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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影响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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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影响

篇1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该方案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上海试点物流企业今年1-5月的运行情况分析,由于当前情况下增值税链条并不完整,进项税额难以充分抵扣,交通运输业税率过高等影响,导致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因此,物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必要的。

根据政策的变更和物流企业业务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跨期租赁有形动产的筹划。对于跨期租赁,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根据此政策,可以通过改变合同的签订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例:A物流公司预与B公司签订合同,A公司向B公司提供1台50吨吊车,年租金100万元,租赁期4年,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每年1月15日支付年租金。2012年1月1日后此项租赁业务是征收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的经营性租赁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17%的增值税,试点企业普遍愿意选择原来的税种,政策为此类业务以合同的形式打开窗口。假设以上租赁业务的合同为每年签订,则A公司2010年-2011年度的租金收入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012-2014年度租金收入应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假设以上租赁业务的合同为一次性签订,则A公司2010年-2013年度的租金收入均可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应分析与供应商、客户之间达成或即将达成的合同条款,根据公司负担变化情况、客户的需求确认已执行或将要执行的业务如何签订业务合同如何选择税种。二是采购时间的筹划。对采购时间的选择,企业需要关注本地区“营改增”试点的推进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及应税劳务的时机。如果物流企业试点范围会在全国推开的话,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推迟购买固定资产及应税劳务,这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优惠。三是采购活动的筹划。试点地区企业采购活动的筹划应考虑对供应商和现金流的影响。例:上海C公司为试点物流企业,税改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和B为运输服务提供商,分别注册在北京和大连(目前为非试点地区)。供应商A和B为C提供的运输服务价格均为100元(不含流转税)。增值税试点改革后,C支付给A的运输服务费为111元(100+100×11%),其中,100元计入成本,11元为增值税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由于B处于试点改革之外,依然沿用营业税,C支付给B的运输服务费用为103元(100+100×3%),103元全部计入成本。从企业成本考虑,C公司选择A作为供应商,考虑到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优惠,可以比选择B公司少支付3元的成本。不过由于增值税抵扣是事后抵扣,对企业的现金流会产生影响。在该案例中,企业C选择A供应商的话,要预先支付111元,而选择B供应商的话,则只需要支付103元,这对于现金流紧张的企业来说,需要慎重抉择。8元价差,实际上接近于企业购买成本的1/10,对现金流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四是混业经营、混合销售的筹划。以仓储服务为例:根据财税例:上海A物流公司拥有一大型仓库。A公司与L公司签订长期租赁协议,L公司无仓库所有权与使用权,需要使用A公司仓库进行经营。A公司2011年底前均以不动产租赁方式经营。2012年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L公司要求A公司开具仓库租赁发票;第二种,L公司要求A公司开具仓储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析:不动产租赁未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的范畴,但是仓储服务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物流辅助服务的范围。“营改增”之后,由于试点应税服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变,收入由价内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在原有的定价体系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开票方收入将降低,利润减少。从税务筹划角度来看,假设A公司在维持相同利润水平100万元的前提下,应调整对L公司的报价。第一种情况下:A公司的对外报价应为105.26万元(销售收入105.26万元-营业税5.26万元=毛利100万元);第二种情况下:A公司的对外报价应为106万元(销售收入100万元,增值税6万元,毛利100万元)。

改革伊始,制度尚不健全,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增值税发票的取得与抵扣时限。1.进项税抵扣方面,企业可利用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进行筹划。2.“营改增”后,企业对供应商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区分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供应商,对试点地区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对于由本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发生的成本,应要求供应商分别开具发票,同时,还需做好合同的安排,以规避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控制开票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在开票申请、发票审核、系统开票、实务开票等流程中,要严格控制开票风险。此外,宣传培训工作。应对增值税改革的企业转型实质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全员参与和高度重视。

总之,税收筹划对当今物流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纳税人通过对纳税方案的选择,可以成功地实现税负最小化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物流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物流企业需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EB/OL].http://,2011-11-16.

篇2

1.折旧方法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权,也就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但税收筹划区别于其他节税方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具有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意图的前提下进行。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因此,企业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加速折旧进一步解释,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加速折旧不仅是折旧方法,还包括缩短折旧年限。这就要求企业在折旧方法选择上必须符合上述的有关规定,企业超出法律规定选择的折旧方法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相反还可能因其行为违背法律规定而使企业遭受罚款的损失。

2.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须考虑税率因素的影响

折旧的计算和提取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但不同的税率条件会使折旧对企业的利润和税负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率不变,则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有利,这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在后期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少,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但是,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选择平均年限法较有利。由于延缓纳税利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大于延缓纳税的利益。当然也有可能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需要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后,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作出选择。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来看,目前税率有以下几个档次:25%、20%、15%。分别适用下列情况:(1)一般企业为25%;(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20%;(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对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出台前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其税率的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相关规定。

3.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企业计算提取的折旧费随着产品的销售而转化为货币资金,这部分由货币资金提存累积形成的折旧基金,被企业用于补偿固定资产价值。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收回的资金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既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并在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将补偿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折旧抵税(折旧×所得税税率),从而取得延缓纳税的效应,为企业增加相对的投资收益。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有效地利用通货膨胀,使企业获得抑减税负的效应。

4.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表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既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时间推移中的增值现象。由于资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这样,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不能采用静态的方法,仅就其中某一年度的折旧额及折旧带来的折旧抵税(折旧×所得税税率)进行比较,或将折旧年限内各年的折旧额及折旧带来的折旧抵税简单相加后进行比较。而必须采用动态的方法,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折旧抵税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挡避现值总和,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挡避现值的折旧方法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5.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企业各年收益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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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的调研,中国制造业现已形成配套比较完整、门类比较齐全的体系,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国制造业的整体优势。不过,从最近李嘉诚、孙正义把投资重心转向海外可以看出,中国急需减税。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背景下,企业必须顺应时展形势,快速适应新的税制环境,实施纳税筹划方案,以消减营改增的不利影响。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

营改增是指将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开始,我国在上海等部分城市的部分行业开始了营改增试点,2013年把试点扩展到全国,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现行业领域的全覆盖。按照财政部的规划,未来将逐步减少税率档次,例如把制造业17%的标准税率降低到13%。2015年,我国第二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45.1%,企业的利润率普遍不到10%,大多数加工业企业正处于困境之中,而营改增有利于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企业借助“互联网+”实现深度转型,并向高端制造业发展,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

二、营改增落地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改变了重复征税、无法抵扣、无法退税的弊端,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实施营改增意味着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税票,才能得到抵扣,这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行业的优胜劣汰。当然,实施营改增对企业也有着不利影响。营业税适用税率一般为3%、5%,而增值税是3%、6%、11%、13%、17%几档税率,其中制造业适用17%税率,无疑增加了纳税成本,因此企业必须从供应商处取得足够的增值税发票,这为采购和财务管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实施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且纳税申报更为复杂,短时间内企业往往难以适应统一的税收政策。

三、营改增落地后企业财务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重视税务风险评估,全面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的总体减税规模高达1万亿左右,这是我国政府实现减税降负的大手笔。企业应重视对税务风险的内部评估和控制,积极做好营改增的应对工作,让财务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税改环境及相关业务流程。企业应设立专职税务工作岗位,由专人负责税务信息数据收集、税款计算、税务申报缴纳、发票领购等涉税工作。财务部门必须改革计价模式,完善会计核算内容,设置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使各税收款项能够清晰明确。在账务处理方面,要完善整个处理流程,及时对进项税进行认证和抵扣,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程序开展纳税筹划,以保证纳税活动的合法性,尽可能降低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进项税无法抵扣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注重供应商及发票管理

企业必须认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只有取得真实、合法的进项税发票,才具备抵扣的条件。财务部门需要及时掌握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和动B,“吃透、用好”政策,为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出力献策。企业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真、全面、系统的筛查,与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加强合作,确保能够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加进项税的抵扣额,最终减少税负压力。对于合同管理以及发票的购买、开具、传递、管理等环节,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规章和流程,保障整个过程和形式的规范性。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要确保所购进物资的合同流、发票流、现金流相符,实现“三流合一”。

(三)主动做好纳税筹划,积极落实企业涉税工作

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企业要想提高经营效益,就必须主动做好纳税筹划工作。财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统一规划纳税筹划事宜,采用节税、避税、分散、转移、增加费用等手段,以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降低生产成本。在采购管理工作中,企业可采取集中采购或批量采购的方法,以扩大对供应商的话语权,确保高质低价,还能保证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具有较强的时间价值特性,企业应尽快取得进项税发票,尽量延迟开出销售发票,延缓当期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增加现金流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核算期间内税负不均衡的现象。随着我国“营改增”的推进,传统的制造业生产企业应改变“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将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主营业务当中,把非主营的物流配套服务等交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以优化成本费用结构,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四、结束语

按照著名税收专家李炜光的调研,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的水平,远远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营改增可总体降低企业赋税,从供给侧促进产业升级,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应抓住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有效运用纳税筹划政策优化成本结构,降低税收负担,实现效益性增长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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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一切优惠条件,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1)税收筹划的合法合规性。税收筹划是在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在筹划的过程中,不允许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纳税企业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可以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方案,这些都具有合法性。(2)税收筹划的超前性。税收筹划是在企业的经济活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改变经济活动的方式。在选择核算、计量的方法时,根据企业的需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相关的政策进行选择,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会随意改变。(3)税收筹划的目的性。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手段来看,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必要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价值最大化,而企业价值或者股东价值就体现在企业税后利润上。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所有税负是企业一项主要的费用支出,因此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税负,是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必要手段之一。

二、新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及其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1)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存货作为企业的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存货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题之一。存货管理包括很多方面,存货的计价方法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存货计价方法的研究,将会促进企业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使存货的管理向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上迈进,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理论上分析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收益的有效手段。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是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重要抵税手段不能起效。(2)资产减值。在新准则实施之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是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一种常用的利润平滑方法。在新准则中,各项资产可以继续计提减值准备,但减值准备不再允许转回,这使多数减值准备类节税方法受到了的限制,那些想根据自身需求利用计提减值准节税的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压力。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将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3)债务重组。新准则对企业债务重组的收益和损失确认重新作了修订,企业在债务重组中取得的无论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作为当期损益入账。这使得重组双方的期末应纳税所得额都受到了影响,且金额相等、方向相反。新准则的这项规定尽管对于单个企业而言仍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但对于集团公司而言,一方少缴税,必然引起另一方多缴税,这类债务重组就起不到上述的节税作用了。(4)无形资产。按照新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另外,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也发生变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并考虑残值。最后,减值的处理也发生变化,新准则不允许转回,而是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新准则的这项规定无疑也为企业利用成本费本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提供了新的空间,因为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所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企业在预期某项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消耗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企业节税的需要,对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作用的发挥进行账面控制,从而达到增加成本费用、降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企业的会计财务人员报告系统是巨大的考验,同时,对国家税收和企业的税收筹划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企业的财会人员应该认真理解并掌握新准则的相关理念、原则及方法,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节水空间,同时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税收筹划意识。

参考文献

[1]周红艳.谈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及注意问题[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16)

[2]杨旭.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税收筹划[J].会计师.2011(5)

[3]廉润.浅析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J].现代会计.2009(1)

篇5

企业投资活动中有多种出资方式,主要有机器设备出资、房屋建筑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专有技术出资以及最直接的货币资金出资等。企业投资活动中选择的出资方式不同,其所对应的税收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便有了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那么企业在投资活动中选择出资方式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特点,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成本。

1.2投资国债的税收策划

就企业在投资活动中所承担的风险而言,投资国债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是风险最小的选择之一,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投资国债的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项优惠的税收政策也可以给投资企业带来税收筹划的空间。

2企业投资地点、投资产业的税收筹划

2.1企业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

企业单位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能否正确选择投资地点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在整个投资活动中的投资成本与效益。在实际的投资活动中,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一般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投资环境的优劣以及投资效益的好坏。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开放以及帮助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对于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为投资活动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税收筹划的机遇,下面分别说明几个典型投资地点的情况。

(1)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早期为了促进我国东南部地区快速发展而设立的一些具有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主要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以及海南5个经济特区,外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可以享受相对优惠的税收政策。

(2)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参照经济特区对外经济活动的某些特殊政策而在国内划定一定区域新建的外向型、以科技工业为主体的经济区域。投资者在此兴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到与经济特区类似的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为促进高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本国划出一定区域,专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经济区域。这里的企业可以享受许多项国家特许的优惠政策。

(4)保税区。保税区不仅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而且部分内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优惠待遇。

(5)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许多优惠政策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相似。

(6)老、少、边、穷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向来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在开发西部地区的政策背景下,这些地区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上述六大区域都具有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成为企业投资地点选择的考虑对象。

2.2技改项目中购买国产设备的节税效应

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用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购进技改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如果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发生亏损,其投资抵免年限内实现的利润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额,因此,企业在技改项目投资时可以适当运用购买国产设备的节税效应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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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对筹资决策的影响

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筹集资金是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不同的筹资技术达到的效益与负担的税务却有很大的差异,需要投资者在筹资活动中进行筹划,企业在筹资活动中进行税务筹划,应着重分析所筹资金的资金结构和税率,资金结构是指企业类资金的构成及比例关系。这一比例安排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到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资金成本的高低、财务杠杆利益的多少,而且影响着企业的税负。从节税角度看,筹集一定比例的借入资金会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使用借入资金所支付代价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会减少企业利润,从而减少计算所得税的基数,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现金流出的目的。

二、税务筹划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1)投资区域的选择。投资者利用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比较不同区域的税务成本差异,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2)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者利用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投资不同行业的税负优惠,以获得较低税负。一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置的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对创业投资等企业,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二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四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3)设置分支机构的选择。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地区税收优惠待遇。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它所发生的亏损或损失可冲抵总公司账面利润,从而减轻总公司的税负。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待遇,但独立承担盈亏责任。(4)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按投资来源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不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仅是对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及校办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资企业的减免优惠适用范围较宽,它可以是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等。(5)投资期限和再投资的选择。我国为了克服外商投资企业的短期行为,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对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作了规定,达到这一年限方可享受某些税收优惠,在投资举办外资企业时,选择享受某些税收优惠的经营期限,不仅可使企业少交税金,也符合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政策。国家为了鼓励外商的长期投资,对于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再投资行为规定了可以享受退还已纳所得税税款40%的优惠。

三、税收筹划对利润及其分配活动的影响

(1)利用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活动中,企业采用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所承担的税负也不同。目前我国企业的股利分配形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税法规定股东分得的现金股利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分得的股票股利则免税。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自身的资本扩张、资金周转,也有利于股东的税负减少。(2)利用集体股股利。现行税法对股份制企业中的集体股给予减免优惠。企业可利用这一优惠在由职工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中,将分配于个人股利的一部分改为集体股留在企业,这样就可以享受集体股(股利)的免税优惠,且其财产性质未变,企业再通过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等,把节税的好处落实到职工身上。这既扩充了企业资金,又节约了税负,职工也得到了实惠,无疑对双方都有利。

四、财务活动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注重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不能以节税为最终目的,要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分析影响税负的各种条件和因素,选择能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税务筹划方案。即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绝对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可能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企业的总体收益减少。即企业税务成本降低的筹划方案必需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否则是不可取的。(2)注意项目选择不当导致风险。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领域,涉及到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几乎所有税种。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有的税收筹划可能涉及一个项目一个税种,有的可能涉及多个项目多个税种,有的是单一性,有的则是综合性。如果企业未加合理选择开展筹划,操作程序不规范,其筹划成功的概率必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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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 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影响

对于任何一家企业而言,经济成本都决定了企业所能获得利润的多少,“营改增”政策的逐步实施给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众所周知,房地产企业中建筑的施工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但这些材料并不能在一家建材公司全部买到,加上其他因素的限制,这些建筑材料往往需要从多家公司分别购入。但由于有不少材料都是从小公司、小商家购入,但这些小企业并不能够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因此房地产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也无法将这些增值税予以扣除,从而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成本。不仅如此,房地产企业中的建筑施工工作人员大多都来自于我国农村地区,这一类人群没有专门的劳务公司代为管理,因此房地产企业在人力成本上也无法开出专用的增值税发票,当然也没有方法加以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够与较大的企业展开合作则能够扣除相应的增值税税款,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总体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但会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产生影响,同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力。

(二)“营改增” 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影响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政府也对方方面面的管理机制不断加以完善,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府“营改增”政策的提出并先于房地产企业试点试行,其目的在于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来减少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那么此项政策实施以来,这项政策给房地产企业所带来的减负作用有多大呢?自我国房地产企业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因此这项政策的实际作用与意义也逐渐在试行当中得以体现。在实行“营改增”整车以前,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税率为5%,政策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作用的体现本文下面将以实例展开说明。

假设某房地产公司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经济成本为4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进项税率为17%,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

“营改增”前:1000×5%=50万元。

“营改增”后:1000/(1+11%)×11%-400/(1+17%)=40.97万元。

由此不难看出,“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企业而言这项政策的实施必然是利大于弊的,这些小规模企业的税收压力将会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而随之较少。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通常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是通过企业会计核算方可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企业只有进项金额大于营业收入较大比例时,才能够保证“营改增”政策实施达到降低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的最终效果。正因如此,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在实际当中并没有真正达到降低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的作用。鉴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性质,以前在税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部分税上加税的问题从而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大大增加,但“营改增”的实施落地则有效避免了房地产重复纳税的问题,从而也在间接减少了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筹划对策

(一)开发成本的税收筹划对策

由于房地产开发阶段耗时较长,鉴于这一特殊性房地产往往需要在开发阶段付出巨大的成本,因此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之前就必须对各环节做好相应的筹备与策划工作,只有将成本预算、施工管控做好才能够切实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此外,由于“营改增”主要是扣除增值税,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就能够将这些成本摊开便可平均抵消增值税,从而起到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企业税收对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一旦税务负担过重就很可能给房地产企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成本,因此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控制上一定得做好筹划与控制工作。

(二)重视对“营改增”制度的学习,完善对进项的管理

之所以将“营改增”政策在房地产企业试行,其目的就在于其他领域都能够发挥“营改增”在税务征收上的杠杆作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营改增”制度,在企业内要积极组织相关的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首先必须要让大家对“营改增”有着充分的认识与了解,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来让企业内每一位员工都主动投身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中去。

“营改增”主要是在企业纳税时抵扣增值税部分,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增值税的管理和控制上必须要认真、严格对待。通常增值税发票由供货商提供,因此房地产项目在开工采购前就不许对供货商纳税人类型加以识别,确保供货商为一般纳税人后方可与之合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抵扣进项款项,避免税收增加的现象。另外,“营改增”整车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必须要对增值税发票引起充分重视,有一些供应商经常会利用价格优势来拒绝为房地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房地产企业务必将眼光放长远,不可紧盯眼前利益而接受供应商不合理的建议,只有充分管理好进项款项才能够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减小企业税费负担。

(三)物资及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1、物资材料的税收筹划

在选择建筑材料供应商时最好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予以确定,招投标能够将供应商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参考依据,同时根据竞标企业的材料报价、质量等方面做出全方位的考量,最终再选择综合条件最优的建筑厂商。同理,在劳务人员的选择和聘用上,也应当尽量减少零散劳动力、流动人员的出现,从而确保房地产企业能够获得劳务派遣公司或公司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2、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一般只会设计两个水中,分别为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单从土地增值税来看,如果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那么相应的税率也随之提升。而如果将房地产销售与此分开,将房产销售额与装修费用分解,那么无疑在某种程度下扩大了税收筹划范围,从而起到降低房地产增值率、减小土地增值税额度的良好效果,下面本文将以具体的实例来做出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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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经营性租赁行业又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使用者不必办理汽车保险、承担汽车年检维修费用及车型更换方便等优点,且在企业成本管理中更有利于成本控制,在经济生活中正越来越受到国内企事业用户和个人消费者的青睐。在税务划分上,汽车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服务,在提供车辆的同时不提供驾驶员,则该业务属“营改增”的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业务;如提供车辆的同时提供驾驶员,该业务属交通运输服务。在笔者接触到的汽车租赁企业中,特别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租赁企业,较多的采取了不提供驾驶员的经营性租赁方式,以下笔者就在普及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范围的汽车经营性租赁行业营改增政策基础上,浅谈政策变动对该行业税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税务筹划。

一、汽车租赁行业主要相关营改增政策规定分析

1.增值税销项税方面主要规定

(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点中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汽车租赁营改增之前为营业税应税行为,执行营业税税率5%,营改增之后,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

(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一般为17%)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适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作为汽车租赁企业,最基本最重要的固定资产为购置的汽车,作为提供服务的工具,经过一定的运营周期之后,大量旧车必定因为再不产生经济效益而退出经营领域,企业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必须对这些被淘汰的汽车作出处置行为,而无论企业选择在二手车转让市场对废旧车辆进行销售或者是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必须按所处置车辆的购置时间区别而进行相应的涉税处理。营改增试点之前购置的车辆因为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款,所以销售的时候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营改增试点以后购置的车辆,因为购置价款中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由企业在日常租赁经营中进行了抵扣,所以销售的时候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

2.增值税进项税额方面主要规定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九项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汽车租赁行业影响较为重大的有:

(1)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汽车租赁企业之前执行的营业税政策,在税务处理上根本就不存在抵扣的概念,是按租赁收入全额计缴营业税税款。在实务中我们发现,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构成为经营性车辆的折旧成本、燃料油加油费及车辆维修费这三大块,而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试点以后购进的车辆、车辆加油费及维修费,只要取得对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确认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进行销项税额抵扣。其中,2008年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在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中明确了可以进行抵扣,这项政策变动将有利于降低了汽车租赁企业的税负。

3.可供选择的简易计税办法

对于简易计税办法的选择条件,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在试点期间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是以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经营资产提供经营租赁服务的。简易计税办法中的征收率为3%低税率,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考虑到企业试点前购进的有形动产一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税可供抵扣,如果一刀切按17%税率征收则大大加大企业的税负。简易计税方法并不是税收优惠,汽车租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税负特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或一般计税办法,一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在3年内不得变更。

二、营改增政策下对汽车经营性租赁业务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思考

1.对简易计税办法的选择

上述提到,简易计税办法不是税收优惠,一眼看上去3%的低税率远低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17%税率,但是不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就对减低企业的税负最有利呢?我们知道,从计税原理上来说,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是对劳务服务环节中的新增价值征收的流转税,没增值就不产生增值税,而具体到汽车租赁行业,由于行驶时间较长的车辆租金递减,且油耗与保养费用增加的缘故,故旧车租赁业务的毛利率是较低的,且在选择一般计税办法下,维修费与汽油费均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因此一般计税办法下的实际税负要远低于名义税率,甚至可能低于3%。汽车租赁企业要慎重考虑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首先须对企业试点实施之前购进的车辆运营收入与支出现状进行计算分析,如果计算得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实际税负低于3%的话就不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使对于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的车辆租赁业务税负计算得出高于3%的结果,亦要结合试点之后的车辆购置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因为一旦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只要公司取得了应税租赁收入即需缴纳增值税税款,而一般计税办法是在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之后有余额才需缴纳税款,在公司存在或取得大额进项税额情况下可以适当把因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现金流出时间适当往后推移。

2.一般计税办法下进行税务筹划的思考

汽车租赁业务具有初始投资资金一次性投入,租赁收入递减、费用(油耗、维修费等)递增的特点,因此在分析汽车租赁行业的增值税税负变动时我们可以发现,业务经营的前期由于投资购买车辆获得大额进项税额而出现较低的税负,在经营周期的后期虽然租赁收入递减,且日益增加的汽车保养费用(主要为维修费)也可以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总体的税负仍大幅增加,特别是旧车处置环节会增加大量的增值税。针对汽车租赁业务的这一特点,经营者应当结合公司的实际税负状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的购置时机以获得大额可以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把税款缴纳时间推后,从而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与现金流,在企业发展阶段既可以扩大业务规模又减轻了税负。公司对于退出经营的车辆处置应当循序渐进,避免出现集中大规模处置导致应纳增值税款突增的状况。

三、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次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要注意与现行营改增政策导向相一致。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一些相关实施细则的颁布,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对这些具体规定及时学习了解掌握,才能保证企业的税务筹划依法进行。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汽车租赁企业的纳税流程与试点以前截然不同,这要求我们企业的财务人员更新观念,从汽车购置、运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处置整个经营管理流程各个方面税务处理进行深入研究,才能从整体上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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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税收已经成为企业内部存在的首要问题,国家也提高了对其的重视,因为税收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我国在企业税收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律法,而且也提出了企业税收筹划改革,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本文就此进行了重点论述,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相应了途径,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参考性建议。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况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它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偷税、漏税,而且也有一定的差距,税收筹划是国家制定的一项合法政策,本身就不具有违法性质。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税收筹划这四个字已经开始应用到相关的领域,例如:股份制企业,就把税收筹划实施在市场规范中,切实做到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避免企业逃税等行为的发生,促进了企业税收的合法化。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处理方式,与税收法规定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它并不影响税法的地位,也不削弱税收的各项职能。企业税收筹划是在不违背我国税收的相关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一种税收活动。与发达国家相对,我国的企业税收筹划还很滞后,发展较为迟缓,税务工作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目前,它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筹划策略,与此同时,企业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投资的风险,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经济效益,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为此,企业税收筹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一)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

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一是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企业必须合理把握税收筹划的内涵,应该以减少纳税义务为目的,税收筹划具有合理性,它不仅仅可以减少企业避税现象,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也为国家增加税收。但是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的把握税收的含义,税务机关只是一味的试图修正其法律,来填补税收筹划的漏洞,而且混用税收筹划的情况已经不胜枚举,针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经营活动必须纳税,相反是不合法。这就恰恰错误理解了税收筹划的内涵,纳税人以为避税方法、技巧和案例等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如果真是如此,它会为社会带来多大的反面影响,制约着社会的进步。

(二)税收筹划管理体系不完善

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二是税收筹划管理体系不完善。税收筹划这一词汇,在很多杂志社文章上以及报纸上都很常见,但是那些介绍并不明确,没有更多深度和广度,与此同时,税收筹划理论体系并不完善,对企业实际的税收工作缺乏一定的指导,市场上出售的大量教材,都是凭空想象以及不切实际的空谈,甚至会出现偷换概念的现象,将税收制度的教材,摇身一变成了税收筹划的书籍,这样的情况已经不足为奇。为此,我们不难看出,税收筹划的制度以及管理体系都不健全,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三)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

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三是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我国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表现非常明显,特别是企业实际筹划管理中,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技术以及综合筹划税收方面能力有限,这些往往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最近几年,各大高校开始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必须课程,加强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但是据说课程的开设效果并不理想,不能够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一直都是最为痛疼的大事,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有需求方面的制约因素,与人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财务经理、市场经理等职位相比,“税务经理”这一字眼恐怕很难在企业的人才需求中出现,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税收筹划这一事物尚且陌生,聘用筹划人才的重要性也尚未被充分认识。

三、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主要包括合理地控制税收处罚、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进行税收筹划等三个方面,这三个目标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实施,而且它们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首先应该制定的目标是税收处罚,主要是关于税收罚款,针对于税收偷税等情形必须给予法律制裁,我国税收范围中,中小型企业占大多数,应该以此为税收筹划的切入点,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首要目标。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法有更多详细的介绍,企业只要对其进行研究,可以从多方面来减免赋税,可以选择不同的税务方法进行合理的处理,例如增值税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最后要对企业开展全面税收筹划工作,把税收筹划投入企业经营战略中来,综合地运用税收筹划手段,必须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选择出最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进而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税收筹划内容革新

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二是企业税收筹划内容革新。企业税收筹划内容革新主要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纳税方式等三个方面入手,才能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内容的不断创新。第一,企业所得税法,它明确规定国债利息税收必须符合企业与居民两者之间的权益性投资,而且有一部分是免税收入。企业通常选择优先购买股票的形式,综合评定投资风险,特别是那些免税的项目投资,合理地筹划,给予重点考虑,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与时俱进地贯彻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第二,企业组织形式,它是每个企业面临的问题,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组织形式,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税收义务,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着不同的税收标准,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企业纳税方式。当一个企业组织由分公司与总公司组成时,应当是采用汇总缴纳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上缴工作,所以,当企业在进行下属公司的设时,是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选择设立分公司,这就会对企业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带来不同的影响。为此,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可以根据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在纳税方面的不同规定进行企业组织形式的科学安排,以达到降低企业组织整体税负水平的目的。

(三)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

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三是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从纳税成本着手,会计必须核算好调减项项目税收,按照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针对于金融资产,应该以公允价值给予后续的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长期的股权资产进行核算,保证企业净利润的准确性。其一是合理地进行项目处理工作。企业的有些项目是免税的,可以作为减免税收处理,然而企业开发的新项目,研发经费必须加入税收范畴。其二是纳税筹划计算方法,在准予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中,主要有计价方式、折旧方法等两种供选择。计价方式是指对存货进行期末成本计算,保障销售成本不断提高,纳税额度可以得到降低,避免因物价的波动,纳税的大起大落;折旧方法,是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允许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企业可以选择固定资产折旧,以达到节税或持有税的目的。正常情况下,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更高的折旧费,可以为生产企业,以减少相应的纳税所得额。

四、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我国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我国对税收筹划一直都支持,强化企业税收筹划,主要是为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寻求其行为与国家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税收筹划的成功,会使企业承担税收负担减轻,又可以保证国家赋予税收法规政策的认真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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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言武.论新形势下的企业税收筹划[J].经济问题,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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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作出的相关涉税决定与涉税行为未能正确遵循税法规定,对纳税人未来经济或其他有形、无形利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政策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需要正确选择和解读与经济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保证筹划方案具备执行依据。但是,由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尚处于改革调整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无可避免地面临着政策风险,对筹划方案带来了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对于同一政策而言,征纳双方在理解上存在差异,一旦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就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带来筹划风险。

(二)经营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一种事前税收管理行为,要求企业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必须符合税收筹划方案提出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筹划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经营活动会受到税收筹划方案的约束,进而降低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同时,若企业生产经营周期较长,则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周期也会相应延长。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适用的税法政策调整变化,或企业经营策略发生重大改变,受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增加了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经常会运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进行筹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这种游离在法律法规边缘的操作行为,会使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着一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未满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如,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其实际增值额已经超过扣除项目总额的20%,但是却仍按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处理。二是税收筹划未能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税收筹划成本大于收益,给企业带来整体利益损失风险。

(四)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是审查企业纳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部门,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由裁量权。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逃漏税风险。但是,由于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不同、素质不同、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所以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认可也存在一定差异,使税收筹划方案面临着无效的风险。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中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沟通,以便筹划方案得以有效实施。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原则

(一)整体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从企业整体效益角度出发,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在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时,要选择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风险控制重点,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要牺牲局部利益,实现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的降低。

(二)成本效益原则

在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带来的效益与成本,遵循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合理采取风险控制方案,体现风险控制方案的经济有效性和可行性。

(三)人员配合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要依靠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使税收筹划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授权制度,明确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策略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有效控制策略

笔者依据风险控制基本方法,即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针对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策略,具体如下:

(一)税收筹划风险回避策略

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风险控制方法,是指企业有意识地放弃税收筹划方案,以避免风险对企业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也放弃了税收筹划成功后给企业带来的税收收益。企业在采用风险回避策略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企业极其厌恶风险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企业没有能力承担税收筹划风险;三是在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基础上,认定风险造成的损失较大,超过企业可能获取的收税筹划收益;四是采取风险控制的成本较高,超过企业可能获取的税收筹划收益。税收筹划风险回避策略较为适用于新成立不久、经营规模小、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

(二)税收筹划风险损失控制策略

风险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方法,是指在税收筹划风险出现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具体实施策略如下:

1、加强税收筹划信息管理

企业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要提高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认识,重视税收筹划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确保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有效。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应掌握以下信息: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税收筹划目标;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适用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政策;政府涉税行为,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和态度;国家对税收政策的调整等信息。在掌握税收筹划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出备选方案,对备选方案进行比选,选出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税收筹划是一项涉及专业领域的理财活动,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一是,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使税收筹划人员精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经营、内部审计、税法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确保税收筹划方案既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又符合相关税法政策规定。二是,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要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执业道德修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因受到企业管理层的干预而做出违反税法政策的涉税行为。三是,具备协调沟通能力。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与企业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有关税收筹划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关系,使税务机关认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3、增强税收筹划活动的灵活性

在国家税收政策经常发生变化的形势下,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政策的变化作出适当调整,避免因政策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有效性带来一定影响。

4、抑制损失扩大化

当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方案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漏税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缴纳相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筹划失败给企业名誉、形象上带来的负面影响,抑制风险危害程度扩大化。

(三)税收筹划风险转移策略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税收筹划时没有对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在遭遇风险后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整体或部分转移给他人。通常情况下,保险是企业实施税收风险转移策略的重要途径。企业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一定保险费,便可以将税收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转给保险公司。若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失败,则由保险公司负担该项损失,从而降低或消除风险危害。此外,企业也可以与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签订协议,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本企业的涉税事项,并承担税收筹划失败后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税收筹划风险保留策略

风险保留是指企业税收筹划中,已经识别到风险的存在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企业决定有计划地承担风险,利用内部资源来弥补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方案有效实施。税收筹划风险保留策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适用于发生频率高的风险。如,税收筹划人员或多或少会对有关税收筹划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盲区”,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的人员风险,但是企业为了拥有稳定的财务队伍,营造相对和谐的内部经营环境,在人员风险未对企业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应当主动承担这部分风险,并通过培训和再教育,避免人员风险的发生。二是,适用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企业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认定税收筹划方案带来的收益大于风险带来的损失,即可选择风险自留策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税收筹划是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但是也会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为此,企业应当重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在识别风险类别的基础上,采取风险回避、风险损失控制、风险转移、风险保留等控制策略,有效降低和规避风险,减小风险带来的损失,使税收筹划方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够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节税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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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经营;税率运用

引言

税收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就是根据国家的税法法律以及税法法规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税收进行合理的纳税,并且根据多种税务筹划的方案,最大限度让公司将纳税的成本降低,使得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在税务筹划的管理在我国企业的管理中渐渐地收到重视,税收筹划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尤为重要,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也占主导地位,在市场竞争能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税收筹划在我国的现阶段还属于起步阶段,所以应当深入探讨税收筹划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要素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特点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指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投融资、企业经营、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的税收筹划,通过在多个纳税方案中进行优化选择,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法律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实施的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先决条件,任何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范围以内进行,不能逾越法律。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的行为不相同,如果税收筹划逾越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就会成为偷税行为,这样会涉嫌企业犯法,不利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税收筹划的筹划性是基础。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的策划和设计的安排。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在纳税义务的行为范围内进行,企业在纳税事前进行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作为纳税人都是在经营活动后产生纳税义务,所以纳税企业可以在所行使的经营活动之前进行纳税的税收筹划。纳税企业一般会根据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低税负率的决策策略。

税收筹划应当具有专业性,作为税收筹划者应当充分掌握国家的相关税法和税收条例以及相应的规定,必须有很强的技术性喝专业性。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活动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导向的熟悉程度决定是税收筹划的专业性的表现。

企业纳税人要明确税收筹划的目的,知道通过税收筹划后企业的税负情况,通过税收筹划,企业了解到税收筹划后的税负成本,通过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的同时增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纳税企业尽可能的节约开支。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中的应用

(一)税收筹划在投资过程中的应用

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是为了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仅仅为了节约税负的目的而进行的税收筹划。在一个企业的投资阶段时,税收筹划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税收筹划能够明确的表明哪个方案的优劣,给投资者有较强的直观选择性。一个企业的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可以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节税环节有着很强的影响力,所以纳税人应当尽量科学的投资过程中建立相应的税收筹划系统投,作为投资者,非常关心企业所得税后的净收益情况,所以税收筹划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企业应当在投资点进行筹划,一个地域的投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今后发展。世界各个国家的税收情况各不相同,应当制定符合纳税人自身利益相符合的税收。所以应当在投资是考虑投资国家和我国各个地区不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投资过程中除了考虑到人力成本还有材料成本以及市场的一些因素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各国之间的税收的政策差异,根据当地国家的税收倾斜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负,实现企业投资利润最大化。

第二,企业应当对投资行业进行策划,投资企业除了应当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应当考虑,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业的选择,通过投资行业的选择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因为不同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尽相同的,比方说一些新兴起的服务业,政府为了解决当地民众的就业问题,当达到一定所得税的比率时,政府对纳税企业会有减征税款和免征三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一般来说,对于投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方面的行业,是国家所支持的。政府为了解决就业对从事码头、港口建设、公共运输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三,企业应当对投资方式税收的筹划,一般而言大多数企业都采用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的方式,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一般会涉及到商品税、财产税、所得税等税种,企业的新建和收购亏损企业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将各个分公司的税务合并到一起集中缴纳,从而通过盈利和亏损互相抵消从而降低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进行的间接投资,企业应当关注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税收政策是影响企业投资风险的关键因素。比如企业的股息收益是要缴纳20%的所得税,而国库券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企业的对投资的组织形式也影响着税收的税负,通过税收筹划的投资组织方式,能够让企业享受到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筹划在采购活动的运用

企业的采购阶对税收筹划起着深远的意义。

第一,企业选择供应商应当进行税收筹划,比方说企业的供货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付款后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我们在账务处理中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为此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成本,如果企业收到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那么普通发票是不能进行抵扣的,企业要自己消化掉对方开给的发票,进而增加了企业的赋税的成本。所以从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来看存在征税差异。

对于企业税务筹划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但是作为企业选择怎样的供应商能够让企业的税负降低并不是绝对的,在工作中会受到很多实际因素的影响,企业最终的税收决策会考虑到综合的情况和因素,在企业符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税收筹划充分考虑到企业对供应商选择的合理性,这样在税收筹划的结构上能够更加体现节税效果。

再一个是从供应商处进行货款结算的方式上,对于大多数企业会选择推迟付款时间结算方式,从而实现利润暂缓的纳税效果,所以企业在选择对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上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企业的信誉前提下尽量采用延交税款的支付方式,能够充分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在采用赊销和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中,企业让供应商垫付增值税款,这样有利于企业的资金的有效利用,企业利用税收政策来降低税负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

(三)税收筹划在内部核算的运用

首先是关于存货计价方法的筹划。在企业对存货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涉及存货核算方式的选择。由于市场经济下原材料的价格会不断变化,这对企业的销售成本会产生影响,并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负担,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具体实际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平均法等几种方法。其次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影响企业当期商品的成本,从而对企业的利润和企业应缴所得税金额产生影响。

(四)税收筹划在销售阶段的运用

企业在进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利用销售方式的自由选择权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不同的销售策略适用于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在进行产品销售的时候应该结合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企业应该根据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以及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进行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时,应该尽量避免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计算式,避免税款的垫付。在进行分期结算和赊销的过程中,减少税款的垫付,另外,可以通过支票、汇兑结算和银行本票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选择不同的促销手段影响税负,因为不同的促销手段对税负的效果和税后利益产生影响,企业在选择促销活动时应该科学地进行税负比较,应多采用折扣销售的方式。其次是赠送礼品的促销方法,而使用现金券和返还现金的方式不利于企业的税后利益的实现。企业防止出现销售亏损。

三、结语

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促进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但是,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基础之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应该考虑其成本和费用。企业应该充分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科学、适当的技术和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该积极适应新的挑战和新的环境,积极探索适合企业未来发展的税收筹划策略,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控制纳税风险,促进企业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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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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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析当下的税收制度,运用合理的经营手段,实现企业纳税成本的降低,然而在实际的税收筹划中,企业对税收制度了解不够全面、执行能力地下限制了企业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也增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同时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与意义

税收筹划实际上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在遵照于现有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运用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整,减少企业的税负,选择成本更低的纳税方案帮助企业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加强企业经营活动与政策上的联系,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税收筹划,增强企业支配现有资金的能力,同时降低企业的生存风险,充分发挥出税收杠杆的作用,能够帮助行政部门发现现有税收管理上的漏洞,能够明确税收的目的,促进我国税收体系的完整。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却存在在较大的疏漏,限制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1.税收筹划与税收制度难以同步进行

税收制度是保障国家各项事业有序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时,税收制度也是落实国家管理措施的强制性制度之一。由于税收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国家发展的水平和经济能力,且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税收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的调整,因此基于税收制度的税收筹划,在内容上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税收制度还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中,企业作为依法纳税的主体,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必须要明确最新的税收政策内容,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采用固定的税收筹划方式,导致企业的税收筹划与税收制度难以实现同步,增强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性,不仅使得企业容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容易造成企业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对企业的声誉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税收筹划实施存在困难

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必须要从企业的内部控制角度出发,加强与税收政策的联系,同时作用于外部环境,实质上的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利用财务知识与管理手段在实现内部管理同外部环境的有效结合,从而减少在此过程中成本的浪费。然而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较多因素的干扰,影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效果。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税收筹划的干扰,税收筹划涉及到的内容较多,一旦制定了税收筹划方案,那么必然会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但是一般企业的经营模式较为固定,大幅度的调整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还会导致企业难以适应经营模式,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违背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和高效是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只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增强税收筹划的可靠性,然而在实际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制度不健全、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严重,使得企业的控制体系无法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保驾护航,增大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3.税收执法与税收筹划存在矛盾点

税收执法能力是落实税收制度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税收体系的不断完整,执法人员能力的不断提高,使得税收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税收执法不断规范,增强了执法处罚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税收制度的公正与公平。税收筹划必须要在符合税收制度的前提下,在节约纳税成本和依法纳税中找寻到一个平衡,既保证了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又保证了税收筹划的有效性。然而在实际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反避税措施对税收筹划的影响较大,使得税收执法对于开展税收筹划的企业审查较为严格,税收制度的不断调整也使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更为被动,往往在某项条款的认定上双方存在较大的差异,增强了税收执法与税收筹划的矛盾。另外,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方式也导致了矛盾突出,使得企业与执法部门站在了对立面,影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基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措施

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力度,创新税收筹划的方式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税收筹划的落实,能够通过健全的控制体系,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一税收筹划为导向,增强企业的运行灵活性,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要建立相应的税收控制部门,将税收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可以建立专门的税务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评估,不断增强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从而保证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另外,还必须要创新税收筹划的方式,如定价转移法,通过将企业的经营项目或产品同合作的企业进行有效的转移,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实现企业的避税,分摊费用法,企业将各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算到企业成本费用中,从企业的财务账目角度入手,实现财务分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2.树立税收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能力

市场环境过于复杂,且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得企业在开展税收筹的风险也不断加大,为此,企业必须要树立风险意识,要认识到税收风险对于企业生产及发展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尽管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还会导致企业遭逢灭顶之灾。因此,企业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必须要高度树立税收风险意识,同时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能力,不仅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同时还要分析当前的纳税环境和市场变量,加强秋叶的税收风险控制能力,保障税收筹划内容的有效落实,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

3.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掌握税收政策信息

税收执法部门同企业之间沟通不佳时导致税收执法同税收筹划矛盾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收执法部门不够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全面,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另外,企业按照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未能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导致企业漏洞过多。因此,为了加强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企业必须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对可能存在争议的部分,企业要及时询问和咨询,避免风险加剧,另外企业要积极展示税收筹划的内容,获得执法部门的认可,保障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

4.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建立以财务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

税务管理是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环境的复杂要求了企业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体系,才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统一的管理实现企业凝聚力的提升。企业应当建立以财务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通过将财务管理手段应用到税务管理过程中,提高税管理的效率,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支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税务管理体系,同时提高人员素质要求,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与税收执法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才能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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