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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风险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0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供应链业务风险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供应链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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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概念

1、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是指供应链融资业务对合同签订、项目运营、相关资源使用及押品市场价格波动等方面的风险种类进行描述,同时提出对每一种类风险的控制办法,从而达到在每一个项目运作环节中预防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2、具体项目风险等级的大小和风险点的控制:具体项目风险等级设定为五级,分别为:

一级(高风险)、二级(较高风险)、三级(一般风险)、四级(较低风险)、五级(低风险)。以最高一级风险作为该项目的综合风险。通过对高风险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监管流程和措施手段控制其风险。

二、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1、出质人道德风险

(1)风险内容。对出质人缺乏足够的了解,出质人及其负责人在信誉和道德上存在瑕疵,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监管员的信任或由于经营问题而存在冒险行为,由此可能潜在发生的对监管方和质权人不利的行为的可能性,利用他人的货物质押,动态质押换货过程中,以次充好,使用虚假海运提单换取现货,哄抢押品,企业管理混乱。

(2)控制措施。全面调查出质人在业内的口碑,其负责人在信誉和道德上存在法律瑕疵的,不允许合作。出质人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活动混乱,不允许合作。监管场所押品单独存放并且标识,防止利用他人货物质押。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我方不对押品内在质量负责。我方在没有签订物流业务全程监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具备辨别海运提单能力,不允许以海运提单换取现货。必须要求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签订承诺书,对由此发生的道德风险以其所有个人资产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2、出质人资质评价风险

(1)风险内容。在评价出质人时,对其经营历史、经营业绩、业内地位、信誉度、相关资信掌握不全面和不了解,出质人诚信度不掌握;出质人有非法逃税记录或其他违法记录。

(2)控制措施。要求出质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经营历史3年以上,上年利润200万元以上。掌握通过正常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对于有违法记录的出质人不提供监管服务。

3、银行要求承担责任过多产生的风险

(1)风险内容。价格评估、资质评价责任。银行质押率高。银行要求我方提供押品市场价格变动信息,某个时间区域或整体是否存在由押品大幅跌价引起的跌价风险。

(2)控制措施。原则上不提供价格评估和出质人资质评价的服务。如需提供,资质评价要全面没有遗漏,我方有专人负责收集我方熟悉的押品市场价格变动信息,对于我方陌生的押品,我方应拒绝提供价格变动信息。降低质押率;价格评估一定低于市场价。

4、监管场所硬件设施带来的风险

(1)风险内容。押品存放的场所在本单位以外,有的是出质人生产企业,有的是第三方仓库,监管场所硬件设施条件参差不齐。有的监管场所偏僻,安全性差。外租仓库不具备监管(仓储)条件,造成押品损坏。外租库存在防水、防火等隐患。外租摩的设施、设备不适合我方监管货物的保管和进出作业。管理仓库的仓储公司对仓库的土地、设施不具有所有权,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短少或因其违规操作造成损失,仓储公司不具备赔付能力。

(2)控制措施。选择监管场所的决定权在我方,并且要求监管场所的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不足伍佰万元的需要提供书面评价材料,报供应链融资部审批。选择输出监管场所把握风险可转移原则。输出监管场所有能力承担,而且必须承担货物的灭失、被盗、火灾等风险,必要时要求其上级单位提供担保。对输出监管场所进行真实、有效、严格的调查和评价,内容包括:资质、信誉、仓储条件、管理水平、安全设施和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选择的输出监管场所必须提供场地使用汪明、通过正常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年财务报表。输出监管场所区域界限明显,能为监管人员提供可监控的办公条件。

5、地区环境风险

(1)风险内容。是指监管地点的位置是否属于法律环境不好的地区,而由此引发的当发生问题时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所带来的风险和可能性。

(2)控制措施。不选择政府执法力度不够的偏僻地区作为监管场所。

6、监管场所管理水平风险

(1)风险内容。监管场所管理水平不一致,监管场所没有划分独立监管区域,容易造成出质人将其他客户的货物充当自己的货物出质。监管场所没有押品标识,容易造成出质人将同一批货物重复向不同的银行质押。在监管场所相关人员哄抢押品。

(2)控制措施。要求监管场所押品不能与非押品混放,监管区必须设立明显的“质押”标志。为明示质押监管的占有权利,无论库内库外监管都应在货物上(旁)挂(立)货位卡,卡内应有“质押”字样,应记载质权人、监管人、出质人、货位、品名、数量等内容。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确保特殊时期具备阻止哄抢押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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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押物品带来的风险

质押物带来的风险包括品种选择、货权不清以及监管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对3PL企业来说质押物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不是所有的物品都适合进行质押监管,可以说整个监管业务风险控制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对质押物品的选择。

近来出现不少质押物货权不清的情况,尤其是上海、浙江等地重复质押,或则用他人在自己仓库货物冒充自己货物进行质押的情况等尤为严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3PL的责任风险。

因为质押物并不是都放在仓库内且不同的包装形式造成在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意外情况造成变质或者损坏,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中不同的区域也存在不同的监管风险。

(二)出质人的资信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风险,不是银行单方面面临的风险,而是银行与3PL企业共同关注的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出质人恶意拖欠或欺诈的情况,3PL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一个供应链金融的项目中银行往往会经由合同将责任转嫁给物流监管企业。另外,由于银行在专业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一些对质押物特殊细节要求上的问题,造成了一旦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3PL企业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

3PL公司自身监管操作带来的风险,包括人员的风险、内部管理的风险和质押场所选择的风险。监管人员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防线。从业人员由于在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原因对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如,进行每日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与更新或者在录入时候粗心大意录入错误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另外,3PL企业的操作流程不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制度的缺失、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都会带来风险。如:相关的记录未交接,质物清单或者解除质物通知书未签字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对一线监管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盘点和巡视考核工作不到位等也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再有,上文分析了监管质押物品要慎重选择,其实对于监管质押的场所也要进行有效的筛选,不然可能会出现由于监管场所条件不具备造成质押物变质、损坏或者缺失的风险。

二、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对策

(一)质押物带来的风险防控对策

对于质押物带来的风险主要从质押物品的选择、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的保管措施以及质押物的货权及货源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防控。3PL企业对于是否接受银行的质押委托要看品种是否适合监管。一般来说,对质押物的要求是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流动性好容易变现、仓储没有特殊要求易于保管的品种。例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金粉、煤炭、汽车等。3PL企业对于质押物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3PL企业对于监管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于存放保管中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接受监管委托。还有包装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也不相同,对于散货等在雨洪灾害中容易发生流失的货物和棉麻、纸品等容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出现灭失的质押品必须要上保险等。设计对于质押监管物品的评估指标,确定质押物本身的风险评级,在降低质押物本身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扩大3PL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对象。

表1 质押物品情况评价表

质押物序号 类别 品种 危

品 防潮要求 放火要求 防氧化要求

是否保险 外

况 季

求 市

场需求情况 价

度 变

力 流

性 保

监管地点

单价要求

验收方法 盘点要求 计量方式

以上表格中的各项指标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情况各自具体的等级的评分,例如单价要求中10万、8万―10万、4万―8万、1万―4万、5000千及以下等各自获得1\2\3\4\5分的评分标准。再有计量标准中,抄牌、过磅得5分、检尺、理论换算、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打九折)得4分、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不能打九折)得3分、平均件重计量(如棉花)得2分、难以准确计量(废钢等),需采取辅助方式得1分等建立的评分标准,清晰明确,并由不同的责任人进行审核签字,最大程度的降低质押物品本身的选择风险。

对于质押物可能存在的货权不清楚或者货源不合法的情况一般可以与银行在委托协议中就约定由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如:3PL企业可以约定只对平直方面承担外观检验审核,不对内在品质进行审核的,只注重量的问题,不注重质的问题,对于质押物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合法货权证明、质量证明、运单、发票、信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并认真审核,由出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担确认和审核并且提供合法检验方法的责任,监管方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场所选择要有一定要求,如监管区域要独立、货物要单独存放;散货存放区的防雨防洪设施,对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要有更换周转的明确要求。另外,由于在生产区不容易监管,3PL公司可以采取只做两头,不做中间的方法来避免风险。比如铜加工企业,就只做原料区(电解铜)和成品区(铜线),而中间的生产区由于无法掌控所以不做。尽量选择在自己库内进行操作,这样既获得监管业务与运输、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的双重收益,又绑定了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如果是异地或者库外监管,要对该监管场所的资质条件、信誉情况、仓储条件、安全防灾设施等进行实地的严格调查和评价,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要求对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并要求提供可以进行联网监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二)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

避免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要做好信用等级的调查与评估、防范监管中以货易货时以次充好,伪造虚假提单进行提货操作、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出质人资信状况的跟踪。在实际过程中,可以采用AHP等方法建立出质人评价指标体系,将出质企业的业界口碑、以前有无融资经历、出质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历史、盈利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情况等指标划分为3―5个不同的评分等级,并根据3PL企业的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对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我们假设以CR(流动比例)值与QR(速动比率)值来进行具体细分评估,假设CR≥2且QR≥1时认为风险等级较低为1级评分为5分;1≤CR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对策

要对法律与合同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强化培训相关法律与合同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法律素养。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更改的情况下,用补充条款的形式另外约定。项目开发时,应在规避自身的风险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一些要求。审核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有无需要特别约定的地方,可操作性如何、是否有会引起公司本身操作出现违规的条款等。另外,企业要建立有效的控制、审核、批准制度,规范操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法务部门专门从事合同、法律方面事物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防控的对策

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和环境带来的操作风险要根本上避免还是要从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着手。加强员工就业、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定期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意识。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考核办法、信息传递制度、台帐登记制度、项目评审的流程、稽核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理流程等等。对于总量控制的质押物一定要对其库存货物进出动态及日消耗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做好交接记录工作、所有涉及到单据、清单妥善保存,以免责任不清。建立监管巡视制度,加强考核,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每日录入应及时并一人录一人审,有问题及时上报。如:ZCNJ就自行设计了动产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查询使用的查询系统以便汇总。还可以增加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如在动产质押部门下可以增列:监管人员考核操作系统、信息录入员操作考核信息系统等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考核指标系统,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进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也便于部门领导对部门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掌握。

对于库外或者异地监管的点,要求至少派遣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进行监管,并且监管小组成员进行轮岗制度,以免在一个监管地区时间过长。设立多级巡查监管机制对监管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库内及库外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是否在岗;交接班是否有明确清楚的交接记录;所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账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规范;核对账务与质押物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每周盘点等等。对于监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可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检查方法,定时的可以规定每天分上午、下午甚至晚上几轮,每轮几次对异地监管人员进行电话或视频查访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统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不定时的直飞抽查,不提前通知,直接到监管地进行监管情况的检查了解,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统计工作。

当然在监管操作开始的阶段,可以从项目模式情况是否有经验资质、质物验收方法、监管区域情况(分库内、库外监管)、库外标识悬挂情况、是否承诺回购、是否成品与原材料同时质押、监管点硬件设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监管人员到岗情况(定时、抽查)、出质人是否强行出货、出质人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限产、现场是否存在多家债权人抢货、近一个月内物品品质变化情况、质权人是否现场核查库存情况、监管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是否有其他监管商进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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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供应链融资 风险分析 控制措施

作为一种现代金融创新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打破了以往孤立评价企业信用的方式,考虑整条供应链各主体的综合评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等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自1999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首次将业务范围拓展到票据、仓单、货押等新的融资形式之后,最近几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为了扩展自身业务领域、提升银行利润,都在积极开发和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本文在分析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与控制的措施,以有效减弱风险。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与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形态”。供应链融资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

由于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信息比较畅通,企业之间对交易对手的信誉、盈利水平、资本实力比较清楚,这就使得银行获得信息相对比较容易,信息获得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参与供应链融资一方面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利润。另一方面,这种利润的增加相对应的风险较小。此外,对银行来说,开展供应链融资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扩大客户基础,提供营销成功率,降低客户营销成本,而且除融资业务外,还可获取更多的服务收入。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是指卖方在采用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时将应收账款相关权利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授信,并把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种短期融资服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融资。上游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和银行都参与其中,核心企业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承担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银行则将关注重点放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2.保兑仓融资模式

对于短期流动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应用保兑仓融资模式对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短期的信贷支持。保兑仓融资模式是在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在这一模式中,需要生产企业、经销商、仓储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经销商根据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支付货款,由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反担保。银行向生产企业开出承兑汇票后,生产企业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3.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动产质押融资是专为“存货类”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具体申请融资时,需要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面临的四种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 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 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 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内部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中尤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信息传递风险最值得商业银行关注并须时刻保持警惕。

1.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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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的财务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及财务决策所引起的节点企业自身的财务损失以及由此所引起的整条供应链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结果损失的不确定性。Michael G. Hertzel(2008)等通过实证研究表明,供应链企业自身的财务困境会对与其有紧密联系的供应商、客户,甚至竞争对手的财务产生影响。

研究企业财务风险在供应链中的传导路径及传导效应,可以进一步认识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规律及传导结果,进而可以更好地控制供应链节点企业财务风险和整个供应链的财务风险。

一、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路径

供应链企业风险传导就是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财务风险源通过一定的载体,沿着特定的路径,先在企业内部进行传递,并通过关联交易对企业以外的供应链成员产生影响与作用,促使其产生风险或风险加剧的过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载体运载财务风险因子进行传递所经过的路线就是财务风险传导路径。

供应链节点企业财务风险的传导路径可以分为:1.供应链内部传导,即财务风险在供应链内部各企业间的传导。2.供应链外部传导,即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在供应链外部无直接利益关系企业间的传导。具体可细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供应链内部企业直接风险传导

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之间存在相关的利益关系,在企业间进行各项直接经营往来的同时,一个企业的财务风险可以通过不同的载体(资金、信息、购销合同等)传导到另一个企业,使另一个企业产生财务风险。

(二)供应链内部企业间接风险传导

在复杂多变的外部运行环境中,供应链节点企业不仅与一些企业直接发生利益关系,并且同时还与其他企业产生间接的经济联系,一旦其中某个企业产生财务风险,可能会通过间接联系的企业将风险传递给另外一个企业。

(三)供应链外部企业间风险传导

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的多元化,导致企业风险不仅在某一供应链上进行传导,也有可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密切联系的供应链上传导。如在服装产业链中,是沿着棉纺厂、印染厂,再到服装厂这条供应链,而其中印染厂的机器设备又由机械制造厂供应,财务风险先在服装供应中传导,又由印染厂与机械制造厂的联系可能传导到另一条供应链。图1描述了这种供应链之间的财务风险传导的原理。

二、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效应

财务风险的产生、传导到最终的风险暴露是供应链节点企业各种风险因子以及由之产生的各种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财务风险流的迸发释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风险源中蕴含风险流的大小超过了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另一种则是指风险源中风险流的变化速度超过了企业风险承受能力。

财务风险最初存在于企业的一个特定的封闭空间,A企业的财务风险在某种风险动力的推动下依附风险载体将财务风险传递给B企业。A企业发出的财务风险被风险载体植入B企业后,传导后的风险的表现形式可能发生变化,也可能不变。其大小可能发生变化,也可能不变,传导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

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的传导效应主要有连锁效应、蝴蝶效应、破窗示范效应、锁定效应与耦合效应等。

(一)连锁效应――积聚传导风险

在一个存在内部联系的体系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导致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在供应链内,各企业业务相互关联,当节点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时,可能会通过相关业务波及到其他关联企业,从而引发财务风险在供应链内部进行传播。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关联连锁效应主要表现为前一个企业会将财务风险因子通过业务联系传导给后一个企业,上一个企业将隐藏的财务风险因子传导给下一个企业。这种关联连锁效应在缺乏有效风险调整与监控机制的情况下,会使财务风险不断递进和累积,直至蔓延至整个供应链,并且可能会和其他风险汇合,进一步扩展整个供应链的风险。

(二)蝴蝶效应――放大风险

蝴蝶效应认为,事物之间不仅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而且还具有种种发展演变的连锁效应。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而巨大的连锁反应,如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可以引起龙卷风。蝴蝶效应显著地体现在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的传递过程中,尤其是供应链企业的业务存在明显的依存关系时。供应链企业理财微系统一个微小的坏的变化,如果不加以及时控制和疏导,将会引起供应链内整个财务关系网络一系列的不良反应。比如,供应链内制造企业的成本上升,其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经销商,制造企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或减少补贴返点等方法将成本转移,如果这种转移成本的做法在供应链内持续进行,将及大地增加供应了供应链企业的整体成本,对链内企业财务状况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因此,供应链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微杜渐,以避免因资金管理瑕疵而导致重大的损失。

(三)破窗示范效应――助推风险

破窗示范效应告诉我们,任何系统,不管多么严密,只要存在第一扇无人管理的“破窗”,由于环境具有强烈的诱导性与示范性,这扇破窗就会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如果能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破的窗户,那么更多的窗户将会幸免于难。

如在供应链内信用销售中,A企业作为B企业的供应商,如果制造商B企业出现财务问题而无法按合同还款,A企业可能会因此出现资金流周转困难,如果A企业对B企业的失信行为没有进行及时处理,就会给其他相关业务单位造成心理暗示,进而模仿,会给企业造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增大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发生资金短缺,产生财务风险。

“破窗效应”引致的财务风险传导是一种非理性的风险传导,可以看出,如果对供应链内企业的不良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造成财务风险在供应链内无限制地增大蔓延。

(四)锁定效应――加剧风险

锁定效应是指行为主体当前的决策选择受制于前期的决策行为,从而导致行为主体的利益受到相应的影响。在行为心理学中,人们把一旦形成行为规划就很难改变这种规则的现象称之为锁定效应。“锁定”的本质是将来的选择受到今天选择的限制,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锁定效应。供应链企业间由于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企业间对业务的处理有固定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对于新出现的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事件,供应链企业会遵循原有的思维模式解决,而缺乏变通和灵活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导致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从形成机理角度看,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的“锁定效应”包括技术创新锁定效应、业务锁定效应、顾客锁定效应等。这种风险锁定效应在引起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的同时也强化和加剧了财务风险的强度。

(五)耦合效应――改变风险

耦合效应,是指两个子系统通过中介环节的关联和相互作用产生既有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又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而产生增力的现象。在企业风险传导过程中,风险流传导变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耦合,包括企业内部各风险子系统、企业外部和内部风险子系统以及企业间各风险子系统在传导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从而各风险流所蕴含的风险流量会发生一定程度的转化。在企业财务风险传导过程中,由于财务关系网络中各节点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而导致各节点企业在财务风险传导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使财务风险的强度和性质在传导过程可能会发生改变。

根据财务风险传导的最终风险强度是否改变,我们将财务风险传导耦合效应分为财务风险纯耦合效应、财务风险弱耦合效应和财务风险强耦合效应。假设供应链在运营过程中面临n个风险,我们可以用标准差来反映供应链各种风险之间的风险状态。

协方差δij的计算公式为:δij=rijδiδj,式中,δp为整个供应链所面临的风险状态,δi为某一风险子系统的风险状态值,Ai为风险系统i在整个风险子系统组合集中的权重,rij指风险子系统和子系统的相关程度。相关系数rij反映了两个随机变量的相关程度。即各个风险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系数。它是由企业功能节点间的关联度和风险性质匹配度决定的。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小于1,即-1≤rij≤1。图2可以揭示rij的不同取值所带来的风险传导中不同性态的耦合效果。

图2―①中Wi、Wj分别为供应链财务风险风险传导过程中的两个功能节点,其风险状态分别描述为Oa1c1b1和Oa2c2b2,我们称之为供应链子风险系统。图2―②中,rij≌0,此时两个子风险系统之间几乎不相关,财务风险耦合程度几乎为零,我们把这种耦合效应称为“纯耦合”。图2―③中,-1≤rij≤0,此时,两个子风险系统之间呈负相关,风险耦合程度较低,此时风险子系统i与风险子系统j在传导过程中相互融合和抵减,使供应链总体风险减小。我们把这种耦合效应称为“弱耦合”。图2―④中,0≤rij≤1,此时两个子风险系统之间呈正相关,耦合程度高,我们把这种耦合效应称为“强耦合”。由于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供应链财务风险的强耦合效应使得财务风险通过传导路径在供应链中产生逐级放大效应。当耦合效应达到一定阈值时,授险源风险的性质和强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在财务风险传导过程中,如能及早发现财务风险可能发生的传导,并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阻断财务风险传导的路径,财务风险的强度就会逐渐减弱,呈现弱耦合效应。

【参考文献】

[1] Michael G. Hertzel,Zhi Li,Micah S. Officer,Kimberly J. Rodgers. Inter-firm linkages and the wealth effects of financial distress along the supply chain[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8(87):374-387.

[2] 范丽红,等.供应链企业财务风险传导路径研究[C]//未来工业工程与应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ICFIEA).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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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环境下财务风险传导机制的定义

供应链财务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各自的经营、财务管理决策中,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企业本身的财务损失,由此而引起其他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的整体供应链的财务状况转向不好的方面,或者是引起不必要的财务亏损的不确定性,如果情况严重,甚至会导致整个供应链陷入财务危机[1]。供应链企业节点的成员的财务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与其存在相连业务往来的各个节点的财务状况。对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问题的研究可以对供应链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流动性风险 供应各节点企业出现短期的资金短缺,强大的债务负担,影响正常的财务支付的可能性,其在使用现金交易支付的企业间显得十分突出。2、融资风险 各企业是否可以准时的筹划收集到满额的资金,以确保供应链上的各项流动畅通进行,融资直接影响整条供应链活动的正常运转。3、投资风险 包括投资套牢风险、回收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逆性,有时企业对某项目的投资运营不善,会发生套牢风险,资金的不到位会影响到原本业务的拓展,与其有紧密业务的上下游企业自然就会受其影响,出现资金回收风险[2]。

二、供应链环境下内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

供应链财务风险传导方式是财务风险因素在财务传导借助体推动下所体现出的传播路线或者说是作用的方式。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类:

(一)供应链内部的直接风险传导

供应链内部整体链条的各节点企业间都有着紧密的业务来往与利益关系,各项业务在进行往来交易的过程中,节点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能够借助于资金、合同等载体的进行,从而影响到另一个供应链的节点企业的财务情况转向坏的方面。

(二)供应链内部的间接风险传导

在整条供应链成员的不断增长下,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经营与利益关系由直接关系扩充为间接关系,也就是说,各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出现间接或都是中转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节点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就会对与其有业务往来及有资金联系的企业造成侵害。

(三)供应链外部的风险传导

随着企业的各项多元化发展,财务风险由一个整条供应链扩展到多个与其有业务联系的供应链的扩散,以至于影响到多个链条。

三、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机制及流程分析

财务风险是在一个单独的节点企业下滋生,它是在一个较为保守的环境下发展,而后借助于传导因素把财务风险扩散或者转移到与其关系最紧密的企业,但在这个财务风险涉及到另一企业的时候,其自身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得到改善,也有可能一成不变,所以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风险传导机制存在不确定性[3]。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传导机制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一)集聚传导

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往来及利益关系具有广义的复杂性,它可以使很小的财务风险通过传链条发现能量的集聚效应[4]。在供应链的环境下,当一个内在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后,这个风险会随着密切关系的业务开始扩散,并逐渐波及到整条供应链下的各个企业集这就是聚传导的机制,它由一个独立的财务风险因子传播到下一个企业,一层一层的波及。若是这个风险因子的集聚传导不能及时的控制,则会出现在整条供应链下的每个企业成员,并且还有可能诱发其他的风险,使整条供应链防御能力降低。

(二)放大传导

基于蝴蝶效应引发。如果节点企业内部不起眼的财务风险没有合理有效的解决,就会导致整条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出现状况。当最初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时,就会对产品提高价格或者是其它方式把古本压力传送到产业链的下游企业,而下游企业会以同样的方法去制约它的下游企业,以此类推,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控制,整条供应链就会加大成本压力,严重影响各个节点的企业财务状况。

(三)助推传导

基于破窗示范效应分析得出的结论。比如,在供应链内部的交易中,甲是乙的原材料供应商,乙如果因经营问题出现了资金问题,无法及时的对乙进行原材料款项支付,那么甲就会受到影响,可能发生资金回垄困难,如果甲没有对乙给予及时的处理,那么其它企业会受暗示也会采取甲的这种行为,从而对乙造成严重的的财务风险。

四、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供应链企业成员的整体财务风险传导管理意识 大部分供应链环境下的企业成员对个整条财务风险传导了解不多,影响了财务风险传导防范机制的建立,所以首先要加强意识。

(二)提高对资金流的管理,特别是各节点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应收款项,从而降低资金的占用浪费,使资金的流动性得以活跃,降低各种不必要的损失及运营受阻的发生率;对有关业务合作的企业进行财务信息及信用做综合的评估,以减少融资风险。

(三)适当创建供应链环境下各节点企业的财务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

参考文献:

[1]邱映贵,冯自钦,程国平.供应链视角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理与模式研究[J].财会通讯,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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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及其作用

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是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同传统贸易融资相同,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服务体系上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提供资金。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由于贸易形成的贸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形成一条贯穿供货商、核心企业、经销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高速公路,从而使供应链上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提高供应链中资金的利用效率,供应链金融的目的就是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一种多赢的高效融资解决方案。物流企业参与了供应链交易的整个过程,掌握较多供应链内部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信息。供应链金融能够为参与主体带来多赢的局面。首先,商业银行可以拓展业务范围,为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集群;其次,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来获取融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继续扩大生产,节省了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而核心企业只要提供信用担保,不需要提供额外的成本,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入这条供应链。

当前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一点对全国、属地化办理和集中处理模式。“一点”是指以某一核心主体为中心,“全国”是指位于核心主体核心企业供应链上小游的中小企业。这种模式主要是核心企业提供其供应链企业名单,并为这些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然后以核心企业为起点,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展到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众多中小企业。属地化办理模式强调供应链企业营销的营销主体是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属地行。其特点是总行统筹,属地行办理,核心企业所在地行配合营销。集中办理模式是由属地行发起,核心企业所在行配合,有统一的中心部门处理。这一模式的前提是必须建立统一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部门,如民生银行的贸易金融部,统筹供应链融资和贸易融资业务的运营和拓展。

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中一种特殊的产品,因此供应链金融同样具有传统的金融风险特征,仍然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监管方的管理风险。关于信用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供应链金融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供应链金融是以贸易的自偿性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为基础进行授信的,能够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违约风险,但是仍然有其他风险因素可能造成借款企业违约,给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由于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对于市场预测缺乏一定的分析,受外在环境影响较大,有时候会出现盲目生产、盲目投资的现象。一旦市场风向发生转变,那么中小微企业可能会出现破产的状况,有些中小微企业主会选择逃债,留给银行的是空壳的公司。对于市场风险,一旦发生逾期未还贷款的情况时,企业资产的变现价格就可能和当初作为抵押、担保时的价格不等,若是此时价格处于低谷期,就无法弥补银行的损失了,这就是供应链金融的市场风险,可能引发动产变现价值的缩水,无法足额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务,形成坏账。而对于操作风险,供应链融资的过程包括:产品设计、信用调查、授信审批、出账、贷后管理和贷款回收等,每一个操作环节上发生偏差,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供应链融资的核心部分就是有效控制授信支持型资产,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实质上这一做法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转移,降低了信用风险的发生,增大了操作风险的概率,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的授信业务。供应链金融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供应链金融的业务主要是资产支持型信贷业务,因此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过程中,动产担保物权的归属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开展这类业务的安全性,但我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关于动产担保物权的方面内容模糊,可操作性差,由此带来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不确定性。而对于监管风险,我国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也只有近二十年,物流市场上以民营企业居多,存在着公司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监管人员素质低的问题。监管公司对抵质押物的审核不严、管理不善等行为,易导致存货价值低于融资金额,一旦发生贷款企业逾期不还的状况,存货价值难以弥补银行的损失。因此,监管公司的管理也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来源之一。

三、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供应链风险的防范措施,首先应当营造适宜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供应链金融的制度环境:完善关于动产的保护法律,我国应尽快修订原有法律中不适宜实际操作的条款,根据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制定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行业规范,建立供应链金融的准入系统,对于金融机构、供应链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行业规范,这样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商业银行采用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加快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的服务水平。其次应当优化供应链金融行为主体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核心企业加强供应链的管理:。一方面,核心企业不应该凭借自己在供应链上的强势地位,在交易价格、付款方式、销售指标等方面挤压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将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转移到自己企业中来。并且核心企业还应该积极发挥供应链中核心地位的作用,可以给与供应链成员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涨跌价补偿、品牌支持、订单保证等等,来增强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降低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风险。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应该严格管理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并建立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为商业银行筛选出良好的合作对象,并在贷款定期向商业银行有关授信人的相关信息。最后应当选择良好的合作监管方式,应建立物流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严格筛选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那些经营管理能力强、合作意愿强、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合作监管方,商业银行可以将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商誉、责任意识、硬件设施等因素纳入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以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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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融资的概念

供应链融资是指在整个供应链中确定一个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上的其他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对整条供应链的管理水平以及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进行严格的评估,以企业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未来确定收益为直接还款来源,打通了从原材料采购、中间及制成品,到最后经由销售网络把产品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结成一个整体,在此基础上对核心企业以及链条上多个参与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及多种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将供应链上相互关联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将核心企业的较高信用等级部分转移至信用等级较低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满足供应链上资金薄弱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解决了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融资困难和供应链产业失衡的问题,降低了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供应链融资可以将银行信用有效融入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购销过程之中,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配套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产业的竞争能力。

二、供应链融资存在的风险

供应链融资对于整个供应链条中的企业提供了很大的融资支持,但是在整个供应链融资流程中,也存在着相应风险,需要引起金融机构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具体来说,供应链融资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真实性风险。金融机构作为供应链融资体系中的资金提供方,需关注整个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评估风险时不再仅仅针对借款主体的自身情况进行,而是需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整个链条进行评估,将整个交易流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评估风险。因此,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十分重要,也是供应链条能够稳定运行的关键所在。金融机构给供应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基础是交易合同真实可靠,如果交易合同的真实性难以保证,那么金融机构就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2)法律风险。供应链融资在我国开展不过短短十余年时间,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模式,整个供应链融资业务涉及到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物流公司等多个参与者,随着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也将不断出现新的业务品种,同其他传统金融产品相比较规范化约束水平较低。在供应链融资过程的多个环节都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之前没遇到过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需要实践的支持,是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新的金融产品在某一时间段可能存在法律真空或者法律空白,相关法律关键点无法得到有效覆盖。同时,由于供应链业务自身的特点,货物的所有权在供应链链条中的不同主体之间转移,相关应收应付款项在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转移,在货物监管、信用捆绑、资产处置等诸多方面都涉及到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以上问题都会带来供应链融资法律风险。

(3)操作风险。供应链融资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类型,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与金融机构传统的信贷业务相比,从业务评估、资格审查、流程管控到贷后管理都有很大的不同。同时,由于供应链融资业务涉及整个供应链条上的多个企业,金融机构对企业经济技术水平的分析、抵质押品的监管、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都变得更加困难,对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性水平要求比较高。金融机构不仅要对整个供应链融资的业务有整体性把握,而且还应当对行业的业态特点、风险控制点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解,该项业务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专业要求。在实际工作当中,金融机构对其内部管理大都沿用传统业务模式,业务要求与实际工作的差异将带来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最为突出的风险。供应链融资是以供应链条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相关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为合作基础的,这种合作关系的重要维系因素就在于该供应链条各个参与企业的信用水平,特别是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供应链融资业务实际上在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与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之间进行转化,以核心企业的较高等级的信用水平为依托,提升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与其配套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捆绑在一起。这种信用捆绑产生的结果就是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风险,那么这种风险将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交易过程中的每个相关企业,进而影响供应链融资的整体风险程度。

供应链融资在金融机构为供应链条中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会受到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的各方拥有的信息不同。在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逆向选择从而使银行的整体风险水平受到影响。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贷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发生后的道德风险。某些追求风险回报的企业或者资信评价不良的企业为了更多的申请贷款,会竭尽所能地粉饰自己,美化自己的不良资产或是提供不完整的或虚假的信息、数据、报告等,从而使得那些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借款人在取得银行的贷款后,可能出于利益的考虑而隐藏自己行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另外,我国银行的经营管理制度仍不十分完善,存在信息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从客观上增加了信用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从客观事实来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现象较为普遍,这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问题,中小企业管理普遍不规范,自身缺乏信用管理机制,资信评价普遍不高,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实力薄弱,缺乏抵押担保等条件,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十分复杂,竞争压力很大,这些因素使得信用风险成为了供应链融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来源。

(5)运营风险。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是供应链融资的支持性机构,是融资服务的主要协调者,物流企业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信用担保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是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合作的桥梁。供应链融资中的运营风险主要是指对从事供应链业务的物流公司,在深入客户供应链流程过程中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增加了相关风险。

三、供应链融资风险的防范

(1)加强供应链融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供应链融资业务对相关从业人的专业性和综合能力有较高要求,因此,做好风险经理、客户经理、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建立从业人员的认证制度,通过尽快培育一支专业化营销和管理队伍,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人才保障。

(2)严格市场准入机制。作为供应链条中的关键,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方式受行业环境的影响较大,对于垄断程度较高的企业,整个行业的购销行为主要受市场情况影响,波动性较大,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前缺乏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对象经常变更,整个供应链条之间的联系不紧密,这种情况下采用供应链融资模式解决融资问题将会带来较大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要制订科学合理的准入标准,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应与上下游企业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历史清晰完整,这将极大降低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的信用风险。

(3)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开展受目前的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影响,建立健全信用系统和企业、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优化信用和法律环境,有助于金融机构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条中的企业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供应链融资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货物的所有权在供应链链条中的不同主体之间转移,相关应收应付款项在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转移,从客观上增加了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缺乏相关法律条款和指导性文件的支持,因此,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将法律风险降到最小。同时应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强化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机制。为了保证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同供应链参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与供应链中的企业进行充分合作,做到信息共享,这有利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双方的信息沟通。银行通过建立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资信调查核实制度、信用动用分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情况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形成互动的监管和控制机制,利用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进行防范管理。金融机构应借助信息化平台,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上下游企业关联在一起,使得供应链上各个合作伙伴信息交流与资讯共享的效率得到实质提升,从而降低相关风险。

参考文献:

篇8

[DOI]10.13939/ki.zgsc.2016.02.042

供应链金融一般是以中小企业为市场主要导向,能够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位于链条上的核心企业的资信等条件信息,从而弥补其融资缺陷,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的目的。制造商、供应商、银行以及营销商等都会因供应链金融的良好发展而实现更多的盈利。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很多银行并没有真正了解供应链金融,尤其没有正确认识到其潜在的金融风险,而仅仅是看到其带来的利益,这对于自身的发展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成为各大银行关注的焦点。

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和作用

1.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

基于贸易融资的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与其具有相似之处。所谓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基于真实发生的贸易,以链条上的核心企业为开端,针对供应链上的资金流,银行利用各种管理和控制手段来进行合理调配,并对监管、筛选和共享物流信息,从而将融资服务提供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金融模式。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理配置其产品的走向就是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而供应链金融就是为了实现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效率,银行针对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来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运作过程。

1.2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第一,供应链金融体系能够改变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资金失衡问题,从而帮助各方企业有效分析并整理其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解决各方一直以来面临的融资难问题;第二,根据供应链上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现金和存货情况,银行可以将其进行整合并加入银行信用,进而增强企业的商业信用,帮助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加强协作,最终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并实现其稳定发展;第三,银行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从而能够构建真正高效的供应链网络,使得所有企业各取所需,增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竞争能力。

2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2.1基于存货融资的风险分析

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存货所有权,而且在企业整个资产中,存货占有很大份额。那么如果存在闲置的存货,就会影响到企业整个资产的使用情况。当前存货融资方式被我国很多企业所采用,银行会根据企业抵押的货物量来进行放贷额的考虑。因此,如果银行得到虚假提单的话,整个供应链上就会出现一种提单风险。而这种模式下风险是由存货引起的,金融风险会受到存货价格、数量以及质量的影响。

2.2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产品转为现金的时间被应收账款所拉长,从而使得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但是同时,企业经营成本也增加了,这样一来也就相应增加了账款的风险。另外,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的质押融资业务也就有了很大风险。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成因主要是应收账款质量恶化、金额降低,以及借款人的欺诈行为。

2.3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供应链金融在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存货不足、供不应求以及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因此对于预付账款,我国很多企业都将资金集中于此。此外,基于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企业产品还要对其退款政策、货源充足情况、运输在途风险以及发货时间准确和及时情况进行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当由生产商将商品交付给购买者时,商品的价格很可能会和预期价格不一致,从而带来一定的价格风险;当银行授信其预付账款贸易时,虽然双方签订了授信合同,但是当时并没有产生真正的贸易行为,从而存有较大的贸易风险。再加上,当银行发放贷款之后,上游企业因各种原因,如信息交流不畅等并没有及时发货或出现发货错误的情况,这些都会给整个供应链金融带来一定风险。

3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控制体系

3.1.1银行贷前风险防范

在进行放贷之前,银行认真评估其授信企业的风险,综合衡量和考虑其风险成因和风险系数,这是最初和最有效的风险防范环节。因此银行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努力提高从源头实现自我控制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为供应链提供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另外,还要培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不断完善自我控制机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1.2做好贷中实时风险监控

加强贷中风险监控,在供应链金融授信风险防范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环节。一般情况下,信贷业务产生之后,银行就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当贷款放出之后,银行就没有了直接控制资金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供应链企业金融运行过程中,银行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且银行在贷后进行持续监督管理的活动也因信息不对称以及其地位的变化出现一定的难度。如果根据信贷业务运行周期来划分时限,那么信贷决策时间就会缩短,相应就会延长业务发生到账款收回的时间。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加大对风险信号的发现和处理能力,就能够有效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

3.1.3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为了尽早、及时发现并确定风险来源、范围、程度以及风险趋势,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针对特定的经济主体来做延续性、系统化的监测,从而能够提出预防和处理风险的方法体系,这就是所谓的风险预警机制。这种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具有很大的作用,其不仅能够提高风险搜索准确性和系统性,而且能够帮助银行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另外其风险分析技术也能够随之不断提高和完善。由于在供应链的金融运作过程中,风险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如供应链的上下游相关企业如果存在金融风险,那么就会影响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因此根据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这种特点,银行必须加大对风险预警工作的重视力度,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扩散。

3.2不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3.2.1对供应链内控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

供应链融资在内部控制原则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对企业的管理评价以及资产信用审核方面。如果仅仅通过简单分离这些审核过程,其并不能实现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所以针对这一情况,供应链要想降低这一方面的风险,必须设立一个特定的,且经过授权的部门,专门针对授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实施双重核查管理。另外,要建立一个定期的审核制度,专门针对一些循环贷款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3.2.2对风险转移技术进行合理应用

风险转移技术包括外包操作环节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两种类型。国外供应链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大部分都是采用保险形式来进行风险转移,但是在我国国内对于这种风险转移方式还没有推广。因此,在供应链物流管理环节上,应当加大对类似风险转移渠道的构建,保险公司同时要支持推出相关业务。另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物流进行有效合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成本。

3.2.3促进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

对于供应链的操作流程来说,建立信息中心能够将其全部集中到中心系统中去,而根据相关要求,信息中心的业务操作人员要收集并汇总企业的相关信息,另外还要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相关信息。这一过程不仅能够促进供应链操作过程 的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而且还增加了操作流程的透明性,从而使得供应链金融运转对于操作人员个人能力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对于错误纠正能力以及风险预警能力具有很大的提升作用,从而降低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

3.2.4不断改进供应链的业务流程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新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成因并对症下药。为了使银行能够更好地适应供应链业务发展的需求,可以对金融产品、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业务流程进行改进和革新,有效降低业务流程上的风险。

3.3加大对供应链现金流的控制力度

3.3.1对金融产品进行科学选取

从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点以及现金的走向和回收等来看,如果能够有效控制供应链现金流循环过程,就能够实现对其金融风险的防范。例如,可以通过制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或者对付款人、付款账号进行指定的办法来加大对风险的防范力度。另外,作为限制性条款,这些控制方式都可以在审批意见中进行明确,从而加大对整个业务流程的有效监督。

3.3.2对供应链业务流程进行严格规范

对于现金回流的有效保障,可以通过在协议签署相关约定以及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来进行控制;另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出示的相关合同、发票以及证明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查;还可以给企业设定保证金账户,从而最大力度的管理和监督现金流。

3.3.3加大对供应链财务报表的关注力度

供应链现金流向可以通过连续性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因此贸易链条上的每一个参与者,其资金以及资产负债情况都能够通过相应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这样一来,如果加大对企业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销售情况、存货情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也就能够实现对现金流的控制和监督,从而有效防范现金流方面的风险。

4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发展模式逐渐由内部纵向一体化转变为供应链上下游深度合作来发展,不断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供应链金融也就由此产生。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供应链金融逐渐发展成为金融机构中的一个新领域,且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但是在供应链金融运作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如果不注意对其严加防范和控制,就会给整个供应链条上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参考文献:

[1]白瑞.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控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篇9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业务形势和特点,逐渐形成了基于企业的金融供应链和金融链体系,这不仅向供应链成员提供了系统方案,还为企业技术突破瓶颈找到了合适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在供应链管理的背景下实现企业与银行的互利共赢。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情况,直接关系到供应链的整体运作和实施情况。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链控制体系有利于供应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概念及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控制,无论是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制成,还是最后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的手里,这一系列过程中,将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的用户连接成一个完整的功能链条结构。也可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是一条从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资金、信息链,还是一条增值链。因为原材料经过加工、包装和运输等过程后,在供应链中,提升了它的附加值,为相关的企业带来了庞大的利益。但是如果部分核心企业在商品销售阶段,强制性的长期贷款却不能及时回收,就容易导致企业出现短暂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由此,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以及中小企业运营过程中资金缺口的特点,形成了三种基本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即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本身是一种创新业务,业务的模式多样化,且不断有新的产品推出。但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它的标准化程度却比较低,而且在诸多方面也涉及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信用捆绑、交易文本、货物监管和资产处置等,目前关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还并不十分完善,难以将这些方面完全进行覆盖,就容易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由于它的变化也容易导致供应链发生经营风险,因此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危机。

(二)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之一参与主题的多样性,决定了其风险的来源也会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和复杂化。近年,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与国外相比,信息透明度差、资信评级不高、财务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着。而这些不利的融资因素就容易导致信用风险。此外,中小企业资产的规模比较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如果在管理上出现不规范,缺乏自身信用管理。长此以往缺乏信用,将成为限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障碍。

(三)操作风险

在供应链业务中,银行通过封闭控制物流和资金流,将借款人信用状况和信贷资金安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银行的风险管理链,还增加了其他诸多风险,而这些风险控制的细节,将会导致操作的复杂性远远大于传统的信贷业务。供应链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供应链上下游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结构变化,而随着日趋增多的参与主体的,虚假信息传播也相对增加,信息传递出错就不可避免了,这也是导致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可称为偿还风险,主要是市场的变化,让企业无法按照原定的计划来销售产品,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企业估测的错误,也可能是出现了新的替代品,使其产品被淘汰,导致企业销售计划的失败,出现资金缺口,无法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了还款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动产担保的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完善法律制度不仅能有效的保护信贷人的合法权利,还能有效地促进金融业务健康长久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流动资产作为担保物进行信贷的一种形式,比如存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因此,当涉及到动产担保物权这方面时,相关的法律是否完善,就直接关系到了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和安全性。

(二)金融监管机构理念不与时俱进

供应链金融,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的银行业务,它的业务开展必须要与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相适应。供应链金融无论是在客户构成和风险控制上,还是在担保资产的选择和盈利模式上都与传统的授信业务有巨大的区别,因此,金融监管部门的理念也要随着变化与变化,以求对其进行更好的监管。银行业务发展的生力军即是创新业务,从本质上看,也是对风险控制手段和理念的一种创新,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理念直接关系着银行对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如果监管部门仍旧固守传统的标准,控制银行对创新的开发和运用,很容易导致更多风险的出现。因此,在面对供应链金融监管方面,监管当局者应与时俱进,更灵活的进行监管。

(三)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发展滞后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成本较高的业务,信息技术运用的广泛度和深度直接与运营成本的节约高度相关联。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部门并没有将此类业务有机的整合到经营平台中,这就造成供应链金融与贸易的巨额分流成本的增加。在这几十年中,虽然我国银行的金融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这只能满足企业对资金流的基本监管,却没实现供应链中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效的进行对接。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的控制及对策

(一)对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控制机制的超越与构建,是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是对各职能部门和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制度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一种方式,以期能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要加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内控机制建设,就必须要做好“三行”的建设,严厉禁止执纪不严、有章不循等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要遵守内控的全面性、有效性等原则,任何人都没有违反规则和制度的权力。

(二)建立和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的设置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能有效的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可以根据分门别类的风险预警信号,对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监督,这不仅有效加强了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和风险搜索的有效性以及针对性,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然而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是能够相互传染的,这比一般的信贷风险大,因此,建立和的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是及其重要的。

(三)合理运用操作风险转移手段

在国外金融业务供应链的实践中,许多操作风险是通过保险公司的方式来进行的,但目前我国并没有大规模推广风险保险的基础。但是,在第三方物流监管中,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的一部分风险是可以通过相应的保险产品进行转移,这是目前已知的转移操作风险的一种方式,我们称为风险保险。还有一种与风险保险相似的手段操作环节外包,操作环节外包也是有第三方物流的监管环节。目前,不少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通过物流协议,将操作风险转移到合作监管方的身上,这样不仅提高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监管的积极性,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成本。

(四)加大加快信息中心的建设

加大加快建设信息中心,将所有的操作流程都集于中心的系统中,这样能够将操作过程信息化和制度化,操作步骤透明化,从而有效的减少对操作人员的依赖。在信息中心中建设中,操作指导功能,风险预警功能和错误纠正功能,都能极大的降低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的几率。

(五)创新对供应链金融的现金流控制手段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只要控制好现金流在整个供应链圈内的循环,就能有效的降低违约的风险。而控制现金流的具体手段可以从这几个方面予以实践。首先,可以根据产品本身的特点和资金的安排和资金的回收进行金融产品的组合安排,控制现金流周期;其次,制约和控制信息文件;再次,进行业务流程模式和商务条款控制,通过多方业务协议和合同条款,保证现金返还的途径;最后,充分发挥财务报表在现金流控制中的作用。对企业各种账款以及销售收入进行监控和管理,能有效的控制和检视现金流。

五、结论

商业银行与对方竞争的主要优势在于创新,在进行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面对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就必须实行有效的控制和即使的防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更全面、更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能覆盖整个商业银行的方方面面。这样有利于将商业银行面临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平志国.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研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03).

[2]陈李宏,彭芳春.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 湖北社会科学,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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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

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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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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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概述

根据主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现阶段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分为以电商企业为主导、以传统银行为主导以及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的三大模式。电商企业、商业银行、物流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个人用户都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B2B、B2C、C2C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的业务类型。其中B2B即企业对企业,指的是以互联网金融机构向企业用户提供的订单融资金融业务;B2C即企业对个人,是专门针对个人用户提供的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C2C即个人对个人,在该业务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是作为个人间投融资的中介平台。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面临的各类风险的分析如下:首先是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借助电商平台对客户的交易付款等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仅仅依靠电子订单以及互联网上的身份信息可靠性较低,进而产生新的信用风险;此外操作风险也是常见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类型,互联网和金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增加,由于融资请求较之传统的金融模式难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金回收的监控复杂性;其次是安全风险,金融平台的稳定性、金融产品以及申请流程的科学性以及软件问题都是安全风险发生的因素;最后是环境风险,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下贷款抵押物的类型更多样化,投资者与贷款者的数量以及资金规模都比较大,当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发生较大的波动时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就会增大。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

(一)完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

金融平台稳定性会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施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避免由于硬件或者软件问题导致的风险必须要加快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金融平台的硬件质量和配套软件适应性。为了提高金融平台的规范性,相关部门要对云平台、物联网以及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数据中心的建设进行规划,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国家规划的范围内提高自身信息平台建设质量。

(二)加强线上和线下业务的对接

电商企业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对贷款者征信评估的输主要来自于线上交易平台,相较于传统的征信数据电子订单造假的难度更低,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规避风险,要加快线上线下业务的对接,将线下物流与线上信息流进行对比,全部核实无误后方可放款,避免虚假订单信息骗取贷款的情况。电商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交易监控体系的完善是线上线下业务对接的接触,从业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推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要加快培养精通互联网知识和金融知识的综合性人才。

(三)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激励和信任机制

信息共享的程度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影响巨大,为了规避融资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要加快信用评估机制的建立,使金融机构可以获取的全面准确的贷款人信息,深化信息共享,推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要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市场环境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并推动建立起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都适用的征信体系,通过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提高金融市场中信息公开和共享的程度,避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业务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及道德风险。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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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自从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提出以后,学术界对该创新业务风险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供应链金融风险来源分析。Smith(1987)对商业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研究,指出:商业信用能促使中间商在贴现支付与全额支付之间做出抉择,这一抉择反映了销售商对购买商违约风险的担忧。因此如果销售企业对购买者是否违约风险的了解只是来源于市场,销售企业将会提前对该风险产生警惕意识。在无法挽救的投资中,关于购买者违约风险的信息对于出售方而言是有价值的。朱怀意等(2006)将供应链中的不确定性具体分为需求不确定性、供给不确定性、制造不确定性三种。郑霞忠等(2012)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FAHP)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将风险归纳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体包括商业银行、融资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企业;外部风险则包括法律环境、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研究认为:风险主要来自银行、核心企业、法律三方面,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资信等级、法律盲点是风险控制点。二是供应链金融风险度量分析。胡海青等(2011)研究了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其中使用了支持向量机方法,指出:通过考察整条供应链运转情况能有效评估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降低融资企业违约概率,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减少银行损失,保证供应链业务的顺利进行。何娟、刘苗苗等(2012)通过调查问卷方式获取数据并实证分析数据的信度和效度,建立了存货质押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三是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分析。Bardia(2004)对包含如下假设的合同进行研究:汇率不确定、供应商变换选择、订单数量具有弹性、利益共享、供应商反应选择,并分析影响供应商和生产商灵活签订合同的因素,同时,将生产商的供应视为一种风险资产的组合,运用组合理论分析如何降低风险。章玲(2014)对中小企业的优势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认为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才能提高商业银行对企业放贷的概率,从而提高解决企业资金缺口的概率。现有的文献给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框架,但很少文献从其具体运作模式讨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本文从保兑仓运作模式,讨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与关键合约参数的控制分析。

三、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管理分析

在保兑仓融资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为了保障企业之间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企业合作的协议、合同进行规范是必要的。参与企业必须签订有关合同,例如《:商品购销协议》、《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保兑仓业务四方合作协议》、《发货通知书》、《退款通知书》等。保兑仓融资模式属于预付款融资,该模式参与各方包括:供应商、融资企业、商业银行、仓储监管方。它是原材料仓单质押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先领票后取货。票是指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货通常是指原材料。作为融资企业的中小企业先获得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再将原材料交由物流企业做质押,作为卖方的上游企业有时也承担货物评估、监管作用。

(一)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识别

保兑仓业务受到宏观因素影响。行业风险是伴随着行业整体的交易环境、科技变化、利润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变化而产生的。企业所处区域环境的经济、法律环境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成为企业面临的区域风险。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模式的参与者在各自行业中都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本就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视为应对行业竞争的创新业务,物流企业也将供应链金融业务视为拓宽市场的措施,各方参与者都将面对同一种压力,即行业竞争。由竞争对保兑仓融资模式业务开展产生的不确定性称之为竞争风险。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调关系能对保兑仓融资模式的顺利开展产生影响。如果上下游企业协调不顺畅,将会给整条供应链带来协调风险。协调风险的出现会导致节点企业之间的连接不畅,进而导致物流层面的运作欠佳。因而,协调风险能从企业之间的合作层面到物流运输层面影响具体保兑仓业务的风险大小。虽然保兑仓融资模式非常注重核心企业在面对剩余原材料的情境下回购原材料的保证意愿,然而信用风险依然是贷款人关注的一项重要风险。四方保兑仓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信用风险,即物流企业并没有对货物进行监管,或者承担了监管责任但是没有将真实信息传递给商业银行,或者监管过程中出现监管失误情景。用于业务的抵押物变现风险是保兑仓业务面临的又一重要风险。若质押物的价格发生了波动,或者变质,变现风险会相应增加。对于质物来说,银行应选择价格稳定,不宜于变质,且具有明确的规格,较高的标准化程度,便于计量的抵押物。由于保兑仓融资模式参与主体较多,流程设计较为复杂,因而实际运用中难以避免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包括合规风险、流程风险、具体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是法律、政策等因素的变动引起的风险;流程风险是指保兑仓业务流程中标准化和信息化方面的欠缺造成的风险,保兑仓融资模式中涉及许多步骤,每一步骤的标准化程度和信息化程度的高低都将影响业务顺利开展;具体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具体操作风险,具体操作风险与具体的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密切相关。

(二)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评估

指标体系的构建,是风险评估的核心工作。指标体系为风险评估提供了依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到:第一、保兑仓模式中的系统和非系统风险;第二、保兑仓中融资企业的业绩与未来发展;第三、融资企业和供应链系统的发展状况。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能对具体风险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否则,容易产生错误的评级以及难以保证评级的客观公正。对保兑仓融资模式的风险来源有充分认识后,须确定相应指标对不同风险类型和风险来源进行考察。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银行通过对指标体系评分,即可对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对融资企业进行放贷。具体方法可以采用层级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以及统计平均数法等。例如,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在风险评估时,主要采用宏观与行业风险指标、供应链系统风险指标和担保物风险指标等三大类指标。它分别对三大类指标设定基本线,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审核。该审核方式简单直接,一方面节省了审核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潜在的违约风险。由于风险管理得当,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于2008年被银监会评级为2B级,位于所有城商行的监管评级中前列位置。

(三)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控制

保兑仓融资模式的风险的来源很多,它不仅涉及到各个参与方,而且涉及到银行和供应链上企业等组成的金融系统结构,同时与业务风险、周围环境以及许多非系统风险均存在一定关系。在保兑仓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大小往往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于保兑仓业务的风险控制应做到关注各个环节的同时也要关注整体。保兑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既要注重业务的各个环节,利用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其风险,保证各个控制对象有序运作,同时,利用环境因素进行战略上的控制,保兑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重点。由此可见,保兑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系统性、综合性、动态性、协同性、环境依存性,即风险控制系统应多层次、多角度控制,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相结合进行综合控制,各子系统同步控制同时交互信息进行协同控制,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该及时反馈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四、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的风险控制体系的创新设计

保兑仓融资模式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包括风险的战略系统建立和运营风险控制系统建立。保兑仓融资业务的风险战略控制系统的建立应该既包括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平台,也包括集成信息平台和技术平台。

(一)创建制度创新平台

从宏观角度来看,要建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标准。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要制定风险可控的流程规格。保兑仓融资业务涉及各参与方的利益,同时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随着业务的开展不断发生变化,这就导致了保兑仓融资业务的复杂性。因此,为了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在业务监管上可能出现的混乱,规范合同条款,规范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使融资业务有章可循,是保兑仓模型风险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发展银行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2009)认为,保兑仓模式70%的违约问题,均与业务流程不太统一和规范有关。

(二)创建组织创新平台

保兑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还应进行组织创新,组织创新包括组织之间的关系创新和组织内部的创新。传统业务组织形式主要为商业银行和融资企业的构成形式,而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业务组织形式是核心企业、融资企业、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形式,或者商业银行、核心企业、融资企业形式。商业银行为了能够减少对供应链运作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应主动和物流企业合作,以实现资源和核心能力互补。组织内的创新则要求参与融资业务主体在内部结构和部门设置上与保兑仓业务匹配,设立专门的保兑仓融资业务与运营部门,建立与业务相关的考核、激励机制。

(三)构建集成、综合的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的建设方面,保兑仓业务的主导者应构建一个集业务运营、数据收集、风险控制为一体的多方共享信息系统,提高业务运转的信息化程度,提高业务效率,真正实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综合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还能帮助企业快速获取新的行业政策与企业数据以及抵押物、质押物的动态信息。此外,共享信息平台有利于参与者对业务流程进行实时全面监视。如2012年以来,平安银行使用“供应链金融2.0”系统,通过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和融资企业在线信息的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有效控制风险。“供应链金融2.0”的推出,有效地降低平安银行的风险。2013年6月,平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下降至不足0.4%的水平。

(四)构建集成技术平台

建立综合集成的技术平台需要满足两方面:第一、综合控制业务风险;第二、针对不同风险,实施不同的控制措施。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合作开发用于甄别保兑仓融资业务模式及合作企业的选择技术、业务风险评估技术、风险预警技术,还应合作制定违约处置措施,同时,银行贷款管理水平也要得到保证。对于保兑仓业务而言,建立集成技术支持平台不仅需要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的联合开发,还须融资企业与核心企业对技术平台的深入认识。只有调动多个参与者的力量才能建成综合、集成、灵敏的技术支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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