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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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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篇1

摘要:本文从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忽略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弱化、约束激励机制的缺乏等问题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思考,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联系起来、将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联系起来以及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关键词 :内部控制;保险公司;建设;COSO报告

美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责任危机”和“安德鲁飓风”使得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破产数量不断增加。2007年的金融危机更使得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几乎破产。在我国国企体制下虽未有破产先例,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变、复杂性以及保险行业生存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些违规操作,暴露出保险行业存在的高风险和内部控制的不完善,比如2013年泛鑫保险高管陈怡携款外逃。2008年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我国保险业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得出我们保险在寿险和非寿险业处于“双高”的风险状态。虽然在行政监督作用下我国保险业内部控制取得了一定进步,如在2010年8月保险监督委员会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制定了相应规范。但我国保险行业内部控制由于起步较晚仍属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因此,本文从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出发,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在这两项的基础上提出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思考。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尽管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等监管机关和保险公司自身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但与保险业发达的外国公司相比,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忽略内部控制。根据美国内部控制概念框架报告(即COSO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是三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合法合规性。而国内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往往限于差错舞弊、会计资料的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忽略了考虑经营的效率效果这个具体目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观点局限于满足监管要求和降低监管成本方面,并未站在与保险行业的生存发展战略角度,未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经营效率方面。此外,国内一些保险公司存在人治高于法治的情况,即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那么也只是形象工程,并为严格实行,并不对公司上层具有约束和监督作用。这样使得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缺乏动态性、适应性和前瞻性,难以及时捕捉保险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因此在忽略内部控制的公司,首先应该培养内部控制的意识,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控制的基础。要建立适应本公司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注意牵制程序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对制度好的内部控制程序要严格实行,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2)内部审计弱化。我国保险公司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或机构,但是一般设置的人员都比较少,所监管的问题也都是违纪违规、离任审计和常规审计等,很少有审计部门把企业成本控制、经营和财务风险等经营效率和效果作为审查的重点。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大多受到公司经理层等部门的领导,以致于在资源的配置以及审计范围等受到限制,阻碍了他们的工作,甚至当出现审计问题的时候,部门领导可能将审计部门的工作转移到财务部门。为此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实现独立性和客观性,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保证内部审计业务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展和实施。对此,保险公司需要为内部审计机构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将其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负责。经费和人力资源等这些也都要匹配,并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3)约束激励机制的缺乏。这也是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的一个原因。任何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都无法有效地实施。在制定好内部控制制度后,如何才能保证它有效的贯彻实施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对违法人员没有具体的处罚条例,缺乏对执法主体、违法事项的事后检查和监督等,必将增大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打击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赏罚分明,可以采用精神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审计工作也要监督、严格管理,采用工作笔记的方式记录在案,适时提出反馈结果。同时也要防止保险公司的内审人员和其他部门的人员合谋串通而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构建思考

前文分析了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构建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才能够实现上述COSO报告的三个目标。其中两个目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合法合规性这与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是一致的,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才是容易被忽视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的完善,一个最主要方面就是要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沿着这个思路,除了资金安全,本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构建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联系起来。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之间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区别在于两者侧重点和目标不同。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在于降低保险公司内部的交易成本,涉及公司的各个经营环节和所有人员,目标如前所述的三点;而公司治理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控制权和所有权的权力制衡,主要涉及公司高层,以保证所有者利益不受侵害。联系在于两者紧密结合。不同的学者表述了不同的看法。王宏、张婷等(2011年)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一书中描述内部控制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邢婷婷(2013年)认为公司治理控制室内部控制的重要成分。本文同意后者的观点。公司治理控制控制着保险公司的责权利,包括对经营绩效和财务风险的控制,这些做不好,那么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也就无从说起了。所以需要将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融人公司治理中,使得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等高管既合理使用各自的职权,又相互制衡,避免所有者过多的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2)将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联系起来。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从整个企业和企业内所有的业务出发,对影响企业价值的可能面对的所有风险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不仅强调公司的运营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和资金业务等风险的管理,还强调采取投资组合和资源优化的方式规避风险增加收益。具体到保险行业,对保险公司承担的各种风险以及承担这些风险的业务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实现风险一定情况下的收益最大化或收益一定情况下的风险最小化。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都有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要求。前者控制风险带来的损失,这些潜在的风险(比如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也是企业的或有成本,而且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此时为导致企业破产的成本。两者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是发挥作用的时间点、条件以及内容的差异。全面风险管理发挥作用的时间要晚于内部控制,因为内部控制是公司成立开始就自发存在的;全面风险管理发挥作用的条件比内部控制要苛刻,只有在风险识别、评估、措施之后,才会有风险管理的效果;全面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一系列的风险流程而言的,而内部控制既包括这些风险的流程,又包括各种业务流程等。

保险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融入到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几个风险的控制:计划财务风险、资金业务风险、精算风险以及业务流程风险。计划财务风险的控制主要是指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进行控制,主要包括对公司收支预算管理、按会计准则和部门行规进行的会计核算处理和管理。全面预算制度需要跟据公司的资源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要求,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和反馈等进行严格的控制。按照会计准则和保险监管的要求建立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财务档案的完整性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及时传递沟通。我们都知道,资金业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很多公司就是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破产的,包括最近发生的两次金融危机中最终也是因为资金链的断裂使得无数家企业倒闭,因此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运用资金在全面风险管理中就显得尤为重要。资金业务风险的控制主要是指对投资决策、资产战略、债务偿还等工作进行控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主要是严格控制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制度。保险公司在控制投资流程和审批制度方面尤其需要注意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应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是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层的审批授权制度。比如融资投资业务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通过制度保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主观意志起决定性作用。资产战略主要是从战略的角度来把握整体资金的使用、配置结构(比如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比重、各个投资点的分配、资本结构等),保证资金满足保险公司偿债和监管的要求。债务偿还主要是资金安排中资产和负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这些的比率,保证偿还资金的需要、正常运营的需要以及通过这些合理配置可以降低资金成本。精算风险表现在保险公司的精算部门。大的保险公司一般都设立有精算部门,用以准备金评估、偿债能力等方面的管理,尤其要特别关注的是精算部门的准备金评估。对于精算风险的控制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准备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的假设和建立准确的准备金模型,这样满足保险公司的偿付责任需要,并精算部门的精算结果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业务流程风险需要重点关注对承包业务的控制和对理赔业务的控制。承保业务流程属于事中控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出清晰的承包操作流程和审核流程,规范核保授权、投保、保前查勘、核保保单打印等工作,对相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要核实正确性和合规合法合理性。理赔控制属于事中和事后控制,具体来说,它是承保控制的事后控制,又是它自身的事中控制。对于理赔控制应该规范其流程,采取分级授权管理的处理原则来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加强对理赔事项和人员的管理,尽可能减少理赔失误、避免虚假理赔。

(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根据COSO报告,内部控制具有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因此“信息与沟通”作为五大要素之一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这主要是从三个方面着手:归集和处理信息、反舞弊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归集和处理信息同样需要一个系统和制度安排,保证公司员工权责分别、衔接顺畅、分工科学合理,以提高信息的采集、整合、核对、分析等能力,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修正。对于反舞弊的管理,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舞弊。注册会计师执业指南中指出了它的概念,舞弊就是指公司的高层、职工或者其它方故意采用欺诈的手法获得非法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无论在什么样的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一直是反舞弊的一个重要手段。利用内控控制来防止舞弊,一个是工作流程中,对于可能发生舞弊的环节、关键领域和部门列为反舞弊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来进行约束;另一个是建立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利用外部的信息来防范和查处本公司的舞弊事项,这也是保险公司掌握舞弊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当然,无论是归集和处理信息还是反舞弊管理,最终都需要依附于信息系统的建设之上。现代的保险公司业务运作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了,信息系统的构建是一个庞大和复杂的构建系统。保险公司的承包、理赔、采购、人事、财务会计这些在多数保险公司都已经信息化了,避免了人为因素影响,实质是一个加强内部控制的行之有效方法。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本文认为除了加强自动化技术外,为了更好地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还应当注意:尽量采用信息化技术处理业务和审批制度,责任落实,建立起不同公司业务需求与系统需求相匹配的这样的一个信息系统;对于信息系统及利用信息系统所进行的工作,要适时进行评估和不断地反馈,相应地也不断地进行发展更新。

参考文献

1.王宏,张婷.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中国法律出版社.2013.

篇2

(一)控制环境控制环境包括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的因素,其内容是公司信息管理、管理者对内控的认识、法律制度、领导风格、企业文化、服务及产品构成、公司特征等。这些因素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的效率、质量。如公司出现机构性变化,就代表其业务会进行重组,其业务范围、经营目标、经营过程都会出现变化,内控的范围和方式也会随之转变。

(二)风险评价人寿保险公司内控是为了评价风险,就是评价风险的损失、真实性、应该采取的措施、出现风险对公司内部的影响。风险就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因为偏离公司目标而出现的损失。就公司而言,分析、研发、销售、组织运行、资产、财务、质量是发现风险、研究风险、预防风险,进而减少风险危害的重要环节。内控要分析、监控风险因素,建立起风险应对机制,进而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

(三)信息沟通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涵盖其每个方面与环节,尤其包括公司管理者对内控态度,对控制风险策略的配合,也会涵盖项目财险和利益团体的认知与态度。得到公司内控的信息,可以让措施获得全面的配合与响应。另外公正、客观评价风险,需要工作人员对大量信息的理解与交流,这对于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控具有重要作用。

(四)监督活动人寿保险公司的内控活动就是对也许会出现的风险。应该运用积极的方式,纠正错误,让公司向着规划目标发展,其内容包括程序和政策。公司开展内控的全部过程涉及到控制措施和风险评价,其本身一定要处于监控环境下,并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及时调整,以增强内控的质量、效率、准确性。

二、人寿保险公司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组织结构合理性较差我国大部分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多级直线管理的方式,此模式造成对下属机构控制力不足。寿险公司下设的部门重视主管的职权,缺少明确的分工,造成各部门在内控方面的感知力和反应力较差,没有在实质上构建起满足企业需要的管理制度,难以准确、及时的应对和防范风险。

(二)对内控缺乏足够的重视部分人寿保险公司对待内控制度,没有提高到战略发展角度来建设;轻视内控而重视业务,轻视制度而重视绩效依旧是部分保险公司的关键问题;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还是传统的以规模效益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业务发展为重点的考核机制,造成公司制定内控标准可以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视程度不足,只重视短期利益,而没有意识到内控不足将会为公司带来的损失。

(三)业务控制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较差销售行为中没有科学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销售监督机制不足,部分寿险公司的的下属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来对公司的销售行为和服务品质进行控制。人寿保险公司的具体业务有着明显的多样性,销售人员操作时的灵活性会影响到保险费用和客户资料的完善性与安全性,没有管理制度,就容易产生保单虚假赔理、保费不真实、投保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为公司和客户带来严重损失。

(四)内部审计没有全面发挥出功能寿险公司内审是审计部门评价与检查公司经营行为的过程。内审是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和整体治理的重视环节,是提高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的策略,虽然我国各个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都建立稽查部门,但因为传统组织观念、权限、人事制度等环节的因素,导致公司内审工作较差,人员水平较低,缺乏专业和综合知识,难以全面体现出内审的作用,没有发现并杜绝重点风险,影响人寿公司的全面管理。

三、人寿保险公司内控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人寿保险公司不同机构要完成各自的职能,各个岗位和部门间实行监督,相互约束,遵守制度为重、权利为轻的原则,构建起具有扁平化特点的组织构架,减少信息反馈步骤、减少管理环节的方式,推动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和交流,增强预防和反应风险的能力。健全人寿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经营者、企业股东的整合、分立、分离为前提,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间的责任、利益、权利关系,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连接。我国保险公司通常采取分权制衡机制来设置治理结构,股东会是保险公司的最权力机关,其能够行使任免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权力。董事会是实施业务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聘任并选举监事会成员,可以核查财务,监督职员是否违反公司制定。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要建立起互相作用、互相牵制的机制,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发展,进而实现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

(二)重视内控的战略地位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现在其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该在战略高度上制定并实施此项工作。要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考核,公司不同部门要全面实施此工作,并将内部控制工作当作是人寿保险公司重要的环节,将控制落到实处并常抓不懈,保障业务的高效、稳定发展,为实现经营目标而提供帮助。所以人寿保险公司的领导要重视内控对企业的影响,积累与学习内控的技能与知识,以务实的态度进行内部控制工作,提高风险管理的责任心,让管理者可以认识风险、控制风险,慎重、有效经营,让寿险公司得到规范、健康、高效发展。

(三)完善分析与识别风险的体系人寿保险业务具有鲜明的特点,其经营活动具有很高的风险。而公司建立内控的目标是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以实现企业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划、发现风险、评价风险,运用科学方式开展检查、评估、修正风险的工作。所以完善风险分析和识别体系能够健全管理机制,也为建立全面的内控体系提供必要服务。识别风险应以技术手段评估风险容忍度、风险程度、风险概率,对其风险级别进行判断,制定控制风险的策略,并实施监控和评估,运用管理方式和技术,减少和杜绝风险。分析风险时要重视理赔和承保风险、工作者人为风险、资金流动风险、监督风险等四个方面,准确识别这些风险,以适应市场、政策出现的变化,进而得到竞争先机,获得更好的发展。

篇3

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中经营风险较为特殊的行业,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点具有鲜明的潜在性、长期性以及复杂性,因此,保险公司对经营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范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内部控制则是保险公司预警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无法充分发挥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作用。随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颁布,为保险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指明的方向,对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特点

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特性,主要有保险的高风险性、社会性、保险期限长期性、业务管理复杂性以及会计核算预测性。因此,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样具有很多特性,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的社会性、内部控制重点的多样性、内部控制管理的复杂性以及内部控制成本高额性。因此,保险公司要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就必须充分了解内部控制的特性,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从而才能更好的提升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社会性

保险公司经营的社会性决定了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必须具有社会性的鲜明特点。因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广大社会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单纯的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人的经济利益,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到广大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并且保险公司经营的目的就是保障保险单持有人的利益,为保险单持有人提供保障和应尽的服务。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十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以业务品质和效益为中心,组织实施销售控制活动。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主要是维护市场和维护客户,进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也明确将市场和客户作为导向,实现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所以,保险公司的社会性体现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也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始终秉承的理念。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重点的多样性

由于保险公司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重点也会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涉及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仅在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控制方面、业务管理控制方面、而且还包括信息技术控制方面、资金运用控制方面,这些都会是保险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并且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运营控制主要包括产品开发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费管理、再保险管理、业务单证管理、电话中心管理、会计处理和反洗钱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处理控制。保险公司应当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会计数据采集、账目和报表生成的自动化水平。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多样性是符合《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要求,能够使保险公司重点的进行内部控制。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复杂性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复杂性。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要面对非常繁琐的业务,承包风险的多变性较为明显,现金流入和流出十分频繁,并且还要做好大量信息的收集,处理以及保密工作。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工作程序就非常复杂,那么,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信息技术控制等活动也会很复杂,进而导致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的复杂性。并且,《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基础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机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这些内容只是保险公司内控管理的基础管理控制,其他的内部控制活动必然会更加复杂,因此做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成本的高额性

保险公司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必定要投入部分成本,但是,保险公司与其他企业相比,其内部控制成本要高得多。由于保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存在很多内部和外部风险,因此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要遍布到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例如,保险公司的销售控制、运营控制、基础管理控制和资金运用控制等,从而会使保险公司付出更高的内部控制成本。

二、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的措施

我国保险公司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由于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规模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治理。但是,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要具有完善内部控制的动力,并且,内部控制就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责无旁贷的。尤其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颁布以来,保险公司更应该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应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一种联系和规范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和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就是将保险公司的内部权利进行合理的划分。保险公司有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使公司能够高效的运作,对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应该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将公司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分属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平衡各方的权力,时各个机关各司其职,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行,从而有效的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例如《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就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和监理会的职责。第四十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会要对公司内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研究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主要内控政策、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应当提交董事会讨论和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对其疏于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行为进行质询。这样就使保险公司中的各个机构权力平衡,职责明确,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实现公司管理层平衡,才能有效的完善内部控制。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对公司经营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使公司经营理念更加科学,实现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经营方式集约化,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的主动性,从而不断的完善保险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评估作为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保险公司健全风险评估体系能够有效的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有助于保险公司监测和预警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是保险公司完善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科学进行风险分类,有针对性的进行挂管理,并且把风险等级较高的方面作为内控的重点,从而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发现并确定风险点。根据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科学设计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并严格执行。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对于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内部审工作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内部审计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还应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国际内部审计标准实行,对审计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提高保险公司的审计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并且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主要风险点。审计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报告,并向同级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反馈,确保内控缺陷及时彻底整改。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为了更好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必须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保险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标准,将内部控制标准融入到经营活动中,深入到对公司员工培训、教育和日常工作和行为中,能够有效的防范不正规的行为发生,有效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例如,保险公司可以对每一项工作进行程序化控制,根据业务经营程序合理的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实行岗位设置标准化。这样能够对公司的各项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且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针对运营活动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操作流程控制,确保业务活动正常运转,防范运营风险。包括产品开发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费管理、再保险管理、业务单证管理、电话中心管理、会计处理和反洗钱等活动的全过程控制。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的提升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为例浅谈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措施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保险公司通过充分了解内部控制的鲜明特点,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完善内部控制系统,进而有效的提升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参考文献:

[1]肖薇.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02)

[2]李小青.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的影响.[J].商业研究.2007.(01)

[3]陈宁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再造.[D].清华大学.2004.(06)

[4]黄煜惠.基于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中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8.(05)

[5]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 .商业会计.2011.(08)

篇4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与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直接相关的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因其细密严格、具有财务针对性,越来越受到企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而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的对象为财产的风险,这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必然成为高风险的行业。为了化解经营和财务风险,客观上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财务方面的自我约束,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不二选择。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概念和目标

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二条专门就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作出了规定,“本规范所称的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从内部会计控制的产生、发展过程看,早期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比较狭隘,多局限于资金和财产的保护,防止财务欺诈和财务舞弊行为等。广义的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基本的目标定位为企业经营的效率性、资产的安全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等方面。近几年,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发展态势良好,随着财产保险业的整体快速发展和不断规范,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内控目标:一是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会计行为,保证经营管理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是避免或降低非系统性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公司财务战略和目标;三是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状分析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为财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积极稳健发展提供了基本财务保障和基础,对财险公司规范、有序及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近几年,随着保险监管的日益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也在不断强化。总体而言呈现以下现状: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形成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大多实行总分公司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般由总公司制定,分公司贯彻执行。因此,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基本健全。一是在组织机构上,各财产保险公司基本上设立了财务会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组织机构完备;二是在制度制定上,出于管理的需要,各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般以书面形式颁布实施,有章可循;三是会计内控流程逐步形成,从核保、收付费、单证打印、数据流转、财务审核等已经形成一定的固有程序。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统一化、克隆化现象严重

财产保险公司一般实行“条条管理”,即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分公司管理支公司的形式,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一般是总公司负责制订,分支公司负责贯彻执行。总公司通过系统授权、人员管理等机制进行管理控制,系统内部上下执行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高度统一。

随着财产保险公司家数的日益增多,财务人员在各财险公司的流动日益频繁。各财产保险公司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模仿抄袭较多,导致财险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大同小异。

(三)内部会计控制缺乏重视

对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各财产保险公司普遍认同。但是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单一的财产保险公司在规范自身方面往往陷入“囚徒困境”,因为怕“老实人吃亏”而不敢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出实招、动真格,唯恐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多数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既有强烈的愿望又有深深的顾虑。

同时,在有些领导眼中,会计工作无非是记记账、提供几张报表而已,并未认识到会计的控制作用。即便是对会计的控制作用有所认识,为了方便自己随心所欲,也往往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于不顾。

三、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是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还需要从理论上予以正视、分析。

(一)制度落实较差,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前已述及,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般制定得很好,条文框架齐全,有章可循。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具体的经营环节中,有的财产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只认为规章制度贴在墙上就行。这些公司一般没有把会计内部控制作为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而仅仅把它当成可有可无的规定。在与市场不相冲突情况下就遵守,一旦与市场相冲突了,则一切以市场为基准,对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管不顾。目前多数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快速占领市场,对会计内控制度置之不理,有章不循,甚至违章操作。有的公司为了完成任务,拿到经费而不惜寅吃卯粮,将次年的保费提前入账;有的公司甚至部分保费故意不入账,“账外流失”。至于私自提高费率、埋单等行为甚至已成“行规”。种种行为极大地扭曲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使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实际的收入情况和偿付能力,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后果不堪设想。

(二)制度设计未能考虑地方需要,导致“水土不服”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一般遍布全国各地,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特殊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脱颖而出的,靠的不仅仅是资金的优势,更多的是制度管理的优势。总公司虽然制定出很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是无法结合每个地方的资金使用习惯、保费缴纳情况等因素,导致多数制度“水土不服”。而地方分支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也一味地承袭总公司模式,未能将总公司的制度优势与当地财险市场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创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所以在竞争中只能处于被动的局面。

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针对大量的、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不是针对个别的、偶然发生的经济业务。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未能及时更新,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难以自行调节应付。

(三)审计部门力量不强,内审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会计内部控制监督主要依赖公司的内部审计,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重视,内部审计部门垂直化管理未到位。在人员配备上,内审部门人员偏少,一般省级分公司内审部门人员配备为2-3人,力量有限,大多数基层支公司一般不设内审部门,对全省分支公司的审计检查仅依靠省公司有限的2-3人来进行,力度明显不够。所以多数基层支公司的审计工作只能由本单位的会计主管或其他岗位人员兼岗,存在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检查自己的情况,根本无法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审计部门一般直接隶属于本级机构,内审人员缺乏独立性,往往受制于本级公司负责人,影响了其独立性。

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各项业务的来龙去脉缺乏全盘了解,对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不够,缺乏分析能力。审计时仅对会计核算进行勾稽、检查,甚至只检查各种印章是否齐全、要素对应是否清晰等会计基础工作事项,缺少对风险性事项的监督、审计,影响了纠正工作的力度。

(四)外部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

近年来,保监会对财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举措不断出台,不管在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手续费支付管理方面还是重要单证管理方面均有涉及。但随着财险公司家数的不断增加,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外部监督的力量就显得很不够。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来自外部的监督检查主要还是依靠行业自查和常规检查。检查方法目前仍停留在传统的会计凭证、账簿、印章和单证的检查上,未能根据业务环境适时地进行改进。在检查方式上局限于现场检查,忽视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脱节。况且检查属于系统内自查,碍于情面和“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束缚,查而不处,致使许多风险控制点成为盲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即便是保监局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蜻蜓点水式的处罚只能是隔靴搔痒,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检查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和威慑的作用,助长了违规现象,留下了风险隐患。

四、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增强管理层会计内控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分支公司执行不力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分支公司管理层内控意识不够,即在于多年来财产保险公司考核指标体系单一,“以保费论英雄”。一味强调占领和扩大市场。这就导致分支公司管理层只能注重短期绩效,对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无暇顾及。总公司在下达任务时,应实际情况实际分析,不要年年加码;同时建立长期绩效评价系统,多指标考核体系,才能针对内部会计控制中的“顽疾”,对症下药。在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可积极运用网上银行等安全、便捷的结算工具,实现资金收付的“零现金”,着力从源头上解决虚假批退、骗保骗赔、应收保费以及贴费等行业顽疾;在手续费支付管理方面,要求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且具备“双证”,并做到业务系统信息和业务台账信息相一致、业务台账信息和财务支付清单信息相一致、财务支付清单与财务资金支付对象相一致等“三个一致”,防止虚列人套取手续费现象的发生;在重要单证管理方面,要求财险公司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销以及单证管理信息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

只有打破以保费规模为主、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才能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公司管理层内控意识,从而提高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对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水土不服”问题,总公司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制定人员应保持对市场的高度敏锐性,对市场环境的细微变化加以分析和预测,制定出灵活可变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同时也要注意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对于当地的财险公司而言,应将总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当地财险市场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创新会计内控制度及会计内控机制模式,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

(二)增强内部控制部门力量,加强内审作用

为充分发挥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特殊作用,建立健全保险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要求各公司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建设。首先在机构设置上,建议把内部审计部门延伸到市公司这一级。因为基本上所有的违规现象都集中于市县公司。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市公司可谓经验丰富了。由于机构延伸了,人员配备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同时,每年考核所属分支公司的常规审计检查覆盖率、专项审计项目数量及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达到的要求,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内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确保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至于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因为多数财险公司均为股份公司,建议在股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而且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至少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实行“条条管理”,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这样可以大大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应具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深化会计检查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

外部监督环境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深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具有深远意义。适当的外部监管压力在推动公司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由保监会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检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

1.在会计检查方面的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会计内控的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保费收入是否如实进账,有无与出单收入数不相符现象,是否有挤占挪用现象;理赔支出是否按一案一结一付;各种准备金提取是否按规定比例执行;业务费是否按规定比例计提分配;有无巧立名目扩大成本支出标准。2.会计内控的非现场监控主要监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数据。通过将报表的原始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同时检测所输入的数据是否正确,是否有异常现象。

(四)注重流程管理、树立全面控制的观念

会计是一项程序化的工作,在会计内控中流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会计内控也不是单方面的控制,而是全面的控制。在会计内控中要做好保费收入、单证管理及综合成本率的管理等环节中的风险管理。

1.在保费收入环节,主要监控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相关的保费收入是否相同,该数据是否完整、可靠;保费收入资金是否及时、完整入账,有无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手续费率是否超过规定的费率;手续费发放能否与人员一一对应;资金支付是否严格“零现金”,资金收入是否“见费出单”等。

2.在单证管理环节,主要抓好单证管理流程。其流程为:入库、领用、使用、核销和盘点。管控中主要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保险单证的收、发、存、销实时记录,这不仅便于对单证领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同时也加强了保险公司对其各分支机构单证管理情况的监管。此外,还要建立意外险单证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意外险单证流转情况,防止埋单及擅自印制单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在成本控制监控环节,首先应加强对“投入―产出”的分析,提高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分析能力,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市场竞争策略,抛弃为抢占市场不计成本盲目竞争的经营思路;其次要规范日常费用列支行为。比如可以全面推行车辆IC油卡、“一车一卡”制度,加强对燃油费的监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有利于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为增强公司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供必要保障。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任重道远,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中应注意必须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同时应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要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补充、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只有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地促进会计内控建设的再生和延续,使之趋于完美,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创造美好未来。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S].2010.

篇5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渐增多,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成为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各部门经理、全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内容有:承保、销售、理赔、投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经济效益任务的达成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可信性。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建造动力的不足;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职工分工不明确,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改善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自身的组织结构等一些措施。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执行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保障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和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是随着相关制度的颁布而逐步完善。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了第一个行政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随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于1999年了第一个真正完善可执行的行政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2004年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这些政策的施行,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给予了管理参考,对资金运用和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给予了全面的执行规范。从2007年起,全国范围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都开始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就目前保险行业相对比来说,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比较缓慢的是财产保险,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提高,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不断改进,逐渐建造成适合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体制。

(二)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

1、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某些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的员工,其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对员工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使得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缺乏规范的职业执行基准,其报告数据没有正确性和可信性。另外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并没有对其公司员工发挥实际的作用,使得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意义,在其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基层分公司,存在轻内控、重业务的情况,往往把业绩做为员工的重要判断指标,而内部控制则被边缘化、忽略化,长此以往,致使内部控制往往虚于表面,落不到实处,造成内部控制工作的不到位、不全面。

2、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职工岗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存在岗位空缺的现象,没有相应建立规范职工的管理体制。在职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上,普遍都停留在传统的年度考核模式上,由于职工岗位界定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岗位空缺,使得职工之间的业绩考核缺乏完善的考核体制,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的专门的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缺少的系统协作精神、工作的连贯性。

3、缺少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规范员工执行工作的责任体制,对于员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并没有建立其完善的责任体制。大部分责任体制普遍都是表面形式化,在对其员工的行为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引导;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实际处理和引导改善;在对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上,责任体制并没有完全适用于处理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导致小问题不断累积引发出大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原因促使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制约其执行工作行为的约束,另外,各个部门没有重视其责任体制的重要性,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使得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4、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这三个因素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执行过程,信息、沟通、监控这三个因素影响着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操作环节。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控制管理上建立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到实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去,并没有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有效的实施,并没有建造成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这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

5、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问责机制不当,部分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致使基层员工缺乏相应的保障,心态失横,甚至进行违规操作,致使犯罪。并且现今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对基础工作的问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只存在于总公司中,更加纵容了基础工作的违规情况。

二、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员工是内部控制进行的主要实施载体,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让全部员工充分体会到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内部控制对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全面构造一个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内部控制的主旨思想和理论思维全面覆盖到全体员工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标准的操作体制,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同时,重视基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做后相应的规划与激励制度。

(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影响经济效益是否能达成和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以往各部门之间内部控制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目标规范为:构造健全的适合当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公司执行机制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员工工作上的欺诈、舞弊问题。有效的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健全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责任体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工作的规范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加强员工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与对未执行规范的责任追究,要明确管理部门、各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具体追查其责任。另外,要加强规范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违规的员工必须依据相关责任体制引导员工改善问题,培养员工自主规范工作的意识,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位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规范责任体制,将其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行为责任进行规范和引导,从而建立完善的财产险保险公司规范员工责任体制。

(四)加强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

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是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的基础。利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内部控制管理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为防止和解除风险建立了牢固的基础。另外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促进其核心工作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本质上解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完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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