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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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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篇1

1.1系统软件架构本系统包括野外调查数据采集和室内评估两部分,通过ArcSDE空间数据库引擎和SQL数据库将二者紧密联系起来。本系统使用ESRI公司的一套产品,不需要数据交换,也不会丢失信息。其中野外数据采集系统采用基于AndroidMVC架构风格,室内评估系统采用基于C#语言分层架构与插件框架混合架构风格。1)分层架构风格。分层架构各层相对独立[1],从而降低了系统的复杂度,方便了代码的移植和模块复用,同时也提高了系统的灵活性。各层功能如图1所示。2)插件框架技术。包括宿主程序、插件协议和插件3部分。宿主程序可以独立于插件对象存在,通过插件增减方式来添加或是调整功能[2]。插件式GIS能有效解决GIS工程的复杂性与应用需求多变的矛盾,降低GIS软件开发和维护的成本[3]。

1.2系统结构及功能本系统主要是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提供快速、科学辅助决策,进行野外数据采集、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为地质灾害建议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系统结构与功能见图2。1)野外数据采集,参照“数据建模及标准”进行野外数据采集,提供直接在线编辑和离线编辑两种方式。2)室内评估,分为室内数据采集、分析和综合处理。数据采集主要是将已有资料,包括基本地理数据、地质环境数据及文本资料数据入库;数据分析是针对地质灾害数据、野外线路、评估区范围及综合分区进行分析与成图;综合模块提供常用小工具。

2数据建模及标准

地质灾害数据库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它以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和属性数据为主要内容,如图3所示。为了准确快速地查询和共享灾害数据,规则的野外编码必不可少。灾害数据野外编号采用统一编码,并作为主键,在其他表中则作为外键,实现表间关联。其编码方式参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系统建设要求”,如图4所示,其中前8位标志了灾害体所在行政区的具置,后6位标志了灾害类型和流水号等属性信息[4]。

3数据采集、管理、处理及表达

地质灾害评估辅助系统是基于一体化技术的数据采集、管理、综合处理与成果表达。1)野外定位。野外定位采用Android手机内置GPS,适合在野外无信号的情况下进行精确定位,以获取当前位置经纬度[5]。2)数据字典。在野外,根据调查点的属性特征,将常用的、固定的属性描述定义为字典库。XML语言简单易懂,建立的文件体积小巧[6],无论在移动端还是PC机中,都是建立数据字典库的首选。3)空间与属互。通过空间与属性的交互可以查询灾害点的信息,根据统计结果查询灾害点的位置及分布情况。4)成果的展示。通过对地质灾害点的查询、分析统计,以图形形式展现,更直观地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以及综合评估。

4模型研究

1)综合分区模型。评价模型的建立使得对地质灾害的评价研究趋向定量化和客观化[7],而综合分区的基本因素错综复杂且没有界线值,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8],模糊综合评判方法是一种以模糊推理为主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精确与非精确相统一的分析评价方法,对于模糊性、不确定性能起很好的作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评价步骤:首先建立因素集形成3层评判树,如图5所示,依据“地质灾害评估规范”建立模糊评价集U={危险性大(Ⅰ),危险性中等(Ⅱ),危险性小(Ⅲ)},以AHP(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建立隶属度函数,最后进行综合评价计算。2)赤平面投影模型。赤平面投影可以在投影图中较为简捷地确定它们的夹角和组合关系,从而达到岩质斜坡稳定性判定的目的[9]。3)评估区划定模型。在野外工作完成之后,崩塌、滑坡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推测可能范围,地裂缝推测可能延伸、影响范围,不稳定斜坡推测可能产生的灾种及影响范围为地质灾害评估范围,此外还应包括一些特殊构造部位。根据“就大不就小”的原则,建立影响工程范围与边界上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并集。4)线路画定模型。野外路线布置方法主要有追索法、穿越法和全面踏勘法。穿越法是一种使观察路线垂直或大致垂直主要地质界线、构造线的走向布置方法;追索法是一种将观察线路沿地质界线、风化带及构造线的走向布置方法;全面踏勘法是一种把穿越法和追索法结合起来的方法。野外线路布设一般将追索法和穿越法相结合,首先根据已有资料和工程布置确定区域范围并在遥感影像标出工程位置,叠加已有的地质界线、风化带、构造线、地质灾害等,再利用线路画定模型画出大概的野外线路,进行野外验证和纠正。

篇2

线性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其重点是现状发育的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性评估。报告编写过程中,首先根据野外地质环境调查成果资料,明确灾害点与拟建工程位置关系,灾害点位置利用工程里程桩号、杆塔编号等进行定位,通过方位、距离、高程数字标明灾害点与拟建工程的三维空间关系,例如:B1崩塌处于×××工程K××+×××m40°方位××m处,坡肩高于(或低于)拟建工程××m等描述准确表述相互位置关系,对于难以用文字说清楚的,可通过平面图及剖面图的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见图1。通过位置关系可以很清楚的明确灾害点对拟建工程的危害特征。分析地质灾害点形成的条件是判定灾害点稳定性以及防治措施建议的重要依据,一般报告编写中面面俱到,往往流于形式,缺少重点威胁拟建工程的灾害点主要形成条件。鉴于该类项目评估中灾害点多,难以逐点描述,可考虑在在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中加上“形成的主要因素”一列,简要说明灾害点形成的主要条件。地质灾害点稳定性(易发性)评价中,针对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明确了15项因子,其评价相对容易定性。而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评价条件相对抽象,则需要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野外调查中需要重点调查变形迹象,根据变形迹象特征在野外现场确定灾害点稳定性。地质灾害点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主要针对拟建工程评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根据拟建工程单位造价,结合灾害点危害特点及其影响范围进行估价评估,可根据整体摧毁、部分破坏、小范围压埋给予一定的系数进行简单估算。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的重点,其主体是评价拟建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鉴于预测评估的特点及其重要性,首先要求工作人员吃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特别是对拟建工程挖、填、排特征以及施工工艺要做到准确掌握,在此基础上,以工程建设内容为主线进行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工程建设中开挖、回填形成的高边坡引发的崩塌、滑坡灾害以及弃土排放引发的泥石流灾害,预测中首先明确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位置。高边坡的评价应根据开挖高度、坡比、开挖段岩土体性质、地层产状,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中斜坡稳定性判别表,预测发生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弃土堆放可能引发的泥石流根据弃土排放量、排土场位置、所处地形地貌条件,结合影响泥石流发育的15项因子判定其易发性(发生的可能性)。对于对拟建工程影响较大的灾害点应附剖面图及平面图进行较为直观的表述。预测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紧紧围绕拟建工程,根据灾害点与拟建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工艺,明确工程建设对灾害点的扰动特征,其扰动一般有开挖扰动、加载扰动、震动扰动等,对于开挖或加载扰动必须明确对灾害体的具体扰动位置,进而判定工程扰动条件下的稳定性。对于工程扰动较大的灾害点均应附标明工程施工特征的剖面图或平面图,见图2。预测评估中,各灾害点可能造成的损失不仅限于拟建工程本身,还应该包括受该灾害点威胁的居民、工程等相关人员及财产,综合评价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篇3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

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

少于十五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十名;

(三)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五项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四)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第八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三)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四)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第九条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三)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三)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十一条取得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取得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取得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

(一)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一级:

1.进行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二)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1.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一般建设项目建设。

除上述属于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三级。

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

第十四条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报表;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六)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

(七)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八)技术设备清单。

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报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第十五条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

第十六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资质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结果,应当在批准后六十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审批机关在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公告。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评估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等级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达不到原定资质等级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

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资质单位,可以在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

第二十一条资质证书遗失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二十二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

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资质单位的条件不符合其资质等级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四条资质单位应当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和后续服务制度,按要求如实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五条资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资质证

书的等级编号,应当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技术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六条资质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资质单位应当停止从业活动,由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七条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评估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篇4

引言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广阔,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借助水利工程可以实现对矿产资源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而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其会对整个水利工程的后期使用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此,本文在分析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现状以及地质环境给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造成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一些策略,可供参考。

1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现状

水工环地质工作牵涉到诸多领域,但本文着重对水利工程方面的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研究。为了保证顺利、有序地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应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勘测工作加以高度重视,编制具有针对性且合理的施工计划,以保证施工计划能够与当地的施工环境相符合,为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的正常使用奠定基础。从当前情况来看,尽管在建设水利工程的过程中,均能做到对所建造的水利工程实施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然而,由于某些作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再加上某些设备和勘测技术非常有限,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效果往往不是很理想。由于当前我国缺乏技术创新,致使勘测技术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另外,因为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素养,如果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养不足,则必定无法准确地对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等级进行划分和评估,无法对工程地质环境及岩土体工程的地质特点进行精准的划分,这样必定会大大降低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准确性。此外,施工水平也是影响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一个主要因素,倘若施工水平偏低,则有可能增加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2地质环境给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造成的影响

2.1地形地貌造成的影响

地形地貌给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指水工环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给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1]。而施工技术及施工方案与地形地貌造成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关联,而且与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等级密切相关,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合理的施工方案可以有效的减少地形地貌造成的影响,降低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因此,在开展斜坡等地形施工时,应先对地形条件加以充分考虑,编制科学且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再采用先进的技术来开展施工,这样可以防止因施工操作不当而增加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在编制水工环施工方案及施工预案的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加以充分考虑,不断地优化应急预案,落实好施工现场的监督、指导工作,这样方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形地貌对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影响。

2.2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

地质灾害给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指以往施工现场出现的地质灾害给水利工程施工带来的影响,技术人员在勘测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做到合理地制定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科学地划分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2]。譬如,在勘测水利工程对应的水工环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时,应认真勘测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项目,以免影响施工方案的编制,影响水利工程后期的正常使用。另外,在勘测施工现场的地质灾害时,应科学地划分地质灾害较为突出的地区,以便施工人员及时地采取对应的防范对策,为顺利、有序地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奠定基础。

3优化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策略

3.1加强对水文环境的勘测

在评估水工不地质灾害危险性时,应重视对水文环境的勘测,科学地分析水文条件,恰当地使用水文因素来评估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提升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奠定基础。在优化水文环境勘测的过程中,应对评估依据及参考数据进行科学地设定,合理地分析现有的水文条件,一般来说,应将地下岩溶的发育状况作为主要的评估依据,通过对危险等级和岩溶发育状况之间的关联进行分析来得出危险评估结果,再根据危险评估结果来编制处理对策及防范对策,以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3]。

3.2加强对地质环境的勘测

通过加强对地质环境的勘测,可以有效的减少地质环境给水工环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为科学地评估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奠定基础。在勘测地质环境的过程中,应先对地质环境现有状态、施工设备及技术可能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来编制出防范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措施,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施工顺利开展的目的。同时,还应对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全面优化,以便更好地监管工程施工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3.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勘测

在勘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时,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地划分,严格落实好每个区域的勘测工作,严密监控施工现场四周的环境条件,同时,必须对各种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危险的因素加以全面考虑,认真落实好对施工现场的勘测工作,为提升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精准性奠定基础。譬如,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均建造在山区,所以,在开展施工前,应加强对山区的勘测,尽可能详尽地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再根据勘测结果来编制施工方案,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提升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结语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已步入了飞速发展时期,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也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在评估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地质环境、水文环境及施工现场的勘测,这样方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为顺利、有序开展水利工程施工提供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雪,黄娓.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策略分析[J].低碳技术,2017(20).

篇5

0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1.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1.3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4对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原则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区内下伏矿产一旦遭到开采,会引发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对评估区内地表建筑工程及设施造成极度严重的破坏,则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评估区内下伏矿产未遭到开采时,则拟建工程不会受到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鉴于此种情况,对压覆矿产区,若下伏矿产尚未遭到开采时,可以通过与矿权方协商解决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则下伏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不参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2.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2.2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2.3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全盆地的移动和变形地表任意点的下沉计算公式

式中:C(x)与C(y)称之为主断面内的下沉分布系数。

走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和变形最大值及其位置

最大下沉值:Wcm=Mqcosa,mm,位置x=∞

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则应该按照岩层影响角及下伏地层岩性计算下伏矿产资源开采时的采动影响0值线,并以此划分评估范围。

2.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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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流程

1概述

地质灾害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很复杂,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演化过程中,内外因力相互作用下塑造成多种多样的地貌类型,既有纵横交错的山脉,也有面积辽阔的高原,有巨大的盆地,也有一望无际的平原,还有坡度和缓的丘陵,地形多种多样,山区面积大。在频繁地震、极端气候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地质环境变得十分脆弱,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项目的建设上,必须从源头上杜绝地质灾害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由于各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可能略有不同,笔者现以甘肃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例,从实际工作中出发,简要分析一下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方法及有关问题的探讨。

2评估工作的程序流程

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得按照评估工作技术程序进行,首先要有一套完整清晰的评估程序[1](图1)。从评估程序图中可以归纳出评估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阶段,即接受业主(甲方)委托,然后收集相关资料,组织人员现场踏勘,确定评估范围与评估等级,编制评估纲要;二阶段为室内资料的整理,编制完整的评估报告;三阶段为组织专家对报告评审及提交业主,至此整个评估工作完成。

2.1第一阶段在接受业主委托后,需先收集及分析已有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建设场地区的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场地区地形地质图、区域地质、区域构造纲要等资料、图件,大致熟悉建设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条件,为现场踏勘做好基础。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有关部门的批复、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等相关资料可现场踏勘时再向业主收集。资料收集的全面与否,直接关系到报告编写的质量和真实准确。

2.1.1评估级别的确定通过向业主收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等资料,划分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建设项目重要性的划分,由于行业的不同,划分依据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如电力行业的火力和水力发电,则以单机发电量兆瓦(MW)来划分,而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则以输送电压千伏(kV)来划分,如建筑行业的住宅宿舍和一般建筑则用楼层数来划分,又如民用行业的医院,则用床位数来划分[2]。具体各行业建设项目重要性的划分,可依据甘肃省地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中附录A中的规定来具体划分。通过现场实际踏勘,从地形条件、岩土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五个方面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由以上两方面确定评估的级别。需要指出的是,5.12汶川地震后,国土资源部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8号)“在国务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范围的51个县(市)内地质灾害评估工作,要按一级评估来开展工作”的要求,甘肃省陇南市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及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属于国土资源部规定51个严重灾区之一,所以以上7县1区拟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均为一级。

2.1.2评估范围的确定及地质灾害调查总体原则为评估区范围不应小于建设场地范围,应视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及影响范围、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种类确定。以下笔者就以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的几种地质灾害类型评估范围及调查内容做一简单介绍。有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灾害的影响时,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界,包含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所影响的范围。一方面应查清坡体的地层岩性及周边的地质构造情况,分布位置、坡体形态、相对高度、坡体(坡面)的坡度、坡体分布的长、宽、高等特征。查明有无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如坡顶有无积水条件,坡脚有无泉水出露等。查明造成坡体不稳定的动力因素,是降雨、河流冲刷还是人为开挖、采掘,在近几年有无发生过灾害等。对滑坡的调查还应注重边界特征,诸如有无后壁,后壁的位置、产状,后壁上有无擦痕,后壁的长、宽、高等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应查明坡体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发育特征,包括延伸的方向及长度、张开的宽度、倾向倾角,发育密度等。调查结构面之间的相互关系、贯通情况、将岩土体切割的程度、块体的大小,确定能否与母体分离[2-3]。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应依据地形图资料,危害对象的分布位置来确定,可不包含整个泥石流流域。如危害对象只在沟口冲洪积扇上,可只将沟口冲洪积扇范围作为评估区边界。调查区应包括整个泥石流流域面积,结合地形特征、植被、松散固体物质来源等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查明地层岩性,形成泥石流固体松散物质的来源和分布范围、储量,泥石流流域内的最大高差,整体坡降及上、中、下游各沟段沟谷纵坡降,沟谷的形态、宽度,两岸山坡的最大、最小坡度及平均坡度。还应查明评估区范围内降雨特征、汇水条件及地下水情况等[2-3]。地面塌陷的评估范围应和初步推测的塌陷范围一致,结合地形特征确定其评估范围。岩溶塌陷应重点调查下伏基岩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情况、发育规模及岩溶水的环境条件,划分溶洞发育程度的区段,圈定出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域。采空区塌陷应重点查明矿层的分布、厚度、深度、顶板的地层及顶板的处置方法,岩土工程地质性质以及采空区的抽水、排水情况。查明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黄土塌陷应查明塌陷的成因、规模,黄土的厚度、湿陷性和节理裂隙发育情况[2-3]。划分土洞发育程度区段,圈定可能发生黄土塌陷的区域。

2.2第二阶段对野外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对评估区内已有的各地质灾害体的特征及稳定性进行分析,并对其给拟建工程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和危险性进行评估,即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结合前期地质环境的调查、现状评估和拟建工程建设特点,对评估区内工程建设形成和引发的各致灾地质体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其给拟建工程和相邻建筑物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危险性进行评估,即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若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有一项为危险性大,则综合评估为危险性大;若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有一项为危险性中等,则综合评估为危险性中等;若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均为危险性小,则综合评估为危险性小。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评估结果,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价[1-2]。需要指出的是,确需在适宜性差的场地进行工程建设时,应要求同时编制专项的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专门论证。

2.3第三阶段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和一定工作经验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报告,持修改完善后的评估报告到专家组长处签字确认,最后将审查组专家名单及带有专家组长签字的审查意见一并附评估报告里,一式四份提交业主使用。至此,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圆满完成业主委托的任务。

3结语

笔者就如何做好一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流程做了一个粗浅的分析,所举地质灾害为实际工作中所常遇到几种类型,并未包括所有灾害体类型。其中肯定有许多不足之处,还望同行们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1]国土资发【2004】69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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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uthor has long been engaged in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through hands on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land resources department and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issued the relevant document,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ge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process each link, as well as th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to determine the scope of such key problems.

Key words: assessment of risk of geological hazard; evaluation process; key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P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概述

我国复杂的自然地理、地质条件,频繁发生的地震活动和极端气候,以及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是导致了我国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主要原因。因此,从源头上把好防治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写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首先要有一套清晰的评估工作流程(见框图1)。笔者从实际工作中出发,简要的分析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要点。

框图1

2、工作流程分析

从框图1可以看出,整个评估流程为14个环节。归纳一下,可以大体分成三个阶段。即接受委托到地质灾害调查为第一阶段;地质灾害调查到提交报告或说明书为第二阶段;评估报告专家审查与备案为第三阶段。

2.1第一阶段

接受委托之后,首先就是要向委托方收集基础资料,一般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包括文字说明书及建设项目平面位置图(常附于灾害评估报告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复(发改委等部门或其它上级有关部门);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诸如环评报告类相关资料;矿山项目还需提供当年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等相关资料。资料收集的全面、详实,直接关系到了评估报告的质量。通过业主提供的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可以对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进行划分;通过现场地面踏勘,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划分提供依据。结合以上两大要素,确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级别。通过现场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确定评估工作的评估范围,以便进一步做地质灾害调查。

2.1.1评估报告的级别划分

评估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见下表2.1.1-1。

表2.1.1-1 评估级别划分表

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由表2.1.1-1可知,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对评估工作级别的确定起着决定性作用,无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与否,只要是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工作的级别均为一级。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如何划分,主要从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性质、投资额等方面来界定。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中,人们往往习惯以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或者投资额等单一要素来划分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类别,不善于进行综合性判断。首先,项目的占地面积大小不是绝对的划分标准,比如大于20公顷的沉陷区复垦改造,由于没有任何设施建设,也只能属于一般建设项目。其次,建设项目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容易被忽略,多数是由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没有包含或者陈诉模糊。最后,项目的投资额必须在其它的分类标准难以界定的情况下,才能用于建设项目重要性的划分,其作为补充的分类标准位于最后。

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是划分评估工作级别另一大要素。大致可从五个方面来分析,即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具体划分见表2.1.1-2。

表2.1.1-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注:上述五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

2.1.2评估范围的确定及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下面笔者举例介绍几种地质灾害类型的评估范围及调查内容。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一方面应查明坡体构造面的发育特征。即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另一方面查明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同时应查清评估范围内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地下水的情况,水文地质条件是崩塌、滑坡的重要影响因素。

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应以地形地质图为索引,通过实地调查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应查明评估区范围内降雨量,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及地下水情况;地层岩性,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等。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应确定塌陷类型,岩溶塌陷应查明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划分出土洞发育程度区段。采空塌陷应查明矿层的分布、开采的深度、采空区的抽排水等情况。地面沉降应着重查明第四系岩性、厚度、及压缩层的分布,第四系含水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水力联系等因素。

地裂缝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应着重查明单缝发育规模和特征以及群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地裂缝的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

2.2第二阶段

经过对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分析,可以确定评估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存在地质灾害,则对其危险性和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即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后,会对地质环境做出一定的改变(实际上也是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划分的因素之一,人类的工程活动。),结合前期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需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对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即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结果、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对评估区范围内的各种地质灾害进行分区、分级评价,即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做出定性的评估,并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至此一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或说明书基本完成了。

2.3第三阶段

评估单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评估单位应持通过专家修改审查之后的报告,及专家的书面审查意见,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级别,到相应的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备案通过之后,将管理部门返回的备案登记表连同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提供给业主,至此圆满完成业主的委托任务。

3 结束语

本文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的粗浅分析,希望能给初步接触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的新人予以帮助,同时希望广大同行多多指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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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环境条件

1气象、水文

乌鲁木齐市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根据距米东区气象站多年气象观测资料,境内多年平均气温7.4℃,极端最高气温43.1℃,极端最低气温-39.3℃,多年平均降水量215mm,一日最大降水量57.7mm,最大积雪深度48cm,最大冻土深度162cm,多年平均蒸发量2239.9mm。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0.28m/s,多为西北风。评估区地表水主要有大洪沟。该沟发源于博格达山北侧低山区,由南向北径流,流经米东区后注入大寨水库;河水来源于大气降水、少量泉水和煤矿的矿坑排水,属常年性的有水洪沟。另外,在评估区中部,锐意兴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南侧山沟内有少量积水,呈8m×20m长条形,为合作社生活生产排放水。

2地形地貌评估区

地貌单元为博格达北麓的山前黄土台地,与山前冲洪积倾斜砾质平原相接。区内总体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691~734m之间,山坡坡度5°~22°,台地顶部和台地间洼地平缓宽阔,由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状粉土构成,植被主要为蒿草类。

3地层岩性评估区

内出露的地层较简单,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层(Qapl3),分布于评估区中部黄土台地。上部岩性为黄土状粉土,厚度6~14m,质地均匀,结构较密实;下部岩性主要为圆砾,磨圆度较好,呈次圆状、扁平状。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下伏基岩为侏罗系齐古组,分布在芦草沟—西山一带,达坂城、硫磺沟、后峡及艾维尔沟一带也有出露,为一套沼泽—湖泊相沉积,含煤及菱铁矿,岩性为泥岩、粉砂岩、砂岩,炭质页岩及煤层。

4地质构造与地震评估区

位于北天山优地槽褶皱带(二级构造单元)的乌鲁木齐山前坳陷(三级构造单元)东部。处于乌鲁木齐石化—八钢隐伏断裂和碗窑沟逆断裂之间,其中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厂—八钢隐伏断裂距离评估区边界1.8km,具有逆断层性质,沿山麓地带先呈北东向,后转为东西向,长达50km,碗窑沟逆断裂可见长33km,走向70°,倾向北,北盘上冲,距离评估区边界3.0km,评估区内无活动断裂通过,构造条件简单。评估区所在的区域新构造运动时急时缓,一直在交替进行。在早更新世末期,新构造运动造成大范围的扭曲和小规模的褶皱;进入中更新世以来,表现为较强烈的升降运动,断层复活伴之以隆起、翘起和下降,山区上升而遭受剥蚀,盆地下沉而接受剥蚀区物质的沉积,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综合判定评估区属区域地壳次不稳定区。

5工程地质条件根据评估区

岩土成因、岩性、结构类型、力学强度等将岩土体划分为黄土状粉土、碎石土双层土体。黄土状粉土、碎石土双层土体:上部岩性为黄土状粉土,分布较连续,分布厚度6~14m,孔隙比介于0.75~0.90之间,结构中密;压缩系数大于0.5MPa-1,属高压缩性土;物理力学性质一般,具有湿陷性,厚度变化较大,均匀性差,不宜直接作为建筑物地基。下部岩性为圆砾,分布连续,埋深6~14m,厚度变化不大,一般粒径5~10mm,约占50%~60%,不均匀系数大于5,颗粒级配良好,承载力特征值350kPa,力学性质好,可直接作为建筑物地基。

6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

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的砂砾石,富水性中等,水位埋深20~30m,接受上游沟谷潜流的侧向补给。沿地势由南向北向下游地段径流排泄,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SO4•HCO3-Na•Ca型,矿化度1~2g/L。

7人类工程活动评估区

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表现为旅游业开发时修建大量建筑、坡脚开挖修建道路和水电站、引水渠道建设,再加上强降雨、融雪对沿线坡体进一步冲蚀,易诱发地质灾害发生。评估区现有人类工程活动较单一,主要为区内简易道路穿过黄土台地时路基开挖形成的人工边坡,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但规模较小。评估区南侧1.1~1.4km处分布有3处煤矿,现2处煤矿已关闭,通过对煤矿开采情况调查和周边村民及工人的访问,三处煤矿露头范围及煤层产状相同,调查时查阅了目前正在开采的顺益煤矿开采资料,顺益煤矿矿界距离评估区边界1053~1535m,开采深度349.4m,煤层产状328°∠86°~89°,经计算煤矿采空区影响范围未影响到评估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现状评估

评估区地貌形态较简单,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简单,通过野外实地调查以及区域地质资料,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评估区发育的其它灾害主要有黄土状粉土的湿陷性,区内冲沟浅缓,汇水面积较小,不易形成洪水。现状评估上述各类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2预测评估

拟建工程基础形式均为浅基础,形成的基坑深度较小,开挖基础的土方量较小,预测坡体受机械振动可能形成以少量碎落为主的坍塌,危害程度小。根据评估区内及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和本次建设工程特征,预测本工程可能引发及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3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建设工程特征,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即对同一处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者为准。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区评价,并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估。经现场调查,现状条件下各类地质灾害在该区内不发育,在确定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小的情况下,认真分析总结区内地质灾害规律及建设工程特征,预测该区不具备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也不易遭受上述灾害的危害或威胁。依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结果,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和分布规律,综合评估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四结束语

(1)乌鲁木齐米东区油料转运站建设项目重要性属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

(2)现状评估表明:通过实地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黄土状粉土具有湿陷性,危害程度一般。因此现状评估为危险性小。

(3)预测评估表明: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不易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也不易遭受此类灾害的危害;预测评估为危险性小。

(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通过分析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工程类型和潜在地质灾害,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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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2-0242-01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类应对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有所增强。然而地质灾害时自然灾害中破坏力最为巨大的自然灾害,其不仅能够轻易的改变地形地貌,而且还严重的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近代历史中,我国所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有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大地震等,同时还有一些破坏巨大的泥石流等,这些地质灾害不仅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使给人民带来了沉痛的灾难。由于地质灾害的影响巨大,当出现地质灾害时轻则劳民伤财,严重时甚至会给国家和名族带来沉痛的打击,因此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就必须要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同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从而才能够将地质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能够降低地质灾害对人们影响的有效手段,随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出现,为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为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水平,还必须要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分析研究力度,从而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进而才能够确保人民的安居乐业。本文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出发,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和范围确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使同行相互探讨共同提高,进而为我国今后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2)分区(段)评估的原则 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3)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 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由于地质灾害的影响巨大,当出现地质灾害时轻则劳民伤财,严重时甚至会给国家和名族带来沉痛的打击,因此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就必须要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同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从而才能够将地质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在进行地质灾害威胁性评估确定的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确定,而随着政府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视程度增大,在现代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还颁布了相应的制度和规范。随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出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了更有力的理论以及,同时也使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2.1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破坏力,不仅能够改变地形地貌,而且还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确定崩塌和划破地质咋会评估范围时,其方法和理论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崩塌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通常应该第一斜坡带为限,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确定,其首先必须要查明坡体中所有的发育节理和裂隙以及岩层面的构造面以及延伸方向,同时还应该查明倾向以及倾角大小及规模和发育密度等,而这些也即是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情况下,在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确定中,平行斜坡延伸方向的陡倾角面或者临空面,通常会形成两侧边界;而为了提高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准确性,还应该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才能够将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威胁降到最低。

2.2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

泥石流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地质灾害之一,并且泥石流的危害性也非常巨大。而在确定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时,通常应该在地形地质图上进行确定,同时必须要结合科学的评估理论和方法,并且更加泥石流地段的地质情况进行确定,从而才能够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2.3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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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危岩灾害是山区三大自然灾害之一。其灾害特点就有点多、面广,难以统一控制。其规模虽小,但其爆发突然、致灾严重,且具有极强的随机性,难以准确预测,常常防不胜防,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

2 现行规范对危岩灾害评估的规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将危岩纳入不稳定边坡的崩塌体考虑,要求对危岩崩塌的评估,应调查陡崖的形态、岩性组合、岩体结构、结构面性状、危岩体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变形情况,分析危岩的形态、类型、规模及崩塌影响范围,评价其现状和不利工况下的稳定性,调查分析方法宜符合《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规程中对危岩灾害的评价没有单独指标控制,北京地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DB11T 893-2012)对不稳定边坡进行了定量指标控制。从危岩体物质组成上划分,对照规范要求,危岩体灾害属于岩体边坡破坏形式中的崩塌型。据此根据边坡岩体分类确定岩体类型,其评估定量划分如附录“G.4边坡工程等级划分表”,此表与《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B 50330-2002)“表3.2.1 边坡安全等级”一致。此表的适用范围为由边坡类型、边坡高度、破坏后果确定边坡的安全等级,不适用对危岩灾害的评估及预测。

再者由于危岩灾害特征的特殊性,对于孤立的危岩灾害划入不稳定边坡考虑,是不相适宜的。

3 危岩灾害的发育机理

3.1 危岩体的形成

危岩体由若干组结构面切割而成[4],主要为岩层产状、软弱(夹)层、断层、褶曲、裂缝、临空面、侧边界、底界(崩滑带)所控制。其形成受构造、边坡卸荷、回弹等影响,在长期的风化作用下,侵蚀性裂隙发育,形成了危岩体的雏形。在重力及外应力长期作用下,危岩体沿潜滑面向下的分力大于结构面抗滑阻力时,产生失稳。

3.2 危岩灾害的诱发因素

危岩灾害的外部诱发因素主要由降雨、河流冲刷、地下水、风化侵蚀、地震、人类活动(地面及地下开挖、采掘,爆破震动等)。

4 危岩灾害的量化评估建议

4.1 危岩体的形成条件

其形成自身物质构成、地形地貌、降雨和地下水运动强度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概括为三个基本条件:即物质条件、地形条件、外力条件。根据影响因素划定评分标准,并逐项打分。

表1 危岩灾害形成的必要条件

件 地形

条件 坡面坡度 平均坡面坡度一般大于25°。

坡顶坡度 平均坡顶坡度一般小于30°。

物质

条件 构造 断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

岩性 出露软硬相间的岩层,胶结较差的地层,抗风化能力较弱的岩层。

外力

条件 重力侵蚀比较活跃,分布相对集中;水土流失、地面侵蚀较强烈,物理风化比较发育。降水、地下水运动。

4.2 危岩灾害易发程度数量化评分标准建议

根据岩层产状、软弱(夹)层、断层、褶曲、裂缝、临空面、侧边界、底界(崩滑带)、降雨、河流冲刷、地下水、风化侵蚀、地震、人类活动(地面及地下开挖、采掘,爆破震动等)制定打分表。

5 危岩灾害的危险等级评估建议

危岩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以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为原则,划分危险等级。因此确定危岩灾害的影响范围是确定其等级的标准。建议采用定定量方法确定其影响范围。

5.1 历史调查统计法

危岩灾害发展具有其所在部位岩体性质较稳定的特点,在具有已发生的危岩灾害资料的情况下,对危岩体的纵向和横向范围进行统计,得出已发生危岩灾害波及最大影响范围。再通过调查分析现状危岩体的特征,根据危岩灾害发展趋势推测将要发生危岩灾害危岩体的影响范围。根据不同发生时间,分次统计同类危岩体在同一地点发生危岩灾害的影响范围,找出规律趋势,用于预测同一地点发生危岩灾害的影响范围。

5.2 试验公式法

对于无历史调查资料的,可采用落石简化计算方法[5],危岩启动后落石在斜坡上的继续运动可简化为沿斜坡综合摩擦运动。根据功能原理,落石的势能变化等于动能变化和克服摩擦所做的功,假设石块不破碎,则有

式中:为落石在斜坡上任意位置处的速度(m/s);

为危岩起始运动速度(m/s);为各直线段斜坡的平均坡度(°);为各直线段斜坡的垂直高度(m),可以代入;

为落石与坡面之间的综合摩擦角(°),可按平均坡度加1°计;

为各直线段斜坡长度(m)。

危岩落石在自然状态下=0,可估算和,即为落石最大水平运动距离,由此便可预测危岩落石威胁区域。

6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危岩体的发育机理的分析,结合危岩灾害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提出了按照定量分析危岩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建议。按照对危岩灾害中危岩体影响范围的界定,划定危岩灾害威胁范围内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确定危岩灾害的危险等级。供以危岩灾害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DB11T 893-20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S].2012.

[2] 中国地质调查局. DZ/T0218-2006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S].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DB 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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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要对水工环地质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且结合外部环境进行判断,不能仅仅依据水工环地质灾害的面积和数量进行判断,例如,如果有一个工程项目的场地只有一小部分的面积存在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而这个工程场地的其他地区没有地质灾害,这个时候,工作人员要结合工程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地质灾害可能性的判定,不能简单地得出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结论。要在调查工作中,重点关注被调查地区的岩层和地形,科学的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明确的划分,对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

(二)地形地貌的形状

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需要对调查地区的地理形状和地貌特点进行深入的调研,不能仅仅对地形地貌的基本形态进行考察,要对斜坡、冲沟等细节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人员要切实认识到,只有对这些细节具备充分的了解,才能够把握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关键点,从而科学的进行水工环地质灾害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要对调查地区的具体地理形态进行科学的统计,制作报告的过程中,要将建筑的具置和周边的地理环境进行详细的统计,并按照统一要求制定成规范的报表,以便改良工作可以根据报表制定科学的方案,改善地质环境。

二、我国水工环地质条件

随着我国水工环地质灾害评估水平的提高,很多专业评估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技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还有一些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员没有掌握水工环地质灾害的科学评估与方法,一些评估人员不能对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准确的区分,以为二者是一样的,这样错误的认识,导致评估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当前,我国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分为三个等级,即良好、较差和不良三个等级,不良状态主要表现为,岩溶的发育过于强烈,严重的损坏了冲沟,非常严重的软土沉陷使得抵制受到严重破坏,还有膨胀土等等不良的地质发育。在水工环地质破坏方面,最严重的属于工程地质破坏,很多大型工业企业的生产对当地地质造成了严重损害,一些工业生产所需的化学材质,由于缺乏科学的保存技术,长时间弃置在土地之上,一些对地质有害的化学物质渗透到了土地当中,造成非常严重的地质破坏。还有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没有充分做好工程地质保护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地基挖掘,造成很多地区的地质破坏。坏境地质灾害也是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地区缺乏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使得一些原材料开采企业在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土地资源挖掘,导致很多地区出现了水土流失等现象,还有些地区对工程后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使得这些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境地质灾害问题。

三、对水工环地质灾害进行评估

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首先要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进行调查,发育程度要科学的区分为若干等级,在外部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在55%以上,这种地质灾害属于强度地质灾害,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在24%—10%之间,这种地质灾害属于中等地质灾害,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强度在10%以下,这种地质灾害属于低级地质灾害。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也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低级的水工环地质灾害往往指一百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和五人以下的伤亡,中等级别的水工环地质灾害往往指一千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和十五人以下的人员伤亡,高级水工环地质灾害是指超过一千万元的财产损失和超过十五人的人员伤亡。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是一种科学的评估方式,对水工环地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预测,预测评估需要首先对参考因素进行科学的选择,只有以准确的参考因素为依据,才能真正计算出与实际情况没有太大差异的地质灾害预测方案,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是预测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只有准确的了解地质条件的具体形态和具体组成部分,才能够科学的计算出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情况。降雨量也是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重要依据,只有对该地区年均降水量和该季节平均降水量取得充分的了解,才能够按照科学的预测评估方法,预测地质灾害等级。岩土性质也是预测评估工作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因为岩土性质问题而出现的地质灾害非常多见,因此,必须了解岩土性质,才能做出准确的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四、水工环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防举措

(一)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和预防举措

在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方面,要首先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解,掌握工程项目的地基挖掘深度,施工所需材质等等基本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预测,很多大型水电工程往往选择山区作为工程地址,山区土地的地质灾害情况与其它平原地区的土地地质灾害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必须结合实际地质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然后才能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方案。

(二)水文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预防举措

要将地下岩溶的发育情况作为水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依据,充分把握对水文地质灾害强度具有关键性影响的因素,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并根据评估方案确定预防措施。

(三)环境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预防举措

首先,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便每一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认真对待本职工作,要对不同自然条件的地质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措施,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要从根本上预防环境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督促执法机构严格执行,切实避免环境地质灾害的发生,为我国公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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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拟建工程概况

某光伏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容量为10MWp,工程安装容量为10.08MWp,光伏组件选用多晶硅250Wp 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倾角的安装方式。光伏电站安装单块容量为250Wp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40320 块,每个组件支架单元由18块1640mmx992mm 多晶硅电池组件组成,组件之间留20mm 的间距以减少子阵上的风压。横向9 列,纵向2行。单个子阵长9088mm,宽3300mm。阵列间最小行距为4.6m,最大行距为7.7m。

电池组件支架采用横向支架布置、纵向檩条布置方案,每个光伏子阵单元内由3 榀支架,支架由立柱、横梁及斜梁组成。在支架的横梁之间,按照电池组件的安装宽度设置檩条,用于支撑电池组件的重量。檩条采用螺栓连接固定于支架横梁上。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本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9710hm2,土建投资1788万元(<3000万元),属一般建设项目。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两种地貌类型,地形条件复杂,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较复杂,岩土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综合判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综合确定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

三、地质环境条件

1、气象水文

(1)气象

葫芦岛市地处燕山山脉东端的松岭山系,虽然地处沿海,但渤海为内海,所以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8.6~9.7℃。受季风和地形影响,春季盛行南风,冬季盛行北风。主导风向为北风和西南风,最大风速达39.5m/s。年平均降水量在560~630mm之间;受大气环流影响,四季降水量分别差异很大,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年蒸发量881.4~1193.4mm。

(2)水文

评估区附近无地表水体。

2、地形地貌

评估区主要地形地貌属丘陵区,山脊走向近东西向,现状评估区内土地大部分为灌木林地、果园,少量旱地、草地,场内山丘山势浑圆。海拔高程在71.3m~176.4m,地形坡度35°-40°(>30°),相对高差大,最大高差为105.1m(>60m)。光伏电站位于山坡,总体上地形地貌条件有利于工程建设。

根据区内地貌形态及成因类型可进一步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地貌单元,主要地貌单元有剥蚀丘陵,丘间坡洪积谷地。

综上所述,评估区地貌类型为二种,地形条件复杂。

3、地层岩性

评估区区域地层为长城系高于庄组(chg)和大红峪组(chd)、冀县系雾迷山组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1)新生界第四系(Q4pl+dl)

分布于丘间谷地,坡洪积成因,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及砂砾石,厚度2—10m,由山前到谷地厚度递增。

(2)长城系高于庄组(chg)

该层分布于评估区大部分范围,岩性为紫色粉砂质页岩、粉砂岩、白云质灰岩。地层倾向西,倾角50°。岩石抗风化能力较强,强风化带一般厚度2-5m。

(3)长城系大红峪组(chd)

岩性为石英岩、长石石英砂岩、长石砂岩。分布于评估区北侧。

(4)冀县系雾迷山组(JxW)

岩性为燧石条带白云岩、条带状白云岩夹硅质层多层,分布于评估区东侧。

综上所述,评估区地层岩性较复杂。

4、构造与地震

项目区位于中朝准地台的东北部,燕山台褶带,辽西台陷,朝阳穹褶断束中(Ⅰ41-2)。朝阳穹断束位于北镇凸起以西,凌源-北票断裂以南,要路沟-锦西断裂以北,向西延伸到河北省内。包括有凌源、喀左及建昌、朝阳、锦西、义县、北票大部分地区。

(1)构造

场区附近通过的主要断裂有:朝阳~药王庙断裂带,距场址最近距离约30km;哈尔套~锦州断裂带,距厂址最近距离约35km;北票~义县断裂带,距厂址最近距离约55km。

本区主要的活动断层在晚第三纪以来有过活动,但全新世以来,本区主要断层没有活动迹象。

(2)地震

根据国家地震局第四代1/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该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综上所述,评估区地质构造条件简单,区域地壳稳定性一般。

5、水文地质条件

评估区有两种地貌单元类型,一是剥蚀丘陵,二是丘间坡洪积谷地,分布的地下水类型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基岩风化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径流及蒸发排泄。

综上所述,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6、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光伏电站场址区地层岩性主要是上部为碎石,下伏基岩为中元古界长城系粉砂质页岩、粉砂岩、白云质灰岩。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通过现场对切方地层断面进行勘查,按地层的上下顺序进行描述:

(1)碎石:灰褐色,混有多量粘性土,湿,中密,母岩成分由灰岩组成,一般粒径20mm~120mm,厚度为0.5~3.0m 左右,一般分布于丘陵坡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50kPa~350kPa。

(2)白云质灰岩:褐色~灰色、黄灰色,隐晶质结构,中厚层状构造,岩石中发育有很多的方解石脉,呈中等风化状态。岩质坚硬,人工锹镐较难挖掘。该层在场区丘陵上部大部分地表直接出露。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000kPa~1500kPa

场内标准冻深为1.1m。

综上所述,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7、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评估区中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果树栽种,没有破坏评估区内总体的地貌形态,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综上所述,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基本处于原始地貌,地形坡度35°~40°,不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害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现象。

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光伏组件支架基础、逆变器室、66KV 升压站区建(构)筑物基础建设不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地质灾害,但有引发切坡坍塌、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较轻,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道路建设不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地质灾害,但有引发坍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性较小,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有引发切坡坍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性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工程建设有遭受坍塌、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3)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评估

经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综合评估,该工程建设的用地范围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地质灾害危险小区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一般规模较小,危害程度较轻微,治理措施简单,所以该工程建设的用地范围内为适宜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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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1-131-02

1场地概况

拟建场地位于吉水县城东,与京九铁路及105国道和赣粤高速公路相接。场地及其周边主要为丘陵地形,高程一般为100-250米;地层岩性以青白口系、震旦系变质岩为主,构造以褶皱、断层为主,残坡积层厚度1-3米,强风化带厚度1.0-5.0米;地下水类型以构造裂隙水为主。场地建设活动,对区内地质环境具有一定的破坏,有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自然斜坡稳定性评估

场地的自然斜坡稳定性评估,采用岩土混合边坡稳定性评估方法,根据野外调查获取的自然斜坡坡度、坡高、结构类型、裂隙发育程度及岩土体结构类型、软弱夹层、强风化带厚度,残坡积层厚度等影响斜坡稳定性的因素,作为评价因子,参照表1,确定其分级标准和权重,计算各因子得分数,据总得分数定量判别评估对象的稳定性。经过评估,场地自然斜坡段稳定性中等,危险性中等。

3泥石流易发性评估

评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在强降雨的情况下,有可能诱发小规模的泥石流灾害。本次评估,选择汇水面积及纵坡降较大,且有可能对拟建工程产生危害的2条沟谷,从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入手,查明沿沟谷发育的崩塌、滑坡及水土流失现状,沟口泥砂堆积情况及沿沟松散堆积物贮量、堵塞程度等,参照表2。确定其分级标准和权重,计算各因子得分数,据总得分数定量判别评估对象的泥石流易发性。

(1)Ⅰ-Ⅰ′沟谷泥石流灾害易发性评估。

拟评估的Ⅰ-Ⅰ′沟谷,呈树枝状分枝,其主枝延伸约1200米,该沟谷横断面呈“U”字型,总体上、下游较宽,平均150-250米,有季节性溪流;沟谷纵坡为5i寺泄通郴磊四聚换沟谷两侧自然斜坡的稳定性较好1坡坡度裕-38咒c硕乌未祭刷宦等不良地质现象5谷沿线两岸山坡植被发拥口未监树堆伙拦澜峁砻鳎汗倒娶?Ⅰ′为泥石流灾害低易发区。

(2)Ⅱ-Ⅱ′沟谷泥石流灾害易发性评估。

拟评估的沟谷横断面呈“U”字型。总体呈北西至南东向延伸沟谷长度约1750米,总体上、下游较宽,平均100-200米,中游稍窄,一般宽为50-100米,有季节性溪流,沟谷两侧自然斜坡的稳定性好,斜坡坡度在20-30咒倒攘讲嘀脖桓哺锹蚀笥?0%,未见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水土流失轻微,沟谷口未见泥石流堆积物。评估结果表明:沟谷Ⅱ-Ⅱ′为泥石流灾害低易发区。

4地面塌陷易发性评估

建设场区岩性为震旦系浅变质岩系,均属非可溶岩地层,不具备产生岩溶地面塌陷的条件。

5人工切坡稳定性评估

地面工程基建过程中,需进行一定高度的人工切坡,其稳定性决定于切坡所处自然斜坡的坡度、坡高、结构类型,人工拟切坡的高度、坡度、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及岩土体结构类型、软弱夹层、强风化带厚度、残坡积层厚度等因素。根据各切坡段所处地质环境特征,参照表3,将上述地质环境因素作为评价因子,并进行量级划分,得出总分值(F),通过比较,F≥23.4,表明人工拟切边坡稳定性差,16.7≤F

6结论

综合工程场地建设中各单项工程现状评估结果,总体评价认为,自然条件下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低;工程建设过程中或投入运行后,由于地质环境条件的剧烈改变存在诱发不同程度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中等,但地面工程易于防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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