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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9:4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新公共管理内容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新公共管理内容

篇1

1.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与在传统公共行政管理中政府只是收税和提供服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应该只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即政府应该把管理和具体操作分开,政府只起掌舵的作用而不是划桨的作用。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缩小政府的规模,减少开支,提高效率。“掌舵的人应该看到一切问题和可能性的全貌,并且能对资源的竞争性需求加以平衡。划桨的人聚精会神于一项使命并且把这件事做好。掌舵型组织机构需要发现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划桨型组织机构倾向于不顾任何代价来保住‘他们的’行事之道。”[1](P12)因此,有效的政府并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而是一个能够“治理”并且善于实行“治理”的政府。

2.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或私营部门的管理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并不完全合适,但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以为公共管理所借鉴。通过将企业管理的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政府公共管理之中,可以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更为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3.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政府组织是典型的等级分明的集权结构,这种结构将政府组织划分为许多层级条块。人们认同自己所属的基层组织,跨组织层次之间的交流及其困难,使得政府机构不能对新情况及时作出反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快决策的压力猛烈地冲击着政府的决策系统,政府组织需要对不断变化的社会作出迅速的反应。企业界经理采取分权的办法,通过减少层级、授权和分散决策权的办法迅速作出反应,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也应该通过授权或分权的办法来对外界变化迅速作出反应。政府应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家庭、志愿者组织等,让他们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奥斯本和盖布勒说:“当家庭、居民点、学校、志愿组织和企业公司健全时,整个社区也会健康发展,而政府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引导这些社会机构和组织健康发展。……那些集中精力积极掌舵的政府决定其社区、州和国家的发展前途。它们进行更多的决策。它们使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机构行动起来。”[1](P7~8)这是因为,健康而有活力的社会基本单元构成健康而有活力的国家。新公共管理认为,与集权的机构相比,授权或分权的机构有许多优点:比集权的机构有多得多的灵活性,对于新情况和顾客需求的变化能迅速作出反应;比集权的机构更有效率;比集权的机构更具创新精神;能够比集权的机构产生更高的士气,更强的责任感,更高的生产率等等。

4.政府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政府可以把巨大的官僚组织分解为许多半自主性的执行机构,特别是把商业功能和非商业功能分开,决策与执行分开;移植私营部门的某些管理办法,如采用短期劳动合同、开发合作方案、签订绩效合同以及推行服务承诺制;主张全面的货币化激励,不过分主张传统的道德、精神、地位和货币等因素的混合以及单一的固定工资制的激励机制。特别是主张对高级雇员的雇用实施有限任期的契约,而不是传统的职位保障制。

5.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传统的观念认为,微观经济领域应该由私营企业承担,而公共服务领域则应该由政府垄断。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参与管理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管理应广泛引进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通过这种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来,从而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之所以需要引入竞争,是因为竞争有种种好处:竞争可以提高效率,即投入少产出多;竞争迫使垄断组织对顾客的需要作出反应;竞争奖励革新,而垄断则扼杀革新;竞争提高公营组织雇员的自尊心和士气。因此,政府为了高效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职能,应该让许多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有机会加入到提供服务的行列中来。

6.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传统的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由于不衡量效果,所以也就很少取得效果,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效果越差,得到的投入反而越多。例如当治安工作不利,犯罪率上升时,它们通常会得到更多的拨款。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富有成效的反应。因此,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管理的资源配置应该与管理人员的业绩和效果联系起来。在管理和付酬上强调按业绩而不是按目标进行管理,按业绩而不是按任务付酬。在对财力和物力的控制上强调采用根据效果而不是根据投入来拨款的预算制度。即按使命作预算;按产出作预算;按效果作预算;按顾客需求作预算。

7.政府应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则,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他们认为,虽然任何组织都必须具有规章才能运行,但是过于刻板的规章则会适得其反。“我们接受规章和繁文缛节以防止发生坏事,但是同样这些规章会妨碍出现好事。它们会使政府的办事效率慢得像蜗牛爬行。它们对正在迅速变化中的环境不可能作出反应。它们使得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成为组织结构的固有组成部分。”[1](P91)他们认为,企业家式的政府是具有使命感的政府。它们规定自己的基本使命,然后制定能让自己的雇员放手去实现使命的预算制度和规章,放手让雇员以他们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方法去实现组织的使命。有使命感的组织比照章办事的组织的士气更高、也更具有灵活性、更具有创新精神、从而更有效率。

8.公务员不必保持中立。在看待公务员与政务官员关系的问题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不参与党派斗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等。新公共管理则认为,鉴于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公务员与政务官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与其回避,倒不如正视这种关系的存在。基于这种看法,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部分高级公务员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在新公共管理者看来,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不应截然分开。正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政治功能,不仅能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还能使他们以主动的精神设计公共政策,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功能。这体现了新公共管理者重视激励、鼓励公民参与的价值取向。

新公共管理思想在西方的出现不是偶然的。首先,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石油危机以及福利国家负担过重等因素,西方各国普遍出现了经济衰退,公共财政也因收入减少和福利开支过大等因素出现了持续的赤字,各国政府都面临着财政紧张的困境。其次,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政府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这使得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臃肿,效率低下。第三,由于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影响,使得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些因素导致了西方各国政府行政与组织的内在变革。通过在政府管理中实施企业化管理,以顾客为导向引进竞争机制,推广民营化等改革措施,西方国家普遍掀起了公共行政管理的改革浪潮,这些现象的出现标志着西方国家普遍进入了新公共管理时代。

二、新公共管理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

新公共管理思想是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西方国家的普遍展开,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了西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也增强了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虽起步时间不长,却已获得了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举世公认的成就。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如何运用市场的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这是摆在国人面前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显然可以为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一定的经验,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普遍开始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研体制等各个领域的全方位的改革。其中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最快,开创了具有渐进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提出了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为这一改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政府也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但这些改革主要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机构规模膨胀过快,超过财政承受力有关。而从1978年开始,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因则主要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相关。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政府机构改革,更是主要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有关。

1998年以前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其原因或者是因为没有将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联系起来,或者是因为虽然将二者联系起来,但由于没有制度上的保证,所以效果仍不明显。我们认为,在当前世界经济、科技发展速度日趋加快,竞争日趋势激烈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不仅是转变职能,而且还要提高效率。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未来发展趋势。

1998年,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始。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从这次机构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可以看出,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仍然主要是公共行政的传统准则,即集权性的韦伯式的官僚体制的基本准则,尚缺少当前西方各国流行的新公共管理的准则。但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公共行政管理实际发展水平,我们认为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基本准则在我国并未完全过时。毕竟,西方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与我国公共行政体制改革所处的社会发展背景不同。但是我们认为,这并不排斥我们在改革中吸收和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的某些思想。这是因为,世界各国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中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是共同的,这一点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如此。因此,了解和吸取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是有积极意义的。纵观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理论和实践,至少在如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1.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的企业化管理,强调管理的高效率。我国政府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效率低下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造成权力过分集中,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由于组织机构不合理,机构重叠,从而使得职责不清,互相掣肘、扯皮;由于行政法规不健全,任意增加编制,从而造成机构庞大、臃肿,人浮于事。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像企业管理那样,将效率放在首要地位,这一思想是值得借鉴的。为了提高效率,政府管理人员首先应树立效率意识,增强活力,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公共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

2.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或私营部门的管理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并不完全合适,但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以为公共管理所借鉴。通过将企业管理的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政府公共管理之中,可以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更为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3.新公共管理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打破了政府独家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这一方面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为了提高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宏观管制的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开放一些公共服务的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例如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信、电力、铁路运输、自来水和燃气供应等基础设施产业中便可以进行这些方面的改革,从而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瓶颈”现象。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从而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篇2

关键词:生产率 市场化 服务 分权 政策 负责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针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的管理方法在全球席卷开来。这场运动通常冠之以多种称谓:“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企业型政府”。不管这些称谓怎么花样翻新,他们的基本特征和精神实质是不变的。尽管这些特质在不同学者的论述中各有不同,然而,其基本的思想和关键词还是可以大体达成一致,诸如管理而非行政、市场化而非官僚制、竞争而非垄断、服务而非执行、分权而非集权、过程而非结果、负责而非逃避等。为了表述的一致性与清晰性,本文一律采用“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说法。

        Donald 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篇3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针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的管理方法在全球席卷开来。这场运动通常冠之以多种称谓:“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企业型政府”。不管这些称谓怎么花样翻新,他们的基本特征和精神实质是不变的。尽管这些特质在不同学者的论述中各有不同,然而,其基本的思想和关键词还是可以大体达成一致,诸如管理而非行政、市场化而非官僚制、竞争而非垄断、服务而非执行、分权而非集权、过程而非结果、负责而非逃避等。为了表述的一致性与清晰性,本文一律采用“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说法。

Donald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据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监管这些纳税人的钱,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如何评估政府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公正、透明、负责的评判?在此过程之中,纳税人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出钱,政府花钱,谁来监督政府花钱,这一整套机制如何理顺?问题的另一面恐怕也值得惊醒:不花钱的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诚然,这一点完全不可能。任何政府都需要花钱。只是说这些钱来源于何处?如何花销?如何合理的分配?在政府财力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是否还是需要从纳税人手中汲取大量资财?税收机制如何适时调整?这一点对于那些税收日益攀升的国家、地区和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对于穷人来说,税收与其关系不大;对于富人来说,税收也无非隔靴搔痒而已,因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不会进入税收核算体制的。毕竟,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逃税、避税、减税。因此,税收盯住的和伤害的只能是中产阶级。显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说,他们会觉得这是极为不合理之事。问题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调整?要回答政府如何以更少的钱来办更多的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顾及以上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都涉及到政府收入问题。一旦政府收入受到影响,其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将发生多米诺式的反映。

第二,市场化(marketization)。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历史就是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官僚制的逐步摒除同步演进的历史。问题只是在于,政府如何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来根除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病?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运转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就是原来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和操纵的企业纷纷以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私有化了。在这一意义上,私有化成为市场化的代名词。而此间需要警惕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私有化。毕竟市场化本身并不就是私有化。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流失。如何做到私有化的同时,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保殖增殖,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宣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是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却是私有化对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挑战。不管怎么说,市场化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对于传统的官僚体制来说,确实是致命的挑战和打击。实际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改革采用的主导观念是市场。其理论假设就是,公共机构如果像私人机构一样运转,势必发挥更为经济、更为效率的功能。撒切尔夫人非常偏好的经济学家威廉尼斯卡宁的著名观点就是,政府内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就是野心勃勃的企业家,他们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事业。[2]

在私有化之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是大力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非政府的合作,表明政府开始向非政府组织由原来的不信任到信任、从彼此隔绝到合作共赢、从信息资源封锁到广泛接触开放的转变。无论如何,这对于政府组织来说,既可以吸取大量的知识智慧,也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投入到政府的发展中来。这本身就大大减轻了政府日益增长的压力,缓解了政府在诸多方面发展的危机。毫无疑问,对于政府组织而言,其充分放开手脚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一种既有利于政府自身发展,又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多赢格局。只是,问题同样会不断涌现。如何把握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界限?哪些问题可以合作?哪些问题不能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原来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如何适应这种转变?以及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应该作何跟进?内部资料、公开资料这些如何适应转变?非政府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为政府提高服务,而不是另有它图?换言之,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仅应当提上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强调其实效。

不管是哪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其都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和管制模式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挑战。用市场战略来取代传统的命令-控制的官僚体制,它冲击的不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体制中的每一个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市场化将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对这个体制中的每一位公务人员进行根本性的洗脑。如果没有这些人员思想观念与实际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体制自身的演变将是非常艰难的过程。否则,就只能是徒有其名或者虚有其表而已。只有公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制的良性变迁才有可能发生。更何况,晚近以来,人们对官僚的质疑声浪剧增。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寻求增加权力和一体化运作的利维坦;另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宫廷弄臣,是一系列不相协调、漏洞百出的部门的集合,最好就是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自己愚弄自己。由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数量日益增多、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质量日益提高、立法和行政未能适应政策制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共官僚自身的性质等原因,公共官僚的权力一直在稳健上升。[3]

第三,服务导向(serviceorientation)。市场化的推进自然会波及政府转型。市场化的进程使得服务意识、顾客理念等都被极大地放大了。因而相应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才能更好地联系公民、回应公民、服务公民?生产率的改进和市场化的发展,其必然结果就是政府服务效能的转型。于是,“服务”的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政府自身的转型表现在必须从传统意义上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存在的理念必须以市场、以公民、以诉求为中心。类似于市场上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一样。前者必须即时回应后者对服务的诉求,且必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水平、科技的进步状况、社会的文明程度等不断刷新这种服务,始终做到为后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有主动提供与被动赋予之分。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政府主动向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诚然,这种服务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传统官僚制之下,这种主动提供服务的水平往往都是低下的。毕竟管制型的社会缺乏这种服务的传统、动力与能量。

实际上,这恰是为什么近年来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度一度走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政府机构公信力逐渐下降,政府面临着重重危机和种种挑战的情形之下,一种要求政府主动回应社会和公民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政府是否具有较好的回应性被当作是一个事关政府是否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回应性也被列入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准之一。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其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要么是提供数个可以互相替代的服务选项,要么是训练政府人员正视选民市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消费者需求的理念都被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既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府回应性增强的重要表现。回应性使得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由原来的彼此隔绝、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形更进一步地紧密相连在一起。

服务导向的政府,又被成为消费者化的政府(consumerizinggovernment)。这是改变公共机构的一种普遍策略之一。试图促使政府对“顾客”更加友好,并在公共服务中制度化“服务顾客”的理念。在政府问题的市场化解读中,消费者的观念可能最为强烈。但是,“顾客”本身也有争议,这就是谁是顾客?在教育、社会福利、经济计划等项目中,顾客比较容易界定。可是,诸如被监禁的囚徒,他们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以及能否确保有一定的途径保证他们能够受到公正的对待,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此外,公众有受到诸如税务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城管)、交通警察(简称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对待,可是针对他们的处罚的看法和态度却总是难免导致不一致、不公正的质疑。

于是,简单地提服务顾客的想法,也就无法纳入良好服务的顾客范畴,更莫论全方位的、竞争性的服务。问题尚有,消费者化政府的伦理争议在于,是应当建议公共机构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还是当作公民?如果仅仅作为消费者,仅仅是关注公众参与政府的经济和服务接收者的性质,这种关系实际上会更加复杂,也更具多面性。而且,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消费者的角色,势必弱化以政治为基础的公民角色、模糊内蕴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公民资格等概念。毕竟,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会逐渐忽略公共机构的公共性质,因为它假设公民所希冀的无非是良好的公共服务、满意的公共消费,而没有公民的政治内涵。[4]如何平衡这既作为消费者,又不失公民身份与公民资格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看来确实是服务导向的政府理念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分权(decentralization)。既然服务导向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主导观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政府必须不断增强其回应性。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对公民的需求做出迅速和高效的反映?在一个极权体制或者一个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服务导向的问题,因为在这些体制之下,公民的需求从来就不会被当局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自下而上的公民需求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与接纳,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在极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服务导向的问题,也就更不会因为服务导向而发生分权问题。

在民主政制发展的早期,这种服务导向发展的也不是特别明显,只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发展,服务的理念由商业世界进军到政治领域,由不仅限于市场原则,而且也变为政治原则之后,服务导向才成为政治运转的法则之一,这才有了如何更好地服务,如何提高服务的水平问题。就新公共管理的分权来说,主要的做法无非有三:联邦制国家里权力在政府体系内部的转移,包括权力的横向分割和纵向放权。与此同时,责任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下层和基层将拥有更多的权力以自主开展工作。目的是让下层和基层拥有更大的权力、足够的动力以及充分的能力来回应公民的需求。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调的分权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比如合理分权、有效授权的界限如何清晰界定?分权不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它还具备一定的艺术特质,那么,如何合理把握分权和授权的艺术问题,也就成为分权与授权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不管怎么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分权的重视确实与传统的管理更多强调集权截然不同。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分权置于一个突出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将分权视为一个高绩效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一个高绩效的组织被认为具备如下特征:任务明确;明确规定目标并且强调效果;向雇员下放权力;创建新的方法激励人们成功;当情况发生时,高绩效组织能够灵活迅速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绩效而言,高绩效组织具有竞争性;调整工作方法以满足顾客需要;保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分权、授权的理念之所以在高绩效组织中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雇员是高绩效组织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达到高绩效,就要给雇员以利用他们的技巧、创造力、适应变化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以完成组织使命的能力。雇员有权根据其兴趣结成联盟和工作关系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完成组织的使命。他们不受组织界限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雇员迎接挑战,利用技能完成组织使命,发展新技能,全身心投入继续学习等诸方面做得如何,将决定组织是否能够取得成功。[5]

第五,政策(policy)。无论是生产率的提高,市场化的推进,还是服务导向的发展,分权化改革的深入,最后都要具体表现在政策层面。换言之,要通过政策来具体体现上述思想和主张。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就成为深入贯彻前述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而政府如何才能提高其设计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就成为新公共管理的第五个重要内容。这是将前述思想具体化和操作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具体兑现和落实这些思想的重要举措。如果政策设计不能充分体现上述思想,或者不足以落实上述理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思想的实现必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与制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新公共管理对社会和公民输出的信号与产物。换言之,公民能否感受到政府是采用传统的官僚制还是新公共管理,他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就是政府的政策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政府理念是否有所变迁?如果说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和分权这些理念会更多地停留于政府层面的话,那么,对于公民来说,政策则是更多的行政层面、公民最能直接感知、最能直接体悟的要素。不管政府推行什么样的新公共管理,如果不能让公民和社会在政策层面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和不同的感受的话,那么,这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必将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为什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什么将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的原因所在。

纵虽如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局限性依然无法回避。这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它们被界定的方式是注定不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问题是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据来界定,它们就绝不可能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比如一个国家按一定比例对贫困线的划定,总是会有一些人处于贫困线以下。毕竟,社会的相对差异永远也不可能消除。(2)人们的期望总会比政府的能力增长得快。政策领域的任何进展可能只会导致人们对政策应该完成的任务寄予更高的期望。(3)解决某一群体问题的政策可能会给其他群体带来一些问题。在多元社会里,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可能同时意味着给其他人带来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够同时达到多方共赢的格局。(4)有一些社会趋向很可能是不能够由政府来推动的,即使它值得去做。比如,为解决种族问题,将白人与黑人混合居住,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5)人们常常会调适自己的行为,使公共政策变得毫无用处,政府也因此面临窘境。比如高福利导致大量懒惰,从而过度依赖政府救济金的行为。(6)社会问题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一项具体的政策并不能完全根除某一类问题。(7)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比问题本身成本更大的政策,甚而牺牲原有的社会制度或者价值理念。比如采用高压政策镇压社会动乱、各种维权行为。它牺牲的就可能是一些民主的价值,诸如结社的权利、言论和出版自由、组织反对党的权利等。(8)政治体系的建构可能不完全适宜于进行理性决策。社会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需要理性决策,可是,由于民选官员需要回应选民的要求,如果加上一些利益集团的因素,此时政府的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6]

第六,对政策效果的负责(accountabilityforresults)。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除了要能够将其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等思想变为有效的政策(也就是将思想操作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也就是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问题。于是,问题又进一步转化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机制问题。为什么新公共管理如此强调要对政策的效果负责?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要基于两种理论基础,管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新公共管理则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重视目标或许是私营部门最重要的一点。传统的行政模式因其过于关注结构和过程而忽视了结果,因而受到了众多批评。现在的公共部门管理转而将目标作为首要的目的,其他则退居其次,这是人们在态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地高涨,以及要更好地对外部团体和个人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共管理最终认识到管理者应直接对公众负责。这也是它与传统模式地一个较大不同。[7]对结果的负责,主要来源于新公共管理严格区分了“行政”和“管理”的含义。“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简言之,行政指的是听从指令,管理则指的是实现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管理者不仅仅是服从指令,他注重的是取得“结果”和为此负有的责任。公务员日益认识到,他们的职能是进行组织,以实现他们对其结果负有真正责任的目标,而不仅仅是服从命令、程序操作和将政策变为行动。这就是说,公务员把自己不再仅仅看作是行政者,更重要的还是管理者。或者说公务员完成的是管理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工作。因此,使用“公共管理”一词正在成为人们的偏好,“公共行政”一词即使尚未被人抛弃,现在也似乎已经过时了。[8]

新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形成其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对结果和责任意识的强化。“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负责。”“公共组织需要有所作为;政府现在想知道它们做什么;它们做的怎样;谁是主管并对结果负有责任。达到这一目标的首要途径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意即高级管理者本人对结果能否切实负责,而不仅仅只是像行政人员一样服从别人的命令。改革将越来越多的管理权力进行分割,这意味着部门领导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公共管理者现在已介入有关的政策事务以及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他们越来越多地对这些事务负有个人责任。如果事情出现某些差错,他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工作。”[9]简言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实现结果和对结果负起责任。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是成为管理者而不是成为行政者”。[10]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和美国的《文官改革法》1968年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就是一个典型。该报告指出,公务员的整个管理任务由四个方面组成:在政治指导下制定政策;创立侦测执行的“机制”;行政体制的运转;对议会和公众负责。1978年,美国的《文官改革法》的目标在于,使管理者对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责任”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明晰。这里涉及的问题依然有很多。比如,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是否必然是管理者的过失?如何理性评估这些原因,包括资金不足,或者预定目标不够科学,也不现实?而对责任的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一,由于公民会较多地依赖公共组织项目的执行与实施,他们不敢提出过于严厉的批评。其二,很多项目没有清晰地界定的顾客,顾客是谁?我们不知道。很多时候谈不上监督,尤其是长期的监督;其三,过分依赖公共雇员的良好动机和专家主义,会使公众面临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11]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强化责任时不得不审慎思索,认真求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不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把握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来新公共管理及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为什么是这些要素?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如果说生产率和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化政府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务导向则是其必然结果。而要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论是在横向的权力分割,还是在纵向的权力分解中必须贯彻分权原则。可以说,这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的这一切最后都必须通过政策体现出来。一个良好的政策就是所有这些要素的集中体现。换句话来说,只要审视我们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找寻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和分权这几者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情况。

诚然,公共政策本身是需要加强监管的。没有监管的公共政策,很难保证其良好的效果,以及优良的公共政策。这就涉及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责任问题。其实和传统的公共行政一致之处在于,很大程度上,新公共管理虽然有诸多新理念,然而其对责任的强调实则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复制与强化。就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身而言,除责任之外的所有要素,其要义都在于提供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因为,不管公共行政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共组织的责任。只是责任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责任形式大多基于设立政治机制或者行为主体,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通过绩效考核,或有能力促使管理者对个人和机构行为负责。[12]质言之,这些核心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孤立观之。否则,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就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者断章取义。既要把握每一个要素的特定内涵,又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既要明晰其优势之处,又要厘清其问题所在。这就是我们在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核心内容这一基本问题上最基本的立场和方法。

参考文献:

[1]关于新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主要参考DonaldF.Kettl,TheGlobalPublicManagementRevolutio:AReportontheTransformationofGovernance,Brookingsinstitutionpress,Washington,D.C,1-3.

[2][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

[3][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页。

[4][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6-378页。

[5][美]马克·G·波波维奇主编:《创建高绩效政府组织》,孔宪遂、耿洪敏译,耿洪敏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1页。

[6][美]托马斯·R·戴伊:《理解公共政策》,彭勃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295页。

[7][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82页。

[8][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9][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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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 this paper from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of the archives management of the basic requirements, the core content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hree aspects specific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 keywords 】 :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File management; The core cont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档案法规要求,做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工程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自已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的需要。水利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审计工作的依据、是工程验收的依据、是质量评定的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查、改的依据和凭证。

1、档案管理的依据和竣工验收

水利档案管理的依据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3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竣工验收主要是资料的验收: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要求作专项验收﹚。工程档案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真实是要求没有虚假的资料;完整是要求工程档案资料不能缺项,即所有应归档材料的类项必须齐全;准确是指档案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其中包括文字、数字、图形都要准确,特别是竣工图要能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系统是指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相关的文件材料要尽量放在一起,特别要注意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反映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图片、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都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应做好这部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关键是要及时整理,要将不同种类(照片或录像)的声像或电子材料分别立卷。

2、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与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一)执行,工程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长期保存的档案实际保管期限不得超于工程项目的实际寿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应归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字手续完备,所有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和红墨水等易退色材料书写,档案整理应有科学的分类方案,案卷质量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3、档案资料验收与移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时,须通知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作为验收委员会成员负责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建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已达到规范要求后,写出自检报告,在申请工程验收时,一并报上。实行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实行分包的,应由各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后,再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实行监理制度的,应由监理部门负责审查合格后,再由各有关单位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审查与移交均应履行签字手续。

移交与接收工程档案资料的时间,应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单位工程完工后,就应完成有关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随后即可进行档案资料移交与接收工作。

二、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核心内容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简称为工程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合法身份与合格质量的证明文件,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维修、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参建各方都负有收集、整理、签署、核查工程资料的责任。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须重视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因此,我们应当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将工程资料视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工程质量的组成部分。

1、水利工程档案的核心内容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是指工程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及工程概预算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2)施工资料: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形成。主要包括单位工程整体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监理资料: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主要包括监理管理资料、监理工作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和其它资料等。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负责完成,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将监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竣工验收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包括工程验收总结、竣工验收记录、财务文件和声像、缩微、电子档案等。

2、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规定。

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进行移交。资料组卷与资料份数应符合规定。

4)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所形成的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现象,应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水保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对策

1)没有统一的水土保持档案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 档案资料调阅、调集或查询困难, 档案信息利用率低, 或大部分既有资料未归档、建档。

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档案资料分布散乱, 。

3)档案管理人员匮乏 。

4)未实行专业化管理, 档案资料保管或存储的软、硬件条件差, 档案资料破损现象严重。

5)法制意识不强, 档案管理工作未引起各地的重视, 也无专项经费投入, 制约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规范水土保持档案管理的必要性是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水土保持决策科学化、水土保持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以及提高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需要。规范水土保持档案管理的对策应建立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库,进行统一档案编码和密级标准, 建立水土保持档案管理体系,提高档案法律意识, 建立并完善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制度,培养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土保持档案管理队伍。挖掘档案资料潜力, 为水土保持及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总结

水利工程资料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管理的程序中,资料员应参与生产过程,及时掌握施工管理信息,便于对资料的管理监控。工程资料的收集必须与实际施工进度同步。对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结算工程款。按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检查资料等划分,同类资料按产生时间的先后排列。根据实际条件,配备必要的存放资料的箱柜存放资料,并注意做到防火、防蛀、防霉。规定移交、归档。按时移交给公司、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部门。

【参考文献】:

篇5

1,园区管理路段分两个单元【A单元1号2号3号路段】【B单元4号5号6号路段】

2,两个中队抽签【形成先值班的单元路段】【两个单元排序为A-B】

3,每月6号/16号/26号为值班A/B单元路段轮换时间,

每月5号/15号/25号为中队互相检查管理路段完成情况时间,工作不达标按照扣罚休息日处理。

4,上级有应急工作全员到岗不变

5,轮流值班时间为【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工人不在轮流范围内】没有节假日星期天。

6,由于目前大队人员少任务重给各中队带来压力,

在值班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时由中队长自行消化解决。

7,在轮流值班过程中中队长必须严肃对待填写工作日志的重要性,详细描述在几号段工作内容工人在干什么等

8,除上级安排的指定和专业的工作外,工人要主动积极配合中队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拣白色垃圾除外)。工人代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紧密团结通力合作。

9,大队驻地防火以及上下班通勤车辆安全等,由当班中队长管理

10,当班中队必须高标准完成所负责的单元路段任务,

11,在工作中清理1号路段车辆为重任。

12,大队办公室卫生每天搞两次由值班中队负责。

13,采取扣罚休息日制度;

A,中队对管理路段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被上级巡查提出问题的

B,大队抽查或者中队互相检查管理路段不达标和中队出勤情况有问题的

C,对在上班时间内酗酒的

D,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分配的

E,提前下班离开工作岗位的

F,出现以上情况是以中队为单位,

扣罚一个休息日【即连续上班三天/另外一个中队连续休息三天】接受情况反映/互相监督。

14,关于请假事项;

A,暂定中队长只可以准假一天超过一天必须向大队长请假,

B,大队成员不准请长假,

C,凡是请假成员在大队办公室填写请假条,由大队办统一整理向大队长汇报,

D,工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大队长同意,

E,大队办公室要认真负责,严格规范出勤情况和请假流程等行为,

F,对不服从的成员书面形式公开上报【扣发工资或者断缴养老保险等问题】。

15,通勤车发车时间早上7点30分和下午13点30分【在指定地点接人】

下班时间为中午10点30分和下午16点正【应急工作时间临时另行通知】

上下班行车路线按照办公室要求行驶。司机不准改变行车路线。

16,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和佩戴袖标,特殊工作要做好安全防护。

17,完成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18,必须有正确的工作思想端正态度,对工作任务消极对抗私自缺勤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的成员,

第一次思想教育,第二次直接退回园林环卫局。

19,特别提醒;在六号管理路段上作业必须选择过往车辆错峰时间,通常在上午8点30分以前完成比较合适。

20,日常工作中的各种诉求和发现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向大队办公室反馈,

21,坚持常态化管控源头,采取上门协调和宣传,建立台账,力争把相关污染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2,工人每天清扫【1号路段与6号路段交汇处路口】最低两次

23,关于大队司机管理

A,首先把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交大队办公室备案

B,工作时间不准喝酒,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200元

C,按照大队规定的时间接人上班/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200元

D,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全行驶,爱护车辆,发现问题马上向大队报告。

E,必须遵守有关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了解当前车状况能够安全行车。

24,各中队在作业同时对有价值的工作内容要拍视频或者图片上传大队工作群。

25,探讨建立基金制,大队对产生的扣工资款项统筹利用在奖励工作优秀的人或事上。

26,关于大队机动车辆和通勤车管理

A,通勤车除了上下班时间和工作需要外不准离开大队驻地,

B,除天气原因外不准延迟或者提前改变上下班时间,否则对司机扣当月工资100元

C,没经过大队长批准通勤车辆私自离开大队驻地或者为他人服务的行为等扣司机当月工资200元

D,除通勤车司机外任何人不能私自驾驶,否则对当事人扣当月工资200元

E,有人搞提前下班离开大队驻地的行为,对当事人和司机分别扣当月工资100元

F,工作时间以外通勤车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借为他用,有私自驾驶行为的扣司机当月工资500元,

G,大队其他机动车辆不准离开管理区域,工作需要时必须请示大队长批准。否则扣司机当月工资100元。

H,大队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

篇6

关键词

品牌资产;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品牌延伸

0引言

现阶段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于品牌资产的管理相对薄弱,企业在重视品牌资产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品牌资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实际。但品牌资产的管理是个长期性与综合性的过程,以个案形式进行研究比较切合。本文以解决实际管理问题为导向,以房地产企业的品牌资产管理为研究对象,以S公司为例进行案例研究,详细说明了S公司的品牌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将有利于促进S公司的品牌资产建设,进而促进S公司的发展。

1品牌资产

1.1品牌资产的定义

品牌资产是20世纪80年代在营销研究和实践领域新出现的一个重要概念。(1)DavidA•Aaker在《管理品牌资产》(ManagingBrandEquity)(1991)一书中将品牌资产定义为:“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的,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值和(或者)顾客价值的一系列品牌资产与负债。”(2)现代品牌理论认为,品牌资产(BrandEquity)也称品牌权益,是指只有品牌才能产生的市场效益,或者说,产品在有品牌时与无品牌时的市场效益之差。因此从竞争者角度来说,品牌资产是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与负债。

1.2品牌资产的构成

DavidA•Aaker认为,品牌资产与负债“必须与品牌名称以及品牌标志相联系。如果品牌或者标志发生变化,即使是改为新的名称,某些或所有的品牌资产或负债将会受到影响,甚至消失。”将品牌资产概况为为五个方面:品牌忠诚度(Brandloyalty),品牌知名度(Nameawareness),品质认知度(Perceivedquality),除品质认知度之外的的品牌联想(Brandassociation),以及品牌资产的其它专有权—————专利权、商标、渠道关系等。

1.3品牌资产的特点

(1)品牌资产的无形性和依附性。品质资产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资产依附于消费者,而非依附于产品。(2)品牌资产形成的长期性和积累性。品牌资产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积累过程,培养一个企业品牌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不断积累。(3)品牌资产的增值性和波动性。通过经营者的经营,可以使得品牌资产增值,但同时受到多种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可以造成品牌资产的波动。如市场容量、市场结构、行业生命周期、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品牌经营者运营水平等都对其产生影响。(4)品牌资产会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包括购买行为、以及对营销活动的反应。

2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

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了品牌资产要素和评估管理、品牌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品牌资产评估实施流程和品牌延伸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

2.1品牌资产要素和评估管理

品牌资产可以通过吸引客户、帮助客户树立购买信心、创造产品附加值、降低营销成本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公司创造价值,它也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2.1.1品牌资产要素

品牌资产是由品牌名称及标识而给公司或目标客户带来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它代表了产品的附加值。S公司品牌资产项目包含了四项主要指标:(1)品牌忠诚度———客户重复购买或推荐S公司产品的次数和程度。(2)品牌知名度———客户对S公司品牌的熟悉程度。(3)品牌形象———客户记忆中对S公司品牌联想所反映出来的直觉印象。(4)品牌认知———客户对以往与S公司品牌有关经历的确认能力。

2.1.2品牌资产评估管理

(1)评估组织———由品牌发展部和审计监察部组成S公司品牌资产评估小组,或委托外部专业咨询公司,每隔2~3年对公司品牌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2)评估方案———在实施评估计划之前,由评估小组向公司总裁办公会提交品牌资产评估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评估目标、评估指标体系、团队分工、时间进程安排表、外部合作伙伴和费用预算。

2.2品牌资产评估指标体系

资产评估体系是一系列调研步骤的组合,其目的是为了给公司决策人员提供品牌资产的来源及产出的信息资料,为市场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品牌及时、准确和可利用的信息。S公司品牌资产需要建立一套由四项品牌资产评估维度组成的指标体系,而销售额、成本、边际收益、利润和资产回报从财务当期指标反映了阶段性的经营状况,是品牌资产评估体系的补充。四项评估维度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公司品牌战略执行总体状况,如定位、核心价值和品牌识别,具有衡量品牌功能性利益和情感性利益的意义。未来企业在实施评估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定量和定性调研分析,并根据调研结果调整和改进评估指标。

2.3品牌资产评估实施流程

实施公司品牌资产评估需要按照品牌管理计划,在确定了预算的前提下开展,另外也要配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阶段性品牌推广,具体步骤流程:(1)第一步要制定计划,说明为什么要评估,在什么时间、针对什么问题、花多少费用达到什么目的,特别说明由谁来实施;(2)第二步最重要的是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四项维度是否都需要衡量,每个具体指标又包括哪些定性和定量的指标,需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3)编制调研方案时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变原有的调研方案;(4)在实施问卷调研的同时,可以同时进行客户重点访谈;(5)在正式实施调研之前,要进行调研人员培训和小范围的试验性调研,以保证调研的效果;(6)品牌资产评估报告之后,可根据品牌资产状况,相应调整品牌战略,如品牌定位、品牌识别和品牌策略等。

2.4S公司企业品牌延伸管理

品牌延伸是母品牌资产保护和增值的重要手段。S公司品牌延伸是指将母品牌延伸到新的产品线和跨行业类别中,并且使用同一品牌名称。品牌是否延伸、如何延伸,公司相关部门和控股企业需按照下述规定和流程执行。(1)品牌延伸规定。无论是公司还是控股企业,未来S公司母品牌延伸只限于房地产行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将公司品牌实现横向或纵向延伸,都必须按照流程向公司品牌管理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和实施报告,具体内容包括:①品牌延伸和目标市场的认知;②品牌延伸的可行性;③实施品牌延伸的营销计划;④延伸结果对母品牌的影响。(2)品牌延伸管理流程。品牌延伸中方案的提案者为项目开发管理部或控股企业,审议者为品牌发展部,决策者为总裁办公会,执行者为公司项目开发管理部或控股企业,品牌发展部实施监管和专业指导。

3结束语

品牌资产的建设与管理是个长期性的积淀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品牌资产管理也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因行业、企业等的情况不同而异。房地产企业明显以项目导向为特征,它有别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同时,同为房地产行业中的企业,虽然都有项目导向的共同特征,但是因为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企业文化等不同,其品牌资产管理也没有统一的模式。因此,选择个案形式进行详细的研究,是个适合的有新意的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在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方面,是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明显的应用价值的,它将十分有利于促进S公司的品牌资产发展,进而促进S公司的发展,这是管理实践创新之处;而就品牌建设与管理问题本身来说,本文也提供了一个详尽的研究案例,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之处。

作者:周莉 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美]大卫•A•艾克、埃里克•乔瑟米赛勒(曾晶译).品牌领导.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2]DavidAaker,BuildingStrongBrands,TheFreePress,1995.

[3][美]斯科特•戴维斯.品牌资产管理[M].刘莹,等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张有峰,王玉洪.房地产企业品牌构建研究.经管空间,2009.11.

[5]翁全华.T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战略研究.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6]邓旭东、杜晓娟.培养品牌生态环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经济,2005.

篇7

“教师应当是心理医生”是现代教育对教师的新要求。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也应当是学生心理的塑造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作为一名心理保健工作者,也许不是一个班主任的主要任务,然而作为一班之“主”的班主任,能否以科学而有效的方法把握学生的心理,因势利导地促进各种类型学生的健康成长,将对教育工作成败有决定性的作用。

不久前,有人预言心理疾病将是21世纪之患,有关调查表明,当前中小学生中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比例也相当高。1998年天津师大教育学院对1782名中学生的调查表明,有心理问题的比例平均为35.31%,有明显问题的比例为16.72%。而笔者在从事班主任期间也深刻体会到许多学生在行为表现中成表现的种种异常如:好动、多话、厌学、打架等并不是单纯的品行问题,而往往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将班主任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显得尤为重要。

一、了解当前中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是教育成功的前提

经过长期观察,笔者认为当前中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情绪方面的极不稳定,喜怒无常。当其情绪喜悦时,学习积极性高涨,与别人相处和谐;当其情绪烦躁忧郁时,学习积极性低落,与别人难以友好相处,甚至出现逃学、打架、斗殴等现象。

(二)意志方面一般为忧柔寡断、虎头蛇尾,自制力差,易受暗示。当其情感冲动时,自制力较差,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和控制自己,当外界诱因强烈时,容易动摇。当学习中碰到困难,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就表现为悲观、失望,甚至退缩,意志崩溃,破罐子破摔。

(三)性格方面的因素是中学生心理问题中较为典型的一种,一般表现为:1.自私狭隘型,常为一点小事而跟别人闹意见,斤斤计较,并且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自解脱,甚至耿耿于怀;2.自大自负型,自以为是,瞧不起人,缺少对别人的欣赏与尊重,且受挫能力差;3.自卑怯懦型,这类人较为孤僻,不合群,做事忧柔寡断,唯唯诺诺。

(四)青春期综合症。表现为:1.中学生进入青春期后,随着生理的发育发展,心理上也发生变化。一些学生情感上有了纠葛,情绪变得不安和烦躁,有时感到孤独、忧虑和苦闷,抑称为青春烦恼;2.从某个时候起很快失去学习的兴趣和意志,打不起精神听课,称为青春抑郁,还有青春期幻想与所谓的“早恋”的问题等。

这些主要的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尽管十分复杂,但由于中学生心理的可变性与可塑性、过渡性与动荡性等特点,因此只要班主任有的放矢地加以正确地引导、扶持、帮助和教育,这些学生所谓心理问题是能够得以纠正与调整的。

二、对症下药,开展良好的集体活动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

良好的集体活动是富有教育力和感染力的课堂,它能使学生在活动中消除心理障碍,相互沟通,它能使师生在互动中产生潜伏的积极影响,同时它还有利于教师在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其一,针对一部分学生缺乏恒心、毅力、对学习存在惰性,从而使他们智力因素受到极大束缚的特点,我开展了“学习为了什么”、“磨砺坚强的意志”等主题班会,帮助学生制定了不良学习习惯治疗卡,制定了系列监督机制,并配合“学习竞争伙伴”、“进步之星”,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使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在活动中,非智力因素对智力因素起到动力、定向、引导、维持、调节、控制和强化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习两极分化的局面。

其二、针对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冷漠、自私的心理特点,我又先后开展了“九班的故事”,让每个学生寻找、发现本班的故事,让每个学生共同创作班歌,唱班歌,共同参与班级公约的撰写与讨论,让学生与兄弟班开展辩论赛、拔河比赛、篮球赛等,在活动中,学生开始变得热情,开始团结,开始互相关心帮助,整个班集体开始形式较强的凝聚力。

其三、笔谈——开启学生心理的一把钥匙。我发现,要想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要想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笔谈比个面谈更加行之有效(特别对于一部分特殊生而言)。

笔者在开学伊始就让每个学生制作一本“交心本”,要求字数、内容不限,一周与我交流一次,刚开始学生并不习惯,东搬西凑或词不达意,渐渐地,学生敢说悄悄话,知心话了,每次与他们的交流都是一种心灵的对话。

笔者曾经有这么一个女学生,成绩优异,能力强,却过于要强,要斤斤计较,一次在“交心本”中她谈到自己竞选班长落选后颇多微辞的看法,我随即也在交心本中写了一封诚恳的回信,其中信的末尾我是这么写的“一个人衡量能力的大小不在于职位的高低,只有输得起的人才可能赢得真正的人生,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得失,然而与年龄不相称的衡量得失实在是最大的悲哀。”此后这个女学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爱计较的毛病也收剑了不少。

篇8

[作者简介]胡毅勤(1964- ),女,广西桂林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酒店管理与旅游教育。(广西 桂林 541004)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5-0149-02

一、引言

“酒店信息管理”是各旅游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开设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其目的是借助相关管理软件,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实现酒店现代管理功能的科学管理技能。然而实践证明,在输送到酒店的众多的酒店管理专业学生中,其计算机应用技能并不能很好地满足酒店方面的业务工作需要,“酒店信息管理”课程的内容滞后于酒店行业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课程内容的针对性不强是主要原因。笔者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进行酒店管理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开展了对“酒店信息管理”课程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活动。

二、“酒店信息管理”课程存在的问题

我校是较早开设“酒店信息管理”课程的学校之一,与其他同类院校一样,原来开设的“酒店信息管理”课程中,其内容的理论性、陈述性知识多,实际操作技能偏少,涵盖内容较广,涉及酒店业信息化、酒店电子商务、酒店智能技术、酒店信息系统等;课程内容虽包含酒店信息系统部分,但往往从计算机专业学科的角度进行解读和讲授,而非从利用酒店信息系统软件开展酒店服务工作的角度设计和讲解。这样的课程内容与酒店的工作实际联系性不强,难以符合酒店各部门、各岗位对酒店信息系统操作能力的需求。由于课程开设较早,作为“酒店信息管理”课程辅助教学的系统软件已经使用了较长年限。仍然采用十多年前国内软件公司推出的酒店信息系统,显然跟不上酒店行业发展的步伐。

三、课程整体设计思路

1.基于工作任务的课程观。一般来说,选择课程内容有两种取向:一是涉及事实、概念、原理等由专业学科构成的陈述性知识,解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二是涉及社会生活经验、学习者经验、策略等由实践情景构成的过程性知识,解决“怎么做”“怎么做得更好”的问题。“酒店信息管理”课程作为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开设的职业技能课程之一,更需要重视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要以工作岗位任务为课程开发的内容,传授酒店工作的过程性知识,解决“怎么利用酒店信息系统软件完成酒店服务及管理工作”的问题,才能满足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计算机应用技能方面的就业能力需要,才是培养酒店职业人才的主要途径。对课程内容的设计除了应有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的主导思想外,还需要解决对课程内容的序化和取舍问题。即在内容取舍上从学生毕业后主要担任的职业角色的社会需要角度出发,选取与之匹配并有价值的课程内容;在内容序化上以工作过程为参照,整合陈述性知识和过程性知识、整合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使典型的工作顺序符合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心理顺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课程培养目标的修订。课程的培养目标决定课程内容设计的基本方向。鉴于“酒店信息管理”课程内容存在的问题,需要对原有的课程培养目标进行调整。于是,我校整合酒店管理专业带头人、酒店行业专家、任课老师等各方力量,以酒店工作任务为导向,在充分研究酒店客人的活动、酒店需要的基础上,将其转化为课程目标,再进一步转化为课程内容。

按照我校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总体培养目标,本专业是要培养具有酒店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酒店业务操作能力,能从事酒店一线服务和基层督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落实到本课程,则应该是面向酒店一线服务,培养学生的酒店信息系统软件的应用操作能力。因此,我们将课程目标修订为:在了解酒店信息系统基本原理、功能以及相关计算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让学生掌握酒店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能熟练运用酒店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完成对客服务和解决酒店实际工作问题。

3.教学辅助软件的选择。在辅助课程教学的酒店信息系统软件选择上,考虑到目前国内高星级酒店、外资酒店、国际集团酒店较多采用Fidelio系统或集团系列版本Opera系统,同时我校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实习及就业基本面向高星级、国际集团酒店的情况,选择Fidelio系统用于辅助教学,更能使学生所学的酒店信息系统知识技能与实际酒店工作无缝对接。

四、课程教学内容的构建

1.对酒店工作任务的分析。酒店一线的对客服务业务流程涉及客人住店前的销售预订、客人的入住接待、客人住店期间的食宿娱各项服务、客人结账退房离店等;业务流程中运用酒店信息系统完成各项服务的岗位主要有销售预订员、前台接待员、餐饮娱乐部门服务(收银)员、客房中心文员、前台收银员,他们完成预订、登记入住、住店期间各类对客服务、住宿餐饮娱乐消费、结账离店退房,以及房态管理、客人档案资料维护管理等主要工作任务(如下表)。

可见酒店一线的典型工作任务包含在预订―入住―在店服务―收银与结账的流程和环节中,而在酒店的对客服务中,对散客的服务项目及规范要求最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并能作为对其他类型客人服务操作的基础。因此针对散客、业务流程和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将其转化为学习任务,符合以酒店实践情景的过程性知识进行课程设计的要求。

2.对信息系统软件功能的取舍。不同的酒店信息系统软件所包含的功能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课程内容的选择取舍。由于本课程所采用的系统多被高星级、外资、国际集团酒店使用,系统为全英文显示,在功能上甚至包括多国货币结算、佣金计算、积分管理、应收账管理等内容。复杂繁多的功能和对英文水平的要求,对于一门学时只有34小时的课程、基础知识和外语水平都有限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说,不可能囊括系统的全部内容,必须要取舍。本着对课程内容选择的取向重点应该放在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活动、而非教学材料或辅助材料所呈现的内容的原则,从学生将来主要从事的岗位工作考虑,舍去与酒店一线服务与基层督导关系略远的内容,紧紧围绕典型工作任务选择系统功能,注重实用性、针对性,不贪多求全,也不支离破碎。

3.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确定及序化。在对酒店一线工作岗位、业务流程、工作任务分析和对系统软件功能选择的基础上,将酒店业务转化为学习情景,并对课程内容进行序化及优化整合,形成基础知识、客户资料管理与维护、预订、入住与在店、账务管理、客房管理六大模块的课程学习任务。

设计第一模块介绍酒店信息系统概况和Fidelio系统的功能结构,使学生对酒店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和所学系统的功能有基本的了解,既为课程作一些理论基础铺垫,又为学生的酒店信息系统操作能力的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设计第二模块讲授各岗位都需了解掌握、并且贯穿对客服务全流程的客户资料维护管理内容,以便在主要业务流程中使用。

设计第三模块面向销售预订、前台岗位的预订业务内容,以达到熟练利用系统功能完成个人预订服务要求。

设计第四模块面向前台接待岗位的接待入住和在店服务业务内容,要求熟练掌握本业务环节的各项服务和房态管理技能。

设计第五模块主要面向前台收银岗位的各项账务管理内容,以达到前台收银岗位相关账务处理能力的要求;并以相同账务处理知识,兼顾餐饮、娱乐部门收银(或服务)岗位技能。

设计第六模块面向客房中心岗位的房务管理业务内容,以胜任客房中心岗位能力的要求。

在六大模块中,三、四、五模块作为重点部分,依照客人预订―入住接待―在店服务―收银结账程序形成过程性知识的主线贯穿全过程;一、二模块作为基础理论铺垫;第六模块作为系统的辅助管理功能,覆盖酒店客房业务。

4.对实践操作课程比例的调整。作为职业技能课程,“酒店信息管理”课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因此,在对课程内容进行重新设计、调整、序化之外,在学时安排上还需加大学生实际操作练习的比例,将重点落于实际应用操作能力的训练上,强化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对于陈述性理论知识则以“必需”“够用”为原则进行讲解,并尽可能融入技能训练的过程中,以实现课程的培养目标。

五、结束语

基于工作任务对“酒店信息管理”课程内容进行改革探索研究,是持续性的研究课题,需要我们关注行业发展的动向和趋势,及时并有针对性地革新课程内容。同时,对“酒店信息管理”课程内容的改革只是本课程教学改革系统中的一个环节,要切实达到课程的培养目标,还需要在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蔡平.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开发研究[J].旅游论坛,2011(8).

[2]蔡平.基于国际合作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1(24).

[3]左菊,孙泽文.课程内容选择:取向、依据及其环节[J].教育与职业,2012(12).

篇9

一、项目概况

吴忠分中心2021年度市场化路段日常养护内容包括《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暂行)》中要求的全部日常小修、日常保养工作,本次招标涉及9条线路,共计393.249km,分别为:

    1.G109线K1287+000-K1312+818段,共计25.818km;

    2.G110线K1300+136-K1329+350段,共计29.214km;

    3.G211线K123+825-K127+247、K132+051-K179+505段,共计50.876km;

    4.G307线K1165+448-K1206+000段,共计40.552km;

    5.G338线K1402+043-K1436+000、K1514+000-K1552+000段,共计67.138km;

    6.G344线K2136+191-K2194+310段,共计58.119km;

    7.S103线K73+534-K133+555段,共计60.021km;

    8.S307线K74+498-K95+546、K97+323-K130+486段,共计54.211km;

    9.S308线K0+000-K1+548、K127+502-K133+254段,共计7.3km。

二、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资格审查办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资料原件。

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1 项至第 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9.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11.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评标办法全文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0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0年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21年4月15日)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施工企业)为准;

(3)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排序。

2.1.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内容和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中有承诺函、规范投标行为承诺函、使用农民工承诺书等内容,其内容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且签字盖章齐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3.7.3条要求(除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需亲笔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单独密封提交了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了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围标、串标审查: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3)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如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废标处理:

a.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b.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14)投标文件和提交方式要满足投标人须知之规定。

(15)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3.7.3条要求。

(3)投标报价中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及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

b、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错误且可唱出;

d、未提交调价函;

e、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照,且所有证照在正本中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的主要机械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6(包括小注)的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5项。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任意一项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通过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字母含义

1. P为评标基准价;

2. Di为评标价:Di=投标函文字报价;

3. N为有效评标价的数量(有效评标价:除第一信封经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人及第二信封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之外,剩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为有效评标价);

4. K为评标基准价系数:K值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共5个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K值,并当场公布;

5. n1为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的数量,n2为去掉最低有效评标价的数量。

n1、n2的取值方法:

当N<6时,n1、n2均取0;

当6≤N<10,n1、n2均取1;

当N≥10时,n1在取值区间1~M-1中现场随机抽取,n2在取值区间1~M+1中现场随机抽取,M=N/4,M去尾取整数。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二、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共有三种不同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以下其中一种方法作为当次招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按已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投标人代表抽取相关计算参数。

评标基准价方法1(平均值随机系数法):有效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取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

评标基准价方法2(价差随机系数法):先去掉n1个最高有效评标价和n2个最低有效评标价,用剩余有效评标价中最大评标价与最小评标价之差与调整系数乘积加最小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P=(Dmax - Dmin)×Ks +Dmin

式中:Dmax为去掉n1个最高有效评标价后的最大评标价数值。

Dmin为去掉n2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后的最小评标价数值。

Ks为随机调整系数:Ks=(X+Y/10)/10,其中X、Y为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两个系数,各设5个数值,分别为2、3、4、5、6。

评标基准价方法3(随机权重法):先去掉n1个最高有效评标价和n2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后的平均值,用最高投标限价与平均值的权值之和作为评标基准价。

P=D平均×K1×Q1 + B上限×K2×Q2

式中:D平均为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平均值

B上限为投标最高限价

K1、K2、Q1、Q2权重系数:

Q2=1-Q1,Q1取值范围30%~70%(本项目Q1取值的步长为1%);

K1的取值范围为:95%~100%(本项目K1取值的步长为0.5%);

K2的取值范围为(85%+E%)~(90%+E%)(本项目K2取值的步长为0.5%),其中E为0至5的自然数,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结合项目实际自行选取E值后明确K2的取值范围。本项目中:E=3。

Q1值、K1值、K2值均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Q1取值的步长不大于1%,K1和K2取值的步长不大于0.5%。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必须在开标时现场计算并确定,计算数据均统一采用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中,凡涉及随机抽取工作的,应由监督部门在开标现场予以监督。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贰位小数

2.2.4

第二信封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的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1.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2 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电子文件不予读取。

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即评标价得分加信用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最终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最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也相同时,视为串标,其投标均被否决。

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条第 1 条中确定的先后排序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1.5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6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哄抬或压低标价谋取中标的嫌疑,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废标或重新招标。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3.5.2条细化为: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相同错误的;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编制或者打印、复印的;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

j.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k.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l.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账户或者同一账户资金缴纳,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账户的;

m.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加密锁序列号等信息相同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招标人、招标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招标机构故意损毁、篡改特定的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时损毁、篡改特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的;

b.招标人、招标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的;或者泄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

c.招标人、招标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漏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

d.招标人、招标机构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e.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确定前,投标人已经开展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的。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荣誉;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表述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正文内容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67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篇10

A对B说:“我要离开这个公司。我恨这个公司!”B建议道:“我举双手赞成你报复!!破公司一定要给它点颜色看看。不过你现在离开,还不是最好的时机。”A问:为什么?B说:“如果你现在走,公司的损失并不大。你应该趁着在公司的机会,拼命去为自己拉一些客户,成为公司独挡一面的人物,然后带着这些客户突然离开公司,公司才会受到重大损失,非常被动。”A觉得B说的非常在理。于是努力工作,事遂所愿,半年多的努力工作后,他有了许多的忠实客户。再见面时B问A:“现在是时机了,要跳赶快行动哦!”A淡然笑道:“老总跟我长谈过,准备升我做总经理助理,我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了。”

故事二:

为某企业经营者在跟一个朋友闲聊时抱怨说:“我的秘书安妮来了两个月了,什么活都不干,却整天跟我抱怨工资太低,吵着要走,烦死人了。我得给她点颜色看看。”朋友说:“那就如她所愿——炒了她呗!”企业经营者说:“好,那我明天就让她走。”“不!”朋友说“那太便宜她了,你应该明天就给她涨工资,翻倍,过一个星期之后再炒了她。”企业经营者问:“为什么,既然要她走,为什么还要多给她一周的薪水,而且是双倍的薪水?”朋友解释说:“你现在让她走,她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她马上可以在就业市场上再找一份同样薪水的工作。一周之后让她走,她丢掉的可是一份她这辈子也找不到的高薪工作。你不是想报复她吗?那就先给她加薪吧。”

一周之后,该企业经营者开始欣赏安妮的工作,尽管她拿了双倍的工资。

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说,这两则故事说明了同一个现象:每一个员工在企业工作都是不断地在衡量自己的得失,如果他认为企业能够提供满足或超过他个人付出的收益,他才会安心地工作。但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工作,是否会在得到应有回报后付出相应的努力去工作,是很难判断的,因此企业也常常面临着决策的风险。它导致的结果就是员工和企业都无法完全地信任对方,因此就产生象囚徒困境一样的博弈过程。如何创造机制让员工能够获取应得报酬,或让员工相信他能够获得应得报酬,从而努力地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命题。

员工在衡量个人的收益与付出是否相符合的时候,有三个判断标准:个人公平,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个人公平是员工个人对自己能力发挥的评价和对公司所作贡献的评价。每个员工对收入的评价都首先基于个人的能力,如果他认为它可以承担主管的责任,但是目前他说处的位置是普通职员,那么他觉得不可能发挥他的全部才干,这时候,你即使给予基于该岗位的客观的评价,并提供高于它目前所作贡献的待遇,也难以让他满足。同时,员工还会比较个人的收入和公司的收入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他会评价因为它的工作给公司节约的钱、给公司创造的利润,如果他认为它所承担的责任远大于个人的收益,会导致不满,并阻碍业务的顺利进行。这种情况在创业元老和比较容易区分个人贡献的岗位中比较普遍,比如很多企业在经历了初创期后的普遍矛盾就是,创业元老感觉不满,因为他们虽然收益很大,但是无法与老板的收益相比较,这时候,他们就转而维护和索取个人的利益,而将公司的利益置于一边。

要保证个人公平,首先是量才而用,并为有才能者创造突颖而出的机会。海尔的人才观是“赛马不相马”,说的并不是不需要量才而用,而是说不以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竞争评价标准,而是以一套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用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绩效作为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

要保证个人公平,还需要事先说明规则,建立制度的契约或心理的契约,目的是双方都明白相互的权力和义务。重要且比较容易判断其对公司贡献的岗位宜采用业绩导向的薪酬,常见的有销售人员、市场人员以及独立核算单位的负责人等。但是,对于创业团队来说,建立一个比较清晰的制度契约往往是不可能的,这时候更需要一种心理的契约,创业领头人的个人诚信便十分重要。

篇11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

自然灾害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成功应对自然灾害和保障公民知情权都至关重要。然而,搞清楚在自然灾害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更是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紧急突发事件往往会对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一定的威胁,所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将公民权力的保障放在应急管理的重要目标而加以关注。在应急管理中保障公民权利,尤其应该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就是与事件相关者了解事件真实情况的权利。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知情权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信息公开既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有其深厚的理论作为前导和立身之根基。政治学理论中的人民理论告诉我们:在民主共和国家,公民是权利的主体,应享有政府信息等权力。更重要的是,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权利资源,应当属于者所有。作为社会学理论之一的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人本、民主思想也告诉我们:为政需顺应民心、合乎民意,以人为本。

因此,无论从应急管理角度还是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都应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和以提高政府和公民成功应对自然灾害管理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自然灾害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侧重点

自然灾害生命周期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侧重点是不同的。灾前信息公开内容的侧重点在预警信息和避险信息;灾中的侧重点在灾情汇报和政府应急措施信息;灾后的侧重点在善后处置信息和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一)灾前。

应对自然灾害,单凭政府单方面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社会与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尤其是自然灾害发生的前兆阶段,政府只有及时、坦诚地向社会公布相关预警信息和避险信息,使公众具备充分的心理准备和了解具体的防范措施,才能促进政府和公众的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和相互合作,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甚至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政府将历史上类似自然灾害的相关情况及其成功应对经验、自然灾害应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专家名录信息、专家知识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及时给社会公众,以供借鉴;告知公众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的危害程度、可能的起始时间和延续时间等,并将自然灾害爆发前公众应当做好的防范措施和相关准备、注意事项及时公布,以为公众提供行动指南。

(二)灾中。

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对阶段,主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灾情汇报和政府应急措施信息。美国危机管理的权威顾问劳伦斯·巴顿提出了公众在每一次危机中都会提问的三个问题:“发生了什么?事情是怎样发生的?为了确保类似事情永不发生,你将采取什么措施?”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的,就可以成为抚慰公众恐慌心理的第一服镇静剂 因而也应该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应该首先重点公布的信息。具体到针对自然灾害事件,政府首先要权威的灾情信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原因、灾害影响的范围、严重等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灾情进展。其次,政府应该立即公开应急措施信息,包括已经采取的措施、正在采取的措施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人员转移安置、救灾物质的发放情况、商品供应信息、社会治安情况、水、电、煤气等市政生命线以及交通信息等关乎民生的应急措施信息,更应该及时准确。

(三)灾后。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恢复阶段,主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善后处置信息和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善后处理措施具体包括灾后恢复所需的时间估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以加快恢复,如何对受灾地区进行修复和重建,告知受灾群众如何进行救济和赔偿,公布捐赠电话等。在这个阶段特别应该公开的是灾后重建的资金使用决策、管理过程、投入情况、产出情况、民众参与情况等灾后重建资金情况。 自然灾害评估报告是一次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的总结,政府通过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以达到提高今后应对自然灾害管理能力的目的。报告应该重点包括:查清灾害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灾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灾害发生的经验教训;灾害带来的长期影响有哪些和如何减少或消除长期影响。

三、结语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是其应对自然灾害时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标准和操作指南,政府就可以有的放矢地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对于公众是自然灾害发生时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据,公众就能更好地监督政府信息公开。

注释:

姜安鹏、沙勇忠.应急管理实务——理念与策略指导.兰州大学出版社,2010.7:P13

颜海.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6:P25、P28

篇12

    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说  明

    (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信息细则》)制订本准则。

    (二)凡根据《股票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编制年度报告。

    (三)本准则规定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封面及目录;

    2、年度报告正文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4)董事会报告,

    (5)财务报告,

    (6)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要览,

    (7)关联企业,

    (8)有关本公司的参考信息;

    3、备查文件。

    (四)公司对本准则列举的各项内容应当进行披露。但是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予以说明。公司还可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

    已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包括B股和H股)以及其他类型的海外股票及其派生证券的公司,同时应编制年度报告外文译本。公司应努力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本上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文等)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含两个,下同)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在编制境内和境外的年度报告时,应尽量做到内容一致。如果境外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准则不同,应遵守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编制时间从短不从长,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办理。如境内外年度报告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应将另一文本的年度报告列为备查文件。

    (五)公司全体董事必须保证年度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向股东提供的年度报告可以刊载宣传本公司业绩的照片、图表等,但内容应与年度报告正文相一致,不得有误导和欺诈行为。

    (六)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将年度报告十份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在召开年度股东会之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公司应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股东和投资公众查阅。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应在同一时间对境内、外市场公布年度报告。如果国内外市场对编制年度报告的期限要求不同,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七)如果公司确有困难,无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应该在报送年度报告最后期限到期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向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同时报告证监会。在申请中应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的最后期限。一旦证券交易所予以批准,公司应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延期提供年度报告的消息。

    (八)公司按以上第(六)条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年度报告正文第(二)节的数据部分,第(三)节第1、2、3、4条的主要内容,第(四)节第1、2、3、4、5条的主要内容,第(五)节、第(七)节和第(八)节。

    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布财务报表,其后公布年度报告。

    (九)年度报告所用的纸张应有良好的质量,幅面应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十)本准则由证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地方有关规定与本准则规定相抵触的,按本准则执行。

    一、封面及目录

    年度报告的封面应载明公司的正式名称、“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年份,并可以载有本公司的外文名称以及公司徽章或其它标记的图案。

    目录应在封面内首页上排印。

    二、年度报告正文

    (一)公司简介

    本节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与发展、各项主营业务、突出的特点及规模等,以400字以内为宜,可以刊载于封二或正文中。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本节采用数据列表方式(还可以附有图形表),提供至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公司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净营业收入、税后利润、总资产、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红利、净资产收益率等。

    每股收益=税后利润/普通股份总数(按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红利=当年可分配利润/普通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股东权益×100%

    已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如优先股等)的公司,应按国际惯例计算以上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照依据。

    除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外,公司也可以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或图形表方式,提供与上述会计数据相同期间的业务数据和指标,例如,产品销售量、市场份额、以实物量计算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公司各地区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等等。

    数据的排列应该从左到右,左边是报告年度(最近一期)的数据。报告年度的数据也可采用与其他年度数据不同颜色或黑体字印刷。

    (三)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向股东和其他年度报告的使用人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本节规定的其他内容。

    1、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人应首先简要回顾公司在执行年度内总的经营情况。然后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做简要介绍,例如行业的总体情况、相关产业政策、本行业的主要统计数据等。

    报告还应介绍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专业定点生产经营单位等。

    凡引用的有关本行业的数据,应注明数据来源。

    在介绍了行业的情况之后,报告人应较详细地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在报告年度取得的成绩与进展以及对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应分别介绍每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和市场占有率,或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服务项目的收支情况,以及产品改进措施的落实、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技术的改进与提高,人员的增加和专业素质的提高等。

    (2)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3)有关公司的其他情况。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补充陈述(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受国家限额控制的资源消耗情况;

    ②境外市场的发展情况;

    ③公司外汇平衡情况;

    ④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工业产权及版权的有关情况。

    如果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其业务涉及不同行业,则应对占公司主管业务收入10%以上(含)的经营活动及其所在行业分别作出介绍。如果公司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开展业务,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或国家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2、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之前或之中公布过报告年度全年或六个月以上(含)的盈利预测,而报告年度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包括产生差异的主要项目和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本条所说重大差异,是指公司在报告年度内的主营业务利润实际数低于预测数的20%或高于预测数的50%。

    3、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募集过资金(包括增资配股),或者虽然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报告年度之前募集的资金所投入的项目的建设延续到报告年度之内,则应就以下几方面(但不限于此)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和结果加以说明:

    (1)资金的投入情况,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是否控制在原预算金额之内,其他配套资金(如果有的话)是否按计划到位,如有改变,应就其原因及依据进行披露。

    (2)项目的建设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3)项目的收益是否与预测相符。

    4、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本条介绍公司在新的年度中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公司在这一年中生产经营的总目标;

    (2)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需采取的措施;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扩充;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5)正在建设、开发中的项目的预期进度;

    (6)人员数量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

    (7)配套资金的筹措等等。

    5.其他需要披露的业务情况与事项

    本条列示报告人或者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四)董事会报告

    1、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本条摘要登载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的要点。

    2、股票与股东

    本条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末股票与股东的有关情况及其在报告年度内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股票与股本变动情况

    ①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项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股票发行情况,包括每一次的股票和派生证券的种类(A种股票、B种股票、H种股票、其他种类的海外股票、优先股、认股权证等)、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等;

    ②对报告期内因发行新股票(包括送、配股)、拆细或合股等原因引起本公司股票面值和股份总数的变动,对认股权证的购股情况,可转换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和可转换债转股的情况等应分别说明。

    ③公司本年内各类发行在外的股票的最高价、最低价、年初交易首日的开盘价和年终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以及全年交易量。

    ④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普通股每股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⑤介绍报告年度内公司回购和注销已发行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⑥内部职工股情况,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股权证及派生证券。应介绍现存的内部职工股历次发行日期、数量、发行价格、托管起止日期、本年获准公开转让的数量等。

    (2)股东情况介绍

    ①股权结构情况,介绍报告期末的股权结构??即以数量和比例表示的国家、法人、个人等各类股东持有的股份和外国投资人持有的股份。

    ②股东数量,介绍报告期末的股东总人数、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东人数等。

    ③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要求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如实报告。若持股5%以上的股东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10名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对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股东、非境内公民或外籍股东应予以注明。证监会批准豁免的情况除外。

    ④内部职工股东(指通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而获得股票的内部职工)数量,年末持股总人数、年度内增加(或减少)的人数。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本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期和专业简历,并陈述报告期内前述人员的变动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以公司支付为限),包括采用货币形式、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奖金、福利、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

    年度报告中,应列有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4、重大诉讼事项报告

    本条要求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如果有的话)的有关情况,内容要求如下:

    (1)对发生在编制本年度中期报告之后、且尚未编入重大事件报告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该事项中的诉讼提出日期、参与诉讼各方当事人、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受理法院的名称和所在地、诉讼的原因和依据、对赔偿和处罚的要求、开庭审理日期、判决日期、判决结果、诉讼各方当事人对该结果的意见等;

    (2)对已编入本年度中期报告或重大事件报告、但当时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其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被司法机关处以拘役以上的刑事处罚或受到刑事起诉后,亦应在本节陈述。

    (4)如报告期内无以上情况发生,应明确陈述“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本条所指的重大诉讼事项是:公司以法人的名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在本公司任职而以个人名义作为当事人所参与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法律诉讼事务。

    如果公司确知存在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诉讼的可能,也应对此加以说明。

    5、年度股东会

    本条应公布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简要介绍准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2)年度决算和预算报告;

    (3)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4)新年度发行股票(包括配股)、公司债券和其他股本变动的方案;

    (5)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董事、监事的报酬、福利的变动;

    (6)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其他事项。

    6、其他报告事项

    本条提供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报告,而又未包括在上述各项之中的事项,例如:

篇13

“大政府”治理模式曾经是世界上主流的公共管理模式,但是从20世纪下半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反国家主义观点的流行,“大政府”管理模式已经逐渐失灵,其必然导致的官僚制政府体系纷纷成为全社会普通民众、社会精英、政治家、学者的共同批判目标。由此,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得以展开,并且呈现出了由浅到深、由狭到广的加速度推进态势,并且由此推广成为一场持续性的全球制度创新活动。

但是,由于新的公共管理制度诞生不久、社会欠缺相应的理论和经验,导致一些问题随着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浮现在人们眼前,其矛盾和不足之处也日益凸显。由此,如何真正发挥公共管理的效果、目的,如何体现其内在的根本价值都成为了目前社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所起到的最终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最终的走向。

一、公共管理发展的基本概述

新公共管理运动发源于西方国家,其本质上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次实践活动。目前,其指导思想大多为实干家自身实践而形成的,即其自身的构思、实验和推广,此外还有对于原有的“大政府”管理模式的批判和借鉴。这就导致了当前世界各国进行公共管理制度改革没有形成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价值观念和改革模式,从而产生了当前的混乱局面。

许多学者都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内容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且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观点,目前学界的普遍看法是,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和本质内容,其重点在于:管理高于政策、以对绩效和效率的评估作为评价标准、划分公共官僚体制结构、将准市场化和签约外包工程作为促进竞争的主要方式;消减政府开支成本等各项内容。

此外,西方学者认为,公共管理必须从“共识”的角度需要自身的要旨,即:将行政结果是否实现和管理者是否履行自身责任作为根本评价目标;通过摒弃原有的传统官僚制度来实现政府自身的组织和人事管理运行的灵活及效率提升;组织和人事目的明确化、制定相关绩效指标,方便测定和评估任务;政府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提供者进行分割,以此来接受市场的检验;尽量以民营化和市场来调节社会事务,以此来削减政府的权力。

二、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

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不仅是其自身价值的最终体现,而且通过对现代公共管理本质核心的了解可以对于研究当前公共管理的主要价值规范起到指导作用。

(一)公共性。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首要规范性取向,“公共性”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础,更是对于政府活动性质和基本价值进行分析的基本工具,而其中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政府对于长远活动的长期目标,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个人职业道德。

可以说,“公共性”的制度性界定是以制度术语作为公共行政的理解,将各级政府、政府内的各级机构作为表现,保障公共利益能被社会最广泛的成员享有。总而言之,所谓的“公共性”现代管理,其根本目标便是公共利益和民主参与价值。

(二)合法性。公共过程和公共价值制约着公共管理,目标也受着社会认同、价值观及统一性和法律原则保持一致,也就是合法性要求。具体而言,公共管理的合法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正当性,这种以保障社会正义为目标的要求对于政府这一公权力而言,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具体而言便是实现效率与公平、权力与责任之间最大程度的平等关系;其次是要具有可理解的目标,这想要求的本质来源是公民对于公权力的信任和依赖,也就是在公民现实情况下确立的公共管理目标,主要形式便是民主政治的相关结构和程序。

(三)效率。没有效率,真正的公共管理便无从谈起,所以,为了能够像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更多的公共物品,必须总是公共管理的效率问题。但是,对于效率的重视也会不可避免的导致公平的丧失,这需要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平衡。

三、新公共管理应当具有的重要特征

在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反省中,现代公共管理的特征已经日益浮现,可以说,这些内容正是我们今后进行公共管理改革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新公共服务。这一点的理念便是在人民的前提之下,将服务公共利益作为基本职能,作为主体的政府必须树立服务公共利益的观点,而不是管理整个社会的具体事务。

(二)参与式国家。这是现实中的一种制度,其根本价值便是在于规范公权力的范围,体现其价值的优先性,一般而言,参与式国家应当具有监督、授权、对话、选择四项内容。

(三)行政文化伦理化。民主本质是公共管理的特点,也是区别于以往行政学最为主要的特点,将行政文化进行伦理化对于当前社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不仅是对于行政文化而言是一种规范性制度,也是公共管理发展的重要前提。

四、结语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其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障碍和问题,这基本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当以客观、科学的眼光对其加以分析和研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以期能够促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健荣,杨占营.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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