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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1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

篇1

⑩徐子沛.大数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1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6.

.cn/gywm/xwzx/rdxw/2014/201407/t20140721_47439.htm,2015-4-10.

{12}石菲.我国电子政务十年发展成就.中国信息化,2011,(12).

{13}道格拉斯・斯诺.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3.

参考文献:

篇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中,产业兴旺固然是直接左右广大乡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核心因素,而公共治理是决定农业产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大幅增加乡村人口的物质收入,还要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乡村生活环境,全力推动乡村公共治理水平加速发展。

1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成就

1.1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乡村地区的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大幅提升。例如许多偏远乡村和山村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地区只能挑水吃、煤油灯照明的陈旧落后面貌。即便是在少数极端贫困地区,政府也通过易地搬迁的方式重新安置,使这些地区的村民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新生活。经过数10年基础设施建设,广大农村地区已基本实现了路路通和村村通,也就是实现了道路硬化与通信线路全覆盖,更有大量乡村地区实现了互联网全面普及。

1.2政策性投入持续增加,夯实公共管理基础

随着“三农”问题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心,针对“三农”加大投入便成为近年来政策倾斜与扶助的核心。例如政府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已覆盖全部乡村地区,各地每年基于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开展的公共管理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坚实的资金和资源支持,为广大乡村地区全面提高公共管理工作水平奠定了扎实的经济与物资基础[1]。

2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的常见问题

2.1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也为未来“三农”发展描绘了极为可喜的前景。但一些更加偏远的乡村、山区与牧区,农村公共管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从制度、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针对性和执行性不足,这是由于国内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农村公共治理的法律法规几乎处于空白造成的。现有的公共管理法律法规主要缘于城市的实践经验与现实问题而制定和完善,并不适用于乡村地区,农村不同所有制经济体出现利益纠纷时很难找到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和处置,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在监督管理方面缺少专项法律的指导。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最大缺陷就是容易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使奉公守法者出于安全等方面的担忧而不敢或不愿在乡村加大投资与生产。

2.2资源投入系统均衡性与针对性有限

针对乡村地区和“三农”建设的资金与资源投入存在均衡性和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广阔的疆域和极不均衡的经济发展状态决定了不同乡村地区在“三农”发展方面存在千差万别的特点和需求,而战略层面的资金与资源扶持几乎无法实现面面俱到,只能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改善和修正。这就造成一些地方的政策性投入出现“撒芝麻”“摊大饼”的均衡主义问题,也就是无差别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表面上看这种平均化的投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公平公正,实质上却降低了政策性扶持应当发挥的主导引领和激励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薄弱的乡村地区而言,对资金和资源的迫切需求需要管理层予以倾斜和照顾。过于均衡的投入显然难以满足特殊地区的特殊需求,在更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2]。

3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

3.1加快法律支持体系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涉及公共管理的体系建设不能缺少法律法规的指引和依据。由于多年来广大乡村地区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公共管理等方面处于法律监管相对边缘乃至空白的地位,使农村发生农民、农户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法律体系的建设为农村公共管理实现系统化与规范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农村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更加明确和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因此,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公共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要重点加快法律支持体系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由于法律相对于实践工作的滞后性,应在现有法律体系基础上鼓励地方立法,以试点方式分步骤、分阶段推广普及。当前,全国性法律体系中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内容多属于宏观战略的原则性内容,虽然足够高瞻远瞩,但在精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适应性较差等问题,尤其是对广大乡村地区越来越多个性化需求的契合程度明显不足。面对这种过于笼统的法律,农村公共管理常会陷入主观臆断的“泥淖”,容易因人而异出现认知误区和歧义。因此,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出台迫在眉睫。

3.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高资源投入系统的均衡性与针对性

作为直接影响农村公共治理系统性建设的核心因素,政策性资金和资源投入对农村公共管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为解决当前这一环节中的现存问题,各地应积极探索本土优化策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高资源投入系统的均衡性与针对性。例如近年来部分乡村地区通过外部投入和内部发展已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优化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相对良好的硬件条件,管理部门可以侧重于本地产业化发展带动,以自身“造血”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本地公共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通过乡村集体产业的利润收益或税收收入等,支持当地公共管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基于公共管理系统化和规范化反哺集体经济做大做强,进而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对仍处于相对贫困和经济实力仍相对薄弱的偏远乡村、山区或牧区,公共管理更加需要财政性资金支持。这些地区的主管单位应适度进行强化投入,通过外部“输血量”的增加助力公共管理水平尽快提升[3]。

3.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篇3

二、由于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乡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乡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乡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乡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乡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乡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篇4

治理,是指政府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公共权威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治理与统治存在着异同,统治的主体是政府权力机关,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统治的着眼点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着眼点则是整个社会。农村问题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村问题反映到政治层面,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城乡一体化、新型农村城镇化等新格局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乡镇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让其享受市民待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问题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是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进入21世纪,中国城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不断发展。但总体上看,农村发展仍然相当滞后,人民群众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追求有更高的期望。因此,促进农村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极为紧迫和现实的重大课题。我国农村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村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中,不完善、不科学的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一切问题的核心。加强乡镇社会治理体制研究,强化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安逸富足的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

二、中国乡镇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内设机构不合理,服务效率不高。乡镇政府是一级政权组织,依法治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是中国政权体系实现统一领导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变化,一些行政职能权限相继从乡镇体制中剥离,实行了垂直管理。但一些行政职能责任和义务却没有随之剥离,使乡镇常常面临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窘境。乡镇职能正在被弱化,乡镇政府成了“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政府。乡镇内设机构遵循与上级机构、部门对等对口的设置模式,通常每个乡镇有15--30个“站、办、所”,既有省、市、县直机关向下延伸管辖的站办所,又有归乡镇政府管辖的站办所。延伸的站办所虽在乡镇,但人财物权仍由上级单位掌管,造成指挥调度不灵,责、权、利难以相互统一,机构运转效率不高。缺少足够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存在“”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薄,宗旨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二)公共财政资源短缺,难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乡镇设置内设机构财政所。由于大多数乡镇不具备区域位置优势,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乡镇财政资源极其有限。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中央与地方存在“中央钱多地方钱少”的现象。乡镇政府财力不足,难以保障公共事业的发展。以上级转移支付方式满足公共产品的供给、分配带有很大随意性,出现跑“部”“钱”进现象,滋生权力寻租问题。财政收入逐级上移,责任逐级下移。“土财政体制”的存在,乡镇需上缴部分财税供上级政府使用。乡镇自行承担自身运转所有经费,财政严重入不敷出。有些乡镇举借大量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无力偿债,“面临破产的可能性”。财政供养人员未统筹安排,存在人情财政情况。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利益的人口计生、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就业等项目支出,无财力安排。缺乏有效的财政财务监管,乱收乱支现象有时极为普遍。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进程

乡镇体制不合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乡镇权力被缩小、职能被收缩,责任并未减少。“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转变,部分乡镇工作还在靠传统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政事不分,村委会的自治权利被弱化,政社不分,村级职能政府化。考核乡镇政绩指标体系不够合理,导致乡镇由被迫玩“数字游戏”。考核机制存在缺陷,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乡镇干部的工作围绕上级安排,难以围绕农村工作。乡镇政府履行职能主要依靠行政推动,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公共服务职能薄弱,行政管理与命令难以有效满足社会需要,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激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乡镇干部观念转换不到位,缺乏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工作自主性差,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农村公共产品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日益困难,农村文化教育缺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乡镇职能转变缓慢,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篇5

数字乡村不仅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1]。山东省在《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互联网在乡村的快速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城市和乡村联系越来越紧密,城乡联动、融合发展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但数字乡村建设才刚刚起步,城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还有加大的趋势,鉴于此,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路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迅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1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随着“宽带山东”战略的深入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得到稳步增强,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运算速度和综合技术水平位于国内前列,全省所有城区、行政村实现了光纤全覆盖,城乡家庭互联网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00Mbps,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也不断的得到完善,但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亟需增强,农村尤其是偏远山村,因其居住分散且基础设施差,导致网络建设成本很高,运营商无法收回成本,不愿意建设农村网络,设备商提供商也不愿意花费精力进行农村网络创新方案的研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还不广泛。1.2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各服务平台的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加速,“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实现了公众和企业网上办事“一号登录、一站受理、一网通办”[2],全省政务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共享工程明显提升了政府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但在农村,电子政务治理还比较薄弱,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建设还需稳步加强。1.3信息惠民水平大幅提升。在数字山东的带动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已普及,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成效初显。在教育、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惠民政策宣传和普及、信息服务平台的使用及惠民水平都得到了大大提高,形成了城乡共享的优质教育文化资源,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1.4农村数字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互联网+”和市县级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使农村数字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越来越多的得到转化和推广应用,但是不同地区之间差距明显。鲁西南是淘宝村集聚区,菏泽市淘宝村、淘宝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从地区分布来看,开展跨境电商的村主要位于沿海地区,特别是拥有外贸传统的城市,如青岛市等。同时电子政务标准及规范体系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法治化取得积极进展,显著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和处置能力[3]。

2山东省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城乡数字化鸿沟进一步拉大。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下,城乡“数字鸿沟”是山东省数字乡村战略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4]。传统意义上的城乡“数字鸿沟”集中体现在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管理措施上。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缺乏网络设备与上网条件、缺乏文化知识与上网技能两者相互作用和影响,共同构成了制约数字乡村建设的瓶颈[4]。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存在很明显的较大差异,城乡居民的互联网理念和对信息知识的应用就存在着较大差异,城乡“数字鸿沟”不断以新的形式呈现,其更多的是体现在对信息技术的掌握、理解和使用上,阻碍了农村培养数字化生产力的进程。还有一些地区在引导搬迁、撤并村庄时忽略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完善,促使了新的城乡“数字鸿沟”的形成。2.2农村信息失联、情感失联、财富流失及空心化严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中青年农民都选择进城务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也逐渐增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对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应用很少,导致了乡村的信息失联以及情感失联。大量中青年农民的进城,使得农村土地也被大量闲置起来,无人耕种,加剧了乡村财富的流失,乡村空心化严重。这是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必然产物。2.3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各地区不平衡。目前,我省农村数字化发展各地区很不均衡,发达地区与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比例差距也比较明显。淘宝村的出现,破解了农村信息化的难题,缩小了城乡数字鸿沟,如:滨州博兴县、菏泽曹县和郓城县等、青岛市即墨等淘宝村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2.4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省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我省移动宽带用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等指标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种植养殖、加工、集配、运输、仓储、营销、支付、消费等整个流程的数字化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产地仓、冷链物流、信息网络、购销网点等方面的建设还需加强,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农业建设任重道远。另外农村的互联网理念淡薄,缺乏网络设备与上网条件、缺乏文化知识与上网技能也是影响数字乡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2.5缺乏专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平台。在农村数字化建设中缺乏专业的科学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没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和管理机制。虽然在农村开启了社区教育实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些数字化学习平台的构建还不完整,学习资源不丰富,根本无法满足学习者的需要。另一方面部分村民没有电脑和智能手机,不会上网也限制了数字化学习平台的使用,而且绝大部分人上网只是娱乐,对学习农业新技术不感兴趣。2.6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比较低。“互联网+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村干部老龄化严重,党务、村务、财务不能实现网上公开,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进程缓慢,“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能实现乡村覆盖,缺乏“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乡村治理能力和体系亟待加强。数字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在线诊疗和在线教育等公共服务发展缓慢。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使村民真正获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3山东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路径

3.1加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乡村首先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各级政府部门应响应《数字山东2020行动方案》,积极推动“百兆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移动和固定宽带网络的IPv6发展,推动智慧广电网络建设,支持培育和引进开放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农业农村观测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5]。继续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动农业领域的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实现传统农业向数字化农业的转型。3.2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在基础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快建设数字型政府,加强各行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力推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并进行机制和体制改革,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体化。地方政府做好促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工作,建立或者健全一套适合当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政策,特别是要制定出一套适合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举措,补足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制度体系,营造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氛围。同时,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提供必需的物质和资金支持,以此来引导和激励当地的数字经济发展。3.3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建设幸福乡村。首先,加强乡村信息化教育,培养信息化技术人才,把握好“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机遇,利用现代科技建设数字乡村,使农民得到更大的收益,愿意留下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数字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利用数字化、现代化设备来实现智慧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鼓励农民积极接触和参与到农村电商中去,彻底打破农民信息贫困锁定的藩篱,为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不断丰富乡村网络内容,构建数字乡村新系统,不断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数字产业,让更多的农民就地就业,使农民获得幸福感,改善农村信息失联、情感失联及财富流失等问题,建设幸福乡村,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真正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助力农村数字化建设的全面开展。3.4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专业化信息人才的紧缺是数字乡村建设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已成为制约数字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本土农民是建设数字乡村的内生动力。首先,以本土农民为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前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中种地的人大量减少,大量的土地进行了流转,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形成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趋势,因此,在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的同时应提升农民的信息化素养,积极培育实现智慧化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其次,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好各种培训平台,让农民成为懂信息、懂数据、懂技术的新时代农民,提升乡村信息化水平,进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再次,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引进及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3.5构建乡村大数据平台。山东省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数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平台的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传输、服务不健全,涉农电商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发展乡村大数据平台,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加强乡村信息资源的共享、兼容和公开,利用“互联网+”模式建设具有乡村特色优势的大数据系统,借助大数据促进数字乡村的快速发展。3.6数字乡村文化建设。在加强数字化基础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数字文化建设,提升村民的信息化素养,尤其是乡村传统文化是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灵魂,以无形之力推进着乡村数字化的进程。首先,改变文化宣传方式,除了采用传统的公告栏外,还可采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各种形式实现农村各项政策和事务的线上宣传,在乡村营造起良好的信息化氛围。其次,在培育新型农民的各种培训中,加入传统文化的元素,使农民在接受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理念同时,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逐渐提高村民的数字化素养。最后,利用新闻网站、学习强国及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数字农村的建设,讲好数字乡村故事,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数字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3.7建立健全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政务工作和乡村治理中深化数字化建设。首先: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领导班子应改变传统思维,改变意识,从思想上树立农村信息化的观念,不断学习国家以及山东省关于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积极落实到位。其次:将农村的各类资源纳入到乡村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数字化管理,建立“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再次:积极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员信息化学习和培训,鼓励党员带领群众一起发家致富,探索农民在线交流议事模式,激发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最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党务、村务、财务的网上公开,推动形成积极互动的农村基层自治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

4结语

目前我国正处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山东省将数据和信息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加快推动山东数字乡村建设,使网络信息化在全省农村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论文在分析了山东省农村数字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度挖掘乡村数字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农村数字化发展的路径,以期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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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楷力.从“碎片化”到“整体性”: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9.

[3]2019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J].新疆农业科技,2018(6).

篇6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2-0075-02

一、善治是乡村治理的基本趋势

治理(Governance)主要用于与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进行了全面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我国学者则从不同角度分析治理和乡村治理的内涵,徐勇认为“乡村治理是通过公共权力配置与运作,对村域社会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从而达到一定目的的政治活动”[2];党国英认为“乡村治理是指以乡村政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给乡村社会提供公共品的活动”[3]。可见,对社会的公共治理目标是能够使公众尽可能广泛地参与发展决策,保障公众政治自由和参与决策权利的政治意愿,“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4]。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善治”(Good Governance)成为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范畴。“善治”就是良好的社会治理,它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是国家与公民社会良好合作的一种新颖关系,善治“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和二者关系的最佳状态”[5]。

乡村善治就是通过治理农村社区以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动态管理过程。善治理论提示我们乡村治理的根本改善有赖于形成乡镇政权和公民社会合作共治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多中心治理体系,善治理念是改善乡村治理的必然选择[6]。首先,善治理念所提倡的多中心理念,为我国乡村治理中各种组织性因素提供了完善其组织和人事的基本准则。其次,善治理论有助于实现我国乡村治理改革模式由国家权力本位型向公民权利本位型的转化。再次,善治理念所提倡的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治理理念,有利于“信任”社会资本存量的提升和合作型治理精神和文化的培养。善治的网络治理理念有助于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尤其是政府之外的主体在改善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二、乡村善治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乡统筹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城乡统筹是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为目标,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平等、和谐、协调发展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7]。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序转变。因此,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正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是实现统筹发展的过程与手段,而城乡一体化是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协调的现代社会结构的实现状态,是统筹发展的价值目标。

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乡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与城乡居民生活均等化。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等战略举措正是围绕城乡一体化的具体目标实现而展开的,这与乡村善治的推进也是密不可分的。

(一)城乡经济一体化是城乡统筹的基本要求

城乡经济一体化可以构建更大的区域统一体和重建城乡之间的平衡。城乡经济一体化需要通过有效的乡村治理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与农村土地有效利用的根本性问题。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协调城乡资源配置关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8]。乡村善治的基本目标是充分发挥乡村自治的基本功能,完善农民集体组织的运行和决策机制,实现土地要素功能的一体化、土地要素地位的均等化与土地要素流动的自由化。

(二)社会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延伸

实现城市与农村的融合和平等化,通过实行城乡空间结构优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等措施实现城乡地位平等和城乡共同繁荣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统筹是对区域经济系统中城市与乡村两个共生单元的综合考虑、相互兼顾,以保持二者协调、持续发展”[9]。因此,未来的乡村治理应当围绕农村社区形态的转变,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社会化职能,为农村居民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综合平台。

(三)城乡居民生活均等化是城乡统筹的最终目标

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统筹城乡发展正是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增加农民权益等手段实现城乡和谐发展。一方面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实现农民的市民化,通过农村人口的城镇化以及农村人口待遇的普遍提高向市民转变。未来的乡村治理应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以保护农民权利特别是土地权利为核心,使农民能够以土地的权益来分享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成果,并建立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生存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善治的内在品质

乡村治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涉及国家的权力建构,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乡村善治作为一种目标追求实施起来,在现实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或困境。如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对当前的农村治理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革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践的又一重大创新。美丽乡村建设应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着力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永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形式、农村建设管理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美丽乡村是实现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核心内容,美丽中国战略是在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时期提出的,“体现了中国现阶段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的转变,是中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手段”[10]。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需要积极贯彻“善治”的乡村治理理念,以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和谐,而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密切联系的。

1.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统筹性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将新农村建设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格局中来谋划部署、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具体实施途径,“美丽中国”是一个集合和动态的概念,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中国实践,而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基础和保障[11]。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城乡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生态富民与绿色乡村的基本目标。

2.以人为本理念下的主体性参与

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要求,它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的合理利益与个性发展[12]。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需要培养村民的主体性意识,鼓励和保障农民直接参与乡村公共事务,这种参与应该是有序化的制度性参与。村民的主体性参与也符合直接性参与民主政治的治理理念,强调公民对公共行政和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有利于激活公民精神和培养现代公民,是政治和行政民主最充分的体现。因此,村民的主动性和直接下的政治参与是乡村治理的重点,包括制度化参与和而非制度化参与都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的程度。

3.公平法治理念下的和谐性构建

公平和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乡村法治和公平是解决中国乡村治理问题的重要保证。善治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基于民主和法律的治理,亦即民主治理和依法治理,将管理社会事务和保护公民自由等都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公平法治的治理理念是为了构建真正的乡村和谐,包括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以及村集体与乡镇之间协调合作的社会关系。乡村善治的实现要求在乡村治理主体上、乡村权力流向上和空间上的多中心,要求变单一的自上而下权力流向为上下左右互动的多元权力流向。通过对乡村和谐社会构建,能够促进乡村治理主体间对公共权威的高度认同和相互合作,增进公平与效率,因此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语

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是乡村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学者们一直所讨论的话题。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局限于乡村的自我完善,而是应当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趋势,完善多元、自治、有效的乡村治理机制。传统的乡村治理是由政府主导下的治理模式,即所谓的“乡政村治”,但这种制度设计和实践中带有浓郁计划经济色彩的治理方式,正被市场经济催生出的多元治理模式所打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嵌入市场因素的乡村治理模式成为乡村治理的趋势和必然。我国乡村治理应当适应多元化中心的趋势,充分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转变职能,通过制度性安排来构建平等自主、具有活力的多元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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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国英.我国乡村治理改革回顾与展望[J].社会科学战线,2008,(12).

[4][美]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统治[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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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峰.走向乡村善治:改善我国乡村治理之多维理论考察[J].湖北社会科学,2006,(9).

[7]周琳琅.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8]付光辉,刘友兆.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构建[J].中国土地科学,2008,(2).

[9]刘荣增.城乡统筹理论的演进与展望[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4).

篇7

根据近10年来的全国的环境统计年报、农业部环境监测中心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资料及有关普查,可以将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污染问题总结为以下三类: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对太湖、杭州湾富营养化的成因分析表明,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农田的氮、磷流失。其中太湖面源污染物对TN的贡献率已超过1/3,对TP的贡献率接近1/3。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

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吨/平方公里,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随着中西部农业现代化的进展,这类污染也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普遍出现。

其次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例如,每年产生量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 每年产生量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浙江省环保局2002年进行的调查表明,农村聚居点的环境质量除了大气污染指标外,其余已经显著劣于城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第三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2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居民消费能力强和农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而必须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使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快速发展。如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有80%分布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而整个西部地区仅占总量的1%左右,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 年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因为这些地区可资利用的环境容量小(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的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受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中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 %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中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步上升,从1988年的0.0952‰上升到2000年的0.1126%。对于基本排除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的农民,这是极大的威胁。

总之,在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对农村环境污染,如果没有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将严重阻碍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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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和成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明显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和相对非现代化的两种社会形态,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经济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现代化进程中污染问题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方式不当:过于注重经济目标,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生产、乡镇企业发展之初基本不考虑环境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社会未能协调发展: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而农村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以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为例,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天气等),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农药、化肥等)对水体的污染情况。三是不易监测性。这是指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等情况。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须注意到,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在农村聚居点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存在一种悖论:根据亚当·斯密的“市场大小决定分工”理论,可以推出“市场大小决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的最小规模”。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由于单体市场规模小,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因而必须依赖财政资金。而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连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更难以估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种悖论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并将继续严重。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篇8

穿过山中薄雾进村,吃过龙塘鱼酱的人,都说“龙塘不错”。

龙塘是融创中国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案例之一。2018年融创中国联合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进驻帮扶,2019年全村脱贫成效检查通过,2020年帮扶成果移交,2021年融创宣布继续支持龙塘乡村振兴工作。曾经被千米海拔深山“封印”,大部分青壮年流失到广东、福建、浙江、北京打工,老幼留守、村落衰败、年关冷清的百年老寨,复活了。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再向前一步,为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图景实现。

融创中国之前积极参与了13省21村的帮扶工作,2021年又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并从龙塘的乡村振兴实践中总结经验,在重庆中益乡、延安万庄等大量帮扶项目开展中进行补充迭代,归纳了基于企业责任和自身资源的融创乡村振兴模式:通过文旅切入,实现“四推动、五振兴”,切实助力乡村在产业、组织、文化、人才、生态维度上全面振兴。

1

以文旅带动一产、二产,打牢产业基础,推动乡村产业结构优化

农村穷,是因为产业弱。据统计,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在世界范围内处于偏高水平,意味着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城乡产业差距是导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农户为了保障生活水平,不得不外出打工。人才外流,又进一步削弱了乡村的产业基础,尤其是在偏僻地区。

建立合理的产业体系,成为改变乡村现状,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之一。融创在龙塘村的帮扶过程中发现,此前因为交通闭塞,龙塘保留了良好的自然资源,且有完整的苗寨村落风貌和苗族的人文环境,具备做文旅乡村的基础。

而融创自身在文旅产业方面有技术优势和运营基因。因此,“文旅切入”成为龙塘乡村振兴的第一落点。融创依据龙塘自然人文资源,定制了观光游+苗乡生活方式深度体验的多层次文旅产品体系。

常年在雷山县城打工、老房闲置的村民文武家和另外一家贫困户的房子被融创与友成基金会帮扶项目组整体翻修,改造成荷塘雅苑、粮仓楼,做成了示范民宿。并因此带动了村里15户村民相继自发改造了自家老房子,开起民宿和商店。

融创又联合知名设计师孟凡浩建造了“龙塘山房”这一高端民宿IP,和村民家的民宿形成产品错落搭配。大体量民宿形成配套,龙塘的村容、道路、居住设施也得到规划、修整和升级,龙塘也具备了接待游客的前提条件。

改造好“硬件”,经过企业自身资源和平台导流,大量游客涌进龙塘和村民们一起过上苗年、鱼冻节。预计2021年全年,龙塘接待游客数量将突破万人,为龙塘带来三百万元左右的收入。有了客流和知名度,再加上文旅产业建立之后部分青壮年回归,龙塘的产业被真正激活。

在此基础上,融创联合友成基金会又对龙塘村产业进行了调优升级。一方面,支持龙塘的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协助龙塘打造“龙塘好物”自有农产品品牌;另一方面,通过消费扶贫方式,打通推广渠道,带动龙塘村合作社销售本地鱼酱酸、茶叶、玫瑰花等产品的市场化运转,形成可持续模式。

农村是中国传统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的“博物馆”,像龙塘这样的少数民族聚集区不仅具有数百年历史,还保有有自己独特的技艺和文化习俗。因此,融创在龙塘挖掘苗乡非遗文化,通过技艺、技能培训打造“绣娘团”和扎染、苗绣等文化特色产品,搭建文化产业,增加龙塘产业体系的立体性和体验感。

建立产业体系是融创乡村振兴模式的抓手。通过文旅切入带动一产、二产,龙塘形成了旅、农、文乡村“新三产”的跨界深度融合,用产业化思维推动了龙塘产业结构优化。通过产业带动,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并打造经营性收入、工资收入与财产性收入的多样化增收体系;另一方面,调动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安居乐业的乡村新生活方式;此外,还通过产业化运作,增加了公益触点,拓展了公益场景,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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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可持续运营

2018年12月,龙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前在外打工、夏天才回村的文远胜看到村里的新变化之后,决定留在村里,加入合作社。文远胜的父母强烈反对,但他自己则异常坚定。

合作社组织开展了生态稻米种植和销售试点工作,文远胜和另外6名村民积极响应。今年他们种植的 6.9亩红米,5.4亩香米,预计产值可达11.7万余元。除了村里的经营性收入,种地的收入也提高了,又可以陪着家人孩子,文远胜的生活有了富足感。

组织村民开展生态稻的种植和销售试点,推动农业产业的生态化发展之外,融创和友成基金会帮扶项目组还以合作社为基础,带动成立了非遗发展小组、社区应急响应队、导赏员小组、民宿发展管理小组等,通过一个人带动一批人,通过一批人影响一村人。

非遗工坊成立的时候,在外打工的潘晓芬也和丈夫回到了龙塘。她很快成为非遗工坊第一批参加培训的“绣娘团”成员。她们的蜡染、苗绣产品,现在已经成了村里的特色旅游产品。潘晓芬自己在今年也成了非遗工坊的负责人,开始培训更多年轻女性成为“绣娘”。

没有产业引不来“金凤凰”、留不住“能人”是以前乡村的痛点。现在的龙塘有了产业体系,人才能不能跟上、有没有成长空间、愿不愿意留下来成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在龙塘村,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在融创和友成基金会的指导下成立,之后又以合作社为示范,引导村民自发组织了各类经济、技能培训、文娱、公益小组。帮扶项目组还展开了一系列培训,这些培训包括了餐厅和民宿的运营管理、蜡染和苗绣的技艺技能学习、非遗文化和非遗产品的市场推广、生态农产品的种植技术,以及合作社等小组的管理知识和龙塘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机制等等,逐步培养提升龙塘村民的运营和市场开拓能力,达到“授之以渔”的效果。

合作社资金互助小组也在融创与友成基金会的推动下成立。通过资金互助的方式解决村民在生产经营和生活提升方面碰到的资金问题,同时又将利息收入归还于龙塘,用于敬老社员的生活改善。

龙塘的生产、管理方面有了组织协作体系,过去农户自给自足、各自为战的状况被改变,村民之间再也不是“小散”关系。通过生产经营管理培训、职业技能培养、资金互助,龙塘的村庄治理能力也得到提升,有能力的村民也可以在新的体系中找到位置,发挥更大作用。村民有了成就感和可持续运营能力。

在中益乡,融创捐赠建设初心学院,联合清华大学开展党建引领、组织振兴工作。清华大学乡村振兴重庆石柱远程教学站、清华大学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在初心学院挂牌,面向党政干部、企业管理者举办高层次教育培训,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治理能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以初心学院探索“党建引领”,不仅让中益乡实现了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教学基地的模式也搭建了中益乡和校企资源的长期联结路径,形成了开放性的人才培养体系。

融创认为,乡村振兴模式中,产业是实现目标的路径,人则是一切的基础和源点,通过人才培养激活人的因素,才能激活乡村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产业和治理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这是融创乡村振兴模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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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居环境,复活风俗风貌,推动人文宜居生态

乡村和城市的主要差距体现在现代化程度上,但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具有其独特性,大量民风民俗和建筑风貌还带有文化的传承功能,需要被充分尊重,这是融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原则性前提。

例如,龙塘是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传统村落,至今保留了大量传统建筑。全村285户中有苗寨吊脚楼200余座,其中一百年以上的传统建筑就有9座。村里还有大量古树和一口古龙井,每逢新年和嫁娶,龙塘人都会去古井挑水取一个好的寓意。

位于石柱县武陵山区大风堡原始森林深处的中益乡,是土家文化的传承地。融创联合清华大学设立了非遗研培点,启动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针对本地百姓和相关爱好者提供技术培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发展。

文化是乡村生活方式中不可缺失的精神内容和身份认同。融创认为,尊重乡村风俗风貌,才能达成乡村振兴的真正意义,实现乡村和城市的融合发展。

因此,融创在乡村振兴模式中,会先对乡村的资源和文化进行摸底和系统梳理,做因地制宜的文化激活,不搞标准化设计,不建“欧洲村”,不盲目推进现代化,重点做人居改造和历史人文特色景观带的打造。

在被帮扶之前,龙塘村委会主任文冲有一个心愿:改造之后的龙塘仍“保持原有的生活形态,不走过于商业化道路,而是做成一个苗家生态核心博物馆。”

龙塘帮扶建设期完成并运营迄今的一年内,文冲的愿望实现了。龙塘的传统习俗和文化被相对完整地保留下来,苗年、鱼冻节、吃新节等重要节日比以前更加热闹,游客们来到龙塘和村民一起跳芦笙、抓鱼、斗鸟、拔河、赛苗歌、斗牛,还喝上了村民自酿的米酒。住吊脚楼、深度体验龙塘的民俗文化已经成为最吸引游客们的旅游项目。

在重庆中益乡,融创根据村里的生态和历史文化,捐赠打造初心学院、毕兹卡里、中华蜜 蜂谷、伴乡原宿四大项目,带来了中益乡基础设施的巨大改善。一套绵延 6 公里的景观谷地在“乡村地文化渲染+旅游产业唤醒”理念中,复原了中益乡的土家文化和乡村文化,同时融入红色主题游,打造旅游体验和文化教育复合功能空间,让它成为了被激活的中国传统村落人文宜居新样本。

通过乡村振兴复活传统村落和文化,提供一个区别于城市的美好生活样本,这是融创做乡村振兴看到的另一层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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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教育帮扶,提供多样化教育支持,推动下一代看见美好

乡村化的生活方式和城市生活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但乡村的教育资源和城市的差距却显而易见。因此,教育帮扶是融创乡村振兴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教育扶智方面,融创将英苗培养计划带进大山,用教育的力量让龙塘的未来焕发生机,嫁接自身文旅及文化资源,打造“一进+一出+全面探访”的助学模式,更深度、长线地为龙塘等乡村的孩子提供多样化教育支持。

针对乡村学校教育设施、教学器材等硬件和课程落后、信息“软资源”鸿沟两大方面的不足,融创一方面通过捐赠教学器材、改善学校设施,提升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募集网上名校精品课程,搭建英苗书屋,邀请部分师生代表走出大山体验外面的世界,开拓师生视野,建立信息获取渠道和意识;此外,融创还通过教育基金方式给具备特定条件的学校、学生提供更多维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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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这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这使得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

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2、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

另外,目前我国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

3、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4、 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其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的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的大规模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支持者一直是城市污染的消纳方。近年来,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本文重点分析东部发达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典型污染问题并提出未来在全国层面上的对策。

——编者

1、 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

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

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km2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

由于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t/km2,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3、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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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乡村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模式逐渐向多中心治理模式转变,农民群体、农村社会组织等主体性要素在乡村公共事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综观相关的文献可以发现,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的乡村社会研究越来越多元化,有的学者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分化与重组,强调乡村精英在村政运作和乡村政治中的核心主角地位;有的学者基于公共行政理论的视角,从乡村的公共关系入手研究乡村社会管理的绩效问题;有的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从需求与供给、成本与收益等角度研究乡村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对当下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所关注的多中心治理主体中的市场环境,正是基于对基层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上体现效益与公平而展开的。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多中心治理理论为重塑乡村治理结构提供了一个契机,通过反思乡镇政府和乡村各组织之间“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的倾向,以此复归“治理”与“多元”的乡村治理主题。

多中心治理及其对乡村治理的现实意义

多中心治理的内涵。多中心治理理论是以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在考察国家处理公共经济资源的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来的,随后被广泛地运用到政府治理、公共资源、社会组织等研究领域,成为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公共经济学等学科的前沿话题。“多中心”和“治理”的共同特征是分权和自治,“多中心”凸显竞争性,“治理”则凸显合作性,因此,“多中心治理”是包含多个中心主体的竞争与合作的新型公共管理范式①,包括治理主体多样化和治理方式的多元化,其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把社会中多元的独立行为主体要素组织起来,对公共资源进行共同自主治理,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多中心治理:现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方向。在传统的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下,公共权力的运行是单向度的,公共权力资源配置是单极化的,基层政府运用权威的行政命令安排农民完成任务,这种集中化的行政权力不仅制约着农民基本的民主思想和公民精神,更使乡村治理失去实现“善治”的基础,进而严重影响着乡村社会的长远发展。多中心治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路径之一,可以通过推进有效政府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公民社会、实现多元合作。②它以改变乡镇政府对乡村事务的行政控制为基点,充分调动乡村内部的自主性力量,通过协商、协调、合作等方式,共同解决在公共产品供给、社会秩序维持和社会矛盾化解等领域的地方性问题。由此可见,多中心治理不仅仅体现在公共事务多元的管理主体和公共产品多元的提供者上,它还是一种超越了传统治理模式的崭新的价值理念与思维方式,意味着以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参与作为治理的基础,在治理的方式上,政府必须转变其自身的角色和任务。

“多中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多中心治理是一个多维度互动的管理过程,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后,更加强调政府、农民群体、社会组织、市场成为相互独立的治理主体,通过互动、互补、合作、制约的方式,达到“政府引导、农民主导、社会组织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治理格局。

政府是乡村治理的引导者。多中心治理的核心是多元、平等的合作与协调,在治理的框架上,政府不能凌驾于其他的组织之上,那么应该如何以一个平等的地位去确保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呢?如果在治理过程中出现失衡状态的时候,它又该如何去协调和规范其他主体的行为呢?“治理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③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是独立的基层行政单位,对乡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力,乡村的“善治”需要政府的权力参与才能把涣散的社会资源与力量整合起来,但这不是一种统治型的权力,也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和权力中心。乡镇体制改革的目的并不是局限在“乡政”体制内部的职能缩减,也不是减少基层政权的规模与范围,而是在解构现行乡村治理体制的同时,以现代的治理理念重新构建起乡镇政府引导者的角色。乡镇政府要承担起指导乡村行动的共同准则及方向的任务,兼顾公平与公正、效率与民主,不仅需要规范自身的权责体系,保证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还要顺应治理理念的要求,吸纳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引导各社会组织进行平等沟通与协商,构建起多元的乡村治理格局。

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导者。农民是实现乡村社会转型的主导者,他们通过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合作,承担起乡村社会管理的公共责任,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之中,实现共同治理的目标。

普通农民。普通村民既是乡村社会政治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者,更是乡村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多元治理的框架内,广大村民与其他治理主体共同形成互相依托与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是推动乡村社会改革的主要动力。农村社会管理的本质在于民主,具体体现在村民自治上,村民委员会由广大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是农村社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乡村内部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广大村民不仅仅拥有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合法合理的治理权力,而且还是乡村社会的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重要提供者,他们是乡村多元治理主体中重要的一隅,如果乡村建设实践活动脱离了广泛的农民群众,更是不可能完成的。

体制精英。体制精英主要是指获得国家政权体系的认可,其社会影响力来源于正式授权,以村民委员会为运行载体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人士,他们是政府行政机构与农村社会承上启下的中介,也是乡村内部权力互动的集合点,现代乡村社会主要通过他们在国家、精英和普通村民的三层互动机制来实现地方自治。因此,要培养一批具有公共理性的体制精英,需要加强他们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建立村两委、村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者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在实现村民自治中的最高权威地位。

非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是指乡村社会中由于文化认同或者利益的联系,凭借其掌握的文化、经济和社会资源进行治理的主体,如宗教和宗族势力、经济能人、文化精英等,他们代表着部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具有自利性的政治目的,是处于体制精英和广大村民之间的中间带,其非正式权威力量在多元主体治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非体制精英拥有优于一般村民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他们往往通过协商、默契或利益互惠等互动博弈的方式与其他的主体一同干预或者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尤其在广大村民民主参与和自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其作用更加不容小觑。同时,也要防止非体制精英与合法的公共权威力量抗衡,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所在。

农村社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农村社会组织是指在乡村范围内活动,主要由农民组织和参加,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利益为目的的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组织。④在传统的“乡政村治”的管理体制中,农村社会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空间相对狭小,使得其在治理的过程中受到各种挑战与障碍,不能很好地承担起乡镇政府向乡村社会转移的公共职能,更不能向广大农民和乡村社会提供满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然而,农村社会组织有着民间性和自治性的显著特点,代表并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是提高农民主体性地位的重要途径。在多中心治理中,农村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治理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为了使农村社会组织能够顺利参与并逐步融入到乡村多元治理结构中,要求乡镇政府优化制度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设,将家族、企业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利益整合起来,构筑一种多元合作的治理结构,促进乡村结构的转型。

市场是乡村治理的推动力量。市场在社会资本和社会资源的配置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传统的单中心治理过程中,政府行政干预过多,抑制了村民自治的发展,从而也弱化了市场在治理体制中的作用,导致治理绩效低下。在多中心治理理念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有限性和独立性,同时使得其他非政府组织承担起公共责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乡村治理中要实现市场的推动作用,可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市场化运行原则,广泛吸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到乡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中来,构建一个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具体而言,涉及到农村发展的战略计划、项目推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与基础教育相关的重大性公共产品依然由政府提供,其中的某些项目也可以通过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方式,由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涉及到农村水利灌溉、供电供气等一些政府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将社会的企业资本引入到公共产品领域上来,从而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政府从中承担起监督与政策支持的职能。

走向多中心治理的障碍性要素分析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西方国家在其已经发达的市场环境和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上,结合其独特的社会文化提出来的理论,如果简单地移植或照搬应用到我国的社会管理领域,将会出现“水土不服”。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客观地认识到,要实现多中心治理有其特定的前提和理论假设,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不同政府单位与不同公益物品效应的规模相一致;二是在政府单位之间发展合作性安排,采取互利的共同行动;三是有另外的决策安排来处理和解决政府单位之间的冲突。⑤由此可见,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者力量的协调均衡是实现多中心治理的重要基础,科学理性的公共政策是实现多中心治理的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乡村社会中相当一部分的社会组织规模较小、分布不均衡,并且缺乏政策性引导和有效的经费保障,在其内部管理机制、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角色定位等方面还不够规范,需要加强乡镇政府的阶段性指导和扶持。其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还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尤其是在乡村社会的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最后,主体之间社会资本存量的多寡成为制约着多中心模式构建的重要要素。过去行政主导型的“乡政村治”作为一种代替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的模式而存在,其特征就是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由于制度设置的滞后性,行政独大的局面矮化了乡村自治,使得“乡政”与“村治”难以对接,行政职能部门可能会出于某种特殊的利益关系,偏袒社会资源的均衡分配,乡村社会资本的不均衡与缺失,势必影响着农村的发展。

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践路径探索

第一,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推动多元协作机制。基层政府应该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契机,将多中心治理的理念纳入行政体制改革中,树立民主公开、平等协作、共同参与为要点的核心理念。理顺基层组织的权力关系,明确乡村社会中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体系和责任范围,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变权力的运行方式,着力推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家对基层社会的行政事务控制应逐渐减弱,具体到乡村治理而言,应该是国家、市场和乡村社会,农民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既相互独立又分工合作的多元权力主体结构。政府应该树立“放权”、“分权”和“平等”的民主精神,支持乡村社会中各主体通过平等对话和共同协商,凝聚和动员乡村社会的多元资本到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推动一种多元协作机制的运行。

第二,促进农民政治参与民主化,构建乡村治理核心主体。完善乡村的民主自治制度,实现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其在乡村治理结构中的主体性地位,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有序地扩大农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管理的空间。具体而言,民主选举的过程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举出符合条件的具有良好素质的能够代表着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能人志士担任职务。在民主管理上,通过建立“民主治理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性文件,保证村民可以直接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的日常管理。健全科学的村民会议制度,完善村民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明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之间的关系,确保村民会议的决策性地位。在民主监督上,通过民主评审制度与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乡村治理的“善治”。

第三,扶持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促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首先,法制建设是保证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前提,它不仅可以规范各社会组织之间的行为,而且也是其自身发展的动力,农民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公共事务过程中,迫切需要一套公平公正的法规与政策支持。其次,针对我国农村社会组织自身存在的自主运营能力差、组织差和资金短缺等问题,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加强政策的引导和提供资金的扶持,促使其在治理的过程中保持独立性,走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最后,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把重点放在农村经济上,鼓励发展多样化的组织形式来承担乡村社会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为政府的职能转变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多中心治理的理念是符合转型期乡村社会的发展的。在实践中,应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内核,按照“简政放权”的基本原则,推动政府、市场、社会三维互动的乡村社会发展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院公共管理系)

【注释】

①王志刚:“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起源、发展与演变”,《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5页。

②王雪梅:“地方政府多中心治理模式探析”,《人民论坛》,2011年第14期,第54页。

③俞可平:“治理与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9期,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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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建设现代农村样板、培育现代农民队伍的思路,通过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的实施路径,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省最具规模的精品苗木基地、最具示范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地、最具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和最具吸引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使__成为全省最具发展活力、最具文化张力、最具和谐魅力的生态经济县和休闲度假区。

(二)主要指标

按照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6大方面、24项指标体系,立足全省前茅、力争全国上游,到2020年,建设水平综合得分达到85分左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其中,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3万元,年均增加10%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65%左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70%以上,农户参加合作社比重达到75%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60%。

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建设,释放三大活力、做好四项工作、实施五大项目。

(一)深化改革,释放三大活力

1、释放土地活力。在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基础上,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善各项功能,拓展交易品种,建成网络信息交易平台,实现乡镇产权交易所全覆盖,构建立足全市、面向全省,集信息、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和抵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高农村要素资源利用效率。

2、释放经营活力。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涉农协会的扶持力度;加强涉农协会体系建设,完善行业标准、规范主体行为,实现经营主体互助发展、抱团发展、集群发展;开展示范创建,每年创建10个示范合作社和联合社、10个示范家庭农场,培育3个省级龙头企业。到2020年,力争新增2个国家级龙头企业,农产品销售总额突破100亿元。

3、释放服务活力。加快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金融创新上,完成信用体系建设,以金谷农投为依托,加强与邮储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经营主体”融资模式,五年内实现新增涉农贷款翻番;营销模式上,以发展互联网农业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试点,每年培育2个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电商示范企业,五年内电商销售额突破20亿元;科技支撑上,加快建设__农业“硅谷”,深入探索政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职业化培训机制,建立1000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2000人的技术推广队伍;风险防范上,加强与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合作,建立“政府补贴、经营主体自缴、保险公司共担”机制,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二)统筹推进,做好四项工作

1、加快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步伐。扩大规模,持续实施“四个一”工程,重点打造设施蔬菜、苗木花卉、红枣和有机小杂粮的4个10万亩农业产业基地;提高品质,以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为重点,健全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功能,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成10个千亩精品设施蔬菜园区、10个现代化规模养殖示范场、1个万亩高标准水果种植基地和1个万亩高效红枣示范园区;支持品牌创建,重点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加快优良产品向优势品牌转变,建成全省最具示范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加快推进农业一二三产相融。围绕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持续推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大力发展“第六产业”。以乡村旅游为重点,打造“谷色古香、养生__”品牌,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养生农业,娱乐农业,实现旅游人次和综合收入双翻番,建成全省最具吸引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3、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实施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和宜居示范四项工程。实现500人以上行政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90%的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创建高标准宜居示范村50个,成为全省最具代表性的美丽乡村。

4、加快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扎实开展市级农村治理法治化试点工作,厘清乡村权力、责任清单和村民权力义务清单,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两篇文章,实现法律宣传、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全覆盖;完善农业农村相关

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依法规范各类主体行为,将“三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三)引领带动,实施五大项目

1、____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依托金谷农投和__农大,5年内完成投资10亿元,占地1万亩,建成以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农业科技创新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园为主的“一区三园”;完善脱毒快繁育苗工程中心运营机制、建成生物技术工程中心,打造全省资本农业、科技农业展示区,占领全省优势农业制高点。产值实现20亿元、带动就业2000人、辐射周边县市农户1万户。

2、__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以__省投资集团为主体,投资30亿元,占地1200亩,建设期货市场、产业孵化中心、精深加工基地和网络交易平台等项目。通过5年时间,建成中部六省最大的集农产品展示展销、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和精深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经济体,建成全省最具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实现农产品年吞吐能力50亿公斤、利润3.7亿元。

3、精品苗木基地。以森禾种业为主体,投资1亿元,按照“园林园艺化、户外家居化、苗圃公园化、农业娱乐化”的理念,建设千亩精品苗木基地,带动__乡、__乡两大苗木基地提档升级,加快产业链条向前、后端延伸,提高产业附加值,整体提升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级次,引领未来苗木花卉发展方向,建成全省最具规模的精品苗木基地。

4、南山生态修复综合提升项目。投资2亿元,持续开展边山一线的生态修复,带动乡村旅游景点、养生养老基地建设,5年内,完成投资20亿元,建成30个乡村旅游景点、10个生态庄园和以__文化养生健康城为重点的5个养生养老基地,使__成为全省最具发展活力、最具文化张力、最具和谐魅力的生态经济县和休闲度假区。

5、__金谷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挥产业基金公司作用,丰富基金品种,与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有效解决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探索建立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投资模式,成为辐射__乃至__的综合性资本平台。

尽管__的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但要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和“十三五”三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土地、科技、风险防范等方面仍有诸多制约因素。

(一)在土地上,建议加快建立省级土地流转交易网络平台,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农民“失地不失利”;出台针对农业各类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和配套基础设施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供给办法,有效破解各类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土地瓶颈问题。

(二)在科技上,建议构建省、市、县三级资金统筹机制,支持__县在互联网农业上开展示范,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互联网+物流网平台,建立农产品大数据库,构建全链条式的科技服务体系,预测市场趋势、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三)在农业保险上,建议建立省、市、县三级统筹的保险风险基金和补贴政策,以我县为试点,扩大涉保品种覆盖面,提高赔付额度标准,推进种子种苗保险、政策保险,探索价格保险。

(四)在人居环境改善上,建议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构建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避免二次污染,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推广燃气式分布式能源,解决电价偏高和供热措施不足的问题,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现代农业测评主要指标注释

1、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得分:等于或高于75分为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阶段。

2、高标准农田面积: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值为75%。

3、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90%。

4、科技贡献率:2014年全国为55%,农业部韩长赋部长讲话中谈到,到2020年全国为60%。

5、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0%。

6、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80%。

7、农业标准化水平:即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0%。

8、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7:1,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3.5:1。

9、农业组织化水平:农户参加合作社比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

10、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

11、财政支持水平: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0%。

12、金融投入水平:农业保险深度(农业保费收入与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值),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5%。

13、粮食生产水平:粮食总产量年均增长幅度,基础目标值为2%,发展目标值为3%。

14、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值为100%。

15、农民收入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3000元,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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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

我市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据2008年统计,全市化肥施用量为519946吨,农药有效含量使用量1532.23吨,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为2977.07万亩次,远远超过安全上限。此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由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进村种植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此类污染十分严重。

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农膜年使用量4733吨,其中地膜3096吨,使用面积47329公顷。农膜回收率仅为35%,此类污染在发达地区尤其严重。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曰俱增。

3、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率呈上升趋势,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载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我市污灌面积已达2。余万亩,约占总灌溉面积的10%。

二、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和成因

1、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我市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4、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农业环保政策、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

三、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第三,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域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应是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有条件的应编制县域环境容量规划。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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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小区配套园移交步伐,调整学前教育发展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统筹推进小学建设步伐;完善北部新城现有学校功能配套,完成大龙山初中运动场建设;优化北部新城教育布局,启动师大附小、师大附中和一中初中部建设。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积极稳妥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整体水平。

(二)坚持“四有”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守师德师风防线,时刻防范师德师风负面行为。做好研修培训规划,开展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做好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培训的规划。搭建教师锻炼展示的舞台,开展教师示范课、公开课、送教下乡活动。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

(三)坚持普及共享,完善基础教育体系

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小区配建园移交治理,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鼓励和扶持民办园提供优质普惠服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前瞻规划布局学校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落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意见。推进白泽湖中学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四)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发挥思想教育领航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强化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工作。推动智育能力提质。加强课堂建设,分学科规范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加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实现体教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逐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开足体育课。增强美育有效性。加强和改进学校文化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提升劳动素养。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

(五)坚持融合创新,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水平和区域合作能力,推动中小学在线教学的换代升级。构建以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系统建设全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教育教学安排。加快推进智慧学校建设。

(六)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合作办学形式

深度对接长三角教育发达地区,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式办学”等体制机制创新,学习南通如东等地办学理念、育人方法、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选派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校长交流挂职。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重点打造教育新样板,带动本区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深化与驻地高校合作办学。推动与师大合作共建优质教育集团,打造全市一流、全省先进的基础教育品牌。

(七)坚持“五位一体”,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分类实施学校评价。探索建立“学为中心”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学校分类评价,分学段构建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对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专项评估工作。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八)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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