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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与服务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9:5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社区治理与服务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社区治理与服务

篇1

党有所指,团有所向;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服务社区治理的行动中,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对现状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发现仍存在与区委要求不匹配、与团市委要求有差距等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服务社区治理之“状”

一是少数团支部责任担当“软化”。凡事跟着党建走,双手一举“事没有”。少数团支部书记将团的建设看作党的建设的附庸,缺乏主动性、独立性,习惯性在社区蹭党支部“共建家园”热度,拉横幅、齐摆拍,方案统筹事先不做,行动落实更无从谈起。

二是少数团支部整体功能“弱化”。软弱涣散问题在少数团支部依然存在。服务力、引领力、组织力作为团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服务社区治理中暴露出的“弱化”程度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应付式服务、签到式集合、随意式考核。

三是少数团支部服务内容“虚化”。“服务”作为体现团组织存在感的重要一环,当前在少数团组织中仍存在走过场,而不走心走实的问题。形式内容味同嚼蜡、简单复刻党建内容、参与热情调动不高、特色特点彰显不足等问题则是“虚化”的具体表现。

二、服务社区治理软化、弱化、虚化之“因”

一是思想“根子”不牢。思想建设作为团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团支部书记政治站位、思想认识高不高,直接决定团的建设的整体情况。在服务社区治理中,皆言“知之非艰,行之唯难”,但在基层团组织中,在“知”这一层面,仍未充分渗透入思想骨髓,少数团组织将团的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附庸,而不是参谋、助手,自我“降格”,思想底线不高,服务社区治理水平自然也高不起来。

二是基础“底子”不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服务社区治理水平不高侧面反映出团的建设基础“底子”不厚。在基层团组织中,团支部负责人多为兼任,且调动频繁,导致基层团组织建设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加之囿于自身知识结构、能力水平、资源渠道有限,在服务社区治理过程中,常常表现出乏力甚至无力等症状。

三是发展“路子”不宽。不日新者必日退。创新是团组织的活力,更是推动团的发展的第一动力,长时间“亦步亦趋”,经验借鉴“学表”不“学里”,思维方式固化不灵活,遇到问题摆“客观”不谈“主观”,导致在服务社区治理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敢用,相较于其他先进团组织,更谈不上“快人一招”“先人一步”“胜人一筹”,最后导致一条路越走越窄、越黑。

四是承载“盘子”不大。未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当前社区治理,是基层团组织工作的一大短板弱项。长期将眼界局限于机关、学校、卫生院等“体制内”部门,既做小了自身的承载发展的“盘子”,也间接拒绝了外部资源的进入。有的团组织自视甚高,等着别人上门“求合作”;有的团组织畏首畏尾,担心上门合作“被拒绝”;有的团组织无动于衷,等着党的建设“带一程”,“吃饭”的盘子不大,如何“吃饱”。

三、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服务社区治理之“法”

一是将提高思想认识与紧跟思想潮流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到团的建设对服务社区治理的指导作用,以及服务社区治理对团的建设的促进作用。从严治团、团结青年、服务社会、强化引领仍是团组织思想建设的“四梁八柱”,但要充分借鉴吸收社会进步的新思潮、新思想,用年轻人喜闻乐见、老人易于接受的理念思想,将广大青年号召团结在服务社区治理的行动之中。

二是将加强自身建设与整合多方资源结合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好汉三个帮,在服务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我们要坚定不移把“朋友”搞得多多的,以自身坚强、团结而又富有活力的组织形象,吸引跨系统、跨行业、跨年龄的不同群体资源聚集在我们团组织中,从而更好更优地服务社区治理,让共商共建共享成为助推我们写好“自身建设”与“服务社会”结合文章的点睛之笔。

篇2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情况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从18世纪7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活跃在美国大小城市社区内的非营利组织种类繁多,数量超过170万个,每年活动经费高达6000亿美元,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服务、消除贫困、就业、移民、环保、预防犯罪、社区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登记,没有名称限定、资金要求,大到330亿资产的比尔盖茨基金会,小到3千美元的儿童教育中心,都可以同时在所在地的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注册登记或称备案。非营利部门在美国是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在美国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作用。他们为政府、社会、个人提供各种服务,特别是对社区服务功能的开拓、服务体系的建立,起到了组织、管理和推动作用。

二、美国非营利组织在社区福利服务中发挥的作用

1.政府大力支持,非营利组织是社区福利服务的具体承担者

美国政府并不直接参与社区的直接管理,非营利组织主要致力于社会服务管理,实际上是社区福利服务的具体承担者。其基本宗旨就是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它们遍布各个社区。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以凤凰城为例,政府每年以合同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非营利性组织从事社区福利服务提供10%~80%不等的财政资金支持,大部分非营利性组织60%~70%的收入都来自于政府的财政资金,政府还给予非营利性组织特定的免税政策,即服务所获得的各项收入不需上缴所得税,同时非营利性组织从事社区服务时所购买的商品,也不需交纳消费税,并且规定非营利性组织从事社区服务所形成的盈利或利润,不得用于个人利益,必须用于社区发展的再投入,为大众服务。

2.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结成合作关系,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

美国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是合作关系。一方面,美国地方政府推动社区发展需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社区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营利组织来具体承接;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也对政府在社区发展的资金投入、政策制定、政府各部门的配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在低收入家庭比较多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以反映低收入家庭的困难,帮助他们申请政府补助住房、补贴、找工作等社区福利服务为主。在富人比较多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以组织更多的休闲娱乐、俱乐部、培训班等社区福利服务为主,帮助居民教育和培养孩子。关怀青少年教育和关注困难群体是美国社区福利服务的重点。

3.通过提供社区福利服务,创造了大量社区就业岗位

在美国,非营利组织是一个充满就业机会的领域。美国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对美国、巴西等36个国家的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不仅是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而且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传统的工业、农业提供就业机会趋于减少的情况下,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就业机会却快速增长。例如,西欧国家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美国卫生保健领域特别是健康护理领域的就业增长最为迅速。据统计,美国非营利组织雇员近1100万人,有志愿者630万人。

三、对我国的启示

1.政府与非营利机构加强合作,在共同目标实现上的互动努力

政府与非营利机构的合作不应只是市场方式的服务购买,还应包括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互动。遵循政府主导、多元协同治理的方式,政府以制度供给、服务监管等方式,为非营利组织运作提供合理资源,做好价值引导,鼓励和帮助非营利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福利服务运作机制;非营利组织则利用政府创造的环境,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优势,为社区提供更经济、更高效、更优质的福利服务,双方既群策群力又各取所需。

2.进一步改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政府的职责应当更多地立足于对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性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对非营利机构的具体运作进行限制和干预。非营利组织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运作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自主性,只要有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约束,非营利机构的运作就不应受到行政部门的干涉。所以,亟须出台详尽、严密的法律,规范和保障政府、非营利机构的权、责、利,从法律的高度详尽严格地明确各方行使权责的边界,为非营利机构的独立运作、自主管理、公益服务创造合理空间。

3.以强化监管为前提,化解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困境

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是帮助非营利组织创造规范、健康发展环境的首要前提。一旦形成有效监管,非营利组织使用资金和开展活动都将完全置身于阳光之下,接受整个社会的评估,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将会向着更为理性、高效的方向发展。非营利组织接受捐助给社会带来风险的可能性也将大大降低,其资金使用将更为透明和合理,禁止民办非营利组织吸收社会捐助的基础就将不复存在,从而很大程度上缓解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困境。在社区福利服务方面政府与非营利机构目标一致,是一种合作关系。要建立这种合作关系并有效地发挥效能,需要政府确立一种长期、规范的制度化支持,而不是临时性、不稳定的措施。

篇3

一、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就业岗位及人才培养目标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面向社区工作站的社区事务员和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者等一线岗位,即社区工作站的党群服务专干、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干、综合治理服务专干、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劳动保障服务专干、社会救助服务专干、住房保障服务专干、社会事务服务专干、公共事业服务(经济服务)专干等岗位以及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者岗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必备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社会工作方法、社区工作事务流程及方法等理论专门知识,具备政策执行和社区事务受理能力;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开展不同人群和不同领域的服务能力;社区活动和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的能力,具有爱心助人、助人自助等专业品质的高素质高等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管理与服务专门人才。

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分析

1.社区常规事务受理。包括管理和服务基层党员,做好育龄群众的分类管理及辖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社区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精神病人救助、临时应急救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等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区党建、计生、综治、社会救助等事务内容及受理流程,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意识。对应的专业课程有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民政工作、社会救助、农村社区管理等。

2.社区各项工作相关政策宣传教育与执行。包括宣传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接待、政策咨询,宣传贯彻关于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制度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区各项工作及服务人群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宣传教育与执行能力及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对应的专业课程为社会管理概论、社会政策与法规等。

3.社区常见公文写作。包括简报、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规章制度,介绍信、证明信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简报、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等写作规范和要求,具备文字写作能力和耐心细致的职业素养。对应的课程包括社区公文写作、申论、档案管理实务。

4.社区关系沟通与协调。包括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议事委员会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全面化解民事矛盾,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城管执法大队、城市协管员、驻辖区单位等各条线做好城市管理整治及执法工作;负责社区内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衔接,加强社区与物业公司、业委会的联系,积极受理、协调处理有关物业纠纷,指导业委会成立和改选工作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会互动、社会角色、人际沟通等社会学、心理学知识,具备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矛盾调解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大局意识。对应的专业课程有普通心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区管理沟通、物业管理实务等。

5.社区个人、家庭的个案辅导及管理。包括针对社区老年人及家庭开展长者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维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针对儿童青少年及家庭开展困难家庭帮扶、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针对社区内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训练服务;针对外来人员提供情绪心理辅导、矛盾调解服务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个案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技巧,具备较强的表达沟通、个案辅导、资源链接的能力以及爱心助人、助人自助的职业素养。对应的专业课程有个案工作、老年健康照护、现代家政、自闭症的康复与治疗等。

6.社区特定人群的小组工作。包括针对社区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文体康乐、社会支援服务;针对少年儿童及其家庭开展430学校、兴趣小组、专题培训、拓展活动、健康娱乐、能力提升、亲子活动、儿童教育培训服务;针对社区内的残疾人提供康娱与社交、社区共融服务;针对外来人员提供文体服务、关怀支持服务等。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区特定人群特点及小组工作流程及方法,具备小组招募、计划、实施与评估的能力以及协作意识。对应的专业课程有小组工作、成长小组、矫正社会工作等。

7.社区活动和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与评估。包括社区公益活动、娱乐活动、民俗活动、科普活动、专题活动、观念活动等和社区针对特定人群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与评估工作。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会工作行政、社区活动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类型及策划、组织、实施与评估方法等知识,具备组织策划能力、资源整合与拓展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对应的课程有社区工作、社区活动策划、社区服务、社区建设项目管理等。

8.社区问题与需求的调研。包括掌握分析社区的社会治安和安全形势,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及时收集、汇总有关综治工作数据,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状况、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及时掌握其家庭动态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各楼宇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使每项工作有原始记载,资料齐全。以上工作任务需要了解社会问题分析及社会调查程序与方法,具备发现问题及开展调研的能力以及热心为民服务意识。对应的专业课程有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调查方法、当代社会问题等。

三、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课程设计

1.根据课程性质分类,构建模块式的课程结构。课程模块具体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基础课应适当综合化,按照培养“职业人”和专业价值观来设计,包括社会管理概论、成长小组、普通心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概论等课程。专业核心课注重核心能力的培养,按照岗位需求和运用性来设计,包括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民政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政策与法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区公文写作、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策划等。此外,专业拓展课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开阔视野,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所以专业拓展课包括当代社会问题、社区建设项目管理、申论、手语、人力资源管理、自闭症的康复与治疗等课程。

2.根据社区工作任务,重构课程教学内容。基于工作任务的课程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个具体工作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安排在每个工作任务之中。在具体的课程设计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课程定位要准确,要以社区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设计课程,实现个人成长和岗位需求的双重目标。二是工作任务的解构需要在了解典型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解构工作步骤,明确每一个典型工作任务及步骤的理论知识、核心能力和职业素质,由此来确定具体的理论章节和实践项目。三是课程内容的重构需要打破原有的课程的知识体系,从社区典型工作任务出发,依据每一个任务的具体步骤组建一系列行动化的学习项目,体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过程。四是课程实践任务要符合课程要求,严把实践环节确保课程实践的效果。

3.凸显实践教学,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以价值教育为核心,服务贯穿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课堂教学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感性认识与环境熏陶相结合,价值内化和实务训练相结合,以社会服务推动教学,服务与学习相互促进,逐步建立“义工服务―寒暑假实习―阶段性实习―毕业顶岗实习”递进式的实践体系。专业实践教学注重由一般服务逐渐发展到专业服务,由引导参与逐渐内化为自身意识,继而转变为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篇4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性质。委托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篇5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社区居家养老成为解决我国现实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选择。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提出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1]其观点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核心是家庭,平台是社区,主体是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内容是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也有学者提出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2]其观点是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成立,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社区养老,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带来社会效应。相对于传统的养老方式,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众多独特的优势。[2]本文通过文献综述法,结合X街道的个案访谈,对目前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一、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分析

X街道目前共有15家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街道委托爱心共助会、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祥光老年事业发展中心、文体团队联合会、老年日间照料站等6家社会组织参与为社区老服务工作。社会组织围绕“六个老有”目标,通过多年运作,呈现出受益面广、认可度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一)发挥爱心慈善类社会组织基本保障功能,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X街道社区爱心共助会以高龄无业老人、孤老、特困老人为帮扶重点,为他们提供爱心理发、爱心补牙、爱心义诊,帮助老年人购买银发无忧保险等系列爱心服务项目。爱心共助会现行运作的助老项目有10个,每年有6000余人次的老人受益。老年日间照料站为130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坚持做到管理模式规范化、工作队伍职业化、服务项目需求化、活动内容多元化,解决部分高龄老人的日间生活照料问题。

(二)发挥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构筑老年人共有精神家园

街道老年协会推进邻里点建设,为老年人搭建守望互助、沟通交流的平台,吸引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进一步增强社区归属感;以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为工作理念,开展独居老人看发展等活动,切实满足老年人了解新上海的愿望;通过福利彩票公益招投标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加强对老年人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爱。街道老年协会已连续三年承接助老服务项目,每年受益老人3000余人。老年协会还联手街道文体团队联合会、爱心共助会,每年为金婚伉俪举办金婚庆典活动,切实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发挥专业服务类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实现个体需求与服务对接

2012年,街道老年协会与祥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公益招投标项目子项目,依托其专业的护理人员,完成了50名大病老人的上门护理和康复锻炼指导服务,开始了老年个体需求服务的探索。2013年,基于老年人居家护理需求的增多,祥光老年事业发展中心注册成立,入驻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区内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护理和康复锻炼指导。

二、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居民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认识不足,缺乏足够信任度

目前,社会组织往往是开展一个项目或活动再去寻找服务对象,而非老年群体进行主动选择。在社区中开展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较为零星分散,服务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影响了为老服务的实效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识还不够深,面对新入驻的社会组织,须依靠居委、志愿者等引导并给予解释才能顺利开展项目,反而多费一番口舌与曲折。社区居民思维定式强,一提社区为老服务即认为是免费的、政府运作的,故对收费或稍有自费的服务项目尚未认知与接受。

(二)社会组织自转能力不强,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

目前,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大多对政府依赖性强,在专业性、创新性方面缺少自主意识和能力,提供的服务大多是打扫卫生、送餐上门等较为简单的服务内容,且提供服务的主要为“4050”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学历层次普遍较低,难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为老服务。

(三)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不畅,筹集渠道单一

目前,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资金仍主要依靠政府提供。在访谈了X街道3个非营利组织负责人后发现,街道城市爱心共助会是由十来家民营企业家共同发起组建的,其每年的自筹资金比例相对较高,但仍主要依靠于街道提供的资金。资金的严重不足限制了非营利组织作用和能力的发挥,使养老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

(四)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持,组织监管不足

目前,我国与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相关的法律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但大部分还未出台有时效性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还缺乏对登记成立后的非营利组织的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缺乏法律约束,导致非营利组织发展参差不齐。

三、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宣传,增强认同感和信任度

首先,作为政府,应向公众正确地宣传非营利组织,让公众可以深入了解,提高对社区养老的接受率和认同感。其次,将社区内开展为老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统一纳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在街道的指导下,综合规划、统筹协调为老服务项目,设置为老服务菜单供老年人选择,进行双向互动。最后,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将社会组织提供的为老服务分为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类,对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增加服务时间、服务频次等“增值服务”手段,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对于社区内有经济能力并愿意购买服务的老年人,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有偿服务方式,通过试用服务、满意度反馈等方式,不断改进和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二)引入专业性社会组织,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方面,尝试引入具有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生活照料支持系统和医疗护理支持系统等养老服务模式的运作,通过定向委托、项目发包、公开竞标在内的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化、个性化为老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的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畅通高校与社区人才输送通道,为社区长期发展储备人才。同时,建立和完善短期社工培训体系,保证所有服务者都掌握必要的老年人病理知识和专业的社工知识,不断助推社会组织向管理专业化、服务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升稳定性和持久性

一是拓展资金来源,积极发挥社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二是注重阵地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并在初期进行经费、项目支持,吸引为老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为老服务事业。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的预算编审、信息、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等保障机制,梳理政府需要社会组织承接的项目,加快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开,进一步理清关系、明确职责,实现资源合理优化,推进社会组织自主发展。

(四)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实现规范化和自主化

要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3]首先,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工资体系等方面的制度,为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提供基本保障。其次,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考核和科学评估,对运营情况、服务结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不合格的组织进行相应的处罚。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简介:杨淑妍(1986―),女,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MPA研究生3班。]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