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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年数总和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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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088-02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为了保证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把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的这部分固定资产价值,从销售商品的收入中及时地提取并积累起来,以备将来更新和恢复固定资产之用。

不同折旧方法计算同样的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不相等,直接影响到当期的成本、费用的计算,影响到企业的收入和纳税额,从而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必须研究和探讨企业如何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同样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不相等,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筹资量、利润分配额、所得税等,最终影响到企业目前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

1.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会导致企业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增大前期的成本费用,减少前期的利润,减轻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偿债能力,从而延迟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间,实质上等于企业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借款。企业可以利用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积极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加速固定资产投资回收。

2.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筹资量的影响。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要求补偿的那部分价值。从一个会计期间看,折旧额形成了企业的资金来源,折旧越多,企业可以动用的资金越多,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可用资金的多少,决定了企业筹资量的大小。

例如,华秦有限责任公司在上年末购置的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0 000元,估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五年。公司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各年折旧(见下表):

公司选用三种不同的方法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是每一年的折旧额不相等。平均年限法计算的年折旧额每年相等,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年折旧额呈现递减趋势。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有利于积累设备更新准备金,有利于公司内部筹资。

3.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分配额的影响。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影响产品和劳务成本的大小。对于同一台设备,如果选用前期折旧额多的折旧方法,会增加折旧成本,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减少;如果选用前期折旧额少的折旧方法,会降低折旧成本,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增多。

一定时间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水平密切相关,当企业的利润水平高,从而每股收益或股息较高且其他条件不变时,该企业的股票市价会上升,相应企业市场价值会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发生波动,从而造成企业市场价值不稳定。企业在会计准则的范围内,可以通过选用折旧方法,影响盈利水平,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4.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在各年不相同,影响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的多少,影响企业当期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多少,进而影响企业税前利润的高低,决定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造成差异,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延迟缴纳所得税时间。

二、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考虑的因素

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该结合企业的现状、固定资产的状态和国家相关政策,从偿债能力、筹资量、利润分配额、所得税等方面出发,选用合理的折旧方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结合固定资产状态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对于一般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会计准则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果需要融资,可以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使企业获取一笔无息贷款。

2.对于价值不高、损耗在整个使用期内较稳定、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可以选用简单易操作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3.对于价值较高、损耗不均衡、受益期内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均衡的固定资产,如精密机器以及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较合理。每一期间完成工作量越多,其所带来的收入额也就越大,高收入和高费用相配比,能够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体现配比性原则。

(二)考虑企业现状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对于亏损的中小企业,暂时无法承受加速折旧的压力,仍可继续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2.对于基本上不盈不亏只能维持目前状况的中小企业,如果能部分地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使设备尽快更新,有利于企业从困境中走出。因此,这类企业部分固定资产可以实施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如机器设备。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仍可采用平均年限法,逐步提高折旧的速度。

3.对于经济效益较好且不需要从外界融资的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能够提前收回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加速设备的更新改造,也可减少和较快地弥补企业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发生的价值损失。虽然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在最初几年提取折旧较多,必然使产品成本升高,利润相对减少,使企业的短期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但后期计提折旧减少,利润增大,设备更新加快,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4.对于刚成立的企业和正处在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正面临着缺乏资金的局面,需要从外部吸收大量资金,企业必须使自己的财务报表对外界资金有一定的吸引力,那么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会导致前期较高的折旧费用和较低的净利润,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一般应采用平均年限法。

5.对于固定资产较少且价值不高、使用情况比较均衡的小规模企业,其会计体系也不甚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企业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选用相应的折旧方法。

参考文献:

[1] 彭本礼.改革固定资产折旧十项等差发计算的建议[J].交通财会,2007,(10).

[2] 李友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体会[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10).

[3] 刘海生.浅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J].企业经济,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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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界定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以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不扣残值)的两倍作为折旧率,乘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求得每期折旧额的一种快速折旧的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终了时账面净值与预计净残值相等,在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预计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两者异同

1、相同点。(1)都是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的方法,适用于企业经营形势较好、盈利能力强、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高的企业。加速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提高其产品生产性能,避免设备由于技术进步和成本下跌过早被淘汰。(2)使用寿命越长折旧率越小。两种方法的计提折旧率都是以折旧年限为分母来计提折旧率的,使用年限越长折旧率越小,折旧也就越慢。(3)折旧额逐年递减。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的方法,每年的折旧额呈递减趋势,上年总比下年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最后两年除外。

2、不同点。(1)每年计提的基数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每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基数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提基数逐年递减,是期初余额减去当年计提折旧额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年数总和法的计提基数每年都是扣除期末预计净残值之后的价值,每年都相同。(2)最后两年计提的处理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最后两年的处理不同。在最后两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倒数第三年期末余额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在最后两年平均分摊折旧,两年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年数总和法是按照尚可使用年限的递减比率按固定基数计提,也就是每年计提折旧的账面余额相同。(3)计提的比率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计提比率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个固定比率,除了最后两年不使用外其他每年相同;年数总和法是一个数学上等差递减数列式的递减计提比率,计提出来的折旧额是一个等差数列。

三、基本账务处理比较

我们以例题的方式来描述两者的账务处理。

例:某台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55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分别为:

年度 折旧率 折旧额

1 2/5=0.4 100×0.4=40(万元)

2 2/5--0.4  (100-40)×0.4=24(万元)

3 2/5--0.4  (100-40—24)×0.4=14.4(万元)

第4年与第5年系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即(100—40—24—14.4—2.55)/2=9.525万。

所以,第1年折旧为40万元;第2年折旧为24万元;第3年折旧为14.4万元;第4年折旧为9.525万元;第5年折旧为9.525万元。

例:A公司2003年12月1日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就可以使用的H设备,系生产车间使用。该设备购进时的相关成本和税费合计是93 000元,经确认H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 000元,请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每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A公司不在东北老工业基地)

确定使用年数总和:5+4+3+2+l=(5+1)×5/2=15(年)

2004年的折旧率:5/15×100%;

2005年折旧率:4/15×100%;

2006年折旧率:3/15×100%;

2007年折旧率:2/15×100%;

2008年折旧率:1/15×100%。

2004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5/15×100%=30000(元)

2005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4/15×100%=24000(元)

2006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3/15×100%=18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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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2480)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月2日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科学核算成本和费用,保证固定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加速折旧法应运而生。加速折旧是税法规定的允许纳税人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开始提炼较多的折旧,随着年数的增加相应地减少折旧额,从而使纳税人的所得税税负得以递延的一种有效可行的方式,其应用是否科学合理,会对企业当期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加速折旧法对企业会计利润的影响

以下通过案例数据来说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加速折旧法影响企业利润的方式。

案例1:某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3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企业分别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提取折旧。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表1)通过表1计算表明:固定资产在购买初期即效能较好,使用最灵活便捷的时候,折旧提取较多。

(二)年数总和法(表2)

年折旧率=(10-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通过表2计算可以看出:随着年数的增加折旧率出现递减的趋势,年数总和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的时候提取了较多的折旧。

以上两种方法的计算均表明:(1)前期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计提的折旧较多,以后年度逐渐减少,这正是加速折旧法的特点,通过采用该方法有利于企业设备的及时更新;(2)在其他费用成本不变的条件下,企业因采用加速折旧法引起的利润减少,能够在后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少使得企业利润增加中弥补回来。另外,企业在使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注意两个问题: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是在年中或年末计提的,那么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分段计提折旧;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当固定资产每期计提折旧的金额比直线法计提折旧的金额少时,应当在剩余年限内用直线法替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

二、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为了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促进企业进步,在固定资产前期技术状态好能创造出较多价值的使用阶段应多计提折旧。同样地,在所得税的问题上加速折旧法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从税法的角度讲,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稳定性和公平税赋,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问题上企业应尽量使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吻合,尽量地减少纳税调整,降低企业成本,而且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做到税收成本最低化,风险最小化。下面用案例分析题解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案例2:某企业新购进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原值800,000元,预计残值率8%,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折旧年限为4年,假设在提取折旧之前,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均为1,8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采用两种折旧法计算折旧额和所得税额,比较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对所得税的影响差异。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表3、表4)

(二)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每年提取折旧额如表5、表6所示。(表5、表6)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一种特定固定资产而言,采用两种加速折旧方法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同一固定资产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上述分析更深一步说明加速折旧法可以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间,从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考虑,为公司争得了一定时期的无利息贷款,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财务收益。

三、对加速折旧法应用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加速折旧法越来越受到各个企业的青睐,因为加速折旧法提倡企业尽早收回投资,用新技术更换原有的旧设备,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方法正在被政府和企业合理运用与完善。当今社会由于经济软实力、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的这一强大力量的带动下,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速度惊人,使得资产的自然使用寿命被新的替代品强制缩短,无形损耗越来越明显,有的高精尖部门的固定资产不是因为长期使用破坏严重而无法继续使用,而是在其正常年度使用范围内就被性能更好、效率更高或者价格更优惠的新型设备所取代,因此加速折旧法的实行越来越成为必要。针对加速折旧法当前经济形势下所处的境况,以及上述资料数据对两种加速折旧法的分析,对进一步更好地应用该种方法提出下列可行性建议:

(一)以企业整体经营决策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企业内部优势。企业应当把加速折旧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考虑,降低成本,合理避税,恰当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增强财务报表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实现企业预期效益的目的。同时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内部优势,运用科学技术多开发一些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加速折旧法的作用,加速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强企业的后劲,而且从长远来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在物价持续波动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在物价波动幅度大尤其是在物价居高不下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这样能够使得大部分投资在被不合理使用之前收回,从而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发生的货币时间价值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实现统一。

(三)从政府层面上支持并规范加速折旧法的应用。国家对加速折旧法的实施应逐步放宽政策,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一措施短期来看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但对企业而言不但减轻了税负还提高了更新固定资产的能力。政府还应加速实施对企业固定资产价格的重估,重估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保持各年效益平衡有重大意义,利用重估加快实行加速折旧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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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根据各期间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工作负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这种方法不能充分有效地考虑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影响

3、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4、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二、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下面利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例如:深圳大同制鞋厂,某固定资产原值为150000元,预计该固定资产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如表1-1所示,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资金成本率10%。

表1-1 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

1、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50000-10000)/5=28000(元)。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28000=72000(元),应纳所得税为:72000×25%=18000(元);第二至五年的利润额分别为: 62000、62000、52000、48000(元);第二至五年的应纳所得税分别为:15500、15500、13000、12000(元)。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8000+15500+15500+13000+12000=74000(元);应纳所得税现值:

18000×0.909+15500×0.826+15500×0.751+13000×0.683+12000×0.621=57136.5(元)。0.909、0.826、0.751、0.683、0.621分别为1、2、3、4、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当年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第一年折旧额为:1000/4660×(150000-10000)=30043(元),利润额为:100000-30043=69957(元),应纳所得税为:69957×25%=17489.25(元);第二年折旧额为:900/4660×(150000-10000)=27038.63(元),利润额为:90000-27038.63=62961.37(元),应纳所得税为:62961.37×25%=15740.34(元);第三年折旧额为:900/4660×(150000-10000)=27038.63(元),利润额为:90000-27038.63=62961.37(元),应纳所得税为:62961.37×25%=15740.34(元);第四年折旧额为:800/4660×(150000-10000)=24034.33(元),利润额为:80000-24034.33=55965.67(元),应纳所得税为:55965.67×25%=13991.42(元);第五年折旧额为:760/4660×(150000-10000)=22832.62(元),利润额为:76000-22832.62=53167.38(元),应纳所得税为:53167.38×25%=13291.84(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17489.25+15740.34+15740.34+13991.42+13291.84=76253.19(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7489.25×0.909+15740.34×0.826+15740.34×0.751+13991.42×0.683+13291.84×0.621=57742.1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1/5×100%=40%。第一年折旧额为:150000×40%=60000(元),利润额为:100000-60000=40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0000×25%=10000(元);第二、三年折旧额分别为:36000、21600(元),第二、三年应纳所得税分别为:13500、17100(元)。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150000-60000-36000-21600-10000)/2=11200(元),第四、五年应纳所得税分别为: 17200、16200(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0000+13500+17100+17200+16200=74000(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0000×0.909+13500×0.826+17100×0.751+17200×0.683+16200×0.621=54890.9(元)

4、年数总和法

本例中,使用年数总和为:1+2+3+4+5=15。第一年折旧额为:5/15×(150000-10000)=46666.67(元),利润额为:100000-46666.67=53333.33(元),应纳所得税:53333.33×25%=13333.33(元);第二至五年的年折旧额分别为: 37333.33、28000、18666.67、9333.33(元);第二至五年的应纳所得税分别为: 13166.67、15500、15333.33、16666.67(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3333.33+13166.67+15500+15333.33+16666.67=74000(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3333.33×0.909+13166.67×0.826+15500×0.751+15333.33×0.683+16666.67×0.621=55438.84(元)。

三、4种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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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5.45.131

企业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然而,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其价值会逐渐损耗。为了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就需要将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到成本或费用中去,即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会直接影响各个使用年限之间产品成本的计算,因而合理选用折旧方法对企业尤为重要。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对于加速折旧法,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

1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相关知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表述,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损耗可以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而发生的使用性损耗和由于受到自然力影响而发生的自然损耗。无形损耗则是由于技术进步,消费偏好的变化及经营规模扩充等原因引起的损耗。

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也称折旧基数。预计净残值就是指假设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一般而言,固定资产到使用寿命终了时都会有一小部分的残余价值。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就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年限,也称折旧年限,一般短于固定资产的物质使用年限。除了原始价值外,若其他两个因素受到了环境的影响,企业至少应在年终时进行重新复核。

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特点

3.1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固定费用法,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的标准,把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均衡分摊到使用各年的折旧方法。如果使用年限平均法,则计算出的各年折旧额相等。其公式为: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年折旧率

年限平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它易于理解,核算简单,是应用最广泛的折旧方法。然而年限平均法的缺点也不可忽视。首先,这种方法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磨损的实际情况。其次,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它所需要的修理等费用在逐渐增加,如果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会造成早期负担的费用少,而后期负担的费用较多的情况。

3.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要求以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总量为分摊的标准,根据各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折旧。工作量法实际上是年限平均法的一种延伸和演变。工作量法的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量总额

年折旧额=某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同样计算简单,便于理解,同时,工作量法较好的体现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使得每年所提的折旧额与使用程度一致,若某年工作量较大,则这年的折旧额也会较多。但工作量法也存在弊端,它忽视了每一单位工作量的折旧不相同这一点。此外,它只考虑了有形损耗,忽略了无形损耗的存在。在工作量法下,不使用固定资产则不提折旧,但实际上,由于存在无形损耗,不使用固定资产也会有折旧。

3.3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递减折旧率法等。由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两种,那么笔者在这里介绍一下这两种方法。

3.3.1 双倍余额递减法

顾名思义,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以双倍的直线折旧率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其公式如下:

(1)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

年折旧率=1/预计使用年限×2×100%

某年的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一年与最后一年: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的总折旧额-预计净残值)/2不难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早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多,在后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少,这不仅可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还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保持均衡。

3.3.2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的特点是每年计算折旧的基数都是应提折旧总额,但每年的折旧率是一个递减的分数。它的公式是:

各年折旧率=当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

每年的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各年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法,它也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每年保持大致相同。

4 固定资产折旧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的问题如下。

4.1 没有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目前我们国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但其中有的企业并不适用这种方法,它们并没有依据自身的特点来选取合理的折旧方法,比如一些技术进步型的企业,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法。此外,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被国家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却仍然采用了加速折旧法来计提折旧。

4.2 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企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就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准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难以得到保障。

4.3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造成了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折旧核算不完整,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成果。笔者认为,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用是真实的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以正确确定企业的收益,而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使这一作用大打折扣。

参考文献:

[1]周庆海,万希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及应用思考[J].财会月刊,2011(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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