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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年数总和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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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年数总和法

篇1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088-02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为了保证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把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的这部分固定资产价值,从销售商品的收入中及时地提取并积累起来,以备将来更新和恢复固定资产之用。

不同折旧方法计算同样的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不相等,直接影响到当期的成本、费用的计算,影响到企业的收入和纳税额,从而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必须研究和探讨企业如何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同样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不相等,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筹资量、利润分配额、所得税等,最终影响到企业目前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

1.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会导致企业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增大前期的成本费用,减少前期的利润,减轻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偿债能力,从而延迟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间,实质上等于企业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借款。企业可以利用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积极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加速固定资产投资回收。

2.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筹资量的影响。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要求补偿的那部分价值。从一个会计期间看,折旧额形成了企业的资金来源,折旧越多,企业可以动用的资金越多,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可用资金的多少,决定了企业筹资量的大小。

例如,华秦有限责任公司在上年末购置的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0 000元,估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五年。公司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各年折旧(见下表):

公司选用三种不同的方法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是每一年的折旧额不相等。平均年限法计算的年折旧额每年相等,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年折旧额呈现递减趋势。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有利于积累设备更新准备金,有利于公司内部筹资。

3.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分配额的影响。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影响产品和劳务成本的大小。对于同一台设备,如果选用前期折旧额多的折旧方法,会增加折旧成本,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减少;如果选用前期折旧额少的折旧方法,会降低折旧成本,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分配的利润增多。

一定时间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水平密切相关,当企业的利润水平高,从而每股收益或股息较高且其他条件不变时,该企业的股票市价会上升,相应企业市场价值会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发生波动,从而造成企业市场价值不稳定。企业在会计准则的范围内,可以通过选用折旧方法,影响盈利水平,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4.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在各年不相同,影响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的多少,影响企业当期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多少,进而影响企业税前利润的高低,决定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造成差异,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延迟缴纳所得税时间。

二、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考虑的因素

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该结合企业的现状、固定资产的状态和国家相关政策,从偿债能力、筹资量、利润分配额、所得税等方面出发,选用合理的折旧方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结合固定资产状态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对于一般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会计准则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果需要融资,可以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使企业获取一笔无息贷款。

2.对于价值不高、损耗在整个使用期内较稳定、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可以选用简单易操作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3.对于价值较高、损耗不均衡、受益期内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均衡的固定资产,如精密机器以及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较合理。每一期间完成工作量越多,其所带来的收入额也就越大,高收入和高费用相配比,能够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体现配比性原则。

(二)考虑企业现状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对于亏损的中小企业,暂时无法承受加速折旧的压力,仍可继续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2.对于基本上不盈不亏只能维持目前状况的中小企业,如果能部分地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使设备尽快更新,有利于企业从困境中走出。因此,这类企业部分固定资产可以实施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如机器设备。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仍可采用平均年限法,逐步提高折旧的速度。

3.对于经济效益较好且不需要从外界融资的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能够提前收回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加速设备的更新改造,也可减少和较快地弥补企业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发生的价值损失。虽然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在最初几年提取折旧较多,必然使产品成本升高,利润相对减少,使企业的短期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但后期计提折旧减少,利润增大,设备更新加快,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4.对于刚成立的企业和正处在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正面临着缺乏资金的局面,需要从外部吸收大量资金,企业必须使自己的财务报表对外界资金有一定的吸引力,那么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会导致前期较高的折旧费用和较低的净利润,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一般应采用平均年限法。

5.对于固定资产较少且价值不高、使用情况比较均衡的小规模企业,其会计体系也不甚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企业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选用相应的折旧方法。

参考文献:

[1] 彭本礼.改革固定资产折旧十项等差发计算的建议[J].交通财会,2007,(10).

[2] 李友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体会[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10).

[3] 刘海生.浅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J].企业经济,2009,(6).

篇2

一、概念界定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以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不扣残值)的两倍作为折旧率,乘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求得每期折旧额的一种快速折旧的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终了时账面净值与预计净残值相等,在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预计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两者异同

1、相同点。(1)都是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的方法,适用于企业经营形势较好、盈利能力强、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高的企业。加速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提高其产品生产性能,避免设备由于技术进步和成本下跌过早被淘汰。(2)使用寿命越长折旧率越小。两种方法的计提折旧率都是以折旧年限为分母来计提折旧率的,使用年限越长折旧率越小,折旧也就越慢。(3)折旧额逐年递减。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的方法,每年的折旧额呈递减趋势,上年总比下年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最后两年除外。

2、不同点。(1)每年计提的基数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每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基数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提基数逐年递减,是期初余额减去当年计提折旧额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年数总和法的计提基数每年都是扣除期末预计净残值之后的价值,每年都相同。(2)最后两年计提的处理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最后两年的处理不同。在最后两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倒数第三年期末余额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在最后两年平均分摊折旧,两年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年数总和法是按照尚可使用年限的递减比率按固定基数计提,也就是每年计提折旧的账面余额相同。(3)计提的比率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计提比率不同,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个固定比率,除了最后两年不使用外其他每年相同;年数总和法是一个数学上等差递减数列式的递减计提比率,计提出来的折旧额是一个等差数列。

三、基本账务处理比较

我们以例题的方式来描述两者的账务处理。

例:某台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55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分别为:

年度 折旧率 折旧额

1 2/5=0.4 100×0.4=40(万元)

2 2/5--0.4  (100-40)×0.4=24(万元)

3 2/5--0.4  (100-40—24)×0.4=14.4(万元)

第4年与第5年系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即(100—40—24—14.4—2.55)/2=9.525万。

所以,第1年折旧为40万元;第2年折旧为24万元;第3年折旧为14.4万元;第4年折旧为9.525万元;第5年折旧为9.525万元。

例:A公司2003年12月1日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就可以使用的H设备,系生产车间使用。该设备购进时的相关成本和税费合计是93 000元,经确认H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 000元,请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每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A公司不在东北老工业基地)

确定使用年数总和:5+4+3+2+l=(5+1)×5/2=15(年)

2004年的折旧率:5/15×100%;

2005年折旧率:4/15×100%;

2006年折旧率:3/15×100%;

2007年折旧率:2/15×100%;

2008年折旧率:1/15×100%。

2004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5/15×100%=30000(元)

2005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4/15×100%=24000(元)

2006年的折旧额:(93 000—3 000)×3/15×100%=18 00(元)

篇3

基金项目: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2480)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月2日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科学核算成本和费用,保证固定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加速折旧法应运而生。加速折旧是税法规定的允许纳税人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开始提炼较多的折旧,随着年数的增加相应地减少折旧额,从而使纳税人的所得税税负得以递延的一种有效可行的方式,其应用是否科学合理,会对企业当期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加速折旧法对企业会计利润的影响

以下通过案例数据来说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加速折旧法影响企业利润的方式。

案例1:某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3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企业分别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提取折旧。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表1)通过表1计算表明:固定资产在购买初期即效能较好,使用最灵活便捷的时候,折旧提取较多。

(二)年数总和法(表2)

年折旧率=(10-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通过表2计算可以看出:随着年数的增加折旧率出现递减的趋势,年数总和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的时候提取了较多的折旧。

以上两种方法的计算均表明:(1)前期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计提的折旧较多,以后年度逐渐减少,这正是加速折旧法的特点,通过采用该方法有利于企业设备的及时更新;(2)在其他费用成本不变的条件下,企业因采用加速折旧法引起的利润减少,能够在后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少使得企业利润增加中弥补回来。另外,企业在使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注意两个问题: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是在年中或年末计提的,那么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分段计提折旧;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当固定资产每期计提折旧的金额比直线法计提折旧的金额少时,应当在剩余年限内用直线法替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

二、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为了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促进企业进步,在固定资产前期技术状态好能创造出较多价值的使用阶段应多计提折旧。同样地,在所得税的问题上加速折旧法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从税法的角度讲,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稳定性和公平税赋,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问题上企业应尽量使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吻合,尽量地减少纳税调整,降低企业成本,而且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做到税收成本最低化,风险最小化。下面用案例分析题解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案例2:某企业新购进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原值800,000元,预计残值率8%,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折旧年限为4年,假设在提取折旧之前,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均为1,8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采用两种折旧法计算折旧额和所得税额,比较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对所得税的影响差异。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表3、表4)

(二)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每年提取折旧额如表5、表6所示。(表5、表6)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一种特定固定资产而言,采用两种加速折旧方法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同一固定资产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上述分析更深一步说明加速折旧法可以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间,从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考虑,为公司争得了一定时期的无利息贷款,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财务收益。

三、对加速折旧法应用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加速折旧法越来越受到各个企业的青睐,因为加速折旧法提倡企业尽早收回投资,用新技术更换原有的旧设备,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方法正在被政府和企业合理运用与完善。当今社会由于经济软实力、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的这一强大力量的带动下,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速度惊人,使得资产的自然使用寿命被新的替代品强制缩短,无形损耗越来越明显,有的高精尖部门的固定资产不是因为长期使用破坏严重而无法继续使用,而是在其正常年度使用范围内就被性能更好、效率更高或者价格更优惠的新型设备所取代,因此加速折旧法的实行越来越成为必要。针对加速折旧法当前经济形势下所处的境况,以及上述资料数据对两种加速折旧法的分析,对进一步更好地应用该种方法提出下列可行性建议:

(一)以企业整体经营决策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企业内部优势。企业应当把加速折旧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考虑,降低成本,合理避税,恰当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增强财务报表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实现企业预期效益的目的。同时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内部优势,运用科学技术多开发一些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加速折旧法的作用,加速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强企业的后劲,而且从长远来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在物价持续波动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在物价波动幅度大尤其是在物价居高不下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这样能够使得大部分投资在被不合理使用之前收回,从而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发生的货币时间价值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实现统一。

(三)从政府层面上支持并规范加速折旧法的应用。国家对加速折旧法的实施应逐步放宽政策,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一措施短期来看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但对企业而言不但减轻了税负还提高了更新固定资产的能力。政府还应加速实施对企业固定资产价格的重估,重估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保持各年效益平衡有重大意义,利用重估加快实行加速折旧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根据各期间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工作负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这种方法不能充分有效地考虑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影响

3、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4、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二、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下面利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例如:深圳大同制鞋厂,某固定资产原值为150000元,预计该固定资产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如表1-1所示,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资金成本率10%。

表1-1 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

1、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50000-10000)/5=28000(元)。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28000=72000(元),应纳所得税为:72000×25%=18000(元);第二至五年的利润额分别为: 62000、62000、52000、48000(元);第二至五年的应纳所得税分别为:15500、15500、13000、12000(元)。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8000+15500+15500+13000+12000=74000(元);应纳所得税现值:

18000×0.909+15500×0.826+15500×0.751+13000×0.683+12000×0.621=57136.5(元)。0.909、0.826、0.751、0.683、0.621分别为1、2、3、4、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当年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第一年折旧额为:1000/4660×(150000-10000)=30043(元),利润额为:100000-30043=69957(元),应纳所得税为:69957×25%=17489.25(元);第二年折旧额为:900/4660×(150000-10000)=27038.63(元),利润额为:90000-27038.63=62961.37(元),应纳所得税为:62961.37×25%=15740.34(元);第三年折旧额为:900/4660×(150000-10000)=27038.63(元),利润额为:90000-27038.63=62961.37(元),应纳所得税为:62961.37×25%=15740.34(元);第四年折旧额为:800/4660×(150000-10000)=24034.33(元),利润额为:80000-24034.33=55965.67(元),应纳所得税为:55965.67×25%=13991.42(元);第五年折旧额为:760/4660×(150000-10000)=22832.62(元),利润额为:76000-22832.62=53167.38(元),应纳所得税为:53167.38×25%=13291.84(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17489.25+15740.34+15740.34+13991.42+13291.84=76253.19(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7489.25×0.909+15740.34×0.826+15740.34×0.751+13991.42×0.683+13291.84×0.621=57742.1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1/5×100%=40%。第一年折旧额为:150000×40%=60000(元),利润额为:100000-60000=40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0000×25%=10000(元);第二、三年折旧额分别为:36000、21600(元),第二、三年应纳所得税分别为:13500、17100(元)。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150000-60000-36000-21600-10000)/2=11200(元),第四、五年应纳所得税分别为: 17200、16200(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0000+13500+17100+17200+16200=74000(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0000×0.909+13500×0.826+17100×0.751+17200×0.683+16200×0.621=54890.9(元)

4、年数总和法

本例中,使用年数总和为:1+2+3+4+5=15。第一年折旧额为:5/15×(150000-10000)=46666.67(元),利润额为:100000-46666.67=53333.33(元),应纳所得税:53333.33×25%=13333.33(元);第二至五年的年折旧额分别为: 37333.33、28000、18666.67、9333.33(元);第二至五年的应纳所得税分别为: 13166.67、15500、15333.33、16666.67(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3333.33+13166.67+15500+15333.33+16666.67=74000(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13333.33×0.909+13166.67×0.826+15500×0.751+15333.33×0.683+16666.67×0.621=55438.84(元)。

三、4种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比较

篇5

[DOI]10.13939/ki.zgsc.2015.45.131

企业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然而,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其价值会逐渐损耗。为了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就需要将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到成本或费用中去,即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会直接影响各个使用年限之间产品成本的计算,因而合理选用折旧方法对企业尤为重要。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对于加速折旧法,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

1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相关知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表述,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损耗可以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而发生的使用性损耗和由于受到自然力影响而发生的自然损耗。无形损耗则是由于技术进步,消费偏好的变化及经营规模扩充等原因引起的损耗。

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也称折旧基数。预计净残值就是指假设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一般而言,固定资产到使用寿命终了时都会有一小部分的残余价值。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就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年限,也称折旧年限,一般短于固定资产的物质使用年限。除了原始价值外,若其他两个因素受到了环境的影响,企业至少应在年终时进行重新复核。

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特点

3.1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固定费用法,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的标准,把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均衡分摊到使用各年的折旧方法。如果使用年限平均法,则计算出的各年折旧额相等。其公式为: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年折旧率

年限平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它易于理解,核算简单,是应用最广泛的折旧方法。然而年限平均法的缺点也不可忽视。首先,这种方法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磨损的实际情况。其次,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它所需要的修理等费用在逐渐增加,如果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会造成早期负担的费用少,而后期负担的费用较多的情况。

3.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要求以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总量为分摊的标准,根据各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折旧。工作量法实际上是年限平均法的一种延伸和演变。工作量法的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量总额

年折旧额=某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同样计算简单,便于理解,同时,工作量法较好的体现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使得每年所提的折旧额与使用程度一致,若某年工作量较大,则这年的折旧额也会较多。但工作量法也存在弊端,它忽视了每一单位工作量的折旧不相同这一点。此外,它只考虑了有形损耗,忽略了无形损耗的存在。在工作量法下,不使用固定资产则不提折旧,但实际上,由于存在无形损耗,不使用固定资产也会有折旧。

3.3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递减折旧率法等。由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两种,那么笔者在这里介绍一下这两种方法。

3.3.1 双倍余额递减法

顾名思义,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以双倍的直线折旧率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其公式如下:

(1)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

年折旧率=1/预计使用年限×2×100%

某年的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一年与最后一年: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的总折旧额-预计净残值)/2不难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早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多,在后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少,这不仅可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还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保持均衡。

3.3.2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的特点是每年计算折旧的基数都是应提折旧总额,但每年的折旧率是一个递减的分数。它的公式是:

各年折旧率=当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

每年的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各年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法,它也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每年保持大致相同。

4 固定资产折旧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的问题如下。

4.1 没有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目前我们国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但其中有的企业并不适用这种方法,它们并没有依据自身的特点来选取合理的折旧方法,比如一些技术进步型的企业,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法。此外,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被国家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却仍然采用了加速折旧法来计提折旧。

4.2 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企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就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准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难以得到保障。

4.3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造成了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折旧核算不完整,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成果。笔者认为,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用是真实的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以正确确定企业的收益,而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使这一作用大打折扣。

参考文献:

[1]周庆海,万希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及应用思考[J].财会月刊,2011(8):48-49.

篇6

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就是固定资产。在我国,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都达到了70%。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逐渐损耗。通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就是将损耗的价值计入成本费用之中。根据固定资产的四种折旧方法,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的利润和固定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进而又影响企业的税收利益和现金流量。

一、几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叫直线法,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操作的方法。它是在不同会计时期内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均匀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内。该方法只有在能够可靠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情况下才能精确使用,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年折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便于操作,但是却忽视了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期间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大部分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带来的经济利益较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有递减的趋势。而使用年限平均法,每一会计期间的折旧费用相同,则不能如实反映该固定资产折旧的真实情况。

2.工作量法

它主要是由该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算会计期间内应计提的折旧费用,然后分摊到应计折旧额内。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可以看作是年限平均法的补充和延伸,这一方法计算起来也比较简单。对于那些各期损耗程度即工作量相同的固定资产,它能够精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主要适用于精密设备和运输工具等。但也存在比较明显的缺点,那就是很多资产的工作量难以准确地进行预计。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它是一种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前提下,将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再用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进行折旧。其折旧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各期的折旧率保持不变,但是计提折旧的基数随着固定资产的净值而逐年变化,每期计提的折旧额逐年递减。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法,跟双倍余额递减法不同,其加速折旧主要体现在折旧率上,年数总和法的折旧率是递增的,其年折旧率是根据当前尚可使用年限占各期尚可使用年限之和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各期的计提基数相同,但是各期的折旧率则是递减的。因此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在其使用的前期计入成本费用之中。

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一家企业有着多种多样的资产,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应选择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

固定资产可以连续地参加若干生产周期的生产而保持其原有的形态,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转移到成本和费用之中。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较高,而在其使用后期,其所能够带来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小。

2.固定资产的磨损状况

固定资产的折旧实际上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磨损值,固定资产的磨损包括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两个方面。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首先必须得考虑这两个因素。在科技越来越进步的今天,固定资产的磨损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无形损耗上,所以在折旧方法的选择上,充分考虑科技进步是非常重要的。

3.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对纳税的影响

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还应考虑其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对大型企业而言,纳税是企业的重大支出,而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的税负有着不同的影响。一般而言,在比例税下,若税率不变,则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较为有利;相反,而在累进税下,则选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比较有利。

4.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所有的企业都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企业在选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也必须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众所周知,企业的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而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影响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利润,所以选用加速折旧法较为有利。

篇7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中或构成费用,然后通过产品(商品)的销售,收回货款,得到补偿。

固定资产的损耗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影响而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损失。无形损耗是指由于科学进步等而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损失。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一般均应提折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一般应按当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应提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的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2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尚可使用的年数

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或者:

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篇8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都是一项比较麻烦的工作,特别是在企业规模较大、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时。Excel是一个功能强大、操作简便、具有人工智能特性的电子表格系统,在计算机被广泛应用的今天,我们可以利用Excel建立各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快速、准确地计算出固定资产每期的折旧额。

一、年限平均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通常用净残值率表示,它是指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比。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时,可以直接使用SLN函数。

SLN函数的功能是返回某项资产在一个期间中的线性折旧额,其公式为:

=SLN(cost,salvage,life)

参数说明:

cost——资产原值;

salvage——资产在折旧期末的价值,亦即资产残值;

life——折旧期限,亦即资产的使用寿命。

例1: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8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5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利用EXCEL建立年限平均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模型

计算过程如下:

选取B7单元格,输入公式“=SLN($B$2,$B$2*$D$2,$B$3)”,然后拖动B7单元格的填充柄至F7单元格,得到按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年折旧额。

二、工作量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

当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相同时,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这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时,则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计提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也不相符。此时,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可以较好的反映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各期负荷不均衡的情况。

工作量法是按预计总工作量平均计算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并根据各期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期折旧额=该期实际工作量*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在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直接使用SLN函数,只是应在life参数中输入预计总工作量,此时SLN函数返回的是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同前例,如果该设备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以运转10000小时,1~5年预计使用的机器工时分别为3000、2500、1800、1500、1200,则每年的折旧额是多少?

利用EXCEL建立工作量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工作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模型

计算过程如下:

选取B8单元格,输入公式“=SLN($B$2,$B$2*$D$2,$D$3)*B5”,然后拖动B8单元格的填充柄至F8单元格,得到按工作量法计算的年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年限平均法下双倍的折旧率和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它与年数总和法一样,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初期多计提折旧,后期少计提折旧,以使固定资产磨损的大部分价值在较短的使用期间内收回,保证所耗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早补偿的一种方法,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利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使用DDB函数。

DDB函数的功能是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其他指定方法,计算某项资产在给定期间内的折旧值。其公式为:

=DDB(cost,salvage,life,period,factor)

参数说明:

cost——固定资产原值;

salvage——资产在折旧期末的价值(残值);

life——折旧期限(资产的使用寿命);

period——需要计算折旧值的期间,period 必须使用与life相同的单位;

factor——余额递减速率。如果 factor 被省略,则假设为 2(双倍余额递减法);

注意:这五个参数都必须为正数。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基于这个原因我们不能直接使用DDB函数,但可以在此基础上用宏的方式定义具体的折旧算法。

所谓“宏”是将系列的命令和指令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命令,以实现任务执行的自动化。它可以替代人工进行一系列费时而重复的操作,是一种极为灵活的自定义命令。在E xcel中运用宏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录制宏,另一种是采用Excel自带的Visual Basic编辑器来编辑宏命令。采用录制宏可以根据需要编辑出功能强大的宏命令,将其拓展到其他实际运用中去。如果想进一步挖掘宏的强大功能,还可直接在Visual Basic编辑器中进行命令编辑,这样可充分满足每位Excel使用者的不同需求,真正做到灵活、方便、实用。

自定义如下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函数CDDB的宏代码:

Public Function CDDB(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寿命,期次)

    ReDim dt(寿命)

    st=0

    For i=1 To 寿命

      If i

        dt(i)=DDB(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寿命,i)

        St=st+dt(i)

        Else:dt(i)=(固定资产原值-st-残值)/2

      Endif

    Next i

CDDB=dt(期次)

End Function

这样,在利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就可以直接使用CDDB函数来计算各年的折旧额了。

例3: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8万元,按双倍余额递减 法计提折旧,则每年的折旧额是多少?

利用EXCEL建立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如图3所示:

图3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模型

计算过程如下:

选取B8单元格,输入公式“=CDDB($B$2,$B$3,$B$4,B7)”,然后拖动B8单元格的填充柄至F8单元格,得到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年折旧额。

四、年数总和法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利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时,可直接使用SYD函数。

SYD函数的功能是返回某项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算的指定期间的折旧值。其公式为:

=SYD(cost,salvage,life,per)

cost——资产原值;

salvage——资产在折旧期末的价值(残值);

life——折旧期限(资产的使用寿命);

per——为期间,其单位与 life 相同。

例4:同前例,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每年的折旧额是多少?

利用EXCEL建立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下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如图4所示:

图4年数总和法折旧计算表

上述利用Excel建立的各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模型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只要改变模型中的原值、预计使用寿命、顶计净残值等信息,确认后即可得到各期的折旧额。这些模型制作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帮助财务人员快速、准确地计算出不同固定资产每期应计提的折旧额。不仅使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更为合理和准确,同时也减轻了财务人员计算每期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工作量,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篇9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损耗一部分价值,将这部分损耗的价值合理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的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必须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一种为企业经营所需而长期使用的资产,它可以多次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其价值会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成本费用中。这种因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成本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在会计上就叫做折旧。

企业折旧方法的选择会对每期折旧额产生很大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上述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对折旧总额并没有影响,但是影响折旧的计提期间。

1各种折旧方法及利弊分析

1.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它的优点便是简单,但缺点是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越来越高,到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

1.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 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的工作小时数即可,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支出情况。但它的缺陷在于按设备的作业量而不是按实现收入分配固定资产价值损耗,有悖于配比原则。

1.3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以下两种:

1.3.1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1.3.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仍以前例来说明,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的折旧额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年数总和法所计算的折旧费随着年数的增加而逐渐递减,这样可以保持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性和防止固定资产因无损耗而遭受的损失。

2、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建议

从整体上讲,折旧政策的选择,应既不使企业市价降低,同时也应尽可能地满足企业特定时期理财需要。所以选择折旧政策有以下总的标准:

(1) 在盈利企业(即收入总额扣除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仍有盈余的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前移、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后移,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的贷款,从而相对降低纳税人的所得税负担,可采用平均年限法等一些折旧方法,采用这种长期的直线折旧方法,可能使各期可分配利润不致下降,也可能因盈利水平提高,使可分配利润上升。

(2)当企业盈利水平呈下降趋势或先高后低时,可选择加速折旧法和长期采用加速折旧法.采用这种方法,或可以使各期的可分配利润不致下降;还可以把折旧政策与财务目标结合起来,使财务报表所揭示的利润信息或获利水平显示出稳定和稳步增长的趋势,企业的市值也会同样稳定。

篇10

一、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因素

(一)计提折旧的基数

即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是固定资产的原价,但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是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

(二)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还要考虑其无形损耗,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有时比有形损耗更为重要,对计算折旧的影响更大。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三)折旧方法

即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

(四)净残值

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

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其使用年限内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年限平均法的优缺点: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缺点是:(1)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所获得的收入就比较高,由于年限平均法是在使用各期平均分摊,所以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2)年限平均法未考虑固定资产在使用后期所增加的维修费用。(3)年限平均法未考虑固定资产在使用各期磨损程度的差异以及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二)工作量法

也是直线法的一种,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优缺点:优点是核算简便,弥补了年限平均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不足。缺点是:(1)同年限平均法一样,未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2)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3)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难于准确估计。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所以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的逐年数字之和。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属于加速折旧法,其优点是:(1)最初几年工作效能高,收入大,相应的折旧费用大,符合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2)通过提高折旧水平可及早收回投资,同时减少无形损耗、通货膨胀带来的投资风险。(3)可用递减的折旧费用抵补增加的维修费用,使企业利润在正常生产年份保持稳定。(4)可以加快固定资产设备的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刺激生产和经济增长。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特点的固定资产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使用强度比较均匀一致,无形损耗比较小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对于更新换代快、受科技因素影响较大的资产,如电子计算机、自动化设备等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有关程序经批准后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实际计提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第三,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

篇11

[例1]江淮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12月购入一项价值600000元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规定其预计使用年限为5—8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1)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采用5年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600000-20000)÷5=116000(元)

5年折旧产生的抵税效应总额=116000×25%×5=145000(元)

采用8年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600000-20000)÷8=72500(元)

8年折旧产生的抵税效应总额=72500×25%×8=145000(元)

(2)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5年折旧产生的抵税效应总额现值=116000×25%×PVIFA10%,5=109939(元)

8年折旧产生的抵税效应总额现值=72500×25%xPVIFA10%,8=96696.875(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缩短折旧年限对企业更为有利。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如例1所示:折旧期限缩短为5年,企业的应缴所得税额要减少109939-96696.875=13242.125(元)。

二、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例2]沿用例1资料,江淮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12月购入一项价值600000元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规定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当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时,年折旧额=(600000-20000)÷5=116000(元)

当固定资产预计诤残值为10000元时,年折旧额=(600000-10000)÷5=118000(元)

由于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也是估计值。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如果降低预计净残值,那么每期摊销的折旧额就会增加。从本例可以看出来,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降低113000元后,企业每年的折旧额增加了118000-116000=2000(元),从而使本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或清理时才进行补偿的费用,提前计入成本费用中得到补偿,使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2000×25%=500(元),也达到企业前期抵税的目标。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但税法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使用有限制条件,与会计准则存在差异。

[例3]沿用例1资料,江淮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12月购入一项价值600000元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规定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额如表1所示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它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每期折旧费的一种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应提折旧额/预计折旧年限=(原值一预计净残值)/预计折旧年限=原值×(1一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折旧年限

结合本案例,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额=(600000-10000)÷5=118000(元),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如表2所示:

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220500+195500+270500+170500+160500=1017500(元)

应纳所得税额现值论文

=220500×0.909+195500×0.826+270500×0.751+170500×0.683+160500×0.621=781185(元)

注:0.909,0.826,0.751,0.683,0.621分别为1,2,3,4,5年的复利现值系数,下同。

(2)双倍余额递减法。这种方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在计提每年折旧时,用直线折旧率的两倍去乘固定资产当年期末账面净值。但应当注意,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x年折旧率

在计算最后两年折旧额时,应将原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用当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然后平均摊销。

结合本案例,在双倍余额递减法,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2×1>5×100%=40%,每年的折旧额,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如表3所示:

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190000+189000+278400+18505+170500=1017500(元)

应纳所得税额现值

=190000×0.909+189000×0.826+278400×0.751+185050×0.683+170500×0.621=772997.6(元)

(3)年数总和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递减分数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一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结合本案例,在年数总和法下,该项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额,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如表4所示:

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200833.33+185666.67+270500+180333,33+180166,67=1017500(元)

应纳所得税额现值

篇12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8-0084-01

1 纳税筹划的相关概念

1.1 纳税筹划的定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一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事前合理地安排其经营、财务、投资活动,将其纳税义务筹划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形式发生,从而减轻税负、实现其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行为,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长期的并综合各交易方利益的事前理财行为,目标在于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而非税负最小化,不仅考虑显性税收更重要的在于考虑隐性税收和非税成本。

1.2 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我国对一部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所做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企业有到经济特区、开发区及税收优惠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其主要原因是税收负担轻、纳税额较少,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在于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税率上的差别性、全额累进临界点的突变性、纳税起征点以及国家对特定对象、地区和行业的优惠政策。

1.3 我国纳税筹划的现状

①纳税筹划意识不够。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每进行合同的签订、资产的重组、企业的分类等,都要做事先的税务筹划。而目前我国的企业普遍不太重视纳税筹划。②混淆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很多企业往往把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混为一谈,甚至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设法偷逃税款,事实上,纳税筹划与偷税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偷税主要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③纳税筹划专业性较低。目前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很多企业甚至很多中介机构还仅停留在正确计算税款的层次上,没有纳税筹划的概念,只有少数的民营企业对纳税筹划比较重视。④离开企业整体利益片面追求税收利益。纳税筹划不是以税负最轻,而是应以企业价值的最大为目标。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以整体观念来看待不同的方案。目前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却很少从企业整体的角度考虑,或者说往往考虑的是短期利益,而不是长期利益。

2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述

2.1 固定资产界定的筹划

新税法取消了原税法对固定资产有关金额限制,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保持一致的同时,也为企业利用固定资产的特征制定固定资产目录提供了更大的纳税筹划空间。企业在利润充足时期,应当根据税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固定资产的金额标准,制定符合本企业最大利益的固定资产目录,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等有关各方备案。而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或法定的低税率优惠时期,则可适当降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金额标准,减少固定资产在优惠期内的折旧额和存货费用的税前扣除额,增加优惠期结束后的税前扣除金额,从而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目的。

2.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折旧的,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②常年处于强振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上述规定为纳税人选择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打开了空间。

2.3 折旧方法与纳税影响

假定同一固定资产采取三种折旧,X公司购买的价值150万元的生产线,残值按10%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五年。五年内,每年该企业未扣除折旧的税前利润为50 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直线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三种方法下五年内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均为1350000元。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下的折旧额在前两年比直线法大,在后三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比直线法下小,而年数总和法下,第3年与直线折旧法一样,但后两年也比直线法下小。

前两年加速折旧法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入比直线法的多。第一年,直线法下要缴纳57500元的税额,相对于直线法,而双倍余额递减法无须缴纳,相对于企业取得了一笔57500元无息贷款,而年数总和法下相当于取得了一笔45000元的无息贷款。这笔现金流入对刚起步的企业初期缓解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很有利。第二年,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下节约了22500元。第三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比直线法多缴纳13500元,而年数总和法与直线法相同。第四年,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比直线法下各多缴纳45750元,22500元,这种情况下直线法比较好,有利于企业的营运资本管理。第五年,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比直线法下各自多缴纳45750元,45000元。但是,从整个使用寿命来看,企业缴纳的税款总额均为287500元。而各种不同的方法下每年缴纳的不一样,加速折旧法具有延迟纳税的作用。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的现值最大,其次为年数总和法,再次直线法。而双倍余额递减法抵税最多,其次为年数总和法,再则为直线法。可见,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下抵税作用大。

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启示

篇13

通常情况下,企业采用递延收入法对奖励积分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把奖励积分视作一项递延收益而不是成本或者费用。待奖励积分被兑换的时候,与所兑换的奖励积分相关的递延收益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该会计处理包括两大环节:一是企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环节;二是包括授予奖励积分在内的年度以及以后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的环节。

概括的说,在企业授予奖励积分环节是“分配”的环节。企业应当将销售或者提供劳务取得的款项或应收性质的款项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作为递延收益,该处所讲的“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通常是将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看作单独销售取得的收入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被会计人员直接观察到,则授予积分的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的奖励物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公允价值或利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企业在确认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它是处理和奖励积分有关会计事项的第一步工作,也为企业进行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确认在同一行业内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本身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从而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考虑到现实可行性,可以在企业确认了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后,请评估师或者相关专家测评,以免造成企业估计的奖励积分公允价值和客观事实出入过大的现象。

以后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是一个逐步“结转”的环节。目前,企业多采用积分百分比法结转积分递延收益。企业在结转积分递延收益的时候,可以主观的将其和对未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的预测联系起来。笔者认为,本年结转的积分兑换比例的大小和未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好坏成反比。如果企业认为未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较好,可以把本年的积分兑换比例往低处估计,以后年度奖励积分兑换比例往高处估计,按照如前所述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当未来几年业绩如预测趋势一致的时候,未来几年的奖励积分兑换比例已经被会计人员往高处估计,报表上列示的利润实现了粉饰的效果。如果企业认为未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较差,可以把本年的积分兑换比例往高处估计,以后年度奖励积分兑换比例往低处估计,按照如前所述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当未来几年业绩如预测趋势一致的时候,由于奖励积分已经被会计人员往低处估计,报表上列示的利润同样实现了粉饰的效果。

[例1]2012 年1月1日,A公司的客户忠诚度计划为:持积分卡的客户在A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A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 元)购买A公司经营的任何一种商品,且使用奖励积分购买商品不再产生奖励积分。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2012年度,A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60 000 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下同)。2012 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10000 万分。

第一个环节:2012 年授予奖励积分。

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60000×0.01=600(万元)

A公司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收入=60000-60000×0.01=59400(万元)

由此产生了600万元(60000-59400)的可操纵收入。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9400

递延收益 600

第二个环节:以后各年兑换奖励积分。

(1)假设A公司认为未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较差,即应该把当年的积分兑换比例往高处估计,如80%。则2012年递延收益中因奖励积分的使用而应确认的总收入应为:10000÷(60000×80%)×600=125(万元)。

2012年当期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金额=125-0=125(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

未来几年果如预测发展趋势一致,业绩较差的时候,待结转金额较大,有475万元,换言之,可以弥补未来几年利润不尽如人意的缺憾,存在着较大的利润操纵的空间。

(2)设A公司认为来几年业绩发展趋势较好,即可以把当年的积分兑换比例往低处估计,如预计为25%。则2012年递延收益中因奖励积分的使用而应确认的总收入应为:10 000÷(60 000×25%)×600=400(万元)。

2012年当期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金额=400-0=4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由于未来几年发展趋势较好,企业只需要把待结转金额逐步结转即可,转而把当前的利润粉饰得更加丰厚。

由上例可见,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在关于奖励积分的有关会计处理事项上关于各年度如何兑换奖励积分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有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笔者认为,可以相应借鉴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加速折旧法并应用于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这与企业采用递延收入法对奖励积分进行会计处理并不冲突。相反,能够更好的体现业内在核算奖励积分的时候采用递延收入法的合理性。在企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时候,仍然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看作是一项递延收益,当客户兑换奖励积分的时候,在容易出现利润操纵的环节——兑换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不再使用企业多采用积分百分比法结转积分递延收入,而是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加速折旧法应用于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业内专家学者也曾提出过把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年限平均法和兑换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相结合,笔者认为该方法虽然简便,但是考虑到我国企业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的实际情况,该方法有失准确性,影响我国会计核算质量的谨慎性。因为固定资产年限平均法下核算的每年折旧额是相同的,而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并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某一项兑换奖励积分各年度兑换比例呈现加速递减的趋势。在这种前提下,在核算各年度奖励积分兑换比例时应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加速折旧法成为一种更恰当的方法。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在奖励积分中的应用

我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包括两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总体来说,在核算各年度奖励积分兑换比例时应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加速折旧法时候,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参考。但是,具体应用时方法有所不同。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奖励积分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暂时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的固定资产净值和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的乘积来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折旧年限剩余到最后两年的时候转换成年限平均法,即将此时的固定资产净值减扣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剩余两年内平均摊销的一种方法。在对奖励积分进行会计处理的应用中,企业授予奖励积分环节的会计处理和通常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区别。当企业在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时,兑换比例可以参考双倍余额递减法中的年折旧率,兑换奖励积分年度应确认的收入可以参考双倍余额递减法中的年折旧额,至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中的预计净残值率在应用于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的时候可以简化为零。下面笔者用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应用到奖励积分中的方法对前面的例子进行会计处理。

(1)2012 年授予奖励积分。授予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和递延收益分别为59400万元和600万元。

(2)以后各年兑换奖励积分。假设企业的奖励积分兑换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为率0。

2012年积分兑换比例:2/3×100% =66.67%

2012年由于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600×66.67% =4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2013年和2014年由于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600-400-0) ÷2=100(万元)

2013年和2014年相关会计分录分别如下:

借:递延收益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二)年数总和法在奖励积分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是指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累加之和为分母计算年折旧率,用固定资产原值扣减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年折旧率而得出的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在对奖励积分进行会计处理的应用中,企业授予奖励积分环节的会计处理和通常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区别。当企业在各年度兑换奖励积分时,兑换比例可以参考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中的年折旧率,兑换奖励积分年度应确认的收入可以参考固定资产年数总和中的年折旧额,至于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中的预计净残值率在应用于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可以简化为零。下面笔者用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应用到奖励积分中的方法对前面的例子进行会计处理。

(1)2012 年授予奖励积分。授予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和递延收益分别为59 400万元和600万元。

(2)以后各年兑换奖励积分。假设企业的奖励积分兑换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为率0。

2012年积分兑换比例:(3/(1+2+3))×100% =50%

2012年由于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600×50% =3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2013年积分兑换比例:(2/(1+2+3))×100% =33.33%

2013年由于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600×33.33% =199.98(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199.98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9.98

2014年积分兑换比例:(1/ (1+2+3))×100% =16.67%

2014年由于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600×16.67% =100.02(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100.0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2

鉴于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业内习惯上列表表述,为了更好地体现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在奖励积分会计处理中的应用,笔者延用前例列表展示奖励积分的计算。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笔者认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应用到兑换比例上比年数总和法应用到兑换比例呈现出较多的局限性。当兑换奖励积分的兑换年限少于三年时,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和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的结合时候遭遇了瓶颈。在兑换年限少于三年时,企业应该把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应用到兑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在兑换年限超过三年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中任意一种方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都是可行的。

经过前述分析,可以明显地看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比现在业内普遍采用积分百分比法的方法更为谨慎,在兑换比例的核算上更为规范和有据可依,利润操纵的空间相对缩小,也为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提供了条件。然而无论是把双倍余额递减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还是把年数总和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和现在业内普遍采用积分百分比法的方法比较,都存在着一个缺憾: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的核算没有和该年度客户实际使用的奖励积分挂钩。

当与奖励积分相关的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时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的方法会很难反映该项奖励积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例如逢企业一百周年店庆等大型销售活动期间,客流量相应大规模增加,奖励积分的兑换比例的核算必须要和该年度客户实际使用奖励积分挂钩。会计核算者应该做到灵活调整: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的方法调整回业内现在普遍使用的积分百分比法。也就是说,如果实际兑换的奖励积分比例和历年相比出现了激增或者锐减的情况,在核算奖励积分兑换比例的时候,会计核算者应该灵活地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应用到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中的方法调整回业内现在普遍使用使用积分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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