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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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相关要求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具备基本条件和下列条件之一,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2)高级资格
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下列两个条件,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项目 内容 一、政治条件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学历2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六)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相关专业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对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30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会计网”(网址:jlkj.gov.cn/)点击操作窗口下的“初、中级会计人员管理”或“高级会计人员管理”内的“考试报名”按钮,进行中级或高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
(三)现场审核、缴费时间
3月12日至3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为现场审核、缴费时间。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属考区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及缴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应本人到审核现场进行报考审核,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提交考生亲笔书写的委托函,承诺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方可由他人负责代审。
(四)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考生亲笔签名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4、与上传报名系统同版的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五)网上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长春市省中直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公主岭市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公主岭考区”。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级别、科目。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在审核缴费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2017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8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17年报考时所填报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1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7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4、上传本人照片。财政部统一要求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的白底免冠证件照片(按照报名网页上的照片上传说明进行操作),且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不清晰、背景颜色不对、非证件照等),现场审核点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方能再次进行报考审核。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站填写完报考信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六)现场审核、缴费地点及咨询电话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1)中级: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0431-89865971;
(2)高级:长春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0431-89865795。
2、吉林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204室审核0432-62049068,215室缴费0432-62049102。
3、四平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办公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延边州财政局三楼308办公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104办公室(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公主岭市考生审核、缴费地点及电话: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三号),0434-6869019。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相关评审材料参加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中级会计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项目 内容 一、政治条件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学历2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六)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二)高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9日(星期日)8:30-12:00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为计算机无纸化开卷考试,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五、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233号)文件执行。中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高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合计每人每科58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6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六、准考证打印方式
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拉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情况必须符合一条。户籍、工作单位、居住(居住证原件)在拉萨辖区。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财会〔2012〕17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和任现职期间专业能力条件。
(二)报名地点
1、中级资格:在拉萨市财政局(江苏路32号)监督检查科报名。
2、高级资格:在自治区财政厅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局)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及时间。
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31日。
2.报考资格审核。
拉萨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报考中级职称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予报名。资格审核时,本人应提交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资料。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31日法定工作日期间。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用书及成绩合格证书领取
考生可根据自行需要,在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订购考试用书。报考中级职称的考生书籍领取时间、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间及其他通知,将在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220.182.49.140:7001/xzkjw/,“通知公告、公示”窗口。
五、考试时间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5-0133-02
随着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凸显以及职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我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职称考试”)的报名人数逐年攀升。与巨大的报名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每年的缺考比例也大得惊人。结合财政部每年公布的实考相关数据及笔者的观察,缺考率在60%左右。要想顺利通过考试,不只需要坚定的毅力,更需要掌握一套适合自身的、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笔者已通过考试,以下是在复习备考方面总结的一些体会和经验。
1 定目标、排时间
中级职称考试包括三门课程:《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2010年度各们课程的考试大纲和教材都有比较大的变化。2011年度沿用上年度的考试大纲和教材。新的大纲和教材对很多章节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很多新的知识点,不论是“质”还是“量”都是一次升级,并且考试题量大、时间紧,大有朝CPA考试看齐的趋势。比如《中级会计实务》新增了一章“股份支付”,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经营等内容。《财务管理》新增了一章“税务管理”。考试内容的增加和难度的提升给老考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而新考生面对砖头厚的教材、习题册也不免产生畏难情绪。
中级职称考试要求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这三门课程,但“长痛不如短痛”,最好全力以赴,一次全部通过。从报名到考试有七个月的时间,看似很长,但去掉休息、工作等时间,能真正用来复习备考的时间少之又少。复习要早做准备,尽量不要等到已经报名了,才开始复习,要早些从心理、时间、考试资讯等方面做准备,协调好工作、家庭与复习备考的关系。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报名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大都具备若干年的会计工作经验,已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基础,要给自己设定必过、一次性过三门等目标。但能做到始终朝着目标努力,不轻易放弃并不容易。复习备考贯穿于繁忙的工作、家庭生活中,专门的复习时间不多,只能利用有限的业余时间,压力很大。很多人都是由于考试太难、懒于复习等原因半途而废,甚至缺考。因此,当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不要随便放弃,而是要积极通过网络答疑、向周围人请教等渠道攻克重难点知识。
如何合理安排三门课程复习时间的长短因人而异。不熟悉的课程应适当多安排些时间。一般而言,根据难度,安排时间最多的应当是《中级会计实务》,其次是《财务管理》,最少的应当是《经济法》。复习过程中千万不要随心所欲、顾此失彼:简单的内容愿意学,复杂的内容连碰也不愿碰。中级职称考试是标准化考试,试题对知识点的涵盖非常广泛,越难的内容越容易出大题。
2 析内容、确难点
每年的教材直到1月份左右才出版,此时才着手复习,有些为时过晚。尽管有可能赶上考试大纲做调整,但总体框架变化不大。应尽早下手,分析考试内容,明确重难点,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复习效率。
大多数会计人员从事的是会计实践工作,用到的是会计的基础知识,侧重核算,对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外币折算、合并财务报表等较抽象、较难的内容接触的不多,而且《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容量是最大的。《财务管理》很多观点都是来自欧美会计学者的专著、论文,用到了数列、极限、概率分布等数学方法。预算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等是重难点,也是分数聚集点。对《经济法》的复习是最轻松的,既不需要会计核算,又不需要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大多是需记忆的内容。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内容无论是对考生的实际工作,还是对复习备考,都是重难点。
3 建模式、巧方法
3.1 建立适合自己的学习模式并努力坚持
受报名条件所限,报考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大多为在职人员,工作、生活的压力很大,复习时间非常宝贵,况且还需面对三门课程。建议可采用“零碎时间+大块时间”的学习模式。由于《经济法》各章之间没有太大联系,知识点较零碎,所以可充分利用零碎时间进行理解和记忆。遗忘是正常的,对于数字较多的内容,如公司法律制度中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等,要多重复背诵,不要混淆。《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适合利用晚上、双休日、小长假等大块时间进行学习。这两门的知识是块状的,并且各章之间的联系较紧密。不论采用何种模式进行复习,贵在坚持,高得惊人的缺考率即印证了这一点。
3.2 使用高效的学习方法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8日至9日。
二、考试方式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考试均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三、报名条件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本着属地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
(二)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必须是在会计岗位)、工程师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年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在审核验证时提交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四、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三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
七、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考试时长为2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8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9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八、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18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
时间 2018年3月10日至3月22日
8:00—24:00 2018年3月10日至3月22日
8:00—24:00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时间 2018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018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网上付费
时间 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8:00—24:00 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8:00—24:00 网上打印
准考证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9月9日 2018年8月30日至9月9日
具体说明:
(一)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
(二)网上付费成功后,报名成功。(考生必须在3月31日前自行登录http//:kuaiji.bjcz.gov.cn上的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四)因北京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地点见附件二。
九、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kuaiji.bjcz.gov.cn/
十、考生注意事项
(一)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度首次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身份证录入及缴费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二)中级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同时,非京籍考生还应出具下列证件之一:
1.北京市居住证;
2.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三)高级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同时,非京籍考生还应出具下列证件之一:
1.北京市居住证;
2.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四)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五)199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8年3月24日9:00—17:00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同时,非京籍考生还应出具下列证件之一:1.北京市居住证;2.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010-67023738。
(六)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010-88549924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9号)规定,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韶关考区将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全省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纸笔方式。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①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4)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市会计人员考试教育中心现场审查报名。
2.高级资格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三)报考所需基本资料
1.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持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至12日举行。中级无纸化考试具体安排多少批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纸笔及第一批次无纸化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纸笔及第二批次无纸化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9日;市直(含武江区、浈江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月28日至29日下午14:30-17:30。
各县(市)及曲江区报名点的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在上述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二)报名地点:市直报名点设在韶关市会计人员考试教育中心(地址:惠民北路89号市委党校学一楼,电话:0751-8761677、0751-8631677),各县(市)及曲江区报名点设在县(市、区)财政局内。
(三)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需单位审核盖章)。
网上报名完成后,还需按照上述要求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定并缴费。
六、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会计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在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时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在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时,只收现金。
以上各级别考试一律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