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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类别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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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类别

篇1

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监理人员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更为迫切。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刻不容缓。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技术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实际工作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基层人才——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中层人才——注册监理工程师;高层人才——高级专业管理人员。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培养目标为基层业务人才,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我国工程监理专业人才需求情况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以下14个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大量企业资料显示,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经营范围都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工程类别,而是会涵盖若干相近工程类别,业务范围较广。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近30家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所有企业普遍认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工程监理人员按“综合专业人才”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如按“不同专业方向”培养,则毕业生只能适应较单一专业的工作岗位,对不同专业监理岗位的适应能力较低,就业竞争力大大减弱。同时,其中90%的单位认为未来5年内对该专业的人才需求呈增长趋势。

目前我国部分高职院校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我们课题组共调研分析了二十多所开设“工程监理专业”的高职院校,这些院校中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方向基本相似,主要开设课程也较相近,大多侧重于“房屋建筑工程”方向,少数侧重于“公路工程”方向,综合专业性方向较少。另外,由于各院校渊源不同,有些侧重于工程技术,有些则侧重于工程管理。

可见,目前高职院校培养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亟需构建一种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当然,由于各专业的差异性较大,全面覆盖专业资质中14个工程类别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认为将其中的土建类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统一考虑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培养“适应不同行业(限房建、铁路、公路、

市政)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可行性

人才需求及岗位特点方面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也能从事一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职业岗位定向为工程施工监理员、质量检验员、材料试验监理员、测量监理员、计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工程监理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基本相似。

岗位能力方面各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对该岗位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差异不大,尤其是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课程设置方面在工程监理专业课程设置中,根据土建类不同行业特点可分为公共课和专业专向课两大类。(1)主要公共课程。工程制图与CAD、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土木工程力学、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与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和控制、工程监理概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法规等。(2)不同专业专向课程。房建:建筑结构、建筑施工;铁路:铁道概论、铁路施工、地基基础;公路:公路概论、公路施工;市政:城市道路概论、给排水工程。

可见,不同专业方向开设的公共课程较多且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仅在于少量的专业专向课程,即不同工程类别的工程构造和施工技术。所以,在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选择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14个工程类别其中的4类,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构建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适应不同行业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

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探讨

工程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具备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学生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所以,我们在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尝试性地将课程体系分为专业基础模块、工程技术模块和施工管理与控制模块三大部分,见表1:

专业基础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专业共有共享的基础知识。工程技术模块分专业分别培养学生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的施工技术。 施工管理和控制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各专业施工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技能。主要针对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即“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进行课程设置。此外,还考虑了施工安全方面开设“施工安全的控制与管理”课程。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针对监理岗位的特殊性,探索开设了“公共关系与沟通技巧”,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受到所有企业的一致肯定。

为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进行研讨和研究,并在我院工程监理专业中试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截至2010年8月,我院2011届工程监理专业96名毕业生的签约率已达100%,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可喜局面。目前,这批学生已全部到企业顶岗实习,反馈情况良好,基本都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将有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贺云.构建适应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J].中国成人教育,2007,(13).

[2]朱维峰.浅析高职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24).

篇2

第三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二)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三)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4.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第六条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第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家庭居室装修监理业务。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六)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条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工程等方面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

审核部门应当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

第十二条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后3个月内完成审批。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当从收齐工程监理企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专家评审合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合格的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后,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公告。

申请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实行即时审批或者定期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十五条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五)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六)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七)因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工程监理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门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年检。

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联合年检。

第二十二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业务手册》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变化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工程监理企业年检资料后40日内,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记录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的内容,是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五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中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数量、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80%,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资质条件中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数量、经营规模的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

(二)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行为,年检中不再重复追究。

第二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第二十八条工程监理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第二十九条降级的工程监理企业,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整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且在此期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

第三十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企业遗失《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其中甲级监理企业应当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声明作废。

第三十二条工程监理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其中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除企业名称变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变更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罚则

第三十三条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四条未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五条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三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条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四十一条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由上级资质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第四十二条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篇3

质量是一个施工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企业获得良好的市场发展的基础。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房建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在我国逐步完善的建筑行业中建立起来的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在当前形势下,对房屋建筑的监理工作进行讨论,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筑工程的法人,也就是俗称的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承担其部分或全部的项目管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资料为依据,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这个整体的、系统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即称之为建设工程监理。房建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占比最大的一个专业服务类别,仅为工程类别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起源于上世纪的九十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我国建筑行业大发展的潮流下逐步的趋于完善和专业化,制度建设也有所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几千家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建设项目业主的认可。本文结合当前的房建工程监理现状分析,对房建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的建议,供相关的监理工作者参考。

二、当前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认识误区

当前,我国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长,但是在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上,还存在的一定的误区。很多房建工程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是将建筑施工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等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忽略了建筑安全的监理。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认为只要保证了建筑施工质量达标,加快了施工进度和资金控制,自己的监理工作就算完成,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普遍存在不够重视的现象,有的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甚至没有设置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导致安全监理的缺失。建筑施工属于高危险行业,对施工人员容易造成多种财产安全问题,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是新时期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一大要求。

2、房建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水平低

长期以来,我国房建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较低,监理工作质量不能满足新时期市场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素质较低,专业化程度不够,常会出现身兼多职的现象,不能充分完成监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不能严格的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文件等进行监理,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组织和技术、职责等划分不明确,不统一;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管理水平较差,业务能力较低;监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服务意识和监理责任意识,导致工程监理人员的社会形象受损。

3、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和责任意识问题

在新时期,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要求越来越高,满足市场需要的,具有监理技术和监理管理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严重不足;现有的监理人员队伍整体专业素质水平较低,结构分布不合理,难以满足新时期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大多半路出身,缺乏完善的监理知识结构,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能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对国家出台的监理法规不能认真进行了解和学习,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监理制度不重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人员的安排时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不够重视,仅安排兼职人员进行安全监理,导致对施工安全的管控不足,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监理人员的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难以保证。

4、房建工程监理市场环境问题

房建工程监理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建工程监理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区域性限制过多,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市场规律在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作用不足,不能实现正常的市场竞争和调节,是当前监理市场的一大问题;二是房建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局限性。由于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和要求,工程监理工作的重心也以建筑质量监督为重点,在建筑市场发展的新时期显现出局限性的不足。除施工质量之外,建筑项目决策、设计、投资、工期控制、合同管理和项目运营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建立全面的监理制度,才能实现监理工作的较好发展。

5、房建工程监理服务价格问题

由于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所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监理服务价格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为了争夺市场而降低服务价格,导致降低监理工作质量,使得监理工作的正常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监理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术水平高、现场管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工作水平参差不齐,薪酬标准制定不统一,阻碍监理行业发展;监理单位在监理技术、监理设备和监理标准等方面的不统一,为监理价格问题埋下隐患,一些低收费、低质量和低效率的监理企业在市场上普遍存在,影响了房建工程监理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新时期我国房建工程监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1、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体系

法律法规是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和运行的基础,在新时期的市场和环境要求下,完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解决监理工作相关问题的首要任务。完善监理规章制度包括有,建立和完善监理行业单位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理人员资格考核制度;建立市场运行制度,打破地区性的政策干预和建立市场淘汰制度,让房建工程监理企业在市场化的环境和规律下取得成长。

2、建立和完善监理工作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化管理体系

新时期,建筑市场的发展对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监理工作收费和服务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传统的监理工作,较低的服务水平和较低的收费标准,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对高素质人才的引入和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监理工作的服务内部和价格标准,需要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作为基本前提,针对不同的房建工程类别制定包含质量、进度、资金、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和权利、监理工作问题协调机制等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内容标准。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和有利于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价格收费标准,促进房建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科学、持续的发展。

3、提高当前监理队伍人员素质

监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较低,综合的管理经验缺乏,从业人员大多缺乏系统的监理知识体系。新时期的建筑市场发展要求监理人员要掌握项目从前期论证到投入运营的全寿命周期的所有相关工作,这就需要积极与建设、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实时沟通;随时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监理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提升当前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首先包括有对原有监理队伍加强专业培训,了解新的监理技术和制度发展。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在新的人才引入时保证好人员的素质水平。逐步实现房建施工监理队伍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在我国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监理制度建设和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建筑市场的需要。只有加强市场管理、提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才能有效的为我国房建监理工作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篇4

由于通信工程的类别较多,因此对于不同的通信工程所应用到的通信技术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在进行通信工程监理的过程中,需要在了解不同通信工程所应用的相关技术的基础上,对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相关操作进行客观地监督管理,从而保证整个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2.管理范围较广

由于通信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范围较广,例如移动公司的3G工程,其通信范围基本覆盖了全国的各个地区,因此与通信施工相应的监理工作的管理范围也随之增大,加大了工程管理的难度。

3.监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通信工程监理工作并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则需要通信企业根据自身以往的实践经验和现有的施工技术进行不断摸索,进而提升其整体的服务水平,在摸索相关的监理经验的过程中,企业难免会出现“碰壁”的情况,从而降低了通信施工的质量。

二、网络图技术在通信工程监理中的应用

1.网络图技术特点

应用网络图进行通信工程的监理工作能够直观反映出工程的整体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各个施工环节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进行分析和描绘从而确定最佳的施工线路并提升通信施工效率。另一方面应用网络图进行通信监督管理工作也有利于整体劳动时间的确定,从而方便了相关劳动力和机器设备的合理分配,提高了通信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

2.网络图应用于通信监理中的工作流程

一般按照网络图可将监理流程划分为施工前期的准备阶段、网络图完善阶段、施工时间计算阶段、编制可行网络计划阶段以及对基于网络图的网络施工技术优化和实施阶段。

3.应用网络图实现通信工程监理工作的优势

3.1优化工期

将网络图应用到通信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可以使相关的监理人员对通信工程的工期具备整体的了解,从而合理地推迟对非关键性环节的施工时间并提前对关键性环节进行施工,从而提高整个通信施工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当不同施工环节存在相同的施工时间时,监理人员可以根据网络图率先对资源消耗强度较低的工程环节开展施工工作,从整体上缩短施工工期。

3.2资源优化整合

根据网络图,监理工作人员可以直观地对通行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中所应用到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全面了解并从施工的整体工期出发,实现对相关人员、设备和材料的优化配置,从而大幅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篇5

1、工程概况:

张掖滨河新区黑河大桥建设工程地处张掖市滨河新区大成学校西、北侧,接已开工建设的S237甘平公路(西三环)后西行跨黑河后至黑河西岸。黑河大桥全长697m,起点桩号K0+277.304,终点桩号K0+974.304,中心桩号K0+625.804,河道不通航。桥梁与河道交角为90度。桥梁布置为引桥+主桥+引桥组合,主桥采用39m+68m+3×75m+68m+39m预应力变截面连续箱梁,引桥采用两联5×25m现浇箱梁。桥面采用双向1.5%纵坡,双向2%横坡;大桥的东西两岸布置了四座仿古望楼建筑,望楼为7层建筑,桥上6层,桥下一层,总高度为24.09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964.9m2,设计基准期:100年;张掖滨河新区黑河大桥建设项目HHDQJL驻地监理部承担HHDQSG合同段施工监理任务,合同工期共21个月,从2016年1月1日开工,于2017年10月1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技术标准:

    ①道路等级:一级公路;

②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级,人行道人群荷载3kN/㎡;

③设计时速:40Km/h;  

④标准桥面宽度:3.5m(人行道)+4.0m(非机动车道)+0.25m(防护栏)+2×3.5 m(行车道)+0.5m(中央分隔带)+2×3.5 m(行车道)+0.25m(防护栏)+4.0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30m;

⑤桥面纵坡:双向纵坡1.5%;桥面横坡:双向2%;

⑥抗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B类,抗震设防为Ⅶ度;

⑦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计洪水流量2280m3/s,百年一遇洪水位1495.76m;

⑧环境类别:Ⅱ类;

⑨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

⑩桥梁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甘肃兴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

4、监理依据:

    (1)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5)国家、交通部、甘肃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文字记录,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各种图纸、指令等。

(7)其他。

6、监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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