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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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开设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全脱产学习,培训时间7天。通过培训,提高市、县(区)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主要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理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经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危机管理和卫生文化建设等知识。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主要学习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基本知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知识、全科医学概论和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等知识。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开设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预防医学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理论培训2个月,临床实践1个月。通过培训,提高业务骨干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妇产科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计划免疫的知识、技能及计划外免疫的相关内容;掌握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征、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常用药物疗效、反应的观察与初步处理;掌握规范的基础护理基本操作技能;能运用医学和护理知识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保健服务,并能进行健康教育。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脱产学习10天(每周2天,共5周),统一使用“好医生网站”视频教育系统。主要学习重点传染病防治和急诊急救的基本知识,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全省各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卫生监督所所长。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内儿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外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预防医学技术骨干1名。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护理技术骨干1名。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在岗乡村医生。
三、培训地点、时间安排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乡(镇)卫生院外科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嘉应学院医学院,韶关、惠州、肇庆3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阳江、湛江市、茂名、恩平4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广东医学院。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的培训地点由县(区)级卫生局统一组织安排。
各培训班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卫生厅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专款统一支付。
目前我国艾滋病(AIDS)流行已处于快速增长期,艾滋病(HIV)感染开始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要做好一般人群的艾滋病防控工作,保护他们免受HIV感染,就有必要了解人不同人群艾滋病知识的知晓情况。
1 对象与方法
1.1 方法
根据《广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中期评估“大众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专题调查方案要求,通过多阶段随机抽样调查方法,随机抽取城市居民(255人):随机原则抽取1个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再随机抽取一个居委会,按户调查,每户随机调查1人。其中15-24岁105人,25-49岁150人。农村居民(255人):随机抽取2个乡镇,随机确定调查的第一户,每户只调查1人,其中每个乡镇调查15-24岁55人,25-49岁75人。校内青少年(300人):随机抽取3所高校,3所高中、4所初中、从二年级的1个班级随机抽取调查对象,每班30人。农民工(300人):随机抽取2个大型企业、2个建筑场所、2个农贸市场,每个场所随机抽取调查50人。
1.2 调查内容:一般人口学信息和关于艾滋病的基本知识
1.3 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的情况:问卷共有8个问题,全部回答完8个问题中能正确回答6个即为知晓。
1.4 本次调查统一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相对数表示,组间比较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此次共调查1120人,收回有效问卷1110份,城市406人、农村704人,其中男性570人、女性540人,男女比率1.05:1,平均年龄27.64岁。
2.2 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
2.2.1 总人群的知晓率为54.05%,不同人群间知晓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0.100 P<0.05),最高为城市居民知晓率(65.09%),最低为农村居民(39.60%),见表1 。
2.2.2 总人群中不同性别的知晓率:男性为57.19%,高于女性为50.74%,性别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648 P<0.05),见表1。
表1 各类人群不同性别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
注:P<0.05 P>0.05
2.2.3 见表1农村居民男性知晓率46.15%高于女性知晓率32.80%,性别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751 P<0.05)其余同一人群中不同性别间知晓率不存在差异。
2.2.4 见表1 在同一性别不同人群中的知晓率有差异,其中男性以城市居民最高为62.99%,农村居民最低为46.15。女性以城市居民最高为67.19%,农村居民最低为32.80%。
2.2.5 用不同人群知晓率进行两两比较结果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知晓率无差异,其余的不同人群知晓率两两比较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其中城市居民的知晓率最高为65.90%,农村居民知晓率最低为39.60%
2.3 从表2 说明不同知识点以第4、5、6问题正确率最高分别为87.39%、88.02%、78.1%,以“蚊虫叮咬会传播艾滋病吗”正确率最低为40.27%。
表2 不同人群不同知识点的正确率
2.4 见表3艾滋病信息的来源,其中以电视、报刊、免费宣传材料和宣传广告为主,其中电视占的比例最高到62.5%,其次为免费宣传材料43.5%,而从医生、学校教育、网络获取艾滋病知识仅占14.6%、17.8%、5.0%。
3 讨论
此次调查发现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差异较大,农村居民的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明显低于城市居民,在总人群中男性的艾滋病知识知晓率高于女性,其中农村居民性别间知晓率存在差异,这可能与以下原因有关:① 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低于城市居民;②在农村由于经济条件落后,女性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生活技能均较低,思想各方面仍比较保守主动接受知识信息的渠道受局限;③男性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机率比女性多,因此男性主动接受知识信息的渠道相对广泛;④ 农村尚未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被动接受艾滋病知识教育的机会较少。[3]所以要重点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和文化教育建设的投入,只有在逐步提高农村文化教育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农村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才能达到健康教育的预期效果。
调查结果还显示群众对艾滋病传播途径的知晓率较高,但对非传播途径的知晓率偏低,特别是蚊虫叮咬是否传染的问题四组人群回答的正确率为最低40.27%,反映了人们对艾滋病的一种盲目恐惧心理。从获得艾滋病知识渠道分析中看到电视和宣传材料是主要获取渠道,所以应结合城乡居民的文化和风俗特征,动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部门在学校切实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的生动图像信息构建立体宣传网络;加强在公共场所和建筑工地等对农民工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
参 考 文 献
为落实全国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__]70号)要求,立足于长期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防治工作准备充足的技术力量,特制定本.一,培训目标
1,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非典"防治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掌握"非典"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使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熟练掌握"非典"基本知识,诊断标准与治疗规范,出院标准,隔离病区和病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正确使用常用救护设备;掌握院内隔离防护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减少院内感染.
3,使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流调人员,掌握"非典"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流调工作力度,提高流调效率,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4,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包括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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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掌握"非典"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可疑病人转运与初步处置原则,以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迅速采取初步救治和隔离,防护措施.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按照不同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基础培训和分类培训,必要时进行强化培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同时,根据对"非典"疾病研究的进展和疫情的变化,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使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规范.
(一)基础培训:包括卫生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体职工.主要内容为:"非典"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隔离病区设置及操作规范,隔离防护措施和规范,相关法律法规.
(二)分类培训:
1,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医护及相关人员
⑴临床医师.参与救治工作的各级,各专业临床医师.主要内容为:呼吸系统疾病基本知识,"非典"临床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和规范,呼吸及循环系统监测基本知识和技能,血气分析基本知识和技能,酸碱平衡紊乱的治疗原则,严重并发症(如呼衰,肾衰)的救治技能,ICU知识和技能,无创通气与有创通气技术以及心理治疗基本知识等.
⑵护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呼吸系统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隔离病区管理及操作规范,病人管理,重症病人抢救基本技能,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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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支持的各项临床观察,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等.
⑶工勤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隔离病房的空间,地面,物品消毒方法和规范,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污物处理原则和方法,病人尸体的处置原则和方法等.
⑷放射,检验等医技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相关放射,化验指标,"非典"病人检验样品采集,转运,保管规范,辅助检查设备消毒方法,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的要点.
⑸消杀人员.主要培训内容为:各种消毒剂的使用,配制,杀毒原理,不同污染程度区域所用的消毒方法,如何检验消毒实效等.
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主要培训内容为:上述定点医院的基础培训内容,发热病人的就诊程序,"非典"临床诊断标准及诊疗规范,疑似病人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消毒隔离防护规范,隔离留观室的防护原则和管理,疫情上报制度和上报程序,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内容,病人转运原则等.
3,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主要进行基础培训,主要内容为:"非典"的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要点,基本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和方法,相关法律和法规.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农村卫生人员
主要进行基础培训,侧重在"非典"的基本知识,临床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要点,公众预防指导原则,个人防护措施,可疑人员基本处置原则,疫情报告程序和方法,消毒和隔离的基本方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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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做到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非典"知识和科学预防原则,及时发现并上报疫情,迅速实施初步救治和隔离,防护措施.
各医疗组(队)在进入隔离病区前,流行病学调查后备人员在参与非典流调工作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并进行隔离防护的实战演练.
三,培训教材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可选择下列教材:
1,卫生部组织录制的《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培训参考资料》光盘(一套7册).内容包括:"非典"的公众预防;"非典"的诊断与治疗;转运"非典"病人的安全措施;医院的消毒,隔离与防护;预防"非典"医院内传播的消毒与防护方法;钟南山院士讲座.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写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教材(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4,卫生部制定颁发的有关防治"非典"的文件,规范和指导原则.
5,卫生部,科技部,中华医学会编印的有关"非典"防治宣传手册,折页等.
6,卫生部科教司指定,制作的其他培训教材和课件.
四,培训组织与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宏观 规划,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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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协调,各地市卫生局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指挥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安排培训工作.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每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定点医院,后备医院的第一或第二梯队人员,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一线流调人员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在此文件下发后15天内完成.全体人员的第一轮培训工作应在文件下发后30天内完成.
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尽可能采取现代远程教育技术,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疫情不扩散的情况下,也可采取专家集中讲课,专题讲座,现场演示等方式.在培训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和高校的作用.
五,培训考核与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登记考核,考核成绩可纳入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管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地市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预防机构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村两级卫技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青县实验的主要内容和效果评价
(一)开展合作社基本知识培训,为农村干部群众提供智力支持
课题正式启动后,我们首先举办了3场大型有关合作社方面的报告会,邀请合作社问题专家讲课,其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社基本知识、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借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政策走向,参加对象有农民、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部分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约160多人。此后,又陆续地举办了10次小型辅导会,除讲解合作社基本知识外,还帮助一些农民合作组织解决具体的问题。这些报告会和辅导会不仅帮助农民和农村干部学习合作社基本知识,而且调动了农民群众组建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消除制度和不利因素,为农村合作组织发展铺平道路
由于我国有关农民合作组织法律尚未出台,影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一些制度障碍仍然存在,并且还起到了不利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负面作用。在青县的实践中,我们不仅亲身体验和认识了这种制度障碍造成的困难,而且找到了解决这种制度障碍的途径和方法。
为了说明影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现以周官屯村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社为例,该服务社是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的合作组织,也是我们课题组的一个实验点,按有关规定是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2005年5月,我们在县民政局申请服务社登记注册时发现,当时民政局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超过了一般农民群众所具备的能力。在繁杂的申请手续、较高的验资标准和缺乏有效帮助的情况下,农民很难完成申请办理合作组织的手续,登记注册环节成为阻碍农民组建经济合作组织的一个制度。如何打破这一制度障碍,成为推动青县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一步。
在取得第一手调查情况后,我们召开了有省农工委、市农工委和县农工部、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科技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上述制度做进一步调查。提出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提高青县干部对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认识,对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进行改革,创造一个鼓励和支持农民申请办理经济合作组织的良好氛围。县委和政府专门研究了这一问题,决定采纳我们课题组的建议。
2005年9月8日,青县县委和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政策的规定》,该文件明确提出从财政资金、注册登记、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其中县财政每年至少安排150万元支农专项资金,倾斜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民政部门负责对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工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专业合作社以及有关合作组织所办企业的登记注册。同时,青县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有关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政策扶持的社会效果明显
民政和工商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06年5月8日,全县共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52家,其中2005年3月以前成立了13家,2005年3月至8月成立19家,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初成立20家。在这52家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占46家。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目的,在于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目前,青县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已经表现出这种发展趋势,一是引导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组织农民学习和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性。三是解决个体农户与市场联结的困难,增加农民的销售收入。
(四)青县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样性取决于基本国情
以青县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例,在合作基础上,是以农民自愿联合为原则,他们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无论是大户、核心会员还是普通会员都是直接参加农业经营活动或农业生产劳动;在经济联系上,既有经济利益联系紧密的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类型,也有以技术服务为特征的经济利益联系非紧密类型;在股权结构上,既有比较理想、合理的股份结构,但更多是个别领办人或几个核心会员(成员)占有绝大多数股份;在内部管理上,虽然章程规定了民主管理内容,但是决定合作组织的大事仍然主要听取领办人或核心会员(成员)的意见。
我们在对青县农民合作组织的调查发现,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是主要取决于农村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原来强加于农民身上的许多束缚被解除了,农民自由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同农民之间的经济收入、文化教育、社会经历、思想观念逐渐形成了相当大差异,少数农村能人具有一定投资能力并敢于进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践,而大部分农民既缺乏经济实力也不愿意承担经济风险。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由能人和大户出资组建的农民合作组织占有较大数量,他们的出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管理权的分配方式。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农村缺乏合作社基本知识传播,也是一个影响原因。我们既不能脱离中国农村实际情况,追求所谓的合作社理念,也不能放弃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引导和规范,使其在较高的层次上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青县实践的经验、启示和意义
(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不会影响社会稳定
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不仅不会影响社会稳定,相反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这是因为:第一,影响目前中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以及相关诱因,是某些地方干部严重侵占农民利益或严重违背农民意愿,引起农民的不满和上访,而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本身无关;第二,我国亿万农民的根本愿望是发展农业生产,不断增加收入早日进入小康社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第三,自1978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了二元结构的体制弊端,赋予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进城就业权等一系列权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讲,已经大大释放了影响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农民经济
合作组织被利用的可能性非常小;第四,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缺乏农民自己的利益表达机制,这既不利于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影响决策层充分吸收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显然,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就是能够比较充分代表农民利益的合法组织和社会团体,应该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政府解决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障碍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我国仍然存在着不少制约合作组织发育和发展的制度,与此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权威性宏观调控全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机构,其职能分散在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农业部、商务部等部委,从这个意义上看,地方政府对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青县经验说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进行改革,破除原有的障碍性制度和政策,出台鼓励性、扶持性制度和政策,为农民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
(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要符合中国实际情况
合作社的理念必须服从基本国情,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脱离中国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和国情复杂,不同省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即使同一县域农民之间收入差异也会很大;农民普遍缺乏合作社知识教育,从而影响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过去带给农民群众的阴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因此,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呈现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农村合作社不同的局面和趋势。如何将合作社精神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这是需要不断实践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四)我国农村需要开展合作社基本知识培训
二、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
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品品质与卫生检验,水环境科学,水族动物生产学等多门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专业相关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学思维和实验训练,掌握现代水产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