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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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论本质及其在我国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决定了高校理论教育的重要德育功能。但是“具有某种功能”,并不直接等于“实际产生了某种效果”。高校理论教育的功能,是这种教育活动本身对大学生个体成长乃至对整个社会发展“理应”或“本来能够”产生的促进作用,是一种“潜在”的能量。这种“潜在”的能量要转变成为“实在”的客观效果,需要建构起一种相应的保障体系作为条件。这种保障体系至少应该包括思想保障、组织保障、方法保障和环境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思想保障是前提、组织保障是关键、方法保障是核心、环境保障是基础。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是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思想保障。
高校理论的教育功能就其作用范围来说,可以划分为社会和个体两个方面。前者是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能够产生的客观作用,而后者则是对大学生个体生存与发展所能够产生的实际影响。高校理论教育的社会与个体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中介。也就是说,社会必须通过个体的发挥才能得以实现。然而,一直以来,高校理论教育都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本位的目标定位、内容编排及方法应用导致了高校理论教育与大学生个体生存发展需求在某种程度上的疏离。这种疏离感使得大学生对理论教育产生了一种心理上的排斥。面对学生的排斥,教师不得不采用一些强制灌输的办法以取得有限的教学效果,这实际上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疏离感。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者对于理论教育功能认识上的片面和欠缺。因此,全面分析和正确处理社会和个体的关系,就成为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
从社会性与个体相统一的角度来看,高校开展理论教育,其意义不仅是我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之必需,也是满足青年大学生生存发展需求之必需,是青年大学生个体成人成才的现实要求;其教学目的不仅在于理论知识体系本身的传授,而更在于大学生个体生存发展智慧和能力的获取;其教学内容不应简单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等知识体系排序,而应该按照大学生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崇高理想信念的确立等功能模块进行整合;其教学方法不能采取知识灌输的方式,而应该采取能力建构的办法。唯有如此,才能将理论教育与大学生个体的生存和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变大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从而真正实现高校理论的教育功能。
二、加强高校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师资队伍建设,是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组织保障。
高校理论教育是整个高校德育工作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功能发挥的强弱取决于整个德育系统的协调统一程度。大系统越是稳定有序,子系统的功能就越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反之,子系统的功能会由于受到外部大系统的制约而减弱。而高校德育工作系统的高效运行,关键在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高校的党政领导是德育队伍中的主导力量,是加强高校德育工作的最有效的保障。一所高校的党政领导是运用理论和党的政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典范,是高校师生学习理论的直接范例。他们的理论水平,以及他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影响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关键因素;二是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理论在高校的直接传播者,其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理论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三是要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他们是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和运用理论的导师,他们对于高校理论教育功能的发挥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要加强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课教师不仅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者,而且是学生人格和灵魂的塑造者。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言行表现,以及他们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对理论思维原则和方法的运用,同样影响着高校理论教育功能的发挥。
高校要积极选拔理论水平高、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好、品学兼优的中青年教师和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德育工作队伍当中。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展现才能的舞台,使他们能够专心安心;要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使他们会干能干;要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对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中帮助,使他们乐业敬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高校德育工作系统的良性运行,也才
能保证高校理论教育的应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以问题为中心整合教学内容及组织课堂教学,是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方法保障。
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实现自身完善的一项特殊行为,它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活动,而且是人的生存活动的一部分。高校理论教育不仅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过程,而且也直接切入了大学生自身的生存状态问题。这决定了高校理论教育必须以社会现实问题及大学生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为中心。然而长期以来,高校理论教育都是一种直接给予答案式的,而非问题式的思想政治教育。这种教育方法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与现实问题没有直接关联的答案难以被学生接受,就算被学生囫囵吞枣地接受,也只能是一种停留在概念表层的,外在于他们心灵的东西。他们无法运用这些记忆中的理论知识去探索人生历程、面对纷繁的世界。当他们试图以一个过去式的答案来解决处于不断流变中的社会现实时,他们只会因为巨大的反差而放弃原来所接受的一切。这无疑导致高校理论教育失去应有的功效。因此,是否以问题为中心整合教学内容并以问题的解决为主线展开教学,就成为决定高校理论教育功能能否充分发挥的核心因素。
以问题为中心,要求教师不能仅仅扮演一个答案的给予者,而应该成为问题解决的引领者。教师不能从概念和理论体系出发,而应该从大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出发,让学生在问题面前驻足,并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理论去找寻自己的答案。这样一来,理论教育就从一种简单的信息传递过程变成了一种真正沟通性的师生交流过程。在这种解决问题的交流过程中,那种自上而下所宣传的理论知识和党的意识形态,就被转换成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的内在需求,学生所接受的也就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答案,而且是解决问题的智慧和能力,理论教育的价值和功能也由此得到充分体现。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凸显“问题意识”的教学取向,坚持以问题为先导,激发学生听理论课的兴趣。要从理论观点所涉及的实际问题出发,将理论教育寓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及大学生的生存与发展实际之中,通过透析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背后的、人们在各种实践活动中的观念问题及思想路线、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方法问题,使大学生真正理解理论对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方法论意义,为大学生分析社会矛盾和反思思想困惑提供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正确的价值导向,使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实现理论教育的社会与个体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学校德育环境,是高校理论教育功能发挥的环境保障。
对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人们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品格的成长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的。大学生在理论教育中所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导向,必须在他们直接的生活环境,即校园环境中得到验证和强化。否则,在走向社会之前,大学生就有可能因为现实和理论的相互抵制而怀疑到整个理论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因此,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体系就成为高校理论教育功能赖以发挥的基础条件。
高校的历史人文环境、教育管理环境、学术创新环境及网络信息环境共同构成了高校的育人环境体系。良好的历史人文环境、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能使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强烈的敬业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无畏的探索勇气及奉献社会的坚定信念。良好的教育管理环境,能够使大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民主平等的现代社会理念及平和开放的良好心态,这将为他们顺利走向工作岗位、融入社会群体奠定良好基础。所有这一切无疑都将对理论的教育功能起到重要的补充和正向促进作用。
高校的党政领导要自觉站在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把优化校园德育环境工作提到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建设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校园环境秩序,强化校园环境功能。在当前的信息社会,尤其要重视校园网络环境建设,坚持用的观念和立场引领网络阵地的价值导向,消解社会不良信息对大学生的诱导和侵蚀。但值得注意的是,理论教育对校园网络环境的介入,必须采用全新的思路和方法,以全面辩证的思维方式、平等友好的态度、接近现代青年的语言风格去影响广大青年学生,从而潜移默化地实现教育功能,达到教育目标。
一、教育功能理论的发展
关于教育功能的理论,具有重大影响的有两派: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社会本位论认为,教育应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的需要,为社会培养所需要的人。其代表人物为19世纪后半叶的孔德、诺笃尔普等。个人本位论认为,教育应当有人的本性的需要决定,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的本性得到最完善的发展。18世纪和19世纪上半叶的卢梭、福禄培尔、裴斯泰洛齐,都属这一流派。他们反对封建主义、宗教对人的思想的禁锢,指出要尊重人的要求,尊重人的价值。反思教育发展史,我们觉得这些不同流派的理论对现代教育都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现代教育不仅有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社会发展功能,而且有完善学生人格的个体发展功能。离开人自身的发展,教育就无从促进社会的发展。
二、我国教育功能观的转变
从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发展来看,教育的功能观方面,经历了以下几个转变:最初是注意分数,强调记忆的应试教育;以后认识到知识比分数重要,于是强调知识教育;再以后又认识到智慧比知识更重要,于是提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加强基础,发展特长”等口号,进入强调思维的智能教育。2001年,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求得学生与自我、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既反映出了社会、时代对教育的需求与规定性,也反映出了教育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体现了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统一。
三、我国美术教育目的的研究发展
我国美术教育目的的转变也经历了由强调智力、能力发展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达到人格完善的发展过程。
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20世纪90年代,近20年里,我国的美术教育工作者从各个角度论述了学校美术教育的目的与美术课程目标。这些研究成果对转变美术教育观念,促进美术教育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如1980年,陈通顺在《谈谈中小学开设美术课的重要性》一文中指出:“美术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美术教育能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美术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助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这些观点是继1979年教育部决定把“图画”课,改为“美术”课之后,突破以传授图画技能为中心的狭隘的美术教育目的论,从实施美育、促进智力发展、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方面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美术教育的目的。1986年,孙永惠(大连市工艺美术职业学校)在题为《美术教学的教育作用和美术教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中国普通美术教育应否定以临摹为中心的美术教育,应重视培养学生的造型能力、创造能力和欣赏能力。1987年,王天一(曲阜师范大学)发表了题为《发展智力是美术教育的重要目的》的文章。1989年10月4日,柴庆翔(上海师范高等专科校)在《文汇报》上发表了题为《从技能型到审美型――中国基础美术教育的发展》的文章。进入90年代以后,美术教育目的论的研究向更深层次拓展。在《中国美术教育》1990年第4期上,王大根(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提出了“超绘画性美术教育目的论”。他认为通过学校美术教育实施“真、善、美”的教育,发现学生的气质和个性,培养创造精神和能力,引导他们走向自我实现的道路,最终达到人格形成的目的。姚金迈(北京市教育学院)在《中国美术教育》1993年第1期发表了《继往今来,促进美术教育的健康发展》一文。他根据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中规定的美术教学目的:(1)传授美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爱国主义情感和良好的品德、意志;(3)培养观察能力、形象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提出在教学目的的第二方面中包含了德育和美育两方面任务的看法。1995年,尹少淳(湖南师范大学)在《美术及其教育》的著作中提出了“综合美术教育论”,即以实现美术教育的情感、智力、技术和创造这四大价值系统的综合效应和群体功能为目的的美术教育目的论。在即将迈人21世纪的1999年,《中国美术教育》杂志发表了一系列论述美术教育目的与美术课程目标的文章。常锐伦(首都师范大学)指出:“从教育的最高目标看,美术教育在于最大限度的促进人格的全面发展”,“美术教学应着眼于美术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杨景芝(首都师范大学)认为美术课程的目标有五点:(l)培养造型表现的基本能力;(2)培养创造能力;(3)提高审美文化素质;(4)增进美化环境意识与能力;(5)促进人格健康成长。程明太(上海市金汇学校)在《21世纪中小学美术综合课程体系的思考》一文中,提出了“中小学美术综合课程体系”的设想。他指出:“美术综合课程体系”是以美术教育为主体,综合多学科而形成的一种具有综合性质的美术课程体系。这一设想反映了一种主张美术进一步与其他学科相融合的倾向,值得注目。
这些研究成果对转变美术教育观念,促进美术教育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虽然,各位学者对学校美术教育目的或课程目标所作的论述有着各自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对通过美术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达到人格完善,这一美术教育的终极目标的认识却是相同的。通过我们的教育工作者的努力终于迎来了21世纪初的新课程改革,在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提到美术教育“其目的主要是:延续和发展美术的知识与技巧,以满足人类社会经济、精神和文化的需要;健全人格,形成人的基本美术素质和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研制美术课程标准项目组负责人尹少淳在《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之后记》中写到“以学生发展为本,是我们对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本观念的认识。”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中认为,法律人应当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然而,迄今为止,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还没有给予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以足够的重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并没有在法学院普遍开设。对于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群体来说,其职业道德的水平会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的状况。因此,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即以其特有的育人功能和社会功能,彰显了其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
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育人功能
(一)塑造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有关现代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在理论界有三种观点:第一,精英说。将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精英教育是作为高度经验理性的法治的需要;同时,法律职业者作为“产品”要有众多的知识,更需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第二,职业教育说。认为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法学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者说在于进行职业训练。第三,通识说。认为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平等、公正、正义的民主思想应当是法律人才职业道德品质的应有内容。①虽然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定位还存在争论,但是,无论把法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定在哪一个层次,法律职业伦理素养都是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才比社会一般公民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而且还要达到其特有的职业伦理标准。
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作的规划中指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上的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学生未来所从事的职业是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下职业,法律职业者在其职业活动中肩负着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纷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有法谚云“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沉默的法官。”在法律职业活动中,对从业者的道德水准的要求是高于普通人的。在法学教育中,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法律的崇尚与信仰,逐渐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
法律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技术性的职业。英国亨利六世时的大法官福蒂斯丘曾经阐述过法律职业神秘性的思想,即法律乃法官与律师界的特殊科学。他说道:“我很清楚,您的理解力飞快如电,您的才华超群绝伦,但是,要在法律方面成为专家,一个法官需要花二十年的时光来研究,才能勉强胜任。”②詹姆士一世时期,法官柯克与英王詹姆士一世就国王可否亲自坐堂问案发生分歧,柯克有一段精彩的阐述:的确,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是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涉及陛下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并不是依自然理性来决断的,而是技术理性和法律的判断来决断的;法律乃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法律是解决臣民诉讼的金质魔杖和尺度,它保障陛下永享安康太平。③法律职业的技术性表现为法律推理技能、法律解释技能、法律程序技能等方面,而这些技能的形成都是在法律理念的统领之下的。法律理念塑造了法律职业者特有的思维方式,在法律思维方式下,形成了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技能。所以,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要从法律理念教育做起,法律理念是法律职业伦理基本规范的组成部分。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训练法学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基础,只有塑造了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水平,才能够不断提高法学职业学生的职业技能。
(三)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天面临着新问题的学科。”④法律是以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的,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所以,法律制度也是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即使在法律制度相对稳定的时期,法律职业者也是每天要面对不断新出现的法律适用的情境。所以,法学专业的教育不但要实现对现有知识的传授,还要培养学生自我发展的能力。美国联邦资深法官万斯庭认为:“任何一种制度下,法官教育――无论是通过正规的、系统的课程学习还是自学,或同时采取两种方式――都是一个永不终止的过程”⑤面对日益发展变化的世界,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自我发展的能力,为其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是十分必要的。从辨证的角度看,动与静是相对的,相对于变化的法律制度来说,法学理念是稳定的,正如张文显教授所说:“具体的法律制度会改变,但闪光的法学理念将会永存。”法律理念的教育是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融为一体的,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使法律理念与精神与个人的价值观整合,从而使我们培养的法学人才能够在变化的世界中独立地做出法律职业者的价值判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认同感,较高的专业兴趣和职业热情也会推动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与提高,以适应社会与法律的发展变化。
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社会功能
(一)培育法律职业群体
法律职业群体是以从事法律事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性职业人群⑥。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正如韦伯所说:我们近代的西方法律理性化是两种相辅相成的力量的产物。一方面,资本主义热衷于严格的形式的、因而――在功能上――尽量像一部机器一样可计量的法,并且特别关心法律程序;另一方面,绝对主义国家权力的官僚理性主义热衷于法典化的系统性和由受过理性训练的、致力于地区平等进取机会的官僚来运用的法的同样性。两种力量中只要缺一,就出现不了近代法律体系。⑦法律职业群体的共同特征可概括为:一是法律职业或法律家的技能以系统的法律学问和专门的思维方式为基础,并不间断地培训、学习和进取。二是法律家共同体内部传承着法律职业伦理,从而维系着这个共同体的成员以及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三是法律职业或法律家专职从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自治性。四是加入这个共同体必将受到认真考查,获得许可证,得到头衔,如律师资格的取得。⑧法律职业群体应当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化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语言、知识、思维、技能以及伦理都与普通人不同。这其中法律职业人共同的法制观念与价值追求是其得以划分为独立的职业群体的伦理基础。“法律职业的最高品格是公平、公正,对法律职业者而言,这既是执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种道德要求。尤其是司法官员所从事的司法活动常常是被视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抑浊扬清,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他们在个人品行方面必须具有不可动摇的正直品格,能够成为社会公众依赖的楷模。”⑨法律职业群体高尚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声望的重要保障。法律职业群体的道德内化需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实践过程而实现,所以,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是提高法律人才职业道德标准,培育法律职业群体的基础性工作。
(二)净化社会法治环境
法治社会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职业者。史尚宽先生指出:“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在法治社会中,相对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法律职业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平是更重要的方面。正如丹宁所言:如果法律因为不道德的法官或道德败坏的律师们而得不到公平的执行,就是拥有正义的法律也是没有用的。(11)在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进程中,“中国的法律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法律教育担负的不再仅仅是生产法律知识和传授法律智慧的责任,更主要的是要担负起建构法律共同体、塑造法律的品格并进而塑造法制社会之秩序的重任。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利于培养一批有良知的法律执业者,客观公正地执行法律,推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向前发展”。(12)法治社会需要具有较高素养的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必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培育法制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所要承担起的历史使命是对法制社会之建立给以深远的思考和计划,因而在法治的推进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体之集团整体性,有着进取的意义并展现着一个不同寻常的意义世界――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们旨在享有的社会。” (13)
(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制度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方面,制度文明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法治文明是制度文明的组成部分,“法制现代化的价值意义就在于保障和促进公民的权利,并且要创造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条件,使个人的合法愿望和尊严能够在这些条件下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法制精神强调法律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这种对国家权力的法律限制,正是为了更充分有效地保护社会主体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积极进步。”(14)法治的进步是与人的主观因素分不开的,“法的形成和适用是一种艺术,这种法的艺术表现为何种样式,取决于谁是‘艺术家’。(15)”“法律家的任务,在拥护天下的正义,惩斥不义,建国家于健全的道德的基础上。”(16)所以。法律职业者的素质,就直接影响到法治的进步与社会文明的发展。法律职业者的道德素质,更是社会道德的先导,“这就要求社会精英阶层应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航标。法律职业者尤其是法官历来被社会尊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因此他们更应成为社会圣人伦理的践履者。”(17)“法律家是宣告正义的神之使者。唯有这神圣的正义,才配普施洗礼于国民。”(18)提高法律职业者的道德素质,就要从法学人才的培养入手,在教育与实践中逐渐习得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塑造社会文明的楷模,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三、结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贯串于法学教育的始终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积极的育人功能和社会功能提示我们:在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当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中将法律职业伦理的传承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对学生进行系统地教育;另一方面是在各法学专业课程中渗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两种形式各有千秋,专门的课程比较系统,但容易陷入空洞的说教;在专业课中渗透比较易行且易于接受,但缺乏系统性。最好的途径是二者的结合。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再辅之以结合各专业课的教育指导,从而使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串于法学教育的始终,并与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在专业知识的增长和职业技能提高的同时,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水平,培养学生的伦理自修能力,不断提高法律专业人才的道德素质。
注释:
①郭明瑞,王福华.“现代法学教育论坛”观点实录[N].法制日报,2001.
②③[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M].上海:三联书店,1996.33.35
④(17)齐延平.论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J].法律科学,2002,(5).
⑤宋冰.程序、正义与现代――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284.
⑥法律职业主题主要包伙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但不同的国家,对法律职业的范围界定各异。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职业主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官方律师和私人开业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员以及法学家等。而英国的法律职业则主要包指律师,即出庭律师和诉讼律师;在美国则一般包括法官、私人开业律师、公司法律顾问、政府部门法律官员和法学教师五类。在我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广义说,即把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律师视为法律职业外,还把警察、公证员、法律顾问、立法工作者、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等法律工作者也纳入法律职业范围之中。二是狭义说,即法律职业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参见范进学:《法律职业:概念、主题及其伦理》,《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本文从当前法学教育的现实出发,认为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广义的法律职业群体输送人才,但应当指出的是在法律职业伦理方面,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伦理要求应当是较高层次。
⑦[德]韦伯.儒教与道教[M].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00.
⑧孙笑侠.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J].法学研究[J].2001,(4).
⑨(12)陈宜.试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J].中国司法,2005,(4)78-81.
⑩史尚宽.宪法论从[M].台北:荣泰印书馆,1973.336.
(11)杨一平.司法正义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48.
(13)张文显,卢学英.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13-23.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社会呼声也越来越高,而这种新形势对语言综合运用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中英语新课标也指出:“学生的发展是英语课程的出发点和归宿,‘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素质教育’‘突出学生主体,尊重个体差异’‘注重过程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是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这与多元智能理论的终极目标不谋而合,那么如何将智能理论运用于英语教学,发展每一个学生的智能优势,挖掘学生的智能潜力,满足每一个学生的学习需求,使学生在英语学习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真正做到全面发展,就成为当代英语教师所要思考的问题了。
一、多元智能理论
多元智能理论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于1983年提出的一个全新的观念。加德纳(1993)认为智能是“在一种文化环境中个体处理信息的生理和心理潜能,这种潜能可以被文化环境激活以解决实际问题和创造该文化所珍视的产品”。在加德纳看来,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多种智能:语言智能、逻辑数理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节奏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内省智能、自然观察智能以及存在智能(Armstrong. T,2003)。
多元智能理论是一个多维的、开放性的系统,它最大范围地强调了现实中人类存在的几乎每个领域的智能。在加德纳看来,人类的智能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一)智能的整体性特征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有九种智能,每种智能同样重要,各智能间统筹协作、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生活和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挑战、创造的产品需要多种智能共同发挥作用。
(二)智能的差异性特征
不同的环境和教育使人们在智能发展方向和表现形式上有明显的差异,每种智能在不同的个体身上都有独特的表现形式。受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与制约,每个人的智能都有强项和弱项之分,各具特点。
(三)智能的实践性特征
加德纳认为智能是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产品和个体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充分挖掘学生的多元智能,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能力,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这就要求教师为不同智能结构的学生,提供多元发展的机会,不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成功的唯一标准,而是要看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和走向社会之后能否获得成功。
(四)智能的开发性特征
每种智能都有自己的发展史和不同的高峰期。多元智能水平发展的高低关键在于教育者的开发与训练。教育的宗旨是开发学生各种智能和潜能,促使其全面发展。所以学校教育要把多种智能引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挖掘其潜能,培养其思维能力,特别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上述几种智能,只是智能组合的方式及表现形式不同,而正是这种不同才表现出了个体间的智能差异。教育的起点不在于一个人有多么聪明,而在于如何帮助学生利用其优势智能带动弱势智能,以促进其全面发展,这也是英语教学中所要注意的重点。
二、成功教育
成功教育提出于80年代中期,其目标是追求学生个体全面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成为学习的成功者,进而为其成为社会的成功者做好基本素质准备。而英语课堂教学应该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素质教育;突出学生主体,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主体性品质的“我行”教育。从这方面看,两者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一致的。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一文中提出需求层次理论,对于其中的“尊重需求”马斯洛是这样解释的:人人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希望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中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加速期和过渡期,心理上产生成人感,他们希望得到成人的某些权利,找到新的行为标准并渴望变换社会角色,得到成年人的认可则是他们实现角色转化的前提。如果他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得不到正面的、积极的反馈,就会缺乏主动和自信,就不能正确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从而造成对社会的认识不清。
由此可见,成功的经验对于个体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力作用。
三、多元智能理论对英语成功教育的启示
多元智能理论给英语教育多元化提供了新的启示:每个学生的智能组合都有所不同,同时暗示了其实所有学生都是“潜在的天才”,只不过在才能的类型上存在差异而已。作为英语教师,应立足于教会学生使用英语这一基本出发点,在课堂教学中努力构建多元教学模式,发挥学生的智能优势,帮助学生体验成功,促进学生的英语学习和全面发展。
(一)改变传统观念,树立人人都能成功的学生观
传统教学中,教师仅仅依靠标准化的成绩测验对学生进行评价,以确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预期的学习目标。这种“一刀切”式的评价使一部分考试成绩好的学生体验到了学习的快乐,而一部分学生则尝到了失败的痛苦,长此以往,只会造就出更多“差学生”以及“只会考试的机器”,这与我们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分数的高低,只是因为智能类型的差异和学习风格的不同。韩愈曾说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新时代背景下,英语教学所需要的正是这种“伯乐型”的教师。在多元智能理论指导下,英语教师应改变传统观念,树立新的“学生观”,用开放的、包容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拥有不可估量的潜力。在了解学生、赏识学生的基础上,坚持以学生的优势为评价的出发点,不要忽视学生任何一点点进步,鼓励学生,增强其自信心。
(二)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同于他人的强项智能,如果智能强项得到较好的培养与发展,是能够产生正迁移,促使智能弱项也得到发展的。所以要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应该以个体所拥有的智能强项作为出发点和基础,开发其潜能,以优势智能带动弱势智能。
首先,了解每个学生的优势智能和弱势智能,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发挥各自的特长。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其智能强项,也可以使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增强学习自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其次,即使是相同的教学内容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比如对词汇的教学,让逻辑数理智能占优势的学生通过归纳来记忆,让音乐节奏智能强的学生把单词融入音乐来记忆等。与其采用统一的教学模式,束缚学生的思维,不如还课堂给学生,他们才是学习的主体。改变教师唱“独角戏”的传统、单一教学模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在轻松自由、民主和谐的学习环境中学到知识,发展能力。再者,积极引导学生,发现并总结自己在优势智能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智力特点和意志品质,将其迁移到弱势智能领域。每个学生都有自己擅长的项目,这样一来会感觉到他们在做自己擅长的事,成功的体验会使学习变得轻松愉快,同时也可以带动英语学习的进步。
(三)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增强学生成功体验
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因此,英语课堂教学评价必须从以分数定成败的选拔性评价走向注重成长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从被动的被评价者变为评价的主体和参与者。在这种轻松自由的评价气氛中,学生会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并把评价看作是一种自我反思、自我提升的过程,而非是那种“一分之差,天上地下”的紧张焦虑。再者,在实际生活和学习情境中,发现学生的优势智能和闪光点,使评价确实成为促进每个学生充分发展的有效手段。比如,对于极善于课堂表演的学生,英语教师应该充分肯定他这方面的智能优势;而对于因害怕出错而不敢开口的学生,教师应帮助他创造开口的机会,并对其取得的进步予以及时的鼓励,让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从而增强其自信心。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也指出“课程实施应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构建知识、提高技能、磨砺意志、活跃思维、展现个性、发展心智和拓展视野的过程。”在多元智能理论的指导下,立足于学生的智能强项,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找到属于学生自己的发展方向,真正做到促进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和健康人格的发展,这才是成功的英语教学。
四、结语
在多元智能理论指导下,学生不但能完成教学中要求达到的语言技能、语言知识等方面的学习目标,通过成功经验的不断累积,还能培养学生在学习策略、情感态度等综合能力方面的素质。孔子提出育人要“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陶行知先生也说:“人像树木一样,要使他们尽量长上去,不能勉强都长得一样高,应当是:立脚点上求平等,于出头处谋自由。”作为英语教师,在培养学生语言智能的同时,还要关注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每一点进步,帮助学生发现自我、肯定自我。让学生在“成功的学习”中迎接“成功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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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27-331.
1.改变对学生的认知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几乎每个人都是聪明的,但聪明的范畴和性质呈现出差异。我们要改变以往对学生的认知,用赏识和发现的目光去看待每一个学生,特别是技校的学生,经历了中考和高考的失败,是别人眼中的差生。我们要改变以往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学生的观念,要重新认识到每位学生都有不同的智能优势。只要我们正确的引导和挖掘,每个学生都能在某个方面成才,正所谓360行,行行出状元。
2.重新定位教学观
在教学方法上,多元智能理论强调应根据每个学生的智能优势和智能弱势选择最适合学生个体的方法。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因材施教。在教学中,教师要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潜能的开发,鼓励学生参加多种社团活动,丰富自己的校园生活,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特别是技工教育,课堂教学和车间实训兼而有之,怎样做好理论和实践的对接,需要我们老师认真分析,认真总结,既不是单纯的理论传授,也不是单纯的车间实训,而是将理论和实践尽可能地糅合起来,就是我们说的一体化教学,或者是以项目为载体,开展项目教学,让每一名同学都参与到教学的过程中来,让他们体验成功的乐趣,重新拾回对学习的信心。
3.重新定位评价观
多元智能理论对传统的标准化智力测验和学生成绩考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传统的智力测验过分强调语言和数理逻辑方面的能力,只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过分强调死记硬背知识,缺乏对学生理解能力、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客观考核,因此,是片面的、有局限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的智力不是单一的能力,而是由多种能力构成的,因此,学校的评价指标、评价方式也应多元化,并使学校教育从纸笔测试中解放出来,注重对不同人的不同智能的培养。技工教育在这方面有自身的优势,不仅要评价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更重要的要考核学生对技能的掌握程度,技能过硬知识理解欠缺的学生同样是好学生,毕竟技工教育应该以技能为主,而不是以纸笔测试为主。
二、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
1.教育目标的定位
普通教育是以升学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的是学生学习知识的能力以及自学能力。技工教育是以就业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的是学生学习技能的能力以及动手的能力。根本任务的不同,决定了技工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一流的技工,总书记在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因此,一流的技工是一流产品的前提和保证,技工教育承担着培养技工的任务,在教育目标的定位上要敢于创新,不重知识重技能,不重升学重就业。
2.教育目标的转变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量化和考核一个学生的全部。显然,这种评价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在教育目标上,多元智能并不主张将所有人都培养成全才,而是认为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来确定每个学生最适合的发展道路。笔者所在的学校就提出了“双核型”人才培养目标,即不仅要具有核心职业技能,还要有核心职业素养。在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突出他们的优点,因材施教,不以成绩论英雄,最大程度地释放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在注重全面发展学生的智能结构各种功能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不同个性的发展,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任何一种智能,尽量按照每个学生所具有的不同智能结构提供发展、成长的条件和机会。教学就是要尽可能创设适应学生优势智能结构发展的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