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8: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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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所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为了达到某一具体减灾目的而组织实施的一项相对独立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包括勘查、监测、评估、防治和科研等类型,项目管理贯穿于立项、实施至终结的全过程,而这里我们所讲的是地质灾害管理具体实施阶段的治理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该阶段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现场人员管理、组织实施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资金控制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的具体体现和实施过程,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防治工程,保障取得预期的减灾成果。
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是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效益而进行的有效减灾工程,针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粗浅的分析和对策探讨。
1 目前现状和研究的实际意义
以前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模较小,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破坏山体平衡、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人为不良工程也越来越多,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引起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才逐渐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管理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真正形成模式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而且在全国来讲,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能够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能够节省治理资金,增加工程效益、社会效益,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能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最大限度的受到保护。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专业招投标机构的不健全
招标投标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它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打破行业、地区的分部切割和垄断,保护竞争,清除惰性,从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
实行公平合理的招投标,是通过竞争后,使承担的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并合理的安排项目计划,进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就需要有专门的、公正的地质灾害招标机构,使投标单位对招投标工作放心,从而选择真正有技术力量和质量意识、整体素质和信誉比较好的施工单位。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行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属于国土资源系统相应的招投标机构和机构。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方面,无论是工程勘查、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还是工程决算审计,全国各地实行的招投标制度都不一样,但也是借助于建设系统的一整套招投标平台,这个过程中存在许多协调问题:领导体制、图纸审查、质量监管、专家选取、方案优选、过程监督、合同执行等方面。在这个方面存在着多个系统规范和惯例相冲突和交错的地方,这也就是地质灾害治理没有相应的招投标机构所带来的弊端的充分反映。
2.2 相应的现代化管理工具缺乏
目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中存在着一些局限性,使得项目管理者在面对着项目复杂性地增加、项目设计范围地扩大化、地质变化因素多样化、治理措施结构复杂化等一系列挑战时,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特长,不能充分利用并节省有限资源,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中缺乏相应的现代化管理工具,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①缺乏综合性的管理软件: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关于特殊工作例如项目评估和设计、项目分析和成图分析等的IT系统软件,但它们一般都是单独应用的,而且是没有相互关连的独立软件包,比如Map―Gis、surfer、Autocad等相关软件之间没有一个可以使它们相互转换、相互嵌融的关联软件包或者是独立软件系统,所以,工程领域缺少综合性的管理软件系统,从而项目不同阶段信息流动的缺乏平滑性。
②缺乏信息交换的标准平台:硬件和软件的不相容性导致了“技术”问题,它使得项目管理者不能轻松地获取和管理项目信息。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缺乏能使不相容的硬件和软件之间的信息流动变得相容的项目信息标准。因此,现在我们能找到的IT系统都没能考虑到大型工程项目中分散很广的参与者的要求,也没有考虑到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业主方的主管要求,缺少信息交换的标准平台。
③缺少项目管理的标准程序:一般来讲,管理项目依据的是被支派作这项工作的项目管理者的经验。每个项目管理人都有自己的相应经验,这就导致了管理工程中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变化因素较大,因此也就给协调和控制项目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目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工具也只是属于单纯的、传统的管理工具,比如说手工操作、计算机管理和极个别的软件管理,而缺乏相应的治理项目现场管理的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信息系统、现场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等等现代化的管理工具,进而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场组织指挥协调难度加大。施工项目管理要从组织指挥、信息传输、高新技术、设备配置、物资供应、质量跟踪、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许多方面进行同步管理。这就要求项目管理系统既精干、高效,又灵活、畅通。
2.3 排除干扰因素困难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中,困难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排除干扰因素能力不足所造成,可以分为以下3个方面。
①排除项目业主内部干扰因素困难;②排除施工方干扰因素困难;③排除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干扰因素困难。
项目业主内部干扰因素主要体现在:①不懂技术的现场乱点头、乱表态,造成不负责任的后果由现场管理人员来处理;②项目造价控制中其他部门不配合或者配合不积极,造成现场管理人员心理的压力增大。
施工方干扰因素主要体现在:①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②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进行交错咬合等。③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锚杆锚固段当作成自由段,端承桩按摩擦桩进行施工。④施工管理水平较差。
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干扰因素主要体现在:①居民干扰因素;②场地干扰因素;③相关部门干扰因素。
2.4 沟通体系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健全
目前的项目管理手段基本上都比较孤立,而且只注重项目的每个阶段的管理问题。重复性工作而造成的额外支出就是这个原因造成,而重复性工作问题的发生是由于信息的冲突和不及时造成的,也就是说工程项目不同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流动的连贯性。信息透明度不高,说明许多信息需要公开的而没有公开,比如项目实施成本控制信息、施工进度与付款进度等,负责工程实施的部门与财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等沟通缺乏完善的体制,例如工程决策前的会商制度、施工中的财务审计跟踪制度和纪律监督制度、施工后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材料整理归档制度等。
2.5 风险管理的评价机制缺乏
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是国际上较为前沿的问题。我国地质灾害的风险管理仍处于早期阶段,国外在这一领域已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一套较规范化的工作方法,但是一般都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管理,包括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估以及政府编制防治预案、应急方案等,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却涉及较少,一个治理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对工程实施中各种风险的预测、控制和防范,项目业主对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决定了这个项目的质量水平、社会效益水平,对提高项目管理的能动程度、节省有效的社会资源有很大的作用。而现行阶段,我们缺乏对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的评价机制,尤其是针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评价机制,对作为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来讲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指导性。笔者认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包括工程风险灾害评估、工程设计方案确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项目过程监理跟踪以及工程竣工维护保养等方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周而复始的管理过程。
3 管理方法
3.1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投标机构
为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的透明性,对所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应当建立属于国土资源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投标机构以及机构,制定招投标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完善招投标程序,确保各灾害点治理工程施工队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确保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队伍进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际运作,这样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效果,节省费用,又能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行为,使地质灾害治理秩序得到规范。
3.2 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应用平台的研究
应当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的研究,研究开发综合性的管理软件,包括工程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信息系统、网络项目管理系统和组织人员设备管理系统等。解决地质灾害项目管理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通过Internet及时有效地针对当前发生并急于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和实施方案,通过电子邮件和无线应用协议可以及时通知工程的变动情况,减少文件传输的时间,使每个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决策领导能及时了解图纸工程的进度、工程的变更,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工期的延误。由于工程建设中复杂的特性,项目参与方要承担大量风险。按照系统理论的观点,环境力量影响到项目管理体系,并将此类力量转化为风险信号,而我们也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系统(图1)中风险信号和各种反应行为的研究,结合技术和组织结构研究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决策的影响。
图1项目管理系统示意图
3.3 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
为了排除治理工程过程中的干扰因素,应当建立决策领导――项目业主代表――工程监理的项目管理体系,明确领导、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的职责,并建立集体会商制度。属于工程协调因素的,由业主代表向决策领导汇报,决策领导进行协调或给定范围内的相关政策,集体商议与达成一致,共同解决相关因素的干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属于施工现场因素的,特别是工程技术有关的问题,由业主代表会同工程监理,必要时邀请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参加,实行现场会审,共同把关,排除相关干扰因素;属于项目业主内部的因素,由决策领导主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这种项目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排除干扰因素,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益。
3.4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工程监督体系
建立内部流通性的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透明度,建立相关部门完善的沟通体制,完善工程监督体系,包括工程决策前的会商制度、施工中的财务审计跟踪制度和纪律监督制度、施工后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材料整理归档制度等,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公开性、廉洁性、及时性”。
3.5 建立有效的地质灾害项目风险管理评价机制
2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人管人”难免存在感情上的弊端,为保证项目管理顺利实施与良性运转,项目建设过程中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健全也是重点之一,特别是对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来说,安全隐患大,人力使用多,工期时间紧,所以更应该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施工管理制度,从项目经理到现场作业人员都应约束在规章制度内,制定相应的奖赏、惩罚标准,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激励人,确保人员的思想、管理、安全、责任一一落实到位。
3安全管理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重中之重
对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来说,施工作业区域本身就已经发生灾害,造成了生命或财产上的损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工作任务就是清理地质危险因素,防治二次灾害的发生。但在实际施工作业过程中,受地质不稳定因素影响,作业区域在暴雨、暴晒等自然因素干扰下极易产生二次灾害,此时防治工程尚未完工使用,所以一旦在施工期间突发灾害会对我们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安全就是效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成立专门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才能够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只有深入现场,才能发现安全隐患潜藏的细枝末节,从而顺藤摸瓜的找出不安全因素所在,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项目应加强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培训与考核,所有专业岗位作业人员都应经过系统的岗位培训。除了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外,还应制定系统的安全保证措施,例如施工现场关键点、疑难点、危险部位都应悬挂各种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临边、危险地段均相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网,通过对机械设备的安检,每天的现场安全巡查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从严格的检查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抗滑桩、基坑开挖、护坡施工等施工安全关键点,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允许开工,对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都在项目内部进行通报,通过严格的检查,确保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文明施工与项目形象
作为与当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势必会比普通建设项目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如何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以工程树丰碑,以形象造口碑,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必然会面对的问题。既然是形象,那么肯定首先要从外观上讲,施工人员统一着装,管理人员佩戴岗位工作证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合理规划施工临时用地,建筑材料码放、堆放整齐,弃渣外运及时等都是项目形象建设的要求。外观上干净亮丽了,环保作业也应该同步进行,一个外表光鲜、内里却污水横流的工地肯定不会受到认可的,所以项目现场排污措施、防尘降噪等工作也应同步跟进。
在经过历时1~3年建设期,下达到自治区及各盟市旗县的项目均陆续完工,自治区水利厅由防汛办牵头,对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竣工验收,在对各旗县验收过程中,或多或少均存在部分问题。
2 项目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群众演练费、宣传费的属类问题
群测群防系统中群众演练费、宣传费等作为群测群防系统中的一部分,各旗县会计在财务核算及竣工财务决算时,有的单位将此项费用列入待摊费用,有的单位将此费用列入建安投资部分。竣工审计报告出具的也不尽相同,有的审计部门将此费用认定为待摊费用,有的则认定为建安投资部分,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规定,待摊费用是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建设费用,合理分摊此项费用是正确核算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前提,也是做好决算工作的一项必要程序。待摊费用是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待摊费用的分摊是一项有规可依、分程序、分步骤的繁琐工作,费用分摊后形成单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价值,各项单项工程价值分列建筑工程成本、设备成本,设备成本逐类逐项分列各项设备价值。实际过程中按照《山洪灾害项目概算表》,待摊费用仅指独立费用部分,即建管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建安部分包括土建部分、设备安装等部分及其他。笔者认为两种都可,群测群防系统中群众演练费、宣传费等,属于费用类项目,可以先入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然后分摊到各项资产上; 第二种,即查看概预算批复文件编制时,群测群防系统中群众演练费、宣传费等是否编入建安投资部分,若是,山洪灾害项目会计核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应严格按照概预算批复执行。
2.2 政府采购要求不一
山洪灾害属于国家专项资金,财政厅下达到地方财政,地方财政在支付时,有的对招投标项目之外的像宣传、印刷等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有的单位未做,且地方财政在支付时,有的单位因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财政拒绝支付,有的地方财政在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下也支付了该专项经费。盟市旗县财政对此执行不一,笔者认为,该资金属于国家专项资金,随着国家稽查与各级审计等部门检查力度的加大,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无论资金大小,都应该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否则视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属程序上手续不健全。
2.3 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合同法规定,金额较大且为了有效牵制对方按合同规定办事就得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约束对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支付诸如宣传费用、演练费用、监理费、设计费等项开支时,有的签订了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规定; 有的虽与某某单位签订了合同,但实际干活和出票单位都不是原合同签订主体,中间涉及变更的,未履行合同变更手续,未进行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补签经济合同等。从程序上看,无委托协议,即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委托第三方来干活,实际属违反合同主体。笔者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因合同签订不当导致的经济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所以,相关旗县单位领导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重要引用法律相关条款,应在合同中全部引用描述,不可用省略号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就易产生败诉。
2.4 账务处理不完整方面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本人从2004年第一次赴海外工作至今已9个年头,大大小小参与了十几个工程项目的实施。对海外工程由于中国人员签证受配额限制决定了不能派出过多的中国员工,并且中国员工的薪酬待遇要比当地劳工高很多,因此经济上也不宜于过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人力、设备等各类资源的重复配备,一种较好的做法是成立地区项目经理部,总体负责一个区域或类别的所有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通过职能部门来管控和调配所在区域的全部项目部的人力、设备等资源,并通过成本责任制的方式对各项目团队进行考核并奖惩。这种做法大大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也能够对各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有效的掌控和保障。
以尼日利亚阿布贾经理部为例,从最初的一、两个项目发展到十几个项目,人员由几个中国人壮大到100多人的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阿布贾经理部工程项目以阿布贾为中心,遍及三角州、卡齐纳州、贝努埃州、河流州等,施工性质以房建为主,同时涉及道路施工。下面结合我在阿布贾地区经理部工作的经验,谈一下多项目管理模式的几点认识。
一、经理部整体建设
1、原则:
(1)统一管理,有效利用资源
“人员的合理设置”:房建施工专业分类明晰,人员配备齐全,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经理部根据在施项目的规模和管辖区域,合理配置施工管理人员,确保满足管理需要,配足管理骨干,减少闲杂冗员,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物资的集中采购”:各项目水泥、钢材和装修材料集中采购,选用质优价廉的产品和忠诚可靠的供货商,建立和国内、当地供货商的长期合作,一方面可以体现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一方面可以缓解单个项目采购的资金压力,确保经理部的效益最大化。
“设备的协调配置”:为了积极稳妥发展市场,有效支持施工生产,需要根据经理部的在施项目规模和发展需求,科学配置设备,确保设备有效利用和协调使用,减少资源不足带来的被动和设备闲置带来的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统一化管理,强化经理部设备管理能力,提高经理部项目施工的机械化能力。
“技术的综合管理”:经理部在施工程主要为房建和道路工程,为了更好地突出质量目标,配合公司的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专业化管理的进程,经理部应保证技术力量,选拔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做事严谨、踏实肯干的人员担任专家组成员,为经理部在施项目把好技术质量关。同时,为承接新项目,做好技术方案和技术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验工的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的验工计价和资金回收工作,必须是各项目经理亲自挂帅,亲自把关,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和催收付款;一是经理部商务部门必须全力协助各项目加强对外关系,处理好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和验工计价和付款工作。
“资金的统一管理”:资金使用要全面考虑,经理部按照公司的承揽原则对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科学协调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
“分包的选择控制”:经理部根据在施项目的情况,建立分包商名录。确定合格分包商,确保各项目施工中选用管理好、质量优、价格廉、信誉高的分包进行合作;剔出信誉劣、实力弱、无信用的分包,并建立档案,杜绝再次使用不合格分包;建立分包合同评审制度,确保选择正确,各个环节监控正常,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
“市场的统一策划”:针对经理部以房建施工为主的特点,大力发展市政配套工程的承揽,在公司经营部门的帮助下,按公司统一部署自揽项目,落实好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千方百计拓展房建市场。
(2)贯标管理,提高管理质量
经理部基于公司的贯标管理要求和程序文件,针对在尼施工要求和特点,编制适用、有效的管理文件,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3)专业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组建专业化队伍,加强施工一线管理,突出经理部的资源共享优势。
2、设置部门: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组建,组织协调和监控项目的施工生产、分包、劳动力组织与管理、工程验工计价和催收付款;管理各专业施工队伍。配一名翻译、一名核算工程师、一名当地QS。
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成本核算、贯标和技术资料管理,承包项目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案的审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编制、审核,推行标准化管理和监控项目的文明施工,负责经理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商务合同部门项目的投标报价,负责经理部在施项目的装修设计;配一名安全质量顾问。
物资设备部: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审核、实施采购、使用管理,设备使用计划编制、审核、采购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施工设备和车辆管理。
商务综合部:负责经营承揽、对外关系、合同管理、合同分包、公共关系应急处理、法律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后勤、劳动力管理、企业形象、工会管理;配一名财务会计、一名行政助理,配当地QS两名。
3、组建专业队伍(归口为各职能部门管理)
(1)房建专业队伍:结构施工队、水电安装队、装修专业队。
(2)道路施工队伍:桥涵施工队、土石方施工队、路面施工队。
二、专业化队伍的建设
成立专业化队伍,首先满足经理部在施项目的施工需要,全面实施专业化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专业化管理程度,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其次,随着专业化队伍的管理成熟,全面服务于有限公司的在施工程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外开展单项承包。
1、结构施工队
负责承包经理部在施项目的结构工程,工资、奖金等费用全部承包核算。经理部各项目根据工程量分析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负责提供设备、材料,采取工费平米包干和限额领料办法承包给结构施工队组织施工,结构施工队负责劳动力管理、工费包干、质量、安全和进度。结构施工队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规模组建该项目的结构队,负责国内选聘工长、招聘当地劳动力,提出工期进展计划、工费包干计划、承包分配办法,经项目同意,经理部批准后和项目签订承包协议,开始实施。
2、房建装修队
房建装修队负责承包经理部在施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工资、奖金等费用全部承包核算。模式同结构队。
3、水电安装队
水电安装队负责经理部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水、电安装,配套市政管网,设备安装工作,在施项目的临电安装与管理,钢结构构件的制作与安装,铁艺制品的制作与安装。工资、奖金等费用全部承包核算。
4、市政道路队
市政道路队负责承包经理部的市政道路项目、土石方工程以及在施房建项目的室外工程、配套路桥和市政管网施工,工资、奖金等费用全部承包核算。模式同结构队。
三、项目分级管理
经理部按项目的造价、建设规模和重要性不同,将项目分为三级管理,各级项目的资源配置和管理班子不同。
1、分级标准
一级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美元以上,建筑平米在20000平米以上,建筑结构为多、高层,工程性质复杂、施工难度大;另凡是公司确定的重点项目,或是有限公司确定的重点项目,均列为一级项目管理;
二级项目:工程造价在1000-3000万美元以上,建筑平米在10000-20000平米之间的多层建筑物;另建筑规模小,但工程性质复杂的项目或单独设点的项目,也归为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1000万美元以下的小型项目或是简单工程,由经理部大项目分管。
2、班子配备
(1)一级项目:
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英语熟练,具有三年以上的国外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对外,从事过大型房建项目的技术和工程施工管理并有五年以上工程专业工作经历;
项目总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英语熟练,能够独立阅读英文图纸、规范和文件,具有三年以上的国内同类规模的房建施工经验。
(2)二级项目:
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英语熟练,具有两年以上国外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对外,从事过大型房建项目的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并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项目总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英语熟练,要求从事过大型房建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熟悉项目管理和房建施工技术。
(3)三级项目原则上不设项目经理,由代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经理兼,但需设工程主管,三级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来确定工程主管标准。
3、项目部中方人员机构编制:
四、成本管理体系
成本管理工作是一项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成本管理的好坏与每个人的工作都有关系,作为成本的控制中心,经理部建立各级成本组织,将管理意识融汇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全力落实公司各项利润指标。
1、成本管理组织机构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责任人-项目责任成本责任人-项目部门成本责任人
2、成本管理制度和责任分配
(1)制度:物资采购程序、材料计划管理制度、物资价格核定制度、物资验收规定、限额领料制度;
(2)管理台账:物资采购台账、物资材料入库台账、物资材料领用记录、物资材料价格台帐、物资材料定额价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物资材料消耗统计、材料调拨情况统计;
(3)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采购实施单位为设备物资部,使用实施单位为工程部,主责人均为部长。
(3)限定指标:采购限定价格和进货数量;采购按照计划办理,无计划不能采购;使用限定数量(限额领料制度),无批准不能够超额领料。
3、设备订购和维修保养费用:
(1)制度:设备使用计划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租赁制度和调拨程序、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2)管理台账: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费用台账采购计划、设备调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和配件供应商名录、核定设备维修费用、当地租用设备台帐记录;
(3)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采购实施单位为设备物资部,使用实施单位为工程部,主责人均为部长。
(3)限定指标:设备使用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购限定价格;当地租用降低成本要求;维修保养费用限定指标。
4、劳动力使用控制制度
(1)劳动力使用计划: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成本核算书确定的劳动力计划安排并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劳动力使用计划,不能临时无计划招用工人;项目总工根据每月的施工进度安排来确定具体的当月的劳动力使用计划;
(2)劳动力配置要求:各专业必须按照确定的劳动力使用计划招用工人,合理配置;
(3)劳动力工资标准:按照项目依据当地劳动法有关要求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工资标准实行,加班工资必须稳定,考虑适当的工人福利;
(4)控制办法:按照成本核算书确定的人工费用总额以及班车费用来控制。由商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内容是控制工费开支,审核每周的工费支出情况,反馈相关数据通知工程部,提供管理效率和工人功效,节约工费;
工费及班车费用责任单位为商务部,主责人为部长,具体实施是工程部,主责人是各工长。
5、管理费控制指标和要求
(1)制度:阿布贾经理部管理费用管理办法、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后勤生活费用管理办法、行政办公费用办法、经营活动费用管理办法、电话和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2)管理台账:管理费用使用台账、后勤采买费用台账、办公用品发放记录;
(3)限定指标:根据项目的管理需要,成本核算书中已经列出了项目管理费用的开支计划。为了节省开支,需要限定管理费用的开支,按照成本核算书中确定的管理费标准控制。
管理费用由商务部控制,主责人为部长。
6、成本考核
全面落实成本管理“算、干、管”的全面工作,根据公司下发的阿布贾经理部责任成本控制奖励办法,针对阿布贾经理部在施项目的特点,采取以下成本考核办法:
(1)内部承包责任书:按照分工和责任,经理部与不同的项目责任人签订各自项目的承包责任书,各项目责任人与自己项目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员签订具体的分工和承包协议。
(2)责任人根据确定指标以及施工安排确定上报经理部费用计划和成本计划。确定每一时间段的成本、费用细化指标和使用计划,以便项目核算。
(3)项目成本管理兑现必须在项目完结后,具体的费用指标核算、审计完后,方能够进行兑现;对于项目部门领导实施内部定额承包,可以每三个月进行核算,阶段性兑现承包指标,另外就是奖金发放,只能暂时发放当前核定奖金的50%,其余部分项目结束时统一兑现;对于一般管理人员,每三个月进行核算,阶段性兑现承包指标,奖金发放只能暂时发放当前核定奖金的70%,其余部分30%项目结束时统一兑现;工长实施日工资,根据完成情况,当月结算。
五、分包管理
对于工程中必须进行专业分包的项目,比如弱电中的网络、有线电视以及消防专业分包的项目,我们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过程为:
1、技术分析:根据合同要求,认真分析BOQ(工程量价格清单)和合同规定的施工规范,核对图纸,做出施工图(Shop Drawing),做出分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
2、报价确认:分包使用的图纸和技术规范必须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咨询的确认,分包标底价格必须经过项目专业工程师、当地聘用的专业工程师和项目QS共同核算,经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价格的确认必须经过市场调查、合同分析确定,市场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当地当前的实际价格,合同分析的目的是通过扣除各项费用,反算分包价格(合同分项总价-两税-上交公司利润-经理部规定利润=分包综合价,或查看经理部下发项目的成本核算书中的价格,以最低为准),通过认真分析,确定分包基价。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合同价格高,必须以市场的实际低价为准,有些项目合同报价偏低,可适当考虑调整。
3、分包商收集:分包商必须是当地具有相关生产、安装资格的企业,所用产品必需是当地政府许可使用的产品;尤其对于专业项目的分包,原则上直接找到生产厂家,杜绝中介、皮包公司。
4、招标:正式招标必须在收集至少4家以上的分包商和供货商的资料和相关报价后,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相关工作内容,了解市场的报价,做出可控制的标底。
5、评审:严格调查分析分包商和供货商的生产、安装业绩,了解他们的信誉和服务质量,要实地考察,凡是规模较大、服务质量好、供货或安装及时,价格较低的择优选用;另外就是相同条件下,优先选用业主、咨询推荐以及企业熟知的分包商。参加评审人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商务经理、工程经理、设备物资经理以及专业工程师。
6、发包:通过评审确定分包商后,要及时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尤其是明确相关技术标准和工期质量要求,明确保修内容和金额,明确违约处理等规定,重要合同必须报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审核。
六、当地化管理
1、广泛雇佣当地员工:大量聘用当地工程师、工长、技术工人等,施工力量必须以当地工人为主;
2、加强当地员工培训:开展公司企业文化教育,进行专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推行项目管理的标准程序培训,安全、质量教育等;
3、建立配套的当地雇员管理体系:根据经理部管理机构设置和项目编制,调整当地雇员的管理职务,提高工作重要性和积极性,改善雇员的任用制度和工资体系;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1工程概况
辽宁省大洼县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3345m2,日处理能力为2800m3,总投资为1518万元,主要建筑物有粗格栅及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均质池、风机房、吸纳单元池、厌氧消化器基础、沼液罐基础、凝水井、操作间、预处理间、管架基础等,均为一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5m。属于一般建设项目。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为复杂,评估级别为二级。
2地质环境条件
评估区位于冲海积平原,属辽河三角洲部位,地形条件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层岩性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不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条件简单,人为破坏地质环境的活动一般,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属复杂类型。
3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即指对区内已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估[1][2]。评估区存在砂土液化灾害的地质条件,砂土液化灾害曾经对该区造成过一定的影响。但在现状条件下,未发生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其危害性小,危险性为小的级别。
4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可能加剧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对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提供理论依据,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性[1][2]。
(1)不均匀沉降
评估区地貌单元属于冲海积平原地貌,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冲海积层以冲海积的细颗粒为主,岩性以粉质黏土、黏土、淤泥质黏土、粉土、粉、细、中、粗砂等为主,地形低洼平坦。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现状地质灾害状况,第四系全新统冲海积层(Q4al-m),是评估区内唯一的岩土类型,场地土的类型为中软场地土,上部粉质粘土及粉质粘土、粉土互层,强度低,承载力特征值100~160kpa,地下水埋藏较浅(1.30~1.70m),且地表土壤盐渍化严重,可溶盐溶解改变土体结构及力学性质,降低力学强度,建筑物加载和承载力的不均可能导致不均匀沉降,造成地基承载力较好段落向软土填方段的过渡区域因差异沉降,地基承载力差异明显,在沉降控制不足时可能导致相互之间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的沉降影响较大,故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引发及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降地质灾害,其危险性中等。
(2)基坑坍塌
区内需进行基坑开挖工程,侧向静止土压力消失,基坑边坡土体失去支撑,打破了原有的应力平衡状态,可能导致土体边坡失稳,引发基坑坍塌。所以基坑开挖有引发基坑坍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中等。
(3)砂土液化
评估区地震烈度属Ⅶ度,下伏饱水的粉砂,地下水埋深一般小于2m,上覆粘性土厚小于5m的地区普遍存在砂土液化的可能。上部地层土体强度较低,饱和状态,土石类别为松软弱土(软弱土)且地表土壤盐渍化严重,力学强度低,在振动载荷的作用下,易造成沉陷和滑动,振动应力作用下易砂土液化。因此,工程建设本身有遭受砂土液化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为中等的级别。
5地质灾害综合评估
根据评估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结果,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对预测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综合评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为中等的级别,综合分区为一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基本适宜工程建设。
6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不均匀沉降
a采取80cm透水性材料换填;b抛填毛石处理方法,抛填厚度1.6m;c采用水泥粉喷桩进行深层处理,使其成为复合地基。粉喷桩所使用的水泥必须是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不低于32.5级;掺入比12%;每米粉喷桩的水泥用量按50kg控制。
(2) 基坑坍塌
施工中按规范要求放坡,应注意场地内的软弱土层及浅埋的地下水为放坡的不利因素,在建筑物基坑开挖时,采取必要的支护、拦挡、加固措施保持基坑坡面的稳定。基坑降水可采用井点降水和集水明排联合方式进行,基坑开挖前进行降水,井数可据涌水量变化而增减。基坑开挖后,如果所降水位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可在基坑周边挖排水沟和集水井进行排水。排、降、截、止水方法不当水患控制是基坑施工的重点,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水方案。对控水方案的实施必须进行监测,并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应急措施。
(3) 砂土液化
采用连续性好,对均匀沉降较为适应的筏式基础或粉喷方法解决。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及技术要求》[Z].北京 2004
2002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03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06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07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2、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地质结构复杂,山高坡陡,雨量充沛,是全国地质灾害重灾县,频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给全县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制约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启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3、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国家、省、市有明确的要求,人民群众有强烈的愿望。实施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争取上级更大支持,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有利于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
二、建设上务必突出重点
1、要突出重点乡镇。切实加大实施力度,尽快解决红四乡、**镇等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的生活。要切实抓好避让搬迁工作,对隐患较大、边远偏僻、不宜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让搬迁,帮助群众逐步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突出重点地段。要切实加强学校、医院、场镇等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地段地质灾害治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一时不能治理的要制定预案、落实领导、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监控,加强防范,做到定方案、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
3、要突出重点项目。对投资大、时间紧的重点项目,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强推猛促,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与省、市国土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衔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确保跟踪落实到位一批重大项目。
三、配合上务必密切有力
1、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希望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保时间、保进度、保安全”的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每一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政工程。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服务,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确保“加快”和“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一)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人为本,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能够通过工程治理消除隐患且投入不大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威胁人数多、治理投入巨大的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彻底摆脱隐患威胁;对目前危害不大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监测为主,远期考虑采取简易工程、搬迁避让等措施。对治理、搬迁难度都较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重点地灾点,采取通过专家调查论证,实施工程消除主要隐患。
(二)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异地安置、乡村规划调整、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受威胁户进行搬迁安置。鼓励搬迁户进城入镇进行购房安置。
(三)补助为主,实物和资金相结合原则。搬迁安置补助分实物补助和资金补助两部分。实物补助包括过渡房的修整、提供安置用地、集中安置点的“三通一平”等,资金补助包括拆迁、过渡安置及搬迁补助等。
(四)建一拆一补一原则。搬迁户搬迁后,以户为计算单位,建一拆一补一。一户一宅,原来居住房及生产用房必须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补助。
二、我市目前地质灾害现状
通过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2015年汛后核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共153处,其中崩塌72处,滑坡65处,不稳定斜坡1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处3处,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除天湖街道外全市的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成因除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外,还与频繁实施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三、治理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经征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结合调查、核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期治理原则,2016年计划实施危险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20处,涉及37户123人。其中,搬迁安置15处22户77人,工程治理5处15户46人。搬迁避让工作计划于2016年底完成,工程治理计划于2016年汛前启动招标程序(详细见附表)。
四、费用概算
(一)搬迁避让费用
参照现有的搬迁避让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1)安置补助款:按5万元/户拨付;
(2)奖励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并将旧房拆除的奖励1万元/户;
(3)2层及2层以上砖混结构房屋按楼房面积另行补助200元/平方米。
初步估算,本次搬迁避让共需资金为171万元。
(二)重点隐患点工程治理费用
工程治理费用包括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费用。5处工程治理初步估算约需570万元。
(三)续建项目
包括4个工程治理项目和3个集中搬迁安置项目,其中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已完成,因省国土厅和财政厅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审查意见还未下发,意见下发后将进行施工招投标,搬迁避让集中安置项目中西津办事处罗溪海山为2012年项目,因征地费用增高(原计划100万,实际为310万),及安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道路硬化及小区绿化等),预计增加费用400万元,中溪石口刘村和南极杨狮茶厂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为2014年项目,2015年启动项目,计划2016年底完成。续建项目总共需用资金1884万元。
(四)设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主要指一些未纳入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纳入隐患点但未纳入年度治理计划,或突发性的小型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影响人员少,搬迁成本高,但可以采取简易的工程进行治理(这类点在我市较普遍),建议市政府每年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进行治理,项目报财政、国土审核备案,根据审计结果,按50%比例实施“以奖代补”补助,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五)监测及应急费用
监测费用主要包括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补助、简易的监测仪器、装备的购置费和汛期、防台期间转移危险区人员等应急处置费用,预算为80万元左右。
以上费用预算合计为2905万元,其中2016年项目资金预算1021万元,续建项目1884万元。
五、经费来源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市政府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解决,另外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由市政府先行垫付:
(一)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每户可获3万元补助;
(二)治理工程“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则按申报的实际治理费用的45%比例补助;
(三)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资金:每年约60万元。
六、管理及实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资金由政府负责落实;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组织治理和避让搬迁。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实施。
治理工程竣工后,政府投资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明确有关单位管理和维护。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治理资金审核和拨付。责任人(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组织竣工验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通过后由责任人(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七、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按标准及时拨付补助到位,其中避让搬迁补助资金在农户搬迁完成后一次性全部兑现,并公布避让搬迁户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工程治理资金按进度、按程序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建设、规划、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新农办、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作为帮助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脱贫致富、根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层层负责,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遵循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明确责任、群众自筹为主与省、市、县补助相结合筹措防治资金的原则,积极稳妥、全面规划与开展试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由于我县地质灾害点多,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分轻重缓急,选择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作为先行避让搬迁或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把搬迁避让与山区扶贫、移民建镇、乡村规划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异地安置、鼓励投亲靠友等有效方式帮助群众逐步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目标任务
至20*年底,完成全县辖区内省政府确定的21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任务。分月份目标任务为:
20*年6月底前,完成岔口镇岭里村半山组、岔口镇胡家山益州、深渡镇汪山村3-4组的整体搬迁;
20*年7月底前,完成狮石乡狮石村的整体搬迁;
20*年9月底前,完成杞梓里镇六和村横痕、三阳乡浩川村、霞坑镇湖上村上湖组的整体搬迁;
20*年10月底前,完成昌溪乡凤岐村、岔口镇蜈蚣形白石库的整体搬迁;
20*年11月底前,完成金川乡皂汰、金川乡柏川村方田寨的整体搬迁;
20*年12月底前,完成岔口镇鸟雀坪的整体搬迁;
从2009年起,分年度实施列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其它20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其中搬迁避让11个,勘查治理9个。
三、治理政策和资金筹措
(一)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治理费用采取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的方法解决。已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项目的,在省财政户均补助1.7万元(含1000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搬迁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户均补助3000元。补助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国土部门一次性下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助和群众自筹。各乡镇可在项目总资金范围内,根据搬迁户人口、房屋、财产等状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县每年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提取10%比例,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专款用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
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移民列入救助对象,按照事后救灾的政策及按标准发放救灾补助资金,以切实推进搬迁和治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提前开展调查,确定学生分流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需整体搬迁的,报省教育厅纳入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计划,确保搬迁避让与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切实解决好搬迁学生的上学问题。
列入下一年度省补助的治理项目,有关乡镇应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提前报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研究安排防治资金。为申报项目开展的调查、文字影像资料制作、安置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由乡镇政府从本级财政列支。
(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其限期治理。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由县政府组织专家界定后实施。
(三)搬迁避让安置点的交通、电力、饮用水、通讯、广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公路)、电力、水利、建设、卫生、广电、通信、扶贫、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向省有关主管部门争取,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
(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用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置换方案依法报批。安置移民宅基地面积严格控制在规定面积标准以内。
(五)鼓励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投亲靠友搬迁。凡自愿选择投亲靠友、自行解决生产生活资料的搬迁户,户主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搬迁避让补助和公共设施补助资金,按照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
五保户搬迁住房由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相对集中统建,房屋产权归乡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实行县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每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确定一名县领导作为联系人,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督查检查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扶贫办、移委、电信局、电力公司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国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日常具体事务处理和各乡镇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要成立治理项目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危险点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治理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各危险点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灾害规模大、危险程度高的危险点列入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省、市、县政府负责利用3—4年的时间,完成治理工作,其它灾害点防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责任,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因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乡镇政府监督其限期治理。
(三)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禁止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上新建住房和户口迁入,搬迁户安置后必须同时拆除原有住房。对拒不搬迁或搬迁后不拆除原有住房的,乡镇政府可以按照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解决。
(四)切实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搬迁安置工作的成败,是治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搬迁避让工作的难点。各乡镇政府应通过产权置换、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的生产资料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使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过得好。做到既脱离危险,又安居乐业。
(五)强化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必须设立专项资金帐户,对省、县下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必须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县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应工作部门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虚列资金使用项目、虚报使用金额、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专项治理资金的,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辖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了辖区负责制,与乡镇所签订了《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乡镇、在建工程、矿山企业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扎实推进我县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情况
今年汛前、汛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三次,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37处(滑坡218处,崩塌19处)。其中年至年7月以前的老地质灾害隐患点177处(滑坡164处,崩塌13处),已纳入动态调整项目,其中85处隐患点已纳入避让搬迁,42处隐患点已纳入应急排危工程治理,其余50处隐患点落实监测预警;年8月年至年3月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滑坡37处,崩塌4处);7月以来,我县连降暴雨,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19处(滑坡17处,崩塌2处)。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建立了监测防治档案,特别是对威胁人数较多、险情较大的灾害点纳入县级重点监测。对每个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地灾警示标志和警示线。7月7日上午县局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传达落实省“7.4”视频会议及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国土所干部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地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将在建工程和矿山企业(重点为砖厂)一并纳入排查范围。向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发送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图片,对在建项目、矿山企业的地灾害隐患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突发地灾害隐患应急避险预案》。
四、加强监测,扎实开展灾害预警工作
每一个隐患点至少落实一名监测人员,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人和重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每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监测人员和群众中,今年共预警信息3000余条。
五、建立台账,加大治理工程项目和搬迁工程推进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三本台账,定制张挂《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管理体系图》和《县南、中、北片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已挂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共计42个,其中竞争性谈判20个,固定单价比选22个,已经进入招标程序。积极与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县乡基础建设相结合,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8月底竣工;已将石龙乡政府后办公楼滑坡等三处列入治理项目。
根据江府办[]27号文件下达的避险搬迁任务,已将29个乡镇85个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24户群众纳入了避让搬迁,现已完成263户。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严格按照灾后重建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协同乡镇干部联系搬迁农户,协调解决其搬迁困难。建立了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确保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规范高效推进。
六、建立规范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管
一、加快推进,初显成效
一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度抓好全面禁采工作,到底全区累计关闭露采矿山60多家,关闭率达100%。在全面禁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我区共有废弃矿山宕口150多个,破损山体面积近300万平方米。从开始,我区按照“沿湖、沿路、沿风景区的关闭矿山先行整治、分期分批推进”的整治工作思路,从试点着手,积极探索对关闭矿山整治的方式方法。至,全区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50个,治理复绿山体面积191万平方米,工程投资2.1亿元。为改善关闭宕底及周边环境,按照苏政办发8号文件精神,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原矿废弃地整治复垦成为农用地。近四年来,我区投资4200万元,累计治理复垦土地7000多亩。
二是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内完成了全面禁采深层地下水的任务,从而使得地面沉降灾害得到了有效控制。近几年,除了完成数十处滑坡、崩塌灾害点的治理外,还重点对金庭镇岭东湾地面塌陷等9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专项治理,区内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消除。
三是加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及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太湖西山岛是江苏省内第一个国家地质公园,根据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布局和地质遗迹保护的要求,按照地貌形态、地质遗迹特点及景点分布,在四平方公里“功能核心区”内我们努力形成“二一四二”地质遗迹保护格局,即保持两个优势地质景区,打造一个地质旅游枢纽地位,完成四个地质遗迹的开发和保护,抓好两个后备景区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由我局承建的投资额达1800万元、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的地质公园博物馆新馆也将于今年5月建成。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专业的生态恢复和治理工程。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了《苏州市区矿山环境整治“十一五”规划》,用规划的形式将全区的矿山整治工作实行扎口管理,有序开展。通过编制规划,率先对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等主要沿线的采石宕口进行环境整治。我们按地理位置大体分为三大区域:一是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两侧;二是主要风景名胜区;三是西山地质公园区。列出了五年整治工作的时间表,分期分批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坚持由点到面。根据废弃矿山的自然环境特点,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我区确定了开发区内的旺山关闭宕口作为关闭矿山综合整治的试点。该工程主要采用“生物防护”技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施工,总投资600多万元,复绿面积8万多平方米。该项目被上级部门评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列为国土资源部部级项目,受到了部、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我们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先后实施了张桥、天然居两个矿区边坡的整治复绿,治理面积13万平方米。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我区把5个被列为部、省级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来实施,通过抓大项目带动小项目,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我们重点开展了藏书花岗石料厂的山体整治工作,该工程分二期实施,整治面积16万平方米。,将木渎尧峰采石厂整治项目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首期项目和启动项目,总投资近800万元。这两个项目于7月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开展了金山浜矿区治理项目,总投资5800多万元。今年又将启动西山岛金龙建材矿整治项目,工程总投资4000多万元,该项目于被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列为重点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矿山开采对太湖和西山景区的影响。
四是坚持防治结合。,我局委托专业部门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复查评估,重新确定了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新增3个点)作为群测群防点,在摸清现状的同时,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群众、单位发放“明白卡”。明确责任单位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同时建议区、镇政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的力度,实行区、镇两级政府负责制,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不断推进,提升水平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区在矿山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一定进展,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一是政府重视,财力保障。各级政府的重视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前提。我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工作扎口在国土部门。坚持以区级投入为主,做到区镇联动,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运用现有扶持政策,筹措资金,形成了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的良性机制。为加强治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区财政开设地质环境治理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目前,区财政已落实整治资金1.4亿元。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我们认真执行省厅《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在管理中逐步建立了四项制度,1、方案 设计、立项审批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方案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经市以上部门组织审查后报区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2、工程招投标和预、决算制度。承担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和绿化施工等相关资质。3、监理和审计制度。施工期间的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实行旁站监理和跟踪审计。4、竣工联合验收制度。项目竣工由国土、监察、财政、审计联合从项目现场到施工资料进行验收,严把质量、技术、进度和资金关。
经我街巡查发现位于南湾社区常春大街6号房屋后面山体严重开裂,经市国土房管局黄埔区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办和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工作人员、专家现场勘察,证实该处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崩塌,危及附近居民人身、房屋及其它财产安全。根据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关于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常春大街6号民宅边坡潜在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的函》(穗地调灾函[20xx]005号)和黄埔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关于做好南石市社区常春大街6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函》的要求,我街已完成靠近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并安排社区专人监控、设立《危险警告》牌、下发《预防地质灾害安全告知书》。由于雨季来临,为尽快消除该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街根据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建议,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网站”公告的“广州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单位情况表”中委托“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对前期作应急抢险处理工程进行设计和预算,共需经费为9.2万元(包施工、设计和监理等费用),经区财政局评审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穗东街南湾社区长春大街6号地质灾害经费的办理意见》(埔财预办文〔20xx〕215号),该项资金拟在历年区水利基金结余中解决。
妥否,请批示。
地质灾害资金请示二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泰宁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据统计全县有13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近万间民宅及1056户6844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我县在省、市上级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采取避让搬迁和工程措施治理相结合,目前全县已采取工程治理与简易工程措施治理隐患点26处。全县仍有三分之一的隐患点需进行搬迁或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且资金投入量较大。目前急需治理的项目有:
1、上青乡上青村滑坡治理项目。该灾害点20xx年“6.18”期间,受强降雨影响发生山体滑坡,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约1.5万立方米,山体出现多处裂缝,直接威胁着45多户19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6-8月份,每逢大雨,该处山坡坡面常发生小型滑塌。该项目20xx年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重力式挡墙+锚索框架+削方+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30万元,自筹解决50万元。
2、大龙乡大布村桥头滑坡治理项目。该滑坡位于大龙乡大布村街道桥头,由于20xx年6.16连降暴雨引发山洪,发生严重山体滑坡达2.5万立方米,山顶处出现滑体后缘拉张裂缝长100-300M、宽10-30CM、深10M,直接威胁居民112户426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该项目20xx年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削坡+锚索(锚杆)格沟+坡面防护+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自筹解决40万元。
3、新桥乡新桥村滑坡治理项目。该点属不稳定土质滑坡,20xx年“6.18”期间,受强降雨影响,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约1.1万立方米,山体出现多处裂缝,直接威胁着32多户13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滑坡处于欠稳定~基本稳定状态,一旦受强降雨等不利的影响,将可以再次产生滑动,其危险性、危害性大。该项目20xx年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采用挡墙+削坡 +坡面防护+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130万元,自筹解决30万元。
我县为全省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县乡两级财力有限。为此,恳请给予列入20xx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补助计划。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地质灾害资金请示三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乡新场场镇老街,农户房屋临荥天河而建,涉及农户38户。目前,该人口密集点临河土层出现下滑现象,严重威胁到农户的房屋安全。今年6月,已有两户农户的房后护坎发生垮塌。
1、在争地质找矿项目方面:我局已通过市矿管局与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立达公司共同向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争取谢坊禾塘—会昌石地锂矿调查评价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评审通过。项目期限为一年,勘查资金130万元,勘查面积为49.7平方公里。主要进行地质测量、勘图、化探、槽探等基础地质工作,如发现勘查地有较好的找矿前景,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将加大对该项目的勘查资金投入。
2、在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方面,我局已制定了2012—2014三年争项争资计划。计划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罗汉岩丹霞地貌申报省级地质公园等四大类。目前,泽覃乡永红村段笃下山体滑坡、瑞林镇政府后山山体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云石山乡梅坑村早子排山体滑坡治理项目已经申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三个治理项目资金合计为1169.86万元。今年6月8日,我局原已申报的地质灾害移民搬迁项目计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和财政厅批准下达。项目计划涉及8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234户居民,共1259人,移民搬迁经费达440余万元。
3、在积极申报地质找矿和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的同时,我局还利用省国土厅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地质找矿督查调研的机会,提出了要求加大对我市稀土、地热和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在稀土、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我市争取稀土、地热和金属矿产勘查项目、资金和矿权设置计划以及在我市建立全国地质灾害应争培训中心等建议。
其他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二、主要措施
1、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局党组在年初就成立了局“五争”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支持赣南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制订了我局为“五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及今后3年的工作的目标。并规定各业务科室为争项目、争资金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单位,其分管领导按分工为项目计划制订、申报跟踪和实施的责任领导。形成了分工、目标、责任明确的五争工和机制。
2、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由于我局向上争取的项目业务性强,其基础工作按规定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承担。因此,工作的进度往往不能按我们的要求来掌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三勤”的办法推动“五争”工作。一是“勤协调”,局领导特别是项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经常与项目编制单位保持联系,了解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需要我局解决处理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勤汇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我局的项目准备工作,请示市局或省厅支持和帮助我局解决项目准备工作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我局的“五争”工作提供动力。三是“勤调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由各科室汇报项目准备和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我局的“五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困难。由于我局在矿政管理工作中所征收的国家规费都必须及时上缴中央金库和财政专户,每月财务实行“零余额”管理,局里支出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做出支付计划报上级审批后才能由上级财务下拨执行。因此,没有专门的项目经费可以使用,要我局自筹资金解决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经费,困难很大。
二是竞争激烈,各地矿管部门都在为争取地勘项目和地灾防治项目不遗余力,且项目评审越来严格,给我局的“五争”工作带来很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