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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打算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9:2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司法所工作打算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司法所工作打算

篇1

一、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社矫人员26人,其中累计解矫31人,在册111人(新枫司法所25人、西郊司法所47人,丽阳司法所16人,鱼山司法所12人,吕蒙司法所11人,荷塘司法所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03人,被裁定假释的4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人,18岁以下的1人;18岁至35岁的48人,36岁至45岁28人,46岁至60岁的28人,61岁以上的6人。

二、主要工作

社区矫正方面:一是依法依规,狠抓落实。截至目前,矫正股接受区内外法院和监狱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38件,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于新增入矫人员,严把材料交接、审核关,确认无误后,录入基本信息,并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要求各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建档率100%;对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严格逐级审批,依法办理;另外,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严把建账关。二是严格标准,齐抓共管。按照省厅部署,局矫正股及各司法所对社矫人员严管严控,通过移动手机、电子手环进行双重定位,确保严管对象电子定位手环100%佩戴。同时,不定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安排专人利用重点时段、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等时机,对各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突击性集中点验,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社矫工作成效明显。另外,对于新增入矫人员,严把材料交接、审核关,确认无误后,录入基本信息,并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要求各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建档率100%;对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严格逐级审批,依法办理。三是常态管理,突出重点。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省厅、市局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组织全员认真学习,狠抓落实,针对重点节日、重要时段、重点人员实行管控,摸排隐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以及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

安置帮教方面:截至目前,我区接送刑满释放人员共计39人,一是严格做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释放前衔接工作。为确保信息核查率100%,矫正股安排专人每天上网查看,确保不出任何差错,一经发现有信息核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司法所进行查询,并及时向监所反馈;二是确保信息衔接率100%、反馈率100%。除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外,其他司法所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由我局矫正股专人接送,安置帮教率100%,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对接,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二无”人员和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的“三假”人员过渡性安置率达100%。

通过远程视频会见,今年以来预约会见次数达到35次,实际会见28批次84人,会见率达80%,有利地提升了帮教质量和帮教效率。

三、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社区矫正人员增速加快,而矫正工作队伍人员变动快,专业化不强,需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三是基层矫正工作者责任心有待加强,人员监管有打“擦边球”现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帮教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充分运用电子手环、人脸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点验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出现;

篇2

一、矛盾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

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关于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社区调委会按照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特别在两会两节特殊时期,组织各社区调委会每天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进行调解,每日向局基层科汇报当日情况,力争做到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止目前,街道、社区两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件(婚姻纠纷11件、邻居纠纷21件、其它1件),其中,司法所参与调解的疑难复杂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为100%。没有因调解不成而造成的矛盾激化、民转刑案件及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的维护了辖区内的稳定。

二、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疫情防治,婚姻家庭、劳力合同、国家安全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特殊节日,在安平街道办事处门前、社区文化广场、各小区防病堵卡站等地,采用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与疫情防治相关法律,4月15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5月15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6月25日将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当前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宣传单1800多份,提高了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现有安置帮教对象93人。今年矫正转入3人,我们去监狱、看守所衔接刑释解教人员9人,无缝隙衔接率100%,及时进行帮教并建立了一人一档帮教档案。每天登录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查看信息情况,接到新的信息及时核查。按照《弓长岭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各社区司法专干对本社区的释解人员进行一次普遍摸排、走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当中的困难,同时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家庭状况,外出人员要想法与其联系掌握他们的行踪和现状,对外出不在家的要报司法所,要有联系电话,死亡的、重新犯罪的也要报司法所。目前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春节前,为辖区内生活困难的两名刑释解教人员杨某、王某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入他们的心坎。

四、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 “三前四诊”工作模式,做到掌握犯人基本状况在正式接矫之前、疏导帮扶介入在预防激化之前、行为规范有章在分级管理之前。开门“接诊”、入户“问诊”、联合“会诊”、跟踪“复诊”,有效控制了特殊人群的重新犯罪。目前共有在矫人员23人,年初以来释解3人。

五、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

街道下辖四个社区,每个社区设立一个评理说理点。地点设在各社区办公楼内,当前名牌、居民评理说事办事流程图、居民评理说事联系卡、记事本准备完毕。每个社区设置3名工作人员,司法所设置2名工作人员,共14名评理说事工作人员。

六、其它工作

按时完成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委、办事处交办的防疫、防火等一些临时性工作。主动与派出所进行工作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协调整合基层政法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派出所与司法所工作联动机制。

七、存在问题:

一是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衔接和生活救助工作,希望上级部门能给予关注;二是普法阵地建设还待加强;三是按照省司法厅星级司法所建设标准要求,办公用房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确保全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篇3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20__年5月我所顺利完成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并任务,使司法所职能得到加强。具体职能是:[文秘站网文章-

1、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办公证、诉讼、庭外调解等);

8、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

(一)自身职能的强化

1、基本职能由虚到实。一是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在同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二是根据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事双方自愿、调解的依据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调解协议,效力优先。即:在调解协议签定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仍向人民法院提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或采信原协议,维持协议的效力优先权。三是根据20__年1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实施法律援助政策的若干规定》,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站)作出援助决定,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必须为援助对象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受理援助对象的诉讼请求,免收一切费用。

2、职能下放和法定。主要指公证业务,基层司法所可以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20__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证法》明确地将公证职能下放和法定化。所谓下放,一是指国家和省不再设立同级公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和县设立,将公证职能下放。二是公证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即在设区的市和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公证事项和效力同等。因此,在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权利扩充较大,可以办理涉外、国家招标等业务。所谓法定,一是即将实施的《公证法》一大特点是,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公证的事项(如土地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国家工程招投标等政府行为)由法人自愿变为法定(强制、必须)。二是公证书上载明有强制执行的条款,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而不必另行判决。(当然,若公证事项有误或不合法,由公证机关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3、主要职能转移。是指司法所职能的发展。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完成3年建设司法所的目标和完成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后,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将转移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执行活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

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直辖市试行,正在扩大试点范围。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和村级政权自治程度的提高,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针对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包括法律保障,政府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来实现“有理无钱也可以打官司”的目标,让弱势群体有理也可以讲出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建立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体系、能够及时有效运转、依法消除危害因素的社会。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期,历史遗留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大量矛盾纠纷有85是非诉讼案件,需要化解调处,乡村两级组织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依法解决矛盾是大势所趋。今年,我市正在整合政法资源,在各乡镇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大排查、大调处格局。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创建省级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和国家级文明司法所为载体,突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大服务主题,按照“打基础、找位置、树形象、创佳迹”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人民调解。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部门和各管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调成率达到100。

2、法律援助。积极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户及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有一起援助一起,立案率、办案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争取办理1——2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普法依法治镇。制订20__年至20__年“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镇工作规划;利用农村庙会、大集,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做到逢会必办;在全镇中小学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设立法制课堂、创办法制园地,使中小学校开课率达到100。

4、两劳帮教。做到回来一个帮教一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建档、回访、安置、监控等工作,将本辖区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法律服务。在抓好常规业务的同时,注重公证业务的开发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的拓展,在5—8个企业设立顾问点。

6、信息报道。全年向上级刊物和信息部门报送有价值的信息5篇,全方位宣传新村有关工作,吸引媒体聚焦新村、有关领导关注新村。

(三)采取措施

1、宣传到位。普法宣传的重点由国家干部转为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制作印制有“新村镇人民政府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承办、劳保、计生、、土地、安全等部门协办”标识的大型普法主题背景挂图,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巡回展出;改变普法宣传的单一模式,普法宣传要与职能业务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现场播放光碟等相结合。在镇电视差转台上开辟法制教育栏目,播放国家普法办制作的光碟,深入浅出,以案说法。

2、培训到位。聘请省市专家对镇村两级调解员进行全方位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出一批通晓法律、熟悉业务、掌握技巧、热心为民的骨干分子。

3、协调到位。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市直驻新村派出机构、各行政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司法所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协作意识,互相增光补台。

4、人员到位。积极向市局反映,争取1—2个司法干部下派名额;征得镇党委、政府支持,充实1名机关干部;落实法律工作者无偿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和提供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两劳帮教、普法和依法治村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达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5、硬件到位。尽快完成阵地建设的后续工作,搞好墙体粉刷、灯具安装、庭院绿化、办公用品配备、调解大厅布置等工作,使硬件尽早投入使用、尽早发挥作用。

6、转变作风。变坐等为上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身子沉下去,到各村组、各企事业单位去开展业务、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现场办公,挖掘案源。

7、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条例和纪律开展工作,依法守规。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有序。三是规范卷宗制作,实行微机管理。

8、创新方法。引入考查试用机制,凡是新开发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免收头三个月聘金。在学校设立的法律顾问点,免收一切费用。

四、建议

1、整合政法资源,设立新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落实新郑市人民政府20__(40)号文件精神,设立法律顾问组或顾问团,建立健全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顾问制度。

3、在北城区设立法制科。一是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二是把关合同文书;三是解决遗留经济纠纷;四是应对新闻、上级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无理要求,为政府、为企业服务,净化投资环境。

篇4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起,成功16件,调解率100%,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98件,调解成功95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二、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33名,现到期顺利解矫28人,5人在矫,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三、帮教安置工作方面

实行帮教安置工作层次负责制,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结合我乡社实际情况,使帮教工作做到“五清”,心里有底,并协助村委会、乡直单位解决了“两劳”回归人员生活、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帮教,激发他们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是利用网格化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等措施。四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截至年底,我乡共排摸出近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30名,并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98%。安置率95%。乡村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中心、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

四、普法宣传工作方面

我所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政策法规,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13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5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全乡范围内掀起学法守法用法。

篇5

为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按市办指示和要求,我县对201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排查领导组织。县政法委常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为组长;县公安局主管业务局长、司法局主管业务局长为副组长;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为成员单位,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走访排查两放人员对其目前的情况均有所了解和掌握,农村户籍的人员均能安心于农业生产,城镇户籍的亦能安份生活。同时,也有外出打工的,都取得了联系,从而保证了无上访、闹事现象的出现,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此外,在排查工作中我县发现农村释解人员边疆镇四新村王凤宝无经济收入,经两劳工作站与边疆分站共同努力,为他落实了联系找工作,并为其解决路费,使他安心于生产、生活工作,回归社会有了生活的希望。在排查中刑满释放1人,王金财生活有困难,为其落实低保,帮助两放人员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使其安心于社会的生活。

二、衔接、培训工作

我县去年刑满释放人员共14人,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人员共9人。在今年上半年即3月中旬组织释放人员10人进行了进行政策学习和实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农村籍的释放人员主要就农业技术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以及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针对城镇籍的释放人员主要从树立正确人生观,开展就业渠道上进行知识和培训。

衔接工作,严格履行两放人员书面通知单的工作,并将书面对接手续做好上传下递工作。与统计公安机关核对、接收释解人员通知单。

三、总结、报表等工作

首先,能及时完成市办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力量。

按时完成季度、半年报表进行及时总结。

四、认真落实黑司通【2010】67号文件精神,我县各乡镇二级安置帮教机构按规定的时限启用管理软件,认真做好在刑人员信息核查和反馈工作。

五、县级、各乡镇司法所每个季度,都能与同级公安机关核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情况,并履行书面手续,按规定上报。

六、建立了接送制度,及时与家属及当地政府联系制度,按时将“两放”人员接回,重点对象进行妥善安置。

七、对外出务工人员,人户分离的“两放”人员,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落实帮教制度,例如逊河三村王XX在江苏镇江打工,与当地司法所共同落实了帮教工作。

八、下步工作打算:

1、马上着手筹备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将“两放”人员更多有工作,生活有保障。

2、将下半年工作逐项落实好,7月末准备举行法律志愿者探监活动。欲到北安、五大连池监狱及逊克看守所。

九、工作中存在不足:

篇6

二是县乡代表表态性发言;

三是县司法局局长__同志作工作安排。

四是请市司法局领导讲话;

最后请县委常委、政法委__书记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县司法局主任科员__同志宣读《__县“法律援助进农家”实施方案》。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县乡法律工作者作表态性发言。(次序:1、县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尹正林同志;2、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涛同志;3、桐木镇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黎华生同志;4、赤山镇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__同志)刚才四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从发言的总体情况来看,都结合本单位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打算,目标明确,希望我们参会的所有同志都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拿出开展这此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力争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篇7

(一)党支部工作。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与司法所和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狠抓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局召开由各科室、司法所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制订了切合我局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阶段要求,落实了领导小组成员。要求每位干警书写读书笔记并结合本职工作书写心得体会。

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今年重抓基层司法所工作,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对各司法所工作至少督查两次,并组织各所之间进行学习交流,在领导重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好成绩。

(一)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抓好“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成立了温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各乡镇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健全和完善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同时,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县的“大调解”网络格局。积极探索社会化“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调解的衔接及与、综合治理工作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使“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变成“大调解”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二是推广“一案一补”制度,努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179号)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继续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整合,精简调解员队伍,使调解网络更加完善、科学和有效。经过调整我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个,其中村(队)调委会92个,企事业调委会2个,农牧团场调委会2个,乡镇调委会10个,人民调解员482名。强化调解矛盾纠纷量化考核措施,巩固和扩大调解数量和成效。继续实行调解纠纷量化考核制度,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723件,成功689件,履行681件,调解成功率达95.3%。

(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继续以分级达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年塔秀乡、*镇和*乡三个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今年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乡和查干屯格乡司法所正在积极努力争创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上半年各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4件,开展法制宣传110场次,受教育人数590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7条,被采纳6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6件,处理成功7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次,专项治理活动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次。

我县有四个法律服务所,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全县四个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共诉讼事务15件,非诉讼事务14件,代书44份,解答法律咨询194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对20*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清查,对漏登、外出打工及没有明确帮教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并及时补充登记,确定帮教,预防脱管漏管现象。我县20*年----20*年刑释解教人员116人其中20*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21人,均按照帮教安置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回访,帮教率达到100%。

(四)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2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抓好“法治*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全力抓好以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特别是*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20*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

2、发挥普法讲师团(组)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高举“弘扬法治精神”的旗帜,大力宣传“法治*进”的目的、意义及每一“进”所要解决的问题,使“法治*进”活动成为民心工程。

3、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办好“法治*进”活动骨干培训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定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

4、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同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建设平安温泉、和谐温泉的总体目标;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年”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5、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6、做好“法治*进”活动底数、进度的统计工作。认真摸清每一“进”的底数。按照20*年完成40%,2009年累计完成80%,2010年实现100%的目标,确定每一“进”每年所要达标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名单。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12*人。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其中经济147件(公证项目大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民事12件。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4件,民事诉讼36件,代书2件,担任法律顾问1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其中民事5件,刑事4件,代书1件。

(*)其他工作

我局能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为县党委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有序,综合治理、纠风、档案、关心下一代、计生等工作也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不足。

(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大。部分村队调委会印章、标识牌、徽章、报酬等因没有资金而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帮教安置要进一步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中因释放通知书书写不规范,释放人员情况不明,难以确定帮教安置辖区。

(三)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属自收自支,人员素质较低,纪律较为涣散,有的法律工作者在农忙季节时由于忙地里的农活,而停办业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司法干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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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严格审前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工作开展有助于增强监管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以来,大队共接受并完成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委托社区影响评估案件159件。调查评估均按法定程序要求进行,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2.规范入矫流程。社区服刑人员在区矫正中心报到进行入矫宣告的同时,为每名服刑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并向公安机关报送法定不准出境备案通知书,限制社区服刑人员出境,并视情况对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定位监管。到司法所报到后,各司法所按照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建立包括司法所、村组织、亲戚或朋友以及其他人员参与的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明确矫正小组的责任;制定了矫正方案,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严格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积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推进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电话报告、区域监管、矫正考勤、智能预警等环节的应用,构建智能化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全面建立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认定、管控和转化工作机制,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二级包案”措施。四是坚持开展安全动态研判,在重点时段如春节、疫情防控、两会期间实行安全日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表现动态情况及时掌握。五是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理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案件。坚决维护了社区矫正正常秩序和刑罚执行权威。

(二)抓好重点工作开展

1.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请假和“日报告”制度,无特殊原因区矫正对象一律不得外出,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大力发挥信息化管控平台作用,对矫正对象进行全天候动态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三是要求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群聊、共享定位信息功能,在微信群发送传染病防治法、疫情防控等知识,不定时共享实时定位,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四是落实无缝对接要求,顺利接收、省等三所监狱移交的3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程序完成交接和矫正实施工作。五是加强矫正工作自身疫情防控,采取网络办公、分散办公、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杜绝不必要的活动,严格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办公区域消毒等措施,有效阻击疫情传播。

截至目前,我区326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2.认真开展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实际需求,经多次与市精美职业培训学校沟通协调,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上半年,实际安排技能培训授课150课时,参训矫正对象42名。

3.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今年《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并将与2020年7月1日实施。为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全面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公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我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局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的“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社区矫正法》学法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公检法多部门,参加省厅举办的《社区矫正法》联合培训班进行学法交流,提高执行社区矫正法大执法能力和执法精准度。三是动员全区22个司法所于6月9日在各自辖区内采取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和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发送宣传册44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近千人次,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制度社会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于6月16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演讲比赛和“《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共有来自全区各司法所的12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50多名司法干警参与比(竞)赛。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社区矫正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有效的宣传了《社区矫正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规范执法程序。在7月1日起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要求,全面梳理和修订现行制度规章。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完成法律文书制作、社区服刑人员衔接、入矫宣告、矫正小组成立、训诫、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制度执行、禁止令执行、档案规范整理、解除矫正等步骤的“废、改、立”工作。步步抓实到位,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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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6月23日开工,于20**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20日开工建设,20**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39件,写作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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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将2006年以来积累的普法资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年初以来。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大街举行了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顺序等知识的讲解,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增强业务素质。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1组织学习培训。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协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2完善考核机制。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依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三、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一是根据《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成立组织。及时成立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有街道综治办主任、民政办主任以、司法所所长和社区警务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想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矫正力量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社会矫正力量是通过居委会推选出一批关心社区建设,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组建了一支22人的志愿者队伍。三是制定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6月18日,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辖区4个社区和社区警务队相关人员24人参加了会议,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一是抓规范的同时抓创新。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动身,2严格管理。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保证工作效果。如在谈话教育时,严格依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二是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分类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每名矫正对象的家庭、技能、就业、心态等情况进行了再犯罪的可能性分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各类矫正措施,落实考核奖惩制度。依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公益劳动、家访走访等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等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置。通过严格考核,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规范矫正工作顺序,3创新思路。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区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9月28日在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教育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会,规范了接收顺序,并对入矫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期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又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从而积极配合矫正工作,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存在问题

1居民对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水平有待加强。

对待矛盾纠纷,2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主动介入性不强。

业务知识相对贫乏,3社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提高服务质量存在很大局限性。

2011年工作打算

开展两次“法律广场”宣传活动,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2每月分别到各社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及时、认真、规范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4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每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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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丰富载体,确保实效。为确保活动效果,××乡紧紧围绕“平安和谐稳定”、“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的活动主题,以“六个一”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乡政法委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对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结合当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二是举办一场法制讲座。组织乡司法所、派出所人员于3月6日为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00多名中小学生及教师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反、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知识,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三是举办一次业务培训。于3月11日对来自4个村的党总支书记、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等共16人,进行了人民调解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村干部的调解能力;四是开展一次送法下村活动。组织工作队到4个村民委64个村小组开展送法下村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起;五是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乡综治维稳办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安监站、民政办、计划生育服务所、劳动保障所、国土所、财政所、农科所等10个单位的人员,于3月19日在合掌街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宣传《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种子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综治维稳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乡建设“平安××”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荒寨村村民赵礼友的先进事迹,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850份,解答群众咨询15人次;六是营造一个法制宣传氛围。在各村出宣传栏4期,张贴标语20条,向群众多形式宣传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在一个月的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还将法制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春耕生产、森林防火、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宣传活动与各项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先进平乡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缺乏,影响了活动的深入开展。由于无专项活动经费,加之乡财政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印制宣传资料,活动所需的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只能由乡属各单位向上级争取解决一部分,致使宣传活动不能深入到每家每户,影响了活动的覆盖面。

篇12

1、心理认识误区。监禁矫正是在监狱环境中进行的矫正,它以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为前提,而社区矫正是将矫正对象放在社会上进行矫正,它是以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为前提。两类矫正由于罪犯所置的环境不同,往往在人们的观念中存在一种固有的潜意识,就是只要不关在监狱中就不是罪犯。这种潜意识的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对象是罪犯的认同度较低,不理解、不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漠然视之。20__年8月__实验区社矫办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问卷调查活动,结果显示:95%以上的人认为法院判决后不到监狱服刑或从监狱放出的人就不是罪犯;90%以上的人不愿意加入志愿者队伍,协助政法部门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另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不愿接受自己是罪犯的事实。在矫正实践中有些社区矫正对象就理直气壮地质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不是罪犯,为什么要监管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就其本人而言由于摆脱了监管环境,从而隐匿了罪犯的身份,获取了公民同等的人身自由,这种心理上的渴望和满足是脱管现象产生的主观原因。

2、经济利益驱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员的大流动是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客观原因。由于农村劳动力过剩和从事粮食种植的收入相对较低等多种因素,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潮的影响,特别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而无视法律规定脱离监管环境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__实验区现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24名,均为农村户籍,经批准的外出务工的缓刑犯已有2人,仍有7名社区矫正对象有外出务工打算,因不够条件未获批准,但日久天长难免会铤而走险。

3、法律设计缺陷。多年来,公安机关未解决的非监禁刑罪犯脱管难题,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推进又成了困扰司法行政机关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轻缓化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法律对监禁刑罪犯擅自脱离监管环境设定了明确而严厉的惩罚。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对于非监禁刑的罪犯脱管的惩罚,我国法律规定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脱管应当是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监督管理规定而脱管的,我国刑法未设定刑罚。脱逃和脱管仅一字之差,法律却作出程度不同的惩罚规定。前者以重新犯罪论处,后者不是重新犯罪。由此可见,法律对非监禁刑罪犯脱管轻缓化惩罚规定或者说缺陷弱化了刑罚的惩罚功能,降低了刑罚的威慑力。如果这种情形再佐以不完善的监管机制,势必滋生脱管,更严重的会导致法律设计下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活动的空置。

4、矫正力量薄弱。矫正力量薄弱,是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其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员不足。乡镇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者。__实验区__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均身兼多职,无暇顾及全镇17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二是人员业务素质堪忧。全区三个司法所,共有6名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的仅有2人。一些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必备的法律、心理等业务知识,难以胜任专业性较强的社区矫正工作。三是经费保障不力。有关上级文件规定,社区矫正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这种给政策不给钱的财政供给体制,对于财政收入不景气的县区来说形同虚设。经费保障不力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对策

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在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同时,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脱管现象的发生。

1、构筑防脱管的第一道防线。做好矫正衔接工作是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第一道工序。公、检、法、司机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严防因衔接环节失当出现的脱管。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做好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人民法院和监所送达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要力求及时、完整和不遗不漏。二是要做好人员的移送工作。户籍在当地的决定移送执行的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和监所要确保将社 区矫正对象直接移交于社区矫正组织;户籍不在当地的以及宣判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和监所除书面责令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外,事先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户籍地的县区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公安机关要做好衔接环节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查找工作,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下落不明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查找,必要时要动用严厉的追逃措施。四是人民检察院要切实承担起衔接环节的监督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及交付执行的法律手续是否合法,移交的文书资料是否齐全等进行监督。

2、完善脱管惩罚的工作程序。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皖司发[20__]38号文件)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对象(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除外)提出撤消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书面意见及时审核,向人民法院提出撤消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建议;人民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的建议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对公、法、司惩罚全程实施法律监督。这样的规定其工作程序可以表达为:(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审核,提出建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从上面的程序可以看出有欠妥之处,一是提出书面意见和审核、提出建议是过程的重复。二是适用和交付执行等规定模糊。脱管应当是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但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在监管范围之内,人民法院可否在矫正对象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适用、裁定又如何执行等方面存在着疑虑。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在脱管惩罚方面的程序性规定,使完善后的工作程序为:(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公安机关)追逃、交付监所执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公、检、法、司要互相配合,发挥整体合力,避免单兵作战。要进一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将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对罪犯追逃范畴,把追逃作为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进行查找的重要手段,并贯穿于对各类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惩罚工作程序的全过程。

篇13

年初,县委、县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成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关于建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实施方案〈信办字(2012)89号〉》文件,明确了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工作职能。中心工作人员从司法局抽调2名干部,县法院立案厅、县检察院政工科、公安局治安大队、局各抽调1名干部。县财政专门划拨了13.6万元筹建费,中心在县主交通要道迎宾大道租用一幢近328平米的民房用于办公,日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心工作人员每月235元津费补贴。中心已配置电脑6台、打印机1台、空调5台。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了一办二组,即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指导组和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组,具体承担和履行对全县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调处工作职能。中心在一楼调解大厅设置了导讯台,每天安排一名干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政策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工作。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着力构建“大调解”组织网络。中心在县委政法委正确领导下,以抓好县、乡镇、村“三级平台”、“六项统一”工作,推进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采取流动现场会的方式,大力推动17个乡镇、工业园区按照“六统一”要求建立人民调解室。同时,采取现场调度会的方式,大力推动县卫生局、公安交管大队、房管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等7个重点领域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上半年,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医患纠纷10起,调处率100%。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今年4月份,对全县339名乡镇分管综治工作领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各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主任进行了培训,特别邀请县法院法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赣县王母渡司法所所长、全省人民调解能手、西牛司法所所长,就人民调解法、司法确认的程序、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等相关知识进行了授课。此举大大提高了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调解纠纷能力。三是提高司法确认工作效率,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能极大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满意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操作程序。县矛调中心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规定,与县法院立案厅共同编制了详细的司法确认流程图,在县矛调中心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工作制度,保障司法确认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调解员规范工作程序,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告知当事人自行决定申请司法确认。矛调中心与县法院共同规范司法确认方式,拟定了统一的司法确认文书,确保文书格式和内容严谨、全面。三是“零收费”便民惠民,提高群众满意度。对人民调解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全程“零收费”,县矛调中心组建以来,指导和参与调处了4起矛盾纠纷,调解协议都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节省诉讼等费用近10万元,极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群众好评。

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行经常性矛盾纠纷大排查。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行村(居)委会一周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全县一月一排查,尤其注重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敏感期组织专项排查,通过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督促乡镇(工业园区)、各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健全排查信息反馈和统计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二是督促各级调解组织建立调解工作月例会制度,通过月例会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安排工作。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县一级,由县综治委牵头,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相关单位视情况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在乡镇、工业园区一级,由综治委牵头,组织乡镇、工业园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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