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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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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篇1

一、概述

无形资产,顾名思义是指不具有独立实物形态但是必须依托实物而存在的对企业运营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通过其创造的超额经济利益为依据,其中充满不确定性,所以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非常困难。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其无形资产也具有独特的自身特点。首先,高新技术企业中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其次,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第三,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高收益性;最后,存在方式上的依附性。

二、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现状

首先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现状说明,高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主要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评估准则来参考进行资产评估的。近年来,我国紧随国际评估准则不断前进,不断推进和宣传国际准则委员会的宗旨和目标。不仅仅是因为我国要与世界接轨,主要是因为国际评估准则更加全面而真实的反映了当前国际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于无形资产等的重点关注特别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同时也受到国际评估理念、实务等的影响,借鉴国际评估经验及相关做法,我国也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特色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和理论,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主要是包含了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又划分为不同的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了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划分结构。通过不同层次的划分又可将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四个层次都包含具体的评估方面和内容,逐步的衔接也配合,实现了无形资产评估的整个评估体系。其次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应用现状的说明,无形资产俗称看见的价值,而这看不见的价值也会有它展现价值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可以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会通过特有的资产评估方法实现价值的体现,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是结合相关工程技术、会计、统计等基本方法而形成的一整套的方法,目前认可的也就是常说的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市场法和成本法不太适合无形资产的评估,因此收益法也成为了目前最常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2.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认识上存在不足之处

由于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对国际先进国家的技术发展水平来说起步较晚,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也就完了一步,无形资产的评估当然也是起步较晚。这样一来也就会出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还处于懵懂的时期,没有认识到无形资产存在的价值以及所产生的价值与收益,更谈不上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例如,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无形资产的问题没有一定的概念,而就此问题感兴趣的也是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认识到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导致企业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者是随意评估的现象发生。无法准确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就会使得企业的现有的无形资产在经营的过程中逐渐的消失。不仅不能够充分的利用这种无形资产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还会使得企业无形中失去部分价值与利益。此外,对于无形资产价值过高的评估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良的影响。评估对象范围越大,越会造成企业价值的影响,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效应,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与经营。

(2)在评估准则中存在问题

中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研究盒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也是致使评估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受到了一定的阻碍。首先是政策环境的限制,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资产评估法,而我国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则,没有了法律的界定盒支持,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终将得不到实施和完善。其次,缺乏理论基础,理论知识不到位无法得到支撑。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实践得不到理论后盾的支持,常常是理论滞后于实践。理论的缺乏使得在发展的过程中更容易出现出现问题。再者,缺乏一定的可借鉴的经验。由于中国在不断地发展前进中,中国的特色也造成了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可以借鉴的对象,与评估行业较成熟的国家相比,中国更是展现出了在其发展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点和业务难点,缺乏可以借鉴的方法。而在根据自身特色制定相应的准则体系时缺乏相对应的国际准则作为参考,制定难度也就相应增加了。

(3)在评估方法上存在问题

前面所说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包含有成本法、市场法及收益法等,而我们最常用的还是相对比较适合无形资产特点的收益法,因为它更能真实的反应无形资产的价值。而通常在运用的过程中会出现使用其他评估方法的情况,下面就来说明这些方法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时存在的问题。成本法是我们从字面上也能理解的一种计算价值的方法,它是与实现这一价值首先需要付出的代价相关联的来计算价值的方法。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成本法实际上是一种模拟,也就是说假设先有某种无形资产的存在,再来评估其带来的相应的市场价值。而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当然在运用成本法时会不同于其他企业。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科研的过程中相对于普通的企业成本来说必然会产生更高的费用,因此在资本或是费用划分时就会出现不同。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的过程中时间较长,而且其结果也会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最终实现的价值并不一定会与产生的费用存在特定的关系。这样一来就能够反映出高新技术企业在成本的不完整性以及弱对应性的特点,也说明了成本法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其次是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时存在的问题。市场法也就是在市场上选择类似的对象,再根据类似对象的交易条件和成交价格的分析,来将类似的资产的价值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参照物的选择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再加上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市场上的无形资产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都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交易中的价格是无法知晓的;第二,我国目前的无形资产的市场并不完善,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资产比较难;第三,通常一些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是与企业本身无法分开的,例如商誉、商标等,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市场法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后是收益法在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时的问题。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它是根据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计算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再通过折现率来确定其价值。这个方法的运用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弊端,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投入与收益时间较长,在这个时间段中所产生的收益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而且折现率的确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收益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估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普通的企业,其无形资产占据企业资产的绝大部分,将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重点转移到无形资产上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认识转变的基础。再根据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因此应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价范围。例如,服务信誉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一部分,构成了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且企业的客户资源目前已成为了企业重要的财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更是重中之重,加强对客户资源的控制与管理,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因此客户资源也应纳入到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中,这样一来才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其次是准确的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无形资产构成了企业的资产部分,而无形资产的无实物性决定了无形资产本身较复杂的特点。而要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必须要从无形资产本身的基本概念来确定其范围。无形资产具有无实物性,因此它一般都依附于某种实体而存在。因此我们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分析时必然要考虑它所依附的客体。另外,无形资产较大的特点就是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而且具有排他性。除此之外,无形资产还构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企业重要的智力财富。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首先,可以借助法律的途径来完善评估准则的完善。法律的介入将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具备合理的地位,并完善与相关法律的协调,将会对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确立与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次,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使得理论成果成为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支持。根据我国目前的评估准则现状,总结实务经验,借鉴国际理论知识,进行深入探究,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确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这样一来才能制定出适合我国自身特点的评估准则。再者,是探索市场的需求,制定市场需求准则。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部分因素的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评估准则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在满足市场的需求下,借鉴国际相关准则,寻找与其他国家的共同点,逐渐的深入探究,制定出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评估准则体系是当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关注重点。

3.方法

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特殊性,上述阐述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常用的是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无法实现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因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无法估算,没有确定的成本,而且部分无形资产是依附在一定的客体上来共同体现的。例如商誉,离开了企业无法来体现及衡量其价值。市场法也不能实现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因为中国市场的现状是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再加上无形资产的复杂性,在市场上无法找到相匹配的类似的无形资产来对比其价值。因此,收益法相对来说能够更加准确的来评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所谓收益法,就是无形资产在预计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的现实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与企业投资决策相互结合,也是目前所能接受的评估方法。但是,当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时,收益法所评估出来的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收益法常常是用静止且孤立的观点来评估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忽略了无形资产的特点。因为通常在这种不确定性下的无形资产价值都是比较灵活,而这种灵活被称为期权。传统的收益法忽视了无形资产在某种程度下暗含的期权价值,可能会造成资产价值的评估差异。结合无形资产的特点以及收益法所具备的局限性以及其他可变因素的影响,运用数学模型进行相关的预测并对传统方法进行完善的方法应该受到一定的重视,期权定价模型是早期提出的针对金融市场上可交易金融资产而建立的,如今也可用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及B-S模型。

四、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而且在相应的评估准则及评估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缺乏完善的准则与方法。因此,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完善无形资产的理论基础、制定适合中国发展的评估准则,完善评估方法。

作者:王子扬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参考文献:

篇2

资产评估准则是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积累的高度浓缩,是维护评估行业声誉的行业规范。衡量一个国家评估业务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其评估准则体系的成熟度。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评估准则的制定相对滞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进步的推进作用日益突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已成为近些年来评估中的热点。为规范无形资产评估行为,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颁布了我国第一个评估准则,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本文通过我国与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对比,试图发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不足,并为之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提高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方法。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法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将利求本是收益法的基本技术思路。

理论上,市场法和成本法都可以用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两者使用较少的原因如下:其一是无形资产的个别性、垄断性、保密性等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的市场透明度较低,再加上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使其很难在市场上找到可比实例,不满足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条件,运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有诸多的困难;其二是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评估视角的缘故以及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这一自身特性,评估师很难全面估计其成本和经济性贬值。而且无形资产成本与收益的弱对应性,成本的增减并不意味着无形资产价值的增减,加之会计准则中又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中的管理费用,这些做法都使得成本法不一定真实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成本法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方法。

一、相同点

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都提到了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而且都简单地阐述了三种方法的试用前提条件和注意的事项。比如对于市场法,二者都说明了其使用条件是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可比的交易,而且都说明了要根据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的不同对被评估资产进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二、不同点

笔者认为两者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两者包含的方法数量不同;二是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三是两者对方法的详尽程度描述不同;四是两者否有举例说明。

(1)两者方法数量的不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规定较为传统,只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个方法。而国际评估准则中除了我国规定的三大方法外,还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对收益法进行了细化,将收益法细分为了许可费节约法、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和税收摊销收益法,再加上市场法和成本法,其评估方法总数为六个。

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性质,因此会有适用于其自身的特殊的评估方法就比如说在不动产评估中的第四种评估方法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源自资产评估假设中的非真实性条件假设,假定在建工程已经完工,按其完工的状态进行评估可以防止对不动产客观价值的低估。不同的无形资产更是有着不同的获利特性,笔者认为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这几种方法更能体现出无形资产能够获取超额收益的特点,也更加的灵活。就拿增量收益折现法和节约许可费折现法来说,这两种方法的本质都是收益法,但是却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评估对象取得超额收益或现金流量的途径和方式。对于增量收益折现法,其增量现金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价格的溢价,一个是成本费用的节省。通过将这些增额现金流用该无形资产的特定加权资本成本折现可以得到其税后公允价值,由于无资产的摊销可以节税,再将这一部分加回到刚才得出的现值中就可得到该无形资产最终的价值。对于节省许可费折现法,拥有某项无形资产的许可权,就意味着可以节约该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所节约的该无形资产的许可权使用费就成为了企业所有者的一种收益,折现后即可求得其价值。

因此,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其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过折现后可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从相反的一面来说,无形资产给企业节约的许可费和企业所得税的折现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参考。所以说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方法更全面,更有其独到之处。相比而言我国的准则中则比较笼统,没有这方面的说明。

(2)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位于注释中,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为准则的一部分。

关于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细化的问题,国际评估准则采取“准则(standard)+注释(commentary)”的结构模式,准则部分具有封闭性、固定性或格式化,内容较少,而注释部分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依据需要解释的问题多少自由拓展,使得无形资产评估准则部分十分简练,增强评估准则的可读性和灵活性。相比而言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有较为详细的准则但是没有注释,阅读起来比较乏味,可读性较差,操作性较差。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属于准则的一部分,为准则的第五章,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属于注释的部分内容,而不是准则的内容。评估方法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篇幅适中,但是在国际评估准则的注释中却占据了70%左右的篇幅。由此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评估方法在资产评估理论中的重要性,而且也能看出国际评估准则在编写过程中做到了详略得当。相比之下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则显得过于规整,每一章的内容大体相当,没有做到详略得当,灵活性较差。此外,国际评估准则中注释的作用很类似于财务会计报告中报表附注。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如果想更多地去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仅仅靠阅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四张报表是远远不够的,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资料都隐藏在报表的附注中,比如说上市公司的一般情况、上市公司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重要事项揭示等。因此报表使用者要关注附注。与此类似,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准则的内容较少而注释的内容较多,因此准则的使用者可以在注释中获得大量的灵活性较强的信息。

因此,国际评估准则的制定很人性化,制定的人员知道评估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在何处,明确了什么样的无形资产应该如何正确地评估,做到了重点突出。相比而言我国的评估准则在这一方面有所欠缺。

(3)两者对方法的描述详尽程度不同。国际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论述和说明比较详细和实用,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典型问题的代表性,而且原则性限定较强。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更明确的提出了三种评估方法使用的程序、参数的设定及选择、验证以及对评估过程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篇3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篇4

无形资产指的是特定主体所拥有亦或是控制的并不具备实物形态,但可以始终发挥作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资源。而无形资产评估所涵盖的内容主要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评估是通过对评估方法的合理运用,根据特定估价的标准,在对诸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后,确定无形资产的现时价值。由此可见,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常见问题解构

(一)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无形资产评估始终存在于发展初期,而评估机构多头管理现象经常发生,难以保证评估业务的规范化。企业主管单位具备评估报告审批的权利,所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仅是当事人,同时也是仲裁人。而这与政府部门仍存在紧密的联系,所以,必须要利用政府关系垄断市场,并不是以正常竞争获取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对评估程序随意地删减,评定估算十分简单。而评估工作的底稿不完整,报告内容与格式也不规范,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恶性竞争中。由此可见,无形资产评估的操作问题较大,究其原因就是评估制度不健全且市场也不成熟。

(二)评估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具有明显的综合性,所涉及的学科也十分广泛,具有较多的知识含量,且学科专业性较高。为此,执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操作经验,不仅要了解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了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情况、项目背景,且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然而,当前我国部分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不够重视,选用的人员不够专业,选取方法不科学,所以,评估操作规范性不符合要求。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τ谖扌巫什评估工作而言,其结论的正确性与评估方法存在紧密地联系。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常见的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在选择评估方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与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基本要求相吻合,通过对多种评估方法的综合运用,才能够保证评估结论的正确性。然而,大部分评估机构都采用了某一种评估途径与方法,最终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而且部分评估机构开展工作需要的资料不完整,且没有构建所需的评估参数机制,对于评估质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改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健全评估理论与机制

第一,评估机构应注重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并且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操作实务进行深入探索。其中,应积极贯彻并落实法律法规,促进《资产评估法》的实施,以保证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将风险意识放于首位。需要注意的是,坚决不允许唯利是图,不能做出超出业务能力范围的项目,以保证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结果更加准确。

第二,评估收费管理机制的全面改革。在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过程中,应不断增强评估服务的质量与透明度。应当在估价机构的内部合理地设置估价组织模式,选择使用运用检验与核查等多种方式。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委托具备评估资格的机构,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估师或评估专业人员负责,并在必要时聘请专家工作。这样不仅可以规避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不准确的问题,同时还能够增强评估结果可信程度。

(二)全面提升评估工作人员的素质

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在科学技术与其他专业知识的帮助下向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所以,其专业性与综合性十分明显。另外,现阶段出现一些如客户关系,客户清单,人力资源,供货协议、特许经营权等新概念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方面对评估人员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有了更高要求和新的挑战。为此,评估工作人员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秉持科学态度,并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学习,以保证依法评估。与此同时,还应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全面增强评估工作的水平。

(三)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首先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运用的范围进行明确,针对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尽可能多的获取与无形资产评估相关的资料,资料内容应详尽完整,为评估方法选取及评估结论的准确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只有充分地收集、分析、处理评估对象数据,才能高效、简洁、合理的估测资产价值,以获取正确的评估结论。其次,现阶段无形资产评估大多选取收益法,而收益法的应用重点就是基本参数的确定,如:收益额、分成率、折现率、收益期等。参数的一点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可能是巨大的,因此应谨慎确定评估参数。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背景下,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而且企业所具备的无形资产数量和质量也逐渐突显出重要的作用。为此,必须要不断增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文章以无形资产评估为重点研究对象,阐述了评估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善对策,主要的目的就是不断强化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高东旭,刘斌.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西部皮革,2016 (10):119.

[2]张晓辉.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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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着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转贴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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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2-0053-03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原因及其表现

1 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发展滞后。财政部于2001年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形资产来说,用不同的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巨大,而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自由裁量权则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手中。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收益现值法,而运用收益现值法的关键因素就是要确定无形资产未来的净收益、折现率和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以上三个指标都是需要评估人员进行预测的,而一旦加入预测因素,就可能由于预测的误差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2 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缺乏可以参考的信息。任何资产评估都需要完备的信息支持,而这必须是在市场交易较为活跃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的。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往往更为困难。目前在我国,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较少,市场不活跃,评估人员难以寻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这就使得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很容易造成评估中价值的失真。

3 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评估或低估的现象十分严重,常被合资企业无偿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过高,评估对象、范围过大。据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01中国品牌价值报告》中报道,2001年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品牌及其价值分别为:红塔山460.00亿元,海尔436.00亿元,长虹261.00亿元,五粮液156.67亿元,TCL144.69亿元,联想143.55亿元,一汽116.21亿元,美的101.36亿元,康佳98.15亿元和科龙98.08亿元。而同一时期,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山东电力集团所拥有的“鲁能”品牌的评估价值高达428亿元,但在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来的中国十大品牌排行榜上却不见其名。可见,两者对“鲁能”品牌价值评估的结果相去甚远。

4 评估专业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仍处于借鉴、探讨之中,由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科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各行业分头制定各自行业特殊需要的资产评估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评估行业技术标准透明度低,阻止外部系统进入领域;各评估机构往往只采用本行业制定的方法、参数和标准,很难与其他部门沟通,增加了执业风险;随着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评估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随之增加,因为评估具体资产缺乏统一标准和科学的方法,使当事人在理解上存在差异,也给司法调解裁决增加了难度。

5 无形资产评估不具有物质实体,加之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有限,评估误差较大。无形资产评估功能的发挥具有依附性、共益性的特点,如某些技术类无形资产是通过特定的机器设备反映出来的,其收益的发挥与该机器设备往往结合在一起,难以有效地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收益贡献做出科学的界定。由于对无形资产收益的贡献大小难以准确界定,从而影响了资产评估人员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客观判断。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财务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经济法律学等各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造成评估误差较大,评估结果失去准确性。

6 评估事务所从委托方接触的资料不确切,缺乏可信性。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却由于主观或客观限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7 缺乏评估监督机制,评估责任不明确。没有监督机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其真实性很难确保。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多方面的监督,如政府部门、技术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对委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运行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而评估机构应当也必须为自己所做出的评估结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政策和评估规范,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缺乏必要的规定。不需承担责任的权力,没有监控,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权力的腐败,很可能造成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失真。

二、解决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途径

1 积极探索更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为无形资产评估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起步较晚,评估理论较为单薄。从目前来看,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在操作上都有一定的难度。成本法的困难不仅表现在计量方面,还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成本与其价值之间往往严重不对应。市场法的困难在于,一方面难以找到可比的参照物,另一方面无形资产之间可比因素往往也无法准确定量。收益法的困难在于需要预测,而预测本身就不是真实可靠的,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我国目前无形资产的理论已经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国内立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机构更是寥寥可数,国家应加大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以期在理论上获得突破。

2 加强与国外评估机构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经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尚属于新生事物,而国外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及实践都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建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通过建立国际

无形资产评估交流和沟通的平台,积极引进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理念,也可以邀请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专家到国内进行讲学和培训。同时我国资产评估界的专家、学者应深入研究国际无形资产评估模型、评估方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正,以期建立一套适合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

3 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规范。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混乱,致使在现实工作中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迎合顾客的需要任意拼凑评估值,有的评估人员在操作中不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和评估参数的确定中存在主观随意性,这些都有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形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规范体系,以此来调整无形资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使用者、占有者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界定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能、标准、范围、规则及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通过这些措施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在国家的宏观调节下合理流动,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如河南、深圳等地颁布了《无形资产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

4 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应着重抓好以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和颁布《资产评估管理法》取代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使资产评估管理更具权威性。《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制定宗旨应是:资产评估不仅要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护各类非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评估和非国有资产评估都要纳入其管理范围。《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内容应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等。制定和颁布《注册资产评估师法》,以法的形式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管理,更好地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维护各类所有者权益中的中介服务作用。《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应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等,共同构成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进而制定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评估标准才能统一,评估结论才能科学、合理。

5 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评估人员是实施评估业务的主体,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大批优秀的评估人才,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和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执业人员。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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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作为企业投资估计的一种方法,其概念为根据原始成本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计算。企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主要是指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成本评估时,应当采用资产重置价减去资产损耗或者是乘以资产成新率。其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其实,企业的重置成本是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调整获得的。而企业的历史成本能够充分反映出企业原始资本形成的过程,相关数据的获取较为容易,也较为简单,不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对于成本法来说,主要适用于以摊销为主要目标的无形资产评估核算,而针对于普通的无形资产而言,成本法由于本身特性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形资产自身存在不完整性、虚拟性、弱对应性等特征,所以按照历史成本评估无形资产具有不科学性与不合理性;二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新率无法准确确定;三是通常所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会分为两种情况,即开发时所投入的成本较低,但是后期的发展前景较好;开发初期投入的成本较多,但是后期发展前景堪忧。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进行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是不科学的。因此,倘若不能按照企业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最终所取得的评估结果也不会令交易双方满意。

二、收益法

企业收益法主要是指对企业未来的利润收益进行评估,并确定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企业所具有的价值不以企业所付出的代价为依据,而是以企业所能获得的超额收益作为重要参考。因此,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是通过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充分体现的。而该种理念是建立在“以利求本”的基础上的,将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折算成为企业当前的资产,从而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出评估的一种技术手段。采用收益法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通常依据的是预期性基本原则与效用原则,也就是说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和资产的有用性有着直接的关联。当企业无形资产的效用越大时,企业受益越大,资产价值也随之增大。收益法顾名思义,以企业无形资产的受益切入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收益即是企业无形资产的超额利益,并将这部分超额收益转化为现有资本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评估理念。

三、成本收益双折现法

我们将历史成本折现值加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价值累积及超额完成的预期收入值累积,然后减去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及贬值,最终借此完成无形资产评估的整个过程称之为成本收益双折现法。这种无形资产评估方式常用于易于获取历史数据的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还能够实现对于不可辨别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是,在资产从原始开创到当前评估为止,期间凡是出现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及许可权的变更时,成本收益双折现法则不再适合,这是因为最终所形成的评估结果不会为资产交易的双方共同接受。而成本收益双折现法的计算方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等于历史成本折现值加上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加上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减去实体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的总和,基本公式如下。上式中:无形资产的价格是P,n是资产的使用年限,该年限其实就是有效年限;而r为折现率;Ri是资产在使用了i年之后所带来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的分成率则借助α来表示。

四、生存曲线法

以生存曲线法为基础进行企业无形资产剩余价值的预测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方式。该种计算办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无形资产生存和死亡的各自状态,其中在估算模型中,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被划分为因变量,对于这两个变量的描述则必须借助恰当的概率分布完成。有效的概率分布分析和数据统计能够准确反映出企业无形资产所剩余的寿命。而以生存曲线为基础进行的企业无形资产剩余价值预测则必须涵盖以下几个过程:(1)对企业所有的生存数据进行收集,而在完成数据的选定之后必须由数据的生存状态开始进行观测,直到数据处于死亡状态才可以结束观测。(2)在数据观测完成之后应当根据所获取的数据绘制相应的数据图。(3)选择合适的数据分析模型与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拟合。(4)对数据分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参数进行估算。(5)对数据分析所使用的模型进行校验。(6)根据当前所使用的数据分析模型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寿命做出较为精准的估算。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于各种知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而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核心推动力,企业的市场价值直接由无形资产的评估情况决定,基于此,我们应当深入研究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从而提升估算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无形资产,必须选择适当的估算方式进行,从而保证最终的估算结果能够使交易双方满意。

参考文献:

[1]张秀云.浅论无形资产评估[J].经济研究导刊,2011,(34):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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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必要性。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投资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种类多样化、收益金额日益增多,并且来源渠道多元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显得更加必要。一项无形资产的要素从其设计、产生、长育、繁衍、投资、转让、收益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环节。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增值的最大贡献在于其巨大的延伸价值。目前,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运营全过程加以跟踪管理,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现代企业中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监控,并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中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股权变更、企业清算、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方面的各种配套因素以及影响因素。无形资产价值量的合理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运营策略的效率和效果。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出售、合资、合作时,就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所以在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要考虑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企业未来的研发能力、融资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对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市场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与评价,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

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如企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扩产增收或降低成本,若该专利技术缺乏适宜的市价资料,或不适宜用市价确定其价值,则可按其未来所能提供的销售净额或成本降低额的净额作为其估价的价值,以适应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计价,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1.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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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为了确保无形资产核算与监督的正常进行。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企业必须正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一、无形资产价值的几个特点

(一)无形资产具有增值性和贬值性

无形资产评估值的增值性,不仅仅表现为时间价值效应,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其收益能力强弱和有效期长短。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有效使用期越长,对使用者的效益贡献大,转让价格也会提高。评估值会更大。与此同时,无形资产的增殖性还在于它具有共享性、共益性、可交换性,有些无形资产可以同时多头多次转让。随着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的现代化,一些技术经济含量更高、功效更强大的无形资产的产生,会逐步甚至迅速地取代原有的可替代的无形资产。从而造成原有无形资产的贬值乃至被淘汰。从技术进步的角度来讲,一般无形资产都有其生命周期的限制,从成熟期转向衰退期甚至淘汰期都会发生功能性贬值。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弱对应性

无形资产价值不同于有形资产,它具有特殊性和例外性。作为有形资产,其价值和成本有着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在会计账目上往往是不完整的。由于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成果的出现带有较大的随机性、偶然性、关联性,常常是经过一系列努力和失败以后才取得的一些成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其失败的代价和浪费的损失很难预计和确切的量化,从而使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缺乏明确的对应性。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虚拟性

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具有弱对应性,因此,其评估价值的准确性普遍低于有形资产的评估值,特别是一些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过了其外在形式所体现的意义。这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成本核算的是设计、注册登记等环节的费用,而商标的内涵是指商品内在的质量信誉。它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种技术、专门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此时的商标成本属于形式上的成本。其所对应的价值具有象征性或称虚拟性。

二、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统一

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是一样的,也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但是在各种方法的具体运用中,评估要素和参数的计算口径和方法非常复杂,很难找到统一的评估口径。如收益法在使用中。收益被界定为由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而超额收益的形成渠道有很多种,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导致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增加、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生产成本的节约,形成了生产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使用,对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的节约以及各种因素的交叉影响等等,而且其超额收益的测算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并不是孤立的,它还需要借助于有形资产共同达到实现超额收益的效果。评估者在评估无形资产超额收益时,还要结合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收益在无形和有形资产之间的分配比率。无形资产收益分配率目前又有多种具体的测算思路,如超额收益分成率、销售收入分成率和利润分成率等,每一种分成率的选择,又有若干技术思路,如按行业约定俗成的收益率或者参考边际比率法和按约当投资完成法来按确定分成率等等。虽然从理论上要求,不同的评估主体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同一对象进行评估时,结果应该是基本趋于一致的,但因评估人员在选择参数时的个人判断能力的差异经常会导致评估结果的差异。

(二)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外延界定不清

无形资产的概念比较复杂,在不同的领域中,对无形资产有不同的说明和范围界定。2001年9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一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表述也不相同。由此关于无形资产的外延和具体内容,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中实际承认的外延边界。世界各国也不尽相同。在我国,目前也没有界定无形资产的专门法规或条例。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从会计学的角度给无形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它也只是列举了符合可辨认性资产的标准和满足无形资产的条件。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可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像租赁权、许可证及顾客名单等也经常被作为无形资产评估。因此,在我国,无形资产的外延没有统一划定,在评估实践中对无形资产的把握亦不尽统一,这就需要评估人员更深刻地理解无形资产的内涵,既不漏评无形资产,也不人为创造无形资产。

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会计评估的对策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

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薄,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二)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

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三)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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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3-0134-03

作者简介:姜洁(1966-),女,大连人,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1.知识经济时代市场化的要求

无形资产评估可使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在企业改制、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上市等各种经济活动中,以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已很普遍。对于出资方来讲,用无形资产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商标价值。对于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知名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企业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

2.培养品牌意识

在市场经济下,知识产权就是财富。企业都在想尽各种方法对自身现有的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开发、整合,通过评估将各种附加值体现出来。商标、品牌等资产的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

3.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企业并购不断深化,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悄然兴起。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通过管理层收购达到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100家,管理层收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对相关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并使其具体量化,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无形资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的损失额和赔偿额等的确定,也要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是公正、妥善地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的必要手段。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所以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收益现值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但是基于无形资产具有成本与效用的非对应性和无形资产难以复制的特征,在评估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评估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以动态方式估价资产,着眼于资产的未来收益,是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价值评估的依据。

二、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收益法是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根据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按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任何投资者在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不会超过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从理论上说,在获利能力真实、预测科学的情况下,该方法能够较准确、合理地评估出无形资产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收益法涉及三个变量:第一,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越大,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二,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持续时间越长,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三,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即折现率。这体现了投资者对未来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判断以及基于“高风险,高收益”原理的对收益率的期待。投资者期望的收益越高,无形资产价值越小。合理预测其未来收益是正确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关键所在。

三、采用收益法中的差额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原理及实例分析

如果无形资产能够单独发挥作用,其产生的新增效益能够单独计算,则可以根据使用技术标准后带来的超额收益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即采用直接收益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计算出无形资产产生的新增效益,无法将使用的无形资产和没有使用的无形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就无法直接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此时可考虑采用间接预期法即差额法估算。所谓“差额法”即通过预测使用技术标准后的收益,从中分离出技术标准带来的收益部分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评估程序为:先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出企业的整体资产的价值,然后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出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然后用前一种方法评估出整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减去后一种方法评估的有形资产价值额所得到的差额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差额法”基本公式如下:

姜洁:论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评估值)=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由于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外在的含义,其在企业会计账面的生产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因此在评估时,应该根据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考虑影响其价值的相关因素,主要因素有:

1.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越强,证明其未来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就越大,其价值就越高。

2.无形资产的寿命。无形资产的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有的无形资产虽然法定寿命很长,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在法律保护期内被新技术淘汰,已经丧失了经济上的寿命,因此在评估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

3.无形资产的发展前景。影响无形资产发展前景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经营状态、行业的整体走势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

4.无形资产的以往交易历史情况。包括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无形资产的转让方式和转让次数等。一般认为转让次数越多,竞争对手就越多,无形资产的价值就越低。

5.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有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有的无形资产尚未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越高,其获利的稳定性就越强越持久,其价值就越高。

6.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一是无形资产的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需求者越多,适用范围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案例:甲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销售矿冶设备中振动机械为主的工业企业,拥有一系列企业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企业打算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扩大收益,评估目的是为合资作价入股提供参考依据,与乙公司合资生产矿冶设备。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同行业的、社会的平均水平。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情况报告如下:

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01200220032004合计年平均额年销售

收入1652.082291.452825.723462.882553.03年收入

增加额639.37564.27607.161810.8603.6年净

利润209.54282.31380.86430.551303.26325.82年净利润

增加额72.7798.5549.69221.0173.67年增

长率34.73%34.91%13.05%27.13%总资产2257.962944.243493.513971.313241.76销售净

利润率12.68%12.32%13.34%12.43%12.7%资产净

利润率9.28%9.59%10.9%10.84%10.05%从2001—2004年财务报告中分析得出,前4年该企业的销售净利润平均为12.7%(高水平),该公司属于矿山冶金机械制造行业。据统计同行业5万户工业企业销售净利润平均3%;前4年该企业资产净利润率10.05%,同行业资产净利润率平均为1.18%;该公司前4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05%,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则该公司是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的2.11倍。可以看出,该公司前4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了同行业平均水平,表明该企业资产有超额收益,资产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标准,应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接受评估委托后,评估机构组织人员对委托方技术开发、产品开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就该技术的权属、厂房设备及动力需求、原材料供应、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咨询了有关专家,调查表明,技术资产是该公司无形资产的主体。从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的应用范围、产品性能价格比、产品垄断性的可能性等方面分析得知,市场前景很好,估计专利技术未来经济寿命还有7年。从财务报告中评估师分析计算出企业平均每年增加销售收入603.6万元,前4年销售净利润率平均为12.7%,经过测算,预计该收益水平一直持续到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到第5年收益大致持平,第6年到第7年销售收入略微下降。评估该无形资产步骤如下:

1.该公司无形资产的资产清查

该公司承担并完成了部、省科技计划项目3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2项),获得各种科技奖励28项,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6项,获得各种奖状、奖杯58个。众多的科技成果和有关技术的基础工作和成绩,使得该公司振动机械产品迅速发展成为有25个系列,近千个规格。产品畅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和非洲地区。

2.测算未来7年的年净收益

评定估算的思路:先计算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用每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得出。再计算评估值,即把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加总求和,从而得出无形资产评估值。

未来第1年净收益=(3462.88+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未来第2年净收益=(4066.41+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3年净收益=(4669.94+603.53)×12.7%=5273.47×12.7%=669.73(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万元)

未来第6年=(5273.47-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7年=(4669.94-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3.该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流动资产+建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5670.48(万元)

4.测算未来7年的年超额收益(扣除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为4.77%

未来第1年超额收益=516.43-5670.48×4.77%=245.95(万元)

未来第2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5670.48×4.77%=399.25(万元)

未来第6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7年超额收益=516.433-5670.48×4.77%=245.95(万元)

5.折现率确定,折现率一般由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报酬率两部分组成。由于矿冶设备处于中期,技术风险应中等,风险报酬率估算为5%,以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作为无风险利率,折现率估算应适当=4.77%+5%=9.77%。

6.无形资产评估值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245.95/(1+9.77%)+322.6/(1+9.77%)2+399.25/(1+9.77%)3+399.25/(1+9.77%)4+399.25/(1+9.77%)5+322.6/(1+9.77%)6+245.95/(1+9.77%)7=1631.6(万元)

“差额法”应用的关键在于如何取得各变量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如何确保这些信息资料的可靠性。

四、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思考

1.应进一步把握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由于无形资产一般不会单独产生效益,它要与企业中其它资产共同协同才能够产生收益。这样,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往往要将各项资产协同作用产生的收益进行分离,界定属于被评估无形资产直接产生的收益即超额收益。我国仍有部分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其次,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个受内在和外在多种因素影响的概念。内在因素包括无形资产自身的性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无形资产垄断程度及转让内容等因素;外在因素包括市场因素、法律因素、政治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相比较而言,内在因素是影响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关键,而外在因素对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实现也有重要影响。

2.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培训

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涉及到评估学、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需要认真学习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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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企业开始渐渐重视无形资产,而现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凸现的形势下,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表现为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尤其重要。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近年来,因为经历了不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取得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陷入“瓶颈”,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至今没有单独立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尚未完全明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问题突出,有时方法运用不当或监管不到位,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或高评、滥评现象时有发生。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实践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计算机软件、财产权、版权、特许经营许可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优惠融资条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30项。

无形资产具有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的作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在美、日、德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甚至高达70%。在激烈的市场博弈鏖战中,企业要立于不败,最终将得益于包括专利技术、驰名品牌以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的竞争力。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措施

1.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合伙、合资、资产转制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无形资产价值由于金额大、项目错综复杂,其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广泛为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无形资产被忽视或低估会使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因此无形资产评估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少评、不评、滥评,都会导致国有、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2.建立与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标准。近年理论界对无形资产的研究不断掀起,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尚待加强。1999年底北京某评估所对山东电力集团的“鲁能”品牌评估价值为428亿,而同在北京的另一个评估所却得出不同结果,认为“鲁能”价值不足260亿,对同一标的、差不多时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一时掀起千层浪,有教授出来解释说方法不同、结果不同属正常,笔者认为评估方法、标准、指南再详细,以规范指导评估师工作,评估结果会客观些。

3.在竞争中挖掘企业潜力、提升企业能力。知识时代,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企业的重要支柱,需要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数据和量化指标,充分计量无形资产是为了更好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以及购并中发生的商誉和企业经营中自创商誉。由此需要评估师结合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分析各要素,量化企业专利技术和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的法宝。

三、评估方法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各有风险。比如:在采用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某种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资料较完整,将这些历史成本按现时成本价值加以修订再扣除相应的损耗和贬值。如遇到原始成本资料不完整时,运用重置成本法会无从下手、得出结果很难准确真实。市场法是以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据以评估的方法,如市场被垄断或不活跃、有价无市时,这种方法评出的结果也会背离实际。收益法是以未来预期收益作为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更看重其获利能力,因此是个很好的方法,但前提是要充分考虑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可见不同的评估方法都存在其局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即在市场上寻找一个或几个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据以分析、推断、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很直接、易理解。

2.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条件

(1)交易充分活跃、有效、无垄断的市场。冷冷清清、有价无市的市场不叫市场,同类资产近期甚至全年无交易数据,要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2)公开的、非秘密交易的市场。有时买卖双方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不愿公开财务核心资料或迫于竞争的压力等等各种原因、选择不公开黑市交易,这是违法的、政策不允许的,市场没能公开,这种情况下运营市场法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3)要充分考虑可比性。市场交易活跃是最基本的,如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

3.对应用市场法风险、缺陷的思考

实施市场法评估的过程是:第一步,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上寻找尽可能多的与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即寻找近期交易的相似的资产。第二步,详细分析影响该项无形资产价值因素,比如交易时间、无形资产功能、市场发育情况、交易条件及供需情况等。第三步,评估标的与参照物比较、调整,就影响价格的所有因素逐项对比打分、修订。第四步,综合评出结果。如果市场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如遇以下情况,运用市场法评估风险极大,评估结果很难准确、可靠,比如:第一,如果市场垄断或不活跃,交易很少或黑市交易;第二,由于每个企业无形资产所处的研发、应用、获利程度不同,超额盈利能力也不同,因此不存在可比性;第三,企业是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还有企业的商标、市场资产、智力资产、人力资源等不好界定,这样没办法在市场上寻找到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类似的参照物,从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北京的两家评估机构对“鲁能”品牌评估结果大相径庭的原因也正出于此,由于市场条件、交易情况、可比程度、方法运用、因素分析不同甚至评估师本身判断或假设不同导致同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属无奈的正常。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的研究,首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等各类市场。其次运用市场法评估的时候,突破常规思路,适当结合其他的方法,深入思考、折衷测算,比如考虑市场类似参照物价值的同时该项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等等,综合验证评估结果,以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全面的、准确度更高的,不会出现评估结果极高或极低尴尬,同时也会降低评估师的职业风险。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由各级国资和行业协会联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会审,以维护所有者利益。

理论界与实践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从未停止过,各种方法的标准、优劣比较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标准,提高行业自律能力、降低评估执业风险。评估师门在评估运用无形资产时无论运用哪种方法,都要综合考虑影响评估价值的各个因素,并结合成本法、收益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以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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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海生.嵌入无形资产的会计恒等式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J].2008(9).

[3]姜楠.资产评估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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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现实意义

1.企业发展过程中无形资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企业以无形资产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越来越常见,这些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等,所以大多数企业也开始纷纷重视自身无形资产的建设。与此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尤其是最近相当活跃的企业融资、收购以及联营等经济活动中,无形资产也体现了较大的价值。随着无形资产价值比重的增加,做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

2.有利于保护无形资产,防止其流失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累积和创新它的无形资产。而如果企业未能意识到它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对其实施有效保护措施,那么企业的无形资产将会轻易流失,甚至被其他企业利用起来,这对企业将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只有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估,其价值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有利于企业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并对现有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和整合。

3.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品牌意识,推进品牌建设

品牌是当前市场竞争中为人所熟知的也是最具市场潜力的无形资产。为了让品牌建设者始终满怀信心,企业应当做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与此同时,也能让那些尚没有品牌意识的经营者意识到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品牌意识,推进品牌建设。

4.完善现代化市场的需要

随着无形资产重要性的增强,市场经济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形资产,由此造成的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那么这就要求一个公正公平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从而使得纠纷双方结果达成一致。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评估,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其评估结果也有天壤之别,因而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方法选择过程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是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已有文献中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文主要讨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在明确评估对象以后,按照评估对象在其剩余使用寿命内每年可以获得的预期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采用收益现值法无疑是科学的,因为这种方法注重的是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而这也是无形资产最重要的价值所在。所以本文采用收益法。

根据无形资产转让计价方式不同,收益法在应用上可以表示为:

(1)

(2)

式中:V为无形资产评估值;K为无形资产分成率;Rt为第t 年分成基数(超额收益);t为收益期限;r为折现率;Y为最低收费额。

式(1)和式(2)的不同之处是式(2)中多了一项最低收费额, 这是指在无形资产的转让中, 根据购买方实际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收取转让费的场合所确定的“旱涝保收”收入,有时称之为“入门费”。不过在后项计算无形资产的分成率时,是按扣除最低收费额后测算的,本质上与式(1)是一致的。通常称式(1)为收益模式, 式(2)为成本―收益模式。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风险

由上文所述,可见收益法是目前最适合于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但是由于方法本身的要求,评估过程仍存在着以下风险:

1.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准确界定

无形资产评估的出发点就是找准无形资产的具体对象,但是无形资产的无实体性特点使其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成为无形资产评估一个难点。

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师以及被评估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往往不够充分。比如,一些难以评估的无形资产,比如特许经营权、商誉等容易被忽略不计;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而出现的一些非传统的新型无形资产(如期权价值、客户关系等)也容易由于认识不足而被忽视。

另一种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的表现在于只注重无形资产的外在形式,不关注无形资产的实质内容,造成无形资产的虚评。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忽略了其未来的获利能力,造成无形资产的虚评。

2.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界定与测算有一定难度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无形资产通常是与企业中其它有形资产相互协同才能产生收益。无形资产通常不会单独产生收益,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中,应当采用恰当的手段把无形资产的收益和其它有形资产有效的区分开来,进一步计算出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收益。而这一要求对于目前的技术而言是一大难点,只要界定过程中有偏差,就会造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不准确,从而影响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二是影响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的因素有许多。内在的因素有无形资产自身的、经济寿命、性能以及垄断程度等因素,外在的因素则是指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其中对无形资产超额收益起着决定作用的是内在因素,而外在因素也对其有重要影响。正是因为有这众多的不确定因素,造成了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界定与测算具有一定难度。

3.无形资产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确定无形资产收益的期限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条件:一个是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另一个是剩余经济使用年限。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通常采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作为收益期限,尽管如此,但无形资产产生价值主要还是来源于它的超额收益,而它的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会影响到其寿命的长短以及产生价值的大小,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也要同时考虑其剩余经济试用年限。

4.折现率的选取有一定难度

由于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需要使用折现率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那么采用不同的折现率将会使得同一个评估方案呈现出不一样的评估结果,折现率的细微差异都会在评估结果中体现出来,因此采用收益法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选取选取合适的折现率极为重要。

折现率是未来的收益转化为现值的比率,也可以看成是投资报酬率。而投资报酬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无风险报酬率;二是风险报酬率。通常来说,无风险报酬率不需要人为进行选取,它取决于资金的机会成本,即无风险报酬率不能低于该投资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通常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同期国库券利率确定,而对于要确定承担风险所必需的报酬率的问题,只能采用现代财务理论中已经确定的那些关于投资报酬率的定性结论,从而协助确定资产评估中所需要的折现率,仅是一个理论值,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折现率的准确性,并且增加了评估的难度。

四、采用收益法的风险控制途径

1.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扩展无形资产的范围

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当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和它的范围,这就要求评估目的的准确性,因为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评估目的下才能成立。在明确评估目的之后,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该作为评估对象。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无形资产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在确定无形资产评估范围时,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无形资产的内涵,而应该努力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适当扩大和丰富无形资产的外延,从而避免由于无形资产外延窄小而造成无形资产的漏评。

2.加强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的评估,尤其是在使用收益法时,评估风险的高低和评估人员的人为操作具有很大关系。所以,评估人员队伍的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具体实施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估规范意见进行操作。此外,评估人员还应当对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及产权情况有详细的认识,关于此无形资产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处理的特殊规定;公司的概况、历史沿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的市场环境;市场中相类似的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针对委托方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评估人员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严格审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法识别出委托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做好对无形资产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当按照严格的顺序做好对数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并且认真核查全部数据资料的来源,从而保证所有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避免差错。由于无形资产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稳定性,包括收益分成率、折现率以及未来收益,再加上无法完全获取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所以,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地考虑发生误差的可能性,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规避,尽量减少评估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4.正确预测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

在采用收益法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无形资产收益额的预测。对超额收益造成影响的因素很多,这就要求在预测超额收益的过程中全面考虑众多因素。具体而言,应当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超额收益必须是无形资产带来的。由于无形资产单独一般不一定会产生收益,它是与有形资产相协同而带来收益的。所以,在评估过程中应当把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单独分离出来。第二,应注重无形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由于超额收益本身就是指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因此,在进行评估中,对其收益的判断更应关注的是其未来的获利能力。第三,对于初次交易未使用过的无形资产的收益预测应当首要关注它的成本。预测无形资产时主要依据过去的收益情况,因此,对于初次交易的未使用过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就成为了主要因素。第四,在预测收益时,要理解国家宏观政策。无形资产收益的预测往往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要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该种无形资产持控制还是扶持的态度。第五,对无形资产的收益进行预测时,还应关注在整个预测年限中,该企业的成本变动趋势和生产销售计划,此外还应考虑无形资产自身的技术先进性和相似无形资产的替代性和竞争性。

5.合理确定折现率

由于折现率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评估结果,所以确定准确无误的折现率就显得极为重要。在确定折现率时,应当遵守以下几点:第一,应当以一样的视角去计算收益额和折现率,比如收益额是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那么折现率也应当不包含通货膨胀率。此外,不能直接把行业的基准收益率用来当作折现率,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第二,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评估目的和收益分成的情况及其假设条件,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折现率。这就要求在评估过程中要关注折现率和收益成分是否是互相匹配的,以及无形资产的收益率和企业整体的平均收益率、企业其它相关资产的收益率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第三,基本的折现率应该高于无风险报酬率,因为风险是和报酬相对应的,这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的。总之,我国在折现率确定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在实际选择收益率时,我们应当适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成熟的操作标准,再结合本企业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来合理确定折现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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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勤丰.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与防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3]高建来,张浩.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应用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2009(5).

[4]唐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面临的困境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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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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