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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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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

篇1

⑩徐子沛.大数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1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6.

.cn/gywm/xwzx/rdxw/2014/201407/t20140721_47439.htm,2015-4-10.

{12}石菲.我国电子政务十年发展成就.中国信息化,2011,(12).

{13}道格拉斯・斯诺.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3.

参考文献:

篇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中,产业兴旺固然是直接左右广大乡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核心因素,而公共治理是决定农业产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大幅增加乡村人口的物质收入,还要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乡村生活环境,全力推动乡村公共治理水平加速发展。

1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成就

1.1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乡村地区的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大幅提升。例如许多偏远乡村和山村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地区只能挑水吃、煤油灯照明的陈旧落后面貌。即便是在少数极端贫困地区,政府也通过易地搬迁的方式重新安置,使这些地区的村民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新生活。经过数10年基础设施建设,广大农村地区已基本实现了路路通和村村通,也就是实现了道路硬化与通信线路全覆盖,更有大量乡村地区实现了互联网全面普及。

1.2政策性投入持续增加,夯实公共管理基础

随着“三农”问题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心,针对“三农”加大投入便成为近年来政策倾斜与扶助的核心。例如政府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已覆盖全部乡村地区,各地每年基于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开展的公共管理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坚实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为广大乡村地区全面提高公共管理工作水平奠定了扎实的经济与物资基础[1]。

2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的常见问题

2.1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也为未来“三农”发展描绘了极为可喜的前景。但一些更加偏远的乡村、山区与牧区,农村公共管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从制度、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针对性和执行性不足,这是由于国内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农村公共治理的法律法规几乎处于空白造成的。现有的公共管理法律法规主要缘于城市的实践经验与现实问题而制定和完善,并不适用于乡村地区,农村不同所有制经济体出现利益纠纷时很难找到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和处置,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在监督管理方面缺少专项法律的指导。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最大缺陷就是容易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使奉公守法者出于安全等方面的担忧而不敢或不愿在乡村加大投资与生产。

2.2资源投入系统均衡性与针对性有限

针对乡村地区和“三农”建设的资金与资源投入存在均衡性和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广阔的疆域和极不均衡的经济发展状态决定了不同乡村地区在“三农”发展方面存在千差万别的特点和需求,而战略层面的资金与资源扶持几乎无法实现面面俱到,只能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改善和修正。这就造成一些地方的政策性投入出现“撒芝麻”“摊大饼”的均衡主义问题,也就是无差别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表面上看这种平均化的投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公平公正,实质上却降低了政策性扶持应当发挥的主导引领和激励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薄弱的乡村地区而言,对资金和资源的迫切需求需要管理层予以倾斜和照顾。过于均衡的投入显然难以满足特殊地区的特殊需求,在更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2]。

3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

3.1加快法律支持体系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涉及公共管理的体系建设不能缺少法律法规的指引和依据。由于多年来广大乡村地区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公共管理等方面处于法律监管相对边缘乃至空白的地位,使农村发生农民、农户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法律体系的建设为农村公共管理实现系统化与规范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农村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更加明确和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因此,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要重点加快法律支持体系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由于法律相对于实践工作的滞后性,应在现有法律体系基础上鼓励地方立法,以试点方式分步骤、分阶段推广普及。当前,全国性法律体系中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内容多属于宏观战略的原则性内容,虽然足够高瞻远瞩,但在精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适应性较差等问题,尤其是对广大乡村地区越来越多个性化需求的契合程度明显不足。面对这种过于笼统的法律,农村公共管理常会陷入主观臆断的“泥淖”,容易因人而异出现认知误区和歧义。因此,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出台迫在眉睫。

3.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高资源投入系统的均衡性与针对性

作为直接影响农村公共治理系统性建设的核心因素,政策性资金和资源投入对农村公共管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为解决当前这一环节中的现存问题,各地应积极探索本土优化策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高资源投入系统的均衡性与针对性。例如近年来部分乡村地区通过外部投入和内部发展已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优化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相对良好的硬件条件,管理部门可以侧重于本地产业化发展带动,以自身“造血”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本地公共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通过乡村集体产业的利润收益或税收收入等,支持当地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基于公共管理系统化和规范化反哺集体经济做大做强,进而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对仍处于相对贫困和经济实力仍相对薄弱的偏远乡村、山区或牧区,公共管理更加需要财政性资金支持。这些地区的主管单位应适度进行强化投入,通过外部“输血量”的增加助力公共管理水平尽快提升[3]。

3.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篇3

二、由于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乡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乡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乡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乡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乡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乡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篇4

治理,是指政府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公共权威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治理与统治存在着异同,统治的主体是政府权力机关,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统治的着眼点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着眼点则是整个社会。农村问题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村问题反映到政治层面,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城乡一体化、新型农村城镇化等新格局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乡镇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让其享受市民待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问题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是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进入21世纪,中国城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不断发展。但总体上看,农村发展仍然相当滞后,人民群众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追求有更高的期望。因此,促进农村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极为紧迫和现实的重大课题。我国农村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村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中,不完善、不科学的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一切问题的核心。加强乡镇社会治理体制研究,强化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安逸富足的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

二、中国乡镇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内设机构不合理,服务效率不高。乡镇政府是一级政权组织,依法治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是中国政权体系实现统一领导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变化,一些行政职能权限相继从乡镇体制中剥离,实行了垂直管理。但一些行政职能责任和义务却没有随之剥离,使乡镇常常面临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窘境。乡镇职能正在被弱化,乡镇政府成了“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政府。乡镇内设机构遵循与上级机构、部门对等对口的设置模式,通常每个乡镇有15--30个“站、办、所”,既有省、市、县直机关向下延伸管辖的站办所,又有归乡镇政府管辖的站办所。延伸的站办所虽在乡镇,但人财物权仍由上级单位掌管,造成指挥调度不灵,责、权、利难以相互统一,机构运转效率不高。缺少足够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存在“”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薄,宗旨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二)公共财政资源短缺,难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乡镇设置内设机构财政所。由于大多数乡镇不具备区域位置优势,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乡镇财政资源极其有限。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中央与地方存在“中央钱多地方钱少”的现象。乡镇政府财力不足,难以保障公共事业的发展。以上级转移支付方式满足公共产品的供给、分配带有很大随意性,出现跑“部”“钱”进现象,滋生权力寻租问题。财政收入逐级上移,责任逐级下移。“土财政体制”的存在,乡镇需上缴部分财税供上级政府使用。乡镇自行承担自身运转所有经费,财政严重入不敷出。有些乡镇举借大量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无力偿债,“面临破产的可能性”。财政供养人员未统筹安排,存在人情财政情况。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利益的人口计生、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就业等项目支出,无财力安排。缺乏有效的财政财务监管,乱收乱支现象有时极为普遍。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进程

乡镇体制不合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乡镇权力被缩小、职能被收缩,责任并未减少。“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转变,部分乡镇工作还在靠传统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政事不分,村委会的自治权利被弱化,政社不分,村级职能政府化。考核乡镇政绩指标体系不够合理,导致乡镇由被迫玩“数字游戏”。考核机制存在缺陷,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乡镇干部的工作围绕上级安排,难以围绕农村工作。乡镇政府履行职能主要依靠行政推动,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公共服务职能薄弱,行政管理与命令难以有效满足社会需要,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激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乡镇干部观念转换不到位,缺乏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工作自主性差,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农村公共产品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日益困难,农村文化教育缺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乡镇职能转变缓慢,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篇5

数字乡村不仅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1]。山东省在《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互联网在乡村的快速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城市和乡村联系越来越紧密,城乡联动、融合发展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但数字乡村建设才刚刚起步,城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还有加大的趋势,鉴于此,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路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迅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1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随着“宽带山东”战略的深入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得到稳步增强,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运算速度和综合技术水平位于国内前列,全省所有城区、行政村实现了光纤全覆盖,城乡家庭互联网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00Mbps,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也不断的得到完善,但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亟需增强,农村尤其是偏远山村,因其居住分散且基础设施差,导致网络建设成本很高,运营商无法收回成本,不愿意建设农村网络,设备商提供商也不愿意花费精力进行农村网络创新方案的研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还不广泛。1.2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各服务平台的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加速,“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实现了公众和企业网上办事“一号登录、一站受理、一网通办”[2],全省政务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共享工程明显提升了政府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但在农村,电子政务治理还比较薄弱,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建设还需稳步加强。1.3信息惠民水平大幅提升。在数字山东的带动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已普及,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成效初显。在教育、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惠民政策宣传和普及、信息服务平台的使用及惠民水平都得到了大大提高,形成了城乡共享的优质教育文化资源,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1.4农村数字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互联网+”和市县级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使农村数字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越来越多的得到转化和推广应用,但是不同地区之间差距明显。鲁西南是淘宝村集聚区,菏泽市淘宝村、淘宝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从地区分布来看,开展跨境电商的村主要位于沿海地区,特别是拥有外贸传统的城市,如青岛市等。同时电子政务标准及规范体系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法治化取得积极进展,显著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和处置能力[3]。

2山东省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城乡数字化鸿沟进一步拉大。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下,城乡“数字鸿沟”是山东省数字乡村战略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4]。传统意义上的城乡“数字鸿沟”集中体现在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管理措施上。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缺乏网络设备与上网条件、缺乏文化知识与上网技能两者相互作用和影响,共同构成了制约数字乡村建设的瓶颈[4]。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存在很明显的较大差异,城乡居民的互联网理念和对信息知识的应用就存在着较大差异,城乡“数字鸿沟”不断以新的形式呈现,其更多的是体现在对信息技术的掌握、理解和使用上,阻碍了农村培养数字化生产力的进程。还有一些地区在引导搬迁、撤并村庄时忽略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完善,促使了新的城乡“数字鸿沟”的形成。2.2农村信息失联、情感失联、财富流失及空心化严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中青年农民都选择进城务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也逐渐增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对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应用很少,导致了乡村的信息失联以及情感失联。大量中青年农民的进城,使得农村土地也被大量闲置起来,无人耕种,加剧了乡村财富的流失,乡村空心化严重。这是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必然产物。2.3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各地区不平衡。目前,我省农村数字化发展各地区很不均衡,发达地区与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比例差距也比较明显。淘宝村的出现,破解了农村信息化的难题,缩小了城乡数字鸿沟,如:滨州博兴县、菏泽曹县和郓城县等、青岛市即墨等淘宝村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2.4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省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我省移动宽带用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等指标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种植养殖、加工、集配、运输、仓储、营销、支付、消费等整个流程的数字化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产地仓、冷链物流、信息网络、购销网点等方面的建设还需加强,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农业建设任重道远。另外农村的互联网理念淡薄,缺乏网络设备与上网条件、缺乏文化知识与上网技能也是影响数字乡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2.5缺乏专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平台。在农村数字化建设中缺乏专业的科学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没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和管理机制。虽然在农村开启了社区教育实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些数字化学习平台的构建还不完整,学习资源不丰富,根本无法满足学习者的需要。另一方面部分村民没有电脑和智能手机,不会上网也限制了数字化学习平台的使用,而且绝大部分人上网只是娱乐,对学习农业新技术不感兴趣。2.6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比较低。“互联网+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村干部老龄化严重,党务、村务、财务不能实现网上公开,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进程缓慢,“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能实现乡村覆盖,缺乏“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乡村治理能力和体系亟待加强。数字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在线诊疗和在线教育等公共服务发展缓慢。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使村民真正获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3山东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路径

3.1加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乡村首先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各级政府部门应响应《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积极推动“百兆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移动和固定宽带网络的IPv6发展,推动智慧广电网络建设,支持培育和引进开放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农业农村观测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5]。继续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动农业领域的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实现传统农业向数字化农业的转型。3.2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在基础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快建设数字型政府,加强各行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力推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并进行机制和体制改革,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体化。地方政府做好促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工作,建立或者健全一套适合当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政策,特别是要制定出一套适合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举措,补足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制度体系,营造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氛围。同时,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提供必需的物质和资金支持,以此来引导和激励当地的数字经济发展。3.3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建设幸福乡村。首先,加强乡村信息化教育,培养信息化技术人才,把握好“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机遇,利用现代科技建设数字乡村,使农民得到更大的收益,愿意留下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数字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利用数字化、现代化设备来实现智慧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鼓励农民积极接触和参与到农村电商中去,彻底打破农民信息贫困锁定的藩篱,为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不断丰富乡村网络内容,构建数字乡村新系统,不断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数字产业,让更多的农民就地就业,使农民获得幸福感,改善农村信息失联、情感失联及财富流失等问题,建设幸福乡村,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真正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助力农村数字化建设的全面开展。3.4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专业化信息人才的紧缺是数字乡村建设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已成为制约数字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本土农民是建设数字乡村的内生动力。首先,以本土农民为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前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中种地的人大量减少,大量的土地进行了流转,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形成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趋势,因此,在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的同时应提升农民的信息化素养,积极培育实现智慧化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其次,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好各种培训平台,让农民成为懂信息、懂数据、懂技术的新时代农民,提升乡村信息化水平,进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再次,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引进及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3.5构建乡村大数据平台。山东省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数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平台的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传输、服务不健全,涉农电商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发展乡村大数据平台,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加强乡村信息资源的共享、兼容和公开,利用“互联网+”模式建设具有乡村特色优势的大数据系统,借助大数据促进数字乡村的快速发展。3.6数字乡村文化建设。在加强数字化基础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数字文化建设,提升村民的信息化素养,尤其是乡村传统文化是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灵魂,以无形之力推进着乡村数字化的进程。首先,改变文化宣传方式,除了采用传统的公告栏外,还可采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各种形式实现农村各项政策和事务的线上宣传,在乡村营造起良好的信息化氛围。其次,在培育新型农民的各种培训中,加入传统文化的元素,使农民在接受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理念同时,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逐渐提高村民的数字化素养。最后,利用新闻网站、学习强国及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数字农村的建设,讲好数字乡村故事,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数字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3.7建立健全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政务工作和乡村治理中深化数字化建设。首先: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领导班子应改变传统思维,改变意识,从思想上树立农村信息化的观念,不断学习国家以及山东省关于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积极落实到位。其次:将农村的各类资源纳入到乡村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数字化管理,建立“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再次:积极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员信息化学习和培训,鼓励党员带领群众一起发家致富,探索农民在线交流议事模式,激发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最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党务、村务、财务的网上公开,推动形成积极互动的农村基层自治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

4结语

目前我国正处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山东省将数据和信息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加快推动山东数字乡村建设,使网络信息化在全省农村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论文在分析了山东省农村数字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度挖掘乡村数字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农村数字化发展的路径,以期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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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J].新疆农业科技,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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