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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8: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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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篇1

地质灾害防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经贸、科教、*、财政、民政、建设、水利、卫生、安监、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把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认真落实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二)发改部门:负责在基建项目立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

(三)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

(四)科教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对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五)*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

(七)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奖金的预算安排。

(八)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调配农用救灾物资,协助、指导灾区农业的救灾复产。

(九)建设部门:负责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好城乡居民点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鉴定评估。

(十)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同时”制度;做好汛期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点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游客疏散转移。

(十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十三)安监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评价制度;在企业的新建、改建及扩建过程中,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同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十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和易发区;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十五)各原产煤镇(办):负责对煤矿关闭后,采空区的下陷和煤矸石堆放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易发区的监督管理。

(十六)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十七)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编制过程,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过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

(二)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新办矿山必须在采矿权出让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评价结果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现有矿山必须补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在侵蚀基准面以下开采的露天矿山和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其它露天开采矿山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1、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不适宜继续开采的矿山,区政府坚决予以关闭。3、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必须在采取防治措施后才可继续开采,其防治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并按规定组织验收。4、没有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矿山,采矿许可证不得通过年检,采矿权不得延续登记。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预案

(一)编制《突发性地区灾害应急预案》。区人政府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会同区有关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防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五、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经费

(一)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区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划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物资及时到位,地质灾害及时治理。各镇(办)每年应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二)实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必须与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合同书,缴交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保证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存入银行专户,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监管。矿山在开采过程引发地质灾害,由采矿权人承担治理责任,不承担责任。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中支付治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采矿权人承担;采矿结束后,除实际开支后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返还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

区政府重视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装备,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要积极锻炼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七、努力解决矿山的地质灾害问题

(一)加强规划,科学管理。通过开展区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开采、科学开采、效益开采和安全开采的目标。1、区政府把地质灾害危险区、圩镇、居民密集区(村庄)等划为禁采区并进行公告。2、要严格按“规模开采、效益开采、抓大关小、控制总量”的原则执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禁采区内的、资源枯竭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制定总量控制目标,关闭超指标的露天建筑用石场,积极整合布局不合理的矿山。3、提高矿业开采的准入条件。不再新批准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矿业领域(包括申请探矿权),其它准入条件由国土资源部门按“标准从严”的原则执行。

篇2

20*年,我县区域内降水量明显高于往年,并呈现出雨期长,降水集中,暴雨频繁的特点。4月18日,渔峡口镇枝柘坪陡降暴雨,因过水溶洞排泄不畅,造成上千亩农田被淹;8月14日,我县龙舟坪、高家堰、磨市、鸭子口、都镇湾、贺家坪、大堰、榔坪、渔峡口共9个乡镇遭受暴雨袭击。其中,龙舟坪、磨市、高家堰等几个乡镇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为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灾害;9月18日,高家堰镇魏家洲由于暴雨造成二处弃渣场溃坝,直接威胁16户4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受强降水的影响,导致了地质灾害集中高发,鸭子口乡康家包滑坡和渔峡口镇灰堡岭滑坡一次性动迁20户60人和11户49人。据统计,20*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49处,其中人类工程诱发20处,搬迁农户105户263人,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分别为滑坡35处、崩塌9处、地陷3处、地裂缝2处;按引发因素分类分别为自然原因29处,人为20处,分别占59.3%和40.8%。

截止到20*年底止,我县现有地质灾害点471处,其中隔河岩、高坝洲库区3*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点有402处,其中两库249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总人数为18009人。全县现有地质灾害监测点135个,其中被列入县级以上的监测点30处,乡镇确定的监测点105处。因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务必高度重视。

二、2009年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特征和局部强降雨的特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的地质灾害是我县防治的重点。预计在下列区域可能出现较频繁的地质灾害:

(一)隔河岩、高坝洲库区两岸。隔河岩、高坝洲水库两岸共有地质灾害点3*处,稳定性差和稳定性较差的有161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不稳定斜坡和崩塌为主,这些地质灾害点在库区水位消落和降雨的作用下,处于一种渐进式的变形过程,一旦失去平衡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二)沪蓉高速、宜万铁路、川气东送一线。该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所通过区段狭窄,弃渣场多建于冲沟和斜坡上,且汇水面积较大。有山高谷深的地貌条件,若在瞬间集聚超量水源(特大暴雨),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由于工程建设开挖坡面坡脚造成边坡失稳,引发滑坡的可能性大。

(三)矿山所在区域。我县古城、赵姑垭、马鞍山、双龙、小峰垭、落雁山等矿区采矿历史长,现已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将日益突出,地质灾害多以地面塌陷和山体开裂为主。

(四)其它区域。我县有多处地段基岩倾向与坡面一致,地表多为第四系坡积物,这些区段主要有贺家坪至榔坪沿318国道一线、资丘至渔峡口清江北岸一线、枝柘坪部分地段、黄柏山部分地段,这些区域在强降水作用下极易产生滑坡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上述分析的地质灾害点发生的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五、六、七、八4个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地质灾害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暴雨中心迭加地区必将是重灾区,这一时段为重点防范期。

(二)次重点防范期。2月至4月为冰雪解冻和地温上升时期,容易出现陡岩表面危石掉块,坡地悬石滚落等现象,在9月至10月,由于地下水下降,地表土石收缩(热张冷缩),也容易出现斜坡变形等地质灾害,该段时期为次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前巡查、汛中调查、汛后检查工作,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区;对每一处地质灾害监测点都要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制定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奖惩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卡、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充分利用气象资料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到监测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四)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交通、安监、建设、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已建水库库区及干支河流岸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部门要做好矿山尾矿库、矸石堆放场及建设单位弃渣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大型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监督管理和督办落实工作。

(五)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管理。不当的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之一,各乡镇必须加强对工程活动的监管,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作,根据客观地质条件做好工程选址(线)设计和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

篇3

国内拥有十分辽阔的地域、丰富的资源以及密集的人口,而且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气候等自然环境十分复杂,泥石流、滑坡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分布非常广泛,而且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在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十分快速,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量越来越高,自然条件经常发生变化,人类经济活动也不适当,使得地质环境被严重破坏,还呈现加剧的趋势。地质灾害的极大威胁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

2 地质灾害防治概述

目前,国内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还不是很到位,其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国内发展具有非常不平衡的特点。如今人口在日益增加,经济在飞快发展,人类的经济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仍然为人们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以及威胁。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迫在眉睫。而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加强其防治水平,就必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且制定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这个方面,首先应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做好地质灾害的勘察工作、对其进行评价、监测以及预报,从而制定治理对策。将这一系列工作做好,可以很好地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推动国内现代化建设。

3 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加强对策

3.1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对目前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可以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且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通过大力宣传而增强人们保护地质环境,并且做好防治灾害工作的意识。在对其进行宣传时,应该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对相关理论以及发展趋势、威胁与危害等进行深入介绍。另外,还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大力宣传。而且还可以宣传地质灾害项目在采取防治措施之后可以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争取人们的理解以及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地质灾害抵御能力,防止地质灾害现象发生。

3.2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在对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进行计划的同时,也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划,并且进行明确的分工,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力合作。同时,还应该让地质矿产部门发挥相应职能,对地质环境进行相关监测以及评价,再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另外,地质矿产部门还应该做好基础性和区域性工作。而有关学者应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的相关研究。除此之外,各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交通干线、矿产开发、能源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地质灾害勘察以及治理工作。

3.3 对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充分利用

如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非常快,其方法与手段有利于解决国内很多难题。因此,结合先进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勘察和评价,并且制定相应防治方法。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立起来,从而使得信息交流与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将国内地质灾害的研究水平与防治水平提高起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重复劳动,从而使得防灾与减灾的能力更进一步提高。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将先进的理论作为先导,对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进行充分运用,尤其是一些比较成熟的应用技术,应该得到积极推广。另外,一些新方法与新技术也应该得到相应推广以及应用。在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以及评价时,应该根据勘察的相关资料和环境地质因素等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再通过相应的勘察技术手段对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3.4加大资金投入

第一,通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并且开辟多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来源,可以极大地利于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提高。这一重要措施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为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保障,还可以维护社会安定。在这个方面,国家应该为其设立专项资金。当年度支出预算被确定下来时,应该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对该专项资金进行适当合理的考虑,并且做好相关安排,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第二,国家应该支持地质矿产部的工作,对该部门的原有资金投入一定不能减少。即使中央财政已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了专项支出预算,也不能将应有的投入削减。否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被削弱,更甚至使得具体工作中的矛盾加大。

第三,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经费以及全部治理经费应该由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承担。中央财政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的专项资金并没有为地址灾害治理经费提供补助,只用于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在对地质灾害进行预防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应该以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投入为主,而以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补助为辅。

第四,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治理费用也应该由有关收益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来承担其中一部分。当经费不足时,应该通过社会集资方法来解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3.5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管理

篇4

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指出,我国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防治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一要全面开展隐患调查评估。二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三要实施综合防治。四要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五要健全保障机制。

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二要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三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四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

会议指出,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

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顺利实施。

篇5

预计2009年全年降水量在1600毫米左右,预计春季(3~4月)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梅汛期(5~7月)降水量略偏少,降水分布不均匀,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受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叠加影响,短期集中强降水,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以上或连续降雨两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地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盘山水渠下方坡体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遇持久性强降雨天气,极易诱发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类型以土质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乡镇

根据《*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凉棚—岭根、大头—石梁地带,即地质灾害重点乡镇石梁镇、九华乡、七里乡、航埠镇,这些地区地层古老、岩性破碎,加上劈山修路、削坡建房等人为因素致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提高。类型以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三)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个(详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其中市级重点防范点2个:九华乡凉棚村程根福屋后崩塌、石梁镇大俱源泥石流;区级重点4处:航埠镇王家畈地面塌陷、石梁镇寺桥兰塘土质滑坡、九华乡大侯村下方新洋坞土质崩塌、九华乡大后源泥石流。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门

1.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方案编制制度,及时开展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认真配合当地政府核查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倒房户落实重新建房用地;同时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制定并落实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5.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非易发区重要工程建设的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6.督促检查辖区内水利、交通、建设(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制定的本部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水利部门

1.明确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有防灾措施。汛期之前,对病险山糖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地面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

2.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受毁工程修复方案,发动群众抢修受毁水利工程。

3.督促辖区内新建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修建公路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使用。对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汛期前要编制好防灾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雨天必须进行灾情巡查。

(四)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村集镇的规划建设必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农业、林业部门

1.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灾害隐患点、滑坡体上的水田要改为旱地,不能种植高大树木。

2.灾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洗苗追肥,加强田间管理。

(六)旅游部门

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确保游客的人生财产安全。在旅游项目开发时对险要的景点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旅游)、农业、林业、环保、经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期前制定出本乡(镇)的年度防灾方案,开展险情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重点灾害点所在乡(镇)必须要做好灾害点的防灾方案,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灾应急措施,并进行必要的防灾演习,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中心国土所要协助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要成立防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四)采取积极措施,对隐患部位进行应急处理。采取挖沟排水、裂缝填埋、减轻荷载、建造加固挡土墙等措施,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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