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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贸易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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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贸易

篇1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在整个进出口贸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顺差曾是中国国际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但近年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显示,中国近年来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处于逆差。本文基于6年的进出口数据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专门化指数(TSC)3个指标衡量了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与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国进行了横向比较,分析其影响因素,寻求提高中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一、中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为了便于国家间的横向比较,本文采用了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数据。

表1的数据显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呈现递增的趋势,特别是从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贸易额有大幅度的提高,说明加入WTO为中国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但是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也说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确实存在着很大的挑战。

二、农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

本文选择了2000-2005年全球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位于前列的11个国家,并将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与它们进行比较。本文利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进出口数据对各国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TCA)指数、贸易专门化(TSC)指数进行了计算和分析。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国的竞争力状况。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的实证分析

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是一国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反映一国出口的整体竞争力。各国农产品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的计算见表2。

在2000-2005年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美国始终是国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国家,保持在10%左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其市场占有率也有下降的趋势。法国、德国和荷兰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5%以上,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英国、澳大利亚的市场占有率相差不大,都保持在3%左右,并且较为稳定。而巴西作为除中国以外的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国际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在2005年达到4.7%,达到了世界第五。“以农立国”,“以农富国”是巴西的国策,大宗农产品出口是巴西主要出口创汇来源。

加入WTO并没有使中国的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显著的提高,在3%左右波动,在12个主要农产品出口国中处于相对劣势。

(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标的实证分析

巴拉萨(1976)提出了显性比较优势(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s)指数这个指标。他认为,一个国家某一产业贸易的比较优势可以用该产业在该国出口中所占的份额与世界贸易中该产业占总贸易额的份额之比来显示。

RCA=(X[i,j]/X[i])/(X[w,j]/X[w])其中,RCA代表某类商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i,j]代表i国的j类商品的出口额,X[i]代表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总额,X[w,j]代表j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X[w]代表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

一般而言,如果RCA指数大于1,表示该国在该类商品的出口上相对集中,在这类商品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取值越大比较优势越大。RCA指数小于1,说明该产业处于比较劣势。

从RCA指数来看,在农产品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有美国、法国、西班牙、荷兰、巴西和澳大利亚。其中巴西和澳大利亚的RCA指数最高,都超过了3。特别是巴西,从2002年起连续4年都在4以上,表现出很强的国际竞争力。意大利的RCA指数在1附近波动,而中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的RCA指数都小于1,处于比较劣势(见表3)。

从6年以来的变化趋势来看,RCA指数有波动上升趋势的国家是西班牙和巴西。特别是巴西,从2000年的3.61上升到2004年的4.22,2005年虽有下降,但是仍然保持着世界第一的位置。而中国和澳大利亚在RCA指数上有明显的下降趋势。除2004年外,澳大利亚的RCA指数从2000年的3.76下降到2005年的3.03,呈现与巴西完全相反的变化趋势。中国的RCA指数变化也不容乐观,2000年到2005年下降了近50%,国际竞争力较弱,农产品已经不再是中国出口的优势产业。显然,在RCA指数的比较中,巴西和澳大利亚是世界农产品市场上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

(三)贸易专门化指数(TSC)指标的实证分析

贸易专门化指数(TSC),也称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某一产业净出口与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例,用来说明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指数越接近1,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弱;指数为负,表明该产品为净进口,没有国际竞争力。

TSC指数取值的范围在[-1,1]之间。若该指数大于0,表示该国产品的生产效率高于国际水平,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若该指数为0,即为水平分工,说明该国食品贸易与国际水平相当。

由表4的数据可知,TSC指数6年来一直为负数的国家有中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说明这些国家是农产品贸易的净进口国,是农产品贸易进口专业化国家,也说明其农产品贸易出口竞争力较差。与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家相比,中国的TSC指数排在较后,出口竞争力处于相对劣势。统计中的国家大多数TSC指数近年来都是正数,表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是出口专业化,拥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其中,巴西和澳大利亚的TSC指数从2001年开始始终保持在0.6以上,甚至达到0.7以上。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荷兰的TSC指数也都基本保持在0.1以上,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而美国和比利时的TSC指数则与0接近。

从6年的变化趋势来看,有上升趋势的国家是德国和与中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特别是巴西,从2000年的0.4上升到2005年的近0.8,处于世界第一,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十分显著。美国、西班牙、英国、澳大利亚有缓慢的下降趋势。加拿大、法国、意大利、荷兰的TSC指数在稳定中有波动,而比利时的TSC指数呈倒“N”型变化。中国的TSC指数在2003年、2004年下降较为明显,2005年略有回升,但总体来说其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处于相对劣势。

(四)实证分析结论

通过以上3个指标的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巴西和澳大利亚在RCA指数和TSC指数两个指标上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上处于领先,这3个国家具有最强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力。法国、荷兰等国的竞争力也较强。目前来看,中国的农产品与这些国家相比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劣势,而且有恶化的趋势,中国农产品要赶上欧美发达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也说明中国农产品贸易存在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提高中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农产品仍然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成本高、技术含量低、品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等问题,要解决这些农产品本身的问题,离不开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措施。为应对全球市场的挑战,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尽快全面建立出口企业的HACCP、GMP等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出口食品质量追溯体系。

第二,国家要建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机制,保障出口企业的HACCP、GMP等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转。防止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徒有其表。

第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农村逐渐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承包给各家各户的前提下,允许经营权流通,土地适当集中经营形成现代的农业企业。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75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5-0135-02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一直是我国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的几年来,国际贸易中的传统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弱化,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和措施、包装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社会条款等为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益盛行,我国出口农产品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农产品出口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效。本文从政府角度提出了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从宏观角度来看,政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管理服务为对象,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为使一定的农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从发达国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来看,农业标准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保护水平。

从长远来看,构建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是减少农产品国际贸易摩擦、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根本途径和最佳方法。然而,国际上目前采用的标准、制度、要求等绝大多数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制度、要求等直接衍化而来的,代表了其自身的根本利益,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技术标准,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这不仅会使我们能够实时跟踪国际标准的变化动态,而且还能最终使国际标准反映我们自己的利益。这对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是非常有利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的农产品贸易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第二,健全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消费成为当今主导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潮流。面对严峻形势,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目前中国许多农产品的品种已经落后,我们应适应绿色消费的发展趋势,采取可行的发展战略,发展生态农业,及时调整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有益于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发展绿色产业、有机产业,并提升农业产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三,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就我国出口产品目前遭遇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基本停留在“埋单”阶段,之所以陷入这种被动的境地,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预警机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单个企业难以全面掌握所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因此政府各部门应积极参与进来,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要求成员国公布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容,解答利益当事国提出的问题,确保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的透明度,各国间应相互提供必需的咨询、资料乃至援助的原则,各成员方在WTO/TBT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国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咨询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农业政府部门、农产品生产加工部门、经营单位和出口企业等相关机构,使我国农产品适应和满足国际标准和进口国的技术性要求,避免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赢得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动权。

此外,由于WTO/TBT协议要求各缔约方应定期其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并且建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向各缔约方提供资料,接受不定期咨询,我国也应当将所制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时地介绍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应当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控检验,当进口方贸然提出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时,应及时提出相应的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第四,完善自身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我国政府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参照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等的基础上,适时构筑我国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特别是要尽快将我们自己的技术优势嵌入标准体系之中,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体系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技术法规与认证体系,使保护体系有法可依。由此以来,一方面可以保护国内的贸易环境和生态环境,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并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进口国慑于被报复的可能,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有这样,我国农产品出口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第五,参与双边或多边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中国政府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在战略性领域和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谈判,建立双边或多边的技术磋商与调解机制,强化同国外权威认证机构尤其是现有的国际互认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争取签署互认协议,建立产品认证、体系认证与实验室认可的相互认证机制,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跨越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六,利用WTO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保护农业产业。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农产品给予各种补贴(也称为国内支持,Domestic Support),这也是造成农产品贸易扭曲的一个重要因素。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Agreement on Agriculture)原则上把补贴分为两大类: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前者包括政府公共服务,诸如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投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粮食安全等12项等不刺激生产的对农民的直接支付内容。后者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面积补助、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及农产品营销贷款贴息等内容。协定对绿箱补贴,并没有一概加以限制。

第七,研究利用WTO/TBT协议中的特殊条款。深入研究和充分利用WTO/TBT协议中的多边贸易体系谈判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贸易救济措施及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以维护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合法权益。

篇3

Abstract:With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oughts only harmonious environment can help human being, the origin of the concept “animal welfare” is based on a concentration on the feelings and the behaviors animals themselves have. But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use animal welfare to restrict import, which greatly affects trade development of our agricultural products, especially of livestock products. In line of the concept of harmonious social development, China should seek for appropriate contermesures, pay close attention to expression of interests of agriculture and farmers in foreign trade, and finnal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Concept of Harmonious Development;Review on Animal Welfare;Foreign Trade of China'

一、动物福利的起源与动物福利法

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是1976年休斯(Hughes)提出的,它是指饲养农场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现在其含义扩展为人类在考虑动物感受痛苦能力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对其造成伤害,反对和防止对动物的虐待。但实际上早在1789年,英国人边沁(J.Benthan)就提出了“保护动物权利”的理念。他在其所著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动物具有免遭无端折磨的权利”,并要求结束对动物的残酷行为。在此后的100年中,动物保护运动在西方不断壮大。19世纪20年代,动物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经过动物保护运动者的不懈努力,1822年由爱尔兰政治家马丁说服英国议会通过了人类历史上首部以保护动物权利为目的的《禁止虐待家畜法案》,即《马丁法案》。根据该法案,在全国范围内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而受到惩罚。“马丁法案”虽然只适用于大型家畜,但这是在动物保护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动物保护运动浪潮在西方全面兴起,并波及到世界其他地区,有关思想已深入人心,其保护的内容也不断丰富。

① 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尊重动物权利,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合理保护利用动物资源,发展经济。动物福利的提出是基于保护动物的尊严及其内在价值的考虑,笔者认为,这种内在价值首先表现为自然界和谐发展意义上与人同等重要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分子,而且对动物福利的关注即是维护人类自身的道德观念,体现了人类的情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本身就体现了和谐这一思想;同时,它也是基于人类健康的考虑。

②当然,在国际贸易中也明显体现出基于本国贸易利益的考虑。 所以,自马丁法案后,欧美大部分国家陆续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法的立法,

③而且这些国家对动物福利的立法随时代的变化也在不断的补充和改进中,并逐渐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于是还出现了一 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要求各国的法规必须与国际公约相匹配。国际上各种动物保护协会也十分活跃。这些组织通过扶持世界各地的本土成员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改善动物福利的状况,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制定动物福利的统一标准。

④ 总之,笔者认为,“动物福利”理念的起源,是建立在环境和谐才能造就人类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对动物本身也具有的情感与行为的一种关注。国外动物福利的发展也越来越表现出法制化、高标准化、贸易的壁垒趋势等特点。从国家发达程度以及立法的角度审视和关注动物福利的起源和发展,对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应该大有帮助。

二、动物福利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后关税的大幅削减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进口许可证的逐渐拆除,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于是各种新的贸易壁垒应运而生。西方国家认为以动物福利为理由来限制国际贸易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他们不断向国际社会施加影响,要求把动物福利问题纳入到现行的国际贸易体制中。他们在进体动物时,利用已有的动物福利的优势,将动物福利作为进口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判断是否准予进口。他们不但在动物饲养、运输和屠宰过程中,要求执行动物福利标准,而且对于进口的动物产品也要求符合动物福利法规方面的技术指标。

欧盟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活跃。①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动物福利已经影响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2003年2月,WTO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已吸收了某些国家的意见,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已承认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作为WTO成员,这必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受动物疫病“技术壁垒”及部分国家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和禽类产品禁运的影响,“十五”期间我国畜产品出口整体不如市场预期,出口增速低于园艺产品和水产品增长。畜产品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16.5%下降到2005年的13.1%,下降3.4个百分点。尽管在贸易壁垒有增无减、检测标准越发苛刻的情况下,国家对促进农产品出口推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使得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在2005年达到55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7%,但畜产品贸易逆差却从2000年的6 814万美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62 555万美元。② 究其原因,在当今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明显看出不同国家之间因动物福利引发的矛盾呈现上升趋势。中国企业也毫无例外。

2002年,某欧盟国家的一家进口贸易商准备从我国一个饲养5 000万只肉鸡的公司购买大量的活体肉鸡,但是由于进口商认为鸡舍“不够宽敞舒适”,未达到欧盟规定的一些动物福利标准而取消了交易。欧盟是我国传统的禽肉产品出口市场,由于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对我国禽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已经封关多年。近几年来,为了使我国禽肉产品重返欧盟市场,我国曾多次邀请欧盟来我国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对肉鸡屠宰、运输的动物福利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7年7月欧盟曾禁止进口我国养殖扇贝(当时我国产量占世界产量80%);我国鳗鱼因恶喹酸事件遭日本进口商拒绝;2001年9月,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将我国的冻虾产品纳入快速预警机制;2002年1月,欧盟正式通过决议,全面暂停从我国进口水产品(包括动物源性产品);由于我国水产品的氯霉素含量超标,2003年,在食人鲳事件中,国际动物福利组织发表了一份言辞激烈的声明:如不尽可能退运食人鲳,就应对食人鲳进行安乐死,否则将呼吁各国抵制中国的水产品贸易;2005年,来自国际上的一系列有关于“中国虐杀动物取皮”、“中国没有动物福利”的指责,以及“封杀中国皮衣”的呼声,正在将这个行业卷入一场风暴中心。 动物福利问题频频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动物福利问题已经影响到我国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口,日益明显地成为动物源性食品国际贸易的一个新的壁垒。我国是农产品贸易大国,动物源性产品出口一旦受阻,不但损失会十分巨大,其他与动物密切相关的产业,如医药业、服装业、食品加工业等等也很难置身度外,其带来的损失将无法估计。而且更应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影响涉及在发达国家看来都值得补贴的农业,在开放经济和贸易主体日益多元化条件下,它也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民利益的获取。

三、未来我国应对动物福利问题的对策

如何从实际情况出发,在顺应国际社会重视动物福利问题大趋势的前提下,减少 和避免动物福利问题影响我国禽肉产品出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看,我国无论从国内外,还是从经济、社会角度都应积极应对国际社会呼声日强的动物福利问题。 首先,立法是和谐之根本。作为农业或者农民利益的维护在对外贸易中更需要立法保护。要加快和完善立法与执法工作,并通过立法改变国际社会对我国动物福利重视程度不真实和片面的认识,从而创造动物福利客观的和谐环境,有计划地使我国相关的动物产业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会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护和提高动物福利,其核心与本质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它体现着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状况和水平。

目前,即使像《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单行法也只是重在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野生动物”,受保护的动物要么是珍稀种类,要么对人有用,普通的野生动物并不在保护之列,其他更只是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若干零散条文中,并无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存在着明显缺陷。立法是一方面,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却更加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值得欣慰的是,动物福利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法律界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11年5月,我国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稿)进行了修改,新增了“福利”一章,明确规定了实验动物所应享有的福利。这是我国首次将动物福利列入法律条文中。

另外,《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正在修改,部分条款将体现动物福利的理念。 第二,要加强我国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近年来,在我国出口的动物产品中遭国外退货或销毁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的原因之一就与我国在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方面有关,如随便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饲养管理条件差,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的过程中,不能按照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导致动物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出口标准。为了改变农产品生产中片面追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做法和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建立产品加工质量控制体系。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实施的“从农场到餐桌”战略——食品加工业在管理上实行“良好生产操作规程(GMP)”,在安全控制上普遍实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ISO9000族标准体系。 第三,要加大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宣传力度,要从和谐发展观提高社会各阶层提高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的意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动物福利意识和动物福利工作比较落后,特别是食用畜禽动物主要饲养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农村,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动物福利问题十分突出。

因此,从动物福利角度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的意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这可以在农村从大力推广绿色畜产品生产技术,改革传统的宰杀方式入手,并建立农村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向他们传达最新农业政策和动态,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外对进口家禽和禽类产品的动物福利要求,逐步改变不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做法。要充分发挥我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的共同作用,采取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直接交流、实证说明、现场考察等方式来改变企业的认识。 第四,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动物福利研究。动物福利的改善是有条件的,不论是改善所需的投入,改善过程本身,还是改善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它都需要大量的研究成果作为先决条件。

国外动物福利条款、标准的制定是建立在科学的实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的。在资金与设备允许的条件下,我国应当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动物福利方面的科学研究,形成我国自己的标准体系。一方面,作为具有国家顶尖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应当对动物福利这类新兴课题具有高度的敏感度,及早地加入到对该课题的研究中,以获得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国家应当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鼓励,推动我国在动物福利问题上形成自主的科学认识。 第五,要积极同他国进行谈判,争取有利的贸易条款。由于历史、文化、经济上的原因,各国对动物是否存在权利以及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仍存在争议。发达国家没有权利单方面将动物福利标准强加于他国。而我国短期之内也难以改变现有的生产模式与消费理念。对于不合理的道德壁垒我国有必要据理力争。为了给国内企业创造一定的适应期,也为了争取合理的利益,我国在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应积极加强与他国的谈判,争取对我国有利的条款。 总之,动物福利是一个复杂、多方面的公共政策问题。

虽然不同国 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当动物福利的贸易壁垒作用已见端倪,说明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为应对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贸易壁垒,我国在很多方面做了努力,但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动物福利问题的提出、重视与解决,将十分有力地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赵书华,张瑞东.动物福利壁垒,离我们还有多远[J].经济问题探索, 2005,(4):50-53.

李克杰.动物福利全球大会及应采取的对策[J].世界农业, 2005,(1):11-14.

篇4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一直是我国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的几年来,国际贸易中的传统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弱化,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和措施、包装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社会条款等为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益盛行,我国出口农产品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农产品出口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效。本文从政府角度提出了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从宏观角度来看,政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管理服务为对象,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为使一定的农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从发达国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来看,农业标准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保护水平。

从长远来看,构建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是减少农产品国际贸易摩擦、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根本途径和最佳方法。然而,国际上目前采用的标准、制度、要求等绝大多数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制度、要求等直接衍化而来的,代表了其自身的根本利益,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技术标准,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这不仅会使我们能够实时跟踪国际标准的变化动态,而且还能最终使国际标准反映我们自己的利益。这对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是非常有利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的农产品贸易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第二,健全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消费成为当今主导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潮流。面对严峻形势,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目前中国许多农产品的品种已经落后,我们应适应绿色消费的发展趋势,采取可行的发展战略,发展生态农业,及时调整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有益于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发展绿色产业、有机产业,并提升农业产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三,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就我国出口产品目前遭遇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基本停留在“埋单”阶段,之所以陷入这种被动的境地,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预警机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单个企业难以全面掌握所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因此政府各部门应积极参与进来,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要求成员国公布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容,解答利益当事国提出的问题,确保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的透明度,各国间应相互提供必需的咨询、资料乃至援助的原则,各成员方在wto/tbt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国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咨询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农业政府部门、农产品生产加工部门、经营单位和出口企业等相关机构,使我国农产品适应和满足国际标准和进口国的技术性要求,避免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赢得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动权。

此外,由于wto/tbt协议要求各缔约方应定期其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并且建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向各缔约方提供资料,接受不定期咨询,我国也应当将所制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时地介绍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应当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控检验,当进口方贸然提出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时,应及时提出相应的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第四,完善自身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我国政府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参照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等的基础上,适时构筑我国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特别是要尽快将我们自己的技术优势嵌入标准体系之中,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体系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技术法规与认证体系,使保护体系有法可依。由此以来,一方面可以保护国内的贸易环境和生态环境,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并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进口国慑于被报复的可能,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有这样,我国农产品出口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第五,参与双边或多边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中国政府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在战略性领域和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谈判,建立双边或多边的技术磋商与调解机制,强化同国外权威认证机构尤其是现有的国际互认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争取签署互认协议,建立产品认证、体系认证与实验室认可的相互认证机制,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跨越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六,利用wto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保护农业产业。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农产品给予各种补贴(也称为国内支持,domestic support),这也是造成农产品贸易扭曲的一个重要因素。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agreement on agriculture)原则上把补贴分为两大类: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前者包括政府公共服务,诸如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投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粮食安全等12项等不刺激生产的对农民的直接支付内容。后者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面积补助、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及农产品营销贷款贴息等内容。协定对绿箱补贴,并没有一概加以限制。

篇5

90年代以来,越南全国人口的八成都是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的劳动者约占越南总人口的七成。2010年越南GDP总量达1980万亿越盾,按银行间美元兑越盾比价计算,折合1046亿美元,比2009年净增130亿美元。

一、越南农产品分析

(一)主要农产品分析

越南的农产品非常丰富,但其最主要的传统主食和主要作物仍然是水稻,越南全国种植面积的60-70%均是水稻。越南水稻在冬春季、夏秋季及10月前后三个季节都有产出,即会有三季水稻。但是,与其高产量的水稻相比,随着饮食多样化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每年人均大米消费量呈下降趋势。

此外,越南境内不生产小麦,但对小麦的需求量也不小,那么这就全部需要靠从境外进口。在越南,绝大多数小麦加工企业或面粉加工厂为国营或集体所有制,而较为活跃的民间资本或私人企业则比较少。鉴于此种情况,越南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尽力鼓励中国投资在进行投资时,尽量介入到面粉加工行业。

(二)农副产品贸易情况分析

近年来,越南本地的农副产品,如大米、咖啡等逐渐为国内外所熟知,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高,这些农副产品的出口增长也越来越快。据有关资料统计,在2000年的时候,越南国内的农副产品贸易出口额达到23亿美元,而到2005时,农副产品贸易出口额已经超过36亿美元,比2000年时增长了五成多。与农产品出口额相比较而言,越南的农产品出口额占世界总出口额的比重则相对稳定,如再2000年时,越南农副产品出口额为5.6‰,到2002年和2003年时,越南农副产品出口额偏低,此数据为4.8‰,但是到2005年时,该项数据则提升到5.6‰。

二、越南农产品国际贸易对策

(一)政府应采取措施促进国际贸易

1、对特殊产品给予适当保护

所谓特殊产品是指越南加入WTO后,世贸组织内部的一些有政策保护的农产品。而越南制定的相关保护政策应该包括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两个领域。在既有的WTO规则下,农产品国际贸易要获得越南国内支持,则必须有较为具体的保护措施及对象。根据此项原则,越南在进行农产品出口贸易时,农产品出口者或者企业应该获得越来越多的政府支持,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延伸服务的培训项目,特别是那些关于安全、清洁及绿色农业生产的培训,显得至为关键。

2、政府应发挥应有的效用,为农产品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针对越南而言,可以采用的具体措施包括:搭建类似行业协会的先关组织及农产品出口贸易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产生量比较大的市场建立贸易信息搜集网络;政府应加强对出口贸易的规律性研究;强化从中央到地方的出口贸易信息搜集体系;投入资源建立、维护和发展农产品出口贸易企业的相关网站。

(二)提升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程度

提升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程度,不断推进产品品质规范化管理,不断调整农副产品品质,从多个方面综合提升越南农副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越南,诸如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生产机械化水平不太高,需要依靠大量的劳动力,而越南正好是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越南农副产品的国际贸易发展。同时,目前的这种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也限制了其向更大规模及更高方向发展。基于此点,越南应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骤,不断缩短越南与其他国家在农副产品生产、营销等方面的差距,以尽早实现越南农副产品生产有劳动密集型向机械化转变,从而进一步促进越南农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三)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

越南农副产品的出口量虽然在国际贸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与美国及欧盟诸国等先进国家相比较而言,非常缺乏国际营销经验。国际营销经验的缺乏,在于人才的缺乏,而越南人才的缺乏也就是造成其缺乏营销经验的重要原因。人才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但是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提升国际营销的效果。要提高这种营销的效果,越南政府可以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以此网络为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农副产品贸易的供求信息及市场行情信息等,通过这种信息的流通,以不断增加农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经验。

结束语

越南已经跻身于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行列,农副产品是越南主要的出口农产品。面对着泰国、印度和中国三个农产品出口大国的市场竞争压力,越南应该在政府方面积极鼓励相关的贸易业务,制定相关政策;在发展现代农业化方面,应积极提升农业生产的质量;在商业信息及信息化方面,应积极搭建贸易平台;只有这样,越南才能在国际贸易中有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行.越南农业发展概况,粮食流通技术[J],2007年第5期

[2]凤凰网财经.finance.省略/roll/20101231/3141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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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共同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协议》,推动区域农业合作,共享区域农副产品市场资源和商机,以贸易的形式带动各合作区域农副产业的整体可持续发展。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珠三角最大的农批市场――东莞中堂江南农批将于8月12日-14日联合举办首次泛珠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会。本次交易会作为泛珠三交区域农业合作的实质性举措,将承载2005年7月成都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成果,成为“9+2”区域农副产品流通界的一大盛会。

作为迄今为止泛珠合作在东莞的最大项目和最早成果, 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集副食、调料、干货、土特产、粮油豆类、蛋品等农副产品批发为一体的超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项目投资总额约6亿元,市场首期工程占地400多亩,建筑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200间铺位、6000吨冷库、大型仓库和近万平方米的生活住宅区,并设有银行、超市、餐厅及大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市场还规划了近400亩的仓储冷库基地、一个占地1100亩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和一个1000吨级的专用码头。全部建成后,将成为一个集批发、加工、代购代销、仓储、保鲜、包装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农副产品交易交流平台。

江南农批市场2004年12月30日开业,目前市场首期铺位已基本出售或出租,已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近千家商户进驻,包括湖南辣妹子食品、河南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香港百信集团的太子系列食品、上海太太乐鸡精、武汉厨师乐鸡精、贵州陶华碧老干妈、重庆三五火锅底料、福建福华紫菜、四川郫县豆瓣等等,已迅速成为珠三角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根据规划,此次交易会的设展面积达2.5万平方米,预设展位500多个,同时还有1000多个已营业的商铺作为市场展区。展区内设有若干特色展区,包括政府组团展区、知名企业展区、专业买家展区、市场经营商户展区等,既体现了泛珠政府合作办展的特色,又彰显了市场承办的风格,其规模和档次,将树华南地区农业交易会的新标杆。交易会期间举办的首届泛珠三角农产品流通战略论坛将就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架构的基本框架、前景和合作形式,农批市场在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协议框架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重要作用,农产品流通领域产业各方的战略分析和决策,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农产品流通领域信息平台的建立等几大重要议题进行详尽研讨。国家农业部有关领导、中国市场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广东商学院等研究单位的专家教授将和与会代表共同探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解决三农问题献计献策。

“泛珠农交会”将秉承“专业买家为第一需要”的宗旨,把交易会专业买家的组织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利用东莞市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独有优势进行专业买家的招商工作。交易会期间,组委会将通过江南农批800多家经营商户的销售渠道组织采购者到场参会,并派出38辆大巴到广东省内个大批发市场,免费接送二级农副产品批发商户到场参会。同时组委会将组织强大的媒体攻势,通过DM直邮、政府宣传、相关协会等方式邀请商场、超级市场、酒店、大中型工厂后勤采购人员,组织专业买家强势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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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文秘站: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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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23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商品市场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变化

1.与市场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按WTO规则新设立的法律、法规,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构架。加入了WTO后,我国又出台了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包括《反补贴法》、《反倾销法》《特殊保障条款》等。从1985年我国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现在正在酝酿出台的《反垄断法》,表明我对市场体系建设管理走向成熟,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特别是围绕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2.商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或者说初具规模。商品市场体系既包括生产资料市场、生活资料市场,也包括各种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即包括现货市场,也包括期货市场以及期货与现货相结合的市场。这种新的市场格局就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共同存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共同促进,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门类的商品体系,而且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市场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场格局,形成遍布城乡的流通网络和商业网点设施。去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接近5万亿,同时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去年达到8512亿美元,整个商品市场形成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对接的新格局。

3.商品市场现代化步伐加快。不论是批发市场还是零售市场,信息化正在逐渐改变市场存在的形式。用信息化改早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速度直至服务质量。新的流通理念被更多的市场主体所接受,成为各类市场一种新的实践活动。特别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生鲜农产品交易中引进很多的先进的交易方式,深圳布吉、山东寿光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二、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我们要加快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农副产品零售市场的建设主要是面对消费者,零售市场应该是引导农副产品发展的先导。美国80%的生鲜食品(农副产品)是通过超市销售出去的,我国目前这个比重还不到40%,农村的比重更低。连锁超市,食品便利超市,还有大型仓储式卖场等新型的流通业态,可以提高农副产品的安全性,提高物流配送的速度,降低生鲜食品的价格。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农副产品零售市场的建设,我觉得从新的业态应该抓起,如推广连锁超市这种形式,还有一部分是城市居民必不可少的菜市场。我国从去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了食品放心工程,当前虽然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有了不少的改进,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对于居民购物比较集中的市场,应建立快速的食品检测体系,建立商品准入体系。其实市场商品质量的管理,秩序的管理要靠政府,政府不是只建市场,建立之后收取管理费,而不去实施管理。政府应当管理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的快速检测体系,食品的预警体系,食品的监督、监管体系,这些都需要及时地建立起来。

2.注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形式、交易方式的创新。从组织形式来看,应逐步摒弃当前的摊位制,面对面的低层次、比较原始的交易方式,逐步推行利用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结算,尽快形成信息互换机制、竞价机制或价格形成机制,引进场外对手交易,现期互换等其他交易形成,形成更现代化的商业交易体系。批发市场是批发商品展示的平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分离,在一定的时点和地点交融,特别是要用现代物流技术和管理理念改造传统的物流方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加快向上下游领域的延伸。向上游的延伸是指向生产的延伸,建立生产基地或供应商基地,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进场标准化生产流程,对农民进行培训,必须严格实行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重金属的含量控制,保证市场交易商品的质量,推进标准化提升交易水平。向下游的延伸是向零售领域、向最终消费者需求链的延伸,批发市场不仅交易,将来很大程度上要进行进入零售市场之前的加工,在初加工的基础上的细加工,专业加工和配送也应在批发市场实现。通过农副产品上下延伸,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生产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之间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体系。

4.加快对农副产品市场体制的改革步伐。改革、改造传统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两重任务,一个是在国有批发市场产权的改造上寻求一条路,另一个是改革传统的交易方式和组织形式。农副产品市场的改革已经开始,但是很多批发市炀有明显的国有化痕迹,产权多元化没有真正的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新的分配机制也未真正形成,对产权制度的改革是紧迫的任务。

5.加快发展农村新的合作组织。使这种新的组织形式成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的一部分,要积极发展农民的中介组织和经纪人,为分散的农户服务。

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1.批发市场逐步向中心城市,大城市周围转移,面向消费群最大城市的批发市场成为市场规模大、占地最多的市场。

2.产地批发市场越来越多地建立与为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体系结合起来,与建立标准化的生产体系结合起来,产地批发市场如果没有与农民生产相结合,就没有发展潜力。

3.远程、远期交易及期货交易等逐渐成为交易的主体。批发市场交易过程完成后,农副产品不一定通过市场运往销售地点,通过合理的流程设计,也可能从农户生产地直接运往需求地。远程的交易、商流的扩大与现代物流相结合,加快批发市场的商流流转,批发市场信息流带动物流过程,成为交易的主要流程。

4.围绕批发专业市场可能会形成围绕专业化市场进行现代服务的经营组织,围绕市场进行的服务将更加细化、专业化,如物流服务,信息流服务,经纪人服务等派生出来分工的细化,专业化服务等。

5.随着竞价、拍卖、撮合等新的交易方式的引入,未来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会有相当数量的以拍卖、竞价为主的交易市场和交易体系。

6.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的加深,批发市场外向度越来越高,会出现一批为进出口服务的外向型专业批发市场。

参考文献:

[1]包先建.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形态的演变与基础条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2).

篇9

一、引言

温州位于浙江东南沿海,瓯江下游南岸,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拥有跻身全国25个沿海港口之一的温州港,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为温州市出口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先天条件;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先进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开发及政策导向等各方面的发展则极大促进了出口质和量的不断提升。自2015年国务院三部委联合《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温州市积极相应“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以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力图建设成为国际贸易强市。

本研究采用空间经济学相关知识,通过对浙江省各地市主要外贸出口产业空间自相关模式进行分析,得到这些产业的地理集聚特征和空间带动作用,来对温州市外贸经济的发展进行准确定位,并从浙江省的全局角度考察温州市外贸经济的发展阶段及其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关系,以期更好地了解发展短板和优劣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性的建议促进温州市乃至全省外贸经济更加繁荣。

二、模型和研究方法

所谓空间自相关,是指距离较近的区块或其属性直接有着某种相似性。如果属性值相近的区域距离较近,称为正的空间自相关;反之,则为负的空间自相关。本文正是以各省为单位,衡量港口相关产业属性值的空间自相关模式,而我们选取的度量指标是Moran(1950)提出的全局指标Moran’s I和反映局部自相关程度的LISA(local indicators of spatial association),并对计算结果进行显著性检验。

(一)全局空间自相关统计量Moran’s I

i和j代表不同的区域单位,xi和代表属性值和均值,wij是衡量i和j位置上接近性的空间权重,而W代表所有空间权重的和。I的取值范围是-1~1,当I值等于-1/n-1时,说明各点不具有特定相似性而随机分布;当I大于-1/n-1时,总体存在正的空间自相关,并且数值越大代表越强的正相关;I小于-1/n-1时,总体存在负的空间自相关。

上述公式中的大部分指标都可以通过属性值的计算得到,而衡量单位之间位置远近的空间权重则需要另行获得。可以根据不同区域是否毗邻而采用0和1作为权重值,也可以使用点到点的距离来衡量。考虑到港口的辐射作用和交运网络的发达程度,本文将各省份的平均质心当作点单位,选取点到点距离的倒数(1/dij)作为空间权重来计算自相关指数。

(二)局部空间关联指标LISA

LISA值也称为局部Moran值,能够衡量每个区域单位的空间自相关水平,值较高表明相似属性的聚集,值较低表明不同属性的聚集,而随机假设下Ii的期望值-wi/(n-1)可以作为值高低的衡量标准。

(三)显著性检验

对于全局和局部空间自相关计算结果,都可以通过显著性检验证明其真实性。对标准化之后的变量

Z=I-E(I)VAR(I)(LISA的标准化变量是Z(Ii)=Ii-E(Ii)

VAR(Ii))进行t检验并得到P值,1-P即为计算结果解释能力的可信度。

三、变量选取和数据处理

为了全面了解浙江省出口贸易的整体情况,本文选取了各地市2013年农副产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出口额作为主要研究指标,基本涵盖了浙江省出口涉及的多数行业,另外加入出口总额指标衡量总体水平的变化。通过计算上述五变量的Moran指数和LISA指数分析全省外贸出口产业的分布和集聚情况,重点考察温州市对周边地市的经济带动作用。

其中数据均来自2013年浙江省各地市的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

四、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农副产品出口

图1各点代表各地市的农副产品出口额指标,横轴是通过空间权重矩阵加权的标准化单位,纵轴是标准化单位,斜率则代表Moran指数。我们可以看到,与-0.091的随机分布值相比,Moran’s I为0.045,代表全省农副产品出口呈现较弱的空间正相关,也就是说农副产品出口产业分布具有一定的集聚性,初步形成了空间集聚带。

进一步分析各市农副产品出口情况,由图2可以看到嘉兴位列第一,温州市出口额在全省排第四位,而杭州、台州等城市均在前列,该分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特色农副产品的生产带动。从空间自相关局部指标来看,LISA值为正和为负的城市各有一半,大部分城市的显著性检验p值过大,其中温州LISA值为-0.394,P值为0.22,说明温州市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出口水平整体表现并不理想,其区域带动作用有待提高。

(二)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

由图3可以看到,Moran’s I为-0.031,与-0.091的随机分布值十分相近,全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额总体呈现空间随机分布的状态,说明纺织制品出口额较高地区与低水平地区分布没有明显规律,总体未能形成该项出口产业的地区集聚形态。

深入分析各地市情况,绍兴、宁波、嘉兴等城市的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均在全省的前半部分,主要原因是绍兴具有亚洲最大的纺织品集散地――中国轻纺城,极大带动了本地和周边地市纺织品的生产和出口发展。通过表1分析各地市LISA值水平也进一步印证了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浙江北部地区LISA值相对较高,南部地区多为负值。其中,温州市LISA为0.117,P值为0.28,可见温州市在南部地市中出口水平相对较高,并发挥着较弱的区域带动作用。

(三)机电产品出口

全省机电产品出口额的Moran’s I为-0.372,浙江省机电产品出口呈现较弱水平的空间负相关,由于机电产品生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规模效应和技术要求为行业进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地区间很难通过示范作用和资源流动进行成果分享,使该行业出口难以实现空间上的集聚带。

具体到各地市的机电产品出口水平,由表2可以看到,大部门城市LISA值为负,与Moran散点图情况相契合,其中舟山和绍兴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其相对周边地市来说具有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额,但是成果难以扩散。而温州市和丽水市的LISA值正,其中温州市为0.015,但可信度较低,这一结果说明虽然2013年温州市机电产品出口总额达到71.83亿元,但是其周边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参差不齐,未能形成成熟的出口产业带,温州的区域带动作用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四)化工产品出口

全省化工产品出口额Moran’s I为0.108,代表浙江省化工产品出口水平分布是正的空间自相关模式,化工产业由点带面,具有区域性整体发展的特点,具体的区块分布将在LISA分析中给出。

由表3可得,舟山的LISA值最高,且计量结果可信度比较高,呈现较强的局部空间正相关,以此为中心基本形成了包含宁波、绍兴等地区的化工产品出口高值集聚带;丽水、衢州及金华都是化工产品出口额较低的地区,是低低分布,这一特征也体现了沿海与内陆的外贸水平的天然差别。温州的LISA值是0.248,P值是0.03,且温州市化工产品出口额居全省前半段,可见温州对周边地区化工出口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这与温州的沿海港口城市地位和发达的商业经济水平密切相关。

(五)出口总额

对于沿海省份来说,出口总额反映了该地区的对外贸易甚至经济发展的水平,属于概括程度比较高的经济指标。由图6可以看到,浙江省出口总额Moran’s I为-0.292,略小于-0.091的随机分布值,说明浙江省出口水平基本处于较弱的空间负相关分布,整体上没有在省内形成对外产业的集聚带。

针对各地市的局部自相关分析,由表4看到舟山、嘉兴、金华、台州的出口总额属于负的空间自相关,而绍兴等地属于正的空间自相关。其中温州对应LISA值为0.056,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其空间集聚水平较弱。得力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宁波港、温州港的港口便利条件,温州及其他沿海城市占据浙江省出口水平的前列,然而温州成为外贸相关业务的增长极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论

(一)浙江省出口水平的整体结果与各个产业的发展条件和特征相符。全省出口总额以及机电产品出口均呈现负空间自相关,发展较好的地区分散在较为落后的地区之间;

(二)农副产品、化工产品出口呈现正的空间自相关,体现了这两个产业的地理依赖特性,都表现出沿海正正分布、内陆负负分布的特点;

(三)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额接近随机分布,主要原因是中国轻纺城的空间集聚作用被周边舟山等地区的低出口水平弱化了。

(四)就温州而言,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出口及出口总额这五个出口水平指标值都相对较高,而农副产品出口指标值较低,整体上体现了温州在外贸出口水平上的区域带动作用;

(五)温州市区域带动作用的体现参差不齐。其中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出口指标均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总体反映出以温州为中心的区域发展带,而其他产业的外贸出口带动作用并不明显。

参考文献:

[1]阮骐,杨玉明.开放型经济的结构性转变――温州出口贸易的增长效应分析[J].北方经济,2007,04: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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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磊.温州企业出口贸易影响因素和现状的研究综述[J].商场现代化,2013,11:50-52

[6]徐建军,汪浩瀚.我国省域贸易开放的空间相关性及其驱动因素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13,08:107-118

[7]姜辉.浙江出口增长波动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江苏商论,2012,03:9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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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宓科娜,庄汝龙,马仁锋,叶持跃.浙江县域经济发展影响因素空间分异研究[J].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15,01: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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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内地网友历数内地对香港的种种好处,斥责港人背亲弃义,类似“香港人吃什么呢?”的观点有个论据,即香港的农副产品大部分需从内地进口,内地为保障香港的食品、饮用水供应,可谓举全国之力,官方媒体称为“特供”。

这种心态的形成或许与长期的宣传有关。大陆每出台一项针对港澳台的政策,官方媒体会称这种行为是给港澳台同胞一份“大礼”。官方一直强调,保证供港食品稳定与安全是政治任务。内地供港食品形成了一套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保障供应给香港的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另外一部分则是保障供港食品不间断的独立链条。与内地食品安全由数个部门分段管理不同,供港食品形成了一个相对监管链条。准入机制上,所有供港蔬菜都需有“出生证”,必须出自国家质检总局和香港认可的供港蔬菜备案基地。生产过程要经过质监局的严格检查,生产商一旦违规,将面临撤销供港澳资格的严重后果。

监管之余还形成独立的供应链条,“从养殖场(土地)到餐桌”,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均由官方一手操办。大陆对供港食品实行出口配额管理,每年年初,商务部会下达供港活猪、活畜、粮食制粉出口配额任务,为各省市分配生产任务。供应链最上端是指导单位中央政府,具体负责人是每届分管商务部的副总理。供港的农副产品由指定省份的养殖场定额生产,经由指定的贸易公司收购及出口,再经过“三趟列车”送抵香港。运营的终端是官方能够放心的在港央企和部分“爱国港商”,他们负责,再售予批发商,然后售给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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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专项课题《新农村建设中商贸经营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的部分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XJK08BJD001;主持人:彭建国)

中图分类号:C96文献标识码:A

一、涉农商贸人才的特征

(一)涉农商贸人才的概念。涉农商贸人才是指在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各类农副产品流通中介组织从事农副产品的采购、储运、销售与销售、信息传递、服务等经营活动,以及独立从事农副产品经营或中介活动的个人。他们是农副产品流通的主要促进力量和承担者,是保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高效运转的中坚力量。

(二)涉农商贸人才的主要特征

1、应用性。涉农商贸人才是工作于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各类农副产品流通中介组织管理和服务一线的、从事实践操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优秀的实践动手能力是岗位对涉农商贸人员的最首要要求。因此,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也成为了涉农商贸人员的最主要特征。

2、人文性。商贸经营类专业从业人员提供的主要产品是服务而非实物。服务产品所具有的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不可贮存性、质量测评的复杂性等特性,不仅使与消费者直接发生联系的从业人员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而且使商贸经营类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个人修养等因素对于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更具有决定性意义,也使商贸经营类专业工作岗位对其从业人员具有比其他工作岗位更强的人文性要求。

3、复合性。涉农商贸人才是一种复合型人才,无论从事农副产品的采购、储运、销售还是信息中介活动,都应该拥有足够的商务和农副产品两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这种复合型特征,绝不意味着是一堆现有商务知识和农副产品商品知识的随意组合,而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他们应当掌握现代商务知识与技能,并在深入了解农副产品商品知识和流通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的商务组织、管理和业务方式,来对传统的农副产品商务运作体系进行改造,以提高农副产品流通服务体系的效率。

4、多元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所涉及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农副产品流通中介组织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形式多样。各类企业、组织都有着自身的特殊性,随着类型、地域、规模等的不同,企业、组织对涉农商贸人才的层次、类型以及知识能力结构要求也有着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涉农商贸人才归为某一个类型或某一个层次;相反,必须充分认识到涉农商贸人才在类型和层次上的多元化特征。

5、通识性。工科、农科等专业人员强调通过个人专业技术和技能直接生产有形产品,工作内容相对固定,主要强调的是知识和能力的专业化水平;而商贸经营类专业人员是通过专业服务,与各种类型的消费者直接打交道,工作内容具有极大的灵活性,除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技能以外,合作能力、沟通能力、承受挫折和应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情感、态度等更是其取得良好工作成果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所以,这些能力和素质已成为各类型、各层次涉农商贸经营人才的通识要求。

6、热爱农村。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就行业景气度、个人收入与社会地位而言,与“农”有关的行业、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一个不热爱农村的人,是很难以服务农副产品流通为己任,花大力气了解农副产品流通市场、掌握农副产品流通知识与技能的,也很难成为一个优秀的涉农商贸经营从业人员。

二、涉农商贸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其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以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经纪与专业为例

(一)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培养目标。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旨在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农产品经营及销售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业能力,能在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农产品收购、储运、销售以及销售、信息传递、服务等工作,适应现代农产品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农产品市场调研、市场开发、信息传递、收购、储运、销售及等工作。其主要业务工作范围是:从事农产品市场调研、信息传递等市场咨询工作;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市场开发、管理、维护等营销管理工作;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储存、运输管理工作;从事农产品收购工作;从事农产品销售工作。

(二)企业对农产品供销人员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调查主要以问卷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参阅了杨群祥(2004)对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的调查项目。被调查企业共涉及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45家,回收有效问卷218份。问卷设计采用Likert五点量表设计,从“很不重要”到“很重要”分别给予1~5分。(表1)从表1可知,企业最为看重的知识(平均分超过4分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市场营销(推销与谈判、现代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商品知识(农产品鉴别与等级评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法律法规与物流管理等四个方面。

有关职业能力要求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表2)从表2可知,企业最为看重的职业技能(平均分超过4分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营销能力(商务谈判、拟定合同、信息收集、营销策划)、商品质量鉴别与管理能力(农产品鉴别与等级评定、农产品质量管理、农产品分析检验)、沟通协作能力(口头表达与文字写作、沟通与协作)、储运操作能力(农产品储存运输)与网络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等五个方面。

有关素质要求的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表3)从表3可知,企业最为看重的素质(平均分超过4分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忠诚于公司;吃苦耐劳的精神;诚实守信)、道德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化素质(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解决实际问题)等三个方面。

(三)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知识结构。根据调研结果并结合各方面的要求,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的农产品经纪与专业形成了以公共基础知识为前提,以专业知识为重心,以专业扩展知识为辅翼的应用性知识结构。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是高职涉农商贸类专业人才必备的基本知识,分为思想政治、人文素质与科技基础三个方面。主要包括“思政”概论、“思政”基础、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经济数学、经济学基础、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等课程。

专业知识是从事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分为商品知识、经营法规、市场营销、期货交易、物流管理与交易核算等六个方面。主要包括农业概论、经济地理、农产品商品学、农产品市场准入与安全标准、经纪法律法规、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农产品经纪理论与实务、农产品品牌策划、农产品物流管理实务、期货交易实务与会计基础知识等课程。

专业扩展知识是高职涉农商贸类专业人才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所必须具备的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分为经营与管理两个方面。主要包括公共关系、会展策划、农产品国际贸易实务、农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课程。

2、能力结构。根据调研结果,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构建了以沟通协作能力与网络应用能力为基础、以营销能力和商品质量鉴别与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储运操作能力与企业管理能力为补充的专业能力结构体系。其中,沟通协作能力是高职商贸类专业人才从事任何岗位工作均需要的一种最基本的能力,分为口头表达与文字写作、沟通与协作等两个方面,其培养主要通过大学语文、个人团队管理、演讲与口才、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实训等课程实现。

网络应用能力是现代商贸类专业人才从事信息收集与分析、信息、网上贸易等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其培养主要通过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实训、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实训、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实训、期货交易实务等课程实现。

营销能力是高职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毕业生从事未来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核心专业能力,分为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商务谈判、产品销售、合作拟定、交易核算、期货交易、会展与品牌策划等七个方面。其营销能力的培养主要通过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实训、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实训、农产品经纪理论与实务、期货交易实务、农产品品牌策划、品牌策划实训、会展策划、会计基础知识、农产品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实现。

商品质量鉴别与管理能力是高职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毕业生从事未来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又一核心专业能力,分为质量鉴定与等级评定、质量管理两个方面。其培养主要通过农产品商品学、农产品商品学实训、茶叶商品学、棉花商品学、食用菌商品学、湘莲商品学、经纪法律法规、经济地理、农产品经纪理论与实务等课程实现。

储运操作能力的掌握有助于农产品经纪与人员降低农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的损耗,提高供货的及时性,从而极大地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和竞争能力。其培养主要通过农产品物流管理实务、ERP综合实训等课程实现。

企业管理能力的具备不仅能使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毕业生更好地理解其本职工作岗位与企业其他部门、工作岗位的关系,使毕业生具备全局观念,也能为将来参与企业的管理做储备。其培养主要通过企业管理、公共关系、沙盘实训等课程实现。

3、素质结构。根据调研结果,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构建了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以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培养为两翼的素质培养体系。其中,职业素质的培养旨在使毕业生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自觉遵守企业行为规范,善于处理职守与变通、竞争与协作的关系。主要通过就业指导、心理素质教育、毕业教育、毕业实习等课程实现。

道德素质的培养旨在使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熟悉并自觉维护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通过思政概论、思政基础、“两课”假期社会实践、时势政治、经纪法律法规、入学教育与军训、农产品经纪理论与实务等课程来实现。

文化素质的培养旨在使毕业生具有一定的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具有行业眼光、知觉能力和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具备钻研新领域知识的智力和打破思维定势发明革新的创造能力,具备较强的再学习能力。主要通过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大学体育、经济数学、经济学基础、农村经济管理、供销合作经济等课程来实现。

(作者单位: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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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为了确保实现“二八”战略工程,积极应对国家控通胀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本着多种渠道增收入、降融资成本、创效益的经营原则,根据国内现有融资环境和经济状况,拟在境外(香港)成立离岸公司。该离岸公司可作为对外的窗口,发展公司国际业务,提高公司形象,增强海外客户的信心,取得国外合作企业的信任与合作。还可以利用该离岸公司在香港进行融资,香港是一个超级金融中心,身处其中,除可向各国家自由进行汇款交易外,还有超过200种的金融产品服务,可通过互联网及电子交易进行银行的运作,非常方便。也可以利用该离岸公司直接向海外做“内保外贷”业务,以较小的资金做大宗进出口农副产品的贸易业务。

一、在境外(香港)注册公司的优势

在境外(香港)注册公司有以下八点好处:

1.香港是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本身有着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企业家和内地企业向境外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

2.在香港注册公司没有行业限制。可以经营任何合法业务,而不必另外申请牌照。

3.在香港注册公司人流、物流、资金进出自由。人流进出自由体现在:香港和100多个国家有免签证协议;物流进出自由: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商贸港口,一般货物进出不征关税,除了烟酒或特殊商品外,香港没有进出口税;资金进出自由体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各种外币可以随时兑换调动,而且资金进出没有限制。

4.在香港注册公司税种少、税率低。香港公司只有两种税:一种是一次性的注册资本厘印税,税率是0.1%;另一种是利得税,税率16.5%,利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实际赢利(纯利)来计算的,企业不赢利,不交税。

5.在香港注册公司手续相对简便,注册资金少且无须验资,注册到位资金不限,不需要把资金打到香港银行,便可成立了境外国际集团公司。

6.在香港注册公司利用香港知名度,创立香港品牌,可提升公司形象。

7.香港政府允许离岸业务的操作,允许无业务,允许空壳公司存在。

8.在香港成立公司可变成在境外有力的广告宣传,可提高本公司品牌效应。

二、“内保外贷”融资方式

“内保外贷”融资业务是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境内银行为境内公司的境外投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境内公司反担保境内银行,最后境外银行给境外子公司发放相应的贷款的行为。

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在对外担保额度内时无须逐笔审批。因此,和其他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内保外贷”业务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贷款用途不限,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内保外贷”在具体操作时有3种模式:

第一种,境内母公司为银行提供反担保。即境外子公司(借款公司)的境内母公司通过给银行提供反担保,向银行申请保函额度,从而最终担保子公司在境外取得贷款授信。

第二种,银行为境外公司向境外合作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这种模式中,银行提供对外担保可以为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

第三种,境外合作银行对境外公司提供授信。这种模式中,境外合作银行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信状况和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公司的参股比例来确定对境外公司的授信额度。

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境外(香港)公司应具备三种条件:

其一,境外(香港)公司已在境外依法注册,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其二,境外(香港)公司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其三,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三、两种采购农付产品模式的效益比

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往在境外采购农产品的模式是:通过有进口权的商公司进口贸易业务,费15元/吨(不含港口中转包干费、货代服务费、银行开征费),并按货值预付10%购货保证金,货到港口30天用人民币付全部货款,有进口权的商公司在规定日期用人民币购汇后付给境外供货商货款(美元),整个采购期限是三个月。

如若在境外(香港)成立公司后,在境外采购农副产品的商业模式是:

1.境外(香港)公司与外国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其用境外贷款支付采购货款。

2.境外(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签订赊销合同,赊销期限一年,国内公司将货物进口到海关后,三个月内将货物销售变现,让变现后的货款在国内运营9个月,再返还香港公司。

3.境外(香港)公司用国内公司返还的货款还贷。

境外(香港)公司在境外采购农副产品模式比原有委托商进口农副产品的模式优势有四: (1)可节约15元/吨的费用;(2)境外(香港)公司采购农副产品的资金成本远远低于委托商进口农副产品的资金成本;(3)境外(香港)公司采购农副产品支付货款时,可直接获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4)境外(香港)公司还可为境内公司带来九个月的低融资成本。

四、境外(香港)离岸公司运作模式

通过咨询在境外(香港)成立离岸公司首先要在国内备案,即: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写出申请由上级公司批准后上报当地商务局,是国有企业的还要同时上报工信委批复备案;再由当地商务局上报省商务厅,注册资本超亿元的需报国家商务部备案。

经过对比境内融资方式与境外融资方式,境内外贷款利率差及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境内融资无法比拟的,经过对比原有商业模式与成立境外(香港)公司运营模式可为公司节约大量中间环节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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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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