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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消防安全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40:3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库房消防安全培训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库房消防安全培训

篇1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术标准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

二是对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篇2

为切实抓好此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我县的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汲取火灾的惨痛教训,扎实做好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本次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切实做好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三、加强学习,积极宣传

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消防演练,参观了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从正面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四、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全面大排查是这次活动的基础,我局开展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检查了各文物点、文物库房的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以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情况。

五、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文物库房进出登记、用电用火、夜间巡查等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工作、交接班有记录,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六、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本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为各文物点、文物库房,在大排查整治中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在检查中发现肖公馆存在电线老化、居民私拉乱接现象。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七、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但仍有少数人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文物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文保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篇3

【 abstract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because of large communities, where there is a fire safety accident, easy to cause major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therefore, strengthen the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safety work is very important, combined with a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in the safety situation is discussed,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 key words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control safety;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现在的商品批发市场无论是在建筑布局、还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由以往单一、小规模的商铺群发展为功能复杂、形式多样的商业综合体。当前,多数商品批发市场一般设置在商住楼的商业楼层或者是由老商场、老仓库等改造而成、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设在地下建筑内,建筑防火设计不能达到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还较多,给消防监督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商品批发市场通常集商品销售和货物存放两种功能于一体,经营的商品大部分都是易燃、可燃物,数量多且集中,并且市场内人员密集、流动量大,一旦失火,很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本文针对某地区商品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对策。

一、某地区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现状

(一)根据实地调研,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店铺密度过大、店铺间通道狭窄。由于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地处市区中心,且地处坡地,经营空间十分有限,加上市场内多数商场是在老旧城区基础上改造形成,在形成的初期就造成了店铺密集,通道狭窄的情况。

2.可燃商品多、商品储存管理不规范。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以经营服装、小商品与日用百货为主。这些商品大多属于可燃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且商场内火灾荷载大。

3.消防设施不足。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内部分商场系老旧建筑改造而来,自动消防设施设备不足,存在先天火灾隐患。

4.安全通道狭窄、占道经营。由于历史原因,各商场内的通道相对较窄,加上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经营户将摊位扩充到了安全疏散通道中,占道经营的现象还是屡有发生。

5.消防通道堵塞严重。由于货物的进出,以及人们进行商品采购批发时,需要车辆协助,因此,市场内的停车场经常被各种交通工具,以及运送货色的车辆堵塞,使得人员和车辆的出入都非常困难,消防通道经常出现堵塞现象。

6.防火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社会单位不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淡化消防安全管理。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主要是由于市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还不能做到百分百从业人员都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许多单位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以及消防通道堵塞等情况视而不见,或者即便是看到了,也习以为常,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为了有针对性的制定消防安全对策,将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归类:

1.室外消防安全问题:主要存在占用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的现象。一是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道设置停车场。二是设置室外摊位。

2.室内消防安全问题:一是部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差。二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室内占道经营现象。三是居民住宅改建为库房。大量经营户擅自将私有住宅改为库房,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负荷,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3.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一是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市场从业人员仍有少部分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

二、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应急对策

(一) 规范内部消防安全秩序、提升设施设备完好率。消防部门可以会同各办场单位对市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划定标志标线,加大对占道经营、违章吸烟、使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纠正经营户占道经营行为,形成整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各办场单位对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的基础上,消防部门要对该地区所有建筑的内部消防设施进行逐一测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派专人上门服务,积极协助各办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对涉及疏散通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等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同时根据火灾荷载的不同分布,在重点区域加强配置灭火器,做到数量充足、维护良好、位置适当、取用方便, 关键时刻可以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使初起之火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灭火预案,提高火灾扑救及疏散应急能力。各商场市场均应结合内部实际对内部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检验和修订,并适时开展演练。消防部门也应深入现场,对市场的市政水源、交通状况和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火灾扑救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细致修订,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靠性。同时,会同市政部门对该区域的市政消防设施进行实地勘察,制作区域市政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标定新增市政消火栓位置。

(三)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消防部门应紧紧围绕“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抓住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这条主线,组织各办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会,对照标准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办场单位还应当与各摊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起消防安全体系,构建起责任连带制,通过互相监督、互相管理的方式,使摊户能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挥主人翁意识,做到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有意识地维护市场的消防安全。进一步提高各办场单位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能力。同时,消防部门应会同市政部门、交警部门共同对市场的主要消防车道进行划线并设置交通标志,做好建筑周边违章占道的整治工作。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整体自救自防能力。由于市场从业人员多来自各个层面,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对消防安全的认识更是相差较大,因此,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市场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培训学习作为市场管理人员一大考核内容,以此增强对消防安全的意识,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养。同时还应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互帮互教、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消防、事事重消防的局面,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摊户及管理人员地消防的重视。并且还应当加大消防演练,帮助摊户掌握自我救护、自我逃生的相关能力,避免在发生消防事故时过多的人员伤亡。

篇4

0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地众多而繁忙,加上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不断出现并被广泛应用,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给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多起建筑施工现场因施工不慎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例如:

2010年6月27日凌晨2时14分,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金三角加油站西50米处的一个建筑工地发生了火灾,现场火光冲天。此次火灾事故是由于工地工人在实施切割作业时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造成大量房屋烧毁,经济损失惨重。

2010年10月5日晚7时30分左右,广州天河区一楼盘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3万根杉木焚烧殆尽,火灾烧毁附近住宅、商用楼,总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起火原因:线路老化引起电线起火。这惨痛的事故给人们拉响了警钟!

2010年11月13日1时1分,清华学堂修缮工地发生火灾,现场过火面积达800平方米左右。火灾对清华学堂造成了严重损失,此次火灾事故是由学堂附近违规放烟花所引起的。

2010年11月15日14时,在上海市余姚路胶州路,教师公寓住宅在装修期间因脚手架起火,造成100多人受伤、58人遇难的惨痛教训。起火原因:经调查分析,该公寓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因此,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已迫在眉睫。现笔者就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与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对策谈几点个人的体会及认识,在此与大家共同商榷。

1当前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现状

1.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就是不重视消防安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1.2建筑施工现场堆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多

对于任何建筑工地来说,其共同的特点就是现场易燃可燃物多,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建筑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限制,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建筑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重大的损失。

1.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跑、漏电

现代化的施工,使电刨、电锯等各种电气设备在建筑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1.4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用火用电多,极易引起火灾

现在大型建筑工地各种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通常布满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而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都靠电焊施工。由于高层建筑中的框骨架施工和设备安装及工程装修中的电焊火花飞溅、散落,加上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致使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1.5员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

员工宿舍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品较多,乱拉电气线路现象比较普遍,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1.6施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建筑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质量,对消防安全的强调则较少,未举办过消防安全培训班,同时大多施工人员来自农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7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

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水压存在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在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发生火灾,扑救火灾最基本的水源问题都解决不了。配置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一个有效办法,但是就有些施工单位只讲究经济效益,不重视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资,尤其是一些室内装修工程,在现场不配置灭火器或配置数量不足。有些施工现场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2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其成因分析

2.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形成“一”字型排列,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此外,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也有使用简易板房作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2.2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大量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2.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现场随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些工地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内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2)用电量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较严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配电箱随意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

(3)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期间,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频繁使用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且保护措施缺乏,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4)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加之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5)忽略烟头等火源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可燃、易燃物较多,并且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火灾危险等地方,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

(6)忽视意外火灾。这种火灾是由于不能预见或忽视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导致民工因泄私愤而发生的放火案件。

2.4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在一些建筑工地现场,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5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很多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很少,侥幸心理严重。另外,由于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一旦发生火灾,发现不及时,极易酿成大灾。

3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3.1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公安部有关条令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消防职能部门要按各自法定职责,加强督察。

3.2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1)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指示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

(2)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

(3)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米。同时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作业。

(4)民工宿舍严禁将窗口封死,要保证应急人员出入畅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3要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1)在建筑工程审核中一定要准确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把关建审关,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所采用的装修材料也一定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要求,同时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

(2)对建筑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等情况也要严格把关。

(3)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4)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3.4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1)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

(2)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3)确保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3.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2)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3.7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3.8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无论大小,都应配备灭火器材,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4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都必须慎之又慎。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便进一步开展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化教育,其目的是加强企业自律、促进依法施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火灾隐患和火险因素,全面实现平安施工,努力营造良好的和谐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消防监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学谦,岳庚吉主编.建筑消防百问[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12月第2版

[2]那建兴,田占稳主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

[3]李坤宅编著.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3月第2版

[4]李国防主编,岳庚吉,郑俊岭副主编.消防安全培训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篇5

第三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市、县公安机关应与上述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手续。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设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高层、地下建筑工程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对工程竣工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的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有效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地下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的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对下列消防工作负责,对其行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新建、扩建、改建高层、地下建筑(含装修工程)工程,其建设单位依法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未经审核或审核、备案抽查不合格;

(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三)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未经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第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分别对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高层、地下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应统一管理。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现场的其他单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防火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全程监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单位应制订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局部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时,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九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是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和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二)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承担整改所需资金;

(三)委托担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或另行约定的机构组织担任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四)不得设置危害高层、地下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的生产、生活、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地下建筑,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

第十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维护公共消防安全。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与使用人(承租人)应对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应有明确约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消防宣传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并实行统一管理。对存在火灾隐患高层、地下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和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必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将住宅改建为宾馆、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高层、地下建筑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计。广告牌、雨篷等外墙设施不得妨碍消防排烟和火灾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通畅。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设置障碍物。

第十三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定期组织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制订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并开展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演练;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七)妥善保管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没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使用单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办法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内开展下列消防宣传工作:

(一)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二)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等媒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各类学校必须每学期举办一次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二十一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对其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委托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或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对故障或者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维修,检测报告应当及时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当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地下建筑,整改业主共有部分火灾隐患或者维修共用消防设施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业主与使用人(承租人)及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约定且没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业主各自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收支。

第二十三条 发生危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立即进行。建筑业主、使用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就共用部位消防设施无约定,致使维修、更新、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的,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帐中列支。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用火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或者使用明火;

(二)不得在商店、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三)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照明或者取暖;

(四)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

第二十五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对管理的高层、地下建筑逐栋制定并落实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其主要内容是:

(一)高层、地下建筑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四)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消防宣传教育;

(六)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七)确定灭火行动、通信联络、疏散引导、防火救护等人员分工;

(八)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九)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及时修订、完善方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指导和监督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十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单位或者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坚持组织每日防火巡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还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第二十八条 设置于高层、地下建筑的宾馆及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当配备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场所员工服务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倡导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在安全出口处安装单向防火型报警疏散门锁装置。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并函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及时向社会公告,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安、规划、建设、房地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篇6

杜绝医疗失误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

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 达10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合格率达100%。

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氧气库房、配电室及水、电、气 等重要设备、设施 绝对正常运行。

杜绝中毒、感染事故的发生,尘毒合格率100%,毒麻药品、放射源、消 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合格率达100%。

做好新入院人员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90%以上。

财务部门、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管理、实 施达100%。

科室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发生。

二、 责任

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组织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并作好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 项整治活动。

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 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篇7

关键词: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预防

Key words: construction;fire safety;hazard;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TU99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0-0104-02

0 引言

建筑工地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建筑施工单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重要体现。然而现在的很多施工队只片面追求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建筑工地的的安全管理漠然置之,尤其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不到位,长期的存在着安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隐患。

1 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1.1 施工现场设施不太合理

①临时建筑物布置过于密集。由于场地有限,工地办公室和民工宿舍及仓库等紧挨在一起,有些宿舍甚至跟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挤在一起。另外,这些建筑大都是价格便宜、安装方便的活动板房,耐火等级很低,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②工地存放的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有些仓库存放物品非常杂乱,可燃性材料如板材等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于同一库房,如果失火,即使初期火势不大,但很快就会蔓延起来,扑救效果不会理想。③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条件差。有些施工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也没有消防用水;有的施工现场没有专门的消防通道,施工材料到处堆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进入。

1.2 建筑工地的生产与生活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①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安全意识不高,另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不按规程胡乱操作也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②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在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地进行明火作业,如果疏忽大意,极易引起火灾。另外,规模大的工地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料场的各种金属件、支架及钢管等一般都要靠电焊焊接。然而工作人员未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就擅自进行电焊、气焊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这样他们还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四处飞溅的电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性材料。③随处丢烟头的危险。在建筑工地中,堆放的建筑材料很多都是易燃易爆的物品,而施工队伍中很多的民工吸烟多,随地乱丢,这很容易造成火灾。④民工宿舍存在乱接电线,擅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现象,同时人走不断电的情况时有发生。⑤忽视意外火灾。主要是管理不够人性化,民工存在不满情绪,有可能纵火发泄。

2 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

2.1 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雇佣的民工流动性较大,给工地消防安全带来了很大难度,大多数民工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训练,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不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进行火灾初期的扑救,在疏散过程中自防自救能力差、逃生慌乱而形成踩踏事故,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2.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低,认识不到自身的责任。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时,大部分都是敷衍了事,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大多数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仅是文字的东西,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个别的工地连基本的消防安全制度也没有,何谈消防安全管理。

3 消防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要杜绝或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

3.1 消防部门要严把审批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依法监督,避免在源头留下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情况要责令停工,待补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进行严厉的监督管理,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要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首先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形,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隔离、通风等防范措施。其次是临时建筑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火灾荷载。还有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或分隔设置,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大规模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3.3 强化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预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项目经理应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及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人人有责。

①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施工伤害。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同时指定专门的安全员在工地不间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重点查看有无遗留烟头、明火等火种,另外对民工宿舍进行严格督查,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等,要做到人走断电。②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正规的消防知识培训与演习,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等扑救初期火灾,特别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施工。③设立消防装置。施工现场设消防水源、灭火器及砂箱等,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灭火器材能有效使用。④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工地动火签证制度,针对不同动火作业等级制定不同施工方案。焊接作业时要指派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清理干净焊接周围的可燃物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防止焊珠四处喷溅、散落。动火完毕必须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⑤在民工宿舍、木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专门的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是比较好的方法。⑥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荷载,并配上保险装置。施工单位安排合格的电工,使其通过正规的消防安全培训后进行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勤检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查看线路接头是否完好,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⑦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四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严禁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4 结语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施工人员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施工安全,人人有责,只要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为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做好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生洪.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探讨[J].建筑安全,2001,(7):27-28.

[2]张伟华.探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问题[J].广东科技,2010,(5):30-31.

篇8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一、目前我国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培训工作只是走形式。教师授课也是照本宣科,应付一下。甚至有些企业的消防制度只是挂在一边,并没有落实。在经济发展的巨大浪潮下,好多企业忽视消防问题。这也是造成一些事故的原因。企业为追求利润,降低成本,不往消防安全工作上投资,普遍消防设施的老化、灭火器数量不足、消防水带老化短缺等问题。一旦火灾发生,就会因无力处理初期火灾而酿成更大的火灾。

    2.企业生产场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消防设备生产上存在质量问题。如消防设备中的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光电感烟探头、插定感温探头、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喷淋头、流量计、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泵、消防电梯等。这些设备在消防系统中必不可少,有些生产厂家为了减少投资,往往会偷工减料,所生产的设备不达标,在市场上流通会给企事业单位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3.企业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自救本领不够全面。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不仅只是消防机构的工作,也是每个人要注意的问题。一些企业为了省钱,雇佣了消防专业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这也增加了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因了解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不够,在管理上会欠缺考虑,使企业的安全面临火灾危险。

     二、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1.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目前,消防安全教育已经在大众人群中广泛普及。如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大学中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让学生认识消防设备,研究其工作原理,并且能在危险情况下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自救等。消防安全教育是企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而进行的活动,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实现“人员安全”,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强化教育培训,防止员工在操作中只凭“感觉”或粗心的违规操作,而引起事故。

     2.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及时更新已经老化的设备,实现彻底的本质安全、系统无漏缺、管理无大意、设备无故障、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等。及时创新改进消防技术中的缺陷不足,早发现,早治理,对于消防工作也是有力的帮助。将消防安全与生产统一协调起来,二者共同实施,共同进步。把消防安全融入建设和科技进步之中,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要实现彻底的安全,是不切实际的。只要企事业单位主动管理,才能发现、解决火灾隐患,禁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另外,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安全工作,如可以定期请消防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发现问题,以免出现火灾事故。

     3.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的消防设备生产。一些消防设备的老化、缺乏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前面提到,生产设备厂家不负责任,生产时偷工减料,使生产出来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使用年限,这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重大事故隐患。国家应该根据消防安全法规严惩这些生产不合格的厂家。同时企业也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将生产工艺改善,预防为主,尽量减少或消除危险的因。,例如,把已经老化的设备淘汰,购进先进的消防设备,保证企业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4.强化消防监督。

   (1)消防监督的落实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大火灾事故,改善工作人员的环境条件的有力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在最基层,落脚点在工作现场。要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就应该从每个环节上把各项检查做好、实施好。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强化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专门进行现场督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事故隐患消除。

   (2)在消防安全检查中,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提倡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按规章制度行事,从细微之处入手,不漏掉任何事故苗头。在建筑设计方面,消防设计要执行国家规范,如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米的科研楼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库房可以不设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求从全局出发,统一考虑。消防给水系统对于水质要求不高,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等各项要求,对于给水压力、水量进行选择。消防设计工程人员有义务向建设方介绍消防给水系统的经济节约方式。

篇9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专家预测和有关部委的规划,到2020年,核电在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中的比例要占到4%,核电投运规模将达到4000万千瓦,需要在2004-2015年期间新开工建设30台左右的百万级核电机组。因此,随着核电站的大批量开工建设,做好建设时期核电站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设时期的核电站主要以土建、混凝土浇灌、设备的安装调试为主,施工现场包括核岛区域、常规岛区域、BOP区域等,这些区域具有施工人员聚集性强、厂房结构复杂、动火作业多、临时消防系统不完善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而且还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烧损重要设备,严重影响施工工期,基于核电厂的特殊性,其社会影响远比一般火灾更为巨大。

建设时期核电站施工现场火灾的危险性和起火原因

1.1 施工现场火灾的危险性

1.1.1 建筑毗连,上下贯通,空间超大,格局复杂

由于受施工现场场地大小的限制,许多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职工宿舍农民工宿舍食堂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有些农民工宿舍与危险品库房相互毗邻,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有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或者因施工需要,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特别是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时,临时建筑内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饰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由于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定会迅速蔓延,便会造成严重后果。[1]

1.1.2疏散、救援难度大

在核电站的施工现场,一般进入厂房,出入口是仅有的通道,灭火进攻路线少,同扑救地上建筑火灾相比,需要内攻准备的时间长。起火后,内楼梯通常是主要疏散通道,但也是火势向上蔓延的通道。据研究,烟气的扩散速度为0.5m/s,人的水平疏散速度,正常条件下为1.0~1.2m/s,但人员密集时,在加上发生火灾的照明条件不好,疏散速度一般只能达到0.5m/s;人上楼梯的速度最快为0.6m/s,而烟气向上流动的速度可达3m/s,疏散人员通过充满高温烟气的通道时,很容易在尚未通过时,就在楼梯转向平台处窒息。因此核电站的厂房结构复杂,施工现场搭置各种脚手架,铺设各类管道以及多种大型设备的堆放,这些客观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在火灾情况下应急疏散的危险隐患,也不利于灭火战斗的展开,会导致消防战斗员无法进入火场的情况出现。

1.1.3 烟气危害性大

核岛、常规岛现场施工区域地上、地下构建筑物较多,如隧道、电缆廊道等,其施工现场常会有塑料、木枋等材料,燃烧时会产生毒性气体,加上地下供氧不足,燃烧不完全,烟雾浓,发烟量大;同时厂房的出入口少,大量烟雾只能从一两个洞口向外涌,与地面空气对流速度慢,地下洞口的“吸风”效应使向外扩散的部分烟雾又被洞口卷吸回来,容易令人窒息。由于部分厂房空间的相对封闭性,燃烧后,温度升高,空气体积膨胀,压力增高,热烟气流积聚,极易产生“轰燃”。再加之施工现场大多为临时消防系统,部分消防设施配置不完善,起火后地下没有通风排烟作用,大量有毒烟雾和黑暗给疏散和救援工作造成困难。

1.2起火原因

1.2.1违规动火

动火人、监火人其受教育文化程度不同,个人业务技能不同,因此其工作方法、方式都可能存在不可控制的消防安全风险。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普遍存在动火前施工区域可燃物没有得到清理,防火措施不到位,没有配置灭火器,动火后没有做到确认无火灾隐患后离开等违规动火的现象。由于动火区域可燃物没有得到有效清理,就易出现防火措施不到位导致焊渣飞溅至可燃物上引起火灾,发生火灾后,现场就近没有配置灭火器,进一步扩大了火势的蔓延。

1.2.2可燃、易燃物的乱堆乱放

在施工阶段的现场,因工程需要,会时常出现木枋、设备存放现场的情况。施工人员为了使用方便,一般也会将常用的易燃液体,如油漆、天那水等物品带入施工现场过量存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的不及时清理。这些物品都会为在火灾情况下的施工现场带来巨大的消防隐患。

1.2.3施工人员随处吸烟、乱丢烟头的现象屡禁不止

施工现场设立了多处吸烟区,但是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丢烟头、不在制定的吸烟区域吸烟的现象。因此由于烟头引起的火灾,在施工现场已经是多次发生,却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2建设时期核电站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1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太过于形式

施工现场由于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存在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成果不易巩固,而且各施工单位只是将消防知识培训作为安全培训的一个部分,很少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培训效果不明显,有对口的培训教材,教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这势必给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带来较多困难和挑战。

2.2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建立的不完善

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岗位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无防火责任人;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维护;没有对动火作业和危险物品进行有效管理。(如相关程序和记录,动火作业管理情况,动火票台帐;危险品管理的相关程序和记录;氧气、乙炔、油漆等的出、入库记录。);没有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如消防值班、巡检记录;火灾隐患的情况及隐患整改记录;火情事件处理记录。);没有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及响应计划。

2.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较为混乱

施工现场多处于作业面多,交叉作业多,立体多空间动火多等实际情况,往往动火证的办理太过于形式化,在签批动火作业证前,没有深入现场了解动火作业区域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很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开出动火证,拿着这一张纸就万事大吉。根本就没有落实现场动火作业的实际动火环境、动火人员资质、动火防护等等一系列的动火风险。一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不可能做到每开出一张动火证就去落实现场情况,也不可能做到在日常的消防巡检中,对每一个动火点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动火人员的安全行为,也是不受控制的。

2.4隐患整改不即时

从长期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来看,发现隐患不难,难在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一个隐患累积到多个隐患,多个隐患导致火情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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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其他员工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队共同负责,保安队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厂周边通过张贴画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专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至少巡查一遍。

三、工作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四、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末端试水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情况;消防重点部位情况等等。

五、巡查人员每日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将有关问题上报。

防火检查制度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参加,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违章明火作业、在禁止吸烟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当场可以改正的行为等。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并由保安队进行复查。

六、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其他设施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公司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以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水箱进行全面检查;每年对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防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周运转一次消防水泵等,以上检查要记录。

七、不得随意触碰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队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费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工作运转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并由消防专员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情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工作期间严禁动火。

二、厂区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是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库房、食堂、办公楼等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入库前应由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库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两米。

六、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使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生管中心总监杨胜初和管理中心总监张传海担任。

2、扑救初期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队长:陈皓磊;队员:李桂兵、李庆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组长:朱海燕;组员:陈晨、柯苗苗、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组长:章国祥;组员:金胜文、李井忠、于小龙、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组长:吴伟超;组员:张翠、鲁大伟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当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气电气设备应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燃气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电气安全隐患。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八、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商场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片(或用铜、铁丝替代)。

二、防火重点部位,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及其它生活用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三、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

四、厨房不得使用木柴及煤球,厨师不得在炉灶未熄火状态下离岗或忙做它事。

五、不得在仓库、木工房、森林区域和其它危险场所燃放烟花鞭炮,焚烧纸屑和垃圾。

六、点蚊香不得用纸做蚊香架盒,不得靠近可燃物质,外出时要熄灭蚊香,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任何人在野外点火、乱扔烟头。

八、请互相监督,及时制止违规点火、吸烟行为。

九、如不听劝阻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火灾发生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当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节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务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有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管、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审批申报,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使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统一更换未知的l;

8、消防设施、器材为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工作现场吸烟或看到外来人员吸烟不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度

一、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香河县东瓯家具厂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

4、“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

5、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要求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3、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三、验收

1、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2、组织验收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3、对社会单位员工进行提问;

4、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期火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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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

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

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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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__区安监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小组,负责配合__区消防大队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朱春选担任。

(二)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制药、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木材加工、电子通信设备、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宿舍等。

(三)整治重点包括:1、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同一场所的现象;6、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障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9、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10、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者消防队伍。

(四)整治情况。在为期3个多月的整治中,我局先后出动30多人次,独立开展或配合消防大队开展了相关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合计75家,查处隐患135处,整改130处,关停企业3家。

在我局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中,发现木材加工企业成为了该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最大的行业,管理难度大、监管缺失。

据统计,目前我城区持证(木材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企业(个体)为51家,其中:市林业局发证为28家,城区农林水利局发证23家,此外涉嫌无证加工场所(小作坊)数家。这些木材加工企业(个体)、场所(小作坊)主要分布在辖区苏圩镇、延安镇、沙井街道、__街道。这些木材加工场所主要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木材加工企业(场所)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

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场所规划、布置不合理。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场所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加工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消防“三合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极大。

三是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场所)大多数设在辖区较偏远的地段,这些地段多数没有公共消防给水管网,多数加工厂房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场所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场所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业主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只做表面文章。

六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场所)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七是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大多数加工场所业主只关心生产、盈利,消防安全意识极为淡薄。这也就是木材加工业火灾事故频发的最根本原因。

木材加工场所的火灾事故隐患整治,除了业主自身外,需要城区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方可标本兼治: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农林水利局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在管好业务的同时也要管好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谁发证,谁负责”要求。首先,在给企业(个体)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时,务必要对企业(个体)加工场所进行核验,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办理许可证,对屡教不改的持证业主吊销其加工许可证;其次,加强对加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定期组织人员对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业主整改,对涉嫌无证经营场所及时抄报工商局进行取缔。第三,充分利用发证、检查、培训等时段对业主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

篇13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空调和多媒体设备。

4、各功能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校长签字(公章) 责任人:

xx学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2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学期要至少进行2次消防主题班会。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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