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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生态环境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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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生态环境

篇1

金融生态组织结构中国有银行一家独大,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很少介入。按照金融学理论,通常一个地区的存款余额可以作为地区金融可利用存量的重要指标,同样货款余额也可以反映该地资金的利用能力。最新的社会融资总量指标显示金昌市外银行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增幅达48.94%。在金昌市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市外银行贷款已经超越本地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成为金昌社会融资的最大来源。整体上看,2011年,金昌市社会融资总量422.08亿元,同比增长28.73%,呈现较好的增长势头。根据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及广泛性,中长期贷款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金昌金融机构信贷供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程度。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07—2009年,金昌市中长期贷款供给增长明显,但是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家整体稳健货币政策出台的影响,自2010年以来中长期贷款整体增速下降非常厉害。金昌市金融机构信贷显然无法实现有效地供给,以金川集团为首的大型企业只能通过不断增加外部地区的银行信贷申请及时补充资金缺口。2011年以来,以循环经济产业为主体发展的金川公司由于处于循环经济项目密集建设期初期,继续大量建设资金,为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只能通过债券融资来决解燃眉之急。通过对市内企事业单位的调查,该市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供给不足。在产业项目规划中,该市共需要建设和科研资金900多亿元,而通过现有的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供给渠道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这就需要加强金融生态外部调节作用,尤其是社会信用环境和地方行政环境的鼎力支持。

二、金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金融生态问题

首先,通过对近五年来各项贷款余额的统计,金昌市用于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贷款80%以上的主要是工、农、建、中这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其它金融机构比例很小,这不管是对产业的长远规划还是对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来说,都不是好现象;其次,上述四家商业银行都有其相对固定的经营对象和稳健的信贷政策,如果他们将资金大量投入到利润相对较高但回收期限较长的循环经济项目,那么,借贷成本和管理费用较高的其他项目就会很少得到资金的支持;最后,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自成立之初就已经确立了实行总分行制,这样的组织结构决定了大规模的资金调动只有总行、省级分行才有权利,而市级分行则没有调配、使用的能力,这就使得地方产业资金投入极其不稳定,相对来说,金融支持的路径模式也比较单一。相对东部沿海地区,甘肃地处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除金融机构通过大量授信、放贷来支持金昌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以外,就是当地省市级政府及小部分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目前,在国外市场已经运用的非常广泛的债券、股票融资等资本市场融资方式在金昌市出现,也只是处于摸索阶段,这种主流的国际市场融资方式,并没有像吸引外资和技术一样得到相关政策支持;与此同时,金昌市目前还存在缺少如信托、租赁、风投、P2P、基金等各种各样的现代金融工具。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资金则以地方省、市级政府财政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这样就算是满足基础的土建等工作,后期的大量资金投入从何而来?应该引入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Build-Own-Operate(建设-拥有-经营)等新的融资模式。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特征与金融生态自我调节矛盾突出。循环经济产业其根本与其他产业一样,通过将传统的工业、农业等产业整体升级为新型的产业模式,要通过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就必须贯穿其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该环节应该包含了所有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首先,在资金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商业银行出于盈利性原则,对管理成本较高和相对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明显区别对待;其次,资金供给者面对循环经济产业相对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科技转化成果风险,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要求,更偏向于提供中、短期流动性贷款,长期贷款的积极性严重缺乏。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体系是金融生态环境优良标准评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体系建立的基础保证。金昌循环经济产业金融支持的方向应更多有的放矢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已经暴露,并逐步成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近年来,虽然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实施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程———针对金昌经济开发区,利用企业征信平台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和信息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中小企业其他信用信息采集难度较大,应该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促进信用体系进一步深化。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机构无法满足本地发展。租赁公司、投资咨询、信托基金、会计事务所、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及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效率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拿到“全牌照”的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生态环境构成的重要要素之一,但金昌市目前的金融中介机构和组织不仅数量少、规模小、服务体系也相对滞后、这就造成了风险识别能力较低的现象。

篇2

内蒙古莫尔道嘎森工局是隶属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国家大型二档森林工业企业,行政隶属呼伦贝尔盟额尔古纳市,年木材生产能力为27.2万m3商品材。莫尔道嘎林业局地区属于大兴安岭山地寒温湿润林业气候区,并具有大陆性季风气候的某些特征。受西伯利亚冷空气影响,寒冷干燥,夏季湿热短促,温暖湿润。地理位置东经120°00′20″~121°19′20″,北纬51°03′15″~52°08′08″,东西宽92km,西北长120km。北与奇乾林业局毗邻,东靠满归、阿龙山、金河林业局,南与得耳布尔林业局接壤,西与吉拉林林业局相连,西北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隔河相望。在莫局施业区内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施业区植物区系以东西伯利亚植物区系为主,资源为蒙古植物区系,森林资源极为丰富。莫尔道嘎林业局采用先进的工业技术机械化作业,达到采、集、装、运、贮、供销相互配套的格局,商品材年产量达到27.2万m3。全局营林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年生产能力更新造林达0.13万hm2;天然幼、中林抚育达1.33万hm2。林产工业,先后开发了板方材、地板砖、单板、抽屉板、卫生筷子、木棒、细木工板、指接集成材、本笔文具、雪糕把、装饰条等多种产品。

莫尔道嘎林业局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主伐局中的一个开发较晚、资源较好的大型森工企业,也是林区上缴利润大户。从建局开始每年需大量采伐森林,而且随着森林采伐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生产木材能力不断增强,这就使得人类对森林资源索取速度加快,这种单纯适应增长的技术体系,并由此产生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其一方面在一定时间内形成前所未有的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是资源消耗加快,消耗结构不合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负影响加剧,而恢复生态平衡技术却严重滞后,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功能失调。而且随着莫尔道嘎地区人口增长呈上升的趋势,造成人口和经济增长对资源消耗的压力有增无减,资源稀缺度将增大。与此同时,由于森林资源的日渐减少,莫尔道嘎地区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在莫尔道嘎地区从未出现的沙尘暴已开始光顾此地区,莫尔道嘎河和激流河的鱼类数量明显减少,近几年,水灾和旱灾现象明显增加。综上所述,如不及时调整产品产业结构和经营发展战略,二三十年后势必重蹈“两危”之覆辙。所以,对莫尔道嘎地区乃至整个林区必须实现生态平衡和经济平衡的良好统一。而实现生态经济平衡的首要条件是较好地控制人口的增长,逐步减缓人口增长对生态经济系统的巨大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生态经济适度人口的观念,生态经济适度人口的本质就是要把握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资源供给、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确定人口规模,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这是实现生态经济平衡的重要环节。其次,充分认识资源的稀缺性,把保护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集体化利用,集体利用方式主要是高度重视科技资源、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并科学合理地进行森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等资源。这就形成了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集体化利用。从而不断提高产出投入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充分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为生态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创造必要的条件。最后,应充分认识环境容量及其净化能力的有限性,必须加大控制环境污染的力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2客观生态环境平衡应遵循的原则

2.1双重目标原则

生态环境平衡必须坚持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双重目标相统一的原则,这是由生态经济平衡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在生态平衡这一有机统一体中,生态平衡是基础,经济平衡是主导,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只强调生态平衡,而忽略经济平衡,引起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失衡,生态经济平衡不可能实现;如果片面强调经济平衡,特别是在社会总需求日益扩张的情况下,就会因资源稀缺性、环境容量及净化能力有限的影响,降低生态目标,基至导致生态系统恶性化循环,使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生态经济系统运行与生态平衡这一必要的客观基础和生态经济平衡也不能实现,所以,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双重目标相统一,才能在提高生态质量的同时,满足经济日益增长的需求。

2.2综合效益原则

就是指生态经济平衡必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长期以来,我们便重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全局利益的短视作为,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任何强调效益单一性的做法都会对生态经济平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只有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才能实现生态经济平衡。

2.3优化结构原则

生态经济结构是具有立体网络结构的复杂机构,由生态要素和经济要素复合而成,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是相互统一的整体,即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在一定结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结构优化是功能正常和高效发挥的根本保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生态经济要素,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生态经济结构优化对实现生态经济平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4强化管理原则

生态经济管理是实现生态经济平衡的重要环节。从经济上、法律上、行政上约束人的行为,充分发挥管理在维护、建设生态经济平衡中作用,从而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保证生态经济系统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实现生态平衡。

3经营模式转变途径

目前,莫尔道嘎地区林业生产还未脱离传统林业经营模式,如何把现有林业经营转向生态林业生产,其基本途径如下:

3.1正确把握生态与经济二者的关系

把现有经营建立在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在生态平衡基础上经营现有林,必须正确处理保持生态平衡与开发自然资源的关系,关键在于科学地采伐与更新方式以及相应的营林措施。莫尔道嘎局在对现有森林资源管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重点保护林业局的现有天然林资源,通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积极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妥善安置富余人员,逐步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林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选择合理的采伐作业方式,主要以低强度的择伐为主,逐年减少高强度的皆伐作业面积。在生产中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做到不超计划、不超采伐限额、不超强度的三不超原则。三是加快更新造林步伐,林业局已成立了30个专业营林队,配备了营林设备,全力开展更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四是在防治森林病虫害中,不断强化森林病防站职能,采用国内先进方式灭虫、灭鼠,认真贯彻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有效地保护了森林。五是在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计划时,优先考虑制定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措施,做到开发与保护同步进行。#p#分页标题#e#

3.2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森林资源增长

篇3

[关键词]经济转轨;管理机制;生态环境效应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其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经济转轨也叫“经济转型”或者“经济过渡”,主要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主义世界计划经济消解、市场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胡德宝,2010)[1];经济转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转变,具体而言主要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转轨经济一般情况下,就其原来意义来说,无论“过渡经济”、“转轨经济”,还是“转型经济”,其含义并无太大区别,均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转换(张仁德,2006)[4]。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将经济转轨定义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笔者认为经济转轨内涵非常丰富,不应仅仅指对资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体制的转变,还应包括发展模式、发展要素、发展路径的选择。

目前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内容多集中在传统经济学领域,例如市场化转轨过程的描述和分析[3]、转轨经济比较方法论[4]、经济转轨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及绩效差异[5]、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6]、经济转轨不确定性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7]、转轨路径、经济增长与转轨理论范式研究[8]、经济结构对体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9]等。然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上述社会经济效应,它还改变了企业的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生态环境决策和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但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三、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

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

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四、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 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 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 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

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

篇4

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

生态环境,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虽然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在含义上十分相近,但两者并不等同,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被包含关系。将生态环境这一自然科学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与金融这个社会科学的概念相结合,便产生了具有崭新内涵的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

从理论上讲,金融生态环境是个仿生概念,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进行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某一个区域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即某一区域范围内金融运行所涉及的所有影响因素,其状况的演化与变革是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的前提和基础。由此,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既包含通常意义上的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也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与通常的金融市场的概念相比较,金融生态环境更强调金融系统与所处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以及协调发展。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

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重要。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提出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必然的要求。

(一)促进地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本身基础差,起点低,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下遗留的弊病,各地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尚远不能满足该地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利用破产法的不完善,以破产逃避还债,导致银行内大量坏账的产生;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及其相应的管理系统,银行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合理评估方面还有很多困难;由于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标准不高,“骗贷”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相关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容易被买通作假。所以,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达到金融与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适应新形势下对内、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对各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区吸引外资的手段基本一致,即通过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和土地两个方面)鼓励外资到本地进行投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这种在所得税、土地等生产要素上,对内资、外资有不同待遇的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差异的继续存在将对本国以及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利,对国家和本地区的税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经过这二十年的发展,国内可利用的资金总量也达到了相当水平。因此,下一阶段的发展就应该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扩大对内开放,逐步实现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内外资优惠政策体系的并轨,逐步把外资的激励机制由优惠政策转变到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上来。而建设公平竞争的软环境的关键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正反馈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金融核心作用的发挥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反过来又会推动对区域金融的发展,从而形成两者良性互动的正反馈机制。因此,应该采取措施,不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吸引资金。地方政府要想吸引资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加强和改善本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三、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一)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实力

加快本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培育本地区的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快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和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使地区经济真正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深化本地区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赢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健全地区社会信用基础

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规范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等过程中,要突出和强化银行权益,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使信用度真正成为银行在考察贷款申请者时所能依靠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强化道德约束,提高民族信用水平和信用素质。

(三)加快地区金融市场建设

要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利用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借助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树立区域金融机构的优势;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培植一批诚信水平高的有代表性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形成良好的中介行业道德风范;要继续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在向高水平国际标准看齐的同时,结合我国自身行业和企业制度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标准的审计、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同时还需要在标准的执行方面进一步改进,努力保证审计会计准则不论在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中都得以真正严格执行。

在建设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地方政府应重视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中对本地区的看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评级等级,以此争取商业银行在资金调度、信贷授权等方面对自己给予支持。同时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服务收费,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合并或取消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进一步简化抵押、评估费用和手续,降低企业经营和信贷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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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是一个公共品,很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即不承担生产、治理环境的成本,却享受生态环境带来的好处。如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如何区分污染者与受益者,有关政策如何发挥作用、如何达到目标等一系列问题都是急待解决的。本文主要从生态环境的公共品特性出发,通过分析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制订生态环境政策的公平与效率的目标选择,从而实现政府为主、市场为辅,公平为主、效率为辅的生态环境发展思想构架。

生态环境的公共品特性

公共品是指由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生态环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现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说明:

(一)公共需要

说生态环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是由于生态环境具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可以无差别地共同享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一个或一些社会成员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具有这种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生态环境,如优质的空气、良好的自然环境等。

(二)外部性

生态环境具有公共品的另一个特征是外部性,成本和效益对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但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使得成本与效益无法对等,如上游植被造林、净化水质给下游居民带来效益,这是正的外部性,当出现正的外部性时,上游保护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补偿;而钢厂对河流造成污染,则是负的外部性,当出现负的外部性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

外部性还有一个常被忽视的问题,即代际之间的外部性,即期对生态环境的消费会对后代的人有负的外部性,使其无法享受到与这一代人等质等量的生态环境。

(三)公有产权

较多的生态产品以公有产权的形式出现,产权无法得到合适的界定而产生外部性。“公共地悲剧”表明,只要多人共同使用稀缺性的资源,环境就会恶化。企业在开采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过程中,因为生产外部性给社会福利带来损失,使经济体系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要使社会福利损失最小化,需要适度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制定合理的税率、改进计税方法和明确资源产权标准,引入市场机制等方法来解决。

生态环境同其他公共品一样具有层次性,即按受益范围的大小,有全国性公共品、跨区域性公共品和地方性公共品。清洁的空气属于全国性(甚至是全球性)公共品,跨几个省份或辖区间的河流则属于跨区域性公共品,而某一地区的自然资源则属于地方性公共品。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生态环境都如空气一样是纯公共品,更多的生态环境产品则是准公共品,提供方式也就有所差别。

生态环境的提供方式:政府与市场

虽然生态环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但并不一定就说明市场机制在其中就不能发挥作用,生态环境就应由政府供给。虽然面对公共品,市场机制会存在着失灵的情况,但政府机制在起作用时,也会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况。因此,在生态环境供给上,应对比分析市场与政府在该类生态环境产品上作用的效果。

对于具有不可分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生态环境产品,如优质的空气、良好的自然环境等,为维持生态产品的生态功能,需要一定的成本进行弥补,但由于生态产品的特性使得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等价交换显得尤其困难,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政府的职责,故通过政府征税筹集资金是必要的。但是,由于这类公共品的不可分割性,如何精确地计量某一个消费者愿意消费的生态环境的数量和愿意承受的税收大小是困难的。虽然林达尔均衡尝试找出税收负担与公共品供给量的均衡条件,但仍不免受限于偏好信息的充分表达与否。在生态环境方面典型的税收是庇古税或污染税(环境税),但如何估计边际损害函数是困难的,导致如何找出一个准确的税率也是困难的。当然,问题不在于庇古税是否是处理这类生态环境产品的十全十美的办法,而在于它是否优于其他办法。

解决生态环境的外部性,科斯定理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但这一条件是交易费用为零,如前所述,无论是上游保护者与下游受益者之间的谈判,还是钢厂与周围居民或下游居民的谈判,都存在着一定的交易费用,有时这种交易费用还是巨大的,市场机制无法很好地起作用,这时也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因此,政府通过征税、收费、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弥补保护者或对受损者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生态环境的产权问题的解决手段有两种,一是私人产权,如科斯指出,清洁空气、安静的权利或产生有害的活动是一种产权,与其他财产所有权(如耕种土地或砍伐树木)完全类似,这类权利一样可以给予或出售给另外一方。但这种交易的前提是交易费用为零,并能明确界定完全的产权。因此,政府在这方面的作为就是界定这些生态产品的产权,如水权、林权等,如果私有产权一旦确立,政府就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干预的必要;但当交易费用大于零,公共产权可能是较佳的选择。显然,由于空气污染涉及到无数人(包括污染者和被污染者),他们之间的讨价还价很难没有交易费用,无法将空气的产权清晰地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第二种手段,即管制。虽然无法对空气污染进行谈判,但限制对大气的排放物或排放量却是可能的,如不允许随意向空中排放某些化学物质,即实行进入限制,或每个污染者被限定应把污染降低到一定数量,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这种是典型的法律管制,如何有效找到每一个污染者并对每个污染者规定具体的污染标准是一个难点。另一种管制则是通过拍卖污染许可证得以实现,拍卖污染许可证与庇古税一样也存在一定问题,如何掌握谁在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如何明确知道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曲线是困难的。

生态环境中有一大类是公共资源,如没有排他性的所有权,就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消费,如自由放牧的草地。政府只有将其收归国有,对使用者征收资源税或收取类似的费用,才能避免出现“公共地悲剧”。对资源征收资源税或资源使用费,其重点是如何设计一个恰当的税率,能够实现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防止资源的无效损耗。在资源税费的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当代人使用资源的需求,还应考虑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使得下一代或几代人也能够享受到相同或相似的资源收益。

通过以上分析知道,政府在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市场机制也有着不可替代性,在某些情况下,则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

生态环境政策目标: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历来是经济活动的目标,生态环境政策目标如何?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成本最小,政府是否有决策需要的充分的信息?执行与监督的力度有多大?公正性如何(谁多承受成本,谁少承受成本;谁多享受好处,谁少享受好处)?这些都是在生态环境政策制订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归纳起来,其实也脱离不开公平与效率两大目标。

公平关注点有三个方面:起点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由于起点的追溯较难,起点公平的衡量更不容易,因而这里不再加以论述;规则公平则是要求在有关生态环境活动中的规则对于任何人、任何集团都是一致的,而不是区别对待。这一点就如生态环境活动中规定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只有这个原则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得以实现,才能真正体现出最后的结果公平,使得生态环境通过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使用者付费的途径实现可持续发展。

当然,正如前面所述,公平不仅要考虑当代人之间的公平,还应考虑到代际之间的公平,故而为达到代际之间的公平,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时应当考虑代际间的外部影响。

效率是指投入-产出或成本-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效率的高低取决于一定的成本下的收益的多少或一定的收益下成本的大小。但对于生态环境而言,如何对投入-产出或成本-收益进行计量是较难的。投入相对容易衡量,可以用人力、物力、时间的投入加以计量,当然由于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品特性,不易分割性、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其单位成本的核算、边际成本的核算等也是不易获得的;生态环境的产出或收益更难以衡量,如何将空气质量、水源质量、人们的舒适感等用价格单位来计量是困难的。当然,部分产出或收益也是能衡量的,如提供了多少树木、开采了多少矿产。于是,多数生态环境的产出或收益就只能进行合理的转化,如人的寿命提高了多少岁,某一类疾病发生率降低了多少等。

正是由于生态环境中效率难以衡量,因而在多数人的目标衡量时,认为将资源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是不值的,是低效或是无效的,因为其看重的是有形的、直接的、可用价格衡量的产出或收益,而对于生态环境提供的无形的、不可用价格衡量的产出或收益则缺乏恰当的判断,故出现低估生态环境产出或收益,出现低估生态环境投入-产出或成本-收益的比例,从而出现不重视甚至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

当然,在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目标上,是公平为主还是效率为主,两者是相互替代还是相互转换的,为了公平是否会损失效率等问题仍是困扰经济活动的目标抉择,生态环境政策目标也会受到这些问题的困扰。作为在生态环境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政府机制,能够对公平状况做出主动调整,如采取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使得下游受益地区对上游保护地区进行生态补偿。当然,这一调整也会引发效率方面的某些变化,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率就有所提高,而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投入则会加大等。

从生态环境来看,公平目标是前提、是大的原则框架,只有确定了公平的目标,效率目标才能在公平的框架下得以实现,缺乏公平指导下的效率将会是无效的考量。

结论

由于生态环境具有满足公共需要、外部性的公共品特性,且较多以公有产权的形式出现,从而决定了其供给主要由政府进行提供,或者说在生态环境的供给上应由政府作为主导地位,其他方式作为补充。而判断究竟由政府还是市场提供的标准,应考核对比分析市场与政府在该类生态环境产品上作用的效果,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更多考虑生态环境的社会效益。

同样,生态环境的公共品特性也决定了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而规则公平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时尤为关注的,只有确保规则公平,才能真正确保生态环境活动中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这一原则。只有这个原则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得以实现,才能真正体现出最后的结果公平。使得生态环境通过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使用者付费的途径实现可持续发展。反之,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则必然会导致开发者由于得不到资金支持而缺乏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破坏者出于利益考虑而不愿意修复环境,使用者付费的可能性也会受到影响。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应采取恰当的方式评估生态环境的成本和收益,提高生态环境政策的实施效率。

参考文献:

1.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高小萍.我国生态补偿的财政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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