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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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精心抓,有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联动机制,为重点县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规范组建项目法人。
(二)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省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0]6号)和三年建设方案等有关规定,对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三)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优选施工队伍。我们按照招标程序,择优选取合理低价、工期最短、质量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二是严格材料筛选。项目所需原材料,事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一律不得进场。
二、重点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工程进展。2009年、2010年项目均以顺利完工。审计署对以上两年的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出现的问题我县均以做出整改。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截止到目前,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的85%,其中石门小水源项目区完成形象进度的95%,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剩余部分附属工程正在施工;白旄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区已完成形象进度的75%,管道铺设安装已基本完成,浆砌石渠工程完成80%,水源工程与田间建筑物完成65%。
2、资金到位情况
各级财政资金均足额及时到位,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资金2850万元、省财政资金2400万元,市财政资金6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900万元。
3、资金拨付情况。各施工单位凭票据,经现场监理核实,项目镇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区水利部门审核统一汇总上报,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目前,根据施工方案及合同,2011年项目已预拨项目实施启动资金355.822万元。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项目占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 S159;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6-0344-02
根据《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标准农田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8号)精神,自标准农田管理工作下放以来,衢州市按照相关要求,在补建标准农田项目质量评价与认定、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与项目验收、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方面,市农业、国土资源2个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合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
1 工作方法与措施
1.1 补建标准农田认定
1.1.1 成立专家库。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择的方法从市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县级农业部门中选出相关专家设立衢州市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专家库共设专家33名。
1.1.2 严格质量评定制度。补建标准农田质量评定由项目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受理后由各项目县土肥站站长担任评定组组长,市、县2级土肥专业人员为评定组员开展项目区的质量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按照《浙江省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勘查、取样检测、数据分析。为防止样品采集过程中的主观性,所有样点事先在竣工图上布设完成,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样点分布图进行采样。样品检测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衢州市土肥站根据现场勘查与样品检测报告,将数据录入“浙江省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并导出相应等级。质量评定报告编制完成后由衢州市农业局牵头从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质量评定结果进行专家会审,市农业局根据专家意见最终对评定报告修改完善[1]。
1.1.3 标准农田项目认定。由市国土、农业部门联合对耕地地力等级达到二等以上的标准农田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新建的标准农田纳入标准农田储备库[2]。
1.2 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
在标准农田占补(置换)方面,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先由县级农业、国土部门向市级农业、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县级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县级农业部门签署“两区一工程”审查表,对于涉及已(在)实施的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的上报农业厅批准,进行相关的核减与补建,在置换方案审批上如涉及已(在)建的千万亩标准农田提升区的,补入地块一律要求一等田占补。申请材料受理后,先由市级农业部门业务人员进行初审后报科室领导审查,最后报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3]。
1.3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
提升方案由项目县人民政府向市农业局提出,主要包括地力提升方案、基础设施提升方案两大内容。衢州市农业局根据方案事先对提升区开展实地勘察,对于立地条件较差不具备提升条件或实地已经种植苗木、水塘或有临时建筑的相关面积予以剔除,并要求方案编制单位提供项目区域最终的矢量数据,以便后期的管理。衢州市农业局组织农业、财政、水利等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县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衢州市农业局下达同意提升的批复。
1.4 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
1.4.1 出台验收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补划标准农田提升项目的管理,规范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认定,全面检查、评价质量提升成效,由市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出台《衢州市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办法(试行)》。验收办法引合验收制度,由市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同级财政、国土、水利部门专家成立验收组,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物资采购与发放、管理制度、项目建后管护等进行全方位的验收。
1.4.2 引入审计制度。在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引入审计制度。根据项目的提升方案开展审计工作,主要检查各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4]。
1.5 档案管理与备案
标准农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所有申请材料、验收资料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项目所涉及的地块备份电子档案、照片等数据。补建标准农田认定与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每月由市农业局向农业厅报备1次,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与验收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厅报备。
2 主要工作成效
自标准农田管理工作权限下放以来,衢州市共认定新建标准农田项目9个,面积共计93.656 8 hm2,其中一等田面积4.405 3 hm2,二等田面积89.251 5 hm2。评审通过7批次17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累计提升面积1 132.59 hm2,总投资9 195.14万元。验收通过2个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面积23.790 3 hm2。审批标准农田占补(置换)项目41个批次,共涉及标准农田237.099 6 hm2。其中,占补项目9个批次,置换项目32个,占补项目均为省重大水利、交通项目,主要为九景衢铁路与46省道建设项目。所有项目涉及已(在)建的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都按照规定进行补划,确保了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
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在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实施未能按方案预期进行,部分补划项目未能按期提交验收申请。下一步,市农业、国土2个部门将对全市所有在实施的补划项目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在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工作方面,因农业、国土2个部门的数据库未能同步,在标准农田管理的内网平台上新纳入的储备标准农田与新实施或新验收通过的千万亩提升区块等数据不能及时更新,有可能会对市一级的占补(置换)审核带来不便。
4 参考文献
[1] 程街亮,单英杰,倪治华,等.浙江省标准农田质量建设和管理现状及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11(6):1209-1211.
xx县xx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涉及xx乡镇xx个行政村,受益面积xx万亩。工程计划新打机井xx眼、维修机井xx眼、配套机井xx眼、埋设管道xxkm、新建生产桥xx座、治理沟渠xxkm、地埋电缆xxkm、高压线xxkm、修建机耕路xxkm、变压器xx台套,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省级配套资金xx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xx万亩。
二、完成情况
项目工程于xx开工建设,xx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新打机井xx眼、维修机井xx眼、配套机井xx眼、埋设管道xxkm、新建生产桥xx座、治理沟渠xxkm、埋设电缆xxkm、架设变压器xx台套高压线xxkm、新修机耕路xxkm,完成投资xx万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xx万亩。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把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稳步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中心工作。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作,县政府把项目实施作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的“xx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领导小组”, 县发改委、财政、纪委监察、水利、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在项目批准后,通过招标选取有资质的xx公司对方案进行勘测规划,规划前水利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项目区实地勘察,论证、评估、筛选。对项目区的田间配套工程、渠系工程,按照上级规定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益”的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设计代表多次来工地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参加隐蔽工程、重要单元工程验收,对原材料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评定,协助项目法人完成了设计技术管理工作。
(三)确保质量,严格管理
县水利局高度重视项目县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与落实各方监管责任。一是xx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资金审核拨付等;二是在项目招投标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未发现暗箱操作、违规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三是坚持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招投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定了《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工程施实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四是通过招标选定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大纲,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例会、图纸交底、抽检、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工程验收等制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设工期短,工程施工时间选择的时间不合理,难度较大。
项目工程类型、数量多,分布面广,工程建设涉及占地等问题,组织协调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耗时耗力,而建设工期多为3 个月左右,且要求在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期间正是麦收及秋种时节,工作协调难度大。建议合理扩大建设工期,结合农季施工。
2.工程占地无补偿资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活动造成侵占土地或土地附属物,无占地补偿资金,形成与群众争议的僵局,使工程进度很难保证。建议解决征地资金,缓解施工过程中和群众的僵局关系。
一是以专业设计为支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发挥专业特长,实现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二是发挥农发部门专家的技术优势,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服务。三是借助农民专家的实践经验,了解过去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和工程设计建议,使规划设计更贴进群众实际需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抓好机制创新,激发农民参与热情
一是工程质量请农民把关。在专业监理的同时,选派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级质量监督小组,配合监督工程质量,质量好不好主要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在工程竣工后,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并得到他们认可后才算通过验收。二是项目信息让农民知晓。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座谈等形式宣传农业开发政策,结合村务公开,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工程布局、投工投劳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布监督电话。通过“阳光”操作,使开发工作更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重抓好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