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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8: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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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篇1

关键词:地质灾害;宣传;成效;问题分析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propaganda;effect;probl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171-01

0引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8号)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科学地安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对于增强广州市相关单位和市民主动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1工作成效

笔者所在单位自2007年正式开展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以来,在将近三年多的时间内,已编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挂图1500套(每套5幅)和宣传手册13800册,发放宣传台历、挂历10000多份,环保袋10000个。配合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举办了42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人数5495人次。另外,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增城市派潭镇、白云区永泰村磨刀坑和金沙洲、荔湾区大坦沙等地区设置了永久性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墙(栏)15个。

2008年汛期期间,广州市遭受罕见的强台风强降雨等严重自然灾害,降雨量远超往年水平。5月29日,从化市良口镇胜塘东区群测群防网络成员监测到位,在灾害发生前及时动员人员临时撤离,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南沙区深湾村泥场边坡于汛期初发生多次小型崩塌,影响中船输电线蝴中线29号电塔的安全,国土房管局南沙区分局于6月11日协请专业地质灾害调查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提出针对隐患点的防治措施,预见性地避免了灾害的发生。从广州市2008年的两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案例来看,随着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宣传面的扩大,群众识别灾害、主动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也随之提高,较以前已有明显改观。

2存在问题及建议

自笔者所在单位设立专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以来,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项工作仍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2.1 宣传主题不明确

2.1.1 内容主题。从过去编制的与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读物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宣教活动来看,宣传内容总是力求全面,却忽视了宣传力度和深度。反复地罗列方方面面的条款式定义或说明等容易让宣传对象对其失去兴趣,产生排斥。建议考虑制作宣传读物、宣传栏、举办培训时采用“一次一主题”形式,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内容进行分解宣传,做到宣传内容主题明确、深入浅出。

2.1.2 周期主题。宣传工作开展已有四年之余,基本是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的。宣传工作其实是一项长期工作,有必要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或者地质环境的变化等进行适当的调整,在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对社会所需的地质灾害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建议今后采用“一阶段一主题”形式,为社会及群众提供更具有时效性的科普知识。

2.2 宣传形式缺乏针对性

2.2.1 区域针对性。广州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广州市北部山地丘陵地区,如从化市、增城市、花都区多发生崩塌、滑坡等斜坡类地质灾害;在番禺区、南沙区等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区则易发生地面沉降,在花都区、白云区、从化市良口镇和鳌头镇以及增城市派潭镇等隐伏岩溶区,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地面塌陷居多,广州市近年来实施的主要地下工程建设项目也容易引发地面变形类地质灾害。根据各类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分布,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在当地开展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而不是以同样的内容在各区、县级市进行模式化的巡讲、宣传。

2.2.2 对象针对性。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是面向全市范围的,宣传对象不同,其内容和形式也应该有所区别。我们不应统一地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角度准备宣传材料,那样容易致使信息接受方出现理解困难,可以给自己假定一种角色进行宣传策划。比如面向学校师生,可考虑用活泼的画册、简易文字的宣传单或动画短片;面对社区群众,可考虑用张贴宣传栏、挂横幅标语、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对于城区周边相对分散的村镇居民可考虑发放宣传挂历、科普读物等方式;再如对于国土部门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可用培训讲座配合科普读物的方式,从管理和技术的角度进行宣传。如此根据对象有侧重点地开展工作可保证其作用发挥得更到位。

2.3 资源有限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作为广州市的一项长期专门项目,工作面对的群体范围广、差异大,与纯技术类工作不同的是它不仅要求体现一定的专业性,还需要在形式上有好的点子,并不断的出新,目前,此项工作通常由不固定人员组织,因而难以做细、做深、做实,而是停留在程序化的层面上。

篇2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和类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市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仍然较高。

预测20*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7月的梅雨期、梅汛期、台风期。在降水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引发山区风化残积土体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月—10月台汛期强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因此,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防范期为4月—10月。重点时段为梅雨期和台风期。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

根据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率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昌北、昌西、昌化、高虹、横畈等地,这些地区地质构造发育,岩性较破碎,节理裂隙密度较大,岩层的主要成分是硅泥质页岩,软硬不均,半坚硬中厚层状岩夹软弱碎屑岩,这些岩性组成的地层遭受修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破坏,使山体失去平衡,一旦遇到强降雨,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就较高。

上述地质灾害重点防范乡镇应针对辖区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与应急预案。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年终要将防灾实施情况作认真总结,书面报告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安全,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

各乡(镇)、街道应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掌握和自救能力,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实施好防治工程并加强监督。

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预测工作,尤其要提高基层气象、水利(水文)部门的预测预报能力,及时作出强降雨和洪水预报,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以最快速度通知有关单位和群众,为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创造条件;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水库周边与河道两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和河道安全及引发次生灾害。

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示过往的车辆和行人注意,同时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对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交通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做好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主,严防建设工程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在汛期来临之前,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汛期来临时,乡(镇)、街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切坡处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应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检查,凡未发放到位的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

三、地质灾害治理计划

20*年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包括20*年尚未完成的治理工程共9处,具体如下:

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九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防治目标;

(三)防治原则;

(四)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五)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六)基本措施;

(七)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

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第三章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内容包括: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四)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

第十三条对地质灾害应当实行动态监测。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监测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标志。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行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生时间;

(二)发生地点;

(三)成灾范围;

(四)影响强度。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的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五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

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五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长期预报和重要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短期预报和一般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临灾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

第二十一条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供地质灾害治理所需经费;

(二)制定或委托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三)向有关部门报送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四)承担或委托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责任人拟定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治理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治理方案。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监测,制定出现突发性异变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治理方案的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破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确有必要变动、关闭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原验收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领取资质证书。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治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从事生产建设时,防治措施有效,防止诱发或者防止加重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四)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取得显著防灾效果者;

(五)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成绩显著者;

(六)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视不同情节处以警告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数额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二)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三)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四)阻碍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

(五)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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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257-01

按照灾害的形成原因分为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异常引起的灾害,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拒性,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水、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等。在诸多自然灾害中,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较大,其发生率和对人的伤害程度仅在气象灾害之后。地质灾害是指与地质有关的各种人为或者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塌陷、地裂缝、火山喷发、泥石流、崩塌以及滑坡等。我国不仅国土面积大,地形也较为复杂,约70%以上的国土为山地、丘陵以及高原,加上地质结构较为复杂,泥石流、塌陷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的发生率逐年增加,对人们造成的危害也连年增长,是世界上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安庆市地处山区,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多年来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山口国土资源所致力于地质灾害研究,并开展了多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且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地质灾害形成原因及防治措施总结如下,以期能为广大工作者提供帮助。

1 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形成原因

1.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部分土体在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下,然后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某一界面向下运动的一种现象。滑坡的形成主要是因为斜坡土体和岩体的岩性较弱,在水或者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使该斜面上岩土体的平衡受到破坏,进而发生滑坡的现象,滑坡体通常都有一个联通的滑动面和临空面,再加上斜体总下滑力大于总抗滑力,因此导致了滑坡的形成。滑坡多发生在山地、丘陵和河谷单独的地貌内。滑坡的发生不仅受到斜体底层岩性和地形地貌的影响,也受到水文地质条件、地质构造以及人为因素等影响,其中水的作用和地壳内部运动也是诱发滑坡发生的重要因素。有研究表明,滑坡中有90%以上与水的作用相关,且随着水进入斜体岩体或土体后,不仅增加了岩土的重量,也对岩体和土体进行了软化,同时对覆盖岩体也产生了一定的作用,进而导致滑坡的发生。因此,高强度或长时间降雨常诱发滑坡,火山喷发、地震等地壳震动也会诱发滑坡。

1.2 崩塌

崩塌是指陆地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发生向下崩落的地质现象,根据崩塌地质的组成分为岩崩和土崩。崩塌的发生受地形地貌条件、岩性条件以及地质构造等条件的影响,崩塌多发生在斜度大的斜坡或者悬崖上,崩塌一般发生在坡度>50°的斜坡上,且坡度越大越容易发生崩塌。此外,崩塌的发生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冬季与夏季、白天与黑夜之间的温度差导致岩石发生风化;地表水对岩体或者土体不断地冲刷、溶解等导致岩体或者土体的质地变得松软,或者水分浸入到山体内部,增大了山体内部水的压力,进而形成崩塌;人类不正当的工程建设和强烈的地震也会破坏山体的平衡导致崩塌的发生。根据崩塌落体的体积可以分为特大崩塌、大型崩塌、中型崩塌以及小型崩塌4类。安徽省皖南山区在梅雨季节由于降雨量大、地貌高差大、构造运动频繁等特点,是崩塌高发地带。

1.3 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地质灾害,它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在地形险峻的山区或沟壑内发生携有泥沙、水以及石块的一种山体滑坡。泥石流具有时间短、发生土壤以及破坏力强等特点,对人们的财产危害较大。根据泥石流中固体的含量将其分为稀性泥石流(含有10%~40%的固体物质)和黏性泥石流(含有40%~60%的固体物质)。泥石流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发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地形地貌条件,泥石流一般发生在丛林密布、地形陡峭、地质复杂、沟纵坡相对高程大以及山谷形成容易发生泥沙和水流汇集的地貌,泥石流的发生一般分为形成区、流通区以及沉积区;二是发生区要有充足的松散物来源,如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的发育以及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等;三是泥石流的发生需要大量的水分,所以泥石流多发生在强降雨、暴雨、洪水以及冰雪融水等情况下。

1.4 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

地面沉降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地层发生变形,导致地表水平面标高降低的现象,地面塌陷多表现为松散土层中发生的突发性断裂陷落。地面塌陷的发生多是受到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表岩体或者土体向地面下方塌陷,形成塌陷坑的一种现象,其中城市附近地下水的过度开采是造成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的主要原因。如果在一个区域过度抽取地下水,在取水点周边一定范围内会形成沉降漏斗现象,随后出现压密现象,继而导致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

2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应该认真贯彻并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方针,并严格实施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领导应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成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安排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1]。二是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利用科普画廊、宣传栏、公开栏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在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3]。四是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由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等特点,因此应该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各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4]。

3 参考文献

[1] 薛丁炜,刘海涛,李婧,等.地裂缝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及防治措施[J].西部探矿工程,2013,25(3):93-94.

篇5

[中图分类号]P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194-2

1地质灾害定义

地质灾害是由于地质作用使地质自然环境恶化,并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毁损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严重破坏的事件.目前对地质灾害的范围和种类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有人认为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因此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地质过程和现象。有人认为地质灾害是在各种动力活动作用下,地质环境发生灾害性变异的结果;地质环境异常变化的区域越广,变化的要素越多,变化的程度越大,所形成的地质灾害越严重。地质灾害内涵应该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第一强调致灾的动力条件,即因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事件才是地质灾害。地质作用是促使组成地壳的物质组分、构造和表面形态等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各种作用。除上述自然地质作用外,随着人类工程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范围迅速扩展,人类对地球表面形态和物质组成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有人把这类作用称为人为地质作用.因此,由内动力地质作用、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变化形成的灾害称为地质灾害。

第二,强调灾害事件的后果,即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毁损的地质事件称为地质灾害,而那些仅仅是地质环境恶化,但并没有直接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地质事件,则只是一种危害,尚未构成灾害,对此,我们习惯地称其为环境地质问题.

2我国地质灾害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频繁发生,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另外还有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等,据我国国土资源部最新调查显示,在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中,滑坡占 51%,崩塌占 17%,地面塌陷占5%,不稳定斜坡占 16%,泥石流占 8%。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集中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不稳定斜坡等五个方面。而地质灾害每年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损失占我国自然灾害总经济损失的 20%以上。由于,这些地质灾害是不容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御和治理的,因此,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十分的复杂和繁重的。

3地质灾害的产生的原因

3.1气候条件因素

气候环境的不同可以引发不同的地质灾害,降雨少的地区,容易产生土地沙漠化,而降水量多的区域,就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2地形地质因素

我国地貌特征体现很多,又很大的不同,不同的地质与地形产生地质灾害也不同。高原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土质湿陷性大,降水量集中,容易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3.3人为因素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科技能力也越来越强大,使人们有了能够改变地貌与环境的能力,使得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破坏了地质环境在天然地质作用下的平衡,从而引发地质灾害。

4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

4.1地质灾害具有必然性、可防御性

地质灾害是由内力和外力的共同作用和一部分人为因素引起的,是地球物质间相互转化或能量相互转化以及受太阳黑子等影响产生的地壳运动的过程和结果。这些过程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所以说很多地质灾害的生产具有必然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有了对自然灾害提前预知、判断的能力。在这个角度上讲,我们在地质灾害面前又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4.2地质灾害具有随机性和周期性

地质灾害是多种复杂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影响的因素也是复杂多样的,它的发生的具体时间、概率、规模等都很难准确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然而,地质的相互作用存在着一定的规律,用科学的仪器和方法可以探索出其中的规律所在,我们可以根据这些规律性、周期性的地质活动规律进行有效的防御。

4.3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或缓慢性

地质灾害中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一般是在瞬间爆发,具有突发性,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因为是骤然发生的,人们没有时间进行躲避、防御,从而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而土地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过程往往是比较缓慢的,人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防治。

4.4地质灾害间是相互影响的

有很多地质灾害间不是独立发生的,而是相互作用影响的。如山体滑坡加上雨水过多常常会引发泥石流,土地沙漠化引发水土流失等等。而且这些地质灾害之间具一定的有连续性,这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更大的破坏,同时也增加了防治的难度。

5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5.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区域性特征,而且多发生在偏僻的农村或山区。这里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人们的防治地质灾害的知识相对匮乏,需要在这里安排相关的人员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保护生态环境以及防御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普及。让可能受灾的群众有充分的防治知识和必要的防灾准备,这样才能使受灾当地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所以,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是很有必要的。

5.2加大政府的投入资金,建立完善的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的防治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如今,一些灾害的防治不足也与政府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有关,更加完善的防御措施的实施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完善的防治体系就是建立完善的防治机构和保障制度,并坚持“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的防御体系,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对地质灾害进行防御,另一方面对灾区的重建工作也有重要意义。

5.3明确领导责任,执行政策法规

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领导的作用是很大的。各地区政府的领导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指派固定的负责人专门负责某一地区的灾情防治工作,来确保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另外,依法执行政府的法制法规也是很有必要的。我国的相关法规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依法行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

5.4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对地质的破坏

之前提到人为因素对生态平衡的损坏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乱挖乱开行为已经造成很多地方出现滑坡以及地面塌陷的状况。所以,有节制的矿山开采、切坡修路、建房切坡等工程的施工是防御地质灾害发生的有效途径。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检测措施,在发现有破坏行为时及时给予必要的惩罚,并且及时的治理,使其恢复原来的平衡状态。

5.5增强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 对重点灾区进行重点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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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五邑亦称江门,位于北纬21°27’至22°51’,东经111°59′至113°15′之间,地处广东省中部,西江的下游,珠江西岸。该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西北部山地丘陵分布较广,东部、中部、南部河谷、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分布宽广,丘陵、台地错落分布,沿海砂洲发育,组成了错综复杂的多元化地貌,国土总面积9503.9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450万。该地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秋盛吹南风,常有台风侵袭,雨量充沛,长年温和湿润,无霜期长,年平均降雨量为2100mm,最大年降雨量可达2680mm。

1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江门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发生频繁、稳定性差等特点。截止2017年1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1处,分布于全市的四市三区,涉及二十多个镇。经调查研究,得出江门市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特点:(1)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崩塌为主,滑坡其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相对较少。(2)分布广,类型多,危害大,规模小型为主。(3)汛期,持续降雨和强降雨时,易引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具有随降雨同步或滞后发生的特征,丰水年和不良地质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具有随机性。(4)地质灾害主要发育于淤泥类土多层土体、粘性土、砂类土、红层碎屑岩石性组、层状碎屑岩石性组等分布地区。(5)引发地质灾害的外在因素为人类工程活动和强降雨。

2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2.1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特征是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的主要因素。江门市全市三地丘陵4400多平方公里,占46.13%。据调查统计,全市5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0余处位于山地丘陵地带,占比超过60%。

2.2工程地质岩类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地层岩性、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是影响斜坡变形的主要因素。地层岩性是崩滑流灾害形成的物质基础,地质灾害活动与岩土类型、性质、结构具有特别密切关系。岩性不同,其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及类型也不同,江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受工程地质岩性影响其分布的特征较为明显。

2.3地质构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地质构造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1)决定地貌的形成发育,在构造运动上升区,险峻的山势,深长的沟谷,发育的临空面等,容易发生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灾害。(2)改变了岩土体的结构、物理性质和力学强度,尤其在褶皱核心部位、转折端,断裂带及其两侧。存在风化层厚,岩石破碎,裂隙发育的情况,易发生地质灾害。江门市地质灾害在不同地质构造中的点有10处,其中7处为断裂构造带上,3处为褶皱构造带上。

2.4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内地质灾害的形成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3.4.1工业与民用建筑: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地区大量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民用厂房的建设,部分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开挖边坡造成边坡过陡,工程完工后没有采取护坡措施,呈状态,这些边坡在暴雨的引发下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4.2交通建设:该区域内交通网络发达,铁路、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人工边坡,形成了众多不稳定的临空面,在强降雨的引发作用下,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地段。

2.5气象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江门市主要自然灾害有热带气旋灾害、强对流天气等,夏季洪涝和台风是主要灾害性天气。江门市雨量充沛,降水汛期长,台风多发,台风伴随强降雨,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2015年,江门市受台风影响较大,台风“彩虹”经过后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0余处。

3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

3.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动基层群众参与排查,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排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为隐患点的要建立台账,且今后对建立的台账要定期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治理

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监测、治理,通过采用先进监测设备仪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预报。可选用的仪器设备有:裂缝报警器、滑坡预警伸缩仪、激光位移、地表位移计等。同时,要加强工程治理,通过治理彻底消除隐患点。

3.3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气象预报信息和降雨实时数据,结合本区地质灾害情况,适时作出预警预报,及时向人民群众作出预告,各行政部门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3.4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途径,将防灾避险知识“进村入户、进学校上课堂”向基层群众、学生、市民等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预防意识和逃生本领。

4结论

五邑地区地质灾害特点鲜明,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通过调查研究,更加明确该地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因素: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岩类、地质构造、人类工程活动、气象等;根据现阶段情况,提出了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加强排查、监测、治理、预警预报、科普宣传等;同时,通过本次调查研究为该地区地质勘查评价、防灾减灾等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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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ity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with the city of new geological disaster rapid process of a natural and human factors,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main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our country city and its harm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ology;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16.1

引言: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1.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1.2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 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1.3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1.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1.5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1.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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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气候条件变化多端等原因,我国的地质灾害频发,造成无数人员伤亡,使国家经济遭受了极大损失。地质灾害的高破坏性,使其对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它是除了地震之外造成人员伤亡的最大自然灾害。

一、我国地质灾害的特点

1、地质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来,我国的地质灾害频发,大致原因是因为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局面极端气象异常;地球进入地壳活动频繁期,造成地质变化剧烈;另外,人类对自然界资源的不正确开采与使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造成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

2、地质灾害的特点。从近几年的灾害发生情况来看,我国的地质灾害有三大特点: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前,人们往往感觉不到灾害发生的先兆,而后地质灾害突然发生,使人们措手不及,大量地毁坏建筑物、农田、工厂、公路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些特点都使我国的地质防治工作难上加难,同时说明我国的地质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二、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初期的慢慢摸索,到现在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依然可以做到:及时周密地部署,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灾后抗战,领导深入灾区进行指导,尽量减轻灾害影响;健全应急支撑体系,应急反应迅速,出台很多相应的灾害防治条例,稳步快速进行防治工作;预警能力提高,预案启动坚决,减少损失,降低人员伤亡率;开展隐患防治工作,我国已经认识到灾害防治工作重在“防”上,重点突出资金安排,技术给予支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

三、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地质条件导致灾害频发,工作量大。我国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山区、丘陵等地形条件,不稳定的地质区域较多;从2010年的四川地震来看,我国的地震强度与发生频率都较高;另外,受经济与科技的影响,居住在山区的农民受地质灾害的影响更加严重;还有,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的地质灾害的发生率更是高于上个世纪。受到种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还要受到交通不便的影响,更加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量。

2、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不强。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普通的群众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没有概念,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淡薄,缺少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另外,居住在落后山区的居民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更是落后,甚至还有相信神佛之说的封建思想,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基本没有。另外,在山区建立厂房、开发煤矿、修筑隧道等,在不规范的劈山开路、拦水造坝等行为中,无形中增加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率。

3、防范工作某些环节薄弱。我国南北地区、城乡之间,经济、技术的差异性大,致使在不发达的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论是在人员配置上,还是在技术的支持上,都达不到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标准。另外,一些城乡建设工程企业,只注重效率,忽略质量。相关部门对这些违章的、不合格的工程没有给予严格的管理,致使一些建筑在地质灾害中坍塌,严重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如何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1、提前部署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研究人员,应该积极地进行我国地质条件的研究,正确判断地质灾害的发生可能性,种类,以及强度等;相关领导组织检查地质灾害频发地区,考察地形,为各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一个可靠的理论依据。另外积极研究新型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以及设备,以便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可以快速、及时、有效的开展防治工作,减少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

2、加强机构建设,扎实工作。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才组织人员救援是没有时效性的,所以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应该加强机构建设,扎实工作,以便在灾害防治工作上做到“快”、“准”、“精”。至2010年,我国共建有17个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这些应急中心对于灾害的防治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对于相对落后的地区,还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强化大型防治项目的管理,相关领导严格对大型防治项目进行质量把关,确保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3、群测群防,提高基层防治能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只靠相关的工作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发挥群众的力量。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减少地质灾害的人为诱发;树立群众的灾害防治意识,使全民参与到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使群众积极弥补防治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足,发挥群众在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的检测和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基层防治能力。

4、保障灾害防治经费的有效使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只靠国家的投资是不够的,相关部门还应该接受海外或者民间团体、个人的赞助,以及发行防治灾害奖券,鼓励全民参与到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充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提高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加快灾后重建工作,促进社会稳步发展。

五、结束语

总之,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灾后治理工作很重要,但是主要要做好灾前预防工作,重视地质灾害的试验设备与技术的开发工作;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的分析、评价、计算工程理论的研究;开发先进的灾害监测监控系统,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前准确做到预警工作。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他相关方面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努力将地质灾害的影响降到最小,将地质灾害引发的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衣昊鹏,姜震.矿山地质灾害原因及防治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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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范围

我县地质灾害虽然大多数类型属小型,但部分地段靠近居民区和在景区范围内,对附近居民和游客造成安全威胁。北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紧靠公路,在一定程度上对该段交通安全构成影响。

三、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是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灾种,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重点防治地区

一是的山北坡、东坡,北坡,北坡、北坡共4处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灾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直接受威胁人数为290人,潜在经济损失800万元,是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北坡地灾隐患点险情还特别严重,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会同人民政府对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进行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北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县交通运输局要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定期进行监测工作。山周边地区废弃或在采的采石塘口,南坡,山南侧,山西北侧等地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建立档案,公布于众,加强宣传,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西部岗岭地区水库开采关闭塘口,这些地区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涉及乡镇应立即对存在的隐患以及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划出地面塌陷危险区,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防护设施的保护和维修,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沿海地区的软土地质灾害。在汛期要防止软土的不均匀沉降、侧向滑动、蠕动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县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7、8、9三个月。涉及乡镇政府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涉及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乡镇长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国土资源及安全生产领导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县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涉及乡镇政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对已发现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和发放“两卡”。要建立群测群防信息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及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活动内容要求,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和汛期防灾工作检查

涉及乡镇政府在汛期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后,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年,北侧山体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县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了《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公告》,将山体底脚边缘外延115米范围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禁止村民和游客进入;人民政府在危险区设置了320米安全隔离墙,山体上部设置了460米隔离网。由于该处险情仍然严重,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该处安全设施的管理。另外,县国土资源部门、涉及乡镇政府要在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建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予以管理和维护,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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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体滑坡。已查明的山体滑坡隐患共计34处。其中办事处2处已经排除,剩下32处。规模最大的镇村下遥坡土体滑坡,达240万方,直接威胁人口63人;分布最多的镇,共计14处,且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地面塌陷。已查明的地面塌陷共计15处。其余均在镇,多为煤炭采空区。

(四)全市近40家采石、水泥企业矿山塘口存在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隐患;另外。

二、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要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民防灾科普知识教育。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原则。

(二)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办、场)进一步健全相应机构,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反应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三)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体系网络。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市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对全市江河湖泊沿岸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各乡镇(办、场)及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下去。设置警示牌,指定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并向受到威胁的居民和相关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如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四)国土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备用金制度。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治理矿山环境。

(五)如发生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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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情况

2011年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可能影响我市的地质灾害预警共6次,其中三级黄色预警4次,四级橙色预警2次。我市根据区域降雨量、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状况及成灾可能性预测分析,地质灾害预警17次。

(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受地理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我市西部中低山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011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出现重大险情1起,其中崩塌6起,滑坡2起,直接损失56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依据我市地质环境背景、地质灾害分布规律、隐患点稳定状态和市气象局对2012年汛期降水趋势的预测,预计2012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频度、密度将不会低于2011年,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大,类型仍以崩塌、滑坡为主,多发期为5~9月份,其中高发期为7~8月份,发生地点将主要集中在我市西北部、以及三镇中低山区区域,强降雨、连续降雨和台风是地质灾害形成的重要触发因素,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也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市往年气候规律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每年汛期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高发期,5月后,我市即将进入汛期,雨量开始逐渐增多,7~8月份会出现一段降水集中期,台风、强降雨和连续降雨频繁,进入9月份降水才开始逐渐减少,因此5月~9月为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内连续降雨和强降雨及其过后的2~3天内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据库,确定我市重点防治区:

(一)西部山区居民聚居区

重点防范的镇、街道为、、和街道,附表中分布在上述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需重点进行防范,同时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

(二)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

因某些单位、企业和居民在山脚切坡过高过陡建房引发边坡失稳的区域,西部山区公路建设工程导致的切坡区域,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监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崩塌和滑坡危险。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需实行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主要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列》和“六项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预报等工作,发生地灾险情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成员单位,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地质灾害历史灾情等情况;市财政局按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公路修建切坡诱发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监管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及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气象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水监测,及时向国土部们共享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等实时观测资料和降水预报信息,并与国土部门合作,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市林业局负责加强对山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原因造成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单位要加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监测和治理。

(二)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和更新包括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详细内容的防灾预案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地质灾害易发的镇、街道应邀请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区段内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和工程房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警示牌设置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测工具、通讯工具、报警系统的完好情况,“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危险区域人员搬迁避让情况,宣传工作是否做到家喻户晓,是否有新的隐患点发生等,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督察组,对重点防范区内各责任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察,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2.加强汛期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制度。由于我市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来自于强降雨和台风,市气象局在强降雨和台风预报中要增加防范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

3.做好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组织防灾、救灾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村、组为单位实施群众监测,由受威胁的居民点或单位中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监测,同时将涉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监测责任人,注意提高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保持监测人员相对稳定,及时落实新发现隐患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建立群测群防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市国土部门要加强针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推广地质灾害简易监测预警设备,努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预警水平。

(五)加强监管力度,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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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694

一、地质灾害的防治技术

1.1滑坡的防治技术

(1)排水技术的应用,我们需要坚持优先治水的工作理念。在防治的工作中,全面应用取截水沟截断的保护措施。主要是用水的冲击力对滑坡体的周围环境和地表水进行冲刷。对于滑坡体周围以及滑坡体区域内的大气降水进入滑坡体的地下水,我们可以利用排水方式排水和治水。

(2)削方减载。削方减载的治理针对于条件适宜的环境下。通过工程实践表面,符合滑坡削坡减载的条件如下: 推移式滑坡; 滑坡体中后部地表没有重要的建筑物和障碍物; 弃渣堆积场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

(3)坡脚回填反压技术的应用,在滑坡防治的中期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岩土体发挥反压的作用。在滑坡中前部没有重要的交通道路和基础设备、建筑物和障碍物、地形宽坦、获取岩土填料比较快捷的前提条件下。首先可以用坡脚回填反压的技术进行治理,假如治理的条件都非常充分,可以同时开展回填反压应与滑坡削坡减载方案,保证回填反压土体的稳定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前提。

1.2泥石流的防治技术

(1)选择合适的位置。全面考察地形、水文和工程地质等条件,排土场必须避开断层、破碎带、软弱基底等不良地质,其上游不应有大面积的水流,下游要远离采矿场、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等设施。

(2)做好排弃计划。将排土场分区,分别堆放不同构造性质的岩土,用排岩机械及时整理排卸平台,防止岩土分层现象; 排岩时,将土方堆砌在内侧,将石方堆砌在外侧,这样利于水的渗透; 严格控制排岩强度和速度,防止因基底土层超载而导致边坡失稳。

(3)排水挡水措施。①地表水处理措施,沿排弃场上方设置排水沟,使上游的水流入排水沟; 将排弃场平台设计成反向的坡,使平台上的雨水流入排水沟; 定期或者长期监测排土场排水设施的情况,如有积水或者平台下沉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②地下水处理措施,应采取疏干导流或地下帷幕截流措施。同时挖筑汇水沟,并以较坚硬的大块岩充填,把地下水引向排土场外流入河流。另外,为防止降水的危害,平台可选用采场玻璃黏土做防渗材料,沿坡面堆放,用推土机推平碾压后进行地表绿化。

1.3崩塌的防治技术

对于崩塌的防治可采取以下措施:拦截、支挡、排水以及护坡护墙等等。这些都属于传统的处理技术。具体措施的选择可按照崩塌的原因来进行确定。除了这些传统的技术之外,目前还有一种新型技术,即SNS柔性拦石网,该技术在落石能量较高并且斜坡坡度较陡的条件下防治效果较好,已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各大矿山和水电站等施工过程中,并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是一种值得推广应用的技术[3]。

1.4地表变形的防治技术

(1)倾倒滑移变形区域治理。对于倾倒滑移变形区域,为防止滑坡及岩体大变形,采用锚杆、抗滑桩和疏干排水工程以减缓边坡滑移变形,控制边坡地下水位

(2)沉陷滑移变形区域治理。沉陷滑移变形区域分断裂带区域和断裂带边缘区域。为防止陷落、倒塌,减缓不均匀变形,对断裂带区域的岩体或地基采取断裂带充填注浆,地面硬化等处理措施。对断裂带边缘区域的岩体或地基进行堵水帷幕注浆、空化裂隙注浆措施,对地基进行地下混合桩连续墙处理,对建筑物结构进行加固和纠偏处理。总体规划是对具备条件的建筑物迁移,不新建设施。

(3)沉陷迁移变形区域治理。对沉陷迁移变形区域,为防止不均匀沉降,对地基进行第四系充填注浆。对东锅炉区域探测结果表明,该区域地下发育有空化裂隙,空化以松散为主、部分为含水裂隙,一般深度 3 ~ 8 m,发育在浅部第四系层位。在地震二分量法探测的基础上,对空化点位实施充填注浆工程。

二、我国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2.1提高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提高对于地质监测和预警是防治灾害的重要举措。为此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乡镇的政府机关成立一个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委员会,对于灾情的频发地点,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对于不适合居住,造成严重的威胁和危害的人口聚居区进行搬迁工作。当地的政府部门也可以和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地了解天气变化,并用最为有效的通讯设施,告诫隐患点周围的居民做好防范工作。在灾情降临前,准备好必要的应对突发状况应急措施。灾情发生后,积极和救援队伍配合,保持救援消息的畅通。灾情得到有效的处理后,还要广泛的收集有关于此次灾情的数据和资料,建立地质灾情的实时反馈系统和数据库,进一步的提高地质灾情的预报和检测水平。

2.2健全灾害的防治软体系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要对于乡镇的灾害的防治进行一个统筹的规划,把灾情的防治纳入到法律的范围之内,对于那些无视工作人员的阻挠,仍然继续从事有关使险情进一步恶化的行为,如乱砍滥伐,进行严厉的惩处。在城镇的规划上,把对于灾情的评估纳入到规划的内容中去。在建设施工前,充分地考虑到当地的地势走向特点,合理地进行布局; 在周围城镇规模的划分上,进行科学的论证,避免无限制的,超过当地的生态许可的扩张。在土地的划分上,要给灾情的爆发预留出防灾专用土地,并配备好基础的抗灾救灾物资[1]。

2.3加大防治的科技投入力度

在现代化的地质灾害的防治中,我们一定要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充分应用现代化的技术比如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 GIS) 等建立乡镇所处的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的监测体系,根据科学分析的结果来合理地对居民的居住环境进行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以调整为主,迁移为辅。必要时,还可以应用该GIS 技术对于灾害过程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和储存,以便日后及时的调整,更好更快的建立救灾决策。其次,遥感 RS 技术也不应该得到忽视。通过遥感技术,我们可以分析到那些我们不可能接触到的山体地质深处的信息。在不接触的前提下就能够完成对于信息的提取工作,进而方便地进行计算机建模,模拟山体条件,预测可能发生的灾情。另外,GIS 和遥感技术两者之间还可以结合起来。利用前者的储存上的优势,后者探测到的结果可以安全的存放在前者中,方便归纳,分析和总结。

2.4提高现有地貌的遵循度

如今,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难免要经过一些山区,这时挖山通常成为了常见的做法。于是便造成了山体生态系统,水资源的破坏,植被大量遭到砍伐,这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地质灾情的形势[4]。故而,我们应该极大的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在进行乡镇前期建设的规划时,我们要强化原有的山区与乡镇共有的格局,保护乡镇扩张中所涉及的山体,以及伴山而流的水体。避免以牺牲原有的地形地貌为代价而换取经济发展的行为发生。在尊重原有的地形地貌中,尤以要注意交通线路建设中的布局,交通线路的选取要遵循着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思想。交通路线的主干道两侧要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程度设置宽度不同的绿色防护带。

三、结语

在长期的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总结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采取及时有效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使治理方案的实施更加具有时效性和安全性。参与国家防灾减难的工作人员应该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积累多年的防治工作经验,希望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可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促进我国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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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市、乡政府分级负责制,有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六)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七)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执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及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农委、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同时在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四)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五)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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