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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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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篇1

中图分类号: 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发达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国际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已基本形成了国际惯例。特别是在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经过长期乃至数百年的实践,发达国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社会与政府质量监管三大体系,有效地维护了公众利益。

以英国为例,建筑法和建筑条例规定了地方政府和认可检查员等具有行使质量安全监管的权利,由建筑控制(Building Control)部门统一监管从设计直到建设工程竣工包括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认可检查员代替该部门行使权利。

建筑控制部门的雇员多来自工程各领域的专家,而认可检查员则是拥有国家职业资格认可的社会化专门从事建筑控制的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建筑控制部门和认可检查员之间进行选择。

发达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

重视建筑立法

建筑业的法规建设和完善一直是发达国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职能机构的核心工作,建筑业法规涉及了包括政府质量监管行为在内的所有参与利益相关者,也覆盖了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过程,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各个环节与层面都有相应的法规可遵循,为严格执法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保障。

政府的服务职能

发达国家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服务。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市场调节、行业自律、专业组织辅助管理来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的监督管理,运用经济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工程质量主体的行为。

重视国际化趋势

面对行业的国际化趋势,发达国家政府将持续提升本国建筑业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职责。通过统一规范、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促进教育体制的融合和专业人士资格的互认、宣传和学习他国和地区的法规,为本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发达的工程咨询业

包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学会(CIOB)、美国建筑师协会(AIA)、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等全球著名的工程咨询的行业组织,都有着严格规范的专业人士资格认证与持续教育机制,通过国家法规制约与行业自律制度,保障了工程咨询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服务,同时公平、公正、竞争和有序的市场机制也促进了咨询业的发展。

持续系统的专业教育培训

在发达国家,专业的教育培训覆盖了学校学历教育直至从业后的执业教育,政府主管部门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建筑业的教育科研工作。重视建筑业从业人员培养,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对建筑业从业人员持续培训和技术水平测试,将人员的素质持续提升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

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各种因素较多,为有效管理风险,发达国家对涉及建设工程活动的所有质量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师、承包商、供货商、咨询公司等,均须就其提供的服务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为了获取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用,质量主体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同时,担保与保险公司为控制保险支出,也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而也促进了质量监管的良性发展。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建议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志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开始建立,在200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批的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模式引入国内,行业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有力的促进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

借鉴上述发达国家的经验,就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所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建议作如下改革:

加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职能建设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将更多的资源聚焦于政策的引导、法律法规的完善、公平公正与竞争有序市场机制的建立与维护,将专业具体的监管行为社会化,通过合法的行政授权予行业组织与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目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则、道德规范、继续教育等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发展,但与国际上专业组织的差距还较大,特别是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关系方面尚未解除,建议逐步实施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将行业协会的资源更多的聚焦于专业与独立。

建立系统的行业准入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包括企业资质管理与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较之于发达国家,我国在行业准入机制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无证、越级与挂靠等现象屡见不鲜;人为制造市场进入壁垒,实施地区保护主义;部门立法,条块分割等。面对目前行业国际化趋势,亟需整合相关资源,破除地区市场壁垒,建立系统的行业准入机制,制定统一的获国际认可的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认证体系,在做好各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基础上,推广设计施工一体化,最终形成能实施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的综合工程咨询企业,逐步将我国建筑业从传统低价值的资源消耗型人员密集型施工模式转向高价值的方案解决型的服务模式,增强行业的竞争力。

促进咨询业的深化发展

随着行业的发展及国际化趋势,专业的细分不可避免,面对如何解决专业细分与资源整合的冲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需要持续从政策引导等方面促进咨询业的发展,咨询业的市场化能为社会不同投资主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各种优质服务,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持续改善创造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复杂性不断提高,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日趋复杂多样,为有效管理风险,建议推行工程保险制度,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主体须就其提供的服务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可有效的加强建设工程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合理分配风险,减少纠纷,保护各方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重视信息技术的建设

篇2

0.引言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至今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工程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检测、材料设备生产供应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建设监理和风险管理为代表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经济保障条件,包括建设监理的质量监管体系、社会担保和保险质量监管体系;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性的驱动力。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监督管理,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最高层次,是站在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整体立场上,依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实施具有权威性的强制性监督管理。

1.我国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2)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4)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提高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对策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 28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不断学习,以了解不断更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了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1.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 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入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的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摸、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篇3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good or bad,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reputation and economic benefit, but also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To this, how well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work, is the key link of the whol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briefly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basic concept,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the quality problem of th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o this regulation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逐渐使其规范化与制度化[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将关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持续增多,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对此,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目前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建筑行业综合发展的重要手段。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要素,是指建筑工程的相关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管机构,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对相关负责人的监督行为以及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有效维护了公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其是对工程项目中监督活动的策划、开展、协调以及监督等方面的总和。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3.1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欠缺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对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缺乏重视,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发展观念落后以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造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忽略国家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就盲目施工;有的工程单位施工图纸未经严格审核,就将其投入施工中。或者少数工程单位的资质不高,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工程转包出去[2] 。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3.2片面追求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施工速度,均应依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尽量做好力求平衡,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是为了迎检或某大型活动而建设,工期短、任务重,为了早日完工,把施工进度作为整个项目工程的业绩表现。未结合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自行将项目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颠倒,基础部分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或尚未验收已投入下一道工序,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给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施工质量问题。

3.3建筑施工单位自身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3.4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与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门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3]。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4.建筑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探讨

4.1不断增强工程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是经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的集合体。由于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素质不高以及执法力度不强等,导致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对此,为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减少及避免工程安全事件的发生,应不断增强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大力开展岗位质量培训,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其全面发挥应有的职能。加强培养建筑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若发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避免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4.2加大政府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执法。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4]。

4.3逐渐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构建健全的整体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公正性。深化改革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5]。具体措施有: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督执法;构建整体的监督机制,并严格规范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转变以往的监督方式,引进随机检查的监督方式,使其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监督方式;构建服务性、预见性的质量监管模式,尽量做到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加强建筑工程的随机抽查以及巡回检查的工作,确保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得以真正反映施工工程的质量情况;加强质量监督程序的规范化,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减少人为原因等因素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4.4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管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往的监测与验收方法,已难以适应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需求。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管形式,应加大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管的科技含量,合理配置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在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中,钢筋位置的测定仪、混凝土的超声检测仪等设备,在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中受到广泛应用。通过检测仪器的使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验的精确度,以便监管人员能科学合理的分析及判断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还有行业通用的ISO9000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管理的核心,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通过操作、记录、检查及修改等方式,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过程,使其成为一个良好的质量循环,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4.5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更是要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及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施工前做好各种工序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落实人员配备情况,并规范各自的工作职责、工程材料的检查(如相关的合格证及材料出厂报告等证明文件的检验,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分项工程或工序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坚决要求重新进行施工,以保证每一项工程的质量达标。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4.6控制好建筑市场的门槛

我国相关建筑主管部门,应对建筑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建筑市场的进入情况。对于无资质或者资质不高的建筑单位,可不给于立项以及颁发许可证[6]。大力推行建筑施工的质量认证制度,我国的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检查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以及监管等程序,为考核合格的施工企业颁发质量证书。对于未经认证考核合格的建筑企业或单位,严禁其从事其他的施工业务。重点检查的项目有:有无认证;是否超级承包施工业务;有无转包、挂包或者非法分包的行为等。定期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取消其从业资格或者降低其资质等级。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与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应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构建健全的质量监管及保障体系,以有效保障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

参考文献:

[1]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19).

[2]周斌.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08).

[3]赵小煌.浅议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与防范措施[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02).

[4]丁海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山西建筑2008(1)

篇4

引言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逐渐使其规范化与制度化。然而,近些年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事故频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认真思考。那么,现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哪些漏洞和弊端呢?又有哪些应对措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呢?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质量监督机构自我定位不明确

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有的质量监督单位为了增收,自办企业,使机构政企不分,影响监督机构形象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目前,我国的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多部门多专业管理,相互间职能划分不清,条块分割,监督方法不统一,使质量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造成社会对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1.2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欠缺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对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也缺乏重视,例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发展观念落后以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造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就盲目施工;有的工程单位施工图纸未经严格审核,就将其投入施工中,或者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工程转包给一些资质并不高的施工单位,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从而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的民生大计。

1.3 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

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顾此失彼,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1.4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我国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而对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阶段和后续运营的监管力度不够,这违背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的原则。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分析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2.1 完善监督管理内容,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明确监督管理的主体、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和权利。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整体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公正性。深化改革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具体措施有:严格规范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转变以往的监管方式,随机检查,使其成为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监管方式;构建服务性、预见性的质量监管模式,加强建筑工程的随机抽查以及巡回检查的工作,确保检查的部位及内容,真正反映施工工程的质量情况;加强质量监督程序的规范化,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减少人为原因的影响,尽量做到执法性和服务性的有机结合;。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2.2不断增强工程监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使监督管理人员必具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培训工作务必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鼓励机制和政策,把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2.3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强制性标准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权威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执法。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4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篇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场中,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这种组织实施方式是由构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制度所决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控制,保证达到预定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第三,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第六,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

第七,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第八,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篇6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there is growing emphasis on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the quality of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s even more important. How to actual conditions of China as the starting point, combined with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of the project to strength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model innovation, has become the must think about the topic. Combining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that exist for optimization and improvement strategies detailed analysis and elaboration.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Quality supervision;Problem;Strategy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发展阶段,是多元化建设主体、规范化建设程序的关键时期。因此,结合社会主义市场发展规律,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与建筑行业需提高重视的问题。只有客观分析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才能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的健康、长远发展。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不严。 当前,我国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但是如果在质量监督中发现存在问题,往往由于缺乏标准的法律法规参照体系,因此处罚依据不力、处罚不当,不利于发挥质量监督的权威作用。

1.2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把关。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改革不到位,造成资产严重流失现象,难以留住人才,不利于工程的顺利开展。在一些企业中,往往出现“出借资质”的行为,企图以此维护自身发展。虽然一些劳务公司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但是却被包工头利用,时常出现转包给资质低、无资质企业的现象,甚至一些施工企业无证施工、随意承包,与市场管理唱反调,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性发展[1]。

1.3监理单位违规操作管理流于形式。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时常出现监理单位违规操作行为,如越级监理、推卸监理责任等,甚至一些监理单位还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虚假合同、私下进行图章交易活动;为了谋求非法利益,有些监理单位推销建筑材料或施工队伍,对工程质量极不负责任;还有一些工程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监督不到位,缺乏严格性、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2. 优化与改进策略

2.1建立健全法律管理体系。 以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成果来看,管理手段的落实离不开法律法规体系的支持作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可确保建筑市场高效、有序地运行,同时也成为衡量国家工程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法律体系建设,应包括规范性标准、法律法规等诸多内容,其中基本法律是实行一切法律的总则与规范,具备最高法律效力[2];法律法规是基本法律的具体细节,是行政法规的重要组成;规范性标准则主要由建筑工程的专业部门、行业协会等制定,针对专业特征不同,规范的技术活动也有所区别。

2.2加强市场准入关的严谨性。 与工程相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审查各个单位的资质,构建严格的市场准入体系。如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不具备资质、资质水平低等,坚决不予进场,也不得发放建筑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全面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体系,由国家专业的质量监督机构,做好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强化检验与检查力度。当通过考核之后,方可颁发质量证书或者相应标志,确保建筑工程产品达到工程质量水平[3]。对于没有经过认证的相关企业,不允许参与相关业务活动。针对当前建筑工程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坚决杜绝无证施工、越级施工等行为,提高监理力度与监理质量,打击非法转包或分包行为;严格规范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年检制度,如果某一单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相应业务资格。

2.3发挥新技术的重要作用。

(1)我国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给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更高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管理手段已经在质量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客观性、完整性、精准性,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既可提高管理效率,也可节约纸张,符合节约型社会发展需求。

(2)构建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应主要实现以下几方面目标:其一,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实现全机构共同监督的业务体系,通过计算机管理平台与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督机构的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完善的业务体系,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多有力依据[4]。其二,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内的网络互联与数据共享,加快采集、处理、加工数据,做好及时反馈工作,强化数据管理与数据共享,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或物力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其三,完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进一步督促工程质量的提升,落实安全监督手段,确保各级监督机构的网络互联,做好监督工作的动态管理,同时提交统计数据,为今后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2.4加强对监督单位的管理力度。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监理职能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以现有工程监理情况来看,往往受到建设单位的牵制,建设单位说什么、做什么,他们就信什么,缺乏足够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但是也要考虑到,由于监理单位主要由建设单位雇佣,是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的代表,因此必然存在制约作用。但是监理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文件等规定执行,独立行使应负有的责任,既要对工程质量负责,也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因此,作为监理方,必须切实履行监理职能,将责任落实到位,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另外,还应注重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与形象的提升,加强管理力度 [5]。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社会舆论、社会监督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通过社会监督行为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势在必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若想获得长久发展,诚信条件必不可少,做好建设单位质量的不良记录管理,完善诚信体系,可有效增强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是确保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

2.5加大人才储备力量。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来说,是一项集合经济、技术、法律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于行政执法与技术执法范畴内。开展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以外,专业化的人才也不容忽视。质量监督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状况,将对开展工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加强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做好人才招聘与人才培养工作,储备强大的人才力量,以满足建筑工程不断发展的需要[6]。应该注意的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提高,应从专业水平、职业道德两方面加强努力,做好岗前培训与日常考核工作,并引导工作人员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以不断适应新观念、新方法、新技术。

3. 结束语

由上可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更多要求和挑战。积极运用有效的监督方法与手段,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通过先进技术与方法的运用,探索与时展相一致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模式,从根本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闫培文.试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成因及其防控措施[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2).

[2]王凯全,应惠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博弈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4).

[3]周斌.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8).

篇7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逐渐使其规范化与制度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将关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持续增多,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对此,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目前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建筑行业综合发展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1. 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欠缺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对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缺乏重视,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发展观念落后以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造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忽略国家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就盲目施工;有的工程单位施工图纸未经严格审核,就将其投入施工中。或者少数工程单位的资质不高,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工程转包出去。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2. 片面追求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施工速度,均应依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尽量做好力求平衡,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是为了迎检或某大型活动而建设,工期短、任务重,为了早日完工,把施工进度作为整个项目工程的业绩表现,未结合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自行将项目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颠倒,基础部分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或尚未验收已投入下一道工序,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给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施工质量问题。

3. 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4. 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与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分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 .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制度和使用许可制度是世界各国政府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微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德国、美国、新加坡等都是实行两种许可制度的代表国家。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 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 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 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这些发达国家, 竣工验收由业主、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 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 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笔者认为,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 建立使用许可制度, 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2 .集中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国际上,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全部政府管理、部分政府管理、全部委托管理等几种形式。在德国, 凡是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 均由联邦、州建设部或地方建设局发挥业主作用, 进行统一筹建, 而不是由最终用户担任业主角色。新加坡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主要由新加坡公共工程局、陆路交通管理局、电信管理局、海事港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性质分别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在我国, 一方面,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绝大多数仍属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 管好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十分重要; 另一方面, 相当数量的建设单位并不真正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已经成为导致建筑市场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 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 应由国家建设部和各级地方建委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 到竣工验收, 实施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 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能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常设组织, 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 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 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可以先行组织试点, 取得一定经验后, 再推广应用。除此之外, 对于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 政府应该坚持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强化政府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3 .完备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勘察、设计、施工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引发了一系列的市场混乱问题。所以在市场经济模式下, 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 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 无一不在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 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 .新技术在工程监督中的作用

实体上的应用采集完整的监督动态信息。为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 我国在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日常监督模块里, 涵盖了与工程监督有关的大量条目, 如记录实物质量问题、记录资料问题、发现工程质量结构隐患、使用功能隐患、查处劣质工程、发出整改通知、处理质量事故、监督抽测、监督抽检、分部工程验收等, 界面统一, 操作简便。对同一类型的建筑有关的数据输入设有快速复制功能, 数据录入后, 即可分类查询统计, 只要打开电脑既可随时了解到受监工程的情况, 同时也可及时了解质监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 使系统具备了内外兼备的检索功能, 无论是领导或工作人员, 均可随时获得自己工作中需要的信息。

结束语:

篇8

中图分类号: TE5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百年大计、质量为先”,一个质量良好的工程建筑不仅会给施工方带来非常直观的经济效益,还会极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深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只有通过改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缺陷,才能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减少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一、房屋与市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政府监管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地工程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一些工程项目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盲目开工建设,一些工程层层转包,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不严,一些施工图未经审查开始建造,而建造业的边缘设计,由于许多建设商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因此留下了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

2、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检测问题。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的想方设法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建筑材料见证取送样检测样品真实性不高,存在“试块专业户”和“特制送检样品”现象。检测机构市场化后,相互竞争激烈,检测数据真实性、可靠性不强。

3、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问题。在建筑工程承包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工程施工队伍施工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广泛的去承担一些自己力所不及的项目,有时甚至存在着盲目转包的现象。施工单位挂靠现象普遍,不管是谁,不论有无专业的队伍和严格的质控体系,只要有人脉、资金,接到工程就可找单位挂靠、转包。

4、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实施后,在分户验收的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各方责任主体的验收行为和标准进行监督,部分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验收走过场,未严格进行分户验收,质量把关不严。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对策

1、增强政府监管部门的服务意识,改善其职能。

政府监督管理不应该站在企业的对立面,应该转变不是“领导”,而是“服务”的意识,无论是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还是国内建筑市场的整体管理,亦或者是国外市场的开拓,无不体现出政府的服务职能作用

2、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执法力度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应该尽量做到细化条例,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推广监督测试手段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在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认清当前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在我国面临的紧迫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更好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

3、增强质量意识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目前,由于设计市场、施工市场、建材市场的庞大且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如果我们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重视质量,没有一个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将成为一句空话,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4、严格监督施工图审查和见证取送样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办理监督手续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施工方无法准确地提供施工图纸审查批准资料则不应予以办理。在施工图纸审查的过程中要保证图纸的设计质量得到保证,以确保重要的使用功能和整体的结构安全,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好工程的整体质量。在取样检测时要做到规范化,对于设计结构安全的主要检测试件和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及时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只有保证取送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才能有所保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工作人员的采样预留以及送检要做到全程记录,如实地填写好见证记录。同时要做好不定期的抽查和规定时间的例行检查,核查记录要保证真实准确,对于违反规定的部分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进行处理同时督促整改。

5、完善监督管理内容, 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明确监督管理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和权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包括: 各类新建、改 建、扩建的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参加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工程用品、构配件; 工程实体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任务: 制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每个工程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针对工程特点, 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方案中,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 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及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 并对这些项目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程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实体质量是否有缺陷, 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重新组织验收; 对预制建筑构件和主要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 组织分析质量事故, 并对事故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 组织质量投诉的鉴定和分析;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2]

6、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的技术型和管理型人才,所以,目前培养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型人才是工作重心。加强人才的培养,争取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部门储备更多的人才,不断培养并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确保日后建筑行业相关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对人才培养要更加重视,对质量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整体的素质水平。建设单位还可以建立科学的用人体系,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队伍中去。

三、结语

总之,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如果想要加强其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就一定要制定合理科学的监督控制策略,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标准按部就班地进行施工,并通过科学地手段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施工的需要,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篇9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5-012-01

1事前的指导在工程开工之前做好事前的指导,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作好工程长远规划规划是工程后续进行顺利开展的保障,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建立对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工具有十分中国要的作用。因此,在工程开工之前,要确保设计的合理到位,集思广益,遵循城市规划的相关原则。不盲目的随便建设,要有条理,为城市的长远发展作考虑。

(2)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实行“三检”制把工程建设透明化,加强各方面的相互监督。要依法履行好职责,更要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实效性。要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依靠舆论宣传,加强监督的力度。要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抽查预警分析能力,使质量安全问题能及早被主动发现。只有我们的监督工作做得更科学、规范、公正,并严格按其规定办,才能进一步有效震慑质量违法行为,为社会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以及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作出应有的贡献。采用监理负责制,由监理方安排质量培训,内容主要定期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如有关各工程队组长、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还有质监员等。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的制度,重点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通过专职质监员、监理员的验收、签字,方可施工。

(3)为进一步加强半成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严把质量关,就要做组织管理、在人员配备、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多个环节上的要求和标准,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关的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专业派人进行监督实施。例如对于钢筋、水泥等材料要采用有效的检验措施,力求做到严查质保书,合格证以及材料报告等。通过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工作上,实践目测和检测想结合的有效方法,除了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裂纹凹坑、弯折角度重点检测之外,还要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对焊接试件进行试验,保证材料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一些使用比较普遍的材料,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从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各个方面安要求做足工作,不但要求提交试验报告,而且还要审核混凝土的配合的比例情况,从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等几个方面进行校核。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工序,一律要求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组织整改,进行管理,确保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的可靠性。质量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毛病具有共通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墙体及批荡开裂,造成外墙渗水,也影响美观;另一个是二是混凝土结构开裂,虽然现在普遍采用商品混凝土,但混凝土搅拌站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在混凝土中掺加了过多的外加剂和外掺料,再加上泵送,易造成水灰比大,同时由于设计、特别是施工原因,最终造成楼板等混凝土结构开裂。因此,在工程之前重点做好混凝土,焊接的监督,预防未然。

2事中检查

事中检查是工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控制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监理工程师要严谨以待,绝不含糊。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检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亲临现场,了解施工进展,把握设计的重要部位,经常对施工图作出分析,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登记,做发处理问题的记录,多总结,多下工地现场;及时提醒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通过交流的方法提高施工队人员的业务素质;常常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到“严”、“准”“细”“实”,把严格检查把,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掌握数据,快速准确、果断地处理问题,工作做认真、细心,还要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坚决拒绝推脱行为,要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在特殊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旁监,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充分掌握数据,达到量测检查。监理工程师在判断工程质量时,可以采取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等方式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以所测数据来作为参考。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单位正面对待质量问题,认真作出处理,且避免现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应对以书面通知向施工单位提前提出,并附上所测的数据。对于测量,要一丝不苟,多次核对,确保数据的正确无误。

(3)事后反思。一个工程事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要深刻反思,避免以后出现这样的问题。事故的责任要勇敢承担,不可故意掩饰,遮遮掩掩,我们要深刻检讨和吸取教训。总结事故,吸取教训,检查不足,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改进我们的工作,针对在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制度,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 李琳. 城市设计视野中的高层建筑[D]. 东南大学, 2004

[2] 吴仕岩. 高层建筑结构加固改造研究[D]. 天津大学, 2004

篇10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监督机构定性定位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广大监督人员也普遍感觉到执法时腰杆不够直、手腕不够硬,影响工作成效。二是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缺乏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对高素质人才缺少足够的吸引力,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

质量监督机构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对建设单位征收质量监督费用。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不解决好经费问题,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第一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政府应将监督前置,着重把好设计文件审查关,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第二要抓好工程的源头。首先要抓好招投标阶段的管理,选择好施工队伍,就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其次要抓好各种保证制度的落实,通过建立和健全各种保证制度,减少工程建设的风险,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信誉感。第三要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质量监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技术业务水平,又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核心是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好坏关键取决于一线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因此,应当加强对监督人员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监督专业人员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根据监督员工作能力,通过考核合理划分监督人员级别和作权限,并辅之以相应的经济待遇,激励监督人员做好工作。

3、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我们各级监督机构要想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用人、育人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担当监督重任。对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在岗人员进行合理分流。通过严格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监督队伍准入门槛;不断完善监督手段,调整监督重点、方法、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要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在求真务实中抓落实,在落实中抓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扭转“讲得多、落实少”的不良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精神,全面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4、转变监督方式,改“监督管理”为“监督执法”

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法制国家的基础是社会有自我管理的能力,企业能管好自己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所以管理企业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不是政府的事情。从法制的意义来看,政府对企业的约束是以执法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监督机构应转向执法。一是建议从源头开始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性质,明确“抽查的工作方式”;二是建议重新修订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科学确定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和频度,合理界定监督工作责任,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程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违规情况。质量监督机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简报,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简报分送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

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的法定建设程序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必要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3、强化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

首先,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对有问题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进行验收备案。其次,质监机构不但直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的竣工验收,并且对建设单位组织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检验后形成的质量合格文件,数日内到场监督抽查,检查其质量的真实状态,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地监督。对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实物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将其发现质量行为、质量缺陷及质量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4、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一是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二是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三是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四是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巡查工作要与不良记录管理紧密结合,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五是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技术权威。质监机构应该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充分运用技术和法律手段,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

5、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督侧重点

要在严格执法和确保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重点监督开发商是否尽到了产品质量的责任。开发商的质量意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条件,因此,正确地引导开发商的质量意识,从而能够真正促使开发商把质量意识真正地转变到质量行为上来,在项目策划、质量标准的定位、预算造价、工期等各环节都能充分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所以,监督开发商合理地确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成本支出水平以及工期目标是质量行为监管的重要内容。

因此,建立一种机制能够促使开发商提高自身的质量意识,使开发商把产品质量始终放在开发项目的首位,形成产品质量竞争的氛围。同时,也能够促使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形成质量竞争的压力,从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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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国防建设发展的步伐,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也逐步提升。人防工程在战时需要具备抵挡爆炸冲击波、防毒、防生化武器甚至防核辐射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因此对其设计及施工都有非常高的要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具备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的同时,更要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在施工现场快速全面的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最终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

本文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质量问题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了加强人防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以供同仁参考。

1 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常见问题

1.1 门框墙施工不规范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门框墙施工常存在如下问题:(1)墙体钢筋绑扎不规范,未将墙体钢筋与预埋钢门框锚固筋焊接为一体;(2)活门槛下浇筑混凝土易与底板间留有缝隙;(3)部分上门框附加梁长度达不到设计的要求;(4)门框墙体水平度和垂直度偏差、门框铰页同心度偏差超出规范的限制值;(5)战时封堵预埋角钢不交圈等。

1.2 违背防护密闭性要求

(1)密闭墙违规采用对拉螺栓穿塑料套筒支模方式。施工现场发现许多施工单位对人防工程中临空墙、门框墙以及防护单元间密闭隔墙的抗力和密闭要求、扩散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以及滤毒室等处墙体的密闭性要求知之甚少,施工时仍然采用传统的对拉螺栓穿塑料套管方式进行支模,模板拆除之后虽可回收螺杆,但是却在墙体上遗留大量的孔洞,完全违背了人防工程所强调的密闭性及防护性要求;

(2)违规设置后浇带。人防工程对后浇带设置有着特殊的要求,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人防工程中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扩散室、简易洗消间、滤毒室和战时封堵等位置处均需一次浇筑成型,不得进行二次浇筑。因此,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时,设计人员应当有意识的避开这些部位设置后浇带,以免对人防工程口部的密闭性产生破坏。

1.3 各式穿墙管道施工中存在问题

虽然根据相关规范对与人防工程无关的管道不得任意穿越人防工程围护结构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监督过程中发现该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于人防围护结构中预埋的穿墙套管,不设置密闭翼环的问题也较为普遍。此外,管道与预埋套管之间不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在人防工程内部一侧漏设抗力阀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1.4 梅花型布置拉结钢筋施工问题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人防工程顶板、侧墙、底板均应在双层钢筋网间设置d≥6mm、S≤500 mm的梅花型拉结钢筋。但是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对此规定较为淡漠,实际设置拉结筋时间距普遍超限、拉结筋上下端绑扎不牢或不绑扎,更有甚者拉结筋末端135°弯钩不到位。

1.5 平战转换工作不到位

由于人防工程建设遵循“平战结合”的方针,因此为了平时使用的方便,许多防护设备、构件都需要在战时快速转换。而许多建设单位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对平战转换工作不够重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经常发现人防工程口部、防护单元间战时封堵构件配置不全、部分汽车坡道为车辆行驶方便而采用细石混凝土将战时封堵下留槽抹平,更有甚者防护门门扇都不能安装到位。此外,监督过程中发现安装好的活门槛维护保养情况普遍较差,变形、生锈、螺栓丢失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临战时人防工程无法按设计的要求完成平战转换。

2 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2.1 加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是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力量。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对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作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熟练掌握国家、省及地方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法律为准神加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另一方面,监督人员还应注重自身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只有“内外兼修”,才能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氛围,最终为人民把好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关。

2.2 重视对人防参见单位的技术培训及质量意识的教育

人防施工单位是人防工程质量的直接决定者,人防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心的高低以及施工技术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质量。质量监督机构以及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可以定期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班,组织各方集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帮助他们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同时还可聘请行业的专家作为顾问,对参见单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重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还应定期对各参建单位人员的质量意识进行教育,可以建立相应的诚信记录。对于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记录,年终进行汇总,最终给予单位及个人相应的评级,该级别可与单位的经营资格以及个人的执业资格直接挂钩。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努力最终实现各参建单位施工技术以及质量意识的提升。

2.3 加强对防护设备质量的管控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其安装部位往往也是结构的“薄弱”位置,因此对其质量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其质量的好坏与战时人防工程人员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以及医疗救护等功能能否实现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必须对其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监督人员可以采用巡查、抽查设备生产厂家以及检测施工现场设备产品的方式对其质量予以控制,确保工程所用防护设备质量能够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4 增强国民人防意识的培养

人防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在战时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有必要让国民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让群众了解了人防工程建设的目的、作用和意义,人民群众才会积极的支持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才能支持我们的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人员不仅要关注工程质量问题,也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向人民群众宣传国防、人防的知识,努力创造各种平台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并支持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3 结语

总而言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在注重自身业务素质以及道德素质提升的基础上,以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综合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对人防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最终保证人防工程的质量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出高质量、高水平的人防工程,最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战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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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效的施工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为企业带来更好的收益,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的形象。建筑施工管理的水平会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当将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作为重点。以下是工程施工管理对建筑施工的重要性的具体体现:

(一)施工管理可以实现对建筑施工的进度控制。工程项目进度控制主要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与目标达成一致而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一种控制工作。在项目实施之前应当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计划的人员应当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对施工图纸和合同进行充分了解,并将安装和土建工作进行配合,与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力争编制出科学的进度计划。为了更好地控制施工进度,可以制定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这样能够对整个施工实行动态管理。

(二)施工管理可以实现对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建筑施工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保证施工的质量,只有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具体来说,在施工的细节以及每一阶段都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应当重点把握并实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减少施工的安全隐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提高企业的信誉度,最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施工管理可以实现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控制。安全控制就是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加强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而保证整个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使新上岗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及相关安全防护知识,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严格划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和生活区,材料要堆放整齐从而使道路通畅。

(四)施工管理可以实现对建筑施工的成本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就是预测、计划、核算、控制、考核和分析工程项目的各项支出费用,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施工成本,并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实力得到提升。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项目成本超支的现象,应当在第一时间查找原因,并找到合理的措施来控制成本。此外,还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的效果,要不断提高施工工艺标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避免对材料的浪费,从而更好控制施工的成本。

二、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建筑施工管理制度。目前,在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建筑施工组织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协调及沟通。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包括两个方面,即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体系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建筑施工中,可以建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此外,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也需要安全检查来付诸实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在适时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则要及时解决。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方面,对技术管理虽然是不可忽视的方面,但管理应该要注重整体,要多管齐下,对技术、经济、组织三方面都进行综合管理。

(二)重视建筑材料管理。为了有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使施工工序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应重视建筑材料的管理。在采购建筑材料时,选择国家认可厂家的建筑材料,不要为了盲目追求低成本而选择不知名的厂家;入库时检查建筑材料的品种,品种合格才能够接受入库,不合格则拒绝入库,入库时做好厂家合格证明、规格、厂址等登记,将各种建筑材料归类后放入指定地点,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使用之前检验材料是否满足工程所需标准再进行配比、制成,当制成后仍需检验其指标,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施工技术的管理。建筑施工技术是影响建筑施工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在施工技术上没有全面的思考,则很容易形成建筑问题。随着更多的工艺和技术以及产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施工人员如果不能加强对施工技术的管理,则会造成一些建筑问题。比如,如果不能对先进的施工设备进行操作,则会对工期造成很大的延误影响,如果对仪器的检查不够准确,也会把不合格的工序当做合格的工序,容易造成施工的安全隐患。比如施工所用的材料、规格等如果不符合要求,则会导致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严重时还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等。在施工技术的管理上,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他们对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技能培训,力求从施工人员的角度以及其他技术工艺的应用方面出发,提升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对施工所用的各种材料、机械设备等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工序的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后续施工。

三、结语

总之,建筑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扮演着最为关键的角色,它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对建筑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适应时展的需要,企业应坚持与时俱进的建筑管理理念,加强施工技术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为建筑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工程效益。相信在科学的、现代化的施工管理水平下,建筑行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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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在本文中笔者对建筑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主要是从工程质量、发展改革以及可持续性发展进行分析的。然后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实施有效建筑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对建筑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1.确保工程质量的需要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有效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动力。它能够有效的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同时还关乎国家公众建设工程质量的利益。提高政府监督管理效率的前提就是在保留执行其已有的内在发展规律的同时,对管理体制不断的改革创新,研究出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以监督管理为重心,对建筑工程的各层面以及各分管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内容、方式、方法进行监督管理。以透彻的理论作为基础,才能够保证其工作在法律合理的理论基础范围内进行,才能够构建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监督管理体系,从而规范执法。对政府所下达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从而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更加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

2.改革和发展的产物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使建筑工程领域在通过对自身不断构建、完善的同时,正在实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在2000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就已经开始摆脱之前的发展状况,在积极的追寻一个符合国际发展规则的新局面。所以我国建筑行业正在通过逐步的深化改革来进行建造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并逐步使其向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首先,需要运用国际化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模式来应对日益增多的多元化市场投资主体与建设主体。其次就是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推行适用,对原有的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的内容、性质造成了影响,目前迫切需要研究一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监督管理体系。最后就是“十五”规划以来,对于建设系统未来的发展形势依旧要求保证按照原有的行政体制进行改革、精简以及职能转换,以此对监督管理体制做出改变,制定出符合我国宏观发展需求,并且与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机制。

3.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建筑行业一直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行业,在我国,对于一些专项整治问题,并没有通过真正的实践,对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内容、本质以及发展规律进行探索和研究。那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出现就必须是以解决这些问题为出发点的。而且它的出现是目前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在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过程中,首先必须对工程质量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及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行探索研究。实现对其建设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能动性的调动,以此将政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出来。通过制定符合整体发展需求的政策、法规,使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从而实现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可持续性改进,已达到对国家和公众利益进行维护的目的。

二、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现状

就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整体发展状况来看,目前仍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而且起步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的,以下就集中总结了其发展现状:

(1)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研究,主要还是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学者、专业人士等出国组织考察来完成的。而主要形式也只是文件、会议、论文等。

(2)政府力量是主要的推动形式。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首先是由国家政府牵头借鉴国外形式产生的。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属于政府直属部门,所以无论是执行监督工作,还是推动监督工作的深化改革政府部门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3)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层面上,主导的法制、制度、体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行业发展缺乏一定的科学评价体系和及时的信息反馈,这就造成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行业发展的趋势不好把握,对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意见的提出造成了阻碍,同时也影响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4)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缺乏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为与经济性进行研究。就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违规行为的管理上来看,首先没有深刻的深入了解质量违规行为发生的根源,同时进行的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仅停留于形式转化上,没有产生实质的效果,对实现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对市场化发展造成了阻碍。所以,探寻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经济性与行为特征是目前比较缺失的一项工作。

三、实施有效建筑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对建设行为进行规范

在工业发达的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都是拥有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来进行规范的。虽然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政府行政部门,也是一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最高层,但是,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同时也是质量监督管理行为的基础与主要依据。

2.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对资质进行管理认可,然后委托专业人士代表政府进行监督管理,这其中,拥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监理单位等都是在这一范围之内。这样主要是为了保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同时政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应积极跟上时代,使用必要的信息化手段增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这一点在发达的工业国家早已盛行开来。

3.职能转换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所具有的的官方职能应该向民营机构逐渐转移。在政府的组织下对民营机构站进行业务性审查以及专业人才的资质管理,从而约束其规范的行为。能够更好的促进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朝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以此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与执行力。

4.对公共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确立好公共工程管理中的核心,明确的把行政机构与工程管理区分开,以避免过多的工程决策指令和干预对工程管理和监督造成影响。同时也是有利益于统一协调和提高决策效果。

5.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评价

为了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健全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工作与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建立。同时还应该有效的组织市场机制的运作,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因为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运作才能够有效的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四、结语

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实际,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展开了讨论,对在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凯.浅谈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J].科技资讯.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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