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0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银行保险行业发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1998年的谢清顺还是一名国有银行从业者,在探索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的道路上,他发现了人力资源培训在保险行业中的潜力和发展的意义。自此,谢清顺开始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对保险行业进行细致的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他发现了保险行业当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行业地位认可度不高、行业诚信问题严峻、专业程度亟待提高等。
令他感到痛心的是,正是由于以上行业问题,不少具备实力且拥有很高职业道德修养的保险精英正在渐渐地离开这个行业。“保险行业属于朝阳行业,在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中,行业发展最缺乏的就是人才,不仅缺乏大量高素质的营销人员,更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在当时,唯有建立专业的行业培训体系,构建行业诚信建设,才能将这个行业拉回到健康的发展轨道上。”谢清顺这样说,他同样也是这样做的。
1998年,谢清顺创立北京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国内最早一批保险培训本土品牌之一,致力于为行业精英提供专业化的职业培训,打造最专业的金融培训机构。为了实现自己构建行业诚信建设的职业理想,2007年8月,谢清顺创立了中国金融保险业唯一的诚信品牌――九鼎奖。
树立诚信经营标杆
“打造保险品牌,倡导诚信行风。国际化视野、专业化服务、品牌化制胜”就是九鼎奖的宗旨,谢清顺说:“在今天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从业人员的归属感不强,老百姓的接受度低,行业的整体格局还有待提升。针对中国保险业诚信的问题,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品牌建设、提高行业地位和形象,在保险业内知名人士,如秦道夫先生、卓志先生、江生忠先生、魏华林先生,以及保监会领导周道许先生、吕宙先生、王建先生、姚庆海先生等人的建议和指导下,我们推出中国金融保险业诚信服务奖项――九鼎奖。”
随着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参与主办,九鼎奖进而升级为中国金融业诚信大奖。众多国内知名的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都参与到九鼎奖对于金融保险业诚信品牌的构建当中,这其中,成思危、周道炯、侯云春、张文魁、汪国真、庄则栋和卢勤等,都曾参与颁奖,并为诚信建设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
九鼎奖在评奖机制上重点突出了诚信服务对于衡量保险从业者良莠的作用,这是其有别于MDRT等其他保险行业奖项的最大特点。不同于其他评奖将目光投向保险从业者的业绩,九鼎奖的首要评选指标是客户投诉率。在客户投诉率以下,才是客户数量、从业时间、保单收入的衡量。“客户投诉率是最能直接反应客户满意度的数据,改变了以往行业中以业绩为导向的风气,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相当大的意义。只有当这样的指标确定后,才能在行业中树立起诚信经营的标杆。通过提高营销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客户满意度来最终降低客户的高投诉率,才能真正建立诚信经营的行业之风。”谢清顺说。
在当下的中国商业环境下,诚信的缺失是很多行业都存在的痼疾,而在金融行业,这种缺失就更为致命,甚至可能演变为行业危机。诚信更是每个保险机构的立业之本,唯有不断完善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楷模、优化诚信环境,才能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这正是谢清顺和他创立的九鼎奖所励志实现的事业,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热爱金融服务行业、保险营销工作的人应尽的责任和使命。
打造九鼎诚信品牌
九鼎奖成功地在行业内树立了一个标杆,这是谢清顺和他创立的国风正确地把握行业脉搏的一个表现。在国风13年的公司发展史上,几乎每一年都会为市场带来一些新的元素。从2001年开始,国风就主动进行服务营销,为国内保险公司提供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举办了中国寿险高峰会议。
据谢清顺介绍,在2001年,他牵头举办中国寿险高峰会的初衷,就是希望构建行业的共识,树立中国寿险业的标杆。而之后的多届营销精英交流大会也为国内优秀的业务精英们提供了一个广阔的交流舞台。随着参会人员的增多以及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业内迅速成长起来了一些顶尖的业务高手和优秀的讲师,所以在第四届时,谢清顺又将交流大会升级为高峰论坛,希望提供更多的舞台给保险精英去展示他们的才华与成绩。
2006年12月,国风在大会升级的过程中加入了“品牌”的元素。谢清顺认为,大多数的保险从业人员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还在进行简单的产品销售而不是品牌经营。所以,为了协助保险营销人员制定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内涵价值,国风开始在保险营销管理高峰论坛以及常规的培训服务中加入了“品牌”的概念。
之所以这样做,谢清顺介绍指出,保险人的生涯规划需要从一个简单满足客户的保障需求――推销,过渡到第二个阶段――为客户提供服务,未来还需要上升到第三个阶段――创造客户的需求,也就是成为客户的企业和家庭的理财规划顾问,而最高境界就是品牌经营。只有当中国的保险营销人员开始关注品牌,开始进行品牌经营的时候,保险从业人员才能真正获得尊严,获得社会的理解与认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把握保险业时代脉搏
一、我国银行与保险经营同质化现状及影响分析
结合我国银行与保险业经营发展中所存在的同质化问题,其中,不同行业之间及其各自的内部结构体系中,如果在资产结构以及投资组合等经营发展上存在较大的同质化与相似性问题,就会造成其共同暴露的程度不断加深,从而导致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银行机构之间的投资组合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并且其相似性越高,即表明其在经营同质化方面的水平表现也越明显,从而造成银行对冲击下的共同暴露风险越大,在金融行业发展中受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扰动影响也就越明显。同样,银行业发展中,如果不同的银行机构之间在产品组合与区域选择等方面存在较高的同质化程度,就会导致银行之间的内在紧密度加强,从而引起金融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形成与发展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相比较晚,因此,导致国内金融市场完善与管理中就存在着较多的制度缺失以及过度投机等不良行为,对整个金融市场良好秩序的形成及正常波动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使其出现非正常波动情况,并且在这种非正常波动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形成溢出效应,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提升形成制约。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由于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主体的银行与保险业在经营发展中所存在的相似性和同质化问题日益突出,并且一旦其经营发展中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与同质化问题后,在其中一个行业发展出现危机与风险的情况下,就会通过共同暴露等渠道、方式向其他行业传递,使其他行业发展面临相应的外部风险,进而形成区域性和系统性的风险危机,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秩序产生影响。因此,针对我国银行与保险业的经营同质化水平进行研究,以结合其经营同质化程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强调控,具有十分突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二、经营同质化水平的测度方法
结合当前对经营同质化水平测度方法的研究现状,其主要包括欧式距离模型分析法与关联度模型分析、广义杰卡德模型分析、余弦相似度模型分析等多种不同方法。其中,欧式距离模型分析在经营同质化水平测度分析中,所测度获取的数值越大即表示其经营同质化水平也越高,有研究利用该分析方法中模型计算对银行银团贷款组合的重叠实现了较好的测度分析;广义杰卡德模型分析中通过其计算模型进行计算获取的杰卡德距离越大,即表示其同质化水平也越高,该方法在金融领域的相似度测定中具有较为显著的作用和效果,其中,就有研究利用该模型实现了我国上市银行经营同质化水平的测度和分析。
三、对我国银行与保险经营同质化水平的测度研究
中国保险行业的起步是从1949年开始的,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保险公司也发展到目前的几十家,保险行业的资产规模也已经超过万亿元,整个行业的发展不谓不快;但在改革开始以后,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引入了保险人的理念,对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保险人制度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应该说远远大于其积极性的一面,保险人为了业绩的需要,出现了欺骗投保人、私自侵吞投保人的钱财等严重不讲诚信的事件;后来国家实行保险人资格考试后,负面事件有所减少,但保险行业的公众形象已经大打折扣,跟同属金融行业的银行、证券相比,就相去甚远了。
笔者先后供职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理赔部多年,对保险行业的理赔现状也有了自己的切身体会,形成了自己的判断:保险行业发展的真正瓶颈应该是理赔难,而不是在营销推广上面。目前各保险公司在营销上不可谓没有下功夫,每年的各种竞赛层出不穷,但退保金额居高不下,理赔诉讼案例逐年增加。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版的《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4-2005)》中记载:2005年全国人寿保险行业退保金额为486.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56.18%。而作为保险第一大省的广东省,去年全省的保费收入才550亿元左右。这就说明了广大民众对保险的不信任非常严重;解决了理赔难,才能解决民众对保险的信任。退保和保险索赔诉讼等情况才能得到更好的遏制。
“投保容易,理赔难” 目前已成为民众对保险行业的概括,深刻地道出了广大民众对保险公司的不满,也妨碍了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可喜的是:各保险公司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解决“理赔难”这个难题,例如理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简易赔案,保险公司就当场支付赔款。但从目前大的方面来看,这些改变是车水杯薪,远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更没有唤回民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所以广大民众就只能采取退保,诉讼等极端方式来解决保险纠纷,通过媒体曝光后,就更加加深了人们对理赔难的认识。
要想更好的将保险业做大做强,以至能与银行业比肩,就迫切需要解决目前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的“理赔难”这个难题,就需要各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而其中保险公司应该做更多的努力,甚至要牺牲一些眼前的利益,以唤回民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在政策监管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监督也应该更有力一些。例如要求保险公司将目前的理赔规则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将“可赔可不赔的部分不赔”调整为“可赔可不赔的部分进行赔付”,对拒赔案例加强监管;对目前工作重心仍然在营销方面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增强理赔人员的能力培训,加强对人的理赔培训和道德教育;同时也应当鼓励民众信任的专业的第三方力量的出现,共同去解决“理赔难”这个难题;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壮大。
(作者系专业保险人士)
嘉宾:巴曙松 郝演苏
巴曙松:华尔街有一句话评价银行业:"你要想知道哪一家银行会出问题,就看哪一家银行扩张得最快".对于快速扩张的保险行业来说,同样有借鉴意义。
郝演苏:虽然保险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我国保险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时期,随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进入操作阶段,其已成为金融业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怎样保持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记者邀请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博士和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围绕着保险公司的发展状况、前景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快速扩容关注风险控制
主持人: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期,证券公司发展非常红火,人才涌入如潮。现在的保险公司发展状况与之很相似。你们认为其中的异同在什么地方?
郝演苏:去年是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迅猛的一年。中国保监会解冻了停止8年的中资保险公司的审批工作,2004年中国保险市场打破连续8年不批设中资保险公司的坚冰,中国保监会一口气批准了十几家财险、寿险、农业险、健康险、养老保险等新公司筹建;同时还加快了保险外资公司审批步伐。
保险机构的壮大,不仅从数量上丰富了保险市场的主体,而且促进了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可以说,去年是保险行业主体提速的开始年。如果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不出5年,中国保险市场将拥有100多家保险机构。这样的规模可以与鼎盛时期的证券公司相比拟了。
巴曙松:当前,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保险公司也已经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因此,把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照起来分析,很有意义。
总体来说,市场主体的扩张是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还不是全部。实际上,从2004年底的统计看,全国保费收入为4318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4%,保险密度332元。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达到11853亿元。与此同时,保险体制改革的推进也比较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上市,其中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但是,金融业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平稳的环境,华尔街有一句话评价银行业:"你要想知道哪一家银行会出问题,就看哪一家银行扩张得最快".对于快速扩张的保险行业来说,同样有借鉴意义。实际上,证券公司积累下来的许多问题,不是在资金紧张、业务萎缩的时期出现的,恰恰是在业务扩张最快、资金相对充裕的时期形成的。因此,越是加快发展,越要强调风险控制。
逐利资本缘何青睐保险业
主持人:为什么资本对于保险行业投资会如此钟情?这与当初资本青睐证券行业是同出一辙吗?
郝演苏:资本总是追逐利润的,但如果认识不清,资本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中远集团投资平安保险,在6年间年年分红,投资回报率超过400%.最初参与发起平安保险的招商局,也在2002年退出时获得了10倍的收益;首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2001年出资1.8亿元与大连实德集团公司等国内七家企业在上海组建生命人寿保险,两年后首钢股份可分享的所有者权益达到2.75亿元,是当年投资额的152.8%。
但总体上看,作为寿险公司,一般有6到8年的投资期,但放大到10多年,好的平均每年的回报应该在10%以上。财产保险公司也需要3至4年的投资期,并且,财产险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并不高。有些投资人把现在的保险市场想得太乐观了,仅仅看到现有披露的少数成功案例,而多数亏钱的买卖都没有被曝光。实际上保险市场目前的总体回报率不是很理想,因为寿险公司是需要长期经营的,而财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
巴曙松:资本纷纷涌入保险行业,实际上是在商业动机的驱动下,推动不同金融行业的利润平均化。目前来说,银行、证券和保险几个行业之间的盈利能力还是有较大的差异,资本的涌入实际上是市场力量在试图拉平这种差距。至于这些资本是否会经历证券公司的发展所遇到的历程,如果从盈利水平看,回答是肯定的。
证券公司遇到的挫折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发展过快。中国资本市场是有远大发展空间的市场,只不过一些市场制度的缺陷抑制了其增长潜力的发挥。证券公司发展的教训在于,即使在证券行业获得暴利的阶段,因为特定的行业结构和治理结构,这些证券公司的暴利并没有转化为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应在保险公司快速增长的阶段及时完善预警、超前的监管制度,为可能在竞争中出现失败的保险公司设定市场化的退出机制,防止在一个存在制度缺陷的环境下快速扩张。
当然,如果快速的进入同时伴随快速的业务增长和盈利增长,这种增长是有实际需求支持的,关键是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这种盈利机会,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来为公司、为股东、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
处理好增长与利润两个目标
主持人:这样快速度地发展市场主体,会对保险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发展中,我们应强调质量还是效益?
郝演苏:我对现在这样快速的发展市场主体持有一定的疑虑。虽然保险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保监会之所以按住中资新牌照8年不发,主要是为了培育1996年成立的那批小公司迅速成长起来,以时间换这些小公司的成长空间。设想一下,如果1996年以后继续再批新中资公司,就可能出现一批本土的小公司。还有,很多不熟悉金融市场的民营公司进入保险行业,求利心切,有可能出现杀鸡取卵的局面。尽管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保险保障基金,但一旦出现保险公司倒闭清算,必然给社会和投资者造成很大的影响。
巴曙松: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在快速的扩容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增长与利润这两个关键目标的关系问题。从国际惯例看,增长和利润这两个保险企业的战略目标之间具有复杂的关系,有时是互补的,有时则是互相竞争的。
保险公司在确定增长目标时,需要考虑的是:究竟主要是依赖内部增长还是依赖外部增长;究竟是对现有业务领域的增长还是在新业务领域的增长;究竟是依赖原有的金融工具还是创新金融工具基础上的增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增长导向的市场战略主要依赖于保险公司能否通过自身的市场行为,唤起和满足新的保险需求,或者是否是追求对竞争者增加压力。
与增长导向的战略目标相对应的是利润导向的战略目标。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中,确定利润战略比增长战略困难得多,因为决定利润的因素众多。从短期乃至中期看,利润目标与增长目标通常是相互竞争的,只有从长期的观点可以实现利润目标和增长目标的兼容。因此,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决策中都必须面临增长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协调和兼容。理论上比较好的选择是,保持增长和利润这两个目标的螺旋状的互动,例如起步阶段强调增长,并容忍适度的利润减少;在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之后,强调巩固份额基础上的利润上升,随后增长战略重新加强和利润战略重要性退后,出现增长和利润的涨跌互现、相互推高的螺旋状发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大的挑战恰恰是在如何实现这种螺旋状的上升。许多保险公司往往容易滞留在一味强调规模扩张的第一阶段,显然是不能持续的。
防范行业内不公平竞争
主持人:外资保险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中资,这在证券市场尚未发生过。这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巴曙松:实际上,目前证券行业在对外开放中的滞后,是导致其当前经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过度的保护,实际上使其丧失了竞争力。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都是最早开放、最早直接面对国际竞争的行业。2004年以来,不仅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快于中资,实际上外资银行的增长速度也快于中资,总体上看,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已经基本渡过了适应期,开始进入平稳增长期。
从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三个行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看,保险业要高于银行业,证券业开放程度最小。这种格局是基于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需求而形成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中国金融业开放的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实际上,中国保险市场基础较为薄弱,加上处于转轨期的中国对于保险的需求增长较快,外资保险的加入能够弥补这一巨大的缺口,因而对现有中资保险公司的正面冲击并不明显。可以说,没有及时的开放,保险业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快的进展。
当然,在原来竞争力相对弱小的保险领域快速开放,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时,往往会选择一些占有公共资源、带有垄断性质的国内企业,利用公共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从而造成对市场公正秩序的损害。
因此,在坚持履行保险领域对外开放承诺的同时,我们需要把保险领域的对外开放与民族保险业的适度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引进中国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欠缺、但是又十分必需的健康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公司,在地区导向上引导其进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同时要构建一个平等面向中资和外资的监管平台。
新年伊始,国务院批准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下称“160号”文)。“160号”文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范围为三至四家银行。
目前,银监会及保监会两大部门就如何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已确定了原则框架。在银监会、保监会多番公文往来之后,《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于1月16日签署。不过,据《财经》了解,监管层对于混业经营的推进仍持谨慎态度,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数量、持股比例等核心问题以及配套细则都在高层讨论之中。
尽管如此,业界已是一片繁忙。多家银行对入股保险公司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并与监管当局进行过反复沟通,希望尽快递交正式申请。《财经》记者获悉,交通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28,香港交易所代码:3328)、工商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98,香港交易所代码:1398)、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39,香港交易所代码:0939)等,都锁定了保险公司股权收购的目标。
倘若一切顺利,2008年,有望掀起银行收购保险公司的第一波浪潮。
难得的突破
银行和保险的相互渗透为时已久。
银行与保险公司在基层销售网点的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保险行业保费收入约30%来自兼业渠道,其中银行类兼业机构占据了兼业渠道的半壁江山。2007年前三季度,银行类兼业机构录得保费收入1006.45亿元,占兼业渠道的保费收入的61.49%。
银保合作,对于银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保险公司提升保费规模都有着重要作用。双方对业务合作亦重视有加,银保合作一直是战略重镇,多家大型银行与保险公司纷纷签订银保合作的战略协议,将银保合作由基层提升至总公司层面。
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兴起,更高层面的银行保险业务(Bankassurance)更成为业界讨论的新热点。银行保险以股权为纽带,银行、保险公司不仅仅在产品的销售层面进行合作,更是介入经营管理,在销售、产品、服务等各个领域寻求业务整合。
保险公司首先打开了入股银行的通道。2006年9月21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并且在投资比例、资金来源、投资资格、投资目标选择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此后,保险机构已经有了数笔对银行的股权投资,中国人寿(香港交易所代码:262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LFC,上海交易所代码:601628)以56.7亿元入股广东发展银行20%;中国平安(香港交易所代码:2318,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则通过收购与整合,将平安银行完全纳入其金融控股结构之中。
保险公司入股银行以财务投资为主,惟有中国平安对于平安银行享有管理权。不过,平安银行规模尚小,银行保险的潜力并不能完全显现出来。
与此同时,银行业也开始寻找进入保险公司的通路。
中国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88,香港交易所代码:3988)和交通银行都通过海外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保险公司,从而在公司内部发展出经营保险业务的能力。这种取道海外的尝试,可说是中国银行业进入保险领域的第一种尝试。
随着银行纷纷上市,资本金得到充实,加上外部经营及竞争环境的变化,传统银行业务转型以及多元化综合经营的压力和需求都大为增强。而银行在中国境内进入保险行业的讨论已经进行了一年有余。
由于中国在混业监管层面首次开闸,金融监管当局都在谨慎地规划着混业监管的边界。银行入保险的方式和时间也随之一再调整。
据悉,2006年,就有多家银行向银监会提出了设立或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申请。结合商业银行的申请,银监会和保监会经过多次研究论证与沟通协调,探索推动相关工作。当年,坊间曾经传出银保共同出资新设立保险公司的说法,反映出当时银行寻求进入保险行业的一种主流思路。
然而,2007年7月确立的银行保险合作框架中,这种出资设立的入口已经被否决。“从资产规模来看,目前仍然是大银行、小保险。银行入股保险肯定会对保险行业带来影响,此外银行的网络非常强大,可能对保险人队伍也带来影响,所以保监会对此非常谨慎。”一位保险业的资深人士称。
银监会也在探讨银行入股保险的成功模式,花旗银行1998年收购旅行者集团(Travelers)的前车之鉴令人生畏,毕竟,保险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考核方式乃至内部文化都有所不同。
2007年9月,银监会和保监会向国务院正式上报了“160号”文。与先前银行方面提请的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不同,“160号”文只是放开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渠道,银行新设保险公司并不在这一文件的许可范围内。各家银行也已经据此纷纷调整了进入保险行业的计划,开始寻找潜在收购目标。
“银监会担心银行进入保险行业要面临的风险控制、人才需求等问题。以股权收购的形式进入保险行业,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监管机构的担忧。”一位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
不过,银行可以入股保险公司的很多细节尚未确定,目前市场猜测,每家银行可以投资一家寿险公司和一家财险公司。但接近监管层的人表示,目前银行入保险最多是四家试点,每家银行允许投资一家保险公司,或寿险或财险,不存在一家多投的可能。
“获得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政策许可,这是制度上的重大突破。下一步还是要以具体的投资案例来推动规则的明晰化。”知情人士分析称。
对于合作的推进速度,似乎也难以估量。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乐观地对《财经》记者表示:“银行能否控股保险公司,要看双方的商业谈判,一旦大的监管框架定下来,入股的个案会很快推进。”
银行争锋
虽然银行入股保险的放行绿灯尚未正式亮起,但已经有多家银行为此做好了准备。
“中国银行业这几年高速发展,有的银行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可以达到30%,但是这种高速增长的状态不会一直维持。相比之下,现有的银行市场已经成熟,而保险行业未来二三十年还会维持高增长。从战略层面看,现在是进入保险行业的时机。”一位大型银行高管从银行业发展的战略做出如此分析。
据《财经》记者了解,多家银行早已做好了收购保险公司股权的准备。在“160号”文出台之前,交通银行已正式向监管部门上报了方案,拟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股权来自中保康联现有大股东中国人寿。
中保康联董事长何静芝向《财经》记者表示,有意洽购中保康联股权的买家有不少,外方股东对银行方面的买家比较欢迎,但此前一直担心政策限制。目前政策有所松动,银行方面的买家便可能成为首选。但何称,“目前有关公司的股权转让,尚未有确切信息。”
北京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69)拟收购ING集团在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股份,也已经就此事与监管当局展开沟通。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尚处于改制过程中的中国农业银行,也有意向收购一家小型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份,并就此事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意见交流。建设银行准备收购平安保险旗下的一个寿险牌照,工商银行也已经锁定了一家业务结构比较齐全的保险公司。
“银行入股保险可能是两种路径,一类是以获得牌照为目的,收购壳公司或规模很小的保险公司,将来主要由银行来管理;另一类是入股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在已有的平台上发展。建行、农行属于前者,工行可能是后者。”一位市场人士分析称。
接近工行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工行准备收购一家保险公司“相当比例”的股份,虽然不会绝对控股,但会保持对入股公司的影响力。
银行入股保险公司消息一出,国际投资银行也纷纷对此事作出了反应。中银国际认为,中保国际(香港交易所代码:0966)将成为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主要受益者,“中保国际是惟一已经拥有主要银行股东(工银亚洲,持股比例6.9%)的上市中国保险公司;其次,中保国际控股的太平人寿已经建立了银行保险销售模式。它的保单的58.8%都是通过银行销售,行业平均水平只有30%;银行和中保国际之间加强持股,将使得中保国际能够获得更多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从而更好地激励银行销售其产品,并在相同渠道的竞争中先发制人。”
无独有偶,瑞信在报告中列举了中保国际和工商银行的种种关联,并且在报告中指出:“工商银行很可能成为太平人寿的潜在合作者,不过,也应该注意到,安联集团是工商银行的战略投资者之一。”但《财经》获悉,工行与安联的战略协议中并不包括成立合资保险公司。
“多元化经营是当前大型金融机构发展的趋势,而消费者对风险管理与理财服务需求的多元化是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重要驱动力。”埃森哲保险行业总监罗卫华说。“品牌、渠道和客户资源是银行进入保险行业的最大优势。”
混业考验
由于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优势地位,银行进入保险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保险行业的神经。邮储银行、农行和工行,是众家银行中销售网络最强的三家银行。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上半年,上述三家机构的保费收入就超过750亿元,手续费收入约21亿元。此外,工行等机构还有强大的网上银行可资利用。
如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这样的机构拥有了保险牌照,会不会在渠道上对自己的产品有所倾斜?会不会就此与保险公司展开正面竞争?保险业务又将会给银行带来怎样的业绩贡献?
我们相信在未来,银行系的保险公司将会显著改变保险市场的格局。”瑞信的研究报告指出,“不过,银行进入保险市场的速度仍会受到限制,银行还是会继续通过自己的分支机构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且逐渐发展自己的保险能力。”
“银行保险初期估计还是简单复制原有产品,给消费者多提供一种选择。对于银行来说,拥有资本和渠道固然是优势,但是对保险行业的理解,是否拥有这种人才储备等等,都是当前制约银行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中信证券金融行业分析师黄华民说。
罗卫华则表示,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客户资源优势,特别是个人存款客户,开发其保险需求,更好地将保险风险保障与理财功能相结合,推动中国保险行业渗透率的提高。“渠道固然重要,但渠道只是将产品与客户联系起来的纽带,我们更不能忽视产品和服务差异化带来的市场竞争力,这三者的有效匹配是金融机构竞争的核心所在。” 罗卫华说。
另一方面,银行入保险业意味着银行业务模式的转型。银行保险的协同效应和利润贡献,还要看今后的商业实践。
“银行以销售渠道保险产品是在风险很低的情况下获取手续费收入,现在开始提供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说是将负债业务转为或有负债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原来主要赚取息差的,现在变成了赚取管理费和‘三差’。”黄华民称,“银行具有渠道和客户的优势,进入保险行业之后银行可以把存量调整,把存款客户挖掘出来变成保单客户。但银行是否能够适应这种盈利模式的转变还有待观察。银行保险产品可以赚到1-2%的手续费,属于中间业务没有资本金要求,而保险业务尽管利润率高些但对偿付能力有要求。”
一位长期关注银保合作的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中国的兼业发展了20多年,虽然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总部层面签署了合作协议,但现在的兼业主要是代销产品,在广告推广、售后服务等方面都还有潜力可挖。资本层面的合作,还是要落实在具体业务内容上。”
混业经营无疑也向监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于2004年7月达成金融监管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并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对监管活动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及时协调来解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仍未充分发挥。
银监会常务副主席蒋定之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银保合作方面,银监会的设想,第一是资本主导,商业银行以资本为纽带,投资进入保险公司;第二是市场资源主导。银行网点渠道资源丰富,可以和保险业发挥协同效应,但在经营上仍然强调专业化。
他也提到,最近即将颁布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将为银监会监控银行综合经营后的风险提供基础机制。
1.互联网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13年中秋节期间,由安联财险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淘宝保险共同合作推出一款中秋赏月险。2013年11月11号,所谓的光棍节前夕,平安产险与百合网合作,针对单身人群推出一款名为“险”的保险产品。2014年春节期间,生命人寿借助淘宝保险平台,推出了一款名为“小鞭炮”的意外险。2014年3月26号,阿里巴巴继余额宝风波之后,又推出了娱乐宝。其本质为阿里巴巴与国华人寿合作推出的一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纷纷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方式,推出自己的互联网保险产品。2013年8月淘宝保险表示,淘宝保险平台正式上线3年来,完成的保险交易超过10亿笔。截至目前,与淘宝保险合作的财险公司有10家,寿险公司达28家,保险中介公司有3家。险种类别涉及健康险、意外险、理财险、财产险、车险、旅行险、少儿险等七个领域。从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可以看出,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主体,给保险公司提出用户需求,保险公司对此快速研发出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现阶段的主要合作模式。保险公司看中的是互联网企业海量的客户、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运营成本。而在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初期,保险公司同样看中了银行的海量客户和良好声誉,2000年至2003年期间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在合作初期实现了共赢。
(二)瓜分业务份额的竞争时期
1.银行打破合作模式。长久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以“资源共享”为标志的战略联盟关系。但随着合作程度的不断深入,银行更加了解保险公司的各种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各家银行似乎并不甘心让大量的资金流向保险公司,自身只充当中介服务的角色,再加上政府在金融业混业经营方面政策的放宽,于是五大行开始跑马圈地寿险行业。2009年9月,中国保监会同意中国银行收购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同年12月,交通银行成功入股中保康联人寿保险。2010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以12亿元购买金盛人寿60%的股权。2011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正式成为太平洋安泰人寿的控股股东。2012年11月,农业银行获批控股嘉禾人寿。此外,其他各家银行也纷纷效仿,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中邮保险、招商银行收购招商信诺50%股权、民生银行成立民生保险、光大银行全面控股光大永明、北京银行有效控股中荷人寿。银行设立、投股或参股设立保险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相互合作和渗透的性质。银行系保险公司借助银行先天的竞争优势,以及合作时期对保险产品及服务的了解,必将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并瓜分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2.互联网企业打破合作模式。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类似于阿里的互联网企业不会仅仅只做平台。2013年11月6日众安保险正式开业。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开启了互联网企业成立保险公司的新时代。互联网保险公司虽然目前只有1家,但这已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在两会间隙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我国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中,国家将逐步放开互联网保险牌照。对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自2009年以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设立、投股或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率先打破以往合作的模式,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迅速抢占并瓜分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因此,众安在线的成立,不仅仅代表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更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吹响了进军保险市场的号角。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企业必将借助自身优势,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从而影响整个传统保险业的格局。
(三)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调整期
1.各家险企在银保业务上做出被动调整。2013年第1季度,业务排名前7位的寿险公司中,除太平寿险和太保寿险外,其余5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新单业务均出现了负增长。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人保寿险的同比降幅都在20%以上,新华人寿甚至达到了54%的新单同比负增长。然而银行系保险公司却逆市上涨,建信人寿实现银保新单保费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47.8%。农银人寿实现银保新单保费收入17.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7.5%。此外,工银安盛更是实现1903.5%的惊人涨幅。2013年整个保险行业银保新单业务大幅负增长,银行系保险公司却一枝独秀。而对于银行系保险公司对整个寿险市场的冲击,传统保险公司只能被动做出调整。以平安寿险为例,经过连续几年的业务调整,平安寿险逐渐淡出了银行保险渠道这块江湖。这也从侧面说明平安管理层已经针对银行业垂涎寿险的行为做出调整。2.传统险企谨防互联网企业冲击。2014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从28家上升至60家,年均增长率达46%,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规模保费从31.99亿元增长到291.15亿元,三年间保费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到201.68%;投保客户数从815.73万人增长到5436.66万人,增幅达到566.48%。对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初期,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同样迅速,规模保费从45亿元增长到765亿元,三年间保费增幅总体达到1600%,年均增长率达到312.31%。然而,从当前银行保险的业务状况来看,传统保险公司确实受到了冲击。因此,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保险公司应在银行保险上吸取经验教训,认清互联网企业在经营互联网保险上的优势,改进自身的不足,谨防可能来自互联网企业的冲击。
二、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优势
(一)消费基础坚实,拥有大量数据
目前潜在客户人群每天可能多次访问互联网平台,但一两个月才去一次银行、保险等服务网点。随着我国网络消费群体日益壮大,互联网企业在保险方面的消费基础也日渐坚实。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6.18亿,预计2015年我国网民人数规模将达到7.5亿。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网民队伍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而坚实的消费基础。互联网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和网购平台,把用户的消费记录,物流配送信息,甚至是消费习惯都记录下来,积累了大量数据。随着保险网销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数据最终会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边界也会被弱化。互联网公司一旦进入保险领域,成立保险公司,必然会利用数据优势冲击传统保险公司。
(二)掌控平台,拥有技术优势
1.领先的销售平台架构设计。基于对其他产品销售平台的构建经验,互联网企业更容易构建保险产品的销售平台,以优质的用户体验,最快速度地实现用户需求,方便客户检索产品,查询相关信息。2.数据处理能力优势明显。互联网企业运用实时推送技术,基于云计算平台,便可实现每秒高达上百万条,日处理量高达亿万数量级的数据。因此,相比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企业数据处理与运营能力和数据采集、整合、分析、挖掘能力优势明显。
(三)当前网销保险产品设计简单
2013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指出,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主流是粘度低、标准化的短期意外险等产品,产品种类单一且容易模仿。因此,互联网企业极易模仿同类产品,利用自身销售平台优势对保险产品进行个性包装,吸引大众眼球,激发潜在客户购买欲望。同时,还可利用数据优势和数据处理能力,调查客户需求,筛选有效客户,设计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保险需求更易捕获,营销更加精准。
(四)成本费用低
据调查,利用网销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或提供的相关服务效果优于保险传统营销。佣金、房租、薪资、通讯费、交通费、印刷费将大幅度减少,若互联网企业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也可免去网络服务费用,成本更是大大降低。据有关数据统计,利用网销渠道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要比采用传统的方式节省50%-70%的费用。因此,较低的运营成本也成为互联网企业的又一优势。
三、传统保险公司的应对措施
(一)发挥自身优势
1.风险管理能力。传统保险公司很明显的优势在于它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的能力是对于一种专属信息的处理能力。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特点,使得各家传统保险公司十分注重自身资金,以及运营模式的安全。而对于互联网企业成立的保险公司,其各项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缺乏高效、便捷的信息反馈机制,虽然是主动购买行为,但客户疑问不能迅速回应,退保风险很高。综合来看,在风险管理方面传统保险公司优势明显。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利用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保障公司以往业务稳定运营的同时,可以分析互联网保险业务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提前建立此领域的风险管理机制。2.专业的产品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指出,大多数寿险产品较为复杂,需要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再加上客户信息安全保障不足,因此不能实现网上销售。此外由于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没有区域性,客户一旦投保成功,后续的服务归属问题比较模糊。作为传统保险公司应认清互联网企业的局限性,发挥自身在产品服务方面的优势,强化与客户的沟通,完善理赔等后续服务。同时可借助品牌效应,赢得客户的信任。3.产品创新能力。互联网企业设立的保险公司,由于自身保险相关资源的匮乏,部门的不完善,其自身产品研发能力有限,只能模仿传统保险公司的现有产品。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应发挥自身产品创新方面的优势,进而以产品优势赢得市场。
(二)加快触网步伐
1.明确合作平台与门户网站的职能。目前,传统保险公司触网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一是通过公司自己的门户网站进行销售。二是作为店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借助其销售平台,进行推广销售。三是与第三方门户网站合作,进行产品销售。然而,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业务交叉,造成资源的浪费。作为传统保险公司,应着重整合前两种平台的资源,进一步明确二者分工。店商平台应着眼于新客户的开发,借助此平台的访问优势,快速完成格式化产品的销售。门户网站应同时兼顾新客户的开发,以及老客户的后期服务,针对新老客户的保险产品种类也应更为全面,做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在线服务。同时门户网站也应是客户答疑,保险教学,文化宣传,品牌推广等多领域平台。此外,传统保险公司应做好两平台间的协同,如在店商平台界面上建立链接,引导客户访问公司门户网站,体验公司全方位的服务,也便于传统保险公司积累自身客户资源。2.完善互联网技术,尝试整合营销。与互联网企业相比,传统保险公司的互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传统保险公司习惯于将数据的分析结果应用于事后的风险评估上,而在事前的客户识别、客户分类、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应用明显不足。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处理、应用能力,并尝试将数据分析的结果应用于事前领域。传统保险公司在保险专业上优势明显,特别是公司原有的客户资源、销售队伍、线下网点。传统保险公司应将改进后的技术与现有资源融合,塑造自身线上线下互相协同的立体化作战能力,实现线上线下整合营销,建构起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上新的竞争优势。
唐山作为典型的能源型重工业城市,一直处于二产发达,三产落后,特别是生产业发展缓慢的局面。三次产业比例与相对于同等经济水平的其他城市来说仍不够合理,三产水平亟待提高。同时,服务于二产,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的生产业在整个第三产业中占比较低,仍停留在小、杂、乱的阶段。
一、发展保险行业的重要性
保险是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融通资金和社会管理功能,是现代商贸活动中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市场经济下金融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唐山要改变目前不尽合理的产业结构,发展生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必须大力发展保险行业,为保险行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不断发展的内部推力,除了增加普通消费者的投保意识,在保险规模、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方面,以及保险主体的数量也要争取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制约保险行业发展的因素
首先,唐山的保险行业普遍存在服务覆盖面小、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其次,从属于高级服务业的保险行业和一个社会的法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执法越透明,不可预期的政治干预越少,尖端服务业越能壮大生根。再次,受外力因素影响导致保险行业利润率降低,唐山许多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中,银保业务都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大多数银保业务普遍受制于银行制度和银柜人员素质,保险公司在合作中明显处于劣势,银保业务的增长速度与利润水平不仅难以保证而且极不稳定。此外,受金融危机和股市震荡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普遍上升,销售压力增加,资金紧张,许多企业减少了对保险业务的投入,也加剧了普通消费者的投机心理和对通胀的恐惧,减少了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转而增加对股票和基金等快速盈利型理财产品的偏好。最后,垄断的保险行业活力不足,资金利用效率低,无法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单凭保费增长实现资产增值是一个漫长低效的过程,无助于缩小保险行业与其他金融行业的发展差距。
三、发展保险行业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政策体系
初步设立保险行业引导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加大保险业的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保险项目,在合作准入、项目用地、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享受与工业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对新型保险服务、三农服务项目等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从各方面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引入第三方监督理赔机制
保险产业需要一个可预见的外部环境以及透明的赔偿体系。以唐山市汽配和维修市场为例,由于市场管理不足,导致整体市场的不规范,一种配件常常有多种价格。而大多数保险公司依据市场较低的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定损,可用户往往出于信任心理,选择去4S维修,而特约维修站的收费普遍较高,差额因此就产生了,并且在多数情况下,差额较大,使得用户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措施,授权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或公司为事故车辆定损,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选择具有公立性的监督赔偿机构使理赔过程透明化。
(三)引导保险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收益率
与国外保险业充分开发利用资本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目前保险资金的运用还仅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少量的国债,基本上没涉足资本市场。合理利用资本市场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高资金利用率,除了收益和风险都较高的股票市场,还可以利用收益相对稳定的债券市场,交叉运用短期和长期投资产品,特别是长期投资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在偿付能力评估时被计入附属资本、可以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保险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本金需求快速增加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融资方式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无疑是解决融资难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另外,资本市场是真正考验各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及获取收益的能力,同时是各保险公司收益率差异的关键所在。
(四)通过宣传引导强化保险意识
截至2009年1月唐山市已经拥有财产险、寿险保险市场经营主体32家,包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唐山分公司、中英人寿保险公司唐山分公司等9家保险市场主体进驻唐山独立开展保险业务。全市共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18家经营财产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经营寿险的保险企业。加强宣传,消除普通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淡漠与误解,强化保险意识可有效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刘重.现代生产业与经济增长[J].天津社会科学,2006(2).
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经济学和公共目标》一书中指出,经济行为应当关心人、关心社会公共目标。 “经济增长成了不可动摇的目标和信念,对经济增长数字的关心超过了对人本身的关心,对‘物’的注意超过了对‘人’的注意”。由于保险业长期以来过于关注保险业务增长数据,忽略了对于保险业务所代表的含义及其对于社会提供经济补偿和民生保障的贡献,导致在保险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行业对于社会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和民生保障的功能在弱化。由于保险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的背后并没有真正提升保险行业核心竞争力、没有理顺保险产品结构、没有改善保险行业形象,简单地复制理财产品及蚕食储蓄业务,使保险行业在金融领域面临“被”边缘化的倾向。
保险业务收入来源于经营各项保险产品所形成的保险费。保险产品分为非寿险与寿险,非寿险主要为保险保障功能较强的财产保险和短期意外险或健康险产品,寿险主要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的长期保险保障产品。
按照保险费收入来源分析,具有保险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杠杆比率,即由于风险发生具有概率因素,保险费的精算要充分考虑这种概率因素,从而导致保险保障型产品的保险费水平与其提供的保险保障额度存在上千倍甚至上万倍的比率,使得保险保障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通常有“物美价廉”之称。但是,由于其对于客户所具有的以小额保险费支出获得高额保险保障的特点,导致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保障型产品所形成的保险业务收入规模相对于储蓄成分较高的人寿保险产品而言表现出较低的保险费收入水平。因此,在过度关注业务收入增长的经营思路指导下,面对人才资源和市场资源有限的市场,可以通过迅速提升寿险业务占全部保险业务比重的做法,在增加人寿保险产品储蓄比率的同时降低保险保障功能,并且提高趸交或期限较短的人寿保险产品的销售额,从而达到迅速提升保险业务收入规模的目的。由于许多寿险产品的储蓄比重过高可能导致其真实的保障功能降低,加上重寿险、轻非寿险的市场导向,必然出现保险业对于整个社会提供的保险保障服务程度降低,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政府及社会对于保险行业的依存度下降,保险产品本身的个性被弱化,大量寿险产品成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保险行业在金融市场的边缘化。
非寿险业务发展缓慢对于保险行业发展的危害
按照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由财产保险和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而构成的非寿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最高。因此,在保险业务收入所对应的保险费结构中,非寿险保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重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对于社会财产和直接关系普通民众生存利益的保险保障状况,或者说保险业在整个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的真实状况及政府和社会对于保险行业依存度的真实状况。
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最新出版的SIGMA杂志披露的2009年全球保险业统计数据,中国保险业的非寿险业保险费收入占全部保险费收入的比重处于较低水平,表明中国保险业的产品结构极不合理,储蓄性寿险业务比重过高,保险保障功能被严重弱化。通常而言,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在资源占有及产业群多样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从而对于保障性较强的非寿险业务的需求相对较大。但是,这种情况在我国却出现与大多数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相反的情况。(参见下表)
2009年,全球非寿险业务占全部保险业务的比重为42.65%。从上表的数据可以看出,全球国土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的前七位国家中,只有中国和印度的非寿险保费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重低于全球平均值。
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三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尽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但其非寿险业务收入的比重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尤其是美国作为2009年全球非寿险业和寿险业保险费收入均排名世界第一的保险大国,其保险产品结构并没有因为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而过度向理财储蓄型业务倾斜,仍然保持保险业自身的行业特性及行业核心竞争力。
俄罗斯由于传统的人身福利保障制度的影响及金融市场相对落后,保险市场业务主要是保险保障型产品。在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及我国、但近年经济发展迅速的巴西,非寿险保费占全部保费的比重近年来一直处于上升通道,体现了经济建设所形成的社会物质财富增加对于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寿险业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对于贫富差距较大的印度,尽管其近年来经济增长较快,但大多数国民的个人财产非常有限,企业和民众更多地寄希望于货币资产的收益,人寿保险业务占据市场较高的比重。
作为世界公认的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中国政府、企业及民众的财产价值都以高于全球平均速度的增幅在快速增加,理论上应当形成对于财产保险的巨大市场需求,但是这种需求并没有从中国的非寿险保费占全部保险费收入的比重中得到反映,从而导致保险业面对近年来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表现乏力。由于2009年中国股市相对活跃和国家为了刺激经济采取的投资和刺激消费政策,导致以财产保险业务为主的非寿险业占全部保险费的比重创造了1997年以来的新高,而这个新高的纪录在目前保险业发展理念如果不做出重大调整的前提下,将随着经济环境的正常化而将持续保持,因为近十年来中国非寿险业务占全部保险业务的比重一直徘徊在30%以下。所以,作为资源大国和产业群多样化的大国,我国寿险业务的比重相对较高,其中以银行保险为主导的储蓄型业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另外一个侧面表明我国保险产品的结构极不合理。
财产保险业务的滞后导致重大灾害损失的补偿机制严重缺失
2005~2009年间,我国每年因主要灾害及事故事件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超过7000亿元;其中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直接经济损失约4500亿元、工业安全事故导致的财产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亿元、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火灾导致的财产直接经济损失约10亿元。同期,我国财产保险业年均保费收入约2000亿元。也就是说,过去的五年间,即使将全部的财产保险业务收入都用于这些主要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也只能分担其中的28.5%,其余的损失只能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承担。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加上企业和个人的财富积累也逐渐增加,财政拨款和慈善捐款成为解决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的主要来源,部分财政拨款和企业及个人资金成为相关事故事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主要承担者,保险业在其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着各种与风险保障相关的产品,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要求商业保险经营企业必须要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借以可以熟练的为中小企业挑选适合企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在商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技术和产品正在趋于成熟。商业保险可以为中小企业制定风险管控系统,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保险公司需根据中小企业行业发展的不同需要,设计出多种风险保障建议,供中小企业参考,中小企业通过商业保险给予的保险服务,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借以保障企业的信用等级的提升,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帮助。在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与风险保障的同时,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拓展了行业发展的空间,为商业保险成功进驻中小企业打下良好的伏笔。
二、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商业保险在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中有以下几个成熟的险种。首先,中小企业办理融资手续时候的保险,包括抵押物的财产、担保方保障、借款人的意外伤害等几个保险方向。其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保险,包括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出口信用、货物运输、国内贸易信用、产品质量、建筑安装等多个品种的商业保险。第三,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有联系的周边保险,包括雇主责任、团体人身伤害、公众责任、养老等方面的商业保险。第四,特殊商业保险,包括计算机、危险品运输、物流责任、物流保货、雇员忠诚担保等几个方面的商业保险。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挑选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管控风险,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提高企业自身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对称水平。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帮助企业与银行等金融部门进行合作,达到为小企业融资的目的。
三、保险行业需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新的险种
保险行业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一种无形产品,保险行业的发展要与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中小型企业在新产品、新科技、新材料方面的广泛应用和开发,产生了原有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保险需求。随着新的风险的产生,对保险行业自身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新需求,保险产品必须要开发新的险种。首先,保险产品作为服务行业,必须以满足消费需求作为发展的首要标准。其次,满足个性消费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须方向。因此,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要不断创新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对老产品进行更新和改革,开发新产品,完善老产品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改革的产品有:产品责任、营业中断、设备损坏等方面的险种。另外,还可以针对企业特点,摒弃老旧的思维模式,积极开发和研制新的保险品种。例如,企业技术改革、企业法人责任、企业设备更新、商业信贷履约、产品研发责任、产品研发试制等方面的险种。
四、保险行业要改善自身服务中小企业的态度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客户,风险发生的几率较大,由于保险条件的欠缺,从而遭受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在商业保险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想打开中小企业这个发展空间,就必须从提高自身服务做起。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保险评估,周到的服务,配合企业排除隐患,提高防损能力,改善中小企业承保条件不足的问题。在中小企业的保险过程中实行专员管理制度。在保单签订之前尽量做好担保建议、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服务。帮助企业与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中小企业的保单提供跟踪式服务,增加对信用好的老客户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条件。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加抵御风险,防灾防损的能力,使中小企的顺利运营,起到提高效率,减少损失,稳定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为其改善融资条件,提高融资能力。同时,作为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可以从中获得效益,得到发展,拓宽企业前行的道路。
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着各种与风险保障相关的产品,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要求商业保险经营企业必须要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借以可以熟练的为中小企业挑选适合企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在商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技术和产品正在趋于成熟。商业保险可以为中小企业制定风险管控系统,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保险公司需根据中小企业行业发展的不同需要,设计出多种风险保障建议,供中小企业参考,中小企业通过商业保险给予的保险服务,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借以保障企业的信用等级的提升,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帮助。在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与风险保障的同时,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拓展了行业发展的空间,为商业保险成功进驻中小企业打下良好的伏笔。
二、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商业保险在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中有以下几个成熟的险种。首先,中小企业办理融资手续时候的保险,包括抵押物的财产、担保方保障、借款人的意外伤害等几个保险方向。其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保险,包括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出口信用、货物运输、国内贸易信用、产品质量、建筑安装等多个品种的商业保险。第三,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有联系的周边保险,包括雇主责任、团体人身伤害、公众责任、养老等方面的商业保险。第四,特殊商业保险,包括计算机、危险品运输、物流责任、物流保货、雇员忠诚担保等几个方面的商业保险。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挑选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管控风险,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提高企业自身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对称水平。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帮助企业与银行等金融部门进行合作,达到为小企业融资的目的。
三、保险行业需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新的险种
保险行业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一种无形产品,保险行业的发展要与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中小型企业在新产品、新科技、新材料方面的广泛应用和开发,产生了原有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保险需求。随着新的风险的产生,对保险行业自身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新需求,保险产品必须要开发新的险种。首先,保险产品作为服务行业,必须以满足消费需求作为发展的首要标准。其次,满足个性消费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须方向。因此,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要不断创新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对老产品进行更新和改革,开发新产品,完善老产品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改革的产品有:产品责任、营业中断、设备损坏等方面的险种。另外,还可以针对企业特点,摒弃老旧的思维模式,积极开发和研制新的保险品种。例如,企业技术改革、企业法人责任、企业设备更新、商业信贷履约、产品研发责任、产品研发试制等方面的险种。
四、保险行业要改善自身服务中小企业的态度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客户,风险发生的几率较大,由于保险条件的欠缺,从而遭受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在商业保险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想打开中小企业这个发展空间,就必须从提高自身服务做起。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保险评估,周到的服务,配合企业排除隐患,提高防损能力,改善中小企业承保条件不足的问题。在中小企业的保险过程中实行专员管理制度。在保单签订之前尽量做好担保建议、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服务。帮助企业与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中小企业的保单提供跟踪式服务,增加对信用好的老客户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条件。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加抵御风险,防灾防损的能力,使中小企的顺利运营,起到提高效率,减少损失,稳定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为其改善融资条件,提高融资能力。同时,作为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可以从中获得效益,得到发展,拓宽企业前行的道路。
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着各种与风险保障相关的产品,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要求商业保险经营企业必须要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借以可以熟练的为中小企业挑选适合企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在商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技术和产品正在趋于成熟。商业保险可以为中小企业制定风险管控系统,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保险公司需根据中小企业行业发展的不同需要,设计出多种风险保障建议,供中小企业参考,中小企业通过商业保险给予的保险服务,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借以保障企业的信用等级的提升,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帮助。在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与风险保障的同时,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拓展了行业发展的空间,为商业保险成功进驻中小企业打下良好的伏笔。
二、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商业保险在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中有以下几个成熟的险种。首先,中小企业办理融资手续时候的保险,包括抵押物的财产、担保方保障、借款人的意外伤害等几个保险方向。其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保险,包括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出口信用、货物运输、国内贸易信用、产品质量、建筑安装等多个品种的商业保险。第三,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有联系的周边保险,包括雇主责任、团体人身伤害、公众责任、养老等方面的商业保险。第四,特殊商业保险,包括计算机、危险品运输、物流责任、物流保货、雇员忠诚担保等几个方面的商业保险。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择,挑选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管控风险,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提高企业自身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对称水平。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帮助企业与银行等金融部门进行合作,达到为小企业融资的目的。
三、保险行业需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新的险种
保险行业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一种无形产品,保险行业的发展要与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中小型企业在新产品、新科技、新材料方面的广泛应用和开发,产生了原有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保险需求。随着新的风险的产生,对保险行业自身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新需求,保险产品必须要开发新的险种。首先,保险产品作为服务行业,必须以满足消费需求作为发展的首要标准。其次,满足个性消费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须方向。因此,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要不断创新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对老产品进行更新和改革,开发新产品,完善老产品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改革的产品有:产品责任、营业中断、设备损坏等方面的险种。另外,还可以针对企业特点,摒弃老旧的思维模式,积极开发和研制新的保险品种。例如,企业技术改革、企业法人责任、企业设备更新、商业信贷履约、产品研发责任、产品研发试制等方面的险种。
四、保险行业要改善自身服务中小企业的态度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客户,风险发生的几率较大,由于保险条件的欠缺,从而遭受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在商业保险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想打开中小企业这个发展空间,就必须从提高自身服务做起。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保险评估,周到的服务,配合企业排除隐患,提高防损能力,改善中小企业承保条件不足的问题。在中小企业的保险过程中实行专员管理制度。在保单签订之前尽量做好担保建议、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服务。帮助企业与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中小企业的保单提供跟踪式服务,增加对信用好的老客户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条件。商业保险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加抵御风险,防灾防损的能力,使中小企的顺利运营,起到提高效率,减少损失,稳定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为其改善融资条件,提高融资能力。同时,作为商业保险行业自身也可以从中获得效益,得到发展,拓宽企业前行的道路。
从2010年交通银行入股中保康联人寿,至2015年8月中国银行间接控股中银三星人寿,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均完成了保险业布局。借助于股东银行的渠道优势,银行系保险公司近年来保费收入增长势头迅猛。2016年5家银行系险企保费合计约1198.8亿元,占整个保险行业保费收入3.1万亿元的3.6%,同比增长70.6%,高于保险行业27.5%的增速,也高于人身险业务36.5%的增速。2011年至2016年,工银安盛、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交银康联和中银三星的保费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4.5%、104.8%、42.0%、83.6%和61.8%,远高于同业其他保险机构。(见表1)
从资产规模看,随着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也持续增加。截至2015年底,五家公司总资产合计为2.3万亿元,占整个保险行业资产规模约五分之一强,较2014年底增长61.02%,增速为保险行业总资产增速的三倍之多。2011年至2015年,工银安盛、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交银康联和中银三星的资产规模复合增长率达92.3%、88.5%、37.8%、51.1%和61.7%,也远高于同业其他保险机构。(见表2)
从盈利情况看,几家保险公司在银行入股之前,均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银行股东进入后,各家保险公司逐步摆脱长期亏损状态,盈利情况大有改观。2016年,与保险行业利润同比下降近三成的情况相比,银行系险企仍取得了相对稳定的盈利。5家银行系寿险公司2016年净利润合计约9.6亿元,同比减少18.4%;不考虑中银三星,4家公司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减少仅13.6%。(见表3)
从偿付能力看,2014年和2015年,5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交银康联2015年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771.45%。2016年,5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其中建信人寿低于150%的预警线。据保监会统计,2016年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除交银康联外,其余4家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另外,根据2016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开展的偿二代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SARMRA)结果看,除了工银安盛得分在80分以上外,其余4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得分均低于80分。2016年,共72家寿险公司纳入2016年SARMRAu估范围,平均得分为76.35分。由此判断,银行系保险公司主要依赖银行渠道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的模式对其偿付能力有着较为不利的影响。(见表4)
银行系保险公司转型发展面临的机遇
从中国保险市场总体来看,银行系保险公司未来发展仍然蕴含着巨大的机遇。近几年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行业规模逐年扩大,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保险行业正在驶入一个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保险业仍然“一枝独秀”,逆市而上,多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12万亿元,增长超过3倍;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1万亿元,增长近2.4倍,2016年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7%,增速更是创近8年来新高。与此同时,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也在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市场全球排名由第6位升至第3位,对国际保险市场增长的贡献度达26%,居全球首位。2016年,保险行业净资产1.7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15%,保险资金运用13.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9.78%,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1.2%。
再聚焦到中国寿险市场来看,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近年来,中国寿险市场扩张步伐也明显加速。2015年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59万亿元,占比67%,同比增长25%,高于同期产险公司11.7%的增速;2016年寿险公司保费收入2.2万亿元,占整个保险行业的70%,同比增速为36.78%,高于同期产险公司10.01%的增速。2015年寿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新单期缴业务同比增长41.3%,长期期缴业务同比增长16.8%,业务内含价值不断提高。再看上市公司数据,四大上市险企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原、中国太保、新华人寿2016原保费合计1.23万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15.7%,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寿险市场潜力仍然十分巨大。从外部经济环境看,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发展动力、市场机制和面临的国际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宏观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中央继续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并推动实施了“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创新发展战略。这些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也为保险业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深度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伴随着社会风险意识和保险观念的日益提升,国家对保险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更高要求,保险行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保险业发展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特别是“新国十条”的出台,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已经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行业定位的重大转变,意味着保险将成为人们的必需品。在我们这样一个保险发展不足的人口和经济大国,未来5~10年将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按照“新国十条”提出2020年我国保险行业保险深度(保险业务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的发展目标测算,2020年当年保费收入将达到4.73万亿元,保费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5.5%。
最后,从全球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较初级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底,我国保险深度为4.16%,保险密度为2254.05元/人(346.78美元/人),保险行业总资产15.1万亿元,仅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约5.6%,与国际保险市场相比,差距明显。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市场人均保险支出为662美元,发达市场人均保险支出为3666美元。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2014年的保险密度分别为4017美元/人、4207美元/人、4823美元/人和3902美元/人。在保险深度方面,全球保险深度为6.2%,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2014年的保险深度分别为7.3%、10.8%、10.6%、9.1%,而我国在2015年仅为3.5%。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研究,人均GDP在5000美元和35000美元之间国家的保险支出增长最快。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在保险保障方面需求空间巨大,保险支出增速明显快于收入增长。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区的人均GDP已处于5000美元和35000美元之间,可以预期国内保险支出将进入快速上升期。由此,面对中国保险市场尤其是寿险市场的一片蓝海,银行系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股东优势,抢占先机,不断寻求突破,实现跨越发展,未来可重点关注三大领域:一是中产阶级及高净值客户群体。有预计表明,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内户均可支配收入达1.6万至7.9万美元的家庭数量将迅速膨胀。估计到2020年,这一“大众富裕”群体将贡献寿险总保费的一半。目前中国排名前1000位的富人们资产达到6.4万亿元,另外,有预计中国的百万美元资产家庭在2020年将有望超过700万升至全球首位,这一群体将会是保险公司抢夺的重要客户资源。其次是养老保险领域。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意识的增强,我国养老保险产业将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计数据,2013年我老年人口突破2亿大关,10年后将增至2.7亿;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的30%以上。对于能打造养老品牌且提供全面养老计划的寿险机构将是重大机遇。第三是医疗保险领域。近年来,国内医疗保险总承保保费每年增长20%,估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
银行系保险公司实现转型发展可能的挑战
经过几年的爆发式增长,银行系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中国保险市场里一支重要力量,但与人寿、平安等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相比,总体规模上尚有不小的距离;另外,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规模与盈利在其股东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内占比仍然十分弱小。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除了外部环境变化如利率曲线的下移、监管的变化等带来的挑战外,银行系保险公司在如何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发展成为股东银行金融服务中一个重要的保险产品线和利润贡献极,经营上面临一定挑战。
资本金压力加大,与股东的协同仍需加强。银行系寿险公司,由于其产品结构及规模扩张等原因,对资本的需求更为旺盛,需要持续的资本金注入以保证其偿付能力同时实现业务的扩展。以工银安盛为例,自成立以来,公司快速扩张,实现规模、保费收入及收益的大幅度提升。然而,随着规模的倍增式扩张,资本金不足制肘了其发展。为此,股东先后完成向工银安盛三次增资。然而,按照公司的规划,工银安盛未来几年的发展,仍可能面临资本的压力。
自成立以来,银行系保险公司与股东银行的协同效应较为明显,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金融产品线延伸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总体来看,银行系保险公司目前更多是利用银行的销售渠道,向银行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而其中以理财型保险产品占比最大。比如中邮人寿99%的保费收入来自中国邮政银行渠道,工银安盛、交银康联、建信人寿的银行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均超过了90%。从商业银行综合化发展战略来看,作为综合化保险平台,保险子公司与商业银行集团协同发展仍需要从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通盘规划,推动保险与银行在人员、资金、科技、产品等全方位协同,最终打造保险子公司成为商业银行集团一个重要的利润贡献源和增长极。除了与银行股东的协同外,银行系保险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协同也需进一步提升。目前,几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股东均有一家大型寿险公司,如建信人寿的股东中国人寿(台湾)、交银康联的股东澳大利亚康联保险集团等,各银行系保险公司可充分利用和学习这些股东在保险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结合中国客户需求的实际,开发出适合不同客户群体的保险产品。
产品开发能力较弱,销售渠道相对单一。从产品开发能力看,目前银行系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同时顺应本土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创新研发新产品的能力也有待提高。当前,银行系保险公司一般的产品发展思路是,趸交产品(主要是理财型保险产品)主打市场份额拓展,提升保费规模和市场排名;期交产品则专注于提升业务价值和盈利能力。然而,在推出的大量理财型银行保险产品中,普遍存在着产品定位模糊、强化投资功能、弱化保险保障功能的问题,同质化较为严重。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趸交产品占比整体较高,一般均在50%以上。而在国际成熟寿险市场,美国、德国、韩国的寿险公司中,趸交分红产品的保费占比仅20%左右。而另一方面,由于激烈的市场同业竞争,趸交分红产品的承诺回报率居高不下,往往与五年期存款利率的水平接近;再加销售佣金和管理费用,需要公司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能力来覆盖成本,否则将会造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低。
从产品销售渠道看,银行系保险公司银保、个险和团险渠道发展不均衡。一般而言,银保、个险和团险渠道三大渠道实现有机平衡和协调,能确保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但银行系保险公司过度依赖银保渠道,个险、团险建设有待加强。对比部分上市寿险公司看,如2015年新华人寿寿险业务渠道贡献中,银保、个险和团险渠道贡献分别占比为44.23%、45.91%和1.16%,其他渠道占比为8.70%,相对更为合理。同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物理网点布局有待进一步拓展。与银行股东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网络相比,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机构网点偏少,还不能充分利用银行股东在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上的优势,网点布局有待进一步拓展。另外,银行系保险公司在网络、移动平台及电话等销售渠道需要依托银行股东进一步构建整合。
资产的配置、投资研究能力仍显不足。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行业普遍存在“长负债、短资产”现象,寿险公司对资产保值增值的期望更加迫切。反观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资产荒、监管法规的不断强化,对寿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研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人寿、太保、平安等上市保险公司,从集团层面进行资产的优化配置通盘考量,再加上多年来累积的市场经验、人才资源、数据及系统支撑等,已经逐步形成与市场的良好互动。银行系保险公司总体来说成立时间较短,投资资产的品种、规模、范围较大型保险公司都有差距,在专业投资队伍建设、风险控制、投资管理体制方面仍显欠缺。目前,大多数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投资依托股东银行及第三方机构推荐,随着银保系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仅依靠股东资源已经不能满足资产配置及收益要求。银行系保险公司要实现转型,自身投研能力及资产配置能力的提升是关键一环。
中后台建设能力相对滞后于业务的发展。近年来,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公司相比,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后台支持能力相对滞后的问题逐步显现。一是资产负债管理及风险管理水平与同业上市公司及股东商业银行相比仍有差距,资产端和负债端“两张皮”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未能形成资产端和负债端的良好互动,也多未能建立资产负债数据量化分析系统;二是中后台系统建设投入不足,投资估值核算、偿二代报表、预算管理、流动性管理等报表及流程仍停留在手工操作的阶段,系统仍需不断完善;三在人员建设方面,前台销售人员相对不足,专业化水平不够,目前仍主要依赖于银行柜面的客户经理销售保险产品;财务、精算等中后台人员配置上仍有提升空间。如随着新国际会计准则IFRS9和IFRS17实施,需要引入估值技术及更多的专业判断,对财务及业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系保险公司实现转型发展的几点建议
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保险市场尤其是寿险市场仍将行驶在急速发展的快车道上。作为商业银行集团综合化保险平台,银行系保险公司需要积极把握战略机遇,强化与股东协同,挖掘公司潜力,推进转型发展,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和盈利的跨越式增长。
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强化与股东的协同发展。在资本金方面,银行系保险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要逐步实现由依靠股东注资支持到内生利润补充资本的过渡。具体可以采取发行次级债方式进行资本补充,如建信人寿曾通过发债形式补充资本金。同时,银行系保险公司可考虑研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制改制择机上市补充资本金的可行性方案。在与股东的协同方面,各银行系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与股东银行的全方位合作,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的多方面优势,充分融入商业银行的全流程金融产品线;与股东保险公司要加强在保险产品研发、资产管理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合作,学习借鉴它们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开发出适合本土客户需要的保险产品。
创新产品研发,推进渠道建设。在产品开发方面,银行系保险公司要加强产品创新力度,紧密结合我国寿险市场本土实际,尽快开发出涵盖趸交与期交以及适合银保、个险、团险以电话、网络等各渠道销售需要、具有良好市场竞争力的保险产品体系。在渠道建设方面,一是要完善、健全银保、个险和团险的渠道建设,突出各渠道特点和优势,形成三大物理渠道的有效互补和协调发展。二是要紧跟互联网金融潮流,推动W销业务、电商业务以及电销业务等线上渠道全方位延伸。在机构网络布局方面,要充分利用股东商业银行遍布全国的网点渠道和丰富的客户资源,积极推进机构网络的科学、合理扩张。
长期以来,我国寿险业一直保持着急剧膨胀的高速发展态势。但受传统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制约,自2011年之后,我国寿险业开始呈现低速发展态势,国内各寿险企业纷纷调低寿险业经济发展目标,纷纷寻求转型发展思路和对策,以应对行业发展增速减缓的不利局面。
一、中国寿险业发展问题
1.粗放型业务发展模式面临瓶颈制约
我国寿险企业长期一直采取“重规模轻效益、重速度轻质量”的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和思路,特别是在“以保费论英雄”的考核机制和导向作用下,寿险企业虽然企业发展规模取得了快速突破,但受粗放型发展模式的影响,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并未实现不同发展,甚至为寿险企业后续发展留下诸多发展隐患。
2.寿险业社会声誉不佳
信任是保险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社会声誉也是寿险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的根本。随着我国寿险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加之行业监管改革尚难以匹配行业快速发展,整个寿险行业逐渐呈现出无序和恶性竞争局面。某些寿险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销售人员随意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甚至误导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等其他金融产品,最后导致投保人利益严重受损。此种做法不但严重损害了寿险企业自身形象,更为重要的是导致行业声誉不佳、社会认同度严重损害。
3.寿险产品同质化现象加剧
目前,国内寿险企业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寿险产品的销售阶段上,而对寿险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不足,导致产品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寿险产品品种主要集中于纯保障型产品、保障兼储备型产品等两大类,寿险产品范围狭窄直接限制了投保人的产品选择。业务结构单一化衍生的业务结构风险使得寿险业务存在较大的脆弱性和不确定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难以满足投保人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4.产品营销渠道单一
寿险产品营销渠道的建立是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地位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寿险企业营销渠道主要依赖于银行、邮储银行、电话销售以及人员推销等方式。但是,随着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对银邮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保险产品相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下降,银邮渠道对于寿险企业的贡献能力在不断下降。与此同时,“人海战术”等依赖营销人员主动推销模式也面临着人工成本上升、营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从而使得寿险企业营销渠道建设面临诸多问题。
另一行业普遍现象就是“重业务、轻服务”、“重售前、轻售后”,忽视了针对投保人的客户关系管理,从而无法深度延伸投保人可能潜在的服务价值链条,从而制约了寿险企业盈利质量的深度改善。
二、中国寿险企业创新发展对策
1.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发展方式转变
寿险企业必须转变传统经营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从传统偏重速度、重规模的发展理念向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经营理念转变,并匹配以相应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切实将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传导至全企业、全员,提升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展模式的有效性。
2.强化寿险行业声誉建设
寿险企业与行业发展存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而企业任何的微观行为都将会对行业声誉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一方面中国保监会、保险业协会等行业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必须强化行业监管,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强化寿险企业违规违法行为惩戒,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自身都必须把维护行业声誉、增强企业自律作为企业与行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底线和红线坚守,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意识和行业伦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和维护行业声誉。
3.提升寿险企业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寿险企业把产品创新放在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首要位置,为此一方面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管理机制,激发产品创新人员积极性,形成促进产品创新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切实尊重市场多样化需求,加强市场调研,努力向市场提供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寿险产品和服务。
4.积极利用互联网+强化直营渠道建设
我国寿险企业一方面应积极借助互联网+改造传统营销渠道,增加自营渠道控制力度,减少对银邮渠道、营销人员推销等传统渠道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寿险企业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网、京东网等,通过在电商平台建立销售平台等,扩大网络营销渠道;最后,寿险企业可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微信余额宝等,实现互联网银行、寿险等平台的互联互通,便捷了投保人的支付手段和方式。
三、总结
寿险业作为我国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寿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是中国保险行业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以及寿险企业的重要使命和任务。本研究结合我国寿险业存在的问题,包括粗放型业务发展模式、行业社会声誉不佳、寿险产品同质化现象加剧、产品营销渠道单一等主要问题,提出寿险业要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寿险行业声誉建设、提升寿险企业产品研发创新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强化直营渠道建设等针对性举措和建议,希望对我国寿险行业及从业企业有参考和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李文辉.对中国寿险业再发展的思考[ J ]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3,27(6):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