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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档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40:2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社保局档案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社保局档案

篇1

一、社保经办流程存在的不足

一个参保单位要为自己的员工办理社保业务,他提交的材料会经过哪些环节呢?

以北京市某社保中心为例。首先,参保单位向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所需要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经办人员为其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并留存纸质材料。一定周期后经办人员要以月为单位把经办的业务材料整理成档案提交档案科室。档案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进度安排档案扫描和装订。但是,如果某一笔业务经过基金监督科监察出现基金预警,那么经办人需要向基金监督科提交当时经办的业务材料,或者由基金监督部门从档案部门调阅此项业务的档案,以便对经办人员的所有操作记录进行筛查和分析,找出异常的原因。

仔细分析,不难看出这个社保部门工作的小片段反应出了社保经办流程中许多不足的地方。

首先,工作效率较低。基金监督部门需要分析某笔基金预警,必须先联系档案部门以及业务经办人确定所需档案存放的地方,然后联系存放人提交档案的复印件给基金监督部门,拿到档案后再进行筛查和分析,找出异常的原因。单此一项工作就需要三个部门甚至更多相关人员的配合,每次查找材料都会耗费大量时间,严重影响了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

第二,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以一项简单的参保单位为员工变更姓名为例,如果是参保单位操作失误,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登记表》、《情况说明》、《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共三张纸质材料。如果是参保人更改名称,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变名通知》。以某区社保中心登记科为例,每位窗口工作人员每天都会经办近百笔业务,一个月下来,所需要归档的材料约3000张左右。如果把这3000张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成档案,至少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档案部门每次接收业务经办部门提交的档案时都需要重新拆封逐张核对,无误后依次扫描录入电脑。社保中心在编人员有限,档案部门往往需要外聘其他人员进行档案整理和录入工作。同时,档案的存放也是非常耗费人财物的。

第三,各环节容易出现差错。经办人收取档案和整理档案,其他部门调阅档案,档案的运送和存放等等环节因为经手人多等主观原因,或者存放久远、天气恶劣、设施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往往容易造成档案的损毁和遗失。

第四,各个部门之间信息无法共享。各个部门如果需要某项材料进行数据的比对、分析等往往联系需要多个部门才能查阅,无法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接收第一手信息的窗口岗位人员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方面,多考虑自己部门的需求,而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通盘考虑。从服务对象角度来看,来社保中心经办不同的业务的所提交的材料很多都是有重复的。如果因为经办人员的失误造成收取材料并没有把业务办理妥当,参保单位和个人还需要再次提交全部的材料。因此,给参保单位和社保中心各个部门都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信息孤岛现象越发严重。

由于历史问题,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由于信息化部充分,经办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时展,经办流程急需优化。这些都是社保经办工作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二、优化社保业务经办流程的建议

(一)引入“大数据”的管理理念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活动产生的数据正以几何倍数增长,这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向大数据时代迈进了。与其他领域相比,政府应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大数据理念具有天然的优势。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目前而言,人类社会运行所产生的数据,绝大部分由政府掌握。二是就数据的全面性和使用的便捷性而言,政府也具有企业等主体不具备的绝对优势。因此,政府应当成为大数据战略的先行者和主力军。

大数据给国家治理模式带来的改变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治理理念,即大数据治国理念:社会运行可以量化、主动发掘信息和需求、通过数据间的关联性进行预测、基于全体数据而不是抽样数据进行分析、重视对数据的分析和使用方法。政府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应用大数据:一是通过信息透明和共享产生综合效应;二是通过绩效评估提升工作效率;三是通过人群细分使服务更有针对性;四是政务智能化减少失误和防范风险;五是引导公共部门内外部创新。

(二)大数据理念下的社保办理流程构想

笔者认为,大数据理念下的社保经办将会从办理流程和机构设置两个方面发生大的变化:

如图1所示,基本而言,目前社保经办业务的发起主要以单位及个人的申请开始,社保经办机构只是被动受理业务。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主要以单方向的告知为主,缺少互动。同时,社保办理时的数据存储和使用也是以本部门为主,缺少信息共享。

篇2

引言

在城乡养老保险过程中,档案资料能够提供为其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利的依据,因此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非常重要。这些档案资料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够更好的展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属于我国档案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前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形势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1.事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随着社会的进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在实现全国并轨,在推行的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很多切实符合人民利益的新内容。鉴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所需要承担起的社会系统的工作量是极其庞大的,想要完整无误的记录每个人的详细信息,那么对整个保险部门的工作都是一项极大的挑战,也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2.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开始再到退休之后享用养老保险所提供的福利,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很多手续。首先在办理入保手续时,需要录入详细的个人信息,将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在个人信息档案中,建立个人账户,之后所交的保险费都会将其划到你的个人账户。新农保制度和老农保制度在进行链接时,或者是居民和职工的养老保险过渡之时,需要办理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其原始的个人档案信息记录是以后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重要依据。城乡居民个人的养老保险信息好坏程度极大的影响参保人所能享受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

1.涉及面广。我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近5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还有庞大的城镇居民,我国的城乡居民保险所囊括的群体异常庞大,相对于其他保险其工程量是极其巨大的。再从信息上看,所具有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的信息录入,开户,缴纳保险费,基金管理,保险和基金转移等等。整个业务档案所涉及的信息繁冗复杂,数量庞大,包含方方面面的问题。2.变动性大。农村、城市的居民大都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这些对象基本都没有固定工作,因此流动性很大,户籍也会随着迁移而调动。尤其是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入的趋势更加显著,农村劳动力也大量向城市移动,这些居民常年居住在城市,远离家乡,并且工作单位也经常发生变化。这就为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构建到缴纳中的很多问题都在变化。3.政策性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遵从保基本、可弹性、覆盖广等基本原则,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也必须要与其相适应,要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不同参保群体的尊重,虽然这些群体具有一定流动性、差异性,但是档案管理必须要做到一视同仁。保存好参与保险居民的信息、参保时限、待遇水平等内容,这些都与参保人利益之间有密切联系,同时也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落实。

三、涉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机制。根据社会保险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和养老保险的特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档案管理,做到有理可循,有章可遵。完善管理机制,及时入档,及时归档,切实做到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完善制度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绩效考核以及奖惩制度,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得养老保险信息档案能够成为切实的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最好依据。2.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想要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效率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其进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关部门可以举办专家讲座,专业化培训等,从而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能够熟练掌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促进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除此之外,档案管理人员自己要加强学习,促进自己提升,树立积极管理工作的观念,从而增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自主性和责任感。3.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老龄化现象越加严重,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量不断增加,这也成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从纸质化向信息化管理过渡的关键原因。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就需要信息档案管理人员提升个人专业技能,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技能的学习,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方式,增强对电子信息文件的分类,归档,整理系统化管理力度,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具有效率和质量。结束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并更好的保障居民利益,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随着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本文对其相关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档案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参考文献:

篇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由被保险人个人信息和参保信息共同组成,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城乡居民参保的重要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需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存储和保存的期限较长,对档案信息的安全系数要求较高,而且随着当前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档案的网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

一、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意识

通过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质量。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社会保障意识,从而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重视档案管理人员档案意识的培养,提高其工作中的责任心,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对档案科学分类和有序整理

由于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内容较多,细节比较繁琐,所以给档案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应该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根据实际使用的需求,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要为社保机构的管理提供依据,还要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满足参保人员对个人参保情况的查询。所以在制定规范标准时,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考量,做到繁而不乱,井然有序。从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检索到利用,都应该建立完善的标准,并且保证每个流程的规范性。为了促进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还应该根据时代的发展需求,适时创新。只有对养老保险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才能够为城乡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工作人员是城乡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所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到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为了保证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应该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创新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档案管理的安全防范工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快实现档案的网络信息化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是时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现阶段,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将各种先进技术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有效结合,有利于实现档案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养老保险档案网络信息化管理的实现,不仅便于档案信息的收集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为加强档案开发利用效率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档案网络信息化管理水平,应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高效开展。

五、结束语

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需要充分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档案服务水平。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发展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机制,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城乡和谐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翠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有效办法[J].档案工作,2016(17).

篇4

(一)召开全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领导小组会议。在3月31日,针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第二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召开了由局班子成员参加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刻的剖析、归纳我局第二阶段查摆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查摆出的问题提出全方位整改和提高,制定了《*县档案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确定整改内容,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

(二)召开转段工作会议。4月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认真布置第三阶段各项任务,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按照我局制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岗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内容,明确全局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整改提高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我局在第二阶段查摆出的在机关学习、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制度建设、服务态度等5个方面的不足,制定了三大项6条整改措施。并且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在本单位公开和在*县“敢壮山”网站公示。

三、建立健全以“三大核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工作制度。针对查摆反映全局制度制定不健全的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制定了以“三大核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首问负责制度;二是限时办结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服务承诺制度;五是接待利用服务窗口制度;六是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制;七是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我局规范日常监管执法,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约束和保障。并通过政务公开、“敢壮山”网公开等形式进行公示。

四、抓好五项工作相结合,保证我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第三阶段工作中认真做好结合文章,边整改、边提高,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一)与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一是派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员。4月份,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局派出2名干部到那坡镇那坡街、那驮村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指导员驻村后都能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农村指导员的作用。他们深入村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所驻村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协助村两委调处各种纠纷,协助驻村的学校做好国家级“两基”迎检各项工作,做好贫困学生调查工作等方面都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同时局(馆)干部职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踊跃捐资助学,全局(馆)共捐款1760元;二是积极参加“百里文明河谷”建设,并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17户农户的穿衣带帽工程,我们组共6个单位共捐款54000元。其中我局捐款2000元,为我县实施“百里文明河谷”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清洁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确保正常清洁责任区内环境清洁、干净,促进我县“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

(二)与当前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相结合。今年3月份以来是我局(馆)档案提供利用的,我县原*县二轻系统、商业系统、工交系统的下岗职工,为了办理养老保险、低保手续,来到县档案馆查找他们的招工、插队时间及职工花名册等材料,为办理社保提供原始依据。我局(馆)全体干部急群众所急,每天热情接待、不厌其烦地接待,耐心询问他们的入伍时间,原招工单位,按顺序登记后,调整服务方式,亲自动手帮助他们查找相关材料,对于一时查找不到材料的,还采取让查阅者留有联系电话,待查见其资料再通知相关查阅者的方法。自3月份以来,我局(馆)全体干部认真热情的服务态度,高效的工作效率,扎实的工作作风,接待档案利用900多人(次),提供档案资料3000多卷(册),使这些下岗职工深受感动,4月17日下午,二十多名下岗职工代表联名送来“人生档案速办,高风亮节为民”的锦旗。我局(馆)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取得很好的成效,受到来访群众的好评。

篇5

本馆是一个位于大中型城市并处于中心城区的区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从*年的3万余卷(件)增加到2007年5.6万余卷(件),馆藏结构在近几年来的变化情况见下

从以上二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馆藏档案的数量以年平均9.95%增加;其中文书档案所占比例下降,专门档案和科技档案所占比例均有所上升。馆藏结构发生变化,得到改善,趋于合理。特别是关连着人民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婚姻、城建执照、房屋拆迁、独生子女等内容的档案,即一部分民生档案的种类与数量都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档案利用的人数、范围、目的等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见本馆从*至20*年档案利用状况综合统计表。

分析此表可以看出:

1、每年利用档案人数以年平均约8%递增上升。说明馆藏档案数量增加、结构优化是档案利用增加、利用范围扩大的前提。

2、调阅卷数相对于利用人数却减少下降,说明了二点:一是档案信息化正在不断发挥作用。本馆在20*年底建成了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约80万条的数据库,到20*年底增加至93万条。因此,检索速度及查准率都有所加快和提高,减少了档案案卷的调用与翻阅查找,保护了档案。二是公民利用档案需求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增加,但其所需档案的查到率还不高。

3、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档案,即民生档案,其利用需求在不断增加。表中的“其他利用”一项包括招工名册(包括干部职工调动)、知青下放(包括学历证明)、婚姻登记、独生子女、房产权属、房产管理档案、建筑执照等。

4、表中的另一个“其他”项则包含了公证档案、审计档案、名人档案等的利用。从整个利用情况看:涉及到个人待遇、身份证明的招工名册、婚姻登记、学历、独生子女登记、建筑执照等内容的档案利用率较高,而以学术研究、经济建设、宣传教育为利用目的的档案利用率较低。当然民生档案的的概念是近几来提出的,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即所谓的民生档案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二、档案利用中出现的的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对档案利用需求的扩大,档案利用的内容和方式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档案利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档案利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档案利用理论及方式都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档案利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问题。现将本馆档案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一一提出。

1、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与档案利用限制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有查阅开放和未开放档案的权力,但查阅未开放档案是有限制的。在具体的接待利用档案中,如何把握对未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与限制利用的关系,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如本馆接收了区建设局*年至*年形成的建筑执照档案,对于这部分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人员会遇到二个问题:一、是否作为开放档案来提供利用?因为按照《档案法》第十九条“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二、是否作为部分限制利用档案?因为在接收时,档案形成部门并未对不宜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因此在档案提供利用的具体操作中,工作人员难以把握;作为公民其自由利用的需求没有满足而失望或不满。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房产档案及拆迁档案的提供利用过程中。

2、档案利用的方式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为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采用阅览、复制的这二项方式不存在问题,只要公民符合利用条件即可。而采用摘录方式提供利用档案,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仍以建筑执照档案为例。该专业档案在其形成部门的利用有二个便利条件:一是其“部分限制”的政策很容易自行掌握与操作;二是采用何种利用方式即出具何种方式的档案证明就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档案形成部门也容易自行掌握。而这二个问题是由专业档案的特性所决定的,其档案形成部门对专业档案提供利用方式及提供利用程度、范围掌握的准确度、方便度肯定比较高。对于区级综合档案馆在提供这些专业档案时难免会遇到种种问题。如有的利用者要求本馆提供摘录式档案证明,那么在一张“建房申请表”上,有许多公章、签字、简易建筑图、标注的各种数据等档案信息,遇到这种情况,采用复制方式出证,可以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但却不能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3、档案利用中的出证问题

在档案提供利用中会遇到单位或公民个人对未查到所需档案提出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的要求。档案馆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应该为利用开具其所需证明;但对未查到档案是否也应该按其要求开具未查到证明呢?这在《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

但有关档案利用理论则提出“档案证明是指档案馆根据有关档案用户的询问和申请为核查某种事实在馆藏档案中记载情况(有无记载和如何记载)而编制的一种书面证明材料.制发档案证明是档案收藏部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方式之一”,以及由*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用手册》中“档案工作基础术语”,解释档案证明:“档案馆发给查询者的一种认证文件。说明馆内有无所查询的文件、文件中有无所查询的有关问题与事实的记载,以及该文件的存放地点”。那么,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如有单位或公民个人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是应该开具这种证明的。

但是作为档案馆是否有必要担此之责和风险呢?近年来各级各类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出具的证明,在解决户口、工龄、工资、土地纠纷等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凭据作用。一些人正是看中了档案证明的这种独特作用,想方设法到档案馆骗取证明。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人的因素。但出证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出证程序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这就提醒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馆出证程序,以规范出证行为,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

因为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开具证明是由档案固有属性及其价值决定的。档案证明应该是依据档案的记载出具的凭证性文件。而没有查到档案被要求开具证明,则似乎有些不妥。但在本馆的档案利用中却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如有些单位来档案馆查询单位职工的招工通知书,如未查到,则会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证明。有些个人来馆查阅有无婚姻关系,经查而未查到,也会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让接待人员很为难。但又没依据性文件说服利用者,因而引起利用者的不满。

4、档案提前进馆与方便利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年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让人们认识到确定婚前财产的重要性。而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中会不断地涉及到婚姻状况的证明问题。如本馆的婚姻登记档案接收从五十年代形成之初到20*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进馆。那么凡是户口在本区范围内的到法定婚龄的公民,如果需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则至少要到两个地方,即先到档案馆查证有无婚姻登记档案(结婚或离婚或未婚),再到婚姻登记处查阅20*年12月31日以后的婚姻登记档案。这确实造成利用档案的不便,而产生怨言。还有一些户口迁进迁出的公民,其户口所在地的时间段不一定全在本区内,但其会要求本馆为其出具未查到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查档人员为难。

三、对档案利用现状的几点思考

以上所述,是本馆档案利用工作之现状,也许是个案。但经笔者与同级同类档案馆的沟通、交流与探讨,了解到这种现状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共性。区(县)级档案馆中或多或少地出现上述档案利用中问题。而目前一方面广大公民利用档案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某些缺失或不配套,以及档案工作标准化程度不够高,都制约着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力不能全部实现。那么就区(县)级档案馆而言,如何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保障可以利用的档案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公民所用,以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利用档案的需要呢?笔者针对区(县)级档案馆档案利用的现状做了以下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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