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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0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银行业高质量发展

篇1

中图分类号:F239,F8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8(02)-0117-07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审计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监督和为投资者提供保险等功能[1]。审计具有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功能,可以减轻企业融资前的逆向选择问题,监督功能可以减轻企业融资后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当企业出现经营失效时,审计保险功能则可为投资者追偿投资损失提供可能。因此,现代独立审计的主要作用是,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则通过为投资者提供有效保护而促进现代资本市场的深层次发展。国外研究表明,审计尤其是高质量的审计,确实可以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时的折价效应和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2,3]。

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审计质量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审计意见以及事务所审计收费等方面的影响[4-6],而没有就审计质量对企业权益融资成本或者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进行相关的研究,本文则考察审计质量对企业债务融资决策的影响(注: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利率决定机制的非市场化,导致银行贷款利率存在一定刚性,因此直接考察审计质量对我国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一定困难,由此本文选择考察审计质量对我国企业长期债务融资相对短期债务融资的影响。当然,仅从债务结构角度来研究银行对贷款风险的考虑,而没有从债务融资成本,债务结构以及资产抵押等方面来全面考虑银行的贷款风险是本文可能存在的一个缺陷。)。具体而言,本文主要研究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就中国上市公司而言,审计质量是否会对公司的长期债务融资产生影响呢?二是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比如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或者在不同金融发展水平的地区,审计质量对公司长期债务融资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全文的余下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为制度环境与研究假说提出,第四部分为本文,研究设计,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及分析,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及启示。

二、文献回顾

现代独立审计可以降低企业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1],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审计可以降低信息风险,改进投资者决策,从而为投资者提高有效保护。即使审计本身不能直接产生价值,企业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这一行为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可信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向投资者传递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可靠、管理层勤勉尽职的信号,从而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估价值[7,8]。Slovin,Sushka and Hudson的研究发现,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公司,其多次权益发行(SEO)所产生的负的公告效应较小,由此证实审计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作用[9]。Copley and Douthett的研究发现,在公司IPO时,风险较高公司通常会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由此证实审计具有信号传递作用[10]。

审计的第二个功能是对企业管理层行为进行监督,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审计师能够减少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外部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成本。Chow对20世纪20年代美国公众公司自愿性审计需求的研究发现,为降低管理层(或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负债比率越高的公司和债务契约条款中包含的会计计量指标越多的公司,越可能自愿聘请外部审计师[10];Becker et al.研究表明,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公司,其盈余管理行为较少,从而表明审计具有监督作用[11]。

审计的第三个功能是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提供保险,即当公司经营失败且审计师存在审计失败时,审计师应为其审计失败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提供赔偿。Menon and Williams的研究表明,当美国Laventhol & Horwath事务所宣告破产时,由该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股票价格会下跌[12],Menon and Williams的研究还发现,即使由该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宣告变更审计师,其股票价格也不会出现变化,从而表明审计具有保险功能。

审计的主要功能与作用表明,审计尤其是高质量审计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Balvers、McDonald and Miller,Beatty,Willenborg对公司IPO定价行为的研究发现,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公司,其IPO折价相对较低[2][13,14];Blackwell,Noland and Winters研究表明,在进行债务融资时,接受审计的公司相对未接受审计的公司而言,其支付的利率水平要低[3];Pittman and Fortin发现,对于刚上市不久的公司,“六大”事务所能够降低这些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而随着公司上市年龄的增长,公司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会有所减轻,由此会减弱“六大”对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15];Mansi,Maxwell and Miller同样发现,“六大”以及事务所的审计任期能够显著降低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16]。

就国内研究而言,目前学者们还都集中于探讨审计质量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审计意见以及事务所审计收费等方面的影响,而没有就审计质量对企业权益融资成本或者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进行相关研究。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具体考察审计质量是否会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长期债务融资产生影响,以及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审计质量对公司长期债务融资的影响是否有所不同。

三、制度环境与假说提出

有关企业资本结构决策的研究表明,在法律体系不健全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较少愿意为企业提供长期债务融资[17,18],其原因在于:相对于长期债务融资而言,短期债务融资使得银行能及时、经常地获得贷款企业有关生产和经营方面的信息,从而有利于银行对企业进行更加紧密的监督与控制[19,20];另一方面,当企业面临破产时,短期债务融资更有利于银行收回资金[21]。因此,企业想要获得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就必须向银行提供更多信息或担保,银行为此也要进行更多监督[22,23]。我国金融市场利率决定机制的非市场化,导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存在一定刚性,这使得商业银行更可能从债务结构和资产抵押等方面,来考虑它们的贷款风险。同时,由于中国对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的法律保护较弱,再加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24],因此,当商业银行为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时,商业银行更愿意提供短期债务融资,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和控制[25]。

然而,对于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公司来说,商业银行有可能愿意提供更多长期债务融资,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高质量审计能更好地发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和监督作用,不仅可以减轻公司在长期债务融资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而且可以减轻公司在长期债务融资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另一方面,高质量审计通常能够提供更大的保险作用,为公司长期债务的可能违约提供担保。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说。

H1:高质量审计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

即使高质量审计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更多长期债务融资,但是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而言,高质量审计对公司获取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可能存在差别。相比民营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进行长期债务融资时,高质量审计的作用可能会有所减弱,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共同的国有产权性质下,国有商业银行更可能出于政治目的而非盈利目的来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债务融资甚至是长期债务融资[26,27]。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可能不会重视高质量审计提供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监督;另一方面,国有上市公司通常比民营上市公司存在更为软化的预算约束[26],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政府更愿意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财政支持,由此也可能使得国有商业银行不会重视高质量审计提供的保险功能。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说。

H2:相比民营上市公司而言,高质量审计对国有上市公司获取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区银行改革进程的不同导致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26],而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不同,有可能使得高质量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也存在差别。具体而言,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地区,商业银行收集公司有关生产和经营方面信息的能力比较弱,由此导致商业银行对公司监督和控制能力的弱化[28]。因此,当上市公司进行长期债务融资时,这些地区的商业银行可能会更加重视高质量审计提供的降低信息不对称作用、监督作用以及保险作用。而随着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信息收集能力以及监督和控制能力都会有所增强,因此,商业银行对高质量审计在公司长期债务融资中的降低信息不对称作用、监督作用以及保险作用的依赖可能会有所减弱。由此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说。

H3: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高质量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取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

四、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001-2004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上市至少满三年的公司。在样本选取过程中,我们剔除了以下公司:①金融类公司;②ST、PT公司;③有发行B股或者H股的公司;④当年事务所为国际“五大”的公司;⑤财务数据异常或者财务数据不完整的公司。之所以选取上市至少满三年的公司,是因为本文采用的是非平衡面板数据(paneldata),剔除有发行B股或者H股的公司以及当年所聘事务所为国际“五大”的公司,是为了消除这些公司与只发行A股的公司,以及聘用国内事务所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差异所可能产生的对本文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最后得到833家样本公司,共计3222个样本观测值。样本公司的所有财务数据均来自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

本文主要考察审计质量对中国上市公司长期债务融资的影响,因此解释变量主要为审计质量、公司性质以及反映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即金融深度(Depth)和银行业竞争程度(Comp),被解释变量主要为上市公司的长期负债比率 ,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负债比率、资产结构、成长性、盈利能力、规模以及行业等,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其中,对行业这一控制变量的定义,本文是把全部样本观测值按照证监会公布的行业分类标准分成12类(金融类除外),并取11个行业哑变量。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借鉴了李树华的方法[29],即按照事务所当年所审计客户的资产总额为基准来计算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排名在该年度前10名的事务所被定义为高质量事务所,反之为低质量事务所。为度量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的状况,本文将中国大陆3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为32个地区,在借鉴King and Levind、Demirgü-Kunt and Maksimovic等度量各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以中国各地区(32个)银行当年年末总贷款余额与各地区当年GDP的比值,作为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30,17]。由于中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着大量不良贷款。因此上述反映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同时借鉴卢峰、姚洋的方法[31],以中国各地区当年年末除四大国有银行以外的其它银行的信贷份额,作为中国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用于度量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和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所需要的数据,全部来自于2002-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借鉴了李树华的方法[29],即按照事务所当年所审计客户的资产总额为基准来计算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排名在该年度前10名的事务所被定义为高质量事务所,反之为低质量事务所。为度量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的状况,本文将中国大陆3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为32个地区,在借鉴King and Levind、Demirgü-Kunt and Maksimovic等度量各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以中国各地区(32个)银行当年年末总贷款余额与各地区当年GDP的比值,作为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30,17]。由于中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着大量不良贷款。因此上述反映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同时借鉴卢峰、姚洋的方法[31],以中国各地区当年年末除四大国有银行以外的其它银行的信贷份额,作为中国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用于度量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和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所需要的数据,全部来自于2002-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

(三)描述性统计

表2列出了样本观测值的描述性统计。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上市公司的平均长期负债比率较低,LD1平均只有13%左右,LD2平均只有20%左右,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客户资产总额排名)的市场占有率并不高,平均只有27%,上市公司中约有77%的公司属于国有性质。表2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也显示,中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呈现出较大的差异,用来反映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其均值为1.21(中值为1.08),最小值为0.62,最大值达到3.11;而用来反映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其均值0.46(中值也为0.46),最小值为0,最大值却达到0.66,这一结果与卢峰与姚洋对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状况的统计结果基本一致。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对假说1―3的实证检验

为了对假说1―假说3进行实证检验,本文构造了以下检验模型:

由于本文样本包括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因此本文采用针对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fixed-effect)模型,来对上述检验模型进行估计。表3列出了对假说1―3的实证检验结果。表3的第(1)列列出了用金融深度来表示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AQ的参数估计值为0.037,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质量的审计确实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从而支持了假说1。AQ×Natu的参数估计值为-0.025,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相比民营上市公司而言,国有商业银行更多的出于政治目的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长期债务融资,以及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政府更愿意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财政援助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会重视高质量审计的作用,因此高质量的审计对国有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从而支持了假说2。AQ×Depth的参数估计值为-0.020,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商业银行信息收集能力以及监督和控制能力的增强会导致对高质量审计作用的替代,因此高质量的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从而支持了假说3。表3的第(2)列列出了用银行业竞争程度来表示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到,AQ的参数估计值为0.087,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质量的审计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从而再次支持了假说1。AQ×Natu的参数估计值为-0.031,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相比民营上市公司而言,高质量审计对国有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从而再次支持了假说2。AQ×Comp的参数估计值为-0.144,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高质量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从而再次支持了假说3。为了消除其它非金融中介提供的债务融资可能产生的对上述检验结果的影响,本文又以按长期借款表示的长期负债以及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

① 表3的第(3)列和第(4)列中样本观测值之所以减少为3022个,是因为本文剔除了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与长期借款之和为零的样本观测值136个,以及由此导致的财务数据不满足连续三年条件的样本观测值64个。负债与长期借款之和表示的总负债计算得到的长期负债比率(LD2),对上述结果进行了稳定性检验。表3的第(3)列和第(4)列分别列出了稳定性检验结果①,从中可以看到,无论是采用反映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深度的指标Depth,还是采用反映中国各地区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Comp,各参数估计值的符号和显著性基本没有变化,说明以上检验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表中括号内的数字为t值;*、**、***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0%、5%和1%。另外,从表3第(1)列―第(4)列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国有上市公司相对民营上市公司能更多的获得长期债务融资,这一结果与Brandt and Li发现的国有商业银行对不同性质的公司存在差别贷款的研究结果相一致[26];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商业银行更愿意为公司提供短期债务融资,这一结果与江伟和李斌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上市公司的长期负债比率与公司负债比率、资产结构、盈利能力以及规模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一结果与Barclay and Smith 、Guedes and Opler等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一致[32,33]。

(二)消除不同地区间样本数量差异的影响

由于本文样本观测值在各地区间的分布呈现出较大差异,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和上海等地区,样本观测值都有二百多个,而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地区,如宁夏和青海等地区,样本观

① 表4的第(3)列和第(4)列中样本观测值之所以减少为2600个,是因为本文在2763个样本观测值的基础上,又剔除了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与长期借款之和为零的样本观测值113个,以及由此导致的财务数据不满足连续三年条件的样本观测值60个。测值只有三十多个,这可能对本文的上述检验结果造成偏差。为消除因不同地区间样本数的差异而可能对本文检验结果造成的影响,本文又剔除了上市公司数最多的北京和上海两个地区的样本观测值(459个),最后得到共计2763个样本观测值,重新对假说1―假说3进行了稳定性检验。从表4第(1)列―第(4)列的稳定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到①,各参数估计值的符号和显著性不但基本没有变化,而且各模型的解释力还有所提高,这说明不同地区间样本数的差异不会对本文的上述检验结果造成什么偏差。

六、结论及启示

国外经验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尤其是高质量审计的降低信息不对称作用、监督作用以及保险作用能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而国内的学者目前还都集中于探讨审计质量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审计意见以及事务所审计收费等方面的影响,而没有就审计质量对企业融资成本进而融资决策的影响展开相关的研究。针对以上研究现状,本文具体考察了审计质量对中国上市公司长期债务融资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高质量的审计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在国有上市公司中以及在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高质量的审计对上市公司获得长期债务融资的作用有所减弱。这一研究成果说明,在法律体系不健全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高质量的审计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机制,从而帮助企业获得长期债务融资。本文的研究意义不仅在于拓展了国内外学者对高质量审计作用的相关研究,而且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高质量审计在不同制度环境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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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逐渐提高了对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相应地,各大商行也加大了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力度。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银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而只有在处理好内部风险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够谋求更加长远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新时期进一步探索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质量的提高问题,从而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内部控制质量对金融风险的影响及其具体表现

(一)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率的根本保障

银行业的发展中,风险是其不可避免的基本属性,而随着近年来金融业的飞速发展,本就是银行业风险范畴内的金融风险更成为影响银行运营的主要因素,从市场、信用和操作等方面影响着银行的经营管理。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重视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成为必要选择。

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能够将银行的运营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面对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和银行具体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多种风险因素,由上到下形成一套有序的控制机制,能够帮助银行更加科学、稳健地发展。而内部控制的加强,也是应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商业银行效益的有力保障。

(二)内部控制质量影响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

第一,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质量的提升,有利于银行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防范。首先,内部控制所创设的良好的银行运营环境,为信用风险的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内部控制注重对银行各级管理部门实施内部审计,这些审核具体到银行运营的各个方面和板块,这有利于对信用风险的有效监督,并以绩效评价的方式实现对信用风险的全面防范。内部控制质量与信贷项目的审批和授权控制效率有着密切的联系,增强了银行在防范信用风险方面的能力。

第二,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为银行业务运营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障,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在对市场风险的评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信息的收集更加精确与及时,在对市场风险准确评估的基础之上,商业银行也能够实现风险防范能力的有效提高;其二,内部控制有利于保证银行内部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了职能重叠的现象,特别是在市场风险相关的管理部门中,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职务分离,各司其职,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可以避免在这一环节滋生管理风险;其三,市场风险的管理需要在激励机制中提高效率,当前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在对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的激励中采取工资待遇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方式,这种方式较为片面,许多工作人员为了追求投资利益而忽视了投资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从而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降低了市场风险管理效率。而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则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更合理的方式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善于用人,提高了市场管理的工作效率和防范风险、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三,在操作风险的规避和应对中,也同样需要高质量的银行内部控制,这是针对具体操作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不安全等操作行为所提出的发展要求。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在具体工作中欺诈事件、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率大大降低,内部控制体系强调银行规章制度在业务执行和基本流程中的约束作用,对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禁止并严厉打击。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有效性在高质量的银行内控中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提高银行内部控制质量,深入防范金融风险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内控环境

文化意识层面的建设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和保证,而银行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提高,同样寄托于思想文化的建设,即在银行内部形成独特的内控文化,在提高员工风险观、内部控制认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营造积极向上的内控环境。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每个个体都需要认识到在银行内部进行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内控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银行内部控制工作的认识,以培训的方式普及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知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文化教育,在员工中间强调“规范”的作用,营造扎实、严谨的工作氛围,从思想源头遏制风险的产生。

(二)创新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大风险防范力度

宏观上加强内控机制的建设与完善,首先要保证内控机制的科学性,在坚持银行发展模式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对适合本行特征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研讨,建立科学健康的内控机制,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其次,也要坚持规范性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审批、监督的运行机制,在业务流程中更要严谨,强调操作的规范性,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内控制度的落实需要以实时监督作为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既要做好全方面、全过程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的全面和纵深发展,也要有重点地开展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员工的考核与管理,保证员工在工作中能够规范严谨,从细节处杜绝风险。内控监督制度需要更加系统化,从规章制度到具体的操作流程,都以统一标准来形成监管体系,使之成为保障内控质量的坚实堡垒。

三、结语

无数实践证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质量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银行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从银行的长远发展来看,金融风险始终伴随着银行业,而防范风险、应对风险也成为银行生存必须长久面对的问题。二者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关键在于如何在现有体制下进一步探索加强银行内控建设的有效策略。当然,银行内部控制的实施并不能够脱离对风险的关注,应对金融风险是实施内控的目标之一,而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必将引领银行业走向更加科学的发展道路。

篇3

一、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正处于第三个阶段――互联网银行,银行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便携设备,利用其互相联通、开放融合的特点,展现全新的经营模式。但同时互联网银行各环节的信用风险都会暴露出来,加之互联网涉及面广、关联性强、风险呈几何级放大,一旦出现大规模信用风险,将可能撼动整个金融市场,因此,在互联网银行发展之初就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保障互联网银行安全的屏障显得十分重要。

二、文献综述

互联网银行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具体表现,也是银行发展的全新阶段。但是在互联网银行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一些新的信用风险应运而生。朱丹、陈茜、王皓(2016)认为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不论是从规模还是从技术上说,都是刚刚起步,整个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有技术层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王耀晨、王志文(2016)提出了互联网银行账户的安全等级受限,仅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其安全等级有待于进一步。

虽然互联网银行已经成为未来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新模式,但在O管工作中发现,与传统业务相比,互联网创新业务具备更特殊的风险特征,应对这些风险引起重视并尽快构建适合我国互联网银行的信用体系。纪敏、牛慕鸿、张翔(2015)认为有必要在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探索信贷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程序化使用高质量征信数据的流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类和点,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李欣、冯娟、李敏,2015)

三、互联网银行的信用风险形态分析

(一)银行业传统风险新特征

安全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是困扰互联网的一大难题,此前频频报道的网上支付账号被盗就是例子。互联网账户的安全性与银行账户的安全性是无法比拟的,互联网的资金流无法避免安全问题。交易对手的账户一旦出现风险,资金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的暴露。

平台运营问题。互联网产生信息流需要基于一定的平台,如阿里巴巴平台、敦煌网平台等。平台作为信息流的载体,本身运营的稳定性也至关重要。一旦平台运营出现问题,就相当于交易对手的生存平台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信用风险的暴露。

网络信用体制缺乏。互联网平台大量存在,给予了更多的选择,企业可以从一个平台转至另外一个平台继续经营。但互联网平台之间信息并不共享,平台之间并没有协同形成互联网行业规章制度。企业在一家平台出现不诚信行为或其他不利于风险评价的行为,不会影响其在另外一家平台的信誉,没有共享的黑名单制度将导致无法识别该问题产生的信用风险,因此互联网的网络信用体制尚待建立。

(二)互联网银行的全新风险特征

网络欺诈风险。互联网产品重创新,轻风控。互联网的时代鼓励创新,追求速度,为了便利快捷,有些金融产品没有经过严密的验证,只需简单的验证过程就能使用金融产品。还有持卡人安全意识淡薄。持卡人自身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也是造成网络欺诈损失的重要成因。通常,互联网支付时都需要提供持卡人的卡片信息、密码以及发送到手机的动态验证码才能够完成支付。不法分子要进行网络欺诈,也必须得到这些信息。因此很多不法分子会找各种理由来骗取持卡人的这些信息,比如网购退换货、机票退改签等为缘由骗取客户信息。此时,持卡人薄弱的安全意识成全了不法分子。美国征求、验证信用服务巨头益博睿(Experian)的《欺诈经济学:规避快速增长和创新中的风险》(2016)表明,中国是如今世界互联网风险最大的国家之一,网络犯罪导致的损失已经占GDP的比例为0.63%,这一数字仅仅次于美国的0.64%。因此,加强整个社会的安全用卡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

信息泄露风险。大数据时代,银行累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互联网银行的数据库等级极高,一般很难盗取。但一旦互联网银行的数据泄露出去,不法分子不需要再进行后续匹配或计算,可直接运用银行卡数据进行支付或消费,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互联网银行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客户会纷纷赶到银行网点提现、挂失等,从而给银行日常运营带来较大冲击。

四、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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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采用新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全面、便捷、安全的多元化服务,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多功能服务体系,打造更高品质的文明服务平台和行业服务品牌。

三、倡导“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熟悉金融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严格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准确快捷。

四、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拿、卡、要、报,不接受客户赠送的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五、合理布局营业网点,努力优化服务环境,择优安排窗口人员。向社会展示宽敞、整洁、明亮的营业场所,提供舒适、温馨、方便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候时间。营业网点保证按时营业,满点服务;员工按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串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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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采用新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全面、便捷、安全的多元化服务,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多功能服务体系,打造更高品质的文明服务平台和行业服务品牌。

三、倡导“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熟悉金融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严格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准确快捷。

四、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拿、卡、要、报,不接受客户赠送的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五、合理布局营业网点,努力优化服务环境,择优安排窗口人员,向社会展示宽敞、整洁、明亮的营业场所,提供舒适、温馨、方便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候时间。营业网点保证按时营业,满点服务;员工按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串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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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各国银行业的流动性监管制度不尽相同,国际上也不存在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与标准,但这些监管制度都具有统一的基础,即支持和保护其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以往流动性监管的漏洞得到凸显,深刻披露了流动性监管规则的设定、应急融资计划的实施、资产流动性的评估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新的金融市场环境要求流动性监管有新的主张。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国际框架以后,大多数国家都开始采用了流动性监管的新指标,以此将银行的流动性定量化。

巴塞尔委员会在足够反思以及总结这次金融危机爆发原因的条件下,确定了流动性监管的紧急性,并且不断下发有关流动性监管的指引文件,为流动性风险的计量在实施上做好了准备,同时这也为引入国际一致的流动性监管标准奠定了基础。

二、巴塞尔协议Ⅲ下新监管指标的内容

流动性监管的两个新指标是巴塞尔委员会在2010年4 月正式公布的《流动性风险测量的国际框架、标准和监测》(以下简称《框架》)中引入的,这两个指标为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及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一)流动性覆盖比率

流动性覆盖比率表示为优质流动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的比值。

1.优质流动资产

巴塞尔委员会从两个层次来定义优质流动资产,包括狭义的流动资产以及二级流动资产,并赋予狭义流动资产的转换系数为100%。转换系数与信用等级密切相关,如果信用评级越高,转换系数则越高,反之转换系数越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是指以很小的代价就可以容易而且迅速地转换为现金的资产。这类资产的基本特征有:较低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价值容易稳定;与风险资产的相关性较弱;在发达的和公认的交易所交易。银行持有的以及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数量没有限制,持有二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不能超过高质量流动资产总额的40%。

2.净现金流出

净现金流出是指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的差额。需要指出的是,在计算现金流出时,确定流失比例很重要,流失比例一般按照存款的来源进行确定,各国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上调整流失比例。除此之外,巴塞尔委员会还规定,在压力条件下银行预测一个月内的现金流入时,只能预测那些运转正常、没有任何预期风险的现金流流入,所谓的运营正常、没有预期风险的现金流流入总的来说是指那些零售、回购、对公、授信等产生的现金流入。

流动性覆盖率主要描述银行在某种具体压力情境下,一个月内所拥有的没有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资产数量,体现了银行短期内应对资金缺失的能力。该指标既可以反映出机构的个别情况,也可以通过历史数据来反映整个金融系统的情况。

(二)净稳定资金比率

将可用的稳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的比值定义为净稳定资金比率。

1.可用的稳定资金(ASF)

可用的稳定资金主要包括机构的资本、有效期限不小于一年的优先股、有限期限不小于一年的负债以及压力情景下有效期小于一年但比较稳定的非到期存款;当出现特殊压力事件时,预计将会保留在银行的部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机构融资。将银行的权益资本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乘以与之相对应的ASF因子并将其结果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可用稳定资金数量。

2.所需的稳定资金(RSF)

所需的稳定资金数量的测量需要一连串的设定,它是监管者根据该机构资产、表外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下的流动性风险的整体情况得出的。将机构所持有的或融资所得的资产价值乘以与之相对应的ASF因子并将其结果进行加权平均即可得出所需的稳定资金数量。

通过净稳定资金比率可以测量出银行中长期的流动性,银行至少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与其各项资产和业务融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该标准要求机构至少应该具备应对一年内的资产和表外的流动性暴露的稳定融资能力。另外,该比率可以限制金融机构对批发融资的过度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机构更加精确地评估其表内和表外的流动性风险。

表1 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项目 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例

公式

监管目标 短期流动性风险的检测 调整期限错配,稳定资金来源

作用 保障银行基本的流动性 促进银行使用更长期的结构性资金来源以支持资产负债表内、表外风险暴露和资本市场业务活动

目的 通过确保机构拥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来提高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让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结构化的融资渠道来提高其在较长时期内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

分析基础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对应的

压力场景 1、机构公众信用评级显著下降;2、储蓄的部分损失;3、无担保的批发资金的损失;4、担保资金头寸的显著增加;5、对衍生品交易提出追加抵押品的要求;6、对契约型与非契约型的表外风险暴露提出高额提款要求 1、信用等级被调低;2、因风险造成的清偿或盈利能力下降;3、突发事件造成银行的声誉损失或者社会信任度下降

(三)流动性监管的辅助检测工具

1.合同期限错配

此工具反映了金融机构在特定时间内合同约定的现金流入、流出的期限差距。从一定程度上说,该工具显示了在指定时间内银行需要补充的流动性总量。这个度量工具提供了一个初步的,简单的检测方法,有利于比较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在可能出现潜在的流动性时引起银行和监管当局的重视。

2.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

它是指那些可以被银行用来在二级市场进行抵押融资以及可以作为借款担保品的、没有变现障碍的资产。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对可用无变现障碍资产的数量、种类及位置进行汇报。

3.融资集中度

衡量融资集中度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交易对手的重要性、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及交易币种。重要性主要在单一的交易对手、金融工具及币种分别占相应资产比重的1%以上三个方面得以体现。监管当局通过融资集中度可以识别出重要的批发融资渠道及交易对手,这反映了监管当局对监测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方大额风险的重视。

4.以市场为基础的检测工具

与市场有关的数据可以视为对上述定量方法的重要补充。与市场有关的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市场整体数据、金融行业数据信息和单一银行的数据信息。通过这些数据可对银行业、单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提出早期预警。

表2流动性监管的辅检测工具

监测工具 作用

合同到期期限评估 基线评估,以了解银行最基本的流动性需求

资金集中度 对已知和潜在的交易对手、货币、市场和交易工具类别的批发融资集中程度进行分析,反映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大型资产风险暴露分析结果

可用的未抵押资产 评估银行能够在市场上进行抵押或通过中央银行的常设信贷,在短期内筹得流动资金的资产水平

市场监测工具 鼓励监管机构定期收集市场数据,补充上述的其他三种监控工具,如大额存单展期、股价变动、各种波动度指标以及个别机构的信息

三、流动性新监管指标实施产生的影响

由于各个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整个金融体系的格局不同,流动性新监管指标的实施对各个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流动性新监管指标的实施对整个国际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一)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

上述两个监管指标对银行业影响的时间跨度不同,这主要归因于两个主要指标衡量的侧重点不同,流动性覆盖率侧重衡量短期流动性,而净稳定资金比率侧重衡量中长期流动性风险,所以后者对银行业的影响更加长远。

1.提高银行资金构成转变的成本

金融危机之后市场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银行为满足稳定资金比例的要求可能导致资金成本的更加。据IMF估计全球银行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有大量的负债需要替换,这种趋势可能会使得银行业的借款成本上升,随着借款成本的增加,长期债券的发行成本会更高。

2.改变银行筹资方式和提高发行成本

银行的债券发行的风险溢价在新的更为严格的监管框架以及严格的资本要求下呈下降趋势。但是负债成本可能会随着债券持有者的损失负担比例的不断增加而不断提高。如果最终监管影响到高级债券持有人,银行必须支付更高的利息给投资者以确保债券的顺利发行。

3.影响银行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

金融部门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可能会因为新的监管要求而受到影响,首先由于银行现在的交易必须要考虑到交易对手方的风险,所以银行需要更多资本金来支持交易;其次,长期贷款的周期性的风险需要一定的或有资本金来应对,这种要求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银行的资本结构,资本的分配,同时遏制了银行自营的交易规模以及通过参控股向影子银行系统渗透的趋势,最终使得银行资产表外化的趋势发生了逆转,这些均将使得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

4.监管当局可能借此实施短期套利

因为流动性新监管指标对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有差异,而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实施各个指标的时间点不一样,监管的差异性以及实施跨期性可能导致对于国际监管框架的短期套利。

(二)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1.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新的监管指标会使得金融机构的利润降低。尽管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中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管的其积极作用比较明显,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银行很难达到净稳定资金比例。银行为了达到净稳定资金比例必须改变资产负债表,增持高质量的资产,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这样会降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2.对金融市场结构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中对合格流动性资产的数量的确定,以及由此延伸的对长期资金的要求,可能会影响市场结构。由流动性覆盖比率以及净稳定资金比率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银行短期内增加对于长期资金的需求,会增加资金的成本,降低银行的利润,也可能增加客户的贷款成本以及降低银行存款的稳定性。

3.对市场监管者的影响

新监管指标增加了各个市场监管者的监管执行压力。监管指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系统风险以及对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是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1.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这两个新监管指标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两个看似独立但具有互补作用的目标。首先,通过实施流动性覆盖比率的监管可以使得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优质的流动性资源以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其次,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保证银行融资渠道稳定、持久,以此增强银行应对长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所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将会因为这两个指标的实施而发生重大改变。

2.导致银行负债融资结构发生变化

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要求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计量,同时也强调了改变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的重要性。银行业负债融资结构必将因为这两个新指标的实施而发生变化。国外的商业银行主要融资模式是市场批发融资,因为在压力情景下,如果爆发金融危机,银行从同业取得稳定可持续的融资显得非常困难,此时最有保证的来源是稳定存款。然而,我国的定期存款由于不存在“提前支取的罚金”,因此监管当局将定期存款都视作到期日小于30天的存款。获取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融资渠道,因此流动性新监管指标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较大。因此,流动性管理理念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银行对负债稳定性的重视,克服银行自身期限错配问题,从而可以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

3.降低我国银行业杠杆率以及增加资本补充压力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从2011年开始实施两个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并且2015年年底达标。由此看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的完成时间比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时间提前数年。新协议可能使得我国银行业的杠杆率出现进一步下降的势头,从而导致资本补充压力的上升。

参考文献

[1]钟伟,谢婷.巴塞尔协议Ⅲ的新进展及影响初探[J].2011.

[2]陆静,巴塞尔协议Ⅲ及其对国际银行业的影响[J].2011.

[3]谢平,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和影响 [J].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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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事关“三农”大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是要坚持股份化、竞争化、普惠化的总体要求,强化“三农”市场定位,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江苏在农村金融改革上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目前江苏农商行法人机构达58家,全国最多;村镇银行60家,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阳光信贷”普及到省内所有农合机构,并在全国推广。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着重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大力推进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做深做实“三大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便利性和公平性。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提升农户贷款和农业龙头企业贷款、农民合作组织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重。推动全省最后4家农信社早日消化历史包袱组建农商行,引导已成立的农商行转型发展,走特色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道路,进一步打造江苏农商行的品牌效应。

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经济结构调整和银行转型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机制建设、信贷倾斜、差异监管是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举措。江苏银监局始终把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监管引领,注重政策配合,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持续进步。2012年江苏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408亿元,增量列全国首位。目前江苏共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专业营销团队近千个,基本形成“多层次、特色化、广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着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把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规律,在做深、做精、做优小微信贷业务上下工夫,努力扩大支持覆盖面,确保增速不低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努力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风险管控是银行的“生命线”。目前,银行业风险形势复杂多变,各类潜在风险不断累积放大,须高度警惕、严密布防,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监测其他渠道融资动态”的总体思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落实平台贷款余额不超年初水平的目标,全方位掌握平台融资情况,防止风险表面转移而实质加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钢贸、光伏、造船等行业风险的排查,切实防止单点风险演变成行业性、区域性风险。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认真做好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风险管控。加强企业集群风险管控,推动建立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程度地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大核销力度,把事情做在前面,为未来应对可能面临的困难提前做好准备。继续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并将其作为今后银监局自主现场检查的一项常规内容,每年安排,长抓不懈,努力夯实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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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⑤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⑥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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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4)01-0030-06

一、引言

2010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以下简称“讨论稿”)。经过两年的讨论和修订,巴塞尔委员会于2013年1月公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覆盖比率及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以下简称“修订稿”),是流动性监管框架修订的最新阶段性成果。与讨论稿相比,本次修订稿仅公布了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及5个流动性监测工具,暂时未公布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的正式监管规定,并将流动性规则的过渡期调整为2015年至2019年,LCR标准以每年提高10%的速度,从60%提高至100%。整体上看,此次巴塞尔流动性监管规则的修订稿突出反映了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的主要关切问题,体现了放松流动性监管要求以降低对实体经济的负面扰动的指导思想,是对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形势不明朗的一种妥协和现实选择。修订稿在原框架下添加了危机时期的流动性监管应对方案,并改进了二级资产上限的计算方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流动性监管框架。本文将对此次修订稿进行重要修订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试图探索修订稿新框架下我国流动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我国流动性管理框架的启示。

二、巴塞尔流动性框架研究综述

自2009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征求意见稿)》以来,在国内外业界引起强烈反响。由于第三版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框架仍在修订过程中,其在全球范围内也仍处于过渡期,尚未真正执行,因此业界对此的研究多集中于流动性监管框架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银行体系可能产生的影响方面。

国际上科研组织和学者对流动性监管框架的研究多集中于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如施米茨(Stefan W Schmitz,2011)分析了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对欧元区货币政策执行的影响,结果表明:欧元区的研究报告均低估了流动性监管框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原因在于负网络动态和反馈环节加重了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公开市场操作和无担保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套利影响了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执行。宾德塞尔(Ulrich Bindsel,2011)认为,由于央行在正常时期和危机时期都扮演着流动性供给者的角色,因此流动性监管条款中涉及中央银行操作的内容非常重要,其中,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抵押品框架与流动性监管条款之间的相互作用尤其值得研究。焦尔达纳(Gaston Giordana,2011)以卢森堡为例定量描述了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框架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借贷渠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大银行通常为流动性供给者,因此仍能够在紧缩货币政策冲击时增加借贷,但长期稳定资金量较低的中小银行受影响很大。此外,银行一旦接受流动性监管标准,则借贷传导渠道可能不再有效,其中净稳定资金比例的影响作用将比流动性覆盖比率更大。

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框架的介绍以及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框架对金融稳定、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影响。在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框架的解读和引入方面,周良(2009)认为,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框架反映了监管理念的变化,如强调良好监管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公司治理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利益攸关各方的职责等;王周伟(2011)介绍了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主要国家流动性监管改革的情况;彭建刚(2012)分析了流动性监管的新特点,如更加重视流动性监管、强调压力测试在流动性风险监管中的作用等;费方域、江鹏、陈笛霏(2012)认为,实现流动性监管的手段有数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两种,其中数量角度的流动性监管可以通过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实现。在巴塞尔流动性框架的影响方面,巴曙松(2011、2012)认为,流动性监管框架对国际银行业的影响在于筹资方式的结构性转变和更高的发行成本,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在于银行利润的下降,此外还具有冲击金融稳定、冲击宏观经济、道德风险等诸多负面影响。戈建国(2011)认为,巴塞尔流动性框架具有集中度风险,不利于银行发展零售业务和中小企业融资,压力测试场景根据不足,以及缺乏对系统性风险的考虑和对私营部门产生不利影响等问题,认为我国需要扩大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范围、降低对公司债和企业债市场发展的冲击、鼓励银行开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评级法、明确央行的介入方式和明确披露方式等。陈道富(2011)认为我国流动性监管的问题在于对系统流动性风险重视不足,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仍为补充。统一的微观流动性监管指标缺少差异性以及监管指标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此外,余珊萍(2010)在考察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基础上,认为银行业有能力执行新的巴塞尔流动性标准,并就压力测试探讨了我国执行巴塞尔压力测试的可行性。

三、修订稿的重要变动

修订稿公布了流动性覆盖比率和5个监测工具的基本流动性管理框架。流动性覆盖比率(LCR)用公式表示为“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储备(HQLA)/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主要是确保银行在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这体现了监管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其中,分子上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一级资产可以无限制地纳入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二级资产则必须接受价值扣减后再纳入高质量流动资产,且不能超过HQLA总规模的40%。分母方的净现金流出可用公式表示为:未来30日内的净现金流出 = 现金流出量 - min{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的75%}。其中,现金流出量等于各类负债科目和表外承诺的余额与其流失率或提取率的乘积。现金流入总量是各类契约性应收款项的余额与其在压力情景下现金流入率的乘积。此外,修订稿还了5项流动性监测工具,分别为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以重要货币计价的流动性覆盖率以及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由于监测工具仅供监管者参考使用,并不作为监管指标,在此不再赘述。

相较于讨论稿,修订稿有以下几项重要变动:

(一)扩展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范围

讨论稿指出,符合优质流动性资产特征及操作性要求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分为两类,即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其中,一级资产包括现金、压力情景下能够提取的央行准备金、第二版巴塞尔协议标准法下风险权重为0的实体、中央银行等发行的可交易证券、风险权重不为0的实体或中央银行以本外币发行的证券或中央银行债务型证券。二级资产包括由风险权重为20%的实体、央行、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并可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评级至少为AA-级的,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和担保债券。

然而,由于部分国家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匮乏,可能导致其银行无法满足流动性覆盖比率监管标准,因此客观上确实存在着扩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范围的需要。此外,由于规则制定者中发达国家居多,为适应其二级资产规模大且种类丰富的现实,修订稿将二级资产的标准放宽,允许各国当局自由裁定是否在接受更为严格的价值扣减后纳入更多的二级资产。修订稿中,原来的二级资产被定义为二级A资产,各国监管当局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纳入新的二级B资产,其中,二级B资产包括住房抵押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RMBS),接受25%的价值扣减;非金融企业发行的长期信用评级为BBB-到A+的企业债券(包括商业票据),接受50%的价值扣减;在主板市场上市的由非金融机构及附属机构发行的普通股股权,接受50%的价值扣减。

(二)进一步完善二级资产上限的计算方法

为防止商业银行过度持有二级资产来满足高质量流动性资产要求,从而产生资产集中和流动性资产质量下降的现象,讨论稿规定:“经调整的二级资产不得超过经调整一级资产的2/3”。而所谓的经调整的一级资产是指“所有短期担保资金、担保借贷和抵押品互换交易将任何可能的一级资产都交换成非一级资产后,剩余未受影响的一级资产的数量。”而上述条款提到的将“任何可能的一级资产都交换成非一级资产”的交易即被称为平仓(unwind)。平仓机制设置的意义在于能够将符合要求的短期回购和逆回购交易对观察期第1天的一级资产初始值进行调整,以真实反映整个时间窗口(30天)内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均为真实且能够动用的流动性资产。然而,平仓机制在实际应用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讨论稿规定平仓机制可以应用于任何证券融资交易,同时又将很多满足或不满足操作性标准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中扣除,这可能导致银行通过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来操纵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数量,从而高估或低估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二是由于考虑了平仓机制,所有与非流动性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都在分母上进行了调整,但与这些非流动性资产相关的短期回购交易事实上已经在分母上接受了100%的流出率,因此存在着重复计算的问题,不符合讨论稿第53段确立的“银行不能对各科目进行重复计算”的原则,即如果某项资产已被纳入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分子)中,则在计算现金流入量(分母)时就不能再考虑该资产。

为解决讨论稿存在的几个问题,修订稿采用在附录中列举案例的形式对平仓机制的应用进行了详细说明。与讨论稿相比,修订稿附录做出以下调整:一是“任何非一级资产置换为一级资产”的表述修改为“将任何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置换为一级资产”,这意味着任何不属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金融资产交易都无法再使用平仓机制,以确保能够准确反映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真实数量。二是明确涉及那些虽然是合格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但是不满足操作性要求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融资交易也无法应用平仓机制,以确保银行不会面临“双重惩罚”,即一方面由于不满足操作性要求而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池中扣除,另一方面分子上还要接受100%的现金流出率。三是由于在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中添加了二级B资产,相应地将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

(三)放宽部分项目现金流出率要求

流动性覆盖比率的分母上为净现金流出,现金流出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分母的大小。从此次修订情况来看,巴塞尔委员会放松(下调)现金流出率的意图非常突出,这一方面反映出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流动性紧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业界对于银行流动性要求过严,对实体经济带来冲击的担心。综合来看,此次修订稿对于现金流出率的调整主要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1. 降低“稳定存款”流失率突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第一,修订稿继续下调稳定存款流失率。讨论稿规定零售存款中的稳定存款流失率为5%,所谓的稳定存款是指被有效存款保险计划完全覆盖的存款,或者由公开保证提供同等保护的存款。而在修订稿中,则不仅对“有效存款保险计划”做了详细说明,还规定符合“有效存款保险计划”标准的国家稳定存款可以采用3%的流失率。该条款的修订对于拥有多年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发达国家而言是极为有利的,也反映出发达国家对放松流动性监管的强烈诉求。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如果银行从单个小企业客户吸收的全部资金(并表基础,包括存款及向小企业出售的债券)少于100万欧元,则可以认为该小企业具有与零售存款账户类似的流动性风险特征。因此讨论稿与修订稿均令小企业无担保批发融资与零售存款的处理方式一致,即同样区分“稳定”和“欠稳定”存款,并可根据是否有存款保险覆盖而选择更低的现金流出率。

第二,降低有存款保险制度覆盖的非金融企业等部门无担保批发融资的流失率。讨论稿规定来自非金融企业、中央银行、实体、公共实体部门的无担保批发融资统一设定为75%。考虑到75%的现金流出率过高,可能导致银行从非金融企业等部门获取融资来源的积极性下降,并进而可能减少对非金融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影响实体经济活力,修订稿将此类机构无担保批发融资的现金流失率从75%下调至40%。此外,还特别规定此类存款中受有效存款保险制度覆盖的那部分存款的流失率可进一步降低至20%,更加凸显了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

2. 放松已承诺信用和流动性便利流失率以降低对实体经济的负面扰动。所谓已承诺信用便利是指为公司客户提供的已承诺、当前未提取的日常运营资金便利;流动性便利是指向客户提供的在无法通过金融市场获得资金满足日常业务需求情况下进行债务再融资的备用便利。讨论稿根据不同的交易对手设定了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的流出率,交易对手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零售客户及小企业客户;第二类是非金融公司、实体和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及多边开发银行;第三类是其他法人客户。修订稿虽然延续了上述思路,但更加细化了上述交易对手的分类,并根据不同交易对手的融资行为对交易对手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5类:(1)零售客户及小企业客户;(2)非金融企业、和中央银行、公共实体部门和多边发展银行;(3)同样接受审慎监管的银行;(4)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受托人①、受益人②的其他金融机构;(5)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公共实体部门、管道、特殊目的实体和其他不包含在上述类别中的实体。

对于零售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修订稿的流失率与讨论稿保持一致,仍为5%;对于非金融企业、和中央银行、公共实体部门和多边发展银行,其信用便利的流失率为10%,流动性便利流失率为30%;对于同样接受审慎监管的银行,其信用便利与流动性便利的流失率均为40%;对于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金融机构,其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的流失率分别为40%和100%;对于其他法律实体,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的流失率均为100%。相比于讨论稿中第三类机构流失率统一设定为100%的规定,修订稿既根据交易对手的行为特点细化了交易对手的分类,还体现了对于各类交易对手流失率的放松,确保银行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避免对实体经济的干扰。

(四)允许危机时期提取使用流动性资产

讨论稿第16段明确要求银行“应持续满足这一要求(即流动性覆盖比率高于100%),并持有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用来抵御可能发生的严重流动性压力”,这意味着银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将流动性覆盖比率(LCR)保持在100%以上,也意味着银行在压力时期或危机时期无法提取和使用高质量流动性资产。该条款很有可能导致银行在危机时期更加倾向于储藏流动性以应对不时之需而不愿意出售流动性以帮助其他机构度过危机,从而造成加重危机而不是减轻危机的影响。

针对该条款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修订稿花大量篇幅对此进行了修订。比如修订稿第11段和第17段明确表示,“在压力时期,银行使用其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储备并进而导致其LCR低于最低标准是完全合适的”,“……在危机时期,银行可使用其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并进而使其LCR低于100%,因为在此情况下仍保持LCR大于100%可能对银行和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修订稿还明确,尽管商业银行可以在压力时期动用其流动性储备,但监管当局仍应对此有所反应并做出合适的监管处理。比如监管当局需要考虑其监管处理可能对银行产生的顺周期影响,即银行在压力时期流动性覆盖率降至100%以下,如果监管当局此时对银行仍采取公开信息披露和严厉的惩罚措施的话,可能会加重市场对银行的压力,从而更加重了银行的流动性恶化程度。因此,这要求监管当局制定一整套与银行流动性覆盖比率下降的原因、下降的程度、持续期间、影响范围及频率成比例的监管处理方案,以降低监管对市场的影响。

四、新框架下我国银行业流动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主要集中于一级资产,二级资产种类及规模有限

尽管此次修订稿将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范围扩大,事实上是国际规则对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高质量”特征的一种妥协,但从另一个侧面也确实反映出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发展较为完善,金融产品、制度和机构创新力度较大,能够用以满足监管要求的金融资产也较多。例如,花旗银行2012年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末花旗集团的总流动性来源为3538亿美元,其中无变现障碍的流动性证券共计2808亿美元,占总流动性来源的79.4%,且该比重较2011年末提高了10.8个百分点。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构成则仍然是以一级资产中的央行准备金为主。以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为例,2012年末,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1个月内的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分别为31749.43亿元和20061.11亿元,分别占其1个月内金融资产总额的62.72%和62.99%。

我国商业银行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主要由一级资产构成,这是由于金融市场深化程度不足,符合第三版巴塞尔流动性框架中二级资产定义的资产种类和规模较小的国情决定的。尽管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取得长足进展,但发行主体仍主要集中于财政部、政策性银行、铁道部、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和种类均相对有限。

二级资产相对匮乏虽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持有更多一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整体较高,但同时也表明银行资产较为集中,集中度风险较高。此外,由外汇占款较高导致的银行高存款准备金现象毕竟是不可持续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过度集中于一级资产也无助于银行分散资产风险。

(二)二级资产计算中未纳入平仓机制,无法科学准确反映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数量

尽管平仓机制的应用显得比较复杂,牵涉到各类短期回购和逆回购交易的计算,但由于其能够避免银行利用回购交易将那些无法在压力时期真实应对流动性压力的资产也纳入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从而产生监管套利,平仓机制的正确运用对于我国计算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然而,2011年公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对平仓机制并未提及。当然,由于我国目前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构成主体还主要是央行准备金,二级资产的规模有限,相应地通过回购和逆回购交易来置换一级资产的交易规模也较为有限。但是,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规模确实在逐年扩大,甚至已经成为债券交易的主要方式(见图1),不考虑平仓机制将会对我国银行高质量流动性资产计算造成不小影响。

考虑到我国金融市场改革深入推进和金融创新速度加快,各类市场层次逐渐完善,机构投资者类型也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深度必将提高,短期融资交易规模也将大幅扩大,未来平仓机制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我国的流动性管理办法中增添平仓机制,这样一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也能够科学化、规范化国内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

(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导致现金流出率偏高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强中小存款人的信心,并通过改善存款合约的信息结构来增加其存款的稳定性,从而有效防范银行挤兑现象的发生和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负面溢出效应。修订稿提出的对有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存款应用较低的现金流出率具有合理性。我国目前尚未正式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在实际计算时可能导致我国银行业对零售存款和中小企业无担保批发融资采用10%的现金流出率,也无法对非金融企业等部门无担保批发融资采用25%的较低流失率,从而加重商业银行持有更大规模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压力。

(四)小企业标准与修订稿不一致影响银行客户结构转型

小企业作为流动性监管条款特殊处理的部门,银行与其交易能够享受较低的现金流出率,比如前文提到的小企业存款可以与零售存款做同样处理。但修订稿的小企业界定是根据银行从其获取的资金规模(银行从单个小企业客户吸收的全部资金少于100万欧元)确定的,与我国的小企业标准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我国工信部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根据不同行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从业人员制定了中小微型企业的标准。如果接受修订稿的小企业标准,则我国商业银行吸收中小企业存款无法享受较为优惠的现金流失率,从而间接提高银行融资成本,影响银行争取小企业客户的积极性,不符合我国支持小企业发展和银行客户结构转型的战略。

(五)我国流动性监管框架尚缺乏压力时期制度安排

我国的传统现实是国有银行是流动性输出部门,中小金融机构是流动性融入部门。尤其是在季末或月末监管考核时点,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尤其大,也相应更容易受到流动性冲击。如果将流动性压力分为异质性压力和系统性压力的话,则系统性压力时期的影响面最广,影响程度也最深。一旦进入系统性流动性压力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紧缩行为将更为明显地对金融体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流动性管理框架中允许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在压力时期动用流动性资产,从而对流动性覆盖率相应低于100%,且不会接受更为严苛的监管惩罚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尚缺乏危机时期银行动用流动性资产的相关监管安排,可能导致压力时期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贮藏行为,加速危机时期的流动性枯竭现象。此外,缺乏压力时期未满足流动性覆盖率要求的特殊监管处理,可能导致银行在压力时期面临同样严厉的监管处罚,从而向市场传递更为强烈的负面信号,造成监管的顺周期现象。

五、对完善我国流动性管理框架的启示

一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丰富金融资产种类。尽管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出现可喜成就,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债券品种逐步增加,但与商业银行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建议继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鼓励金融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扩大非金融企业债券种类及规模,并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在盘活银行存量资产的同时为金融体系提供更多的合格二级资产,改善银行过度向一级资产集中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结构。

二是纳入平仓机制,提高二级资产上限计算科学性。建议在我国商业银行计算二级资产上限时纳入平仓机制,并借鉴修订稿思路,将不属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金融资产和不符合操作性要求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回购、逆回购交易从平仓机制中扣除,避免商业银行的监管套利。

三是积极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地区)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我国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一直在探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央行也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表示,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存款保险法的出台,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

四是在过渡期内按照我国中小企业标准制定现金流出率。考虑到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推动商业银行客户转型的战略安排,建议在过渡期内(2019年前)根据我国中小企业标准制定中小企业批发融资流失率,并将中小企业存款与零售存款做同样处理,引导商业银行争取中小企业客户。

五是借鉴修订稿降低对实体经济扰动的思路。修订稿突出的特点在于分类降低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流失率,以降低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冲击。比如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便利产品的交易对手多为零售客户及非金融企业客户,形式以信用卡、“循环贷”为主。采用修订稿提出的较低现金流出率也有利于提高银行提供此类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在实现稳健流动性管理的同时降低对实体经济的负面溢出效应。

六是完善压力时期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建议我国除参照修订稿允许银行在压力时期提取和使用流动性资产以及制定相应的监管处理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教育问题,即让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流动性覆盖比率的定量信息和定性内容,避免简单地将流动性覆盖比率低于100%理解为流动性危机,加剧市场的不当反应。此外,在系统性压力时期,中央银行会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来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以稳定市场信心,这要求在压力时期流动性管理框架中纳入央行救助的相关内容。

注:

①经授权为第三方管理资产的法人实体,包括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集合投资工具等资产管理实体。

②享有或可能有资格享有遗嘱、保单、退休计划、年金、信托或其他合约的受益权的法人实体。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尚航飞,朱元倩.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影响研究[J].新金融,2012,(11).

[2]陈道富.提高我国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J].浙江金融,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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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处理业务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程度越来越高。信息系统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对信息系统进行严格规范的控制尤为重要。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与有效,实施有效的IT审计成为商业银行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商业银行实施IT审计的必要性

1.这是由商业银行业务高风险性的特点决定的

商业银行本身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在银行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包括:战略性的,名誉性的,操作的,信用,货币兑换,利率,流动性。随着银行业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网络银行和信用卡的兴起,银行的业务和信息系统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信息系统需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当信息系统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时,就会造成系统故障,系统错误等情况,导致一些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这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的战略性,名誉性,操作性的风险越来越大。为减少这些风险,这就需要IT审计对系统进行严格的规范控制,对信息系统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价以保证信息系统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2.这由信息系统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信息系统的开发是一项长期而且庞大的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它具有投资大,风险高的特点,若开发不当,则可能会使信息系统无法投入使用,或即使能勉强投入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错误不断,需要极高的成本来维护系统,因此需要IT审计对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并改正错误,保证信息系统的质量,降低系统后期的维护成本。同时,由于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信息系统,也不可能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发现全部潜在的错误,这使得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系统故障,系统错误,黑客攻击漏洞等情况,这可能会使数据被破坏,客户隐私被泄露,经济效益遭受损失,对商业银行的声誉、经营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阶段进行IT审计找出系统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以保障系统安全、可靠以及有效的运行。

二、商业银行IT审计的现状及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IT审计制度

在我国制度创新还跟不上IT的发展,相关的IT审计法规、准则存在着一定的滞后现象,目前存在相关法规、准则仅有审计署于1996年颁布的《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1999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等几个。而近年来IT发展迅速,这些法规、准则不一定能适应新的系统环境,这将会给商业银行的IT审计的实际操作带来一些困难和影响。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的IT审计的发展,应该完善相关的法规、准则,使之跟得上IT的发展。同时,根据国际趋同的要求,我国也应根据国际IT审计的国际标准――COBIT(信息系统和技术控制标准)建立符合中国实际、顺应国际准则趋同化要求的内控、风险管理体系、IT监审机制和制度。

2.加强IT审计的连续性

由于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开发多采用外包方式,这使得在实施IT审计时容易忽视信息系统开发阶段的IT审计,使得IT审计缺乏连续性。而系统开发阶段存在的一些潜在的问题可能会系统在运行维护阶段逐渐暴露出来,这个时候就需要去系统本身进行修正,与在系统开发阶段进行的修正相比,此时的花费的成本将更高。因此,需要加强在系统开发阶段的IT审计,加强IT审计的连续性,这将有助于保障高质量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减少系统存在的潜在问题,降低运行维护阶段的维护成本。

3.提高商业银行内部IT审计的质量

商业银行一般都拥有自己的IT部门,由于部分内审人员计算机知识与技能有限,这使得在进行内部审计时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IT部门的人员的帮助,诚然这些IT部门的人员对于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业务十分熟悉,有利于内部审计的实施,但是这却让他们拥有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使得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遭到质疑,内部审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而高质量的内部审计能使信息系统安全、可靠以及有效的运行,同时也使信息系统容易通过外部审计。因此,需要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独立于IT部门的IT审计部门,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

4.培养IT审计专业人员

我国商业银行IT审计起步较晚,IT审计专业人员在数量上严重不足,同时在专业技能方面与国外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IT审计质量的提高,因此需要大力培养IT审计专业人员。对此,我们可采取专家讲课、委托培训、公派交流学习等措施来培养IT审计人员,提高IT内审人员的素质。

5.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

我国IT审计起步较晚,虽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快的进步,但相对于一些起步较早的国家而言,总体水平并不是很高。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经验,比如:挪威的数据获取自动化(TOMAS)系统,它能在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同时,使审计人员可以采集存储在财务管理会计系统中的基本数据而不增加被审计单位的安全风险;美国利用互联网实施联网审计,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获取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开展审计工作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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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3-0088-02

一、引言

党的十指出,科学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主题,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深化关键领域的改革,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十的部署,未来一个时期,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将进入攻坚阶段,逐步向“深水区”迈进,这将对中国银行业的科学发展和战略转型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进入十二五时期,中国银行业在科学发展与战略转型方面成效显著,经营理念获得了一些切实转变,在业务结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不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脚步加快,银行业开放已经迫在眉睫,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世纪面临着巨大的战略转型需求,如何发挥外资

银行进入的积极效应,促进中国银行业自身的战略转型,本文将进行探讨。

二、中国银行业战略转型与改革的新背景

新形势下,中国银行业的科学发展和战略转型有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行业改革的背景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骤加快,并进入了实质性提速阶段。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降息的同时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区间进行了扩大,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并出现了实质性的变革。十报告指出,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逐步加快,银行存贷利差将面临趋势性收窄,银行利润高增长时代将面临结束。未来,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全部放开,银行存贷利差的下降空间很大,并将从根本上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化。当前,利率仍受管制,产业规模即银行效益,银行业盈利水平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业务规模。未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做大规模实际上无法确保盈利持续增长,而不计成本地盲目扩张则可能因为定价水平落后造成被动局面。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发展方式及内部管理都迫切需要加快转型。这一点是我国银行业面临战略转型比较根本的一个现实背景。

其次,我国金融脱媒加快发展。近年来,多层级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发展,证券、保险行业发展提速,市场格局变革加快,金融脱媒脚步加快。以2012年为例,本外币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口境内的银行新增信贷占社会融资总额的比重迅速下降,已经达到65%左右。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社会融资结构逐步转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重,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空间将受到挤压,新型业务的拓展力度加大。随着优质企业对贷款的依赖度降低,银行动态优化信贷结构的建设越来越迫切,银行的一般性存款也面临被持续分流的严峻挑战,要求其必须主动发展负债业务。而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市场竞争加剧,促使银行转型发展。

最后,银行监管走向完善。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商业银行新的资本管理办法也已出台。未来我国金融监管将不断完善,手段不断丰富,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将提高。从短期看,资本新规的实施使得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所拉低。而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盈利增速将出现下降,资本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从长期看,资本约束将使银行难以依靠传统粗放型的经营取胜,科学发展的要求逐步迫切。

不过,当前银行有效推进转型和实现科学发展仍有积极因素。比如,中国经济有的自我平衡、修复和发展能力强。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加快,我国经济增速仍将保持一定的高位,这就为商业银行逐步推动经营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我国消费潜力的释放将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创造“蓝海”。而多层次金融市场持续快速发展,也为银行业进行金融创新、提升自身财富管理能力创造了一定的“平台”。

三、当前中国银行业战略转型与改革思路

新形势下,科学发展和创新的要求加快,我国银行业必须积极调整经营管理策略,在保持规模的同时,促进质量与效益的持续均衡发展,当前中国银行业战略转型与改革思路

如下。

第一,要从理念上进行根本转变,实现低资本占用型经营。要改变过度依赖批发性信贷业务的现状,促进零售和中间业务的发展。要摒弃“速度”和“规模”情结,提高质量和效益,加强管理基础和创新力度,促进“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积极向低资本占用型经营模式转型。同时,在经营方面,要优化客户结构,推进综合经营试点。随着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我国国内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即将到来,要大力抢占中小企业客户市场,实现从优质大客户为主向优质大中小型客户并重的转变,优化客户结构,要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综合经营贡献度。

第二,要努力提升传统业务优势,加快新兴业务发展。一方面要保持传统业务优势,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努力提高盈利水平,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另一方面,要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加快零售银行业务发展,形成对公和零售业务并驾齐驱的经营格局。同时,要突出中间业务的战略地位,加大资源投入,创新中间业务产品,要创新资产业务发展模式,推进银行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利用率。

第三,要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效率,巩固银行经营模式转型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要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为战略转型和科学发展开辟道路。

参考文献

[1] 张礼卿.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银行业开放及其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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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拟稿人 张娅)根据县委办《关于做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调研”的通知》要求,澄城县金融中心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部分民营企业,重点对“十三五”期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风险防范面临的挑战等进行了调研,下面浅谈全县金融业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县金融业发展现状

我县金融业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保险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十三五”期间,县域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对接进一步紧密。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支持了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大力拓展了适合“三农”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方式,满足了“三农”群体的金融需求;加大了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金融创新不断深化。为贴近市场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针对县域企业及农户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邮储银行推出“助保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建行推广“云税贷”、“抵押快贷”等信贷产品,联社针对经营良好且仍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客户、有实体但抵押物不足的企业分别推出“诚税贷”、“无还本续贷”及“融资性担保公司贷款”等产品,农行推出“网捷贷”、“惠农e贷”,长安银行推出“优税e贷”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创新信贷产品,以“最多跑一次”为改革统领,全面简化融资手续、压缩办贷时间、降低获贷成本,帮助小微企业和“三农”群体解决融资需求。

3.培育挂牌上市企业逐步推进。“十三五”期间,省市明确了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标准,为推动县域企业挂牌上市,我县积极组织资质较好的企业,参加市上举办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培训会,鼓励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达到直接融资的目的,并根据企业意向,建立了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并成功上市挂牌企业1户。

4.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通过政府参股、控股华冠融资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与县域银行合作,建立了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三方共赢的良好格局,扩大了“三农”群体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获得率,提升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落地实施。“十三五”期间,县政府与蚂蚁金服集团合作,通过对“互联网+”的应用,在支付宝智慧县域平台为我县农户开通了普惠金融信贷申请入口。根据大数据建立的授信风控模型,农户可申请到无抵押、免担保、全天候的金融服务,整个申请流程由农户在支付宝端完成,实现了3分钟申请,一秒钟审核放款,0人工干预,按日计息,随借随还的金融服务。“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的落地,进一步推动了县域经济转型升级,落实了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6.金融生态环境持续良好。“十三五”期间,为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县政府建立了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澄城县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澄城县处置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澄城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澄城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领导小组等机构,并制定了《澄城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个文件。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各类违规违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逃废金融债务打击活动、处置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金融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斗争以及涉众型经济案(事)件风险排查等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严厉地打击了扰乱、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相关监管政策,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合规经营,努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全县金融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金融发展的潜力有待挖掘。“十三五”期间全县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无论是资本实力、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还是产品创新能力、人才队伍素质,都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特别是农信社的历史包袱未得到彻底化解,改制缓慢,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十四五”期间,提高金融企业综合竞争力显得更加重要,仍需在改革中发展壮大。

2.金融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融资结构、信贷结构不合理,企业直接融资步伐缓慢,企业债券市场严重滞后。“十三五”期间,信贷资金倾斜县域重点项目的力度不够,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信贷投入过大,潜藏着较大的信贷风险。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供应和中小微企业的有效融资依然不容乐观。“三农”群体资金需求仍得不到有效满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步伐缓慢。必须把金融结构调整摆在突出位置,加快调整金融组织结构、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的步伐。

3.金融风险亟待防范。“十三五”期间,尤其是疫情影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产能过剩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金融风险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金融业链条长,市场信息不对称,又易受外部因素干扰,不确定条件多,利益诱惑大,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强。“十三五”期间我县非法集资案件较“十二五”期间有所增多,尤其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上网跨域非法集资现象频增,稳控任务还很艰巨。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防控金融风险,优化生态环境仍需加强。

三、做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因国际疫情影响,未来几年,世界经济仍将处于震荡调整期,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县金融必须适应新常态的发展,把握、引领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勇于担当挑战,实现跨越发展。

1.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扩大金融供给总量。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建立财政性资金“存贷挂钩”考核机制,实行“多贷多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激励金融机构扩总量,调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支持。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潜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2)优化金融产业投向。充分发挥银行主力军作用,支持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加大对金融机构涉农、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补贴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合力,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改进信贷管理模式,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全面推动和提升县域内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为农村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内的农户、企业及经济组织提供优质服务,抢抓政策机遇,不断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治理结构,提升发展质量。

(3)做好县域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服务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县级融资平台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县级贷款审批权限;结合县域融资平台现状,改进授信评级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综合考虑贷款用途、融资背景、未来收益等要素,提高风险评级的合理性;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厘清各项收费项目,清理不规范经营行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估费、抵押登记费、担保费等收费项目;在现有债务化解过程中,凡平台公司不能一次性结账的,协调承贷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公司协商,尽快达成新的还款计划,科学合理释缓偿债压力,不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切实防范处置风险中的风险。同时积极发挥我县融资担保公司作用,鼓励其依法依规为国有企业提供市场化的融资担保服务,实现融资平台转型平稳过渡。

2.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梯次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出台我县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若干措施,积极推动一批企业改组改制,重点培育和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我县特色行业和支柱行业背景、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各类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新四板”挂牌融资。支持“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分层或转板上市。鼓励和引导初创期创新型小微企业规范改制,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先行挂牌,条件成熟后转“新三板”挂牌。加强与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战略合作,在挂牌企业资源培育、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充分发挥“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直接融资、规范治理、价值发现等重要功能,共同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打造县域企业挂牌上市集群。

3.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加快农信社的改制步伐。农信社是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主力军,改制组建农商行是主动深化地方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一步,是促进我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商行组建工作步伐,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2)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引进先进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技术;推进银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业务模式;持续推进保险业创新,支持发展农村养老健康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服务和保障我县农业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商业补充保险,积极发展果业、大棚蔬菜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加强公司能力建设,以政府资金为主导,鼓励多元化投资,提高担保规模和放大倍数,做大做强我县融资担保公司,增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公司,增加农户小额贷款的投放,逐步规范民间借贷,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农村,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3)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拓展。“互联网+”是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组织、新市场的引入,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业态。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会出现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贷款、股票、债券等发行和交易直接在网上实现,大大减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更加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真正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运作。互联网金融的拓展,将开创新的金融模式,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向前发展。

(4)大力推进绿色金融试点。根据现阶段提出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大力发展能效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林权贷款、集体土地抵押贷款等贷款方式,积极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项目和服务。支持传统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产业形成绿色新业态。

4.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加强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统筹协调推进金融监管工作。完善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管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金融风险排查与监测,防止潜在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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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的进入有效提高了我国银行系统的经营效率,有利于银行系统的稳定性。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竞争也将促进政府机构或民间机构对于银行监管的技术改进,促进相关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二)国内银行业面临竞争压力,银行体系风险加大

外资银行的进入将进一步加剧国内银行的竞争,给我国银行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成本。特别是存款市场的竞争会冲击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使国内银行贷款质量下降。外资银行与我国银行市场份额的竞争以及银行开放的风险暴露和恶化问题,将会加大银行系统的风险。同时,外资银行通常不会按照东道国的政策来经营自己的业务,这将削弱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直接冲击

一是争夺银行客户资源,银行业务面临威胁和考验。外资银行具有信誉和服务质量的优势,而且大部分外资银行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商业银行服务,对于优质客户有很强的吸引力。由于跨国公司占据较大的资本市场份额,其金融业务主要来源于外资银行,这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产生较大的影响。近几年,外资在华投资企业贸易额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58%,2008年我国非金融领域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有924亿美元。从国有商业银行到外资商业银行合资控股改革过程中,外资银行对争夺国内银行高端客户资源的程度有增无减,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猎取金融业高级人才。银行从业人员的高级人力资源关系到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外资银行的雄厚资本、丰厚报酬、灵活的激励机制、员工培训机制优势往往吸引许多国内优秀金融人才,中资银行不得不面临人才的流失和缺乏的境地。

(四)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外资银行的进入不可避免地给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带来冲击。外汇市场资金流动的不确定性,国际金融投机的干扰,若监管不力,我国金融市场定会引起动荡。一旦银行业资本的流动性加大,信贷膨胀易产生高风险,泡沫破裂,将摧毁我国的金融市场,导致银行破产,经济瘫痪等连锁反应。加上金融衍生工具若被投机者利用,其产生的风险无法控制,将导致金融危机的产生,导致金融市场遭受严重的破坏。

二、规避银行风险的对策

(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依靠市场经济,培育我国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不成熟造成银行中间业务较弱,使银行业的发展受到阻碍。用有效的资本市场带动银行改革和金融结构的调整,改变银行资本代替产业资本来直接投资的现状,避免不良资产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减少金融风险。2003年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加强了监管制度的建设,金融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格局,加强了监管主体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外资银行从市场准入、运营、风险控制与处置、市场退出等都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管程序,建立以资本充足率、资本质量、清偿能力、贷款集中度、外汇风险、对外业务风险和国家风险为主要内容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防止国际短期资本大量进入,提高以防范金融风险为核心的金融监管。

(二)提高内在竞争力提升综合实力,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微观经济环境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内控机制的建立。按照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要求,建立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加强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使风险控制机制与利润机制能够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提高银行经营透明度。

推行银行业股份化等多种途径,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融资或外汇市场购汇等多种渠道增加银行资本金。我国银行的资本量与其资产不成比例,与《巴塞尔协议》有较大的差距,国际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在12%左右。

加快金融创新。我国银行严重依赖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获取方式,我国银行业的收入中75%来自储蓄存款收入。为此需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力开展中间业务项目;加强多功能综合业务平台开发,推广金融超市;加强金融产品推广营销,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个性化服务;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建设,充分利用综合技术增强竞争力。

(三)培育新生力量,提高运行效率

培育国内金融市场新生力量,发展民营银行,补充国有商业银行不灵活的劣势,加强竞争,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但良好的系统环境需要体制、信息机制、法律保障等支撑,避免民营银行倒闭引发整个金融行业的信用风险和危机。

(四)加强中外银行在各方面的合作,相互理解和沟通

以《巴塞尔协议》为基准,和外资银行母国进行双重监管,建立畅通的信息交通渠道,良性竞争,节约成本,共同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共同促进我国银行业的繁荣。

三、对银行业风险控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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