丰富了互联网银行的用户资源。

2.资金需求量大

目前,小微企业是资金需求的重要力量。我国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占比约为96%,它们创造了约60%的就业、50%的税收和40%的GDP,然而,其获得的金融服务只有不足10%,远未享受充分的金融服务,小微金融业务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的需求较为复杂,很多传统银行难以在短时间内创造和撮合这种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这种一对一式的个性化产品及服务只能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支撑实现,这为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3.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

信息不对称是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一大难题,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金融风险,显著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为互联网银行小微金融和风险管理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可能。互?网银行可通过引入大数据模型进行数据挖掘与云计算处理,从而有效地调查、判断、监督企业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及时甄别异常状况,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4.国家政策扶持

从宏观政策层面看,目前国家对于互联网银行的发展持积极态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进一步解禁和放宽民营银行市场准入。其次,鼓励其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最后,取消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 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对于资产业务较强、存款业务较弱的互联网银行来说是有利的。

二、互联网银行未来发展存在的威胁

1.监管上仍存在缺位,具有法律风险

互联网银行作为新兴行业,其多方面发展情况已经突破了《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范围,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约束,政府监管存在空白。而在支付结算领域,我国目前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章,没有 《支付结算法》,有关互联网银行支付结算及其他互联网支付基本上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互联网银行行业竞争激烈

大数据环境下,小微金融市场竞争主体迅速增多,竞争局势十分激烈。利用波特的五力分析模型分析当前网商银行需要面对的主要竞争状况如下:

(1)现有同业竞争:除了传统商业银行外,直销银行 与其业务的同质化水平最高。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国内开设独立直销银行APP应用的银行已达105家。据调查,用户对于直销银行最满意的三方面分别是:资金安全性、银行的背书以及客服的质量。这也是直销银行相对于成立较晚、发展较新的互联网银行最大的优势。

(2)潜在进入者:随着金融体系的转型改革,民营资本,如百度、美团、小米、苏宁、众邦等各界的大型企业将陆续进军银行领域。此外,以百度为首的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银行合作建立直销银行的模式,将进一步催生成熟和极具竞争力的直销银行列队。

(3)替代品威胁:互联网银行由于政策的原因,并不能完全的发挥银行功能,且服务项目较少,只有几个极为简单的理财产品和贷款产品,与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相比,服务同质化高,可替代性较强。

3.利率市场化使得市场利差缩小

2013年7月19日晚,央行宣布从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未来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也终将被取消。而如果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尤其是活期存款利率放开,将影响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没有了收益率的保证,消费者很可能不再继续追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这些金融产品。因此,利率的市场化是互联网银行需要面对的潜在威胁之一。

4.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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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196-01

1 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1.1 打新股产品

打新股类理财产品是通过集合大量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利用资金和渠道上的优势大幅提高新股申购的中签率,申购中签的新股在二级市场出售后的价差收入即是他们主要的收益。这类产品本金亏损的最大风险就是“新股发行跌破发行价”,但中国股市新股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打新股理财产品的同质化比较严重,新股收益不断下滑,因此该种理财产品逐渐退出市场。

1.2 信托类理财产品

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投资于指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专项信托计划。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这个产品对于投资者来说,少量资金参与投资获得较高的收益但不能赎回,流动性比较差,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1.3 QDII理财产品

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这一过程如果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使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的汇兑损失,由于QDII理财产品过程繁琐,使银行容易风险暴露。

1.4 结构型理财产品

结构型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期货、互换)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我国结构型理财产品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它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业务之一。

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挑战

2.1 承担一定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毕竟是我国新兴的业务,面临一定的风险不可避免,如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外汇风险等等,当然有些风险属于不可消除风险,一些非市场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或者理财产品的重新配置进行避免,因此,商业银行在发行以上种类的理财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到即将面临的哪些风险,这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重要的一方面。

2.2 基础资产比较单一

基础资产就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无非就是股票、债券。范围较窄,不能给投资者带来众多的投资组合,这也导致2008年以来,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商业银行要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突破理财产品同质化,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研究,不断丰富银行理财产品种类。

2.3 受汇率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只是人民币理财产品,还有更多的是外汇理财产品,而前者更多的是受利率的影响,后者则是受到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由于近几年汇率变动的频繁,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应收到重视。

3 未来的发展趋势

3.1 投资方向的多样化

目前我国大多数还是采用信贷理财产品,虽然其流动性比较差,但收益很稳定,广受投资者的喜爱。但相比而言,股票类理财产品受市场影响较大,但随着2008年证券市场的低迷,股票、基金、债券等的收益逐渐减少,加上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股票、债券已慢慢走人低迷状态,因此需要改变基础资产的单一结构,拓宽结构类产品的投资渠道。

3.2 对风险的重新认识

美国次贷危机给各个理财产品带来极大风险,我国银行对认识其风险的同时,更应懂得如何防范一些非市场风险。投资者也渐渐向更安全更稳健的理财产品投资,在收益固定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最小的风险。银行对市场风险的分析细微,在产品设计阶段,更重要的是把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

3.3 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化

银行理财产品近几年才在我国飞速发展,种类繁多,在刚开始2007年就获得可嘉成绩,而2008年则一落千丈,甚至出现负收益,2009年则有些银行收益出现逆转,出现井喷式的增长。从这些收益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众多,这些井喷式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先前的产品基数低,随着基数的不断加大以及银行业务的不断成熟,银行将更多的去关注银行理财产品的质量以及规模的良性发展,而不是一味着去追求有些甚至是负收益的理财产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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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将其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上是针对企业未收回货款而发放的贷款,还款来源是企业在未来将要收回的货款。

二、保理业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与信用体系尚未健全,加大了银行风险。一方面,银监会于2003年取消了对内资商业银行开办国内保理业务的审批程序,但尚未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信用体系还不完善,银行对不了解的销售商和购货商开展保理业务,风险很大。如,我们在对某银行分行审计时,该行作为保理商对卖方在天津、买方在河北的两家公司办理了数笔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由于买方濒临破产、卖方没有发货,虽然该保理纠纷诉讼时间长达3年,但因为没有具体法规,法院至今未裁决,银行3000多万元保理融资形成巨大风险。

(二)银行利用保理业务调整存款、手续费指标。如,某银行分行向企业办理保理融资2亿元,保理贷款利率3%、手续费为1%。银行和企业将保理融资的2亿元当做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企业得到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如此操作,企业取得了与贷款利率接近的2亿元资金,银行增加了保证金存款2亿元和1%手续费。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无贸易背景的国内保理融资大量存在。目前,保理业务没有统一的法规,银行内部缺乏相关制度。银行办理的保理业务相当于流动资金贷款,但有的银行没有按贷款管理,造成大量保理融资没有贸易背景。如,我们在对某银行分行审计时,查出该行无贸易背景的保理业务占比50%以上。其中,有两家企业采取先开出复印给银行之后再作废或冲销的没有贸易背景的增值税发票1100多份、金额11亿多元,从该行保理融资20多次,累计融资金额9亿多元。

三、审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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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4年年初,随着国家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政策的放开,银行业改革开始进入 “深水区”,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将迎来一位新朋友――民营银行。

所谓民营银行,目前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主流的观点包括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三种主流观点都认为私有资本进入银行业是民营银行的重要特征之一。本文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将采用产权结构论的观点,即民营银行是指民营资本占银行总资本控股权的银行。

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竞相进入银行业领域将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将进一步加剧银行业间的竞争程度。此外,从已经公布的民营银行运营牌照权限可以知道,农信社与民营银行在资本规模和经营领域均具有较大相似性,因此,民营银行对农信社未来发展的影响尤为重要,需要农信社予以高度关注。

二、农信社的竞争短板

与民营银行相比,农信社在市场竞争中存在以下短处:

(一)民营银行在具体业务上更精细

由于银监会颁发的民营银行牌照是有限经营范围,因此,民营银行可以在优势领域与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展开项目竞争。例如,在已经颁发的民营银行牌照中,阿里巴巴申请“小存小贷”(限定存款上限,设定财富下限)模式,腾讯申请“大存小贷”(存款限定下限,贷款限定上限)模式,民营银行发起人利用各自在某些行业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人脉优势,在特定细分市场开展特色经营。而这是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目前做不到的。

民营银行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经营将会形成极具特色、颇有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群体,满足特定细分金融市场客户需求,从而,牢牢握有忠实客户群。因此,民营银行在细分市场上的精细化经营优势也是农信社的一个竞争短板。

(二)民营银行在组织架构和经营机制上更灵活

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可以借鉴它们的发起人在实体经济经营中积累的管理经验,采用科学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机制,迅速将管理优势转化成经营效益。民营银行可以利用其便捷的业务流程,为目标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迅速地占领细分市场。而这一点是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短板。

三、农信社的竞争优势

(一)资金实力强

民营银行的发起人虽然都是成功的民企集团,但金融业不同于其他一般行业,整个金融业是反映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培养一个成功的经营团队和制定一个完美的经营策略均需要一个漫长的磨合与孕育过程,这些都会使民营银行付出更多的“机会成本”,也会大大削减民营银行的前期竞争力。而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相当的资金实力,这也进一步增强了农信社相对于民营银行的竞争优势。

(二)社会信用认可度高

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背后都有国家信用作为其最后的背书保证。而民营银行则从申请时开始,就被要求制定好 “生前遗嘱”,民营银行偿债能力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运营能力,并且是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广大储户对民营银行的信任度并不高,民营银行要在根本上同传统金融机构竞争,必须要在客户的信任度上展开一项长期维护拓展宣传工作。从这方面来说,农信社具有社会信用认可度优势。

(三)软实力扎实

民营银行虽然背后依托着传统行业巨头的资金支撑,但这些企业对于银行业经营并没有实际经验,而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在长期经营中早已熟练掌握了该行业的运营规律和技巧,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优势,能够不断满足日益变化的金融市场需求。从这方面来说,农信社的经营软实力更扎实,这也是农信社的一项竞争优势。

四、农信社的应对策略

民营银行从设立到布局,都是沿着社区、小微的经营方向,而这些领域也是农信社的主要服务领域,因此,农信社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策略:

(一)坚持服务“三农”主体地位

鉴于民营银行的资本规模和经营领域与农信社有较大相似性,因此,农信社需要标新立异,形成自身鲜明的品牌特色,在目标客户群中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农信社应当继续坚持服务于“三农”的市场定位,将人口基数大的农村市场作为自己的细分市场和目标市场,组织专门的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开发和推广适合于该目标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高效满足该细分市场客户的特定金融需求,尽可能充分渗透和占领该细分市场,不给竞争对手留下任何可趁之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再造业务流程

农信社应当抛开传统经营思维限制,打破原有业务流程局限,从现代企业管理视角,重新审视和设计自身业务流程,坚持“小、快、简、整”的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新设计业务流程,科学培训员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始终与市场变化同步,牢牢稳住老客户,并持续开发和增加新客户。

(三)持续加大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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