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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筹划的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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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筹划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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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概念不同。偷税是指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拒不申报,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2、法律后果不同。税收筹划则是各国政府都是默许,甚至是鼓励的,它是为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进行的某种合法的行为,是符合税法规定的经济行形式和事实。而偷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对于隐瞒纳税事实的偷逃税行为世界上各国税法都有处罚的规定,偷税在我国税法上也是明确禁止的行为。

3、性质与手段不同。税收筹划是利用现有税收法律的优惠规定,在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尊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制订最有利的涉税方案。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性质中的首要一条。而偷税是与税法相对抗的行为,是一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偷税的主要手段表现为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主动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

4、社会影响不同。税收筹划的成功则需要纳税人及筹划人掌握必要的筹划技术同时熟悉税法条文,充分理解税法精神。而偷税因此,偷逃税是纳税人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是公然违反税法、利用虚假的申报减少纳税,各地税务机关均应进一步地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防止纳税人的偷漏税,。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世界各国对于“偷税”认识比较一致,而对于区别“避税”和“税收筹划”难度较大,两者在概念和定义上各国法律界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国家则规定、防范避税的条款较多,对避税比较严厉。有的国家认为只要合法行为一概是允许的,不谈钻不钻税法空子,也不必划避税和税收筹划。还有的国家主张把避税划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把“税收筹划”或“节税”称为正当的避税,在法律上不予反对,或者分为广义与狭义避税,广义避税包含税收筹划。避税是指纳税人钻税法漏洞,通过人为安排以改变应税事实而达到少缴或者免缴税款的行为。虽然它没有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非违法性,但是却有悖于政府的立法意图,它利用立法的不足或欠缺,是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比如在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0年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开始享受。当时,有许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人为安排,在第10年且优惠措施结束后,注销原企业,重新登记,重新享受优惠措施,即属于典型的“避税”手段。显然,这种避税行为是不符合政府税收政策导向的,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的精神和意图,也必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避税”与“税收筹划”的主要区别是:税收筹划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完全合法的行为,而避税属于钻税法的空子,虽然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

(三)税收筹划与节税

篇2

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其中企业财务活动是对以现金收支为主的企业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一方面表现为物资的不断购进和售出,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资金的支出和收回,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进行,也就会不断产生资金的收支。企业资金的收支,构成了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这便是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财务活动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筹贷引起的财务活动。

(二)企业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三)企业经营引起的财务活动。

(四)企业分配而引起的财务活动。

企业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利润及其分配活动与企业上下左右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联系。企业的财务关系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二)企业同其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三)企业同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关系。

(四)企业同其债务人的财务关系。

(五)企业内部各单位的财务关系。

(六)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七)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

本文中我们要重点关注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要按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而与国家税务机关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地纳税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因此,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反映的是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和内容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法规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实质就是节约税收支出,提高企业利润,是促使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之一。为此企业要加强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遵守税收法规,而且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受到国家的允许和鼓励。

2、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要使企业的各项税收风险降为零,追求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3、积极性。政府根据纳税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来实现某些宏观调控的需要。

4、计划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一种具有计划性的涉税经济活动,又是一项事前经济活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前会把缴税作为影响经济利益的主要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

5、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企业应当选择总体收益最多但纳税并非最少的一种方案。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表现在财务管理的每一项活动当中。

1、投资设立活动税收筹划

投资设立活动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投资设立过程中,在申请工商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时,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比较,选择适合的注册地点、企业类型、组织形式、产品类型的过程。如注册地选择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等;企业类型选择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类型选择高新技术产品、星火产品等。在组织形式上可根据税收差别及自身情况选择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2、筹资活动税收筹划

(1)筹资形式的选择。企业对外筹资有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形式。权益资金可长期使用,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能要支付股息,且股息从税后利润中分配,资金成本较高;负债资金到期要还本付息,风险较大,但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资金成本较低。当负债筹资比重增大时,企业获得的节税收益增加,特别是当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借人资金成本时,还可产生正的财务杠杆作用,负债筹资比重越大,企业的权益资金收益率就越高。但负债过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这就需要企业在筹资成本效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均衡,合理确定资本结构比例。

(2)融资租赁的利用。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同时租人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列支,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融资租赁的抵税作用比较明显。

3、生产经营活动税收筹划

(1)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按税法规定,存货发出的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中任选一种,但一经选用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的影响。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以降低当期利润,从而降低当期的所得税。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以减轻当期的所得税。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宜选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从长期看,存货计价对企业税负没有影响,实际交纳的税款是一样的,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无异于“无息贷款”,对企业来说缓解了资金压力、节约了筹资成本,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相应的财务收益。

(2)合理选择折旧计算方法。折旧分期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和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和折旧年限。一般情况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可推迟纳税,有利于企业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但也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当企业适用开办初期减免所得税政策时,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减免期内利润较少,而减免期后利润又较多,税款支出也较多。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3)合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并明确规定了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可见,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充分列支准予扣除项目,就能有效的减轻所得税负担。因此企业对于已发生的损失要及时报批核销,如资产的盘亏和报废、坏帐损失等;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应准确掌握其允许的限额并予以充分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另外对于一些可预计的费用,应以预提的方法计入费用。

(4)合理选择结算方式。企业的结算方式与税负也有一定关系,例如:直接收款方式销货收入的认定,以实际收到货款或收到销货凭证时为准,因而可对取得货款时间稍加控制,相应影响损益;又如分期付款销货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也可作度控制;工程收入实现采用全部完工法等也可以达到递延收入的效果。通过对结算方式的策划使销售提前或滞后,达到使利润集中于税收减免期内的目的,享受最充分的税收优惠。

4、收益分配活动税收筹划

(1)用好再投资退税政策。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若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在中国境内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退还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股利分配税收筹划。企业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股利政策对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的现金流量均有一定影响。用现金发放股利,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有一定数额的现金流出。而发放股票股利,无需支付现金,可以增加营运资金,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加量中获取收益。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兼并亏损企业达到整体税负减少的目的.

篇3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2

纳税筹划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纳税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的符合立法意图的活动。节税既不同于逃税,也不同于避税。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1.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

国家的宏观调控直接作用于市场,政策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纳税人对国家政策作出正确积极的回应,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调节自身的经济行为,在税法限定的范围内,追求税款的最小化,达到节税的目的。

2.有助于增强企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筹划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运用专业知识,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可以从理性的角度,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纳税法律、法规和履行纳税义务,是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纳税方法成熟、纳税效益明显的一个标志,意识到偷税漏税逃税都是违法行为。同时,纳税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

筹划得当,可以达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优效果,减轻税负,减少资金流出,增强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始建立并得到迅速发展,纳税管理机制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企业通过违法或者不规范的手段来降低纳税成本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大,甚至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而纳税筹划则能有效地规避纳税风险。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

1.事前计划性

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和安排,是纳税人一种具有计划性的涉税经济活动,在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为定局以后,就不存在纳税筹划的问题了。比如,企业的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承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义务。这就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之前进行计划和安排的可能性。

2.择优性

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择优性是纳税筹划特有的,逃税、避税不需要进行择优判断。纳税筹划是在几种合法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合法性

“合法性”既包括符合立法原则和精神,又包括符合法律条文根据纳税法规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也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遵循税法精神,否则不可避免地要沦为避税甚至逃税。因此,纳税筹划受到国家的允许和鼓励,可以说节税的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

4.明确的目的性

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减轻纳税负担,同时也要使企业的各项纳税风险降为零。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纳税支付的节约,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就有助于企业取得成本优势,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正是纳税筹划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普及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在纳税筹税具体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在观念意识、人员素质以及具体筹税活动中存在着不明确、不精确等一系列问题。

1.忽视纳税筹划风险

首先,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失败的纳税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其次,成本性风险。如果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但是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却耗费了企业过多的成本,甚至超过了它所能创造的收益,那么这种筹划显然是存在风险的。最后,如果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纳税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纳税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纳税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其风险性极强。

2.纳税筹划策略理解不全面

由于纳税筹划引入我国的历史较短,加之概念不统一,致使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一部分人认定纳税筹划就是偷逃税款,这样做是背离国家收税意图的,是国家税法所不允许的,损害了国家利益。另外,只有一小部分企业会选择聘用注册税务师等中介人员来进行纳税筹划。由于企业很少有专职纳税筹划工作人员或内部财税工作人员税务知识有限,综合分析能力不够,掌握国家政策不够全面,不少内部人员进行纳税筹划时对纳税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3.纳税环境不完善

我国目前税法建设还不够完善,征管水平低,处罚力度不足,税务机关的征管意识较差,查账能力不强等原因,还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调整,使得纳税人很容易就可以钻偷漏税的空子,给纳税人造成了可利用的偷税空间,制约了纳税筹划的应用。

四、企业如何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1.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纳税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第一,研究掌握法律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纳税筹划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的规定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关键。第二,企业要建立与纳税筹划目标相关的机制,包括筹划工作流程、筹划风险预警、筹划决策、控制机制以及反馈机制。有效的机制可以防范纳税筹划风险,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并能及时、有效实施。第三,纳税筹划的最基本前提就是把日常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好,杜绝假发票,杜绝各种人为的会计处理错误,减少因错误利用会计政策所带来的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2.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充分理解税法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国家政策,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这是成功开展纳税筹划的前提。政府与税务机关应借助媒体、自身开办的税务培训活动、专家讲座、社会舆论等加强对纳税筹划的宣传,褒扬积极合法的筹划行为,谴责消极违法偷逃税行为,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

3.处理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完善纳税环境

税务部门作为执行国家纳税的主管机关,要强化管理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纳税筹划的根本效果与税务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到当前国家纳税法规的发展趋势,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4.利用国家优惠政策

目前的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企业在作投资领域的决策时,对各行业可享受纳税优惠的比较应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之一。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纳税优惠政策。它利用纳税利益引导人们的活动,只有合理的运用才能得到确实的利益,这就要求纳税人要时刻关注税法的改变和国家政策的变化,不能仅仅站在会计的角度片面看问题,还要会从纳税的角度看问题,既要注意细节,同时还要通盘全局。

5.合理申请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

同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享受相当于无息贷款的利益,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的利益越大。例如,在计提折旧时,将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可获得延缓税款的利益。

总之,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开展不仅能够实现纳税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的内在价值,更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捷径,还涉及到了政府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活动联系。所以,对于纳税筹划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考虑到位,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否则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

参考文献:

篇4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中小企业不仅拥有更多的机遇,而且面临更大的挑战和生存压力。企业要发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尽量减少成本扩大收益,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纳税金额是成本的一部分,这就产生了如何纳税更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即纳税筹划问题。因此,随着与国际经济逐渐接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决策和发展的重要性。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纳税筹划往往是一个难题,他们不知道如何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其实,纳税筹划如一层窗户纸,捅开了便能够应用自如。

一、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文献综述

纳税筹划是一门涉及税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现代边缘学科。纳税筹划一词在西方国家几乎是家喻户晓,已发展融合成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的论著和文章也比比皆是。

美国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纳税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纳税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纳税筹划。”

可见,西方国家对纳税筹划的研究起步较早,纳税筹划理论已相当成熟,并在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并且,近年来,随着税收的国际化,西方国家对纳税筹划的研究已从本国扩大到全球范围,国际纳税筹划成为各国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而在我国,尽管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专著已不少见,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务实的探讨还比较缺乏,纳税筹划的市场化程度也较低,还没有形成健康良性的运行机制。因此,总的说来,我国纳税筹

划从理论到实践均处于起步阶段。

二、中小企业及纳税筹划的涵义

1.中小企业的界定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是针对大企业而言的,但究竟什么是中小企业,以怎样的标准来划分,则是一件十分困难和复杂的事情。以下是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2003年3月,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出台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以工业为例,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纳税筹划的概念

对“纳税筹划”概念的定义,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我们可以从专家学者们的论述中加以概括。

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筹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一系列谋划活动。广义的纳税筹划包括避税、节税、税负转嫁等活动。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地域性、时间性、专业性。

三、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依法进行纳税筹划也是其应享有的权利。那么,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又如何呢?为了弄清此类问题,下面是我对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所做的总结。

1.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

纳税筹划采取的是合法或非违法的手段,它与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理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任何违反法律规定,故意不纳、少纳或推迟缴纳税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处罚。

2.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风险比较大

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税收政策不稳定导致的风险。频繁变化的税收政策在给纳税人提供纳税筹划空间的同时,也给其带来风险。二是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均有发生。三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不全面导致的风险。此外,国家发现税收政策的漏洞时,有权适时做出调整。

3.税法、准则未得到严格执行

中小企业天生底子薄,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偷税、漏税成了部分中小企业求生的一个重要手段。部分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导致一部分企业认为偷、逃税款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同时,少数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务执法人员拥有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的余地很大。

四、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提高企业有关人员的素质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提高企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会计人员的素质,企业可以通过外出学习、自己培训等形式提高这些人员的素质,使企业的有关人员消除对纳税筹划认识上的误区,不要把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要使他们充分掌握税收方面的相关知识,以便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2.中小企业应该熟悉纳税筹划的方法及如何运用

2.1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主要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都采取了一定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税率优惠。为照顾中小型、低利润的企业,国家确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中小企业只要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自己的纳税负担,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2.1.2起征点优惠。我国税法规定对个体户每月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达不到规定起征点的,可免于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因此经营规模较小(收入额在起征点上下)的纳税人可以尽可能通过合法形式使其收入额在起征点以下,以便达到避税的目的。

2.2中小企业可以从企业组织形式入手,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不一样的企业组织形式,享受不一样的税收待遇。因此,中小企业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负担的组织形式。

2.3中小企业招收企业员工的纳税筹划

我国现阶段对失业人员创立的中小企业和当年吸纳失业人员达到国家比例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免征所得税,实行税收优惠。

3.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风险的防范

3.1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进行税收筹划的中小企业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的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随时随地注意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3.2中小企业要从一开始就规范运作,要有纳税观念。这样既能尽早地进行纳税筹划,也能避免不规范运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因为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企业为不规范的纳税行为付出的成本将会越来越大。

4.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视企业税收筹划环境

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多部门配合的结果。要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税收筹划措施,并加以系统化,这样才有效果。否则,零散地使用税收筹划个别措施虽能解决部分问题,但会顾此失彼,增加税收筹划成本。要切实保证税收筹划的适应性、综合性。

参 考 文 献

[1]张菡.新时期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之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1).

[2]林立清.黄光阳.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J].财会月刊,2005(8).

[3]王登梅.浅谈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4(3)

篇5

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的地位得到不断提高,其作用已不容忽视。作为企业的外部成本,税收额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税收筹划,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政策,从而将企业的税负降低到最佳状态。于此同时,出于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认真研究和分析国家政策导向和税收法律,综合考虑建筑行业的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税增收,在企业财务管理、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进行筹划,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和资金的良性循环。

一、 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为了节税或延迟缴纳税款的目的,合理利用法律授予自己的权利和优惠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的安排和筹划。目前,在很多西方国家,税收筹划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应用,但是在我国,很多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一定局限性,经常把税收筹划和偷税行为混为一谈。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的是,税收筹划是不违法的,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税收筹划是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的,形式上完全合法。

并且税收筹划具有目的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特点。第一,税收筹划具有目的性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就是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实现最轻税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在多个税收方案中选择税负最少的进行纳税,其二是依据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几个纳税总额上下差不多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最晚的进行纳税,企业获得的税收收益会随着纳税时间的后置而增多;第二,因为税收存在多种税基,并且它们之间不是互相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的,本期税负的减少可能会带来以后几个纳税期税负的增加,一种税基的减少可能会致使另一种税基的增加,所以税收筹划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重视某一种税负的减少,应该进行综合的考虑,要着眼于纳税主体的整体税负;第三,税收的前瞻性是指纳税人对其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进行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税收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的话,必须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所以说税收具有前瞻性特点。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开展税收筹划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其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就是对税法的充分理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明白依法纳税是其法定义务,企业拥有的经济权利是合法节税(即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施工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正确区分合法节税与违法偷税的界限,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法促使企业自觉主动地研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达到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的效果。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企业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为企业带来持续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以说是极其重要的无形资产,其纳税形象是企业社会形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第三,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水平的提高。所谓企业经营决策是指:解决企业应该做什么、在什么地方做、何时做、如何做以及由谁来做等问题。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正是一个系统决策的过程,搞好税收筹划能够不断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成功的税收筹划也是成功的经营策。

第四,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对企业而言,税负与其利润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税负是一项不能获得任何补偿的经营成本,同时,税收具有固定性、无偿性以及法律的强制性。企业如果能够在实现同等经营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税收筹划降低税负,企业就可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一)合理利用税负转嫁

依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集团内部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购买股份所得不能在税前扣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多数都是以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形式存在,因此,科学合理利用税负转嫁可以有效的降低税费支出。作为一个集团,在市场上物资价格经常变动的情况下,内部企业之间往往相互融资、投资关系频繁,这就为企业集团进行税负转嫁创造了有力的条件,企业集团选择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时就可以降低税费支出。

(二) 对经济合同的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需要签订各种经济合同,其中较多条款都会对企业的税负有较大影响,因此,经济合同在签订前,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注意筹划技巧。尤其需要特别注意土地转让合同中关于转让办法、总分包合同中价格的确定、合作建房合同以及代建合同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费和建筑材料费的区别等,从而可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税收支出。

(三)重视对成本费用列支的税收筹划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受成本费用列支的直接影响,因此,施工企业应当重视对成本费用列支的税收筹划。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应当及时入账核销那些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将正常损耗的部分列为费用,及时调查那些存货的盘盈盘亏原因,及时将已经发生的呆账坏账列为费用;第二,施工企业应该采用预先列支的方法将那些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以及损失列入费用,比如,可以将职工未发放的到期工资,按照职工人数的平均工资和未发放的月份进行工资总额的列支;第三,对于列支、损失费用应当适当缩短摊销期。比如,根据自身特点,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递延纳税时间,可以进行年限的选择,利用会计制度和税法在递延资产的摊销上,给予的选择空间,增大前几个会计年度的费用。

(四)准备金的税务筹划

对于坏账损失的处理,在原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一方面允许企业计提少量坏账准备,予以税前抵扣,另一方面,需要遵循税法的原则,要求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才可以税前抵扣。然而在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任何未经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企业不允许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企业只能在坏账实际发生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利用提取坏账准备金进行筹划的空间己经缩小,但是需要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将已经发生的坏账进行认定,实现损失税前扣除,从而减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五) 借款及利息支出的避税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因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及因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某项投资或经营、生产资金不足等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列支。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当特别注意使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取得税务机关的审核同意;使借款利息不高于按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取得借款付息的证明文件。

结束语: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施工企业应当做一个主动的纳税人,认真学习掌握并研究国家宏观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于此同时,受施工企业自身特点的影响,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非常广阔,应该综合考虑影响企业税负水平的相关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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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209-02

目前,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人们对税收筹划都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该是以适应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以节税(tax saving)为主要手段的一种管理活动。但在实践中,纳税人的筹划方法往往与避税方法交叉在一起,以共同筹划实现财务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扩大到以不违背税收法律为前提,这样一来,就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为财务目标,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重点强调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它的内涵比狭义要大一些,通过税收筹划活动带给纳税人的利益比较大,纳税人也容易接受。狭义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它的内涵要比广义较小:即在不违法的基础上必须符合税收政策导向,筹划的空间只能是税收优惠政策或选择机会,而不能利用政府的税收政策缺陷,筹划的手段局限于节税,而不能采用避税手段。因此.我国所推崇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即节税筹划。

1 税收筹划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这就产生了企业如何筹划纳税问题。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来源,对企业的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又由于国家在经济发展上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以及在不同地区、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条件。这里从三个方面加以归纳;

一是可以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

二是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通过对纳税方案的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发挥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职能,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共享。

三是有利于促进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然经过不断完善,但在不同时期,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又由于税收筹划的反作用力,为国家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提供了依据,并起到了对它的验证作用。也促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方面的不尽合理和完善之处,及时调整和完善,引导企业投资、经营、消费等方面按照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规律去运作,推动依法治税的进程。

2 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2.1 税收筹划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

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对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2 税收筹期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即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来说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呈现出负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2.3 税收筹划要服从于财务决策过程

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分配。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

2.4 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所以,要重点分析对其财务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筹划显性和隐性成本,只有筹划成本低于收益时,方案才可行。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

2.5 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2.6 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需在应税经济行为之前进行,并指导经济活动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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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结构性减税的税制改革方针指导下,我国税制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开展营业税转增值税的试点、资源税改革等。在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现有税制的完善显得非常重要。

税收是资源由企业向政府转移的重要工具。企业有强烈的意愿减少税负,将资源更多的留在企业内部可以自由支配。由于存在法律成本,企业更多希望利用合法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负。税收筹划做为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税负的纳税优化选择,越来越多被企业所采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金融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出现,这使企业税收筹划产生了新的方式和方法,对相对调整滞后的税收法规带来了挑战。本文主要探讨企业如何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以及政府应该采取那些措施来引导和制约。

一、税收套利理论

现实中不同的纳税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交易方式下,面临的边际税率往往并不相同,这就为税收筹划创造了空间。纳税人通过购买一种低税率资产(多头)和同时出售另一种高税率资产(空头),在净投资为零的水平下就可以产生一个确定的税收利润。这就是税收套利理论。这种交易行为可能是将纳税人收入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账户转移为另一个账户,又或者从一个纳税期间转到另一个纳税期间,其实质上都是将纳税人收入从高边际税率资产向低边际税率资产转移。在理想状态下,最终纳税人进行各种交易行为的边际税率都将相等。

理想状态往往存在一些严格的约束条件,如完全竞争市场、没有交易成本和市场摩擦等。这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所以现实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存在种种的限制。首先,税收法规的限制。税收法规是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约束,考虑到现实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企业行为,法规很难对企业的所有行为都进行详细规定,所以法规往往只做出原则上的规定,然后规定解释权归于相关税收部门,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必须得到税收部门的认可。其次,税收筹划的政治成本约束。目前隐性税收概念还未被公众很好理解,公众一般关注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显性税收,支付大量隐性税收而较少显性税收的企业往往得不到公众和税务部门的认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时必须保持一定量的显性税收。再次,税收筹划效果的非知性。税收筹划建立在对未来投资盈利的预测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计划与实际总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税收法规的修订和条款的解释也在不断变化,这些都使企业税收筹划不能是静态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的动态税收筹划。这也意味着税收筹划的结果不可能达到最优,而只能追求次优的结果。最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企业通常希望向税收当局报告低水平的应税收益,同时他们又希望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告较高水平的财务报告收益,当税收筹划导致企业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报告低收益时,企业出于管理者报酬、债务和权益证券定价等原因会不采用税收筹划,这也是很多企业不采用税收筹划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尤为明显。

二、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来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方面国外的研究文献也非常多,如Dhaliwal,D等(2009)研究了如何利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来进行税收筹划。但国内这方面文献还处于空白,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很多金融工具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股指期货只有几年的历史,大部分的期货品种,无论的是商品期货还是股指期货,更多表现为投机属性而不是套保、套利属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越来越紧密,国内企业也开始在实际经营中越来越多发挥金融工具的各种属性及用途,这使金融工具对税收筹划影响的研究变得非常具有实践价值。

首先,利用金融工具可以减少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使税收筹划的次优结果更加接近最优。如金融工具的套保属性可以降低企业未来投资盈利的不确定性,提高动态税收筹划的准确性。另外,企业进行税收套利也往往要借助金融工具来实现购买一种资产(多头)同时出售另一种资产(空头)。本文接下来进一步分析在我国现行税制下,金融工具是如何减少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和帮助企业来实现税收套利的效果。

除了前面提到的金融工具套保属性可以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企业还可以利用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来降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税法对企业收益的确认、计量很多方面采用与会计收益相同的方法,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会计与税法在目标上的差异,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而税法往往从有利于保全税收或体现政策导向的角度对企业的税务处理做出规定。会计强调收益相关、可靠,而税法更强调收益的确定性。

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我国会计准则在2006年前后进行了重大修改,全面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国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大量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与当前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差异,税法对收益强调的是确定性原则,只有当金融资产交易时才确认损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并不会影响金融资产账面值,也不会影响损益。这种差异为企业运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产生了空间,一方面可以降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产生税收套利来藏匿任意的收益。

假设企业希望藏匿10万元经常性应税收益(如主营业务收入),那么企业可以“卖空”股票,然后用卖空所得收入来购买平仓所需同样多的多头股票。这样,在纳税年度结束之前,无论股票升值或贬值,这项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均为零。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如果股票升值,纳税人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来轧平空头头寸。这样交易可以使纳税人在做空交易中产生10万元损失,可以用来抵消10万元的经常性应税收益。反过来,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股票贬值,只要简单地卖出股票就可以轧平多头头寸,从而也可轻易得到10万元的损失,同样可以抵消经常性应税收益。当然,另一方面,纳税人将会因为继续多头或空头持有股票而得到10万元的收益。由于这项投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在财务报告中10万元的经常收益被抵消了,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了10万元资本项目收益,所以财务报告中纳税人当期收益仍为10万元。企业运用金融工具对财务报告收益没有影响。但税法上却不一样,由于盈利的金融资产继续持有,并没有轧平头寸,根据税收上的实现性原则,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将不会被计入收益,那么此时纳税人的总盈利为零。通过这种简单的方法,10万元的应税收益被藏匿,同时并不会导致财务报告收益的减少。纳税人只要在新纳税年度开始第一天重新建立对应头寸就可以了,仍然保持投资收益为零的投资组合。

由于市场存在交易成本,这种税收筹划方法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首先,这一策略要求持有足够数量的头寸用来藏匿收益,其次,由于对“做空”的限制,往往卖空股票所得并不足够来购买同样多的多头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也会产生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另外,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的市场波动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即使在第二天就重新构建投资组合,价格也会发生波动。但这些因素产生的成本费用率对企业来说,还是远低于25%的企业所得税率。同时,考虑到目前我国股票、期货市场具有涨跌停限制,能够卖空的股票、股指期货标的又都是蓝筹股,价格波动相对较低。

三、如何防止金融工具产生的税收流失

前面我们跟大家探讨了金融工具如何克服财务报告与税收的盈利冲突,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达到税收套利的效果。那么为了防止这种方法的滥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税收上区分资本项目收益与经营项目收益、亏损。将来自于资本项目的收益、亏损与经常项目进行分别核算,资本项目产生的亏损不能抵消经常项目产生的盈利,这将使金融工具产生的虚假亏损不能用来抵消经常性项目产生的收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发生了大量利用金融工具藏匿收益的案例,因此美国税法做出了类似规定,有效防止了纳税人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目前我国税法并没有对资本项目与经营项目收益、亏损进行区分,二者的亏损可以相互抵消,这为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打开了方便之门。

其次,会计改革与税法的同步性。Wilson(2009)研究表明会计与税收差异越大,企业越容易进行税收筹划。因为二者差异越大,财务报告收益对税收筹划的约束越容易被规避。目前,我国企业能够利用金融工具克服财务报告与税收的盈利冲突,就是利用了金融工具会计确认、计量与税法上的差异。目前,我国会计准则正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大量公允价值引入会计准则,税法也应该随之加以调整,降低二者之间的差异。

最后,提高税务部门的监管能力。无论是原则为导向的法规,还是以规则为导向的法规,都可能被规避,税法也不例外,所以税法中赋予税收部门法规的解释权和监管权。无论那种税收筹划方法,税收部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都能对行为合法性进行判定。新的税收筹划方法不断出现,而法规制定具有一定滞后性,这就需要税务部门来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企业利用税收筹划导致税源流失。

参考文献:

1.Dhaliwal,D.,Erickson,M.,Heitaman,S.,2009.Taxes and the backdating of stock option exercise dat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Michelle Hanlon,Shane Heitzman,2009 A Review of Tax Research. 2009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Conference Pa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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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规划出现的常见问题

(1)从宏观的角度看,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税收环境不稳定。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一些法律法规有时可能顾及不到一些方面,从而造成相关法律条文的不确定性。纳税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财务进行了有利于自己的税收规划,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这特殊时期,而后出台的政策往往具有溯及力,现在的经营行为可能会由以后出台的法规来调整,增加了纳税人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由此可见,税收规划是一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具有长远的眼光,但是,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稳定。(2)从微观角度来看,纳税人税收规划的意识不强。由于我国在税收规划方面的起步较晚,对于多数纳税人而言,何为“纳税规划”是一个极为陌生的名词,不仅如此,对于征税人而言,如何开展税收规划也是一筹莫展,原因在于其对于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知甚少,税收规划往往与偷税、漏税等行为等同起来。以我国目前的税收环境来看,即便在理论层面上论证了税收规划的可行性,但是从税收成本以及风险的层面来看仍旧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要想彻底改变税收管理层的观念,必须从税收制度入手,改变当前的税收指导思想,改变税务机关的税务能力,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收税,从而实现有理性的税收规划工作。除此之外,相关的一些税务部门执法不严。我国的税收法律存有一些漏洞,还不够健全,没有对于那些偷、逃税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和处罚,这也是企业管理者在权衡了成本、风险与收益之后,选择倾向于违法行为而不愿意选择税收规划的原因之一。不仅如此,由于税收规划成本费用过高,任何企业都有着统一的目的,即收益大于成本。税收规划作为一种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纳税人必然需要组建专门的机构,或是聘请专家从事相关的顾问工作。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增加纳税人的经营成本,因此税收规划短期内难以落实到实处。

二、改善税收规划环境的对策

(1)税收规划制度化、规范化。税收规划并不是一种简单的计划行为,而是在全面理解掌握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市场状况以及财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后所实施的关于税收方面的规划技术。税收规划是高度科学化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规划结果。因此必须具备一个全面的、透明的信息空间,才能够确保顺利地开展此项活动。此外,税收规划必须实行法律责任追究制。对于税收责任主体,应该依法设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违法情况,必须严厉处罚;同时,如果企业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从事违法税收规划行为的,企业与涉事单位也必须严格处理。加强相关法律责任的认定,是加强税收规划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加强纳税人税收规划意识的培养。优化社会总体环境,为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供深厚的现实土壤。从文化、社会民主、经济等诸多方面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通过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公众感受到纳税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从而真正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进而提高公民的纳税规划意识。再者,作为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应该明确税收规划的具体概念和范畴,建立起税收筹划所必要的理论基础。一方面有利于消除人们对税收规划概念的误解;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社会各界从事相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并且在实践层面上积极探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与完善,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收益的手段也将日趋多样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也应该积极学习,重视税收规划工作。

税收规划是一种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行为,对于一般的纳税人而言,其不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能力,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中各专业人才,以及中介机构的作用,例如聘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这些机构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合理的、规范的、合法的、有效的税收规划,能够让纳税人在当前的税收法律环境下,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纳税人而言,其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对于中介机构而言,与企业合作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促进自身的发展,不断累积实务经验,提高业务水平,最终推动我国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玉周.实用税收筹划[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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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VIE 模式 财务报告 国际比较 启示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中国对基于VIE 架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处理实质上已经一致。但基于VIE 架构下的实际运作中还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 VIE 模式简述

(一)VIE 模式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模式,国内一般理解为协议控制模式。首先出现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3 年的第46 号解释(FIN46)中,解释对VIE 的说明用于取代过去的“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解释明确了投资企业可以将这类可变利益实体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模式原型首先由新浪公司采用。为实现境外上市,新浪首先需要将涉及该项内容的相关业务和资产分离出来。为此,新浪的上市团队设计了“协议控制”模式,即由新浪在境外设立的SPE 通过其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与经营实体签订一揽子协议,从而获得境内经营实体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实际上达到了控制的目的,最终实现曲线境外上市。其后该模式被众多互联网公司甚至非互联网公司所采用,因此该模式也被称作“新浪模式”。

(二)VIE 模式下相关风险

1. 法律风险。从内资企业与外资控股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来看,从法律角度而言也许是有效的。但是从其经济实质角度而言,则有违中国现行法律的风险。2006年7 月,信息产业部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 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源、场地、设施等条件。” 2006 年9 月,商务部、国资委等又颁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 年6 月以商务部令的形式予以修改),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2011 年8 月,商务部又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商务部公告2011 年第53 号),明确规定: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从交易的实质内容和实际影响来判断并购交易是否属于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多层次再投资、租赁、贷款、协议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中国虽然默许了现行VIE 模式的实施,但这些法规的出台,也预示着这些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另外,从VIE 结构本身而言,也存在协议和法律的冲突问题,即内资公司的名义股东和外资控股公司可能存在经济上和法律方面的分歧,从而产生可能危害公司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2. 税务风险。在设计投资架构时,为了能够享受最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会设立多层次的控股公司。这种复杂的设计牵涉到不同地域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时中国政府在对基于协议转移利润时的关联交易审查也非常严格。

因此,税务风险是不可规避的重大政策风险。

3. 外汇管制。目前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在取得商务部门批准证书的同时,还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以获得外汇登记证。这些政府审批的环节存在一定的难度。即便审批完成,外商独资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时,依然会遇到外汇管理的现实问题。

4. 信息披露。基于VIE 架构设计的上市主体需要严格执行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在披露相关信息时需要包括境内经营实体。而境内实体经营公司则需要遵守中国有关部门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因此,如何平衡信息披露机制,也变成了现实问题。

二、VIE 模式财务报告的国际比较

(一)IFRS 的相关规定

涉及VIE 模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主要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10)、《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 号——涉入其他主体的披露》(IFRS12)、《解释公告第12 号——合并:特殊目的主体》(SIC12)等。这几项准则及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27)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自2013 年1 月1 日起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IFRS10 首先对控制进行了全新的解释,认为控制的本质在于投资者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其承受了变动回报风险或者有权利获得变动回报,并且有能力利用其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变动回报金额。一般而言,控制一般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主导被投资者的现行权力以及对被投资者回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活动;通过被投资者的涉入,承担变动回报的风险敞口或取得变动回报的权利;利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金额的能力。简而言之,IFRS 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投资企业对于实质性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应当予以合并财务报表,在信息披露时,投资企业需要同时披露合并的主体以及未予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二)FASB 相关规定

关于VIE 概念最早由FASB 在2003 年1 月的FIN46 提出,该文件指出只要符合下列两条标准之一就可以被定义为可变利益实体。一是实体主要靠外部资金维持日常运营,实体的股东只拥有很少的投票权,即实体自身可承担运营风险的股本并不能维持实体运营的日常活动;二是实体的股权投资者无法控制该公司的财务利益。由此可知,投资者通过VIE 架构的安排,实现了投资者虽然没有持有或少量持有公司的股份,但是依然能够决定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此从中获取利益,那么该公司就属于VIE。FIN46 由于明确了这种基于实质性控制而应当合并财务报表。

2009 年6 月,在FASB 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67 号——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FAS167)加强了对VIE 模式财务信息的披露。根据FAS167,首先需要对VIE 进行确认,也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任何实体即是VIE :一是在没有额外的次级财务支持下,风险权益投资不足以为实体自身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二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风险权益投资人缺少下列任一特征:通过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实现主导对经济表现产生最重大影响活动的权力;承受实体预计损失的义务;获取实体预计剩余收益的权利。FAS167 明确指出了企业在判断VIE 的基础上,应将相关VIE 的财务报表并入其主要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的财务报表中。因此,判断主要受益人就成为关键步骤。判断主要受益人的主要原则是企业能否实质性控制其在VIE 中的财务利益。另外,FAS167 还要求对报告主体具备主要受益人的特征进行持续评估,以及时、完整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最后,FAS167 对于报告主体应当披露的各种信息也进行了明确地规定,以有助于财务报告阅读者全面了解报告主体的相关信息。

由上述可知, VIE 模式主要受益人为SPE 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当VIE 的财务报表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再通过股权关系并入到境外上市的SPE 中,最终实现了境内经营实体业绩向境外上市主体的转移。

(三)CAS 相关规定

涉及到VIE 模式会计处理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CAS20)、《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CAS33)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CAS41)。

2006 年的CAS20 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实体的企业合并不适用该准则。这样的规定源于对“控制”的认识还主要是基于所有权的控制。不过在2010 年发生变化,在《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0 ﹞ 25 号)文中,明确了对于通过合同控制的企业或者特殊目的主体准予合并。其后业内对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预期越来越强烈,希望规定不应仅仅停留在文件通知层面,最好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或者修订予以明确。

2014 年2 月,财政部了CAS33 的修订版,这是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项重大突破,其中一项体现在对“控制”定义的解释。在CAS33 第七条中,将控制解释为:“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该定义突破了以前以所有权为判断基础的理念。同时该修订版准则还在第十一条明确了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力。该规定从准则的高度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由此可见,新的CAS33 准则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了VIE 架构属于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

2014 年3 月,财政部又了CAS41,该准则第三条指出,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的方式则包括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债权,或者向其他主体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和担保等。同时将结构化主体定义为“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对比VIE 模式的特点可知,VIE 的协议双方正是通过包括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实质上的控制行为,从而才能得以完成利润的转移。也就是说,CAS41 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了VIE 模式适用该准则。

由上可知,财政部近年通过陆续拟定和修改会计准则,逐步完善了对包括VIE 模式在内的模式化主体的财务报表合并问题,同IFRS 和FASB 的规定趋于一致,解决了实务中的如何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随着国内A 股资本市场的逐步改革,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正在逐步放开。如2014 年5 月公布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即对拟IPO 企业的财务业绩条件有所降低。VIE 模式作为企业应对2006 年10 号文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政策的产物,也应放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统一考虑。为了有效引导VIE 模式企业的行为,建议关注以下方面:

(一)适时修订相关规定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2006 年10 号文出台后,暂未查询到境内的主体为了并购而报商务部审批的案例。实际上一些从事电信增值服务的知名企业,如新浪、百度等为规避此文件通过VIE 模式而实现了境外上市。其他行业的诸多公司也采用了VIE 模式。众多知名企业出于政策限制无法在境内上市,被迫“离家出走”既说明了其发展对于资本的渴求,也说明了政策需要及时改变,以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实现在国内上市或者回归境内。今天国家的竞争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国家所属优秀企业的竞争力。有鉴于此,可以首先从法律角度为国内优秀企业上市提供帮助,而非将其“逼上梁山”。

(二)明确红筹架构企业如何在境内上市

前已述及,基于协议控制的红筹架构设计的企业,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此模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由于其复杂的法律、税务和外汇管理设计,这些企业如果要想实现在国内的上市,在目前实行核准制体制下,中国证监会承担了较多的责任与风险。只有通过先行取消红筹架构,相关企业才能申报上市。部分企业为了回归境内上市,花费了比当初搭建VIE 架构更多的时间以及更多的成本。从时间角度考虑,目前通常需要取消红筹架构后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才能实现重新上市,实务中甚至出现部分企业为了实现快速上市而瞒报自己的红筹架构历史情况。如果要实现红筹架构的境内上市,也许政府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是比较好的改革方向。至少证监会不会承担对红筹架构企业的实质性判断责任。

(三)改革货币结算方式

随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管制措施越来越严,外商独资企业的困难是注册资本金结汇问题。在VIE 结构下,外商独资企业一般是没有实际业务经营的,但结汇的前提是需要经营合同、采购发票、工资清单等。实务中经常造成在境外融到的外币资金没有更多的办法顺畅地在外商独资企业结汇,进而影响境内运营公司的资金使用。为此,部分公司为了实现结汇做一些主业之外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快速结汇的目的。这种情况甚至致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通过非正规渠道去结汇,然后再将结汇款借款给外商独资公司,从而外商独资公司再借款给内资实体公司经营使用。因此,进一步规范VIE 模式下的结售汇制度亦需引起重视。

(四)减少VIE 架构下转移利润的税负成本目前VIE 在搭建其法律架构时,伴随着税负成本与商业模型的优化,企业投资者不管是把上市主体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还是增加香港公司的中间层设计,其主要目的在于税务筹划。外商独资公司在设立时也倾向于选择更优惠的纳税地点以及未来可能开展的相关业务。由于VIE 架构下涉及的行业过多,在行业税负不同的情况下,加上国内“营改增”的范围和时间进度不尽统一,造成很多外商独资公司与内资公司因税种不同,导致双方在利润转移时税负加重,这又进一步增强了VIE 架构下涉税的复杂性。因此,“营改增”的步伐也将有利于VIE 模式下企业的良好运营。

(五)增加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

2006 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推动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务中也感觉到部分会计准则读起来比较晦涩难懂,不便于实务操作。今年或修订的准则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名词和理念,如CAS 33 中对于“控制”的含义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提出了“可变回报”的概念;CAS 41 中则提出了“模式化主体”的概念。对于这些新概念,除了加强培训,还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解释,如有可能以案例的形式更有说服力。准则只有切实执行才会更有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M]. 北京:人民出版社.[2] 韩金红,王瑞华.FASB 协议控制会计处理及其启示[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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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合理利用筹资融资渠道融资作为经营资本是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可以发现,薄弱的财务意识使部分大学生在创业时直接在主观上忽视了这一途径,这也导致许多刚刚创业的大学生失去了许多融资良机。大学生融资难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本文主要探讨的主观因素,就是财务意识薄弱导致忽视,或者失去一些融资机会。在本次调查中,有70.87%的团队的启动资金是仅由主创分担。想到社会众筹、政府扶持和天使投资的团队只占了少数。其实大学生作为创业主体,在政策条件上是占有很大优势的,但他们很少能想到这些。在多次专访中,笔者也了解到很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没能好好利用优势和资源,独自承担启动时期的所有资金,过着非常艰难的生活。现在学校和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越来越多,天使投资和天使基金也正积极发展,并趋于成熟,可是很多大学生创业者并没有好好利用这些资源和机会,了解的融资渠道单一,主创分担压力过大,这也导致创业难以成功。在调查中,有81.55%团队,并不很清楚,或者完全不了解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予以的扶持政策细则,譬如一般企业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到银行无息贷款等等。从主观上来说,就是这些大学生创业者没有对财务有积极的意识,没有去关心有利于企业融资和发展的途径。

(三)缺乏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合理计划,也是大学生创业企业能否生存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资金使用计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务报表,二是浮游资金。根据本次调查统计,仍然有12.62%的已创业团队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那也就无从谈论根据财务报表调整运营方案的财务意识了。在未创业团队中,也有将近一半的团队尚未形成预计财务报表。在这些未形成财务报表的团队中,多数团队简单认为财务管理就是记账,更是有个体经营者根本没有记账,对于浮游资金,大学生创业者中意识到这一点的更少。在对一位经营披萨店的法学女生的专访中,解释浮游资金的含义之后,女生给出的回答是,没有留存浮游资金,目前所有资金都用于运营和拓展业务。首先,很多大学生创业者没有考虑过浮游资金这个问题。再者,在知道浮游资金后,仍然没有意识到浮游资金的重要性。譬如这家披萨店,如果某天因特殊情况,原材料涨价,材料供给不足,就会直接导致损失一部分客源,进而影响当天收益。由此可见,对于资金紧张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更应该意识到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的重要性。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多数并没有很好的认识其重要性,导致了日后生产经营的问题和财务资金的漏洞。

(四)成本管理意识薄弱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的成本管理并不是真正专业层面上的含义,成本管理意识薄弱。他们多数采用削减人力成本和压低供货商价格的方法,来刻意控制成本。然而这不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办法。还有10%左右的团队负责人将成本意识缺失归咎于队内没有专业人才,或者简单地认为“所谓成本就是应该花的钱”。当问及如果出现成本超出预算的状况时,他们多数会不知所措,表现得非常茫然。在一次专访中,一位曾经营过二手书店的大学生。当时,该书店的总投资额为8万元,他用了7.5万买了一辆小货车。当问及是否考虑过这辆车带来的停车费、汽油费和各类其他相关的费用时,他坦诚地表示没有考虑到这些细致的问题。可是对于一个总投资额才8万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这些问题不是细微的。正是由于成本控制的缺失和财务管理意识的淡薄,导致了最后经营的失败。许多大学生创业者只是片面的了解了成本管理的概念,而真正在综合实践的时候,又缺少了相关的财务意识,从而导致在实际运用中,容易顾头不顾尾。作为创业者如果一味只追求利益最大化,缺少细化的成本分析则必然导致经营问题的出现。

(五)缺乏税收筹划的整体意识税收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大学生创业者对税收筹划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大学生创业者所谓的税收筹划仅仅针对上缴税款,对于税收的筹划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有一些专业概念是大学生创业者的意识盲区,譬如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合理避税。在本次调查中,至少有33.98%的团队不知道税收筹划。在另外的66.02%的团队中,笔者随机抽检了几位团队负责人,他们大多了解到的税收筹划即为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及时上缴相关的税款。笔者了解到,也存在有已经经营了近半年的企业还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情况。近年来,政府对大学生创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譬如高新技术企业和文化企业可以申请到低税率;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在区县的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但被问及是否了解相关政策时,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并不清楚,或者认为没有了解的必要。其实说到底,也就是还没有形成税收筹划的整体意识。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税收关乎的不仅是企业效益,还有国家法律。所以税收筹划是个专业性非常高的一项工作,没有进行税收筹划就会影响企业效益,税收筹划出现失误就会导致法律问题。因此,从小规模经营开始,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建立税收筹划的整体意识,是大学生创业发展前瞻性,有序性的重要举措。

(六)企业内控缺乏实质性企业内控方面,大学生创业者多存在“为光鲜而努力”的表面文章。因为在成立公司时,必须要提交企业章程和企业制度,所以在已创业的这部分团队中,全都拥有成文的章程和制度。然而企业内控这方面工作在尚未创业的团队中,做的相对较差。也可以说明,创业者在企业内控方面的意识也并非完全主动的,有些人是因为要注册公司了才想起完善这些内容。可见,创业者在企业内控的建设问题上存在为光鲜而完善的隐患。但在随后进行的专访中,问题涉及到签字制度、财务分工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大多数负责人回答含糊不清,总体反应内控意识淡薄。举一个例子,上述披萨店,在原材料采购时没有相关的采购合同或协议,采购也没有一个相关负责人,更无从谈论负责人的签字制度了。再说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只是浮于表面。追究考核标准时,只能很笼统地回答“按照平时表现”,无法细化回答。这说明这些书面的章程和制度很多只起到了表面作用,没有很好地在践行,归咎起来仍然是财务意识很薄弱。

二、提高大学生创业者财务意识薄弱的对策

明确问题所在,对症下药即可。针对上述的财务意识薄弱的6种具体表现,本文尝试从大学生主观层面和学校及社会的客观环境这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帮助消灭大学生创业者财务意识薄弱的现象。

(一)学生主观层面上,综合提高财务意识

1.树立正确创业观念,形成财务意识创业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大学生应该先树立起正确的创业观念,而后付诸实践。在形成商业策划书时,就应该要具备通盘考虑的能力,尤其是财务方面,对创业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要有预估能力。在组建团队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寻找相关专业的学生,比如在财务方面,就可以找到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宣传方面就可以找传媒分院的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能够遇到问题努力解决,而不是因为怕苦怕累,还没尝试解决问题,就先选择放弃。在拓展一项新业务时,不能完全依赖团队中的专业人员,对于新领域的知识,自己应该要有学习的主动性。在财务方面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认识,有意了解企业财务的系统和流程,初步形成自己的财务意识和财务习惯。在企业进入稳定期后,大学生创业者应该对企业的未来趋势有个合理的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将自己的创业观念和想法进行加工和完善,形成一套自己的能够成功的创业思维系统。

2.学习财务专业知识,提高财务意识团队负责人不能因为自己是非经管类学生,就把财务工作完全交由财务主管进行打理,自己则不闻不问。负责人要从宏观上把控整个企业的财务走向,安排好财务分工,让整个财务体系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转下去。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要求团队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从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开始。合理利用大学的资源,旁听财务专业课程,借阅财务专业书籍,夯实专业知识的基础,把握财务问题的分析思路,才能在财务资金上保证整个团队的营运能力,才能正确处理企业的财务关系,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然而比专业知识更基础的,并且贯穿整个创业和经营管理过程的,应该是财务意识。团队负责人和财务专人应该要从意识上重视财务管理的工作,要加强财务意识的培养,时刻紧绷财务意识这根弦,摒弃“重营销,轻财务”的旧有观念。努力达到财务意识与财务专业知识相辅相成的境界,即财务意识促进财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财务意识的层次。要认真对待财务管理问题,建立完善的财务体系,并且将这种财务意识和体系观念融入到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的意识中。这样才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财务意识,助力企业往更高的方向发展。

3.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补充财务意识近年来,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鼓励和扶持越来越多,特别是财务方面的。大学生创业者作为受惠的主要对象,应该要有去了解和学习这些政策的主动性。这里提到的了解和学习,不只是表面上的,应该深层次的学习和研究,并且结合自己的企业进行深入思考。在学习和研究扶持政策时,联系自己的企业,补充现有的财务意识。譬如在申请贷款方面,因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信用等级无法考评,所以银行通常会面临很大风险,所以要想享受到政策优惠,就要自己有主动性,主动地了解、学习、申请和配合。多数大学生创业者自身对经济优惠政策了解不全面,应在研读政策条例和细则时,不断发现现有的财务意识存在的漏洞,对自己未曾考虑的财务问题,甚至其他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及时填补漏洞,补充财务意识。

4.积极发现自身优劣,完善财务意识现有的扶持政策大多设有申请条件,只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所以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好好思考自己企业的优势所在。大学生创业者是特殊的创业群体,学校也会给予很多鼓励和扶持政策,譬如一些免费的经营场地,一些资金补贴。这些都是社会上的创业者不能拥有的,也正是大学生创业者的优势之一。优势之三就是大学生所在的环境。大学里有非常多相关专业的同学,学生的思维一般都相对单纯,组队的时候,人才的筛选余地较大。这是大学生创业者相较于社会创业者所能拥有的一些优势。在大学生创业者内部比较,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企业,譬如高科技型的企业和文化传媒企业,都会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了解自身的优劣,对于整个团队的建设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尤其是对劣势的归纳和思考,会有助于财务意识的提高和完善。例如在核对申请条件的过程,或者配合审核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一些专业的评估,这些都是非常有价值的指正建议,大学生创业者应该积极正视自身的不足,合理听取予以的建议,努力完善企业制度和财务意识。

(二)学校和社会客观层面上,帮助提高财务意识

1.学校应将创业教育融入育人计划(1)开设创业相关的普适课程,建设系统性师资团队目前,就笔者了解到的而言,多数学校已经开设创新创业指导课或者KAB(KnowledgeaboutBusiness)创业课程,也有一些针对已创业团队开设的创业辅助课程,但多是将其作为公共选修课开设,授课的教师多为学生辅导员,缺少“体系化,学科化”的导向,尚无实际的教育目标,且对财务意识的认识不足,常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将创新创业课程作为普适课程开设的学校,几乎没有。公选课有它的孤立性和随机性,有时候想选的人未必得偿所愿,无心插柳的人却又误打误撞地选进了这门课。授课内容受课时影响,常以粗犷的线条覆盖而忽略了极为重要的一些细节,尤其一些非财务专业的授课教师,自身对财务意识认知不足,导致在教学上的遗漏。创业教育是一个有专业性有针对性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一开始,学校可以在形势与政策课中加入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是专门定期举办创新创业专题讲座,这是对大学生创业的启蒙教育。其中,可针对财务意识进行巩固性的专题讲座,强调财务意识的重要性。最终将其发展成一门特选课,有创业意愿的或者已经创业的学生都可以在期初报名参加,课程将系统性地教授创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涵盖政策解读,申请流程,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模块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并且,在不同的模块聘请专业的授课教师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的讲解。其中,对于财务意识的培养和培训,可在学校建设财务管理实验室,通过不断的案例分析和模拟经营,使学生逐渐认识到财务意识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财务意识,并能将其贯穿于日后的经营活动中。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能够让所有学生对创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也能够避免公选课的孤立性和随机性,避免遗漏重要理念,针对创业学生进行定向的系统的教育,学校也能够将课程融合与整体育人体系之中。(2)在教学园区开设人才中心的流动办事点一个教学园区内的高等院校联合申请一个人才中心的流动办事点。流动办事点将集中解决大学生创业申请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并提供一条龙服务。在考虑到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地方便学生咨询问题和办理手续,节省了人才中心和大学生创业者双方的时间,而且推广了政府对于大学生创业在经济上的扶持政策,常能提醒大学生创业者对经济政策和财务意识的思考。(3)设立学校创业基金贷款由于大学生企业的信用等级无法准确评估,银行的贷款风险很大,所以大学生比较难申请到银行的贷款,即便申请到了,也至少要2个月之后才能发放。而学校是可以设立创业基金的,提供创业者一定额度的贷款,缓解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金难题。学校的创业基金贷款申请流程不必像银行那么复杂,申请时间可以缩短,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解决面临的财务问题。(4)扩充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服务目前,许多学校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在创业这块能够给予创业者的帮助比较局限,诸如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免费办公场地,鼓励创业者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其实就业指导中心的服务项目可以扩充得更完善一些,譬如作为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的桥梁,举办一些见面会,建立起投资人和创业者之间的联系,帮助大学生创业者获得一些融资渠道。譬如内设一个中小企业管理中心,对在学校内开设的大学生企业进行管理和培训,也随时为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咨询,并通过举办研讨会为创业提供服务,以便大学生创业者财务意识,甚至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方面的培养和培训。

篇11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建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对于人们以自律的态度从事理财活动将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企业带来了风险与机遇,企业应该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理财观念,以期达到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

一、资金成本观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权力利益关系的强化,使得企业使用非主权资本的资金都必须付出代价,都要计算和负担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内含是广义的经济概念,它有别于财务、会计界的成本费用概念,即有时表现为现实的成本费用概念,但更多的情况却是一个机会成本或估算成本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在财务管理实践中,必须密切联系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市场的利率状况,进行灵活确定。

根据西方企业财务理论和实践,企业计算资金成本的作用主要在于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在投资项目评估中资金成本率发挥着“极限利率”和“取舍率”的作用。因此,计算资金成本的资金并不是全部的资金来源,而主要是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

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一方面要以较高的资金报酬来回报资金所有者,以最大限度地吸引资金;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资金来源结构的合理安排来降低综合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高低是相对于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而言的,资金成本越低,企业的投资效益就越大。

二、筹资风险控制观念

所谓筹资风险是指由于筹资及其效益的不确定性而给企业带来损失和难以偿债的可能性。筹资风险可能发生于企业行为之前,也可能发生于其理财过程中;筹资风险不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运动,也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实物运动,影响企业供、产、销等活动。因此,企业应树立筹资风险控制观念。

在筹资过程中,应预先确定资金的需要量,使筹资量与需要量相互平衡,既不能过量筹集资金,造成筹资过剩而降低筹资效益,又不能筹资不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必须以“需”定“筹”,按企业最低资金需要量进行资金的筹集。

在选择资金来源,决定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时,必须在筹资风险、资金成本和投资报酬之间进行综合权衡。根据不同的资金需要和筹资政策,综合考虑筹资风险、资金成本和其他约束条件,并将资金筹集和资金投向结合起来考虑,力求以最低的筹资风险和资金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在筹资时,应根据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划和企业的预计还债率确定适当的筹资期限。

在筹资过程中,必须按照投资机会把握筹资时机,从投资计划或时间安排上确定合理的筹资计划与筹资时机,以避免因取得资金过早而造成投资前的闲置,或者因取得资金的相对滞后而影响投资时机。

三、合理资本结构观念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良好的资本结构是企业创造效益、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强化资本结构意识,可以有效控制新生债务的形成,为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企业确立的良好资本结构应注意:

(一)风险与收益相统一。利润和风险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一般说来,收益高风险大,收益低风险小。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要全面权衡收益与风险的依存关系,恰当地使二者相统一。

(二)与企业资产结构相配合。债务的负担规模与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密切相关,而资产的流动性又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资产的结构。具有较多实物资产的企业,可相对地提高其债务比例;以无形资产为主的企业,因无形资产的收益性不那么可靠预计,因而其债务比例应相对地低一些。

(三)与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相适应。金融市场比较活跃和健全,企业就有可能通过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手段“借新债,还旧债”,从而有条件维持较高的债务比例;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企业就只能靠向银行间接融资来举债。

(四)与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期相适应。如果企业对未来的经营前景比较明朗和乐观,它就可能提高长期债务的比率,反之,就不能取得较多的长期债务。

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

资金的时间价值表明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和回收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是不等的。认识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才能用动态的眼光去看待资金,有效利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同时,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可以从量上对各种经济方案的优劣进行评价,从而为财务决策提供更加合理的依据。

五、投资风险管理观念投资是为了增加利润,提升企业价值。

       但是由于企业处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中,投资风险必然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能否将资金投入到收益高、回收快、风险相对小的项目上去,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应树立和加强投资风险管理观念。具体来说:

第一,认真进行投资环境分析,及时捕捉投资机会。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认真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采用有效方式,规避投资风险。

第二,分散投资风险。即进行多角化投资,不把投资资金集中投放在一个项目上,否则一旦该项目投资失败,就会全军覆没,使投资遭受全部损失。多角化投资的作用在于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第三,控制投资风险。方法一,利用咨询服务。这是投资的事前保障,即企业在投资前就有关投资事项向咨询机构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投资决策或聘请咨询机构当顾问。方法二,转嫁风险。保险是企业转嫁风险的一种有效形式,企业将所投资的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损失,企业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或部分赔偿。方法三,接受风险。一般说来,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因此,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报酬,必须接受一定的风险。方法四,回避风险。对于那些投资风险太大,投资收益一般甚至无可靠预计的投资方案,企业应该放弃它,这就是回避风险。方法五,减少风险。当投资风险无法回避时,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六、合理节税的观念

合理节税也称节税策划,是指纳税人在面对多种纳税方案时,从中选择一种最优的方案,以便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或延缓企业的纳税时间,从而达到降低税收成本或获得应纳税款货币时间价值的目的。合理节税是一种受政府鼓励的行为。节税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化解投资及经营风险。因此,企业应当树立合理节税的正确观念。

企业在进行节税策划时,应该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企业在筹建过程中的节税策划对纳税地点进行策划。在我国,跨地区的税负不同,同一地区因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老市区的差异,税率也不同。理智投资者在筹建企业过程中首先应考虑地点的选择,尽量选择低税区进行投资。

对资金结构进行策划。借贷资金和权益资金均构成企业的“营运资金”来源,但它们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却不一样。这就要求对资金结构进行合理策划。

对企业组织进行策划。不同时期国家均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予以扶持,投资兴建这些行业经常会享受低税率甚至是零税率的优惠。

(二)企业在生产过程的节税策划

对课税对象进行策划。税法是政府意识的一种反映,政府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可以从课税对象上一目了然。结合企业生产状况,选择适当的生产项目,无疑可达到节税目的。

对会计核算方式进行策划。同样的生产过程可能因为核算方式不同而产生一定的税负差异。因此,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采用也相当重要。例如适当选用存货计价方法和资产折旧方法就可达到节税的目的。

对企业收入进行策划。主要是要尽量准确确认企业收入,避免因收入不实而增加企业税负。如:委托代销、接受代销、分期预收款销售、订货销售、以旧换新销售、售后回租、售后回购等可能形成企业的收入要准确确认。其次,对销货退回、销货折扣与折让要及时冲减收入,以便消除收入总额中的水分。

对成本费用进行策划。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应尽量提足、列足;限制列支的成本费用应按规定予以控制,以减少因多列而引起的日后不应有的超列损失;不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即使会计上作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要进行调整,以防止因税务稽查而产生罚款损失。

(三)企业在利润形成过程中的节税策划

目前,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为了照顾部分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又规定了27%和18%的两种照顾性税率。企业可以预计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所得在低档税率临界点左右徘徊时,应尽量充分估计成本费用的开支,将所得控制在临界点以下。当然,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偏离临界点很远时,多创利仍是首要目标。

通过事先策划、事中控制、事后调整等措施,从各种纳税方案中精选最优策略来降低纳税成本,获取最大的税后利润才是企业科学理财的正当途径。

七、通货膨胀观念

通货膨胀是导致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重要原因。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货膨胀是必然的,而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更是如此。因此,在我国目前阶段,建立正确的通货膨胀观念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要求在财务管理实践中树立以下观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要注意通货膨胀对于企业实现盈利数量增加的有益影响,但另一方面更应该特别注意通货膨胀对于企业资金流失的有害影响。

企业财务人员应注意对通货膨胀的预测,争取能够预测到未来的通货膨胀程度,以在通货膨胀到来之前采取某些有利于企业的措施,实现盈利。利用各种会计方法和财务管理方法,有效削弱通货膨胀给企业财务所带来的各种损失。在会计上,可以充分利用稳健性原则,例如在存货计价方面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等方法来削弱通货膨胀的影响。在财务管理中,应用折现率及经济批量法等来减弱通货膨胀的影响。

正确的理财观念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只有树立正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财观念,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张连顺等。现代企业理财的税收环境[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9.

篇12

申银万国预计2007年中国内地银行将继续全力拓展自己的非息外收入,尤其是中间业务收入,目前国内银行来自非息收入的比重仅有10%,相对中国香港的39.30%、美国的40.28%,日本的37.04%,欧共体的36%,相差甚远,仍有较大的开拓空间。2007年,国内金融机构存贷仍将保持一个较快的增速,其中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表现尤为突出,金融机构传统业务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吸引价值投资者。预计2007年可能到来的税收减免将为相关银行的业绩增长锦上添花,相对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目前银行业税负最重,因此也将会是未来税收减免中受益最大的金融子行业。

具体操作建议:未来建议重点关注:

1. 招商银行(600036)。操作建议:增持。理由:①、出众的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②、良好的风险控制和较高的拨备;③、稳健的风格和果断的执行力;④、充足的资本奠定明确增长预期;⑤、净利润超过30%的复合增长率。补充理由:①、中外资税收并轨和营业税减免;②、金融深化使公司在零售和中间业务方面的发展超出预期;③、市场愿意给好公司更高的溢价。盈利预测:①、EPS:2006年0.38元/股,2007年0.51元/股,2008年0.67元/股;②、ROA:2006年0.62%,2007年0.68%,2008年0.74%;③:ROE,2006年10.0%,2007年12.1%,2008年14.3%。风险:①、宏观调控超出预期的严厉;②、透明的信息和稳定的预期可能使公司股价难以超越板块。

2. 民生银行(600016)。操作建议:增持。理由:①、灵活的机制和有效的激励;②、中小企业业务和中间业务高增长;③、良好的风险控制和较高的拨备;④、净利润超过305的复合增长率。补充理由:①、中外资税收并轨和营业税减免;②、再融资的实现(定向增发/H股);③收购兼并。盈利预测:①、EPS:2006年0.25元/股,2007年0.34元/股,2008年0.44元/股;②、ROA:2006年0.50%,2007年0.55%,2008年0.60%;③:ROE,2006年9.3%,2007年11.3%,2008年13.2%。风险:①、宏观调控超出预期的严厉;②、再融资拖延阻碍成长性;③、组织结构再造需要磨合导致效率损失。

3. 浦发银行(600000)。操作建议:增持。理由:①、良好的资产质量和高拨备覆盖率;②、较高的盈利能力;③、稳健的资产负债配置;④、净利润超过30%的复合增长率。补充理由:①、中外资税收并轨和营业税减免;②、再融资的实现(定向增发/H股);③、管理层激励措施导致利润释放。盈利预测:①、EPS:2006年0.78元/股,2007年0.86元/股,2008年1.14元/股;②、ROA:2006年0.47%,2007年0.52%,2008年0.58%;③、ROE:2006年13.7%,2007年12.0%,2008年14.3%。风险:①、宏观调控超出预期的严厉;②、地域风险和管理层变动风险;③、缺乏自身特色和产品。

2007年房地产行业投资策略

2007 年房地产行业选股将主要围绕“强者恒强”和“奥运滨海”这两个主题。在看好房地产行业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平安证券认为行业龙头公司将分享行业的成长,具有长期投资价值,具体个股包括万科、招商地产、保利地产、华侨城、金地集团、金融街等。另外,北京奥运和滨海新区建设将推动北京和天津住宅价格的上涨,受益于房价上涨,预计北京和天津房地产公司未来业绩将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其中北京城建和北辰实业拥有奥运项目储备,津滨发展则在滨海新区拥有大量的项目储备。

具体操作建议:未来建议重点关注:

1、万科A(000002):公司受益于行业调整和行业调控带来的整合,凭借品牌和资金优势。①、通过并购增加项目储备。2005年3月并购南都获得219万平方米土地储备,分4期2 年的付款计划给了万科极大的灵活性,由于有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开发期,使公司资金回流较快。2006年公司新增项目储备超过1000万平方米,其中约70%储备是从其他开发商手中购买。目前公司项目储备约为2000万平方米,能够支撑公司未来3年业绩大幅增长。②、公司以现金流为核心,加快周转,资金周转率的提高又反过来使公司在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亦保持了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③、预计公司未来业绩将保持大幅增长。预计公司2006-2008年业绩年复合增幅将在40%左右。强劲的业绩增长是公司股价的催化剂。

2、北京城建(600266):①、公司项目储备丰富。截止2005年年底,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共6个,占地面积104.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323.2万平方米,可满足公司未来3-5年的发展需要。②、公司参与的奥运项目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机遇。公司参与的奥运项目包括国家体育馆、奥运村以及五棵松体育中心项目。2006年11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获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住宅及配套用地,使公司新增18.4万平方米权益面积的项目储备。③、预计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业绩增幅较大,每股收益分别为0.76 元和1.38元,同比分别增长131%和82%。2006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33元,较2005年增长34%。

3、津滨发展(000897):①、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公司现以房地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拥有约28万平方米出租性物业,其中包括约21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和约7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楼。另外公司位于大港区的雅都天泽园、定向增发计划开发的位于滨海新区CBD生活区的11万平米项目以及国际游乐港项目,使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中在开发区项目储备最丰富的公司之一,因此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公司的出租物业和项目储备价值将会得到持续的提升。②、公司从2006 年开始进入了高成长阶段。随着地产项目的竣工结算,公司业绩得到提升,预计2006 年公司净利润为0.5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4%。2007 年公司净利润为1.49亿元,同比增长181%。经过计算公司每股重置价值为5.82 元,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将提升公司的重置价值,因此投资建议为“推荐”。

2007年钢铁行业投资策略

在钢铁行业,平安证券认为2007 年、2008年钢铁行业的供求状况应会好于2006年。但有两个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一是出口能否顺畅,二是国际钢材价格能否维持高位。从2006年开始,中国由净进口国变成净出口国,随着出口量的增加,中国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钢材反倾销的声音在渐渐加大;另外,国家对耗能产品的出口也持反对态度;国际钢材价格走低将缩小与国内的差价,也成为出口不畅的原因之一。

具体操作建议:未来建议重点关注:

近期钢铁股出现上涨,源于对钢铁股业绩超预期,在气势如虹的大盘上涨中,钢铁股将随后演变成估值的提升。如果延续这样的逻辑,龙头钢铁、产品特殊企业、有并购题材的上市公司将成为我们的选股考虑。

1、产品特殊、高端,抗钢材价格周期性强:武钢股份、太钢不锈、宝钢股份由于钢材价格仍存在着不确定性,行业就此转暖的结论也并不明确,钢材价格仍有着周期性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选择抗周期的品种,也就是目前供不应求的高端产品如武钢股份的冷轧硅钢、太钢不锈的不锈钢产品、宝钢股份的汽车板等。从这个角度出发,推荐武钢股份、太钢不锈、宝钢股份。

2、产能有增量:马钢股份、邯郸钢铁在钢材价格、原料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产量的增长将带来利润的增加,建议选择产量有增量的公司股票,如马钢股份的新区建设将于2007 年底完成,邯郸钢铁的西区工程将在2007年、2008年完成等。

3、估值低:唐钢股份、济南钢铁、莱钢股份、凌钢股份、酒钢宏兴在钢材价格、原料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产量的增长将带来利润的增加。

4、并购、整体上市等概念:酒钢宏兴、包钢股份、邯郸钢铁整体上市除了增厚业绩,也使投资者关系更加透明,受到市场的追捧。大部分钢铁股由于是部分资产上市,因此可以整体上市的公司较多,从集团资产较好的角度出发,如果整体上市对业绩的增厚作用会较为明显,如酒钢宏兴集团内不锈钢资产将是西部惟一的不锈钢生产线。

2007年军工行业投资策略

纵观2006年,军工行业呈现两次加速上涨态势,东方证券认为这种大幅度上涨包含两个预期,一个是军品订单对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另一个是军工资产的注入。由于军工资产的注入速度低于市场的预期,以及部分完成资产注入后的上市公司业绩依然差强人意,使得行业最终出现大的调整。同时,市场对大盘蓝筹股的追捧也加剧了军工股的进一步下跌。

在目前军工板块持续下跌的过程中,部分指标股的市盈率已经在20 倍左右,基于未来资产注入的预期,和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新一轮的投资机会将逐渐涌现。

具体操作建议:未来建议重点关注:

1、航天晨光(600501):公司是航天科工集团旗下最主要的、惟一拥有整机制造能力的上市公司,拥有完善的产业基础和平台。公司在航天地面设备和特种车辆上形成了军品和民品的两大优势产业。其中航天地面设备是我国未来航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特种车辆做为科工集团的五大主业,将对集团内部相关资源不断进行整合。公司收购的重庆新世纪公司,研制开发的“动中通”、激光陀螺及惯导系统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以军民两用的高技术产品,未来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要的提升。

篇13

一、高校负债风险管理概述

负债办学是现代大学的主要办学手段之一,如果运用得当,会给高校带来相应利益,推动学校快速发展。但如果运用不当,可能会使学校陷入困境,延缓或阻碍学校的发展。所以,高校应对负债风险管理需要有充分的认识及心理准备。

1、负债风险的概念

负债风险是指高校财务管理不科学、融资不当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其实财务负债风险就是因借款而增加贷款利息,也可称为负债风险。高校使用借入资本,要按期还本付息。但由于高校扩招的太快,从而导致高校经营情况的不确定。如果高校经营情况较好,能及时偿还借款本息,就不会出现负债风险。反之,如果高校经营情况不佳,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就会出现负债风险,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破产。

2、高校负债风险的特征

作为公办院校而言,国家是其终极所有者,这就造成负债风险承担主体的不明确性,所以在风险预测和风险防范上有别于一般的经济实体。我国高校负债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1)高校负债风险具有潜伏性。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供不应求,高校没有破产的担忧,市场前景很好,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高校对偿债能力不足的担心。同时,高校教育成本、学术价值、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尚不成熟,难以准确确定其价值,使贷款风险的衡量难度增大,很难及时发现负债风险。

(2)高校负债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高校在人、财、物的消耗上,不能确定一个确切的额度;在科研成果是否能变现,是否能计算收支余。因此,高校负债风险在很多方面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准确把握高校的负债风险。

二、高校负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贷款的到期,一旦不能及时偿还,高校将陷入财务危机,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由于其性质特殊,高校就会向政府求助,增加政府负担。同时,当学校无力偿还时,可能会提高学费标准或压缩教学科研经费,将影响到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高校扩招后就要大规模投资建设,使高校间发展竞争的结果是校园面积大了,学生人数多了,师资力量却单薄了。教学质量无法保证,部分学生反映学到的知识没有从前的扎实。总之,我国高校负债风险日趋严重,如果不警惕并及时遏制,会带来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化解高校负债风险已经刻不容缓。

三、高校负债风险的因果分析

1、高校筹资渠道少,还款来源单一

我国高校的现有筹资渠道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它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其中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在教育经费来源的所有渠道中占据的比重最大。二是个人求学投入。由于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人,因受教育理应支付部分高等教育的学杂费,这是公平合理的教育费用征收方式之一。

2、高校对贷款风险认识不足,还贷责任意识不强

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对贷款的主体、还款来源及贷款风险有错误的认识。具体认为学校的发展应由国家进行投资,学校是国家的学校,国家应该承担贷款的风险。不少高校的管理者以及财务工作者对还贷能力认识不清,缺乏必要的资金成本核算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能正确核算学校财力的承受能力。学校主要根据贷款利息承受能力来决定贷款规模,几乎不考虑学校自身偿还能力的问题,从而导致高校贷款风险不断增加。

3、高校负债管理不善,缺乏财务预警系统

(1)管理层风险意识不足。由于高校很长时间内都处在国家预算约束下,不需要考虑负债风险管理的问题,导致了高校管理层对负债风险不够重视,风险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有效地开展风险监测与防范。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高校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财务管理体制落后于扩招后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为:重核算、轻管理;上拨下用、多拨多用、少拨少用。财务人员习惯于记账算账等日常的核算工作。

(3)缺乏财务预警系统。进行财务预警,设计和建立财务预警预报系统,对财务经营状况做出预测预报,无论从哪个立场来分析都是十分必要的。管理者能够在财务失败的萌芽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情况,预防失败。而我国高校现在对此认识不足,几乎没有高校建立预警系统。

四、高校负债风险规避措施探析

1、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高校要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的资金作为保证,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高校来说越来越重要。高校要充分认识到筹资的重要性,扩宽筹资渠道和范围,多元化筹措资金。

(1)大力发展科技型产业和服务型产业。高等学校是知识创新的基地,是培养新型人才的摇篮,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知识资源、科研环境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满足社会需要,将其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或转让给对科研成果有用的企业。高校还可以通过各种培训,深入到企业,为他们解决所需要的技术及管理方面的知识。有实力的高校还可以创办自己的公司,进行培训、继续教育、咨询、出租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等多种经营渠道。

(2)发行教育彩票、债券及基金。在借鉴吸取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发行成功的基础上,国家可以建立试点尝试发行教育彩票,筹措教育经费。在每年的两会上,都有代表向国家建议发行教育债券。在美国有上百所大学发行教育债券,有普通债券和免税债券两种形式,偿还期限有中长期和长期两种。高校还可以建立专项基金,投资于一些低风险的项目。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教育债券、教育基金等必将会被广大投资者所认可并接受,发展前景广阔。

(3)建立健全捐赠体系。社会和个人向高校捐赠资金由来已久,但大多是向自己的母校捐赠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高等院校应该建立专门的捐赠制度,扩大捐赠范围。募捐已成为国外大学尤其是美国大学应对经费紧张的重要策略,据资料显示,到2009年年底,哈佛大学的捐助基金总已经达到349亿美元,美国有69所大学的捐赠基金超过10亿美元。近些年来,我国高校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纷纷成立基金会。我国高校应充分借鉴国外高校经验,建立健全捐赠体系,利用校友尤其是杰出校友的优势,积极筹措捐赠资金。

2、提高负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规避措施

哪里有负债,哪里就有风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学校管理层应该加强对负债的认识。学校要优化资源,勤俭办学,节约办公费、招待费等。要始终保持勤俭节约的思想,开源节流,杜绝奢侈浪费,精打细算。学校在拥有负债的情况下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时,会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相偏离从而产生风险。如果在风险到来时毫无防备,一筹莫展,就会造成风险的加大,给学校带来危机。因此,高校应树立风险意识,科学预测风险,并有效地规避风险。

高校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规避机制和财务信息网络,及时地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规避方案来分散风险。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是防范与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措施,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计财务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并赋予各岗位权责,使之相互牵制。同时,要建立高校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监督能及时发现会计控制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的措施与对策,从而能增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增强高校的抗风险能力。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贷款金额,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

3、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财务预警机制

我国高校在扩招后虽然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高校的财务管理体系却发展缓慢,不适应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高校应完善自身财务管理体系。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里的“预”对高校来说,就是指预算。作为高校决策的实施性规划和组织控制的量化依据,财务预算在高校的管理过程中发挥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通过财务预算,可以科学合理地筹划和利用资金,有利于优化高校的资源配置。掌握预算编制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的作用,对于提高管理着的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财务预算体系。

财务预警就是指通过对高校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的财务数据和相应的数据化管理方式,将学校所面临的危险信号预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并分析学校发生财务危机的原因和财务运营体系隐藏的问题,以提早做好防范措施的财务分析系统。进行财务预警,设计和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对财务运营做出预测预报,无论从哪个立场分析都是十分有必要的。高校的财务预警系统要发挥预期的作用,形成良性的动态循环,必须从机制上进行系统设计,实现监测、诊断、治疗等功能。系统由基础机制和过程机制组成,高效的组织机制、会计系统和这两者的结合产生的财务信息的收集、传递机制构成三大基础机制。同时从财务风险分析机制到财务风险处理机制再到财务风险责任机制这三大过程机制将信息的流转过程实现为预警系统。这三大过程机制紧紧围绕“风险”,结合基础机制,将高校财务风险牢牢控制在一定水平上。

【参考文献】

[1] 杜秀敏:投入机制视角下高校财务状况改进思考[J].财会通讯,2010(4).

[2] 冯岩、李红霞:化解高校贷款风险方法初探[J].科技与管理,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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