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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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以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目标,以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利、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和工作方式作为创建重心,以群众评价作为先决条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坚持标准先行、分类指导。根据《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指标(2015年)》(以下简称《指标》)要求,实行村(社区)、乡镇、区分级创建,要求创建单位突出亮点特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坚持动态管理、择优表彰。创建工作按三年一个周期进行安排,本轮表彰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下轮创建时对不符合模范单位要求的,不再保留模范单位称号。
坚持多方评审、全程透明。评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实行公开公示,确保创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1月中旬启动,计划用5个月时间完成创建工作。
(一)1月20日—2月29日,自查自评,各村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完善相关资料,重点打造3个村备检,我镇重点打造武阳、白鹤、官厅。
(二)3月1日—3月31日,完成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申报工作,接受市、区民政局组织的初审。
(三)4月1日—5月30日,查漏补缺,接受省人社厅、民政厅组织的评审。
四、工作要求
在成都市成华区,学习考察组对法治街区、万年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长天路社区法律之家、禁毒预防教育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学习成华区创新推进示范试点“九大难题”加快破解,创新推行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432”工作模式,创新实施人民调解“五化联动”改革试点,不断擦亮“法治街区”“智慧普法”“红色律所”法治工作品牌,创新推进“社区法律服务之家”建设等工作经验。
在成都市温江区,学习考察组参观了温江区人民法院、温江法治公园、万春司法所等地,在座谈会上深入学习交流了温江区法治文化建设主动统筹、主动融入、主动申报“三个主动”,提前介入、巧妙植入、统筹纳入“三个技巧”,线下变线上、独唱变合唱、宣传变实践“三个转变”的“三个三”经验做法。
(二)领导重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部署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后,依法治区办立即制定了工作方案(即“1+6”文件)。今年初,在区委五届二次党代会上,区委把贯彻落实“加快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列为今年重点工作,提出勇当“四个全面”尖兵的工作目标。3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区长及区几套班子悉数出席,对今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动员,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四个全面”统筹推进,旗帜鲜明地表明区委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坚强决心,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依法治区工作的积极性。前段时间,依法治区办对全区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推进措施,并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今年工作思路是:一个中心、两个保障、三个结合。一个中心是:推进落实“1+6”文件。两个保障是:加强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和努力推进中国法治创新服务基地建设。三个结合:一是探索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结合。抓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学法尊法守法护法,提升行政首长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助推政治文明。二是探索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建设结合。重点推进法治框架下多方协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助推基层治理。三是探索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选择有条件的创新平台,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引进和培育高端法律服务业等工作,助推“高端引领、创新驱动”。
(三)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根据区委“1+6”文件要求,依法治区办协调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相互协作,推出了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营造氛围。今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办与区政协办、区法制办一起谋划了今年第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协商议政会,38个有关单位和一批政协委员参加议政会;8月18日,区依法治区办又专门主持召开了__区《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__法治城区建设的建议》区政协1号提案推进会,对法治城区建设的几项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7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人大法工委、区教育局举办了人大代表视察法治进校园工作,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此营造全社会重视、营造了法治建设的氛围。二是凝聚合力。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是依法治区工作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区办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同时,依法治区办分别到八个街道调研,与文件中六个牵头单位对接,开年即召开司法所长及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经常性地到各部门到街道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三是细化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其实施意见,按季度细化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任务,每月了解工作动态,及时跟进协调具体问题。四是加强督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依法治区办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制定《__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依法治区办经常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8月18日市局蒋溪林局长到__区调研在法治框架下矛盾化解工作,为这项工作指明方向、注入动力。五是落实考核。3月10日,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了考核会议,研究决定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依法治区办于6月25日制定出了56项考核指标的《__区依法治区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已印发全区18个党群部门实施,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六是培育亮点。依法治区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创新工作,挖掘亮点,加大
宣传,尽快形成工作成效。重点培育区人力资源局打造以企业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工作、团区委创新青少年社区矫正机制改革工作、__街道依法治街工作、__街道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工作、__街道在天安数码城筹建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推广横岗街道调解司法确认工作。__街道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并召开全区现场会。(四)多点开花,取得成效。区依法治区办强力推进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框架省级试点工作,构建三级调解网络、整合三大调解体系、推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完善涉法涉诉法律援助机制等,工作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区法制办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截至2015年7月底,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37件,拟保留115件,修改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3件,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区人大在__街道__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挂牌建立全市首个立法联系点,及时反馈基层立法意见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区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通效能监察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纠治“”的高压态势。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区政协的法治建设专项课题调研工作也已铺开,部分调研课题已结题,涉及依法治区工作的建议和提案正顺利推进之中。区委政法委牵头各部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区公安专项改革、法警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启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实行专职委员列席不捕案件讨论!机制、取保候审案件备案审查通报机制和检委会委员督察案件机制。__公安分局进一步完善了“一中心三制度”,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首创了驻看守所法制员制度,组建了收押中队。区司法局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工作。__街道打造人民调解“111”、“333”工程顺利进行。__街道启动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广场后序工程建设。__街道积极服务华为等企业发展,精心构建多方协同化解矛盾大格局,工作初见成效。横岗街道送法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法律“四进”工作顺利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成效显著。南湾街道继续建设联创科技园法治宣传示范点,推出了“社区法治学堂”等系列法治惠民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认真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点推进“1+6”文件各项工作落实。
该项工作已于20__年底正式启动,我科将协调督导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机制改革等239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的各项工作,探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为推进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9—0039—09
一、引言
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与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是当今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而对作为社会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已提上日程。显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中,公民社会理念应运而生。然而,在政府面临着社会的特殊需求与过度需求问题的同时,市场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外部性的资源配置问题,公民社会要在夹缝中生存并不十分容易,志愿失灵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因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迫切的需求,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已刻不容缓。本文基于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概念厘定,对其发展模式与体制适应力、多元化的选择空间及其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学理性思考(参见图1)。
二、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整个社会有机体结构中,分别处于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且有不同的规定、特点和功能定位,发挥不同的作用。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社会管理体制着重于社会管理的形式,社会管理机制着重于社会系统的运行(参见图2)。
(一)社会管理体制
在管理学视角下,学术界对“体制”的理解大致有三种范围(最狭窄、中等、最宽泛)。本文采用中等范围的概念,即“与机制相并列,把管理体制理解为社会制度规则体系(包括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在非正式约束中,包含达到一定共识性的观念或理念)与组织机构体系的复合体”。社会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规范社会运行所采取的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总和”,强调社会系统运行的组织制度及其隶属关系。换言之,社会管理体制的内容涉及社会制度(规则)与组织机构两个层面,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社会管理的主体。我国学术界认为社会管理主体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中心主体”。盛美娟认为,“开放式的社会管理之路,使社会管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丁元竹认为,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非政府公共组织与更大范围的公共参与一起构成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综合各项研究,我国的社会管理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与公民社会组织(面向社会生活、社会事务)两大类。再细分大致可以包括:执政党、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另一种分析框架认为,在当今确立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通过政府来体现的。换言之,社会管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具有不同特征,发挥不同的功能(参见表1)。在政治、私人、公共等不同的领域中,政府、市场与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会随之变化。
第二,社会管理的客体,即社会管理对象。当今中国在社会结构呈现出“倒丁字型”,即上下阶层比重失衡与阶层之间贫富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管理客体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一是社会生活。社会变迁要求调整社会管理方式,即社会管理体制要防止社会阶层的过度分化,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引导社会生活方式;监督和规范社会生活行为。二是社会事务。社会事务的处理和解决涉及民政、财政、立法、公安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社会救助等来实现社会的第二、三次分配。三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国家机构时是社会管理客体,它在社会管理中初显独特优势,但其发展也存在突出的问题,最为迫切的是要以法律和政策支持其发展,规范其行为,同时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参见表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把推进街道法治建设新成果作为主要任务,围绕创建“法治街道”目标,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文化等重点工作,深化“法治荣巷”系列创建活动,健全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切实履行职责,务求工作实效,全力服从大局,为街道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目标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法治系列创建和品牌特色创建活动,深化惠民实事工作,加强和规范法治监督,使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巩固依法执政理念
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考评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调研督查。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在部署工作中强化依法治政理事的意识和考量,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推进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营造崇尚法治、依法执政的思想氛围。
2.突出依法行政重点环节,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加快服务、法治和责任型机关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90%以上,增强政府公信力。以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形成依法行政基本制度体系,推动各项行政行为规范透明、廉洁高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巡视活动,建立内外结合的执法评议机制。进一步推进律法公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等活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健全适应形势需要、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塑造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3.强化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助力幸福荣巷建设
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结合幸福荣巷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按照提高质量、增强绩效的要求,继续深化“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加强自查评估和检查考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党政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基层基础民主自治。积极拓展和推进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基层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促进基层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夯实法治城市创建的基层基础,拓展民主法治实践的覆盖面。全面实施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4.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惠民工程
把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管理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的作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强对重点地区、流动人员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涉毒人员、刑满解教、社区矫正、社会闲散等重点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大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社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切实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规范“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法治为主导,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建好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在公正、宽容基础上,运用法律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扎实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围绕依法拆迁、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制定法治惠民实事工作规则,完善法治实事工程的评估考核机制,提高法治惠民效能。
5.重视法治文化工程建设,培育公民守法意识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全面制定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托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平台,深化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提升污染实践对培育法治文化、养成公民法律思维习惯的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性,培育公民崇尚法律的法治意识和诚实守信的文化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办事、诚信守法。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搭建载体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建1-2个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文化阵地,龙山社区东大池因地制宜地建设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文艺精品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6.探索规范法治监督路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执法重点环节法治建设的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强化对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健全和完善法治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治监督评议团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法治监督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监督的长效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对评议结果不理想、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相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措施要求
1、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及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科学规划,合理排序,在今年完成5个所的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争取提前完成全区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2、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以创建示范司法所为载体,加强特色司法所建设、服务型司法所建设,通过抓点带面,切实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同时积极争取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通过制定学习培训、素质拓展、典型培养等工作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建设的强化推进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3、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继续建立和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基地。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突出重点人员监管,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分析。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完善帮教组织建设,充实和发展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相应的帮教小组、有完整的帮教档案,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
(二)抓重点、促全局。坚持重点工作重点抓,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在精力、人力、物力上重点投入、重点抓,推动和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落实。
1、要深化“五五”普法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优势,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做好普法工作。并邀请区人大、政协对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以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在充分利用原有法制宣传阵地的同时,构筑*法治网、村(居)民法治学校、“新*人”法制学校、法制专栏、普法广场、法治短信等新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好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加法制宣传效果。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普法专职人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做好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巩固提高工作,并加大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浙江法制宣传栏60%的达标任务,加强民主法治村创建台帐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年初申报、年中指导、年末考核的良性循环体系,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结合村级选举换届工作,对全区所有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培训
2、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全面规范“职业调解员”的队伍管理,通过完善健全工作、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调解员”队伍。通过全面落实人民调解计件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起到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好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做好各镇(街道)组织机构的设立和志愿者队伍的组建。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档案,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依法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三)抓服务、促规范。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建设。一是有效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每个月的区领导接待日,推动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提供高效服务。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合理调整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布局,向规模化发展。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并通过机关网站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对外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调动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于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拓展服务领域,把基层服务重点转移到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以诉讼和解答咨询等方式化解群访、缠访等问题上来。
3、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确保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加强“12348”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落实办公场所“沿街落地”工作。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加强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动在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完善区、镇(街道)、村(居)的三级网络,满足更多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保证办案质量。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科学调配区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办理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尽快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120--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控管。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年----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创新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
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220--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县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新活力。
1、大力推进标准化司法所用房建设。
强化督查指导,按规定落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达标,并能够为自己使用,设有所长室、调解室、矫正室等。
2、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
制定《20--年度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使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细化、量化、项目化,形成系统科学的基层司法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3、加强档案(台账)规范管理。
按照市局要求,统一规范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文书制作、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制定20--年度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所务管理工作台账,确保乡镇、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调解卷宗的立案登记、受理、调处、调解协议格式、结案、立卷、归档等内容统一。
4、指导“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等报表的上报,确保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并在每月3日前对上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开展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每上半年组织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一次基层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操作培训,实现全体司法助理员“会调解、会协调、会写、会操作”的四种能力。
7、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组织基层司法所业务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考察,提高业务水平。将各司法所工作台账(卷宗)统一到基层股相互进行交流,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对照,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推进司法所向科学化管理目标迈进。进一步激活司法所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8、创新考核机制,严格绩效考核。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都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组织对司法所进行半年、年终工作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直接与各司法所经费保障、评先评优挂钩。
二、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化解纠纷上有新举措。
1、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周末时间,设“人民调解宣传台”,宣传典型调解案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针对性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一是在年初各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培训以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经验交流等为主要内容,要形成工作材料。二是基层股将对去年调解工作考核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举办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3、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扎实做好日常(乡镇每月、村居每周、村民小组每天)排查调处的同时,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着力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以土地确权与流转等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司法所组织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每月至少一次下基层开展巡回调解,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并及时登记,履行指导、协调、督办职责。最大限度地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4、落实调解经费。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指导乡镇、村居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终,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5、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
对已成立的行业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提高,规范运作。
6、发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减少讼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每年召开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上半年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及其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把好法律工作者“出入关”,抓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
接受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委托,积极参与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诉讼非诉讼案件,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法律服务所20--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不低于20件,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
总之,要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3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工作,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我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4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通过我一年的努力工作。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5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展特色经济保发展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街道作为城市的最基层,发展经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关键在于如何发展。城市街道辖区面积一般较小,经济发展载体、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但“区域空间有限、科学发展无限”,只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样能够又好又快发展特色经济。
我们鼓楼区宁海路街道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所在地,面积3.93平方公里,被称为“省城第一街道”。辖区内有省财政厅、教育厅、省工商局等几十家省级机关,有河海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有颐和路民国公馆区。面积虽然较小,但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环境优美,特色优势明显。为此,我们确立了“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科技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的目标思路。我们抓住当前国外经济衰退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跨国大企业纷纷将目光转向国内、意向在沿海城市设立地区总部、实现产业转移的机遇,抓住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拆迁成本相对较低的机遇,全面推进载体建设,为发展总部经济、科技经济、文化产业拓展新的空间。
一是依托地区资源,全力推进“六大载体”建设,即颐和路11、12片区、宁海路欧洲风情街、模范马路三步两桥地块、南京艺术学院创意设计中心、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水木秦淮休闲街区(属于区政府打造的石城文化创意产业带的一部分)等。重点加快颐和路11、12片区的开发建设,力争引进一批带动力强、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总部企业。特别是从事展览、新闻、重要外事活动、企业文化活动等现代服务业态的企业总部,将其打造成南京、江苏乃至全国的企业总部集聚区。积极推动模范马路三步两桥地块的开发,使其成为科技经济的新载体和模范马路科技街的新亮点。同时,整合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南京艺术学院、古林公园、江苏电视塔等资源,按照鼓楼区政府打造石头城文化创意产业带的统一规划,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二是做好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们一方面抓好为企业的服务工作。除了做好“一站式”、“代办式”服务外,还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帮助企业分析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抓住机遇,逆风起航,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这些工作有力促进了辖区现有企业和项目的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辖区机关、单位、企业广泛的人脉资源,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和省、市、区等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并与驻区大机关、大企业等互动合作,做好招商网络建设,形成信息广、渠道畅的经济网络系统,为更多的大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或研发中心落户在宁海街道,创造良好的条件。
做实社区服务保民生
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对基层街道来说,最根本的是要做实社区服务,解决好民生问题。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宁海路街道由于大单位多,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高。但也有2000人左右的困难群体,包括310户、600名低保人员,492名下岗失业人员,601名残疾人,670名独居老人,这些困难群体是街道的重点关注对象。我们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救助工作到位。在社区建成托老、助老站,托残、助残社。建立了具有宁海路街道特色的就业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以内。扎实推进全民医保工作,为困难群体提供最优惠的医疗服务。
为群众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我们按照南京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和创建全国生态园林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符合街道实际、彰显街道特色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按照城市环境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要求,实施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努力打造精致街道。一是做精做美城区环境。结合老城改造,对老旧小区进行出新。大力实施楼顶绿化,凡是能做楼顶绿化的,想方设法做起来。结合城区危旧房改造,加大拆迁后空地的绿地建设。全力推进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为驻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在城管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考核有据、奖罚到人、管理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培养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战斗的文明执法队伍,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对背街小巷的管理。对背街小巷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出新,实行门前三包。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逐步管起来,改变部分老旧小区脏乱差的局面。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管理。通过强有力的严格管理、精细化管理,实现市容环境的根本改观。
同时,我们还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为群众做好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每个社区的服务型民间组织都达到10个以上。鼓励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的实体化和产业化。逐步建立起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坚持守土有责保稳定
实现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稳定工作关键在基层。我们坚持守土有责,全力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成为全省最安全的街区之一。
宁海路街道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当前正值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特殊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期、凸显期。“宁海无小事”,保证宁海路街道的社会稳定,对维护全市、乃至全省发展大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能力又有新提升
近年来,市医院对门诊楼,病房楼进行改扩建,完成门诊楼接层及庭院扩建 400O,住院处病房改建20000 O, 新安装电梯两部。2014年利用专项资金兴建的儿童医院楼已经竣工并且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市医院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规定,严把专项经费使用关,单独设立账户。加强审批程序管理,加强质量监管,把儿童医院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此外,市医院还对供应室进行了改造,购入全自动清洗机等设备,使流程合理,设施完备,保证消毒供应质量和安全。把原办公区和腾退的办公用房改造成医疗用房,最大限度改善病人的就医条件。在软件和硬件设施上共投入110余万元,新增健康体检软件,投入使用后将提高体检的自动化程度和质量,还引进五分类全自动血球仪、血液透析机和血滤机等医疗仪器设备。
二、完善人才管理办法,培养引进人才又有新亮点
伊春市第一医院按照“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思路和“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五大工程”即:育苗工程、晚霞工程、拔尖工程、知识更新工程、名医打造工程。出台了《伊春市第一医院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八方人才。深入实施高校揽才计划,扩大人才招录规模,每年参加两次全省四所医学院校招聘会,加入龙江医药招聘联盟网并与中国医疗人才网合作,广开引进人才渠道。仅2014年就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生20人,充实到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缓解了临床医生不足的局面;聘用护士32人,夯实了护理队伍;选送4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哈医大一院进行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送1名优秀中青年专家到哈医大二院进行为期二年的挂职锻炼;全年先后派送75人次外出培训和进修学习,通过多种举措,构建三级阶梯人才队伍。开展院内学术讲座30次,承办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4项,市级继续教育项目2项,共培训6000余人次。加强对外学术交流,邀请国家、省级医疗专家来我院会诊、教学、手术,巩固了与哈医大一院、二院协作关系。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拓宽服务领域。成功开展心脏射频消融术、颈椎后纵韧带钙化前路间盘摘除椎体次切植骨内固定术等两项新技术均填补市空白;与“H型高血压的比较效果研究”项目组合作,开展H型高血压研究,被首批确认为协作单位,成为全省三家协作医院之一。
三、积极创建三级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又有新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管理,2014年6月,召开了题为“统一思想、合力攻坚、全力争创三级医院”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三级医院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创建三级医院办公室,学习贯彻医院等级评审实施方案,对照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逐项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各科室按统一安排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在全院落实患者安全目标,运用PDCA方法持续改进。我们牢牢把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通过创建带动医院提高效率、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实力的提升。
医院一改过去的投资理念,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改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改善职工群众的福利待遇,让大家分享医院发展成果。学习和借鉴北京朝阳医院的绩效方案,结合医院实际,出台新的绩效方案,方案中严格控制绩效薪酬总量,向临床一线科室和高风险岗位倾斜。以非药品收入为基础制定预算并作为薪酬分配总额,避免药品收入、检查收入与绩效薪酬挂钩,方案符合政策法规的各项要求,试运行四个月,收到预期效果。
四、强化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又有新举措
以创建“平安医院”,“三级医院”为活动载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以贯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为重点,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国际患者安全目标的培训,全面落实正确识别患者,改进有效沟通,高危药品管理等六项患者安全目标,确保医疗安全。在护理工作别注意细节问题,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环节,予以标志警示,避免差错发生。实行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与反馈制度,由专人负责实施电子病历网络监控,对运行病历书写的时效性、规范性、内涵质量等进行质量控制,对检查中存在的缺陷及时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医生工作站向责任医师和科主任反馈,加强病历环节质量控制。制定病历超时锁定制度,规定病历完成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限电子病历系统会自动锁定,有效加强病历的实效性管理。定期行政查房,对医院的环境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发现问题现场解决,确保实效。各职能科室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安全为重点,每月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分析质量,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问效,有效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开展优质护理的病房覆盖面达80%。
五、加强行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又有新突破
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行风监督体系,聘请14名行风监督员,面(下转28页)(上接24页)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门诊和住院处分别设立意见箱。对门诊、住院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100%。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上及时将有关医疗信息及收费价格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病人及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医疗服务工作透明度。加强院务公开工作,以多种形式向院内职工公开院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患者和群众充分地享受医疗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收受“红包”现象。认真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成立了护理服务支持中心,建立了“微导诊”服务系统。开通了三无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三无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统计局国家调查队就社区居民和就医患者对伊春市第一医院的满意度进行了社会调查,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显示多项结果与上年度相比均有提高,其中住院患者综合满意度达90.4%,较上年度有较大提高。
六、延伸服务半径,对口支援又有新作为
重新修订《伊春市第一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预案》,相关人员参加省应急办主办的应急管理培训。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120急救中心作用。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先后到美溪、金山屯、西林、乌马河等基层医院,采取专题讲座、疑难病例查房和答疑三种形式进行学术交流,接待对口支援医院人员来院参观学习、进修深造。圆满完成对口支援工作。
七、突出公益性,彰显社会责任又有新贡献
[中图分类号] F2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6)06-0033-04
[基金项目] 2016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6Z03),2016年度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院级重大课题“一带一路战略下成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水平测度及比较研究”资助。
[作者简介] 姚毅(1982 ― ),四川阆中人,成都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
城市空间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及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同时城市空间治理必须充分尊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推动城市空间由“单中心、摊大饼”向“多中心、网络化”的转变;必须坚持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理念,推动实现政府、市场、市民多元主体的有序参与以及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多个机制共同作用。
一、成都推进城市空间治理的
发展形势和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功能定位的升级,成都城市空间布局进入了深度调整期,逐渐呈现出向“双中心、网络化”发展的态势。同时,中央、省委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和深入实施,成都获批国家中心城市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使得成都城市空间治理的基础和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上位区域发展战略部署需要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十三五”时期,国家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调整,在东中西和东北部“四大板块”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最终形成“4+3”的国家区域战略布局。同时,四川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提出“坚持把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作为总揽,在加快区域竞相发展中提升全省整体实力”,并进一步指出“首位城市要对标高端、辐射带动”。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引擎城市、“一带一路”的核心节点、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点、四川“多点多极支撑”战略的“首位城市”,成都城市空间治理需要以中央、省委的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在推进国内外联动、区域间协同,互联互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区域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空间载体支撑
国务院通过的《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增强成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国家中心城市的获批,表明成都由区域中心城市正式升级为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城市群也将由国家级城市群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更加注重多层次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融入全球分工合作体系,努力为内陆其他城市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探索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这需要改变成都“单中心、圈层式”的城市空间格局,着力优化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构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格局,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
(三)天府新区建设的加快为成都城市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契机
2010年天府新区成立以来,尤其是2014年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以后,新区发展迅速,为成都空间格局由单中心、摊大饼向双核、哑铃型转变提供重要的战略机遇。国务院批复明确提出“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四川“三大新兴经济增长极”的首位增长极,天府新区“四化同步、四态合一”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新区,经过5年多的积淀,逐步形成了符合内陆区域经济发展要求、顺应我国开放型经济转型趋势、具有经济高地典型特征的发展趋势。
(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为成都城市空间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都县域经济的发展为成都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县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特色亮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GDP已经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50%以上。同时,成都各区(市)县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态势明显。中心城区正逐渐成为现代金融、现代商贸、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都市工业的重点区域;近郊区域以产业和城市互动升级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产城融合和城市功能的提升;远郊区现代旅游业和现代农业等产业特色化发展态势明显。成都中心、成都科学城、成都医学城和成都城市音乐厅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将进一步增强成都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功能升级的载体支撑。
二是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成都中小城市人口和产业承载力。近年来,成都市立足“全域成都”的发展思维,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建设,加快推进 “覆盖全域”、“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连片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型”的新农村建设。成都市域的副中心、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实现就业政策和就业工作的城乡全覆盖;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实施标准化建设;“全域成都”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和相互衔接;城乡户籍一体化进程基本完成,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一体化目标基本实现。
三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了市域各地区之间的网络化联接。市域轨道交通水平大幅提升,地铁运营总里程108公里、在建205公里,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正式获批,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完成。“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按照“中心城区加密成网,天府新区核心成网,两核互动加强,全域基本覆盖”的要求及构建市域和市区两个“30分钟轨道交通圈”的目标,强化“双核”之间轨道交通联系,形成“3快3普”共6条轨道交通线路的便捷联系,强化“双核”与城市副中心、卫星城之间点到点的轨道交通联系。
同时,成都城市空间治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在城市快速扩张中的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中心城区、近郊、远郊逐次递减的问题;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不够和产城融合发展不足,市域“承担、分担、共担”的城市功能布局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城市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加大,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融合”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背景下
成都城市空间战略指引
在成都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157”总体思路中,明确了“优化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的城市空间战略。究其本质而言,就是从“市域、区域、国际”三个层次协同推进,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空间载体和功能支撑。
(一)市域层面:推进城市功能的整合与提升
从城市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城镇体系的“塔尖”,需要在推进城市转型升级发展方面走在前列、形成示范,而市域空间布局调整和功能结构优化是城市转型升级发展的先行策略。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市域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从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规律来看,国家中心城市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的阶段,需要顺应城市空间格局由“单中心、圈层式”向“多中心、网络化”转变的发展趋势,加快形成城市中心、副中心、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农村等不同层次的市域空间在城市功能上的“承担、分担、共担”的良性关系;另一方面,从国外城市空间治理的经验来看,需要注重城市增长边界的控制、城市用地的再开发、城市社区的人文关怀以及各个功能组团交通的网络化联接。
(二)区域层面:加强多层次高水平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从区域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升级版,需要切实贯彻落实上位区域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区域的引领、辐射、集聚作用。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区域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要按照国家“4+3”的区域发展战略,立足城市发展实际,以融入发展为基本路径,主动对接国家相关区域发展战略,更好地承担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国家使命;另一方面,要注重城市与区域的动态平衡和有机平衡,立足城市和城市群发展实际,找准在不同区域层次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主体作用,促进多层次区域空间互为支撑和协调发展。
(三)国际层面:增强与全球的互联互通
从世界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世界城市网络体系重要节点,是国家推进开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功能载体。同时,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确立的“五通”合作重点中,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发挥着先导性作用,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国际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要树立全球视野和开放理念,主动对接国家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融入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不断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水平和能级;另一方面,以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为先导,统筹推进“五通”的协调互动发展,建强作为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门户城市的功能。
三、成都推进城市空间治理的重点策略
成都城市空间治理要立足成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尊重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基本规律,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城市空间战略为基本指引,增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多元参与,有重点地推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升级。
(一)增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制建设。加快城市空间治理的立法进程,统筹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发展、城市交通、城市环境、城市公共安全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城市建设管理,为城市空间治理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规划引领。聚焦国家中心城市“四中心一枢纽”功能定位,抓紧各类城市规划修编,注重市域和区域的统筹,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多规合一”确保“三生”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三是完善城市空间治理的政策体系。重新梳理成都已有的城市空间政策体系,加大对于环高校成果转化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城市空间治理新兴领域的政策指引。
(二)促进城市空间治理的多元协商合作
一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PPP模式的运用。建立健全城市空间治理的PPP模式,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环保、旅游、医疗卫生及教育等多个领域的PPP项目试点,增进成都城市空间治理效率。二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社会参与和规划参与。发挥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市民互动桥梁的作用,拓展民意表达的渠道和方式,完善民意表达的规则和信息指引,搭建多层次的多方利益协商平台,建立健全及时回馈、共同决策的良性互动模式,强化公共参与的社会监督,使得成都城市空间治理的规划和政策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三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决策咨询。探索建立由党政职能部门官员、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各界精英组成的“城市空间治理研究咨询委员会”,采取“官助民办”的运行模式,对涉及城市空间治理的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决策咨询报告,为政府相关决策制定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多层次区域空间治理的协调互动
一是注重不同区域层次的空间治理的协同推进。在市域层面,要注重城市功能的整合和升级,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的优化;在区域层面,要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成渝西昆贵“钻石经济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不同区域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在国际层面,要强化与全球的互联互通,积极融入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二是注重城市内部“双中心”和卫星城的网络化联接。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双中心”的核心功能,合理疏解城市中心的非核心功能;各卫星城要按照“独立城市”发展理念,建强各自主体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并注重引导形成多样化非主体功能,增强卫星城的对于产业、人口的吸引和吸纳能力;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加快建立市域铁路、地铁、有轨电车、轻轨多制式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轨道交通系统。三是注重城市基本空间单元的“人文关怀、功能复合、有机组合”。要注重城市街区、城市社区、城市枢纽站点区域等城市基本空间单元的治理,增强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强化城市街区、城市社区和城市建筑功能复合性开发以及城市枢纽站点地下空间的使用,强化各种功能之间的系统组合和高效的网络化联接。
[参考文献]
[1] 刘卫东.经济地理学与空间治理[J].地理学报,2014(8).
[2] 方维慰.城市空间结构政府治理的优化[J].学海,2014(6).
一、坚持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总战略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总要求,坚持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总战略,突出抓开放、抓城镇化、抓改革创新、抓创造新优势四个重点,强力推进工业转型、城市转型、服务业转型、农业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八项工作,加快推进“十大建设”,在坚持推动“三化”协调的同时促进“四化”同步,打造中原经济区乃至全国经济转型示范市。
二、明确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主要目标
自我加压、加快转型、当好示范,通过三年努力,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和经济综合竞争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
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分别达到11%、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4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09万吨以上,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6%以上,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6%,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8%以上,两化融合评测定级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达到30%,城镇化率达到53%,森林覆盖率达到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3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225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16%,人均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000元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1%。
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00元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0万吨,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以上,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两化融合评测定级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达到50%,城镇化率达到60%,森林覆盖率达到3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4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1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到16%以上,人均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600元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7%,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落实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主要任务
(一)工业转型方面,突出六大产业集群培育,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循环化工、铝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六大产业集群为突破口,创新驱动、“两化”融合,加快重点项目和产业聚集区建设,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善、骨干企业壮大、支撑体系健全的现代产业集群,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循环化工、生物三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到2015年,六大产业集群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0%。
1、加快发展六大产业集群,壮大工业整体实力
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强化链式集群发展,着力打造千亿元产业集群。依托厦工机械、大江重工等企业,发展工程机械、矿用设备、造纸装备等特色产业链,壮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风神轮胎、瑞庆发动机、中原内配、中轴集团等企业,发展绿色轮胎、发动机、专用车等特色产业链,壮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依托昊华宇航、焦煤集团、多氟多、佰利联等企业,发展氯碱化工、氟化工、钛白粉及高档涂料等特色产业链,壮大现代循环化工产业集群;依托中铝中州分公司、万方铝业、广东兴发等企业,加快完善氧化铝—电解铝—高档铝型材及精密铝铸件等特色产业链,壮大铝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广济药业、辅仁药业、健康元等企业,发展核黄素、水针剂、头孢类抗生素等特色产业链,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卓立烫印、飞孟金刚石、华晶科技、光源晶电等企业,发展烫印材料、超硬材料、光电材料等特色产业链,壮大新材料产业集群。到2015年,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现代循环化工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700亿元,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铝深加工、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均超过300亿元,新材料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
2、加快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升级支撑能力
抓住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机遇,每年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以项目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3年,重点实施40个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产业升级方面,实施瑞庆公司年产61万台发动机(二期)、中国兵装____装备产业园等十大项目;科技创新方面,实施多氟多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卓立烫印热升华成像技术等十大项目;高新技术方面,实施中轴集团数控电动螺旋压力机等十大项目;老城区企业搬迁方面,实施昊华宇航老厂区搬迁改造等十大项目。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能源建设,加快____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龙源电厂、____东区热电机组和城区电网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建设。2013年,____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完成投资15亿元,主厂房全面开工建设;龙源电厂完成主厂房建设,进行主设备安装;____东区热电机组实现正常投产发电;城区电网改造全面启动。到2015年,龙源电厂和____电厂两台机组实现正常投产发电。
3、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提升产业承载力
按照“四集一转”的要求,强力推进“十大建设”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发展能力。2013年,全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20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到2015年,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三个突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就业人员突破20万人。各产 业集聚区创建成省级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两个以上产业聚集区进入全省“十强十快”,____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____新区创建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各产业集聚区突出发展1-2个特色主导产业。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发展装备制造、现代化工产业,____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沁阳产业集聚区发展现代化工、铝精深加工产业,孟州产业集聚区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化工产业,武陟产业集聚区、博爱产业集聚区发展装备制造产业,修武产业集聚区、温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到2015年,特色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70%左右,沁阳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孟州产业集聚区、武陟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500亿元,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博爱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300亿元,温县产业集聚区、修武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200亿元。
4、强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和完善创新主体、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创新人才、科技管理五大自主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群体。2013年,重点实施20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点科技攻关专项,新增国家级研发中心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省级研发中心10家,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00家。到2015年,打造16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省院士工作站达到15家。
5、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提升信息化拉动力
加速推动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深度应用,促进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2013年,建成23家以上信息化示范企业。到2015年,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达到60%以上,建成50家以上信息化示范企业。
(二)城市转型方面,突出多中心、组合式、紧凑型、复合型理念,建设宜居宜业特大城市
以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组团壮大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产城互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向宜居宜业特大城市转型。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3%。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
6、强力实施中心城市三年大提升行动,提升城市承载辐射能力
提升老城区。推进路、水、电、气、暖、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把北部山区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严格规划控制。完成棚户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推进四城区城乡一体化改造提升,完成城中村改造,提高城市化水平。
发展新城区。按照“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功能复合”要求,着力提升____新区产业聚集能力、综合承载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____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到20%以上,成为____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的新引擎。高标准建设新河区域,打造融高端商务、生态旅游、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城市综合功能复合区。
建设高效快捷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强力推进“十大建设”铁路和公路建设,抓好郑焦城际铁路、环城快速通道、迎宾路南延和____黄河大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等项目,规划建设南太行绕城高速公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3年,开工建设迎宾路南延及____黄河大桥项目,完成月山站更名____西站并启动升级改造。2014年,郑焦城际铁路运行。2015年,武陟至云台山高速公路力争通车。
7、加快发展城市组团,积极推进中心镇建设
围绕中心城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交通网络,加快各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产业链接、交通一体、服务共享,优先实现焦修博武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其他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一体化进程。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推动县城老城区集中连片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启动功能区和中心镇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
8、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打造新型城镇化新亮点
按照“四规合一”和“三个集中”原则,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优先推动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以及不适宜居住的偏远山区村庄新型社区建设。2013年,加快推进68个已开工社区建设进度,力争20个社区达到入住条件,再开工建设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到2015年,40个社区达到入住条件。
(三)服务业转型方面,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总量扩张和结构优化
把服务业提升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以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两区”建设为载体,以加快文化旅游业融合和生产业发展为突破口,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着力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规模、优化服务业结构。
9、加快“两区”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
加快商务中心区和10个特色商业区建设,大力培育商务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业态。高水平编制实施“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积极吸纳国内外资本和民营企业投资“两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高端服务业入驻“两区”奠定良好基础;大力开展“两区”专题招商,吸引一批金融商务、信息服务的行业龙头和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入驻,把“两区”建成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和城市形象新亮点。
10、实施文化旅游业转型提升工程,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
深度挖掘功夫文化、怀药文化、名人文化、怀商文化、煤矿文化、宗教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确立一批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景观,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提升文化产业档次,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柱性产业。
发展旅游新业态。持续扩大“太极故里、山水____”两大品牌影响力辐射力,积极开发都市休憩、农业体验、工业观光、太极养生、怀药保健等旅游新业态,推动山水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文化体验游、保健养生游转变,打造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全国知名养生基地。
延长旅游产业链。加快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和云 台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步伐,建设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开发____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实现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
推进旅游标准化。加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和旅游标准推广力度,做好国家级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发展智慧旅游。
11、壮大现代物流业等生产业,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加快焦西物流园区等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培育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到2015年,培育15家以上AAA级物流企业,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大型物流企业,建设农产品保鲜中心,建成焦西物流园区,打造现代物流中心。
大力支持工业企业将新产品研发、工艺设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物流配送等生产业剥离,成立独立核算企业或委托专业机构经营。
(四)农业转型方面,突出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大力发展新型现代农业
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为突破口,以八个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为载体,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12、加大投入和科技创新,保持粮食高产领先地位
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步伐,2013年新增40万亩永久性标准粮田,2015年建成100万亩永久性标准粮田,粮食单产达到1150公斤,继续走在中原经济区和全国前列。发挥全国首家市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优势,大力实施农机装备提升行动,2015年全面实现主要粮食生产机械化。
以“温麦系列”、“平安系列”为重点,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到2015年,小麦良种总产量达到5亿公斤、外调率达到96%,建成辐射周边十余个省的全国重要小麦良种繁育集散基地。
13、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样板
高标准编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加快____台湾农民创业园、市新型农业现代科技园区等八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突出抓好____台湾农民创业园,通过三年努力,将其建成大陆与台湾合作交流基地、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基地、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基地、现代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4、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壮大面品、怀药、乳品、肉品、玉米、果蔬、调味品、饮品、林产品九大类18个农业产业化集群,打造中国中草药种植基地和药材保健品基地。2013年农业产业化集群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650亿元以上。
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3年土地流转面积达到90万亩;2015年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30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面积60%。
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00家以上、覆盖率达到38%;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00家以上、覆盖率达到50%以上。
15、加强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绿色安全
以蔬菜、水果、四大怀药、水产品为重点,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种养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打造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基地。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加强农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土壤整治,保障食品绿色安全。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突出绿色发展,建设美丽____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转型发展全过程,以城市水系和生态网络建设为突破口,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15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超过省定目标,使____的天更蓝、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
16、建设城市水系,提升生态质量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城市水系建设,2013年全面完成引黄入焦总干渠工程,加快推进新河区域综合治理,开工建设大沙河带状湿地景观、影视湖水库,开工建设东湖水库、龙寺水库和圆融水库,完成幸福河引水工程,灵泉湖形成水面1000亩。到2015年,初步建成城市水系,打造泛舟河上、人水相依的宜居之城,碧波荡漾、河清水秀的中原明珠和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新____。
17、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力实施林业生态网络建设,打造北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南水北调河道两岸景观绿化带、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及城区公园绿地、各类带状湿地景观等,形成“一区两带三网多点”绿色生态网络体系,打造国家森林城市。
1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加大力度推进北部山区生态治理恢复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扬尘、油烟、噪声、尾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PM2.5监测,强化水、大气、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事关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19、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全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大力推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公共领域节能,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2013年,完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1%的目标。到2015年,完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7%的目标。
培育有色冶炼废渣、煤炭和火电废物、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废旧轮胎五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壮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013年,利用工业固废突破810万吨。到2015年,利用工业固废达到1700万吨,建成全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六)对外开放方面,突出区域互动和高端招商,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
坚持把对外开放作为应对复杂局面和破解各种制约的综合性战略举措,以深化央企战略合作、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为突破口,推动对外开放向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2013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25.7亿美元。到2015年,全市五年累计进出口总额达到130亿美元,使用外来资金达到31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7亿美元。
20、推动区 域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依托太原-郑州-合肥发展轴,强化中原经济区城市间战略合作。紧紧抓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新机遇,推动城市框架向南延伸,促进与郑州都市区对接,加快与郑州融合发展。对接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快与晋东南在能源、旅游、物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合作发展。
21、实施高端招商,拓展开放领域
紧盯央企和世界、国内500强企业,深化战略合作;瞄准德国、日本、韩国等制造业发达国家,突出装备制造业招商,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更加重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开放,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22、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____海关及综合保税区建设,依托____海关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内陆无水港”,打造综合保税区、“内陆无水港”互联互通的区港联动体系。2013年,建成____海关监管场所,____海关开关运行。到2015年,建成综合保税区和“内陆无水港”。
(七)深化改革方面,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转型发展动力
以行政事业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大先行先试力度,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原经济区改革创新先行区。
23、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突破体制
加快行政事业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率先实现行政部门与社会中介机构完全脱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财政体制,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加大公共财政民生投入力度,创建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改革示范市。
深化投融资、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五大投融资平台,增强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引进外资银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建设,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发展直接融资,引导创业投资,培育规范风险投资,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
24、推进机制创新,破解发展瓶颈制约
建立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农民宅基地确权发证,建立转移农民承包地、宅基地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增强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建设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创新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作价(出资)入股、出租等流转制度,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探索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
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启动人才服务产业园项目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各类人才,创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八)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幸福程度
以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做好民生工作,每年办好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让老百姓更多更好地享受转型发展成果。
25、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居民收入倍增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统筹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__年翻一番目标。
26、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职教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进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市建设,加快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实施中小学提升工程,完成农村中小学优化改造项目,实现中小学多媒体教学网络全覆盖,逐步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太极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强力推进“十大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数字社区、市民一卡通、食品溯源、数字____地理空间框架系统、云数据(资源)中心等信息化惠民工程,打造“无线城市”和“智慧____”,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27、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序衔接和转移接续。到2015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等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福利 和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健全困难群体、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机制。持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28、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____
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健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____。
四、强化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经济转型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沟通对接、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研究对接政策、战略咨询和决策参考作用。
(二)坚持务实重干。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深入研究转型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转型发展的新知识、新本领,进一步增强推动转型发展的能力。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把精力用在推进转型、造福百姓上。要勇于负责,勇于担当,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问题不推脱,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把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
(三)提升工作标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变“要我转”为“我要转”,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对照先进找差距,加压驱动、拉高标杆,争创一流、打造亮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主要指标要争先进位,确保完成;转型发展中需要大胆探索、率先实现的改革创新目标,要探索路子,争当样板;对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的11个重大产业基地和重要平台、23个重大项目和《____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的示范、试点和基地创建工作,坚决完成,力争提前实现。
(四)突出项目带动。在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涉及的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以项目突破带动转型跨越。更加注重谋划项目,围绕转型发展,积极谋划大项目、新项目和好项目,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库。更加注重项目招商,主动对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大力引进项目。更加注重项目推进,科学推进、高效推进,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更加注重项目服务,创优环境、创新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办证、用地、融资、施工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实施。对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和“七个一”工作法,即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观摩、一年一考核。
(六)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发挥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全国老工业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转型发展工作联系点等优势,认真研究吃透政策,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重大产业布局和项目入驻。认真落实与29个省直部门、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厅市会商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1)06-0009-05
On Public Security Mediation in Response to Requests from the Mass
HUANG Wei
(The Law Office,Xiamen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Xiamen 361003,China)
Abstract:There are several deficiencies in the system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mediations resulting from its paradox.The legitimacy of this system has been questioned by the academicia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behaviorism,we understand that different communities have multiple solutions to the disputes;the requests from the mass could be the exact cornerstone of the public security mediation.The police power in the area of mediation needs to be replaced by the right of the mass in order to respond to the requests from the mass,then rebuild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mediation and set up the internal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police officer so that the public security mediation can be well implemented.
Key words:public security medication;system paradox;pequests from the mass;social control
当前,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征地拆迁、房产泡沫等问题无不昭示着财富重组、贫富分化。而权力骄横、道德滑坡则加深官民冲突,导致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为了“维稳”的需要,由执政者所主导,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大调解”应运而生。借“大调解”的东风,行政治安调解制度的研究出现了一个小。然而,笔者也发现,学界的参与依旧寥落星辰,有限的研究文章对治安调解存在的必要性多有质疑。而公安内部现有文本研究多集中在治安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调解程序建设的司法化,以理想主义为改革建言,忽略我国社会的特点及当事人的能力、社会成本、法律文化等因素。为此,本文另辟蹊径,以经验研究为基本方法,立足公民需求的视角来讨论治安调解的正当性,并探求回应公民需求的治安调解制度的运作模式。
一、制度悖论:治安调解的尴尬处境
调解是一种双方当事人在第三者介入的情况下通过合意解决纠纷的方式。根据《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2条的界定,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的活动。
(一)治安调解的现行制度
1.治安调解的范围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2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3条法条竞合。: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同《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30条法条竞合。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1)雇凶伤害他人的;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5)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4条法条竞合。
2.治安调解的程序
治安调解的程序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4~157条规定及《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7~15条规定。现有制度对治安调解的次数、工作时限、办案期限、治安调解协议书的格式条款以及有关的伤情鉴定、财物价值认定作出规范,对受侵害方和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前者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调解,而后者参与调解则应当有父母或监护人在场。
3.治安调解的效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治安调解的制度悖论
1.治安调解的法律属性: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之冲突
治安调解是行政行为,抑或司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表述可见是否进行治安调解是一种警察权,是警察自由裁量所决定的处理案件的方式,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但是,根据同条“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可见,调解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警察处于居中第三人,这无疑是司法行为。之所以要明确治安调解的法律属性是为后续公民的权利救济提供理论支持,确认行政行为,提讼的被告则是公安机关。如果是司法行为,则与公安机关无关。当然,正因为治安调解的法律属性矛盾,认定治安调解“行政司法行为”已成共识。笔者认为,这是“骑墙”之举,完全不能从理论上解决公民后续的权利救济问题。实践中,不乏符合法定治安调解的条件,当事人又有合意,但因警察拒绝启动治安调解程序,致使当事双方行使权利的自由受到限制,无法获取预期的“法益”。但是,因治安调解的“司法相关性”,当事人的司法救济途径则被合法地堵塞。
2.治安调解中警察的主体角色:中立者和裁决者之矛盾
从制度设计来说,警察作为治安调解的主持人,无疑是处在中立的第三者地位。通过警察消极听证的过程,提供给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的机会,并进行自由质证和辩论。警察据此完成案件的最终调查和责任的认定。有趣的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热点之一就是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转化。而如此充分自由的质证和辩论的“当事人主义”则在派出所的值班室屡屡上演。从这个角度来说,治安调解程序的公正性绝不逊色于法庭审判。然而,矛盾的是,由于警察对治安调解的启动和终止有决定权,随时可以终止调解而进行处罚。因此,在警察辨明事实以后,在“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及“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的错误和违法之处,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1条及第6条第6款。的环节,除了居中疏导,也包含着大量的训斥和警示,对当事人的道德批评、纠纷恶化后果的警告以及对责任方消极调解的后果威胁则屡见不鲜,导致有些当事人囿于警察的“促使”被迫达成调解协议,有违自愿原则。从这个角度看,治安调解程序的公正性大打折扣。显见,由于警察角色在同一治安案件主持调解权和案件处罚权的冲突导致治安调解的程序瑕疵是不可避免的。
3.治安调解的目标:逐利和稳定之较量
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治安案件是以放弃公权力为代价的,在笔者看来,是实践中的“中国式的辩诉交易”。理想的治安调解可以达到三方共赢:被侵害方快捷、高效地恢复受损民事权益,而侵害方则免除治安责任以阻却政治风险,警方则低成本地达到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社会效果,又契合了中国“以和为贵”的法律心理,实现“和谐”状态。然而,实践中并不都是书面的应然状态,我们知道,被侵害方和侵害方的调解是在讨价还价和互惠式交涉完成的,目的直指自身的利益。当事人为了追逐最大利益进行彼此博弈,无需自身买单的警务成本显然要递增。如此耗费警务资源显然不是警察所乐见的。再说“警察”的天然职责就在于对社会治安与刑事犯罪的控制。警察之所以主持治安调解,无外乎是对治安纠纷进行监控,有效地抑制纠纷发生的激烈程度,消除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为此,警察在调解中积极主动的“帮腔”和“压制”重点并不在于当事人利益是否得到满足,而在于双方纠纷是否能够消除,秩序是否可以恢复,稳定是否可以达成。可见,“稳定”才是警察治安调解的目标。
我们知道,“自愿”和“公正”作为治安调解的基本原则,已经以法律形式给予严格规范《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6条。,但在实践中,由于警察角色的冲突、警察和当事人治安调解的目标不同,治安调解制度已经尴尬地偏离法律预定的轨道,形成现实的落差。再加上治安调解的“行政司法行为”的特殊法律性质,公民则合法地失去司法救济的权利。可见,治安调解的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已然出现脱节。为此,从公民需求的角度审视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纠纷解决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反思治安调解的存废之争,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1]
二、公民需求:治安调解的正当性
通过对治安调解相应法律规范的解读,不难发现这一制度本身内在的悖论。而治安调解范围又多和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重合交叉,以至于取消治安调解制度成了学界为数不少学者的呼声,认为这也是限制警察权的应有之举。作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之一,笔者认同治安调解制度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其实存在着制度的互补乃至竞争的作用。因此,治安调解是否应当“终结”,这应该是公民“用脚投票”来选择,而不是靠闭门研究。
现实中,纵使警察主持下的调解有显而易见的不足,群众需求的热度依旧有增无减,不止治安纠纷,甚至民事纠纷也不请自到。实际上,作为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制度竞争”,行政治安调解的优势也是显著的。优势之一,免费。如果是法院主持的司法调解,前置程序是要交诉讼费,程序复杂,耗时耗力。我们热衷谈让公民“接近正义”,免费就是公民接近正义最好的通道。优势之二,方便。《人民调解法》的一新亮点在于取消对民间纠纷调解的收费。然而,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究竟落脚何处,这常常是一个现实难题。而治安调解不同,派出所“网点”密布,打一个“110”,公安巡逻车都可能“上门接客”。优势之三,快捷。实践中的治安调解多采取当场调解的形式,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程序冗杂、拖泥带水。优势之四,权威。尽管法律并未赋予治安调解协议强制性,但是由于警察政治威权的辐射,说话管用,治安调解协议能够得到很好的尊重。
这里需要解决一个疑问,为何治安调解“优势”明显,而相当多的专家学者却主张“废除”呢?美国行为主义法学杰出的代表J•布莱克认为,争端当事人的分层、关系距离、文化距离、组织化程度等都可以预测和解释社会控制类型,即选择什么样的解决争端的方式。[2]换句话说,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群体选择不同的争端解决方式是有偏好的。这点和笔者在派出所的调解经验是契合的。在派出所进行调解鲜少见到公务员、教师、白领,主要是流动人口、无业人员、个体商贩居多,也包括本地的一些下岗或者退休工人。由于表达能力所限,这个群体很少行使“话语权”,他们的需求也往往淡出研究者的视野。而研究者也往往从自己的偏好和需求出发,以至于制度建议和制度的需求脱轨。无需讳言,如果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提供的公共产品相当于“海鲜酒楼”,那么治安调解提供的公共产品就是街角随处可见的“沙县小吃”。有必要说明的是,“沙县小吃”并非是针对弱势群体的制度歧视,我们所说的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绝不是指某一调解制度的垄断和划一,其应有之义是每个人得到法律平等的对待和选择调解制度的自由是平等的。
从“书面中的法”出发,治安调解是警察治安案件的一种处理方式,调解不成,予以治安处罚即可。然而,现实的复杂性往往超出文字的描述,譬如何谓“打架斗殴”的范围,群众之间因为利益冲突导致情绪激化,相互间没有产生伤情的推搡和还手算得上打架斗殴吗?构成治安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能达到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的处理标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受害者看来,似乎是得不到“公力救济”,无“公道”可言。这样的情况在基层值班室随处可见,如果警察的说服和调解工作一有偏差,不能影响当事人的观点,极其轻微的治安纠纷乃至民事纠纷也可能酝酿恶性的治安案件甚至刑事犯罪。因此,对违法犯罪的“预防”,据此进行治安管理和社会控制就是警察主持下治安调解的独特价值所在,这是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所无法替代的社会治理功能。[3]笔者认为,公民的需求和社会的稳定,构成警察治安调解正当性的基石。
三、积极回应:治安调解的现实出路
目前治安调解存在的弊端和缺陷,大家已有大致清醒的认识:一是治安调解协议效力待定,以至于在“大调解”实践中,“治安调解”往往要攀附“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的高枝,以“联署办公”的方式,赋予该调解协议以强制力和执行力。笔者认为,作为短期效应,联署办公可谓立竿见影。但作为长效机制,这无疑是对社会成本的重复浪费,在社会成本不足的情况下,分道扬镳在所难免。二是治安调解的程序建构,大多数的文本都认为由于法律的缺失,导致调解程序随意粗糙,取证滞后,在调解协议被反悔的情况下,难于作出有效的治安处罚。笔者认为,治安调解针对的是治安案件,直接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当警察启动治安调解程序就意味着调查取证完成,符合治安调解的法定范围,而不是启动治安调解之后再来调查取证,这是一个逻辑倒置的问题。当然,还有个别建议充满理想主义精神,照抄法庭的程序,主张治安调解法庭化、公开化、市场化,这其实潜伏着多元化旗帜下向国家法一统回归的危险,违背调解的规律。[4]
笔者认为建构回应公民需求的治安调解制度必须立足两点:其一,对公民的需求是否有针对性,尤其是如何贯彻公民的意思自治,把握治安调解的自愿原则以及权利救济的问题。其二,制度是否能够被有效实施,而不仅仅是“看起来很美”,这囊括制度的监督机制和警察的内部考核机制。为此,笔者的建议是:
(一)变更警察的治安调解权为公民权利
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关于“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规定修改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即是否启动治安调解程序的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警察权)调整为警察的权利告知义务。只要符合法定的治安调解范围,是否启动治安调解的程序是当事人的权利,以此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避免实践中警察权力寻租可能出现的强迫调解和对案件的降格处理。如果警察未履行告知义务直接治安处罚,视为重大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据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重塑治安调解法律效力
当事人行使治安调解的权利,实际上是启动“私法上的处分权”,同时也意味着中断“公法上的寻求保护权”,当且仅当调解破裂,公法上的寻求保护权自动恢复,即警察履行治安处罚的职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则意味着当事人终止公法上的寻求保护权,警察可结案。该治安调解协议应该视为民事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至于当事人毁约,则按照民事违约责任处理。这有利于培育当事人和公权力的诚实守信,并使权力职责和权利义务都处在稳定的状态,防范新的纠纷产生。
(三)建立治安调解案件的内部考核机制
治安调解要得到良好的实施,肯定是离不开公安机关和具体办案民警。公安机关帮助群众解决纠纷,一方面是获得民心支持的重大政治效益,另一方面则把治安调解转化成治安管理和犯罪控制的工具。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所言的“集体组织的理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对于具体的办案民警来说,治安调解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世人皆知纠纷来源于利益冲突,对策就是重新调整权利义务。但是,相当数量纠纷来自于当事人的“性格缺陷”,无关权利救济,警察的调解就成了“艺术”了。笔者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发现“有经验”的民警在调解治安案件时往往是“冷处理”,也就是消极怠工,把处在激化状态的当事人晾在一边,直到双方筋疲力尽,委曲求全地达成调解以求尽快脱身。表面上是成功的调解,实际上警察“吸附”了当事人的不满,反而成了矛盾的焦点。为此,警察内部的考核机制要关注两点,一是治安调解是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警察是否利用身份和信息的不对称对当事人进行有意误导和压制,对此应制定责任追究条款。二是公民关于治安调解的投诉件和件要作为评判治安调解社会效果的考核指标。
应当说,正是现代法治理念的价值导向,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有着极大的提高,也引导中国基层社会从乡土社会到市民社会的转型。但是,笔者注意到,由于长期受法条主义思维的束缚,在中国推进法治改革的过程当中,为数不少“引路者”越来越形成司法迷信,而忽视本土特色的调解制度,忽视基层民众解纷的习惯和实际需求。事实上,对威权在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认同正是纠纷发生之后,弱势群体向公安机关求助的根源。[5]而且当事人的能力、社会成本、法律文化并不是随着制度建设可能朝夕立改的事情。为此,笔者认可并支持警察的治安调解职能,严格限制警察的权能,为公民“接近正义”提供纠纷解决制度选择的自由,这应该是一种更为务实的态度。
参考文献:
[1]苏力.曾经的司法洞识[J].读书,2007(4).
[2][美]唐纳德•J•布莱克.法律的运行行为[M].唐赵,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6.
[3]高文英.警察调解制度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32.
[4]冯之东.行政调解制度的“供求均衡”―― 一个新的研究路径[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21.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