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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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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篇1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经济每年持续高速增长, 其中部分是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增长, 如果以绿色GDP 的概念来考核我国的经济增长, 那么我国的经济增长将大打折扣。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每年自然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和水资源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相当于我国国民经济每年新增GDP 的8%。中国经济面临着城市化加快、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并由重化工产业主导、就业压力巨大、资源供给短缺、环境污染总量增大等一系列挑战, 资源和环境两大瓶颈凸现出来。到2020 年, 只有实现以GDP 衡量的单位经济产出污染排放总量降低到2000 年的水平四分之一以下, 生态环境的产出效率提高到2000 年水平的四倍以上, 才能保证生态环境有所好转。这表明倡导循环经济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推进循环经济不单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是一个重大进展。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循环经济( Recycling Economy ) 是指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 重构经济系统, 使其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循环利用过程, 以产品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高效回收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发展形态。

二、循环经济的操作原则

1、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原则( Reduce) , 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针对产业链的输入端---资源, 通过产品清洁生产而非末端技术治理,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 以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为经济活动的投入主体, 以期尽可能地减少进入生产、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 对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造商( 生产者) 通过减少产品原料投入和优化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 消费群体( 消费者) 通过优先选购包装简易、循环耐用的产品, 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从而提高资源物质循环的高效利用率和环境同化能力。

2、循环经济遵循“再利用” 原则( Reuse) , 以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针对产业链的中间环节, 对消费群体( 消费者) 采取过程延续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产品使用方式和次数, 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 对制造商( 生产者) 采取产业群体间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协作, 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周期加大, 以经济系统物质能量流的高效运转, 实现资源产品的使用效率最大化。

3、循环经济遵循“再循环”原则( Recycle) , 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废弃物, 提升绿色工业技术水平, 通过对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再造, 实现废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的闭合式良性循环, 实现废弃物的最少排放。

三、发展与环保平衡视野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

1、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

(1)宣传教育。要将循环经济知识和理念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2)全员参与。全员参与循环经济,应该各司其职,政府以调控、引导、监督循环经济发展为主,辅以强力政策支持;企业根据政策安排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公众在消费习惯、生活方式上要融入循环经济理念,自觉参与构建循环型社会。

(3)试点推广。开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主体众多,处理的问题方方面面,且各类循环经济的实施即具有共性、又具有差异性。因此如何将试点阶段的经验转化为在全面展开阶段的必备常识,进而指导循环经济的实施显得尤为必要。要研究和推广企业、园区和区域循环经济的经验,探讨企业循环工业园区循环区域循环的协调与对接机制,创造多样的“人—自然—社会”三位复合系统内的经济循环形式。

(4)重点突破。选准循环经济的突破领域对区域循环经济乃至循环型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在西部大开发进入新的阶段以来,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大力开展以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之机,在高新技术产业、优势资源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质量。

2、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

循环经济政策体系一般应包括三个层面: 基本政策、核心政策和基础政策。基本政策具有宏观性和指导性,核心政策直节针对具体产业而制定,基础政策是指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而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策。由于各类政策的难易程度不一样,所有三类政策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不同的阶段各有侧重,当前重点可以在核心政策有所作为。

(1)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能够降低资源、能源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风险, 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多年来,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一直难以扭转,很大程度上在于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落实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环境保护政策方面,可以实施环境立法、环境计划与指导、环境监督等政策措施,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淘汰污染严重的工程和项目、提高污染严重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循环经济产业政策。通过实施循环经济产业政策,有利于向市场传递明确的信息,引导资源流向,扶持和促进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部门发展。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体系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循环经济产业结构政策主要在于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环境破坏比较大的产业进行规制, 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循环经济产业技术政策重点扶持循环经济发展所急需的重点技术、核心技术;循环经济产业布局政策则以生态平衡为标准,推动区域产业布局趋向合理。

(3)技术支持政策。充分利用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攻关实力较强的优势,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循环经济短缺技术、关

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工业化中期迈进的阶段,这一过程加速城市化和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必造成大量的污染,消耗大量的能源、原材料,因此,在整治城市污染源、工业污染源,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产生与利用领域等方面,时间紧迫,需要政府立即重点扶持、及时引进和开发技术;在矿产资源开发、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等领域,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支持策略,通过政策引导企业从事研究和开发。同时,加强国内外循环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积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4)经济支持政策。经济支持政策包括预算补助金支持、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在预算补助金支持方面,对节能技术开发、废弃物再利用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给予补助金制度;在财政补贴与支持方面,实施循环经济技术开发补贴;在税收方面,对再资源化设备的引进与投入采取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公司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并实施特别税等方式扶持循环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实施循环经济并非一朝一夕, 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方见成效。应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 加快相关立法并制订相应的鼓励政策和措施, 积极支持在不同层次开展循环经济的实施; 结合实际情况和要求, 用其理论来指导经济发展的实践, 并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吉红云. 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权衡[J]. 中国乡镇企业. 2008(04)

[2] 李祝平,欧阳培. 发展循环经济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J].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08(01)

[3] 李永奎. 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本土化抉择[J].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2)

篇2

一、化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

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国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大力推动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促进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在结构调整中,严把节能环保关,采取综合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项目环评,加强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贡献。

我国目前已进入重化工业时期,化工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国防建设及人民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化工行业也同时造成了我国资源的巨大损耗、浪费和污染物的大量排放,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而对环境的损害又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认识的深化,环境问题不再局限于各加工行业污染排放引起的环境、健康问题。还要考虑到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自然平衡的综合问题。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作为一种新的综合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从原始的资源依赖消耗型、简单粗放经营的生产增长方式,向集约经营、资源节用循环型的增长方式转变,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使资源在得到最充分和最合理的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化工行业的循环经济,其内在运行机理是用环保、绿色、集约的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相应的化工产品生产活动,从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少投入、少排放、高利用,达到废物排放的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使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化工行业中的循环经济可行模式

在推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的良性过程中,从循环经济的3R原则(减量化、再使用和再循环)入手,结合对环境保护中“三废”综合治理、利用的初衷,我们从产业链、资源利用衔接、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无害化及再生处理等方面,浅谈分析了行业中的一些循环经济可行模式。

(一)化工企业的园区集群化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招商白热化,我国化工企业相对来说较为分散,产业链条衔接也不够紧密,而化工产品又多为危险品,运输风险大不说,物流成本也高。

将化工企业集中到规划合理的化工园区,可以有效地达到资源充分利用的理想状态。如园区集中给水、蒸汽、工业气体、热电联供、污废水处理、废物焚烧炉等公用工程,对企业而言,能源集中供给可节约大量成本;企业可以以邻居的产品、热量为原料,或是以其废品为原料,在园区企业之间实现物质的闭路循环和高效利用,运输成本也大大降低,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甚至来说形成了附加的效益,既循环、又经济,比如宁波化工区的德泰化学公司,以生产乙烯的废料焦油作为原料,生产的炭黑供应邻居宁波橡胶厂作为原料,生产过程中释放的热量产生蒸汽,通过管廊供给园区内吸热反应的企业;另外,园区统筹管理,对污染物减排也有推动作用,如园区的集中处理废水废渣、集中供气供热,不仅节约了用地和投资,而且实现由园区把守治污的最后一道关。

(二)化工企业的循环经济模式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强调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甚至是零排放,它能有效地解决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障碍――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

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与其他生产性企业类似,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清搞好清洁生产的必要性,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生产技术的改造、升级,鼓励采用节能、降耗、高效的生产技术或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更清洁的技术、原料及能源,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和工业效能,节约能源材料消耗,从节能、降耗的角度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及产品在进入消费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技术。通过在化工企业内,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的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治理和控制污染,把生产经营对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是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主要是对化工企业排放出来的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等采用先进的净化处理技术。如某化工企业对原有的供热锅炉实施了烟气脱硫装置增容改造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双循环工艺技术和湿式电除尘器技术,彻底避免石膏雨现象,改造后大大改善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酸雨量,社会效益很大。

三是废物资源化技术,就是对化工企业的废弃物通过回收、加工转换等方式将废弃物变为有用的资源进行再利用。比如,化学副产品的回收再利用,酸碱之间的反应,各种有机物间的互相转化等等。如酸碱之间的反应,各种有机物间的互相转化等等;如英国璐彩特公司利用赛科公司丙烯腈装置的副产物HCN(氢氰酸)生产MMA,其废酸回收装置同时回供赛科生产所需的高浓度硫酸,这一个循环过程,不仅使废物得到充分利用,还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三、化工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化工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形势仍不容乐观,随着“三废”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未来要重点围绕实施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方面更需深入推进,在最大程度上持久合理地利用所有的原料和能源,最低限度地降低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才能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和绿色化。

参考文献

[1]张人为. 循环经济与中国建材产业发展[J]. 中国建材,2005,2.

[2]庄剑英. 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发展墙体材料工业[J]. 中国建材,2005,2.

篇3

中图分类号:X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184-1

1 梨树县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梨树县昭苏太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1年分别削减1.03%、1.22%、0.36%,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和提标改造,梨树县天成油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吉林曙光农牧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现代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红嘴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污水达标排放,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五大工程全部启动建设。小城子镇亲仁村被授予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蔡家镇敬友、万发镇关家岗子、十家堡镇靠山屯、梨树镇高家和刘家馆镇东五家5个村的生态村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有关部门的验收,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今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全县共上报8个乡镇42个行政村,省环保厅将梨树镇北老壕村、高家村、胡家村、马地方村、苗圃村、中安堡村;蔡家镇敬友村;十家堡镇何家村、铁岭窝堡村;喇嘛甸镇柳树营村、六家子村、牛家村、王家园子村;四棵树乡三棵树村、小郑屯村等15个村列入第一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村,并投入了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目前十家堡镇、郭家店镇、梨树镇、白山乡、四棵树镇、喇嘛甸镇6个畜禽粪便堆肥处理厂建设和昭苏太河流域农业灌排分离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已经完成,开始投入使用。尽管如此,梨树县环境保护的任务还很艰巨,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还处于摸索起步阶段。

2 保护与发展的意义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梨树小康社会、构建梨树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梨树县作为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县,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环保产业的良好基础和比较优势。正在运行的“50万吨马铃薯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和“曙光工业园区项目”都是集原料收储、产品加工、制造、科技研发等于一身的产业链循环体,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和保护环境为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才能顺利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才能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 保护与发展的措施

一是把好涉水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上项目对昭苏太河水体的影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对不合符法律法规要求的涉水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健全落后产能的淘汰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排污强度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造纸、酿造、化工等企业和落后产能实行强制淘汰,依法关闭。

二是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将水泥、化工、糠醛等企业列入县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大力推广余热回收、废水回收等清洁生产技术,帮助企业制定试点方案,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尽快取得成效,为全县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单位、企业加入到发展循环经济行列中来。

三是全面实施《梨树县昭苏太河控制单元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立即开展环评、用地、规划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力争尽早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在建设期内顺利完成。

四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清洁生产和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围绕污染减排,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和不法排污企业,确保企业全部稳定达标排放。推行清洁生产,加大酒精、淀粉、糠醛、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等企业的废水治理和改造力度。

五是加快生态乡镇建设。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修建小型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努力消除生活污染对昭苏太河水质的影响;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殖、秸秆气化等农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大力发展沼气清洁能源,美化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

篇4

[中图分类号] X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287-01

一、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循环经济三者的作用

无论是清洁生产、生态工业还是循环经济,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为了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对传统的环境保护理念都是一种全新的冲击以及突破。近年来随着生活环境形势变得越来越恶劣,加强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一个共同目标,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都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践行新型环保理念的重要措施。

首先,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循环经济提高了对环境保护的深度以及高度,提倡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各种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进行有机结合,最终协调环境和经济的统一发展。其次,提升了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到生产过程中的许多方面,使得国民经济中的各种生产活动都重视了环境保护。第三,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对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作用,比如清洁生产主要是针对企业层相关领域,生态工业针对企业群落的相关领域,而循环经济则主要是针对国民经济的相关领域。尽管三者之间的具体应用领域和范围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强化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下面就三者强调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这一共同点进行详细分析。

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循环经济三者的分析

二、对传统环保理论的冲击和突破

传统的环保工作主要是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各种污染的治理上,一般都是出现了污染才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但是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则更多的是将重点放在各种污染出现之前,将环保的理念融入到生产过程中,最终实现生态、清洁的生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最重要的是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看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传统的环保战略是希望通过末端治理实现清洁环境的重现,但是清洁生产这一理念本身就对传统的环保战略进行了批判和挑战。从清洁生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其工作的对象是生产活动中的过程、产品以及服务。清洁生产是一种环保战略,其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依赖各种工具。当前清洁生产过程中依赖的工具有清洁生产审计、环境管理体系、生态设计、环境管理会计等。这些工具都深入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领域,比如生产、经营、财务、环保等。清洁生产审计也是各国使用得最早的一种清洁生产工具,是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环境诊断程序,包括八个部分,即原材料、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管理、员工、产品、废物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对这八个方面进行控制,则可以对传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预防和管理,从而实现生产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清洁生产所针对的主要是单个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产过程,是在单个企业内将环境保护延伸到企业中各个环节的过程,但是生态工业则涉及的范围更广,是在各个企业构成的群落之间,涉及相关行业中企业群落中的各个企业。对环境保护的理念以及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的延伸与发展。大自然是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通过其中的各种食物链构建起各种生物之间的网络,工业群落也是如此,传统的工业生产中,各个企业之间是独立的,但是生态工业理念中,各个企业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一个企业的生产对其他企业以及整个生态系统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只有在企业群落之间都践行生态工业的理念,使得每个企业都能够使用环境保护理念进行生产,才能促进环保战略的深入发展。工业生态学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对工业体系中物质的闭环循环进行强调,在不同企业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废物的排放找到了分解者,实现了变污染负效益为资源正效益的目的。

与生态工业相比较而言,循环经济则以一种更高的高度和广度对国民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发展进行阐述,循环经济的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层次,第一是企业层次,第二是企业群落层次,第三是国民经济层次。在企业层次上,主要是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规定,即要减少产品和服务的物料使用量、减少产品和服务的能源使用量、加强对各种物质的循环、加强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等,提高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在企业群落层次上则要按照生态工业学的原理,建立企业群落之间的各种信息的集成,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废物的输入以及输出管理的建立,从而实现废物的科学合理处理。在国民经济层次上,则应该要实施生活垃圾的资源化以及无害化,促进人们在日常生活以及消费过程中能够实施各种物质以及能源的循环。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渐加深,当前各国都加强了对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各国的环保战略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也经历了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理念,但是近年来这种理念和方式的弊端逐渐凸显出来,各国也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我国传统理念中的“先污染、后治理”就是一种典型的末端治理表现,经过各种实践发现,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分离,只能加重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的负担,只有在生产过程中践行环保理念,进行清洁生产,才能够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发展。

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逐渐推进,在未来的国际竞争过程中,资源将会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各国的核心竞争力也将从传统的人力、财力的竞争转变成为资源竞争。如何在生产过程中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很多国家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传统的环保理念已经不适用现代社会,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要加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统一,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从三个不同的层次对该未来的发展进行了阐述。

参考文献

篇5

一、引言

循环经济投融资是指社会各主体,以保护资源、改善环境为目标,进行的各种投资和融资活动。即指通过各种筹资方式将分散的、闲置的资金有效地结合起来(即融资),再将其科学的、合理的加以利用(即投资),以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或投入效用最大化,达到增加财富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

二、四川省循环经济投融资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四川省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虽然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规模、结构都有明显的改善,但在投资总量、融资渠道、投资效率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四川省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四川省循环经济投资总量

在我国,循环经济的概念近几年才被逐步界定,循环经济总体投融资数据也很少,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循环经济中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数据进行分析。四川省和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量及占GDP的比例分别如表1、表2所示:

(1)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基本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并且投资总额增长速度较快。2003年四川省环境保护投资总额仅为59.7亿元,而到了2011年增加到158.41亿元,增幅达到了165.3%。

(2)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占同期地区GDP的比例总体呈下降的趋势,但比较不稳定。

(3)环境保护投资增长率从波动幅度大。环境保护投资增长率在2003—2011年几年间波动幅度较大,差值最大达到52.94%,增长率极不稳定。

(4)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占同期GDP的比例偏低。四川省环保投资总额占同期GDP比例一直维持在0.6%—1.2%之间,最高比例为1.17%。但与全国相比较,有一定的差距。由表2可以看出2003—2011年,全国环境污染投资总量占当年GDP比例保持在1.2%以上,总提成上升的趋势。

(二)四川省循环经济融资渠道

四川循环经济传统的投融资渠道,可以通过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来分析。总体来说,四川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国内环境保护贷款、环保专项资金、企业自筹、国内贷款以及利用外资等。从数据显示来看,企业自筹占了重要部分。

用相同的增长模型,由表5数据得出2003—2011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4.39%,16.53%,-40.33%,远低于GDP的增长率18.4%。其中“三废”排放只有废气排放增长率为正,其余增长率为负数。由此可见,四川省在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方面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废气排放量还是不断增加,必须加强对废气排放的治理。

四、四川省循环经济投融资定性分析

(1)投资总量不充足。主要以环境保护投资为例,虽然四川省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但环境保护投入的总量以及其占GDP的比例都不够高,同时环境保护投资2003—2011年年均增长率远低于GDP年均增长率。因此,投资总量不足是制约四川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2)融资渠道较为局限。从四川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来源看,企业自筹是四川省循环经济融资的重要手段。从近几年数据中看,银团贷款占投资比例最高只有17.9%(2006),2007—2010年比例分别为1.1.%、4%、9.6%、1.5%,比例较低。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筹资困难的局面,商业银行贷款门槛高,同时缺乏其他手段融资,缺少资金发展循环经济。

(3)循环经济投融资结构不合理。目前循环经济投资还是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的产业改造上,而众多中小企业由于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清洁能力差,本身没有足够的资金同时筹资渠道又较为局限,自身无力改进技术和更新设备又得不到政府的大力扶持,这种现状使得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难上加难。

五、建议

(1)发挥政府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首先,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保障循环经济发展。其次,发挥政府的信用担保作用,加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出资成立针对循环经济企业的引导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或者是专业的担保机构,为商业银行指明融资对象,解决后顾之忧。

(2)调整循环经济投资结构。对于一些设备和工艺落后的中小企业,应当适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促使其尽快更新设备和升级工艺,早日转变生产方式,走上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

(3)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实现循环经济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设立循环经济投资专项基金及组建循环经济专业投资公司、发展中外合资、公私合作的循环经济投资机构扩大社会循环经济资金来源。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资金融通。

(4)加大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政府为了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业务,可出台一系列的金融优惠和引导政策,对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环境的客户给予降低利息率、延长信贷年限、加大货款额度,放宽还贷条件等优惠政策;在信贷审核和决策过程中,应把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环境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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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传统的审计主要涉及经济活动,现代审计则既涉及经济活动还深入到社会领域,这引起审计职能的必然扩大。在人类活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受托责任的范围正不断扩大,在受托经济责任的基础上已经向社会、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延伸,而这些领域均有充分获取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需求。此外,现代审计的职能已经远远超出了监督职能的范畴,评价、鉴证、管理、服务等多种职能,日益成为现代审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承担自然环境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鉴证,加强自然环境保护、管理,为环境信息需求者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必然对传统审计提出更具体、更专业的要求,环境审计的产生成为必然。环境审计是在传统审计领域中开辟的新领域,是审计学科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环境审计的产生基础与传统审计的产生基础有相同的部分即均源于受托责任。但鉴于环境资源具有社会公众共有性,其所有权的共有性这一特征决定了环境资源特殊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在经济社会中由于企业是环境资源的主要使用者,企业便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受托责任,但由于企业经济人的本性使其为了追逐利润而任意使用多种环境资源,并且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日益恶化,而社会公众却成为其重要受害人,社会公众便开始寻求人并委托其来进行环境监督与管理。于是,受托责任扩展到环境领域便形成了受托环境责任,而这种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监督与管理又与人类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可持续发展下的受托环境责任”是环境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二)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原则战后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环境保护运动促成了循环经济理念的发展,由于各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背景不同,对循环经济的内涵理解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化。在我国“,循环经济”一词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很多学者、组织机构从不同角度对其作了多种界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指出“,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三)循环经济下环境审计的内涵围绕什么是环境审计这一概念,国内外相关组织机构、审计学者与实际工作者发表了多种看法,在此以美国环保署和国际商会的观点做简要介绍。美国环保署(EPA)认为“,环境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法定机构对适用于环境要求的有关业务经营及活动所进行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国际商会(ICC)认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的工具,它是对与环境有关的组织、管理和设备等业绩进行系统地、有说服力地、客观地估价,并通过有助于环境管理和控制、有助于对公司有关环境规范方面的政策鉴证等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长期以来环境破坏末端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传统思路,但循环经济突破了这种狭隘的观念,拓宽了环境治理的视野,使环境保护向前延伸到了经济运行机制的层面,是新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应体现循环经济这一突破,环境审计范围也不能再局限于经济活动结果的审计,而是向前延伸到经济运行机制层面的审计。其一,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运用环境审计手段分析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在源头上控制将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其二,运用环境审计手段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经营结果的定量、定性分析,并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内部控制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做出客观评价;其三,向委托人提供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审计报告。由此可知,循环经济下的环境审计是指为了确保可持续发展下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等采用科学的方法,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范对被审计单位在发展循环经济、履行受托环境责任过程及环境活动产生影响的经济事项和经济结果所进行的检查、监督、鉴证、评价、报告等的环境管理活动。

二、循环经济下环境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必要性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就曾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十二五”规划中再次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当前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已经是社会各界的共识,其中极为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开展环境审计工作,通过开展环境审计,可以对企业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以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可行性

首先,从理论上讲,循环经济与环境审计之间的天然联系为循环经济下实施环境审计提供了可行性。发展循环经济能够节约有限的资源,使生产的发展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并重,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不仅强调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更注重资源的再利用与再循环的循环使用,同时强调投入产出比,以使经济、社会、环境整体总效益最大化使人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通过环境审计,揭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无效、低效行为,促使被审计单位承担环境责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环境审计都是为了使企业摆脱传统粗放的经济运行方式,大力发展新型的集约化、绿色化、科学化、可持续化的发展模式,承担起受托环境责任。循环经济发展是环境审计开展的必要前提,环境审计是推进循环经济运行方式的有利手段和可行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与开展环境审计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关系。一方面,受托环境责任要求企业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开展环境审计;另一方面,环境审计又能反过来检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等工作的完成情况,对于企业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起到监督与制约的作用,从而使受托环境责任得到有效履行。因此在循环经济运行方式下开展环境审计具有理论的可行性。

其次,从政策法规上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逐步制订了多层次的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并且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组织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关法律中也针对环境保护作出了新的规定;开展了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出台脱硫电价、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一系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并且,截至到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现行标准已达1300项。另外,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审计法规、条例,如《审计法》、《中国审计法规》、《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视角下实施环境审计提供了依据上的可行性。

再者,从机构设置及社会宣传上讲,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具有组织、意识上的可行性。目前环境审计在我国虽然还是起步阶段,但相关各方一直都致力于环境审计的宣传与执行。我国于1983年正式成立审计署,1983年到1997年在审计署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已经涉及到了一些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事项。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于1992年通过了《21世纪议程》,我国政府于1994年3月作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即《中国21世纪议程》,并明确提出“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包括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还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土地荒漠化,防灾减灾等”。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开启了环境审计意识上的可行性;1995年,在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开罗会议上,中国审计署在提交的会议论文中对环境审计的作用和责任、环境审计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了具体阐述;1997年,中国审计学会在《审计研究》期刊上,举办环境审计研究专题,得到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1998年,我国审计署成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明确了环境审计的职能,这标志着我国环境审计新阶段的开始;2002年,中国审计学会再次召开环境审计研讨会,这充分说明了环境审计日益被重视;2008年,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环境审计的实施提到了日程上来,并且引起了理论界对于环境审计研究的重视,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舆论,奠定了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组织、宣传基础。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环境审计的实施策略

(一)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策略环境审计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相关理论、方法等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应该把制定环境审计的法规体系、增加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拓宽环境审计的实施领域、创新环境审计的方式方法作为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的重点。

第一,制订环境审计的法规体系,明确环境审计政策法规依据。我国已经制订了一些与环境审计相关的政策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目前还没有用于直接指导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国家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不能对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环境事项审计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而目前还没有专门制定环境审计的规范。因此,应尽快研究环境审计立法、制定具体的环境审计准则,以确立法律的权威性,统一环境审计的评价依据,减少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第二,增加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开展内外部全方位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是我国审计领域的三大审计主体,但目前在我国环境审计领域政府环境审计却是最大的主体,就其审计范围来看也主要是由政府审计部门实施的外部环境审计,较少涉及企业及其他微观主体的自身内部环境审计,而由注册会计师开展的民间审计也受到很大限制。伴随着我国循环经济运行方式的深入推进,重视审计环境系统以及评估环境风险是环境管理发展的趋势,微观企业自愿式环境审计必将提上日程,环境审计必然由外部强制式审计发展为强制式审计与自愿式审计相结合,企业微观层面的内部环境审计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环境问题将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长期财务安全,民间审计的第三方身份能为企业环境审计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注册会计师介入环境审计与报告活动成为一种必然和可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应三方协调开展环境审计,互为补充,将能全方位、分层次地审查和评价被审单位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及取得的绩效等。

第三,扩大环境审计的内容,拓宽环境审计实施领域。在以政府环境审计为主的当前,环境法规的遵循性和财务报表中环境事项的处理和披露是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在循环经济逐步落实的过程中及环境审计实务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环境审计的内容必将得到进一步扩大,环境审计实施领域也将大大拓展。环境审计的内容至少应该扩大到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企业环境责任审计、企业环境绩效审计、企业环境财务审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审计、企业碳排放审计、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审计、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审计、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财务和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等。环境审计的领域就目前来看至少应涉及到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审计、大气污染防治、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海洋资源、固体废物和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并且随着循环经济及环境审计的进一步发展,环境审计的内容及审计领域也必将会有更多的新增和扩充。

第四,探索环境审计的审计模式,创新环境审计的方式方法。我国环境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针对政府审计,缺乏系统性,与环境学科的融合也不够,尚未打破传统审计研究框架,难以取得适应环境审计实务开展的突破性进展。实务方面,目前的环境审计实务,多采用项目为导向、以资金审计为重点的审计模式,没有突出区域环境审计的整体效应,难以适应逐步拓展的环境审计领域的需要。因此新型的、遵循环境领域自然规律、符合环境审计特点的审计模式的探索及环境审计方式方法的创新,已成为目前环境审计发展的瓶颈。对此,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一要积极开展合作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尤其是上级审计机关要根据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的特点,积极组织相关审计机关和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区(流)域性生态环境事项,通过平行或联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建立协商机制,加强审计情况的协调、沟通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二要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如国家大江大河及湖泊治理规划、退耕还林工程和节能减排政策执行),要积极试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三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和污水处理信息系统等。

(二)环境审计外部保障措施建设策略循环经济视角下环境审计的实施除考虑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外,还应考虑环境审计外部保障措施建设。

第一,加快环境会计的实施,规范环境审计的信息载体。环境会计能对企业一定时期的环境效益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向信息需求者提供环境信息,而在我国目前环境会计的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均未披露,现有会计报表提供的是经济效益指标,对开展环境审计所需资料现行会计还无法提供。针对目前的现状,首先应尽快制定便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基本核算体系,再者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不能仅局限于目前的环境报告书。另外,还要加强环境保护系统的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保证环保管理系统高效、及时运转,确保环保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规范环境审计的信息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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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的一种新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的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与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相比,是物质的闭环流动而非所谓两高一低(高开采、高排放、低利用)的线性经济;是由始至终减轻和防治污染而非单纯的末端治理;是将发展建立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最低的基础上,真正体现了不影响子孙后展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

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满足利润获取的同时要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必然要求,亦是企业不被世界环保浪潮吞没的必由之路。

二、企业环境责任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脚步下,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越来越受到世界人民的重视。现如今,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问题足以深深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国际贸易重视的已不仅仅是商品的质量和服务,而是更加的重视环境保护。进口国家常常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理由,建筑“绿色壁垒”来限制别国的商品和服务。那么,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要想不被全球环境保护的浪潮吞没,在生产商品、提供服务和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担起企业的环境责任。

企业环境责任源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也是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发展而来。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简单表达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对其利益相关者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包括政府、生产资料所有者、消费者、生态环境等等。如今,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环境污染问题也在全球化,企业对环境的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处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导地位了。

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概括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但共同点都在于强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协调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本文作者认为,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企业在寻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同时,应与环境及时沟通,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不仅仅是责任而更应该是作为公民对人类生存环境应尽的义务,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永无止境。

三、循环经济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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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循环经济,为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和谐提供思路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为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和思路。循环经济理论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其内涵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追求的是经济发展中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知识文化等基础资源整体的良性循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二)我国的资源环境状况决定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将使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更为合理,更能体现人与资源的和谐关系,有助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并促进资源保护。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世界人均水资源水平的$%&。同时,我国还是一个能源缺乏的国家,虽然已经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原油占()&’,天然气占$)(’,但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近几年的煤荒、电荒、油荒已经让全中国人民都感觉到了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将成为我国国际贸易及总体经济规模发展的制约“瓶颈”。由于我国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已经造成外贸增长的资源成本迅速上升。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公布的《(""年贸易与发展报告》中指出,中国生产活动中的石油消耗密度比经和组织平均高出一倍,资源性、能源性产品进口激增,多种战略资源,如原油、铁矿石、氧化铝的对外依存度高达"’以上,镍和天然橡胶的对外依存度更是高达’以上。进口产品的结构呈现出资源性产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大,战略物资、关键产品和重要技术的进口比重还将不断上升。战略资源产品的进口依存度过高将对中国经济构成难以预测的冲击和威胁。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三)世界环保浪潮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将有利于制定一套完整的贸易政策和环境保护的法规,对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随着国际环保运动的深入开展,不仅各个国家纷纷出台了各自的环境法规和标准,还出现了大量的国际环保条约,各种环保法规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贸易领域。据统计,国际多边环境条约和协定中含有贸易条款的多达个,涉及贸易问题的国际环保法规主要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废弃物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年(月欧盟公布两项新的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根据这两个指令,在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器设备的生产商必须承担回收废旧产品并支付相关费用的责任,涉及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和通信设备、消费产品等十大类、近("万种产品。加入.后,对中国出口贸易造成严重影响的环保标准还有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陶瓷产品含铅量、皮革010残留量、汽油含铅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汽车排放标准、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等等。据中国商务部抽样调查,国外环保壁垒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损失逐年递增。这些环保标准的实施,一方面体现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身利益和环境的高度重视,但另一方面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构成了严峻的贸易环境。

二、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所面临的困难

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资源和能源提出更多的需求,在资源环境、食物安全、人类健康、地区差距等方面存在巨大的挑战。

(一)对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认识不够

“十一五”规划强调准确把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国际贸易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显然,循环经济不仅仅是指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同时还要重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循环经济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环保意义上的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仅仅是实现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一个国家的经济仅仅实现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是不够的,被人们所认可的循环经济理论不仅仅关系到自然资源,还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知识文化资源,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实现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知识文化三个基础资源的优化利用和良性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存在冲突

在发展循环经济理念下,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冲突体现在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传统的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冲突。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使得发展中国家通过出口自然资源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获取自身发展必须的技术和资金,而发达国家则利用自身在经济和科学技术上的优势向发展中国家索取自然资源,并将本国所淘汰的污染严重或资源高消耗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加重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环境的恶化。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上水平上的差异,因而在“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达国家要求优先考虑环境保护,实行清洁生产,消除污染;而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贫困,连温饱问题都很难解决,消除贫困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发展经济和国际贸易。经济和贸易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造成巨大压力,国际贸易的发展会加剧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压力,刺激对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形成新的环境压力。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实现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工业企业装置差,能源和其他资源消耗大,防治污染的设施又严重不足,加之人口众多,人们为了摆脱贫困,多年来乱砍滥伐,森林大面积被破坏,非农业建设占用大量耕地,以及其他的毁牧、毁渔和超载放牧,另外,新建大量技术装备水平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因此造成水土保持状况恶化,许多地方土地沙化,土壤肥力骤减,森林和草木植被严重损害。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于发达国家,人力资源和文化知识资源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日益严峻。

(三)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信息传递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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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循环经济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在资源开采、原料投入、企业生产、消费使用及废弃物使用的产品周期全过程中,通过限量开采、节约投入、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及废弃物的再利用,构建新的经济系统,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资源、产品、污染物的单向线性增长模式转变成依靠生态资源循环的资源、采掘、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模式。

从经济、环境还有能源冲突越发明显的基础之上,循环经济模式慢慢变作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合肥经济水平迅猛提高,造成资源、能源还有环境等各个角度面临的风险越发明显。合肥市在2006年制订了和循环经济存在紧密联系的一些计划,从这之后合肥市慢慢关注循环经济。因此,本文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对合肥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合肥地区如何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自己的策略建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合肥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条件分析

(一)经济条件

近年来,合肥经济水平迅猛提高,逐渐产生了工业板块雏形。合肥市在2011年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明显的增强,地位得到了迅猛的提高。

(二)文化条件

2011年,全市总人口445万人,人口素质良好,成人识字率91.3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1年,合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26.47元,同比增长21.9%,经济增长促进了文教、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进步。

(三)环境保护条件

合肥市非常关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扶持。环境保护还有可持续发展水平持续提高,陆续摘取了全国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全国节水型城市等殊荣。

三、合肥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策略建议

(一)发展阶段构想

由于合肥的循环经济规划范围地域覆盖面广(合肥全市面积7029km2),规划子对象数量众多(包含辖肥东、肥西、长丰3县和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区),且区域内外发展的不平衡,宜采用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初期(2006-2010年)关键借助政府进行扶持,借助调研,发现关键支柱,制定相应的计划,有效开展示范活动,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推广工作,编订推动循环经济落实的相关政策,大致产生了循环经济推动体系还有大致结构。

中期(2011-2015年)将政府扶持当作关键,公司普遍投身其中,有效落实资源回收还有再利用,培育和规范绿色消费市场,建设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不断提高消费市场标准性水平。

远期(2016-2025年)营造良好的绿色技术扶持机制,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机制,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基本形成循环型社会,形成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机制与循环经济体系及结构。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

1、完善地方法律体系

循环经济和原来的发展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其发展过程也是对传统型经济不断变革的过程,为在传统型经济开展持续创新的环节,一定应借助相应的同时能够推动循环经济不断发展的法律基础。循环经济法并非表示一些特定的循环经济法规,主要表示和循环经济存在紧密联系的不同法规营造产生的。在广义角度而言,只要为由于经济行为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还有另外法律规范性文件均能够统一到循环经济法范围中。

合肥地区从循环经济立法角度一定要与中央政府相符合,不过在政府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前,想要推动循环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根据本地区具体现状,综合制定循环经济相关规章制度,非常关键的一点为制定《合肥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和循环经济保持一致的地方法规;另外编订另外一些推动公司节能减排的规章制度还有控制体系。

2、构建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的循环体系

循环经济的资源循环利用包括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两个方面。生产领域的循环利用主要在产业领域或产业园区内企业之间进行,企业包括了农、工、商三大类。消费领域的循环利用是从社会整体循环的角度实现消费过程与消费过程后的物能循环,其主要由社会载体实现。由此,合肥循环经济规划由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第三产业、循环型社会四个循环体构成。

3、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开征

为了避免资源出现浪费,推动循环经济水平提高,更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对此,要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税。其理论是只要给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均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考虑到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能力,可以先将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废电子产品、干电池、非降解塑料制品、燃油、生活垃圾、工业排污等列入征税范围,以后再逐步完善。对干不可降解餐具、废电子产品、干电池、非降解塑料制品、燃油等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对生活垃圾、工业排污等以排污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差别定额税率,由相关税务机关征收,通过税负转嫁提高最终成本,达到引导消费方向、改进消费结构、减少污染排放的目的。

四、结论

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是对社会资源进行最优配置的新型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的内涵主要是提高资源的初始利用效率和再利用率,同时节约资源,增强变废为宝的意识和能力。对此,本文认为合肥市发展循环经济应当首先规划发展阶段,然后完善地方法律体系并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开征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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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宗国,张守凤.15个副省级城市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实证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6).

[3]蒋晓岚,孔令刚.合肥市科技资源配置现状及整合指向[J].安徽科技,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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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境法律赋予的权利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是政府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制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确定开发建设项目的制度。

 

一、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缺陷与不足

 

我国环境法将公众参与制度确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该原则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在于其本身并未完善。

 

1.就整体而言,我国现有此类立法较零散、模糊、缺乏系统性现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都散落在环境基本法和一些单行环境法规中,没有集起来做专门、统一的法律规定,使立法的意图不明确,在促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存在困难。

 

2.就立法的技术而言,存在简单的重复现象。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之间的立法就是如此。在公众参与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仅仅是重复再现了环境基本法的精神,没有做具体明的立法规定,不能发挥单行环境法律的作用。

 

3.现行一些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较原则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我国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虽然多环境法律法规中都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见,但对获得公众的意见、公众参与的途径火形式和程序都没有明确规定。

 

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仅在第三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公民有权举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有权了解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国家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学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4.众参与的形式单一,缺乏鼓励公众全过程参与的激励性规定。我国环境保护法虽然规定人民政府应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又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环境状况公报。但这些规定所取得的作用仍是有限的。单就政府环境状况公报而言,现有的环境状况公报内容还比较单一,指标种类也比较少,还能全面反映某一地区环境的整体状况和变动的趋势;同时某些地区所提供的环境状指标专业技术性过强,不便于一般公众理解,达不到公报应有的效果。而在环境发达国家,公众参与的途径方面显得较为丰富,除了利用议会制度间接参与外,还可通过行政程序参与,即通过听证、诉讼、社区会议等途径直接介入个别的环保决策。

 

5.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不足。按照《环境保护法》第11条定,只有国务院和省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才有义务定期公开环境信息。而对于市、县两级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则没有作出规定。这显然不利于人们了解周围生活的环状况,不利于激发人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

 

6.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和环境护的程序模糊。目前,环境保护基本法及许多单行法均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了原性规定。《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行检举和控告,这意味着公众有权了解并参与公共决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在法律得到肯定。但在参与的具体方式、具体程序上还缺乏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尽管对公开听证作了规定,但对于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及听证信息时间和方式等均无具体规定。

 

二、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只是刚刚有所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现行的立法,强调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权,公众参与相关条文不多,决策机制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公众力量薄弱,有关于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不成体系,各种规定散见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而且对于公众参与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于公众如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并没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且,长期以来的观念和习惯,使大部分人并没有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无法将自身置于其中,即使有部分关注,也只是身边的卫生和树木绿化。因此,要公众真正的参与到循环经济中来,必须提高公众的主体意识、环境意识、法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在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中所处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法律手段通过规定公众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听证权以及权利救济途径的方式贯彻公众参与的各项要求,同时对公众的某些行为做出必要限制,并对公众设定一定义务。要使公众参与法律手段在推进循环经济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为其保障、完善以下权利和制度:

 

(一)保障公民知情权

 

从法的角度上说,知情权体现了文明社会对人与信息之间关系的一种深刻认识。它表明,依法知悉和获取信息是人按其本质应享有的不容侵犯的一项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环境立法应当以“环境权论”作为理论基础,在宪法上规定环境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公民环境权这一基本权利出发,可以明确规定公民在有关环境事务方面的知情权,以及参与环境事务的讨论权,建议权等具体权利。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涉及到公众基本的生存、健康和其他福利的持续维护和增进问题,公众只有在掌握充足真实的客观信息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和行动,但由于政府对相关信息的占有优势以及循环经济模式本身的复杂性,通过法律赋予并通过具体的措施保证公众获取和知悉相关信息的权利变得尤为重要。没有知情权的赋予,公众的参与是盲目无效的,甚至根本无从开展:公民的陈述、申辩权,寻求救济的权利以及对政府行政的其他各项监督也无法实现,知情权成为公众参与法律手段得以实施的最基本的保障。

 

(二)建立公民表达机制

 

通过让公众不断接触循环经济,增加对循环经济的了解,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循环经济实施的评价和意见,从而实现对循环经济的参与。表达机制是公众言论权、监督权在循环经济实施过程中的体现。建立表达机制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公众意见收集反馈系统,可以是公众主动反映,也可以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组织经常性地向公众征询意见,还可以是公众通过新闻舆论发表意见等等。

 

在此要强调一下听证制度,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双向交流方式。在制定循环经济政策和法律规范时,应当事先向公众通告制定中的政策和法律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供公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另一方面规定公众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口头辩论、书面意见、召开会议、开展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策和法律草案发表意见、做出评论并反馈至行政机关,供其参考和吸纳,从而将行政机关的单方决策行为,转变为由公众与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双方决策活动。

 

(三)完善监督机制

 

明确公众对循环经济实施的监督权利和义务,并使这种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其主要目的是把政府及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行为纳入公众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之下,确保公民对循环经济实施的监督权。它主要包括公众在鉴定和争取环境公益方面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影响力,公众对政府和企业做出的对环境状况构成现实的或者潜在影响的政策和决策时具有质询、异议的权利,以及公众对破坏环境资源者的检举和揭发权利.监督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公众参与了解情况、表达意见等等,都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此外,诉讼机制的引入也很重要。

 

篇11

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经济,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干预经济曾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循环经济的提出进一步要求政府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materialscycle)经济的简称,是相对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的。它是以资源的反复利用为核心,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流动方式为特征,充分利用科技成果,使上一环节形成的废弃物成为下一环节的原料,从而形成循环的长链条,达到污染的零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经济、资源协调统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核心是工业物质循环。在工业经济系统中,有以下三种循环或称三个层面上的循环:一是企业内部的循环(小循环),如下游工序的废物,返回上游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二是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中循环),如某下游工业的废物,返回上游工业,作为其原料,重新利用;三是工业产品经过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这是大循环。从循环经济的内涵和运行过程来看,循环经济的实现是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的,如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等,如果单靠企业自身是无法完成这些技术攻关的,它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不能仅靠私人部门的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政府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诸如法律制度、教育、经济基础等”。循环经济在我国刚刚起步,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尚不健全,这都需要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当然,政府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在环境保护中也有失灵的问题。从各国对环境的管制效果来看,可以发现政府的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总有效率的,对环境的影响在某些时候反而是有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市场失灵是市场自身存在的缺陷,没有外部干预是无法自动纠正的,而政府失灵则可以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外部监督等手段得到改善。因此,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我们应提高政府效率,使政府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1、制度障碍

制度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环境保护机构,通过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立法,为推进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还尚未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还存在严重的制度障碍。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的旧制度和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某一种制度形成以后,必然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力求巩固现有制度,而阻碍选择新的制度。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认可和支持。此外,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持续了几十年,具有了一定的惯性,要彻底转变这种经济增长方式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第二、我国现存的环境保护制度漏洞较多,以致很难发挥实际作用。比如在排污收费制度方面,企业支付的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以致大多数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而不愿意自己治理,这就使排污收费制度中原有的惩罚作用失去了意义。此外,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我国的各个环境保护部门不能相互协调,存在部门分割的现象。第三、我国的循环经济制度还未建立起来,目前现有的制度只是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对环境污染进行惩治的法律。这些制度只是从法律上或从道义上规范人们的行为,无法激发人们保护环境和实行循环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2、法律障碍

建立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最为重要,具有长期效用的基本环节。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环境资源法体系,在现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或体现某些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至2002年,我国已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1部资源法律,11部防止生态破坏和自然灾害、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法律,20多项与环境资源有关的其他法律。这些环境资源法律虽然能够对废物再生利用起到一定的强制作用,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离循环经济要求实现的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同时,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仅仅将循环经济看作是防治污染的一种经济技术手段,没有形成循环经济法体系的思想。除了环境资源法之外,我国也已制定了一些采用“循环经济”术语或明显可以归类于循环经济法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如我国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9月26日颁布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等等。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母法:《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不存在由母法产生的一系列子法,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可以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我国目前这种循环经济的立法状态使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无法可依,因此,迅速建立起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3、技术障碍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动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的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循环经济包括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个环节,任何一个环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都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如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等。要在充分利用资源、优化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条件下发展循环经济型社会,实现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仅靠我国目前现有的一些常规的和传统的技术是无法支撑的。因此,研究和开发符合循环经济基本原则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为实现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当前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所在。在此类技术的研究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共同努力,通过科技创新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的工艺技术,开发废物再生利用技术,真正使科学技术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行政机关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努力途径

面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各级行政机关应发挥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引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全社会营造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环境氛围。

1、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我国行政机关已总结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制度,如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等等,但仅有这些制度是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因为循环经济并不只与环境部门有关,除了环境保护制度以外还需要其他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因此,行政机关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一系列的循环经济政策,如制定产业准入政策来遏止部分行业和地区的盲目投资,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制定生态补偿政策使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进行补偿;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产业中去,增大对环保产业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通过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杠杆对已经构建了循环经济生产体系的企业或行业给予适当的优惠,以此来鼓励和带动其他企业或行业等等。

2、加强行政立法,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决条件,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法律,或者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有关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方法、立法内容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要深入研究外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根据德、日、法等国的立法经验,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循环经济基本法、循环经济的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个模式。目前,我国还没有循环经济基本法,因此,在条件成熟时,要将制定《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然后各级行政机关再按照基本法的原则和精神制定一系列循环经济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如《废弃物处理法》、《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等单项法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法。

3、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竞争机制,做到执法必严。执法不严现象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十分突出。执法不严,主要表现为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怠于处理、处理过轻或简单的以罚了事,以及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护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还是行政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的素质比较低下,他们为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自己掌握的国家权力作为寻租的手段。此外,行政机关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也是执法不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十多年来,国家对人事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仍比较严重,缺乏经常性的和规范性的易操作的考核制度,没有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成绩与他们的晋升和奖励挂钩,这种没有激励性的竞争机制必然影响执法的效率和公正,而最终导致执法不严。因此,行政机关要逐步完善自身的竞争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必严。

篇12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2月8日

一、实现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短期策略

当前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控制环境污染的关键时期。随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日益凸显,我国已经对GDP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和谐处理做出了关注,并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发达国际经验的借鉴以及利用制度手段和经济手段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和谐处理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短期策略中,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开展相关工作:

(一)对生态税制进行完善,推动绿色化税制。我国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包括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消费税等,这些税收收入体现出我国税制对自然环境的友好态度。在生态税制改革过程中,我国有必要对发达国家经验作出借鉴,并在对中国国情作出考虑的基础上来构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的税收体系。在此方面,首先我国可以对当前税制结构做出调整,适当增加绿色税收比例。在当前已有资源税的完善中,不仅需要拓展资源税征收范围,同时有必要考虑资源税在污染控制与能源节约工作中的功能。具体而言,我国当前的资源税应当增加的内容包括水资源税、森林资源税、草场资源税,并将土地增值税、占用税与使用税合并为土地资源税。在当前消费税的改革中,有必要通过对含铅汽油和低标号汽油征收消费税来鼓励使用无铅汽油和高标号汽油,同时有必要增加煤炭资源消费税,并对清洁煤采用免征消费税的措施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当前我国生态税存在很多需要改进与完善的内容,税收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并且在纳税环节、征税范围以及税种设置方面也具有税负不公的问题。作为我国财政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税也没有专款专用的特点,所以我国需要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强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与配合,通过对发达国家生态税制经验的借鉴,来构建不仅能够推动GDP增长,同时能够发挥环境保护作用的税收制度。

(二)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完善。无论是从收费标准还是从政策设定方面来看,我国排污收费制度都存在不合理问题,并且已经难以适应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在一些地区实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来明确排污主体所具有的权利,同时,不同企业之间可以对排污权进行交易。从实行成效来看,排污交易制度有利于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然而,我国排污权交易案例较少,已经发生的交易往往是在环保部门的参与下完成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并没有达到自由与统一的程度。而排污权无法得到自由的交易,排污权交易所具有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等功能就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所以我国有必要对排污交易制度做出完善,在此过程中,我国需要重视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排污交易价格的确定。明确排污交易的价格幅度与价格指标是提高排污交易管理成效的关键。在此过程中,有必要以确定有偿费用为基础,由专业人员对环境质量与管理的投资以及经济发展情况做出测评来确定费用指标,在通过排污单位使用量来计算有偿转让费用;二是对交易权做出确认。在排污交易过程中,排污权出售方需要提交出售申请,并在经过监测调查确认出售方具有减少污染的能力之后发放证书。同时,环保部门需要对交易过程做出指导和监督。

二、实现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长期策略

虽然制度建设在和谐处理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关系方面能够发挥出重要作用,但长期来看资源的短缺要求GDP增长模式的转变,在此要求下我国不仅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同时要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创新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

(一)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并最终进行污染排放的生产模式会不仅会浪费资源,同时会破坏资源。这种生产模式是导致我国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失衡的重要原因和主要障碍。循环经济的发展能够有效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共赢,因此在追求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在此过程中,首先应当实现观念的转变,将循环经济的发展作为基本的GDP增长策略。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使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来对环境做出治理,为了实现GDP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我国应当摒弃这种模式并实施全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并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宣传与培训来将循环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公民的共同追求。同时,我国有必要将经济发展规划与循环经济发展统一起来,从而使我国的GDP增长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其次,政府应当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发挥出指导作用,并通过构建激励机制来支持与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是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监督主体与引导主体,因此政府需要通过对财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的充分利用来推动市场缺陷的弥补以及循环经济发展的规范。在此过程中,政府有必要强化自身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引导产业结构的调节,并通过限制政策与鼓励政策的结合来对产能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或者淘汰。同时,政府应当通过税收、财政等手段来制定鼓励措施,并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科学的规划,从而引导各个产业强化对循环经济的重视,并提升各个产业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转变的积极性;再次,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来提供技术支撑。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欠缺先进技术的支撑,则循环经济中环境与经济平衡发展的目标则难以得到实现。因此,我国需要推动政府部门、各项产业与学术界之间的协作,通过开展技术创新来使循环经济的发展突破技术限制。在此过程中,我国需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的基础上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同时,有必要强化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开发,并在应用新技术上降低污染排放与资源消耗。另外,我国有必要强化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并重视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

(二)重视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资源包括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海洋能资源以及地热能资源等,这些资源的共同特征在于具有丰富的储量并且不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这些资源不仅可以作为短期的补充资源,同时可以作为长期能源结构组成中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能源需求的提升与能源的短缺成为了制约GDP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依旧单纯依靠石油、煤炭等常规资源来进行生产,则资源供需矛盾就会被进一步地激化。另外,在GDP增长过程中应当认识到我国以煤炭、石油、天然气为主的自然资源储存量并不乐观,如果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欠缺重视,则会导致我国的GDP增长对国际市场产生过度依赖,这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政治产生很高的风险。因此,在和谐处理GDP增长与环境保护关系的过程中,有必要强调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我国在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在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中,我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GDP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首先,在短期内使用辅助资源的基础上,应当加快替代资源技术的研究,从而实现从辅助资源向替代资源的转变。在太阳能的利用方面,需要推动太阳能技术的规模化发展,通过太阳能供热技术、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灶等来解决工业供热以及农村用能问题。在风能的利用方面,可以开发适用于家庭的小型风力发发电器,尤其是在电网不发达且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需要重视风能的开发与利用;其次,在政策以及投入方面,我国应当对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给予支持,并从贷款、税收等方面来给予优惠以进行鼓励;再次,在技术层面,有必要开展国际合作,对国际技术进行吸收与消化,并通过强化国内科研力度来提升自身的自主开发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郇恒飞,焦华富,汪志.连云港市港口――城市协调关系的演进研究[J].经济地理,2011.11.

[2]万鲁河,张茜,陈晓红.哈大齐工业走廊区域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研究[J].经济地理,2011.10.

篇13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一、循环经济的基本涵义

传统经济是由资源、生产、消费到废物排放的一个单项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非常严重,同时加剧了资源的短缺与危机。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循环经济是在人、资源和技术为一体的经济发展模式中,资源的投入、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等过程依靠资源循环型来发展经济。循环经济是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他要求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将传统的经济开发模式转化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模式,使经济发展的系统与大自然生态系统相互融会在一起,从而实现经济发展的生态化,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坚持“3R”原则。减少生产中的物资资料消耗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再利用”是提高产品和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产品和资源的多次利用;“再循环”是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二、企业实行绿色经营管理的必要性

(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实行绿色管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但是企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发达国家掀起了绿色产业浪潮,制订了一系列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民健康为基础的环保标准,对商品进口进行严格限制。我国出口的产品和服务在技术上达不到国际上的“绿色标准”,使我国的出口贸易额大幅度减少。

可见,推行绿色管理,开发绿色产品,是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唯一选择。

(二)日益减少的能源和资源要求企业实行绿色管理。中国的经济发展持续增长,预计到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可以翻倍增长,如果持续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资源难以保障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国过去的经济快速发展是以高消耗能源和破坏环境换来的,2003年,中国GDP对世界总贡献率是4%,但是这个增长中消耗了大量的钢材、石油和水泥等资源。中国大量的能源从国外进口,导致能源价格的飞速增长,对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巨大,因此,中国企业实践循环经济,走节约和循环利用能源、原材料的道路,才具备持久的竞争力。

(三)绿色消费观念的兴起要求企业实行绿色管理。绿色消费是消费者为了满足需要,购买和消费有利于健康和环保的消费品的过程。21世纪是人们注重健康的时代,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如“绿色家居”、“绿色食品”、“绿色服装”等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深受欢迎。世界绿色产品市场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消费者愿意花费出较高的价格购买绿色食品。绿色产业成了时代的“朝阳产业”,企业实行绿色生产经营,发展循环经济,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趋于完善的环保法规和环保趋势要求企业实行绿色管理。我国目前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基本法,各部门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单行法规,环保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法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予了很大的约束力,环保部门重罚在生产和服务中不重视环保的企业,并受到社会的排挤。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一股保护环境运动的力量,这种力量影响着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选择,使更多的消费者青睐绿色产品。

三、在企业中实行绿色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树立绿色管理观念。企业文化成为未来企业竞争的核心力量。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要依靠质量、成本和服务来决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循环经济理念下,要求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之内,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经营理念和模式,树立企业的环保理念。保生态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成为企业的指导思想,而把环保作为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开拓市场、实现最高利润的前晗性投资。

(二)实施绿色研发战略。在循环经济理念下,企业以开发绿色产品为战略,在对产品的开发设计上和生命周期内优先考虑产品的环境属性,将对环境的影响作为最重要的参量,除了考虑产品的质量、性能、和成本之外,还要考虑产品的回收与处理,要按照一种可循环利用的思路设计开发产品,把降低能耗、易于拆卸、便于回收和再生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与产品的质量、成本等作为同等重要的设计指标要求,并保证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能够顺利实现。

(三)实行清洁生产。寓循环经济理念于企业的生产环节,就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到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清洁生产要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到选择原料、工艺流程和设备以及废物利用、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技术革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从源头上预防污染。企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合理有效配里资源。

(四)对产品进行绿色包装。绿色包装以环境保护为首要目标,追求的是在确保产品包装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包装材料的消耗,减少由包装物所引起的固体废物;在包装设计上,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渗透环保意识,可以在包装文字中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可回收利用”等正确处理废弃包装物的说明,以通过产品的包装传播浓厚的环保信息;在包装材料上,要选用无毒害、可降解、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在包装风格上,要力求简单化,从追求精美、繁复的包装转向追求简单、环保的包装,这样既减少资源消耗,又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参考文献:

[1]郭汉丁.循环经济与企业经营管理绿色变革[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1):45-46.

[2]蔡毓明.浅谈在循环经济下如何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J].现代商业,2013(20):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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