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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种类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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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种类

篇1

Review for sedative and hypnotic mechanism of

sed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relative active

components on neurotransmitters

ZHANG Feiyan, LI Jingjing, ZHOU Ying, XU Xiaoyu*

(College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 Chinese Medicin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6, China)

[Abstract]The sed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has a long history of clinical experience in treating insomnia The main pharmacological effects of sedative agents are sedation, hypnosis, antianxiety and antidepression which might be related to certain neurotransmitters and cytokines and so on This review summarized the mechanism of sed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its active monomers based on neurotransmitters, including GABA, Glu, 5HT, DA, NE and their metabolites 5HIAA, HVA, DOPAC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most research about the sedative medicine at present was throught serotonergic and GABA ergic system Study on Ziziphi Spinosae Semen was the most extensive, including its monomers, extracts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patent medicines It involved many sed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uch as Schisandrae Chinensis Fructus, Albiziae Flos, Polygalae Radix, Longan Arillus, Ganoderma, etc It also systematically summarized the information which was useful for the further applications and research on sedative drugs and their active components

[Key words]insomnia; neurotransmitter; sed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edative hypnotic; monomers; extracts

doi:10.4268/cjcmm20162305

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失眠问题越发严重[13]。安神类中药具有临床疗效确切、副作用小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失眠。现代分子生物学研究表明,失眠与相关神经递质有关[4],包括γ氨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 GABA)、谷氨酸(glutamate, Glu)、5u色胺(serotonin, 5HT)、多巴胺(dopamine, DA)和去甲肾上腺素(norepinephrine, NE)及其代谢物5羟吲哚乙酸(5hydroxyindole acetic acid, 5HIAA)、高香草酸(homovanillic acid, HVA)、二羟苯乙酸(dihydroxy phenyl acetic acid, DOPAC)等。本文从所调节的神经递质出发,对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中药单体成分、单味中药提取物、复方安神中药提取物以及复方安神中成药进行综述,以期为安神类中药的应用和研究提供参考。

1中药单体成分镇静催眠作用与神经递质的关系

11中药单体成分对GABA(Glu)的调节作用天麻的单体成分NHBA[N6(4hydroxybenzyl) adenine riboside]是天麻镇静催眠的有效成分之一。研究表明,采用免疫组化(immunohistochemistry,IHC)观察小鼠腹外侧视前区GABA能神经元中,NHBA能增加cFos的表达。这提示NHBA能提高睡眠区域――下丘脑前区的活性[5]。从天麻中提取出来的B2[N6(3methoxyl4hydroxybenzyl) adenine riboside]是NHBA的类似物,也是天麻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有效成分之一。在小鼠皮层和下丘脑中,B2均能显著减少Glu含量,增加 GABA含量以及GAD活性。GAD酶抑制剂氨基脲能显著阻断B2发挥镇静催眠作用[6]。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天麻的有效成分NHBA和B2发挥的镇静催眠作用与GABA能神经系统有关。

3,4,5三甲氧基肉桂酸是远志根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主要有效成分之一。研究发现,3,4,5三甲氧基肉桂酸能显著增加小鼠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Cl-浓度、GAD65/67和GABAARγ表达,但不增加GABAARα和GABAARβ表达[7]。酸枣仁皂苷A是酸枣仁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主要有效成分之一。在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酸枣仁皂苷A能显著减少GABAARα表达,增加GABAARγ和GAD表达,不改变GABAARβ表达。单独或联合戊巴比妥钠,酸枣仁皂苷A均能显著地增加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Cl-浓度。而GABA受体激动剂蝇蕈醇在单独使用和联合戊巴比妥钠使用时,都能显著地增加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Cl-浓度。而且在戊巴比妥钠诱导睡眠实验中,酸枣仁皂苷A能够协同蝇蕈醇显著减少睡眠潜伏期和增加小鼠睡眠持续时间[8]。龙胆的单体成分龙胆碱对小鼠具有镇静作用,能显著增加小鼠脑内GABA含量[9]。厚朴酚是厚朴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主要有效成分之一。研究发现,厚朴酚能显著增加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Cl-浓度和GABAARα表达,但不影响GAD,GABAARβ和GABAARγ表达[10]。另有研究者利用双电极电压钳技术测定青蛙体外实验发现,其发挥镇静作用最主要的成分是白术内酯Ⅱ 和白术内酯Ⅲ,且二者均能显著地使动物IGABA含量增加[11]。

12中药单体成分对5HT(5HIAA)的调节作用斯皮诺素是酸枣仁中黄酮苷类物质。研究发现,其能通过5HT能系统的调节来发挥镇静催眠作用[12]。斯皮诺素能显著抑制5HT1A 激动剂8OHDPAT的效果而起到增加大鼠非快速动眼期睡眠(non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NREMS)、快速动眼期睡眠(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REMS)和睡眠总时间等的作用。有趣的是,斯皮诺素能显著促进5HT1A受体拮抗剂聚亚甲基聚芳基异氰酸酯作用来增加大鼠REMS。可见,斯皮诺素可能是一种突触后5HT1A受体的拮抗剂[13]。槲皮素、汉防己碱和阿魏酸均能剂量依赖性地延长睡眠时间和缩短睡眠潜伏期,且这种作用能显著地被5HT前导物5羟色氨酸(5hydroxytryptophane, 5HTP)所协同,被色氨酸羟化酶抑制剂对氯苯丙氨酸(parachlorophenylalanine, PCPA)所拮抗[1416]。

中药单体成分NHBA,B2,3,4,5三甲氧基肉桂酸,酸枣仁皂苷A,厚朴酚,龙胆碱,白术内酯Ⅱ和白术内酯Ⅲ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机制都可能与GABA的介导有关;中药单体成分斯皮诺素、槲皮素、汉方己碱和阿魏酸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机制都可能与5HT能系统介导有关,见表1。

2单味中药提取物镇静催眠作用与神经递质的关系

21单味中药提取物对GABA(Glu)的调节作用酸枣仁提取物――酸枣仁总皂苷、酸枣仁生物碱、酸枣仁甲醇提取物等,均能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经酸枣仁总皂苷干预后老年阴血亏虚证失眠大鼠,其大脑皮质及海马Glu和GABA含量显著下降,且Glu/GABA降低;大脑皮质及海马部位的GABAAR免疫化学累积吸光度较低;皮质部GABAARα1 mRNA和GABAARγ2 mRNA的表达均显著下调[19]。酸枣仁环肽类生物碱能够协同GABAA受体激动剂毒蝇蕈醇发挥促眠作用。酸枣仁生物碱能够显著降低GABAA Rα的表达,但不改变β和 γ亚基的表达。同时,酸枣仁生物碱能增加Cl-浓度[20]。酸枣仁甲醇提取物以剂量依赖性的方式,激活小脑颗粒细胞的氯离子通道。经酸枣仁甲醇提取物干预后,大鼠小脑颗粒细胞和下丘脑中谷氨酸脱羧酶(glutamic acid decarboxylase, GAD)和GABAARγ亚基的水平都显著增加[21]。另有研究发现,在给予酸枣仁甲醇提取物的小鼠下丘脑及丘脑中,GABAARβ、GABAARγ亚基的表达和GAD65/67水平均增加,但GABAARα表达未改变[22]。这提示酸枣仁提取物――酸枣仁总皂苷、酸枣仁生物碱、酸枣仁甲醇提取物发挥镇静催眠作用与激活GABA系统有关。

其他单味中药提取物发挥镇静催眠作用也与激活神经递质GABA有关。与模型组相比,五味子乙醇提取物组大鼠脑内GABA含量显著减少,Glu含量显著增加[23]。天麻乙醇提取物能够增加小脑颗粒细胞中的Cl-浓度、GAD65/67水平,还能增加GABAA R亚基α2,α3,α4,α5,β1,β2和γ的表达[24]。分别给予合欢花乙酸乙酯和正丁醇提取物后的失眠大鼠,其大脑皮质中GABA 表达均显著增强[25]。龙眼肉甲醇提取物能增加原代小脑颗粒细胞GABAARγ表达,不改变α,β亚基

以及GAD表达[26]。80 mg・kg-1灵芝水提取物能显著抑制苯二氮类受体拮抗剂氟马西尼的活性,起到s短睡眠潜伏期,增加睡眠持续时间的作用[18]。法半夏乙醇提取物能显著拮抗苹果酸(GABA合成酶阻断剂)和氟马西尼(GABAAR拮抗剂)的作用,从而延长睡眠持续时间和缩短睡眠潜伏期[27]。双电极电压钳检测结果表明白术石油醚提取物能显著增加IGABA含量[11]。在[3H]氟马西尼GABAABZD 受体结合实验中,甘草乙醇提取物呈现出浓度依赖性的高亲和力[28]。甘草乙醇提取物能完全抑制GABABZD受体抑制剂[17]

荷叶总生物碱具有镇静催眠的作用。在戊巴比妥钠诱导小鼠睡眠实验中,其表现出的催眠作用可以被GABAAR 拮抗剂印防己毒素和荷包牡丹碱所阻断,但不会受氟马西尼影响。此外,荷叶总生物碱(01,02 g・mL-1)还能显著增加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中的Cl-浓度[29]。

22单味中药提取物对5HT(5HIAA)的调节作用合欢花提取物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机制可能是通过介导5HT能系统。分别给予合欢花乙酸乙酯和正丁醇提取物后的失眠大鼠,其皮质中5HT表达均显著增强[25]。进一步研究发现在阈剂量戊巴比妥钠(50 mg・kg-1)诱导小鼠睡眠的实验中,合欢花提取物能显著增加小鼠的睡眠时间,且5HTP能增强这种作用效果,但PCPA能削弱这种作用效果。阈下剂量的戊巴比妥钠(28 mg・kg-1)能协同5HTP达到增加小鼠入睡率的作用[14]。在[3H]美舒麦角5HT2C受体结合试验中,合欢乙醇提取物呈现高亲和力。这提示合欢花乙醇提取物具有镇静催眠作用可能与调节5HT2C受体有关[28]。

酸枣仁总皂苷是酸枣仁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主要成分之一。在戊巴比妥钠诱导小鼠睡眠的实验中,酸枣仁总皂苷能显著增加小鼠的睡眠时间,且5HTP能增强这种作用效果,但PCPA能削弱这种作用效果[30]。这提示酸枣仁总皂苷发挥催眠作用可能涉及到5HT能系统。五味子乙醇提取物是酸枣仁发挥镇静催眠作用的主要成分之一。研究发现与模型组相比,五味子乙醇提取物组大鼠脑内5HT和5HIAA含量均显著增加[23]。九里香叶黄酮提取物(total flavonoids of Murraya paniculata leaves,TFMP)是从芸香科植物九里香叶中提取分离得到的黄酮类物质。TFMP可明显缩短戊巴比妥钠阈剂量睡眠潜伏期,提高睡眠发生率,也能显著提高PCPA大鼠下丘脑5HT和5HIAA含量[31]。

23单味中药提取物对DA,NE及其代谢物HVA和DOPAC的调节作用有学者观察灌胃给予五味子乙醇提取物对失眠大鼠大脑内相关神经递质含量变化。与模型组相比,五味子乙醇提取物组大鼠脑内DA和NE及其代谢物HVA和DOPAC含量均显著减少[23]。曹红子等[32]观察灌胃天麻水提取物对大鼠下丘脑和肾上腺组织中多巴胺β羟化酶(dopamineβhydroxylase,DBH)及酪氨酸羟化酶(tyrosine hydroxylase,TH)遗传因子的表达影响,探索天麻的镇静作用机制。结果发现,与正常组相比,3个剂量(20,40,80 mg・kg-1)天麻水提取物组大鼠下丘脑及肾上腺组织中,DBH及TH遗传因子的表达均显著降低。提示天麻水提取物可抑制大脑及肾上腺组织的DBH和TH活性,故推测天麻镇静作用与其抑制DBH活性而降低脑内DA的含量和抑制TH活性而降低脑内NE的含量有关。不同单味中药提取物对神经递质的调节作用不同,见表2。

3复方安神中药提取物镇静催眠作用与神经递质的关系

31复方安神中药提取物对GABA(Glu)的调节作用酸枣仁汤是中医的安神名方,由酸枣仁、知母、茯苓、川芎、甘草等组成。现代药理研究表明,该方具有镇静催眠作用[3334],临床上广泛应用于失眠[35]。赵小明等[36]通过检测下丘脑中GABA的含量发现,与失眠模型组大鼠比较,酸枣仁汤组大鼠下丘脑GABA 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研究发现[34],经脑室给予GABAAR 拮抗剂荷包牡丹碱,能显著地阻断酸枣仁汤的诱导作用,起到减少夜间NREMS的效果。说明酸枣仁汤发挥镇静催眠作用可能通过GABAAR 的介导作用。在此基础上,游秋云等[37]考察了酸枣仁汤对老年血亏阴虚失眠证候模型大鼠脑组织Glu和GABA 含量及GABAARα1和GABAARγ2 亚单位表达的影响。结果发现,与模型组相比,酸枣仁汤干预后大脑皮质及海马部位的GABAARα1和GABAARγ2 亚单位免疫化学累积光密度显著降低,皮质部位GABAARα1和GABAARγ2 mRNA的表达均显著下调,并趋于正常范围。

高家荣等[38]研究发现,酸枣仁五味子药对的醇水双提物中、高剂量组(550,1100 g・kg-1)不仅能显著提高失眠大鼠GABA含量,GABAARα1和GABAARγ2 mRNA表达,还降低了失眠大鼠Glu含量和Glu/GABA比例。此外,3个质量浓度(13,26,52 g・kg-1)的肝胆两益汤水提醇沉溶液均能显著升高小鼠脑组织中GABA的含量,52 g・kg-1肝胆两益汤水提醇沉溶液组能显著升高小鼠脑组织中Glu的含量[39]。

32头桨采裰幸崛∥锒5HT(5HIAA)的调节作用赵小明等[36]通过检测下丘脑中5HT的含量发现,与失眠模型组大鼠比较,酸枣仁汤组大鼠下丘脑5HT水平显著提高。在加味酸枣仁汤联合右佐匹克隆治疗焦虑性失眠中,失眠患者血清中的5HT水平显著增加[40]。进一步研究发现[41],与空白组相比,高剂量酸枣仁汤(2 g・kg-1・mL-1)显著增加大鼠NREMS。分别给予5HT1A受体拮抗剂(NAN190)、5HT2受体拮抗剂(酮色林)和5HT3受体拮抗剂[3(4allylpiperazin1yl)2quinoxalinecarbonitrile]能抑制酸枣仁促进NREMS增加。这提示了(加味)酸枣仁汤发挥镇静催眠作用可能是通过介导5HT系统来调节的。

陈金锋[42]研究表明,酸枣仁五味子药对醇水双提物中、高剂量组(55,110 g・kg-1)均能显著增加失眠大鼠下丘脑5HT含量,显著降低大鼠下丘脑5HT1AR mRNA表达。另有研究表明,肝胆两益汤治疗后,与模型组相比,失眠大鼠海马、皮层、纹状体和下丘脑内5HT含量显著提高[43]。符琼方等[44]观察到安宁汤水煎剂治疗肝血亏虚型失眠患者疗效较确切。与给药前相比,治疗结束给予安宁汤水煎剂患者血浆5HT显著增加;且治疗结束停药3个月后患者血浆5HT含量与治疗结束时没有显著变化。

33复方安神中药提取物对DA及NE及其代谢物HVA和DOPAC的调节作用李梅等[40]发现,给予加味酸枣仁汤水煎剂后,失眠患者血清中的DA水平显著增加。符琼方等[44]在考察安宁汤水煎剂对失眠患者血浆DA的影响时发现,与给药前相比,给予安宁汤水煎剂治疗结束患者血浆DA显著降低。陈金锋[42]研究表明,酸枣仁五味子药对醇水双提取物中、高剂量组(55,110 g・kg-1)均能显著降低失眠大鼠下丘脑DA和NE含量。肝胆两益汤水提醇沉溶液治疗后,失眠大鼠下丘脑内NE含量较模型组大鼠显著降低[43]。

从上述汇总中可以看出,对同一物质有的研究结论是互相矛盾的[3637,45],见表3。这种相反研究结论的原因可能有:一是模型选择略有不同。前者选用PCPA 所致失眠模型,后者采用睡眠剥夺箱剥夺睡眠造成失眠模型,且还选用了衰老及阴虚模型;二是所检测方法不同,前者用HPLC 检测其含量,后者则用ELISA进行检测。这提示模型及检测方法不一样,都有可能影响实验结果。

[17]Cho S P, Ji H P, Ae N H, et al Hypnotic effects and GABAergic mechanism of licorice (Glycyrrhiza glabra) ethanol extract and its major flavonoid constituent glabrol[J]Bioorg Med Chem,2012,20(11):3493

[18]Chu Q, Wang L, Cui X, et al Extract of Ganoderma lucidum potentiates pentobarbitalinduced sleep via a GABAergic mechanism[J] Pharmacol Biochem Behav,2007,86(4):693

[19]张舜波,王平,田代志,等 酸枣仁总皂苷对失眠老年大鼠脑氨基酸类神经递质及受体表达的影响[J] 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2014,2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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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胡贞贞,蔡震宇,朱俊,等 酸枣仁甲醇提取物促进日间快动眼睡眠的机制研究[J]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13,29(3):238

[22]Z Hu, C S Kin, E H Oh, et al Methanol extract of Zlzyphi Spinosi Semen augments pentobarbitalinduced sleep through the modification of GABAergic systems[J] Natural Prod Sci,2012,18(2):67

[23]Wei B, Li Q, Fan R, et al Determination of monoamine and amino acid neurotransmitters and their metabolites in rat brain samples by UFLCMS/MS for the study of the sedativehypnotic effects observed during treatment with S chinensis[J] J Pharm Biomed Anal,2014,8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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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王萌 合g花活性成分的分析及其与藤合欢镇静催眠作用药效的比较[D] 锦州:辽宁医学院,2014

[26]Ma Y, Ma H, Eun J S, et al Methanol extract of Longanae Arillus augments pentobarbitalinduced sleep behaviors through the modification of GABAergic systems[J] J Ethnopharmacol,2009,122(2):245

[27]Wu X, Zhao J, Zhang M, et al Sedative, hypnotic and anticonvulsant activities of the ethanol fraction from Rhizoma Pinelliae Praeparatum[J] J Ethnopharmacol,2011,135(2):325

[28]Cho S, Shimizu M, Lee C J, et al Hypnotic effects and binding studies for GABAA and 5HT2C receptors of traditional medicinal plants used in Asia for insomnia[J] J Ethnopharmacol,2010,13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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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16日

一、经济法纠纷

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调节经济法律纠纷是经济法纠纷,这些纠纷是政府职能部门运行国家赋予的权力来调节的。经济法纠纷主要包括经济权利、义务之间的争议,这些纠纷如果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就会扰乱经济秩序,因此需要经济法来解决各类经济纠纷,保证经济秩序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要辨析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法纠纷。所谓经济纠纷,是指利益主体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矛盾导致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纠纷。其范围涉及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被管理人的法人、组织及机关单位间的纠纷。而经济法纠纷指的是发生在经济调节过程中的经济权利和义务间的争议。在辨析经济法纠纷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时,一定要明确经济法纠纷不是由商品交换或是民事纠纷引起的,是纠纷双方经济实力、社会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产生的纠纷,它与民事纠纷有着本质区别,当然也与一般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行政纠纷不同。此外,如果经济法纠纷尚未构成犯罪,是不能以刑事案件来解决的。

二、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必要性

宏观调控是国家对经济总体运行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调控手段,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作为国家经济调节的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市场资源配置以及再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在避免贫富两极分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对资源的管理都是很认真的,因为它具有稀缺性、有限性等特征,有些资源还是非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不能以牺牲后代的利益满足本代人无节制的欲望。国家经济调节的主要目的就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与再分配的公平性,经济调节在让一部分人得益的同时,一定不能损害其他人群的利益,如若有另一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势必会导致利益主体间的各类纷争。此外,国家经济调节权也不能被滥用,这势必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众所周知,利益纷争是导致经济法纠纷的根源。经济法纠纷一旦出现,一定要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否则将直接影响经济法的遵守和实施,也会使“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无法实现资源配置,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优化经济法纠纷解决机制相当必然。

一般来说,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四种:协商、仲裁、行政和司法,而司法方法纠纷在前三种方法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采取的比较公正而有效的方法。但也必须明确,经济法纠纷的主体如果是国家经济调节的机关或是组织,就不适用仲裁方法来解决经济法纠纷,这是由于仲裁机构本来就是社会组织,它无权对行使国家经济调节权的机关或组织行使仲裁权,因此这类经济法纠纷解决不适用仲裁。

三、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

以干预、管理和调控来实现对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调节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它的调整对象是经济主体间的各类经济法纠纷。这些纠纷包括合法经济组织进行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法纠纷、国家在整顿经济秩序中产生的经济法纠纷和国家宏观调控中引发的各类经济法纠纷。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纠纷解决机制,首先要对调节的对象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大环境,兼顾优化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来寻求能够有效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

(一)民事诉讼解决经济法纠纷。提及民事诉讼,实质就是平等主体间的利益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普通民事诉讼和特别民事诉讼。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法纠纷主体的地位、能力等方面是不平等的,为了公正起见,就需要对现有的普通民事诉讼解决经济法纠纷的制度进行优化革新。一般来说,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手段,当然也可以对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与此同时,还需要简化诉讼程序来纠正当事人双方在地位、能力上的不平等。欧美一些国家甚至还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的角度上采用降低诉讼成本、推行集团诉讼制度、建立小额诉讼制度、实行电子送达、改进公示制度等措施来保证司法解决的公正和效率。

(二)行政诉讼解决经济法纠纷。行政诉讼是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是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它针对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其中包括普通行政诉讼和特别行政诉讼。国家调节经济的权力是由国家或是法律法规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来行使经济调节权,因此国家经济调节的主体间、被调节主体间以及调节主体和被调节主体间的纠纷需要行政诉讼来解决,当然也有一些受影响的第一方与国家经济调节主体间也会有经济法纠纷,这类纠纷也可适用行政诉讼来解决。

总的来说,普通行政诉讼制度可以扩大案件受理面,有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集团行政诉讼制度,在行政诉讼的种类、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撤诉与调节等诸多方面要做大量的优化工作,这样才能有效地适应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的需要。

主要参考文献:

篇3

所有权误导

一些创业者不愿意找有能力的人来共同合作创业,这些人的思想中大多有一种“拥有”情结,不懂得合作与分享。针对于创业此乃“大忌”。为什么很多创业企业做不大?稍微大一点,又要裂变?其根源在于人们的观念。创业团队一定要合力把“饼”做大。有位创业者曾深感痛惜地说:“失误在于当初把股份看得太重,该进来的人没有进来,所以企业至今还是一块‘小饼’。”在创业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作为创业者要不断吸取他人的教训和经验,尽量避免创业误区,成功的机会才能更大。

感情误导

很多创业企业是由亲朋好友或同学组建起来的,有的虽一人出资,但起初加盟的都是熟人。由于彼此十分熟悉了解,因此在创业期常常凭借昔日的感情做事,忽视了必备的契约安排。这种“重感情、轻契约”的工作关系,随着创业企业的成长,矛盾和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很多企业的创业同盟者起初很少提报酬的问题,可随着企业业绩的增长,一些创业者由于考虑公司的财务还相当紧张,因此认为报酬还不到提高的时候;另一些创业者由于过于守财,则故意默许起初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薪酬标准;还有一些创业者提出了遥遥无期的股权分配计划。这一问题不解决,必然成为日后效率低下、分道扬镳的根源之一。

资本误导

商业圈子里资金缺乏是普遍现象,企业家缺几百万、几千万元项目基金,巷子口的小店也需要借个几千元周转,资金不足并不是创业的绝对障碍,创业者可以从不需要大量资金的小生意做起,或是把你的创业计划缩小,再不然你还可以把它拆成几块。总之,你总能找到办法,先把生意做起来,等最初的生意做成功赚了钱,再设法扩大范围,只要你掌握住做生意的原则和拥有足够的运气,最后你还是能够成功的。

构想误导

真正好的构想常常是在不够好的构想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创业者不可因为只是一些普通的构想,就停步不前,放弃创业的心愿。所谓好的构想还须经过市场验证才真正算得上好,既然知识和经验天天都在增加,创业构想当然也经常需要调整、修正、补充、创新。所以,当其他条件都有眉目的时候,即使创业构想并不显得那么突出,仍然可以选择“在相同水平上和人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始自己的事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实践,创业者至少可以得到一个中等的成果。倘若拥有上好的生意构想,却不用心执行,结果什么也得不到。

如何从刊物收集市场信息

收集和分析出版刊物上公开的信息通常称为“资料分析”。资料分析的范围很广,包括利用各种潜在的来源,比如图书馆,同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刊物和政府的出版物。开始时,应首先广泛收集资料,然后筛选出有价值的部分进行详细分析。

政府出版的刊物是常用的来源,相对来说,这个来源比较容易得到。但是经验证明,这对于小企业用处并不大,因为政府统计常按一套标准分类,从中很难看出消费者的需要和潜在的市场但由于可以在公共图书馆中自由查阅,可以把这些出版物作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另外,有些高等院校的图书馆也对公众开放,这也是一个来源。如果企业所在地区的院校有经济或商业方面的专业,这又是一个获取信息的很好来源。

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有相应的协会,种类非常多,这也是有用的信息来源,因为其中大多数的成员在自己的行业内有丰富的经验。有的协会有自己的信息咨询中心,有的还定期公布行业的情况,各专业部门的特别报告。不过这类组织太多,找起来也是个问题,所以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它们都承担哪些服务,需要多少服务费等。

行业杂志是有价值的信息来源之一。它经常刊登有关市场预测、竞争对手和顾客需求情况的文章,也有新产品介绍,顾客对产品的评价等栏目。另外,它所刊登的广告会提供关于竞争产品和销售数量方面的背景信息,有助于企业对产品和竞争对手进行分类。应该把这些重要的文章和广告积累起来,因为只记住一大堆杂乱无章的杂志名称毫无用处。对资料分类整理后,当需要有关信息时,就可以从整理过的材料中找到相应的重要内容。

发生经济纠纷该如何处理

经济纠纷,是指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对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有不同的认识和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为避免出现经济纠纷,应该在经济交往活动中,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保留证据材料,当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处理。

处理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协商。是指在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解决纠纷的行为。

二、调解。是指在经济纠纷发生后,通过第三方主持并从中斡旋以解决经济纠纷的行为。具体分为五种方式:

1.由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第三人调解。

2.由一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由一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4.由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之前进行调解。

5.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调解。前四种调解叫做非诉讼调解,后一种调解叫诉讼调解。诉讼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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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对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建设,起了很好的作用。经验告诉我们: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审判活动,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如有关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生产流通领域中的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各种涉外经济案件,往往涉及到国家计划、财政、商业、供销、银行、税务、商标、专利、外贸、外汇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都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使经济司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首先要使经济司法工作者树立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这样,才能从维护和发展生产的大局出发,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是目前经济司法中数量较多的一种案件。这类案件情况十分复杂,有货款纠纷、产品数量纠纷、质量纠纷、价格纠纷、货运纠纷、交货期限纠纷、货损索赔纠纷等等。引起这些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单位管理不善,存在着制度混乱、无章可循等缺点,或者是企业管理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促使企业领导和财务、供销人员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使他们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减少经济损失。因经济合同不能履行而发生的纠纷,它本身已经影响了生产或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如果处理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还有可能使这种损失扩大。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不同案件分别采取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措施。如由于合同纠纷造成停工停产的,就采取先行给付,恢复生产,’然后再解决双方争议的办法,对季节性、时效性强以及易腐的标的物,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先行处理,然后再解决经济合同纠纷,以减少损失。如某地一拖拉机修理厂诉某港务管理处作业区经济赔偿案:该作业区为修理厂锅炉车间安装一台十吨电动葫芦,因操作不当摔坏葫芦,砸弯了锅炉底座,使这个日产值二万五千元的锅炉车间停工,修理厂向法院。法院立即调查,认为如等葫芦修好再生产,修理厂将损失四十万元以上,于是法院从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出发,依照先行给付的规定,裁定先由作业区购买了一台新电动葫芦连夜安装好,恢复生产,然后再按合同规定解决纠纷。又如四川某县供销社和山东某市果品公司签订了柑桔购销合同,当货物从四川发运到山东后,由于质量争议而果品公司拒收,使近八万斤柑桔在仓库中逐渐腐烂变质,该供销社向法院要果品公司付款。法院按照有关保全程序的规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对柑桔进行检验,要果品公司组织力量按质按量发到各果品商店迅速销售,减少经济损失一万四千多元,然后再按合同规定解决纠纷。

有时,人民法院处理一件经济纠纷案件,可以救活一项工程。一次,江苏某地建一输油计量站,经港口建设指挥部介绍,计量站和水电设备安装公司签订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为计量站铺设一条三百米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造价一万九千五百元,施工期限为二十五天,工程所需管材由指挥部提供。结果工期拖延三个多月,经过通水试压,出现十多处漏水,无法使用。为此引起纠纷,计量站向法院。经法院调查,查明供水管漏水是因指挥部提供的管材属下水管不能承受送水压力造成的。指挥部领导向法院承认了只顾本单位处理积压管材,不顾国家工程质量的错误。安装公司也向法院承认让不熟练的农民铺设技术要求严格的给水管道,因而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经法庭调解,指挥部立即以合格的管材换回不合格的管材,安装公司迅速调集熟练工人进行施工,计量站在施工期间提供一切后勤方便,结果仅用十五天时间就全部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使输油计量站及时投入正常的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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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我们国家的发展中,有许多法学专业的学者都认为经济法不可以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存在。法的本质就是可诉性,一套完整的法律首先就应该有可诉性,但是很多学者认为经济法不具有可诉性,所以他现在还没有成为一部正式的法律。经济法和民法、行政法、刑法还是有很多的不同,所以现在经济法是否可以成为一部真正的法律成为了较大的争议。本文进一步探讨了经济法的重要性,并系统的分析了在我们生活中经济法的应用以及它的作用,进一步说明了经济法的诉讼的独立性。

一、关于经济法诉讼模式的主要学说

在以前的研究中,学者们一般把经济诉讼就认为是经济法诉讼,并且很多的作者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在这样的称呼下,容易让大家造成误解,这样就更不容易区分经济诉讼和经济法诉讼。其实,经济法诉讼也是因为经济纠纷出现的,为了协调这些矛盾,我们应该用经济法诉讼来进一步协调,来解决这些经济纠纷。所以,经济诉讼不仅可以涵盖经济法诉讼,还可以包括在民法诉讼和经济纠纷中。由于缺少相对的理论,所以在我们学者中也有很多的说法。

(一)民事诉讼说

认为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经济诉讼就是关于解决经济纠纷的,而经济纠纷实际上就是民事诉讼,所以认为这是一种民事诉讼。但是有的学者发现,民事诉讼和我们的经济诉讼有很多不相同的地方,有许多在民事诉讼中是没有的,他没有完全的涵盖经济诉讼,但是尽管这样,学者认为可以找到一个中间的平衡点,可以建立一套特别的民事诉讼程序来专门解决这类经济诉讼,这样不仅可以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还解决了经济诉讼领域有些不能解决的问题。

(二)综合经济诉讼说

有很多学者按照从法律的可诉性出发,从而论证出了作为部门法之一的经济法应当具有一定得可诉性,因此,有经济法的存在也应该有与之对应的经济法诉讼的存在。但是,有很多人却无法认识到经济法诉讼的真正意义,理解不了经济法诉讼与其他部门法诉讼之间的区别,不能够超越传统诉讼的模式而建立起符合经济法一切宗旨还有目标的诉讼制度。因此,只能将民事诉讼法还有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里贴上经济诉讼法的标签,也就是说按照经济法纠纷案件种类的不同而直接果断的对传统的三大诉讼法进行使用。根据当前的实践情况,对于实质上属于经济法诉讼范围之内的诉讼,大部分时候都是采取了这种处理的方法。采取和“综合经济诉讼说”对经济法纠纷相类似的解决办法,当看清楚了这其中纠纷的本质原因之后,有一些学者便得出了“经济法诉讼的不存在”的结论。从此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符合经济法特质的内容,而是拥有徒有其表的经济法诉讼,与“经济法诉讼的不存在”是没有任何实际区别的。所以,在“综合经济诉讼说”没有完全了解经济诉讼法的特殊性质的时候,实际上也就是在根本上不承认经济法诉讼这一理论的存在的,这个理论从本上就是自相矛盾完全不可取的。至于提到当前事件中的种种做法,也就只是由于经济法诉讼这一体系并没有建立而迫于无奈才有的举动,这其中肯定会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一步步走向终结。

(三)独立经济说

主政这项的学者认为,许多的法律是因为有纠纷所以才设立的,比如刑法、民法等这些都是有依据的,所以产生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让每个刑法都有自己相对应的理论,所以学者认为经济诉讼也应该想成一套比较严格的理论。这样可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更好的解决各种经济问题,更加全面完整。这种学说认识到了以前的学说已经不能满足我们国家对于法律的需求,在这一项法律中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但是这种想法也有一定的缺陷性,这些学说是建立在传统的分类上的,有的不能体现它的价值,但是法最重要的就是价值,如果一部法没有价值了,那么它就没有灵魂了,也就没有需要设立的理由了。

(四)公益经济诉讼说

这项学说是独立经济学说的一个延伸发展,主要强调了经济诉讼的公益性质。这些学者认为,公益经济诉讼对于大家的面比较广,任何人都可以对于违反经济法规范的行为进行,这样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这种学说会让大家在看到这种理论时就误会,这样会造成有可能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但是忽略了整体利益。

二、建立独立经济法诉讼的必要性

虽然法律有他的独立性,但是每一步法律都应该有自己的联系,任何物质都是互相联系的,不可能是孤独的存在。所以审判和法两者之间也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他们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有一样的精神。审判程序只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也是法律的内在生命的表现。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各类的诉讼的价值目标应该和他所服务的价值是一样的。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差异性,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单纯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不能完全满足经济诉讼的要求的,这是一个过渡期,不会是最后的发展结果。我们也应该逐步构建完整的体系,满足日后的发展需要。整体利益维护的基础上才可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人的利益组成了整体的利益,只有维护了整体的利益才可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三、结语

本文中对经济诉讼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从这些看出,我们未来的研究方向应该更重于构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经济诉讼体系。这样不仅使得经济诉讼就不光局限于内部,也进一步改善了传统的诉讼体系,进而有效解决了经济纠纷事件,让这类事件的解决不再那么复杂。

作者:王楠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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