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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监督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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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监督

篇1

1对象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2010年敦化市卫生监督所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与处罚的现况调查资料;2011年敦化市卫生监督所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与处罚的现况调查结果。

1.2调查对象

根据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法规要求,对敦化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的监督对象共有212家,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消毒产品生产单位4家;三级医院4家,二级医院5家,一级医院19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13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占44家,其中,承担妇幼保健机构18家,承担临床用血机构5家,承担预防接种机构23家;学校、托幼医疗机构43家;通州区执业医师1264人,执业护士1423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183人。调查内容包括传染病、医院感染、医疗废物、消毒产品、实验室安全、母婴保健、血液管理、医疗事故行政处罚。

1.3调查方法

为取得完整准确的监督情况资料,敦化市卫生监督所在执法的过程中书写现场监督笔录及意见书,实行一天一报、一周一总结。

1.4统计处理方法

应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以α=0.05作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2010、2011年监督结果比较由表1、2可见,2010年与2011年相比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的覆盖率明显升高,各项工作的监督户次显著升高,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表中也可看出,2011年该所针对薄弱环节加大了对实验室安全和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并且请来了实验室安全和临床用血专业的专家组成员一起开展了专项检查;在2010年打击无照行医的基础上,2011年启动了联动机制,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行医活动。

2.2处罚情况如下:

2.2.12011年处罚情况见表3图1显示了28例一般程序案卷罚款数额分布情况,单次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最多。

2.2.22010年与2011年行政处罚的对比见表4从对2011年卫生监督所开展的卫生监督工作情况中可看出,各项工作的检查力度明显加大,监督频次增加,行政处罚单项金额明显上升,说明监督所的管理水平比往年已有了一定的提高,敦化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向宽度和深度发展得到了推动。

3讨论

篇2

一、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抽取比例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督。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二)采供血机构监督。

1.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检查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2.单采血浆站。检查单采血浆站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情况、检测与采集情况、血浆储存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三)放射诊疗机构监督。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检查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和人类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制度建立情况等。

三、结果报送要求

各市州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医疗卫生国家监督抽查信息报送工作,汇总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附表:1.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

        查工作计划表

      6.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7.2021年甘肃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

        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

        表

      8.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9.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1                   

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医院(含中医院)

12%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

3

卫生院

4

村卫生室(所)

5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附表2

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

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

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技术管理

医疗文书管理

临床用血管理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诊疗科目单位数

执业许可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健康体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外国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台湾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乡村医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护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技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抗菌药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禁止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基因扩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处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病历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学证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用血来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血液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

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应急用血采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院(含中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院

 

 

 

 

 

 

 

 

 

 

 

 

 

 

 

 

 

 

 

 

 

 

 

 

 

 

 

 

 

 

 

 

 

村卫生室(所)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附表3              

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一般血站

100%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 天的浆员的血浆;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特殊血站

100%

3

单采血浆站

100%

附表4

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资质管理

血源管理

血液检测

包装储存运输

其他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未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单位数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单位数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单位数

未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单位数

未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单位数

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的单位数

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单位数

血液(浆)检测项目不齐全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的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单位数

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单位数

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单位数

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单位数

一般血站

 

 

 

 

 

 

 

 

 

 

 

 

 

 

 

 

 

特殊血站

 

 

 

 

 

 

-

 

 

 

 

 

 

 

 

 

 

单采血浆站

 

 

 

 

 

 

 

 

 

 

 

 

 

 

 

 

 

合计

 

 

 

 

 

 

 

 

 

 

 

 

 

 

 

 

 

 

附表5

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

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放射诊疗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20%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0%

1.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3.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3

职业病诊断机构

20%

4

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100%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持有效资质(批准)证书;2.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3.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人员、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文件情况。

 

 

附表6

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场所及其防护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开展放射诊疗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事件预防处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职业病人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核医学诊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治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放射诊疗机构

 

 

 

 

 

 

 

 

 

 

 

 

 

 

 

 

合计

 

 

 

 

 

 

 

 

 

 

 

 

 

 

 

 

 

 

附表7

2021年甘肃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出具的报告书、诊断证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仪器设备场所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质量控制、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档案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劳动者保护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合计

 

 

 

 

 

 

 

 

 

 

 

 

 

 

           

附表8

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妇幼保健院

100%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00%

3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100%

 

附表9       

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

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制度建立情况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执业机构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人员资格证单位数

机构执业资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机构未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人员未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不符合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进行查验登记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数

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未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单位数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病历、记录、档案等文书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未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警示标志单位数

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单位数

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未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初生缺陷报告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单位数

不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单位数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合计

 

 

 

 

 

 

 

 

 

 

 

 

 

 

 

 

 

 

 

 

 

 

 

篇3

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2006年成立医疗保健监督科,2007年开始对辖区的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可以说行政处罚是重要的监督管理手段,5年来对医疗机构出现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为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确定今后监督工作重心、规范医疗市场,对5年来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汇总,进行回顾性分析。

资料与方法

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2007~2011年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

方法:通过调阅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档案室的行政处罚案卷,对2007~2011年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进行诊疗活动案(下简称超范围)、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下简称处方权)、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非卫技)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案(终止妊娠)等案由汇总,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2007~2011年医疗卫生行政处罚99宗,其中2009年有1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处方权被各处罚2次,有1间医疗机构因处方权被处罚2次;2011年有1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处方权被各处罚2次,有4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被处罚2次,有1间医疗机构因处方权被处罚2次。见表1。

依据表1数据,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P

篇4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重点监管,突出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医疗信息公示制、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结合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主要对医疗机构以下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特别是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或科室名称的。

3、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以该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6、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

7、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8、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与医师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的(包括未在注册地点行医的)。

9、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

10、诊疗过程中存在欺诈患者行为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科学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制度建设、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提高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举办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3、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加强与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全省、全市生态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和我市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4、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医疗卫生机构菌(毒)种管理状况,规范实验室致病微生物采集、储存、运输和检测工作,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5、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工作。开展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门诊疫苗购置来源及规范接种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疫苗购置和接种管理工作。

(三)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宣传的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市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卫生监督所下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行为,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2、加强对重点消毒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妇女卫生用品、消毒剂、湿巾、抗(抑)菌洗液等专项监督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卫生质量不达标产品。

(四)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五)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从医疗机构的设置准入、人员资格和管理制度、血源管理和质量控制、血液储存、发放情况入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

2、培训内容:不良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放射卫生、打击非法采供血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3、培训方法: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并将全年培训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局领导小组。

4、培训时间:5月底前。

(二)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放射卫生管理和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等。

3、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导、记分管理、监督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时间:5-8月份。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把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执法工作的重点和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出成效,促进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二)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依法行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的,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篇5

一、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截止10月,全市进一步完善了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紧急救援四大体系和市、镇(乡、街)、村(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了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网上直报,提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能力。

二、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全面落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防控工作;全面推行结核病防治政策,继续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加强疫情监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认真组织麻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重点呼吸道感染疾病疫情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有效控制了疫情传播流行。

三、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总计达506815人,参合率达95.33%,已覆盖全市农村居民95%以上,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和因病致贫问题。

四、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认真组织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开展全市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任务,加强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加强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市—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得到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康复、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大力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全面开展了卫生监督行动;继续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依法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进行执法检查;与教育部门联合大力整治学校周边饮食卫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组织了春节、“五一”黄金周及全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打击“两非”行动。今年1~10月份,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30人次,出动车辆218辆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37家次。其中警告92家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97家次,立案查处79起,罚款24.75万元,取缔无证诊所64家(户),没收非法行医的药品64箱(件)、医疗器械261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33件,其中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件5件,查处违法组织义诊活动6起,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并责令改正2件。10月17日,我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将以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中罚没的伪劣、过期失效的药品177箱予以集中销毁。认真组织采供血机构执法检查,确保血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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