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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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现行部门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制度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编制预算将财政性资金、单位收支纳入统一管理,收入预算采用标准收入法编制,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
1.2普遍采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建立下属单位的国库单一账户,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反映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单位收入通过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则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向个人、用款单位或商品供应商支付资金。
1.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机制,实现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1.4完善预算技术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质量。预算管理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对现有预算会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视角对现行预算会计进行改进,以期望提高预算会计信息含量,实现对预算及预算执行的全面反映。
2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必要性
2.1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预算会计目标
预算会计的目标是全面、真实地核算和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现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全程、全面监督,确保预算执行按照预算计划,强化预算管理水平。预算会计为了全面反映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需要针对预算执行周期不同阶段的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正确划分预算执行的阶段和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会计核算更有利于实现上述预算会计目标。
2.2提高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合理性
按照预算执行周期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满足审计、行政管理及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从而有效地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错误,提高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理性。(1)保障预算收支执行。按照预算执行周期进行会计核算使得预算执行的分阶段信息更加详细,便于及时发现预算数与实际数之间的差额,并根据差额确定原因,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项目收支业务。(2)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将合同(或协议)、项目管理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将支出承诺、核实及付款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结算等预算执行环节相对应,提供有关合同、项目执行的完整会计信息,强化合同及项目管理。(3)加强财政风险管理。这里所说的财政风险包括支付风险和贷款担保风险等。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具有前瞻性的信息,而这类信息正是风险管理最需要的信息。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向上延伸至预算批准,向后延伸至合同管理和财政资金报告,使得会计确认和记录的时间跨度变大,核算范围拓宽,进而为财政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4)为预算编制和调整提供更有用的信息。预算编制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收支信息,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提供了有关项目的全部收支情况,更全面地反映项目结余信息,有利于为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3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3.1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
目前,有关预算会计应当以收付实现制还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的讨论并没有一致意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诸多缺陷,而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条件尚不成熟,预算执行周期的核算和收付可以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从而扬长避短,更好地服务于预算会计目标的实现。
3.2会计要素的设置
会计要素是有关会计核算对象最基本的分类,预算会计要素应当可以作为会计主表的主体结构,会计要素之间满足勾稽关系,能够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会计要素项目用以进行会计计量。基于以上标准,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政府预算会计中设置“二元结构”的会计要素。其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并按照预算周期不同阶段设置会计要素项目和会计账户。而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会计要素。同时,考虑到总预算会计及单位预算会计的特点,可以将上述账户进一步合并为六个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六个要素。为了与总预算会计保持协调,并减少单位预算会计的工作量,本文建议采用六要素模式。
3.3会计账户设置及账务处理
3.3.1预算会计账户的设置
会计账户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在确立了“二元结构”的会计要素后,下一步需要细化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即进一步确定对应的预算会计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在预算会计账户与财务会计账户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协调使用预算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是进行核算的关键。一种方法是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分别设置,独立核算;另一种方法是设置同一套包含预算会计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的会计账户体系。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采用第二种方法,即采用一套会计账户进行核算。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将讨论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体系,在不同阶段的账户设置情况。(1)预算批准阶段。预算获得权力机关批准后,设置“计划收入”核算批准的预算金额“,核定支出”核算批准的支出金额“,计划结余”反映上述两项的结余。(2)承诺阶段。在合同签订或协议签订时,设置“承诺支出”和“承诺支出准备”账户,反映商品或服务的订购情况,进行借贷记账业务。(3)核实阶段。在验收入库或接受服务后,通过“应计收入”和“应计支出”账户反映已经确认的由预算单位享有或承担的未来收入或未来支出。(4)结算阶段。设置“实际收入”反映单位实际收到的金额,设置“实际支出”反映单位实际支付的金额,设置“实际结余”反映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3.3.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1)预算审批阶段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收入计划借记“计划收入”,按照核定的拨款数量贷记“核定支出”,两者之差在“计划结余”核算。(2)在预算收入周期的核实阶段,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计收入”。(3)预算单位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时,借记“承诺支出”,贷记“承诺支出准备”。(4)在购进商品、接受劳务后,验收入库并收到付款凭证时,借记“应计支出”,贷记“承诺支出”。(5)向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时,需要结转应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应计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给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的金额,借记“实际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上述会计处理需要根据涉及的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明细科目中进行核算和记录。(6)期末结转处理。预算收支相关的科目应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结转清零,这与预算编制要求的零基预算的要求相符合。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5-0032-002
一、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比较
1.会计目标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企业会计的目标不再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成为企业会计目标的首要出发点,将投资者作为企业会计财务信息首要使用者,凸现了投资者的地位,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比较
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作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两大分支,它们遵循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较大共性,即都必须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及时性、重要性。但是由于二者核算主体和核算目的不同,它们又遵循自己特有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作为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服务的企业会计,准确核算企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自然是其首要任务,企业会计还遵循一个与确认利润有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预算会计还遵循两个与预算的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质量要求:统一性;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中央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和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核算中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强调的是货币资金的实收实付,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因此,收付实现制既不记录非现金交易事项对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也不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所有非现金交易不作为收入、支出来进行核算,相应的债权、债务也没有合理的确认,这必然会导致预算会计信息不完整。而这些隐性负债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必然使得预算会计信息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无法有效分析政府资金运用效果,导致政府的财政决策和预算控制失去可靠的基础。
4.会计要素的比较
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主要有两点区别:第一,从数量上看企业会计有六个会计要素,而预算会计只有五个会计要素,不对“利润”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第二,从名称上看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与“净资产”会计要素。企业资产运行的增值归投资者所有,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故称所有者权益;预算会计不以盈利作为目的,称其为净资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而在预算会计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类科目应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企业会计侧重于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故有费用和利润分配两类会计要素;预算会计侧重于对分配及社会消费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其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其收入和支出是直线型的,收入转向支出即终结,没有收支循环的过程,无需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
5.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
第一,报表结构的比较。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设计的,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都是结转后的余额,是静态报表;预算会计年终转帐前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支出 =负债+净资产+收入”的结构设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是期末余额,是静态资料,支出和收入两类科目的期末数是“本年累计发生额”,是动态资料。
第二,报告内容的比较。预算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企业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应披露的相关信息,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组成。而预算会计的财务报告是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编制的,披露的信息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也不够充分。
二、改进和完善预算会计的必要性
1.从政府职能的转变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政府职能转换主要体现了:一是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用人民的资金,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包括各项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应该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的监督;三是在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情况下,人民与政府之间应该构建起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政府负有公共受托责任;四是政府的职能逐步走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
2.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平、透明,要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效信息的需要,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也同样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3.从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逐步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预算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需要相应的完善预算会计制度做保障。
三、改进预算会计制度的建议
1.明确预算会计的目标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起点应是确定会计目标,可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目标,以决策有用观为主体,结合受托责任观综合确定目标。如果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的目标则有助于完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内容,有利于提供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政府绩效,满足实际使用人和潜在使用人的需求,从而帮助政府有效履行其公共治理的职能。
2.逐步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方式应是逐步的,然后加大推行的力度和范围,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和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模式,结合预算会计的环境和实际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国自己的道路。在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初期,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采用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但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应偿还的内外债务、政府间上解支出及补助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对欠发工资、养老保险金、需要分期摊销的大宗服务消耗或购买性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3.拓宽预算会计要素
借鉴企业会计的成功经验,可将现行设置的五个会计要素变更为六大会计要素,相应增加“结余”要素,预算会计中的“结余”虽不同于利润,但也是收入支出配比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单位运用资金的成绩,它具有实质性含义,同时改变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的设计依据。确定预算会计要素时还可突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将“净资产”改为“基金”,这样,就可以弥补“净资产”不能表明事物本质以及会计报表等式与国际上的做法严重不相符的缺陷。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采用“基金、结余”要素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借鉴。
4.完善预算会计核算内容
预算会计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对目前核算内容的不全面应该根据财政体制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步尽快完善。比如,按照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针对现行政府产权无法用财务数据表达的事实,尽快将政府产权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可以分别从存量和增量两部分进行核算,核算政府产权时,对涉及财政收支的事项,还要进行收支核算;针对现有的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相对独立的核算,收支进行配比,单独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信息,无论是缴存国库的还是缴存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都作为收入核算,拨出作支出核算,更应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当然社会保险基金经营机构的资金运行,仍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具体核算,财政部门不能代替。
5.健全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首先,科学设计报表体系。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可通过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等附表对外披露信息;行政单位会计可披露收支结余结转表、经费收支明细表、基建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事业单位会计应披露收支结余分配表、事业收支明细表、经营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其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披露预算会计信息。预算会计的信息体系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报表,还应该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不仅要通过人大公布预算会计的预算和决算,还要通过网络、电视、平面媒体等传播途径公布预算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张月玲.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核算原则的比较研究[J]. 商业研究, 2002(1)
[2]邵积荣.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发面的差异[J].中国工会财会,2002(1)
[3]张川.“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中的区别[J].交通财会,2003(1)
[4]李恩,王玉德,李梅晨.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核算差异[J]. 财会月刊,2006(4)
[5]李定清.预算会计的目标[J].会计之友,2007(2)
关键词:
预算会计;基本理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会计体系跟随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日渐完善的企业会计体系对预算会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深化预算会计的改革,涉及到会计理论体系的诸多问题,对预算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将为预算会计改革探明道路,保证改革的方向正确。
一、预算会计的重要性
预算会计是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之一,会计按照反应与监督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侧重点不同,对企业会计来说,业务重点是对于在生产与流通环节之中的各种会计业务;而预算会计则侧重对于分配以及社会消费环节。严格来说,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预算以及事业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执行的会计。预算会计,是有属于其自身特殊的特征和性质的,公共性、财政性是其显著特点,但最为关键的,还是其自带的非营利性质。预算管理是预算会计的中心。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预算会计的目的,所以,预算会计主要适用于政府以及事业行政单位;与之相反的企业会计的中心则是资本与资金的循环,其目的是营利,所以企业会计是主要被使用与各类企业。从经济学角度讲,利润的最大化毫无疑问是企业活动的最根本目的,但是,政府与事业行政单位与企业不同,它们的活动目的是实现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具有很浓重的公益色彩。因此,作为国家在财务方面管理的基础和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的预算会计在当今有着无与伦比的作用。
二、预算会计的基本问题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的活动的服务对象。一个会计主体的必须条件是拥有一定资产、承担相应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财务活动,并且能够实行独立核算。会计主体的功能是可以划定会计活动的边限。会计活动必须在会计主体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对于预算会计来说,主体就是为之服务的政府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和宏观性,由于预算会计的对象都基本都具有非营利性,所以,预算会计又被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
(二)会计基础
所谓会计基础,就是用来确认与记录收支的标准。资金运动是会计的操作对象。任何收支都有已经被固定的运动过程,在会计制度中用来确定收支的标准都应该有十分明确规定,我国确认的标准规定从会计学的角度被称为“会计基础”。预算会计的对象的经济活动都是具有特殊性的,一是营利不是预算会计的对象基本目的,但是,业务中有偿服务是存在的,其中有的甚至还可以盈利。二是预算会计的对象的经济业务可以被分为一般的收入与支出业务与经营的收入与支出支业务,对经营收入与支出业务来说,成本核算是必须的。预算会计的限定将经济活动分为事业活动、经营活动两类,并且进行明确规定,对事业单位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实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但是,收支核算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是允许使用的。而主要考量因素是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地位。
(三)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的构成要素,是用来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手段。会计要素有利于会计方面的科目设置,还对设计会计报表这一难题有重要的帮助作用。预算会计的对象是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的资金收支以及形成的资产与负债等。中国在1998年1月1日推行的新预算会计制度中,融合了对企业会计改革的经验与国外的主流方式,将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五个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被确定的这五个会计要素之间关系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不仅是当前我国复式帐建立的基础,也是会计从业人员在设计会计报表结构时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四)会计报告
在我国,比较通用的预算会计报表是由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总预算会计报表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三表构成的。三种报表包括两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除两张主表外还有会计报表附注和附表等。为帮助使用者理解报表内容对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解释是会计报表附注使用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主要使用的会计方式、预算执行说明。附表是用来对重要内容作出补充的报表。预算会计中基本数字表是最为特殊的又重要的附表。其主要用来反映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和工作成果的报表。重要程度并不亚于主表,因为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业绩评价时非经济指标也是极其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财政改革的正在逐步前进,事业单位对预算会计的统筹更加依赖,因此,预算会计体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需要会计从业人员的进一步理解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孙建丽.预算会计体系基本理论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2,08:21-22.
[2]赵建勇.预算会计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J].财经研究,1999,06:59-63.
[3]王秀莲.预算会计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山西经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2:52-53.
1会计对象不同预算会计以预算资金及其运动为对象,以预算年度为会计期间,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当年的预算收支及结果。现代政府会计以政府单位为会计主体,除了包括预算会计对象外,还包括整个预算资金的连续运动及累积结果,将国有资产及政府的债权、债务的价值运动也作为政府会计对象。
2会计基础不同历史上,世界各国的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都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近年来,随着预算体制改革和对政府会计信息需求的不断扩大,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逐渐成为各国政府会计的主流和改革方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的大部分国家已进行了政府会计基础改革,改革后采用的会计基础分为三种: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以及完全的权责发生制。GASB的第34号准则公告则要求政府会计根据财务报告视角采用双重形式的会计基础:政府整体报告、企业基金使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政务基金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外,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对预算收支业务,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有其优点,但政府会计,由于其会计对象扩展、会计目标扩大,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财务活动及其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确认基础不应采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而应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即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对某些会计事项要采用权责发生制。
3会计模式不同由于政府会计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在其使用上,往往要限定用途,即通过预算限定。因此,为更好地体现专款专用原则,现代政府会计应从传统的预算会计模式扩展为基金会计模式。我国应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会计模式。
4会计要素不同我国预算会计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要素,这种划分体现了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但与GASB规定的政府会计要素作进一步比较后,发现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以下差异:首先,资产定义方面不同:GAS对资产定义的内涵是一种财务资源,我国则将其定义为一种经济资源。其次,GASB为了区分各年度的财务受托责任,将基金资产(负债)与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分开处理,我国并未进行区分。中美两国政府会计要素差异具体。
5财务报告不同首先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不同,现将中美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区别进行比较(具体见表2)。传统预算会计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为政府部门、各级人大服务的;现代政府会计提供政府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应全面反映政府财务业绩、与受托责任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其次是财务报告的组成和具体内容不同,政府财务报告要复杂得多。最后是政府财务报告由于其使用者的广泛,为证明其客观公允性,一般需要进行财务报告鉴定,而传统预算会计是不需要进行会计鉴定的。长期以来,我们强调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预算会计主要为加强预算管理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由于预算分期,预算管理的重心主要在于预算当期的财务收支,预算会计也就自然把核算的重点放在当期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方面。从另一个方面看,会计理论界也没有对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与联系作深入的研究。作者认为,应从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政府会计,预算会计应当作为预算执行会计融合在政府会计之中。超级秘书网
因此,作者主张,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应当合二为一共同组成政府会计,国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基建拨款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三部分都参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运行,因此也是政府会计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预算会计应逐步向政府会计扩展,而且我国正尝试构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体系。因此,建立政府会计体系是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长期目标和思路。建立政府会计,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客观真实地评价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实现其会计目标。因为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相比,其涉及的会计事项要比预算收支复杂得多,政府会计应当对整个财务收支情况及财务状况承担受托责任。总之我们相信,只有不断地吸收其他国家政府会计改革的优秀理论、思想、技术和方法,我们才能在强壮自身的过程中不重复发达国家的曲折和弯路,才能使自身的落后状态尽快适应其最新的发展,从而实现后来者居上!正如诺曼•马克斯所说,当今时代带给我们的是挑战和机会。
虽然我国在会计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但我们坚信在未来的发展空间里,只要我们正视问题并坚持努力开拓,一定能找到符合我国政府会计的实际理论、技术和方法,以期更高、更远的未来!
参考文献
[1]杜雁.基于公允价值的写作论文我国政府会计研究.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5,10.
2、会计基础不同历史上,世界各国的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都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近年来,随着预算体制改革和对政府会计信息需求的不断扩大,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逐渐成为各国政府会计的主流和改革方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大部分国家已进行了政府会计基础改革,改革后采用的会计基础分为三种: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以及完全的权责发生制。Z的第34号准则公告则要求政府会计根据财务报告视角采用双重形式的会计基础:政府整体报告、企业基金使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政务基金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外,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对预算收支业务,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有其优点,但政府会计,由于其会计对象扩展、会计目标扩大,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财务活动及其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确认基础不应采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而应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即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对某些会计事项要采用权责发生制。
3、会计模式不同由于政府会计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在其使用上,往往要限定用途,即通过预算限定。因此,为更好地体现专款专用原则,现代政府会计应从传统的预算会计模式扩展为基金会计模式。我国应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会计模式。
4、会计要素不同我国预算会计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要素,这种划分体现了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但与Z规定的政府会计要素作进一步比较后,发现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以下差异:首先,资产定义方面不同:Z 对资产定义的内涵是一种财务资源,我国则将其定义为一种经济资源。其次,Z为了区分各年度的财务受托责任,将基金资产(负债)与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分开处理,我国并未进行区分。中美两国政府会计要素差异具体。
作者:张琦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公共财政、公共管理与政府治理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共领域的信息需求,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我国既定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下,如何能既提高会计系统的信息含量与质量,以满足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需求,又不削弱会计系统预算管理的重要功能,成为改革的难题。本文从分析我国政府现有会计系统的局限性入手,借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IPSASB”)与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GASB”)的有关做法,探讨一种适合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与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是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逻辑起点,对它进行分析能够明确未来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
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是一种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其目的主要是为国家预算执行服务,它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财政职能、执行国家预算的重要手段(财政部会计司,2005)。因此,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又被通称为“预算会计”。毋需置疑,现行的预算会计系统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安全完整,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显现出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有会计系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无法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情况。我国预算会计系统强调为预算管理服务,因而造成整个会计系统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政府控制的大量长期资产及其消耗情况、政府承担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在我国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缺乏完整的披露。
第二,现有会计系统也非真正意义上的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虽冠以“预算”会计之名,实际上却是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混合体,这表现为:一方面,除了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外,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还部分反映了资产的存量信息。例如,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现有系统既反映预算支出(预算会计信息),也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现有预算会计系统确认的资产并非完全源于预算资金,它还可能源于非预算资金。其次,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但未在同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貌。此外,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滞后的预算会计系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也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办法,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三,现有会计系统按照组织机构分别设置会计制度,缺乏完整统一的体系,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片段性。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按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库、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分别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预算资金总的取得与分配情况,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披露单位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税收会计等则反映预算资金的具体来源。但上述各会计系统的科目设置与报表系统自成体系、缺乏衔接,既难以全面反映政府预算资金整体收支流程(包括取得、分配与使用过程),也无法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既非单纯的预算会计系统,也非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而是一种缺乏完整性与系统性的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这种混合会计系统既无法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业绩,也难以提供全面的预算信息,发挥预算管理的优势功能。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大都主张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逐步采用应计制基础替代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的现金制基础,使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目标。
然而,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与采用应计制并非政府会计改革的“万能良药”。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政府资产的消耗情况是众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在政府会计系统中引入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似乎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然而,如果不对我国政府现有的会计系统进行适当调整,简单在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会误导预算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对于预算信息使用者而言,折旧费用既非政府财务资源的来源,也非财务资源的实际使用。预算会计中的折旧信息将造成该政府主体需要增加预算资金补偿的误解。
由此可见,能否在我国政府会计中采用西方国家的做法,直接引入应计制,值得反思:其一,西方国家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由过程评价逐渐转换为结果评价,其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能够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存量与结构、承担债务的规模与偿还情况,以及政府的营运成本,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结果评价。但我国政府目前仍强调预算过程控制(如收支执行过程是否符合预算安排),现金制相对应计制能更有效地服务于预算的过程控制目标。其二,西方国家政府治理的重点已逐步由合规性管理转为绩效管理,而应计制会计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国目前仍强调合规管理,政府会计系统的重点在于政府资金取得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如政府的支出控制(确保支出总量不突破预算和法律的规定)等方面。现金制在核算资金的流入与流出方面具有固有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合规性管理的需求。
鉴于以上分析,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不能一味地强调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替代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也不应简单比较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劣,盲目地以应计制取代现金制,或者直接在现有会计系统中增加应计制运用的比重。在分析我国政府会计的改革路径时,有必要再明确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现实目标,以及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策略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会计系统新的构建思路,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亟待明确的问题:改革路径设计的前提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存在的上述局限以及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引发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它们的解决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路径选择与设计的前提。
(一)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
正确界定政府会计并区别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改革的理论起点与实施前提。在辨析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关系的相关文献中,大致存在以下观点:一是政府会计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刘学华,2004)。这些文献认为,我国使用的预算会计概念就是西方国家使用的政府会计概念,二者只是名称不同,并无实质性区别;二是政府会计包括预算会计。目前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较多,他们主要按照“支出周期”的观念,认为预算会计是追踪拨款和拨款使用的政府会计,它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王雍君,2004);三是预算会计包括政府会计(张月玲,2004)。持该观点的学者按照“组织类型”构造框架的思想理解预算会计,认为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基建会计及税收会计等部分,而其中只有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才能被称为政府会计。
本文赞同上述第二种观点,认为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会计除了反映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过程中的预算信息外,还需要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营运业绩等财务信息。完整的政府会计系统至少应由反映政府预算信息的预算会计子系统与反映政府财务信息的财务会计子系统共同构成。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目标的现实定位
政府会计应在公共领域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何种重要作用将决定改革的目标定位。美国联邦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联邦财务报告目标》(SSFACNo.1)将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归纳为预算的真实性、运营绩效、受托责任以及系统和控制四个方面(陈工孟、张琦,2004)。可见,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与政府受托责任、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认为,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与政府绩效评价都需要多元化信息的支持,单纯的会计系统难以全面满足其需求。因此,以解除公共受托责任或政府绩效评价作为我国现阶段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较为理想化,以此为目标构建会计系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回归会计的本质功能,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应兼顾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目标。该目标下政府会计信息主要体现为各种财务信息,包括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全面成本核算系统的建立)、对政府资产的管理水平(包括存量信息、流量信息与耗费信息)、政府承担债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偿还能力等;二是预算管理目标。政府预算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定预算,它强调立法机构对政府资金使用的控制。预算一旦被立法机构批准,政府必须强制执行,调整空间较小。在预算管理目标下,政府会计主要用于披露预算编制与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初始预算编制信息、预算调整信息、最终预算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等,并确保各环节预算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三)我国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
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是近年来政府会计的学者们探讨频率最高的话题。大多数学者通过比较应计制和现金制的优缺点后认为,在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上,应计制要优于现金制(陈胜群等,2002等)。学者们还指出,鉴于应计制固有的缺陷和引入的障碍,政府会计不可能一次性、全盘地引入应计制基础(陈立齐等,2003)。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制的优点在于会计系统对现金流转情况的反映与控制,应计制的优点则在于主体财务状况的全面评价以及提高政府活动资源耗费与成本的透明度(程晓佳,2005)。因此,政府会计在选择核算基础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较大程度地运用应计制有利于政府的财务管理与绩效评价,但不利于政府的预算管理,而较大程度地运用现金制则正好相反。本文认为,在设计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时,需考虑会计系统不同类型子系统的具体需求,分别发挥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点,并确定两种基础运用的程度。
三、我国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与协调
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既要以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为目标,又不能以削弱会计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为代价。政府会计系统必须进行功能划分,否则,在保持我国现有混合会计系统的前提下,笼而统之地探讨政府会计改革问题将无法兼顾上述目标。本文认为,分别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发挥两类不同会计系统各自的优势功能,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一种现实路径选择。
(一)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
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需在充分考虑其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分别予以构架。
1.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
新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应以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为最终目标,它关注政府资金使用计划的拟定与实际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会计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构建目标应侧重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衔接,披露预算各环节信息。
预算会计系统是政府披露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情况的主要渠道,它对于改进公共部门财务透明度而言非常重要。通过预算会计系统,政府官员向公众披露在已批准预算中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有利于解除政府官员在预算方面的受托责任(Hughes,2004)。基于此,IPSASB在2006年颁布的24号准则《财务报表中的预算信息披露》与2004年的研究报告《预算报告》中要求预算会计在三个环节与预算系统衔接:(1)预算编制与事前报告过程。在该过程中,会计系统为预算编制提供前瞻性财务信息;(2)预算执行与会计控制过程。在该过程中,预算会计系统应设立预算收入、拨款、分配、承诺等账户,以便预算与实际结果进行对比;(3)事后预算报告与评价过程。在该过程中,报告主体往往在财政年度末公布事后预算报告,如预算与实际比较报表等,以便信息使用者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出评价。
第二,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需符合预算管理不同阶段的需要,现阶段应以现金制为主。
不同阶段的预算系统可以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即现金制基础、修正制基础与应计制基础:(1)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如目前大部分国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2)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在这一目标下,应计制将发挥优势,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3)当预算系统处于上述两个阶段的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的现金制或修正的应计制基础,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我国目前的法定预算强调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预算编制采用现金制基础。因此,预算会计体系应遵循与预算编制相同的基础,也采用现金制。
第三,会计主体应整合所有预算资金的使用单位,核算对象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
如前文所述,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按照单位性质进行划分的,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科目使用缺乏对应关系。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无法反映预算资金流转过程的全貌,政府难以披露预算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因此,未来在制定新的预算会计标准时,不宜按照单位类别分别规定,而应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预算单位统一的预算会计标准与账户体系,最终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套预算会计账户的目标。无论是财政部门、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只要是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结转或使用的单位都应作为预算会计主体的组成部分,纳入新预算会计标准的规范范围。
预算会计系统在确定核算对象时,应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从一级政府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再到各单位的实际使用都应包括在该层次政府统一的预算会计系统中。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控制。因此,在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中,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
第四,预算信息的披露与报告应反映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预算会计系统通过预算报告来披露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预算报告可以按照年度与中期编制。中期预算报告一般包括:(1)中期收入报表。该报表反映截止到当日实际确认的收入、本年的预计收入,以及实际确认收入占预计总收入的比例;(2)中期支出报表。该报表与中期收入报表对应,反映本年拨款总额、截止到报告日的实际支出、截止到当日的保留支出(reserveexpenditure)(1),以及拨款中的未保留余额;(3)中期收入与支出报表。该报表中除了按照收支类别反映上述两表中的有关数据,还提供收入扣除支出与保留支出后的结余信息。年度预算报表的编制与中期预算报表中的收入与支出报表类似,它包括年度最初的预算数、最终(修订过)的预算数、实际金额,以及预算与实际的差额。通过中期或年度预算报告能披露主体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额,也能披露实际收入与实际支出的差额,从而反映出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2.政府财务会计系统的构建
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不同于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它关注的是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方面。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构建目标应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披露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GASB在其第1号公告中将信息使用者对政府会计的信息需求分为三个主要方面:评价预算的符合程度;评价政府主体当年的运营成果;评价政府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以及政府到期履行债务的能力。其中,预算符合程度的评价能在政府预算会计系统中得以反映,而另外两方面的需求则需要政府财务会计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对应GASB的上述规范,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应在于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资产与负债存量的全面信息),以及政府运营成果(政府收入与费用信息)等方面的信息。简言之,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无论是由预算活动还是非预算活动引起)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的反映对象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信息)与运营业绩表(包括收入、费用或成本等运营成果信息)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
第二,在充分考虑政府行为特征的前提下,会计核算基础与会计要素应向企业会计趋同。
一些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会计规范已不再专门区分企业财务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2),而是要求所有主体(包括企业主体与政府主体)共同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以便增强不同类型主体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目前不宜直接在政府财务会计中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但应逐步向企业会计趋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应计制的运用。政府财务会计需要全面反映政府控制的资源及其消耗、承担的债务,以及发生的全部成本,现金制基础无法提供上述信息,应计制基础的逐步引入将成为必然选择。例如,上文提及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由于现有政府会计系统混合了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直接对混合系统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势必给预算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即折旧可能意味着预算资金的补偿。但如果财务会计系统已经与预算会计系统分离,在纯财务会计系统中运用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便不会造成上述误解,折旧在财务会计系统中仅反映着固定资产的消耗程度。
(2)财务会计要素的设立。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也应与企业财务会计要素趋同。按照上述政府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反映政府资源的存量及其结构(政府资产)、资源的增加(政府收入与政府负债)以及资源的耗费(政府费用),因此,有必要比照企业会计设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与费用五个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并重点关注政府资产、负债与费用的内容:对于资产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财务资源外,还应确认非财务资源(如房屋等实物资产),以及这些资源的耗费情况(如折旧)。但对于那些难以计量的政府资源(如自然资源与历史遗迹)可暂不纳入政府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负债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已产生的法定义务外,还需考虑政府大量尚未产生的非法定义务,如各种承诺、养老金等。改革的决策者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负债确认的具体标准。对于费用要素而言,财务会计系统应采用应计制基础下的费用要素替代现金制基础下的支出要素,以便政府成本核算系统的构建。
第三,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应考虑我国公共部门设置的特点。
我国公共部门体系的确认无法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以行政性政府(狭义政府)作为会计主体。我国的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需要考虑两个原则:一是该主体是否承担政府职能;二是该主体是否占用公共资源。按照上述原则,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主体除包括政府行政单位外,还包括履行部分政府职能并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主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1)政府机构(部门或单位)主体,它反映某一政府下属部门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2)某级政府主体,它将一级政府下辖的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下级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合并披露;(3)国家主体,它将合并反映前两个层次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并在条件成熟时,将不属于任何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的自然资源、历史遗迹等也包括在该层次的财务会计系统中。以国家主体编制的财务报告反映了一国公共资源的总体状况。
(二)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协调与整合
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处于互补关系,它们需要通过整合与协调,共同履行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
1.信息披露方式与报告模式的协调与整合
GASB与IPSASB都致力于两种政府会计子系统,即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融合研究。GASB(1999)在第34号准则《州和地方政府基本财务报表与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提出新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基本财务报表与必要的补充信息三个部分。其中,基本财务报表中的“政府整体层面财务报表”主要披露政府财务会计信息,包括政府财务状况信息、营运成本信息与项目收支信息等方面。而“必要补充信息”部分则要求提供比较预算报表,包括报告期的原始预算、最终预算,以及实际现金流入量、流出量与余额。因此,34号准则的财务报告模式实际上整合了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
IPSASB(2006)也在上述24号准则中提出了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综合披露预算信息与财务信息的构想,具体包括两种做法:一是直接在相关财务报表(如营运业绩表)中增设预算信息栏,该栏包括年初预算金额、最终(修改后)预算金额,以便将预算的实际执行数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反映政府的预算执行业绩。在第一种方式下,预算信息将被直接整合于财务报表中;二是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外,单独编制一张预算与实际数据比较报表,直接利用预算会计系统对预算数据与实际执行数据进行比较。在第二种方式下,政府年度报告包括了基于财务会计系统的政府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与净资产变动表等(3),以及基于预算会计系统的预算—实际比较报表。
2.两类会计系统中收支类账户的协调
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中都将设置收支类账户,如预算会计账户体系中的预计收入、收入、拨款、支出、保留支出等账户,以及财务会计账户体系中的收入、费用等账户。本文建议,两类会计系统在收支账户的分类方式应尽可能地保持一致(4),以便未来条件成熟时,在政府年度综合财务报告中,直接比较现金制基础的预算会计收支信息与应计制基础的财务会计收支信息,最终评价政府预算收支的实际执行业绩。
3.电算化系统对两类会计系统整合的支持
电算化会计系统通过编程,可以实现两类会计系统的整合。会计人员未来在录入某一交易或事项时,可以借助编制识别码,由计算机程序自动选择不同会计系统:如该事项或交易只影响预算编制,计算机会直接将事项记录在预算会计系统中;如该事项或交易对预算系统没有影响,计算机则只将事项记录在财务会计系统中;如果该事项或交易既影响预算执行,又对主体的财务状况或营运成果构成影响,计算机程序将自动同时生成预算会计分录与财务会计分录,分别计入上述两类会计系统。会计期间结束后,计算机程序还将直接生成资产负债表、营运业绩表、预算—实际比较报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
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是会计学科的两大分支。预算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它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盈利组织,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和财政性的特点。而企业会计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形式,采用特定方法,对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核算与监督,为有关方面提供可靠、有用的财务信息,与营利活动密切相关。因此,两者虽有很多不同之处,但同时也有很多联系。
1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联系
首先,我国政府与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采用的财政供给型管理方式和报账制会计管理模式是与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对过去我国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地拓宽和发展,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变化和加强,绝大部分国有非盈利单位一改过去纯国拨经费收支的局面,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势态,并强调成本核算,从只注重现金收付走上了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的轨道。这一变化导致部分事业单位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再者,两者有很多共同点。第一,两者的会计基本假设是相同的,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第二,两者在会计核算的原则上也有相同之处,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等;第三,两者的会计要素方面的确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内容和方法上也有共同点,企业会计要素包括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而预算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2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不同点及其研究
2.1核算基础不同。预算会计采用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企业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收付实现制简单明了,对于几乎不发生复杂的经济业务的事业单位以及非营利性组织,能使账务更加清晰明确,但是对于经营性收支,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有时,企业发生的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政状况与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在核算过程中采用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
2.2两者会计制度不同。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次在所有者权益列报中,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收入主要来自等价交换取得,即交换易收入;合算原则有13个分别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会计报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预算会计制度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中:资产=负债+净资产;在净资产中,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在会计合算原则中有11个原则,分别为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配比原则、实际成本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在会计报表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2.3所用的会计科目不同。在处理同一业务时,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分录形式相同,借贷方向相同,但因不同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不同而将有关内容分别记入不同账户。3两种制度转换衔接的基本原则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转换衔接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企业会计制度》为标准进行调整原则、追溯调整原则、符合公认原则、特别处理原则、重要性原则、明确调整程序原则。综上所述,我国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虽然在制度上有很多不尽相同地方,但是两者也有很多联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已无法满足现阶段公共财政管理需要,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等改革的要求,因此在未来,预算会计会慢慢向企业会计靠拢,使得自身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一、我国两大会计体系的概况
财务会计包括两大类,即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和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企业会计,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预算会计。在现代会计中,企业会计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会计体系,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是一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活动。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不同,企业的创立和存在,其基本的目的是获取经营利润。因此,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主要是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的。
在现代会计中,预算会计是以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的会计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其目的是通过各自的业务(服务)活动,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因此,预算会计则是以政府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国家经济和人民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心,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非营利组织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活动。
二、具体分析我国两大会计体系异同
1.发展背景
20世纪9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对资本保全的要求程度与日俱增,同时,为向政府、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可理解的通用会计信息,满足不同信息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于1993年进行了大规模的会计制度改革,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13个行业会计制度)并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等,使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进一步完善。
20世纪50年代我国预算会计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下诞生。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从此我国预算会计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走上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模式的道路。
2.会计涵义
会计的主体和客体不同。会计行为的客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会计的客体实质上是资金的运动。虽然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活动都是围绕资金的运动进行的,但是由于各单位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他们的经济活动和所应达到的目标不一样,因而价值运动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不相同。企业会计的对对象是从事企业经营资金的运动;预算会计的对象是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资金运动。
会计要素与会计恒等式不同。企业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既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企业会计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预算会计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
会计原则不同。谨慎性原则,预算会计不设这一原则;企业会计实行配比原则,而预算会计没有;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而预算会计中只有事业单位执行此原则,其他则实行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以历史成本计价;事业单位以此计价,行政单位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无此原则;事业单位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而企业单位则不同
3.会计核算及特殊性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财务、成本、成本指标,据以考核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在我国企业会计会计核算的基础大多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预算会计核算的基础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除事业单位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会计是以某一企业为主体,核算内容只能是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一切与本企业经济活动相联系的经济活动,都应归属于对方的核算内容,不属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是以整个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来组织核算,既要核算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也要核算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利税上缴情况。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包括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每一过程都涉及收付两方面,核算过程复杂;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方面,没有生产和销售环节,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为企业在进行商品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为:预算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状况的三个阶段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具体核算内容是由两个部分和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组成。两个部分是指财政总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会计是财政部门记录、计算、反映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结果全面情况的核算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是以国家预算支出安排到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那部分资金为核算内容。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目的是通过核算,使企业以最少的资金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预算会计核算目的在于体现预算收支政策的执行情况,而不在于营利。
另外,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相对应;专用基金专款专用;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一般没有损益的核算。在企业会计中,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实行成本核算。
4.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的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而预算会计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这三类会计科目的具体科目根据其单位性质名称也有所不同。
5.会计报表的内容
企业会计的会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说明书。
预算会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
参考文献:
[1]预算会计/赵建勇主编. ―3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7.10 第1―25页、第165―170页、第273―279页、第383―391页、第404―415页
预算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再加上“结余”,除了净资产、结余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利润有区别外,其他几个要素,从字面上看与企业会计要素没什么差异,实际上预算会计要素在引用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即费用)四个具体要素时,其名称表述和具体内涵应当有很多不同。这是因为,第一,会计主体的非营利性。预算会计主体——财政机关及事业行政单位(不含所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同)是非营利性的组织。第二,会计对象的非经营性。预算会计对象是以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是非经营性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的性质、内容、运动形式、目的也是不同的。可见,预算会计要素与企业会计要素比较,在内容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上,还是存在重要差别的。
一、关于“净资产”
1.肯定的论点
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差额用“净资产”一词最为合适,因为“净资产”一词概念清楚,意思明确,不会产生歧义。持反对意见的同志可能认为资产和净资产在逻辑上有循环定义的意味,殊不知,对于业主,权益、产权或净资产从来就没有脱离过资产和负债两个概念去定义。 “净资产”一词概念清楚,意思明确,与国际通行叫法一致。
2.否定的论点
相当一部分同志主张用净资产的概念,这大概是借鉴西方国家用词的结果。但是,使用净资产这一概念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净资产不是一个能够确指的概念,它只能表明资产和负债在数量上的差额,而不能表明事物的内涵;不能体现其本质,不能体现这部分资财所属主体可使用的资源的本质属性。会计平衡公式要求各会计要素应是并列关系,不容许各要素之间存有属种关系。净资产”作为会计要素这一概念不准确。
二、关于“基金”
1.肯定的论点
基金是事业单位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即国家或有关方面为兴办、维持或发展某种事业而建立的专门用途的资金,也包括该单位从运营过程中吸收和积累的资金。
基金虽然容易与现行有关专用名词相混,但却能恰当地体现其本质属性,而且词性上属于中性词,单位会计的基金是各投资者(包括捐赠者)所投入的基金和单位的公益金、未分配结余等。
2.否定的论点
主张叫“基金”或“基金余额”,并且采用“资产-负债=基金(或基金余额)”的平衡等式,其不妥之处有:①“基金”一词在我国习惯上有不同用法。②“基金”是政府会计的会计主体,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用“基金”一词难以同政府会计主体分清。
三、关于“所有者权益”(或产权)
1.肯定的论点
在“所有者权益”一词中,所有者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单位,具备多方面的内涵,主要看谁来投资。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这一名称,不仅企业可以适用,事业单位也可以适用。 “产权”或“单位产权”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可以理解为国家、其他法人单位和投资者对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所有权,实质上和“所有者权益”基本上是一个意思。产权是一个预算会计主体对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国家产权(国家拥有并为本单位使用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基金、各种周转金),法人产权(或称单位产权),专用基金等。
2.否定的论点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主体的盈余及剩余资财分配权,非营利组织是不存在业益的,显然不适用。主张用所有者权益,实际上是抹煞了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界限。企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是企业规模大小的象征,也是企业获得长期负债的资信保证。
四、关于“结余”
1.肯定的论点
会计对象的内容决定会计要素应有结余。会计要素是对会汁对象进行的科学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所以会计要素的确立,重要的一个原则,是看会计对象是否含有这一内容。因为如果会计对象含有这一内容,而没有设置这方面的要素,这就造成了不应有的漏项,会计工作无法体现全面、完整反映监督的职能;如果会计对象没有这一内容,而设置了这方面的会计要素,就会造成会计要素的虚设。所以会计对象的内容与会计要素应当是等同的同一关系。
2.否定的论点。“结余”不适合作为会计要素的原因,一是作为会计要素,起码要有具体内容与固定分类的实际意义。二是从预算会计制度设计方案看,三是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
五、关于“资产”
主要观点如下:如果行政单位引入资产,其资产是否也可用“经济资源”为其内涵?严格地说,应该不能用。因为行政单位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其资产不能为行政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这样的资产,不能以“经济资源”为其内涵。
改革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决定采用“经济资源”的提法。《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一、预算会计体系和政府会计的组成
我国预算会计对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包括预算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状况的三个阶段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预算资金为对象。因而,凡是与预算资金分配有关的收、支及其结果,就构成了预算会计体系。具体讲是由两个部分和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组成。两个部分是指财政总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会计是财政部门记录、计算、反映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结果全面情况的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是以国家预算支出安排到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那部分资金为对象,所以是一部分预算资金支出安排使用情况的会计。两者在范围和性质上具有本质差别。可以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财政总会计分配资金后续核算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构成总会计分配资金后续核算其他部分的还有:(1)企业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挖潜改造、增拨或新拨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的后续核算;(2)基本建设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后续核算;(3)农业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农业事业和各种支农资金的后续核算。所以,与企业会计、基本建设会计和农业会计相对应,仅行政事业单位划入预算会计,于逻辑上也有探讨的余地。预算会计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是指财政会计、行政机关会计和一部分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的全额预算单位会计,以及另一部分事业单位形成的差额预算单位会计。所谓全额预算单位是指没有收入的行政事业机关,及基本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数额不大的一些事业单位,如学校。因其资金需要全额或基本全额来自国家预算拨款,故称全额预算单位,其会计相应称为全额预算单位会计,或简称为全额会计。相应地,差额预算单位是指那些有稳定、经常和较多收入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先“以收抵支”,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再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因这些单位的全部资金需要中仅有一部分来自国家预算拨款,即国家预算列入的只是其“支大于收”的差额预算单位,其会计称为差额预算单位会计,或简称为差额会计。
预算会计体系的这种划分方法,从当前预算资金的实际运动和今后政府功能改革的要求看,存在两个十分明显的理论缺陷和实践不符状况。
首行,预算会计的对象不清。通常认为,预算会计的对象是预算资金,因而,预算会计核算预算资金收、支、结存的全过程。但从这个意义上,如前所述,它并未涵盖预算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支农和基本建设部分。所以,其概念与内容未取得一致。另一说,认为预算会计是非物质生产领域的会计,它与企业会计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农业等形成“各持半壁江山”的局面,然而,据此划分的“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概念,同样缺乏理论依据。因为,饮食、服务、宾馆、旅游等行业也是非物质生产领域,但它们并不能计入预算会计范围。事实上,按这种思想划分预算会计体系的观点,更接近于“产业与非产业”——“非产业”属预算会计,或“企业与非企业”——“非企业’属预算会计的划分标准。但若以此为标准,预算会计的对象就不仅仅限于预算资金。
其次,原有的全额单位会计和差额单位会计划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很难适应当前和今后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过去全额单位会计包括了全部行政机关和一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学校。但近10年来,学校经费来源的渠道已大大增加,不再单单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实践中,学杂费收入、校办企业收入、社会捐赠收入、房屋和场地出租收入,已经占学校经费特别是高等院校经费的相当大部分,国家预算拨款在许多学校已不足60%。很显然,它们已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的“全额预算”拨款单位,而是事实上的“差额预算”补助单位。与此同时,不可忽视的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9年义务制教育制度,使得我国小学和中学理论上将长期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拨款。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各个学校所处地区、地理位置不同,其“创收能力”就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学校是全额预算拨款,还是差额预算补助,以及补助程度很难有统一标准。再从原有的差额预算单位医院看,由于药品价格和住院费标准的提高,医院收入数额大大增加,特别是一些开办了所属药品或医疗器械厂的医院,其收入可能有较大水平的提高,大大减轻了国家财政拨款的压力。实际情况是,除国家财政的定项补助外,医院某种程度上似乎已成为经济核算单位。当然,它与企业的经济核算制仍有本质的不同。
总之,原本实行的、以预算拨款程度为标准的预算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预算会计体系划分,不仅明显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而且由于交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将不利于政府职能的长期规范。
笔者主张,将我国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重新划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或简称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两个部分。或者,更确切地讲,是用政府会计和事业会计两个概念取代预算会计概念。由此形成我国整个会计体系及其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会计、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产业会计(企业会计)。其中,政府会计由财政总会计(或称预算会计)和行政机关会计(或称机关会计)组成。事业会计由原预算会计的一个部分独立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以区别于政府职能。
改革前后预算会计体系对比图
重建我国政府会计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继续沿用原有预算会计体系已不能适应单位预算改革的新情况,不利于提高预算会计管理工作质量。其中的主要矛盾表现在事业单位方面。因为,就原有预算会计体系看,经济活动内容变化最大,对预算管理影响最直接的,正是事业单位改革。这种变化和影响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对资金收付式记帐法、预算会计准则以及科目分类和核算过程等各个方面。事实上,在原有预算会计范围内,有的地方和单位已经在资金收付式记帐法之外,使用了借贷记帐法、反收付式记帐法等几种记帐方法,同时适用着不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核算制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思想,同时存在着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类资金,预算外(或其他)类资金又划分为:预算外财政性资金,单位创收抵支收入,应缴预算资金,专项拨款资金,以及从预算资金中提取而形成的专用基金等等。显然,原有预算会计体系还将不利于预算外资金的改革。
其次,建立政府会计,可以政府活动为依据,有利于政府职能分工和完善。例如,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实质上反映了政府对这部分事业实行“统包”的政策,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证明,应当是社会与政府共同办事业,政府既不必要“统包”,也无能力“统包”。政府职能必须向公共品提供转换。
最后,建立政府会计体系便于适用一致的记帐方法。同时,事业单位会计成为独立的会计体系后,也有利于加强事业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提高事业效果。
二、政府会计的界定
政府会计根据政府政治经济的活动情况及其在资金上的反映,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其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进行连续地、系统地、及时地记帐、算帐和报帐。为国家预算管理和立法机构实施预算监督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资料。
政府会计仍以预算资金为记帐主体,但却以政府活动范围为外延。通过财政总会计,记录、计算和反映国家总预算的运动过程及其运动结果,是政府会计的主要方面。通过行政机关会计,记录、计算和反映政府经费的使用过程及其结果,有利于机关定员定额管理,促进节约使用经费;有利于政府职能完善,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政府会计要按照一定的准则进行。以便处理会计对象、会计事项和会计信息时具有相应规范的标准。政府会计准则同样要包括基本准则,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编报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三个层次。本节着重讨论政府会计对原预算会计改革中出现重大变革的几个重要环节,如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政府会计要素等。
(一)关于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以“权责”为标准建立的会计核算制度,将本期应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一并计入本期收益和成本,而不论其是否实际发生。这对从事生产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有利于企业会计正确地反映生产经营的当期成本。而以“实际收付”为标准建立的会计核算制度,只以本期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计入当期“收益”和“成本”。也就是说,某项收入或支付即使“应当发生”,但只要本期并未实际发生,就不能计入当期收益或成本。一般讲,收付实现制更适宜于那些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必要进行成本核算的“非盈利性”的组织和团体。
政府会计应采用何种会计核算制度?
首先,从政府会计核算对象的要求看。政府在经济性质上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政府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经营性收益和相应的经营成本。所以,总体上讲,政府会计不宜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以取“收付实现制”为适。其次,政府作为“非盈利性组织”通常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税务成本、国债发行成本本质上都属于“费用”,不存在“应收”或“应付”的问题,一般也无需进行费用集合和费用分摊,甚至不必对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再次,从国家预算资金的实际运动过程看,当期未实际收进的资金其实根本不可能作为当期的预算收入。举例来讲,若当期计划发行国债1000亿元,在实际认购900亿元的情况下,当年的国家债务收入只能是900亿元,而不可能认定为1000亿元。又如,一笔应收税款,因企业资金困难未实际缴库而拖欠,虽然极不合理,但仍然无法认定为当期国家税收收入。总之,在政府会计每项支出必须有实际资金保证的情况下,基于政府作为“非盈利性组织”的基本属性,政府会计制度比较适宜于选择“收付实现制”作为其核算基础。
(二)关于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
在原预算会计中,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通常有两个,总预算使用“银行支出数”,单位预算使用“实际支出数”。
总预算按照预算计划向单位预算实施拨款,预算资金由国库转拨到预算单位的开户银行,国库资金减少了。但按预算管理和核算的制度规定,国库资金的这一支付过程,被认定是“预算拨款”,而非“预算支出”。预算支出的实际成立要在预算单位动用银行存款支付各项费用之时,称之为“支出报销”。显然,总预算实施预算拨款和支出报销是两个过程,其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是单位的“银行支出数”
总预算之所以将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划分为两个阶段,是与其预算经费管理体制的传统做法——结余上缴相适应的。因为在结余上缴的情况下,唯有单位实际支取动用的金额才最终成为“预算支出”额。虽然拨款但未支取的单位存款,经过“结余上缴”,又形成了国库资金,当然不能作为“预算支出”处理。然而,传统的结余上缴体制早已被“结余留用”的包干制所取代。也就是说,国库对单位拨款后,即便单位年度内对该项存款分文未取,也不必另行缴回国库,这意味着国库一经拨款、一旦减少,就不再形成回流。因而,传统的不准“以拨代支”已无实际意义。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也不应再是单位的“银行支出数”。恰恰相反,预算支出在拨款和支出的关系上应当“以拨作支”,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应当改为“国库拨款数”。
在改革预算支出核报的数字基础的同时,可以继续保留反映事业实际效果的“实际支出数”。但对单位来说,“实际支出数”的涵义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过去“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支出数”即“银行支出数”之间存在简单的联系,两者相差一个“支取未报数”——表现为单位暂付款项、库存材料和现金等。一般是实际支出数小于银行支出数。现在,单位经费来源渠道大大增加,国库拨款仅占单位经费来源的40—60%,“实际支出数”在反映事业效果的同时,与国家预算支出数的联系却淡化了,缺少了直接的关系。
(三)关于政府会计要素的确认
作为以经济特征归类的会计对象,会计要素的选择和确认,对政府会计核算及其会计报告制度,具有很大的影响。
政府会计要素是政府会计工作的具体对象,是政府会计用以反映预算资金包括总预算收支和政府机关经费收支运动状况及其结果的基本因素。因而也是构成政府会计报表,以及财政总决算和政府机关决算报表的最基本的组件。有鉴于此,笔者以为,政府会计要素似可由收入、支出、结余三个要素组成。这里首先需要解决的疑虑是:为何不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象企业会计那样也作为政府会计要素?这实质是由于政府会计的属性完全不同于企业会计所决定的。政府会计本质上是一种“分配会计”,企业会计则是“经营会计”。前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对已有“蛋糕”的“切块”和“分食”;后者是一种生产和创造,着力于“做大蛋糕”。例如,企业会计的资产要素是指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政府资产尽管也有能力为政府增加经济收益,但政企分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要求政府用其“资产”去创造收益。企业资产的大多数具体内容也不适用于政府会计。如政府没有设置递延资产的必要,基于政府至高无上的权威,也无法估量政府无形资产的价值等等。所以,只要我们承认政府资产与国有资产的差别,不把国有资产的经营与政府的一些固定资产混淆在一起,政府的固定资产不是作为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政府会计就不必设置资产及其相应的负债和净资产要素。
政府收入完全不同于企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收入。企业收入是一种经营收入,其收入多寡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收入抵补支出成本之后形成企业经营成果。事业单位收入则是一种业务活动收入,依据单位对社会和个人提供服务的状况而收取。事业收入要抵补事业活动成本或费用。而政府收入则主要是凭借其政治权力的强力而“凭空”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税收),无需直接提供等价交换。或者是凭借其崇高的信誉而向企业和个人筹借的(公债)。政府收入并非为抵补“成本”,而在于其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及其经济稳定与发展的职能需要。
政府支出也完全不同于企业支出和事业支出。企业事业支出的目的在于创造出各自新的物质产品和劳务,属于经营和业务活动的成本。政府支出在实现财政职能的同时,主要用于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实现转移支付和谐调经济发展。因而,政府支出作为一种宏观经济和社会需要,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微观活动不可同日而语。
政府不是经营性组织,因而也不具有“盈利”的任务,政府收入原则上全部用于安排支出。不管是“量入为出”的指导原则,还是“量出为入”的理财思想,收支的大体平衡体现了政府收支的基本性质和本质要求。尽管作为凭借政治权力和高度信用的政府收支完全有能力做到收支结余或者赤字,但是,政府收支实际运动的结果,即使排除政策导向的主观因素,也必然会存在现实的差额,或者收入略大于支出形成结余,或者支出略大于收入形成赤字。而一般地,在平衡预算的原则下,略有结余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也更符合政府收支运动的规律。所以,政府会计设置“结余”要素是完全必要的,它与“收入”和“支出”要素形成组合,共同构成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报表的基本“组件”。其平衡公式为:收入-支出=结余
三、记帐方法的讨论
政府会计采用何种记帐方法,决不仅仅是记帐符号的差别和记帐技术的适应性问题。尽管从记帐技术或方法简便程度上讲,记帐方法的选用和讨论似乎没有必要过于认真地大动干戈,特别是在大量采用计算机记帐之后,然而,一旦跳出“技术性”的角度,记帐方法的选择就与记帐对象,以及特定会计属性和该会计记帐、算帐、报帐的内在要求具有密切的联系,关系到该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如上所述,政府会计作为一种分配会计,其目的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筹集和安排使用资金的过程及其结果,没有投入和产出的概念,因而无需象企业会计那样计算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果,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再从财政资金实际运动过程看,通常是先组织收入,再将所筹资金按比例分配使用到各个方面,最后形成了财政收支的结果。所以,笔者以为,政府会计继续采用“资金收付式记帐法”,不仅简便易行,而且更能体现财政资金收付的基本特征。不仅不会损害政府会计核算的科学性,而且更加符合其核算对象的运动规律,或者说更具有科学性。事实上,由“资金收付式记帐法”概括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等会计要素也与国家预算报告和审查制度更趋于一致,有利于立法机构对政府理财行为的监督。
从政府会计业务核算内容及核算结果的会计报告讲,资金收付式记帐法的核算过程和结果报告也更明晰和合理。举例来讲,假定总预算组织收入,对机关拨款,机关支用经费,报销的一系列过程如下:
①财政总预算组织一笔税款入库100;
②财政将资金80拨给机关;
③机关收到②项财政拨款80;
④机关日常支用经费70;
⑤期末机关按支用数向财政报帐;
⑥财政对⑤项机关经费报销;
又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不考虑诸如“银行支出数”之类的报销标准问题。分别以“资金收付式记帐法”和“借贷记帐法”核算上述过程为:
以资金收付式记帐法进行的会计核算
总预算会计………机关会计
(一)预算会计不适应当前预算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收支2条线,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等相继出台,这些新举措有力的保障推动了预算改革,同时,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制度配套。但是由于现行收付实现制原则的局限,带来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不能全面反应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尤其地方政府负债问题越来越突出,以收付实现制原则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上只能反映实际现金支出的部分,尚未发生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财务报告没有反应。
(三)现行预算会计要素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新业务
我国政府财政部门已针对改革试点情况在制度中作了部分修改,并制定了相应的试点核算办法。但是,该办法仅适用于中心试点单位,不适用于地方财政和所属预算单位,对于在日常活动中出现的新业务也没有统一的要素核算,因此,还不能说明其普遍实用性。目前,我国各地区均在开展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试点,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由于存在区域因素,而试点办法没有兼顾地方做法,并不利于各地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二、完善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由于预算管理体系发生了改革,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等改革的要求。
(一)修订完善《预算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居民个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监督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节约,是否能谋求最大化的福利。政府财政活动是否真实客观。势必要求政府预算提供正确、及时、完整、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的财务报告。因此,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预算法,国家预算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流转程序,所以,将使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面临又一次改革。
(三)完善我国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国外的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活动,但不同的是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以及国家控股的营利组织。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会计同属于企业会计体系,跟政府会计是并列关系,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表现。由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依照非营利组织的核算原则。
1.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否应同时包括国有事业单位和民营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组织。所谓营利事业单位可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人认为有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规范,非国有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些是否能适应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的需要。总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其适用范围如何,需要明确;
1.2事业行政单位的月度资产负责表反映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个会计要素的内容,时点指标与时期指标混在一起,静态报表包括了动态指标,结果不但此表收支项目指标与收支情况表重复,而且“结余”项目只反映上年结余,不显示本年结余,应如何改进;
1.3总预算会计报表未能全面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等基本会计要素的内容。例如:①资产中只反映人民币财政存款,未反映外币结存,内外债务的发生额和累计余额的情况。②报表只列示了政策购入的有价证券,没有列示其他发行的债券。③预算执行报告只反映当期预算收支余超,而没有披露滚存结余或赤字,以上各项均不能充分揭示财政风险,应如何使之完善起来;
1.4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国有资本金的投资和收益,如何在预算会计中反映出来;
1.5为了恰当地反映政府各方面财政状况,总预算会计是否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代替完全的收付实现制;
1.6是否需要从预算会计模式转换为基金会计模式,如何转换,需要创造什么条件;
1.7在预算会计的内容开始突破预算收支结合而扩展为政府各种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条件下,预算会计是否要改变名称,是改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或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计;
1.8在已与政府(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不再归为政府系列的条件下,政府会计是否就不需要再包括事业单位会计了,是否应该像西方那样把国有企业会计纳入政府会计系列等等。
2搞好预算会计研究工作需注意的问题为了搞好预算会计的研究工作,根据理论创新的要求,我们应该注意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2.1既要遵循基本业务理论,又不拘泥于某些具体原则、方法。在会计理论下,历来认为预算会计应实行收付实现制的收支核算基础。1997年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更广泛地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且提出政府总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也有其局限性,无法完整、合理地反映社会公共资源的分摊、核算和结转,无法准确、真实地反映社会公共资源的分摊、真实地反映政府的各种“隐性债务”和社会保险基金,不利于防范政府财政风险。现在,世界上已有一些国家将政府会计的记账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所以,会计理论上的某些公认的观点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加以审视。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