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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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是指关于“优良”或者“不良”资产业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在实际管理工作进行中,注重向服务对象提供单位信托、合伙投资、账户分立等多方面服务。而从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发展历程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早出现在1999年,主要的管理工作是处理银行不良贷款,后经过改革与发展,业务范围逐渐拓展到了“优良”或者“不良”资产处理的方方面面。例如:长城、信达等金融资产公司,就是从事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2000年为了推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政府机构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金融资产管理中的业务处理、资产评估、国内外投资、处置模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界定,但很少涉及市场化演变内容。
市场化演变,就是指一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开始依据公司的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寻找一条可转变为市场结构体制的路径。而市场化演变内容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其一是公司治理;其二是业务结构设计;其三是市场化演变效应管理。
二、金融资产管理的市场化发展趋势
(一)经营发展模式的转变
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领域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逐渐趋向于市场化方向演变。而在市场化演变时,逐渐转变了经营发展模式。
首先,为了达到市场化演变目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开始尝试引入商业思维和市场化理念。同时,努力开发了一个新的发展思路,对“优良”或者“不良”资产处理问题进行解决,并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提高,开创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其次,为了达到市场化演变目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在发展过程中开始尝试改变经营目标,即突破了传统“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定位,注重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项目,并从客户需求角度入手,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达到合作共赢经营目的。
再次,在市场化演变形式的推动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逐渐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产品和服务开发方面。同时,在产品和服务开发过程中,注重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然后,结合分析结果,开发贴近客户、贴近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增强整体服务效果,且由此提高我国金融资产管理的市场份额。
除此之外,要想达到市场化演变目标,我国金融市场管理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必须拓展服务对象。即把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纳入到服务行列,向其提供金融资产管理服务,就此获得更多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功能定位的转变
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市场化演变过程中,注重调整功能定位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功能定位调整过程中,应先改变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服务领域。即仍把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作为主业,但适当增加一些金融中间业务和财务性投资业务。因为,在不良资产管理方面,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优惠政策支持。所以,一旦发生金融资产管理风险,可对风险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降低经济损失。而中间业务和财务投资业务的增加,是市场化演变的必然趋势,它业务的核心是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一些高附加值的服务项目,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市场化演变做好铺垫。例如:财务顾问、融资顾等服务的增加,均是金融资产管理功能定位转变的一种表现,这种转变可以提高服务水平,也可从中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提高金融资产管理中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在市场化演变的推动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在未来发展中,必须从市场需求角度入手,增加一些金融业务。例如: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期货、基金、保险等等,这几种业务的增设,可更好的适应市场化发展趋势,最终提高金融资产管理中的利润增长幅度。
(三)体制和机制的转变
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市场化发展道路上,只有适当转变管理体制和机制,才能降低金融资产管理中的风险问题。而在体制和机制具体转变期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体制转变过程中,必须界定集团公司总部的风险管控职能。即集团公司总部,作为金融资产管理的“引领者”,应参与其市场化演变的各个环节,并对运营服务和资源整合、关键活?拥仁凳喙埽?就此保证市场开发合理性,稳固市场发展地位。同时,在金融资产管理风险监督期间,必须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在风险管理体系执行过程中,于各个主体之间构建一个“防火墙”,通过“防火墙”的构建,保证金融资产管理监督效果,维护客户利益不受到损害,达成市场化演变目标。
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和运作具有明显的特殊性:
其一,表现为其浓厚的政策性特色。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核拨、中央银行再贷款以及发行由政府担保的金融债券,实施债转股过程中也不同于一般中介机构参与的债务重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其二,表现为其显著的市场化特色。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手段十分广泛而新颖,几乎涵盖了投资银行、信托业和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超级金融机构”。因此,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兼有政策性和市场化双重特点。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金融企业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先是金融公司,具有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所应具有的一切条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100亿的注册资本,有同定的经营场所和组织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二)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以管理和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为主业的国有独资金融公司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都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设立的,因而具有国有独资的性质。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为便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其目标,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被授予广泛的权力,管理和处置银行不良贷款资产,包括追偿债务。进行资产租赁、转让或重组,债权转股权,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和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等。当前,我国金融资产公司已获得多张金融牌照,如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旗下已有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等多家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也进入了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领域。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什么需要治理
奥利弗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一文中对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诱因进行了较为经典的论述。他指出,在一个组织内,只要以下两个条件成立,就必然会产生公司治理的问题:第一,只要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问题,或者是利益冲突问题:第二,存在着交易成本,从而问题不能通过一个完备合同来解决。
按照上述标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显然与一般公司一样,产生了公司治理的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与股东(政府或银行)存在着委托一关系。由于交易成本和不良资产处置的复杂性,所有当事人与一般公司相比,更不可能签订完备的契约,只能签订不完备契约。这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问题就产生了。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国际社会和各国关于金融机构治理准则的相继颁布,公司治理无疑进入了非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并重的新阶段。从表面上看,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是由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风险事故引发的,实际上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兴起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背景。仔细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时期金融危机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那些显赫一时、堪称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在一夜之间突然,其根本原因并不是我们习惯上所认为的金融风险,而在于公司治理的缺陷。以巴林银行倒闭案为例,内部控制机制的缺陷和高级人员的渎职被理论界认为是两大根本性原因,而这两方面都是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所强调的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
三、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续改革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尽快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方向
今后一段时间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市场化转型的战略机遇期,是一个复杂而相对较长的过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国际上已有许多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纷纷涉足我国金融市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步伐必须提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战略转型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决策部门理应采取审慎的态度:但应该看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明确得越早,越能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转型争取时间,越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尝试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损失的承担方案
在影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战略转型的主要因素中,资产处置损失的承担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转型,实际上是由政策性业务向市场化业务的转型,只有把政策性业务做一个了结,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才能轻装上阵,专注于市场化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实行股份制改造,最终实现上市,也必须与前期的政策性业务隔离,
(三)采取多种途径补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有资本金100亿元,全部为国有资本,与国外投资银行动辄数百亿美元的资本金相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商业化转型,发展为现资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还要大量补充。补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可以考虑以下途径:1 引进战略投资者,除外资入股外,还可以吸引国内企业人股,应优先考虑改制后的国有银行、证券公司、大型国企、信誉较好的民营企业等:2 财政部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资产下达了回收目标比例,国家可以制定一项政策,对超目标比例回收的部分,除按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档累进奖励外,其余的均转为国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3 如果通过以上途径仍然满足不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补充资本金的需要,可以考虑参照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的模式,利用外汇储备由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注资,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金不足问题。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工作业绩突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功不可没。根据2000年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10日实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要求,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主要经营目标是“最大限度地保全不良资产,减少损失”。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国家政策的支持,截至2006年底已接收工、农、中、交、建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24971亿元。为此,2006年底五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降至10.49%,工行、中行、交行和建行通过剥离不良贷款和其他措施,资本充足率先后达到股份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股票上市要求,分别发展成为上市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几年先后参与了中经开、中创、港澳国际、港澳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清算关闭工作,托管了汉唐、辽证、华夏、闽发、德恒、恒信证券等高风险证券公司,参与了“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还利用专业化优势,通过竞标方式处置了几家中小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在我国现有法律和信用环境以及要求支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的条件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现金回收业绩,提前超额完成了财政部下达的目标考核责任任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实施债转股政策,使一大批国有企业大大减轻了财政包袱,降低了资产负债率,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实施债转股达到了改制上市条件,发展成为绩优上市公司,实现了做大做强的目标。几年来,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实施债转股企业441家,持股金额达1721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债转股后的新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5%,比转股前的资产负债率下降了17%。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向债转股企业派股东代表、董事和监事,参加债转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重大经营决策,较好地促进了债转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对债转股企业实施资本运作,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核销政策性破产企业债权,促进一批老工业基地、西部欠发达地区困难企业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实施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和行业重组帮助一批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使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多年的实践中,通过专业化追偿债务,对我国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综合运用折扣减债、打包处置、拍卖招标、债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手段和方法处置不良资产,较好地发现、挖掘和实现了不良资产价值,培养了不良资产市场。通过债转股、企业并购、资产重组、上市推荐和承销、咨询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手段处置不良资产,较好地提升了不良资产价值。在长期实践中创造了专业化的不良资产估价技术、管理技术和处置技术,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不良资产内控体系和经营管理机制,培养了一批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形成了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不良资产管理、处置的制度、程序和法规,确立了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专业机构地位。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然性
1、从我国不良资产市场和金融体系现状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应退出市场,而应加快发展。我国目前以至今后仍存有金额巨大的不良资产市场。从金融领域看,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有巨大的不良资产。截至2007年9月底,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12517.8亿元,其中:主要商业银行11741.8亿元,城市商业银行607.2亿元,农村商业银行135.1亿元,外资银行33.8亿元。我国的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不良资产。
2、从实业领域看。我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特别是今后一段时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之经济周期、产品寿命周期规律的作用,我国实业界更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多的不良资产。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长达9年的不良资产处置和综合业务运作中培养了一大批我国金融系统急需的紧缺专门业务骨干队伍,在化解金融风险,处理危机事件,处置不良资产和整合资源上形成了明显的专业优势。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后予以关闭清算,业已形成的金融组织机构资源、资产资源、专有信息和客户资源、业务经验资源和专门的人才资源就会闲置和消失,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安置人员和处置资产还要花费巨大的费用。
3、从行政领域看。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构调整的深入,行政资产中也会出现一些不良资产。根据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的需要,大量的社会不良资产的存在,客观上需要专业化和综合性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置。
4、从完善金融体系看。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相应地完善金融体系。我国近几年来,在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要求下,银行机构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则比较薄弱,如金融租赁、信托、担保、基金、理财和其他金融服务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历史经验表明,金融业务有很强的专业性,非金融单位和人员从事这些非银行金融业务效果不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评级、征信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汽车金融租赁、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需求非常旺盛,现有金融机构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还不多,尚未形成特色,还不能很好地满足这种市场需求。客观上需要新的专门金融机构提供此方面新的金融服务产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脱胎于四家国有银行,有较强的金融从业背景、优势和能力,在多个、多种业务实践中又不断地在开发和提供这些产品,不同程度地提供了这种金融服务,最适于发展为此类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金融组织体系尚不完善,金融行业中最大的银行业尚无化解风险和应对危机事件的专门金融机构,如存款保险机构。证券业和保险业也刚刚成立保护基金公司,受机构、业务覆盖面和人手所限,实际行为能力非常有限。适当利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有基础、条件和特长,搭建我国金融行业风险应对处理机构平台是最佳捷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深耕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交易机会。通过拓宽收购渠道,创新交易模式,扩大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1. 拓展不良资产收购渠道。目前,尽管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增加,但处置手段更加多样化,除传统处置方式外,商业银行还开展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加大了通道代持转让的业务规模,真实的不良银行贷款供给市场规模有限,并且对外出售的资产质量下降。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收购不良资产的对象拓展到提供高息融资的非银行金融领域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扩大不良资产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并伴随结构性调整,前期以债权或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中高成本融资的信托资产,在刚性兑付下未来项目风险将逐步暴露。另外,国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累积,企业负债率持续上升,流动性趋紧,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公募债违约渐成常态。与银行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端来源处于中下游,资金成本及杠杆率偏高,在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突变的情况下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收购其逾期或存在潜在偿还风险的债权。此外,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回收期拉长,信用风险有所加大,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非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仍将高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状况,择机介入并寻求后期合作。
2. 创新收购端交易结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期限和成本决定了业务产品的模式和结构。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是真正实现“调结构”,不断拓展业务创新的基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贷款额度的限制叠加货币金融周期转向的资金高成本预期限制了可开展的不良资产业务规模,而业务规模扩大受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创新的拓展。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改变传统“包来包去”的通道?I务模式,主动调整策略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对接金融机构形式多样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引入市场闲散资金,提高收购处置效率。
(1)不良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大量不良债权以证券化的方式转化为众多投资者手中的债券,增加资产的流动性。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国内重启之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和招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已经累计发行14单证券化产品,起到一定的规模示范效应。但相比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本轮不良资产证券化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以对公贷款和信用卡逾期贷款为主,基础资产质量较优,难以体现不良属性;二是产品分级层次较少,目前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都只分优先级和次级两个档次,无法充分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资金配置需求;三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次级证券投资者数量有限,除少量私募基金参与外,公众参与度较低。
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欲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除不良资产包的收购折扣率低于证券化的折扣率外,还需在产品设计上进行完善:第一,根据风险收益比的要求,将产品划分更多层次,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偏好。第二,自身购买部分劣后级产品,降低其他投资者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第三,加大基础资产处置力度,最大限度获取超额收益。总体来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需要不断尝试走向成熟。
(2)结构化信托。信托公司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的集合信托计划,用于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遴选的不良资产项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及劣后级资金方,其他机构作为优先级资金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用以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并加以处置。另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存量项目债权的本金收益权装入专项信托计划,外部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中的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募集得到的资金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信托计划取得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该种业务模式利用外部资金与?炔看媪孔式鸬闹没唬?提升了存量项目的收益率,为资产管理公司受困于资本约束,没有新??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扩大不良资产收购提供了一种思路。
结构化信托模式的缺点是现有信托资金特性与不良资产处置匹配性较差。不良资产处置周期基本在3年~5年左右,大型资产包处置周期甚至会更长。目前信托产品期限普遍在1年~2年左右,无法覆盖长周期的不良资产处置要求,容易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造成流动性风险。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结构化信托产品,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错配问题,下一阶段可尝试发行中长期信托产品,全面覆盖不良资产处置周期。
(3)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对接银行、保险、信托、财富管理机构等资金,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集团合作,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不良资产收购、并购重组等主题投资子基金,专注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企业间不良债权投资。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通过成立普通合伙的形式引入银行低成本资金,借助银行深晰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优势加速不良资产处置,这种模式可以确保更大的资产收益。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通过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化解地方存量债权债务关系,助推地方产业调整升级。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能够保障不良资产处置过程的顺畅,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和当地司法的阻碍。在与大型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通过不良资产基金的介入,可以有效疏通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运转。另外,对于处置时间成本较大的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与市场处置机构进行合作,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与处置方共同发起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引入投资机构提供优先级资金,有限合伙作为劣后级资金方,完成对不良资产包的收购,并由处置方对其进行处置。
(4)不良债权收益权转让。债权收益权在金融市场上活跃已久,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标的,其实质就是金融市场为实现特定的交易目的而创设的新型金融产品。债权收益权交易可以把一些流动性较差但长期来看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债权,通过创设收益权的方式提前将这部分未来收益变现,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以盘活存量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周转,从而加大收购规模,对一些不良资产包加快处置,提高收益水平。
二、 树立资产经营理念,拓宽资产处置思路
在经济下行期不良资产处置难度增大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改变传统处置策略,树立资产经营理念,重点关注具有溢价潜力的资产,围绕资本市场,充分借助债务重组、债转股、实物资产经营等手段,提升不良债权高端收益。
1. 债务重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针对无法按期清偿债务的企业,通过收购不良债权并对债务主体、偿债期限、债务利率、担保方式等债务要素进行变更,消灭影响债权实现的不利条件,使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调整后债权的各项要素条件相匹配,提升债权价值,实现债权收益。此类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类:
(1)债务更新。债务更新主要是对债务公司当前债务情况进行更新,如降低债务公司的应还利息、应还账款,延长债务期限等,通过对债务公司负债状况的调整来对其资产进行优化,使债务公司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到提?{经营效益上;另外,对抵押物进行更新,通过增加抵押物或变更抵押物种类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对债务主体进行更新。通过变更债务公司,将经营不善的公司债务资产转移到经营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公司中,从而保证资产管理机构的应收账款不减少。
(2)折扣变现。折扣变现主要针对债务企业无发展潜力而采取的经营策略。通过对债务企业所有债务进行重组打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短时间内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折扣变现可以分为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执行,但折扣额度及还款期限需要协商确定。
(3)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债务企业或第三方偿债主体用等价的其他资产来交换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企业债权。置换资产一般具有易变现或变现价值高的特点,如应收账款、上市公司股权、生产设备或地产、专利或知识产权等。
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抵押物的重新设定是保障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权益的关键一步。为有效控制收购债权的偿付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承接原有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可以另外追加其他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以增强项目缓释风险。
2. 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债权收购切入,将持有的债权以债务人增资扩股或共同成立公司的形式转为股权,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债权人变更为财务投资者、阶段性持股人,持股期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股?|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持股到期后通过分红、股权转让或置换、控制人回购等方式实现股权溢价退出。
(1)债务重组+债转股模式。债务重组+债转股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先对债务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对债务期限进行展期,并按约定收取重组收益。在债务期限内,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持有的债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并择机在二级市场退出,获得一、二级市场资本溢价收益。
(2)债转股+上市退出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持债权实施债转股后,借助股东身份为债务企业经营发展提供金融专业支持和服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待债务企业经营改善之后,推动其改制上市并择机出售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获取收益。债转股模式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转股企业的运作。
(3)债转股+股权置换模式。债转股+股权置换主要针对旗下拥有上市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运用债权投资并结合债转股模式,获得大型企业优质资产股权,其后通过资产剥离和重组,将优质资产转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的置换。该模式的总体原则即是通过交易结构的创新,将流动性差的转股股权置换为上市公司股份,从而提升股权价值和流动性。
(4)债转股+资产注入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企业实施债转股后,为助推企业发展进行商业化增资扩股、股权投资、资产重组等资产注入手段,随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作为股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相应资产增值收益。
3. 实物资产经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具备一定使用功能的债权资产用于租赁,并按照约定收取租金,或将拥有的实物资产作价入股到实体企业中,通过经营开发改善实物资产状态,提升使用价值和额外收益。实物资产经营所涉资产主要是不良债权抵质押所回收的土地、厂房、工程机械等资产。
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问题资产经营策略建议
不良资产处置凭借“包来包去”赚取差价或单纯债务重组赚取利差的方式已难获得较高收益,下一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创新处置策略,以债权收购切入,通过财务整合、产业整合乃至行业整合的投行手段,盘活资产并最大限度挖掘价值,实现较高盈利预期。
1. 扩大资产收购规模,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面对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处置机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创新收购交易模式,积极开展“基金化、证券化、结构化”业务,降低项目投放对资金的依赖度,扩大不良资产经营规模。一是拓展不良资产来源,除银行渠道外,主动介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股权及企业间应收账款类债权;二是积极推进与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资金来源,以共同设立不良资产基金或结构化信托的形式加大对商业化项目的投放;三是积极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从中收取财务顾问费或资产管理费的形式获取收益。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近几十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严重阻碍了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为了防范系统性的银行危机,1999年,借鉴西方国家成立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经验,吸收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了4家直属于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东方、信达、华融、长城,作为一个过渡性、阶段性、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处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经历了9年的长足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立伊始,经国家批准的《公司章程》就标定了10年的生死大限,随着10年存续期的临近,金融资产公司的历史使命即将完成,资产管理公司何去何从,各方众说纷纭。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定位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因此国家应从建立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和顺应金融混业发展趋势要求来规划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认为有4种模式是可供中国资产管理公司选择
(一)清算后关闭
清算后关闭的方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员工回到原来的机构,不设存续机构,比较典型的是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该机构源自美国存款保险体系,RTC在提前完成使命后即回归存款保险体系;另一种是虽然该资产管理公司被关闭,但还会保留相应的接续主体和一定人力资源来负责管理剩余资产,以马来西亚国民资产管理公司为代表。
(二)转型为商业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金融控股公司
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基本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后,由原来的政策性处置主体完全转型为市场化的企业,可以借鉴瑞典模式;另一种情况是继续在政策性业务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在基本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后,在仍具有以往的政策性职能的同时,还增加了商业性的业务功能,以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代表。
(三)合并国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泰国为代表
一个国家内如果存在多家由政府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出于利益和效率的考虑,可以选择将同类型机构进行合并。
(四)借鉴日本过渡银行的经验,待我国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后,将其与存款保险公司相结合,处置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
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立足于不良资产业务,同时发展其它的金融衍生业务,向有中国特色的现资银行发展。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现资银行所需的条件
(一)最重要的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本身进行改造
1.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的金融管理公司是一种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所用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拨款。同时,其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和缺乏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因此要建立现资银行,就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原资产剥离银行之间的完全脱钩,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与改造,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产权清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成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现代金融企业。建立健全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实现股权多元化,治理机制商业化,形成有效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构,使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按商业化原则经营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公司法》独立的法人。
2.以处理不良资产为主营业务,同时进行投资银行的业务创新以及产品创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还办理投资银行业务例如证券的发行与承销。但是要转型为现代的投资银行就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加大业务品种的创新和业务范围的拓宽,尤其需要端正位置,顺应整个国家的发展改革大局,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只有注重自身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突出主营业务,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定位,树立具有自身经营特色的市场品牌,形成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拓宽融资渠道,有充实的资本金来保证投行业务的正常运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均为100亿元。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管是以账面值还是以市价购入银行的不良资产,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中国不良贷款规模相当大,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或注册资金是办不到的。以信达公司为例,运用100亿元的注册资本按面值购入建设银行2500亿元的不良资产显然是杯水车薪。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合法获得资金的渠道有二:一是央行的再贷款,二是发行金融债券,这样的融资渠道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尝试利用信托、资产证券化、发行特别证券等多种手段来拓宽融资渠道。
4.健全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主要防范投行业务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是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实现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的有机统一。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技术、机构、机制、制度的协同作用,对客户信用风险、资产价格风险、员工道德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所有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严密监控和防范,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以高水准的内控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作,逐步打开投资银行的市场准入通道。通过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重视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树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审和监察的权威性,以切实防范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5.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后需要大量专业化、市场化的人才,科学有效的业绩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吸引人才,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保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原有的行政色彩浓厚,员工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并且缺乏竞争,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必然带来对利益的追求,这也是人性的一个本质特征。如果没有利益激励,人就很难保持持续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同时资产管理公司要建立高起点、高质量、
分层次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加大现有员工的培训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激发员工的进取心,增强员工的归宿感、成就感,培养造就具有现代金融意识和现代管理知识、能够真正适应国际金融竞争的管理人才队伍。
6.树立企业意识和企业文化。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脱胎于国有独资银行,行政单位色彩浓重,缺乏现代金融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品牌战略,缺乏商业化经营的理念,然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现资银行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因而在运行机制和制度上要突出企业的色彩,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稳定员工的心态,进而引导和强化资产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树立向现资银行转型的思想观念与意识。
(二)必须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给与支持,并减少其干预。2004年初,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提出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消除了资产管理公司“十年生死悬念”;随后又出台了《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委托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拓展业务、深化改革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一份由财政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几个部门制定的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显示,将放开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分别根据各个公司的进展情况准予市场准入。该方案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增加10项经营范围,包括: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基金、证券、风险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等,将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金融服务企业。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保证投行的运行。现行法律框架并没有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要的法律地位和特殊保护,特别是在诉讼管辖权、处置担保抵押债权、法院案件审理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也对经营和处置不良资产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在资产收购和转让、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法律缺失问题,而且应该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功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131-02
自成立以来,海南省内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海南省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处置原则,资产处置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和探讨。
一、海南省金融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现状
截至2009年6月末,海南省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共接收不良资产共计17 871户,笔数39 597笔,账面资产总额637.47亿元,其中本金435.28亿元,利息202.19亿元。海南省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历年累计处置账面资产共计267.31亿元,资产处置进度为74.33%;历年累计回收现金43.38亿元,现金回收率16.23%。
二、金融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剩余资产质量相对较差,处置消账工作难
一是剩余资产中较大部分属于呆账和事实呆账贷款,且信用贷款占比极高,资产质量非常差。如某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经过近7年的处置,其政策性存量资产中呆账和事实呆账占了83%,几乎都是“难啃的骨头”,剩余资产有账无物,成为空壳资源,可利用资源已所剩无几,处置销账难度很大。二是个别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已接近尾声,可挖掘的“亮点”不多。如海南省有2家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的政策性资产到目前为止处置进度已分别达到94.97%和96.93%,剩余资产已经不多,可回收资源经过项目责任人反复、充分挖掘,可回收、变现的资产已经越来越少。
(二)部分资产处置变现短期见效难
一是在当前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条件下,部分已回收的抵债资产在短时间内难于实现处置变现。二是在目前社会信用恶化、通货紧缩的市场环境下,部分已回收的抵债资产即使是物权资产和股权资产,也经常是有价无市,市场接受的价格不及评估值的2/3。因此,在目前状况下部分已回收的抵债资产要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好处置变现效果的难度较大。
(三)与资产处置变现配套的市场短期内发展完善较难
海南省经济基础薄弱、国民生产总值较少、市场容量小、购买能力低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省内各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如某资产管理公司总部已建立融资租赁平台,但由于海南总体经济规模相对小,工业制造业不发达,当地企业效益好的企业有限,适合融资租赁的企业少,该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开展业务难度较大。
三、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做好剩余资产精细化处置
一是做好剩余资产潜在价值的挖掘工作。在办事处前期尽职调查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掌握每户债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发展潜力、资产质量以及还款预期,对债权资产逐户重新进行估值。二是对处置类资产和经营类资产实行分类指导。在全面清理分类与估值的基础上,挑选出一部分重点经营的项目,逐户确定不同的管理经营处置策略,并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分类施策、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三是做好价值营销。根据资产实际状况和分类管理经营处置要求,挖掘资产“卖点”,确定每一户企业的营销策略,广泛推介,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者,提高资产处置效益。四是实行精细化运作,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户。每一户企业的风险管理经营与处置责任,必须落实到项目经理,所有项目要进行精细化处置,处置必须把握三条原则:不低于评估底价、不打包出售、公开竞价转让。
(二)对经确认无法进行处置而需要销账的项目,各资产公司应争取拟订方案向上报批,进行销账处理。
(三)对于难在短时间内处置变现的资产,建议目前先采取一定的保值增值手段,预计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找到更好的处置时机,取得更好的回收效果。
(四)多方面拓宽领域积极培育完善市场。一个完整的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体系应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一级批发商、二级分销商和众多的最终投资者,否则就难以实现高效率和高流动。因此,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应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仅仅要对外资开放,还要对内资和民营资本开放,在一个多市场主体、多机构共同参与的环境中才谈得上真正的市场。同时,要鼓励和培育中介市场成长。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的质量。在市场未发育之政府时,有关部门应安排和指导有市场经验的机构来进行价格评估,以此避免软约束并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四、关于海南省金融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发展方向的思考
(一)发展方向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市场状况,以及各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具有的资源优势、政策手段和长远发展需要,海南省金融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为:以资产处置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回收资金、提升资产价值、减少损失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债务重组、资产管理为重点,不断培育市场和聚集人才,将省内各资产管理公司确立为资产重组和资产管理的市场专家地位,逐步发展成为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为主业、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功能的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
(二)具体措施
1.整合资源,业务重心向投资银行方面转移。一是做好股份制改造并上市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股份制改造以加强对其功能与作用的重新定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由国有独资、官办官营转向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由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变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使其具有长久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为其进一步发展成为投资银行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股份制改造还可以弥补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不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处置的不良债权数目庞大,对于如此庞大数额的不良资产,需要注入较多的运营资金,目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仅有400亿元,远远不能满足其资产处置的注资需要。而股份制改造、吸收外部资金的参与,则可缓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相对不足的问题。外部资金来源主体可以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还可以包括非金融行业的大型企业。二是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纳入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的战略规划。经过10年的积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在业务、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相当的基础。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海外的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流的日益频繁,加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等压力,将迫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综合化、全能性的投资银行方面加速转化。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促使它们与相应的商业银行进行并购,组建我国四个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在四大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内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发展成集团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紧密层企业。在各地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办事处要改造成子公司。根据需要,四大金融控股公司集团还可以并购其他相关类型的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效应。
2.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尽管目前有一个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但在资产处置方面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上仍有不少掣肘和受束缚之处。国家应该赋予资产管理公司更为齐全的业务功能,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办成以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的投资银行,赋予其更大的市场空间,让其逐步适应市场激烈的竞争,真正实现商业化转型。
3.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是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突破口。要确立科学、合理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员工考核制度、薪资分配制度和真正以绩效为导向的经营考核体系,形成兼备动力和压力的激励机制。一是在分配制度上,应改革收入分配方式,稳步推进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福利制度,可供选择的应有年薪制和股薪制,以焕发不同贡献人员更大的持续的积极性。二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加快人才培养。三是在人才使用上,要确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任人唯贤的使用制度,建立合同管理用工机制与通畅有序的人员退出机制,通过建立清晰的职位体系,全面激励各类人才,适才适用。四是在约束机制方面,在实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权分离以后,应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独立监事作用,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控制;以常规性审计为主,加强同步性控制管理;以监事会监督为主,形成独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控制;改革现行的内控制度,要建立灵敏的风险控制体系,在高效运作、灵敏反应的前提下,力求使不同层次、相同层次各岗位环节之间,形成监督制衡,并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岗位人员的岗职位轮换;在实行授权管理以后,要严格岗位分工,明确岗位关联职责,确保公司的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一、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状况及形成原因
(一)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状况分析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现双升的态势,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863亿元,较年初增加3437亿元,同比增加4194亿元,连续16个季度增加,不良贷款率1.59%,较年初提高0.34个百分点,同比提高0.43个百分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速加快(如图1所示);从不良贷款余额构成情况来看,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及比率均呈现上升的趋势(如图2所示)。商业银行当前账面上的不良贷款并不能完全反映银行的贷款质量,因为银行可以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借新还旧等手段推迟不良贷款在账面上的反映,寄希望于通过未来经济的好转来解决问题,这些潜在的问题贷款大多会在关注类贷款中反映,但随着经济增速的持续放缓,未来银行的关注类贷款及部分正常贷款会迁移为不良贷款。截至9月末,反映商业银行潜在风险的关注类贷款余额达到28130亿元,占比3.77%,同比大幅上升9771亿元和0.98个百分点,表明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仍有下行压力。
(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银行不良贷款上升的原因很多,既有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也有外部宏观环境变化的原因;既有增量的原因,也有存量消化不足的原因。1.前期信贷疯狂增长的风险开始暴露。前期信贷扩张过快,降低了放贷的标准,对银行整体资产质量造成负面影响。贷款的增长和不良贷款的形成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贷款在发放的当年并不会出现违约,通常在贷款发放后的第二年或第三年才会出现违约,我国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在2009年末同比大幅增长31.74%,而银行的不良贷款从2012年开始逐渐走高。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前期贷款快速增长的最终影响必然是后期不良贷款的上升。2.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带来“恶性循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有着一定的关系,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信用风险增大,信贷市场上违约率明显增加,同时资产价格下跌导致贷款抵押品价值下降,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多,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下降。为了满足监管要求,银行可以选择增加资本金或者减少贷款发放来改善监管指标,但在外部经济环境不利、内部资产负债表恶化的背景下,银行通过增加资本金改善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变得较为困难,减少贷款发放成为银行首选的方式,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其放贷能力,因此,银行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往往呈现出“惜贷”的行为。银行收紧信贷将导致市场上流动性不足,利率上升,实体经济资金紧张,借贷成本的提高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造成实体经济进一步下滑,银行和实体经济之间呈现出“恶性循环”(如图3所示),因此,只要经济增速放缓的态势没有根本改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不会出现根本性好转,并且金融系统风险也将在这一循环中不断加大。3.不良贷款处置滞后影响消化进程。银行的不良贷款除了自身核销外,主要通过转让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者省区内设立或授权的少数资产管理公司的手段来处理,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于不良资产的实际价值争议较大,过低的价格使得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意愿较低,同时过高的不良资产处置成本也使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的意愿不高。不良贷款处置滞后影响了不良贷款的消化进程。
二、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历史
经验及其发挥的作用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是央行的一项重要职能,当银行体系中的不良贷款聚集到影响宏观经济整体运行的时候,央行有必要对不良贷款进行逆周期调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央行在金融危机时期购买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持有和运营至下一个经济周期,在经济繁荣的时候再将这些资产出售,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减少资产损失,最大限度地节约社会成本。处置不良贷款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机构来完成,各国普遍将不良贷款交由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如美国的重组信托公司(RTC)、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KAMCO)、马来西亚的资产管理公司(Danaharta)等都是为处理不良贷款而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这种专业的服务机构是中央银行逆周期管理不良贷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1999年设立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自成立以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历多次大规模的接收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贷款,为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并且每次收购和处置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剥离对象、收购价格及性质等各不相同。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历史
1999年成立之初,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对口收购原则,以账面价值收购对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收购的资金来源于人民银行再贷款以及向原剥离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由于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主要由经济体制转轨的原因造成,这次不良贷款剥离的性质属于政策性剥离,财政部通过债权处置现金回收率和费用率(两率)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并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部债权资产在2006年年末处置完毕。2006年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均超额完成了考核目标。2004~2005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有银行改制过程中第二次收购银行的不良贷款(见表1)。2004年,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剥离中行和建行可疑类不良贷款2787亿元,信达资产公司最终中标,后经协商将中标的全部建行可疑资产包整体转让给东方资产公司;2005年6月,在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组织下,采取分包竞价转让的方式剥离工商银行可疑类不良贷款4590亿元。此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人民银行再贷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在性质上属于商业化收购,按国家有关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策性不良贷款处置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收购过程中实行分账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成本中包括收购成本、资金成本和管理处置成本等,面临着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成本收益的盈亏考量。在此期间,中行、建行和工商银行除了商业化剥离可疑类不良贷款外,还合计剥离了数千亿的损失类和呆账类贷款,财政部按照对口原则委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这部分业务在性质上属于政策性范畴,相关资产管理公司圆满完成委托处置考核责任目标。2007年以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始收购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各类银行机构投放的不良贷款包,涉及金额千亿元,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金融债等市场化方式筹集。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银行不良贷款中发挥的作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用债务重组、投资投行等技术,基于广泛的机构网络和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等优势,在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贷款中对银行、金融体系及实体经济发挥重大作用。首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可以改善银行流动性、资本充足等经营状况,并提高强不良贷款的流动性。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收购和剥离数以万亿元的银行不良贷款,有力地支持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在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发挥了托管、救助、并购重组商业银行等积极作用,例如长城公司收购德阳银行等。其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强大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在金融体系中的发挥着显著重要的“金融稳定器”功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门的逆周期管理工具和金融救助机构,其在成立之初的核心功能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充当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器”、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和金融危机的“救火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逆周期金融技术,在经济下行即逆周期阶段,通过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进行重组、整理,帮助银行恢复流动性,缓释金融风险;在经济上行即顺周期、资产价格上升阶段,通过出售资产实现价值,最大限度地提升资产价值、减少资产损失。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均完成了商业化转型,设立或收购了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附属机构,增强了不良贷款综合处置能力,有力地提高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最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盘活存量资产功能,促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健康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存量入手,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贷款,运用重组、并购、投资等处置技术,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及问题企业。商业化改革以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成为具有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信托、租赁、投资、基金、期货、置业、PE等综合金融业务的现代金融控股集团,具有强大的存量资产盘活能力。借助综合金融技术及盘活存量资产能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能力打破实体经济与银行体系之间的“恶性循环”,向实体经济注入流动性,调整经济结构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可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改善其资产负债状况,增强其放贷的意愿和能力,释放流动性,助推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综合金融优势,结合不良贷款处置的专业技能,对问题企业或危机项目进行关闭清算或并购重组,对于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通过开展财务顾问、投融资服务,助其调整经营方向和策略、加强改革和内部管理,摆脱困境、提高其盈利能力。十多年的发展经验表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推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有效恢复经济信心,将“恶性循环”引向“良性循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三、及时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必要性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困境
(一)及时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必要性
当前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在可控范围内,但已经影响到银行业的发展,尽管其贷款规模和净利润在不断扩大,但增速已经随着经济的放缓而下滑(如图4、图5所示)。各国的经验和教训表明,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越及时、越主动,不良贷款重组的难度也就越小,成本也越低,反之其难度会加大、成本也会提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就越深。美国储贷机构的不良贷款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全面暴露,但美国政府却没有及时处理,而是采取了放松管制的措施,问题暴露初期储贷机构的亏损只有100亿美元,到1995年美国重组信托公司花费了7年的时间,以875亿美元的成本处理了4025亿美元的不良贷款,这种拖延措施非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贷款的问题,反而加大了后期解决的难度和成本。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经济泡沫破灭后,寄希望于银行通过自身的盈利来消化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的性质和严重性估计不足,在实体经济与不良贷款陷入恶性循环后,才开始重视不良贷款的处置,但已经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不仅加剧了纳税人的负担,也推迟了经济的复苏。欧洲银行管理局执行董事亚当•法卡斯曾指出,处理不良贷款的关键,是要尽快采取行动,杜绝拖延。在经济新常态下,及时处理银行不断出现的不良贷款,可以有效缓释金融系统中聚集的风险,降低处理的难度和成本。
(二)金融资产管理大规模收购银行不良贷款面临的困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有着专业的不良贷款处置技能和优势,并且其不良贷款收购、管理、处置行为对于防止金融风险和稳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面商业的背景下,面临当前银行不断增加的不良贷款,其收购意愿并不强烈,主要原因在于其资金是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金融债等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的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并且负债的持续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5年,面对市场和股东压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市场化资金进行商业化收购的不良贷款需要在短期内实现盈利,否则将会面临亏损和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而以提升价值为目的的不良贷款收购、管理和处置需要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中完成,在经济不景气中收购的不良贷款,其价格会在经济景气周期中得到提升,待经济周期好转后再逐渐处置不良贷款,才能实现盈利,有效减少经济波动造成的社会成本。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大概需要经历10年左右的时间,长期资产和短期负债之间的错配限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规模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的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筹集的资金开展的不良贷款收购和处置起不到逆周期调节和降低社会成本的作用,大规模的银行不良贷款收购需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参与,更需要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的方式探析
为克服以往交易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商业化交易原则,不良贷款的收购和处置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买断收购模式
这种交易模式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银行不良贷款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不良贷款收购价格,依靠央行再贷款或长期专项金融债提供的资金支持,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买断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处置的收益或亏损风险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部承担。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次性买断收购的优点体现为交易方式简单,交易双方权责明确,可以有效的避免各种纠纷。其缺点在于交易双方对不良贷款的收购价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了盈利,必然对不良贷款进行较大的打折收购,而过低的收购价格对于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优化资产负债表的作用有限,此外大规模的开展不良贷款收购势必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评估定价能力提出挑战,交易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称增加了交易实现的难度。
(二)组建合作经营公司的收购模式
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新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从商业银行以市场价格购买的不良贷款转售给该合作经营公司,公司的资金来源由商业银行提供,新成立的公司委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特别服务商进行资产处置,处置回收的现金在支付费用和偿还负债后,剩余回收额以出资人的股权比例为基础,按照协议规定,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间进行分配。在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贷款的价格认定出现较大差异,以现金买断式的收购谈判难度较大时,利用这种合作处置、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可以促成收购交易。此外,在风险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降低一次性买断风险和出资额,商业银行可减少一次性卖断资产被大幅压价的损失。该种收购模式下新组建的合作经营公司能否获得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是关键,商业银行可以将对新公司的贷款做抵押向央行申请再贷款或定向金融工具,但需要央行在政策上支持这种收购模式。
(三)保底条款加盈利分成收购模式
该种交易模式首先以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评估测算作为交易定价基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订立收购合同,明确界定相应的保底条款和盈利分成条款,然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靠央行再贷款或长期专项金融债提供的资金按照认可的商业银行定价支付相应的价款,最后通过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处置完成后,若回收的现金高于交易双方的协议价格,则高出的部分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间按比例分成,若最终处置回收额低于双方的协议价格,则商业银行按保底条款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补偿。该种交易模式由于保底条款的存在,使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提高了其参与银行不良贷款收购的积极性,同时盈利分成条款将正向激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大化的提升不良贷款处置价值;对于银行而言,由于交易价格以其评估测算为主,可以有效提高不良贷款的出售价格,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该种模式规避了因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障碍,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当然,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该种交易模式中承担的风险较小,其业务的盈利空间也比较小,并且这种交易方式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商业银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任基础上,相信后者有足够的积极性和动力实施不良贷款最大化处置方案。上述三种商业化不良资产收购模式在收购主体、收购对价、收购资金来源和处置后的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如表2所示),从而派生出不同的交易结构。从理论上讲这些交易结构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均可采用,但由于各自呈现出不同的优缺点,实践中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根据具体的情况协商选择。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交易模式,从制度安排上讲,当前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大规模剥离应当由政府提供支持,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收购、管理和处置,在业务性质上属于商业性,在收购方式上应当采取招标竞价或价格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央行以再贷款形式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长期专项金融债、政府予以一定的利息补贴,降低资金成本。
作者:高炜 单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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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沈晓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一、债转股运行应实行市场化模式
目前,我国的债转股工作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等部门领导,制定转债条例,颁布转债额度,审批转债方案,由财政注资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担转债风险,完全是一个纯粹的行政化模式。应该承认,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是顺应了市场需求的,它可以由政府主导组建,但其运行机制应该符合市场原则。政府虽将其定位为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企业,但在债转股的各个环节上——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到确定转股企业名单、转股比例及价格,到现阶段对转股企业的持股重整,再到最终股权如何退出——都给予了过多的限制和干预,这与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是相违背的。
按经济学,市场是优化配置资源的场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实施债转股也必须遵从市场经济,实行市场化模式,做到利益兼顾,防止暗箱操作。所以当企业负债比例过大企业经营甚至资不抵债时,是否进行债转股应由所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过程可以市场化,即通过债权转化重组债权人,甚至可以吸收一些股权投资者。债权人(银行)转让债权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时,债权质量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按市场评估价格转让债权,这样对银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是公平合理的。同时确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人地位和利益主体,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人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而政府在此过程中只当裁判。有些人认为这样做可能增加债转股的交易成本,但这种交易成本比隐性损失要低得多。
债转股是特定时期的一项特殊政策,随着加入WT0,债转股迟早要完成其使命。市场经济的准则便是“适者生存”,在无法完成债转股的情况下,企业债权人应尽快进行债务重组,使企业走出困境。可是,债转股工作手续繁琐,从报审到批复,历时数月甚至数年,企业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原本就比较紧张的财务开支又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各方利益不同,企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相互制约、互不相让,造成债转股进展缓慢。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应逐步加快债转股的市场化进程。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才是走出困境的根本
单一的债权改变,不可能在企业经营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未发生变化时,就改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因为企业的经营成果不完全是由“债权”和“股权”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其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成本的切实下降、盈利的增长等多方面。
许多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虽然由于债权变成了股权,不再偿还银行利息,但账面上负债减少而实际上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所以企业即使能够暂时解决亏损,也难以在深层次上解决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问题,难以推行更深层次的产权制度改革,使债转股浮于表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脱困问题。实际上债转股根本不会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只是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而降低的这部分资金成本最终将转嫁给作为股东的金融企业,并成为其负担。首先,作为股东的金融企业不一定能得到高于贷款利息的收益,甚至可能完全得不到回报,所以在此意义上股东的经营风险要大于债权人。其次,在企业破产时,企业清算所得资金先用于安置职工,再用于偿还债务,最后剩下的才是股东能够得到的,因此股东承担了企业经营的最大风险。
债转股能否成功,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只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股权才能转变为优良股权,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才能转变为优良资产,从而金融风险才能真正得到化解。可见,要实现“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银行”链条的良性循环,企业是最关键的一环。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则取决于企业能否真正深化改革。
三、股权退出
以资产管理公司方式解决坏账问题起源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贷机构(R&L)由于自由化过快,纷纷进入许多高风险业务领域,而投资失败使储贷机构不良债权剧增,引发了90年代初的“储贷危机”。为此,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设立了清理信托公司(RTC),通过折价购买等手段接收问题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再通过投资银行和利用发达的资本市场对不良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分类、重组、折卖出售,成功地解决了大规模不良资产的问题。我国债权转股权的政策仅把风险从银行集中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使化解风险的任务落到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头上。根据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对由债权转化过来的股权是“阶段性持股”,这意味着这些资产管理公司不同于其他控股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它们最终需要像国外公司那样通过综合运用出售、重组、证券化等各种手段退出这些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不可持续经营的,确定的寿命是10年。事实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的管理也是最不擅长的,这些方面决定了它必须尽早退出股权。而如何退出,一般有两种模式:封闭式和开放式。
所谓封闭式债转股,就是在债转股企业良性运行后,债转股企业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这就意味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还回银行委托管理的债权资产。由于和观念的局限,目前大家想到的股权退出通道,基本上就是依靠债转股企业的利润积累来回购股权。在现实操作中,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转股企业大都签定了回购协议。但是,回购需要这样的前提条件: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企业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发生根本性的好转,不但不良资产已转化为良性债权,而且企业也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回购股份。从现实来看,这是—个有些“苛刻”的条件,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条件,即使是微软这样的高盈利企业,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3 ~ 5年)拿出巨额利润回购股权。正是由于封闭式的股权退出有种种难处和弊端,一般认为,开放式的股权退出是一种更好的方式。
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间的开放式债转股,是指银行的不良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后,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股票,将其部分资产化;或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再转卖给社会投资者,将债转股企业的部分资本社会化,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将这部分股权分散到资本市场。开放式债转股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这一环节和资本市场对接,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上市。将质量好的债转股企业或部分优良资产包装上市。其含义是,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大部分债转股企业资产盘活之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出让给社会。
2.出售股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的另一种主要方式是向公众(企业、居民、外资)出售股权。若企业已经上市,股权出售就相当简便。主要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出售股权的步伐,以避免集中抛售引起的股市震荡。企业上市前,应聘请中介机构来评估企业的净资产,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价值,再行出售。
3.通过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退出股权。所谓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特定的、能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卖给专门机构,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包装,并通过重组将这些资产出售给投资者。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大型不良贷款进行组合后证券化,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分销这些证券。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行为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家庭需求已从一般商品和劳务需求发展到更高层次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金融消费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日益凸显。随着家庭金融资产总量增加和种类的不断丰富,居民对家庭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开始发生变化,家庭金融资产管理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家庭金融理论研究也成为国内外金融学者研究的前沿领域之一。
一、理论背景与研究综述
一般认为,居民金融资产管理的研究是以家庭资产组合选择理论为基础的。现代金融理论中,关于投资者组合选择的理论经历了从静态到动态决策的发展过程。静态分析框架的基础是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 Neumannn&Morgenstern。1944)在不确定条件下的标准化决策公理。该公理表明,投资者关于最终消费的效用函数是凹的(concave utility function),家庭将选择投资组合使得其最终消费的预期效用达到最大化。而效用函数的某种凹性度量,可以反映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程度,递增的绝对风险厌恶会降低对风险资产的需求;而当家庭财富增加时,递减的绝对风险厌恶将会提高对风险资产的需求。在上个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将时间引入组合策略中,Mossin(1968),Merton(1969)等人的研究表明,在常数相对风险(CRRA)效用函数的假定下,静态最优组合选择也是动态最优选择。如果效用函数不是CRRA的,则意味着家庭可以选择时变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家庭投资者可以平滑一生的消费,达到分散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目的。还有另外的两个重要因素影响家庭金融资产组合:一个是流动性限制,另一个是家庭可能面临着不可保险的风险,如影响其人力资本的风险。当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家庭会减少风险资产投资。
二、家庭金融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
(一)欧美发达国家家庭金融资产管理现状
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相对完善,家庭的金融资产组合选择值得借鉴。随着欧美各国关于资产组合微观数据库的建立,对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实证研究逐渐增加。以John Heaton(2000)和Guiso,Haliassos&Jappelli(2003)为代表,欧美发达国家家庭金融资产管理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欧美发达国家的家庭中,参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并不高,平均的风险金融资产在家庭总资产中占的份额很低。不同国家的家庭参与风险金融资产投资的比例也有较大差异。风险投资比例最高的美国、瑞典家庭中,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比例大约为50%,英国的比例是1/3,而荷兰、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家庭参与股票市场的比例在15%~25%之间。美国中产阶层家庭中,平均风险金融资产只占家庭总资产的5%,其他国家的相应比例还要低一点。
其次,家庭金融资产投资存在明显的财富效应、教育效应以及一定程度的年龄效应。金融市场的参与成本将低收入家庭阻挡在风险投资门外,只有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参与风险金融资产投资才有利可图。收入越高,家庭参与风险金融资产投资的比例越大。在欧美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只持有很少的金融资产,几乎不考虑风险金融资产的投资。收入超过平均水平以上的家庭占有总风险投资价值的绝大多数,尤其是位于前20%的高收入家庭,持有很大比例的金融资产。家庭成员受教育的程度对是否参与股市投资的家庭也有重要影响。美国家庭中,那些成员最高学历都不够高中程度的家庭只有非常低的比例涉足股市,而成员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有近半数参与股市投资。年龄构成对家庭参与股票市场也有显著影响,但这种影响在不同国家有所差异。
再次,虽然不同国家的家庭资产配置有较大差异,但有一点很相似,不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不够分散,尤其是一些高收入家庭。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表现:1、将家庭财富投资于极少数品种的风险资产上;2、投资局限于相对较小的市场范围,比如国内资产甚至更小范围的区域性资产,很少拥有国际化金融产品;3、一些家庭财富中,很大比例投资于家庭成员受雇的企业股票,虽然部分归因于公司的各种政策(如薪酬激励、养老保险政策),但有的家庭则是基于历史业绩和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而过多持有所在公司的股票。
(二)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管理现状
首先,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方面的统计指标,只是在某些年份,一些地区做了局部调查。笔者将这些调查结果加以整理,概括出我国家庭的金融资产管理现状。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的金融资产数量快速增加,同时,家庭之间的金融资产数量差距也越来越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1996年最高收入的20%家庭金融资产占有全部家庭总金融资产的48%,而最低收入的20%家庭只占有总金融资产的4%,两者相比为12:1;而2002年的相应比例分别是66.4%、1.3%和51:1(赵人伟,2003)。1999年的调查数据表明:8.6%的最富裕家庭拥有总家庭金融资产中的60.4%,其中1.3%的最富裕家庭占有31.43%;而43.73%的最贫穷家庭只占有总金融资产的2.99%,贫富差距相当悬殊(孙学文,2004)。
其次,我国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从一元化发展到多元化,但是结构仍然很不合理。在我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初步形成之前,家庭金融资产只限于银行存款,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家庭的金融资产从现金、银行存款等“安全”金融资产到各种较低风险的债券、保险金以及股票、期货和外汇等“风险性金融资产”,家庭金融资产品种日益多样化,但资产配置仍然很不合理。具体表现在收益很低的“安全”资产占据家庭金融资产中的太大比例。我国家庭的金融资产中,近七成是储蓄存款,其中定期存款占有很大的比例。即使在2006-2007年股市高涨期间,大量家庭金融资产由银行转移到股市时,城市家庭储蓄存款仍然不低于五成。另外,在家庭金融资产增加的同时,还存在有效保险需求不足的矛盾(魏华林,杨霞,2007)。
再次,我国家庭金融资产数量和配置结构都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统计数据表明,不同地区居民金融资产分布极不均衡。截至2008年底,储蓄存款最多的5个省份,分别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和北京,占全国储蓄存款的40%。其中,广东占全国储蓄的14.2%;储蓄存款最少的5个省份,分别是、青海、宁夏、海南和贵州,储蓄存款只占全国储蓄的2%(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从家庭金融资产数据来看,黑龙江2007年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孙丽颖,2008),
该省城乡居民家庭平均拥有不到2.2万人民币的金融资产,而江苏省江阴市农村家庭2005年的平均金融资产达到5.66万元(符国华,2006)。区域差异不仅表现在家庭金融资产数量上,不同地区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也不同。2002年广东省居民金融资产中,居民储蓄存款和手持现金占金融资产总额的92.2%,证券投资占5%,其他金融资产占比为2.8%(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下同);云南省居民储蓄存款和手持现金占比83.6%,证券投资占比16.4%,其它金融资产占比为0.19%;河南省居民居民储蓄存款和手持现金占比81.3%,证券投资占比10.1%,其它金融资产占比为8.6%;辽宁省居民储蓄存款和手持现金比例为88.8%,证券比例7.7%,其他金融资产为3.6%。这些省份的数据大致代表了我国不同区域的家庭金融资产结构情况。
最后,我国家庭风险性金融资产存在明显的财富效应和教育效应。2002年,我国对广东、山东、天津、河北、江苏、甘肃、四川和辽宁8省份的22个城市家庭做了金融资产抽样调查,按照家庭金融财富将城市家庭分为5个层次,从最贫穷的20%家庭到最富裕的20%家庭,拥有全部家庭股票总价值的比例分别是0.4%,3.0%,62%,15.4%,75%。可以看出,随着家庭财富的增加,拥有的风险性金融资产比例显著增多。将家庭按照文化程度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以上等7个文化层次,户均金融资产分别为48222,51994,56910、64460、106338、160176,220032元,可以看出,家庭金融资产与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三、结论与启示
(一)发挥金融中介的功能,降低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成本
通过欧美各国家庭资产组合的国际比较来看,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金融中介的存在使家庭更多间接地投资于风险性资产,金融中介可运用风险管理功能,辅助一般投资者参与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和更有效的使用创新型金融工具,降低了一般投资者的参与成本。此外,应重视加强金融中介的职业标准和道德规范水平,因为他们的职业信誉会通过影响家庭的信任度而间接影响到参与股票的程度。
(二)建立多层次保险体系和新型福利制度,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近年来,随着收入分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医疗、教育体制等方面改革不断深化,居民更多地面临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性。由于缺乏发达国家通常都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体系,使得个人需要更多的储蓄来保障自己的未来。因此,发展家庭金融需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保险体系和新型福利制度。
(三)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尽快缩短贫富差距
为了缓解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99年,国家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1年底,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总裁在《光明日报》上联合发表文章,认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表现在:促进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帮助了国有企业扭转脱困;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回收率达到了国际上的较高水平;推动了资源的市场化流动,促进了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了金融市场的发育和提高;推动了社会信用秩序的健全和完善。
然而就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银行体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多数商业银行受访者认为:其所在银行新增不良贷款规模将小幅增加,不良贷款率亦将小幅增加,受流动性紧张以及去杠杆化的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紧迫性更强,处置动机主要是降低不良贷款率。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要性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一是资产处置并不是越快越好,一些存在巨大升值潜力的资产,比如土地,如果处置过早可能会造成收回资产过低(王柯敏、王彩君,2005);二是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银行信贷资产存在广义上的信用风险,不良资产还会不断增加,2014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669元,比上年末增加1749亿元;不良贷款率1.16%,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为63.3万亿,占比为96.05%;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8万亿元,占比为2.79%。2014年11月末商业银行不良率达到1.31%,在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的趋势下,近年来又有上升的趋势。所以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继续存在。
二、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
成立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是收购、管理、剥离和处置四家对应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逐步实现资产结构优化等。由此可见,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首要目标是不良资产处置,确保国家资产安全,在此基础上,开展多元化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8)11-0015-03
1999年,我国政府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借鉴国际经验,先后出资设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并通过划转方式对口接收了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到2006年年底,四家AMC已经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伴随着建行、中行、工行、农行股改进程,AMC的不良资产来源逐步由政策性剥离向商业化收购过渡,在经营模式上也逐步开始向商业化转型。这些变革,对AMC外部环境的改善提出新的要求。
一、我国AMC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AMC的外部环境涉及到诸多方面,对经营处置影响比较显著的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环境。
(一)法律环境方面
配套的法律环境是AMC运作的基础。1999年四家AMC成立后,在不良资产相关法律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开始对不良资产剥离与处置的探索。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AMC的性质、职能和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初步确立了AMC的法律地位。在随后的不良资产处置进程中,国家不断出台了诸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总体看来,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环境依然相当薄弱,大大影响了处置效率,并制约了处置方式的创新,如资产转让、企业重组、资产证券化、结构交易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甚至受到限制。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一部针对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法律,现有的民商法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十分有限,AMC业务运作中的问题主要依靠行政文件解决,使其处于不利地位。
(二)市场环境方面
市场深度不够,缺少市场竞争机制,缺乏多层次、开放的不良资产市场。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不良资产批发与交易市场。一级市场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垄断,缺乏必要的竞争,而二级市场信息流通不畅,市场的交易主体数量有限,交易手段和交易品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不良资产处置的速度和效益。目前,我国没有把不良资产批发市场和处置市场分开,也没有把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和公司控制权交易市场分开,更谈不上不良资产的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化市场的发展。
(三)政府环境方面
我国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各级政府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错综复杂。AMC代表中央政府,资产处置是与地方各级政府的利益博弈,因此,其面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不当干预行为较为严重。 一些地方政府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默许假借兼并、分立、合并和破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同时,迫于政
府压力,司法不公,偏袒地方国有企业,不能依法保障AMC的权益。
二、国外AMC的外部环境分析
(一)法律环境
美国在二十世纪80年代出现银行危机以后,政府为了加快处理不良资产,在组建RTC(Resolution Trust Company)的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特别是1989年的《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加强法》,它提出了解决储贷协会危机的一揽子方案,设立债务处理融资公司专门为RTC提供融资。另外《债务处理信托公司再融资、重组与改进法》改革了对RTC的监管体制,细化了监管规则,补充了融资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RTC的目标、权利和责任,为其公正有序地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依据,更可取的是对新的规章制度灵活解释,以适应新产品和新观点。
波兰在1993年推出国有银行重组计划,制定了《银行企业法》、《重组法》等法律,这些法律与破产法、商业通则共同构成了规范重组的法律体系。《重组法》赋予银行在调解过程中拥有“准司法权”,将主动权从法庭转移到银行,以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矛盾,简化有关法律程序,提高效率。法律提供了银行和债务人重组债务的几种方式:调整债务期限、降低利率、不计复利、债权转股权、减免债务本息及提供新的贷款等。如果企业不能或不愿重组,银行有权迫使债务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或出售不良资产。由此可见,波兰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化银行在债务重组中的地位和权利,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重组法》的实施使银行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却没有造成普遍免除债务、逃废债务的习气。
韩国政府针对1997年出现的亚洲金融危机,于当年11月制定了《有效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成立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法案》,把现有的成业公社扩编成资产管理公司,并设立了不良债权整理基金,负责处理不良债权。为了保证以证券化的方式处理大量的不良债权,1998年9月制定了《资产证券化法案》,1999年4月制定了《住房抵押债权证券化公司法》。
从法律环境来看,取得成功的国家都颁布了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特别法,对于资产管理公司独特的法律地位予以承认,为资产管理公司各类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市场环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主要基础就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创新,这些处置方式涉及到企业上市、证券化、债券和股票承销、债转股、兼并收购、分立重组等。这些处置方式都需要完善的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私募市场、不良资产基金市场、客户市场等若干市场的支持。同时,巨额的不良贷款在短时间内处置,供给大于需求,供需矛盾会非常突出。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暴露出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市场规模和容量小、流动性差等问题。特别是债券市场规模小且停滞不前,股票市场尚需进一步规范,基金业虽然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整体情况并不乐观。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套、政策制度不落实,难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不良资产重组。由于不良债权不是实物资产,在我国属于比较“偏”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对它普遍缺乏认识,甚至认为不良债权和ST股票是一回事,不良债权的买方市场狭小。因此,如果事先没有对债权企业进行调查,也没有信息获得渠道或者渠道不通畅,那么很少会有投资者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近年不良债权拍卖中,几乎看不到竞价场面,即使能够成交,成交价格往往也不理想。
而发达国家在清理坏账过程中,通常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坏账包装和销售,从而降低清理成本。
意大利承担重组的中介机构――伊利亚集团从银行手中收购企业的股权,对企业进行重组并取得成功后,又把股权在资本市场出售给私人。
美国RTC成立以后,资产存量里面数额最大的一项是住房抵押贷款,高达340亿美元,鉴于当时美国住房按揭证券市场规模很大,该公司就将证券化方式引入,在1992年运作第一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并在随后的两年内不断推出,每月的平均交易额高达19亿美元。从整体来看,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的资产占RTC全部处置资产的10%。通过资产证券化,该公司将大量的不良贷款推向了市场。
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于1999年推出第一个证券化项目,从1999年到2001年间,利用证券化处置的不良资产占总额的20%。同时韩国不良资产市场是全方位的,各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KAMCO介入或者自行参与不良资产市场。购买方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公司;市场客体既有单项资产,又有组合资产;既有现金交易,也有经营、收益分配权交易。韩国资本市场虽然没有美国发达,但是韩国资产管理公司聘请了大量国际上有威望的中介机构,如牵头经理人由瑞银华宝和德意志银行担任,信用评级聘请的是惠誉国际和穆迪公司,外资的广泛参与提高了透明度,市场化运作的外资占了整个不良资产处置中的75%。
因此,从国际经验看,设立处置机构只是第一步,而发展不良资产的交易市场才是提高处置效率的关键。
(三)政府环境
首先,很多国家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政策性收购少。运作比较成功的国家有美国、瑞典、韩国等,这些国家剥离或者收购资产一般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政府以及银行协商解决,政府不强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不收购金额小、存在权责瑕疵、没有重组价值的资产。不收购重组价值不大的资产是从组织成本考虑,与其收购不如留在原银行进行核销。
其次,政府需要给予资产管理公司充分的独立性。在运作成功的国家里,政府绝不独揽大权,比如美国、西班牙、瑞典、韩国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自主决定管理和处置的决策,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和监督检查规则执行情况,不介入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内部经营管理。政府的监管部门间协调充分,监管效率较高。运作不成功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往往实行多头管理,导致“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现象共存,加大了处置风险。
再次,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并向社会披露重大的内部决策和财务信息,具有很高的透明度,资产管理、处置活动基本上奉行“三公”原则。
而在运行不成功的国家,如墨西哥、菲律宾等,监管部门对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和处置干预较多,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自主决策性差,为避免损失,不愿积极参与大规模资产处置。在加纳等国,资产处置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社会和政治效益,企业重组主要由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作为债权人和股东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经常没有发言权。这样一来,政策导向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使得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无法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发生经营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三、改善我国AMC外部环境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框架
国际经验表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必须依托能全面、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框架。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遇到的部分法律问题,但与国外同类机构相比,我国AMC在法律、制度保障、功能设置上都存在一定缺陷。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框架的关键是按照德国等西方国家在企业管理方面所采用的“利益相关者治理”原则,在《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中赋予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以及主导对企业的重组、破产的权利。
(二)发展资本市场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发展各类资本市场,特别是企业产权和债权转让市场,形成场内、场外多种交易形式,主要目的是提高各类产权的可流通性。构造债转股股权流通机制对不良资产处置非常重要,公司控制权是不良资产处置的关键所在,惟有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才可能对现有的债转股企业以及债务人企业管理层形成足够的压力,资产管理公司才能真正发挥投资银行兼并重组的价值提升作用。否则,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将只能停留在依法清收并拍卖实物资产的价值止损阶段,很难起到促进国有经济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资源整合的作用。
(三)推进和完善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化干预
在不良资产的收购中,政府需要多从市场因素考虑,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国计民生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商业化收购的方式,既能提高收购效率,又不会损害整体利益。同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政府应该避免过多的行政性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处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资产的时候,更是要从全局出发,将资产推向市场,而不是仅仅以行政力量来进行资产处置。
参考文献:
[1]朱志强:《不良资产处置须打好战》,《西部论丛》2007年第1期。
[2]杨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法律问题分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3]徐荣梅:《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经验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经济经纬》1999年第4期。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金融领域不断向市场化变革,通过融资来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障履约的顺利实施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行为,与此同时,由于融资主体失去偿债能力而导致金融部门形成了不良资产,其原因需要从宏观和微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逐一分析,才能就此得到相关解决途径。
(一)宏观层面
1.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近年来,随着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美联储量化宽松释放出天量的货币已开始回流,特别是从16年开始,大量热钱从新兴市场撤出,人民币汇率亦逐步走低,因外汇占款而超发的人民币已然到了宽松的尾声,随着货币政策的收紧,给市场的流动性带来具大压力,导致债务违约行为频发。
2.地方政府和市场因素
地方政府受命于中央政府,以GDP为纲,大力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但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应对市场经济发展不均恒、稳定失业率,从而制定重大调整策略,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正常的履约行为,使企业大而不能倒,强制债转股,从而使债权人减少贷款回收效率,形成不良资产。
(二)微观层面
1.企业因素
我国金融资产形成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形成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企业资产负债比率较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市场竞争影响,往往会大量举债获取扩增企业规模,扩大生产了力,力争市场占有率,但这种方法,会让企业形成大量的负债利息,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逐渐降低。二是企业重要性决策失误,当企业处在负债经营中,其领导的决策是非常重要的,企业若处在重大项目决策失误时,会使企业贷款付之东流,同时企业的还款能力也会逐渐下降。三是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目前许多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益不高,成本效益下降,这一方面是企业盈利能力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便是企业技术与创新能力不足,缺少市场竞争能力。企业还款能力减弱是形成不良资产的重要因素。
2.金融机构因素
金融机构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有:贷款结构不合理,现今有不少金融机构为了短期利益,将贷款集中投放在热点行业、热点地区,贷款集中度过高,如钢贸行业等,一旦市场出现衰落,贷款金额不能及时归还。市场考察不全面,风控尺度把握不当,金融机构出于业绩压力没有全面考察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或对企业提供的贷款资料没有加以严格审核,这会使一些“骗贷”企业利用漏洞谋取贷款挪用他用,一些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受到利益诱惑,与客户共谋骗贷,或者故意发放高风险贷款。
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策略
金融资产发生不良,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金融机构自行组织进行清收,另一种方式是打包交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清收。无论是从技术、效率、回款金额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更为专业,这也是当前许多金融机构将这一业务交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的原因。
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史来看,早期以华融、信达等为四大国有银行配套的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在近十多年的发展中成长壮大,这批资产管理公司已登陆香港证券交易所,得到了资本界的广泛认可。随着经济的深入展,民营资产管理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对新兴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更要抓住发展机遇,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既解决整个社会履约能力的延续,又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
三、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
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不良资产债权后,需分门别类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筛选、评估,以确认不同的处理方案。
(一)有押品的不良资产的处理
通过诉讼和法院强制执行手段外,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各类拍卖机构的客户资源优势,提高资产出售价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利用信息媒体,将不良资产公众于社会,吸引公众目光。如淘宝的“拍卖”、有线电视台等社交平台,将互联网交易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途径。
对于一、二线城市地段较好、增值较快的商用房产,进行资产远期价值评估,可以与链家等房产中介联合经营或委托经营,采用长期持有赚取租赁收入,待房产增值后出售或抵押获取更大的收益。
其他易变现的动产如大宗商品等,可以联系其行业内的经营单位出售。
(二)纯信用的不良资产的处理
此类不良资产属于清收难度极大、且收回可能性?^小的不良资产,对于此类资产,要通过与债务人沟通、协调,理清其目前所处的困境,如债务人有还款意愿,且通过评估具有还款能力,可以将归还期适当延长、减免部份利息或费用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促使其归还债务。如债务人无还款意愿或通过评估其无还款能力,则要找到其资产的证据,尽快举证查封。
四、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寻求法律保护
当然,天金所背后还隐藏着长城更为宏大的目标――将天金所打造成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即OTC,场外交易市场),融入到天津OTC的发展中。
十年磨一剑
“十年磨一剑,终于在天津梦想成真。”周礼耀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说。
早在2001年成立之初,长城就提出了成立交易所的设想,希望将4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源整合起来,成立全国性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或是不良资产交易所,对不良资产进行公开市场交易,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按照最初的设想,这个交易所将在上海成立,上海方面当时也非常支持,但最终未能如愿。如果这一设想得以实施,国内第一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在2003年左右就可以成立。
知情人士透露,当初这一方案流产的关键原因是,一旦成立一家全国性的不良资产交易所,4家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被整合到一家,其中涉及的各方利益过于复杂,难度可想而知。
之后,长城也与北京接洽过成立交易所的相关事宜,最终也未能成行。
终于,全国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落户天津。从酝酿到挂牌成立,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而自长城与天津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金交所的设立便驶入了快车道。2010年5月21日,天金所――中国第一家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注册成立。6月11日,天金所正式挂牌。
金融资产交易所的重要性以及今后的发展前景,也让其他城市跃跃欲试。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也于2010年5月30日挂牌成立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定位同样是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这两家交易所都号称是中国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按照注册时间,天金所是国内首家注册金融资产交易所,但是按挂牌时间,则北金所是国内首家挂牌的金融资产交易所。
长城在成立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之前,也遭到了质疑。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全国已经有200多家产权交易所,没有必要再搞一个金融资产交易所。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增认为,天金所的成立服从了天津建立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战略。
他说,天津金融中心的建立,最主要的不是建立一家或几家大的金融机构,而是建立金融市场体系。金交所正是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交易金融资产,但是效率远不如交易所市场高。
在全国各省份设立分支机构,也是长城公司建立全国交易市场的重要一步。长城公司作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控股方,将主导分支机构的铺设。据记者了解,目前,除直辖市分支机构暂不设置外,长城在其他省份分支机构的设立工作已经开始,年内将设立2~3家。但对于全国各地的区域易所而言,很难广泛设立分支机构,如果这样做,扩张成本将十分高昂。
雷同竞争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在酝酿阶段就被定位为专业化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并希望借全国第一家的优势,建立金融资产交易的行业标准。
天金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包括信贷资产交易以及PE等)、金融产品交易(如信托等产品);此外,还提供金融创新产品的咨询、开发、设计、服务和交易等。
周礼耀认为,不良金融资产交易将成为天津所的依托,然后将逐步延伸到其他几大类的交易。他特别强调,信贷资产转让一旦突破将会有一个巨大的市场,目前天金所正在争取。
天金所办公室主任刘斌告诉记者,近期交易所还将推出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据了解,天金所的战略发展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将在信贷资产、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交易上进行金融创新。
与同在天津、运作已经成熟的天津股权交易所相比,天金所的产品更为丰富。刘斌说,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天金所的第二大股东,目前与天交所在部分业务上是有重合的。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内,其范围囊括了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产权交易,实际上部分涵盖了天金所的业务范畴。
而与天金所几乎同时成立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发起,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原有金融国有股权和不良资产交易业务基础上,探索信贷资产交易、信托资产交易、私募股权资产交易等业务。业务范围亦基本与天交所雷同。
市场诱惑
庞大的信贷资产转让市场,成为诱惑包括长城在内的各方试水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将信贷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转出表外,是商业银行腾挪信贷的主要手法。但随着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中的“灰色地带”被阳光化。2009年12月14日、12月23日,银监会两度发文规范信贷资产转让行为,限制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资产非真实转移。
但市场似乎对此并不“买账”。用益信托工作室估算,2010年第一季度,全部银信产品发行规模达到9629.13亿元,较2009年第四季度增长15.89%。
体量庞大的需求之下,各方均开始试水。
央行系统率先有所动作。2009年以来,央行开始推动建立贷款转让交易平台,例如上海外汇交易中心筹建的银行信贷转让平台,以及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下属的特区金融学会筹建的深圳市金融市场交易服务平台。
上海推进金融创新开放先行先试的系统建设中,在沪建立全国信贷转让市场被认为是重要内容之一。在6月2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会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介绍说,全国信贷转让市场建设已获得金融管理部门批文,目前正在进行系统开发,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很快就会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