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8: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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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一方面是高达8%~10%的经济增长率,形势看好;另一方面却是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焦虑以及社会断裂带来的无所适从。我不否认生活中存在着就业者希望工作稳定的社会心理,但究竟该如何看待社会转型时期就业的“求稳心理”?我们需要冷静客观地分析,而不能简单地贴个“创业欲望弱化”的标签。直言之,求稳的就业心理是对不确定环境和未来的能动反映。“存在决定意识”,社会心理和集体意识的产生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
国情决定就业求稳要求。对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就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当前及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劳动力格局并没有改变。今后五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每年达1300余万人,比“十一五”时期的1200万增加100万。另一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部分地区企业招工难和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同时存在。
经过“十一五”的“洗礼”,“十二五”时期我国进入了“稳健发展”的新时期。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政府提出的“十二五”规划如何实现中国经济的“平行式”发展,这包括进一步平衡东西部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以及缩小贫富差距、共同发展的问题。稳健发展需要在各个方面减少社会摩擦和冲突,需要“稳健就业”。特别在社会转型时期,稳健就业可以减少就业风险、加强生活保障。在我看来,“稳健就业”的含义是降低失业风险,缩短平均失业时间,延长平均在业时间,而且就业者的就业心态相对平稳,就业满意度相对高。“稳”包含着降低风险、代价、成本乃至问题的价值取向,具有积极的含义。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求职竞争激烈残酷,失业率得不到有效控制,必然影响社会稳定。
就业求稳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就业中的求稳意味着可以减少择业风险和成本、减少失业带来的代价以及生计和心理上的问题,实现劳动力人口和就业机会的理性结合,促进人口与经济核心关系的和谐发展。稳定并不一定是固步自封、僵化死守或者衍生出其它负面的含义,而是可以成为稳扎稳打、徐图发展的基础。在一个充满活力和变数的经济体制中,“稳定”和“变化”的关系同时摆在政府、家庭和个人的前面,但稳定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比较重视稳定的价值,曾经提出“稳定压到一切”的主张。经验表明,“和谐、稳健、发展”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改革开放中逐步走向复兴的中国经验和中国价值。我们需要肯定和发扬积极的“稳健就业观”,即在发展中求稳健,在稳健中求发展。古典经济学有一个经典的经济人假定和理性预期假设,对人类的行为作出了有说服力的诠释。在道德进化和人情浓郁的基础上,人类理性的发展应该看做是市场经济发展成功的象征,说明人们行事更有计划、更加务实也更有效率。稳健就业心态的普遍化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就业心理日趋成熟和理性,不再莽撞和随意。打个比方,经过市场经济二十余年的洗礼,我国劳动力的就业心理已经度过冲动的青春期,进入到成熟的中年期。所以,与其说是要担忧什么,不如说应该可喜可贺。
就业稳则天下平
针对当下的就业求稳现象,我的基本观点是:就业稳则天下平,安居才能乐业,稳定才能安心。
第一,就业乃民生之本,稳健就业是幸福生活的根基。失业率、待业率高的国家潜伏着不稳定的因素,失业和待业人口的无所事事和焦灼心理可能导致行为失范,引发各种社会问题。求稳心理的出现在主观上反映了就业者对社会转型时期就业和生活风险的自觉规避,客观上也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深化所带来的就业环境的整体改善。观念和心态是对现实的反映,求稳心态既是劳动力对就业状态的一种追求,也是对就业环境稳定性的一种肯定。这种心态的普遍出现说明了近年来“就业乃民生之本”在政策层面和环境层面上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促进,是改革开放成果的一个反映,是就业理性增长、就业人口现代化的折射。
第二,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求稳”心态是一个双向负责的态度。既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和政府的负责。相反,如果频繁跳槽,频繁流动,恰恰是社会不稳定的表征。
求稳是风险最小化的做法,求稳心态可以减少失业和社会摩擦。如针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求稳现象,有人似乎并不赞赏:很多大学生喜欢稳定、清闲、福利保障好的单位,希望以此就能选定理想的职业,而不愿意选择有风险、有挑战性的职业,更不敢去自己创业。我倒以为,年轻人的这种求稳心态不仅是人之常情,而且是理性的做法,是对自己能力的恰当估计。年轻大学生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只要是对自己负责、对父母负责以及对社会负责的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除非有来自父辈强力的支持(如富二代),一般来说,没有实战经验的大学生创业的风险是很大的,开始阶段,还是“稳”为上。当然,如果有足够的勇气、胆识、条件和机遇,大学生创业也不妨一试。
目前农民工人口的流动和迁移出现了令人瞩目的变化,曾有“离土不离乡”的说法,部分农民能够“离土不离乡”,这是一件好事。古人云:乡土难离。家乡有老父老母,有爱人孩子,有亲戚朋友,有熟悉的一切。所以,随着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崛起,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加,来自中西部的农民可以不再背井离乡,乡愁与离苦两忘了。农民工就近就业是稳健就业的一种方式。
不难想象,在中国这么一个重视亲情和家庭的国度,只要“家乡经济”得以长足发展,“家乡人口”也会因此放慢流迁的步伐,两者的结合也将是相得益彰。对家乡经济发展而言,得到了家乡人力资源的支持;对家乡人口来说,就近就业和照顾家庭一举两得。例如,安徽省芜湖市创业富民、小额贴息贷款以及惠民工程等政策深深吸引了大家,吸引了不少返乡农民工决定回乡创业,就近就业。而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中,不再单纯追求收入、“求稳”现象尤为明显。新生代农民工认为:离家近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的“离土不离乡”是因为人口大流动的外部环境还不够好,那么今天的“离土又离乡”则是我国中西部经济和区域经济得到协调发展的一个证明。
第三,稳健的就业景象才能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格局。与往年相比,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安营扎寨”,更多的农民工倾向于家门口找活干。截至2010年底,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到2363万人,居全国第一。2363万人中有近一半农民工实现了省内就业,达1142万人,比2009年增加123万人。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2011年春节后首场招聘会上,富士康等180多家招工企业打出“提薪牌”,薪酬普遍上调10%至30%,招聘会提供2.5万个岗位,涵盖职位从高管到工人。“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民工潮”现象历经20多年之后,终于有所改变,返乡创业浪潮涌动,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这是稳健就业的新变化。
河南是我国人口第一大省,长期以来都是人口输出省。但河南经济的发展也在日新月异,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人口多带来的就业压力劣势转而变成了人力资源优势,特别是经过针对性培训之后,劳动力就业素质得到很大提升,减少了结构性失业,增强了就业的稳定性。2010年河南省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努力扩大培训规模,全年共完成近200万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认定各类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1400多家,初步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河南还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6亿元,共扶持4.8万农民工创业。良好的政策环境使河南省农民工就业呈现出可喜变化:一是农民工转移就业的稳定性逐步增强;二是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多,2010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为835万人,占总数的35.34%,比2009年提高7.13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招工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西部经济回升看好,企业用工需求增加,就业机会增多,劳动力人口流向和流量发生转变;也反映了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预期不断提高等现象。人口大省和中西部地区家乡经济的兴起是东部沿海地区近年出现“民工荒”的重要原因,如2010年,安徽全省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1300万人,其中在省内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近400万人,比2009年末增加42万人;截止2011年2月10日,地处川中丘陵地区的遂宁市17.3万返乡农民工中,已有16.9万人实现就地就业。
第四,稳健就业与积极创业并不矛盾。中国提出要打造成一个自主创新的国家,这离不开积极的创业和科技的创新。我们在肯定稳健就业观的同时,丝毫不否认积极创业的价值和作用。创业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也需要经验、资本和人力等。稳健就业和积极创业这两种观念既适用于不同的人群,也诠释了不同人群的社会分化,例如,一些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村年轻人,经过几年的历练和积累,有了经验和资本,眼界开阔了,本领增强了,摇身一变从就业者变成了创业者。在回乡创业的潮流中,有很多这样的成功者。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四川某一总人口350万的中等城市,每年约有1万名本籍大中专毕业生,但近年却只有78名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调查者感叹:不是大学生缺乏创业激情,而是他们受到太多环境的限制。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教授陈放给出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仍然困难重重。自主创业毕业生中,46%从事农、牧、水产等产业,36%从事服务业,他们中的70%在毕业两年内收回成本并略有赢利。初期创业者期望投入少、见效快的创业心态,使他们集中在初期投入额、资金周转速度等比第二产业更有“优势”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高校毕业生创业缺少流动资金、无力扩大资金规模者占79.4%。投资额10万元以下者占58.9%,投资额10万~50万元者占29.4%,投资额50万~100万元者占1.2%,投资额100万以上者占2.4%。仅有20.5%的毕业生在政策咨询、关系协调等方面得到过当地党政、群团组织的直接或间接支持,其余毕业生创业则完全靠向亲戚、朋友借贷、自己“跑关系”和自我摸索来“起家”和运作。地方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支持不够。
就业压力与产业结构调整
不争的事实是,大学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改革高等院校毕业生“统包统配”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校开始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以满足广大学生求学需要,受到社会欢迎。但由于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为大学生就业埋下了隐忧。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大幅度上升导致就业压力持续增长。1999年以来,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扩招后毕业生面临新的就业形势。根据国家教育部统计,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15万,待业人数约为34万,占总人数的30%。到2005年,待业人数增加到93万,比2001年增加了近两倍。2007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比2006年的413万增加了82万,就业形势愈发严峻。有媒体调查报道称,2007年有六成大学毕业生面临失业。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559万人,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30万人,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660万人。急剧的社会转型、激烈的就业竞争、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使得年轻大学生一般不敢轻举妄动,而是采取求稳为上的谨慎理性的态度。
到底大学生就业难与大学毕业生人口的增加有没有联系?互联网上有一个分析,说得有些道理,作者说:大学生就业难和扩招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大学生就业作为劳动力供给方,不管扩招还是不扩招,供给总量没有变。大学生多念了几年书,没增加也没有减少劳动力总量。就这一点讲,和就业压力没有什么直接正相关关系。但是,到底是18岁就业还是22岁就业却大不相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和普通农民工就业难性质不同,个中原因要看劳动力素质的变化。换言之,延迟就业改变的是劳动力的结构,而不是劳动力的数量。如果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那么这种变化将有利于高素质劳动力的就业。相反,高层次劳动力人数的增加也会优化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为产业结构的优化提供生生不息的人口动力,以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推动经济结构的成功转型。也就是说,人口与经济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既相互制约,也相互促进,关键看制度安排。
【言论来源:薛涌博客】
最近,媒体简直为大学生应聘掏粪的工作而炸了锅。什么侮辱大学生呀、斯文扫地呀之类的议论不绝于耳。其实,大学生掏粪和前不久的所谓硕士生杀猪等,全是评论者的误会。
也难怪,有的大学已经把高尔夫列为必修课,理由是高尔夫是成功人士的修养,自然也是成功的阶梯。不错,以中国土地资源之紧缺,打高尔夫确实是富人奢侈、摆谱儿的最好方式之一。可是,你总得先教学生怎么成功,再教他们成功后怎么摆谱儿吧?再形象点说,你总得先掏粪、杀猪,再学怎么打高尔夫吧?
如今大学生杀猪、掏粪等,闹得舆论鼎沸。从事此道的年轻学子们,心理压力也一定甚大。但是,也正是在这种举世谤议的压力下,方能显示他们的人格和品性。在我看来,那些顶着社会偏见,在此业中宠辱不惊、踏踏实实地工作的人,日后恐怕更堪当大任。有眼光的企业,要盯着这样的人才。
【锐评:先掏粪再打高尔夫,从职业发展的先后次序来看似乎有理,也十分切合孟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逻辑,但“先”与“再”之间显然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你先掏了粪也未必打得上高尔夫。因为,你所仰望的天,极有可能白劳了你而不降大任于你这个大学生。因为“斯人”,只有被选择的份。】
兰恩发:朱军支持学生掏粪太可笑
【言论来源:兰恩发博客】
掏粪需要啥学历?掏粪到底有多高的技术含量?大学生当掏粪工是不是教育资源的浪费?央视名嘴朱军认为:大学生从事掏粪工作“可能会改变中国的掏粪现状”,并且“无论是在思维、还是掏粪工具的使用上,大学生都具备优势”。我想,朱军终归是说说,相当于用嘴掏粪,所以才站着说话不腰疼。
近年来,我们读过北大学生卖猪肉,北大学生擦皮鞋之类的新闻。一度,这样的新闻还被视为当今大学观点改变的先锋和代表,也忽略了这是对大学生就业现状的一种讽刺。朱军先生也只是看到过“贼吃肉”而“没看过贼挨打”,才有欢迎大学生去当掏粪工的疯话。如果朱军先生到掏粪工行业挂职,从事两年掏粪工工作后,再出来说话,可能就不是这样的一副嘴脸了。
【锐评:大学生不是不能去掏粪,从增强实践能力和抗挫折能力角度来说,掏粪对大学生而言也未必没有益处。只是在 “起点高于一切”的大学生就业环境中,用一种貌似有理的虚假价值观去引导学生是略显恶俗的。作为公众人物,即使在迫不得已的情势下,不得不用嘴把人拱向化粪池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那么一脸灿烂?】
张五毛:周立波应该学习“犀利哥”
的男人风度
【言论来源:张五毛博客】
最近一直在收看网络台热播的连续剧《兽兽妹》和《犀利哥》,中间突然插播了一个周立波。波波的滑稽戏我未去现场看过,一直不敢以中产阶级自居,自然也就不敢走进周波波的剧场。周立波的视频我看过几分钟,普通话和上海方言夹杂在一起,偶尔还冒出几句半生不熟的英文。观感与前列腺患者入厕的感觉颇为相似,倒是波波的形象让人过目不忘,总能想起鲁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一文中描写的清国留学生:头发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看看周立波,想想“犀利哥”。不禁让人感叹:艺人和乞丐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周立波做戏子做得这么嚣张,“犀利哥”做乞丐却做得那么含蓄。我曾劝解朋友说:做人低调点你会死吗?但是,看了周波波的专访,我发现我让别人低调做人是强人所难。低调不仅仅是一种姿态,还与涵养有关,高调也不仅仅是一种噱头,还跟人品有关。
【锐评:其实批判一个滑稽戏艺人头发的油光可鉴与指责一个和尚头顶的寸草不生一样,是毫无道理的职业歧视行为,因为人家就靠这个吃饭。你不能质问一个T台女模你为什么不增肥,但反回来说,一个纤瘦的女模同样不能嚣张地强迫所有人绝食瘦身,并把所有不瘦的人视为异类。毕竟,低调做人是与人为善,同时为自己买份平安。】
叶匡政:孔子并未歧视女性
【言论来源:叶匡政博客】
当代女性一说起孔子,有些人就会对他缺乏好感。原因简单,凭的就是《论语》中的那句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孔子所言的“女子”绝非泛指所有女性,而是和淑女相对的一类女人,如同“小人”与“君子”的差别一样。按这种理解,君子和淑女便是人格上成熟的人,而小人和女子则是不成熟的人。
在近代之前,儒家文明与其他文明形态相比,可能是世界上最尊重女性的一种文明了,它更注重对女性性别优势的发挥。
早有学者考证,像“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民间说法,到了明末才开始出现。民间有了这种思潮以后,立刻遭到了很多儒家学者的反对。如明末的赵如源认为:夫“无才便是德”似矫枉之言,“有德不妨才”真平等之论,而章实斋则说:“古之贤女,贵有才也。”
【锐评:蔑视女性是一种罪过,无论是孔子抑或拜伦、叔本华、尼采及他们哲学意义上的子孙们。以“女子”一词的词源分析为证据,为孔子及儒家的女性观“”,在提倡和谐的今天确有积极意义,但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事实也说明,一种新的、隐性的乌云正逐渐笼罩在新一代女性的头上。】
・新事件・
寻找邓丽君
在歌手邓丽君离世15年之后,一个被捧为2010年第一文娱盛事的“寻找邓丽君传人”活动由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搜狐网联合发起。活动理由是:“在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一个歌手能像她那样获得过十亿个掌声;在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任何歌手能像她那样为遍布世界的华人所喜爱;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没有任何歌手能像她那样,能同时在几代人的内心播下温馨而长久的记忆……”
从3月1日至4月20日,主办方面向所有年满18岁且喜欢唱歌者发起海选号召,活动要求参选者上传至少一个自己唱歌的视频。在充分尊重选手展示自身才艺的同时,活动组织者严禁选手使用非正常手段获得人气,严禁语言攻击对方,严禁与任何明星、经纪人“合约”,否则一律取消比赛资格。那么,谁将是邓丽君的传人,“2010年第一文娱盛事”又将如何,值得期待。
【锐评:从活动发起者的意愿与活动要求中的诸多“禁止”来看,“寻找邓丽君”是一项如被寻者的歌声一样美好而意义悠远的事情。活动的本质是追怀,形式是模仿,两者都很单纯,但骨子里似乎仍然透着一股商业与娱乐联姻的复杂气味。而但凡商业介入之处,必有利益可图,众多参与者是否会被“传人”,被“渔利”,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新词语・
帝
此字近期网络风行,并大有取代熟词“族”趋势。
“帝”为象形字,在甲骨文里,其字图形意为结扎柴草为神形。《说文》里定义说,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本义为祭祀天神,为“谛”字的本字。
流行语文熟词“影帝”对“帝”字网络新义生成或有启发,使“帝”字在“天神”“祭祀天神”“君王”“主、主体”“称帝”等义项之外,延伸出“形容某人在某方面有特长”的网路新义,或名或动。
据此,文青可称文学帝,理工达人可称物理帝,据此,杯具帝、拟声帝、状态帝、P图帝、解剖帝等齐聚互联网。据说“状态帝”因敢言敢怒敢爱敢恨,已被网友称之为“帝中帝”……好“帝”啊!
恐归族
本词语有多层含义。一指那些海归族因各种原因恐惧返乡;一指逃年族虽远离家乡常年漂泊,年节期间仍恐惧返乡省亲。过年时跟太太逛庙会,谈及过年返乡诸事,一位卖文具的摊主说:没劲,还不是挨家推销人民币……这话说得轻巧,可“人民币”对谁不是重中之重?如你所知。
春晚钉子户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为指导,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形成全民关注创业、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进一步推进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二)把我市建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就业的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初步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目标考核五大体系;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5项创建评估指标上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工作目标:通过两年()努力。
利用2年时间,具体目标是从年起到年。使我市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每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000户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800家以上;每年再就业培训4000人、农民工1万人,创业培训200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0%,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二、创业导向和创业主体
一)围绕“四大基地”和“十大工程”建设,创业导向:充分发挥我市地域和产业优势。重点围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近期发展重点,主要建立以旅游服务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加工业、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电子信息及软件产业、机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新材料产业为主体的创业导向体系,通过创业政策扶持,形成更具地方特色的产业特点,通过创业使企业得以扩张、技术得以进步、产业更加优化、就业更加充分。
二)重点鼓励和引导以下各类人员创业:创业主体:全市倡导全民创业。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1.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失业人员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技术和创业技能。
建设创业型新农村”理念,2.鼓励农民致富创业。树立“培育创业型新农民。围绕游客和市民需求,鼓励农民发展一批集餐饮住宿、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特色乡村饭店旅馆;结合农事季节和农特产品加工,鼓励农民发展农耕文化和观赏性、参与性较强的农家乐”体验项目。鼓励农民开展规模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流通及深加工等形式的创业活动;引导和帮助被征地农民转变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投资创业,3.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引导他利用资金、技术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带头致富。
引导和鼓励他从事个体经营,4.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才能和智慧。创办经济实体,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
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由安置就业向市场创业转变,5.鼓励转业退役军人再创新业。大力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通过政策扶持实现自主创业。
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6.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担任技术顾问、技术指导,或参与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允许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7.鼓励优秀人才来黄创业。鼓励吸引市外各类优秀人才带着项目来黄投资创业。鼓励籍在外人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回黄创业。
利用自身资本积累,8.鼓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民营企业树立创业新理念。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新领域和新行业进行二次创业。鼓励民营企业树立创大业理念,通过扩大投资、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重组嫁接等方式,做大做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充分挖掘残疾人自我开发、自我创造的潜能,9.鼓励残疾人自立创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支持残疾人自觉地投入到创业活动中,通过创业走上富裕之路。
三、全市创建工作从年开始启动,具体工作步骤根据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至年底结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准备阶段(年1月—5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创业工作的开展。市有关部门出台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各区县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并于年5月前将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报送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7月)召开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积极意义和创业优惠政策,宣传成功创业典型经验,全社会倡导转变就业思路、人人争相创业的新观念,大力培养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新时代创业精神,使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阶段(年6月—年7月)全面启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对照各项创建城市的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完善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创业服务;创新创业融资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系列主题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推进返乡农民工“回归”工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创业金点子”创业项目征集、项目推介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配合,结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实施“创业进校园”活动;由共青团牵头,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青春与创业”活动;由妇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开展“巾帼创业”活动;由工会牵头,经信委等部门配合,开展帮助困难职工创业的职工创业”行动;由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等活动。
四)找出不足,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2月)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召开全市创建工作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创业之星”等一批成功创业典型,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社会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创业群体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做好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各项创建指标的统计分析,迎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验收评估。
四、创建措施
一)形成推动创建机制,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1.建立政府推动的领导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教育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统一标准,评价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机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纵向到底的政府推动创业的领导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2.建立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扶持创业的协调机制。
负责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日常事务工作,3.建立专门运作的工作机制。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设秘书、指导、督查、宣传等四个工作小组。形成推进创建工作专门运作的工作机制。
二)鼓励引导全民创业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本着“能放则放、能宽则宽、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原则,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力求有新的突破。
1.工商政策
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1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一律向各类创业人员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人员进入。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人员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
凭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2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3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创业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4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只要创业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允许非生产类、无污染、不扰民的企业将商住房和住宅作为企业场所;创业者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内申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确实无法提交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的可依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房屋或土地归属证明文件,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
2.税收政策
可依税法规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创业企业经认定、审核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3创业人员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4残疾人自主创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3.财政政策
主要用于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实训、开展创业服务和购买创业成果等。1建立创业扶持基金。
各级政府给予奖励。2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创业者。
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放贷比率。建立担保基金正常增长机制,3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并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各类创业人员贷款需要,增加担保基金额度,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者“应贷尽贷”放贷比率提高到1:5符合贴息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
4.金融政策
当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1大力支持创业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简化贷款程序,2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机制灵活、资本金充裕、运行规范安全的小额贷款公司,拓宽民间融资渠道,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形成全民创业的多元化融资格局。
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3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经社区和担保机构共同评估认可后,4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创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均可作为抵(质)押品。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左右。对就业困难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最高额度一般掌握在50万元左右。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上述个人贷款均作为微利项目。上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一次。微利项目的利息(含因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而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予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当地财政各负担一半,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贴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信用担保机构,按其当年小额贷款担保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对经办银行,允许其将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同时按其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手续费补助。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1对登记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的根据合伙经营或独立创办企业的人数。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对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的根据其安置的登记失业人员人数。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确保创业培训后50%开业成功率。选择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企业作为创业实训基地,3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根据创业培训合格率等培训效果给予不高于7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和不高于300元/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为创业培训班合格学员提供6个月的创业实训场地;创业者经过实训基地培训且在半年内实现创业的对实训基地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改善实训条件。
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基地,4加快城市创业园(街)凤还巢”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创业的场所。为缺乏创业经验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扶持。要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和企业的功能,建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复制创业项目或加盟提供便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统一创业园区扶持政策。全市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园统一扶持政策:对各类创业实体自进园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各类创业实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型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报考公务员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评审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专家,5对年及以后毕业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的大中专毕业生3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参加创业指导、进入人才库。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经历。创业业绩突出,可纳入人社部门管理服务范围,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专业破格晋升条件的不受身份、学历、资历限制。
落实国家相关政策,6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提供创业平台。鼓励自主择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
晋升职称时,7对引进的人才和外来我市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可以为其破格晋升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从人才资金中给予补助和奖励。8对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6.土地政策
优先安排全民创业用地计划指标。1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
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2创业人员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创业项目建设需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经济土地创业,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征用(占地)手续。
优先供地。7.其它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各项费用。创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的一律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对发展乡村旅游开发或“农家乐”项目的有关部门在证照发放、税费征收等方面,参照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三)不断提升全民创业能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对已经创业企业者开展创业提升培训。1.扩大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城乡各类劳动者。
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2.提高培训质量。改善教师素质结构。根据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采取理论与案例相结合、边培训边见习的教学方法,开展创业基础技能培训和项目开发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努力开创我市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新亮点。人社、农委、科技、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3.推广和创新创业培训模式。以培训促就业为目的以体现徽文化内涵和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劳务品牌为依托。要结合各自职能优势,根据不同的创业模式,提供不同的创业培训模式。
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1实施“创办和改善你企业”计划(英文简称SIYB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培训机构。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已创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组织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2实施“大学生创业助力计划”依托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
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3实施“青年创业计划”依托各级团组织。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辅导。
开展各类创业培训。4实施“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
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5实施“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对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妇女、农业富余妇女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
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6实施“创办中小企业”计划。依托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展创办中小企业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7实施“1+X创业”计划。各部门结合自身优势。探索“1+X创业”培训,实现“帮一个人创业,带一群人就业”
结合农民创业带头人、星火计划带头人计划,8实施“农村致富带头工程”依托农业、科技等部门。开展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种植业和养殖业产供销等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经纪人。
特别是服务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农业类项目,9实施“克隆引智工程”引进经济发达地区优质、新兴和具有创意的创业项目。成立加盟总部和“样板”实训基地,以“克隆”方式复制创业成功模式,创业就业相结合、教学实训一体化、加盟共赢,为创业者提供简单、实用、系统的创业辅导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四)为全民创业提供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各级创业指导中心,1.完善“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创业指导中心功能,规范创业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创业帮扶机制,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并逐步将创业服务延伸至社区、村组。
组建创业辅导人员队伍,2.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团。要通过聘请政府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社会中介机构人员。根据创业者不同需求,采取会诊、出诊等方式,定期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遇到各种问题,提高创业稳定率。
设立创业服务窗口,3.加强创业信息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项目开发和推介制度。所属网站和相关媒体开设创业政策和项目信息等专栏,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相关资讯服务。各地要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4.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创业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正常经营,5.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诈、不正当竞争和制假贩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内容包括: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对企业的贡献率、创业存活率、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培训效果、创业环境、创业满意度等反映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予以分解。建立创建工作台帐,1.健全创业工作指标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创业工作指标体系。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区、县,市直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并逐项分解落实。定期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保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